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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减排的方法集锦9篇

时间:2024-01-16 16:12:12

碳减排的方法

碳减排的方法范文1

一、政府依法参与建立强制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碳排放权交易与普通商品交易不同,碳排放具有外部性特征,而且碳排放交易也并非是一个纯粹的市场行为,很难自发形成市场,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因此,政府参与创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非常必要。没有政府施加强制性的约束,单靠企业的自觉和自愿,难以从根本上带动整个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只有政府参与建立强制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才能真正给二氧化碳的排放定价,引导全社会的预期,有效调动各种节能减排资源。同时,政府参与建立的强制性碳排放交易市场,也会理顺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各方的关系,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各方在明确各自法律关系的前提下,承担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目前地方政府参与创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问题在于,对于开展强制性减排是否会对地方经济造成过大影响比较担忧。这也是试点地区一直对是否建立强制性市场犹豫不决的重要原因,也是试点地区决心不够的根源。于是,一些地方政府陷入建立强制性碳排放市场的条件是否成熟的争论中,因而丧失了适时发展碳交易市场的良机。在目前的体制安排和现实条件下,要想让地方领导不顾及强制减排对地方经济的负面影响,是根本不现实的。然而只要强制减排,必然将会对地方企业产生影响,对地方招商引资带来困难。所以,要想让地方领导下定决心在本地开始尝试强制性碳交易,一方面要加强研究,进一步理清建立强制性碳减排市场对地方经济的短期和长期影响,使其充分认识到率先采取减排措施对地方经济带来的长远利益。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定地方性立法,依法促进碳排放权强制易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使试点地区的强制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具有稳定性,以保障地方经济快速而健康地可持续发展。!"

二、合理制定碳排放权配额分配的法律

碳排放市场建立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要明确设置国家的碳排放总量,然后对减排地区及减排行业的排放额进行合理分配,从而赋予碳排放量的稀缺性和碳排放交易的合法性。从国际经验来看,任何国家和地区在准备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之前,都对现状进行了仔细的调查和研究。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建立,一方面要考虑企业有没有进行节能减排的项目,如果有已经进行的减排项目,则应制定一个合理的配额。而对那些没有采取任何节能减排措施的企业,如果给它很高的配额显然是起不到约束作用的。相反,对于那些已经做了很多努力、实现了节能减排的企业,如果对它实行很严格的配额,就等于没有肯定它之前的努力,打击了它节能减排的积极性。从欧盟的经验来看,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应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配额分配方式有所不同。第一个阶段,欧盟让各个成员国制定自己的排放总量并进行配额分配,在这个阶段排放配额的分配是免费给各个企业的。第二个阶段是“对标”,也就是按照企业和行业的生产排放情况来制定基准的标杆,以此来衡量企业是否达标。第三个阶段是对配额进行拍卖,如果企业需要更多的配额就要到市场上去竞拍。当然,欧盟的经验也不是都适合我国试点低碳省市的实际情况的,怎样做才能适合本地区的需求,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调整。而且,欧盟自己也不是在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起来后就一成不变了,而是每一个阶段都会随现实进行不断的调整和优化。因此,我国试点低碳省市在地方性立法过程中既要借鉴欧盟的经验,又要对本地区碳排放配额分配进行全面考虑。其中有四个要素很重要:首先要考虑当前企业达到的排放水平;其次要做一个未来几年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的预测,预计企业的排放会有什么变化;再次要估计未来几年国家或地区会新上哪些设施和项目,企业会增加多少排放;最后要考虑国家想减少多少排放,把增长的碳排放减去想减少的部分就是这一地区比较合理的排放需求。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国内政策与履约处副处长王庶表示,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已经将碳排放强度目标分解到各个地区,“十三五”期间还会将这个目标进一步强化,甚至会分解到各个企业。并且将建立电力、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化工、有色金属、航空等六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方法和报告制度,下一步,在资金比较到位的时候,还会将陶瓷等更多行业纳入进来。鉴于国家在碳排放强度目标分解问题上的进一步强化,以及国家鼓励试点低碳省市在总量控制和配额分配方面做出的大胆尝试,试点低碳省市的地方人大应尽快通过地方立法制定合理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法律制度,并在分配指标时进一步建立直接对应的法律责任和措施,使碳排放权配额在行业和企业之间的分配有法可依。

三、制定促进碳金融交易的法律制度

碳减排的方法范文2

一、引言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交易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一文要求,计划2017年启动全国的碳交易市场,这促使企业管理层在战略层面和执行层面都要更加重视碳资产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影响。但相对于国外,碳资产相关的概念似乎还有些陌生,什么是碳资产,什么是碳资产管理,企业如何高效地管理碳资产,都需要我们进行探讨和分析。

区别于国际碳市场,目前中国主要采取的是自愿减排(VER)和现货交易。在低碳经济时代,企业如何进行碳资产的有效管理,使得风险最小化,收益最大化,提升碳资产的经济总价值,增强企业的持续竞争力,是企业管理碳资产的最终目标。

二、碳资产及碳资产管理

(一)碳资产及碳资产价值

为了响应减排号召,2005年《京都议定书》提出各国应该协作限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这使得减排量、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成为企业的资源,具有商品价值的属性,我们即称之为碳资产。碳资产可利用、可交易、可存储、可抵押。目前,随着研究和实践的不断深入,碳资产不仅包括政府定期定额分配的碳排放指标、通过CDM认证减排项目获得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和通过交易获得的碳资产等这些本身能给企业带来直接收益的资产,还应该包括企业的碳管理技术、理念、政策等方面。本文对碳资产的定义是动态的、广义的,除了传统定义以外,本文所指的碳资产还包括企业清洁生产过程中利用的低碳技术、重新选择能源消耗较少的原材料、间接减少碳排放的生产工艺和消费方式、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管理等提高碳减排价值的管理方法以及这一清洁生产过程中效率的提高带来的巨大影响。因此,本文的碳资产不仅包括带来显性收益的直接资产,而且包括带来隐性收益的间接资产,是能够实现碳减排价值资源的总和[ 1 ]。

可以将清洁生产量化为具体的指标,明确其给企业带来的效益增加。美国等发达国家在此领域初步取得了成就,可以借鉴并引入产品生命周期理论(LGA),通过生产周期清单分析(LCA),直接和间接收集全过程的原始数据,使用合理的技术方法对数据进行加工确认,并进行作业单元分析,输出分析结果。管理者可以对数据进行质量评价和重要输入输出的敏感性分析,衡量企业具体过程对环境的影响,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改进措施,改进企业的投入与产出,达到清洁生产的目的。

(二)碳资产管理及其策略

碳?Y产管理是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体现了企业对碳资源的精细化管理。企业应该仔细识别出广义的碳资产,计算分析各碳资产的边际贡献,将碳资产价值贡献进行量化,便于针对性地规划和管理,实现碳资产的保值增值(见表1)。

三、碳资产管理的实施框架

良好的碳资产管理有利于优化调整产品结构,通过加强技术创新、调整商业模式等途径来增加企业的收益。研究碳资产管理体系的实施框架,能够寻求一条获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平衡发展的途径,从制度层面了解如何高效地进行碳资产管理,保障碳资产价值的实现。

目前大多数国家对于碳资产的管理是从宏观调控入手,通过政策法律法规来引导企业进行碳减排,但是从微观角度,企业如何进行高效的碳资产管理并进行低碳管理再造,至今没有一个肯定的答复。可以从碳盘查、碳预算和碳绩效三个角度构建企业管理碳资产的理论框架,指导企业进行科学管理[ 2 ]。

(一)对企业自身进行全面的碳盘查

政府定期给企业发放碳配额,管理者预测单位的碳资产,在交易市场上买卖投资,及时披露碳资产的可靠相关信息,都需要基于可核查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因此盘查企业的碳足迹作为碳资产管理的第一步,对企业至关重要。

