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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服务存在的问题集锦9篇

时间:2024-01-29 15:36:17

保险服务存在的问题

保险服务存在的问题范文1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助推器。搞个开发以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下我国社会逐渐完善各种保险制度,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管理,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是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不断完善和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是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关键。本文主要分析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创新与优化措施。

【关键词】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创新;优化

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建立比较晚,而且体系建设不健全,虽然也在社会保险制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其作用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作用相比有很大的差距。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必须不断完善和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险执行低度,积极打造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多元化体系发展,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实施。

1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构建的重要性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构建,实现了全国范围内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同时使企业保险很快的升级为社会宝安县,提高了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建效率。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不断扩大,险种不断增加,这种情况下要求经办系统不断发展规模,为各级编制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分在社会保险实施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据有关数据统计从2000年-2012年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增加8411个,2012年底全国共有1364个县设立了居民保障机构,占县级行政区划的47.7%,在机构数量和人员比例方面,参公办理人员总数为65.2%,其余几类机构一般为“医保”“、工伤”“、居保”等,在全国范围内参公管理机构比较多,占总机构的52.6%,其中养老机构占53.4%,其余4类占参公管理的机构总计的45.5%。这些数字表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险制度,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2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2.1经办服务体系中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经办机构在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有些机构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仍然没有落实社会保险服务场所。在以往的分析中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数据分析,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中仍然没有专门的服务场所能够占经办机构比重的1/4,有很多现有的经办机构服务场所面临着较多问题,其一就是对已有的服务场所的经办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机构面积比较小,而且其基础性设施、设备不健全,经办工作很难形成统一的规范的管理制度,所以说这种情况不利于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长期稳定发展。

2.2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中职能不够完善从整体方面来看,社会保险体系就好像是人体的一个“毛细血管”,它的涉及领域比较多,而且关系到社会各个阶层中,所以这个制度的实施关系着整个政府管理体制中明晰的权责划分和科学的机构设置问题。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管理体制出现的问题比较多,比如多头管理、多部门服务以及协调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出现这类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其一可能是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险的权责划分有很多不明确的细节问题,这种问题经过多年的运作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虽然有些事情已经得到明晰的解决,但是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有些中央和地方在色会保险中的积极参与和存在,仍然有一些没有做到位的信息和争议的事存在。经办服务一般是对现有的权责的一种落实,如果在事情处理的过程中权责问题做的不好,或者是有争议的都会影响制度的实施。

2.3信息建设发展比较滞后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障业务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很多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比较滞后,特别是几层以下的经办机构和一些基层网点建设还不够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存在不规范、缺乏完整性等问题,这些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解决。

3创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措施

3.1不断完善现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必须积极构建机制创新思路,并不断完善现行机制措施,针对这种问题首先我们应该进一步划分好中央、地方政府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支出责任划分,并在此基础上尽快形成能够对接于操作层面的明细单。一般情况下中央政府比较看重的是体系的规划、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在宏观层面的总体规划,而地方政府相对比较重视的是基金的投资和管理、社会保险的支出责任等;其次在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管理部门应该充分考虑政府的监督、引导作用,并积极强化问责机制。再次,应该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并完善服务体系的公共服务平台,以便能够适应整个社会的发展需求。

3.2积极进行机制创新,并建立核心社会化制度随着经济的而发展,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积不断扩大,目前现有的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呢元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在加上基础设施功能严重滞后,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工作带来较大的挑战。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积极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并不断扩充经办机构数量,并从财政支出的角度从发分析行政管理成本问题,提高财政分配的有效性,从而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另外,我国必须积极推行政府服务社会化的服务机制,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的灵活性发展,同时能够调动一企业为主的民间组织机构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保险机制的完善和发展。

4结语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发展不断完善,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下必须积极不断构建社会保险制度,并实施经办人员编制实际动态配比,确保社会保险服务质量的提高。并针对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并积极完善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创新发展,促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郑秉文.中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现状、问题及改革思路[J].中国人口科学,2013,06:2-16+126.

[2]贾康,苏京春.创新与优化:健全社保经办服务体系[J].地方财政研究,2014,04:13-15.

[3]李向阳.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保险服务存在的问题范文2

财产保险公司

摘要:保险公司有一句名言:“成于价格,败于服务”。客户服务是一个涉及公司员工素质、企业文化、工作流程等多方位的工作。客户服务质量的好坏、服务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保险公司的兴衰存亡。本文探讨其在体制、人事、制度及文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提高其客户服务质量的改革措施。

保险客户服务是指保险人在与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接触的阶段,通过畅通有效的服务渠道,为客户提品信息、品质保证、合同义务履行、客户保全、纠纷处理等项目的服务及基于客户的特殊要求和对客户的特别关注而提供的附加服务内容,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1]售前服务是为潜在的消费者提供各种有关保险行业、保险产品的信息、资讯及咨询,免费举办讲座,协助客户进行风险规划、为客户量身设计保险等服务。售中服务即保险买卖过程中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包括协助投保人填投保单、保险条款的准确解释、带客户体检、送达保单、为客户办理自动交费手续等。售后服务即客户签单后为客户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包括免费咨询热线、客户回访、生存金给付、保险赔付、投诉处理、保全办理等。

保险属特殊服务行业,它较一般的商品其服务性更强。保险表面上买卖的是一纸合同,其实质交易的却是一种服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主要关系,就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服务贯穿于整个保险活动中,是保险的生命。服务质量的好坏、服务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保险公司的兴衰存亡。要客户购买保险就必须要他信任保险公司,要他信任公司就必须要他先感受到公司全面贴心的专业服务。目前,广大消费者对保险的理解还处在初级阶段,保险知识的普及也还远远不够,大多数人对保险还在抱观望态度,再加上各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大同小异,服务也就成为客户投保时的首选,因而保险公司对客户的服务就显得更加重要。投保客户从一个公司转向另一个公司的原因,70%是服务质量问题;对客户服务不好,会造成94%的客户离去;没有解决客户的问题,会造成89%的客户离去;每个不满意的客户,平均会向9个亲友叙述其不愉快的经验,其亲友友会向别的人谈起,因而怠慢一位顾客,至少会影响40位潜在客户;而一个满意客户则会带来8笔潜在生意,其中至少会有一笔成交,且其成本是吸引一个新客户的1/6。[2]可见,优质的服务有利于增加客户对保险的了解和认识,缩短保险公司与客户的距离,增强客户的信任感,提高客户的忠诚度,树立保险公司的良好企业形象,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好的客户服务使保险公司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满足客户需要,从而提高保险公司续保率、增加新保单,降低公司经营成本,为保险公司带来销售,创造利润。所以,优质的服务,是一种“双赢”策略,即顾客满意、企业获利。相反,低劣的服务将严重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流失原有客户群,导致保户退保、断交保费、拒绝续保以及失去客户源等一系列不良后果。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整体上都是先上规模,后上管理,服务跟不上的。双流支公司作为其下属公司也不例外,其服务存在着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根源都在于其体制、制度方面,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落后的服务,就必须从人事、制度、管理、文化、体制等这些根源抓起。

