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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的防治集锦9篇

时间:2023-09-22 09:48:26

水旱灾害的防治

水旱灾害的防治范文1

关键词:水旱灾害,成因,防治措施

 

洛川县位于东径109°-110°,北纬38°-39°之间。属渭北高塬沟壑区,塬大沟深,沟谷与塬面高差达百米以上。土壤以垆土、黄绵土为主,土层深厚质地疏松,海拔在1000-1200m,年平均温度9.2℃,昼夜温差大,且紫外线照射强烈,自然资源丰富,是发展苹果生产的良好基地。全县水资源总量6633.8万m3(地下水可采量1533.7万m3),人均占有水资源量326.8 m3,亩均占有水资源24.5 m3,多年平均降水量623.2mm,蒸发量860.3mm,降雨偏少,水资源严重缺乏,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十年九旱,是一个典型的旱作农业区。干旱缺水是制约全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乃至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主要矛盾。论文参考网。水旱灾害是洛川县的主要自然灾害。旱灾与水灾相比,其发生的频次范围、危害程度更为严重,因此旱灾是主要灾害。现就洛川水旱灾害的成因、特征、规律及其防治措施作以浅析。

1.水旱灾害成因特征

1.旱灾

1.1.1特征

(1)、据省自然灾害记载:从公元1759年到1940年的182年中,洛川大旱38次。频率为5年一遇。光绪三年“秦晋历冬经春及夏不雨。地千里,秦晋连、人相食、道堇相望,卖女弃婴,指不胜屈”。论文参考网。1931年“洛川、旱、黄连镇与吴庄镇等九镇无收”。哀鸿遍野,惨不忍睹。

(2)、洛川气象站1955-1980年气象资料记录,26年间出现大小干旱40次,其中春旱和伏旱各占25%,秋旱占23%。大旱,旱期在100天以上,降水比正常年景偏少60%以上;中旱,旱期50天至99天之间,降水偏少50%;小旱,旱期30天至49天,降水偏少40%。

洛川县干旱分类频次调查表

1.1.2成因

旱灾的形成,因素很多,是自然和社会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以自然或气候因素作主要分析。

(1)、洛川属干旱半干旱气候区受东南亚季风影响较弱,降水偏少,是本区域多干旱灾害的基本原因。

(2)、降水量不能满足作物所需,多年平均降水量627.7mm,季节分布不均,7、8、9三个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0%以上,且多以暴雨出现,降水形成径流流走,造成了本区域旱灾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3)、洛川以苹果为主导产业,其品质独特,品味享愈全国。截止2009年底全县已发展苹果种植面积52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90%左右,年仅苹果一项人均纯收入5300元,占人均纯收入的80%。就苹果需水规律而言,每生产1g干物质需水146-233g,果树吸取的水量95%以上都消耗于蒸腾。据资料计算,1株3年生长的果树,平均每天大约蒸腾失水110kg,年每株折合17T,或每亩100-110T,相当于降雨量150-170mm,即是在分布均匀条件较好的情况下,果树吸收的水分也只占三分之一左右。论文参考网。且降雨量年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七、八、九三个月内。而苹果树需水高峰期的三至五月为幼果膨大期如遇干旱,新梢和叶片生长受阴,落果严重,直接影响当年品质、产量和下年产量。而此时降水量约占年降水量的10%左右,远远满足不了果树生长需要,这个差额必须要以灌溉补充。

(4)、旱地面积多抗旱难度大,全洛川总面积1804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260 km2,占70%。统计资料表明,全县耕地52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2万亩,旱地农业主要依靠天然降水,丰欠与否,直接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繁荣。

1.2水灾

1.2.1特征

(1)、洛川水灾多以暴雨形式同现,据洛川气象站1955-1980年26年的统计资料,洛川暴雨大多集中发生在7-9月,共出现19次,频率为95%。据《陕西省自然灾害史料》记载,洛川1933年6月山洪暴发,冲没良田无数。厢西堡、菩堤等十余村7月2、3日恶风暴雨,雹大如拳,山洪暴发,继以大水,深约数尺,冲没禾苗,摧毁房屋,灾情奇重。

洛川县历年暴雨出现情况

(2)、水灾频率

一般洪水(10-20年一遇)平均出现3次;大洪水(20-50年一遇)约2年出一次,特大洪水(大于50年)约10年出现一次。

(3)、自然灾害中还有冰雹、连阴雨、霜冻、大风等。

1.2.2成因

(1)、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受东南亚环流季风变化影响,气候多变,夏季多阵雨暴雨,秋季淫雨连绵。阵雨或暴雨至山洪暴发,河水猛涨,造成洪水灾害。

(2)、人类活动。随着各行各业的建设和人类活动,造成区域下垫面的变化,植被破坏,基本建设中忽视自然规律等。

2.防治措施

多年来,本区域人民饱受了水旱灾害之苦,在同灾害的斗争中,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几条措施。

2.1发展农业节水灌溉措施,减轻旱灾频率和影响。

(1)工程措施:节水灌溉措施种类很多,渠道防渗措施,低压管道输水管灌、渗灌、喷灌、微喷灌、脉冲灌等,其它节灌措施如膜上灌、膜下灌、沟畦改造等。

(2)农业综合节水措施:耕作保墒、覆盖保墒、水肥耦合措施等。

2.2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通过修建水利工程、水保措施、生物措施,整好一块田,建造一片园,蓄起一池水,做到拦、蓄、管、节等综合防治措施。有效的拦蓄了地面径流和泥沙。

2.3增强水患意识,抗御洪涝灾害。修建水利骨干工程,提高抗洪减灾能力,树立长期抗灾思想,加强工程管护与洪水预报,制定防、抢险预案,提高抵抗洪涝灾害的综合能力。

2.4 要重建重管,制定严格的工程管理和使用办法,改变过去重建轻管,猴子搬包谷式的建设水利工程,确保工程能可持续长久的发挥作用;

3.结语

洛川县是一个农业县,水旱灾害是县域内所有灾害中最严重、影响最大的灾害,水旱灾害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增产增收乃至社会稳定,分析了水旱灾害的特征、成因及其防治措施。

参考文献:

[1]叶守泽,夏军.水文科学研究的世纪回眸与展望[J].水科学进展,2002,13(1):95-961.

[2]邓铭江,郭春红.干旱区内陆河流域水文与水资源问题.

[3]洛川县志.

[4]延安地区实用水文手册.

