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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概述集锦9篇

时间:2023-11-12 15:17:06

旅游资源概述

旅游资源概述范文1

一、问题的提出

旅游学科中的许多概念,如旅游开发、旅游经济、旅游地理、旅游文化、旅游心理、旅游公关、旅游美学等等,基本上都存在不严格、不清晰、因而“不可靠”的问题。

众所周知,科学研究开始于描述世界的概念的形成。在逻辑上,“是什么”的问题,先于“为什么”的问题。回答“是什么”的问题,是在对对象的描述、分类、整理、比较、和量化的概念框架中进行的。因此,新学科要成为一门真正的常规学科,严格的、清晰的有效的概念构建是其不可逾越的基础工程。

(一)概念有两种描述词语,一是指涉及某一类事物,具有一定性质的一切事物,如学校、旅游等;二是指涉个别事物,如马克思、非洲狮等。普遍性概念要满足科学研究的要求,需要经过三个上升的环节:

1、构建直觉定义。定义开始都是直觉定义,其基础是我们对于某种特殊现象的感觉。根据皮亚杰儿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儿童在开始组织世界时都是直觉定义------虽然,大多数人在成年时仍然沿用这种直觉方式,但它能满足日常生活交流的需要;

2、构建抽象定义。直觉定义不能满足学术研究的要求,所以要经过进一步发展,就是要上升为抽象定义,如在哲学、伦理学等人文学科研究中使用的概念即抽象概念:正义、幸福、价值、真理、自由等等就是经常使用的抽象概念;

科学家也是普通人,作为一个人,他在开始学术研究时,是凭直觉去把握对象的。他凭直觉对自己说,“这就是我要研究的东西”。然后,他划定对象的边界,并给它起一个名称,于是,产生了直觉定义和抽象定义。

3、构建操作性定义。科学研究需要更清晰的概念。为此,1923年美国物理学家布里奇曼提出了操作性定义的要求:从抽象定义变为操作性定义,方法是“采用测量它的操作方法”来界定对象,一般是使用变项和量度,使用条件描述法、指标描述法、行为描述法来使概念具有操作性,就是确定它实际上测定的就是它应该测定的东西。于是,就完成了一个有效概念的构建。

(二)一个有效概念至少要满足两个功能:

1、分类功能。概念至少要能满足对事物进行分类的分类功能,将事物分类--二分法、三分法--多分法。不论几分,都必须坚持统摄原则和排他原则,即“非此即彼”。

2、比较功能。概念要满足事物的比较功能,即“大小”、“高低”、“强弱”等等。

只有清晰性、有效性的构建概念,概念的可靠性才能建立起来,才能在类似的情境研究中产生相类似的结果。只有这样,新学科的研究得以真正开始,形成学科共同体,不断深化对现象的认识,最终形成学科范式,使新学科从前科学成为常规科学。

在中国,旅游学是旅游业快速发展催生的早产儿,基本概念构建的不可靠成为学科发展的后遗症。

二、中国旅游学科中“旅游资源”概念的“可靠性”问题分析

2003年,颁布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的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旅游国标》)。我们以《旅游国标》中的“旅游资源”概念来进行讨论分析。在《旅游国标》中“旅游资源”明确定义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这个“旅游资源”概念,因为《旅游国标》的权威性得到最广泛的使用。但是,问题在于,要理解这个概念,关键是搞清楚什么是“旅游吸引力”?什么是“旅游开发利用”?什么是旅游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这就需要旅游心理学、旅游社会学、旅游营销学、旅游经济学等多门学科的联合攻关,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才有可能。否则,我们就只知道旅游资源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种事物和因素”。简单地说,这个权威定义就是“万事万物都是旅游资源”。

很显然,《旅游国标》的制定者,作为人,他是凭幻觉(非直觉)去把握对象的。凭幻觉对自己说,“万事万物都可能是我要研究的东西”。所以,他不可能划定对象的边界,因为它设定的三个附件都是无边界的。于是,他只是在“资源”前面加上“旅游”二字,算是给它起一个名称“旅游资源”。因此,这只是一种成人的投机取巧,旅游资源的定义没有达到“儿童在开始组织世界时都是直觉定义”层面,因为直觉定义也是“有边界”的,否则,它就不成为定义。所以,这个“旅游资源”概念存在三个缺陷:它不是直觉定义;它无法上升到抽象定义;它更不可能上升到操作性定义。

也就是说,《旅游国标》中的“旅游资源”概念离科学概念的构建还有十万八千里之遥。由于不成其为有效的概念,所以,它就不能完成概念的功能:

我们仅以概念的分类功能来分析它的不可靠性。在《旅游国标》中,编制者提出了旅游资源分类的“标准分类”和“性状分类原则”两个分类方法:

按“标准分类”分类。即根据“可作为独立观赏或利用的旅游资源基本类型的单独个体”来分,旅游资源可以分为: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如一栋主体建筑;和由同一类型的独立单体结合在一起的“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如一栋主体建筑与周围的配套建筑。b=a+a,,那么,也就是说旅游资源可以分为a类和(a+a)类两大类。这是先无中生有杜撰一个不存在的所谓标准,然后按该标准进行分类。不仅如此,此标准还让人啼笑皆非。

按“性状”分类原则分。那么,什么是“性状”呢? “百度”一下,我们知道:性状(traits)是遗传学名词,指生物体的任何可以鉴别的表型特征。生物性状有的是形态结构特征,有的是生理特征,有的是行为方式,等等。研究性状主要是为了发现遗传规律。

再看《旅游国标》按“性状”分类原则分类的结果:“依据旅游资源的性状,即现存状况、形态、特性、特征划分”。可以分为:A地文景观;B水域风光;C生物景观;D天象与气候景观;E遗址遗迹;F建筑与设施;G旅游商品;H人文活动等“类”。

显然,《旅游国标》的“性状”不是指遗传学的“性状”,而是指“性质与状态”两重含义。那么“旅游资源”的性质是什么呢?按照《旅游国标》自己的定义,旅游资源的性质,是旅游资源具有旅游吸引力、旅游开发利用价值、能产生效益等属性。假如按照“旅游吸引力”性质来分类,旅游资源可以分为产生“哪种吸引力”的旅游资源,如可以分为产生x吸引力、产生y吸引力、产生z吸引力等类型的旅游资源。为什么不是这样呢?

《旅游国标》的制定者先制造一个与遗传学“性状”似是而非的语词,让读者认为是一个新标准,然后回到一般用法“性质”上来,又再采用“偷换概念”的小把戏,把“旅游资源的性质”偷换成“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种事物和因素的性质”,于是,旅游资源顺水推舟地分为“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等8大类,旅游资源分类就成了“地分成地文景观、水分成水域风光......”多么顺理成章啊!为了规避“什么水、什么地才是旅游资源?”这个基本概念问题,《旅游国标》的制定者真是煞费苦心。

我们按照《旅游国标》的分类方法对青岛崂山旅游资源进行分类,进一步揭示这种分类方法的荒谬性:

按“标准分类”分类。青岛崂山可以分为“大山和大山与许多小山”、“大动物和大动物许多小动物”、“大建筑和大建筑与许多小建筑”等n多类,绕口令!

按“性状”分类原则分类。第一步分类,把青岛崂山砍成块:它是山,属地文景观;山上有河,它是水域风光;山上有各种动植物,它是生物景观;山上有古墓,它是遗址遗迹;山上有房子,它是建筑与设施;山上有人卖矿泉水,它是旅游商品;山上有道士讲经,它是人文活动。第二步分类,把8大块砍成31颗肉丁;第三步分类,把31颗肉丁剁成155粒肉沫。景观学变成物理学,旅游资源可分为分子,再分为原子,再分为中子。

到此,相信问题已经得到说明,所以《旅游国标》中的“旅游资源调查、旅游资源评价”部分,限于篇幅,就不再分析了。参与过旅游规划编制、评审的同仁,相信都有这样的经历:评审会举行时,评审专家东拉西扯不知所云,编制者弄巧成拙一头雾水,东道主东张西望不知所云:都以《旅游国标》为依据,殊不知,问题恰恰出在《旅游国标》上:不知道什么是“旅游资源”,又怎么进行“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呢?

旅游资源概述范文2

内容摘要:独特的语言系统是学科成熟的重要标志,本文在对旅游非优区理论认识历程回顾、认识误区解释的基础上,遵循科学界定概念的一般程序,将目前学术界对“旅游非优区”的模糊认识清晰化,形成抽象定义“特定时空范围内,旅游业发展水平处于相对劣势状态的地区”;并提出现实中可测量的操作化定义“在特定时空范围内,某地国际/国内旅游收入、国际/国内旅游人次、旅游收入占GDP的比重等五项指标的加权综合得分,低于区域平均水平的80%,则该地区为旅游非优区”。最后从区域旅游规划与开发的角度,对旅游非优区的特征进行了分析,以期对今后的相关研究有所助益。

关键词:旅游非优区 理论界定 特征分析

随着全世界范围内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学术界对旅游业发展较为落后地区的开发研究呈上升趋势,其表述有“旅游欠发达地区”、“旅游非优区”、“旅游弱势地区”、“旅游温冷地区”、“边缘型旅游地”、“二三级旅游地”(许春晓,2001)等等,本文拟遵循科学界定概念的一般程序,将“旅游非优区”概念所指的现象与其它现象有效区分,并探讨在现实中测量、甄别旅游非优区的具体方法。

对旅游非优区的理论认识历程

(一)对某种类型旅游非优区的分析

许春晓在1993年提出“旅游资源非优区”,1995年提出“欠发达旅游资源丰富地区”是“旅游非优区”概念的某一方面、某一层面或某一类别,是“旅游非优区”的两个可指明的方面,即概念的两个“维度”,通过对概念不同维度的分类研究,逐步抽象出对其“共性的、一般性”的认识。随着旅游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和细化,学者们以“导致特定区域在旅游业发展方面处于非优、劣势地位的影响因素”作为变量指标,如旅游资源、地理区位、区域经济背景、自然生态环境等影响因素,划分出旅游资源非优区、旅游经济非优区、旅游区位非优区、自然生态环境非优区等不同的亚类,分别对其进行研究,而且还有不同的组合方式如经济发达的旅游资源非优区、经济欠发达的旅游资源非优区等等不同的研究维度。

(二)旅游非优区概念的明确化历程

在旅游学科的相关理论研究中,主要集中于旅游业发展水平处于相对优势状态的区域,而旅游非优区长期处于研究的边缘,对旅游非优区概念内涵的理解主要集中于资源因素方面,以及“从景点组合、分布状况对旅游资源非优区的界定”(杨晓峰,2007),或者认为非优区是“缺乏高等级的旅游资源,资源数量不丰富的区域”等(赵宁曦等,1997)。与此同时,关于欠发达地区旅游业的研究也逐步增加,如孙根年(2001)将资源与区位有机结合,分析非优区旅游开发的新思路;孟清超(2006)将旅游非优区界定为“旅游开发条件不理想、开发状况较差、发展阶段落后的区域”;杨晓峰等学者对旅游非优区的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

