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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托管服务集锦9篇

时间:2023-10-09 11:02:22

创新托管服务

创新托管服务范文1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但是,目前我国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淡薄,知识产权制度没有在企业普遍建立起来。为了更好的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有必要建立知识产权托管制度。建立知识产权托管制度,正好的满足了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通过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托管制度,更好的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促进企业更快发展。

    一、知识产权托管现状

      (一)知识产权托管的作用

    知识产权托管是一种服务模式,是基于知识产权的法律界定性和长期持有、非货币性、创造经济效益不稳定的无形资产特性,提出的一种新的服务模式。企业根据管理需求与托管服务商,在签订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授权托管协议下,托管服务商在授权范围内,代为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其业务包括:对知识产权战略与发展进行研究,提供专业方案;协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逐步实现知识产权资本运营;协助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培训企业人员;对知识产权注册的各项事宜提供建议及注册,协助完成日常法律事务;完善、监督、落实知识产权的各项管理制度;监测及侵权预警,调整创新方向和内容,对侵权及时进行调查、取证,有效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帮助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协助企业实现名牌的经济价值等等。实行大企业大托管,小企业小托管。

      〔二)知识产权托管的发展动态

    目前已有一些城市开始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如北京、上海。实践表明通过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企业专利经营意识大幅提高,开始尝试将拥有的专利进行策略性的专利转让和许可,部分企业专利经营已经初见成效。

      (三)知识产权托管的现状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从国内形势看,尽管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还存在着一些函待解决的问题。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淡薄,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普遍不高,知识产权制度没有在企业普遍建立起来;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较少。

    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多、技术新,但普遍缺乏信息、资金和专利人才。据调查,我国有超过65%的发明专利、超过80%的新产品都来自中小企业,但同时80.2%的中小企业没有知识产权部门,88.5%的企业没有专利交易。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间题也不容乐观。此外,部分企业在缺乏自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同时,也在有意无意地侵犯着他人的知识产权。大型企业的情况相比中小企业要好一些,但综合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还有待提高,需要通过知识产权顾问的服务,全面提升其知识产权水平。

    二、建立知识产权托管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建立知识产权托管制度的目的在于激发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创新意识,引导越来越多的企业把生存发展和参与竞争的长远目光投向掌握核心知识产权,实现多方共赢:政府有效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企业得到免费的知识产权方面咨询、培训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意识增强和申请量增长;中介机构拓展了业务范围,培育潜在客户。

    知识产权托管制度具有如下特征:①预防性:托管制度能有效地防止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起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②便捷性:实行统一管理和全方位服务,克服了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诸多弊病,起到方便快捷的作用。③经济性:托管制度能有效地实现资源共享,节省大量人力、物力资源,极具经济性。④保护力度大:托管系统把行政管理、档案管理和司法管理三方面结合起来,进行宏观管理,克服了单一司法保护的局限性,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⑤优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环境:托管系统的建立将能有效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市民的司法保护素质,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环境起到优化的作用。⑥理论创新:托管概念超越了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因此具有重要的理论创新的意义。

      实施知识产权托管制度,引人专利机构和专业人才,可以突破中小企业专利管理人才短缺的瓶颈,使企业获得专业服务,并通过更有效地挖掘专利、进行专利布局促进企业发展。企业还可以获取大量的产权和研发信息,并通过专利交易、维权等活动获得更多经济利益。同时,行业内稀缺的高水平专利人才一人服务多家企业,不仅使企业节省了人力成本,也提高了人才的利用效率。

    三、知识产权托管制度的建设思路

    1.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机制

    配备专职知识产权托管人员,建立知识产权托管工作网络;将知识产权托管工作纳人工作目标管理之中,加强对知识产权托管的领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2.强化知识产权托管的政策导向

    把知识产权托管纳人科技创新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在科技计划的制定、项目评估审查、合同签订等各阶段,强化知识产权托管。

    3.有效开展知识产权托管的宣传培训工作

    有计划、分层次、分类型地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在企业领导干部、项目负责人中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内容和模式培训,保证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充分理解托管的重要作用,为托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4.建立知识产权托管平台

    充分利用政府资源和中介机构力量,建立企业托管信息网络共享平台,方便企业随时查询、跟踪和监督托管事务的进度,提高中介服务机构托管工作的服务效率,指导企业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资源,开展技术创新。

    5.托管的重点是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

    知识产权产业化是企业创新、发展和壮大的基础,是企业市场竞争的助推器,托管工作的重点是协助企业推动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充分利用有关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以及网络等渠道,提高知识产权交易的成功率,为企业发展持续不断的增加动力。

      四、知识产权托管制度的建设内容

      (一)市场预期

      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多数群众希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有所变革。调研中,群众对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在未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服务对象

      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的对象,大体可分为三类:即国有大型企事业及合资或独资企事业单位、中小型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三)资金的运用

    资金主要用于托管机构筹建期和运营初期,包括几个方面:租用办公场地,购置基本设备,维持中心日常运行的经费等。

创新托管服务范文2

关键词:信托公司:发展模式:集约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1)07-0105-05

一、信托公司现有发展模式的弊端

我国信托公司伴随着改革开放经历了由乱而治的坎坷历程。近年来,我国信托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到2010年底,信托资产规模超过3万亿元,但信托行业的粗放发展同时暴露出片面追求信托资产规模、盲目追求热点业务、核心业务不突出、客户拓展能力弱、信托业务收入占比偏低等弊端。

(一)片面追求信托资产规模

1、信托资产规模增长倚重单一信托,通道类业务占有重要比重。

近年来,我国信托资产规模快速增长。2006年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为3455亿元,2007年为9268亿元,2008年为12284亿元,2009年为20417亿元,到2010年,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达到30404亿元。从2006年到2010年。信托资产规模四年时间增长8.8倍,年均增长67.1%(见图1)。从历史数据来看,信托资产规模逐年快速增长,没有高低起伏的不稳定现象。虽然信托资产快速增长,但信托资产的结构不尽合理,尤其是“通道类”业务过多,信托公司的自主管理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般来说,在当前发行的信托计划中,集合资金管理类信托业务更多地属于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而被动管理类信托则更多地来源于单一资金信托。从2008-2010年存量信托规模分类特征表(见表1)可以看出,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始终占全部信托财产的70%以上,占比偏高。

在当前的信托业务中,集合资金信托大多是信托公司主动管理。收益率相对较高。而单一信托的规模非常庞大(见图2),相当一部分来自于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的资金,包括信贷资产转让、信托对接银行理财计划等。信贷资产转让类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银行为主导。可以快速增加信托资产规模,但对于信托公司来说,收益率较低,难以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银信合作业务受监管层严格制约。

当前的银信合作业务中,层次较低的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受监管层严格制约。在该类业务中,信托公司仅起“通道”作用,不利于金融创新和自主管理能力的提升。

由于银信合作业务中通道类业务占绝对高的比例,而且在宏观调控背景下被用来腾挪银行信贷资产规模,因此一直受监管层严格管制。2009年12月,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禁止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投资于理财产品发行行自身的信贷资产及票据资产,切断腾挪信贷资产规模的通道,规避银行为调控或资本充足率监管而把信贷资产腾挪到表外的行为,同时促进信托公司提升自主管理能力。

2010年。通道类银信合作业务规模仍然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其间潜藏的风险已被银监会上升为银行业应关注的主要风险,与不良贷款“双控”压力加大、房地产行业贷款隐患上升等风险并列。2010年7月,银监会果断进行“窗口指导”,要求严控银信合作产品规模。2011年8月10日,银监会出台《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融资类银信合作产品出具规范性意见,对融资类银信合作产品实行余额管理,并设置30%的红线;同时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2010-2011两年间将表外银信合作业务规模转入表内。