由于碳资产识别的复杂性,自然而然进行碳足迹评估也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从研发设计到最后的生产销售,企业的整个经济活动价值链都包含了广泛的碳资源,企业可以使用ISO14060和PAS2050碳足迹新标准,动态监测各环节的碳排放,帮助企业开展碳盘查工作。为此企业可以编制碳盘查管理文件,明确碳盘查的对象范围和工作标准。碳盘查可以从产品碳盘查、项目碳盘查、区域碳盘查和组织碳盘查等多角度出发,收集相关的资料,用科学的方法整理计算企业直接和间接的碳足迹,再按照相应的准则进行成本核算,最后编写相关的碳排放清单或者碳盘查报告。企业进行碳盘查后,可以结合碳披露项目中同行业的可比数据,分析自身的碳风险,优化企业的生产流程、产品结构、资源配置和地域分布。

碳盘查过程中,企业可以借助信息化,利用物联网实时监测企业的能耗情况和碳排放量以及一段时间内企业碳资产排放的趋势分析。管理者可以借此对企业碳排放的整体状况有个宏观的把握,制定针对性的战略。

(二)加强碳预算管理,构建碳预算体系

通过前期的碳盘查,企业了解了自身的碳排放现状,在此基础上可以寻找减排空间,结合政府每年的控排目标和预期的分配额以及历史数据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数据,可以预测企业未来的碳排放变动情况,做出合理的碳预算。

碳预算管理工具是企业碳规划与碳控制评价的基础,要求从产品的设计和研发、材料的采购、能源结构的选择、投融资和生产安排等各个环节发掘企业的碳价值,权衡碳排放配额、碳减排能力、碳收益与碳成本,以最经济、最合理的方式安排企业的日常生产。同时,管理层将计算的碳预算排放量通过合理的方法分解到各生产环节和责任中心,可以鼓励员工发挥主观能动性,激励企业寻求新的技术和方法,考核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1.企业碳预算设计思路

在进行碳预算前,应该了解自愿减排机制下,由于减排活动会在短期内直观地给企业带来直接费用,很多企业出于“经济理性人”假设都不愿意对碳资产进行主动管理,这个误区应该摒弃。要清晰地认识到,企业如果实施碳资产的相关活动,主要带来三种成本费用的增加[ 3 ]:(1)购买低碳原材料和使用替代性清洁能源会额外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2)购买节能设备、外购或者自主开发新技术、CDM项目的核查与认证会增加企业的资本支出;(3)企业运输方式改进和废物回收与利用过程中增加的成本。同时,实施减排活动也会增加收益:(1)由于实施减排活动,企业的实际排放量小于政府分配给企业的碳排放配额与CDM认证带来的碳减排量之和,通过市场出售,企业可以获得额外收益;(2)由于实施减排活动,企业避免缴纳碳税和相关的?头VС觥R虼耍?企业在进行碳预算时,可以对成本和收益进行对比,从而选出最有利的方式[ 3 ]。

此外,在进行碳预算规划时,应该基于以下碳预算平衡公式:

本期碳排放量预计数=上期碳排放量实际数+本期碳排放量增加数-本期碳排放量减少数;

碳排放预算数-碳排放预计数=减排量;

本期碳排放净额交易收入(包括因实施减排活动而获得的政府补贴)-本期碳排放成本(包括未实施减排而增加的营业外支出)+再资源化折算收入=本期碳减排净收益。

因此,当碳减排净收益大于0时,企业的减排措施有效,企业可以在此基础上不断调整以使净收益值增加;当碳减排净收益小于0时,企业应该及时提出应对措施,选择替代性节能减排方案。

2.企业预算管理设计流程

图1是构建的碳预算体系,主要应用生命周期理论,从企业的各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具体的减排量可以根据国家颁布的核算指南进行计算,企业的成本和收益可以利用机会成本和差量分析的方法,根据市场上的单位交易价格进行核算,达到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方便企业反馈调整,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和部门。当然,企业可以进一步拓展,具体分配到每一个作业层面,实现精细化管理。

(三)构建碳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评价企业碳资产管理的运行

企业在每年年初或者上年年末制定企业的碳资产预算管理,为了保持一贯性,在年末评价企业的碳资产管理,反映预算的执行力度,评价企业低碳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实施该过程的经济性,同时方便企业做出下一年度的预算。传统的绩效评价系统重企业的经济价值轻企业的社会责任,满足不了利益相关者对于环境的要求。对碳资产管理进行绩效评价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碳管理的组织维度、碳管理的过程维度、碳资产管理的结果维度[ 4 ]。本文将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结合,考量低碳绩效评级指标,构建业绩评价体系,对各个部门和流程进行绩效考核,调动员工参与低碳经济建设的积极性,见表2所示。

在进行定性分析时可以结合使用问卷调查法或者专家法,并将定性和定量指标使用层次分析法或者经验法赋予一定的权重,计算确定指标的综合值。这些指标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尽可能考虑各种显性和隐性的碳资产,全面、客观地反映企业管理碳资产的效果。根据绩效评价的结果找出问题,进行绩效改进,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争取在下一个绩效周期有效达成绩效目标。

四、碳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运用

“十三五”期间,全国碳交易市场将全面覆盖电力、化工、钢铁等能源消耗和污染较高的八大行业,钢铁行业作为资源和能源密集型企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大户,也是中央确定的首批控排行业。

(一)公司背景介绍

上海宝钢经过30多年发展,目前是中国最大的也是现代化程度最高的钢铁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能源交通、航天航空、核电等重点行业。作为第一批试点企业,宝钢积极履行责任,配合上海市政府制定钢铁行业碳排放量的核算方法。

(二)公司的碳资产管理实践

上海宝钢作为第一批主动实施碳资产管理的企业,其在碳盘查、碳预算和碳绩效评价方面提出了很多创新性的思路和框架体系,采取了各种硬减排和软减排措施,不断完善自己的碳资产管理,超额完成了每年制定的减排目标,取得了超额收益。

1.严格根据准则制度,开展碳盘查

2013年,国家发改委颁布了《中国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明确指出了钢铁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方法,企业应该根据相关指南,开展全方位的碳排放统计和盘查工作,厘清自身总排放量和各环节的排放量。

2.开展碳预算管理工作

从宝钢的社会责任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可知,企业每年年末基于本年的情况对碳资产作了预算管理,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全过程利用低碳生产工艺技术,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公司投入大量的精力,密切追踪学习低碳工艺的最新技术,率先在行业中引用先进技术,增加了新能源和低碳燃料的比例,不断改进了产品结构。企业2013年开始开发90MWP金太阳光伏发电项目,2015年项目完工,该项目预计年发电7 000余万千瓦?小时,增加了企业的碳减排量;电厂大型风机变频节能改造使得企业每年节约CO2 共计21 000吨;硅钢、冷轧、热轧压缩空气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节约标煤13 095吨,节电量4 365万千瓦?小时,相当于节约30 000吨CO2,增加的减排量通过在市场上交易企业获得了收益。

第二,返生产利用冶金固体废弃物,节约能源,减少排放。公司利用回收技术二度使用废弃物,降低了原材料消耗量,提高了利用效率,节约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在副产资源的利用方面,工业固废利用在源头减量化、返生产合理利用、合规性处置方面均按照计划有秩序地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率不断突破,2015年实际高达99.4%,副产资源返生产利用率也增加到26.9%,公司不断循环反复利用企业的资源,实现了全过程的节能减排。