可见,旅游非优区的概念内涵逐步明确,即“旅游业发展总体水平处于落后状态的区域”。对非优状态的描述如“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低、旅游业对社会发展不能起到促进作用”等都可以归结为旅游业发展总体水平落后。而“由于受资源、区位、区域经济背景、客源市场等影响”都是旅游非优区的形成因素。

对旅游非优区几个认识误区的解释

旅游非优区并不等同于旅游资源非优区。“旅游资源非优区”与“旅游非优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旅游资源非优区是原生性资源差的地区,是从资源的角度对区域的界定;而旅游非优区是从旅游业发展水平的角度对区域的界定,两者的研究角度不同。旅游资源非优区可能是旅游非优区亦可能是旅游优势区,旅游资源差并不一定是旅游非优区,原生性旅游资源是决定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许春晓,1993);反之,旅游非优区也并不一定缺少资源或者是资源级别低,区位条件、经济基础、社会环境如政府、居民的观念意识等因素都可能制约地区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非优区并不等同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旅游非优区的相关研究是对区域旅游业发展水平的描述与考量,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区域可能是旅游非优区;而旅游优势区亦可能经济发展水平并不是最高(张志宏,2010)。

旅游非优区并非指旅游业发展无望的地区。旅游非优区是对所研究区域内部不同地区旅游业发展现状的一个客观评价,是对现实状态的分析与描述,主要是对旅游收入、旅游接待人次、旅游业对区域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张志宏,2010),以及旅游业对第三产业产值的贡献等衡量旅游业发展水平指标的客观比较。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概念,“发达”与“发展”是相对而言的,“旅游优势区”与“旅游非优区”也是一对相对的概念,处于旅游业发展的“非优”是一段时间的状态,不是发展无潜力,而是处于不同的发展历程。

旅游非优区概念的界定

(一)旅游非优区概念的具体化,形成抽象定义

1.概念的分解。首先是对“旅游非优区”概念分析:区,可以理解为地区或区域,区域是一个空间概念,它是地球表面的一个范围,是对地球表面各种空间范围的抽象或概括;“非优”是与“优”相对的概念,两者相比较而言,互为存在前提。“优”是优良、美好,“非优”即是不优良、不美好、劣势。“非优”是一定时间区间内存在的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动态变化;旅游,从人文地理学科的角度对旅游现象进行研究的,旅游是在闲暇时间内所从事的游憩活动的一部分,它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社会经济现象,同时也是一种地理现象(保继刚等,1999)。

其次,是将“旅游非优区”所表示的现象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分类。以目前已有的科研成果为基础,按照“发展条件”作为划分标准,将旅游非优区划分为“旅游资源非优区”、“旅游区位非优区”、“旅游经济非优区”、“旅游生态环境非优区”“旅游认知非优区”等等,每一类还可以逐步分解出不同的亚类。

再次,对分解后的概念加以界定。以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旅游资源非优区“是指原生性(原赋)旅游资源较为缺乏,资源丰度低,品位较低,在一定时期内知名度不高,缺乏适应旅游市场需求的资源,因而对游客吸引力小的区域”;旅游区位非优区“是指由于其区位的不理想,从而导致具有一定资源禀赋的旅游地开发困难,旅游业发展缓慢的地区”;旅游经济非优区“是指一个特定的区域在特定的时期内,由于当地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经济发展比较缓慢从而导致该地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对旅游业的带动作用不太明显,反过来旅游业对当地经济的拉动较小,对当地的经济贡献率比较低的区域”;旅游客源非优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在特定的时期内,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导致该区域内的旅游人数或者说潜在客源相对比较少,从而导致旅游收入较低,对当地的经济贡献较低的区域;旅游认知非优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特定的时间内,由于宣传、旅游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原因,该区域的旅游发展文化导向不明显,或者说该区域的区域文化特色不明显,在一定的客源地范围内对猎奇型旅游者吸引力较弱的区域”。

2.形成抽象定义。通过以上对概念的分解,虽然措辞不同,如“旅游地开发困难、旅游业发展缓慢、旅游业对当地经济拉动小、旅游业发展不景气、旅游对当地经济贡献率低”等等,其本质最终还是归到“旅游业发展总体水平落后”,而概念中“由于资源缺乏、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区位不理想”等均是“旅游非优区”之所以形成的影响性因素。

据此本文认为,站在区域旅游开发与规划的角度,“旅游非优区”是相对于“旅游优势区”而言的,其抽象定义为“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特定的时间区间内,某地的旅游业发展总体水平处于相对劣势状态,则该地区为旅游非优区”。

(二)旅游非优区概念的操作化,形成操作化定义

经过以上界定之后,“旅游非优区”就转换成为研究的“变量”(经过严格界定的概念称为变量),此时,旅游非优区的概念内涵“旅游业发展总体水平落后”是客观存在的一种旅游经济现象,是可以观测和量度的。但是抽象定义中的界定仍是相当模糊的,要予以准确的、精确的量度,还需要将抽象定义转换成可操作性的定义。根据测量时指标选择的科学性、代表性、实用性的特点,本文除了选取目前已被广泛使用的衡量国内旅游业发展水平(国内旅游收入、国内旅游人次)以及国际旅游业发展水平(国际旅游收入、国际旅游人次)的指标之外,还加入了旅游收入占当地GDP比重指标来共同衡量区域旅游经济的发展水平。

借鉴世界银行(Word Bank)和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在对发展中国家作出划分时的思想,最终形成旅游非优区的操作性定义“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某地国际/国内旅游收入、国际/国内旅游人次、旅游收入占GDP的比重等五项指标的加权综合得分,低于区域平均水平的80%,则该地区是旅游非优区”。

旅游非优区在现实中的界定

根据上文分析,将地区旅游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标设定为Fi(i取值为大区域范围内的不同地区),各分量指标分别为:X1-国际旅游收入;X2-国际旅游人次;X3-国内旅游收入;X4-国内旅游人次;X5-旅游收入对GDP的贡献率,其相对应的权重分别为0.25、0.2、0.25、0.2、0.1。

借鉴刘再兴的研究成果衡量全国各省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当地区旅游业发展综合指数低于区域平均值的80%,则该地区旅游业发展水平落后,处于劣势状态,是旅游非优区。则旅游非优区在现实中的界定模型为:

其中,是指区域旅游业发展总体水平的平均值;Fi是指区域内部不同地区旅游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综合指标加权得分;F是指区域内部各地区旅游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综合指标得分的总和。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理论分界线80%是利用经验参数比对法对区域旅游业发展水平等级的划分。实践中对旅游非优区的界定需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区域内部不同地区旅游业发展总体水平的高低划分等级,从而确定旅游非优区。

旅游非优区特征的分析

从旅游业发展总体水平的角度,旅游非优区是对大区域范围内处于“非优”地位的特定区域的分析与描述,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区域差异性

旅游非优区是对“区域”差异的研究,是从旅游业发展程度对区域差异的研究。作为区域旅游研究的一部分,旅游非优区对特定空间和地域内,旅游发展水平不均衡现象分布类型、范围、规律的分析,对区域旅游优劣特征以及非优态势形成条件的研究,都是区域性的体现。

(二)空间范围上的相对性

“非优”本身就是相对于“优”而存在的,只有通过比较才能够分辨出优劣,在区域旅游开发活动中,优势区与非优区相伴而生,并且还互为存在条件。旅游现象在区域空间范围内分布存在差异,旅游经济现象的区域差异形成了“旅游优势区”与“旅游非优区”。

(三)动态性

特定地区是否为“旅游优越区”或“旅游非优区”并非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情况的变化时刻处于动态发展中的。由于新的旅游资源的发掘与开发;或许是由于地区经济水平的提高、基础设施与交通条件的改善,曾经的非优旅游区可能转化为优势区;同时若旅游地不再具备吸引力,旅游优势区的地位亦可能发生转化。总之,“优”与“非优”的状态及其程度是动态变化的。

参考文献:

1.许春晓.旅游目的地屏蔽现象研究[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1.1

2.许春晓.欠发达资源丰富地区旅游业成长模式[J].人文地理,1995.10(4)

3.许春晓.旅游资源非优区适度开发与实例研究[J].经济地理,1993.13(2)

4.杨晓峰.旅游优劣区类型划分及旅游非优区开发研究―以甘肃省为例[D].西北师范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7

5.赵宁曦,王森,姚亦峰.海滨旅游资源非优区的适度开发初探[J].海洋学,1997

6.孟清超.旅游开发模式研究[D].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旅游资源概述范文3

关键词:旅游综合体 建筑综合体 土地开发模式 旅游要素

目前,学界关于旅游综合体的成熟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可供参考的文献也相对较少,对旅游综合体的内涵未形成统一的认识。

平文艺(2004)在《创建“西部旅游综合体”的理论思考》一文中首次提到旅游综合体这一概念。文中所阐述的旅游综合体是指一种区域性综合组织,区域之间通过合作与联盟的方式构建一个推进区域旅游业共同发展的综合体。[1]

旅游综合体的概念起源于建筑综合体以及城市综合体,简单而言,旅游综合体便是将旅游融入到建筑综合体或者城市综合体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综合体。因此,基于建筑综合体的角度,王文君(2010)通过研究分析空间尺度、旅游服务要素、建筑体量、街区群体、空间依存价值互补等内容,认为旅游综合体是在特定的空间尺度中,依托相应资源,将餐饮、娱乐、交通等各类消费项目进行整合,形成空间依存、价值互补、功能呼应的街区群体。[2]罗红宝、林峰(2011)则从旅游资源、土地综合开发、旅游休闲聚集区、互动发展、休闲导向的角度进行阐述,认为城市综合体依托建筑群,建立商务、休闲、娱乐功能于一体的“城中之城”,进而实现功能聚合和城市经济聚集。而作为旅游综合体是依托当地现有的土地资源和旅游资源,以休闲旅游为主导的前提下,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与利用,其核心功能构架是以度假酒店集群、综合休闲项目、休闲地产社区为基础,在整体服务品质方面属于较高水准的休闲旅游聚集区。所谓旅游综合体有可能成为一个集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的场所。[3]何娅(2011)则从旅游资源、旅游配套设施、城市综合体的角度,分析旅游综合体与城市综合体的差异在于旅游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将旅游综合体的概念定义为依托当地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等休闲旅游资源,借助高档服务配套设施等相关物质载体,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以品质高贵、功能齐全、服务全面为根本的综合体。[4]

许多学者也从土地开发模式以及综合利用角度对旅游综合体进行了研究。董双兵、翟蕾和翟燕(2011)在其生态旅游综合体发展模式的研究中指出生态旅游综合体是以自然的、文化的原生态资源为吸引物,以度假、居住为重要手段,强调综合效益,以旅游业为导向的土地开发模式。[5]陈文婷、金权杰等(2011)认为旅游综合体是以旅游业为主产业,将各种城市功能、业态、建筑的优势力量进行整合,在集中的场地上建立和完善以旅游业为核心的城市节点。在一定程度上说,所谓旅游综合体是在一个特定的旅游空间里或者场所内,以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求为宗旨,其土地利用目的就是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立体式服务。[6]

