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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集锦9篇

时间:2023-10-11 16:23:41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文1

一、以学习宣传为先导,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省市两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区上下以学习宣传为先导,加大了贯彻力度。一是强化城管队伍学习培训,邀请江苏省建设厅、苏州市城管局的法制专家讲解条例,组织城管队伍进行专题培训,全区700名城管执法人员通过了局内自查和全市城管系统的两次闭卷考试。二是进一步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在《吴中报道》栏目定期开展宣传,播放贴近生活的如临街商户乱倒垃圾、施工单位偷倒建筑垃圾、整治收旧污染等系列短片,以生动活泼、富有创意的形式宣传条例。三是积极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向城区沿街经营户分发《致城区沿街经营户的一封信》,广泛开展宣传进社区、进城乡结合部、进民工子弟学校活动,先后举办了五场宣传展,现场发放1万多份资料;在城区和各镇街道设置了现场宣传点16个,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500份,接受市民现场咨询万余人次,拉挂横幅45条,并在盘蠡路两侧沿线所有灯箱广告设置了条例宣传,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以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扎实抓好市容环境的整治改造

根据区委、区政府做优做美吴中城区的要求,结合示范路、达标路建设,大力度推进以建筑立面、绿化景观、灯光亮化为主要内容的主干道街景改造和老住宅区综合改造。一是高标准实施立面改造。对城区迎春路、盘蠡路、水香街和月浜、苏苑新村南区、吴中苑社区等5个老住宅区进行的立面改造,完成了临街189家商铺的玻璃门、卷帘门改造,遮挡两侧空调外机1542只,迁移屋顶太阳能热水器11套,平改坡26栋,粉刷整新墙面38栋、39万平方米。二是对东吴北路的夜景灯光实施系统性改造。对计委大楼、东吴塔等已有夜景灯光进行更新改造,增设了电信大楼、外经贸局大楼、汇盛住宅楼和长桥大桥的夜景灯光,东吴塔新安装的3600套(个)可以不断变幻的彩灯,成为苏州南城的一大景观。三是稳步推进绿化建设和改造。完成苏震桃公路、越湖路、友新路高架下、205省道等主干道和出入口及居民区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66.7万平方米,对迎春路、苏蠡路、宝带路、盘蠡路、太湖路等主要道路和居民区实施绿化改造,改造绿化面积3.7万平方米,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绿化景观水平,美化了城区环境。

结合开展“洁净家园、美化城市”活动,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一是河道整治保洁。去年完成河道清淤6820方,修补驳岸202米,打捞河道垃圾近20__吨,换水、排水总量超过5000万吨,明显改善了河道水质和水环境质量;投资5150万元,完成西城区的污水收集工程,东城区道路的污水收集工程和北干河以南2.8平方公里居民小区的雨污分流工程。二是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所有建筑工地实施围栏作业,封闭施工,并规范了物料堆放、车辆运输队等行为。三是道路秩序整治。对城区116个早餐、自行车修理、电子信息亭实行规定地点、规定时限、统一设施、统一标识管理,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对人行道、部分慢车道划出泊位945个,缓解停车难问题。四是户外广告整治。城区结合街景改造,对沿街广告招牌进行统一设计、规范设置、规范管理。二年来,共拆除违法设置的广告招牌2108块、破旧雨蓬300多只,并重新统一规范设置了广告招牌,保证了街景改造的顺利进行。市条例实施以来,我们把这一工作延伸到乡镇,组织了大规模的镇区广告整治,其中东山镇拆除违法设置的广告招牌132块、破旧雨蓬86只;木渎镇拆除违法设置的广告招牌959处、破旧雨蓬21只;胥口镇拆除违法设置的广告招牌180块、破旧雨蓬85只。

三、以推进城管上水平为重点,扎实抓好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人员周学习、年度轮训,新录用人员上岗培训制度。队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去年通过了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省级验收。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过错追究等六类行政行为,依法行政工作得到加强。今年,受理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

行政许可申请759件,准予许可445件,占58.6%,不予许可314件,占41.4%。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统一受理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许可决定的制度,许可结果在服务中心网上公示。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95件,其中简易程序485件,一般程序1010件;市容类247件,交通类721件,规划类25件,工商类12件,行政处罚案件的整体质量较好,没有一起行政复议、诉讼、赔偿案件。

四、以改革创新为抓手,扎实抓好管理制度的落实 按照建立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要求,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推动城市管理由突击型管理向长效型管理转变。一是建立健全市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出台了“吴中区市容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职责的工作意见的通知”、“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初步健全了市容环境管理网络;根据管理关口前移的要求,实施了《吴中区城区道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及沿线两侧行业指导规划》,进一步完善了长效管理,促进了服务业繁荣和市容环境协调发展;下发了《关于开展20__年度乡镇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活动的通知》,向乡镇延伸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网络,建立和完善了市容环卫城乡一体管理机制,促进了城市管理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在城区范围城管部门与临街经营户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1931份,签订率已达100 %,乡镇市容环卫责任书的签订率达90%以上,市容环卫责任履约率达到90%以上。三是市场化运作机制稳步推行。先后对城区绿化建设与管护、道路两侧乱涂乱贴清洗、东吴北路不锈钢护拦保洁、新村小区保洁实行市场化运作,实施了工程建设项目程序化管理,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有效提高了市场化运作能力。

