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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回收原理集锦9篇

时间:2024-04-26 11:35:32

塑料回收原理

塑料回收原理范文1

关键词 塑料回收标志 树脂 聚烯烃 聚酰胺 PET HDPE PVC LDPE

塑料制品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无处不见。对塑料知识的了解,不仅有利于环境保护,也有利于我们自身的健康。

1 塑料的定义

塑料是指以树脂为主要成分,以增塑剂、填充剂、剂、着色剂等添加剂为辅助成分,在加工过程中塑化成型而得到的具有一定形状和使用功能的高分子材料。其中树脂为纯聚合物,而塑料是以树脂为主的聚合物材料,这是两者的主要区别。当塑料由纯树脂制成时,两个概念通用[1]。

2 塑料的分类

随着塑料工业的蓬勃发展,塑料的种类有近万种。对其进行科学系统的分类,对我们认识塑料有重要意义。常见的有以下3种分类方法[2]:

2.1 按树脂的受热变化分类

按照塑料的主要组成树脂的受热变化可以将塑料分为热固性塑料和热塑性塑料。热固性塑料是指成型后不能再加热软化而重复加工的一类塑料;热塑性塑料是指成型后再加热可重新软化加工而化学组成不变的一类塑料。

2.2 按塑料的应用范围分类

按照塑料的应用范围可以将塑料分为通用塑料、工程塑料以及特种塑料。其中通用塑料的产量大、应用范围广、成本低;工程塑料的力学性能好、尺寸稳定;特种塑料的性能独特、价格高。

2.3 按树脂的结构分类

按照树脂大分子链上官能团特性分类,可将塑料分成聚烯烃类、乙烯基类、聚酰胺类、聚酯类、其他类等。

聚烯烃类是指大分子主、侧链上都为烃类结构的一类树脂及其共聚物,包括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等;乙烯基类是指大分子主链为烃类结构,而侧链为非烃基取代基的一类树脂及其共聚物,包括聚氯乙烯、聚四氟乙烯等;聚酰胺类是指大分子链中含有酰胺基团的一类树脂,包括内酰胺开环聚合物、氨基碳酸聚合物、二胺与二酸缩聚物等;聚酯类塑料是指大分子链中含有酯基结构的一类树脂,包括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碳酸酯等;其他类包括纤维素类、聚氨酯类、氨基树脂类及环氧树脂类等。

此外,还可根据树脂分子链的结构分为线型、支链型和网状;按结晶结构分为非结晶型和结晶型;按聚合方式分为加聚型和缩聚型等[3]。

3 塑料的应用现状

塑料以质量轻、成本低、易加工等优点而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如建筑、医用、包装、汽车等。2002年底,我国的塑料消费量已位居世界第2[4]。塑料的大规模使用使得塑料加工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2008年,塑料行业总产值占轻工行业总产值的10.26%;2009年,塑料行业总产值占轻工行业总产值的10.22%[5];在过去的1年里,我国塑料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势头良好。

塑料制品具有难以降解、污染环境、耗费资源、有的具有毒性等特点。随着塑料的大量使用,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对塑料进行科学、有效的回收是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重要课题。

4 塑料回收标志

1992年美国6个州立法通过了美国塑料工业协会设计出的1套塑料回收标志。该套标志由三角形和三角形里的阿拉伯数字1~7组成(见表1),表示塑料的材质

[6]。该套标志一般打在容器或者包装上,旨在方便回收,提高塑料的回收率。我国自1996年开始使用塑料回收标志。

4.1 塑料回收标志1

1号回收标志表示该塑料制品主要由PET类树脂制成。PET为对苯二甲酸和乙二醇直接酯化或对苯二甲酸二甲酯与乙二醇酯交换制成的聚合物。其化学反应原理如下[7]:

(1)酯交换反应

(2)缩聚反应

PET树脂为乳白色半透明或透明体。由于含有酯键,其在高温和水蒸气条件下不耐水、酸及碱的作用。其对有机溶剂如丙酮、苯、甲苯、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油类稳定,对一些氧化剂如过氧化氢、次氯酸钠及重铬酸钾等也有较高的抵抗性。

生活中PET类塑料常用于饮料瓶、磁盘、录音带、录像带、打字机键盘、开关、电视机配件、钟表零件等。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PET类塑料在高温和水蒸气条件下不耐水、酸和碱的特点,尤其是饮料瓶,不要反复使用。

4.2 塑料回收标志2

2号回收标志表示该塑料制品主要由HDPE类树脂制成。HDPE为聚乙烯(Polyethlene,简称PE)类树脂中的一种,即高密度聚乙烯。其密度为0.940~0.965 g/cm3,无臭,无毒,无味。其化学反应原理如下[7]:

HDPE属烷烃类惰性聚合物,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其制品具有耐油性、耐低温冲击性、强度高等优点。生活中HDPE类塑料常用于食用油、洗发水、沐浴露、化妆品、牙膏等物品的包装。

4.3 塑料回收标志3

3号回收标志表示该类塑料制品主要由PVC类树脂制成。PVC是由氯乙烯单体聚合而成的聚合物。其化学反应原理如下[7]:

PVC分子链中含有强极性的氯原子,分子间作用力大,使得PVC制品的刚性、硬度等都有所提高。但PVC树脂含有聚合反应中残留的少量双键、支链及引发剂残基,加上两相邻碳原子之间含有氯原子和氢原子,易脱去氯化氢,使其在光、热作用下易发生降解反应。因此该类塑料制品在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开强光直射、避免在高温下使用。生活中PVC类塑料常用于雨衣膜、人造革、地板、壁纸、手套、绳索等。

4.4 塑料回收标志4

4号回收标志表示该类塑料制品主要由LDPE类树脂制成。LDPE也是聚乙烯类树脂的一种,即低密度聚乙烯。其密度为0.916~0.935 g/cm3,化学反应原理如下[7]:

作为烷烃类惰性聚合物,LDPE的化学性质比较稳定。其在常温下耐酸、碱、盐及油,但不耐高温,强度不如HDPE。LDPE类塑料常用于食品、日用、蔬菜、垃圾袋等轻质包装及农业用地膜、棚膜、保鲜膜等。

4.5 塑料回收标志5

5号回收标志表示该类塑料制品主要由PP类树脂制成。PP是由丙烯单体聚合而成的聚合物。其化学反应原理如下[7]:

PP树脂为白色蜡状固体,质轻,属烷烃类聚合物,具有很好的化学稳定性。PP制品具有良好的耐热性,可耐100℃热水煮沸,可在100~120℃下长期使用;但其耐低温性差,在-5~20℃时脆化,因此不宜在低温下使用。生活中PP类塑料常用于微波炉用食物容器、水杯、桶类、盆类等。

4.6 塑料回收标志6

6号回收标志表示该类塑料制品主要由PS类树脂制成。PS是由苯乙烯单体聚合而成的聚合物。其化学反应原理如下[7]:

PS树脂为无色透明的固体,吸水率低。其化学稳定性好,耐一般酸、碱、盐、矿物油及低级醇等。其耐热性能不好,只可长期在60~80℃范围内使用。因此不要将其置于微波炉中,以免分解出有害物质。生活中PS类塑料常用于餐具、灯罩、梳子、牙刷把等。

4.7 塑料回收标志7

7号回收标志表示该类塑料制品主要由PC类树脂和其他树脂制成。PC是指大分子链由碳酸酯型重复结构单元组成的一类聚合物。其化学反应原理如下[7]:

(1)酯交换反应

(2)聚合反应

PC树脂为透明、微黄色或白色的硬而韧的树脂。PC耐有机酸、稀无机酸、盐、油等,但不耐稀碱、浓酸、酯等。PC耐高低温性好,可在-130~140℃温度范围内使用,但高温下PC树脂易释放出双酚A,因此应尽量避免高温下使用。生活中PC类塑料常用于防护玻璃、太空杯、药品容器等。

认识该套塑料回收标志不仅有利于塑料的回收,也有利于正确地使用塑料制品。由于塑料生产反应过程中的残留物质以及加入的添加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而且生产塑料的原材料来源于石油,因此无论从健康角度出发还是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角度出发,我们都应做到正确使用、尽量少用塑料制品并且掌握回收知识。我国目前在塑料回收方面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环保知识的普及与相关立法上还要继续努力。

参考文献

[1] 王广文,田雁晨,吕通建等.塑料材料的选用.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1:1

[2] 赵敏.塑料毒性与安全实用手册.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2-3

[3] 张子成,邢继纲.塑料产品设计.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6:5-6

[4] 杨惠娣.中国塑料,2003,17(11):1-10

[5] 廖正品.中国塑料,2010,24(4):1-11

塑料回收原理范文2

而国家发改委环资司随后辟谣称“限塑令”实施7年来“成效明显”:超市、商场的塑料购物袋使用量普遍减少了三分之二以上,累计减少塑料购物袋140万吨左右,相当于节约840万吨石油、节约标煤1200多万吨、减排二氧化碳近3000万吨。

经历了“七年之痒”的“限塑令”如何规避减塑效果消退的危险,让人信服地发挥作用?

