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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集锦9篇

时间:2024-02-28 14:38:10

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

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范文1

现代环境设计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大众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更加注重精神方面的追求,对现代环境设计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现代艺术领域中,现代环境设计属于一门独立学科,和传统环境设计相比,现代环境设计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室内环境设计更具特色,有着鲜明的整体性特征,而科学整合人类活动整体空间是其关键性目标。也就是说,现代环境设计和人类生产生活也紧密相连,室内环境设计、室外环境设计是其不可忽视的关键性组成要素,各自有着不同的特点,起到不同的作用。就现代环境设计来说,在多方面因素作用下,设计人员需要坚持全新的设计原则,而不是传统环境设计原t,需要将其设计理念、生态文明观点二者巧妙融合,使其处于统一的网络结构体系中,还要全方位准确把握当下社会经济动态发展,促使地区现代环境设计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所设计的现代环境和地区经济发展相协调,促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有机统一。

现代环境设计中的人文性特点与坚持人文性原则

现代环境设计中的人文性特点。从某种角度来说,作为一门综合型学科,现代环境设计以现代环境科学为基点,属于有着多样化功能的空间艺术设计,社会大众日常的行为以及生活方式是设计的关键点,好的现代环境设计可以陶冶人的情操,有效满足人的审美需求。也就是说,现代环境设计有着鲜明的人文性特点,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设计核心目标体现在提高社会大众生活环境质量,为不同层次社会大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有效满足他们在生活环境方面的多样化客观需求,属于“人文关怀”的真实写照。设计人员要准确把握人文性特点,所设计的现代环境不仅仅要适宜社会大众居住,还要能够满足他们的审美客观需求,巧妙利用人文性语言,更好地展现地区城市个性化特征,彰显地方特色,成为城市发展中重要的名片。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必须意识到现代环境人文性设计的重要性,所设计的现代环境和社会大众的“物质、精神”生活紧密相连,注重生态回归,将“以人为本”理念落到实处,充分展现当下我国所提出的生态文明观。

现代环境设计中坚持人文性原则。在设计现代环境中,设计人员必须坚持人文性这一关键性原则,其体现在多个方面。设计人员要综合分析各方面影响因素,准确把握现代环境设计客观要求,根据地区地质、水文、气候等各方面情况,将人文性元素巧妙融入到现代环境设计过程中,促使所设计的现代环境可以客观折射出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尤其是多样化的民族文化内涵。促使看似毫无关联的环境设计元素、人文性元素二者有机融合,最大化提高地区现代环境设计效果,符合当地居民各方面客观需求,具有浓浓的地方特色。同时,在现代环境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适当增加和所设计的现代环境主题相关的人文性内容,促使设计的现代环境具有更浓的人文气息,促使环境使用者更好地融入到设计的环境中,全方位正确认识现代环境,促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将人文元素巧妙渗透到现代环境设计中,充分展现当下可持续发展战略理念,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现代环境设计观的人文基础

正确认识,巧妙融入人文性元素。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要全方位正确认识现代环境设计,要意识到其重要性,将其放在关键性位置,结合地区现代环境设计具体要求,巧妙融入人文性元素。设计人员需要站在社会生活、以人为本两大重要角度,准确把握当下现代城市环境设计具体化内容,即从根源上治理城市环境,科学改善城市深层结构,便于最大化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具有较好的生态效益,避免将城市经济的发展建立在牺牲环境代价的基础上,促使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经济发展协调统一。同时,由于城市环境由多样化的空间场所组成,设计人员必须全面、客观把握城市各空间场所特点、性质、功能等,巧妙融入人文性元素的基础上,科学设计现代环境,确保人文性现代环境设计目标顺利实现,进而,促使现代城市环境得以合理化改造,客观呈现城市历史文脉、肌理结构,促使传统元素、现代元素相融合,更好地彰显现代环境特色,使其和传统环境设计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此外,在设计现代环境过程中,设计人员要优化利用科学技术,借助信息化手段,在相关技术软件作用下,科学设计现代城市环境各方面,比如,尺度较大的景观道路,准确把握地区现代环境设计主题、风格等,科学设计城市各空间特色,具有鲜明的现代化特点,符合社会大众在环境方面的多样化客观需求,尤其是审美客观需求。

优化设计手段。在坚持人文性设计原则中,设计人员必须多层次优化传统环境设计手段,优化设计现代环境。设计人员要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尊重所设计城市已有的历史文化,全面、客观分析当下社会以及城市经济二者发展方面的客观要求,随时动态把握当下不同层次社会大众生活生产方式动态变化,优化利用人文性设计手段,科学设计现代环境,能够有效缓解城市居民来自生活以及工作方面的巨大压力,愉悦他们的身心。在此过程中,设计人员必须站在生活形态角度,科学设计现代环境,使其更具生命力、感染力,坚持人文性原则,动态保护城市文化生态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现代环境功能,优化完善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促使设计的现代环境具有鲜明的人性化特征。

注重旧建筑的再利用与生态建筑设计

注重旧建筑再利用。在现代环境人文性设计中,设计人员要注重旧建筑的再利用,根据各方面实际情况,科学改造对应的旧建筑,有效提高其利用率,充分展现其多样化价值,比如,文化生态价值、社会经济价值,更好地延续城市已有的历史文化内涵,彰显城市特色,从根源上科学治理城市生态环境,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现代环境建设成本,提高其整体建设效益。由于地域、文化、经济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设计人员一定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制定合理化的设计方案,准确把握设计方法、手段等,科学改造城市旧建筑,尤其是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建筑物,有效防止改造过程中旧建筑已有的独特风貌被破坏。同时,设计人员还要站在“景观生态、社会历史”的角度,全方位科学转换城市建筑多样化功能,进一步延伸城市旧建筑功能,要注重先进技术、先进材料的优化利用,科学改造旧建筑整体空间,合理化调整旧建筑整体结构,促使旧建筑在保持自身已有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展现出全新的特色、风貌,能够客观传承、发展城市悠久的历史文化,塑造良好的外在形象,促使城市走上长远发展的道路。

注重生态建筑设计。在现代环境设计过程中,建筑设计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之一。设计人员想要将“以人为本”理念落到实处,必须全方位正确认识生态建筑设计,要尊重设计地区各方面差异,根据生态建筑设计具体要求,巧妙利用现代环境设计一系列知识,比如,生态学、建筑学,坚持生态文明理念,有效满足社会大众在生态建筑方面提出的客观要求,更加满意所设计的生态建筑。设计人员要将多样化生态性材料应用到生态建筑设计中,比如,环保砖墙,同时达到“隔热、隔音”的效果,可以太阳能技术优化应用其中,最大化降低建筑物内部电气设备等损耗,具有较好的节能效果,有效降低居民在这方面的经济负担,为其营造一种“舒适、宽松”的居住环境氛围。同时,站在客观角度来说,传统建筑设计内容繁杂,建筑空间设计不合理,需要坚持“时尚、简约”的原则,促使设计的生态建筑当下社会大众的客观要求,要结合各方面情况,科学利用当下建筑学知识,优化调整“建筑、附近环境”二者间的关系,最大化科学利用已有的环境资源,彰显建筑自身已有风貌的基础上,尽可能不要使用化学试剂、化学方面的合成材料,最大化建筑内部污染程度。

科学构建生态空间环境。在体现人文性特点中,设计人员要准确把握当下环境设计观,构建合理化的生态空间环境,提高现代环境设计整体效果。在人文性环境设计中,设计人员要多角度优化利用已有的自然元素、生态材料,特别是绿色植物,科学摆放建筑物中的各类绿色植物,充分发挥其多样化作用,有效净化室内空气,提高建筑物炔靠掌质量,多采用环保型材料,构建建筑生态空间,避免建筑物内部环境不断被污染,将“以人为本”理念有效落到实处。

科学规划景观形式,优化利用土地资源。在现代环境设计中,设计人员要注重景观形式的合理规划。尽可能不要采用“高成本、高能耗”的景观形式。以“喷泉”为例,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要全方位准确把握设计地区环境特点,结合不同区域人流具体情况,科学设计园林中的喷泉,可以最大化降低在“水电、土地”资源方面的利用度,有效防止出现严重的资源浪费问题,促使所设计的景观符合当下社会大众的客观需求,使其全面、深入了解当下所设计的景观形式。此外,在新形势下,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日渐加快,大量农村人口不断涌向城市,导致城市人口急剧增加,人地间的矛盾日渐激烈。针对这种情况,在现代环境设计中,设计人员必须将城市土地科学利用放在核心位置,要注重城市绿地规划设计,根据城市整体布局以及各区域经济动态发展,科学设计对应的绿地,最大化提高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率,更好地发挥自身多样化作用,比如,调节周围气候、净化空气,促使城市居民更好地亲近自然。设计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准确把握城市的预留空间,巧妙利用水体、山石等,不断提高城市景观效应,促使设计的城市绿地系统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展现当下现代环境设计人文性特点,具有鲜明的自然性、生态性特点。

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范文2

Abstract: Looking at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e countries although put substantial funding to governance and protection in recent years, but the situation remains grim, and effectively protect and improve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vigorously carry out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e rule of law is imminent.