2011年1月20日,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细化对商业银行银信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的规定,要求商业银行在2011年按照每季度不低于25%的降幅制定具体转表计划,并严格执行;二是要求信托公司对银信合作信托贷款按照10.5%的比例计算风险资本;三是对信托公司2010年度分红作了限制性规定,即如果信托赔偿准备金低于银信合作不良信托贷款余额的150%或者低于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余额的2.5%,2010年度不得分红。

从实施效果来看,2010年底银信合作业务余额为1.66万亿元,较三季度末的1.89万亿元有所下降,较2010年2万亿元的规模下降17%。

(二)信托业务全面撒网,核心业务不突出

中国的信托业虽然仅仅诞生了三十年,却已经经历了六次清理整顿,这是任何一个金融行业都不曾拥有的经历。经历了六次“整顿”的信托业,信托业务模式历经转变,长期徘徊在“追逐热点,什么赚钱干什么”的层次上,先后从事贷款、拆借、担保、租赁、国库券买卖、债券承销、股票经纪、股票承销等多种业务,没有形成独有的核心业务模式。信托公司最初定位是作为政府对外融资的窗口、作为体制外改革的推进器来开办的,由于定位模糊和多变,集约发展长期得不到落实。

(三)追求信托产品部门规模,对客户拓展和维护重视不够

目前,多家信托公司普遍存在追求信托产品部门规模,而忽略客户拓展和维护的不良现象,不符合集约发展理念。从集约发展角度看,应设立多个客户维护部门。尤其是异地部门应以客户维护作为第一职能,而产品部门则需相对集中,通过信托业务部门集中实现信托专业化和集约化发展。

信托公司究竟是信托产品制造商,还是信托客户服务商,从国内信托公司的现实情况来看,更多公司处于信托产品制造商的地位,追求信托产品规模。信托公司发展的道路,通常是设立多个信托业务部门,甚至是异地业务部门,分别从事投行业务、基础设施业务、房地产业务、证券业务等,以信托产品为中心,先有信托融资需求,然后设计产品并寻求投资人。从国外信托公司的情况看,信托更多的是信托客户服务商,客户先有了财富规划和投资需求,借助信托,介入合适的投融资项目或产品,例如基础设施领域、证券投资领域等。

从实践角度看,过于强调任何一种模式或许都有失偏颇,只有最适合实际情况的模式才是合适的模式。从目前国内投资者对于信托的认识来看,向高净值客户推介信托项目更容易被接受。加强客户拓展和维护,设立客户维护部门,做好客户维护,只有拥有了更多的客户资源,信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得以体现。

(四)信托业务收入占比偏低

信托业务效益贡献偏低,自有业务盈利占比偏高,说明信托主业发展不到位。2009年,全行业实现信托业务收入91亿元,总收入207亿元,信托业务收入占比达到44%(见图3)。如果按照各家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收入占比进行算术平均。则信托业务收入占比均值是48%。

纵向对比来看,2009年信托业务收入占比比2008年略有下降,但是比2007年的23%则有很大的提升。2009年和2008年的信托业务收入绝对数值相近,但是信托业务收入占比下降,主要是因为2009年证券市场、股权投资等固有业务收入有较快的增长。

信托公司发展模式转型的核心在于提升信托主业的自主管理能力,实现信托主业的大发展,使得信托业务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成为信托公司的主导收入来源。

二、信托公司集约发展模式的实施

集约化发展模式是现代企业提高效率与效益的基本取向,而信托公司从业人员较少,与银行和保险等金融机构相比,无论中外,从人员数量来看都是小型金融机构,这一先天特征要求信托公司必须依靠集约发展模式。

信托公司采用集约发展模式,就是要聚集高端人才、聚焦核心业务(特色业务)、服务高端客户,提升自主管理能力,创造高效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信托公司集约发展模式的实施,首先要从公司发展战略高度重视集约发展理念,拓展高净值客户群体,优化渠道建设,创造性地使用信息技术,最终实现科学的集约化发展。

(一)信托公司发展战略必须体现集约发展理念

信托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是战略风险。目前信托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存在大量不确定因素,积极探索信托公司可持续发展道路,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愈发重要。发展模式关乎企业的发展战略行为。战略不当将使企业遭受巨大损失。信托行业虽然最近几年发展非常迅速,但是其核心业务、盈利模式、客户群、战略定位等都还处在变化之中,强调公司发展战略必须体现集约发展理念,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集约发展模式要求信托公司更快地实现从融资平台向资产管理平台转型,从而对营销、风险管理、中后台等多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必须上升到公司战略的高度,才能更好地协调各个业务部门,实现向资产管理平台的转型,实现集约发展模式,在国民财富增长的背景下,充分发挥信托公司的优势,实现信托行业的稳健快速发展。

(二)顺应市场需求,不断发展创新业务品种

信托业是在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信托服务的要求中产生的,顺应市场需求,提高信托对客户的价值贡献,这样才会有更广阔的市场,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这是实现信托集约化经营的出发点和归宿,尤其对于国内信托业而言,宣传信托理念,吸引客户,增强客户认知是极其重要的。顺应客户需求,不断发展创新业务品种就是集约发展模式的一个重要方面。

表2是2009年信托公司年报披露创新业务和特色业务概览。从中可以看出,信托公司创新业务呈现百花齐放的良好格局。信托公司正处于业务规模快速提升的阶段,各类信托业务在实践中不断演化和创新,信托产品得到巨大提升,各家信托公司也在业务发展中不断创新壮大。创新业务尽管目前还不是信托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但却可能是信托公司明天利润的核心支柱:是满足客户需求的重要手段。

(三)优化渠遭建设

对于信托公司来说,产品销售是现实目的和短期目标,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资产管理、财富规划业务应成为远期发展目标。产品销售是实现客户全面资产规划和管理的必经阶段。当前我国财富管理整体上处于产品销售阶段,信托、券商、基金、保险均是如此。在产品销售阶段,销售渠道是核心。销售渠道不仅能满足当前产品的销售,还为未来向财富规划转型提供了现实的客户资源。近年来,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量快速增长,对于发行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销售渠道的价值得到突出显现。加强渠道建设:是发售产品、维护客户的现实要求。

在产业链中,附加值更多体现在两端,即设计和销售,处于中间环节的制造附加值最低。微笑曲线中间是制造;左边是研发,属于全球性竞争;右边是营销。主要是当地性竞争。当前制造产生的利润低,全球制造供过于求,但是研发与营销的附加价值高。因此产业未来应朝微笑曲线的两端发展,也就是在左边加强研发和产品设计,创造智慧财产权,在右边加强客户导向的营销与服务。

信托公司必须坚持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紧密围绕高端客户开展业务。金融服务业基本不存在“制造”利润,主要利润来源都是在产品研发设计和渠道两个环节实现。信托公司要掌握渠道,不外乎两种途径,一是自建渠道,完全掌控,二是拥有渠道公司股权。

在自建渠道模式下,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机构的重要性,提升其在公司产品销售中的占比,做好客户维护工作,逐步使其成为公司自主产品销售的主渠道。公司自有渠道的最大优势在于客户统一归属公司,客户资料归公司管理。客户服务机构重视客户的二次购买,而首次购买则依靠主动开发、自然增长、员工介绍等途径。积极建设异地客户服务机构,尤其是在上海、深圳、北京、广州等富裕人群聚集的城市,以及武汉、青岛、太原等离公司比较近的城市。客户服务人员工资需要两种类别的工资,一种是相对固定的工资奖金制度,适合普通客服人员,二是以底薪加提成构成的工资奖金制度,适合客户开拓人员,在其业绩不佳时可以极大地降低人员成本。对于底薪加提成的员工,必须加强其客户资料的管理。将客户资料和客户维护情况及时追加到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中,使其成为公司客户,理财经理仅是代表公司行使客户服务工作。