化解尴尬,出路在执法有力

唐伟(基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

“七年之痒”的停滞之下,还有几个人记得曾经热闹一时的“限塑令”?七年之后,设计中的杠杆作用未起效,公众的消费习惯未改变,白色垃圾依然漫天飞舞。

对此,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认为,“限塑令”主要受制于三方面,一是超薄塑料袋的生产源头没控制住,地下黑工厂隐秘性强,查处难;二是市民的环保意识差,只图方便,没环保观念,纠正难;三是农贸市场及小商店、餐饮店等普遍免费赠送超薄塑料袋,法不责众,治理难。

总之有生产环节的打假不力,有销售环节的治理不力,也有消费环节的引导不力,因而七年过去了,一句“中国式违法”夹杂着“中国式无奈”,使得“限塑令”无效至今,而且这一状态依然会延续。

“限塑令”刚实施时,查得还是挺严的,这几年检查得少了,要是有人举报会去查,不过处罚也就是责令改正。从“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到“责令改正”,从“查得挺严”到“有报才查”,这样的态度转变,恐怕才是限塑令迟迟无法全面落地的原因。

法治建设是一项体系性工程,解决了“有无法律”的问题之后,“谁来执法”和“执行得怎么样”才是最关键之处。1998年11月起,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禁止使用厚度不到20微米的塑料袋,并控制生产这种塑料袋的原料,同时,在该邦乱扔、乱用、乱发塑料袋者,最高可被判5年监禁,并处以10万卢比的罚款。

假若我们能秉持类似的态度,那么“限塑令”也不会成为既不中看也无用的摆设。要对执法进行绩效评估,并由此开展执法的检查,让法治的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当为化解“限塑令”处境尴尬的根本出路,也是法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要在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上下功夫

杨惠娣(中国塑料加工协会塑料技术协作委员会秘书长)

“限塑令”未能完全达到预期效果,是因为大量使用塑料购物袋与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方式相关联,限塑是挑战现有的生活方式,难度可想而知。

限塑令的重点之一是对购物袋厚度的规定(即从 2008 年6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其实“白色污染”与塑料包装袋的厚度并没有直接关系,而是由塑料包装袋被随意丢弃后难降解、回收处理不到位造成的。

另外,降解塑料包装使用的原料聚乳酸(PLA)是由玉米等淀粉发酵得到的产品合成的,一般1吨PLA需要3吨玉米原料,资源消耗量较大,价格也居高不下,所以推广遇阻。降解塑料的降解时间也不能精确控制,废弃后并不能立即降解不见,而且降解塑料包装使用一次就让其降解,并不符合节约能源资源的原则。

我国塑料包装袋的年用量大约在150万~180万吨,如加上其他一次性塑料包装制品,年用量保守估计会超过千万吨,要建设起生产降解塑料的装置所需投入的资金量将会十分巨大。

目前用于生产塑料包装袋的塑料是一种可多次回收再生产的材料,塑料包装生产企业也采用能耗低的清洁生产过程,如能回收处理到位,则可大大减少能源资源消耗。采用传统塑料进行回收再生是比采用降解塑料更节约资源的路线。

东京街头不设垃圾箱,居民都将垃圾带回家分类处理。这不仅可节约大量市政费用,也减少了“白色污染”的问题。那限塑令之外,我们是不是也可学学日本的城市管理方法呢?

“限塑令”需要“精进方案”

我国“限塑令”目前采用的“有偿使用制度”是将原来的塑料袋隐性收费显性化,通过向消费者发送价格提醒信号以改变公众的塑料袋消费行为,减少对环境有污染的塑料袋的使用量。

但无论有偿还是无偿,塑料袋都是刚需。而且有偿塑料袋的价格缺乏“弹性”,几毛钱的支出,并不能给消费者带来“痛感”,更有甚者因为有偿和付费,消费者在使用时更加理直气壮。

关于“限塑令”是名存实亡还是成效显著的争论,我们期待更多严谨深入的调查研究,期待更具说服力的数据和案例。

这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限塑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调查,具体内容应包括:不同零售场所实施“限塑令”的力度、差异、变化以及面临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执行和推广“限塑令”的方法、经验以及面临的问题,塑料购物袋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回收利用链条的现状,消费者对“限塑令”的看法和应对措施等。

以此为基础,给“七年之痒”的“限塑令”量身打造一个“精进方案”:要严格执法,从源头上切断违规塑料袋的生产和流通渠道。执法不能忽冷忽热,要“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要推进社会自律和环保观念的养成。限塑不仅是几毛钱的事,更关乎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和生存资源。要想让限塑令稳步推进深入人心,需要的是一种“养成意识”。

政府承担监管和执法责任之外,塑料袋生产企业要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务求产品更环保;商场、超市等可采取回收塑料袋、给予自备购物袋的顾客打折、有奖积分等多种优惠措施;而消费者应自觉摒弃不良习惯,从自己做起,让“限塑令”令行禁止。

要变更限塑责任主体,更要避免“一刀切”

毛达(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环境史)

比较和借鉴国外限塑经验,有利于我国“限塑令”更有效执行。

首先要改变收费性质,变更责任主体。

与爱尔兰等国高额的环境税(超过爱尔兰人对每个塑料袋平均最大支付意愿的6 倍)相比,我国的消费者一般只需支付塑料袋的成本价格,而无需对使用塑料袋造成的环境影响付费。

因此,有关部门可考虑改变塑料袋的收费性质,将“有偿使用”变更为向终端消费者征收较高的“环境税”;同时变收费责任主体为政府相关部门,既可保证收费政策的执行率,更在收费过程中告诉公众塑料袋具有生产和环境两方面的成本。这比零售商各自采取收费、说明和宣导的措施更有效。

其次要正视政策执行条件差异,分重点分步骤落实。

政府可以规模经营的连锁超市或卖场为重点,不断巩固和强化此类场所的限塑成果,对于外租店铺集中的商场和集贸市场,要充分考虑其执行“限塑令”的实际条件,采取更为灵活的,特别是一些鼓励性的措施,促进民间和零售业者主动寻求强制规定以外的减塑方法,进而成为下一阶段政策调整的参考依据。

塑料回收原理范文3

1.1对土壤的影响

随着塑料薄膜使用时间增长,进入到田间的残破塑料薄膜也越来越多。这些塑料薄膜残片多聚集在地表和耕作层,不仅阻隔土壤通气透水,还会影响作物根系下扎,抑制作物对水肥的吸收,进而引起作物生长发育不正常,最终导致减产。

1.2化学污染

塑料等是聚乙烯类的高分子化合物,虽然它们在自然界中具有不易腐烂、难于水解和分解速度慢的特点,但其分解产物大都为有毒有害物质,因而会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例如,农用塑料膜在生产过程中需加40%~60%的增塑剂,这种增塑剂多为邻苯甲酸二异丁酯,对植物具有很强的毒性,特别是对蔬菜影响更大。邻苯甲酸二异丁酯可从农用塑料薄膜挥发到空气中,再经叶片气孔进入植物叶片叶肉细胞,使叶细胞内的叶绿体明显减少,作物的光合作用受到抑制。这种危害极易在生理活动旺盛的嫩叶或生长点上发生。塑料薄膜等白色污染物的分解产物在植物的可食部分积累起来可使农产品品质下降,遇有降水、灌溉其分解物被淋至土体深处或移出土体,造成对地下水、地表水的污染,当然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存留于土壤期间也会对土壤生物产生毒害作用,造成土壤生物学性质恶化。

1.3对农作物生长和产量的影响

塑料薄膜等白色污染物会对作物产生毒害等不良影响,受害作物主要表现为出苗慢,出苗率低,苗不整齐,缺苗断垄多,幼苗长势弱,分蘖少,胚根不易穿过地膜碎片,根系浅,生长发育不良。根据残留农用塑料薄膜对玉米生长影响的小区试验结果表明,随着残留农用塑料薄膜数量的增加,玉米受到的影响加重,农膜残留量在37.5~450kg•hm-2范围内,玉米减产达10.5%~44.2%。

1.4对机械作业的影响

地面和地下残存的大量塑料薄膜,不利于农事操作,特别易于缠绕在农机具上,防碍农田作业,也常常使耕作深度下降,造成耕地土壤逐年板结。另外,由于塑料废弃物质量轻、体积大,进入水体后会浮在水面,聚积在一起后会堵塞水流,引起水利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运转不畅,甚至酿成灾害。如漂浮在长江上的塑料包装物曾造成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的发电机组多次停机。2.5对生态景观的影响塑料薄膜、塑料袋等白色污染物质量小、重量轻,可随风飘荡,常悬挂在树枝上、聚积在建筑物的背风角落,有碍观瞻,造成视觉污染。

2农业白色污染的防治

白色污染问题的解决,需要从法律、政策、行政、经济、技术和宣传教育等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政府和民间、城市和乡村一起行动,才能收到较好成效。

2.1制订和实施积极的废旧塑料回收政策

国家应该制订有效的废旧塑料制品回收政策,建立畅通的废旧地膜回收渠道,积极扶持发展废旧地膜收购和再加工企业。实践证明,只有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才有可能使难于回收的农用塑料薄膜得以回收;而收购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农民回收农用薄膜等废旧塑料的积极性。当前,各地设立的废旧农用塑料薄膜收购点和加工企业很少,直接原因是利润较低。因此,对新建和扩建的废旧农用塑料薄膜收购站点或加工厂应实行在一定时间内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政策,当地政府应在供电、供水、用地、办理营业执照等方面提供方便。已建成或新建的废旧农用塑料薄膜收购站点或加工厂应接受当地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2.2推广适时揭膜技术

在农业生产中,适时揭去覆盖的农用塑料地膜是防治其污染的一个有效途径。覆盖塑料薄膜对于保持土壤水分、提高土壤温度、防止土壤养分挥发具有重要作用,但这些作用一般随着作物生育时间的增长而逐渐减弱,到了作物生育后期覆盖于地面的塑料薄膜在光照、雨水和机械破坏等因素的作用下会发生老化而破损,此时再行回收是十分困难的。为此适时揭膜技术要改传统的作物收获后揭膜为收获前,针对不同的农作物选定不同最佳时期揭去地膜。如在海拔1000m以上地区覆盖地膜栽培玉米,一般要在玉米大喇叭口期、或当连续5d日平均气温稳定在17℃以上时揭去覆盖着的塑料地膜。塑料地膜覆盖栽培花生,揭膜时间以封行期为最佳,也可在连续5d日平均气温稳定在25℃以上后揭去地膜。