水旱灾害的防治范文2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水旱灾害的防治范文3

(一)镇简介

镇位于烂泥湖大圈的西北部,烂泥湖撇洪新河将我镇自西至东分成南北两大片,南片为山丘区,北片为湖区。全镇辖22个行政村、一个社区、一个区属渔场,总面积10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3.66万亩,总人口近5万人。

(二)镇水利工程情况

镇水利工程主要有蓄水、排灌、堤防等工程。

1.蓄水工程:蓄水工程由组成,其中小二型水库12座,总库容327万m3,现状供水能力138万m3。河坝7座,总蓄水量960万m3,现状供水能力410万m3。山塘881口,总蓄水量1160万m3,现状供水能力410万m3。

2.排灌工程:排灌工程由排灌泵站、抗旱泵站组成,共110处123台3594.5千瓦。其中:外排4处10台1290千瓦,内排7处11台1155千瓦,排灌结合2处2台130千瓦,纯灌泵站97处100台1019.5千瓦。

3.堤防工程:堤防工程由二线防洪大堤、内湖湖堤组成,共有二线防洪大堤31.4公里(含支河),内湖湖堤40.92公里。

二、指导思想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贯彻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落实“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防汛抗灾方针,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御办法,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原则

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科学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镇、村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干部群众上下联动,共同抗灾。

四、防汛抗灾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所,下设工程、政保、后勤、办公室,其名单如下:

政委:

指挥长:

常务副指挥长:

副政委:

副指挥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

1.工程组:组长:

成员:

2.政保组:组长:

成员:

3.后勤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办公室:

防汛中队:各村按要求成立防汛中队,支部书记为中队指导员,村主任或负责民青治的村委委员为中队长,村会计负责后勤供应,巡逻队、技术队、防汛抢险突击队人员由村上统一造册登记,落实到人,签好责任状(后附各防汛堤段责任人以及各村三队人员负责人名单,分别为表一、表二)。

(二)职责

1.镇防汛抗旱指挥所职责

组织领导全镇防汛抗灾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对防汛抗灾工作的指示,制定全镇防汛抗灾政策,组织制定全镇防汛抗灾预案。及时掌握全镇雨情、水情、旱情、灾情,组织实施防汛抗灾救灾措施,负责全镇防汛抗灾经费、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统一调度全镇防汛抗灾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办公室职责

承办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收集、上报和雨情、水情、旱情、灾情信息,指导督促村制定和实施防汛抗灾预案,组织指导防汛抗灾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镇雨情、水情、旱情、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3.镇防汛抗旱指挥所成员单位职责

镇组织办:负责督查各村党支部书记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工作中履行职责及遵守防汛抗旱纪律情况。正确把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实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村、组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镇党政办:负责检查各项防汛抗灾措施落实情况,全面了解掌握雨情、水情、旱情、灾情、救灾情况、加强防汛抗灾工作的协调。

镇水管站: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汛抗旱工程。负责组织工程、指导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和旱情的监测、管理。负责防汛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镇财政所:组织实施防汛抗旱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镇经济发展办: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镇民政办: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配合做好防汛抗灾救灾先进事迹的表彰奖励和失职渎职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情发生后,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镇村镇建设站:协助做好城镇防汛抗旱规划制定工作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镇公共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

镇中心校:负责向学校师生宣传防洪、减灾和救灾相关知识,组织排查各类学校防汛隐患,加强学校防汛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确保在校师生的生命和饮水安全。

镇安监站: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矿山、尾矿坝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察检查。

镇农技推广服务站和动物防疫站: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企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旱作农业节水技术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救灾化肥、救灾柴油等专项补贴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救灾备荒种子、饲草、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供电营业所:负责防汛抗灾的供、发电负荷安排,及时提供抗旱救灾的电力资源,保障防汛抗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电信、移动、联通、邮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汛抗旱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保险工作站:组织单位和个人参加防汛抗灾保险,及时上报公司并进行受灾财产查勘理赔工作。

五、镇山洪灾害避灾响应预案

(一)总体要求

1.镇防汛指挥所和村防汛中队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山洪灾害发生后,镇村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救灾工作,重大山洪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由市、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指挥协调。

3.山洪灾害发生时,村防汛中队应及时向镇防汛指挥所报告情况,镇防汛指挥所接村报告后立即向新河分指和区防指报告情况,并组织抢险和群众安全转移。

4.因山洪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镇防汛指挥所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向新河分指和区防指报告情况。

(二)响应等级

按山洪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山洪灾害避灾应急响应共分四个等级,依次为IV(一般)、III(较重)、II(严重)、I(特别严重),分别对应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

(三)响应条件和启动程序

山洪灾害响应条件及启动程序,由省、市、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水文、气象及灾情情况,启动响应等级,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和电话向公众,镇防汛指挥所和村防汛中队按照上级的响应等级,进行防汛救灾工作。

(四)响应行动

镇防汛指挥所严格按照上级防汛指挥部的相应等级要求,进行防汛值班、防汛会商和人员到岗到位,密切关注和了解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并及时向区防指汇报情况,同时做好防汛巡逻查险工程抢险、物质调运和后勤保障工作。镇防指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派出干部、技术人员到一线指导村防汛中队防汛抢险,尽最大努力降低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响应结束

根据天气预报和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后灾情的严重程度,区防指会商后,可以决定宣布降低或解除,由区防指的相应响应等级,镇防指按照区防指的信息执行。

六、镇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预案

(一)前言

山洪灾害是我镇南部山区在汛期常见的由暴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具有发生频率高、成灾速度快、危害程度大、防御减灾难等特点。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已成为防灾减灾中的突出问题,给山丘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和重大损失。为有效减轻山洪灾害损失,有针对性地提前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变被动抗灾力为主动避灾,减少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05〕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范围划分和基本情况

本预案界定的山洪灾害易发区是指山丘暴雨中心区域内,山体坡度在30°以上,地质条件差,遇强降雨和持续性降雨极易引发溪河、水沟洪水泛滥的洪泛区,或由此产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地带。

(三)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

1.预警依据及标准

山洪灾害避灾紧急转移以实际观测降雨强度和暴雨天气预报为预警依据,具体标准为:

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实测3小时降雨80毫米、6小时降雨100毫米、24小时降雨120毫米以上,且降雨还将持续,转移预警;当实测3小时降雨130毫米、6小时降雨160毫米、24小时降雨180毫米以上时,且降雨还在持续,转移信号。

2.雨量观察监测站点设置

在充分利用水文、气象部门已有的雨量观测站点的同时,根据需要向上级相关部门申报,近年适当增设雨量观测站,基本上做到每个骨干工程和山洪易发村均设有自动雨量站或简易雨量站。

3.山洪灾害预警形式及设施

预警主要采用广播、电话、手机短信、报警器,手提喇叭、鸣锣等形式进行。预警设施根据当地村民居住情况和自然地貌分别进行安排,要使重点区域的村民能够在短时间内收到预警信号,对学校、企业等人员集中的地方重点安排。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行政村每村必须安装警报器1套。配备手提喇叭1个,每个组配备铜锣1面;鉴于电话、手机已经普及,应充分利用现有通讯工具,多层次向村民转移信号,所有预警设施的购置,当地村组和镇政府应予安排经费集中采购。

(四)转移实施方案

水旱灾害的防治范文4

关键词:农作物;防灾减灾;现状;对策

酒泉市肃州区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西部,总土地面积3470km2,常年耕种面积4.13万hm2,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业大区,主要种植作物有:玉米、小麦、蔬菜、洋葱、甜菜、瓜类、啤酒花、甜叶菊等。肃州区深居内陆,远离海洋,地处蒙新荒漠地带,地理纬度和海拔比较高;气候干燥降雨少,蒸发强烈日照长,冬冷夏热温差大,秋凉春旱多风沙,属典型大陆性气候。同时,肃州区是重要的部级商品粮生产和对外制种、蔬菜生产及啤酒原料生产基地。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低温、霜冻、干热风、大风等农业气象灾害以及农作物病虫为害时有发生。正确认识肃州区农作物防灾减灾工作的现状,提高农作物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抵御灾害的能力,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1农作物灾害发生情况

