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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重要性集锦9篇

时间:2023-09-20 18:19:32

城乡规划重要性

城乡规划重要性范文1

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总结近几年的城乡规划工作,今天我召开自治区城乡规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城乡规划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我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促进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刚才,李建新厅长对全区的城乡规划工作做了全面总结,提出了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都同意。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的努力下,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全区城镇化率达到39%城乡综合实力以及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城乡规划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城乡规划不断完善,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稳步实施,新疆沿边境城镇发展带战略规划》铁路沿线暨石化产业带城镇发展规划》和《都市圈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87个市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全部完成,详细规划覆盖比例不断提高,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70%以上,所有建制镇和59.2%集镇编制完成了总体规划,29.9%以上的行政村编制了建设规划,13个县完成了以村庄布点为重点内容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了以村庄整治工作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全面建立了规划建设项目“一书两证”许可制度、规划管理委员会制度,积极推行“阳光规划”建立了规划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开展了自治区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加大了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宣传力度,城乡规划的法制建设逐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现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个、国家历史文化名镇2个、国家历史文化名村1个,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2个。

区城镇体系趋于合理,随着城乡规划工作的不断加强。城乡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进一步发展,城市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明显增强,为全区投资环境的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城乡规划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地区存在随意调整城市总体规划、随意变更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现象;二是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滞后于城乡建设发展需要;三是严格执行规划的措施不力,违法建设问题仍较为突出;四是工业园区的设立、规划编制、实施管理不规范;五是村镇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相对薄弱。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势必影响城乡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必须保持清醒头脑,积极主动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消除不利于城乡规划工作健康发展的体制和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解决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区城乡规划工作健康发展。

就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下面。

一、充分认识搞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

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保护生态与自然环境,合理配置利用资源,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维护城市建设过程中公正与公平的重要手段。城乡规划作为重要的公共政策,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不仅涉及到宏观的经济社会政策体系,而且直接关系到城乡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规划工作,强化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优化各种资源空间配置,促进各项重大工程顺利实施,推动城市、乡镇、村庄有序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增强城乡发展活力,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实现的必然选择。当前,区正处于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规划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只有做好规划工作,不断提升规划的层次和水平,才能实现对产业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产业布局的调控,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规划意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新措施、新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做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进一步转变城乡规划编制方式,切实转变规划编制方式。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要求。充分依托本地规划编制力量,重要项目适当引入先进地区具有相应资质的高水平编制机构。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原则,认真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对规划论证、评审等环节的技术把关。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规划公示制度,充分吸纳群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组织修编城乡规划,必须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随意进行规划修改的要追究组织单位和编制单位的责任。

二)督促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城镇总体规划,完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自治区将建立城镇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制度。保证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强制性内容和城市长期发展目标的有效落实。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县城总体规划审批权下放到各地州,各地州政府要健全和完善城镇总体规划修改认定制度和审查工作规则、审批程序,指导所属县市切实开展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边境口岸、城乡规划区外独立设置的工矿农林牧场区要抓紧编制和上报总体规划。

三)加快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度,大力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城乡规划法》以及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突出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法律地位。要积极开展喀什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建立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备案制度,提高规划编制覆盖率和编制质量。要严格执行“无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出让土地、不得批准建设”规定,设市城市和县城近期开发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必须达到100%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的规划条件内容,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

四)完成《新疆沿边境城镇发展带战略规划》铁路沿线暨石化产业带城镇发展规划》都市圈规划》和《新疆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要做好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加强对自治区重点地区和城镇密集地区的规划引导。各地、州、市、县(市)要根据《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加强区域研究,明确城镇的职能分工,引导各类城镇合理布局,对城市和乡村、地方和兵团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做出统筹安排。

五)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切实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开展乡镇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完善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安排城镇建设、村庄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推动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抓紧编制(修编)各类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方面的各类专业规划,六)加快编制各项专业规划。各地要依据修编后的城镇总体规划。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的管理水平。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城乡规划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要把规划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城乡规划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城乡规划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市长、县长作为城乡规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的全过程负总责,要以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规划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规划、解规划、尊重规划、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把抓城乡规划工作的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城乡规划重大失误行政责任追究制,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抓规划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加强队伍建设。城乡规划管理机构是政府重要的组成部门,健全管理机构。各级政府、各部门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规划管理机构,特别是要充实县(市)和乡镇规划管理力量,加强县(市)和镇、村的规划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乡镇要授予部分城乡规划许可权限,落实规划管理主体,完善管理体制。要加强城乡规划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对各级领导和规划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和更新城乡规划业务知识,提高规划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一支政治水平高、业务素质强的城乡规划管理队伍。

三)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结合发展电子政务,改进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方式。加快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城乡规划相关信息,构筑城乡规划公共信息平台,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并积极为社会各界和公众提供规划信息服务,

四、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

一)规范政府和城乡规划部门行政行为,要进一步加强规划法制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从年开始施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于今年开始施行。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对于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规划建设全面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学习,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的规划法制意识和守法的自觉性。要严格遵循城乡统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关注民生等基本原则,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断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把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作为推动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用科学的规划保障和推进自治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制度。自治区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开展以来,要加强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依据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定。对进一步加强我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健全城市规划监督机制,保证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扩大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范围,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检查体系。要加大城乡规划督察力度,对违反规定调整城乡规划、违反规定审批城乡规划和违反城乡规划发放“一书三证”特别是违反法定程序擅自变更规划等突出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拆除各类违章建筑。

城乡规划重要性范文2

关键词:全域城乡规划;统筹城乡;比较分析

一全域城乡规划的基本特征

(一)规划范围拓展到“城乡全域”

传统城市规划是以规划特定的研究区域――“规划区”作为规划研究范围的。“规划区”是规划部门掌握的“一书两证”所对应的直接空间范畴,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区”内拥有完全的控制力与执法力。传统城市规划正是以控制管理此类具有法定效力的空间为首要目标的,将“规划区”自身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进行分析讨论,但忽视了具有连带效应的“本底空间”的研究与协调。而全域城乡规划则是以政府行政权利直属空间作为研究范围的,充分扩大了“规划区”的研究广度。在我国较强的政府干预能力前提下,在“全域”城乡范围内进行资源、产业、人口、空间的统一安排是完全值得尝试的,也是补偿“全域”层面上规划疏于管理的有效手段。