在渠道公司股权模式下,信托公司和其他公司合作设立专门面向高端客户的信托产品销售公司,这种模式有利于快速占领市场,迅速形成优势。国内目前面向高端客户的理财机构正在蓬勃发展之中。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财富管理、资产规划等,主要盈利途径是通过销售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保险产品等获得销售佣金。这类机构的优势是占有客户资源,销售方式、激励方式灵活。由于国内个人财富总量的不断膨胀,成立面向高端客户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产品也能通过合资子公司进行销售。占有渠道公司股权,实质上是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一种模式,犹如家电公司拥有苏宁电器的股份,或者钢铁公司拥有淡水河谷的股份。无论产业链的利润向哪一端倾斜,拥有相应的股份都可以起到对冲风险的作用。

(四)创造性地使用信息技术

创造性地使用信息技术,可以缩小管理时空,增强应变能力,使集约化经营取得突破性进展。信息技术的真正价值在于它创造了新的时空观念,创造了新的工作方式和新的经营规则,从而给信托公司集约化管理带来新的机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进业务流程,尽快推出客户关系维护支持系统,客户信息、信托产品信息和财务信息无缝对接系统等,充分发挥集约化管理的最大潜力。

平安信托是信托公司中注册资本和净资本最高的公司,依托平安集团丰富的保险客户资源,在服务高端客户方面走出了一条有自我特色的道路。平安信托推出的个人分红型信托产品,低比重的权益类资产与高比重的收益相对稳定类资产相结合,能够满足补充养老、子女教育等长期投资需求。平安信托在业界率先引入了国际先进的私人财富管理信息系统――奥德赛(Odyssey),致力于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一对一的专业私人财富管理服务,能够在任务管理、一站式投资组合等方面满足高端客户个性化的私人财富管理需求。

创新托管服务范文3

摘 要:当前,土地托管是我国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一种新趋势,是在家庭承包土地管理制度上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方式的一种新理念。加快了我国土地经营权的流动、培育新的农民经营方式、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完善了农业社会发展的服务理念,创新了农业的经营模式,有效的解除了农民们“谁种地”“怎样种地”等诸多问题。借此,本文立足于稳步推进土地的托管,注重构建农业服务社会化方向展开了探讨。

关键词:土地托管;农业化社会;新趋势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230150

土地托管指的是r民把所拥有的土地资源有偿的委托给相关的政府、企业、以及专业的种植大户,代为管理、耕种的一种新趋势、新做法。包括了需求方提供了从种植到收获的全过程服务以及农民用户按照需求选择服务项目的一种模式。近年来,经过政府大力考察下已经有许多省市的广大农民在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做到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创造性的成立了土地的管理合作点,而它的出现是当今社会对农民经济改革的一种新的尝试、新的观点。而对于农业社会化的服务更是在逐步的完善当中,而土地托管许可执行更是在尊重着农民们的创新精神。但是当今土地托管又带来了哪些问题呢。

1 推进土地管理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1.1 土地托管涉及到诸多的系统

土地托管的研究涉及到经济、法律、政治、科技等诸多方面,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这就促使政府以及农民之间的研究需要面对着很大的难题,由于这个庞大的系统,导致许多地区土地托管政府与农民之间未做到意见统一,给开展土地托管管理的实施增加了难度[1]。

1.2 农民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够健全

基层政府公共服务的体制不顺、不活、不稳、不足等问题都未能根本的解决,农村社区当中的集体发展动力的不足、资金积累的下降、服务的严重减化;农民合作发展不公平,经营的规模又小导致带动力不够强;而专业的服务单位等又面临着国家政策扶持的不够等问题。目前,服务的内容与农民们的需求相差巨大,多数的服务功能都相对单一。而农产品、农业金融等服务仍处于多样化,由于规模、水平的不统一,导致农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和关注的重点也有所不同。

1.3 分散的诸多服务资源难以合力形成

尽管我国国务院指出农业社会化的服务职能应当全部由农业部门来承担,但是由于各个公共部门的条块分开,自上而下的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服务都是发展各自独立与农业领域发生着联系。存在着职责任务的不清晰、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各部门不配合等,因此严重的影响了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整体现实问题存在[2]。

2 推进土地托管,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必要性

本文通过上述对农民土地托管,农业社会化的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在新的时代,土地托管有利于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做好。当今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已经如同虚设,甚至出现了“空壳”,整体有分而无统,尤其是农业社会化的公共服务更是缺失多多。

3 推进土地托管,构建农业社会服务优势

3.1 土地托管符合当今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目前来看,我国农村土地经营的状况是:农民种植的技术过低、机械化科技得不到广泛的应用、家里的劳动力外出工作、土地拥有使用面积过小、导致了农村壮年以及劳动力的大量流失。然而老百姓不愿失去土地,更是希望有人帮忙播种地的观点日益趋升。而针对于这点我国农村的状况来看,一些地方的农民已在工商局的管理下进行了土地托管的项目。因此,土地托管的出现符合当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满足了农民们一定的需求。

3.2 土地托管的出现为当今的农业发展注入了动力

随着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农村中的劳动力外出打工的人数日益增加,而农村出现劳动力短缺的现象尤为严重。土地托管在很大的程度上帮助了这些农民解决其他事情的后续问题。农村用户所拥有的土地零散、面积不大、科技含量低等问题都会导致农民在耕种土地上的、消极态度,但是即便如此,农民依然不愿将土地权放弃,而土地托管这新一代的管理理念,正是满足了农民这一类的想法。

4 结论

在完善土地托管和构建农业社会服务的体系上,各个供销合作应争取支持,在一定的时间内制定出各项管理方法,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中深入研究政策,培育重点,针对于不同的主体、个体,不同的产业、区域作为典型的借鉴。以科学性的角度来推进土地托管,完善农业社会化的服务,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配合。

参考文献

创新托管服务范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推进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全县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成果,规范全县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推进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全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明确下一步全县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思路,团结协作,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县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刚才,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就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我非常赞同。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全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按照“巩固基础、规范管理、完善机制、提升水平”的工作思路,切实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作为抓好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认真抓好落实,通过不断加强农村会计管理,规范基层会计工作,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探索出了一条农村财务管理的新模式。目前,全县已有者腊乡和江那镇两个乡(镇)顺利开展了村账代管工作,代管集体资金总额已达到308.4万元。通过认真组织开展村账代管工作,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开展村帐代管工作:一是巩固了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通过强化对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监管,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充分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优势,有效地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的增值和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力和服务功能。二是深化了农村综合改革。通过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制度,严格政策界限,对乡村债务实施动态监测,有效控制了乡村债务的增加,为化解乡村债务,发展好村级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推进了农村民主管理进程。通过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和“四荒地”的发包、集体资产的处置、村级“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粮食直补及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目前,全县100个村委会社区1236个村小组已全部实行了财务公开制度,并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确保了村务公开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乡(镇)在做好常规业务审计的同时,结合村组换届积极开展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及时开展了项目资金效益审计工作,加强了对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的审计监督,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廉政建设。

通过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全县各民族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少数村组干部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积极、不主动、配合不够,导致出现村务公开不全面、监督机制不完善、收费票据不正规等问题。二是由于一些村组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由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和部分管理人员素质偏低,出现村组间财务管理发展不平衡,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四是农村财务管理法制化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通过深入开展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大力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高度重视。为此,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是新形势下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村级财务公开水平的有效载体,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对切实维护好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好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期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通过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政治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体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发展布局,必将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有效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的物质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加大财务公开力度、加强农村审计,不仅可以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促进村级事务管理民主化,也能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对于有效遏制各种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政权稳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愿望

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混乱仍然是农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重要问题。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一套更为完整的资产和财务管理体系,缺乏更加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为此,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通过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体系,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监督,进一步促进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是维护农村稳定的需要

当前,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业和农村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随着土地征占的补偿、村改居和老城区拆迁改建过程中侵占集体资产以及村级债务沉重等一些问题的出现,引发了农村社会矛盾,客观上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