Keywords: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legal 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 B845.6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我国当前环境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立法一直行驶在“快车道”上,几乎年年出台相关法律,甚至一年有几部法律出台。但是,就在生态环境立法最为迅速的年代里,我国的环境污染及自然资源破坏却日趋严重。引起环境污染及自然资源破坏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在“摸着石头过河”、“成熟一个制定一个”、“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想指导下,我国生态环境立法自身尚存在诸多缺陷,各项立法主要散见于一系列有关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规划、国际条约与协定中,至今没有一部统一的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仍不健全,法律保障机制仍不完善。

1、现行生态环境立法中法律规定互相冲突现象较突出

例如《环保法》第37条规定,“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安装使用,并处以罚款”。从该条文的表述来看,如果排污单位没有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其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并非违法。但是,依据《标准化法》及其《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而“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④。因此,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无疑又是违法行为。这种法律规定之间互相冲突的情况,在我国的生态环境立法中不是个别的现象。由于立法上的冲突,实践中常常让人无所适从,法律的尊严也因此而被大打折扣。

2、缺乏科学完备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

实践中,我国的生态环境立法基本上是针对单项污染防治和单项资源要素保护进行的,缺乏对污染的全面控制和资源整体保护,形成了分部门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各部门之间协调困难重重。例如,按照现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环境资源管理体制上人为地分割为土地、农牧、矿产、林业、水利等众多产业部门和行政区划,这些产业部门和行政区划的第一职能并不是保护环境资源,而是通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创造经济效益,因此必然与环保部门发生权力冲突。生态环境立法上如此政出多门、职责不清的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很多部门经常从部门利益出发,对本部门有利可图的,往往互相争夺审批、发证、收费、处罚、解释等权限,闹得不可开交,而无利可图的则往往无人愿意负责,互相扯皮、推诿,人为造成许多工作漏洞,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在很大程度上被肢解和架空,其职能根本无法落实,造成作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环境保护法》地位尴尬,无法适应自然资源综合性、整体性保护的要求。

3、缺乏一系列科学的法律保障机制

主要体现在:缺乏有效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制度、缺乏有效的生态环境建设管理体制、缺乏有效的生态环境建设管理体制、缺乏有效的生态环境建设技术保障制度、缺乏有效的生态环境建设资金保障制度。

综观现有的生态环境建设法律法规的规定,足见现有的相关立法比较零散、不全面、适用性不强,缺乏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基本法律制度及主要法律措施系统而明确的规定,无法满足当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

三、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我国生态环境形势严峻和当前生态环境法律建设问题较多的实际情况,结合本人的实际工作,提出以下几点粗浅的对策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1)确立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生态环境立法的目的和指导思想确立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从生态环境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生态经济学原理,以科技为先导,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以重点地区治理、开发为突破口,把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使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控制甚至好转,基本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生态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确立生态环境建设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自然生态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原则;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并重原则;预防为主、治理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并举原则;统筹规划、集中领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原则;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使用谁补偿原则;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原则;公众参与原则;产业政策引导原则;市场导向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原则。

在全国环境形势严峻的今天,及时修正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立法目的,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升生态环境法的品性,使其具有价值合理性,无论对执法还是对人民群众的守法及环境意识的提高都是十分必要的。

(2)制定一系列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

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是指为保护、改善与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为实现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原则而确立的具有普遍作用的法律制度,是构成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基本内容,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必须制定以下基本制度 :第一,生态环境建设区划制度,指在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应用生态学、环境科学和生态经济学等理论方法,对特定区域进行整合和分区,目的在于揭示不同单元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形成机制,为不同区域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提供科学基础。如《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中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划分为8个生态环境建设类型区。第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制度,是指导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保障人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据,编制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要根据区域的特点、规律、目标、容量等综合因素。第三,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责任制度,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负责,实行生态环境建设行政领导负责制,是一种以责任制为核心,以行政制约为机制,把权力和责任、权利和义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一种制度。第第四,生态环境破坏事故防范与预警制度,是指在危机、灾害来临前,由事故责任者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事先采取预防或避免措施并发出警告或警报,以减少损失与灾害的程度。

(3)整合现行环境资源立法

长期以来,我国的生态环境立法一直受到非理性思路的影响,在立法时容易就一时一事作出规定,缺乏深厚的理论基础以及体系化的通盘考虑和综合平衡,立法不同程度地存在诸如体系不完善、法律规定操作性不强、法律条文间互相冲突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实施的效果,造成了执法实践中的种种困境。对法律来说,“法律将容忍事实上的困难,而不能容忍不一致性和逻辑的缺陷”,因此须对现行生态环境立法加以重新整合。⑤其一要注重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的融合,保持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本身的和谐一致。到目前为止,虽然我国已制定了众多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却没有形成科学完备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造成实践中困难重重。针对实际问题,当务之急便是围绕增加对自然资源保护的基础原则、基本制度和监督机制等内容对现行的《环境保护法》重新进行修订。其二要注重生态环境立法的现实性,提高其实际操作性。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在整合现行生态环境立法时应注意对其中原则性的规定予以细化。在当前制定统一的环保程序法尚有困难的情况下,应针对环境资源法中实体性规定,通过在本法中或在其它实施细则中及时地补充相应的、完善的程序性规范,以确保实体性规范的实施。其三要消除现行生态环境立法中法律规定互相矛盾冲突的现象,以维护法律规定的统一性,便于法律的实施,进而维护法律的尊严。

(4)制定生态环境建设的科学保障措施

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内容相当广泛,除上述事项外,还必须制定以下各项具体保障措施:其一是建立统一领导与部门分工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由市、县(区)政府实施统一领导,由主管市、县(区)长具体负责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通过市、县(区)生态环境建设办公室召集各有关部门研究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并实施监督检查。其二是建立生态环境建设的技术保障措施,具体包括:一是从宣传教育抓起,向全民普及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科学知识,加快培养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人才,千方百计提高科技人员待遇。二是发挥现有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优势,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技术研究,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三是推广先进适用的生态环境建设技术。其三是建立生态环境建设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措施,通过多种方式筹集生态环境建设资金,既要依靠国家投资,也要依靠其他渠道多方筹集,包括: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引进外资、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财政援助、税收支持等方式。其四是建立生态环境建设的信息保障措施,逐步规范生态环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单位的信息提供、交流职能,建立收集、汇编、传递、利用生态环境建设信息的交换中心与传播网络,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信息保障措施。

2、强化法律实施,提高公众守法意识

制定一系列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仅是生态环境法治的前提,实现了“有法可依”也仅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第一步。“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守,依然不能法治”⑥,对我国生态环境法治来说,其最终实现的标志是“普遍守法”的形成,严格生态环境执法,不断提高公众环境守法意识是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核心要素。 (1)严格生态环境执法

严格生态环境执法是“普遍守法”的关键。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执法方面存在着普遍不力的情况,一些地方政府和综合经济部门及其有关领导狭隘地从发展本地经济的角度出发,没有坚持“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的环境法基本原则,自觉或不自觉地走上了“重开发、轻保护”、“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道路。“法治的基本原则必须是官方行为与法律一致,没有这一原则,就等于什么也没有”,生态态环境执法不力是造成当前严重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其所带来的不仅是环境污染和生态资源破环愈演愈烈的恶果,而且还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动摇了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因此,各级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去除那种将“发展就是硬道理”庸俗地理解为经济增长就是发展的全部内涵,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同时,必须进一步完善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各政党、各人民团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执法的监督机制,以切实保障环境执法依法进行。

(2)不断提高公众环境守法意识

学者梁治平先生在论述我国法律实施时指出,“中国固然制定了不少的法律,但人们实际上的价值观念与现行法律是有差别的,而且,情况往往是,制度是现代化的或近于现代化的,意识则是传统的或更近于传统的。”⑦ 而由一群具有浓厚传统意识的人来执行先进的法律,其后果诚如现代学者阿历克斯.英格尔斯一针见血指出的那样,“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手中变成废纸一堆。”⑧我国生态环境法的实施现状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公众的普遍守法意识,如果公众还继续把生态环境法看作是可有可无的“软法”,那么再完备的生态环境立法也仅仅是纸面上的东西,而绝不可能隽刻在公众心里和落实到他们的自觉行动中。只有通过实体法上公民环境权的确立和程序法上类似“公民诉讼”制度的建立,才能有效地保护受害者的利益,进而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以及保护包括受害者在内的公众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环境权益,使人们对切身利益的保护与改善同环境保护联系起来,增进对环境问题的理解、关注和行动,进而将环境守法内化为一种自觉。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

注释:

[1]巴音朝鲁.生态省建设知识读本.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37-41

[2]杨京平.生态安全的系统分析[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199-200

[3]曲格平.环境保护知识读本[M].北京:红旗出版社.1999.104-109

[4]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第三版),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104页

[13](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它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235页

[14]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199页

[15]梁治平等.《新波斯人信札》.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01页

[16]殷陆君编译.《人的现代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4页

参考文献:

[5]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1999.