五、以贯彻条例为动力,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全覆盖

这两年多次组织以旅游主干道为重点的城乡联动环境整治,将城市管理标准向沿途乡镇不断渗透,各镇、街道切实加大了对市容环境整治的投入,着力改善乡镇环境面貌。对旅游专线、环太湖路、机场路等主要旅游通道两侧255万m2的建筑物立面及附属围墙进行了修补刷新整治,木渎、胥口、东山、光福、甪直、西山等镇投入巨资改造中心镇区道路环境。其中,东山镇投入1800多万元,完成了启园路、紫金路、莫厘北路道路(含绿化)改造、雨污网管铺设、广电线路等弱电入地工程,对紫金路实施了“穿衣戴帽”街景整饰,改造门面42家,同时对镇区中心广场进行了改造,增设了停车场所。今年又投入1060万元,对紫金西路、湖湾、渡桥路段及社区等道路进行改造;胥口镇投入5000多万元,对6.7公里的孙武路进行三线入地、外墙立面、门面、空调外机、绿化景观和路灯、雨污分流等综合改造。木渎镇近年投入2亿左右的资金大力改善道路、环卫等基础设施,其中,投入20__多万元,完成了中山路大观桥至灵岩山停车场约2公里路段的全面整治、改造,实现了弱电入地及人行道和绿化的改造,投入70万元,建设改造了3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8座公厕等环卫设施,提高了垃圾处理能力。去年,木渎被苏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授予“市容环境卫生红旗街道(镇)”优秀奖,中山西路还成功创建为苏州市“天堂杯”市容管理示范路,成为苏州市乡镇中唯一一条市级示范路。

省市条例的贯彻落实,有力地推进了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总的来说,成绩是显著的。但是,无论是条例的贯彻落实上,还是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条例的贯彻落实还没有完全到位,主要是条例的宣传还不广泛、不深入,学习还不经常,领会还不深刻。二是城市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城市管理各环节还不能形成有效衔接或封闭。三是城管部门在技术装备上比较落后,数字化建设进程缓慢。四是市容环卫责任制的落实仍然十分艰巨。占道经营、乱扔垃圾、乱拉乱挂、乱倒污水、破坏绿化、污染损毁道路的问题较多。五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管理工作力度的加大,城管队伍尤其是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

下阶段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1.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公益广告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市民的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使条例精神家喻户晓,贯彻落实条例变成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2.进一步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对城管与规划、城管与建设(市政)等职责交叉问题通过机构体制调整,理顺关系,理清职责。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文2

20世纪90年代的城乡体育政策法规20世纪90年代初,国家关于城乡体育发展特别是针对农村体育发展的政策法规并没有进行较好地改观,如1993年,《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社区和乡镇体育,鼓励社会各界举办群众性的体育俱乐部,虽然《意见》鲜明地提出要大力发展乡镇体育,但与城市发展社区体育、职工体育相比,并没有针对行政村发展农村体育的内容。90年代中期,我国日益扩大的地区发展差距愈来愈引起中国政府高层的关注,一些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法规正在酝酿出台。同时,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体育群众体育非均衡发展的态势以及国民体质的下滑也引起了国家的重视。这时期,《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关于实施“全民健身一二一工程”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相继颁布(见表2)。《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出:“提高农民的体质与健康水平是农村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各级农民体育协会的作用,并与文化站协同配合,做好农村体育工作。”《体育法》规定:“城市应当发挥居民委员会等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居民开展体育活动。农村应当发挥村民委员会、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作用,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体育活动。”这两个政策法规都提到了开展农村体育的重要作用,并明确提出了要在村委会及基层协会的组织下开展。特别是《体育法》的出台,使农村体育的开展得到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199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提出了深入持久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任务,其中也包括发展县级体育事业,繁荣农村体育文化的决议规定。《国家体委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县级体育事业的意见》又提出了将农村体育作为县级体育工作的重点,“要把发展农村体育放在突出的位置。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体育活动,提高农民身体素质,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为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总体来看,与80年布的政策法规相比,虽然90年代初期部分法规延续了80年代末期的特点,但从90年代中期以后,关于城乡体育发展政策的制定更具针对性,内容更显公平性,以前“优先发展城市体育”的内容已不再出现,昭示着城乡体育事业协调发展的政策法规即将提出。城乡体育协调发展:21世纪以来的城乡体育政策法规21世纪以来,我国在经济、科技,以及军事等方面的飞跃式进步,为包括体育在内的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可能。特别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为我国体育由大国向强国迈进提供了极好的发展条件。新世纪前5年里,国家先后了多项体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其中关于城乡体育发展的就多达7项(见表3),这些政策法规无一例外地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村体育,并且与上世纪末相比,这些政策法规发展农村体育的目标更明确、内容更具体。如《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到“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龙头,村民委员会为基础,农民体协为纽带,形成有辐射力的组织网络,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要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包括建立俱乐部,使社区体育经常化、制度化”【2】;“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普遍建立体育指导站(中心),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65万人以上。”【3】作为我国第一部针对农村体育发展的规章制度,《农村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对农村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组织管理、物质保障、体育活动、体育训练、体育骨干、体育产业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将农村体育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与小康建设的内容。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党中央作出了“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这一判断标志着长期以来客观上存在的“决策的城市倾向”的终结和进入需要通盘考虑城乡政策关系的新阶段【4】。“城乡统筹发展”成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方向,体育事业发展也不例外。在国家制定的体育政策法规中,“城乡体育共同发展”、“协调发展”、“均衡发展”等文本词语不断涌现。如“坚持体育服务的多元化,适应各方面的体育健身需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注重区域体育、城乡体育共同发展”【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6】;《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也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体系。”从这时期国家的相关城乡体育发展的政策法规可以看出,城乡体育的发展关系已经由原来的“兼顾发展”、“逐步发展”,转变为新时期的“协调发展”、“一体化发展”,并且政策法规规定的城乡体育的发展目标越来越清晰,内容越来越具体,保障越来越可信。可以说,这时期国家关于城乡体育发展政策法规的战略转向,明确了以后我国城乡体育的发展方向,同时对各级政府制定正确的城乡体育发展战略指明了道路。