塑料地膜覆盖栽培棉花,揭膜期以现蕾期为宜,一般是6月底7月初,具体的揭膜时间最好选定在雨后初晴,此时土壤湿润,覆盖在地表、两侧压在土中的塑料地膜易被拉出而不致破损,这样可以提高塑料地膜的回收率。适时揭去地膜技术可缩短地膜覆盖时间60~90d,揭膜时塑料地膜老化程度小、强度较高,与作物收获后揭膜相比可提高地膜回收率20%~30%,使回收率达到95%以上。回收的塑料地膜经加工后可制成盆、桶、勺、营养钵、育苗钵用具,使资源得到多次重复利用。此外,提早揭膜,揭膜后正值雨季,有利于降水直接进入土壤,增强土壤的蓄墒和保墒能力,促进作物根系生长;揭去地膜又可以降低农田土壤湿度,有利于抑制作物病虫害发生,使作物的病情指数下降;适时揭膜还有利于农作物的后期田间管理,便于中耕除草、追肥、铲耥等中耕作业,防止农作物倒伏。

2.3选用耐老化、易回收的塑料地膜

提高塑料地膜的抗老化性能,增加塑料地膜的机械强度,可延长其使用寿命,减少破损,方便回收。因此提高塑料地膜生产的技术水平,是防治塑料地膜白色污染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有利于节约资源和能源。

2.4大力推广应用新型自分解农膜

自分解农用塑料薄膜是一种双降解农膜,这种农膜具备一般农用塑料薄膜的特点和性能,但与一般农用地膜不同的是铺敷于田间一段时间后,在光照和土壤微生物作用下能自行分解。可降解农膜一般是在聚乙烯等原料中加入光分解剂或易于分解的淀粉等加工而成;加入光分解剂的地膜铺敷于地面,在光照作用下即可分解,而加入淀粉等易分解有机物的地膜即使是埋入土壤,在土壤微生物的作用下经过2~3个月时间也可降解,从而有利于消除使用塑料薄膜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但到目前为止,在生产中自分解农用地膜的应用还受到限制,其原因有价格过高、机械强度差、可用时间短等。当然也有环境保护意识差、自分解地膜知识普及不够的原因。由此可见,在推广和应用自分解农用塑料薄膜方面尚有大量工作要做。

2.5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农用塑料薄膜生产标准

塑料回收原理范文4

关键词:白色污染 危害 防治 宣传 收购

0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产量急速增加。近几年来,塑料制品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有质轻、防水、耐用等优点,在全世界被广泛应用,且呈逐年增长趋势。不可否认,塑料方便袋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随着塑料制品消耗量大幅提高,城市垃圾中塑料成分也成倍增加。由此造成的“白色污染”破坏了市容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废塑料制品混在土壤中会影响农作物吸收,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废塑料制品,给垃圾综合利用带来困难。因此,治理“白色垃圾”已成为全社会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1 “白色污染”的定义

这要从塑料开始谈起。塑料是一类高分子材料。以石油为原料可以制得乙烯、丙烯、氯乙烯、苯乙烯等,这些物质的分子在一定条件下能相互反应生成分子量很大的化合物(即高分子):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聚苯乙烯。随着塑料产量不断增大,成本越来越低,我们用过的大量农用薄膜、包装用的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在使用后被抛弃在环境中,给景观和环境带来很大破坏。由于塑料包装物大多呈白色,它们造成的环境污染被称为白色污染。

2 “白色污染”的危害

白色污染存在两种危害: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

视觉污染指的是塑料袋、盒、杯、碗等散落在环境中,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影响环境的美感。前几年,有人戏称我国有两座万里长城,一为古长城,二为白色长城,指的是我国铁路沿线到处是白色的饭盒、塑料袋,这就是视觉污染。白色污染的潜在危害则是多方面的。

2.1 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和塑料袋盛装食物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

2.2 使土壤环境恶化,严重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2.3 填埋作业仍是我国处理城市垃圾的一个主要方法。

2.4 若把废塑料直接进行焚烧处理,将给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3 “白色污染”的防治

鹤岗市对治理“白色污染”十分重视,鹤岗市主管城建的副市长在深入区街综合检查现场办公时,就结合实际提出了运用市场化手段治理“白色污染”的新思路,按照市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环卫处对白色垃圾污染状况进行全面调研,制定垃圾袋回收方案如下:

3.1 定向收购:收购从事环卫工作的保洁员所送的垃圾袋。“社会人”捡拾的垃圾袋不与收购。原因是:以捡拾垃圾为生的人,在从垃圾点、箱、斗中捡拾可回收垃圾(罐类、纸壳)时捎带捡塑料袋,势必要打开盛装生活垃圾的塑料袋:一方面使袋装物膨松,甚至散落在垃圾箱、斗周围,后的垃圾增加致病菌传播。膨松了的垃圾易飘浮、飞落,一方面加大运输车辆的容积,另一方面落地污染环境,相对增加保洁难度;另外“社会人”从垃圾点捡拾垃圾袋,袋中纸类轻体物将随风飘逸,污染街巷卫生,就失去了捡拾垃圾袋意义。再则,常年在垃圾场捡拾垃圾回收物的“社会人”,若把捡来的垃圾袋返送至环卫收购点,势必造成垃圾处置反复,一方面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造成二次污染。

3.2 捡拾指导:在回收工作中,鼓励从事环卫工作的保洁员捡拾白色垃圾,增强责任心。要求捡拾的垃圾袋来源于街巷,不要从垃圾点、箱、斗中捡拾垃圾袋。环卫保洁员工作时行走在设置有垃圾点、箱、斗、公厕的街巷道路中,顺便捡拾白色垃圾,收集起来,不但减少街巷的白色污染,同时自己又增加一定的经济收入。不鼓励从垃圾点、箱、斗内捡拾垃圾袋,对从垃圾箱、斗中翻找垃圾袋而造成环境污染的,将给予批评等处罚。

3.3 收购价格:暂定垃圾袋回收价格为每公斤3元。

由于废塑料袋的清洗、消毒、再造颗粒作二次原料成本高,再生品市场小、价格低,再生利用的经济可行性差,所以现有的废品收购点,很少有收购废塑料袋的,个别废品收购点收购价格非常低,每公斤在0.4—0.5元之间,导致“社会人”捡拾白色垃圾少。

环卫部门本着化害为利,造福市民的原则,在回收过程中,提高捡拾白色垃圾劳动力价值,调动捡拾积极性。确定收购价每公斤3元。迅速激发了保洁员的积极性。过去被清扫后扔进垃圾箱,被风吹到街上、树上造成二次污染的垃圾袋,如今被拾起后叠得平平整整,送到了市环卫处。市环卫处对回收塑料袋全部运到外地进行集中销售,回收了部分资金。

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和运用价格杠杆原理收购废弃塑料袋,收到了“一石三鸟”的效果——环卫工人增收了,“白色污染”减少了,废旧塑料袋变废为宝了。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丰收。

3.4 停止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超薄塑料袋。由于一次性塑料餐具难降解,现在许多城市都推广使用绿色餐具——纸制餐具,因为纤维素能被微生物降解。但许多环保专家认为,用纸制餐具代替发泡塑料餐具亦不明智。首先,纸制餐具同样也会带来视觉上的污染,因为它们的降解速度并不快,往往在几十天甚至几个月内也不会降解彻底。其次,制纸制餐具时,除用到草浆、稻浆外,还要加入1/3左右的木浆,若全面推广,势必造成大量木材的消耗,导致森林砍伐的加剧。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森林覆盖率仅为13.92%,人均占有森林面积只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7.2%,居世界112位。第三,制纸浆历来是耗水大户、耗能大户及排污大户。造浆工艺需大量水,而我国人均水的占有量在世界上排88位,已被列为世界12个贫水国家的名单上;若污水未经处理

,直接排入河流中,会引起水污染;纸制餐具成型后需立即烘干,这就需要耗大量能。而我国能源结构是以燃煤为主,这样就会增加空气中SO2的含量,引起酸雨。因此,无论是从环保角度,还是从节约资源角度,不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及纸制餐具都是一件好事。任何一次性餐具不仅不利于环保,也是对资源的最大的浪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拒绝使用超薄塑料袋买菜或盛装食物,买菜可用菜篮子或较厚塑料袋,避免使用上的一次性,从而减少塑料袋对环境的污染。

3.5 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是解决白色污染及其它各种形式污染的前提。例如,要回收废塑料,就要实行垃圾回收分装制度,把不同类的垃圾放在不同的垃圾桶内,这就需要我们有高度自觉的环保意识。

回收白色垃圾减少“白色污染”,是一种探索性创新办法,虽需进行一定经济投入,但可获得环境效益和社会效

益,并且将在运行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管理办法,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进程,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好基础工作。

参考文献:

[1]《城市垃圾管理与处理处置技术标准规范应用》上册 25页.

塑料回收原理范文5

1.1“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的化学原理及其循环利用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是石油化工的下游产品。石油化工企业首先以苯和乙烯为原料发生烷基化反应制得乙苯,然后再由乙苯催化脱氢得到苯乙烯。泡沫塑料餐具企业接着以石化行业生产的苯乙烯为原料开始生产,或者直接由下步的聚苯乙烯为原料开始生产。原料苯乙烯单体在引发剂作用下发生自由基聚合反应制得聚苯乙烯(PS)颗粒,经过脱水、洗涤和干燥后,加入发泡剂制得可发性聚苯乙烯(EPS),最后经过圆熟、成型和熟化等成型加工技术生产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其主要生产流程见图1[5~7]。使用过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如果随意丢弃,“白色污染”的惨剧将重演。而如果建立起有效的回收体制,强制回收,则可以实现废弃餐具的循环利用,符合资源节约方向(见图1)。“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主要有下列循环利用途径[5,8~10]:①再生造粒:经分拣和清洗后,重新熔融法或溶剂法造粒,得到的聚苯乙烯再生料可以用于生产建材、保温板、文具等产品;②直接利用:废弃餐具经粉碎,掺入其他物料中制成轻质混凝土、仿木料、涂料、水包油乳液等;③改性利用:通过化学改性、共混改性或增强改性等制成离子交换树脂、高抗冲击聚苯乙烯(HIPS)材料等;④裂解回收:在无氧条件和高于330℃下裂解,可回收得到苯乙烯、苯、烷基苯等化工产品。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有跟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必须使用“新料”,“再生料”不得再用于生产食品级的材料,所以要严控回收得到的聚苯乙烯再生料流向“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环节。