[6]张坤民.《可持续发展与中国》.《中国环境管理》1997.第2期

[7]国家环保总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

[8]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

[9]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环然[1995]444号).

[10]国家环境保护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环办然[1996]046号).

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范文3

关键词: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生态保护

生态文明是文明的一种形态,是一种高级形态的文明。生态文明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在我国建设生态文明,必须首先建立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环境法制建设对于我国的环保事业和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从制度和体系上保障生态文明的实现,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方面对生态文明法制建设进行构建,使环境法制不断的完善、创新,从而推动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进程。

一、我国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的现状及问题评析

(一)我国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的现状党的十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五位一体”总格局的战略高度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可持续发展是关系我国人民福祉、关系国家未来的长远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生态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存环境和生存利益,因此建设生态文明社会至关重要,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生态文明法制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法制建设,以原有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为基础,以各种相关法律为补充,不断完善生态法律制度体系,不仅不断完善国内的生态立法,还力求在国际生态法律体系建立和完善中发挥重要作用。我国目前已建立了以环境保护基本法为核心,自然保护法、自然资源法、污染防治法等为主的生态法律框架,未来的环境立法也将融入更多的生态文明理念的制度和规范。随着生态文明法制观念的普及,我国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也将逐步完善。

(二)我国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探析

1.立法不健全相关法律协调性差:我国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虽然在积极的开展中,但法律的更新却仍跟不上社会的发展,一些法律法规显然已经满足不了生态问题解决的实际情况,新情况新问题已经超出了旧法的调整范围,作为环境基本法的《环境保护法》地位并不牢固。我国有关的环境立法虽然比较丰富,但在具体实现上没有达到相应的效果,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性差,与民法、刑法、行政法各个法之间的协调性不够,甚至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在处理相关案件中达不到一个一致的标准,这就增加了执法上的困难,影响了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的良性发展。因此,在生态文明的背景下,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性,构建一个以生态保护为优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是当务之急。

2.预防和执法强度不够:一直以来,我们对环境问题的处理方式总是“先污染,后治理”,总是等到出现了无法挽救的环境问题后才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再去治理,这种方式显然是不正确的。随着环境立法理念的转变,意识到“源头治理”的重要性,但在实践执行中,对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的预防仍不尽人意,因此需要加强预防治理的方面。在执法上,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往往只看到经济效益而忽视长远的生态效益,从而导致执法不严,对相关企业或个人从轻发落。对于环境影响评价监管不够,没有进行跟踪监管,惩罚力度达不到震慑作用。

3.生态法律诉讼制度存在缺陷:在目前的诉讼制度上,生态环境法律诉讼仍存在很大问题。一些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情况往往是持久的,其后果却难以举证,一些废水废气排放往往是迅速的,这就会导致群众举证时却为时晚矣。并且对于造成环境破坏的大企业,群众相对来说处于弱势,高昂的诉讼费用使群众难以负担,这使民间环境诉讼很难实现。对于环境污染鉴定评价机构,其缺乏统一的计算标准和方法,这也会造成环境诉讼中的困境。

4.公民生态文明法制意识薄弱:目前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公民的生态法律意识缺失,很多人对生态破坏不以为然,觉得与自己没有太大关系,生态维权意识相当薄弱,生态文明法制规范没有普及到广大群众中去。生态文明虽然在根本上影响人类的生活,但它在日常生活中却没有得到其应有的重视,人们的生态法制意识仍较薄弱,这就在群众基础上给我们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造成一定阻碍。

二、我国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完善的途径

(一)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法律体系

1.完善环境司法,构建专门司法体系:完善环境司法,就是立足于司法实践方面,针对日益突出的环境生态保护的司法问题,从整体上系统上推进对环境问题的司法保护。当前我国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案件不断增多,为了实现司法专门化,有针对性有效的解决生态环境案件,可以建立环境法庭。环境案件本身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建立专门的环境法庭可以减轻普通法院的压力,保证环境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环境法庭可以设立在环境案件多发地区,有利于案件的集中审理与及时解决。另外要规范法官组成队伍,吸收具有环境专业知识与背景的法官,吸收环境方面的专家人员作为陪审员参与审理环境案件。其次,要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根据我国民诉法相关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机关、组织都可以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侵害提起公益诉讼,这样可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公益诉讼使环境诉讼的门槛相对降低,并且把环境案件的解决放于公众监督之下,有利于引起人们的关注,实现权力的制衡。不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我们要在环境侵害的救济制度、败诉费用的承担、管辖法院的确定、调解与和解的问题、司法鉴定等等方面进行完善,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完善立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促进实践的进行。

2.加大执法监督,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执法监督主要是对环境执法部门是否正当行使权力的监督,对于执法部门外部的监督,可以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进行监督,通过举报电话,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等方式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在制定有关环境问题重要决定时可以举行听证,鼓励公众参与听证,提出建议,这也是信息公开的一种方式。在执法部门内部,也要加强其内部监督,建立分工负责机制,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出现执法问题的时候也易找出责任人员追求其责任。执法队伍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执法的效率与水平,保证法律公信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要加大对环境执法的财政支持,提高执法队伍的准入门槛,对现有的执法人员进行环境、法律方面的培训与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性,提高执法人员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于考核不合格,不具有执法专业素质的执法人员进行定期淘汰,有利于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在法律方面授权环境执法人员相应的执法权力,提高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

(二)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1.提高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的公民意识:目前我国公民的生态保护意识仍处于较低水平,一谈到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人们总觉得离自己太远,是政府的事。对于生态环境保护,政府在总体上是引领、引导、制定方针的作用,真正的实现仍需要广大群众的参与。因此要提高生态保护的公民意识,在全社会普及生态保护及法制建设有关知识,提高公民的生态环保道德与意识。对于我国一些贫穷落后地区,很多人的生态文明意识还很薄弱,要让公众意识到生态问题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培养公众的生态文明法制意识,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不能只关注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提高公民的生态文明法制意识,让生态权的维护深入人心。

2.加强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的公众参与:生态文明的实现离不开公众参与,生态文明法制建设更需要公众的参与和支持。在生活中,我们可以为生态环境保护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节省一度电节约一滴水,主动为环保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人人参与,人人环保,那么生态环保的目标也就不难实现。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不断完善环保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有效的公众参与,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为公众参与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对于涉及专业性、复杂性的环保问题,对生态犯罪的相关知识,为公众参与提供专家咨询,有利于公众参与的有效实现。鼓励民间社团环保组织,对非政府组织的环保行为给予其财政上的支持与鼓励,不断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另外,也要不断完善公众参与的具体途径,为公众参与提供多方式的参与途径,从而为我国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提供有利的群众基础,确保其公开、公平、公正的实现。

(三)建立有效的生态环境管理机构

1.建立大部制环境管理机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需要结合大部制管理理念,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整合,归并为一个大部门进行管理,以减少机构重叠、多头管理的现象,增强政府履行职能的能力。目前我国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权限不足,没有直接的强制执行权力,这使得难以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在环保执法上呈现弱势的状态。在政府部门中,环保部门往往是最弱势的部门,受到其它部门的干涉,因此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具有独立办理环境生态破坏问题的部门,直接办理生态案件,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以有效的执行力保证生态犯罪案件的惩处,从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进程。

2.制定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之一,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形成制约,为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经济激励与稳定的财务支持。在我国,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制度是很有必要的。通过建立重点领域生态补偿标准体系,比如在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区等,探索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模式,为全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奠定基础,推动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要遵循“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将对破坏者或受益者的支付与被害者的补偿相结合,对资源利用征收使用费,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对资源的节约和保护。通过制定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推动环境政策的实施,推动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生态文明法制建设伴随着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且渐进的过程,要实现环境保护,有效治理环境问题,就必须有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与保障,只有不断完善环境法制建设,才能不断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保证环境问题的有效预防与治理,才能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作者:姜萍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1,3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韦建桦.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创建生态文明.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

[4]徐祥民.肖国兴二中国环境资源法学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5]赵建军.生态文明的内涵与价值选择.理论视野.2007(12).