为了巩固和强化旅游要素在旅游综合体中的地位,赵弘中(2009) 从地域范围、旅游要素及服务、服务设施及内容的角度进行阐述,指出旅游综合体是在比较大的地域范围内,以一流的自然、人文、服务为前提,凭借以房地产开发为基础,借助高档酒店这一载体,服务的内容追求高品质和功能齐全,其核心功能以旅游服务为中心的一系列的服务设施和服务内容的总称。[7]谢雯(2011)为了进一步强调在旅游综合体这一概念中旅游要素的重要性,从空间尺度的范围、旅游吸引物、旅游服务要素、相互依存功能呼应的视角进行分析,指出旅游综合体是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借助旅游吸引物,在“吃、住、行、游、购、娱、体、学、疗、悟”等方面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将满足游客旅游需求的旅游与生活空间进行优化和组合,进而实现旅游服务要素的高效聚集与整合的目的,确保各服务要素之间能够彼此依存、功能相互呼应,形成具有一定空间规模和较高旅游服务质量的综合体。[8]

旅游综合体是集旅游、饭店、交通运输、娱乐等行业功能于一体的复合业态形式,更体现出旅游产业集群的特点。因此,毛润泽(2011)从复合型旅游资源、旅游产品项目组合、相互依存互为支撑和补充、旅游集聚区的角度进行研究,指出旅游综合体依托复合型旅游资源,重新组合休闲、娱乐、商务等的功能,并在他们之间建立和完善一种相互依存、彼此支撑以及相互补充的关系,形成旅游休闲度假空间,也就是旅游集聚区。在一定程度上说,旅游综合体就是集群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旅游业以及与旅游业相关联的多种产业集群发展的结果。[9]卞显红(2011)通过研究分析旅游地域空间、旅游功能及设施、综合发展区域等内容,指出国际旅游综合体是在一个特定的旅游地域空间里,以旅游企业为主体,满足游客多种旅游需求,提供全方位服务的旅游综合发展区域。国际旅游综合体由旅游景区、高星级酒店、酒店式公寓、高尚居住社区、中高档购物中心、游乐场、休闲娱乐街区、市民广场、剧院和一系列交通、市政配套设施组成。[10]

秦岩、王衍用和代志鹏(2011)则是从生态学这一全新的视角审视旅游综合体项目的土地利用以及操作运营过程。他们将旅游综合体视作一个群落,综合体内的核心功能架构如度假酒店、综合休闲项目、休闲地产社区是种群,大区域背景如某个城市则是生态系统。[11]

综上所述,尽管前人对旅游综合体概念的界定角度有所不同,但是却基本都涵盖了以下要点,即一定的空间范围、旅游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因此,简单而言,旅游综合体就是相互依存的各种旅游要素集合而成的一定的空间区域。在这一区域内,各旅游要素不单独存在,而是与其他要素组合在一起形成合力,对游客产生吸引力,并能够满足游客的各种需求。

参考文献:

[1]平文艺.创建“西部旅游综合体”的理论思考[N].经理日报,2004-10-25.

[2]王文君.旅游综合体发展模式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2010.

[3]罗红宝,林峰.让“旅游综合体”成为旅游综合改革创新的战略抓手(上)[N].中国旅游报,2010-12-17(11).

[4]何娅.旅游综合体项目运作初探(上)[N].中国旅游报,2010-

11-22(7).

[5]董双兵,翟蕾.生态旅游综合体发展模式探讨(上)[N].中国旅游报,2011-05-30(07).

[6]陈雯婷,金权杰,程澄.基于城市化背景下的旅游综合体研究[J].现代城市,2011(2):27-28.

[7]赵弘中.打造高品质的湖滨南山路旅游综合体[J].杭州通讯,2009(4):15-16.

[8]谢雯达沃斯巅峰旅游规划设计院.旅游综合体的概念界定和规划要点(上)[N].中国旅游报,2011-10-26(11).

[9]毛润泽.第十五届全国区域旅游开发学术研讨会暨度假旅游论坛.

[10]卞显红.基于自组织理论的旅游产业集群演化阶段与机制研究—以杭州国际旅游综合体为例[J].经济地理,2011(2):327-332.

[11]秦岩,代志鹏,王衍用.以生态学视角审视旅游综合体[N].中国旅游报,2011-05-11(02).

旅游资源概述范文4

一、引言

作为旅游者开展旅游活动的前提条件和旅游产业赖以发展的核心要素,旅游资源也是构建旅游学科理论体系的根基,对“旅游资源”这一概念的定义是否正确,将直接影响到旅游学科理论体系的完整性和稳固性,以及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然而,在当今的旅游学界中,对旅游资源这一概念的认知还存在着很大分歧。因此,对旅游资源进行科学地界定,是当前旅游学术界以及旅游实践者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本文回顾了过去40年中对旅游资源概念的界定,已及对旅游资源概念研究的相关文献,以期发现旅游资源概念研究的进展,归纳和总结前人研究中的共识以及存在的分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见解。

二、文献回顾

在我国旅游基础理论的研究和实践历史中,对于“旅游资源”这一概念的界定是长期以来持续争论的焦点。不同学科、不同行业、不同利益背景的主体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旅游资源”给予了界定,可以说众说纷纭。笔者收集了47种来自不同书籍、论文以及文件中对“旅游资源”概念的定义,目前社会及学术领域主要的定义已经基本涵盖在了其中。从本文所收集的定义中可见,在对“旅游资源”概念的界定上,不同主体各有各的立场,各有各的理由,也各自存在合理性。所以,至今仍是各持己见,争执不下。

在旅游学术界,也已有大批学者对此问题进行过探讨,张凌云(1999)列举了当时代表性的16种“旅游资源”的定义,并将所有定义划分为三大类观点,认为“旅游资源等于旅游吸引物与旅游产品的交集”的观点,是最符合旅游业发展实际的,最后结合自身认识对其给出了解释;宋子千和黄远水(2000)在分析不同的旅游资源概念和相关论述后,提出了旅游资源概念应坚持的四点共识;张力生(2003)分析了已有的旅游资源概念及其属性,并从广义和侠义两个角度给出了旅游资源的概念;宋瑞(2005)也对我国现有旅游资源的概念进行了分类,并提出了现有旅游资源概念中的分歧与争论,最后以此为基础,提出了自己对旅游资源的定义及其划分标准;俞金国和王丽华(2010)在归纳总结现有关于旅游资源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旅游资源的几个本质特征并基于此提出了对旅游资源分类的方法;崔莹(2014)针对目前的4种对旅游资源有代表性的概念,对旅游资源的概念进行了辨析与探讨,认为在旅游资源的界定中“旅游业利用观”是更为科学的,并倡导以国标为标准,不应再对“旅游资源”继续争议。遗憾的是,虽然各个学者提出的见解都各有其长处,对于这一旅游核心概念的界定,我国的旅游理论研究至今并没有达成一个令人信服的、一致认可的解释。

三、研究发现

通过分析本文所收集的所有旅游资源概念及前人的研究观点,发现“吸引力”是“旅游资源”的基础这一共识已经达成。

吸引游客的功能和价值是旅游资源必须具有的前提条件。即不管是吸引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还是实际的旅游行为,某一资源之所以能够称作旅游资源,前提一定是它的吸引力。正如李天元和王连义(1991)在所述“吸引力因素是旅游资源的理论核心”。在本文所收集和回顾的47种旅游资源概念中,就有26种明确的将“对旅游者具有/产生/构成吸引力”或者“吸引旅游者”“吸引力”等直接纳入了对“旅游资源”定义的语言中,另外还有10种用到“激发旅游者旅游动机”及类似短语。可见“吸引力”作为“旅游资源”的核心和基础,在社会和学术领域已经基本达成共识,无可争议。

但是,在旅游资源这一概念上,更多的是存在争论性的问题。以下便是作者在研究现有旅游资源概念及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总结的最主要的几类分歧。

第一,旅游资源到底是为旅游者所用还是旅游业所用。在本文所收集的旅游资源概念中,宋瑞(2005)、孙尚清等(1990)、孙文昌(1986)、刑道隆(1990)、杨贵华(2010)、张凌云(1988)都明确表示旅游资源应该“为旅游业所利用”,崔莹(2014)也认为在旅游资源的界定中“旅游业利用观”更科学。然而,陈传康和刘振礼(1990)、甘枝茂和马耀峰等(2000)、苏文才(1998)、杨贵华(2010)、郑本法(1994)则将“旅游资源”定义为能够“为旅游者(产生/进行/实施)旅游活动”的。这两种观点的不同,首先源于对“旅游资源”这个词语中“旅游”二字的理解不同。如果将其理解为“旅游者的旅游”那么就会赞成旅游资源应该为旅游者所利用的观点,倘若将其理解为“旅游业”,则会赞成“旅游资源”是为旅游业所利用的观点。作者认为,旅游资源必须“为旅游业所利用”的定义,似乎将“旅游资源”与“旅游业资源”等同了。因此,作者认为旅游资源应该“为旅游者所利用”的观点更加适合,即旅游资源应是可以用于旅游者开展旅游活动的资源。因为在旅游业存在前,旅游活动就已经存在,只是并未像当今社会这样规模化和商业化,若只有用于旅游业的资源才属于旅游资源,那么就等于说没有旅游业便没有旅游资源了。而且,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确实被旅游者用以开展旅游活动的资源,比如某些未被开发的海域、沙滩、森林以及一些不需要开发可以直接利用的博物馆、民俗村落等。这些资源没有旅游业的介入,或未被旅游业所利用,但对于旅游者来说,就是他们开展旅游活动的资源。所以说,将旅游资源视为被旅游业所用,这样的理解显然与事实是不相符的。但是,上诉两种观点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其实,被旅游者所用的旅游资源通常都是可以被旅游业所利用的,即便现在并未被旅游业所开发利用,也存在以后被旅游业所介入的可能。因为,某一资源既然能够供旅游者开展旅游活动,那么就拥有被旅游业所利用的价值和潜力。

第二,旅游资源是否是已经被开发的。一类观点认为,旅游资源是必须经过开发的资源。如保继刚和楚义芳等(1993)以及杨东升(2005)都将旅游资源定义为“人工创造物”。既是人工创造物,必然是经过开发的。朱玉槐等(1993)也认为旅游资源是经过人们开发,并在特定时空范围内被利用的。而另一类观点则认为,旅游资源是未经开发的资源,如黄回实等(1985)、朱玉槐等(1993)认为旅游资源必须经过开发才能成为旅游吸引物;杨时进(1998)则认为旅游资源是有可能被用来规划、开发的诸多要素。谢彦君(2001)定义旅游资源是可供旅游产业加以开发的潜在财富形态;杨桂华和陶梨(1999)认为旅游资源是可以为旅游开发和利用的资源。这一系列对旅游资源的表诉都说明旅游资源是处于目前尚未被开发状态的资源。但是旅游资源是否一定要经过开发,作者认为,旅游资源是未被开发或者不需要被开发的。首先,如本文在上一个段落的讨论中所说,某些自然存在的事物,并未被旅游业所开发,但确实已经成为了被旅游者用于旅游活动的旅游资源。还有一些资源是并不需要被开发而直接可以供我们使用的,如拥有秀丽风光的景区有些是天然存在而并不需要开发或加工就可以直接使用的。正如陈传康,刘振礼(1990)所说,在现实条件下,能够吸引人们产生旅游动机并进行旅游活动的各种因素都是旅游资源。