第三,开展绿色低碳产品,实现产品绿色化。一方面,企业率先通过ISO14001体系认证,要求上下游供应商拥有相关的环境认证,保证产品的绿色低碳化,实现清洁生产;另一方面,企业主动开发和推广以取向硅钢和高强钢为代表的高能源效率的产品和系统,研发推广有关的节能环保技术,向利益相关者提供生态优良的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第四,引入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将成本精细化到每一个产品,便于成本的计量和考核。2010年宝钢积极参与世界资源所和可持续发展理事会开发的、提供核算单个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和企业在整条价值链上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方法学的温室气体盘查议定书的测试,表明主动开始接受碳盘查。2011年企业首创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制定系统科学的方法,记录了钢铁产品的碳足迹,留下环保“履历”,为实现低碳排放提供了数据。

同时,企业主动公布产品环境绩效的相关信息,方便利益相关者比较企业内部和外部不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影响;自愿披露环境信息,主动承担企业的社会环境责任;资源共享与循环利用,助力城市废气处理;宝钢在企业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将环保问题纳入企业的管理战略,恪守承诺建立了企业良好的声誉,增加了企业的无形资本和竞争潜力。

根据提供的数据可知,企业2015年加大环境管制力度,免缴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0.26亿元,出售碳排放权12万吨共产生收益183.9万元,企业每年认真做好预算工作,发挥了预算的引导作用。

3.构建碳绩效评价体系,考核企业的碳资产管理工作

供给侧改革方针的提出增加了钢铁行业的压力,在大环境下构建企业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宝钢十分重要,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评价反馈碳管理工作并采取应对调控措施。企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不合理的流程、非低碳产品、没有低碳意识的部门人员进行及时更新调整,鼓励企业开展低碳工作,提高员工的低碳环保意识,改良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有助于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更好地评价和监督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有助于企业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的成功转变。

近几年,宝钢在组织层面对环境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也一直在努力改善企业的治理环境。这里主要比较2014年和2015年企业的报告,将定性指标量化,可以得出企业碳资产管理绩效的变化。

根据表3可知,企业在节约能源、减少排放和技术创新方面都有所突破,增加了技术创新力度,从而减少了能源的投入和废弃物的产出,提高了企业的碳资产管理绩效。但是,企业的财务绩效整?w呈现下降趋势,这是由于钢铁行业整体宏观环境不乐观导致的。所以,企业应该加强技术创新,引领发展,坚持绿色经营、绿色制造、绿色产品,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使自己立足于不断变化的大环境中。

碳减排的方法范文3

关键词:碳排放权;差别责任;熵权法;TOPSIS

DOI:10.13956/j.ss.1001-8409.

中图分类号:F205

Abstract:As one of the important mechanism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low carbon economy transformation,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is the only way to implement the commitments and build the national carbon markets, the priority task at this moment is to address the initial allocation problem of carbon emissions in various provinces based on the demarcation of distinct responsibility. To determine the index weight matrix based on the entropy weight method, and using vertical distance instead of Euclidean distance to measure the approach degree to the ideal solution, so as to build an area allocation method of carbon emission rights including efficiency and fairness. On this basis, have a simulated distribution of carbon emissions of 2020 according to our country's emission reduction commitment in Copenhagen climate summit, then have a test to the result of the distribution by the harmonious degree of function model, confirmed the scientific rationality of this allocation methods.

Key words: carbon emission rights; variant responsibility; entropy method; TOPSIS

引言

以CO2为代表的温室气体的过度排放引发的温室效应日益威胁着人类的生活和生存,迫使人们不得不摒弃传统的粗放经济增长模式,实现经济的低碳发展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政府早在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上宣布到2020年我国碳排放强度较2005年下降40%~45%,并于2011年制订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至今,我国已有京、津、沪、渝、鄂、粤、深共“两省五市”确定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已成为继欧盟之后的第二大碳交易体系,并预测将于2017年全面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的出现使全球稀缺资源的环境公共产品获得了产权,碳排放权逐渐成为继石油等大宗商品交易后又一崭新的价值符号[1]。作为解决碳排放产权纠纷的重要市场调节手段,碳排放权分配必将成为碳交易市场机制的基石和重要构成。因此,如何恰当衡量不同区域的差别责任,寻求公平与效率并举的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是我国政府面临的阶段性难题。

1 文献综述

碳排放权交易是由排污权交易概念衍生而来的,其建立和推进涉及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还包含排放权的划分、设定、存储和管理等一系列技术难题,是制约碳排放权交易发展的重要原因[2]。碳排放权交易以碳排放空间的限制使用为基础,通过确定排放总量和分配标准,以碳配额方式分配给相关地区和企业,使排放主体带动排放权的自由交易,并以市场为主导促进碳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在世界诸国的低碳经济实践中,构建以碳交易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已成为控制碳排放和实现低碳发展的重要手段[3]。

作为碳交易顺利推进的基础与核心,碳排放权分配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促使当下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的不断深入。对于分配原则的确定,普遍认为碳排放权交易原则的核心是设计出合理的分配方式,保证公平和效率的统一,然而如何将分配原则合理嵌套于分配模型中,依旧是当前研究的难点[4]。在碳排放权分配实践的研究中,Kverndokk[5]以人口规模作为分配指标对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进行早期尝试,但该种方法忽略了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在实际应用中受到了限制。Janssen等[6]对此进行了改进,加入了人均GDP、能源使用量等指标,并对世界发达国家的碳排放权进行模拟分配。Miketa等[7]依照人均排放机制和碳排放强度等指标,将全球划分为9大区域进行初始碳排放权分配。然而,这些研究均聚焦于国家层面的碳排放权分配,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碳减排形势的愈加严峻,关于国内碳排放区域分配的研究亦逐渐兴起。史记[8]基于碳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采用DEA-CAF方法对省际碳排放权进行模拟分配,并通过效率分析证实其研究方法优于传统分配方法。Chang等[9]通过对我国区域的碳减排潜力、经济发展及减排责任进行衡量,对区域碳排放权分配方法做出了深入考量,并提出了减排潜能的聚类分析方法。郑立群[10]对我国区域碳排放权分配的效率性和公平性进行了评述,对责任分摊下存在的问题予以阐释,并基于投入导向的零和DEA模型对我国省际碳排放权分配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公平偏离指数最小的分配方案。刘晓[11]以经济总量和碳排放需求量为依据,采用层次分析法分别对不同原则下我国各省市的碳排放权进行分配,并通过分配效率检验证实了前瞻性原则下分配效率的最优。

综上,随着国内外学者对于碳排放权分配研究的不断深入,已逐步意识到公平与效率在碳排放初始权分配中的基础作用。然而,对于碳排放权分配公平性的测度,大部分研究以碳排放总量或人均碳排放量为依据,不足以衡量区域碳排放的历史责任,且对于分配结果有效性的衡量仅仅以碳排放效率为测算依据,导致分配原则与分配方法的脱钩。在研究方法上,层次分析法因受专家的知识水平及经验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人为性,特别是在权重矩阵的确定时,主观因素的缺陷尤为明显;DEA方法由于将随机干扰项都视为效率因素,在测算中容易忽略分配的公平性原则,同时,该方法的评价易受到极值的影响。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尝试将改进的TOPSIS模型引入到碳排放权区域分配中,即采用“垂直距离”替代“欧氏距离”以衡量方案的理想度,并采用熵权法确定指标的权重矩阵,消除了权重分配的主观片面性,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上的减排承诺,对2020年区域碳排放权分配进行尝试。

2 分配路径与指标构建

鉴于我国幅员辽阔加之区域差异明显,复杂的经济结构和异样的发展模式决定了区域间的经济、文化、消费等诸方面存在差异,由此造成不同省份间的历史碳排放、减排现状和潜力等方面的明显差距,从而形成了对碳减排的不同诉求。因此在区域碳排放权分配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其“差别责任”,即在总体减排目标的基础上,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历史碳排放量、产业类型等诸多要素有差别的承担责任。倘若碳排放权分配不均衡,可能导致区域间“碳转移”现象的发生,从而不利于整体减排。在充分考虑区域碳排放权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的基础上,以充分体现区域间的“差别责任”,本文在分配准则上按照地区减排责任、减排能力、减排潜力和经济发展四个维度,根据指标差异予以区别对待,并将这种差异化以不同的分配准则来体现。