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范文4

1生态城市的内涵和主要特点

1.1生态城市的内涵

生态城市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个概念,是城市生态化发展的结果;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形式,是自然、城市与人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所形成的互惠共生结构。简而言之,生态城市是一类生态健康的城市。

1.2生态城市的主要特点

生态城市与传统城市比较,主要有以下几大特点:

1.2.1和谐性

生态城市的和谐性,不仅反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与人共生、人回归自然、自然融于城市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反映在人与人的关系上。

1.2.2高效性

生态城市能提高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物尽其用、地尽其利、人尽其才、各施其能、各得其所,使物质、能量得到多层次分级利用,废弃物循环再生,使各行业、各部门之间共生关系得以协调。

1.2.3可持续性

生态城市是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的。同时兼顾不同时间、空间,合理配置资源。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保证其健康、持续、协调的发展。

1.2.4整体性

生态城市不是单纯追求环境的优美或自身的繁荣,而是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的整体效益,不仅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更注重对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是在整体协调的秩序下寻求发展。

1.2.5区域性

生态城市作为城乡统一体,其本身即为一区域概念,是建立于区域平衡基础之上的。而城市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只有平衡协调的区域才有平衡协调的生态城市。2中国目前的城市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起步

2.1目前的城市状况

“九五”期间是环境保护大发展的五年,集中体现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全民族环境意识普遍提高、环保措施力度加大、环保投入大幅增加、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等方面。但是,环境污染依然严重,生态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污染相当严重,全国有36%城市河段的水质为劣5类,多数城市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点状和面状污染;大气污染十分突出,受监测的341个城市中,有66.7%的城市空气质量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固体废物、城市垃圾、“白色污染”仍然严重;全国城市垃圾真正达到无害化处理的还不到总量的10%;城市噪音扰民十分普遍,2001年监测区域55.7%的城市噪音处于中度以上污染。严重的环境污染导致市民发生多种疾病。

2.2生态环境建设的起步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生态环境建设的探索。1999年海南率先获得国家批准建设生态省,2001年吉林和黑龙江又获得批准建设生态省,陕西、福建、山东、四川也先后提出建设生态省。许多城市如上海市、长沙市、宜春市、扬州市、威海市、深圳市等都先后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奋斗目标。最近几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中国生态学会以及他们的地方学会举办了多次全国性地方性学术讨论会,将学术研究与交流推到了高潮。第五届国际生态城市大会于2002年8月19日至23日在深圳市召开,《生态城市建设的深圳宣言》是这次大会的主要内容,将对世界城市建设与发展以及人居环境的改善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3中国如何进行生态城市建设

3.1生态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笔者认为,生态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城市生态学和环境经济学为理论指导,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城市规划为蓝本,以环境保护为重点,以城市管理为手段,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执法监督、公众参与的新机制,建设经济、社会、生态三者保持高度和谐的城市。

生态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创建清洁、优美、安静的城市,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高效的生态产业和人们的需求与愿望得到满足、和谐的生态文化与功能相整合的生态景观,实现自然、农业和人居环境的有机结合。

3.2生态城市建设的对策

生态城市建设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城市发展的必然方向。它不仅涉及城市物质环境的生态建设、生态恢复,还涉及到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政策法规等方面。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综合国力、科技水平、人口素质、意识观念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针对环境差、底子薄、人口多的国情,提出以下生态城市建设的对策。

3.2.1转变思想,提高环保和生态意识

从不可持续发展思想向可持续发展思想转变。其内涵包括:从追求近期的直接经济效果转向追求长期的间接经济效果;从追求单一的经济高效率转向追求经济、生态合并的高效率。这是生态城市建设的思想基础。没有这个转变就不可能有忧患意识、危机感和责任感。这对决策者和企业家尤为重要。因为决策者的思想影响一片,企业家影响一个企业,企业往往是环境污染大户。我国目前的干部制度是任期制,任期内的绩效考核主要还是经济绩效。这很容易使干部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要完成这种思想转变必须把干部任期内对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功与过作为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就是使人们认识到自己在自然中所处的位置和应负的环境责任,尊重历史文化,改变传统的消费方式,增强自我调节能力,维持城市生态系统的高质量运行。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除了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和教育外,还应:(1)让市民亲身感受到环境和生态保护带来的好处;(2)使市民形成“向自然资源索取是有代价的,污染是要付费的”的概念;(3)营造社会公德大环境,规范那些不规范的环境行为。

3.2.2加快理论研究,制定生态城市指标体系

现在可持续发展到处都在讲。但是,如果没有能够指导可持续发展实践的经济理论和具体的评价指标,又如何知道决策和实践是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呢?长期以来,城市建设的理论和政策都是重资源开发,以发展国民经济为主线兼顾市民的基本生活要求。因此,必须针对我国国情建立一套适用于生态城市建设的科学理论和指标体系。

(1)生态城市应采用整体的系统理论和方法全面系统地理解城市环境、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间的相互作用关系。环境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已经包括经济活动的环境效应和生态效应。也有较好的社会基础,为不少人所接受。政府应积极支持和组织环境经济学家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探讨、研究,使环境经济学研究的领域扩大,发展成为包括“新财富理论”的多科学、多层次、多分支、交叉性综合性学科。其领域包括工业经济学、农业经济学、森林经济学、海洋经济学等以及这些领域的生态经济学理论。以环境经济学和城市生态学指导生态城市建设,同时指导国民经济发展。这是一个机遇,中国应该走在世界前列。

(2)生态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多元化的。分解为人口、经济、社会、环境、生态目标、结构优化目标以及效率公平目标。这些目标又应按生态城市建设的阶段(初级、过渡、高级阶段)分解为阶段性的目标,形

成评价指标体系。用它在建设的各个阶段来衡量城市生态化速度与变化态势、能力和协调度。设计的指标应灵敏度高、综合性强,既有持续性指标、协调性指标,又有监测预警指标。选择指标的原则应注意因子的综合性、代表性、层次性、合理性、现实性。在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指导下来编制城市规划条例、械市建设条例和城市管理条例。

3.2.3建立生态城市环境保护新机制

环境质量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基础和条件。环境保护是城市生态建设、生态恢复和生态平衡维持的重要而直接的手段。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执法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是生态城市建设的保障。

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城市。应该集中力量做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种公用设施的建设、进行环境的综合治理。从社会主体角度看,社会行为可分为政府行为、企业行为与公众行为。这三种行为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状况。而不可持续发展或可持续发展都决定于这三种行为。在过去的发展模式中政府、企业、公众的行为都没有考虑到自然环境的有限性及其对经济活动的制约,没有把自然环境纳入到经济系统中,致使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深度与广度不断增大。

政府应成为生态城市建设的主导力量,应加大力度、有效的引导、规定、维护、激励整个社会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行为:(1)国家应提升国家环保主管部门的职能和地位。实质性的参与国民经济决策活动,重大项目从初步方案拟订就应征求国家环保总局的意见;(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队伍的建设,完善体系、加强力量、提高人员素质和敬业精神;(3)在国家、省、市各级政府中设置生态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协调机构,负责政府各部门间管理职能的协调和监控,以推动生态城市建设计划的实施;(4)强调城市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行为中的地位和责任。制订和实施生态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

市场推进就是环境保护引入价值观念,建立和推广市场机制。通过税、费和环境产权的手段明确人与自然的关系、企业与自然的关系,配合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契约意识,以达到遏止环境滥用,促进公众和企业认识环境的使用价值、自然的生态价值和生命支持功能,降低资源消耗和减少污染的目的。但政府应通过政策调控市场价格,既要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又要照顾到公众的承受力。

在公众环境意识普遍不高、企业急功近利的思想还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只依靠宣传教育难以遏制“边建设、边破坏”、“边治理、边污染”的情况发生,政府应该强化执法监督。有效执法监督的前提是:有一套完整、严密、可操作的适应城市生态化发展的法律综合体系,使城市生态化发展法律化、制度化;有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化建设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这在西方国家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而且公民环境权的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充实,现已包括环境知情权、环境议政权和环境索赔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随着环境法学理论的不断完善和公众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将既有理论依据,又有法律依据,更有群众基础。这是历史的必然趋势。

公众参与,应体现在环境决策参与、环境监督参与、环境投资参与和个人环境行为等方面。要真正做到公众参与,必须:(1)修订法律,明确公民的环境权,使公民明白自己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2)修改决策程序,使公众在决策过程中有参与环节;(3)培育与生态城市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机制。

3.2.4把握关键环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

生态城市总体规划应全面的从城市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各方面进行综合研究。以人为本制定战略性的、能指导和控制生态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蓝图与计划。它必须具备科学性、综合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生态城市总体规划应把生态建设、生态恢复、生态平衡作为强制性内容。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一旦批准,必须具有法律的权威性,任何改变都必须严格地按照程序进行。

为搞好生态城市规划应采取以下对策:(1)修改现行的《城市规划条例》。充分体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思想。(2)改进城市规划管理机制,改变建设项目提出者、计划者、决定者、运作者同属一个体系的状况,使每个环节都能有效的得到控制。(3)建立新的城市规划过程程序,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全局的观点。(4)强调专家论证的科学性和独立性,以避免“拍脑袋工程”、“政绩工程”和“长官意志”。(5)建立公众参与的正常渠道,以提高公共决策的正确性。代表市民的最大利益和生态建设的社会公平。

生态城市规划除了常规内容外,还应重点考虑以下问题:

(1)建设生态城市首先应确定城市人口承载力,人口承载力不是指城市最大容量,而是指在满足人们健康发育及生态良性循环的前提下人口的最大限量。既要考虑人口未来增长的可能性又要考虑满足一定生活质量的人口规模合理性;既要考虑固定静态人口的分布规律,又要考虑周期性往返于城市??乡村??城市之间和城市商业区和居住区之间动态人口分布和涨落规律。

(2)景观格局是景观元素空间布局,是城市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景观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整体优化原则;②功能分区原则;③景观稳定性原则;④可持续发展原则;⑤活化边缘原则。

(3)城市的产业结构决定了城市的职能和性质以及城市的基本活动方向、内容、形式及空间分布。因地制宜地按照生态学中的“共生”原理,通过企业之间以及工业、居民与生态亚系统之间的物质、能源的输入和输出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实现物质、能量的综合平衡。

(4)提高资源合理利用效率,加快资源开发及再生利用的研究和推广,在城市区域内建立高效和谐的物流、能源供应网,实现物流的“闭路再循环”,重新确定“废物”的价值,减少污染产生。

3.2.5突出城市个性特点,树立城市生态风尚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特有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和建设条件,要尊重、研究、发扬自身的特点,根据自己的特点因地制宜、扬长避短,从一个或几个侧面,抓住优势,体现个性。制定实际的、具有自己特色的生态城市建设方案。融“山水城市”、“园林城市”、“花园城市”、“田园城市”、“森林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城市”、“绿色城市”等于一体。既体现生态城市建设的优势,又给人们一个醒目的形象。

为有利于生态城市的建设及其成果的保护,管理者应建立制度,提倡良好的公众环境行为,形成生态城市的规矩和风尚。如:①限制甚至拒绝摩托车进城;②限制汽车数量增长、提倡公交车、使用环保车;③提倡以自行车作为上、下班交通工具,或者以步代车;④提倡使用布袋子、莱篮子、饭盒子,拒绝“白色污染”;⑤提倡“绿色旅馆”、“绿色饭店”,禁止旅馆业提供一次性用品;⑥提倡商店与厂家结合对商品实行全程绿色服务;⑦提倡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绿色家庭;⑧有条件的城市应限制建筑高度,提倡使用洁净能源。

3.2.6重视城市间、区域间的合作

城市和区域是密不可分的。城市是区域的核心,区域是城市的基础。两者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城市间,区域间不断地在进行着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城市越发展,这种交换就越频繁,相互作用就越强。生态城市的建设特别要强调城市间、区域间的分工协作、协调发展。不仅要注重自身的繁荣,还要确保城市自身的活动不损害其他城市的利益。

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范文5

一、生态环境建设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环境保护和建设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深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大局观念,正确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眼前与长远、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以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安全为中心,以生态建设工程为先导,实施生态战略,推进全县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使全县人民群众尽快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促进全县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质量要求,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地进行区域布局,分类指导,促进生态良性循环。

2、坚持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农艺、生物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封山育林与发展农村新能源相结合,退耕还林与发展养殖相结合,重点推广一批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实用技术。

3、坚持治理与开发并重的原则。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开发、农民脱贫致富和区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实现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善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坚持建设与管护并重的原则。在合理开发利用各类自然资源,科学安排整治措施和建设内容的同时,依法对资源和建设工程进行有效管理和保护,确保建设一片,成功一片。

5、坚持发挥科技优势,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行业技术指导和施工管理,大力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的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和技术,不断提高我县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含量的技术水平。

6、坚持政府支持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乡镇政府要在高度重视生态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扶持的同时,要通过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充分调动群众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确保建设稳步推进。

三、奋斗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坚持走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通路,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生态良

性循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化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环境意识,突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加大环保投入,集中解决生态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人为因素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趋势得到扭转,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与建设等,促进*县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近期目标到2*0年,坚决控制人为因素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生态恶化加剧的趋势开始减缓,重要生态功能区内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开始得到遏制并有所改善,种类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重点抓好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加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乡的建设,全县60%的乡镇基本实现生态良性循环。

(三)远期目标到2030年,生态环境有明显的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治理,全县80%的乡镇实现良性循环。

四、主要内容

(一)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范文6

1、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基础:公共产品理论

生态文明研究较为广泛,在内涵界定上还存在一些歧义。综观所有学者观点,有代表性的主要有四种:第一种观点认为生态文明包含人们用来维护生态环境的相关制度、文化、法律意识等,以此来维护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二种观点认为生态文明是系统化的文明构成形态,这是表现人类多样机能的综合体,以一种多元化的系统体现出来。第三种观点认为生态文明相对于以前的文明形态而言是一种新型文明形态,通常与自然生态融合一体的文明,表现为较高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阶段。第四种观点认为自然与文明的关系是从崇拜自然的原始文明到依赖自然的农业文明和征服自然的工业文明,正在转化为效法自然的生态文明。就这些观点而言,生态文明其实就是体现人与自然相互和谐的物质与精神积累的成果,其通常由生态物质、生态化技术以及生态化精神累计而成。生态环境变化与生态资源资本化的特征决定生态文明的特性:第一是生态文明难以界定与计量。第二是生态文明的相关建设成效与整个人类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同时其消费表现出强烈的排他性特征。第三是生态文明建设效益具有较强的外溢性与滞后性。生态文明这三大特点正是公共产品的典型特性。外部性是公共产品的特性,从而使得生态环境保护中出现“搭便车”现象,导致生态环境投入资金不足,投资主体缺位现象时有出现。生态文明建设出现市场失灵时,必然会挤压社会资本投资,这样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出现生态产品供给不足。政府的适当介入是解决市场失灵的有效方式之一,而财政支持政策是最为主要的调控手段。

2、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基础:现实依据

生态环境恶化是全球性的紧迫问题,同时也是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尽管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取得长足进展,但生态环境污染代价却非常严重。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经济增长至少有二成是依靠生态资源与环境“透支”获得;同时国家环保总局一项研究结果也显示,我国环境污染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占该年GDP的10%左右。这些数据充分显示出我国生态环境的状况,实施财政支持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条件。我国逐渐认识与关注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环境投入量逐渐增加。统计资料显示,生态环境投资在“七五”期间占GDP的比例为0.7%、“八五”期间占GDP的比例为0.8%、“十五”期间占GDP比例的1.2%。但其在GDP中所占比例长期低下,与发达国家的生态资本投资比例1.5%-2%的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在经济总量上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2年GDP总量为51.93万亿元、外汇总量达到3.5万亿美元左右、财政收入达到11.72万亿元,这些数据充分显示我国有能力也有足够财政空间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

二、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与困境

1、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

1998年至2007年在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建设中的实际投资就已经达到2700亿元(见表1)。统计资料显示,1950-1999年50年间,国家在草原生态建设上的投入仅为21亿元;2000年以来,虽然加大了投入力度,投入总计约100亿元,大体相当于前50年投资总额的5倍,平均达25元/hm2;同时,国家林业投入达1100多亿元,平均630元/hm2,是草原投入的25倍。生态环境投资增加,对于改善生态环境起到非常大的作用。1998年至2008年间,造林面积增加40093.29千公顷、增加林地面积3.64亿亩,森林覆盖率增加近2个百分点。生态环境保护性投资对于促进我国森林面积增长以及森林覆盖率的提升作用很大。在草原生态建设方面增长成效显著,统计显示2001年至2007年间,退牧还草面积达到17005.33千公顷,禁牧休牧草原超过13亿亩。在湿地保护方面,主要是利用退田还湖等方式来实现,截至2006年底,已经建立湿地保护区域473处,面积高达4346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也是生态保护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十五”期间仅水土流失治理经费达到122.6亿元,经过治理达到较好效果。2007年我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99.87万平方米,较1998年,已经增加了24.85万平方米。生态建设进展较好,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各级自然保护区2669个,总面积达到14979万公顷;国家自然保护区为363个,面积高达9415万公顷。