近年来,肃州区出现的自然灾害有:沙尘暴、低温、干旱、干热风、冰雹、雪灾、病虫害等。

1.1低温

5月低温基本上每年都会出现,多集中在5月初,主要造成玉米、瓜类等农作物僵苗不发,甚至冻死。玉米冻害较轻时可恢复或补种,瓜类比较容易受害,并且不能恢复,造成每年玉米苗死苗2%~5%,瓜类损失10%左右。

1.2夏季干旱

夏季干旱多集中在7~8月,干旱范围主要集中在丰乐、金佛寺、清水、下河清、东洞、西洞等乡(镇)的部分村组,主要影响了玉米灌浆,导致籽粒秕瘦,一般造成玉米减产5%~20%,严重时可致绝收。

1.3干热风

初夏季节,肃州区经常会出现一种又干又热并具有一定风力、高温、低湿的风,强烈的干热风主要对小麦灌浆、玉米授粉、瓜果产量造成为害,可导致减产5%~50%,有时更高。

1.4沙尘暴

沙尘暴在肃州区每年都有发生,一般是初春阶段,刚播种出芽的农作物会被吹走秧苗导致断垄。对温室、大棚的影响尤为严重,风较大时可吹走棚膜,造成温室、大棚内蔬菜受害,一般减产5%以上。

1.5病虫害

近几年,为害肃州区农作物的病虫害主要有玉米红蜘蛛、玉米茎基腐病、棉铃虫、玉米锈病等,如玉米红蜘蛛2003年大爆发(百株有虫平均达到5700多头,严重的达到35000头),为害面积达0.24万hm2,造成玉米减产2651.4t,直接经济损失275.75万元。

1.6其他灾害

包括冰雹、雪灾、大风等。2013年三墩、上坝等乡(镇)出现冰雹为害,玉米叶片被打烂,影响光合作用造成减产10%;2009年大雪导致部分温室棚膜压塌,蔬菜受损等。其他灾害发生后经及时救治,没有造成较大的损失。

2农作物发生灾害后采取的措施

2.1因地制宜制定农作物灾害预警预案

成立了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制定了《肃州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的预防与防控进行统一安排部署。根据不同气象灾害发生的特点,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有效预防和防控各种灾害天气对粮食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的保障了肃州区科学防灾减灾措施的实施。

2.2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抗灾减灾宣传力度

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干部、农技人员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开展农业自然灾害及其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把预防各种频发自然灾害的技术措施落实到村、组、户,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预防自然灾害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充分利用气象部门自然灾害信息预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等新闻媒体和各种快捷的信息传递渠道,及时向广大农民自然灾害信息及其预防措施,做好灾后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粮食生产造成的损失。

2.3针对不同的气象灾害,采取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

根据全区不同区域不同的气象灾害,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了不同的防灾减灾措施。针对肃州区沿山乡(镇)干旱缺水情况,积极引导农民适时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在落实好各项抗旱减灾措施的基础上,引进推广小杂粮的种植,缓解同一粮食作物面积大而挣水的矛盾;同时协调水利、农技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帮助、指导农民群众,突出抓好节水灌溉等技术的推广与普及,在作物需水临界期,及时喷洒抗旱剂,提高抗旱减灾效果;在旱情严重、气象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进行人工增雨,缓解旱情。根据气象预报,在霜冻来临之前,组织区乡农技人员现场指导广大农户使用秸秆、麦草等适时点火、熏烟来预防霜冻为害。针对低温影响玉米发芽出苗及幼苗期生长发育受阻引起苗枯病,后期低温造成玉米生长发育积温不够(尤其是晚熟品种),使玉米灌浆期缩短,影响玉米成熟。为防止低温对玉米生产造成不利因素,农技人员应积极引导农户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在玉米生长后期,指导农户及时喷施叶面肥,促进玉米成熟。针对干热风对小麦的为害,指导农户选用早熟、耐旱小麦品种、改善小气候环境。根据气象预报,在干热风来临之前,有条件的区域及时进行灌水,增加田间小气候湿度,另外,可喷洒抗旱剂1号、磷酸二氢钾等抗旱剂,调节小麦新陈代谢的能力,增强主体活力,达到以壮抗灾的作用。农技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在小麦种植面积较大的乡(镇)实施“一喷三防”等措施,有效减轻了干热风的为害,降低了各种气象灾害造成的粮食损失。

2.4针对粮食作物主要病虫害的发生情况,采取了各项预防与防控措施

水旱灾害的防治范文5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刻,在全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时机,在水利系统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全力打好新形势下水利建设攻坚战的关键时期,我们在这里召开2009年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总结20*年防汛抗旱工作,表彰20*年全国先进防办,部署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十分及时和必要。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回良玉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从四个方面充分肯定了水利工作成绩,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水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我们一定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

刚才,黑龙江省省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全面介绍了省情和水情,畅谈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以水兴省,以水富民,加快水利发展与改革,加强水利建设,夯实水利基础,打造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宏伟目标和重大举措,听后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国家防总副秘书长、中国气象局副局长矫梅燕同志系统回顾了去年气象情况及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介绍了今年气象趋势及初步分析预测情况,对应对极端天气情况,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应急办副主任王小岩同志充分肯定了防汛抗旱及水利应急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从应急管理工作的角度,对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们讲得都很好。

下面,我就防汛抗旱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20*年防汛抗旱工作

20*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的一年,大事、喜事和要事多,同时难事、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也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持续时间之长、范围之广,黄河凌汛水位之高、封河长度之长,汶川地震造成水利工程损毁数量之多、安全度汛难度之大,台风登陆时间之早、登陆比例之高,汛情发生之早、结束之晚,春旱范围之广、程度之重,都是历史罕见的。20*年我国水旱灾害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凌汛水位高、险情多。黄河三湖河口封河水位超过历史最高水位0.04米,开河期水位再创新高,超过历史最高水位0.37米。宁蒙河段槽蓄水量大大超过常年,分布恶劣,成"上大下小、头重脚轻"之势。部分河段封开河过程中多次因局部冰塞发生堤防漫溢、决口等险情。二是汛情来得早、去得晚。淮河出现了1964年以来最大的春汛,太湖流域入梅较常年偏早一周,珠江发生流域性较大洪水,珠江三角洲地区发生50年一遇大洪水,嫩江、辽河部分支流发生洪水。11月份,沅江、资水、西江、郁江、左江等南方多条河流发生历史同期最大洪水,三峡水库出现历史同期最大入库流量。三是台风登陆早、比例高。去年西北太平洋(含南海)上共生成22个热带气旋,比常年偏少5个,其中有10个在我国登陆,比常年偏多3个,登陆比例为有历史记录以来的最高值。其中第1号台风"浣熊"4月18日在海南登陆,比历史最早记录提前15天,比常年提早两个多月。四是受旱面积大、春旱重。去年春旱、夏旱、伏旱集中发生在东北、华北、西北和黄淮等北方地区。3月下旬,全国耕地受旱面积一度达到2.91亿亩,比多年同期多7200万亩,有582万人、543万头大牲畜因旱发生饮水困难,为近5年来最严重的春旱。五是灾害种类多、局部重。去年我国低温、地震、台风、洪涝、山洪、干旱等多灾并发,造成一些地区重复受灾,局部地区灾害十分严重,其中四川、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5个重灾省区洪涝受灾面积、受灾人口、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国的五成左右。