为了保证区域间“差别责任”的公平和有效,本文在指标选取上兼具全面性和代表性、系统性和主导性的基本原则,同时充分考虑指标定量特征及数据可获得性,选取4个维度8个指标构建一个多属性、多层次的碳排放权分配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从分配结果来看,山东、河南和河北的碳排放权分配比例最大,分配比例依次为:7.83%、6.90%、6.53%。这主要是源于这些省份的人口相对较多,经济亟待发展,由此造成一方面历史排放量、人均累积碳排量相对较大,另一方面经济发展较为迫切,从而导致较高的分配比例。而青海、海南和宁夏的碳排放权比例最低,分配比例依次为:0.36%、0.55%、0.76%。这主要归因于其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历史排放水平较低,加之碳排放强度较高,从而获得相对较少的碳排放权分配。从剩余系数来说,在差别责任视角下,2020年完成较2005年碳排放强度降低40%到45%的目标,不同省份的责任不尽相同,碳排放强度降低40%以下的省份有福建、甘肃、黑龙江、河南、重庆、广西、山西、四川、安徽、江西、海南等11省市,说明这些省市的减排责任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碳排放强度降低45%以上的省份有北京、天津、宁夏、辽宁、内蒙古、上海、青海、贵州、吉林、山东、陕西、江苏、新疆、浙江、广东等15个省市,这些地区在碳减排过程中承担的责任较大。

4.3 分配模型评价

上式中, 表示分配结果与理想排放量的欧氏距离, 表示分配结果与最低排放量的欧氏距离, 表示理想排放量与最低碳排放量的欧氏距离。通过代入数据计算可得,分配模型的最终总体和谐度 ,表明分配方法合理,分配结果能够在实现总体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不同区域的碳排放权需求,体现了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5 结语

在碳排放权分配原则梳理的前提下,构建了我国区域碳排放权分配的4个准则层以及下分的8个指标体系,并对相应指标的含义进行界定。将TOPSIS模型引入到碳排放权分配方法的研究中来,针对“欧式距离”存在的缺陷,采用“垂直距离”予以改进,在指标权重的度量中,采用熵权法予以测算。然后针对中国政府2020年预完成的减排承诺,在区域差别责任的视角下,采用上述模型对区域间的碳排放权进行模拟分配。同时,采用和谐管理理论的方法对总体分配的结果进行和谐度检验,结果显示,总体和谐度为0.8256,证实了分配结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同时,在全国碳市场建立的大背景下,针对当前我国面临的减排压力,结合本文研究提出如下建议:

(1)碳排放权分配方法仅仅是对一定限度的碳配额划分比例的过程,因此配额总量对分配结果的贴合度具有重要的关系。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对外要争取更多的碳排放权,一方面便于减排任务的完成,另一方面可以最低限度降低碳约束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2)在碳试点建立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完善碳排放权分配模式,避免仅在部分地区开展碳交易而导致的“碳转移”现象的发生。此外,依照差别责任的原则,在碳排放权指标选取上应充分体现地区的基本情景,通过分配数量合理明晰区域职责,保证经济阻尼作用最小状态下减排目标的顺利达成。

(3)为了保证碳排放权分配工作的顺利实施,必须尽快建立相关配套管理机制,完善信息采集、交易管理、排放监督以及检测计量等工作,保证碳排放权分配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完善的分配流程可以提高交易效率,降低成本,并且可以甄别出碳排放权的过度囤积,有效避免价格的异常波动,保证排放权分配的合理性与真实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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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减排的方法范文4

关键词 碳交易;市场化;法律需求;促导机制

中图分类号 D922.68;X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2)08-0033-08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08.006

碳交易,又称碳排放权交易、碳配额交易、碳信用交易,是指在气候变化背景下,一国或特定区域,为削减本国或本区域温室气体排放,在总量控制或基准排放水平确定的基础上,以温室气体排放权或排放配额节余指标为交易对象,在纳入交易体系范围内的排放实体或减排主体间进行交易的市场化温室气体减排机制和政策工具。其目的是降低减排成本、促进减排技术研发和实现经济发展模式低碳转型。气候变化背景下,各国政府皆承受着国际减排义务和国内低碳转型的双重压力。碳交易减排机制和制度,由于具有信息成本低、减排效果明确、能激励和促进清洁技术发展等多重优势,被视为一种可持续的长效减排机制 [1]。但碳交易的市场化运行和机制设计,却不可避免受到宏观政策变化的影响,为交易主体和排放实体带来较大的政策风险。同时碳交易自身属于法律拟制的交易形态,需要较高的政策支撑体系和较完备的立法以保护市场预期,以克服制约交易规模扩张的瓶颈问题。本研究认为,国内碳交易形态相较国际碳交易,需要科学解决交易环节的确定性和交易标的合法性问题。通过分析我国碳交易发展态势,碳交易面临的政策风险和瓶颈约束等问题,对我国碳交易市场化运行的环节予以合理界定,明晰法律着力碳交易的关键领域与重点,对发挥法律在政策固化、规则形成、制度推进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构建我国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增强市场预期和培育市场信心,促进我国碳交易机制的顺利运行和良性发展,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指导作用。

1 中国碳交易发展基本态势和市场潜力

与一般性商品交易不同,碳交易是外部性产品交易,是法律拟制的产物、需要较严格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条件。理论上,只要碳排放权通过立法拟制具备稀缺性和可流通性,碳交易可以在不同层面上和不同主体间进行。但在事实上,囿于认识观念、公众意识、技术条件及政策水平等方面的不足,我国碳交易呈现以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减排额开发为绝对主导、并严重依赖于国际买方市场的发展态势。一方面,得益于国际CDM市场成熟的管理机制和运作规程,我国CDM项目批准注册和CERs(清洁发展机制下产生的经核证减排量)签发连续多年居世界前列,交易额更是多年居世界第一,中国已经成为清洁发展机制下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供应国;另一方面,我国在国际上长期处于碳市场最底端,是国际碳规则的被动接受者和CERs市场的低端提供者,交易规则和减排标准的缺位限制了中国全面开展强制性碳配额交易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我国各种类型的碳交易已经初步行动,碳中和、碳抵消等自愿性碳交易开始试水;我国亦已准备在特定区域和领域试行碳排放强度考核制度,并将能耗和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地方或行业;碳监测和碳资产经营咨询服务行业也获得迅猛发展,产生了一批以碳市场发现、碳风险防范和碳投资咨询为主业的碳交易服务机构。凡此种种无疑都在表明,碳交易政策缺失、市场需求不足、碳计量监测能力和机构不健全、核证机制匮乏等各个制约碳交易良性发展的瓶颈因素正在逐渐被克服,我国碳交易正处于全面市场化发展的前夜。

1.1 中国碳交易发展的基本态势

1.1.1 碳交易市场潜力和价值得到产业界广泛认可,碳资产管理意识和经营意识、碳风险防范意识普遍增强

碳交易使碳具备了“资产”属性,通过碳交易,使得企业减排行为具有资产管理和价值创造的功能,并能有效防范未来碳强制减排约束下的碳风险和国际市场机制下的碳壁垒,进而引领企业在低碳发展和转型上的更高层次的竞争,促使企业技术更新和产业升级。