保险服务存在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保险中介市场;保险社区服务

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17(C)-0285-01

一、保险中介市场研究

1、保险中介市场。保险中介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招揽、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保险中介人的主体形式主要包括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等。保险中介是保险市场精细分工的结果。

2、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意义。作为推动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组成要素,大力发展我国保险中介机构是一个有力的措施。保险中介机构的完善,不仅可以为保险公司分散人力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还能将保险市场的发展推向专业化、集中化,让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各自承担自身的职责,达到最好的营销结果。

3、保险中介市场现状。在保险市场上,保险工作人员在销售中普遍存在不诚信问题。有些保险销售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引发的诚信问题。在短期利益驱动下,在从事业务时,部分保险销售员存在夸大保险利益、虚假告知、代签名、返佣、侵吞保费等误导客户或者损害投保人利益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寿险公司和营销员自身的声誉和形象。其专业水准有待提高。营销员缺乏专业水准,会产生以下问题:一是很可能会产生误导问题;二是无法给客户提供合适的产品组合和专业化的理财规划;三是人员流动大。

发达国家保险中介市场经过了上百年的发展,有着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通过法律来规范保险中介人的市场行为。与国外相比,我国保险中介市场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场占有率低。专业化水平较低。专业中介机构成立时间较短,实际运作经验积累不足,专业服务特色不明显,没有形成一支专业能力很强的从业队伍。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没有形成战略合作。大多数中介机构倾向于手续费高和佣金高的业务,乐意和出价高的保险公司合作,往往形成保险公司之间恶性竞争的延伸。中介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形成了一种“竞争关系”。

二、保险社区服务

1、保险社区服务理想模型

(1)建立保险社区服务部。2002年,保监会和工商总局共同实施的《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首次对各类保险营销职场进行了规范,各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来进行保险社区服务的各种探索。保险社区服务可以采取建立保险社区服务部的形式作为直接联通客户的服务网点和窗口,遍布城乡每个角落,重点是在大城市的各个社区之中设立,这是人口密度最大的地点,拥有广阔的保险市场。

(2)保险社区服务部的主要业务范围。《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规定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有七项,即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和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单和保险收据等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打印保单、查勘理赔等,对于这些职能保险社区服务部也可以实行。

2、保险社区服务模式有针对性地解决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

(1)解决保险营销员专业水准不高的问题。当前保险营销员的来源无法控制。如何提高其业务能力是保险销售机构面对的现实问题。现在保险营销部门(包括保险公司的营销部门和保险中介机构)普遍采取的做法是开展针对人的各级培训班,通过不断的进阶培训来提高保险人的业务水平。但是现实情况是很多保险人来自基层。而保险公司系统化的培训往往由省公司举办,培训地点设在省会城市的情况居多。除了培训费用需要自行承担外,长途的跋涉参加培训,也成为了一个困难的话题。通过建立基层培训基地,将各种重点、非重点培训内容分配到总部以下地区进行,以达到开展营销人之间的经验交流活动,可以提高营销人员的业务能力,促进个人的职业发展。

(2)解决引起保险营销人员高脱落率的短期行为问题。目前对营销员以佣金和奖金为主的短期激励方式存在着可能导致营销人员短期行为和道德风险的弊端。通过设立保险社区服务部来实施长期激励有助于提升营销人员的企业归属感,增强保险中介和保险公司对营销人员的凝聚力,从而有效降低其短期行为,提升保险公司的整体形象。除此之外,保险社区服务部的建立使保险营销人员长期可以接触保险客户,深刻了解客户的各种需求,发掘市场的巨大潜力,解决了客户源不足的问题,使得保险营销人员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3)解决保险客户信息管理问题。保险社区服务部的设立可以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客户信任度和满意度,具体体现为:可以以每个社区服务部为单位,根据该社区具体情况,如居民构成及其偏好,有针对性地认真研究和创新服务方式,充分满足客户个性化服务需求。

(4)解决我国保险市场中的群众保险意识薄弱的问题。保险社区服务部的一个重要业务就是定期在所在的社区开展诸如讲座,竞赛和宣传之类的活动来增加群众对保险的认识,通过长期地这样的潜移默化的从基层开始的影响,保险才能真正地深入人心,使保险真正成为每个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使我国民众的生活模式得到提高。

作者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参考文献:

保险服务存在的问题范文4

(一)保险公司方面

1.多数保险公司经营指导思想存在问题。当前,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视业务发展、忽视客户服务的倾向。保险公司各级机构为超额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任务,会千方百计做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对于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由于和机构利益关系不是很大,各级机构对此重视不够,使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流于形式。

2.保险公司业务前期管理的诸多环节存在问题。理赔作为业务环节的最后一个关口,业务前期埋下的隐患都会在这里暴露出来,主要包括:

(1)条款制定中的问题。部分保险产品在条款设计上存在缺陷,为理赔工作带来一些争议。例如某公司产品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有“被保险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犯罪行为”一款,既可以理解为被保险人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也可以理解为仅指被保险人的犯罪行为。

(2)展业过程中的问题。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的时候往往不向潜在的消费者披露对于自己不利的信息,因为这样会影响他们的销售利益。在这种销售机制下,加上对保险人职业道德教育、恶意承揽约束力不够,兼业机构人员签单不规范等原因,使消费者处于交易的不利地位。