(二)规划方式转化为城乡多元互动分析

从规划方式上看,单纯的城市规划或乡村规划都是遵循长期以来形成的诸如“人口预测――用地规模――空间布局――产业格局――配套设置”的逻辑体系,都基于以城市发展为目标或以乡村发展为目标的单一路径推演,规划思路与体系都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全域城乡规划在分析推导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城乡问题相互交叉、相互影响,甚至会出现反复等现象,因此不可能完全遵循单一的路径。而且城乡间的联系不仅表现在城乡人口、土地、产业、资源、环境等物质方面,更表现在城乡行政管理差异、财政税收差异及政策差异等非物质方面,城乡之间存在多元、多层次的联系。因此,全域城乡规划需要进行多元互动分析。

(三)规划编制注重多部门合作、多规划叠合

传统城市规划或乡村规划多是由城市规划部门或城市建设部门组织编制、实施并加以管理的,目的是对城市空间资源进行配置。与此同时,城市其他部门由于部门利益不同对城乡发展或城乡资源等也进行了相应的部署,典型的有国土部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保部门的《环境保护规划》、发改委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总体层面的规划,在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下,全域城乡规划是以跨部门合作为基础,注重对宏观、微观层面规划进行综合分析,相互取长补短,以协调不同部门的资源,努力保障规划的合理性及规划的管理实施。

二典型全域城乡规划实例比较分析

(一)城乡差距极大地区――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

重庆是我国第一个推行城乡总体规划的城市。其基本市情是“大城市带大农村”――城市快速发展,职能相对较为完善,而乡村发展严重滞后,城乡二元矛盾尖锐,城乡差距极大,市域城市化水平低下。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的重点是要进一步发挥各级城市的中心辐射力量,培育各级增长核心,有效带动乡村地区的发展,并适时从城乡规划体系创新与跨部门合作上寻求突破,借助行政力量的整合逐步缓解城乡矛盾。

(二)大都市边缘快速成长地区――天津市武清区城乡统筹规划

武清区地处京津两地中间,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从2006年开始,武清区开始投资打造区内“九横九纵”路网贯通工程。武清区城乡统筹规划的重点是统筹协调区域发展,构筑大都市区发展框架,转变城市边缘地区无序、盲目和粗放的发展模式。

(三)城乡高度交融地区――苏南、浙江地区的城乡一体规划

苏南、浙江等地的小城镇经济发达,乡镇城市化迅猛,城市与乡村高度交融、密集发展。城市与乡村之间不论是从空间上还是从职能上都具有很高的关联度。这类地区城乡统筹的重点是从全市区域的整体角度,综合考虑各项设施配置的均衡性和集约效益,促进基础设施共享、生态环境维护、城镇与村庄居民点重组等问题,实现城乡一体化。

三结束语

全域城乡规划是应对不同城乡关系的结果。针对不同的地域文化背景以及不同的城乡发展阶段,全域城乡规划的侧重点与思路不同,全域城乡规划的规划体系及地位有待明确。一方面全域城乡规划究竟是属于区域规划、总体规划还是专项规划始终没有定论;另一方面,全域城乡规划是否属于法定规划也存在较多争论。未来应更多关注城乡统筹背景下城乡规划体系的构建问题,应进一步明确全域城乡规划的体系范畴与法定地位。

参考文献:

[1]陆枭麟.发展环境变迁背景下的全域城乡规划比较研究[J].规划师论坛,2010,(7),

城乡规划重要性范文3

关键词:城乡规划法 规划 城乡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2(c)-0-01

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建设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对于城乡规划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在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当前的规划法体系,不能再适应当前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

(2)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社会公众对公共利益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在城乡规划法中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还缺乏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

(3)有些地方在城乡规划过程中不能充分听取来自专家学者和社会大众的意见,做出的规划不够全面,缺乏科学性。

(4)对规划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在有些地方的规划过程中,有些不做规划,有些做了规划也不遵守,或者随意调整规划,或者根本就不按规划办事,盲目扩大城市建设,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搞一些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5)目前的规划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农村的规划和管理。虽然我国的规划管理制度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农村,规划管理工作,还不能够结合农村的特点满足农村的需要,农村中建设混乱和浪费土地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6)在我国,各地区发展差异比较大,西部、中部、东部发展不均,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地区发展迅速,但是城市发展缺少统一协调,出现一些重大设施重复建设和资源严重浪费等情况,这些地区迫切需要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

2 如何搞好城乡规划工作,从工作实际出发

(1)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城乡规划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就从法律上明确,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发展蓝图。同时,法律适用范围扩大,强调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三规合一”是规划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2)《城乡规划法》明确指出: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民居住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快速健康向前发展,制定本法。从内容上看,我们在城乡规划工作中要更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强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保证公平,明确有关赔偿或补偿责任。

(3)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突出强调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强调规划编制责任。

(4)严格城乡规划修改程序。对城乡规划评估,对省市的规划作出详细的规定。

(5)完善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建立针对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度;规定各项城乡规划的行政许可。

(6)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明确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以及全社会的公众监督。

(7)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加强对规划师职业的管理。

(8)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镇总体规划由人大审议。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城镇的规划与评估,需要向人大报告。

(9)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责任;追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责任;追究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明确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范围和数额;授予市政府权。

(10)法律授权,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法律体系。

3 相关对策

针对以上的情况,我们要深刻学习并严格落实《城乡规划法》,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具体来讲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在不违背城乡规划法的前提下,要充分考虑到兰坪县的实际情况,对照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现有的规划方案进行一次梳理,防止各规划方案之间相互冲突。加强对重要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规划编制的计划以便提供审批的依据。因目前规划修改程序多,时间长,难度变大,需慎重考虑规划覆盖的范围。(2)充分发挥县规划委员会职能,听取社会各界、专家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将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草案和城市规划未确定和待确定的重大项目的选址提交规划委员会审定,避免因个人喜好而影响规划决策,促进城乡规划领域的利益协调。有助于实现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科学性。(3)加强《城乡规划法》和兰坪县相关规划成果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规划方案的认同感,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持,减少工作的阻力。(4)建立完善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机制,发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作用,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

参考文献

[1] 张启成.开展执法检查、提高城市规划质量[J].城市规划,1994(2).