我国城乡体育政策法规演进变迁的主要启示

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决定着城乡体育政策法规的演进变迁恩格斯曾指出:“我们的策略不是凭空臆造的,而是根据经常变化的条件制定的。”这里的条件应该是客观实际,包括社会发展阶段、经济状况、价值追求目标和政府运行机制等【9】。回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体育政策法规的变迁,可以发现,正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大背景,规定和制约着城乡体育政策法规的演进与变迁。改革开放初期,国家“战略赶超”的政治背景对体育事业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这在体育政策法规中也有体现,如“本世纪末要普及城乡体育运动,运动技术达到世界第一流水平,拥有现代化的体育设施,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体育队伍,成为世界体育强国之一。”可以看出当时政策的文本规定带有浓重的政治功利性,表明了国家尽快实现赶超战略的急切心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伐的明显加快,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再到新世纪初期,城乡经济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1978-2007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提高到4140元,平均每年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16元提高到3224元,生活水平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迈进。【7】城乡体育政策从20世纪80年代的“行政村要有简易体育场地”到新世纪“5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体育健身设施。8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组织。”不难看出,经济的快速发展决定了城乡体育政策文本规定的演变,同时也为城乡体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外,随着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与影响力的逐步增强,群众体育的国际交流也在不断增多,人们的视野逐渐开拓,健身意识逐步增强,更加关注自身的体育权力,对于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群众体育寄于更多的诉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家城乡体育政策法规的文本规定也在逐步摒弃浓重的政治性与功利性,服务性与民生性成为当前城乡体育政策法规文本规定的逻辑走向。无论是《“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雪炭工程”实施办法》,还是《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等,这些政策法规文本中均体现出国家向民众广泛提供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维护人民公共体育权利职能和义务的民生指向。总起来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体育政策法规的变迁体现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它的变迁历程也是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历史的一个缩影。国家重要政策法规是城乡体育政策法规制定的依据城乡体育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出台是要有一定的背景与依据的,而国家的重要政策法规则是城乡体育政策法规制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共中央先后制定了11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的“一号文件”除在农业生产上一以贯之地提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外,也把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到了突出位置,这表明国家除关注农村经济发展外,对农村社会文化事业也越来越重视。体育是农村社会文化事业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农村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雪炭工程”实施办法》、《“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等与城乡体育发展相关的政策法规先后出台,这些政策法规在内容中清晰地表明了积极发展农村体育的精神,特别是专门针对农村体育发展的《农村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农村体育要纳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与小康建设的内容,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是第一次专门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来保障农村体育工作的开展,其意义不言而喻。为有效遏制日益扩大的地区发展差距,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了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加速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城乡统筹发展”、“协调发展”逐渐成为各行各业制定政策法规的重要关键词。体育领域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提出的注重区域体育、城乡体育共同发展,到《全民健身条例》中的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再到《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规定的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体系。这些有关城乡体育政策法规的内容无不体现着国家重要政策的精神,响应着国家发展战略的号召,因而可以说国家重要政策法规为城乡体育政策法规的制定指明了方向。从政策到法规的转变是提升城乡体育发展地位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了几十项与城乡体育发展相关的政策,这些政策对城乡体育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是城乡体育发展保持正确发展方向的重要保证。但是,从政策学视角看,政策比较注重理论阐述,讲究概括性,原则性强,带有号召性和指导性,很少有具体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政策的这种特点导致其随意性较大,给执行人以较大的自由理解和裁量的空间【8】。在20世纪80年代,国家的城乡体育发展的政策并不少,但是这阶段的城乡体育发展却远远没有达到政策的相关规定,如1983年《国务院批转国家体委关于进一步开创体育新局面的请示的通知》提到要达到“本世纪末普及城乡体育运动”的目标,显然这一目标到现在仍然还没有达到。法律法规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明确、肯定、普遍的规范的总和。从改革开放到目前为止,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农村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长期工作经验的总结,许多是由城乡体育政策发展而来的,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不遇重大情况变化并经过法定程序不得改、废、立。同时,法律法规中关于城乡体育发展的内容大多都是以肯定、明确的规范形式出现的,并且具体规定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从政策到法律法规的变迁,表明了城乡体育发展地位正在逐渐提高,城乡体育发展也必将更为明确化、稳定化、规范化和民主化,城乡人民的体育权利必将得到维护与保障。

政策法规视角下城乡体育一体化发展的思考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文3

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和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水务行业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工程措施治理和非工程措施治理,统筹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保障供水安全,实现人水和谐。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开展水利项目建设促治理

1.解决农村饮水安全4.7万人,新增和改善灌面0.3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

2.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新增水系绿化面积10公顷。

3.完成无公害水产品0.6万吨,水产业总产值0.73亿元。

4.新建和整治堤防1公里,新建和整治渠道77公里,新建和整治山坪塘134口。

5.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道1.2公里。

6.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项目正式启动。

(二)强化依法治水,提升水环境治理

1.保护水源监测水质。强化水源保护,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查,扩大无公害水产品标准化养殖基地,抓好池塘生态环境修复。加强水质监测,确保农村人口集中饮水安全。

2.加强水事执法力度,规范水事秩序,积极开展河道专项执法行动,打击非法取水、侵占河道,非法采砂、乱倾乱倒确保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

3.继续抓好“爱卫”工作,进一步提高病媒生物防治水平。

4.巩固集中治理工作成果,探索建立责任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三)突出开展专项活动深化治理

1.深化推进河道水环境专项治理。根据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组织全区水务系统深入开展水环境项目治理行动。一是持续开展河道沿线环境专项治理。要组织打捞队,定期不定期的对主城区河道集中开展“清江”活动,力争做到主城区段水面无白色垃圾,全力清除堤岸、河滩地上垃圾。二是严格遏制向河道直接倾倒生活、工业、建筑垃圾等行为,对已污染的河流进行清淤、清障,疏通水系,恢复河道引排能力。三是对河滩地经营户、航行船舶生活垃圾实行回收。与城管、住建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综合打击力度,规范建设工地弃渣土清运行为,严厉打击向河道内乱倾倒的违法行为。

2.切实开展河道采砂场扬尘(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按照《河道及采砂场专项整治行为实施方案》及《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城市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水函〔2014〕50号)要求,对我区境内河道及采砂场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上督促采砂业主加强管理,对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建立消洗池,砂石运输车辆出场前必须加盖、加蓬,配备人员及喷淋设施等减尘降噪措施。重点对采砂场存在的环境隐患进行督促整改,依法查处违法采砂行为,及时取缔无证砂场。