(3)核保环节中的问题。当前,在有业务就有一切的指导思想下,部分核保人员缺乏责任心,核保把关不严,导致进门容易出门难的现象较为普遍,由此引发了许多理赔纠纷问题。当然有些保险公司缺少科学的核保技术和评点手册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核保质量。

3.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保险公司理赔专业人才缺乏,现有的理赔人员,大多数不具备专业的理赔知识和能力,办事效率低下,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往往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二)客户方面

从客户方面看,由于缺乏必要的保险知识,也会让客户感觉理赔困难。

1.客户不了解理赔流程,认为发生事故应该马上理赔。尤其是赔案中并存着诸多的道德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处理赔案时不得不小心谨慎,要求被保险人一方提供详尽的单证、材料,客观上造成理赔时间较长。

2.有些客户认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要对损失进行全额赔付。其实,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和具体的赔款计算方法都有具体的规定,这些内容会写入赔款计算书,客户可以索要,以核对赔款金额的合理性;如果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或是在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等情形下,保险公司做出拒赔决定合理合法,客户就不能纠缠不清,一味要求保险公司赔付。

3.客户投保环节不谨慎,签约时草率,对条款理解不透彻,为日后理赔埋下隐患;对理赔程序及事项事先不太明了,或存在误解,也极容易在出险理赔时产生争议,引发赔偿纠纷。

(三)保险监管方面

1.保险监管部门存在重发展、轻管理的监管理念。由于当前国家发展保险业的思路是做大做强保险业,这种思想在具体贯彻执行过程中,做大保险业的思想被片面强调,以为发展保险业首先要做大保险业,或者做大保险业就是做强保险业。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保险监管机构重视对市场主体进入门槛的把关,却忽略了保险公司日常经营过程的监管,尤其是忽略了对保险服务质量的监管。

2.保险监管透明度低。由于保险监管透明度低,对各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监管无实质性标准,难以控制保险理赔服务质量。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保险公司的举报投诉电话不对外公布,社会公众难以比较保险公司服务水平的优劣状况。第二,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处罚情况不对外公布,经营不善的或违规操作的公司可以继续在市场中生存下去,不知情的公众也依然去购买其产品,无形中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第三,没有正规的信息披露渠道,社会公众无法及时、完整地从权威、中立的机构或媒体获得关于公司、产品和市场情况的重要信息。

(四)保险行业协会方面

保险市场各个主体都忙于贯彻“做大做强”的指导思想,无暇顾及彼此之间达成的行业公约或承诺等。这使得保险监管部门赋予保险行业协会的“以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保险行业利益和市场秩序、有利于协会自身发展为目标,积极进行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真正成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监督体系……”等诸多职责无法很好地实现。因此,由于保险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在保险公司理赔服务质量问题上,保险行业协会达成的行业公约或承诺显得苍白无力。

(五)外部环境方面

1.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这一问题制约了我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亟待对相关法律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1)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理赔涉及的很多机构、部门,如医院、公安部门等都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为保险理赔提供证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理赔调查取证的难度,拖延了理赔时间。(2)由于《保险法》没有对保险人“及时”理赔的时限做具体规定,所以对于保险事故的理赔及时与否,没有公正的衡量标准和监督标准。保险人一方无论怎么拖延时间,也都可以用“没有达成协议”等理由应付保户,而且不受任何法规方面的监督、惩处,这使得极少数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的确存在钻法律空子的现象。

2.保险行业理赔难的言论泛滥。在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只要一遇到保险理赔纠纷,就认为是保险公司的责任,舆论中“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言论流传甚广,不能不说有这方面的原因。

3.社会监督有待加强。社会监督对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步加强,如果能够有效利用这种力量,对解决保险理赔难问题十分有益。目前,我国在利用保险评级机构、新闻媒体、独立审计等机构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对保险公司的影响甚微,没有起到应有的督促作用。

二、解决保险理赔难题的对策

理赔难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同样,解决它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彻底解决理赔难的问题,除了保险公司自身应当克服其不足之外,还需要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广大客户以至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保险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讲,要解决理赔难题,就是要以客户为导向,提高理赔质量。具体而言,当前为提高理赔服务质量,保险公司要抓好如下几个环节:

1.树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管理观念。在保险公司整个经营过程中,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并具体落实到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要以客户为中心来构建客户服务体系,不断改善和优化客户服务,树立诚心可靠的良好企业形象。

2.完善保险经营前期各环节的管理来解决理赔难的问题。首先,革除现有保险条款的弊端,在保持保险条款的严谨性和法律上的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尽可能让保险条款通俗化。其次,加强展业管理,提高人的从业标准,提升人素质,建立执业诚信档案,完善对人的监管。再次,加强核保管理,严把“进口”关,最大限度地减少无效合同的产生,防范保险欺诈和犯罪,把可能出现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建立科学的理赔机制,提高理赔人员的素质。借鉴发达国家的理赔经验,让保险专业律师和其他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士介入保险公司的理赔。加强现有理赔人员的素质培训,制定出一套详尽的理赔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理赔人员在业务、服务等方面的教育和监督,同时可按不同职级给予专业津贴,以激励理赔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4.健全保险公司内控制度。保险公司要健全严格的理赔服务规程,实行经理负责制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将保户接受服务的满意度纳入到考核指标中,做到职责分明、平衡制约、考核有据、奖优罚劣;加强对结案率和未决赔款的考核力度,并将其与岗位目标考核内容挂钩,以评定优劣。

(二)客户应注意的问题

从客户的角度出发,要避免自己在出险索赔时遇到理赔难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了解保险理赔流程。公司的保险条款中有关理赔流程的说明,客户可以通过阅读保险条款了解,当然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柜台或者热线电话详细咨询理赔的流程。在申请理赔时,可以向保险理赔人员了解保险理赔的具体步骤以及办理进度等情况。

2.正确地看待保险。树立正确的投保意识,正确看待保险的保障功能,实事求是对待保险索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订立合同时讲求诚信原则,向保险公司提供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并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3.注意投保环节的问题。客户在投保时应注意选择一家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这样可以在客户服务方面有保障;选择一名从业时间长、无不良记录的保险人,并根据个人情况正确选择保险产品;注意仔细阅读自己所投保险的条款,特别注意对其中的保险责任、如实告知及理赔申请等条款的了解,避免以后发生纠纷。