1.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性质、特点及安全性分析

因为缺乏对生产化学原理的了解,人们普遍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性质、特点一知半解,对其毒性问题忧心忡忡,误解重重。下面,我们结合其生产原理(见图1)分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2.1从合成原料分析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原料的源头是石油化工产品乙烯和苯。正是因为这两种原料来源丰富,价格低廉,决定了同其他餐具相比,“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具有无可比拟的价格优势(每个餐盒仅6~7分钱左右),这也是14年的“禁用”也没能让其退出市场的主要原因之一。事实上,人们曾寄希望于“可降解餐具”如纸浆模塑餐盒、降解餐盒、植物纤维素餐盒、纸板复合餐盒等替泡餐具,但“可降解餐具”却因成本高出发泡餐具十多倍,推行起来步履维艰。在没有理想替代品的情况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以其高性价比和方便快捷等优点受到青睐,出现了“淘”而不“汰”的状况。有观点认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高温时会释放双酚A等物质,影响生殖发育并致癌。其实这是混淆了不同种类的塑料合成所用的原料单体所致:双酚A是聚碳酸酯、环氧树脂、不饱和聚酯的合成单体,而聚苯乙烯发泡塑料的合成单体是苯乙烯,二者的结构和元素组成都不相同(见表1)。所以发泡塑料餐具不会释放或沾染双酚A。

1.2.2从结构特点分析

(1)化学键牢固,性质稳定聚苯乙烯的结构属线型结构,分子链上交替连接着苯基,苯基较大的体积和它的无规则排列使得分子链变得刚硬且无定型。聚苯乙烯的结构中存在3种化学键:碳-氢键、碳-碳单键、碳-碳双键,其键能[11]如下:碳-氢键的键能约414.2kJ/mol,碳-碳键的键能约347.3kJ/mol,碳-碳双键的键能约610.9kJ/mol。由这一结构特点可以看出,聚苯乙烯化学键键能大、断裂困难。不过,其侧链苯基和主链上的α-H原子比其他部位稍显活泼,在剧烈的条件下能够发生苯环和α-H原子所能发生的特征反应。总体来说,以聚苯乙烯生产的发泡塑料餐具化学键牢固,化学性质比较稳定。这就决定了其正、反两方面性质:①因为键能大、断裂难,正常食品的温度不足以破坏这些化学键,对一定浓度的酸、碱、盐溶液以及醇类、植物油类等也有一定的抵抗能力。这种耐温性和耐油性,保证了这种餐具在正常条件下使用时的安全性。一些有关“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低温就分解的观点流传甚广,有人认为,发泡塑料餐具在遇到热汤、热饭等高温时,会释放出苯乙烯单体并产生多种毒素,不经意间这些毒素就融化在食物中了。其实,聚苯乙烯的解聚温度需高达280℃以上,盛装滚烫的食品时就会解聚的说法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还有观点认为,发泡塑料餐具在65℃以上使用,会产生强致癌物“二噁英”。二噁英和聚苯乙烯在结构和元素组成上相差很大,一般需要含苯环结构的物质与含氯(或溴)、氧元素的物质在370℃~440℃高温条件下焚烧,或者在金属催化剂存在下发生反应才有可能产生。而“一次性发泡餐具”生产和使用过程都是无氯条件,不具备产生二噁英的可能性。②从降解难度分析:因为键能大、断裂难,所以发泡塑料餐具丢弃后,经过长期日晒雨淋也极难分解,即使填埋也很难破坏其化学结构,自然会造成“白色污染”。所以发泡塑料餐具使用后只有“焚烧”和“回收”2种办法。因为化学性质稳定,餐具使用后其结构、性能和成色变化不大,反而使其“回收再利用”的价值提高,这样既可解决“白色污染”问题,又有经济回报,还可节约已日渐枯竭的石油资源,所以“难以降解”也并非坏事。显然,“回收”问题才是发泡塑料餐具当前最核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聚苯乙烯的结构中没有-OH、-NH2、-COOH等亲水基团,所以其耐水性和湿强度优于其他餐具,不会出现其他餐具易汤汁渗漏等情况。(3)聚苯乙烯结构密度较小,经发泡后密度进一步减小,使得餐具质量轻、耗材少。一般发泡餐具的单盒重量仅为其他非发泡一次性餐具的1/4左右。耗材少就意味着它有垃圾产生量低、废弃物的处置压力小的优点,同时还有节约资源尤其是石油资源的优点。(4)聚苯乙烯毕竟是有机物,因此它溶解于很多有机溶剂,所以日常使用过程中应避免与氯仿、二氯甲烷、甲苯等有机溶剂接触。1.2.3从生产流程分析聚苯乙烯生产流程中除单体苯乙烯以外,还使用多种添加剂[5~7],包括引发剂、分散剂、助分散剂和发泡剂等,很多人担心:这些添加剂都安全吗?餐具成品中会有苯乙烯单体和添加剂残留吗?(1)引发剂:在苯乙烯自由基聚合时,常常采用有机过氧化物(-O-O-)或偶氮类化合物(-N=N-)作为自由基引发剂。例如:过氧化氢、过氧化二叔丁基、过氧化二苯甲酰、过氧化叔丁基乙酸酯等过氧化物,以及偶氮二异丁腈等偶氮化合物。(2)分散剂:在悬浮聚合步骤中多使用有机和无机分散剂并用的方法,提高苯乙烯在水相中的分散效果。常用的有机分散剂为聚乙烯醇(PVA)或羟乙基纤维素(HEC),无机分散剂多为磷酸三钙(TCP)。

(3)助分散剂:加助分散剂的目的也是为了提高苯乙烯的分散效果。一般使用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苯乙烯/顺丁烯二酸酐共聚物的钠盐等表面活性剂。

(4)发泡剂:发泡剂有物理发泡剂和化学发泡剂多种,我国较多使用前者。早期的PS发泡餐具以氟利昂做发泡剂,对臭氧层危害较大。目前发泡剂已被低沸点的烷烃如丁烷、液化石油气等或二氧化碳替代,不仅成本较低,而且不会对臭氧层造成破坏。从以上生产过程中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可以看出:①化学成分:尽管各个厂家使用的添加剂不尽相同,但都以无毒或低毒物质为主;②使用量与残留量:添加剂的使用量一般都较小,并且在聚合反应完成后都有洗涤、纯化步骤,其目的就是降低添加剂的残留量,以免影响产品色泽和质量;③严格的卫生标准:围绕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的生产,我国相继制定了“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9692-1988)[12]、“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9-1988)[13],以及“食品包装用发泡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100-2003)等相关国家标准[14],这些国标都专门设定了成品中残留有机物(即添加的引发剂、分散剂、助分散剂和发泡剂,以及未聚合的苯乙烯单体等)溶出量指标,送检的餐具样品分别用水、乙酸(4%)、乙醇(65%)和正己烷在60℃下浸泡2h,用这4种溶液模拟餐具接触水、酸、酒、油等不同性质食品的情况,要求不同浸泡液中有机物的溶出量达标。所以,严格按这些国家标准生产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其单体和添加剂残留在食物或器皿中的机会微乎其微,其质量和安全性是稳定、可控的。1.2.4从“绿色化学”的原理评估、分析由图1和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①生产用料省,耗材少,节约资源;②“原子经济性”高,污染低;③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健康无危害;④产品用后其废弃物可回收再利用、再资源化。“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具的这一循环过程,既符合“绿色化学”的理念,又遵循循环经济的“3R原则(Reduce,Reuse,Recycle)”,同样也达到了“生命周期评价(LCA,即产品从摇篮起至坟墓)”的准则[15,16]。所以说“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是“绿色、环保包装材料”是有道理的。在我国因发泡塑料餐具带来的“白色污染”问题,最重要的成因是行业管理不善,国民素质不高和环保意识不强,以及回收和再利用体系不健全等造成的。

2“禁用”与“解禁”原因的对比分析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合理使用

2.1“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用”与“解禁”原因的对比分析

一种化学产品“禁用”还是“解禁”,仅仅考查其化学原理方面的原因是不够的,还要综合考虑环境、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因素,才能做出全面和科学的决策。关于发泡塑料餐具“禁用”和“解禁”的原因,国家主管部门分别给出了五大原因。在“禁用”的五大原因中,涉及生产环节的只有1条(前已提及,氟利昂发泡剂现已停用),涉及使用环节的1条,涉及回收和处理环节的有3条。而在“解禁”的五大原因中,也都集中在使用、回收、处理3个环节。所以,社会因素才是决定发泡塑料餐具“禁用”还是“解禁”的主要和核心原因,而非聚苯乙烯材料本身之过。聚苯乙烯发泡塑料餐具国内和国外的不同遭遇最能说明这一问题。美国、欧洲和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并无“禁令”,相反这类产品还呈现多样化、人性化和高端化的发展态势,这些国家都享受着“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带来的实惠,并未受到“白色污染”等负面问题的困扰,很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对比表2中的“禁用”和“解禁”原因、结合前面所做的分析,不难看出,发泡塑料餐具“解禁”是大势所趋。

2.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面临的问题及其合理使用

“解禁”并不意味着“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万事大吉,目前在生产、销售、回收、中转、运输与处置利用等全过程,还面临着不少棘手的问题。

(1)违规掺杂问题:为了节省成本,有些企业以次充好,向聚苯乙烯新料中掺杂废塑料或再生料;同时,为了让餐盒表面光滑、洁白,还私自添加滑石粉、荧光增白剂等。这些都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规行为,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该严格“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行业准入门槛,制定和完善产品质量标准,加强生产环节的监管。

(2)国内低端产品居多,竞争乏力:由于我国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用了14年,使得这一领域投资热情不高,新工艺和新产品开发滞后,与并未“禁用”的国外的同行业相比,我国已经落后很多距离。目前国内发泡塑料餐具低端产品居多,在高端产品领域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乏力,尤其在贴合、淋膜、彩印、抗氧化、耐高温等技术方面有待提高。