3.进一步加大“五乱治理”力度。一要注重日常保洁。使清扫保洁常态化,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二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措施,重点治理卫生责任区内背街小巷、河道沿线的“脏、乱、差”问题;三要严防反弹回潮。继续抓好“乱扔、乱吐、乱倒”等除陋习活动,加大对卫生责任区内重点、盲点死角的“五乱”治理工作力度;四要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组织暗访、督查,对“脏、乱、差”问题依然突出的,予以曝光、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推进机制,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夯实基层基础。按照“属地管理,纵横覆盖,具体到人”的原则,将工作任务具体化,建立区级乡镇、村社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面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严格督查考核

一是采取领导亲自带队、相关股室站参加组成的督查小组,不定期分别督查各乡镇、街道水环境治理情况;二是建立完善河道环境治理巡查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大局治理办和局内各股室站的联合督查检查力度;三是由局机关各股室组成督查小组开展督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文4

无论是西欧工业国还是新兴的亚洲经济体,在其工业化和城市化初期,农村及农业的发展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农村非农产业对于整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都很重要。英国的城市化是建立在以纺织业为主体的乡村工业化高度发展的基础之上的。亚洲在这方面则有正反两方面的例证。我国台湾地区是工业化及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亚洲四小龙之一,菲律宾不论是工业化还是城市化均相对较慢。除了政治及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外,两者农村地区工业化水平的差异被认为是主要原因。例如,1956-1966年间,我国台湾地区农村制造业就业年均增长率比城市快0.05个百分点,1966-1980年间这一差别扩大为0.8个百分点;同期菲律宾农村制造业就业年均增长率比城市分别低0.85和2.8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农村工业的发展对两地工业化和城市化意义之重大。

发展农村工业,不能走过去搞乡镇企业的老路,必须要因地制宜,依靠市场机制;要吸引和发掘农民中具有“企业家”素质的经营人才特别是早期进城务工经商的成功人士回乡投资创业,就像上文中湖南五江集团的董事长肖自江;政府要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给予倾斜支持。

在农村地区发展工业,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充分发挥劳动力成本低、离农产品产地近等比较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有市场潜力、自身又有可能建立竞争优势的产业。

2.各地应对农村工业企业重新布局,向小城镇的专门区域如开发区集中。这样一则可以产生产业的集聚效应,促进企业本身的发展,为小城镇提业支撑,推进城市化进程。二来可以实现农村工业化向城市工业化的转变,在乡镇企业发达的地区,将非农产业就业比重很高的农村区域升格为城镇或城市区域, 加快城镇和城市的发展,将已长期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真正转变为城市人口。三是有利于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四是农村工业企业的集中又为第三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通过对企业的重新集中布局,介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乡镇企业就能像携带土壤的河流一样,不断在入海口扩大冲积平原,推进城市化和农业的新型工业化。

3.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为企业的发展在高起点上构造先进的制度基础。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文5

这次会议是省政府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总结交流城乡建设特别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今年的建设工作。刚才,会议表彰了荣获*省适宜人居环境奖和省级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首先,我代表省政府向获奖城市表示热烈的祝贺!9个市政府的负责同志分别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借鉴。焕彩同志的工作报告,认真总结了近几年我省建设工作的主要成绩,分析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今年的建设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讲得很好、很全面,我都同意。下面,我再着重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一、坚持好字优先,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作全面上水平

近年来,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城乡规划、住房保障、村镇建设、污水处理、建筑节能、建筑业发展、行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连续六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有效改善了全省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了*形象,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回顾几年来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地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一是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各市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抓,分管市长靠上抓,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全省上下形成了共识和合力。二是解决了许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治理脏乱差到拆除违章建筑,从实施畅通工程到综合整治水环境,从推动小城镇建设到开展村庄整治,大量棚户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和背街小巷得到改造,普通百姓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三是打造了一批城市亮点和风景线。通过实施环境整治重点工程,城市中心区、主干道、主要出入口成为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依山滨水区域成为风景怡人的旅游休闲区,高速公路、铁路和国道、省道成为贯穿城乡的绿色走廊。四是促进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环境整治,城乡规划覆盖率和调控作用显著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村镇管理得到加强,城市功能和集聚带动能力明显提升,城镇化速度明显加快,城镇发展质量明显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政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也凝聚着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向建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和亲切慰问。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建设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党的十七大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省九次党代会提出,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今年将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有这些,都为我们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全省建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这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体两翼”的重大战略和工作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好字优先、好中求快,突出抓好城乡规划、污水处理、建筑节能等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好住房保障、环境综合整治等事关民生的重点问题,努力推动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对过去的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哪些做到了,哪些还没有完全做到,哪些还需要改进,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发扬成绩,弥补不足,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是我们的思想、工作更符合实际,从而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引领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党的十七大强调:“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引领城乡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公共政策,对于引导城镇化保持合理规模和速度、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省委、省政府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了“一体两翼”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即以*半岛城市群和济南都市圈为主体,以黄河三角洲和鲁南经济带为两翼,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李建国书记、姜大明省长对实施“一体两翼”发展战略非常重视,亲自进行调研和安排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一体两翼”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规划工作,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质量。

(一)切实做好区域性规划工作。要根据“一体两翼”和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发展战略,抓好相关区域性、战略性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把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落实到地域空间布局和重大措施安排上。我省在这方面具备了很好的基础,省政府已相继批复实施了《*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省海岸带规划》和《济南都市圈规划》。这些规划对于整合利用资源、促进优势互补、提升整体竞争力都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实施,突出做好重大基础设施衔接、产业配套与互动、生态保护等工作,加快城市群、都市圈内部要素流动与相互融合,促进“一体”壮大经济实力、提高发展质量。要精心组织,周密策划,高起点编制好《黄河三角洲城镇体系规划》和《鲁南城市带规划》,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促进鲁南经济带建设,在地域空间布局上为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奠定坚实基础。对这项工作,省建设厅要组织指导并督促协调各有关市切实抓紧抓好。