其次,在对旅游资源的界定中,对“资源”本质的认识至关重要,“资源”一词,在《辞海》中的解释是“资财的来源,一般指天然的财源。”“天然的”,即“未经开发的”。如某些矿产、石油资源,开发前,我们称其为资源,开发后就成了所谓的钢铁、石油、天然气等等,我们不再将其称为资源。而作为旅游资源,开发前我们将其称作“旅游资源,开发后,我们则为“旅游产品”。因此,作者的观点是,旅游资源是未被开发或并不需要被开发的可供人们进行旅游活动的资源,重点在于该旅游资源是否用于进行旅游活动。

第三,劳务或者人力资源是否属于旅游资源。一些学者,如郭来喜(1982)及唐学斌(1982)都将“劳务”纳入了旅游资源定义中。王大悟和魏小安(1998)、杨开忠和吴必虎(1998)也认为旅游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朱孔山(1998)将旅游资源划分为四个部分,包括了“旅游业人力资源”。然而,另一部分学者则持反对态度。认为人力资源或者劳务不属于旅游资源,只是在旅游活动中起到媒介作用(杨东升,2005)。将人力资源或者劳务纳入旅游资源的这种看法脱离了旅游资源最本质的属性――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宋子千,黄远水,2000)。作者赞成第二种观点,理由在于劳务或者人力资源并不构成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并未刺激旅游者产生旅游的需求或实际旅游行为。虽然我们在某些景区能够看到的演员的各类表演,甚至吸引旅游者前去旅游,但这很容易造成误导,使我们将这些人力资源及其提供的劳务,作为旅游资源。然而,实际吸引旅游者的并非这些劳动(表演)。如在迪斯尼乐园中,穿成各式迪斯尼卡通形象的劳动者,并不是旅游资源,真正的旅游资源在于通过他们而呈现出来的迪斯尼卡通文化。人力资源只是作为载体,将艺术、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无形的旅游资源呈现了出来。所以真正吸引旅游者旅游的并非是这些人,劳务和人力资源自然也就不应称作旅游资源了。

第四,服务、基础设施等是否属于旅游资源。一类观点如杨振之(1997)认为“旅游资源是旅游地资源、服务及其设施、旅游客源市场三大要素相互吸引、相互制约的有机系统。”王大悟和魏小安(1998)定义广义旅游资源涉及旅游活动的商品、设施、服务;朱孔山(1998)将旅游资源划分的四个部分中,“旅游设施资源”也是其中之一。然而,宋子千和黄远水(2000)及宋瑞(2005)都认为,虽然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旅游服务对旅游者旅游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但不是旅游者前往一地旅游的主要目的,并不直接构成旅游吸引因素。作者的观点是,服务、基础设施等不属于旅游资源。排除旅游活动,这些服务、基础设施等在旅游客源地就存在。即便某些景区是人造的,也不能代表这些事物属于旅游资源,因为真正的旅游资源是通过这些人造设施设备所体现出来的对旅游者构成吸引力的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等。而服务及设施只是其载体或媒介。另一方面,某些服务和基础设施,如交通、通讯等,虽然不构成旅游资源,却影响到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或某一旅游资源对游客的吸引力。如交通条件就可能影响到旅游者对于旅游吸引物(旅游资源)的可到达性,旅游服务条件太差会减弱旅游资源对游客的吸引力。

四、结语

旅游资源概述范文5

[关键词]文化旅游;旅游文化;概念辨析;发展趋势

[作者简介]吴光玲,中共宁德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室副教授,福建福安355000

[中图分类号]F59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11―0161―03

时至今日,在许多关于旅游的学术论著或普及性文章当中,常常把“文化旅游”与“旅游文化”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互相取代。有些论文标题为论述“文化旅游”,文章内出现的词语却是“旅游文化”,而许多在标题上冠以论述“旅游文化”的文章,主体内容却是论述“文化旅游”资源开发问题。因此,厘清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明确其研究的重点及发展趋势,不但在理论上有必要,而且对于指导旅游实践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文化旅游”与“旅游文化”概念的不同界定

(一)文化旅游的概念界定

目前,学术界和实业界对“文化旅游”的研究与认识大都集中在对某地或某类文化资源的开发经营思路上,而从整体上对“文化旅游”进行系统研究的较少。关于“文化旅游”的内涵与外延的争议不少。有人认为,“文化旅游”不是一种具体的旅游产品,而是一种设计产品的思路,是一种突出吸引物文化气息的创意,消费者消费这种带有文化色彩的旅游产品的过程即是文化旅游。这种观点同时也被认为是泛化了的“文化旅游”概念,把文化旅游作为六种旅游形式之一,即指参观那些“如诗如画”的或具有地方色彩的目的地,参观那些即将消失的“古老”的东西,如古建筑、手工纺织品、牛车、马车、从事农耕活动的工具,到乡村小饭店吃饭,观看民俗表演等。从旅游者角度来说,旅游活动是经济性很强的文化活动,从旅游业经营者来说,旅游业则是文化性很强的经济事业。其强调旅游业的文化特点,正是为了使以经济目标为主的综合性目标得以更顺利地实现。总体来看,国内外目前对于“文化旅游”的概念有以下几种认识:(1)文化旅游是一种旅游类型。具体表现形式可分为遗迹遗址旅游、建筑设施旅游、人文风俗节庆旅游和特色商品旅游等四大类型。(2)消费者消费带有文化色彩的旅游产品的过程即是文化旅游。(3)文化旅游相当于民俗旅游。(4)文化旅游是指旅游产品的提供者为旅游产品的消费者提供的以学习、研究考察所游览国(地区)文化的一方面或诸方面为主要目的旅游产品。如历史文化旅游、文学旅游、民俗文化旅游等。(5)人们对异地异质文化的求知和憧憬所引发的,离开自己的生活环境,观察、感受、体验异地或异质文化,满足文化介入或参与需求冲动的过程。(6)广义的文化旅游是指在寻求和参与全新或更深文化体验基础上的一种特别兴趣旅游,与一般的旅游活动区别甚微,因为旅游说到底是一种文化现象,任何一次旅游经历,都是一次对新文化的体验。

世界旅游组织在1985年给出了“文化旅游”的狭义定义:“人们出于文化动机而进行的移动,诸如研究性旅行、表演艺术、文化旅行、参观历史遗迹、研究自然、民俗和艺术、宗教朝圣的旅行、节日和其他文化事件的旅行。”由此可以看出,把文化旅游当成一种设计产品的思路的观点,是一种广义的强调旅游产品文化性的思路,而主张类似于“民俗旅游”的观点,显然又把“文化旅游”的范围狭隘化了,而且缺乏概念的理论性定义。

(二)旅游文化的概念界定

国内对“旅游文化”的研究相比“文化旅游”显得较为厚实。长期以来“旅游文化”就是一个被广泛关注与深入探讨的课题。到目前为止,国内对于“旅游文化”概念的界定有这样几种观点:(1)旅游文化是人类过去和现在所创造的与旅游有关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2)旅游文化是旅游主体、旅游客体和旅游媒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物质和精神成果。(3)旅游文化是以一般文化的内在价值因素为依据,以旅游诸要素为依托,作用于旅游生活过程中的一种特殊文化形态。(4)旅游文化是通过旅游这一特殊的生活方式,满足旅游者求新、求知、求乐、求美的欲望而形成的综合性现代文化现象。(5)从广义上说,旅游文化学是一门研究人类旅游活动发展规律的学问;狭义地说,它是一门研究商品经济运行环境下如何合理开发利用过去时代所创造的旅游文化遗产,如何立足本国本地创造有时代精神和地域特色的旅游文化的学问。(6)旅游文化是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在旅游消费或旅游经营服务过程中所反映、创造出来的观念形态及其外在表现的总和,是旅游客源地社会文化和旅游接待地社会文化通过旅游者这个特殊媒介相互碰撞作用的过程和结果。(7)旅游文化是以旅游活动为核心而形成的文化现象和文化关系的总和。(8)旅游文化是以旅游行为为核心、旅游产品为依托、旅游环境为背景的系统性的场景文化。旅游消费与旅游服务行为文化、旅游资源文化和旅游产品文化、旅游环境文化共同组成了这一场景文化体系。

分析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如下特征:一是前几个观点对于旅游文化的认识偏于强调旅游文化的外在物化表现,定义上比较笼统,后几个观点逐渐强调旅游活动和旅游者是旅游文化的核心;二是许多人偏好使用“总和”的概念来界定这一新概念;三是普遍没有借鉴国外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缺乏横向对比与国际衔接。前几个观点导致出现一个普遍现象,即国内旅游界往往把旅游对象物的文化内涵完全等同于“旅游文化”,许多名为“中国旅游文化”的书籍,完全就是对建筑、园林、宗教、民俗、饮食等人文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的介绍与阐述。这种误解,或许与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国与大国的因素有关,因为文化旅游资源毕竟是中国最重要的旅游资源,因而容易导致人们认为旅游文化就是旅游资源(产品)文化。

二、“旅游文化”与“文化旅游”概念的区别与联系

(一)两者的区别

首先是侧重点不同。“旅游文化”是以“旅游”为限定词,“文化”为核心词,侧重点在“文化”,是文化范畴的一部分。广义的旅游文化包括了文化在旅游中各方面各层次的体现,也指旅游与文化的所有关系,这是一个非常广谱的概念,类似于“旅游与文化的关系”。我国目前对于旅游文化的理解和西方对旅游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的研究属于此类。狭义的旅游文化是指由旅游者活动而引起的文化现象;而“文化旅游”是以“文化”为限定词,“旅游”为核心词,侧重点在“旅游”上,是旅游活动和旅游产品中的一个重要类别,是广谱旅游文化概念系统中的一部分。如“湄洲中华妈祖文化旅游节”、“闽东太姥山母亲文化旅游节”、“畲族三月三节”、“屏南鸳鸯溪爱情文化之旅”以及各种形式

的宗教朝圣旅游等就是具体的文化旅游活动。

其次是研究重点不同。“旅游文化”的研究,在广义层面上关注的重心是旅游活动的基础理论,诸如旅游活动的属性、特征、影响等问题,狭义层面上关注旅游业和旅游活动中的文化;而“文化旅游”研究的重心,则是旅游活动的对象物――旅游产品的开发和经营管理问题,以及文化旅游活动的特点、管理体制、文化旅游市场的需求特征问题等。