(五)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需要

农村财务管理是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不断促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法制化,切实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逐步走上法制轨道。

三、创新思路,明确目标,全面推进全县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逐步走入正轨

按照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体系,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要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管理行为,健全监督体系,改进工作手段等措施,积极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逐步实现农村财务“管理科学化、程序规范化、理财民主化、监督制度化、手段现代化”的工作目标。计划在2009年底全面完成全县所有的村小组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为此,我再提几点要求:一是要坚持好“五项原则”。要坚持民主自愿的原则。村集体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必须尊重农村群众意愿和民利,由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在村集体与委托机构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协议方可实施。不得强制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要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的资产是由其成员入股和长期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共有资产,属集体性质,归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平调、挪用、拆借村集体资金,不得擅自改变集体资金性质,不得侵犯村集体的合法权益。要坚持独立核算的原则。实行会计委托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原财务独立核算的主体不变,按村、组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保持原村级债权债务关系不变,保持村级财务的独立性和完整性。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已开展委托服务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运作,对未开展委托服务的乡(镇)的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工作。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要从有利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不能搞一刀切。二是要贯穿于“五个始终”。要始终以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为出发点。紧紧围绕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严格按照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认真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务公开和防止化解农村债务的有关方针政策,切实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将我县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要始终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工作的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合法权益作为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根本目的,积极推进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始终围绕农民增收、粮食增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等中心任务。严格把握农村改革发展大局,积极结合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充实完善工作内容。要始终以依法行政为工作的着力点。联系自身工作实际,不断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扎实推动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逐步走上依法行政、健康发展的轨道。要始终以改革创新经营体制为开展好各项工作的立足点。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激活农村的内在活力与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紧密结合起来,把发展农村经济与推进农村社会进步紧密结合起来,把提升农业生产力水平与创新农村经营体制紧密结合起来,紧扣农村发展、农民增收这个主题,抓住改革创新这个关键,从经营体制上创新,在深化改革中突破,努力推动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由于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要务必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及时整合乡(镇)政府、农经站、财政所等单位的现有人员,在乡(镇)政府或乡(镇)财政所组建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机构。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县农业局和财政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县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二是要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09〕号)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精心研究制定各乡(镇)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要建立财政投入的长效机制。县级财政要在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县乡开展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人员培训、设备购置等费用补助,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会计委托服务机构正常运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会计委托服务机构正常开展工作。四是要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工作。由于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量大,业务较为繁杂,要结合“数字乡村”工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投入,大力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五是要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要通过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村级民主理财小组,规范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等工作,全面实行财务公开,切实加强村组财务审计监督。六是要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进一步加大对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逐步扩大影响范围,特别是要做好村级基层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好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创新托管服务范文5

关键词:政府社会管理;民生;委托理论

保民、安民、重民,贵在政府。政府社会管理改革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社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的关键。本文则从多重委托理论的角度分析和阐释了民生视角下的政府社会管理改革。

1 多重委托理论下的政府社会管理

1.1 委托理论的内涵

委托理论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契约理论,基本内容是:当一个或更多的行为主体(委托人)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人)为其提供服务,并授予其某些决策权,委托人根据人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支付相应的报酬。

1.2 多重委托

学术界有单重委托和双重委托理论之说。冯根福在2004年提出了双重委托。在现实中,委托并非单重或双重的,而是多重的。多重委托,指委托是层层委托形成了以委托链为核心的多向度的委托关系。

1.3 民生视角下的政府社会管理的多重委托关系

人民 人民代表政府 社会公共组织 

(公众)(人民代表大会)公务员

如上所示,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是人民与人民代表的委托关系。人民委托人民代表来履行人民的权利和实现自己的义务;第二层是人民代表与政府之间的委托关系;第三层是政府与公务员、社会公共组织的委托关系。政府把政策执行委托给公务员或社会公共组织来执行或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公务员或社会公共组织实现的目标或宗旨是服务于广大的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社会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及安定有序的生活秩序和发展空间。

政府社会管理多重委托关系的特点:委托关系的层次多、链条长;委托关系涉及的利益相关者比较多,如人民、人民代表、政府;民生视角下的政府社会管理改革的多重委托关系涉及多任务委托,最主要的是政府与公务员、公众之间;第二层委托关系中错综复杂,涉及到政府公务员激励制约机制与服务型政府建设,这是改善民生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 多重委托下政府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第一个层面看,人民与人民代表的委托关系。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代替自己行使相应的权力。在当代社会政治制度框架下,选举制作为当代政治制度的三大基石之一有其优越性,但是其还存在一些不足与缺陷。人民往往在不了解代表信息的情况下就从众地选举了代表。代表作为人掌握着一些委托人所不了解的信息,而委托人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能清楚了解政策制定的过程。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和非均衡,就有可能导致人总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从第二层讲,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再次委托政府作为政策的执行机构,来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也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于是在政策执行中会偏离政策原有意图,损害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以至于社会管理的失效与社会政策的失败。从第三层讲,政府与公务员及社会公共组织之间的委托关系,也存在着许多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公务员和社会公共组织在社会管理方面更是存在着信息的不完全、环境的不确定等因素,由此导致了政府社会管理的失效和社会管理体制的滞后。

3 多重委托理论下的政府社会管理模式创新

3.1 政府社会管理改革:激励制约机制的设计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运用委托理论探讨政府社会管理改革,正与十六届六中全会所要建立的社会管理格局相符。下面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四个维度,对政府社会管理改革进行的尝试性研究。

(1)健全和完善选举制度。

选举制是现代政治的三大政治制度之一,关注民生定要关心民众的利益表达机制。改善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从十七大代表选举方案得出特征是:提高了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扩大了差额选举比例;整合民主党派的建议;代表候选人实行公示制度。选举制的变化体现了政府社会管理和国家政治生活更加民主。

(2)公务员激励制约机制的构建。

第一,建立制度化的激励监督机制。对我国而言,《公务员法》是规范公务员行为的一部制度性的法规。在这部法规中,对公务员的激励和制约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政府既要从法律上对公务员进行监督和制约,也要建立政府体系内外评价机制。竞争激励机制、新陈代谢机制和勤政保障机制,是公务员制度的三大运行机制,三者之间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互相依存。 按照委托理论的观点,政府应该做好公务员的考录、考核、奖惩、晋级增资等制度上的激励制约,以实现公务员能够负责有效地服务于人民,接受人民的监督。

第二,完善公务员文化建设。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塑造公务员终身学习的意愿。大力发展我国的文化教育事业,创建公务员文化进步的社会环境。公务员的文化建设,首先要体现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观念。其次,公务员要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和价值。此外,公务员的文化建设也要体现在制度层面的创新和能力层面的提升。

第三,加强公务员的伦理建设。公务员的伦理建设包括责任、义务等方面。要从政治经济文化方面进行公务员伦理建设。政府要提供公务员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不仅要根据职位和品位对公务员的报酬和待遇进行改革,而且要给予公务员充分的尊重和发展权。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制止了败德行为的发生。

3.2 社会公共组织的激励制约机制的设计

第一,创建发达的公民社会、培育完善的社会组织。在信息化和后工业时代,权力开始逆向回归,政府向社会放权,把权力回归到社会。让公民自己来管理自己,体现了公民民主意识的增强。这是政府作为委托人把一部分社会管理交给公众去管理,这既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公民社会逐步成长的结果。

第二,积极推进第三部门参与社会管理。未来的政府不再是统治的政府,而是治理的政府。 随着第三部门的蓬勃发展和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事务,政府通过促进第三部门的发展,鼓励第三部门也参与社会管理,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更好更快地服务公众,体现民生。

创新托管服务范文6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影响;策略

一、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影响分析。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同样具有双向影响效应,一方面,它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与中间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造成冲击,进而影响到我国的金融稳定。