4.客户在理赔环节要注意的事项。一旦出险,客户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在业务人员的协助下尽快收集好相关单证,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理赔案件过程中,经常与理赔人员保持联系,如果需要客户提供相关信息时,客户应该及时进行反馈。

(三)保险监管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转变监管理念。保险监管不仅要结合我国保险业实际,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发展道路,更要认识到保险最基本的“稳定器”、“助推器”作用,所以保险监管要紧紧围绕促进我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一主题,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宏观调控、行业规划、政策引导、制定规章、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上来,其中要加强对保险服务的监管,督促保险公司提升理赔服务质量,促进保险业的快速发展。

2.提高保险监管的透明度。当前,只有保险监管部门有能力对公众进行全面的信息,因此应当及早解决监管透明度低的问题。比如对外公布保险公司的举报投诉电话,让社会公众真实反馈自己接受服务水平的优劣;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处罚情况对外公布;指定中立的信息披露渠道,让社会公众及时、完整地从这些机构或媒体获得关于公司、产品和市场情况的重要信息,改变保户只能听取保险公司和业务人员一面之词的现状。

(四)保险行业协会方面

1.加强保险行业协会自身建设。面对保险市场中众多的市场主体,保险行业协会的实力明显单薄,如不加强自身建设,很难保证其职能的发挥。今后要改善人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明确和完善协会职责。此外,还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推进保险协会信息化等等。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让各保险监管部门、社会公众、保险公司等经营机构充分认识到保险行业协会存在的意义。

2.协调与保险市场主体和保险监管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保险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和保险企业之间的社会中介组织,所以应充分与保险市场各行为主体和保险监管部门沟通,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机制。一方面可以代表协会会员向政府反映保险监管的意见和情况;另一方面,行业协会还可以通过监管部门牵头,制定行业公约督促会员共同遵守和相互监督,维护市场秩序,协调相互关系,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功能。

(五)外部环境的培育

1.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力度。加快对保险理赔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保险法虽然做过一次修改,但并不能满足保险理赔发展的需要,应加快对保险理赔相关法律法规的研讨和修订工作。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是防范和化解理赔风险的有力武器,然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导致赔款逐年上升,助长了保险欺诈行为的蔓延,严重损害了保险业的形象,导致理赔难言论泛滥。因此,应加大司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以解决理赔难问题。

2.加快保险中介机构的培育和发展。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中介机构将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保险活动中来,其中尤以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的发展更为迫切。首先,保险经纪人可以帮助投保人选择其需要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同保险公司洽谈合同细则并代办相关手续。保险合同往往因保险经纪人的参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保险纠纷的发生。其次,根据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成熟经验,我国应该大力发展保险公估业,由没有利益关系的公估人负责查勘、定损工作,这样能够更好地体现保险公司合同平等的特点,使理赔过程公开、透明,能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3.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当前,社会监督已经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对行为主体的影响正在逐步增强,如果我们能够有效利用这种力量,就能有效解决保险理赔难的问题。比如通过报刊舆论披露保险公司理赔中存在的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企业形象,从而影响到其市场份额,也会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力和必要的干预。

参考文献:

[1]周道许.中国保险业发展若干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孙大俊,张永珠.保险“理赔难”的原因及解决对策[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11).

[3]王新利.香港保险业诚信理赔的经验及启示[J].保险研究,2005(12).

保险服务存在的问题范文5

关键词: 保险供给 保险需求 供给约束

1 当前我国保险市场呈现出供给约束型特征

当前我国潜在保险需求巨大,特别是随着我国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人们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不断升级、风险和保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凸现,以市场为导向的社会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保险需求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就保费收入而言,2005年我国GDP世界排名第4位,但保费收入排名仅第11位,还不及GDP规模和人口数量都小于我国的韩国。就保险深度而言,世界平均为8%,我国为2.7%,世界排名第42位。就保险密度而言,世界平均为512美元,我国为47美元,世界排名第72位。我国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落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最近有研究预测,未来5年我国保险业会保持年均16.2%的增长速度。我国保险市场的巨大潜力为中外保险公司所普遍看好,巨大的潜在保险需求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

与巨大的潜在保险需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保险业的供给能力较弱,无法满足保险市场上的巨大需求,呈现出供给约束型特征。其突出表现是保险业资产规模较小,偿付能力不足。截至2005年底,我国保险公司总资产才达到1.53万亿元,占金融业总资产的比例仅为3.8%,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一般在20%左右,甚至更高。就偿付能力状况而言,多家公司都存在着程度不一的偿付能力问题,甚至有的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已经触到了被接管的底线。有研究显示,如果将偿付能力充足率选定在100%,到2010年底,我国人身保险供给能力缺口约为33亿元。如果将偿付能力充足率选定在120%,供给能力缺口预测值约为235亿元;选定在150%,供给能力缺口约为540亿元。巨大的供给能力缺口大大限制了保险需求的实现。此外,我国保险业的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也较弱,不能有效推动和引导潜在保险需求向现实保险需求的转化。近年来,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居高不下,而且呈现出快速增加趋势,2005年末高达147 054亿元,年增加额达到近1.6万亿元,这与4 928亿元的总保费收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大量的居民储蓄存款中以预防养老、教育、防病、失业等不确定事件发生的预防性储蓄居多,而这与保险所应发挥的保障功能是类似的。大量的居民储蓄存款难以转化为对保险的需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对保险不信任、保险服务质量低、保险产品创新能力缺乏等保险供给方面因素制约。

2 我国保险市场供给约束的具体表现

2.1 保险产品不能适应市场需求

当前保险产品开发上存在的问题不在于数量和品种的多少,而在于不能适应和满足保险需求,保险产品供给结构问题较为突出。据统计,目前正在市场上运行的险种有400多种,但真正具有生命力、适销对路的险种并不多。如中年人对保险需求最为强烈,而很多产品恰恰越过了这个年龄段;大多数产品只适合高薪阶层,而没有关注中等收入阶层,而且针对团体的保险多,针对个人的险种少;寿险产品抵御通货膨胀的能力差,产险市场提供的险种十分有限;综合各种风险责任的综合型险种多,消费者急需的单纯的医疗保险、老年护理保险等过于单一。各保险公司险种雷同,个别险种“克隆”现象严重。这样,一方面是某些保险产品的过度开发和供给,另一方面又有大量保险需求得不到满足,保险公司忙于出售开发的产品,而不是针对市场需求开发能售出的产品,保险产品供给结构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保险需求的实现。