据统计,去年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同程度遭受洪涝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1.3亿亩,成灾7504.5万亩,受灾人口1.40亿人,因灾死亡633人、失踪232人,倒塌房屋44.1万间,直接经济损失955亿元。全国耕地累计受旱面积3.67亿亩,农作物受灾面积1.78亿亩,成灾9927万亩,绝收1205万亩,有1*5万农村人口、699万头大牲畜因旱发生饮水困难,因旱造成粮食损失161亿公斤、经济作物损失226.2亿元,有43座地级城市和44座县级城市不同程度出现供水紧张局面。

面对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国家防总和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以赴开展各项工作,防汛抗旱工作呈现了协调有力、超前应对、紧张有序、扎实有效的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领导重视、靠前指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总书记、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去年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回良玉副总理先后主持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旱问题,并亲赴湖南、湖北、天津、江苏、安徽等防汛抗旱一线,现场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极大地鼓舞了灾区军民抗灾救灾的信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狠抓落实,做到了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第二,充分准备、扎实应对。汛前,国家防总召开了全体会议和全国水库安全度汛会议,安排部署各项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国防汛抗旱大检查,成立了海河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批复了淮河、大清河等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和三峡等重要水库的调度运用计划,制订完善了国家防总防汛抗旱应急响应规程和重大险情灾情报告考评办法。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国家防总的统一部署,抓紧水毁工程修复,逐级开展汛前检查,落实防汛责任制,举办多种形式培训,进行应急演练,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为夺取防汛抗旱的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超前部署、有效防御。面对错综复杂的防汛抗旱形势,国家防总打破常规,超前部署,超常应对,共启动防汛应急响应53次,抗旱应急响应12次。针对北方春季抗旱、台风防御、珠江抗洪、震区防汛等工作,先后召开异地视频会商会18次,先后发出110多个紧急通知。派出100多个工作组和专家组,商财政部下拨防汛抗旱经费28.17亿元,多次紧急调拨防汛物资,支持地方防汛抗旱工作。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主动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动员、狠抓落实。汶川特大地震后,震区各级防汛指挥部对堰塞湖和震损水库、水电站、堤防逐湖逐库逐站逐段落实了行政、技术、排险、避险和监测预警责任人,强化了防汛抗洪工作。珠江流域性较大洪水期间,国家防总、珠江防总和广东、广西防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协调调度。春旱和夏旱紧急期间,北方省区及时启动抗旱应急响应,因地制宜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了抗旱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以人为本、强化转移。在防汛抗旱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员转移安置和避险工作,有效减轻了人员伤亡。在台风防御工作中,各地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范围,按照海上、临海、陆地三个梯次,分层次、分批次组织船只回港避风、海上生产人员上岸和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工作,大大减少了人员伤亡。在珠江发生流域性较大洪水期间,广东、广西共紧急转移安置低洼易涝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群众140多万人。黄河内蒙古独贵塔拉河段发生溃堤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防指及时安全转移受凌汛洪水威胁的10241名群众,做到了无一人死亡。去年防汛防台风期间,共提前转移危险地区群众736.8万人,各地在做好转移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受灾群众的安置,确保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处、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确保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第五,密切配合、合力抗灾。各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积极采取措施,提高了防灾抗灾的整体能力。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加强与水利部的会商沟通,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大江大河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海堤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灾后恢复重建和水毁工程修复。气象部门高度重视,及时提供和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全力支持防汛抗旱工作。人民和武警部队继续发挥抗洪抢险主力军作用,承担了大量急难险重任务,有力地支援了地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受灾地区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克服困难,相互支持,加强工程防守,及时转移人员,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最大程度地减轻了水旱灾害损失。

特别是面对"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在水利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直接指挥下,国家防办迅速响应、紧急行动,牵头承担了水利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工程抢护组的工作,紧急抽调专家,组织技术骨干,调集工程人员,快速开展应急查险排险工作。地方各级防汛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踊跃支援,全力以赴投入水利抗震救灾,为有效防范地震次生灾害,保障灾区群众生命安全,夺取水利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

20*年防汛抗旱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确保了大江大河、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大中城市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防洪和供水安全,确保了旱区群众的饮水安全,将水旱灾害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尽管20*年旱情和汛情重于常年,但经过努力,全国洪涝受灾面积较常年减少近四成,受灾人口减少近二成,因灾死亡人数减少近八成。全年减少洪涝受灾人口5590万人,减淹耕地5922万亩,减免城市进水396座,减灾效益达2431亿元。全年完成抗旱浇地面积2.52亿亩,挽回粮食损失264亿公斤、经济作物损失274亿元,解决了1203万农村群众和896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通过组织实施珠江水量调度、引黄济淀应急调水,确保了澳门、珠海等地区的供水安全,改善了北京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防汛抗旱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奠定了坚实基础、做出了重大贡献,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充分准备和科学指挥的结果;是各级水利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工作人员尽职尽责、无私奉献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和广大军民顽强拼搏的结果;是防灾减灾工程体系不断完善和非工程措施有效运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家防总、水利部向奋战在防汛抗旱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慰问!向参加防汛抗旱斗争的人民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干警和广大干部群众,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大力支持防汛抗旱工作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深刻认识防汛抗旱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汛抗旱工作既有许多有利因素,也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的现实挑战。有利因素和发展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党的*届三中全会对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集中建设一批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防洪排涝抗旱设施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把水利作为实施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重点,大江大河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等防汛抗旱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加快洪涝干旱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供了难得的战略机遇。

第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深入实践,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近年来,水利部党组积极践行并不断丰富完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着力解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活保障、生存发展、人居环境、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民生水利问题,推动水利工作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防汛抗旱工作逐步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在目标上,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饮水安全放在首位,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生态方面的需求。在任务上,既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防汛抗旱的主要任务,又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防汛抗旱的重要内容。在方法上,流域区域协调,城市农村统一,除害兴利结合,防汛抗旱除涝并举,防灾避灾抗灾并重,注重灾害风险管理,提高化解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在措施上,既夯实防汛抗旱工程基础又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既打造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又广泛组织动员群众,既着力降低水旱灾害损失又约束人类不合理开发建设行为,行政措施、法律措施、技术措施有机结合,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实践证明,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是科学发展观在水利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解决我国复杂水资源问题的必然选择;"两个转变"是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在防汛抗旱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为我们推进防汛抗旱事业新发展指明了方向。