1.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和利润增长有积极影响。

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中有利于组织低成本的存款。无论是基金开户还是基金投资前的沉淀,基金的存款都是低成本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不论基金是商业银行通过为基金提供销售、交易服务,在银行系统内部十分简便地以低成本直接将存款划转为基金,这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为自己扩大了客户源。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可以收取基金托管费,获取中间业务收入。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是发起、管理、托管三权分立的机制,根据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托管业务必须由商业银行担任。但基金托管要求托管人有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而且要具备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条件,托管人必须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以保证基金发行、运营、赎回与清算的效率和质量,目前主要由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来担任,一些资本实力雄厚而且业务能力强的股份制银行也加入这一行列,所以基金托管业务将是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业务,具体见下表。从证券投资基金历年托管费收入来看, 托管费收入上升速度很快, 已经从1998 年的1600 万元上升到2006 年的10.53 亿元。商业银行通过介入基金托管业务,既可以改善其自身的资产结构,促进商业银行中介业务的发展,增加无风险业务收入,改善业务收入结构,也可以促进新型商业银行业务人员素质提高与知识结构的改善,为商业银行现代资本市场金融业务发展拓宽空间。

2.证券投资基金对银行业的消极影响。

首先, 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带来了冲击。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品种,具有强大的专业理财功能,它的出现顺应了降低资源配置成本的需要,使得投资者和融资者都愿意通过直接融资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出现存款“脱媒”

现象,使得商业银行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同样具有转型经济国家的一般特征,正在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间接融资仍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仍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如果在短期内迅速削弱其传统业务,中间业务又无法迅速跟上,银行的不稳定性增加,将会对我国的金融稳定产生冲击。进而将直接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其次,证券投资基金对央行的货币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变化,对传统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制度下的货币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使货币政策中的M1、M2、M3 等形式的货币定义不断发生变化。毫无疑问,证券投资基金对货币政策工具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影响,增加了货币控制的难度,对央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提出了新的考验。此外,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带来的低风险高盈利效应,银行同业竞争加剧,对银行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挑战。

二、商业银行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对策。

①发挥商业银行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鉴于证券投资基金对商业银行带来的积极影响, 大力发展基金托管业务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加强基金托管业务的市场开拓,不断增加托管基金的数量和资产总量;另一方面,要加强银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市场开拓,目的是将销售的基金按照协议的要求推介出去、销售出去。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销售基金,顺应潮流尽快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便利投资人投资的方式,让投资者享受安全、高效、便利的基金代销服务。还可以借鉴美国筹建类似于“基金超市”网站,销售各个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也要充分考虑银行卡在基金销售中的作用, 还可以通过电话银行销售基金,给投资者带来便利。

②商业银行争取在政策指导下成立银行系基金,开展多元化经营。2005 年2 月20 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公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4 月6 日,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交银施罗德、建信基金、工银瑞信等银行系基金应运而生。到2008 年底,这3 家基金公司的排名大幅上升,管理规模逆势增长, 其中交银施罗德排名12 位, 建信基金排名20 位,工银瑞信成为2008 年规模增长最快公司,而且赢得市场和不俗的业绩。商业银行可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银行业带来了新机遇, 不仅有利于在分业框架下推动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而且有助于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商业银行的储蓄和资产的多元化。大量的储蓄资金将有可能通过购买银行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证券市场,有效转化为投资性基金,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因此,各家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尽快尽早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减少存差,促进储蓄———投资的转化。一旦今后政策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银行就可以转换角色,成为基金管理人,直接管理经营基金业务。

③向开放式基金提供融资便利,进行业务创新,为混业经营创造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中允许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条件,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这使证券业与银行业合作又增加了一个途径。由于开放式基金可能面临非正常巨额赎回压力而产生流动性需要,往往需要借助于银行的短期资金支持,在当前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条件下,银证合作的前景十分看好。这也是商业银行积极进行业务创新,为将来实现混业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④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托管业务服务。基金托管要求银行在财务核算系统软件、清算网络、监控手段、整体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提供快捷、便利、周到的基金销售和服务。商业银行庞大的储蓄网点、丰富的储户资源、先进的网络设备、良好的信誉等软硬件条件,不仅为基金提供了理想的基金销售平台,而且商业银行拥有完善的清算结算网络系统、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完善的系统结构,完全可以承担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在基金托管业务服务过程中,一定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发挥银行的优势,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服务。