(二)着力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城乡规划全覆盖,是强化空间管制、科学引导建设的客观需要,是优化城乡布局、高效利用资源的必然要求,是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前提。省政府要求,到2010年要实现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全覆盖,使城乡所有建设用地都有科学明确的规划依据,将所有建设项目都纳入规范细致的规划管理。从目前情况看,城市和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已基本完成,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进展比较顺利。当前最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县域村镇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小城镇详细规划进展缓慢。各级规划或建设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认清形势,分析问题,抓好薄弱环节,集中精干力量,实施重点突破。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经费,协调好规划部门与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城乡规划编制全覆盖的任务。

(三)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要理顺规划管理体制,特别要尽快收回下放给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旅游度假区的规划管理权,保证城市政府对规划的高度集中统一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组织形式和工作规程。目前,各市、县(市区)政府换届工作已全部结束。要根据人员变动和分工情况,及时调整规划委员会成员,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科学民主决策的作用。要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横到边、纵到底”的全方位的规划监管网络,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特别要坚决依法拆除一批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项目和违章建筑,坚决查处一批违反规划法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的十七大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最近,李建国书记批示:“要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步伐。”姜大明省长批示:“要把居民住房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之一,下气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住有所居”,就是让有购房能力的居民根据需求买得起房,没有购房能力的居民通过住房保障体系能租得上、住得上房,棚户区、旧住宅区的居民住条件更好一些的房。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解决城镇居民住房保障问题,连续四年实施安康居住工程,居民住房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从重视房地产的经济拉动功能向更加重视住房的民生保障功能转变,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住房工作的根本目标,认真抓紧抓好。

(一)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去年,国务院和省政府都专门召开住房工作会议,出台政策性文件,廉租住房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都已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这里我再强调两点:一是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保障资金落实,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资金不落实,就不可能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务院24号和省政府74号文件的规定,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全部用于建设或收购廉租住房;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比例不低于10%。二是建立完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配建机制,多渠道增加房源。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有利于科学合理地解决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总结近几年来各地的成功经验,廉租房保障可以发补贴为主,需要实物配租的房源以收购、改建旧房为主,确实需要新建廉租房的,应当在经济适用房或普通商品房小区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在这方面,烟台已经有了成功做法。各地要根据保障性住房需求,制订建设计划。同时,要把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开发项目中,并做到:在项目出让前,明确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的比例;规划设计时,确定具体数量和楼盘位置;建设过程和竣工验收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保障性住房如期高质量建成;在后期管理中,要根据业主的不同需要,实施差别化物业管理,减轻低收入家庭负担。无论建设廉租房还是经济适用房,都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在选址、楼层和户型及内部设施的设计上,都要坚持以人为本,力求做到经济、实用、舒适,切实把好事办好。

(二)继续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加强市场调控,完善房地产开发管理机制,保持房地产投资适度合理增长,严格控制房价过快上涨。要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和综合验收制度,全过程监督检查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组织好康居示范工程建设,尽快形成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源头控制、过程监控、终端控制和示范引导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的住房政策,努力增加中小套型住房供应,完善与居民生活相关的配套设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重视解决农民工居住需求。多年来,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农民工没有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这部分群众成为最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群体之一。近几年,各地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如海尔、海信等大企业建设了20多万平方米的农民工公寓,青岛黄岛区、崂山区正在逐步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莱芜市对工作满三年的农民工发放廉租房补贴。各地要结合实际,逐步把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让城里干着最苦、最脏、最累工作的农民工,共享城市住房保障的阳光。另外,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也要引起重视。建设部门要会同民政、财政等部门,搞好调查摸底,研究相关政策措施。

四、进一步做好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优化人居环境

几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措施。继续开展环境整治,既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各地要以迎接“奥帆赛”和“十一运”为契机,抓重点,搞突破,求实效,营造更加和谐优美、舒适宜人的城乡人居环境,更好地展示*形象。

(一)深入推进旧城区整治改造。近年来,各地的旧城改造取得很大进展。但还有一些区域市政设施落后,房屋残旧破损,环境面貌较差,与城市整体发展不协调。今后几年,旧城区整治改造仍然是环境整治的重点。要认真贯彻省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整治的意见》,与住房解困相结合,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努力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整治。目前,城中村约占全省待改造旧城区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二。推进城中村改造,不仅是长远大计,也是当务之急。要以改善村民生活条件为目标,尊重村民意愿,认真研究制定好土地性质转换、集体资产处置、村民就业和社保、拆迁补偿安置等具体办法,争取用5年时间将全省城中村基本改造完毕。要抓住我省承办奥运会帆船赛和2009年全运会的机遇,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集中抓好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和体育场馆周边的环境整治,充分展示*的良好形象。

(二)扎实开展村镇环境整治。整治村镇环境,改善村镇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要深入贯彻全省小城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小城镇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小城镇环境面貌。要逐步扩大村庄整治试点范围,首先解决好道路泥泞、排水不畅、垃圾乱扔、人畜混居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推进改水、改厕、改灶、改圈,从根本上解决“三大堆”问题。深入开展省际边界综合整治工作,以鲁苏边界为重点,着力抓好省际边界出入口节点城镇和交通干线周边村镇环境整治。要深入开展“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充分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

(三)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各类设施的不断完善,城市管理越来越重要。各地要按照条块结合、统筹协调、合理分工、重心下移、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横向上,要充分发挥专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城管执法和规划、市政、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纵向上,要落实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监督”,明确市、区、街、居四级的职责。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区街基层管理职能。各级财政要合理增加街道、居委会的经常性经费,使其把主要精力放到社区管理和服务上来。要重视改进和加强物业管理,加快推进城市社区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要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扩大执法覆盖面。要继续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力争用三年时间使48个设市城市实现城市管理全过程、无缝隙覆盖。