第三,防汛抗旱工程和非工程体系不断完善,为防汛抗旱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工程体系方面,目前全国大江大河主要河段已基本具备了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洪水的能力,重点海堤按50年一遇标准建设,遇到中等干旱年份,工农业生产和生态不会受到大的影响,可以基本保证城乡供水安全。在非工程体系方面,已在全国江河建成水文测站3.4万余处、报汛站点8600多个,大型和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大多建设了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和洪水调度系统,逐步建立了大江大河主要河段的洪水预报系统;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基本建成,数字远程监控技术、电子险情探测技术等科技成果已在防汛抗旱中得到应用,防汛抗旱工程体系的不断完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全面提升了防汛抗旱管理能力。

第四,防汛抗旱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在组织保障方面,全国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建立了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长江、黄河、淮河、松花江、珠江、海河6个流域成立或重组了防汛抗旱统一管理的指挥机构,在防汛抗旱任务较重的地区,逐步建立了乡村防汛抗旱组织。在法制保障方面,我国已形成了以水法、防洪法为核心,防汛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河道管理条例相配套的防汛抗旱法律法规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颁布实施了大批防汛抗旱配套法规。在制度保障方面,各地全面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并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和监管。在队伍保障方面,组建了100支部级重点防汛机动抢险队、44支省级防汛机动抢险队、250多支市县级防汛机动抢险队,全国已建成县级抗旱服务队1653个,乡镇级抗旱服务队9038个,建立了19支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队伍,专群结合、军民结合的防汛抗旱队伍已初步形成。在物资保障方面,国家防总在15个中央防汛物资定点仓库储备了价值1亿元的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各省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也结合自身实际,储备了价值30亿元的防汛抢险物资。

第五,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能力逐步提高,为防汛抗旱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指导思想方面,确立了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和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在体制机制方面,逐步健全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强化了预报、预警、调度、抢险、救灾、重建等关键环节;在预案方面,国家防总组织制定完善了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主要江河及其重要支流防御洪水方案或洪水调度方案。全国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基本都制定了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全国8万多座水库水电站,大多制定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调度运用计划,97处重点蓄滞洪区所在地制订蓄滞洪区运用方案和人员转移安置预案,1500多个山丘区市县制订了防御山洪预案,371个沿海市县制订了防台风预案,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89%的地级市和83%的县制定了抗旱预案。去年,国家防总颁布实施了国家防总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规范了国家防总、防总各成员单位、流域防总及省级防指之间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了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虽然近年来防汛抗旱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我国的防汛抗旱水平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为"四个不适应"。

一是防灾减灾基础体系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不相适应。近些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国气候异常,雨、台风、高温干旱和冰冻低温等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问题更加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增大。去年年初,我国南方大部发生了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这是全球气候变化对我们的又一次警示。目前我国大江大河部分干流没有得到有效治理,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还未全面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严重滞后,部分江河缺少控制性骨干工程。沿海仍有34.3%的重点海堤没有达标,一些地区的海堤防御标准参差不齐,没有形成有效的封闭圈。很多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偏低,设施老化,内涝严重。全国还有3万多座病险水库,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全国有一半以上的耕地缺少灌溉设施,现有灌溉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城乡供水保证率不高,全国还有2亿多农村人口存在饮用水不安全问题,西部地区工程性缺水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每年仍然有4500多万城乡居民因旱生活用水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全球气候变化使水利工程体系更显薄弱,加强防汛抗旱减灾工程体系建设已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是预测预报预警能力与有效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要求不相适应。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局部暴雨、山洪、超强台风和极端高温干旱等灾害呈现多发并发的趋势,特别是局部暴雨、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大。这些灾害大多发生在边远山区,由于这些地区交通和通讯不便,监测和预测预报能力偏低,灾害预报精度和准确率还不够高,预警信息不够及时,预案体系不够完善,群众防灾意识不强,往往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水库特别是中小水库通讯预警和水雨情测报等设施落后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善。城市局部暴雨和内涝问题日益突出,重大灾害事件时有发生。北方地区连续多年干旱,水资源短缺问题十分突出。我国的旱情监测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旱情监测评估和预测分析能力严重滞后。

三是防汛抗旱保障能力与社会化防灾减灾的要求不相适应。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牵涉面广,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部门配合、地区协调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目前,我国防汛抗旱经费投入渠道还比较单一,社会化投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难以满足防灾减灾的需要。堤防保护区、洪泛区、蓄滞洪区、河道和防洪规划保留区内的防汛抗旱社会管理相对薄弱。防汛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数量不足,规模偏小,装备落后,抢险和抗旱服务能力普遍不强。社会化灾后保障能力不够,水旱灾害救助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和社会捐助,洪水干旱保险仅停留在研究层面,还没有形成操作性强的制度。全社会的水患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工矿企业、城市社区、边远山区以及农民、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的防灾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亟待提高。

四是防汛抗旱技术水平与现代化防灾减灾的要求不相适应。经过长期努力,我国防汛抗旱科技取得了长足进步,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建设即将完成,防汛科学调度取得显著成效,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研究迈出重大步伐。但我国防汛抗旱科技创新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防汛减灾仍主要凭借经验,抗旱工作基础研究滞后,抗旱手段相对落后,抗旱用水效率和效益不高。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滞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力度不大。围绕防汛抗旱重大技术问题开展的科研虽然不少,但科技转化率不高,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支撑不够。工程设备与装备的现代化水平不高,抗洪抢险还主要依靠人海战术,采用传统的抢险器具和物料,现代化程度较低。

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清醒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些,把措施和预案制订得更周全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些,牢牢把握防汛抗旱的主动权,努力开创防汛抗旱工作新局面。

三、准确把握防汛抗旱工作新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必须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全面、系统、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始终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防汛抗旱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坚定不移地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突出解决好涉及民生的水利问题,着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确保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虽然近年来防汛抗旱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战胜了频繁发生的洪涝、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将水旱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期待相比,与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相比,防汛抗旱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防汛抗旱的能力还有较大差距,防汛抗旱的水平还亟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夯实防灾减灾基础,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全面提升防汛抗旱工作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汛抗旱工作的新要求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大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加快构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积极探索应对水旱灾害的重大举措,切实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不断提高防御洪涝干旱灾害能力,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系良好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防汛抗旱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工作。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以人为本理念贯穿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全过程。在预案制订中,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针对不同洪水和干旱情况,制订和落实各种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确保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在防洪调度中,要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调度工作的最高原则,防洪抢险时坚持先保生命、后救财产,及时预警预报信息,提前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及时解救被洪水围困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抗洪救灾中,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生活保障、卫生防疫和物资供应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需要。在抗旱救灾中,要把保障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放在首位,把保障生活用水安全放在最为突出的位置。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人水和谐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人与水和谐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落实到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中,要求我们既要考虑防御水旱灾害,又要考虑尽可能消除或减少对大自然产生的负面作用;既要考虑洪水和干旱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又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水与生态环境的影响;既要确定合理的防洪标准,科学安排洪水出路,又要合理利用雨洪资源,着力解决好水资源短缺问题;既要保障生活、生产用水需求,又要满足生态用水需要。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科学防控。依法防控,就是要加快防汛抗旱立法步伐,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法律法规体系,在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中依据法律法规,规范防控程序,约束防控行为,将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科学防控,就是要尊重客观规律,综合应用多种手段,科学调度防汛抗旱工程,重视和发挥非工程措施的作用,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减灾效益。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方针。要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兼顾上下游、左右岸,提高我国防御水旱灾害的综合能力。既要统筹区域和流域,又要兼顾城市和农村;既要统筹大江大河与中小河流,又要兼顾东部、中部和西部;既要考虑江河湖泊平原区的防汛保安,又要有效防御山丘区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既要保证缺水地区供水需求,又要对水源调出地区给予合理补偿。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推进改革创新。要把防御突发水旱灾害与建立防汛抗旱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防汛抗旱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力度,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防汛抗旱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以改革创新的新突破赢得防汛抗旱事业的新发展。要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原则,在大力开展防汛抗旱现代化、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对事关防汛抗旱长远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力求重点突破,全面提升防汛抗旱科技创新水平。