创新托管服务范文7

论文摘要:公司法、担保法尽管规定了股东名册的法律地位,但股东名册的公示力公信力不强的固有缺陷使其在实务中不能发挥作用,有必要采用股东名册独立第三方登记托管的方式。本文从股东名册的固有缺陷的理论分析出发,构建了三层次独立第三方托管格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在工商局、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依法确定的股权登记托管机构、上市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作为一种创新,展开论述了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托管的基本思路。一、公信力公示力的不足是股东名册难以发挥作用的固有缺陷公司法①、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②、《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③等法律法规均规定了股东名册的法律地位。《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第六章专章规定了“股票和股东名册”,内容详尽,操作性较强④。尽管法律法规对于股东名册的规定较为详尽,但是实际操作中有限责任公司、未上市股份公司股东名册的应用非常有限。很多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建立股东名册,交易中对股东身份的证明均依赖工商局的记载。建立股东名册的,法院、仲裁机构对股权的认定也以工商局的登记为准。担保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登记于股东名册的方式实际不可行,除非当地工商局能够提供股权质押登记。非上市股份公司也是如此。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立法缺陷:公司的股东名册缺乏公信公示力。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名册制度,立足于意思自治,本质上是一种信用制度。这种信用制度的操作环境取决于公司严格依法运行。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法律意识不强,遑论履行一种建立股东名册、接受股权查询等义务。即使建立起股东名册,也缺乏联网、、查询的公示条件。股东名册的操作缺位,工商登记起了比较强的替代作用。尽管对工商登记的法律效力存在模糊的理解,但是工商局登记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等登记事项具有很强的操作意义。同样,上述问题在上市公司中几乎不存在。由于中国采用的是托管、清算、结算三位一体的清算体系,证券法规定股份公司上市之前必须将股东名册统一托管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⑤。上市交易和托管是联动的。刚刚由深沪两市的证券登记公司改组而来的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对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名册制度起到了完全的替代作用。正反对比说明:股东名册制度的操作性缺陷,必须结合独立第三方的托管才具有操作性。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是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的独立第三方托管。从这种角度看,工商局的登记系统也是一种独立第三方的托管,只不过由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由此引出了托管的概念。二、托管的概念和性质所谓托管,是指实物证券的安全保管和簿记式证券的帐务记录和管理。英文对应的词语是“depository”或者“custody”。实物证券的安全保管,是托管的本意。对于簿记式股票,登记是托管的必要前提。随着实物证券日益式微,托管首要含义是登记托管。股权(股票)的托管主要指股权登记托管(下同)。证券市场上的股权托管,全称是股权的委托管理,主要是为规避国有股转让的障碍。在登记托管基础上,提供托管的机构衍生出的托管业务包括:开户、查询、挂失、冻结、质押、过户、分红派息、信息咨询等,清理整顿非法证券柜台交易之前,托管机构还能提供一系列场外交易的转让服务。因此,在提供托管的机构角度看,托管二字是一个广义词。一种观点认为,托管机构的业务性质是一种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我们认为,股权登记托管是一种服务,或者说,是一种带有垄断竞争意义的服务。前文说到,股份登记托管的法律效力衍生于股东名册,追论托管的性质也必须延伸到股东名册记载事务的性质。股东名册是公司法要求的一种公司义务,公司的这种义务对公司自身来说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股东认为公司记载不当可以提起民事确权、民事变更之诉,而非行政诉讼。被告也是公司。证监会关于股东名册诉讼事务的规定明白的说明了这一点。⑥那么,公司为了规避股东名册记载错误的风险,或者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定义务,提升该义务的公信力、公示力,公司决定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股份登记托管,在公司和托管机构之间建立了委托关系。这些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作为提供托管服务的机构的业务性质,只能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服务。实践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也作为一个企业,接受委托的时候要和上市公司签订上市托管协议。然而,托管机构提供的服务,特殊性在于公共管理色彩。由于托管的本质在于提供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的股东名册记载,不能是市场准入较低的服务。相反, 它必然带有垄断特征的服务。政府应当提高托管服务的市场准入门槛,加强监管,制订较低的托管业务收费标准。既然是服务,必须讲求服务品质和减少业务风险。这就要求各地在开展托管业务时,应当以市场经济的眼光来确定托管机构。不能把托管事务当做政府职能大包大揽,确定托管机构要注重托管机构的服务意识。托管机构应当谨慎从业,必要时提取业务赔偿风险准备金、购买商业保险。三、股权登记托管体系根据股东名册的固有缺陷,我们提出三层次股权登记托管体系的解决方案。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由现有的工商登记体系中的股权登记来实现股东名册的独立第三方托管。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只是工商局的副本。公司有义务将自己保管的股东名册的记载事项和工商局的登记事项保持一致,以工商局登记为准。工商局的股权登记应当涵盖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名册的法定记载事项。解决了这个定性问题,困扰已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的管辖权问题则迎刃而解。本来,工商登记系统办理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登记具有很强的操作意义,但是由于担保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份质押记载于股东名册生效,工商局没法突破担保法的规定办理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登记。在现行法律不作修改的前提下,只有把工商局登记事项视为公司股东名册的全面托管才能为工商局受理股份质押登记的申请提供法律依据,才能为工商局办理的股份质押登记提供法律效力。对于上市的股份公司,依照证券法15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强制托管到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质押登记等溢出工商局现有受理类型的股份变动,直接在证券登记公司办理。与工商局登记事项重叠的内容,持证券登记公司的预登记结果凭证办理二次登记,并以工商局的登记为准。对于未上市股份公司,由于目前基本属于当地体改部门管理。可以依据属地管辖权,由省级政府或者省级体改部门颁布地方性规章,指定某间机构办理未上市股份公司股东名册的独立第三方托管。托管业务模式比照前述上市公司的托管体系办理。之所以未上市股份公司不能沿用有限公司由工商系统托管的体系,原因在于工商登记事项不能包括未上市公司非发起人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可见,法律和行政法规认可的强制登记事项只有这八项。工商局只登记发起人股份,这是由股份公司的性质决定的。股份公司的股份被称为股票,除发起人股、高管人员股等例外情形外,原则上能够自由流通,如果将非发起人股列入登记范围,势必影响股票的交易流通,违反了股份公司的本质。事实上,非发起人股东数量可能很多,无法进行登记管理,特别是成立较长时间的未上市股份公司。因此,股份公司的非发起人股不在工商局登记,那么,在没有合法依据的初始登记的情况下,非发起人股发生股份流转和变动,工商局的登记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末”,无法在工商局办理股份转让等变更登记。各地工商机关为了服务商业需要,尝试扩大未上市股份公司登记范围,应当注意扩大登记范围的依据问题。当前,国务院和深圳、广东等地方政府正在进行的减少审批事项的改革,客观上更要求不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增设审批、登记、备案等事项。⑦四、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基本思路作为一种创新,我们接下来集中研究未上市股份公司托管问题。(一)必要性1、填补未上市股份公司非发起人股的监管真空以深圳市为例,到目前为止,共有未上市股份公司300多家。这些未上市股份公司设立方式复杂,既有股份制改革之初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置的股份公司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也有《公司法》颁布之后新的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和由原定向募集公司规范改组成的发起设立股份公司。有些未上市股份公司经营不规范,尤其是非发起人股基本上由公司自身管理,存在严重的影响股东权益的问题。2、规范拟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管理当前,创业板即将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和个别自然人大量介入,其中也出现了非法募股、非法交易等严重不规范的行为,而股份公司也对这些非法交易提供便利,允许股票随意过户。据报道,福建、湖南、深圳、上海、西安、成都等地都出现了此类事件。针对一些非上市股份公司和某些机构的违规行为,陕西省⑧、天津市⑨、山西省⑩、河南省11、青岛市12纷纷开始办理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广东省13和深圳市 14明确规定开始试点。3、服务于经济生活的迫切需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够格到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融资之前,必然存在间接融资的需求。但是银行贷款需要担保,这种类型企业有形财产较少,无形财产担保的公允价值难以评估,往往只剩下具备一定投资价值的创业企业业主股权可以提供股权质押。然而,前述的无法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现状又使银行不敢接受股权质押借款申请。正在成长的专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担保公司,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问题。但是从商业避险角度看,信用担保机构要求业主提供的股权质押反担保依然没能解决登记效力问题,对担保机构的稳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创业投资机构在创业板无限期推迟的情况下,必须解决融资和退出的问题。实践中产生了存量股权投资质押,放大投资能力的措施,也产生了规避发起人股三年不能转让限制的过户前质押出去的转让方式。这些都需要提供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的服务。未上市股权登记托管可以提供试办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的平台,可以提供创业企业融资担保手段、可以放大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提供变现退出工具;有利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资产安全。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托管还有利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行。比如托管机构提供股票期权的初始登记,可以打消经理层和员工对民营中小企业主授予的期权日后违约不予兑现的担心。4、认可和创设非公开权益资本市场的投资工具在风险投资、权益资本融资等非公开权益的资本市场中,大多数资本运作的结果都表现为股权的变化。股权这种虚拟财产权利的流转和保护天生需要独立第三方确认。风险投资的全新投资方式客观上需要登记承认。囿于公司法限制,股份调整策略15、股份回购等国际通用的投资工具在国内工商登记不能认可,限制了风险投资的发展空间。未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登记托管着眼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可以提供多种适应金融创新、科技创新的托管服务内容,比如股份调整策略的可变登记、股东之间的回购权登记、股权的托管经营登记、股权置换登记、债权转股权登记、优先股登记16等,为创业投资服务,也有利于保护当前一些新型股份流转交易的当事人利益。(二)托管机构的选任确定托管机构,现实中存在几种选择:工商系统、政府其他部门、事业单位、产权交易机构等市场中介。工商系统作为托管机构,这种方式尽管简便易行,但是存在前文所述的越权行政的问题。政府其他部门作为托管机构。由政府有关部门自行承担事务性的股权托管工作,影响了政府的效率,不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做法,也和当前政府削减行政职能的趋势不符。事业单位一般不以盈利为目的,比较适合承担政府职能退出情况下的监管工作。可以改造现有事业单位,承担这项职能,但受政府运作方式影响,不见得具有市场经济的效率。在有更优选择的情况下耗费财力人力新设一个专门的事业单位,可能是一种浪费。最有市场效率的办法是在政府加强监管的前提下由市场中介机构承担这项工作。从国外做法来看,可以是商业银行(尤其是承担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职能等衍生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律师事务所,比较符合国情的是现有的产权交易中介机构、技术产权交易中介机构,尤其是市场化运作的产权交易机构。在确定托管机构资格时,应当尽量贯彻市场化原则。比如,根据市场容量大小,确定有限的一至两家产权交易机构。前文所证,托管是一种服务。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公司拥有服务的选择权,多家托管机构的存在可以通过竞争促进股权托管的优质服务。至于多家机构托管带来的查询的不便,可以通过未上市公司将选择的托管机构写入章程的方式来解决。章程具有公示力,可以对外提供查询,交易相对人有查询对方章程的商业习惯,为了规避交易风险也有义务查询对方章程。事实上,章程作为公司社员(股东)公约的性质,完全可以规定其他任选项。比如,证监会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要求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报刊名称。开办未上市股份公司托管业务需要当地工商部门的配合,工商局应当修订股份公司章程指南,要求新设公司在章程中写入上述内容。地方政府开办托管业务的规章中应当要求已有的未上市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决定本公司股份登记托管机构,并将上述决定添加到章程中。(三)托管方案要点构想强制托管。尽管是一种服务,但是它源于公司法对公司规定的股东名册义务,政府有权力要求所有当地注册的未上市股份 公司强制进行托管。否则,体改部门在依照公司法行使审批备案的权力时不予受理未办理托管的股份公司的申请,工商部门配合不予年检。全面托管。既包括未发起人股,也包括发起人股。否则人为割裂托管体系。非发起人股的股权登记和变更在股权登记托管机构进行并公告。发起人股的变动,首先在托管机构办理之后再凭托管机构的托管证明在工商局办理最终登记备案。全面服务。股权登记托管机构保管该类企业的股东名册并出具股权证明、办理股权登记和变更、配股分红、开展信息披露。股权登记和变更的内容包括股份转让、股权质押、增资扩股、非交易过户等情况。自然过渡。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在企业上市之前承担监管责任。上市之后,移交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要将股东资料从工商部门移交到未上市股份公司托管机构,发起人股东资料留存副本。(作者单位: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股份公司)① 公司法规定的是:股东名册的法定记载事项、公司置备股东名册的义务、记名股票转让应当登记在股东名册。详见《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四十六条。②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登记在股东名册后生效。详见《担保法》第七十八条、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三条。③ 深圳市人大行使特区立法权于1993年4月26日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股东名册登记事项的对抗效力。④ 其中的突破是:规定了股东名册对股东身份的表见证明效力,1994年9月29日 国务院证券委、国家体改委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四条;股东对股东名册记载事项享有诉权,《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第三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三条;准据法为股东名册存放地法律,《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第四十条。境内上市的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也做了稍微简要的类似规定。参见1997年12月16日证监会颁布并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32条、第33条;参见1996年05月03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颁布并实施的《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第27条。⑤ 《证券法》第150条。⑥ 见注解④。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企指字〔1996〕第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重申:“各地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登记注册公司,规范公司的登记管理工作。《公司法》和《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者注)有明确规定的,不得随意改变。不得超出《公司法》和《条例》规定的范围设置登记条件和登记程序。”⑧ 陕西省体改委《关于加强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监管中几个问题的通知》(陕改办发(2000)78号)较为典型,其中规定:专门设立了一间政府控股的企业法人,特别是要求新设未上市股份公司在发行费用中按照每股0.1元的标准加收股权托管费,这对于托管机构收取托管费用的难题提供了创新思路。⑨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四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发〔1999〕48号文批转了市体改委拟定的《天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十二条 公司的全部股权须由指定的托管机构集中托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体改委关于发展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若干意见的通知》(津政发〔1998〕60号)中涉及的此项规定,按本办法执行。第十三条 股权集中托管后,过户、挂失和质押登记必须由托管机构统一办理。股东转让、赠与、继承股份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凡未经托管机构办理过户的,其转让、赠与、继承、质押行为无效。”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五日,津政发〔1998〕60号文第五条规定:“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中自然人所持股份,应当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托管。”⑩ 据山西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报道,山西省产权转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贸委、省国资局、证管办、工商局无各单位联合了有关文件。 11 河南省体改委、财政厅、工商局、国资局《关于规范开展股份制企业股权登记托管工作的通知》(豫国资字[1999]32号文)12 青岛市国资局、体改委《青岛市非上市公司制企业股权登记和转让管理试行意见》(青国资2000年29号文)13 广东省政府《转发省体改委关于加快广州、深圳市发展和规范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议的函》(粤办函[1999]61号文)明确要求在深圳、广州两地试办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托管。14 2000年12月21日印发的深圳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第154号文《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问题的会议纪要》、《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作为证券集中代保管机构获准试办深圳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业务。15 风险投资有时采用股份调整策略进行投资,比如,如果下一年度收入或者利润达到某一数值,这笔风险投资作价的股数不变;如果达不到,应当相应调高作价的股数;如果超过,也可以适当调低。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工商局没有依据,无法办理。但是托管机构可以采用初始期权登记的思路来解决这种创业投资操作工具的效力认可问题。16 依据深圳市股份公司条例进行。