最后是学科归属不同。按照我国目前的学科划分体系,“旅游文化”主体属于旅游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的研究范畴,部分属于管理学范畴;而“文化旅游”主体属于旅游管理学和旅游开发规划学共同的研究范畴,从西方学术界对于学科的划分体系看,“旅游文化”主要属于基础学科,而“文化旅游”属于应用学科。

(二)两者的关联

首先,从概念范畴上,“旅游文化”和“文化旅游”都是对旅游和文化的结合点的研究,二者的交集,一是文化旅游资源,二是趋向于文化景观的旅游活动。

其次,“旅游文化”研究包括旅游社会学研究、旅游心理学研究、旅游人类学研究的许多理论和结论,对“文化旅游”的实践活动和理论研究能起指导和借鉴作用;而“文化旅游”的现实发展和理论研究也可以极大地丰富“旅游文化”的内涵。

最后,从学科角度来看,旅游文化学是从文化的视角研究旅游的知识系统,是把旅游作为文化的对象和内容加以研究。旅游文化学是商业文化研究的一个分支,是旅游学和文化学的结合,也是旅游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作为一个旅游者,仅仅知道旅游,只是一个看客;不仅知道旅游,而且知道文化,才是一个真正的旅游者,才称得上一个旅行家。同样,仅仅研究旅游,可以成为一个旅游业的指导者或一个有知识的商人;只有不仅研究旅游,而且研究旅游文化,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旅游专家。

三、当代文化旅游与旅游文化研究的重点及发展趋势

(一)关于文化旅游

近年来文化旅游概念的研究在文献中偶有出现,但尚处于讨论阶段,没有形成统一观点。目前国内外文化旅游研究的重点问题,各有侧重。国外文化旅游的研究重点主要是遗产地旅游。随着旅游业的空间增长,人们对世界遗产地的环境和文化完整性的关注日渐增加。国外对遗产旅游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遗产旅游的影响、遗产旅游的开发和遗产旅游的价值等方面。

国内文化旅游的研究重点主要是文化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大部分文化旅游资源属不可再生资源,由于旅游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内部分地区尤其是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俗风情开始出现同化现象,使得这些文化旅游资源的原有吸引力减弱甚至消失,对当地旅游业发展影响极大,也将影响到下一代人能否继续拥有这些宝贵的传统文化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文化旅游资源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着文化旅游的不断发展,今后一段时期国内外文化旅游的研究趋势可能在文化旅游地保护与开发、居民参与和政府定位等方面形成热点。

保护和开发是文化旅游发展过程中的根本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保护,如果不加保护地开发,势必造成资源破坏和环境恶化,开发也将难以为继。但这对矛盾并非是不可协调的,对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矛盾问题的研究已有学者提出两大思路,期望从根本上解决保护与利用的矛盾。一是从规划和管理技术层面,利用先进技术方法来解决,如LAC理论、VERP理论和ROS技术等;二是进行功能分区,根据文化旅游地每一区域的重要度和敏感度确定其功能。

社区参与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社区参与是文化旅游资源完整性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要实现旅游的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等四大功能,就必须考虑到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而利益的获得更体现在参与的过程中。

政府定位问题主要体现管理权和经营权的关系问题。文化旅游资源的特殊性、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使得文化旅游景区的管理和经营至关重要。政府部门由于受财政和行政等条件的限制,不能独立完成资源保护和管理的任务,经营权出让也存在经营者非理性开发和掠夺性经营破坏景区资源的风险。管理权与经营权是否应该分离,政府在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和经营中应充当什么样的角色,是当前也是今后文化旅游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关于旅游文化

当代社会,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冲击,旅游文化呈现出冲突与整合相交织的发展趋势。这种旅游文化的冲突与整合,势必对旅游文化学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我国旅游文化学应当顺应这一趋势,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作出积极的回应。当代旅游文化研究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用化趋势。旅游文化学从形式上看是一门理论色彩很浓的基础学科。从其研究目的、特点和作用上看,它又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极强的专业学科。旅游文化的研究从一开始就确立了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的,因此,它必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而且这一特点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旅游资源概述范文6

[关键词] 旅游资源 资产 确认

据统计我国现有旅游景点景区约1.5万个,他们绝大部分依托公共旅游资源而建立,如黄山旅游(600054)等资源类旅游公司景区门票收入的40%~50%作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且索道、宾馆、饭店的收益也依托景区资源(部级风景名胜)。然而在该公司财务报表里,给公司带来丰厚现金流的资源性资产没有任何列示,其不足是显见的。为此,本文尝试以会计理论为指导,将旅游资源确认为资产,以此遵循会计的客观真实性原则,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的真实价值。

一、旅游资源的界定

旅游(Tourist)的定义比较有影响的是艾斯特(AIEST)定义,它指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交流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导致长期定居,并且不从事任何赚钱的活动。该定义由瑞士学者亨泽克拉夫1942提出,后被旅游科学专家国际联合所用。该定义的要点是旅游在时间方面的基本特征:逗留时间的临时性或非定居性。

类似的还有世界旅游组织(WTO)、世界旅游理事会(WTTC)与地球理事会(Earth Council)联合制定的《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中的定义。

另一个重要概念是资源(Resource),但它有不同的提法。一般认为是指资财的来源或天然的财源,也即人类社会中一切有用的资财。在实际使用中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资源指人类生存、发展和享受所需要的一切物质和非物质的

要素;狭义的资源仅指自然资源。其基本特征是稀缺与效用。

基于上述对资源和旅游两个基本概念的分析,本着简明实用的原则,我们认为所谓旅游资源就是引致人们离开日常居所到特定地域,并具有满足特定需求效用的自然和人文要素的总称。

上述概念除沿袭艾斯特定义中的逗留时间特征外,以经济学中最基本的需求、效用概念为元词来定义旅游资源,有效避免了名词间的逻辑循环,更突出反映了范畴的经济学特征。

概念将现代为适应旅游市场之需求而由企业按市场运行规律投资建设的人工创造物(如主题公园等)排除,因为这部分资源具有可复制性,且投资主体鲜明,其所有权不用质疑,按投资额遵循会计准则即可入资产账户,纳入固定资产类旅游资源。顾名思义,该类资产与当前会计确认的普通资产具有同一属性,它在为公司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折旧,其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有章可循,故对此不作重点阐述。文中论及的旅游资源其形成一开始并非以旅游为直接目的,它是天然赋存和历史遗存,关键点即是资源类。

二、资产的定义

资产是最基本的会计要素之一,自20世纪初以来,许多会计学家和主要会计组织都试图对资产加以定义或阐述资产的性质,比较典型的定义可归纳为未来劳务说、借余说、成本说、经济价值说、经济资源说和未来利益说等六种主要观点。对现代会计理论影响较大的是以下两种定义:

其一,1985年12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其所发表的《论财务会计的概念》第五辑――《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中提出:“资产是未来的可能的经济利益,他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他们认为资产具有三个重要的特征:一是它蕴含着可能的未来利益,即它单独或和其他资产结合起来具有一种能力,将来能直接或间接地产生现金净流入;二是特定个体能够借助它获得利益,并对他方取得它加以控制,这种能力是排他性的;三是使个体有权取得或控制利益的交易或其他事项业已发生。

其二,1989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其所发表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提出:“资产是作为以往事项的结果而由企业控制的,可望向企业流入经济利益的资源。”他们认为资产中所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可以以若干方式流向企业,它主要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增加流入企业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潜力。这种潜力既可以是生产性的,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是转化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形式,以及减少现金流出的形式。此外,企业的资产来自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但实物形态和所有权并不是资产存在所必不可少的。

上述资产的定义偏重于经济学上的定性描述,为便于会计上的可操作性,会计学上的资产定义受到会计基本假设和原则的制约。葛家澍教授曾指出:“应当在未来经济利益前加上一个补充,即这一经济利益是可以用取得它所耗费的成本或价格来计量的经济资源。”

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要求重新定义资产的呼声日渐高涨。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我们可这样理解:第一,其本质特征:资产是一种经济资源,企业能够借助于它的运用而在未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第二,其所有权特征:资产是由某个企业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一项资源能否视为经济实体的资产,关键是看其是否有对该项资产自主支配的权利,而不应与法律上“所有”的概念相混淆;第三,存在形态上:资产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质,也可以包括无形的经济权利;第四,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故能用货币尺度或实物量度、其他量度对其进行计量。简言之,资产应具备可收益性、可控制性、已发生性和可计量性等特征。

三、旅游资源是一项资产

根据准则对资产的界定,我们对旅游资源是否资产进行判别。

首先,预期带来经济利益。旅游资源具有使用价值,也是稀缺的,其开发利用都可以为人类社会带来巨额经济收益。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旅游需求日益扩大,其收益性特征日渐突出,仅门票收入就能给企业带来大量的现金净流入。如黄山旅游、峨眉山等资源类旅游上市公司景区门票收入的40%~50%为公司主营项目,且索道、宾馆、饭店的收益也依托景区资源(部级风景名胜),尚若将旅游资源与公司剥离,可以肯定其经营难以为济。甚至黄山市区城市建筑也要与资源相匹配,体现徽西民居风格,可见资源的影响力度!旅游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不容置疑。

其次,被拥有或控制。从法律的层面,旅游资源归国家所有,但由于层层,国家所有权被虚置,地方政府及相应的派出机构集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为一身,将风景名胜区的经营权出租、转让,国家自然或文化遗产的旅游经营性企业的上市等,旅游资源实质上被企业所控制,参与企业经营性活动。如黄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黄山园林开发公司的主要职能是管理风景区内环境卫生;维护和开发景区内人文自然景观;旅游门票的印制发售、相关旅游产品的开发。可见,黄山风景名胜区这一部级的旅游资源以门票专营的方式进入黄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该旅游资源法律上归国家所有,公司不拥有所有权,但在合同期限内公司可对该旅游资源使用并实施控制,具有排它性。

第三,已发生性。这种经济利益必须是过去交易或事项的结果,或者是导致企业能获得这项利益的交易或其他事项已经发生。旅游资源业已存在,纵然有政策上的限制,但地方政府在严重的财政约束下,旅游资源早已涉足产权交易,现实中更多的是风景名胜内及附近土地转让和租赁,因为旅游资源主要依附于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早在1997年,湖南省就分别以委托经营和租赁经营方式出让张家界黄龙洞和宝峰湖的经营权。2001年四川省旅游部门向海内外宣布出让九寨沟、三星堆遗址等在内的十大景区经营权。当企业取得景区经营权,即可实施旅游资源控制权以获取未来经济利益。

第四,可计量性。旅游资源其形成各不相同,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他们在特定条件下产生,具有经济价值和非经济价值。经济价值只占全部价值的一小部分,而非经济价值才是价值的主体,经济价值深深地依托于并不为大众所共识的具有丰富内涵的非经济价值中。我们可以从一定的角度,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其存量、变量和增量用价值量进行计量。不过,由于旅游资源价值构成的独特性增加了计量的难度,非经济价值的存在更给计量带来困扰。旅游资源可以计量,但有一定难度。