四、扎实做好2009年防汛抗旱工作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对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障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完善工作思路,进一步推进"两个转变"。各地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全面分析各地制约"两个转变"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实现"两个转变"的对策和措施,在思想观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科学技术等方面不断创新,建立符合防汛抗旱科学发展要求的水利工程体系、组织管理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通过强化洪水管理和实施全面抗旱,确保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夯实工程基础,增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完善的工程体系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基础保障,要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增加水利投资这一重要机遇,大力推进防汛抗旱工程建设。一要加大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力度,完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支流、重要城市和重要经济区堤防巩固达标建设及河道治理,如期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二要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尽快提高中小水库和中小河流的防洪标准和抗洪能力,提高山前平原及河谷地区工矿、城镇、交通干线等基础设施的防洪能力。三要加强重点蓄滞洪区建设,尤其是加强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等流域使用频率较高、对防御流域洪水和保护重点城市作用突出的重点蓄滞洪区建设,保证发生大洪水时蓄滞洪区能够分得进、蓄得住、退得出。四要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抓紧实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在启动重点地区山洪灾害防治试点的基础上,抓紧前期工作,全面开展山洪灾害防治。进一步做好山洪灾害易发区风险区划,研究确定灾害临界雨量,因地制宜地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系统。五要加强防台风能力建设,加快海堤达标建设、避风港建设和紧急避险安置区建设,加强对沿海地区民房建设的指导,提高抗御台风暴潮的能力。六要加强水资源调控和配置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的时空调控能力。加快抗旱规划的编制工作,大力推进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尽早开工建成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提高城乡抗旱保障能力。

第三,强化应急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总结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的成功经验,通过全方位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显著提高应急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水旱灾害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要强化责任机制建设。明确和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应急管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内容。二要建立健全洪水影响和干旱灾害损失的评价机制。抓紧出台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完善蓄滞洪区、洪泛区和防洪保护区内的洪水影响评价实施项目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制度,加快研究旱灾影响评估方法。三要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促进防汛抗旱整体能力的提高。四要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做好信息汇总和研判分析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与成员单位的会商通报机制。五要强化信息和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坚持快速反应、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完善管理信息制度,做好重特大突发水旱灾害事件及敏感事件的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六要加强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加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加强部队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健全保障有力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基层组织和公民在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第四,加强"三预"建设,增强水旱灾害防范能力。多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实践表明,预案、预报、预警等"三预"建设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防汛抗旱工作的成效。在预案方面,各地要继续推进预案编制,特别要注意抓好街道社区、乡镇及有条件的行政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防汛抗旱预案的编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要不断加强防汛抗旱预案的动态管理,加强预案演练和评估工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将预案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在预报方面,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天气雷达等应用系统建设,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和台风暴潮的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力度,提高灾害预报的超前性、准确性;不断优化洪水预报和调度模型,加强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不断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在预警方面,要大力加强预警系统和设施建设,特别是城市、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和人口密集区的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机制,为及时转移安置群众,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要加强旱情监测系统建设,尽快建立旱情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决策支持体系。

第五,健全保障体系,提高防汛抗旱社会化水平。加强防御水旱灾害社会管理,提高保障能力,是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一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工作管理体制,明确社会各部门、各行业承担的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和任务,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二要逐步建立洪水风险公示制度和洪水风险管理体系,加大洪水风险图的编制,强化洪水风险分析,为加强社会管理,主动预防和应对水旱灾害创造条件。三要在规范行政手段的同时,大力推动防汛抗旱法规制度建设,尽早出台抗旱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依法调整和化解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四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公众避险救灾知识的宣传,以提高群众的避险自救能力。五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探索新理论、新方法,加强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防汛抗旱科技水平,建立信息共享、数据准确、反应灵敏、传输迅捷的防汛抗旱信息平台,提高科技支撑和保障能力。六要进一步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资金投入机制,逐级设立特大防汛抗旱经费,争取各级财政不断增加用于防汛抗旱的预算内资金;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开展水旱灾害保险,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水旱灾害保险制度,不断增强抗灾能力。

水旱灾害的防治范文6

各学区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有效应对2017年防汛抗旱复杂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我区师生防汛抗旱主体意识,提升水旱灾害防范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决定将今年5月份定为“防汛抗旱宣传月”。为切实抓好抓实工作,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及水旱灾害知识,提高灾前预防意识,减轻水旱灾害风险。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

三、宣传内容

(一)防汛抗旱知识。洪涝、台风、山洪、干旱等各类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工程险情处置、遇险人员救援及自救知识。

(二)防汛抗旱形势、防御工作重点。认识2017年学校防汛抗旱形势,本地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易发(影响)区域和防御工作重点。

(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做好包括学校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台风防御应急预案、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

四、活动要求

(一)准确把握形势,提高认识。从自治区对今年的防汛形势判断以及气象、水文部门预测情况来看,我区今年汛期是一个正常偏丰年景,但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气象变化的不确定性、极端天气事件呈多发态势等原因,今年我区发生流域性严重水旱灾害的可能性比较大,由于台风、强对流天气等影响,强降雨导致的中小流域、局部性洪灾不可避免。为此,各校要通过有效的宣传手段,向师生宣传今年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从而提高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

(二)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学区办、各中学要结合《2017年xx区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的精神,加强对防汛抗旱宣传活动的领导,统一部署辖区学校及本校“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把宣传活动与防汛抗旱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防患于未然。

水旱灾害的防治范文7

关键词:防汛抗旱 水旱灾害 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随着人为因素对生态的破坏,防汛抗旱问题日趋严重,虽然,我国相关部门一直在努力减弱水旱灾害的影响,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果,但是却不足以改善全国的整体水旱灾害现状。因此,防汛抗旱与水旱灾害风险管理工作还需要不断的完善,努力的改进。争取把灾害的影响降到最低点。

一、防汛抗旱能力存在的问题

1、预测预报预警能力与有效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要求不相适应,我国洪涝灾害监测站点不足,预测预报能力偏低,预警不够及时。此外,旱情监测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旱情监测评估和预测分析能力比较滞后。

2、防灾减灾基础体系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我国大江大河部分干流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中小河流治理严重滞后,山洪灾害防御能力低,全国还有相当数量的耕地缺少灌溉设施,城乡供水保证率不高,还有2亿多农村人口存在饮用水不安全问题。