2.2 保险服务质量较低

保险商品具有无形性,而且是以消费者现在的货币支出换取未来一定时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由保险人进行赔偿或给付的服务性承诺,这种承诺具有非及时性。保险服务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对保险的信任度,而且一些人和企业之所以购买保险,就是为了享受保险公司专业的风险管理服务及其效率,因而,服务是保险业的生命,服务质量的高低对保险需求有着重要影响。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较低,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服务意识,更多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没有意识到服务对于保险这一无形商品的重要性;二是保险公司管理不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没有将维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三是保险服务的手段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消费者难以从保险公司享受到高效、专业的风险管理及其延伸服务。此外,保险业务手续繁杂,消费者获取相应的信息以及保险索赔较为困难等都是保险服务质量低的表现,较低的保险服务质量制约了保险需求的增加。

2.3 保险定价机制不灵活,价格与保险责任之间缺乏明确的对应关系

保险定价机制上存在问题,价格缺乏与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的对应关系,甚至有些险种仍然是实行严格的费率监管体制,保险费率难以适应不同风险和经营成本的变化而及时调整,这就导致保险费率与保险责任相比存在畸高畸低的现象,如一些险种赔付率长期仅为30%以下,个别险种甚至多年来不到10%;而另一些险种却严重亏损,难以为继。价格是影响保险需求的重要因素,而定价的不合理无疑阻碍了潜在保险需求向现实保险需求的转化。

2.4 保险销售过程中问题较多

目前我国保险消费过程中的误导行为较为严重,营销员整体素质较差,行业形象受到影响。据调查显示,在我国保险业飞速发展的背后,一些涉及到大众的分散性业务,如个人寿险、机动车辆险、家财险等方面,由于宣传不到位或宣传不当,甚至是误导等原因引起的投诉纠纷正呈上升趋势,行业整体信誉也面临考验。一些保险公司在保险销售过程中,过分注重保险功能和好处的宣传,甚至产生误导行为,目的是怎样把保险产品推销出去,从而忽视了保险消费者的真正需求。其根源在于保险公司缺乏真正的市场意识,只从自身的市场规模和保费收入而不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存在着“营销近视”。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人们在风险处理方式上对“保险”的选择。

3 提高保险供给能力,实现保险供求的良性互动

3.1 以消费者需求为着眼点,加强产品创新,调整销售策略

保险服务存在的问题范文6

【关键词】保险;营销模式;创新

现阶段,国内的保险业的发展仍处于萌芽状态,特别是关于保险营销模式的探索更是处于初期阶段。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营销,都还处在一种推销或者说从推销向营销转变的过程之中,旧营销观念受到冲击,新的营销观念正在形成,那么,关于保险营销模式创新策略的问题也就提上了日程。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一、当前我国保险公司采用的主要营销模式

1.公司业务型

公司业务型,俗称“大项目型”,依靠公司在编的外勤人员展开保险的营销工作,他们推动的是集团业务和大项目业务。营销人员除享有底薪和福利之外,还可以根据销售业绩来提成。总体看来,这类渠道业务大概占到了业务总量的20%。

2.银邮兼代型

银邮兼代型,即保险公司与银行、邮政等金融机构签订兼业协议,通过这些兼业的网点来展开保险业务,这些业务主要营销分红型的保险产品,包括五年期的业务、长期个人业务以及风险保障类产品等等。当然,银邮机构会从业务量中提取约定的手续费用。目前,该类渠道业务大概可以占到总体业务量的25%。

3.个人营销型

个人营销型,就是通过保险个人人面对分散的保险客户群进行保险产品的营销。该类渠道业务大致占业务总量的55%。

从以上三类营销模式的业务规模和利润贡献度来看,个人营销型的利润贡献度最高。除此之外,国内的保险公司还有直复型营销模式、专业经纪公司和等营销模式。

二、我国现有保险营销模式存在的问题

首先,销售人员与保险公司的隔离问题。各保险公司都制定了针对营销人员的销售管理办法,统一建立了用于管理销售人员的组织架构、业务范围、资格条件、业务管理、绩效考核、晋升惩罚、薪酬福利等方面的体系。因此,营销人员与保险公司的内勤和职能管理人员相区隔,产生了保险人或编外人员。这种区分将导致销售人员没有归属感,对公司的忠诚度低,公司内部的不和谐氛围就会增加,从而导致隔离问题。

其次,保险产品相同,价格不同。一般来讲,大众型的保险产品与各销售渠道共同具有销售权,各大保险公司都会针对不同的渠道开发不同的产品。在渠道保险责任大致相近的状态下,保费的价格却存在较大的差异,究其原因在于拟定产品费率时,不同渠道的营销服务成本就存在着差异。总体来看,个人产品价格高,团体产品价格低。各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大打“价格战”的情况就在所难免。

最后,保险客户与保险公司分离。保险公司大部分的业务来源需要依靠营销人员获得。因此,营销人员就是介于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中间人。保险公司的运营和客户的需求就会因中间人的存在而出现分离。比如说,不同渠道的产品组合,客户只能在渠道组合中挑选,并不能在一个渠道之中得到所有的产品信息,大部分营销人员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也不会告诉保险公司,公司也就无法了解客户的真正需求,出现了客户与公司的分离。

三、我国保险营销模式的创新策略

基于国内保险市场营销模式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建议公司主动适应环境,采取针对性的创新策略:

1.联手打造“保险超市”营销体系

所谓保险超市,类似于家电等商品的超市卖场,将各家的保险公司产品集中一起放置,让客户自行选择产品,尽量的“货比三家”。在这样的“保险超市”里,国内外的客户不仅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偏好,任意选择单项保险或组合保险,还可以通过定制自己的个性化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2.创新“保险连锁店”服务模式

针对国内保险业过度依赖保险人和中介渠道,保险公司远离客户、远离风险管控点的问题,保险公司应当依托城市社区建立保险产品销售及客户服务中心。在居民社区布局设点,与客户面对面的交易,减少中间环节,直接营销,以方便、快捷的保险专业服务与增值服务吸引客户主动上门。

3.采取“方案营销”的全新策略

保险公司从卖产品变为卖方案,形成一种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全新保险营销模式。客户有什么样的需求,什么样的险种最适合客户家庭,保险公司就应该提供这样一种满足客户需要的方案供客户选择。因此,建议保险公司成立专门为客户服务的综合机构,配备营销精英,提供资源,为客户设计科学合理的保险保障计划。

参考文献

[1]何惠珍.保险概论[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

[2]余艳莉.浅议我国保险后营销时代下的创新之路[J].中国集体经济,2008(6).