由此可见,从会计层面上,旅游资源拥有资产的特征,完全符合资产的定义,理当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

我们知道,由于普遍存在的不确定,经济系统被称为一个灰色系统,传统会计是用特有的手段将这个灰色系统以黑白分明的方式加以展示,这其中充满了选择和判断,包括因种种原因被舍弃、被忽视的关系,旅游资源无疑是其中之一,将旅游资源列入资产项,经过计量、记录、报告等技术环节翻译成会计信息,在会计核算体系中得到应有的地位以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的价值,既是理论的需要,更是实践所必须。

参考文献:

[1]李天元:旅游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旅游资源概述范文7

关键词:生态脆弱旅游区 生态保护行为 博弈分析

引言

生态问题在经济发展中的影响越来越大,2005年我国政府就组织了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课题组,研究在我国建立国家层面的生态补偿机制。浙江省200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2006年出台《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2008年又出台了《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省内全流域生态补偿的省份。这些都表明生态保护问题在我国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旅游业虽然是无烟产业,但是也会产生环境问题。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旅游企业获得的当地大部分的经济收入,当地居民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自身的经济状况,但是随着旅游活动的开展,各种环境问题、文化冲突、同化等问题开始出现,生态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旅游业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生态脆弱地区在我国主要位于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地区一般都是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双脆弱地区,这些地区独特的自然和文化资源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旅游资源,但是这些地区的资源一经破坏就难以恢复,这样会影响当地旅游业的持续发展,并且将失去独特的自然和文化资源,这对我国也是一个损失。因此,改善生态脆弱旅游区生态环境,开展旅游地生态保护的研究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生态脆弱旅游地区生态保护研究综述

国外对脆弱生态环境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不过最初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而仅仅是生态学研究的一个内容。对于生态脆弱区旅游开发的研究主要是关于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旅游方面的研究。重视对生态脆弱区的环境保护,认为在生态脆弱地区旅游开发过程中,必须通过自然保护区的形式或开展生态旅游来保护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同时为当地居民谋福利。Boo(1990)、Lindberg(1991)、Sherman & Dixon(1991)、Cater& Lowman(1994)很多保护主义者相信生态旅游可以保护自然资源和传统文化,也能迎合当地社区的发展需求。世界自然基金会于1987年对伯利兹、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厄瓜多尔、墨西哥等国家里的10个国家公园或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1990年正式出版了介绍这项成果的书籍《生态旅游:希望与陷阱》,系统地介绍了旅游开发、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1993年生态旅游协会(TES)编辑出版的《自然旅游经营者的生态旅游原则》提供了脆弱生态旅游区开发旅游的最新准则。在这些成果中都强调了社区参与的重要性,通过促进社区的参与来促进环境的保护。Nelson(2004)、Behrenfeld (2003)和Stronza(2001)分别以非洲东部坦桑尼亚的农村社区项目、尼泊尔项目和亚马孙流域的小旅馆项目为例,通过研究发展社区生态旅游作为进行环境保护的手段是否有效,社区是否得到发展等。

国内对于生态脆弱区旅游的研究,主要是针对西部地区的旅游开发进行的研究。在分析生态脆弱区资源和环境特点的基础上,注重对当地旅游资源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分析,案例分析也多以生态脆弱区的个别景点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为主,保护以对生态承载力的研究为主,主要认为只要旅游活动在一定的承载力之内,同时采用更多的生态项目就可以达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环境,对于生态保护的社区参与研究的很少。

例如姜爱林、祝国勇(2000)阐述了在生态脆弱区发展旅游业对于地区经济建设及生态改良的作用,并分析了应当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杨永德(2003)根据我国西部生态环境现状,运用生态学原理,分析了在西部的生态脆弱区发展旅游业可能引发的生态环境影响,从而提出减少生态环境影响的思路。甘露(2005)分析了西部生态脆弱区的旅游资源状况及其开发所面临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从经营管理、旅游产品及空间利用格局三个层面上阐述了西部生态脆弱区的旅游资源开发战略。王亚欣(2008)通过以额济纳旗旅游开发为例,对生态脆弱民族地区旅游开发中存在的生态问题进行剖析,再次提出生态脆弱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应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旅游的发展要在旅游环境容量范围内,采取收入型旅游开发模式。

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国生态旅游的定义以及旅游保护的方式还仅仅定义在表象的生态旅游之中,没有涉及到生态旅游的核心—社区参与。在1997年颁布的《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中提出生态旅游内涵就包括有社区参与,社区参与是旅游业持续发展最核心的内容和条件。社区参与旅游发展必然涉及到各方利益的分配问题,因此可以说社区中的利益相关者是生态旅游中存在或潜在的各种问题的根源,通过让社区各方利益相关者以各种形式参与到旅游开发项目的决策、实施、评估和管理整个过程中,使项目变为社区群体的自觉要求和行动,提高项目实施和成功的效率,降低项目管理的难度并且避免外来文化与社区自身产生冲突,来达到生态保护和生态旅游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社区参与的角度来探讨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保护问题,利用博弈分析的方法,来研究在旅游发展过程中,面对生态问题社区各方利益相关者,将如何选择自身的行为,来保证各方得到最优的选择,并根据博弈的结论,对生态脆弱旅游地区的生态保护提出建议。

博弈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旅游利益相关者是指旅游业的发展与其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并受到旅游发展影响的群体。本文采用目前国内引用最多的Sautter和Leisen(1999)年提出的旅游利益相关者分类为基础,按照本文的需要研究其中最为核心的主要生态保护的博弈参与者,分别是旅游地企业、旅游地社区和政府。

(一)模型基本假设

博弈参与三方:旅游地企业、旅游地社区和政府都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 他们的行为指导原则是利益最大化原则。

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博弈各个参与者的选择和行动有先后次序之分, 同时各个参与者不仅完全了解自己的得益情况,而且完全了解其他参与者的得益状况。

动态博弈过程的假设:首先旅游地政府的相关管理机构决定是否对旅游地实施生态管理,然后旅游地社区决定是否进行投资维护生态环境,最后旅游地企业决定是否投资来维护生态环境。

(二)分析思路

本文采用逆推归纳法求出该三方动态博弈的均衡解:即从博弈树的最底层开始确定最后一个参与人的期望收益最大值;然后将最后一个参与者的最优解,代入倒数第二个参与者的期望收益,得出倒数第二个参与者的期望收益最大值;依次逐层考察直到得出第一个参与者的期望收益最大值,这些期望收益最大值即为所求动态博弈的均衡解。

(三)行为策略及相关经济参数

政府有实施生态管理和非生态管理两种行为策略选择。生态管理是指政府相关管理机构积极督促旅游企业进行生态维护行为,假设政府实施生态管理的成本为G1;非生态管理时政府的成本为G2。

旅游地社区有维护生态环境和不维护生态环境两种策略选择。假设社区参与维护需要耗费的成本为C1(包括社区本身对维护生态环境的直接投入以及对旅游企业的监督费用,监督费用包括:污染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误工费等);社区不参与维护的话则投入为0,但由此产生非生态化旅游模式下造成的社会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损失C2均由社会公众全体承担。

旅游企业有维护生态环境和不维护生态环境两种策略选择。维护生态环境是指旅游企业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旅游地生态环境(如治理污染),假设所需费用为E1;不维护生态环境是指旅游企业对由于旅游行为所形成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不予理睬。由此产生两种后果,如果政府没有察觉,则不需要花费任何费用;如果被政府察觉,需要承担政府对不实施生态化生产由此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企业征收的惩罚性税金和罚款,二者合计为E2,此时,政府和社会公众按照ρ的分配比例共同分享企业罚款。

根据上述各项假设和博弈参与方行为策略构建博弈树描述整个博弈过程,如图 1所示。

(四)收益函数

根据博弈树的博弈过程分析,可以得出对应于8个结点的旅游地政府、旅游地社区和旅游地企业的具体收益(见表 1)。

(五)博弈模型均衡解

利用表1和图1,采用逆推归纳法,结果如下:

1.旅游企业的混合纳什均衡结果:通过博弈树和收益矩阵可知企业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状态为:

解得:

即当企业以P*3的概率选择维护生态环境、以1-P*3的概率选择不维护时,维护和不维护两种选择的收益相同,旅游地企业实现了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

2.旅游地社区的混合纳什均衡结果:通过博弈树和收益矩阵可知,社区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状态为:

将P*3代入旅游地社区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方程式,可得:

即当旅游地社区以P*2的概率选择进行维护、以1-P*2的概率选择不进行维护时,两种行为策略的收益相同,旅游地社区实现了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

3.政府的混合纳什均衡:通过博弈树和收益矩阵可知政府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状态为:

将P*3和P*2代入旅游地社区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方程式,可得:

即当政府以P*1的概率选择进行生态管理、以1-P*1的概率选择进行非生态管理时,两种行为策略的收益相同,政府实现了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

(六)博弈模型均衡解分析

由上述政府、社区、企业三方动态博弈模型的均衡解,可得到如下结论:

1.政府实施生态管理的概率P1与对旅游企业处罚的力度E2和非生态管理的成本E2是正相关的,而与进行生态管理的成本G2负相关,即政府对旅游地企业不维护生态环境的行为处罚力度越大,政府的生态管理成本越低,以及政府的非生态管理成本越高,则政府部门越有可能实施生态管理。

2.旅游地社区进行维护生态环境的概率P2与政府对旅游地企业处罚的力度E2、社区的罚金分配比例1-ρ和社区的不维护所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C2正相关,而与社区维护成本C1负相关,也就是说对企业的不维护生态环境行为处罚力度越大,社区获得的处罚收益越高,社会福利损失越大,维护成本越低,社区就越有可能维护生态环境。

3.企业维护生态环境的概率P3与政府实施生态管理的概率P1、社区进行维护的概率P2、以及对企业处罚的力度E2正相关,而与企业维护生态环境的成本E1负相关,即政府实施生态管理的概率越高,公众进行维护的概率越高,对企业处罚的力度越大,企业维护生态环境的成本越低,则企业选择维护生态环境的可能性越大。

维护脆弱生态旅游区的对策建议

通过对上述三方动态博弈模型及均衡解的分析,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本文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改革政绩考核体系

根据博弈模型的分析,政府实施生态管理的可能性越大,企业维护生态环境的概率越高。在传统的GDP政绩考核指标下,生态价值无法在GDP中得到体现,地方政府没有动力去有效地实施生态管理,控制企业的行为,GDP的增长往往意味着自然资源的粗放使用和生态环境的损失。

目前国内的政府环保指标主要以污染控制指标为主,无法真正地控制旅游发展中的生态压力和文化压力,因此将旅游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文化环境效益纳入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是对维护旅游地生态环境的重要支持。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区文化水平