1.1.2 各种碳交易形式开始试点,碳交易处于市场化过程中

继我国2009年首例自愿碳减排交易:上海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购买奥运期间北京绿色出行活动产生的8 026 t碳减排指标,成为第一家通过购买自愿碳减排量实现碳中和的中国企业之后,各地自愿交易“碳中和”、“碳抵消”业务活动层出不穷。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推出“企业自愿减排联合行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2010年1月推出“世博自愿减排平台”,广州环境自愿交易所设立公益性的“广州碳中和基金”等等。2010年8月深圳大运会推出“我为大运碳抵消”首次向普通公众推出可自助购买抵消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场馆和赛事中产生的碳排放的交易平台。随着大运会“碳中和”活动的兴起,更多的人参与到自愿减排行列中,各种形式的碳交易众采纷呈。

1.1.3 后京都气候谈判中我国碳交易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碳减排的方法范文5

“碳汇”这一几年前还是陌生的词语,如今正风靡世界,人人拿来赚吆喝。

“海洋碳汇,我们每个人都能参与。”浙江东海区渔政局的官员为海洋碳汇试点大作广告。“个人认购碳汇的最低标准为200元,企业碳汇最低标准5000元。”虽然目前海洋牧场正在报批,但前来问询海洋碳汇购买的人已经络绎不绝。在渔政局看来,“碳汇”可以吸引热衷减排的企业和个人,将资金用于海洋牧场的建设和维护。

购买海洋碳汇只是各种自愿减排行为的其中一种。目前,人们更热衷植树减排、飞行减排以及旅游减排项目等等,以期通过这些活动抵消自己制造的二氧化碳排放,实现“碳中和”。

然而,一旦对这些项目细究起来,无不折射出了国内自愿减排市场的无知与混乱。

碳交易流行风

碳交易已经成为目前最热门的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手段。据世界银行预测,全球碳市场潜力巨大,预计2012年全球碳市场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目前国际碳交易市场可以简单地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交易市场。配额交易市场为那些有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国家(主要是京都议定书附件一国家)或企业提供碳交易平台以满足减排目标;自愿交易市场则是从其他目标出发(如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社会效益等)自愿进行碳交易以实现其目标。

所谓自愿减排,即指团体或个人为自愿抵消其温室气体排放,而向减排项目购买减排指标的行为。美国环保协会中国项目负责人张建宇认为,自愿减排的核心在于减排过程中,用一定的方法学将它的碳减排额度计算出来,并得到第三方机构的认定。

来自国际第三方机构的研究报告称,2009年自愿减排市场的交易额已达到3.8亿美元。然而,2007年至今,欧洲和美国碳补偿交易中却频发欺骗和投机事件,自愿减排交易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在欧洲,人们逐渐意识到了这是一个充满了碳掮客、投资基金、银行进行投机倒把行为的市场。”森林与欧盟资源网络的研究员尤他•克尔说。

2009年,美国众议院花费8.9万美元购买碳补偿额,但之后决定停止国会大厦办公室“碳中和”计划。耐克公司也于2010年放弃其碳补偿计划。英国议会则在2007年的调查中,发现碳补偿存在许多问题,并得出结论,碳补偿交易“没有全局性、可执行的标准”。在连续两起碳诈骗案发生之后,澳大利亚政府已经开始对企业和消费者提出预警。“碳补偿交易中出现明显的舞弊行为,这将对澳大利亚公司的声誉和财务状况产生恶劣的影响。”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主席格雷姆•萨缪尔说。

先天不足的早产儿

和至今已百年的证券交易市场相比,自愿减排交易不过是一个襁褓期的婴儿。目前,唯一捍卫自愿减排市场规范和透明性的是自愿减排标准,这包括国际自愿碳标准(VCS)、黄金标准(GS)、自愿性核实减排标准(VER+)等等。然而,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健全,这些捍卫者们如今也面临着自我监管、自圆其说的尴尬境地。“自愿减排市场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没有一个全球的注册系统,而CER(强制减排市场)有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的注册处,能够保证市场流通中的碳额度不会重复买卖。”张建宇说。

如同空气一样,碳减排额度,看不见,摸不着。在没有注册处的情况下,市场里所有买家和卖家都不知道在市场到底有多少个减排额签发出来。“每笔交易经过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之后,其报告只有买方和卖方知晓。如果卖方把这个报告再重新卖给别人,人们也无从知晓。”黄金标准中国区经理王亮亮说。近两年内,VCS、黄金标准开始设立注册处,试图从各自所涵盖的市场份额保证来源的“唯一性”。即便如此,一个凌驾于各标准之上,全球或者各国统一的注册处的缺失,依然无法保证一个自愿减排项目不在两个注册处同时注册。目前,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以及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都建立了自己的注册部,但各机构之间仍然缺乏信息共享平台。

在这笔糊涂账尚无法理清的同时,为各个标准所依赖、用来检验碳减排额可信度的“把关”环节――第三方实体认证(DOE),其公信度也在过去一年连遭打击。2010年3月,由于没有严格把关所认证项目减排额度的“额外性”等原因,全球第二大认证机构德国TUVSUD公司被联合国暂停其在全球的认证业务。1200多个受其认证的碳补偿项目因此受到牵连。出于同样原因,另外两家认证机构――挪威船级社和瑞士通用鉴定公司也先后被联合国暂停认证业务。

标准和第三方认证存在的缺陷,使得目前完全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自愿减排交易,合法性和公平性更遭质疑。而碳交易本身的痼疾,例如额外性的认定和碳的测算和计量,更为外界所诟病。

碳信用额度的额外性被视为一切碳交易发生的基础。额外性,是指如果在没有碳信用收益的情况下,减排项目就不会发生,此时这个项目就具备了额外性。“没有额外性,碳市场的伦理基础就不存在了。”王亮亮说。2009年8月5日,国内自愿碳减排的第一单交易引起了人们极大关注――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奥运期间北京绿色出行活动产生的8026吨碳减排指标,用于抵消该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至2008年底产生的碳排放。业内人士指出,所谓绿色出行活动就是政府在奥运会期间实施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政策,这意味着这个项目完全没有额外性可言。

除却额外性这个烫手的山芋之外,碳的测算和计量也是这个市场的缺陷之一。基于不同的方法学,碳测算的结果可能千差万别。“根本没有方法学可遵循。”北京环境交易所总经理助理龚俊松说,其交易所负责了该笔减排项目的交易。最终,项目核证方只能采用CDM机制中的“快速公交转换系统”这一方法进行测算。一位碳交易从业人员坦言,“对于一个特定项目究竟能够产生多少碳信用额度,这里没有统一的、科学的答案。”

自觉VS监管

自愿减排市场最大的特点在于“自愿”,从购买者来说,首要还是风险意识提高。“伴随着自愿减排市场的发展,只有消费者对于机制本身的了解到了可以判断优劣好坏的程度,他们才可以作出更合理的购买。”VCS标准的CEO大卫•安东尼奥里说。

“中国的碳交易所已不少,但在国家层面尚没有设计出清晰可行的碳市场机制,没有一套完整的包括定价、核证在内的制度体系,使得这些交易所的交易都还处于边缘化的状态。”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沙淬希说。

碳减排的方法范文6

1997年,西方主要发达经济体签署《京都议定书》,承诺于2008年2012 年间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 年实现平均减排5.2%,以欧盟为主的经济体率先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近年来,全球碳市场交易量持续增长,至2013年实现交易总量104.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总额约549.8亿美元。《京都议定书》中虽未对发展中国家做硬性要求,但我国一直积极参加国际节能减排,2009年《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提出至202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要较2005年水平降低40%60%的减排目标。

为实现减排目标,我国各行业的高耗能企业积极参与到节能减排碳排放权交易中,在履约过程中,我国目前主要以清洁能源机制(CDM)参加碳排放权交易,注册项目数量逐年增长,减排规模不断扩大, 据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统计,截止2012年4月16日,我国共成功注册CDM项目1912个,占注册总数的47.7%,至此我国已成为全球CDM市场的最大供给方。近年来,除了参与CDM项目,我国逐步在北京、上海、福建、广东等发达经济地区及重要省份建立起能源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所以及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平台,通过多种方式参加碳排放权交易活动。