城乡规划重要性范文4

【关键词】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必要性;指导作用

城乡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属于宏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整个城乡和城乡所在的区域,建筑设计是微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建筑,城乡规划是建筑设计的前提与先导,而建筑设计则是城乡规划在空间上的具体落实,研究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系对城乡可持续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以下就城乡规划如何实现与建筑设计的结合进行简要分析,以供参考。

1 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和城乡规划的必要性

城乡规划即对城市空间进行布局控制,对人与自然、人与建筑关系的协调。建筑设计是解决室内空间的美观和使用的要求,同时在具备一定时代特性风格的前提下,在外部形体上协调建筑与城市控制性规划、城市文脉、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

针对城乡建设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城乡面貌“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的明确要求。各级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为城乡面貌实现质的飞跃奠定坚实基础。

当前城乡建设存在品位不高、特色不明显等突出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不高。只有有了高起点的规划和高水平的设计,才能实现高标准的建设。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为切入点,加快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塑造城乡品牌、推动城乡发展,是目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2 重视城乡规划管理对建筑设计的指导作用

在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现代建筑设计、城乡管理必将与规划、景观设计及相关领域密切结合。城乡规划的实质在于合理利用城乡的土地和空间资源,协调城乡功能布局以及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其着眼点远离建筑物质形态而偏向于社会的整体平衡。城乡的建设大都还是由许许多多的、彼此并不一定相关的个体项目构成。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对城乡社会的空间环境设计,改善人们的生存空间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城乡管理作为一种在定性、定量图文结合方式下的弹性控制方法,可以直接指引到具体建筑单体的设计层面。城乡建设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化过程,特点在于设计城乡而非设计建筑物,它是弹性而非具象地引导建筑设计,从总体上引导土地的合理利用,保障生活环境的优良品质,促进城乡空间的有序发展,同时为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供一种长效的技术管理支持。

3 城乡规划管理中应结合建筑设计的运用

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促进了建筑业的发展,增加了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的难度。城乡提供给人们的各方面感受便是城乡空间,我们对城乡空间进行分析及规划,使人活动的区域空间和各区域空间之间的关系协调,就是城乡规划。而城乡规划是动态地解决和协调各类建筑之间的联系、建筑群的整体形象,以生态的、可持续的观点延续城乡的历史,展望城乡的未来,因此在城乡的发展过程中城乡规划对城乡的有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建筑作为城乡构成的基础要素之一又必须服从于城乡内容,他们之间在空间上是点与面的关系,好的建筑如同凝固的音乐,是城乡的灵魂,但建筑也不能脱离城乡环境,必须与城乡环境相融合,因此建筑设计与城乡规划同等重要。

建筑师在设计单体或群体建筑时,必须考虑建筑的大环境和开发地盘红线内的小环境问题。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筑创作繁荣的同时,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快速发展中,建筑师在建筑创作时对人文的关注、对环境的关注显然不够。存在着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问题。如北京的长安街,虽然每栋建筑单体都采用了中国最好的设计院和最优秀的建筑师的作品,而且在建筑造价上也毫不吝啬,就其艺术价值本身而言,仍然是业界人士批判的焦点,究其原因,主要不在于建筑本身造型,而在于对周围环境的忽视,以及强烈的个体表现欲所造成的整体不和谐。可见,在城乡规划管理的指导下,注重周围环境的协调,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4 正确处理城乡规划管理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

4.1科学对待城乡规划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是一种社会空间和物质空间健康发展进程的社会实践。因此城乡规划管理应该包括从策划到维护的所有内容。在城乡规划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的类型。根据阿普尔亚德的观点,城乡规划管理内容日趋综合,方法包容性更强,从单纯注重形态的管理发展到综合管理。在城乡规划管理中不但要注重城乡的功能分区,交通流线,而且还要注重建筑物的体量、尺度、比例、色彩、造型、材料、空间等。必须强调“城乡规划管理最基本的特征是将不同的物体(包括建筑物)进行联合,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规划者不仅必须考虑物体本身的设计,而且还要考虑一个物体与其他物体之间的关系”。一个城乡建设的好坏与城乡规划管理水平的高低有着直接关系,因为城乡规划管理是城乡建设的基础,也是建筑设计的依据。在我国一般一个城乡规划管理经批准后,要执行十年以上,因此,在批准城乡规划管理时一定要采取科学认真的态度。

4.2建筑设计服从城乡规划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在建筑创作繁荣的同时,也存在着令人担忧的问题,在快速发展中,建筑师在建筑创作时对人文的关注、对环境的关注显然不够。一味追求“新、奇、特”而不考虑建筑物所处的环境。例如希腊的爱琴海上有一座叫伊特拉的小岛,被称为“艺术家之岛”。整座岛上布满了十分简单的希腊式的民居,连警察局、医院、饭店都化整为零,成为民居式建筑尺度。几百年来,岛上的居民始终恪守一个规则:所有建筑均不超过三层,所有外墙均为白色。这种热爱自然、相互协调的观点,已经形成了一种设计理念。可见,在城乡规划管理的指导下,注重四周环境的协调,即使是最简单的建筑设计也能取得好的效果。

5 结束语

城镇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促进了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矛盾,处理好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两者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对城乡的形象和景观产生很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胡振宇.促进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契合有效途径[J].江西建材,2012,01:41-42.

[2] 张兵.城乡规划实践的分析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10(02):50-54.