由上述博弈模型的分析结果可知,旅游地社区对生态环境的关心程度会影响旅游地生态环境的变化,社区愿意维护生态环境的概率越高,旅游地企业维护生态环境的可能性越大。当前,旅游地社区普遍认为生态环境的维护,是政府和旅游地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社区参与到生态保护中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旅游社区的资源对社区的生态进行保护。

在自然生态方面,政府引导社区居民改变对当地资源粗放型的利用,让社区积极配合政府和企业转变自己耗费资源的生活方式,加入到社区旅游保护生态的工作中来。因此,培养旅游地社区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将对旅游地生态化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文化生态的损失没有直接的经济指标进行衡量,但是由于传统旅游的发展会使文化出现商品化现象,引发民族文化真实性的问题,因此在文化生态保护方面更加需要社区参与社区居民是民族文化最主要的传承人与表现者,只有社区居民的参与才能真正地实现文化保护。这就要求政府对当地的社区进行基础教育的投资以保证当地文化水平的提高,使社区在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的保护方面真正发挥主体作用。

(三)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规,加大对环境破坏的处罚力度

从上述博弈模型分析可知,对企业不维护生态环境的处罚力度越强,企业愿意维护生态环境的概率越高。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环境保护法规,加大不进行环境保护的处罚力度,在环境污染问题上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企业有所畏惧,不再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具有投机心理。

(四)创新发展方式实现社区参与,减少三方利益矛盾

可以采用洛克泰尔湾社区参与模式,即企业与政府共同设立基金来保护,对当地进行利益补偿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基金的投入,为旅游地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基金对当地加大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投入,使当地社区居民文化素质得到提高,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回报。

依托当地社区现有基础设施发展旅游,将当地社区居民所有的接待能力进行最大化发挥,接待、住宿、餐饮等设施依托并发挥当地居民的现有设施,减少重复性资源的消耗,并且由于当地人的参与保证了自然环境以及当地文化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促使生态旅游持续发展。

结论

本文从当前国际流行的社区参与的角度出发,利用利益相关者理论,采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方法,研究了生态脆弱旅游区核心的旅游利益相关者——旅游企业、旅游社区和当地政府在旅游保护中采取的行动,得出在旅游地的发展中,将生态考核指标放入政府考核中,提高社区的文化水平,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规,并且建立新的旅游发展方式,将社区参与真正实施于旅游发展中,对于生态脆弱旅游地区的生态保护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仅仅从旅游地区的三个核心利益相关者出发进行了研究,并且研究更多的是侧重于自然生态方面的研究,下阶段可以进行包含更多旅游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分析,并且将文化生态保护更多的纳入分析之中,以帮助生态脆弱地区旅游发展时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机制研究。

参考文献:

1.张广瑞.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实现与环境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J].旅游学刊,1998(2)

2.姜爱林,祝国勇.论旅游业对西部生态脆弱区改良的作用及相关问题[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0,17(11)

3.杨永德,丁陈娟.西部地区发展旅游业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思考[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3,1(8)

4.甘露.论西部大开发中生态脆弱区的旅游资源开发战略[J].贵州民族研究,2005,25(101)

5.王亚欣.生态脆弱民族地区旅游开发思考[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35)

6.张伟,吴必虎.利益主体理论在区域旅游规划中的应用:以四川乐山市为例[J].旅游学刊,2002,17(4)

7.刘雪梅,保继刚.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剖析国内外生态旅游实践的变形[J].生态学杂志,2005,24 (3)

8.AnnaSpenceley,刘晓晔. 南非两个自然旅游经营项目中的当地社区受益体系[J].产业与环境,2002,24(3-4)

旅游资源概述范文8

摘要:本文首先论述了旅游资源的概念界定以及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的意义,继而分析了湿地旅游资源现状及其在旅游资源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湿地旅游资源存在的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以期对湿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提供一点理论支持。

关键词:旅游资源开发保护湿地建议

旅游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一旦遭受破坏就无法恢复。所以,我们要切实加强旅游资源的保护。发展湿地旅游是开拓整个旅游市场的要求,而湿地旅游业发展较慢,市场份额较低,湿地生态旅游的发展有利于旅游市场的开拓,是未来旅游业新的增长点。

一、湿地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的意义

湿地是介于陆地和水生系统之间的过渡带,以其高度的多样性和独特性与农田、森林并列为世界三大生态系统。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湿地不但在维持当地生态平衡和为一些珍稀动植物(特别是水鸟)提供野生生境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也显示出了其作为旅游资源的开发潜力。我国湿地类型多、数量大、分布广、区域差异显著、生物多样性丰富,为湿地旅游提供了优越的资源基础。

二、湿地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的现状

(一)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现状的概述

海滨湿地资源属于生态环境脆弱带,环境容量小,干扰抗逆性弱的旅游资源,而施于其上的人类活动复杂,所以旅游开发要以生态安全为指导,注重开发模式的选择以及功能区的划分。目前湿地生态旅游仍以观光游为主,年接待量较低,旅游开发模式单一,旅游活动的负面影响尚未完全突现,随着湿地生态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寻求能够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综合开发模式,是海滨湿地生态旅游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湿地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的实例研究

1.湿地旅游资源现状

尽管湿地旅游带尚处在旅游大发展初期,但湿地旅游已经初具规模,除开辟的湿地生态旅游路线和湿地为主题的旅游公园,不少旅游地域已进行了初步的功能分区,由单一的自然保护区发展成为可供观光游览以及娱乐的生态旅游区。

2.湿地旅游资源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湿地生态旅游主题不明确,景点知名度较低

湿地资源在国内首屈一指,但由于对自身优势挖掘不够,一直处在较低的开发层次上,主要表现为旅游项目单一,形式简单,内容缺乏新颖性。湿地旅游的主题不明确,没有形成较高知名度。

(2)存在社区居民与野生动物争夺生存空间现象,环境有待提高

周围征用的湿地滩涂成为普通农耕用地、水产养殖地,仅留下所管辖湿地在保护区内呈孤岛状,大量珍贵物种资源在无形中流失,生态环境遭受破环。

(3)较少的资金投入抑制了湿地生态旅游的发展

湿地生态旅游开发主要依靠地方政府拨款,这远远不能满足湿地生态旅游的开发强度与规模。而且在项目经营上多为单一形式经营,缺少统筹规划。3.针对湿地旅游问题的整改意见

(1)加大开发力度,打造全方位旅游体系

在各景观带大的框架结构上,可以选择节点进行开发,同时进行交通线路的选定、连接,逐渐向轴的方向发展,逐步形成集观赏、参与、购物、娱乐为一体的全方位的旅游综合体系。

(2)统一开发与分区管理

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是一个全局性的行动,分散的对同质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势必形成混乱局面,不利于整个地区的旅游经营与管理。在统一开发的基础上应对湿地生态旅游区实施分区管理,对核心保护区实行绝对保护,严禁任何类型的旅游活动,缓冲区对旅游项目和游人密度进行严格限制,只允许从事观光、科普活动,并采取定时、限量放人进入。

(3)制定完善的管理计划和规章制度

完善的管理计划和规章制度是湿地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其内容应对经营者、旅游者、社区居民等进行协调与控制,对湿地自然保护区各种动植物,特别是对于重点保护对象如何进行管理、保护与救护,对游客安全如何保证,对突发事件、火灾险情如何应对,以及各项奖惩制度如何落实等。

(4)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生态意识和保护技能

目前,生态旅游经营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但在大量引进高层专业人才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对有关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短期培训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特别是要提高导游人员的生态素养,使他们在旅游中起到引导与示范作用。

(5)加强生态监测,建立管理信息系统

湿地生态系统基本保存完好,受污染程度较轻,发展旅游业或多或少的会给湿地生态系统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应在湿地旅游区内,特别是自然保护区内,对湿地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对生态旅游开发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不断地分析和预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与补救,确保生态旅游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三、结论

湿地旅游伴随着生态旅游的热潮正在兴起,目前我国拟建和己建的大型湿地公园和旅游区有20多处,可见湿地旅游资源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对于以自然资源—海滨湿地为基础而展开的海滨湿地生态旅游,从一开始就具有环境保护的色彩,因此,本文以生态旅游和生态安全理论为指导,对海滨湿地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开发保护进行分析。

通过对江苏海滨旅游开发条件和海滨湿地资源的评价,可以得出结论:江苏海滨地区区位、经济背景良好,海滨湿地旅游资源丰富,其保存的完好程度和生物多样性等多项指标在国内海滨湿地资源中首屈一指,有很大的开发潜力。但由于该区开发时间较短,资金有限,加之湿地旅游开发刚刚起步,因此在开发上选择以海滨湿地观光旅游为主,集中力量开发级别较高的湿地旅游资源,其他作为后备景点培育,同时将社区参与环境保护作为旅游开发的一个部分,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态旅游开发模式。

参考文献:

[1]陈君,江苏淤泥质海岸湿地旅游开发的初探[J].资源产业,2000(9).

旅游资源概述范文9

关键词:生态旅游;实践视角;理解误区

一、生态旅游

目前,在学术界“生态旅游”的定义仍处于一个探索发展阶段。生态旅游(ecotourism)一词是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生态旅游特别顾问海克托・谢贝洛斯・拉斯喀瑞(Hector Ceballos-Lascurain)于1983年首先在文献中使用的。

中国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的生态旅游的概念,90年代逐渐受到学术界和实业界的重视,在以后20几年的发展中,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增强和旅游造成的生态问题的严重,

生态旅游越来越为人们所认同和接受,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加入到对生态旅游相关概念的研究中,据不完全统计,生态旅游的概念目前已有200余种(彭晓娇 2009)。关于生态旅游的定义,目前较具代表性的包括:

(一)海克托・谢贝洛斯・拉斯喀瑞(Hector Ceballos-Lascurain)(1987)提出“到相对未受干扰或未受污染的自然区域去旅行”。(二)生态旅游学会(The Ecotourism Society)(1993):为了解当地环境的文化与自然历史知识,有目的地到自然区域所做的旅游,这种旅游活动的开展在尽量不改变生态系统完整的同时,创造经济发展机会,让自然资源的保护在财政上使当地居民受益。(三)1993年9月,在中国北京召开的第一届东亚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域会议上对生态旅游定义为:倡导爱护环境的旅游,或者提供相应的设施及环境教育,以便旅游者在不损害生态系统或地域文化的情况下访问、了解鉴赏、享受自然及地域文化。(四)卢云亭(1996)认为,生态旅游是按生态学的要求实现环境优化,使物质、能量良性循环,经济和社会优良、高效、和谐地发展,并有丰富的值得观赏的生态项目,以不破坏环境为特征的旅游活动。(五)郭来喜(1997)则把生态旅游界定为以大自然为舞台,以高雅科学文化为内涵,以生态学思想为设计指导,以休闲、度假、保健、求知、探索为载体,旅游者参与性强,品味高雅、形式多样,既使旅游者身心健康、知识增益.又能增强热爱自然、珍惜民族文化、保护环境的意识,弘扬文明精神,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体系。(六)加拿大生态旅游学专家戴维・A.芬内尔(David A.Fennell)(1999)在其著作《生态旅游》一书论述:“生态旅游是一种以自然资源为依托的可持续旅游形式,主要强调的是对自然的体验和学习,这种旅游经过有道德的管理,是一种低影响,非消费性和注重当地影响的旅游。它一般发生在自然区域,并能对这些区域的保护和维护作出贡献。”(七)郭舒(2002)认为,生态旅游概念本质属性应从旅游者角度定;可持续旅游发展,作为一种理念,它的主体应该是旅游地;对生态旅游基本特征的归纳,应是在生态旅游本质的规定下进行,其所描述的应该是旅游者进行生态旅游活动时表现出来的特征,而不应该同时包括旅游地的某些特征。(八)澳大利亚生态旅游协会(EAA)(2003):着重通过体验大自然来培养人们对环境和文化的理解、欣赏和保护,从而达到生态上可持续的旅游。(九)卢小丽等(2006)通过对中外当代近10―15年内40个有影响力的生态旅游概念的分析,提炼出生态旅游概念槊构所遵循的8个标准规则,它们是:以自然为基础、对保护的贡献、当地社区受益、环境教育、道德规范与责任、可持续性、旅游享受体验和文化。(十)吴楚材等(2007)认为,生态旅游是城市和集中居民区的居民为了解除城市恶劣环境的困扰,为了健康长寿,追求人类理想的生存环境,在郊外良好的生态环境中去保健疗养、度假休憩、娱乐,达到认识自然、了解自然、享受自然、保护自然的目的。

从以上的定义中,可以提炼四个生态旅游核心标准:即以自然为基础、教育性或文化性的体验、当地社区受益、以及要求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旅游与其他旅游方式的关系

(一)生态旅游与替代性旅游、大众旅游的关系

1.替代性旅游与大众旅游

在规模经济驱动下,大众旅游以其固定的价格、标准化的服务以及大批量的销售形式成为的旅游热点。大众旅游在发展过程中,却给接待地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成为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代名词,受到诸多批判,人们开始探讨寻求新的旅游形式以取代大众型旅游。选择性旅游就是在这一宏观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并成为极具活力和创新力的旅游方式。

替代性旅游(Alternative tourism)是相对于大众旅游(mass tourism)而言的一组产品簇,它突出体现了环境意识和小规模开发,是由当地人掌握、具有自觉价值意识的旅游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为当地社区带来利益并具可持续性(肖小玉等 2010)。

总之,可替代性旅游是一种新型的可替代传统大众旅游的旅游模式,它不能与大众旅游相互交叉,所以可以将替代性旅游与大众旅游的相互关系描述为一个全集表示旅游,两个子集分别表示为替代性旅游与大众旅游,而且这两个子集互补的关系(图1)。

2.生态旅游与替代性旅游、大众旅游

一般认为,生态旅游源于替代性旅游的意识,从适应阶段的理念看来,生态旅游与大众旅游是互相排斥的旅游方式。但是随着20世纪90年代所谓的更科学、更客观的理性旅游阶段理念的出现,我们有必要对生态旅游和大众旅游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评价(李燕琴 2006)。如今部分大众旅游景区,利用建设栈道等旅游游憩系统,进行有益的资源循环利用,减小对旅游景区的破坏,同时建设科普教育基地,还让当地居民参与到旅游景区的保护中来,这符合本文关于生态旅游的核心标准,生态旅游没有实质性的理由不成为一种大众旅游方式。所以大众旅游的一些部分应该要包含到生态旅游之中(图2)。

摘 要:本文对目前学术界对生态旅游概念的有关界定进行了梳理,提出了更具本质规定性的生态旅游定义,并以此定义为基础,分析了理论中生态旅游与其他旅游方式的关系。结合中国生态旅游发展现状,得出中国实践视角下生态旅游理解误区的有关分析。

关键词:生态旅游;实践视角;理解误区

一、生态旅游

目前,在学术界“生态旅游”的定义仍处于一个探索发展阶段。生态旅游(ecotourism)一词是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生态旅游特别顾问海克托・谢贝洛斯・拉斯喀瑞(Hector Ceballos-Lascurain)于1983年首先在文献中使用的。

中国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的生态旅游的概念,90年代逐渐受到学术界和实业界的重视,在以后20几年的发展中,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增强和旅游造成的生态问题的严重,

生态旅游越来越为人们所认同和接受,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加入到对生态旅游相关概念的研究中,据不完全统计,生态旅游的概念目前已有200余种(彭晓娇 2009)。关于生态旅游的定义,目前较具代表性的包括:

(一)海克托・谢贝洛斯・拉斯喀瑞(Hector Ceballos-Lascurain)(1987)提出“到相对未受干扰或未受污染的自然区域去旅行”。(二)生态旅游学会(The Ecotourism Society)(1993):为了解当地环境的文化与自然历史知识,有目的地到自然区域所做的旅游,这种旅游活动的开展在尽量不改变生态系统完整的同时,创造经济发展机会,让自然资源的保护在财政上使当地居民受益。(三)1993年9月,在中国北京召开的第一届东亚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域会议上对生态旅游定义为:倡导爱护环境的旅游,或者提供相应的设施及环境教育,以便旅游者在不损害生态系统或地域文化的情况下访问、了解鉴赏、享受自然及地域文化。(四)卢云亭(1996)认为,生态旅游是按生态学的要求实现环境优化,使物质、能量良性循环,经济和社会优良、高效、和谐地发展,并有丰富的值得观赏的生态项目,以不破坏环境为特征的旅游活动。(五)郭来喜(1997)则把生态旅游界定为以大自然为舞台,以高雅科学文化为内涵,以生态学思想为设计指导,以休闲、度假、保健、求知、探索为载体,旅游者参与性强,品味高雅、形式多样,既使旅游者身心健康、知识增益.又能增强热爱自然、珍惜民族文化、保护环境的意识,弘扬文明精神,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体系。(六)加拿大生态旅游学专家戴维・A.芬内尔(David A.Fennell)(1999)在其著作《生态旅游》一书论述:“生态旅游是一种以自然资源为依托的可持续旅游形式,主要强调的是对自然的体验和学习,这种旅游经过有道德的管理,是一种低影响,非消费性和注重当地影响的旅游。它一般发生在自然区域,并能对这些区域的保护和维护作出贡献。”(七)郭舒(2002)认为,生态旅游概念本质属性应从旅游者角度定;可持续旅游发展,作为一种理念,它的主体应该是旅游地;对生态旅游基本特征的归纳,应是在生态旅游本质的规定下进行,其所描述的应该是旅游者进行生态旅游活动时表现出来的特征,而不应该同时包括旅游地的某些特征。(八)澳大利亚生态旅游协会(EAA)(2003):着重通过体验大自然来培养人们对环境和文化的理解、欣赏和保护,从而达到生态上可持续的旅游。(九)卢小丽等(2006)通过对中外当代近10―15年内40个有影响力的生态旅游概念的分析,提炼出生态旅游概念槊构所遵循的8个标准规则,它们是:以自然为基础、对保护的贡献、当地社区受益、环境教育、道德规范与责任、可持续性、旅游享受体验和文化。(十)吴楚材等(2007)认为,生态旅游是城市和集中居民区的居民为了解除城市恶劣环境的困扰,为了健康长寿,追求人类理想的生存环境,在郊外良好的生态环境中去保健疗养、度假休憩、娱乐,达到认识自然、了解自然、享受自然、保护自然的目的。

从以上的定义中,可以提炼四个生态旅游核心标准:即以自然为基础、教育性或文化性的体验、当地社区受益、以及要求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旅游与其他旅游方式的关系

(一)生态旅游与替代性旅游、大众旅游的关系

1.替代性旅游与大众旅游

在规模经济驱动下,大众旅游以其固定的价格、标准化的服务以及大批量的销售形式成为的旅游热点。大众旅游在发展过程中,却给接待地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成为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代名词,受到诸多批判,人们开始探讨寻求新的旅游形式以取代大众型旅游。选择性旅游就是在这一宏观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并成为极具活力和创新力的旅游方式。

替代性旅游(Alternative tourism)是相对于大众旅游(mass tourism)而言的一组产品簇,它突出体现了环境意识和小规模开发,是由当地人掌握、具有自觉价值意识的旅游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为当地社区带来利益并具可持续性(肖小玉等 2010)。

总之,可替代性旅游是一种新型的可替代传统大众旅游的旅游模式,它不能与大众旅游相互交叉,所以可以将替代性旅游与大众旅游的相互关系描述为一个全集表示旅游,两个子集分别表示为替代性旅游与大众旅游,而且这两个子集互补的关系(图1)。

2.生态旅游与替代性旅游、大众旅游

一般认为,生态旅游源于替代性旅游的意识,从适应阶段的理念看来,生态旅游与大众旅游是互相排斥的旅游方式。但是随着20世纪90年代所谓的更科学、更客观的理性旅游阶段理念的出现,我们有必要对生态旅游和大众旅游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评价(李燕琴 2006)。如今部分大众旅游景区,利用建设栈道等旅游游憩系统,进行有益的资源循环利用,减小对旅游景区的破坏,同时建设科普教育基地,还让当地居民参与到旅游景区的保护中来,这符合本文关于生态旅游的核心标准,生态旅游没有实质性的理由不成为一种大众旅游方式。所以大众旅游的一些部分应该要包含到生态旅游之中(图2)。

4.游客生态保护意识较差

广大旅游者的生态旅游知识贫乏,欣赏水平低,环境保护意识差。游客在景区游览过程中随意丢弃各种废弃物,如随乎乱扔果皮、饮料瓶、塑料袋、烟头等垃圾,在游览过程中不遵守旅游景区的有关游览规定的违章活动行为,如乱攀乱爬,乱涂乱刻乱画,越位游览,违章拍照,违章采集,违章野炊、露营,随意给动物喂食,袭击动物、捕杀动物等。

特别是在生态旅游区内,游人的踏踩、攀摘野花等不文明行为会造成土壤侵蚀,影响自然保护区植物的生长发育和更新。例如,现在“驴友”这个词快要成为破坏环境,不珍惜生命的代名词。以油菜花引来大批游客的绿江被称为北方香格里拉,吸引了很多的驴友前来观赏。露营的驴友在酒足饭饱之后,都会留下满地的啤酒瓶子、饮料瓶子、塑料袋等垃圾。很多游客看到油菜花海都忍不住拍摄欲望,一小部分游客会跑到油菜花海中照相,不少油菜花都被踩倒了(王琦 2012)。

(三)中国实践视角下,生态旅游与替代性旅游、大众旅游、可持续旅游关系

通过以上的讨论,可以得出在中国实践视角下生态旅游有些不符合可持续的发展的要求。因此,图5能被修改为一个生态旅游的领域,包括了绝大多数(但不是全部)的可持续性旅游和替代性旅游以及相当一部分的大众旅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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