3、防汛抗旱保障能力与社会化防灾减灾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我国防汛抗旱经费投入渠道单一,水旱灾害救助主要依靠政府投入,社会化投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洪水干旱保险还停留在研究层面。防汛抗旱社会管理相对薄弱,防汛抗旱专业队伍偏弱偏少,抢险和抗旱服务能力普遍不强。

4、防汛抗旱技术水平与现代化防灾减灾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防汛抗旱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程度不高,防汛抗旱工程设备与装备的现代化程度较低,制约了防汛抗旱工作的效率。

二、关于防汛抗旱与水旱灾害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

防汛抗旱与水旱灾害风险管理工作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出现了,这个概念的提出是近些年的事情。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其发展历程。

1、古代人适应水的阶段,最开始的时候就是古代的人们适应水的时候,那个时候的人们属于冷兵器时代,没有先进的生产力,不能构建坚固的水利设施,致使当汛期和旱期来临的时候没有任何办法。对于这个阶段人与水的关系,我国古人有许多论述,大多数的论述内容都是,水是一种变化无常的事物,我们无法控制它,我们只有了解它的习性,然后去适应它生存,因为我们离不开它。在古代也有著名的水旱灾害风险管理案例,那就是大禹治水。总而言之这一阶段,实际上是人类主动并力图将其暴露程度降低为零,回避水旱灾害,从而减小风险。

2、近现代人逐渐控制水的阶段,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等到了近现代的时候,人们就已经拥有了一些较为先进的大型机械,可以建设一些水利工程,来防治水旱灾害了。同时,人类改造自然的意愿和能力在增强,特别是人口增加后,人类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长,迫切需要对水进行控制,通过建设水利工程来改造河川、调蓄洪水、发展灌溉和供水等。技术的不断进步,需求的不断增多,使得人们的野心开始不断变大。人类在这个阶段认为大自然是可以战胜的,人类的力量是无穷的,可以无限度地改造自然,向大自然索取。从水旱灾害风险管理的角度看,此时是人类在降低自己易损性的同时,试图通过各种强有力的工程措施,将水旱灾害的危害性减小到零,从而减小水旱灾害风险。

3、现代人和水和谐共存的阶段,人们经过上一个阶段与水的接触,人们开始发现水是不能够征服的,真正的生存之道就是与水共存,一起和谐发展。在这个阶段里,人们已经深刻认识到不可能将水旱灾害风险“危害性”、“暴露程度”、“易损性”的任何一个风险因素减小到零。相反地,应当采取综合措施,以期最大限度地减小水旱灾害风险,实现水早灾害管理的最大效益。于是我国人们开始从各国学习先进的水旱灾害风险管理工作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工作,争取早日走上,人水和谐、水旱灾害综合管理的道路。

三、防汛抗旱与水旱灾害风险管理流程

所有工作都有自己固定的流程,水旱灾害风险管理工作也是如此。目前主流的防汛抗旱与水旱灾害风险管理流程主要是以下几个步骤。

1、风险评估,这里所谓的风险评估,指的就是根据某种灾害所导致的损失的历史资料的记载,然后再根据上一步的风险文档资料进行综合的分析,这一工作中,主要利用的工具有概率统计、洪水风险图、资产评估法、水文水力学法、历史洪水类比法、地貌学法、专家调查法等。

2、风险识别,水旱风险管理就是风险识别工作,该工作主要是对潜在的各种威胁进行系统的认真的归纳整理,并分析产生不利事件原因的过程。该步骤的主要目的就是分析出风险的来源、范围以及特性,然后形成文档报告,以便后面工作的开展。

3、风险评价,风险评价是整个风险管理工作的中间步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它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工作期间,会对上面的俩个工作内容进行综合的分析整理,然后把各种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及其他因素的风险指标值,综合成单指标值,以表示该地区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损失的程度,并与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可接受的风险标准进行比较,进而确定该地区的风险等级,由此确定是否应该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理。

4、风险处理,风险处理顾名思义,就是指对某种不利事件进行科学的预防,尽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的一个过程,可以说该步骤是整个风险管理工作的核心。风险处理的主要任务是以最低的代价获得最佳效益的总目标。当面临风险时,主要思路为采取转移、接受、化解、规避和分担等各种风险处理手段,从这些手段中,选择适当内容,形成最优处理方案。

5.风险管理结果评价,风险管理结果评价是整个风险管理工作的最后一步,该过程的主要工作是对以上每个步骤产生的效果进行分析,然后找出每一步骤的可行性和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档案记录,以便于以后的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一般地说,对于某一地区或流域的水旱灾害风险管理,以上工作流程是逐步进行的,但每一步工作之间又是彼此联系的,不是截然分开的。

结束语

近年来,在防汛抗旱和水旱灾害风险管理实践中,各地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工程建设,完善非工程措施,防汛、抗旱、防台风等各项工作取得不少新突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对防汛抗旱与水旱灾害风险管理工作提出许多新要求,因此,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思路,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施水旱灾害风险管理,实现人水和谐,开创防汛抗旱工作新局面,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刘宁.唐家山堰塞湖应急处置与水旱灾害管理工程[J].中国工程科学,2008,10(12)。

[2]刘宁.进一步提高科学防御水旱灾害的能力[J].求是,2010(08)。

[3]刘宁.堰塞湖应急处置实践与认识[J].水科学进展,2010,21(04)。

[4]刘宁.舟曲白龙江堰塞排险与应急疏通减灾工程管理认知[J].中国工程科学,2011,13(01)。

[5]刘宁.唐家山堰塞湖应急处置与水旱灾害管理工程[J].中国工程科学,2008,10(12)。

水旱灾害的防治范文8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干旱灾害,是指由于降水减少、水工程供水不足引起的用水短缺,并对生活、生产和生态造成危害的事件。

第三条 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抗旱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抗旱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 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负责。

第六条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抗旱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抗旱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抗旱工作。

第七条 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组成,负责协调所辖范围内的抗旱工作;流域管理机构承担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旱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抗旱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具体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抗旱工作。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抗旱工程体系,提高抗旱减灾能力。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开展抗旱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抗旱减灾意识,鼓励和支持各种抗旱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抗旱设施和依法参加抗旱的义务。

第十二条 对在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旱灾预防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抗旱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编制抗旱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情况、干旱规律和特点、可供水资源量和抗旱能力以及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用水的需求。

抗旱规划应当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等规划相衔接。

下级抗旱规划应当与上一级的抗旱规划相协调。

第十五条 抗旱规划应当主要包括抗旱组织体系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建设、抗旱应急设施建设、抗旱物资储备、抗旱服务组织建设、旱情监测网络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组织做好抗旱应急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和节水改造,提高抗旱供水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干旱缺水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因地制宜修建中小微型蓄水、引水、提水工程和雨水集蓄利用工程。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扶持研发、使用抗旱节水机械和装备,推广农田节水技术,支持旱作地区修建抗旱设施,发展旱作节水农业。

国家鼓励、引导、扶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建设、经营抗旱设施,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干旱期城乡居民生活供水的应急水源贮备保障工作。

第十九条 干旱灾害频繁发生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抗旱工作需要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并加强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合理配置水资源。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建设节水型社会。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水资源的分配、调度和保护工作,组织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和集雨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供水情、雨情和墒情信息。