城乡规划重要性范文5

关键词:城乡统筹;城乡规划;问题;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我国将城乡统筹规划作为规划工作重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于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城乡统筹理论的不断深化和创新,城乡规划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而缺乏统筹性则是其中的重要问题之一,这于“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因而必须高度重视城乡统筹视野下城乡规划改革与创新问题,这已经是一个十分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特别是在我国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时期,我国必须从当前城乡规划缺乏统筹性的实际问题出发,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动城乡规划改革,使城乡规划更加适应我国城乡统筹发展,为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一、城乡统筹视野下城乡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统筹规划缺乏法律保障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城市与农村结合起来,但并没有对城乡统筹规划做出具体的规定,而作为一种“新兴”规划模式,城乡统筹规划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明确的法律和制度,还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对城乡统筹规划做出具体的规定,这就使得各地在开展城乡统筹规划方面,更多的是属于研究性质,还没有上升到具体规划层面。由于我国城乡统筹规划缺乏法律保障,这就使得各地尽管编制了城乡统筹规划,但也很难真正落实到位,更重要的是,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导致我国各地城乡统筹规划在内容和方法以及深度和成果方面缺乏“统一性”,势必会对我国整体的城乡统筹规划造成重要的影响。

(二)城乡统筹规划缺乏衔接机制

城乡统筹发展是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重要战略性举措,因而城乡统筹规划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这就需要城乡统筹规划必须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规划,因而必须做好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的衔接工作。但从目前我国城乡统筹规划情况来看,由于受到体制和机制的制约,目前我国城乡规划当中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三大部门规划的衔接仍然不紧密,甚至鲜有衔接,以致规划的统筹协调流于形式。这主要是由于这些规划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编制,因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无论是目标、重点还是标准、措施都有很大的差异性,因而无法衔接到位。

(三)城乡统筹规划缺乏有效实施

由于目前国家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在城乡统筹规划方面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因而普遍还没有建立城乡统筹规划实施的运行体系,既缺少相关的配套法规,又缺少土地、财税、人口等方面的政策支撑体系。特别是由于城乡统筹规划涉及到城市与农村资源的统筹配置问题,这就使得目前以城市为主的发展模式,很难将有效的资源要素向农村倾斜,因而城乡规划还缺乏平等性,使得城乡统筹规划在解决城乡发展矛盾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方面并没有太大的进展,比如在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方面,一些地方将城乡统筹规划作为整理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法宝”,而不是真正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方面进行规划,甚至出现了一些农村“强拆”问题,不仅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而且也与城乡统筹发展相背离。

二、城乡统筹视野下城乡规划的改革对策

(一)完善城乡统筹规划法律体系

党的十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要求,表明我国已经将“依法治国”上升到战略高度,城乡统筹规划也必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将城乡统筹规划纳入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当中。这就需要我国高度重视城乡统筹规划工作,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将城乡统筹纳入到城乡统筹规划法当中,明确城乡统筹规划的思路、目标、原则、保障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我国还应当出台《城乡统筹规划管理条例》,对城乡统筹规划进行进一步的安排和部署,提高城乡统筹规划法律位阶,为更好的实施城乡统筹规划奠定法律基础。

(二)创新城乡统筹规划发展思路

城乡统筹规划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而且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因而必须按照“以城促乡、以工哺农”的目标,进一步创新城乡统筹规划发展思路。城乡统筹规划必须建立在“城乡融合”发展基础上,因而必须将“促进城乡融合、维护公平正义、确保持续发展”作为我国城乡统筹规划的重要发展思路,通过城乡统筹规划,打破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形成有利于优化城乡资源要素科学配置、有利于促进城乡互动发展、有利于保持城乡与农村发展特色的城乡统筹规划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使城乡规划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

(三)明确城乡统筹规划基本原则

城乡统筹规划,最根本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城市与农村进行科学规划,促进城乡科学、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因而必须明确三个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协调发展原则,即将城乡协调发展作为城乡统筹规划的重要原则,通过合理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二是必须坚持保护农民利益原则,将维护公平正义落实到城乡统筹规划当中,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生存权、发展权;三是必须坚持多方利益协作原则,按照我国新一轮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将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城乡统筹发展当中,并通过科学的城乡规划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

(四)建立城乡统筹规划运行机制

为了解决城乡统筹规划缺乏协调性和衔接性的问题,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有利于城乡统筹规划的运行机制,比如浙江省的县市域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两规衔接”、成都市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发展规划“三规合一”以及重庆市的“四规合一”等等,对于建立城乡统筹规划运行机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要想做好城乡统筹规划,各地必须探索建立符合自身的运行机制,特别是要在政策层面、体制层面、机制层面进行创新,形成协调有序、沟通顺畅、形成合力的“多规合一”运行机制,确保城乡统筹规划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不断深入实施,特别是随着城乡统筹发展越来越深入人心,加强对我国城乡规划的改革与创新显得越来越紧迫和重要。这就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以及规划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统筹发展的认识,着眼于保障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积极研究城乡规划改革和创新的有效措施,推动城乡规划更加符合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使城乡规划步入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国为城乡统筹发展奠定坚实的规划基础。

参考文献:

[1] 李晓江等.城乡统筹视野下城乡规划的改革研究[J].建设科技,2014(Z1).

城乡规划重要性范文6

近一、二十年来,我国规划随着 经济 社会 的发展 而不断得以重视,在自身行业的发展中已日益形成了庞大的独特体系。而且,随着发展的需求,规划系统不断地补充与完善,业已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系。

据现阶段规划体系来看,即有宏观,又有微观,两者之间又存在中观的系统。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内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综观规划层次体系,(见表1)可以看出,还有一定地域范围内规划没有纳入进去。或者说是没有明确地纳入进去,这便是实践中可以看到的突出性矛盾问题较多的城乡结合部地域(地带)。广义上看,我国80%的 人口 居住在 农村 聚落,2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城镇)聚落。而城市(城镇)与乡村的交融地带便客观上产生了一种特定涵义上的“城乡结合部”,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

实现国家的城市化(或城镇化)的快速增长必须重视城乡结合地带的有序控制和科学 规划,变无序的混乱、自发状态为有序的合理组织状态。

笔者在近十余年规划实践中,参加了区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规划以及各类课题的研究 ,深感城乡结合部是最具有活力、但矛盾又比较突出,亟需作为一项专题性、独立性的规划类型给以确定。本文试就城乡结合部规划的一些重要的原则性问 题进行探索,希同仁位给以斧正。

二、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涵与外延

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两个方面。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 行政 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的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因而它的外延也必然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内部关联度较强的分野。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助性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 ,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布局,劳动力布局,流动人口 管理 ,产业布局, 交通 设施,仓储设施等方面。特别是 社会主义 市场 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因各种流动的不断加强,承担这些流动的载体建设客观上要求科学预测与规划。

我们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概念拟定为:对城乡结合部具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城乡交融地域上各种物质与精神要素进行系统安排称之为城乡一体化规划。

这是基于以下的认识所给出的:

(一)、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客观存在。

(二)、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可以用空间来刻画的地域范围。

(三)城乡结合部是打破行政界限,并因城市与乡村的本质性内在联系而形成的。因此,地域范围是一种模糊性的。

(四)城乡结合部不是城市部分与乡村部分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空间范围。

(五)城乡结合部既可以是一定地域,又可以是一个地带,也可以是其它形态,这要看反映城乡结合的关联度依据是如何界定的。

(六)城乡结合部既然是一种空间范围,相应也便有了各种物质载体,也有一些诸如 文化 等领域的精神载体。因此,同样需要用系统学的原理与方法 作为理论 指导 。

(七)城乡一体化归根结底是一种较为独特的规划形式。它与其它各类规划应该具有同等 法律 效力,应纳入规划法律体系之中。

三、过去处理城乡结合部问题的途径与弊端的 总结

反思过去种种规划类型,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的认识。

(一)认识之一

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 、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或地带)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 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二)认识之二

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也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地带)作以明确性的展开研究。

(三)认识之三

既然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那么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便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

(四)认识之四

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会更加突出。

上述四点认识在笔者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感受最深。

九十年代初期我们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甘南县、延寿县、五常市等地参编市县域城镇体系和总体规划过程中,即感受到城乡结合部的一些矛盾无法用城镇体系规划或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来解决。

一般而言,传统及现实规划中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市县域内各种聚落群体的空间组织部署。但实际应用 上仅侧重在对市县域集 政治 、经济、文化等中心为一体的市区(或县城)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的宏观论证与规划。而对近郊卫星镇并未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再如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只是以服务于市区(或县域)为主要任务的,而没有以“融合”、 “一体”的角度刻画城乡结合部的深刻内涵与外延。对于绝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都存在着诸如:人口流动与管理,产业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定位性的预测,基础设施的需求量等诸多的问题,而且与传统行政意义上的区域规划,其更具有活跃、动态、变动等因素。在规划的宏观安排上及战略的选择上具有极大的变化特点。为此,如不进行总体上的科学合理部署,一方面可能产生滞后的结果,另一方面可能产生阻碍城区的进一步发展或影响 市区(县城)的发展。同时,对农村地域的推动也将不利。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及时的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四、城乡一体化规划在规划序列中地位的认识

城乡一体化规划由于其规划的对象与一般的规划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因此,它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项规划是明确的。但共性的存在又使其必须在规划序列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首先,它的规划对象是一种区域(地域)。这就决定了它属于一种区域规划的类型。但又由于规划对象的范围确定性差,而模糊性强的特点。在界定规划对象(即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时,首先要做的工作便 是界定规划对象的范围,这需要引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 方法 做前导性工作。因此,它就不同于行政意义上的省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区域规划,也不等同于因自然 因素所制定的某些江河流域专题规划。因此,也决定了该项规划的先决条件是划定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因此,与传统规划程序有别。

其次,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各种物质与精神因素与广义上的区域规划总体上一致,但由于该区域的要素流动性较强,是一个各项要素均活跃的区域,因此,它应该在理论 指导和方法论指导方面有自身的需求。这可以进一步地探索与研究 。

再次,基于上述两方面的认识,可以设想,城乡一体化规划应该说是一种区域规划的变种。因此,它便 应属于区域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理论基础

任何一门学科的确立都必须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做后盾,才能不断地发展 与应用 。本文仅就城乡一体化规划前述的内容 根据长期实践的认识加以理论框架的建构,以期对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正确发展能有所遵循与指导。

(一)根基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概念的确立是根据我国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理论走向二十一世纪时提出的,相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确立,又再次赋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内涵。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便 是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根基性理论。

(二)基础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区域规划的一个变种,因此,区域规划理论的某些原理与方法便 是它所应遵循的。

(三)方 法学 理论 :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对象是一个有特色的开放的地域系统,因此,系统学理论必须引入,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的原理和方法对城乡结合部区域的总体部署,是唯一解决地域上存在各种问题 的一把钥匙。

(四)技术学理论:因为城乡一体化的概念是冲破现行的行政体制界限的。所以,在进行各种要素的配置上须综观城市与乡村两大地域的特征,一定意义上,肩负双重的协调性的任务。它应该着重发展意义上的规划、在布局规划上更应注重与城市规划、城镇规划、乡村规划步调一致。

(五)相关性理论:由于城乡结合部的位置处在城乡交叉地带,是同一种地带或向城市,或向农村 过渡的两个方向性的战略研究。因此,诸如,边缘学理论,交叉学理论、门槛理论, 社会学 理论, 经济学 理论 ,技术学理论都应该成为指导规划实践的理论。

六、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容和方法的初步探讨

(一)规划内容:规划范围的界定、规划的依据、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的期限、规划所采用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简介、城乡结合部的现状 调查 及研究、城乡结合的宏观区域 环境 分析、城乡结合部的总体 发展战略 、城乡一体化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居民点体系规划(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职能分工结构规划、空间地域结构规划)、措施的操作建议、可行性的分析与研究)。

城乡结合部的宏观区位分析图、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范围界定图、城乡结合部区域现状评价图、城乡结合部发展方向方案图、城乡一体化规划总图、城乡一体化规划专项规划图、(经济(产业)发展与布局图、人口和劳动力发展与布局图、环境评价及控制图、资源可持续利用意向图、居民点(聚落)体系规划图、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布局图)。

(二)规划方法:在系统分析总原则下采取: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定位分析、定时分析。

并严格做到以下七个方面的结合:

(纵向与横向、定性与定量、定位与模糊、近期与远期、宏观与微观、现实与理想、总体与阶段)。

参考 文献

1、《经济 地理 》1997年第17卷第4期

2、《城市规划》1998年第1期

3、《城市规划》1997年第4期

4、《城市规划管理概况》刘鲲

城乡规划重要性范文7

通过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不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全面树立领导干部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权力意识,年底。改善城乡规划工作机制,推进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保证规划的严肃性;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缺乏有效事前、事中监督,城乡建设指导思想不端正,随意更改规划失职、渎职等问题;通过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改进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使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明显成效,保障城乡规划建设健康发展。

二、监察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

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这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对象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城乡规划编制、审批、调整情况

1否进行了城镇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和论证;

2否经原审批机关的认定后。

3城镇总体规划修编是否委托符合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承担;

4否参照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建立相应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机制;

5否建立了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机制;

6上报审批的规划编制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7规划调整是否符合控制指标和用地性质以及绿地、市政设施等技术指标。