[3]廖丽达.中国保险营销渠道发展趋势探析[J].中国商贸,2012(31).

[4]王妲.基于保险营销过程视角论保险服务创新[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2(03).

保险服务存在的问题范文7

关键词:汽车保险理赔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F84

一、汽车保险服务行业当前形势

汽车业在近二十年获得了长足的进步,成为拥有冗长产业链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随之而来的,是一大批相关行业的出现和发展,汽车保险,也从一个知之甚少的冷僻词汇,走入了千千万万的有车家庭,并且在整个产险公司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通过发展车险业务,能够将单位保费的固定成本率降低,增大产险公司的获利空间,大大满足公司的利益体系。

现如今,关于汽车的保险产品项目可谓是五花八门,这里面有国家强制推行的“交强险”,也有各保险公司开发的其他商业险种,比如盗抢险、车损险等等。而涉足汽车保险行业的公司除了传统的保险公司以外,还有大批的专营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2009年,汽车销量的爆炸式增长,给汽车保险公司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市场机遇,营收大幅增长,业绩全线飘红。以专营汽车保险业务的天平汽车保险公司为例,2009年其保险收入接近19亿元,同比增长36.13%,一举扭转了2008年营收同比下降的颓势。

然而,在目前车险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情况下,商家为了追求个人利益,忽略客户的真正需求,引起众多汽车客户的不满。“2010年新车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项目中,消费者对于保险公司的服务作为一个独立的考量项目,汽车保险服务业以3.21的平均满意度位列倒数第二位。首次进入满意度调查范围的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获得了较低的分值,大多数的消费者都对保险公司有不满之处。

二、优化汽车保险服务体系的核心意义

汽车保险正逐步成为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活动,其重要性和社会性也正逐步突现。在汽车保险业务中,经营管理与汽车维修行业及其价格水平密切相关。原因是在汽车保险的经营成本中,事故车辆的维修费用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车辆的维修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汽车保险产品的质量。保险公司出于有效控制经营成本和风险的需要,除了加强自身的经营业务管理外,必然会加大事故车辆修复工作的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水平。同时,汽车保险的保险人从自身和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联合汽车生产厂家、汽车维修企业开展汽车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研究汽车安全设计新技术,并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从而大大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方面的提高。

另外,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全面提升经营汽车保险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始终是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重心。

综上,我们看到汽车保险的重要性和意义,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车辆保险的客户对于保险公司提供的商品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高保低赔”、“理赔难”等问题日益凸显,多数消费者对车辆保险产品服务的环节存在不满,并且问题不断升级。因此,汽车保险客户服务评价体系的深入探索和研究,是当下汽车保险业刻不容缓的课题,对汽车保险业的蓬勃发展起到深远的意义。

三、优化汽车保险服务体系的策略分析

1、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客户满意度和续保率

当前的车险业务仍然存在保险消费不足的问题,从全国市场来看,承保比例约占车辆的50%左右。这种局面的形成除了人们保险意识不强及费率因素外,保险服务不到位是抑制车险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要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必须对客户的特性有深刻认识。通常,客户具有社会和经济双重特性。从社会性来讲,一个客户的不满意可以影晌周围的人群。论经济性,一方面表现在客户要对购买投人和获得的回报进行比较,期望以最低投人获得最大的保障,另一方面又表现为客户不愿轻易转保。基于客户的这两种明显特性,必须通过优化客户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来提高客户满意度,以吸引更多的客户扩大业务量。

同时,保险公司是一个服务性企业,客户服务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车险服务的竞争最终体现在客户服务的竞争。要有效开拓新客户并维护老客户,必须提高服务品质,丰富服务手段,更重要的是要保证服务、信守承诺。提高服务水平必须做到高效率和以人为本,要建立起对客户的回访、拜访、续保提示、咨询、救援、理赔的整体服务网络,让客户得到更加迅捷方便和全方位的服务。当客户服务品质提升后,客户的满意度就会提高,客户既会将这种满意向社会广为传播吸引更多客户加人,有效地提高老客户的续保率。

2、转变服务方式,采取多种费率标准

“2010新车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项目中,汽车保费费率标准平均满意度为2.82,客户满意度较差,分析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不同的消费者对于价格敏感度不同。低收入人群对于价格较为敏感,保费费率稍微有所调整,就会造成其负担的加重,提出不满也在情理之中。另外,现行费率标准,确实有不合理之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购买微型车的低收入人群的不满意。从年龄段来看,对保险费费率表示不满最多的,是35-39岁的用户群,他们之中,有34.21%的用户对于保费费率表示不满。而同样作为购车生力军的25-34岁的用户群体,他们对于保费费率的不满情绪就稍微缓和,表示不满的用户均不足四成。

通过以上的调查结果,应该引起保险公司的反思,长期的思维定势,致使业务基层单位思想仍然停留在非理性价格竞争上,承保管理环节相对薄弱。面对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压力,“拾到篮子里就是菜”的思想普遍存在于各经营单位,特别是基层一线,各部门应积极分析当前形势,根据不同客户采取不同标准,多种费率标准共存无疑是适应当前车险行业形势的有效手段,也是缓和客户抵触情绪的重要措施。

3、加强理赔管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车险赔款支出作为保险公司最大的经营成本,赔付率过高,车险经营效益压力很大。赔款未能及时兑现,造成理赔难的局面,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声誉和客户对车险服务的满意度。