(3)废弃餐具回收机制还不成熟、不完备:对于大多数废弃物尤其是塑料制品,“回收再利用”是通行政策,但回收的效益高低和技术难度却不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质轻、体积大、清洗难、运输和储存费用高,使得不少企业回收热情不高。加上目前的回收渠道还不通畅,回收网络不完备,回收产业链不成熟,因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复出将再一次考验民众的环保意识和我国的废弃物回收机制。

(4)民众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认可和信心仍需恢复、提升:对于“解禁”事件,民众普遍疑虑未消,支持者有之、担忧者有之,争论激烈。“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只有再次赢得民众的认可和信心,被更多消费者选用,才能激活市场需求,从而带动餐具的研发、生产、回收等整个产业链,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另外,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科学使用也非常重要。尽管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化学键牢固,性质稳定,添加剂残留微乎其微,但并不意味着它可以随心所欲的滥用。任何产品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与使用方法,这类餐具:①不适用于微波炉加热;②不适于在沸水或蒸屉中蒸煮;③不宜盛装高温和高油量的食品;④尽量避开食醋和料酒等物质,特别注意不能与有机溶剂接触;⑤避免长期与光、氧气和热作用,引起餐具老化、发黄、失透或产生裂纹等。目前我国社会方方面面都有了很大进步,如果生产企业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公众合理使用、不随意丢弃、相关部门做好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建设,我们完全可以趋利避害,乐享“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带来的实惠。

3“解禁”事件对化学教学的几点启示

(1)坚持从化学原理上分析问题本质,不盲从,不误导

对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是非功过,有些化学教师的信息来源也是非专业性媒体,如电视、网络、报纸和期刊等,并未亲自查阅高分子化学方面的文献资料,未能从其生产过程的化学原理上追根溯源,进行深层次的本质分析,导致在讲课、命题等环节人云亦云,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专业性的观点,也导致了学生的盲从和误解。特别是当前有些媒体一些不实宣传,误导不了解详细化学原理的公众,化学教师理应对此类信息有一定的鉴别力。类似“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有争议性的化学问题还有很多,作为化学教师应该多深入调研,多查阅权威文献,多从化学原理上分析问题,这样才能保持理性,不随媒体或传言左右摇摆。

(2)以“与时俱进”的态度看待化学问题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从“严禁”到“解禁”、从“有毒产品”变为“绿色产品”,反映了塑料工业的曲折发展和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公众思维观念的更新以及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再利用技术不断提高,使得其重获新生。其实,类似的化学问题还很多,化学的发展从未停步,化学物质数量在不断地刷新,很多化学方法或功能化学品都经历了从高毒到低毒或无毒、以及更新换代的发展历程。因此,化学教师要始终以“与时俱进”的态度关注化学问题,用发展变化的观点分析化学问题。只有这样,遇到象“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这样的老话题时,才能理清其发展的脉络,常讲常新。

(3)重塑化学学科形象,凸显化学学科价值

化学本是造福人类的学科,本应是受人们喜爱的形象。但近些年,化学产品引发的中毒、危害或污染事件频发,例如“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塑化剂”等,社会大众把这些事件的责任都强加给了“化学”,使得“化学”背负的偏见和误解也越来越沉重,化学的学科形象一落千丈,几乎变得面目狰狞。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从“严禁”到“解禁”很具典型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艰难回归,反映出公众离不开化学带来的诸多实惠,重新体现其独特价值,可以为化学“正名”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需要“正名”的又何止“聚苯乙烯发泡塑料餐具”一个呢?许多化学问题或化学物质都需要重新“正名”,其中也包括“苏丹红”、“三聚氰胺”等,这些物质实则是因为被滥用而丑化,埋没了它们原有的价值。化学教学要注重消解学生和公众的误解和偏见,重塑化学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亲民”形象,凸显化学无可替代的学科价值,使化学学科重新赢得学生的兴趣和喜爱。

(4)化学教学应注重贯穿科技伦理与道德教育

塑料回收原理范文6

2009年12月,在上海一家很不起眼的小厂里,一套“吃垃圾,吐黑金,零污染”的“革命性”设备,吸引着上海市领导和记者的陆续到访;时隔不久,在中石化上海分公司主持的鉴定会上,另一家上海企业“废塑料再生燃油机”的表演,让记者惊叹,“吃进去的是废塑料,吐出来的是柴油、汽油和高度炭黑”。

此时,垃圾焚烧发电引发的环境争议在中国南方仍余波未了,吃垃圾吐能源的新魔术却在沪上迅速成为焦点―这会是同时解决“垃圾围城”和“石油危机”的点金棒吗?

废塑料的新生意

一个壮实的大锅炉立在地上,锅炉对面是与之相连的四层裂化罐。塑料垃圾进入这个“1+4”组合后,经过一层层分拣、清洗、加温裂解,从一个口流出来黑乎乎的油,另一个口排出混合碳粉,最顶层的气口则出来燃气。“有机物全部能够转化为能源”,这家名为弘和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这让不少前去参观的媒体记者们感到惊讶。

对废塑料的处理向来吃力不讨好。填埋进地下,不仅占地,还污染水源;焚烧销毁,污染空气;有的国家将废塑料倒入海中,结果却被动物误食,吃进了胃里。

塑料源源不断地来,往哪里去却是个大问题。和PE、PET等名目众多的塑料种类相比,塑料的祖先“石油”,却清晰明白地多―于是有人想到,让它变回石油。

据弘和公司董事长陈鸽飞介绍,一吨生活垃圾,最多可提炼出50公斤左右的焦油。这些生活垃圾里面,“有荤的、素的,也有人造的”,其中“塑料越多,出油率越高”。

前景似乎足够诱人。中国塑料加工行业协会秘书长马占峰介绍说,目前在中国仅生产各种塑料袋,每年要消耗约5亿升原油,石油开采量的大约4%被用来生产各类塑料产品。也就是说,如果这些塑料废弃后能重新变回油,将节约一大笔原油。

好垃圾 坏垃圾

垃圾中也有“宝贝”。尤其是废塑料,像 PET饮料瓶、HDPE牛奶瓶、油瓶等等,这些拾垃圾者眼中的“好垃圾”,已建立起较有成效的回收体系,经过回收造粒再生,摇身一变,成为农膜、塑料瓶、包装袋⋯⋯以至于国内只要能再生的塑料都被再生利用了,每年还需要从国外进口约700万吨的“洋垃圾”!

“全球废塑料的流动数量中,70%是以中国为最终目的地”。在2009年11月于杭州举行的中国塑料回收与再生大会上,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委会会长林东亮透露。

与这些“好”垃圾的供不应求形成鲜明对比,另一些塑料垃圾却成为人类的心病。一次性塑料包装,如薄膜、购物袋、各种食品软包装、一次性快餐具等废弃物,因为很难收集,难以回收造粒,成为垃圾中的“垃圾”。

对此,吕安东深有体会。

吕安东,原武汉一家包装机械厂的厂长,是国内最早开始在实践中摸索废塑料炼油的人之一。最初在中国还没有流行喝茶饮料、矿泉水,于是他试图从生活垃圾中分拣出塑料,回收造粒。

说起经过,吕安东语气有些无奈。

“拾荒者剩下的,你想想”,首先要将包装袋与里面的生活垃圾分开,再将塑料包装袋清洗干净,再干燥处理,再用造粒机复制⋯⋯这个过程很复杂,“没有人愿意干。得不偿失。”

“中国的生活垃圾里面,废塑料已经没有回收造粒的价值了。剩下只是‘很难处理’的家庭垃圾包装袋⋯⋯”吕安东一语道出了当前塑料回收行业的实情。

而在等待这些“坏”垃圾的命运中,废塑料炼油技术与饱受指责的填埋、焚烧一样,在一些专家看来,只是将魔鬼变换了一副面孔。

没有技术 没有生存

事实上,在中国拿废塑料炼油很早就开始了,但和“高科技”完全沾不上边。

一听到“废塑料炼油”这个词,新山子炼油厂厂长王明章很快反应过来,“不清楚,我们都是传统的石油化工”。王明章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在中石油系统内没听说过拿废塑料来炼油的事,“我们用的都是原油”。

在王厂长眼里,“废塑料炼油”属于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产业。

废塑料炼油技术原理本身并不复杂。三个主要的技术难题,让塑料炼油产业深陷泥潭。首当其冲是二英污染―这个在垃圾焚烧中频频出现的环境“杀手”,在炼油路线中也难逃它的身影。

其次便是回收过程中消耗的巨大能量,几乎将资源循环的优势悉数抵消。相比从石油到塑料,让塑料重返石油需要耗费更多的能量―最高的热裂解(见本期辞典)温度就达500度以上。这意味着,要让塑料变成能源,需要从环境摄取更多的电和热。

处理能力低下也是关键问题之一。现在,垃圾处理的速度远远跟不上垃圾产生的速度,不能形成规模化和产业化,就意味着安全问题、重复建设和资源的浪费。

没有环保,没有能源优势,没有产业化前景,塑料炼油就好像城市里没有牌照的地摊。

王文广,包头市天马制刷厂厂长,2001年4月,在包头市辖区经贸局正式批复下,他用6万元从外地淘来的废塑料炼油项目在4月份上马,仅仅过了4个月,技监局的人就来通知他:“立刻停止生产”。这个消息让在场的王文广“五雷轰顶”。

他没有想到,在为这个项目忙上忙下的几个月里,一场酝酿已久的整顿风暴正等着他。该年6月12日,原国家经贸委联合6部委《关于加强利用废塑料生产汽油、柴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据曾参与制定该法规前期调查的马占峰回忆,各地的“土法炼油”不仅存在环境污染,而且多数“油品质量不过关,仅得到70号左右汽油,还有味”,就流入了市场,而且没有一家能达到每年1万吨的规模。调查结论是“工业化生产技术尚不成熟”,一场关停“小炼油”的大幕就此拉开。

面对时值6万余元、总重达90余吨的废塑料,王文广欲哭无泪,无可奈何地亲手点燃。烈火“整整在包头市的上空燃烧了三天三夜”,他回忆说。

对于像王文广这样自行淘来的塑料炼油设备,《石油炼制与化工》杂志一位编辑直截了当地说,“绝大多数是忽悠”。这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石油化工学术界对国内废塑料炼油的认识。在他看来,无论是油品质量还是二次污染问题都还没解决,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技术还远没有成熟。

新声音能不能成为新“福音”?