(二)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

1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清理、规范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

2否建立了完善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3否建立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内部监督制度;

4市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是否集中统一管理。

5否存在以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等形式取代选址程序。

6建立城市规划委员制度情况。

(三)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

1否设立了城乡规划展示场馆(市级)

2否实行了城乡规划的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和调整公示;

3否实行了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制度;

4否建立了城乡规划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

5否研究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四)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

1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干预城乡规划实施的现象;

2否建立了违纪违法案件举报制度;

3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认真查处并公布查处结果。

三、监察工作具体安排

结合本市实际,按照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度要求。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

1成立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则、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领导小组。并于年月日前将本乡(镇、街道)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汇总。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1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沟通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各乡(镇、街道)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总结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3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经验交流。

4年上半年。根据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抽查工作,有关情况将进行全市通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对经验进行总结。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在乡镇总结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对本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四、监察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通过新闻媒体、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周密部署,积极动员,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效能监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机会,切实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建立内部监管机制。

从抓思想政治建设和制度保障着手,要根据规划建设行业特点。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各项制度,要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突出监督重点,针对容易产生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现象的薄弱环节,对重点股室、重点岗位、重点项目、重点人员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同时,每项制度的落实要有工作方案,有跟踪措施,形成双向制约机制,形成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双管齐下、双向并进、内外相连的监督体系,防止各种腐败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三)建立查处违法建设联动机制。

建立实施联动制度,要在规划建设系统范围内。即建立由规划建设系统领导、各相关股室和局属单位统一行动、建筑市场参建各方主体共同参与的查处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建设实施全过程联动监察。同时,要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登记和公示管理制度,对设计、监理、施工、图审等中介服务机构不良行为实行登记和公示管理制度,对每个环节有违规行为的都记录备案,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四)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工作机制。

一要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要制定和完善市规划委员会工作的决策程序、议事规程等,首先。并坚持开展各项工作。二要建立完善专家委员会技术审查工作机制。要充实和加强专家委员会,对重大规划建设事项,要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三要做好向上报批工作。对规划设计方案要按程序批准实施。

一是对规划建设行政许可事项,要通过公示栏、公众网站等各种方式,向社会公示管理职权、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数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二是对规划编制成果和规划设计方案,要在公示栏、规划展示厅、公众场所等地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和展示规划编制成果,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公开服务承诺。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媒体,对工作时限要求、服务态度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监督承诺落实。

城乡规划重要性范文8

关键词: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教学;社会学;课程体系

1引言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系统表现更加多元复杂,其物质空间的规划建设中涉及的学科知识也愈加全面,同时也赋予城乡规划专业更多功能与责任。城乡规划专业本科阶段培养的人才不仅需要较好物质空间规划设计能力,还需要全面的知识体系,具备一定的研究与创新能力,以应对城乡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现象与复杂关系。而城市社会学以其特有的研究视角与研究方法,从更加人性化的角度为城市的规划与建设提供多维度的研究理论与方法基础,在城乡规划专业教育知识体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2社会学与城乡规划专业教育的关系

2.1社会学研究与现代城乡规划研究的结合

随着城乡规划学研究范围与研究内容的扩展,原有的物质空间规划设计的学科基础已难以满足对城乡环境的分析研究需求,社会学因其研究角度与研究方法的多样性为城乡研究提供了多维与深度研究的可能性,能够从多维视角对人类社会活动进行系统分析,对城乡规划的研究起到基础性的支撑作用,也弥补了城乡规划领域重空间设计轻人文内涵的不足。在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过程中,既有与社会学研究紧密结合的历史进程,也有新时期与城乡规划学科新的结合与创新。社会学以其特有的学科思维一方面为城市研究提供了深入剖析的路径与方法,另一方面则从社会行为空间角度研究更加人性化的城乡规划与设计的理念。学者们从社会学思维的视角下,分别对城乡规划的制度建设、规划内容与方向等规划实践、以及城市空间环境营造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影响等具体的理论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更加注重城乡规划中的社会平等与公平、公众参与的价值。

2.2社会学类课程对城乡规划本科教育意义

目前在城乡规划专业开设的与社会学相关课程如城市社会学、城乡社会综合实践调查、城市规划系统工程学以及部分实践环节等,涉及的城市社会学知识包括社会学基础研究内容,如基础概念与理论、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和社会问题等;城市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则偏重于将社会学的调查、统计与分析方法引入城市空间研究;城市规划系统工程学则以系统工程的方法解决系统的研究思维与研究技术等内容。此类课程多在本科专业三至四年级等高年级开设,以配合从建筑、街区的物质空间设计转向更加宏观的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城市详细规划设计和乡村规划设计等学科思维转变过程,应对更加复杂的研究对象与内容。

3社会学类课程应用重点

3.1研究方法

社会学是一门具有多重研究方式的学科,主要有科学主义的实证论的定量方法和人文主义的理解方法。随着2011年城乡规划专业成为一级学科,社会学在城乡规划本科教育体现中重要性更加凸显,《城市社会综合调查》课程是国家《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版)》中要求独立开设的一门社会学调查方法类课程,以往则是社会学类课程作为相关知识体现在选修类课程中。该课程是以社会调查方法的学习与实践为核心,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社会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材料,为规划与设计提供基础资料的社会调查方法。常见的调查研究方法如历史研究法、观察研究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调查、个案研究、测验或实验等科学方式,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借以发现存在的社会问题,探索有关规律的研究方法。该课程对于城乡的分析和研究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城乡基础资料调查。在现阶段的城乡规划实践中,城乡建成环境的现状调查是规划设计的前期,也是更深层次研究的基础。规划前期常见的调查方法如访谈、问卷、实地观察或勘探等,可从政府、居民等不同利益群体对城乡建设的不同需求出发,针对城乡建设环境进行调查和分析。但往往由于城乡系统的庞杂性和调查范围及内容的有限性,如何选择适当的调查项目以及适度规模的调查范围则尤为重要。(2)城乡建成环境分析。城乡建成环境的现状形成于地域自然与人文环境的积淀与累积基础上,以人为本的规划设计理念不仅需要对城乡地域物质空间进行分析,亦需对长久以来形成的空间形态、生活方式与社会运行进行深入理解,不仅要技术层面的分析工作,也需求对人文层面有着深入的分析和理解。以社会调查的方式将基础资料进行收集后,需有适合的技术方法进行数据的整理、分析,以获得对研究对象的进一步深入了解,寻找城乡发展的规律性线索。(3)人的活动行为的分析。人是城市的主体,城市规划的优劣主要取决于人的城市体验和感知,因此关于人的活动行为的调研分析,是校核城市空间设计成果的重要指标。社会学提供了人的行为方式的系统分析方法,能够从活动的类型、人群的定位、活动的个体心理,以及社会因素对行为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该方法能够从根源上理清人的行为活动与城市空间的内在耦合关系,明确人的社会属性是城市规划首先应当考虑的因素,通过自然环境与人居环境的整体联系满足城市人的多元、复合的活动要求,这也是城乡规划学科以人为本核心价值的内在体现。