同时,理赔关键环节管控不严,现场查勘过程的粗放管理,加上部分理赔人员素质不高、原则性不强,把关不紧,增加了理赔水分。保险欺诈行为不断扩散,道德风险有蔓延的趋势。

这些问题的出现有悖于现代保险公司注重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终目标。车险公司必需加强理赔管控与专业化队伍建设,提升理赔工作水平与客户服务能力,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建立未决赔案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车险未决赔款管理,防止车险未决赔款估损过高或过低而影响车险经营效益。强化理赔关键环节管控,挤压理赔水分,提升车险盈利能力,使业务发展及服务与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匹配。

结束语:

汽车保险正随着汽车走进千家万户,消费者购车时、用车时都必须面对保险公司的服务,保费标准明晰化、保险服务满意化是目前汽车保险机构急需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保险服务存在的问题范文8

摘要: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现状的深入分析,找出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其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问题;对策

1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现状

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主要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大金融服务市场构成。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最大的涉农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办理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农村信用社是农村最基层的金融机构,直接向农户提供贷款,满足农村的资金需求,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主力军。除以上三个正规金融机构外,还有邮政储蓄、农村扶贫社和民间私人借贷等非正规的金融服务机构。

2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农村金融机构功能缺失,定位不明确

功能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缺失。表现在中国农业银行商业化运作,大量收缩农村的营业网点,扶贫的政策实施不理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功能单一,政策功能不全;农村信用社存在产权不清晰、治理结构不完善、残缺等问题。二是商业缺失。四大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运作导致农村网点大幅度减少,直接面向农村的涉农业务减少,对农村的信贷只限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户、农业生产的金融服务处于萎缩状态。

各大金融机构定位不清,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农行在农村的机构大幅减少,被撤并的机构主要是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基层营业网点,因此,贷款业务逐渐远离农村,农业银行的大部分贷款投向了城镇工商企业,而农业贷款投入较少。

2.2农村金融服务机制落后,金融机构数量不足,金融服务品种单一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战略调整,县级商业性金融机构逐渐成为“储蓄所”。农业发展银行只限于粮棉油的收购和加工,而无法满足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等资金需求。目前在大部分农村已经形成农村信用社一家独撑的局面,然而农村信用社仍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科技含量低,效率十分低下。由于受技术、人才、资金、交通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结算资金时间长,资金到帐不及时。农村金融机构支农信贷的品种单一,主要以小额贷款为主,而且中间业务欠缺。农村金融功能弱化,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业务,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

2.3农村信贷资金投放不足,资金外流严重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撤离农村,为邮政储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形成了与信用社两足鼎立的局面,据统计在新增的存款中信用社约占2/3,邮政储蓄约占1/3,但邮政储蓄只存不贷,随着存放资金的增多,这些资金又回流到城市,同时农业银行存多贷少,吸收的资金倒流到城市,使得农村资金供给缺口加大,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失衡。

2.4农村经济补偿机制缺失

我国农村的保险业发展缓慢,目前只处于初创阶段。农业保险还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求。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和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使其赔付率较高,商业保险公司的目的是盈利,所以保险公司不太愿意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此外,由于农民的金融知识不足,缺乏主动投保的意识,故农业保险的覆盖率低。我国农业目前仍主要是靠民政主管的灾害救济为主的农业保险保障。补偿性质的灾害救济,受国家财力的限制,不适应农村经济市场发展的要求,也不利于培养农户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同时,我国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担保机制,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导致农业投资缺乏高效的风险分散渠道和农业风险保障机制,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农户就无力偿还贷款,风险转嫁给银行,进而制约了金融机构支农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导致农村信贷资金投放不足。

3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

3.1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监管

国家将信用社交由地方政府管理,却没有给予相应的监管职能,使其只负责经营活动,风险和成本仍由国家承担,这种制度安排有可能会导致信用社新一轮的亏损。

3.2资金结构失衡,农村资金匮乏

我国缺少专门面向单个农民的政策性扶持的金融机构,农民也没有得到真正的资金资助,农民的经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被排斥在金融体系外。而国有银行的体制改革,大量撤并农村乡镇的营业网点,向县城和城市收缩,导致农村基层金融机构欠缺。县域的金融机构不仅不能发挥“供水站”的作用,反而成为资金的“抽水机”,大量资金抽离农村市场。农村市场资金匮乏,影响了农民扩大在生产开拓市场和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推广优良品种,进而影响了农民的收入。

3.3农村保险严重缺失,农村经济补偿机制不健全

一是农业保险的风险损失率较高,农户分散,展业成本高,使农业比其他财产保险费用高很多,而农民又是低收入的投保者,自愿购买保险几乎不可能。二是要分散农业风险必须大面积的建立保险制度,由于国家的扶持力度有限,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只能进行试点,尚未大面积展开。三是农户和农村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手段。四是通过财政手段对支农信贷的风险补偿有限。

3.4其他金融组织发展不规范

尽管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但这些金融组织并不受国家政策上的鼓励和保护,使得大部分非正规金融组织走向地下经济化,没有实现规范发展。相当一部分的民间借贷采用口头约定等简单形式,利率高,制约了资金的需求,使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上唯一正规的金融组织,没有其他组织对其产生竞争威胁,其相互间也没有竞争。

4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的对策措施

4.1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产权关系,强化支农职能,充分发挥信用社直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覆盖面广的优势,把农村信用社培育成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扩大邮政储蓄的功能,加速建立邮政储蓄的支农机制。在保留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其政策性支农领域,应该把农业开发、扶贫贴息等政策性业务转给农业发展银行,使其信贷重点由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在抓好农业银行改革的同时,克服其偏离农村的倾向,强调其服务对象是涉农企业,要为农村和农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放宽民间资金进入金融业的限制,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实现非正规金融组织合法化,要建立农村金融监管体制和破产保护制度,强化民间金融市场的退出制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担保补偿制度,保护中小贷款人的利益,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保障。

逐步形成竞争性、多样性的金融体系,构建符合农村需要的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和其他形式并存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各金融组织合理分工、优势互补、正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有机互动,更好地支持三农、服务三农。