五、进一步抓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生态省建设

建设领域是资源能源消耗较高、环境负荷较大的领域。抓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对实现全社会节能减排目标、建设生态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全面推进建筑节能。据统计,建筑节能是工业节能之外的第二大节能降耗重点领域,必须集中力量,认真抓好。要继续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新建、改扩建建筑节能设计达标率100%。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要制定经济优惠政策,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全面推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各地要选择一批政府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结合旧住宅区整治,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旧住宅及其采暖系统进行改造。要结合供热体制改革,稳步推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继续抓好墙材革新,确保如期完成建制镇“禁实”目标。

(二)切实抓好污水处理工作。污水处理对减少和控制污染物排放至关重要。要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市场化进程,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附属设施建设,确保年内实现“一县一厂”,切实提高运转负荷率和污水集中处理率。要对南水北调沿线老污水处理厂启动升级改造,使其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新标准。目前,我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已达到一定规模,关键是管理水平还不够高,运转效率还不够高,其功能效益还没有充分发挥好。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调整思路,突出重点,把污水处理工作重点由设施建设转到运营监管上来,提高运转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能。要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改进自备水污水处理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要以工业发达、污染较重的中心镇和大中城市水源地周边小城镇为重点,加快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大幅度提高小城镇污水处理率。要加快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都要开工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适时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同时,要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大力推进城市节水。我省是贫水省,城市节水更为紧迫。要认真落实“总量控制、定量供应、分类计价、超量加价”的制度,制定严格的用水定额标准,对工业、服务业和居民生活用水实施严格的计划管理。要建立科学的水价制度,按照水源、用水性质制定分类水价,合理确定自来水、自备水、再生水之间的比价关系,形成有利于节水的水价形成机制。要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管网改造任务,大幅度降低管网漏失率。要全面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建立和完善各类建设项目节水监管机制,力争“十一五”末实现节水器具全覆盖。要进一步完善中水回用政策,提高中水利用率。加快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搞好公共建筑、居住小区中水设施建设,使再生水真正成为城市的“第二水源”。

同志们,建设工作行业多,涉及面广,与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各级政府换届后,不少同志新分管或者从事建设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要加强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尽快适应工作需要,减少失误,多留遗产,少留遗憾。要转变建设工作指导思想,切实树立和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好字优先,更加注重基础工作,更加注重解决民生问题,更加注重工作效果,求实效、办实事、办好事。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塑造一支品质优良、作风顽强、能打硬仗的干部职工队伍。省里打算对各市分管领导同志和建设系统负责人进行轮训,市里对县市区相关同志也要加强培训,提高他们驾驭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文6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好、落实好中央、省、市年乡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乡村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全面开放、跳起摸高”的工作基调,围绕“两个加快、两个翻番”的统一部署,以创建沼气化县(区)为目标,进一步深化乡村沼气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强化发展措施,扎实推进乡村能源建设健康发展。

2、主要目标任务:全市全力争取省级以上项目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完成乡村户用沼气池1万口以上、1座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1万立方米建设任务,新建30个以上物业管理服务网点,推广应用玻璃钢等新型建池材料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工作重点

围绕全市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好“五大工程”,努力打造乡村能源建设的亮点。

1、乡村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以户用沼气池建设带动改厨、改厕、改圈、建园,积极推广猪一沼一果(粮、茶、菜等)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农业和乡村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2、乡村清洁工程。配合有关部门集成组装农业生产和乡村能源新技术,全面推广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处理,不断提高废弃物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

3、养殖沼气工程。配合有关部门,在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督促业主建设与之配套的沼气工程,积极推广“生态养殖业一沼气一有机肥料——高效种植业”内循环模式,治理环境污染,获取优质能源,生产有机化肥。

4、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在污水处理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和小城镇、中心村兴建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抓好乡村污水、垃圾处理,实现乡村环境卫生优良化,全面推进我市乡村能源建设。

5、沼气建设示范村镇工程。要充分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及成片推进新乡村建设,全力打造一批乡村沼气建设示范村镇,年内每个县(区)完成1个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建设。

三、工作措施

1、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项目实施地方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乡村沼气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广泛宣传沼气建设对推进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以及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作用。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群众节能、环保、生态意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参与乡村沼气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负责、社会支持、群众自办的浓厚发展氛围。

2、积极争取和实施好项目。

进一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乡村能源建设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新乡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紧紧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开展,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机遇,积极组织各县(区)努力争取好年国债沼气建设项目,认真做好现有乡村沼气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资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项目支撑,促进我市乡村能源建设工作全面开展,确保“民生工程”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3、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乡村能源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省乡村能源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乡村沼气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府办发〔〕73号),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乡村能源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乡村能源工作的重视。加强乡村能源建设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我市乡村能源技术队伍和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适应国家对项目申报乡村能源技术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乡村能源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实施工作进度进行全面分析,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帮助各县(区)解决好工作经费,确保沼气建池、管理和安全使用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快乡村沼气建设进度,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4、积极推广应用乡村建池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提高乡村建池工厂化水平。

今年省上已经明确要求推广应用玻璃钢等新材料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各县(区)要尽快行动起来,选择有条件、有基础的村社先行搞好试点示范,在此基础上,各县(区)都要组织好参观学习,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推广力度。确保任务的完成。

5、积极发展乡村沼气专业合作组织,切实抓好乡村沼气后期物业管理。

各县(区)要认真实施好服务网点建设国债项目,在项目村建立以沼气生产工为基本队伍、沼气设施维护维修和综合利用技术指导为服务内容的物业管理站和沼气协会。要充分发挥好现有服务网点的功能,为沼气用户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确保项目农户长期受益得到实惠。

6、充分发挥沼气功能,切实抓好乡村沼气的综合利用。

积极围绕“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乡村沼气建设的作用,围绕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需要上,以全市新乡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重点,认真做好“三改三结合”,充分发挥乡村沼气建设的作用,在沼液使用上做好文章,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认真建好生态家园,不断提升沼气项目村支柱产业水平,努力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和乡村环境优良化,全力打造一批示范村、示范乡镇。

7、进一步理顺城镇沼气管理体制。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乡村能源条例》和市政府三号令及《市乡村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内府发[]95号)、《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乡村沼气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内府发[]42号)等文件规定,切实理顺城镇沼气管理体制。各级乡村能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维护好全市沼气建设管理秩序。