3.2研究内容

(1)宏观层级的城乡系统与结构。城乡的发展不只是城乡物质空间环境的变化,也体现着城乡内在结构的系统性改变,我国的城乡规划体系也是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不断深化调整做出的实时应对,城乡结构是整个社会宏观结构体系的重要部分,破解城乡规划的实施难题,必须从社会学的宏观视角进行社会结构的剖析,涉及的内容主要包含社会组织结构、区域结构、就业或分工结构、收入分配结构、消费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等若干重要子结构。基于上述社会学内容的分析,能够更好地在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等规划领域给予充分的支撑和论证,使城乡规划在宏观层面能够发挥协调与解决城乡社会矛盾的更大作用,体现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2)微观层级的社会行动。我国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快速城乡建设后,新城建设热潮在逐渐降温,从“增量规划”转向“存量规划”,“存量规划”要求在已有的城乡建成区提升建设质量、改善人居环境,从城市空间塑造转向城市行为的再造。应用而生的“轻规划”“微改造”等新的规划设计理念更偏重对于已有空间环境的提升与改善,激发城市新的活力,修正“大广场”“宽马路”等建设脱离社会实际需求的问题或现象。社会学在其长期的研究中所关注的微观层级的社会个体、群体的行为活动以及社会问题等内容,成为建设宜居城乡人居环境研究的重要基础,亦可对规划与设计实施的形成直接有效反馈。

4社会学类课程应用思考

城乡规划本科专业具有多学科背景的特点,多以土建类学科、地理类学科为主。由于各学校基于不同学科背景开设城乡规划专业,丰富了城乡规划专业的内涵,形成了不同学校城乡规划专业的各自办学特色。但不论办学背景如何,随着最新版国家城乡规划专业指导性规范的出台,规划设计类课程已成为教学体系围绕的核心,空间的设计表达是专业的特色及优势。但同样也会造成课程知识体系的单一,不适应当前城乡规划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结合现今专业发展趋势和实际,首先应从社会学知识内容进行重新梳理和植入,体现出社会学对当今城乡规划学科的重要影响。

4.1在理论知识基础构建层面

社会学在城乡规划领域的理论知识构建主要包括:社会学基础理论、社会调查与数据处理的思路与方法、社会阶层和社会空间结构特征等内容,均应为城乡规划专业在本科阶段要掌握或熟悉、了解的知识内容,具体的知识要求为:(1)城乡人口与社会知识单元;包括城市社会学基本知识、与城乡规划的关系、城市社会要素、城市社会的分析方法、社会阶层与空间结构等。该知识单元是宏观层级的城乡系统与结构的体现,关注城乡领域的社会学问题,利于学生从宏观的社会视角对城乡规划进行解读,落实规划的公共政策导向。(2)城乡社会综合调查研究知识单元;包括选题与文献综述、社会调查类型与设计、社会调查方法、资料统计与分析。该知识单元属于微观层级的社会行动的内容,更多为具体的研究方法和手段,突出社会学应用的实践技能,有助于学生在规划设计中调研分析方法的科学应用。上述两部分知识单元已包含社会学在城乡规划领域研究的重点,但内容较为综合且涉猎较广,如何将社会学类知识在城乡规划课程体系中合理构建是关键也是难点。基于规划设计类课程为专业教学体系的主线,以及学分制改革的趋势,教学计划中社会学类理论课程不宜占较大学时,为了更好地将社会学应用到教学中,在教学计划的制定中应注重课程的交叉与互动,使单一理论课程转化为一系列的知识体系。因此将社会学的研究思维与研究体系加入其他专业核心课程内容中,则可以通过社会学的选题、调查、分析、结论等逻辑化的研究方式改善以空间设计为基础的思维局限,指导学生以循序渐进的研究方式和步骤完成对城乡环境的研究和分析过程,培养本科阶段初步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助于加强学生对于相关知识的认知程度,进一步重视理论课程与设计环节的互助和支撑作用。

4.2对规划设计类课程的实际意义

城乡规划专业在以物质空间规划与设计为主线的课程设置中,社会学相关知识课程往往以理论讲授形式开设,教学效果受限于课时学生对此类课程的认知程度与重视程度,往往难以形成良好的效果与反馈。开设专业核心课程之一的《城乡社会综合实践调查》,相较之前的《城市社会学》课程而言更加注重社会学知识与方法在城乡社会研究中的意义,注重社会调查的理论与方法,并与城市社会学的基础概念、理论与调查方法、分析方法等相结合,将纯粹的理论课程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能够更好地支撑以规划设计类课程为核心的课程体系,枯燥的课堂讲授与生动的社会调查大大提升了社会学类课程的教学效果,同时为设计类课程的资料整理与现场踏勘提供了科学化、系统化的调查和研究方法,为后期设计思想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培养城乡规划专业学生联系实际、关注社会问题的学术态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具体课程关系如下