希望仍然存在,废塑料炼油行业没有想过放弃。

2009年10月,就在塑料再生产业界在杭州碰头之前,一个学术性更强的会议“高分子材料回收技术国际论坛”在成都举行。会议发出的一个重要声音,便是呼吁加快塑料热裂解技术的研发,以帮助尽早实现塑料垃圾的有效回收利用。

加拿大一家公司也于日前宣布,该公司计划10月底在安大略省尼亚加拉瀑布附近建造一套商业级废塑料炼油装置―每天能加工废塑料20吨,每加工1千克塑料可炼油1升。据称炼得的油已和柴油性质接近,而且建造该装置所需的设备一半已交货。

来自学术团体的呼吁以及国外同行的举动,似乎预示着摘掉塑料炼油背上的“黑锅”有望。但也有专家持怀疑态度。

对于这一技术目前能否实现商业化,袁兴中表示怀疑。这位可能是中国第一位把废塑料炼油作为博士论文课题来研究的人,向记者透露,国外废塑料炼油项目的背景多半与中国人有关。在国外,本土自行建厂的凤毛麟角,就算有,“也不具有代表性”。比如日本的富士和英国的BP石油就曾经开展过研究。英国和日本,刚好是两个典型的资源紧缺型岛国,但最后都没有在本国实现商业化。

现在,袁兴中的兴趣已经转向垃圾分类。这和研究环境史的毛达博士的观点接近,“工艺再好,也只是末端处理技术”。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则强调,“新技术能否成功,关键看它能否产业化成功”。另一位中石化下某研究所的专家也表达出相似的观点,“从理论上说,技术是完全有可能的。但产出的裂化油有多少深加工的价值,能不能形成规模,还很难说。”

尽管困难重重,塑料再生产业界对塑料炼油并不死心。马占峰认为,以废塑料为原料裂解燃油的技术仍然引人注目。该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只要改进技术,完全有可能实现“咸鱼翻身”。

同时,中国塑协的另一份报告提到“据有关专家预测,到21世纪20年代末,全球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将上升到5 0%以上,其中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占42%,热解回收化学品及燃料油25%,和焚烧回收热能的比例相当。”

塑料回收原理范文7

[关键词] 再生资源 圈区管理 高值化 资源化 财税扶持

1 前言

国务院总理在2004年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鼓励废物回收和资源再生利用的政策法规;建立废旧物资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在2005年召开的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上,温总理强调:“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农膜、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立为我国“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七大主要任务之一,并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指出“推进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农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2007年4月27日,国务院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了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建设对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性:“深化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2008年3月,国务院总理在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鼓励和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由此可见,随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不断深入,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正不断发展。从国家政策到地方产业,都在为此目标不断努力。

2 再生资源和再生资源产业

2.1 再生资源和再生资源产业简介

根据《循环经济法(草案)》,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所谓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所谓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所谓资源化,是指直接将废物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因此,回收再利用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再生资源理所当然地成为“再利用、资源化”的主要对象。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相关条例,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随着循环经济的不断深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已经逐渐形成一个产业,即再生资源产业(也称静脉产业)。而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是国家倡导建立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通过园区内以及园区外的中间产品和废旧物资的相互交换从而实现物质的循环,通过能量、资源和信息系统的高度集成使用和基础设施共享的方式构建园区工业生态链,以此形成固废资源化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特殊产业集群,从而使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废物得到有效利用,从根本上解决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尖锐冲突,是实现循环经济的有效手段。

以塑料回收利用为例,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资源和原材料需求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国际原油价格猛涨,合成树脂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与此同时,旧城改造、电子电器汽车等更新加快,作为可再生利用的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量不断增长。尤其在沿海地区的浙江、广东、福建等经济发达地区,塑料消耗量大,原材料树脂供不应求,逐步形成了废旧电子电器拆解和塑料回收综合利用的市场。塑料再生行业的发展带动了周边以及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民增收、提高生活水平和资源再生利用保护矿产资源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前期对这一行业缺少引导和规划,这些地区从事进口以及国内集散的废旧塑料拆解利用企业,大多数规模小而分散,工艺落后、设备老旧、生产技术水平不高,环保投入很少、易造成二次污染,特别是某些回收塑料集散地的环境污染问题已很严重,但同时又是当地民众的主要谋生手段,从资源再生利用的角度应该扶持它让其发展状大,这些情况已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当地政府处于两难状态。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出路就是要实行圈区管理,通过圈区管理可以建立完善的环保设施;实现环境友好化,通过圈区管理可以将改性塑料技术应用于废旧塑料再生行业,实现其高值化应用;通过圈区管理可以集中财力进行财税扶持,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2 再生资源产业圈区管理是实现再生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实施“圈区管理”[1,2],通过园区的统一管理及引导,可使再生资源加工业目前存在的管理粗放、经营规模小、布局分散、加工品种单一等问题得到解决,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效率;通过园区统一规划对废渣、废水和废气进行集中防治和无害化处理,可减少和避免污水、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同时通过资源的整合,引进先进的改性技术,提高对废旧资源的高值化利用,有利于实现产业升级,建立起一批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再生资源工业区。这项工作有利于更好地保护环境及加强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管,对于促进环境、经济和贸易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废旧塑料回收利用为例,经过实地考察和借鉴国内外工业园区建设及各类废旧资源再生行业所取得的成功经验,笔者认为对废旧塑料回收行业实行圈区管理应严格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要正确理解废旧塑料环境友好化再生利用的重要意义,建立生态型塑料回收再生工业园区,回收再生塑料替代原料的使用,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发展和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因此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二是要充分发挥圈区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圈区科学规划与公共设施投入,制定科学的管理条例并严格执行,引导企业入园,建设服务型管理部门。

3 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

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由来已久,根据传统的回收利用方法,只是简单地将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进行收集,未进行充分利用,也未能发挥出再生资源的全部潜力。因此,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是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的关键。福建省十分重视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的发展,省经贸委已委托省资源再生协会组建福建省再生资源行业调研组,福建省改性塑料技术开发基地已先行对福建省主要废旧塑料集散地展开了较系统的调研,对福建省废旧塑料行业的生态园区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建议。

以废旧塑料的回收利用为例,按照传统的处理方法,废弃的塑料制品往往和生活垃圾或生产垃圾一起,进行填埋或者焚烧,这是一种低值化甚至是无价值的利用。而按照高值化利用的原则,废旧塑料作为一种再生资源,在进入垃圾系统之前,将其进行回收,分类,重新制成塑料母料,加工成制品。虽然这类产品相对于其废弃前的档次下降,但相对于焚烧或者填埋,这样的利用过程就是属于一种高值化利用[3]。

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要依靠强有力的科技研发,从产品的源头开始,以材料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生态设计理念为指导,充分考虑产品在利用后的可回收、再资源化的能力。以无机粉体改性塑料环境友好材料为例,塑料在使用和再生加工过程中都会产生性能老化,另一方面由于回收的废旧塑料来自不同的应用领域,其初始材质参差不齐,各类塑料混杂在一起,造成了回收塑料的综合性能特别是加工性能和力学性能大大降低,这就使得再生塑料的应用领域受到很大的限制,经济效益得不到很好的体现。为了提高废旧塑料循环再生的经济价值,就必须引入先进的改性技术,提高产品的综合性能。目前主要是通过将其与无机粉体共混,并加入少量功能性助剂,提高回收塑料的拉伸强度和抗冲击强度以及耐热性,或者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回收塑料制备合金料,提高产品的综合性能。

由省经贸委、省财政厅批准成立的福建省改性塑料技术开发基地长期致力于环境友好材料及固废的综合利用与治理领域研发工作,在国家“十五”科研攻关计划、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项目和福建省“十一五”重大专项的资助下,在改性塑料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这些技术在废旧塑料高值化利用方面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4,5]。以利用稀土“壳一核”无机粉体改性塑料技术为例[6],该技术可以同时提高废旧塑料的刚性和韧性,很好地实现了废旧塑料刚性和韧性的共存效果,目前已应用于回收聚烯烃类产品和工程塑料ABS类等产品,承担《功能性环境友好型回收塑料专用树脂》的研发,以其可塑性强、流动成型性好、加工条件范围广以及柔韧性好等优点成为塑料的主导产品,开发了再生聚丙烯(PP)编织袋专用树脂;再生聚乙烯(PE)市政排污、燃气输送及通讯光电缆护套等管道专用树脂;环境友好型PE塑料包装材料专用树脂和回收塑料ABS增韧增强专用树脂。

4 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财税扶持

再生资源产业属于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也必然属于对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支持。目前,为了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在财政、投资、税收、金融等各项政策上都给予了有力支持。例如,在财政政策方面,按照即将出台的《循环经济法》要求,研究建立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家调整了进出口税收政策,控制国内紧缺资源和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性产品出口,对这类产品实施出口暂定税率。这些政策都为循环经济的顺利发展提供条件。而作为再生资源产业,在享受循环经济大背景下的政策优惠的同时,笔者认为,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应该拥有更具体的财税扶持。笔者在调查福建省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对目前福建省对该产业的财税扶持提出以下建议:

4.1 在财政政策方面,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出台具体的奖励措施。对从事再生资源产业的企业,根据其“再利用、资源化”所创造的价值,给予奖励。采取政府补贴方式支持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广。按照即将出台的《循环经济法》要求,研究建立发展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专项资金,用于开发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政策研究、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可以参考《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再生资源利用过程的污染指标、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