4.2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

国家应充分考虑金融机构在服务农村经济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实行积极的支持和保护政策,进一步完善农业银行的扶持和指导功能。对农村信用社给予财政补偿和金融政策扶持,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免税政策,适当减免农村信用社接受抵债资产收回不良贷款征收的相关税费,促进信用社落实债权。改变农业政策性资金来源渠道过于狭窄、资金来源不稳定的现状,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建立农业发展基金面向农民筹资、境外筹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调整农业政策性金融信贷结构,进一步拓宽支农领域,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改善农业生产环境。4.3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增加金融产品种类

根据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多样性,探索更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组织形式,鼓励金融产品和业务品种创新。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产品,结合中国国情,使其满足农村金融需要。创新业务流程,对超过支行授权的业务,可直接提交地市行决策。扩大服务领域,发挥农村金融机构在项目评估、产业信息、理财等方面的优势,为农村企业出谋划策,帮助规避投资与经营风险,努力实现“多赢”目标。

4.4减少农村资金分流。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首先要以法律形式规定国有商业企业将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农业或涉农领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应修改资金上存制度,以减少和解决农村资金继续流入城市的问题。其次,完善邮政储蓄功能,开办贷款业务,将吸收的部分存款在一定限额内,允许发放小额贷款业务,将信贷业务锁定在广大农村地区。国有商业企业还应缩小乡镇的营业机构,把有限的农村信贷份额转给农村信用社,可减少农村资金通过合法途径流向非农业区域。其他金融机构在县以下农村吸收的存款应直接转存到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农业发展银行,统一安排在农村使用,避免资金的流失。对支农贷款进行财政贴息,引导资金流向农村,从而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投入,降低农民贷款成本。

保险服务存在的问题范文9

关键词:油田企业 职工保险 问题 社会化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在职工保险方面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油田企业作为传统的大型国企,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由于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在职工保险方面面临的问题更加突出,只有正视在职工保险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结合时展趋势和油田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发展油田企业职工保险事业的对策,对油田职工保险实行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才能不断推进油田企业职工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

一、油田企业职工保险方面存在的问题

油田企业作为传统的大型国企,对于维护石油生产的稳定,实现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复杂因素的影响,油田企业职工保险工作日益复杂,成为影响油田企业和谐稳定地一个凸出矛盾和问题,这一矛盾和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将会极大地影响我国石油生产和谐稳定地局面。虽然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油田纷纷把建立健全职工保险体系作为油田改革的重点,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影响,我国油田企业职工保险事业发展还是不完善,当前我国油田企业在职工保险方面面临以下两个难题,

1、多种现实因素对油田企业职工保险事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都是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近年来,随着油田企业职工退休高峰期的到来,每年油田企业都会有大量的职工退休,导致我国油田企业在职工保险方面的负担越来越重。另一方面,随着人们对油田企业的亲睐,越来越多地人希望进入油田企业,享受各种福利待遇,而一旦进入企业,却又在较高的福利待遇条件下逐渐失去了工作的动力。同时,油田企业不同工种的待遇差别,又降低了一部分工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再加上面对职工养老保险开支的巨大压力,油田年轻职工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综合以上这些因素的影响,不少年轻的油田职工工作态度不主动、不积极,对油田的持续稳定生产产生了负面影响。

2、历史遗留问题加重了油田企业职工保险负担

作为长期存在的传统国有企业,油田企业在职工保险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是复杂且难以解决的。由于开始时认识不到位等原因,部分油田企业的退休人员并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使他们的各项保险待遇得不到有效保障,容易产生一些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对油田企业的稳定生产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产生负面影响。此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油田企业存在使用临时工等问题,他们虽然从事的是油田上的脏、累、苦工种,但是却大部分都没有参加职工保险或者是参加的职工保险险种不齐,处理好这部分人的职工保险问题也是油田企业职工保险事业发展工作中面临的一大难题。

二、发展油田企业职工保险事业的对策

解决油田企业职工保险方面存在的问题,最根本的对策就是发展职工保险事业,建立社会化的职工保险制度。社会化作为职工保险的一种本质属性,顺应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有助于实现油田企业职工由“企业人”向“社会人”转变,可以提高被保险职工的保险水平,充分保障被保险职工的权益。一般而言,油田企业职工保险事业的发展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实现的。

1、职工保险对象全覆盖

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企业职工保险体系,实现油田企业职工保险的全覆盖,建立多层次、适合不同工种的职工保险,将应该参加职工保险的职工全部纳入社会统筹,从而实现职工保险的社会化全覆盖,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让油田职工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油田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2、职工保险范畴的社会化

职工保险包括不同工种的全部的油田劳动者,在保险项目上,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又分为基本保险与补充保险。实现职工保险范畴的社会化,从而将职工保险改革作为社会经济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改变油田企业作为传统国企存在的一些职工保险弊端,让所有工种的职工同等享受保险待遇。同时,还有利于劳动力的流动,形成人才合理流动机制,消除阻碍不同工种之间、油田企业和外部企业职工之间相互交流的制度障碍。

3、职工保险主体和资金来源的社会化

通过实现油田企业职工保险资金来源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形成职工保险主体和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机制。在人口老龄化加剧、油田企业职工退休高峰期来临的现实情况下,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享受各种保险待遇的稳定性,为职工享受保险待遇奠定基础。

4、职工保险服务的社会化

结合目前我国油田企业职工保险的现状,在实现保险对象、范畴、资金来源社会化的同时,还要实现保险服务的社会化,将职工保险与各种社会服务结合起来,让油田企业的职工在企业、社区、工作和生活中都能随时随地享受多种多样的社会服务,从而提高油田职工的生活水平。

三、结论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职工保险的要求越来越高,油田企业作为传统的大型国企,在职工保险事业发展进程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在当前人口老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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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油田企业职工退休高峰期到来的双重压力下,油田企业职工保险事业面临诸多问题,只有从职工保险的对象、范畴、主体、资金来源以及保险服务等方面全方位的实现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才能解决油田企业职工保险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油田企业职工享受的保险服务水平,为油田企业的稳定生产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胡高喜,朱国忱.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风险控制的对策[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6年06期.

[2]钱酉山,金加友,胡奎.关于高等学校实行离退休养老保险制度的探讨[J].教育财会研究.1996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