8、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系统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要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部门、到施工单位、到具体的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去落实。全面启动农户建池和沼气生产工的保险工作,切实降低管理风险。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市全年沼气建设安全。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文7

关键字:城乡一体化;新乡镇建设;策略探讨;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新乡镇”主要是指在农村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包括城镇和小集镇。新乡镇大多处于农村向城市的过渡阶段,是指那些已经脱离农业社区经济但仍处于半城市化的农村区域,主要是一些建制镇和小集镇。由于新乡镇具有种种的特殊性,导致其在发展阶段常常出现各种问题。笔者认为,要想实现新乡镇的建设,必须解决新乡镇的结构建制问题,从城乡一体化发展入手,实施有效的新乡镇建设。

一、遵循城镇发展不可逆性,重点建设小城镇

农村包围城市的口号已经过去很久了,从国家发改委1990年到2006年的权威数据统计表明,目前我国的城乡人口比例已经趋向于中值,而且这个比例还在不断上升。城乡一体化模式背景下的城镇发展已经呈现不可逆的趋势,如何实现小城镇建设才是新乡镇建设的根本举措。因此,对于新城镇的建设,必须遵循城镇发展的不可逆性,通过对农村人口、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才是新乡镇建设的根本。通过对新乡镇的大力建设,从民众基层角度出发推进城市化建设,不断扩大城镇区域,发展城镇工商业,从而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同时,新乡镇建设规划部门需要结合各地特色,着眼于特色农业、旅游农业、有机农业的发展,切忌走极端,切忌全面建设,必须将一段时间内的工作点集中于小城镇建设的某一方面。

二、新乡镇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

1、城乡资源一体化配置建设

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归根到底都是对社会资源配置的重新整合和再分配,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新乡镇建设也是同样如此。笔者认为,城市和乡村最明显的区别就是资源配置上的差异,城市具备较为完备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而乡村则相对落后。经济学家认为,要想实现新城镇建设,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发挥资源的集聚效应,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最显著的事例就是发挥产业的集聚效应,形成小城镇特色的产业发展循环经济链,将分散的乡村资源集中利用。对于新乡镇而言,它是介于农村和城市之间,是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已经初步具备资源集中优势。例如,某些新乡镇区域的前店后场经营模式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形成了自身的块状经济特点。相对大型城市经济发展而言,新乡镇经济发展具有自身的特点,其地理资源优势、人力资源优势等是城市经济所欠缺的。对此,新乡镇建设规划部门可以将城市经济线向新乡镇延伸,让城镇成为城市经济的集散地,同时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对于小城镇自身而言,可以积极接受城市的工商业转移,发挥新乡镇的中转站作用。

2、新乡镇公共服务管理建设

公共服务资源的差异是城乡差异的重点,也是新乡镇建设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笔者认为,要想实现新乡镇建设,公共服务建设是首要前提。从目前的城乡建设发展来看,由于经济条件的制约,城乡公共资源建设发展严重不均衡,在水资源、电力资源、交通条件、体育锻炼、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差异更是显著。新乡镇作为连接城市和农村的平台媒介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它必须承担起均衡城乡公共服务资源的责任。对此,新乡镇必须上带城市,下领农村,成为城乡联系交流的平台。首先,城乡建设规划单位必须加强新乡镇的建设规模,详细落实公共服务的细节建设,提高建设条件和建设标准,从全方位多角度提高新乡镇的服务等级。同时,将新乡镇的水、气、电、路不断向农村扩散,提高科技文化组织在农村的覆盖率,落实行政下乡政策,实现城乡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有机结合。对于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公共服务建设的管理,明确新乡镇的责任和权力,不断完善健全新城镇的财政支付制度,建立起由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新城镇公共服务建设。此外,政府必须完善对新城镇的管理机制,构建起权责分明、运转高效的管理模式。

3、新乡镇区域综合体建设

对于传统的城乡建设,常常会出现重复建设、规划周期短、区域规划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的都是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在欠缺长远角度和区域综合性建设理念所造成的。城乡一体化建设,顾名思义,既是同时考虑城市和农村,实现两者的同步建设和互相之间的促进作用。对此,我们必须对新乡镇进行区域综合性建设,实现城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角度出发,新城镇建设不能片面的将城市或农村作为建设依据,而要从地区经济发展的综合角度出发,建设新乡镇区域综合体建设。特别的是,对于农村地区的农业用地规划、城市区域的园林绿化规划等,必须在仔细考虑周围背景环境的前提下实行统一规划、综合管理。在近些年的城乡建设中,越来越多的乡镇实现了兼并,并且得到了更好的规划建设。原本经济实力相对较为薄弱的乡镇之间实现了资源的集中利用,为新乡镇的某一集中方面建设提供了契机。当一个乡镇得到发展之后,充分发挥其扩散和辐射作用,带动整个区域综合体的发展。总之,对于新乡镇建设的综合规划必不可少,长期的实践证明,区域综合体建设对新乡镇建设作用显著。

4、新乡镇文化制度一体化建设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文8

一、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健全组织

民政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法制性,依法治理的水平高低,不仅影响民政部门的形象,而且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加强民政工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结合“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我局制定了《民政局五五普法规划》,并成立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责任层层落实。提出了“以人为本,抓教育;条块结合,抓重点;从严管理,抓队伍。”的工作的思路,确定了由局长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和基层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职责。在领导力量上确保了“五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各项管理

我局在总结“四、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三个代表、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以及灾后重建工作的开展等,制定完善了《民政局审批制度》、《民政局责任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职权详表》、《民政局政务服务方案》、《民政局机关行为规范》、《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专门成立了行风评议、监督领导小组。为了确保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广泛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局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从社会各界聘请了5 名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民政局政风行风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定期召开政风行风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设汇报会向监督员汇报政风行风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设情况。年终,对全市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向社会各界及部分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从各个方面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有效地提高了全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形成了优质高效的服务意识,树立起了良好的民政工作新形象。