4.2 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家已经调整了进出口税收政策,控制国内紧缺资源和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性产品出口,对这类产品实施出口暂定税率。因此,对于再生资源产业,应出台高值化利用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高值化利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要配合内外资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落实好符合条件的资源再生与综合利用、与环保有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进资源税制度改革,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费标准。研究企业新购入的进行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研发所需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在其销项税金中抵扣的政策。开展环境税方案的研究设计,研究鼓励国内紧缺资源废料进口的政策。

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双向管控”增值税管理机制的通知》(闽国税发〔2007〕203号)的精神,福建省实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双向管控”增值税管理机制。该机制是指,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回收单位”)的废旧物资回收实行“以票控进,以进控销”正向管理,对利用废旧物资企业(以下简称“利废企业”)的废旧物资利用实行“以产控耗,以耗控进”的逆向管理,对回收单位的“销”与利废企业的“进”进行“指标比对”,并进行相关纳税评估,防范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虚抵的增值税管理机制。“以票控进,以进控销”正向管理是指,对回收单位进行源头管理,严格收购凭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区分不同购进对象,开具收购凭证或取得发票,从购进环节防范虚开收购凭证,进而防范其销售环节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以产控耗,以耗控进”逆向管理是指,对利废企业利用废旧物资参照农产品预约定耗实行利废预约定耗管理,并通过纳税评估测算企业产能确定其废旧物资的消耗量,从而核实企业取得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情况,防范其虚抵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标比对”是指,对回收单位进行纳税评估,并将利废企业核实后的废旧物资购进指标与回收单位的销售指标进行比对,再次防范其销售环节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7]。

4.3 在价格政策方面,应适时调整再生资源产品的价格,支持对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应体现“高值化”的特点,专项用于支持当地再生资源结构调整和产品研发;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降低小火电价格,对再生资源发电等实行鼓励性电价政策。还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适时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对开发的再生资源产品实行适当的价格保护。

4.4 在金融政策方面,国家已经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和《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些政策都可以为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提供参考。在目前“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影响下,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应继续加大对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积极开展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环境责任保险试点。研究提出设立再生资源产业投资基金方案,促进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

4.5 在投资政策方面,国家将继续加大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将一些节能效果明显的重点项目,纳入中央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支持范围。因此,作为地方政府,应努力发展一批“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龙头企业,开发一批“高值化”效果显著的项目,使之得到国家投资的支持。

4.6 在政府采购政策方面,可以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实行政府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清单,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企业将以此为导向,努力开发适合采购的产品。同时,一些优秀的产品也可以通过企业或行业的推荐,在政府采购中享有优先权。

5 展望

《循环经济法》即将,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都将获得一个至关重要的支点。中国循环经济即将迎来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各地政府应站在战略的高度,根据当地已形成的废物回收集散地的现状,周密规划圈区管理的一系列工作,大力支持开展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的技术研发,协调相关部门,用足财税政策扶持再生资源高值化开发的企业,推动这一产业进一步发展,从而实现真正“没有废物的经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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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仵德建,吴宝书,马双军.烟台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实行“圈区管理”[J].再生资源研究,2005,(6):43-43.

[3] 固体废弃物高值化――废旧塑料和粉煤灰复合新材料.中国科技信息.2003,(14):63.

[4] 刘欣萍,肖荔人,许兢,等.无机粉体改性塑料的研究进展[J].应用化工,2006,35(12):952-957.

[5] 陈庆华.无机粉体改性塑料环境友好材料的环境协调性研究[J].塑胶工业,2007,10(1):38-42.

塑料回收原理范文8

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简称“21号令”)。其中“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由淘汰类中删除,并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如今,“21号令”已经一年,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仍未实施市场准入,也没有对应的产品标准,解禁后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存在随意使用外购回收废料生产、车间环境脏乱差、标准混乱、现有标准检测用废料生产的产品都合格、废弃餐盒无人回收等问题。

市场乱象及存在问题

发泡餐具相关政策、标准不完善

目前我国关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的政策、标准主要有:

为加强一次性塑料发泡餐具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于2013年7月6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质检监联【2013】347号)。该《通知》明确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可合法用于盛装食品,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9)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9685)等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进行生产和产品出厂检验,建立和保存检验记录。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使用的原料是聚苯乙烯树脂,按照我国对于食品相关产品要求,生产一次性发泡餐盒需要使用食品级聚苯乙烯树脂原料,并且需要满足《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 9692-1988)的要求。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属于食品相关产品,因此,使用的添加剂应满足《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9685-2008)的要求,荧光增白剂、工业滑石粉、回收废料等都不得应用于生产中。

由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原属于淘汰类产品,因此,早已没有了国家相关产品标准。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使用的原料为聚苯乙烯,而目前我国针对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制品有卫生标准,因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至少应满足《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9-1988)。

目前市面上多有餐饮企业用发泡餐盒盛装炒菜等含热油的食品,但是,在卫生标准(GB 9689-1988)中却没有正己烷蒸发残渣的指标要求。因此导致发泡餐盒盛装含油脂的食品存在风险。

由于卫生标准(GB 9689-1988)中不涉及正己烷蒸发残渣、使用时的物理、机械等指标,又没有专门针对一次性发泡餐具产品的国家标准,导致了当前情况下发泡餐具无标可依、无法监管的现状。大量不良企业使用回收废料生产餐具,但是按照目前现有的国家标准《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9-1988)进行理化指标检测,均合格。然而,质监部门进行执法查处一般要将产品送检后,根据检验结果判定是否予以处罚。造成了明知使用原料为外购废料,但企业不承认,辩解为车间边角料,导致制品检测合格而无法处罚的怪现象。

企业普遍使用废料生产发泡餐具

目前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企业有百余家,大部分企业在生产中使用或添加了外购回收废料和多次循环使用的边角料。因为外购回收废料的来源不明,再加上多次的高温再造粒,造成了外购回收料中的苯乙烯单体增加。不仅是外购回收废料,即使是生产车间的边角料,也会因为多次高温再造粒使苯乙烯单体大量析出,车间及工厂周边刺激性气味浓烈,工人及周边居民的健康遭到威胁,空气受到严重污染。

2013年10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于禁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明确了“利用废弃、回收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相关产品”。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后,国际食品包装协会走访华北、华东、华南等地区多家发泡餐具生产企业,发现其使用的原料多为外购废料,外观大多为灰黑色,与食品级聚苯乙烯树脂在外观上有较大差别。按照《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 9692-1988)的要求,原料必须是“白色颗粒,无异味、异嗅、异物”,只要不符合以上要求,均可判定为不合格原料。

2013年4月,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将惠州市博罗县长存塑料厂、安徽滁州乌衣镇张根治厂两家发泡餐盒生产企业所用的回收废料送至检测中心依据《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 9692-1988)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是感官不合格;而同时送检的佛山市张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所用的全新PS树脂,检测结果感官和理化指标均合格。

2013年10月,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将河北一家发泡企业用废料生产的发泡餐盒送至检测中心依据《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9-1988)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2014年3月初,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已将浙江湖州德清佳佳塑料制品厂、浙江湖州德清丰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所用的回收废料及其生产的发泡餐盒分别依据国家标准GB 9692-1988和GB 9689-1988进行检测,截止至发稿,检测结果尚未出来。

除以上被检测的生产企业使用废料生产发泡餐具外,江苏扬州森永久电子有限公司、安徽滁州新天地塑料制品厂等企业使用回收废料情况也较为严重,且江苏扬州森永久电子有限公司为了让废料生产的发泡餐盒更加白亮,长期添加荧光增白剂。

被检测的回收废料感官不合格,其外观颜色并非国家标准中要求的“白色颗粒”,但是其卫生指标却全部合格,生产出的发泡餐盒卫生指标也合格,这种怪现象正是导致发泡餐盒市场混乱的主因――用废料生产餐盒卫生指标也合格。不良生产企业抓住这个标准上的“漏洞”,大肆使用外购废料,监督执法部门以餐盒检测结果为依据无法对这种不良企业进行查处,导致发泡餐盒解禁后,这种现象越发的普遍而不可控制。

解禁一周年发泡餐具仍无市场准入

2006年7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2004年9月份颁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有关精神,正式启动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制度”,从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和生产安全防护七方面对一次性非发泡塑料餐具企业进行规范和管理,一次性非发泡塑料餐具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9月下发的133号文件《关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公告》中明确规定,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不得申请生产许可证,继续生产的产品将被列入非法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即属此类产品。从2008年1月1日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只有获得QS生产许可证后,才可以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其产品才可以供食品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否则将被依法查处。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在“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范围内,因此也应实施市场准入。然而在发泡餐盒解禁后的一年中,发泡餐盒企业的原辅材料来源和品质、生产工艺、环境及产品质量等仍未能得到有效的规范和监管,发泡餐盒的质量和卫生安全仍得不到保证。

发泡餐具使用限制多产品包装标识存隐患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材质为聚苯乙烯,因为材质本身特性,注定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后应用会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聚苯乙烯本身易燃烧,因此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保存就应考虑防火问题。在产品的包装说明中更应明示。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编著的《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教程 塑料专业篇》(以下简称《教程》)中写到,“PS耐热性差,不耐废水”,“PS热变形温度为70℃-100℃,连续使用温度为60℃-80℃”。因此,PS材质的餐饮具最好不要在高温下使用。我们在飞机上可以看到,喝冷饮的透明水杯,硬度非常好,然而要想喝热饮,空乘人员一定会换成纸杯或PP杯,就是因为聚苯乙烯材质不耐热的特性决定的。此外,《教程》中还有“PS不耐有机溶剂,可溶于芳烃、氯代烃,易受酮类、高级脂肪酯、烃类的侵蚀”,且聚苯乙烯餐具经发泡后,体积变大,密度变低,表面容易吸附油脂,因此发泡餐具耐油性不高,不能盛装含油脂的食物。在《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9-1988)中没有正己烷蒸发残渣的检测项目,也就是说对于聚苯乙烯制品能否应用盛装油脂食物没有相关指标要求,可以理解为聚苯乙烯成型品不适宜盛装含油的食物。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不能放入微波炉加热、不能放入蒸屉中加热、不能盛装炒菜、热汤等热的食物,尤其是路边小摊的麻辣烫、热炒粉等更是不能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盛装。