随着我国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广度与深度的不断扩张,企业的碳会计核算问题也日益备受关注,如何公允准确地反映碳资产价值以及碳排放权交易的损益,客观披露企业碳交易的风险与价值是当前碳会计研究的重要课题。

二、碳排放权交易的碳会计实务

碳会计目标及职能是向信息使用者披露与碳交易相关的经营状况与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反映企业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便于其做出有效经济决策,是对传统会计不能反映的环境问题所进行的补充和完善。

碳会计的基本假设为可持续性,并需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多种核算方法;但由于碳排放交易目前仍处于初探时期,其具有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碳会计的及计量尚需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碳会计要素的确认,主要有碳资产、碳负债、碳权益、碳收入、碳成本以及碳利润。碳资产确认包括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如碳项目工程建设、低碳专利技术等;碳负债包括为碳交易活动而产生的借款等;碳权益包括企业的碳资本以及损益转入等;碳收入包括碳交易活动中获得的交易所得及政府奖励等;碳成本包括碳交易活动中的费用、折旧等;碳利润包括碳收入扣除碳成本及税金后的碳交易活动收益。而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规定,碳排放权交易的碳会计核算中,根据碳排放权获取方式的不同应采用不同的确认与计量:购买所得,应以购价按历史成本计价,确认为无形资产;政府免费发放所得,则应以公允价值计价为无形资产,另一方同时做递延收入。同时碳排放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后要定期进行减值测试,差额记入损益。

碳会计披露,目前碳会计并没有纳入企业的财务报告体系内,需要独立编制碳会计报告,主要反映企业碳排放量、碳交易量、实现减排量、碳交易损益情况等,披露与碳排放权相关的资产收益与或有负债等不确定事项,同时对无法以货币计量的碳会计信息,如企业是否通过减排及碳交易实现对政府的承诺等情况可以附注形式进行说明。

三、我国碳会计发展现状及建议

我国作为主要的发展中国家经济体,一直积极践行《京都议定书》等国际公约的要求,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实现节能减排指标,但同欧美等国家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相比,我们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碳排量与减排当量的核准、碳会计的确认与计量、碳效益的报告披露等问题的相关法规制度与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还不完善,使得碳会计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标准和依据,而缺乏法规的强制要求,企业在碳会计核算与披露上往往存在自主选择性,降低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同时,我国碳会计研究也处于初期,对碳会计理论缺乏统一的认识,实证研究更是难以开展,此方面的研究者与专业人才也极度缺乏,因此本文针对我国当前碳会计理论与实践研究现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推进碳会计规范准则

制度与标准是发展碳会计理论与实务的根基,没有统一的会计准则将使得碳会计实践无所适从,我们可以借鉴国际碳会计研究成果,在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基础上制订符合我国碳交易及碳会计发展现状的会计法规与会计准则,明确规范碳会计的目标假设、信息质量特征、要素、制度设计和信息披露方式等,使碳会计有法可依、有则可循。在实践中规范企业对碳会计信息的披露,督促企业提供真实可靠的碳会计信息。

2.完善碳交易体系建设,建立碳计量核算账户

碳会计确认与计量是建立在完善的碳交易数据统计与核算基础上的,近年来,我国通过多种方式实现碳减排,这涉及各种碳减排量的核算,如植树造林的碳汇核算、CDM项目的碳减排当量核准、碳排放权交易的配额抵减量等,因此建立统一的核算标准与核算账户,记录、核算并反映碳减排相关数据,从而为会计计量提供公允的数据基础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应在会计处理的前期数据统计方面加强体系建设,将碳金融与碳会计有机结合,合理发展碳减排市场,推进我国碳经济发展。

碳减排的方法范文7

关键词:十二五规划;自愿碳减排;黄金标准;VCS;熊猫标准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32-0005-03

2011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提出到2015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10年下降17%。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在部级正式文件中提出建立中国国内碳市场,表明碳交易市场建设已经进入政府工作程序。该方案还提出,我国将从自愿碳减排交易入手,探索碳排放交易市场,并加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自愿碳减排市场”也首次随着政府文件进入公众视野。

1 自愿碳减排市场综述

本文首先要提出的概念是“自愿碳减排”。自愿碳减排,英文简称VER,它是指个人或者企业自愿购买碳排放指标,以抵消自己的碳排放数额,实现零排放,也叫做碳中和。它是一种在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的减排量之外的自发的、公益的、可认证的减排信用额度。

与自愿碳减排相对应的是强制碳减排,它主要指的是《京都议定书》下定义的三种减排机制:议定书第六条所确立的联合履行(以下简称JI)、第十二条所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以下简称CDM)和第十七条所确立的排放贸易(以下简称ET),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能参与的只有CDM。

自愿碳减排市场(Voluntary Carbon Market)指的是一种碳排放交易市场,由不受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约束的企业、个人或团体,自发性出资,购买减排项目产生的碳减排量,用于抵偿其产生的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缓解其活动造成的温室效应。自愿碳减排市场最先起源于一些企业、团体或个人为自愿抵消其温室气体排放,而向减排项目的所有方(项目业主)购买减排指标的行为,它的形成伴随着京都议定书中CDM机制的发展。对项目业主而言,自愿碳减排市场为那些前期开发成本过高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进入CDM开发的碳减排项目提供了开发和销售的途径;而对买家而言,自愿碳减排市场为其消除碳足迹、为其实现自身的碳中和提供了方便而且经济的途径。VER项目比CDM项目减少了部分审批的环节,节省了部分费用、时间和精力,提高了开发的成功率,降低了开发的风险,同时,减排量的交易价格也比CDM项目要低,但开发周期要短得多。

自愿碳减排市场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自愿但受法律约束的场内交易市场(如CCX),另一类是自愿且不受法律约束的场外交易市场(OTC)。无论是场内交易还是场外交易,都需要相应的核算标准开发减排指标,进而才能进行交易。

2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在自愿碳减排市场的应用

与CDM项目标准不同,VER市场没有一套特定的法规和核算标准,而是一系列得到不同机构认可的多种标准,VER市场允许制定创新的实践标准,更好设计的标准可以促进VER市场更健康地发展,同时降低VER的交易成本。就世界范围来看,VER市场有许多独立的第三方标准,其中VCS(Verified Carbon Standard)、CAR(Climate Action Reserve)及Gold Standard是VER标准中的领跑者,在场外交易市场的碳排放量交易总量中分别占据58%、12%及12%的市场份额。

目前,国际及国内自愿碳减排市场活跃着以下两种常见的减排量核算标准:

2.1 黄金标准(Gold Standard)

黄金标准是由环境社会非赢利组织的一个小组制定的,适用于自愿减排项目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它具备完善的利益相关者程序,强调对项目所在地产生的环境和社会经济效益。

黄金标准旨在保障碳抵消质量,通过改善和扩展CDM程序加强项目双赢。黄金标准对大型项目的要求与CDM一致。不同于CDM的是:黄金标准要求小型项目也有CDM额外性的要求。

根据Gold Standard网站统计,截至2012年12月7日,中国共有123个项目申请或成功注册GS,占东道国注册项目总数(679)的18.11%;中国共签发2463171吨二氧化碳减排量,占GS签发总量(14108347吨)的17.46%;其中,中国在黄金标准下已交易2000126吨二氧化碳减排量,占GS交易总量的(12455977吨)的16.06%。

2.2 VCS 2007.1(Voluntary Carbon Standard 2007.1)

该标准由气候组织、国际排放交易协会和世界经济论坛于2006年启用。VCS旨在建立一个通用的、满足基本质量的标准,并减少管理义务和成本。其重点放在温室气体减排的特性上,并不要求项目具有额外的环境或社会效益。