创新托管服务范文8

关键词: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现状;对策

自1998年托管业务在国内商业银行实施以来,其发展情况就备受瞩目,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十余年的摸索已经实现了托管业务的从无到有,时至今日,托管业务的广阔发展前景逐渐显现出来,如何提高托管业务服务质量,实现托管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国内商业银行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1.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发展现状

1.1 托管市场迅速增长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商业银行托管市场随之快速增长,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1)资本市场进一步增长。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加深和不断拓展,股票、商品期货、债权以及各种金融衍生品在过去的十余年间全面发展,资本市场层次逐渐丰富起来,预计我国金融资本市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为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机构投资者不断成长。以近年来的发展速度来看,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步入相对成熟阶段指日可待,随之而来的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完善和成熟。资产管理机构不断发展壮大,促使我国资本市场中机构投资者所占比重逐渐增大,也使得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机构投资客户不断增多。

1.2 产品多元化

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开展的资产托管业务多以公募基金为主,但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商业银行托管产品的多元化发展趋势逐渐显现出来。目前,我国许多商业银行已经尝试性地推出了一些新颖的托管产品。我国商业银行托管产品的多元化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已有产品的进一步发展。如保险资产托管业务仍然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2)不同性质的基金将陆续进入托管行列。如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基金;3)资本市场创新催生的托管新品种。证券产品及其交易方式将继续不断创新,托管业处理的产品与服务种类也将更加多样复杂,从单纯的股票、债券发展到股指期货、风险资本基金、对冲基金、外汇或掉期基金等。4)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社会风险意识的加强,交易资金托管因其客户群体大、覆盖领域广、操作简便等特点,发展前景十分看好。

1.3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由于资本市场不断发展,托管产品不断丰富,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客户逐渐复杂化、多样化,不同类型的客户对托管服务有着不同的理解和需求,商业银行在开展托管业务的过程中只有更好地了解客户需要,提供更为个性化、专业化的托管服务才能在竞争激烈的托管业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随着我国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不断成熟,其托管服务质量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例如,以往托管银行只对最初的单一证券业务提供托管服务,如今已经衍生出一些列关于证券处理的附加服务。

2.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发展对策

在良好的发展契机和广阔的资本市场中,商业银行要想实现自身资产托管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就应结合外部条件、自身条件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并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采取合理的托管业务模式;而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丰富服务内容和提高服务水平成为商业银行发展托管业务的重要途径。

2.1 明确市场定位,充分利用自身优势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国内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在此背景下只有明确市场定位,认清自身优势和劣势,并扬长避短,才能实现托管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区别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在托管业务的实施中有着诸多优势,例如专业的托管队伍、丰富的托管经验、较高的管理水平和客户优势等等,我国商业银行在这些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要实现与国际托管业务的竞争显然是难以成功的。对此,国内商业银行应积极与外资银行寻求合作,例如,成为其在中国的次托管人或选择其为境外的次托管人等。国内商业银行应有效利用国内托管业务发展尚不成熟,且尚未对国外客户完全开放这一有利时机,提前占据国内市场的较大份额;2)区别于国内银行。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托管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托管业务逐渐成熟起来,国内托管同业竞争日趋激烈。从国外的经验看,托管银行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竞争和整合,最终形成了全能、全球发展的巨型环球托管人,针对一定地区和客户的中等托管人和针对某一特定市场的小规模托管人三类并存的格局。为了扬长避短,国内商业银行对应国内托管同业应避免同质化的竞争,寻求具有具有特色的发展策略,不能盲目求大,而应做精做好。