2、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困境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其整体实现需要财政支持,但由于不同影响因素的作用,导致生态文明建设陷入“囚徒困境”中,具体体现如下:(1)生态环境保护投入需求不断增加,这已超出国家现有的资金投入能力当前投入需求压力主要体现的因素在于:一是当前我们国家环境污染严重,环境治理的难度也逐渐增强。仅仅以过往简单技术来治理环境问题已经越来越难达到效果,这就需要环境治理技术创新与推广,新技术研发与推广则需要大量资金,这样就促成污染治理投入资金不断增加,从而导致环境治理的成本不断增大。二是生态环境污染的性质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呈现出新的特征。当前生态环境污染已经呈现出区域性、流域性等新特征,这已经逐渐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的新矛盾,而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则需要更多生态环境投资资金。三是由于历史发展原因造成生态环境投资“欠账”过多。一直以来,我国生态环境方面的投资整体水平比较低,远远低于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的水平。就国外开展环境治理的主要经验可以知道,只有当我们在生态环境治理上的投资达到GDP的2%时,整个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而过往我国在生态环境投入方面的水平还远未能达到这一最低要求,这样就造成生态环境治理的包袱越来越重。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整个民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期望与需求也逐渐提高,这也为生态环境投资增加压力。(2)生态环境投入渠道比较单一,主要还是以政府投入为主虽然我国在生态环境投入方面逐年递增,但是相比于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局面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巨额环保资金缺口,往往就会促使生态环境投入力不从心。在目前管理体制下,容易挤压其他生态环境投入资金渠道,这样就导致一部分投入渠道萎缩,而另外一部分投入渠道就显得名存实亡,这样就很难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尤其对于那些跨区域、流域性的大规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在资金的筹措和调度上都面临极其严峻的挑战。资金问题已经普遍成为环境治理的主要瓶颈。(3)生态环境投入管理方式还比较落后,未能适应市场而创新管理方式由于生态环境产品的公共产品特性,使得生态环境投入主要还是以政府投入为主,这使我国生态环境投入变成一个国家性垄断行业,使一些社会资金介入生态环境投入领域非常困难。同时也缺乏一套非常严格、具有规范性的、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管理模式。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环境治理经验表明,仅仅依靠国家财政资金是难以有效遏制环境恶化的,也难以与当前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现状相匹配。因此,如要在一定时间内控制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就需要改革行政管理机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对外开放,将生态环境投入领域逐渐向社会开放,以便吸收社会资本的介入。

三、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优化路径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生态文明的维护需要大量资金的扶持与维护,这些都离不开财政支持。当前的财政投入资金尽管逐年增加,但是投资效率较低、投资环境恶化、投资监管失位比较严重,这就需要不断创新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与思路,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多元路径。

1、构建区域差异性财政支持政策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会导致生态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保护呈现区域差异性。这些差异性形成具有很强的历史原因,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责任方而言,需要关注区域差异性的特性。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支持政策的制定,则需要充分考虑到区域差异性,从而形成区域差异性的策略。例如,东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识较强、市场完善化程度要高些,这就需要在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时要注意适当引入社会资本进入,优化投资结构,以便降低财政支持压力;对于西部地区而言,经济状况较差,市场化程度较差,市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足,这些都会影响生态投资渠道与需求。因此,构建一个区域差异性财政支持体系,尊重区域发展的差异性,以科学发展观的态度统领生态文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2、建立生态环境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生态环境投入在目前阶段还是以政府投入为主,这就需要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比例。由于历史欠账、经济发展差异性以及民众生态意识等方面的因素导致我国财政生态投资比例较低,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生态投资需要占到GDP的2%左右,而我国还不到1.5%,这说明我国财政投入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因而构建财政投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此,可以借鉴农业财政支出的具体做法,利用《环境保护法》在法律上规定财政生态环境投入资金比例,将其控制在2%-3%之间。与此同时,还需要强化各级政府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生态环境投入方面的监督力度,对不能完成的各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采用问责制度,真正将制度落实到实处。

3、构建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财政对生态环境投入较低,究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政府部门政绩考核体系的问题,环境保护在政绩考核中地位不突出,甚至未能纳入考核体系。强化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重新考虑生态环境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体系中,同时需要突出其权重。构建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更能清楚地了解到各级政府实际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与成效,避免定性指标的主观偏见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以量化指标全面及时地反映出各级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与绩效。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在绩效指标构建中就需要充分考虑各级政府的实际情况,同时也要考虑到各地区之间的差异性,因而在指标选择与指标权重的分配上要充分考虑各级政府的实际权益,要具有差异性,以此更加科学地反应出实际问题。

4、优化投入渠道,创新管理机制

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范文7

关键词: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

1 重塑林业事业的发展观

首先,要重塑林业事业发展观,在整体上以人文本、以自然为本,使人类与自然能够双双获得长远的可持续发展保障。

1.1 要为人类后代的生存与发展予以保障

当前,我们不能够再将目光局限在眼前的利益上,不能再一味的因为经济发展,而过度的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使人类后代的生存与发展陷入山穷水尽的局面。从林业的角度上来讲,当前我们不能只顾着砍伐、利用林业资源,同时还要注重保护林业资源,培育林业资源,为人类后代的生存与发展予以保障。

1.2 要与自然协调发展

要使人类社会实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要改变工业文明下人与自然相互冲突的发展模式,与自然协调发展。从林业的角度上来讲,从育苗、造林到采伐都有着非常强的自然规律,而我们应当在这个规律之下,最大限度利用自然所提供给我们的契机,提升林业生产力,这一方面对于林业经济发展有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建设。我们应当将林业资源作为人类发展的一项基本条件,以自然为本,并在自然科学的指导下,因地制宜的恢复在工业文明下被破坏的森林植被,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与自然实现协调发展。

2 将现代科学知识与技术应用于林业生态建设

现代科学知识与科学技术的发展,能够对林业生态的建设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所以我们应当将现代科学知识与技术应用于林业生态建设。第一,面向整个社会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大众对于自然生态的重要性与科学性认识,让他们能够具备一定程度的水土防治与植树造林等方面的科学知识;第二,要针对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结合现代科学知识与技术针对性的进行人才培养,组建一批能够科学化推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人才;第三,从科学的角度出发,进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设计,提高设计的科学性;第四,完善林业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利用现代技术减少森林资源受到来自认为或是自然灾害的破坏,保障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成果。

3 提高造林质量,加强森林经营和保护管理

在造林工作中要制定出具体和可操作性强的规划,用于指导生产,在造林生产中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组织施工,确保规划落到实处。要规范造林技术,完善造林机制,提高造林质量,充分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造林后的管护工作要及时跟上,建立健全管护机构,组建管护队伍,购置管护设备,建立管护制度,确保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做好资源培育、资源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严格林地和森林采伐利用管理,真正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4 完善林业生态环境建管理体系,改进管理办法

当前,我国在进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过程中,由于责权的划分不够明确到位,所以导致了一些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出现,比如不同部门只专注于自身的工作内容,造成了责权重叠或空隙的现象出现。要改变这样的局面,必须要完善林业生态环境建管理体系,改进管理办法,以提高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综合治理效益。总的来说,各个部门应当一致遵循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整体性”原则。比如江河上中游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有关部门,要将水土治理作为重点的建设工作内容,主要针对江河的大支流进行治理,以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基础,以县为基本管理单位,以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为中心,在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指导下,各种农牧措施、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相互协调实施,农业部门、水利部门展开与林业部门的积极配合,健全、完善管理体系,进行综合建设与治理,提高综合效益。

5 动员社会力量,提高林业生态建设的有效性

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造福的是所有人类,所以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也需要所有人类的行动支持,如果单方面依靠政府或是公益机构来进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一方面建设速度很慢,另一方面也很难取得较高的有效性。所以应当加强宣传,主要以学校、企业以及社区等为主要的宣传单位,以黑板报、宣传画、知识手册、科教影片等为主要宣传方式,动员所有的社会力量一同参与到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中,形成以政府为主要领导,社会成员大力支持的宏观建设体系,加快林业生态环境建设速度,提高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有效性。

参考文献

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范文8

论文摘要:如何协调好道路 发展 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保护 自然 环境、协调公路建设与社会 经济 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本文结合公路行业中普遍存在的环保现状,就公路设计、施工和环境保护对公路建设的要求等进行分析与探讨。 

 

0 引言 

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增强,高等级公路不断增加,公路不仅要绿化美化,还要承担防止水土流失,满足视线引导、缓冲、强调目标、标志等作用,它需要一整套技术,这是一种以植被恢复为代表的生态工程技术。公路建设工程对于自然环境的影响,突出表现在生态破坏、水土流失等方面。公路工程的路堤、路堑边坡及其它开挖面等,将受到水土流失的威胁。人类要设法走出目前所面临的严重生态危机,就必须重建地球上已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由征服、掠夺自然转为保护、建设自然,谋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共生关系。 

1 生态公路的主要意义 

生态公路是在公路的设计、建设中与自然环境相融合,在公路建设项目整个生命周期里综合运用各种工程措施,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与污染,形成行车安全舒适、运输高效便利、景观完整和谐的带状公路 交通 生态系统和区域交通生态系统,实现在现有条件下的最大生态化。近年来,公路大规模发展导致生态负效应,如气候热岛、环境污染、能量耗散、景观割裂、生物多样性减少、廊道效应等,对生态环境产生了巨大的破坏作用。主要因为公路建设中,大量的挖填,破坏了原有的地质环境;施工的影响导致了环境污染;失控的取弃土,造成了人为的地质病害;对地形的过多切割和阻碍,改变了水文的平衡状态;最严重的是,由于植被和地表土的损失,自然植被的恢复十分困难。公路环境问题的根源是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对环境的重视不够,对公路所产生的环境问题估计不足。因此,公路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资源、环境和人口之间的矛盾,使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应该协调发展,而不是一味索取与征服。在公路建设中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仅是向社会作出承诺,更重要的是对后代子孙的高度负责。如何协调好交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既是保护自然环境、协调公路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 