根据VCS网站统计,截至2012年12月3日,中国共有230个项目成功注册VCS,占东道国注册项目总数(916)的25.1%。共有725个项目成功进行过签发,签发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共计108230408吨。

黄金标准与VCS标准的比较请见表1:

目前,国际上类似的自愿碳减排核算标准还有很多,比如Voluntary Emission Reduction (VER)、The Voluntary Offset Standard (VOS)、Chicago Climate Exchange(CCX)、 The Climate、Community & Biodiversity Standards(CCBS)、Plan Vivo System、ISO14064-2标准、CarbonFix Standard(CFS)、Green-e Climate等,无论项目采取哪种核算标准,都可以积极地参与到自愿碳减排市场这个新兴的市场。

2011年场外自愿减排市场(OTC)减排量总交易量约为93000000吨,占全球自愿减排量交易量的约97%。同时,全球自愿减排市场中的减排量总交易量约为95000000吨,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28.5%,但成交总额增加了33%,约为5760000000

美元。

随着全球经济的动荡及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结束,自愿碳减排市场活跃的两种常见的减排量核算标准下的减排量的国际交易价格与成交量也出现小幅动荡。

3 结语:建设国内自愿碳减排标准和国内碳交易市场势在必行

国内碳交易市场伴随着全球自愿碳减排市场的发展稳步前进。目前,中国主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平台有三个,分别为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环境交易所及上海能源环境交易所。

除了发展市场,中国也开始进行自愿碳减排标准的研究开发工作。北京环境交易所推出的“熊猫标准”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推出的第一个自愿减排标准,该标准依据国际市场规则,从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出发,致力于为中国碳减排项目提供一套完整的项目开发工具和规则体系。熊猫标准着眼于关键地区农林业及其他土地利用行业减排项目的开发,并于2011年3月29日成功实现第一笔基于“熊猫标准”的碳排放交易。

碳减排的方法范文8

二氧化碳是引起全球气候变化的最主要的温室气体之一,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化已成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前召开的以“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控制技术及关键问题”为主题的第279次香山科学会议上,来自能源、化工、环境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就寻找适合我国国情的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技术路线与战略进行了研讨。 n 二氧化碳减排难点 研究表明,二氧化碳来源于人类对煤、天然气和石油等化石能源的过渡开发与利用,特别是工业革命以后人类越来越依赖于化石能源。人类向大气排放的温室气体主要有:二氧化碳、甲烷、氮氧化物和其他气体,其中大约60%的温室效应是由二氧化碳产生的。 会议执行主席、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徐建中院士在题为《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若干科学问题》的报告中说,随着人类对化石能源的依赖越来越大,二氧化碳减排成为人类必须解决的、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 二氧化碳排放源分布广泛,涉及到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和管理等各个领域,由于各二氧化碳排放源不同,很难用单一的方法分离回收。传统分离和回收二氧化碳的技术主要有吸收法、吸附法、膜分离法和深冷法等。但不论采用哪种二氧化碳分离方法,分离过程的能耗都很高,这不仅意味着额外增加了单位发电量或产品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而且大幅降低了能源系统效率。如吸附法中包含了一个解吸过程,需要依靠压力或温度的改变将二氧化碳与吸附剂分离,压力变化或温度变化不可避免地带来大量的能量损失。而膜分离技术的难点在于受到膜材料的限制,导致膜成本较高,致使该方法目前不能大规模推广使用。 二氧化碳被分离后,需要存储起来,才能达到与大气隔离的目的。由于二氧化碳量巨大,每年达百亿吨,如此大量的二氧化碳安全存储,也是二氧化碳减排的难点之一。2003年,全球二氧化碳的排放总量约为237亿吨,对如此大量的二氧化碳进行捕获和封存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会议执行主席、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费维杨院士说,二氧化碳的储存技术主要有深海储存等多种形式,但目前许多研究工作才刚刚开始,二氧化碳的储存技术有可能产生的一些新问题尚有待深入研究。 n 减排中的关键科学问题 徐建中说,由于二氧化碳排放的范围广、涉及的领域多,问题复杂,并不是靠一两个方法就可以得到解决,在对二氧化碳减排途径进行研究时需要关注的几个关键科学问题有:一是化石能源高效利用新方法和新机理研究,要打破传统化石能源利用模式,开拓化石能源利用的新方法和新机理,以进一步提高能源转化与利用效率、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的排放;二是可再生能源与化石能源互补利用的方法和机理研究,将可再生能源与化石能源利用结合起来,通过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互补,不但可以克服可再生能源不连续的缺点,还可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三是生物固碳方面的研究,我国林地覆盖面积和生物量相对较低,研究造林、林地恢复、丰产林管理、采伐管理、森林防火和病虫害控制等方面的科学问题,将有助于森林固碳量,减少碳排放。 将二氧化碳从固定排放源排放的尾气或其他气体中分离并存储,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方法。 但现有的二氧化碳分离技术在把二氧化碳分离出来后将消耗大量的能量,研究新型二氧化碳分离方法,降低二氧化碳分离能耗是减少固定排放源二氧化碳排放量所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方法创新、系统整合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方法及机理等都有待进行深入的研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徐华清介绍说,到202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目标设想为: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显著成效,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气候变化相关的科技与研究水平取得新的进展,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明显提高,气候变化领域的机构和体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国家将大力推进技术开发和推广利用力度,加强煤的清洁高效开发和利用的技术研究,加强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利用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能源工业可持续发展,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中国二氧化碳减排之路 徐建中认为,针对我国能源利用现状,目前我国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可以有多种途径,如提高能源转化与利

碳减排的方法范文9

关键词:京津冀;森林碳汇;市场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2-0146-03

1 引言

森林碳汇是森林生态服务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京都议定书》的出台,森林碳汇被列入CDM,其隐藏的巨大的经济效益才逐渐闲显现。为了给政策制定者提供森林碳汇对减缓温室效应的贡献的相关信息并预估减排成本,国内外的研究人员进行了诸多研究。2014年,全球碳市场交易总量达到90亿t,交易总额约为557.7亿美元。我国碳减排量已经占到全球市场的30%左右,CDM潜力占到世界总量的48%,是继欧盟之后的全球第二大碳交易市场。然而当前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以企业间的场外交易为主,价格机制不完善、价格体系尚未建立、信息不透明等都阻碍了森林碳汇市场形成,削弱了碳交易的市场化减排作用。京津冀区域规划到2020年,森林面积达到1.14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自2014年底开始,北京和河北正式启动了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明确了跨区域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体系架构。突破碳交易的地区限制,开展整体碳交易,探索碳排放权交易下的京津冀森林碳汇,逐步形成能在碳交易所流通的“碳汇指标”,打通区域碳汇市场通道。有关森林碳汇量测定的理论包括森林碳汇物理量测定和森林碳汇价值量测定。物理量测定的方法可以分为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法和设备仪器工具法。具体的方法包括:生物量法、蓄积量法、生物量清单法、碳密度换算法、漩涡相关法、箱式法、遥感估算法以及同化量法等。森林碳汇价值量测定可以基于两个因素:一是森林碳汇物理量;二是森林碳汇的价格。碳汇价格的确定可以基于二氧化碳成本的角度,也可以基于市场的角度。

2 京津冀森林碳汇量计算方法选择及模型构建

2.1 碳汇物理量计算

森林碳汇物理量的测定方法有很多,考虑到各种方法的优缺点、适用范围和数据的可获得性,研究采用以京津冀地区森林资源清查数据为基础的测定方法,具体的计算方法使用碳密度换算法,即通过利用清查数据得到研究区域森林各树种的蓄积量,树干树种密度各自再乘以树种的蓄积量就可以得到生物量,不同树种的生物量再乘以不同树种的碳密度,得到树种的碳含量。