4.3实践教学环节层面

城乡规划本科教学在专业实践方面体现社会学知识体系的主要为认识调研,认识调研实践领域包括住区认识调查、社会调查、城乡认识调查、结合规划设计课程的调研四个实践单元,具体的内容如下:(1)住区认识调查研究;包括住区空间结构、住区道路与交通系统、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住区绿化系统,该实践单元注重社区规划导向下的住区研究,内容以空间的类型和层次调研为主,强调住区结构体系的完整性和设施的均衡构建。(2)社会调查研究;包括问卷编制与调查组织、调研数据分析的方法、调查报告的撰写,这一实践单元突出调研具体方法的实践应用,注重调研程序和调研成果的关联。(3)城乡认识调查研究;包括城乡功能布局、城乡空间结构与形态、城乡道路与交通系统、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绿化体系,该单元的实践内容涉及城乡领域的空间和规划体系,是从宏观到微观的认知调研。(4)结合规划设计课程的调查研究,包括调查研究的内容、调查研究的方法、调研成果的表达,这类调研是与设计课程并行的实践环节,注重设计课程的实践性和真实性。上述认识调研环节作为拓展能力的培养,不作统一要求,可由各校自己掌握。基于实践环节的知识体系要求的自主性特点,如何将上述四个实践单元与实践课程体系相结合以及如何对专业教学起到支撑作用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四个实践单元并非独立的课程内容,必须与对应的专业课程相结合,设计类课程体系是专业教学的核心,因此必须将社会实践与设计课程的知识体系相关联,起到从课堂内的学习交流过程走向社会实践的真实体验和认知,能够更好地强化城乡规划专业本身具有的实践性特质。同时可以将.大学生暑期活动的实践结合到专业的实践当中,一举两得,会更加具有专业指向性。因此,依据实践教学的知识内容,城乡规划专业的课程设置应提高对于实践环节的要求,从低年级的建筑设计阶段,至三、四年级的城乡规划设计阶段、以及毕业设计阶段均要求设置与设计课程相配合的实践环节(详见表2),以辅助深化设计及理论课程。实践环节中的资料收集、调查、分析和统计等环节等均需与社会调查理论与分析方法紧密结合。

5结语

城乡规划专业学科及专业发展的历程中,社会学的影响如影相随。从学科知识体系的构建、理论与方法的应用,至规划与设计实践,社会学类知识为城市与乡村从视角、方法和内容的研究都提供了更加丰富与多层次的思维与路径,并以更加具体化和实用性的知识点融入了城乡规划专业在理论基础知识构建、规划与设计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为本科阶段树立正确的规划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要知识领域。

参考文献:

[1]罗吉,黄亚平,彭翀,刘法堂.面向规划学科需求的城市社会学教学研究.城市规划,2015(10):39-43.

[2]黄亚平,陈静远.近现代城市规划社中会的思想研究[J].城市规划学刊,2005(05):23-29.

[3]李浩,赵万民.改革社会调查课程教学,推动城市规划学科发展[J].规划师,2007(11):65-67.

城乡规划重要性范文9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规划;内涵;途径;认识;内容与方法

据现阶段规划体系来看,既有宏观,又有微观,两者之间又存在中观的系统。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内起着重要的作用。实现国家的城市化(或城镇化)的快速增长必须重视城乡结合地带的有序控制和科学规划,变无序的混乱、自发状态为有序的合理组织状态[1]。

1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涵与外延

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2个方面。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行政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因而它的外延也必然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内部关联度较强的分野。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助性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布局、劳动力布局、流动人口管理、产业布局、交通设施、仓储设施等方面[2]。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因各种流动的不断加强,承担这些流动的载体建设客观上要求科学预测与规划。笔者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概念拟定为:对城乡结合部具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城乡交融地域上各种物质与精神要素进行系统安排称之为城乡一体化规划。

2过去处理城乡结合部问题的途径与弊端

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或地带)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并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地带)做出明确性的展开研究。因为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所以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须早提上议事日程。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会更加突出。一般而言,传统及现实规划中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市县域内各种聚落群体的空间组织部署。但实际应用上仅侧重在对市县域集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为一体的市区(或县城)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的宏观论证与规划,而对近郊卫星镇并未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如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只是以服务于市区(或县域)为主要任务,而没有从“融合”、“一体”的角度刻画城乡结合部的深刻内涵与外延。对于绝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都存在着人口流动与管理、产业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定位性的预测、基础设施的需求量等诸多的问题,而且与传统行政意义上的区域规划相比,其更具有活跃、动态、变动等因素。在规划的宏观安排上及战略的选择上具有极大的变化特点。为此,如不进行总体上的科学合理部署,一方面可能产生滞后的结果,另一方面可能产生阻碍城区的进一步发展或影响市区(县城)的发展。同时,对农村地域的推动也将不利。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应该及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3城乡一体化规划在规划序列中地位的认识

城乡一体化规划由于其规划的对象与一般的规划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因此它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项规划是明确的。但共性的存在又使其必须在规划序列中占有一定的位置。一是它的规划对象是一种区域(地域)。这就决定了它属于一种区域规划的类型。但又由于规划对象的范围确定性差,而模糊性强,在界定规划对象(即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时,首先要做的工作便是界定规划对象的范围,这需要引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做前导性工作。因此,它就不同于行政意义上的省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区域规划,也不等同于因自然因素所制定的某些江河流域专题规划。因此,也决定了该项规划的先决条件是划定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因此,与传统规划程序有别。二是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各种物质与精神因素与广义上的区域规划总体上一致,但由于该区域的要素流动性较强,是一个各项要素均活跃的区域,因此它应该在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指导方面有自身的需求[3],这可以进一步地探索与研究。三是基于上述2方面的认识,可以设想,城乡一体化规划应该说是一种区域规划的变种。因此,它应属于区域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4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容与方法

规划内容:规划范围的界定、规划的依据、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的期限、规划所采用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简介、城乡结合部的现状调查及研究、城乡结合的宏观区域环境分析、城乡结合部的总体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居民点体系规划(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职能分工结构规划、空间地域结构规划)、措施的操作建议、可行性的分析与研究)[4]。城乡结合部的宏观区位分析图、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范围界定图、城乡结合部区域现状评价图、城乡结合部发展方向方案图、城乡一体化规划总图、城乡一体化规划专项规划图、(经济(产业)发展与布局图、人口和劳动力发展与布局图、环境评价及控制图、资源可持续利用意向图、居民点(聚落)体系规划图、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布局图)。

规划方法:在系统分析总原则下采取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定位分析、定时分析(纵向与横向、定性与定量、定位与模糊、近期与远期、宏观与微观、现实与理想、总体与阶段)。

5参考文献

[1] 王洪跃,张雄.湖北省城乡一体化评价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10(6):397-398.

[2] 梁永平.珠江三角洲城乡一体化与教育发展模式的构建[J].现代教育论丛,2001(5):33-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