2 环境保护对公路建设的要求 

公路的外在形式是公路的 网络 结构、线形等技术指标,而其内涵是公路环境总体对人类运输活动的服务和支持,把环境与公路割裂开来考虑是不全面的。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拆迁道路在规划和确定方案过程中,应注意环境保护,尽量减少耕地占用和电力电讯、村镇居民点、厂矿 企业 等设施的拆迁,从而减少对现有社会环境的影响。防止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工程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并针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气候、地形、地质情况,采用合理的排水与防护方式,可以有效地防止道路在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水土流失,保护植被。注重道路美化、绿化在道路两侧种植花草树木,营造防噪性卫生防护林,搞绿化美化工程,既能美化路容、防止水土流失,又可减噪、吸收汽车尾气及粉尘,净化空气,减轻汽车尾气和噪声对沿线环境的污染,特别是营造乔、灌、草多层次复合结构林带,防噪减污效果更佳。 科学 设计,精心施工公路规划中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应以费用最小、社会代价最小为目的,采取“最佳可能性方案、中级可能性方案,初级可能性方案”多层次的设计,力求在宏观目标上与经济总体发展趋势相符合,在环境标准上与居民生活要求相一致,在财政的保证上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在实施的序列上与公路建设所取得的成果相联系。科学的路、桥设计,精良的施工,快捷、通畅的路网,可以缓解交通压力,降低污染程度。 

3 公路生态工程技术 

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结合主体工程,综合考虑生态工程的 交通 安全、工程防护、景观、视线诱导、线性预告、防眩、缓冲、遮蔽和标志等目的,使主体工程与绿化美化恢复生态环境有机地结合起来。由于受景观、生态、交通安全及施工管理等因素限制,公路生态工程设计既不同于传统园林的景观设计又不同于都市中互通立交桥的景观设计,它首先应将防止水土流失,确保交通安全等放在首位,在植被恢复的设计方面应以景观优美、生态系统长期稳定和养护管理粗放为宗旨,这是一种取代传统设计的新途径,其目的就是要创造更 自然 的景观,提倡用种群多样、结构复杂和竞争自由的植被类型,发挥其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功能。生态工程设计应因地制宜。一般公路路线较长,地形、地貌等环境条件变化较大,设计前应明确各环境单元的设计目的和要求,做到目的性、整体性、稳定性、 艺术 性兼顾,体现地方风格,创造公路景观个性。公路生态工程技术是把公路征地范围的生物和非生物看作一个整体,是整个公路工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以提高安全和舒适性以及美化、减噪、净化空气、生态恢复和优化等为目的,最大范围地采用生物材料,减少公路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所实施的植被恢复工程技术。它与以往的单纯绿化不同,作为公路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工验收,并针对修筑的公路特点,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材料,实施植被恢复计划。公路生态工程的范围,包括公路征地范围内的用地,有中央分隔带、土路肩、上下边坡、排水沟、隔离栅、桥梁等构造物,以及立交区、服务区、管理所等,还有取、弃土场地等需要恢复植被的土地。 

4 道路的生态建设 

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范文9

摘要: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建设的总体布局,这是党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本文通过对生态文明建设背景的分析,剖析泰州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难点与不足,厘定泰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提出确立一个战略、提升两个质量、实现三个转变、坚持四个注重的建设路径,旨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 :生态文明;主要成效;矛盾问题;有效路径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

1.国际背景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反映人与自然和谐程度的新型文明形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走一条经济、社会、环境三赢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遵循的理念和追求的目标。发达国家在经济领先的同时,十分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新加坡1992年就制订了绿色计划,2002 年又提出了到2012 年的新绿色计划;美国1996年制定了面向21世纪的可持续美国计划;欧盟1998年确定了建立绿色欧洲的发展战略;日本1999年提出“环境立国”的新国策。以森林覆盖率为例,发达国家普遍在20 %-60 %之间,如日本为66.8 %,美国为23 %-29 %,德国为30.7 %,法国为27.3 %,芬兰为65.8 %,均远远高于我国水平,这些现代化国家都把走向生态文明看作是提高二十一世纪国家综合竞争力的关键。

2.国内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以GDP增长为导向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使得我国在取得举世瞩目发展成就的同时付出了高昂的生态成本和经济成本。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生态文明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江苏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也把“生态更文明”列入全省奋斗的重要内容,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两个率先”的重要标志,提出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战略目标。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1999年,泰州市提出创建生态市的设想并迅速实践于建设层面。2012年,泰州市生态文明大会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三步走’(即2015年创成国家生态市;2017年建成生态名城;2020年在全省率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战略目标,回应了十八大报告中“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总体要求,将“生态更文明”列入全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制约难题

总体来说,人多地少、资源缺乏、环境容量小的现实市情,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经济发展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的现实阶段,发展在省内前有标杆、后有追兵的现实态势,决定了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着诸多难题。

1.经济结构与增长方式的制约

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的矛盾。总体看,泰州虽已进入后工业阶段,但产业结构不合理、粗放型增长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产业结构偏重,2013年泰州三次产业结构为6.8:52.4:40.8,对环境污染小的第三产业比重仍然较低,重工业产值占工业经济总产值比重接近75%;二是能源结构偏重,全市能耗中煤炭和石油分别占一次能源比重的49.6%和46.5%;三是危险废物排放量偏重,化工企业还有450多家,危险废物排放量占全市排放总量的88.5%,成为主要环境风险行业。

资源能源不足及利用效率不高的矛盾。一方面,泰州人均耕地只有0.88亩,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3,除水资源外,几乎无石油、煤炭、铁矿石等资源。另一方面,泰州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对资源能源的依赖强度还将不断增加。而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水平提高不快、能源循环利用率不高等问题,不但加重了资金缺乏、要素紧张等方面的困难,也加大了产业结构升级和生态化转型的难度。

2.生态规划与制度设计的滞后

生态规划未成体系。如果说传统规划理论是将建设用地当作“图”,环境当作“底”来设计,那么“生态规划”就是对“建设用地与生存环境”的“图底”关系进行了彻底颠覆。其要义不仅在规划建造的部分,更要千方百计地保护好留空的非建设用地。泰州在生态建设方面先后制定了一些规划,但尚未形成体系,距离生态总体规划的标准要求相差甚远。

建设特色尚未显现。当今世界生态名城建设的特点是其问题指向性,而非全面铺开进行生态城市建设,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积累经验、教育公众、彰显特色,并逐渐扩展到对其他问题的解决。比如,日本一些城市的建设重点在于生态工业园和循环经济,而欧洲的一些城市则重点考虑生态社区。泰州的生态建设,也不宜面面俱到、大而全,要在有限的时间、空间和投入中探索一条有特色的生态文明之路。

法律规制有待完善。现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大多着眼于末端治理,在一些特定领域,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的法规建设仍是薄弱环节,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源头预防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的要求。此外,在社会综合决策中,环境保护部门尚未真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阶段决策和管理的重要部门,在宏观经济决策中仍处于弱势地位,作用地位仍待提高。

3.环保质量和诉求矛盾的增多

目前,泰州正处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高压期和社会环境诉求的高涨期。过去未得到及时或得当处理的环境问题积累下来,各种导致“邻避效应”的设施较易引起居民的排斥,环境资源禀赋相对缺乏、环境承载力弱、环保压力大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集中表现为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等问题。截止2014年上半年,主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仅有56%,接近一半的河道是劣五类水质,环境空气质量达到2级以上天数比率仅为58%。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洁净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却越来越高。近期发生的引江河备用水源异味、靖江市突发饮用水供水中断事件、新通扬运河水质异常等事件都充分表明,环境保护的历史欠账与公众诉求之间的矛盾亟需解决。

4.建设投入与设施配套的不足

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不配套是农村生态建设的薄弱环节。“环境保护投入占GDP 比重达到3.5%”是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的一项硬性指标,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也明确要求公共财政每年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支出的增幅必须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和财政支出增幅。而我市部分市(区)生态建设投入不足2%,导致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欠账比较多。目前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实际只有61%,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配套管网建设不同步,长期没有废水接入处理,成为“晒太阳工程”。由于配套管网铺设不到位,部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不能满负荷运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目前只有70%左右。乡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转运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比较缓慢,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为脆弱。此外,随着广大的农村地区和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部分地区的环境负荷越来越重,污染排放越来越集中,环境问题显得尤为突出。目前我市大部分乡镇和工业园区未建立专门的环保机构,部分已经建立环保机构的地区存在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职责不明确、管理不规范的情况,面对面广量大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基层专业环保队伍亟待建立完善。

5.责任义务与主体意识的淡化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需要多方配合、相互协作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认同与合作。没有全民的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只是“空中楼阁”。调研发现,当前我市生态建设更多涉及的只是政府和企业,主要表现为:一方面,社会公众普遍缺乏对生态建设的认识,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不够强烈,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参与人数少,参与领域不广泛;另一方面,居民资源节约型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还没有真正形成,对短期的、小范围的、与自己关系密切的环境卫生问题关注度高,对长远的、广泛意义的生态保护问题关注度低,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如果我们不能改变这些状况,设法使每一位社会成员形成强烈的生态责任意识,养成深厚的生态文化教养,就很难将生态文明建设变成每一位社会成员主动参与、积极创造的自觉行为,从而影响我市生态文明的建设步伐。