TC=V・D・SB・BT・(1+TD)・CC,

其中,TC为森林植物碳贮量;V为某一森林类型或某一区域的森林蓄积量;D为树干密度;CC为植物中的碳含量(一般取0.45)。碳汇价值量等于碳汇物理量与碳汇价格的乘积,即:W=QCO2×P。

2.2 模型构建

不同的森林林分类型,会产生不同的林木蓄积量V、树干密度ρ和树干碳换算系数R4,因此,区域森林碳汇物理量和价值量的计算模型分别可以表示为:

QCO2=∑ni=1Vi×ρi×R4iR1×R2×R3;

W=∑ni=1Vi×ρi×R4i×PR1×R2×R3,

其中,i为第i种林分类型;n为林分总的类型数;R1为碳元素转换系数,表示将生物干重转换成固碳量的系数,即含碳率;R2为乔木层碳换算系数,即乔木层生物量蓄积转换成生物干重的系数,本研究取0.5;R3为树干生物量换算系数,表示各林分树干生物量在乔木层生物量中所占的比重,取值0.5;R4i为树干生物量碳换算系数,表示第i种林分类型林下植物(含凋落物)的生物量中碳元素所占的比重,其数值随林分类型的不同而变化,一般为0.195;ρi为树干密度,表示第i中林分类型的树干生物量密度,其数值会随着林分类型的不同而变化;Vi为林木蓄积量;P为碳汇价格。

2.3 数据来源

研究中京津冀地区森林资源的基本数据选用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09~2013年)资料、《中国社会统计年鉴2015》、《中国林业统计年鉴2014》数据(表1)。由于京津冀区域范围较大,按树种类型划分为速生树种、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表2)。树干密度根据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研究所测定结果整理得到。碳汇价格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机制过程,当前国际上通用的碳汇价格约为10~15美元,而中国碳论坛(China Carbon Forum)的中国碳市场调查显示,2015年中国碳市场价格为40元人民币/t(约6美元/t)。

2.4 计算结果及主要结论

根据模型公式及相关数据,得出京津冀地区按树种划分的碳汇物理量(第八次清查)分别为速生树种42535.77QCO2/万t,乡土渲35903.85QCO2/万t,珍贵树种19701.23QCO2/万t,合计98140.85QCO2/万t(表3)。在京津冀区域内的优势树种中,固定二氧化碳最多的是速生树种。北京天津由于林地面积较小,森林年碳汇量也较小,而河北省的年碳汇量较大,但随着原有森林树种的成熟,森林的固碳能力将逐渐减弱,从而造成森林年碳汇量降低。但根据碳密度换算法计算的京津冀区域森林物理碳汇量不能反映碳储量的变化,林地部分的碳储量没有计算在内,含碳率取平均值也存在科学性不够的问题,而且本研究也并没有涉及在时间维度内的随着森林蓄积量变化的碳汇物理量变化的预测问题。

3 京津冀森林碳交易市场建设情况

北京市在2012年3月正式启动了碳交易试点建设,并于2013年11月实现开市交易。北京碳市场既包括碳排放配额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等7个试点碳市场具有的交易品种,还有林业碳汇项目和节能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等基于北京市情推出的特色产品。其中可在全国范围内流通的CCER已经在北京市成交500余万t,规模领先,其中90%以上是销往其他试点地区,北京作为全国碳交易枢纽的功能已经开始初步显现。2014年末,北京环交所率先打破碳交易的地域限制,与河北承德市启动了我国首个跨区域碳交易市场建设。截至到2015年,京冀地区的跨区域碳汇交易已经达到7万t。由于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的碳排放强度不同,导致降碳成本不同,为碳交易市场的形成提供了价格空间,也促进了地区间的碳配额流通。2016年1月,北京达成了首笔林业碳汇交易,交易金额8.8万元。

天津市于2013年12月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也成为我国第五个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城市,与其他6个试点省市不同,天津市是唯一同时参与了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及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直辖市。其在碳交易的产品类型、交易范围、制度设立等方面也自成一套体系。在确定配额时,天津碳市场在对该市“十二五”期间的碳强度下降指标、经济发展预测、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新建项目投产运行规模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了碳市场2013~2015年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并在此目标下确定配额总量。天津市林业局制定了《推进天津市林业碳汇交易工作方案》。

2014年,河北省丰宁县千松坝林场的潮滦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环交所挂牌交易,成为京冀跨区域碳汇项目的首单。2016年,河北省塞罕坝林场也启动实施了全国首例国有林场基于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森林管理碳汇项目,经营主体主要为人工中幼龄林,包括碳汇造林及森林经营碳汇两部分。

4 京津冀森林碳汇市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4.1 跨区域森林碳汇市场建设基础信息工作缺乏

森林碳汇从2013年开始启动市场建设,但是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具有信用交易性质的林业碳汇交易需要了解很多相关碳汇的专业知识,对参与者的要求很高,需要具备很强的专业知识才能参与市场交易。而目前的情况是企业排放数据信息不透明,配额的分配方案、总量方案及交易数据等信息不公开,阻碍了森林碳汇市场的构建和完善。

4.2 跨区域森林碳交易市场缺乏法律制度政策保障

目前我国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的规范性文件除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以外,主要是地方性政府法规和相关政策性文件。在法律效力方面,京津冀地区只有北京市通过了地方立法,对排放单位有较强的约束力。天津市仅以部门文件为依据。而三地对纳入范围的企业标准设定、配额分派方法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在我国目前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二氧化碳并没有被认定为污染物,也意味着法律规范的缺失。

4.3 京津冀森林碳市场流动性差没有定价权

京津冀地区的森林碳交易市场还是一个区域性、零星自愿和示范易为主的市场,流动性差,成交量、成交额低。流动性差会影响到碳市场的效率和有效性,使得碳市场无法充分发挥发现价格的调节作用,碳定价功能受到影响,也就难以实现交易政策效果。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具潜力的碳减排市场和最大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供应方,处于整个碳交易产业链的最低端,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中处于没有定价权的不利地位。

5.1 建立京津冀碳排放总量控制

北京和天津作为全国碳市场的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和河北尽快熟悉了解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可以参考当前国际减排市场中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约(JI)方式。争取在京津冀地区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通过研究三地碳排放总量的特点,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进行博弈的基础上,实现碳排放总量的整体规划与最优配置,实现联合减排。与清洁发展机制类似,河北地区可以进行自愿减排,以项目交易的方式参与到北京和天津的强制减排市场,从而推动本地的减排行动,同时降低北京和天津的强制减排成本。而与联合履约方式类似,北京和天津也可以与其他试点地区或非试点地区河北共同完成国家下达的碳强度减排任务。

5.2 健全森林碳交易法律制度体系

碳交易是一个典型的政策性市场,良好运行的基础是拥有完善的政策、法律体系。如果没有法律约束或者惩罚力度较弱,碳交易的政策效果很难得到保障。碳交易市场风险监管立法尤为重要,需要立足国外和试点碳交易市场实践中存在的风险问题,结合碳交易市场的特殊性、风险监管难题和国内外立法经验教训,探索建立碳交易市场的风险综合监管理论,并以此理论为基础,构建法律监管机制。此外,还要积极建立森林碳汇市场的外部保障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市场主体,明确主体之间的权责,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统一交易规则,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扩大交易规模,最终使得整个森林碳汇市鱿蜃殴婺>济的方向发展。

5.3 积极推进碳金融创新

森林碳汇市场离不开交易产品创新。碳排放权具有天然的表转化、易储存、中远期使用等特点,非常适宜开展期货交易。可以通过资产定价、成本转化和风险转移发挥碳市场的减排作用。将期权机制引入森林碳汇交易市场有利于增进交易的总量以及交易的活跃度。基础设施方面,碳排放注册登记系统、期货交易系统、报告报送系统,是碳排放权分配登记交易交割以及核定清算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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