第二十三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气象监测和预报水平,及时向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供气象干旱及其他与抗旱有关的气象信息。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农用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指导干旱地区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培育和推广应用耐旱品种,及时向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供农业旱情信息。

第二十五条 供水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加强供水管网的建设和维护,提高供水能力,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及时向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供供水、用水信息。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完善旱情监测网络,加强对干旱灾害的监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完善抗旱信息系统,实现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七条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组织其成员单位编制国家防汛抗旱预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其成员单位编制抗旱预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查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抗旱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执行。修改抗旱预案,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二十八条 抗旱预案应当包括预案的执行机构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干旱灾害预警、干旱等级划分和按不同等级采取的应急措施、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干旱灾害按照区域耕地和作物受旱的面积与程度以及因干旱导致饮水困难人口的数量,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四级。

第二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抗旱工作的需要,加强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抗旱服务组织的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抗旱服务组织。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抗旱责任制落实、抗旱预案编制、抗旱设施建设和维护、抗旱物资储备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处理。

第三十一条 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管护范围内的抗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三十二条 禁止非法引水、截水和侵占、破坏、污染水源。

禁止破坏、侵占、毁损抗旱设施。

第三章 抗旱减灾

第三十三条 发生干旱灾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抗旱预案规定的权限,启动抗旱预案,组织开展抗旱减灾工作。

第三十四条 发生轻度干旱和中度干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抗旱预案的规定,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用应急备用水源或者应急打井、挖泉;

(二)设置临时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或者临时在江河沟渠内截水;

(三)使用再生水、微咸水、海水等非常规水源,组织实施人工增雨;

(四)组织向人畜饮水困难地区送水。

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涉及其他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者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涉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应当提前通知有关部门。旱情解除后,应当及时拆除临时取水和截水设施,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三十五条 发生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应当启动国家防汛抗旱预案,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防汛抗旱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取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压减供水指标;

(二)限制或者暂停高耗水行业用水;

(三)限制或者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四)缩小农业供水范围或者减少农业供水量;

(五)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

第三十六条 发生干旱灾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一调度、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水源进行调配,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生产和生态用水。

第三十七条 发生干旱灾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者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按照批准的抗旱预案,制订应急水量调度实施方案,统一调度辖区内的水库、水电站、闸坝、湖泊等所蓄的水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严格执行调度指令。

第三十八条 发生干旱灾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及时组织抗旱服务组织,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提供抗旱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十九条 发生干旱灾害,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干旱监测和预报工作,并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第四十条 发生干旱灾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干旱灾害发生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监督、检测饮用水水源卫生状况,确保饮水卫生安全,防止干旱灾害导致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第四十一条 发生干旱灾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做好干旱灾害的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

第四十二条 干旱灾害发生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向村民、居民宣传节水抗旱知识,协助做好抗旱措施的落实工作。

第四十三条 发生干旱灾害,供水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供水、水源和抗旱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按要求启用应急备用水源,确保城乡供水安全。

第四十四条 干旱灾害发生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节约用水,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配合落实人民政府采取的抗旱措施,积极参加抗旱减灾活动。

第四十五条 发生特大干旱,严重危及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宣布本辖区内的相关行政区域进入紧急抗旱期,并及时报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特大干旱旱情缓解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宣布结束紧急抗旱期,并及时报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第四十六条 在紧急抗旱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动员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投入抗旱工作。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承担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分配的抗旱工作任务。

第四十七条 在紧急抗旱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抗旱工作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干旱灾害统计报表的要求,及时核实和统计所管辖范围内的旱情、干旱灾害和抗旱情况等信息,报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第四十九条 国家建立抗旱信息统一制度。旱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审核、;旱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部门审核、;农业灾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与抗旱有关的气象信息由气象主管机构。

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及时刊播抗旱信息并标明机构名称和时间。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抗旱减灾要求相适应的资金投入机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抗旱减灾投入。

第五十一条 因抗旱发生的水事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灾后恢复

第五十二条 旱情缓解后,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灾后自救。

第五十三条 旱情缓解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利工程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组织修复遭受干旱灾害损坏的水利工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遭受干旱灾害损坏的水利工程,优先列入年度修复建设计划。

第五十四条 旱情缓解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归还紧急抗旱期征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第五十五条 旱情缓解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干旱灾害影响、损失情况以及抗旱工作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主动向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相关情况,不得虚报、瞒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也可以委托具有灾害评估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五十六条 抗旱经费和抗旱物资必须专项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私分。

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抗旱经费和物资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五十七条 国家鼓励在易旱地区逐步建立和推行旱灾保险制度。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不承担抗旱救灾任务的;

(二)擅自向社会抗旱信息的;

(三)虚报、瞒报旱情、灾情的;

(四)拒不执行抗旱预案或者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实施方案的;

(五)旱情解除后,拒不拆除临时取水和截水设施的;

(六)、、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九条 截留、挤占、挪用、私分抗旱经费的,依照有关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工程设施的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抢水、非法引水、截水或者哄抢抗旱物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阻碍、威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加抗旱救灾,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讯,3月7日《人民日报》)

水旱灾害的防治范文9

当天上午10时整,全国防汛抗旱暨舟曲抢险救灾总结表彰大会在甘肃省政府礼堂举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同志首先宣读了《关于表彰全国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随后,会议向受表彰的219个先进集体和378名先进个人代表颁奖。

受到表彰的既有人民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公安民警,也有基层干部群众、医疗卫生工作者、新闻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工程建设者等。阵阵掌声在会场上响起,向他们表达敬意。

回良玉在会上发表了讲话。他指出,今年以来,我国极端灾害性天气突发多发,洪涝、干旱、台风和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异常严重,特别是甘肃舟曲发生了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战、顽强拼搏,开展了艰苦卓绝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奋力夺取了抗灾救灾的重大胜利,共同谱写了中国防灾减灾史上新的壮丽篇章。今天,我们隆重召开全国防汛抗旱暨舟曲抢险救灾总结表彰大会,就是要全面总结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表彰全国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伟大的抗洪精神,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不懈奋斗。

回良玉提议,全体起立,向在洪涝等自然灾害中不幸罹难的同胞们,向为夺取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斗争重大胜利而英勇献身的烈士们默哀,表达深切的思念和沉痛的哀悼。

回良玉指出,防灾减灾事关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全面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表彰大会上,全国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甘肃省舟曲县人民政府县长迭目江腾、武警部队水电第三总队九支队支队长王永平、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政府县长曾智勇、江西省修水县山口镇人民武装部部长杨永、云南省昆明市水务局副局长储汝明、某部政治处副主任方宝双等6位同志先后发言。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发言多次激起全场热烈的掌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同志,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国务院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援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关单位和武警部队负责同志,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负责同志,中央管理的部分企业负责同志,全国防汛抗旱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以及各方面代表等约1000人参加了大会。

(综合2010年12月7日“新华网”和12月8日《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社论

风雨见证伟大的精神(节选)

对于一个伟大的国家,灾难不仅带来挑战,也历练国家能力;对于一个坚强的民族,灾难不仅意味风险,也砥砺民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