此外,2012年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抽检出71种含有毒化合物“多溴联苯醚”的食物,其中的“多溴联苯醚”,很有可能是来自食品包装。“多溴联苯醚”主要是作为阻燃剂,添加到塑料包装和一些建材中,用于防止产品软化,提高产品的防火性能和保温性能,是一种工业添加剂,并非食品添加剂。“多溴联苯醚”会导致肝脏肿大,影响脑部、生殖器官和神经行为发育,干扰甲状腺素水平。而这种有毒物质“多溴联苯醚”,可能来自于废弃的建材、保温板等,被非法用于制作发泡餐盒。

因此,应将使用中的注意事项明示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包装上,正确引导消费,避免使用不当造成危害。然而,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现在市面上销售的一次性发泡餐具,包装箱上均无任何标识,有的甚至没有生产企业信息,且没有一款产品内有产品说明书,整个产品从外包装箱到内衬袋,再到餐盒本身,除了少数产品有型号信息,几乎无任何标识。

不法企业肆意妄为,监督管理存在困难

“21号令”后,2013年7月6日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质检监联【2013】347号)。《通知》中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经营制度,完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产品标准、标签标识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提高相应的检验能力,研究和建立生产、销售、使用的相关管理制度。”

然而,“21号令”已一周年,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相关的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仍不完善,生产、销售、使用及回收的相关管理制度也并未出台,导致各地质监部门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的监管上仍存在困难,许多不法企业仍大肆使用废料生产发泡餐具,但却没有得到查处。

对策和建议

国家标准不完善,企业应制定企标

目前,一次性发泡餐具相关政策、标准仍不完善:没有具体的政策法规对发泡餐盒的生产环境、生产工艺等进行规范(如市场准入),没有产品标准、没有检测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发泡餐盒虽然已经解禁,但政策、标准上的缺失导致发泡餐盒产品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因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教授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完善发泡餐盒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企业在没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需要起草企业标准规范生产和质量,并向当地质监或卫生部门进行备案。

产品包装标识中应明确发泡餐具使用注意事项

鉴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存在诸多使用要求限制,因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教授建议,生产企业应在产品包装箱或说明书中标明发泡餐具的使用注意事项,如不耐油、不可微波加热,以及适用温度范围等信息。

此外,由于发泡餐具的使用存在诸多限制条件,因此董金狮教授建议将一次性发泡产品生产加工成生鲜、水果、蔬菜使用的托盘,不仅符合聚苯乙烯材质不耐高温、不耐油的特点,发泡后的产品还能够更好的保护果蔬产品,使其免遭运输过程中的挤压和碰撞。

质监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

正是因为发泡餐具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尚不完善,导致虽然已经解禁,但发泡餐具生产企业得不到有效监管,用废料生产餐具、厂区脏乱差、非食品级原料胡乱放置在餐盒车间或库房中等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质监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不能因政策标准的不完善而纵容不法企业生产劣质餐具。

对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提出以下监管建议:

(1)执法人员不通知、不定期到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2)对生产区域进行全方位检查,明确要求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车间及存储库房必须与建筑用KT板材或其他非食品用制品生产车间、库房分开,且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车间及存储库房不得出现非食品级原辅料及制品;

(3)原辅材料食品级举证模式,即企业提供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食品级的检测报告,并在现场检查时,按照《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 9692)的要求,原料必须是“白色颗粒,无异味、异嗅、异物”,只要发现原料不符合以上要求,即判定为使用非法原料予以查处,对企业辩解为自产边角料不予采纳;

(4)企业须书面承诺使用原辅材料符合国家要求,并提供采购合同或采购记录及相应批次的检测报告。

2014年3月初,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已将上述建议形成文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废料监督查处的建议》发送给了国家质检总局及16家省级质监局,并附上目前全国一次性发泡餐具生产企业名单。各地质监局高度重视该文件,目前多家地方质监部门已与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取得联系,正在对发泡餐具企业进行检查和执法。

结语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虽然在发改委的21号令中解禁,但由于目前发泡餐具没有相应产品标准、检测标准、市场准入制度及回收要求等,导致各地监督执法部门对发泡餐具的监管存在困难。

塑料回收原理范文9

[关键词]白色污染 潜在危害 治理减少

中图分类号:TM7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4-0256-01

随着塑料产量不断增大,成本越来越低,我们用过的大量农用薄膜、包装用的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在使用后被抛弃在环境中,给景观和环境带来很大破坏。由于塑料包装物大多呈白色,它们造成的环境污染被称为白色污染。

白色污染的危害。白色污染存在两种危害,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视觉污染指的是塑料袋、盒、杯、碗等散落在环境中,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影响环境的美感。前几年,有人戏称我国有两座万里长城,一为古长城,二为白色长城,指的是我国铁路沿线到处是白色的饭盒、塑料袋,这就是视觉污染。在我们学校,随处可见一次性饭盒、各色塑料袋,起风时候,塑料袋到处飘扬,严重影响校园的美观。

白色污染的潜在危害则是多方面的;

1、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和塑料袋盛装食物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当温度达到65°C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中的有害物质将渗入到食物中,对人的肝脏、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因此,,国家经贸委于2001年4月23日了〈〈关于立即停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紧急通告〉〉,要求停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我们现在用来装食物的超薄塑料袋一般是聚氯乙烯塑料。早在四十年前,人们就发现聚氯乙烯塑料中残留有氯乙烯单体。当人们接触氯乙烯后,就会出现手腕、手指浮肿,皮肤硬化等症状,还可能出现脾肿大、肝损伤等症。1975年,美国就禁止用聚氯乙烯塑料包装食品和饮料。在我国,更为严重的是,我们用的超薄塑料袋几乎都来自废塑料的再利用,是由小企业或家庭作坊生产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组曾经暗访了塑料袋的生产厂,这些生产厂所用原料都是废弃塑料桶、盆、一次性针筒等。生产时,首先用机械把原料粉碎成塑料粒子,再把塑料粒子放在一个水池里清洗(名曰消毒),取出来晒干,再用机械把它压成膜,制成各种塑料袋。记者问老板,这种塑料袋用来装食物,是否对人体有害,该老板毫不遮掩地承认这类薄膜未经消毒,肯定有害于身体,他本人从不用这种塑料袋装食物。每次吃饭时,就有不少同学用塑料袋装饭菜,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不仅危害环境,也危害自己的身体。

2、使土壤环境恶化,严重影响农作物的生长。我国目前使用的塑料制品一般是不可降解的,其分子量在2万以上,只有分子量降为2000以下时,才能被自然界中微生物所利用,而这一过程至少需200年。农田里的废农膜、塑料袋长期残留在田中,会影响土壤的透气性,阻碍水分的流动,从而影响农作物对水分、养分的吸收,抑制农作物的生长发育,造成农作物的减产。若牲畜吃了塑料膜,会引起牲畜的消化道疾病,甚至死亡。

3、填埋作业仍是我国处理城市垃圾的一个主要方法。由于塑料膜密度小、体积大,它能很快填满场地,降低填埋场地处理垃圾的能力;而且,填埋后的场地由于地基松软,垃圾中的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很容易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危及周围环境。

4、若把废塑料直接进行焚烧处理,将给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塑料焚烧时,不但产生大量黑烟,而且会产生迄今为止毒性最大的一类物质:二恶英。二恶英进入土壤中,至少需15个月才能逐渐分解,它会危害植物及农作物;二恶英对动物的肝脏及脑有严重的损害作用。焚烧垃圾排放出的二恶英对环境的污染,已经成为全世界关注的一个极敏感的问题。

如何治理减少白色污染;

1、停止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超薄塑料袋。由于一次性塑料餐具难降解,现在许多城市都推广使用绿色餐具――纸制餐具,因为纤维素能被微生物降解。任何一次性餐具不仅不利于环保,也是对资源的最大的浪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拒绝使用超薄塑料袋买菜或盛装食物,买菜可用菜篮子或较厚塑料袋,避免使用上的一次性,从而减少塑料袋对环境的污染。

2、回收废塑料并使之资源化是解决白色污染的根本途径。其实,塑料和其它材料比,有一个显著的优点:塑料可以很方便地反复回收使用。废塑料回收后,进行分类、清洗后再通过加热熔融,即可重新成为制品。从组成看,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均由碳氢元素组成,而汽油、柴油等燃料也是由碳氢元素组成,只不过分子量较小。因此,把这几类塑料隔绝空气加热至高温,使之裂解,把裂解产物进行分馏,可制得汽油与柴油。近年来,一些国家大力开展3R运动:即要求做到废塑料的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目前,在德、日、美等国家,由于重视对包装材料的回收处理,已经实现了塑料的生产、使用、回收、再利用的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消除了白色污染。

3、研究开发降解塑料。降解塑料具有与普通塑料同样的使用功能,但在完成其使用功能而被废弃后,其化学结构可以在某些条件下发生变化,使高分子分解成分子量较小的分子,最后,被自然环境所同化。降解塑料有三类:光降解塑料、生物降解塑料及双降解塑料。但是现在许多降解塑料并非100%降解,只是把塑料变为塑料碎片,据报道,我国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已研制成功100%降解的塑料。它是将淀粉和不可降解的塑料通过特殊设备粉碎成纳米级后进行物理结合,再将两者比例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用这种新技术生产的农用地膜,经过四至五年的大田试验,结果显示,在70天至90天龋淀粉完全降解为H2O、CO2,塑料变为对土壤和空气无害的细小颗粒,并在17个月内同样完全降解为H2O、CO2。现在这种塑料已投入批量生产。目前在世界上降解塑料还远远没有得到大规模使用。开发使用降解塑料也只能作为解决白色污染的辅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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