三、有效路径

如何解决应对好泰州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难题与挑战,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原则、目标深度融入和全面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在“补上工业文明课”的同时又“走好生态文明的绿色发展之路”,成为今后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

1.确定一个“脱钩”战略

2013年泰州确定了生态文明建设“三步走”目标,提出2020年要在全省率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是一个比单纯的经济增长或单纯的环境保护更具挑战性的目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脱钩”,实现所谓“减物质化”的经济增长,也就是要用较少的自然消耗获得较大的社会福利。一般来说,衡量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是否“脱钩”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物质使用效率意义上的脱钩或所谓相对的减物质化,另一种是物质消耗规模意义上的脱钩或所谓绝对的减物质化。严格意义上的生态示范区,不仅要求实现经济增长与单位物质消耗或单位污染排放的“脱钩”,还要求进一步实现从相对性脱钩向绝对性脱钩的提升,也就是物质消耗强度减少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要同步。这是一个极具艰巨性的目标,因为要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总量以及污染排放总量的脱钩,需要单位物质消耗强度以及单位污染排放的减少速率在大小上应该相当于经济增长的速率。如果说,在传统经济增长时代,我们的城市发展战略与规划不必去计算这些问题,那么在推行科学发展观的时代,就需要精细地把握这些目标与指标之间的关系。

2.提升两个“指标”质量

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是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志。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不仅事关“康泰之州、富泰之州、祥泰之州”的城市形象和品位,也事关老百姓的生活幸福。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环境监督监测信息公开,通过“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来有效提升空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到新鲜空气,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泰州水资源丰富,要打造生态名城本就离不开做水的文章,要尽快让城市的水“环起来、绿起来、游起来,充分彰显水城水乡的特色风采”。要全面加强水域、农田、湿地、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高标准建成中心城市北部生态区、原生态长江绿带和里下河湿地风光带。要突出污染减排,强化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突出环评审批,严格环境准入;突出环境监管,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更大力度实施“清水工程”和“蓝天工程”,不断提高水体和大气质量。

3.实现三个“要素”转变

(1)生态文明理念的转变。一般来说,一个区域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规模取决于人均消费活动的多少、与此有关的人口规模、单位产出的物耗和排放即技术效率的高低这三个变量。技术效率改进只是“浅绿色”的进步,真正的“深绿色变革”应是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总量得到控制。应当看到,当前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解还存在不少歧见。由于顶层设计不够完善,现有的解决方案还难以应对复杂多样的资源环境问题,急需我们解放思想、转变理念,通过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浅绿色”向“深绿色”转变。

与此同时,还要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意识教育,尤其要侧重培育三个群体生态文明理念。一是决策者和规划师。要自上而下地将生态文明的意识和内涵渗透到具有决策、执行和评价权力的各级领导层和规划者,培育决策者和规划师的生态文明理论和素养;二是企业家与工程师。如果企业家和工程师没有生态文明意识,那么工业化就将从源头上输给传统发展模式;三是设计师与策划者。设计师和策划者在产品设计、营销策划的时候有生态文明的意识,可以更加本原地通过广告、服务等促进生态文明的生活化。

(2)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产业结构上,由工业、服务业和农业共同带动增长的方式替代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增长的方式,加强产业规划指导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型产业项目发展,淘汰技术水平低、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积极采取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并带动农业发展。

在发展路径上,要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离开经济建设抓生态建设犹如“缘木求鱼”,而脱离生态建设搞经济建设则似“竭泽而渔”。生态建设要把环境承载能力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运用资源、环境、生态等红线进行调控和倒逼,用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支撑的增长方式替代由更多地依靠资金和自然资源支持的增长方式,依靠科技进步和人才力量增强能源资源节约能力。

在资源利用上,要激励社会经济行为主体不断加强环保资金投入和技术创新,努力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并尽量利用循环再生资源,通过发展绿色产业获得新的经济效益。由“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式过程替代“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项式直线过程,逐步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

(3)监督参与形式的转变。强化社会监督。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舆论监督。2014年2月,全市第一个市级环保民间组织---泰州市环保联合会正式成立,在宣传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加强政府部门与社会群众的沟通联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动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不应只是少数社会精英所追求的理想。要解决好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合理程序、有效渠道和各种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能力。公众必须具有一定的生态科学知识,了解国家和地区的环境保护标准,才能产生合理保护自己生存环境质量的意愿;公众也必须了解社会发展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以及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才能切实对绿化用地、公园改建、环境治理等的建设和维护提出关键意见;公众更必须培育自主创建生态文明的能力,才能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合理兼顾的民心工程得到蓬勃发展。

4.坚持四个“领域”注重

(1)注重规划引领。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对生态建设极其重要。美国克里夫兰市的精明增长策略、澳大利亚的阿德莱德“影子规划”以及我国杭州市的生态规划,都是以生态文明为目标进行的城市生态规划与建设。只有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各方面进行综合研究,真正考量环保与发展的关系,为发展划出“留白空间”与“负面清单”,才能最大限度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各相关管理部门应共同研究城市的发展规划并落到一张“图”上,才能实现建设型、引导型、管制型等规划的“多规合一”。

生态规划还要求短期中期长期目标相衔接。短期应集中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控制生态敏感地区范围,将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保护控制起来,不因城市的发展扩张而减少和损坏;中期要全面实施生态工程,以拓展绿色产业为重点,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的绿色经济目标,初步形成优质资源、良好环境和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基本步入协调发展的轨道;长期来看,则要全面完成生态示范区的各项任务目标,基本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注重制度创新。从制度直接规范的领域看,要发挥市场机制。一是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二是着重建立完善生态补偿制度,不仅要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纵向转移支付,更要逐步推动市(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形成“污染者付费、使用者补偿、保护者得益”的良好导向;三是创新办法,进一步拓宽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

从生态文明制度的表现形式看,要健全法规条例。一是必须强化生态立法和生态规划的引导功能,以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生态保护,把生态治理、生态保护、生态规划、生态发展纳入核心职能范围;二是依法行政,从严执法。加大对违法超标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健全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做到法规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没有特权、执行法规没有例外;三是完善生态监管体制。对于那些对生态环境存在重大影响和破坏的行为主体进行严格的市场追偿制和法律问责制。

从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环节看,要完善考核机制。一是建立一个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二是将企业的生产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和贡献程度加入生态环境考察指标,加强企业生态目标责任考核,并制定有关惩罚和激励措施,加速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3)注重治理优化。树立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加快生态型政府建设。生态型政府建设首先意味着政府的公共治理理念与目标必须从“非生态”的导向向生态维护和促进导向转变,把资源有限性和生态保护作为政府政策选择、执行和评估时抉择的核心标准;其次意味着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与创新。政府要发挥管理和调控作用,努力拓展公共资源的供给,如不断完善城市多层次的公共交通系统,优先发展快速公交等;最后更意味着政府部门要率先垂范,做生态环保的先行者和示范者。

创新生态治理的协调机制,形成生态治理的整合效应。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在市县(区)层面上,建立跨部门的组织协调机制来加强政策指导,及时解决基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重大问题。如不久前泰兴市的非法倾倒危废案,肇事者被判令民事赔偿1.6亿余元,就与江苏省高院、泰州市检察院的支持以及其他部门的协作密不可分。二是加强区域合作。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整体性、全局性、公共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只有坚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多元联动的跨区域生态合作治理机制,才能建设统一、协调的生态文明格局。

(4)注重发展融合。融入新型城市化。一方面,新型城市化强调城市发展要从空间蔓延、物质浪费转向空间紧凑、物质集约;另一方面,要将城乡生态一体化的统筹发展作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城乡一体化要求真正将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结合起来,将治理农村污染、节约和高效利用能源资源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目标来完成。

融入新型工业化。泰州处于东部生态盈余城市区,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最高的区域。因此,应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有创新意识的中小型企业率先加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者的行列,占领价值链高端环节,率先实现发展转型。通过财政激励政策、市场培育措施,鼓励规模工业、鼓励产业发展从高碳经济、线性经济转向低碳经济、循环经济,鼓励一部分企业从事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的生产,率先实现泰州地区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

融入新型现代化生活。融入现代化生活倡导可持续消费,鼓励生活模式从拥有转向共享,本质是在不增大环境负荷的条件下提高人民生活的福利水平,而非简单回到原始的生活状态。如果说高物质消耗--高生活享受是发达国家的基本状态,而低物质消耗--低生活享受是发展中国家的基本状态的话,那么我们要打破的就是传统发展模式中以上两个状态的循环,我们要融入低物质消耗--高生活享受的现代化生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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