2.2 结合自身条件采取合适的发展策略

国内商业银行众多,每家银行都具有自身的优势、条件和特点,不同银行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时应结合自身条件和发展目标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对于大银行来说可以尝试设立托管子公司。商业银行设立托管子公司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商业银行经过与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取得设立托管子公司的倾斜政策,由于信托公司的建立已有先例,因而大银行要想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一般并不难。二是要具备独立运行维护的能力。托管子公司开展托管业务较为独立,托管业务的开展需要专业的托管队伍、良好的技术系统以及完善的运行服务,商业银行只有具备上述条件才可考虑设立托管子公司。三是有充足的业务基础,商业银行的业务品牌必须已经在业界树立了一定的地位,积累了一定的托管业务经验,确保托管子公司将生存和发展下去才能够开设子公司。大银行一般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从可行性角度来看,大可积极探索设立托管子公司这条发展道路。

此外,设立托管子公司有利于促进大银行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发展战略,对于优化银行经营管理成效有着重要的意义;托管子公司的独立运营能够有效地将商业银行现有托管业务资源、技术、人才进行整合,这对于托管业务流程的优化和托管业务新产品的开发也是十分有利的,因而从必要性角度来看,大银行设立托管子公司同样是一条可行之路。

而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来说,托管业务一般应定位于中、后台业务。由工作人员负责客户细分、托管产品设计以及风险和利益预测等工作,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市场准入、市场推出机制,同时应做好托管产品创新和项目运行的风险预测与分析。后台则凭借统一、实时、专业的托管系统,专司交易、清算、核算、估值、绩效评估、流程控制、风险管理等,以强势的中、后台业务博弈资产托管市场。

2.3 深化业务内涵,积极拓展市场

为了实现托管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商业银行必须紧跟市场发展潮流,不断拓宽托管业务的内涵,不断开拓新的托管服务,这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生存和发展所必须采取的措施,对此我国商业银行应采取以下发展对策:1)拓展业务边际。强化对信托资产、产业基金、私募基金等类型的托管业务的开发,结合银行自身条件和客户需求积极研究证券借贷等托管业务衍生服务的可行性。对产业基金的托管,应重点研究产业基金与一般证券资产托管的异同点、对银行托管服务的特殊要求,开发相应的技术系统,探索托管业务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对信托资产和私募基金的托管,应借助银行的销售渠道,选择业绩优良、风险控制能力强、偿付能力高的投资管理人,把银行的理财服务与托管业务结合起来;2)拓展服务范围,推行全程服务和一站式服务。为了优化托管业务流程和提升托管业务工作效率,应就不同托管产品制定科学的全程服务和一体化服务流程。交易前的服务内容应包括:提供关键市场信息并提品咨询服务,交易中的服务内容应包括:执行交易指令,执行证券借贷或外汇、现金管理等业务,交易后的服务内容应包括:执行业务确认和清算,对业绩进行分析,编制资产组合会计、税收、红利支付及报告等。

2.4 提高服务质量

为了增强托管业务在同行中的竞争力,商业银行应不断完善自我,提高服务质量,对此可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服务标准。例如,QFⅡ托管业务是一个很好的实践契机,努力学习QFⅡ全球托管人的服务标准,积极吸取国外先进经验,同时结合自身工作采取恰当的改进措施,以此来不断优化自身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2)推行差异化服务。建立并不断健全商业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认证手机客户信息及相关数据并准确录入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客户的需求、特征等进行认真研究,并结合客户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方案;3)强化技术系统建设。强化对技术系统的研究、开发和改进,使技术系统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要,适应客户需求,强化对细节质量的控制,对此应做到两点:一是不断改进技术系统的生产运行,实现直通式处理,逐渐提高通讯方式和技术系统的自动性和合理性,以提升运行速度和改善运行质量;二是结合银行自身特点和客户特点监理“资产托管服务网银专业”使客户能够随时随地了解银行托管业务信息,最大限度地为客户创造便利。

3.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体制及相应监督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广阔的发展前景逐渐显露出来。而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商业银行只有认清形势,采取合适的发展策略才能实现托管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准确的市场定位,科学的托管方式是必不可少的,此外,强化对托管业务内涵的托管,强化市场的开发以及不断提高的服务水平对于保障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健康发展也是十分重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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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托管服务范文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959(2009)11-0027-01

1 托管制医院文化发展的形势要求

2001年,无锡在全国率先开展“托管制”改革。“托管制”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和医疗服务、资产经营委托管理目标责任制。医院拥有独立经营和管理的自、内部机构设置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资产处置权等,医院主动适应市场,调整服务结构的能力得到提高。然而,随着托管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改革引发的新问题、新矛盾也日益突出,职工思想日趋多元化。医院管理者认识到,托管制医院的文化建设必须更加重视员工对医院的认同、员工与组织一致的目标和共同的价值观、医院内部规范的制度与和谐的人际关系、领导者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组织明晰的奖赏制度、强大的凝聚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以及对外部环境的适应能力等,这些“资源”一经医院管理者有效的“整合”,就会转化为与医院的设备、技术、人才一样重要的资源,成为推动医院前进的“驱动器”。

2 托管制医院文化的管理实践

2.1 托管制医院文化管理目标:以托管制医院改革、管理、发展需要为宗旨,以“病人、社会、员工”满意为需求,以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紧紧围绕托管制医院建设发展的目标,形成与之相适应的一整套医院文化管理体系,建立起职工对集体的归属感、信赖感和责任感,最终构建全院职工对一个单位发展的共同愿景,成为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内在动力。

2.2 托管制医院文化管理实践

2.2.1 建立内部需求一致的医院发展文化。根据“管办分离”,“资源重组”这一新的形势要求,依据我院历史发展积淀,依据我市卫生区域发展现况,依据公立医院国际化现代化建设目标,医院制订了2006~2010年战略发展新定位,即全力推进省内一流的肿瘤学品牌建设;全力推进综合类专科与兄弟医院错位型、与肿瘤学科嵌合型发展。与此同时,医院迅速开展院训凝练活动,医院“愿景”与“执行力”文化教育活动,使职工对医院发展定位重新认识,强化职工做正确的事,正确的做事,立即去做的意识。激发了重点发展科室强烈的干劲与热情;转变了非重点科室职工观念,坚定了他们在逆境中寻求发展,不用扬鞭自奋的信念,并构建了全院职工对一个单位发展的共同愿景,即让肿瘤患者依赖,让健康市民放心。

2.2.2 推进“三化”医院管理文化。托管制改革使医院面对的挑战与压力更重,更多,更为复杂。每一个科室、部门都处于不断变化与适应之中,如何去应对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局面,我院在管理上着力推进“三化”建设。一是“责任人人化”。机关职能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基础工作、重点工作与创新工作分层推进;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总务后勤工资总额包干与岗位责任负责制。二是“效率最优化”。①理念效率:做正确的事,把事情做正确,立即去做。②思路效率:创新机制抓人才,创新标杆抓技术,创新内涵抓质量。③作风效率:少争论干实事,不推诿干大事,为发展干好事。三是“效益最大化”。①政府政治效益。②社会形象效益。③文化建设效益。④经济效益。

2.2.3 打造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专科建设文化。托管制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在于重点专科建设和医疗技术实力增强。我们在文化管理中始终注意将员工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医院建设中来,让文化为医院发展服务。一是打造“7+1”产学研合作平台,依托全国知名高校,成立复旦大学无锡肿瘤学基地,推进多学科协作,知名专家与四院专家对流,知名博导对口指导医院年轻骨干。二是舆论造势,全力宣传重点科室、重点专家、重点技术。三是加强无锡四院网站建设,开设博客、论坛;开设电视直播及专家讲坛;连续创办“国际胃癌论坛”、“国际妇瘤论坛”等活动,打造品牌。四是进一步加强科主任岗位责任兑现。在医院文化的强大推动下,科室主任从以往的“医院要我发展”变为“我要让科室发展”,全院职工更加关注重点科室建设,非重点科室争相挤入医院重点科室行列,全院形成发展的强大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