三、突出重点,强化“五五”普法教育培训和宣传

一是结合民政工作,大力开展了《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民办非企业登记条例》、《社团管理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定》、《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和《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有针对性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度;二是开辟法律宣传专栏,各科室和各窗口单位都将自身职能法律、法规上墙公布,方便群众了解民政法律法规和民政执法依据。三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乡镇民政干部进行了系统的民政法律法规培训和考试,通过学习,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四是全体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理论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了《宪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与工作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随时运用法律知识管理经济,管理民政事务,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实现了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五是建立健全

了领导干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周五学习制度,民政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公务员业务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加强了对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六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内容,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实效性。主要在广场和繁华地段举行宣传咨询活动,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图片和群众大接访解答涉及民政法律法规等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墙报和宣传栏作用,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对强化全市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普法 “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把民政与群众习习相关的《城市低保条例》、《婚姻法》、《优待抚恤条例》)等法律法规送进村社和社区。为了加强国家公务员的学法用法,积极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了市上组织的《公务员法》培训。

近年来,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了市上举办 “五五”普法等法律基础知识培训班,较系统地学习 “五五”普法相关知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通过学习,补充更新了知识结构,拓宽了工作视野,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明确责任,依法行政

(一)优抚工作

一是通过信用社为重点优抚对象2805名(包括残疾军人385人、在乡复员军人950人、“三属”60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80人、参战退役人员1100人、参核人员30人)直发抚恤补助,并按时按标准发放;二是落实了去年提高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经费补发工作;三是完成了5名退伍军人补评残和调残,8名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评残的材料初审和评定工作;四是农村义务兵、城镇义务兵、在职入伍家属和“三属”实行了户户优待,进行了优待金预评;五是继续做好参战参核退伍军人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工作;六是扎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予以保障,并按当年缴费标准,个人应缴纳的费用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为68名住院就医的重点优抚对象给予医疗补助19.36万元。对230户存在“三难”的重点优抚对象,落实了相应帮扶措施并补助经费9.2万元;七是规范和统一了各乡镇重点优待抚对象抚恤补助公开栏;八是积极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稳定工作,并加大对下岗失业志愿兵和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的救助力度,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对生活和医疗方面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困难救助,使这部分对象的权益得到保障,思想得到稳定,生活更加安定。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按照市政府出台的《__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__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实现了应保尽保。城市低保累计保障90894人次,累计支出保障金1304.6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143.5元;农村低保保障对象累计保障102492人次,累计支出保障金602.4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58.7元。圆满完成了20__年累计月人均补助城镇143元、农村55元的目标任务。

(三)认真贯彻落实《五保工作条例》的规定,五保老人的供养经费均按标准足额按时兑现,医药费实行实报实销。

(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1、社区建设按照民政部“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的标准要求,坚持以“以人为本,共驻共建,循序渐进”为指导原则,以完善功能、规范组织、加强硬件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社区工作重点,举措出新,多管齐下,积极稳妥推进社区建设工作。一是调整社区居委会干部补贴标准,积极有效调动社区干部工作能动创造性;二是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切入点,完善规范社区党建、廉政、惠民、财务公开栏等制度,以机制管人,制度促事;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实现社区共享,借力丰富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推进新型社区建设,促进社区文明与进步;四是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活动,在志愿者队伍中大兴送温暖献爱心、办好事办实事、帮老助困之风,树立社会示范;五是大力开展社区环境整治活动,清沟掏渠、清扫卫生死角、清除牛皮癣,促进社区和城市面貌改善。

2、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一是抓村干部的培训, 今年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分别对村书记, 村主任进行了村务公开, 民主管理制度的培训, 各乡镇也按要求对其他村委会成员,理财小组成员,监督小组成员进行了培训;二是重点抓村办公阵地的灾后重建和维修加固的公开,按照要求我局把灾后重建、维修加固资金和物资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各乡镇成立了监督领导小组,对受损的登记,评定,资金物资的分配等进行了及时公布,全程监督,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落实;三是定期督查,管理到位,市乡镇定期和不定期的到村组检查,查公开栏,查记录,问村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检查纳入年终考核; 四是做好第八届村(居)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方案、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各项选举工作。

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范文9

在我镇主次干道、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点开展为期3天的流动及定点宣传,发放《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20余幅,报送信息简报1期,同时积极参与市、县组织的各项流动宣传活动。

二、明确宣传重点,保证落实到位

为确保宣传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收到提高居民素质的效果,活动领导小组将《条例》与我镇的实际结合起来,明确重点,针对实施,保证落实到位。

(一)凡是《条例》内容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及门市等,落实专人上门到户发放宣传资料并作详细解释,对后期出现的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发放整改告知书,并列举所违反《条例》的具体款项和内容。

(二)加强对清(保)洁工及片区管理员的教育培训,熟悉并掌握《条例》内容及意义,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推进依法治理程序。

三、建立监管机制,制定工作措施

自年镇市政环卫所成立以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自身不断总结下,建立了工作协调、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宣传督导、考核奖惩、督查问责六大机制,制订了《镇人民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办法》(镇府发[]30号)、《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垃圾清运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府发[]16号),参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拟定了《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等,措施基本齐全,长效考核机制将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四、统筹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开展

在主要做好日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同时,重点做好“五乱”治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和提高“七进”活动开展等工作。年主要实现农村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经费由原来的82.818万元/年,控制在59.1万元/年,目前计划逐步实现场镇保洁权市场化运作。

五、找出存在差距,促进工作落实

通过全镇各级、各部门和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清保洁员及居民群众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二)无专项资支持运转、乡镇环卫部门无执法权力。

(三)虽然得以开展,但距离省、市、县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六、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进一步提高全镇各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正确对待此项工作的长期性、艰苦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为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促进全民参与共建

1、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表彰先进事例,曝光存在问题。

2、继续利用广播、大小会议、墙报、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逐步提高村民环保意识。

3、继续利用公开信、倡议书、信息简报、督查通报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大力推进治理工作

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通过采取检查督导、考核、奖惩等措施,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