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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集锦9篇

时间:2022-05-12 05:59:52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范文1

一、加强整体部署,编制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明确村庄环境整治序时进度、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全面启动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年底前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所有村庄达到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标准》要求,成立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

二、确保序时进度。年底前完成2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规划布点村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按照《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标准》要求,创建一星级“康居村庄”1个,二星级“康居村庄”1个(肖桥村创建三星级“康居村庄”1个)非规划布点村庄以“三整治、一保障”为主要内容,按照《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标准》要求,创建“环境整洁村庄”

年元旦前,完成等级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环境整治任务,并完成1个村庄的环境整治和辖区内四级路两侧沟渠环境整治任务。

年春节前,长效保洁。肖桥村达到三星级“康居村庄”整治任务。

年月底前,镇区、高速公路两侧长效保洁,完成新工业园区环境整治任务。

年底前,全面完成等级道路两侧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确保长效保洁。

三、加大建设力度。按照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建立健全镇村市政环卫、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每个小组配备1名专职保洁员。有效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各种奖励补助资金,并建立长期稳定的村庄环境整治资金筹集渠道。

四、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定期公布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周报制度。各村(居)每周五下午及时将本周环境整治情况报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范文2

今年以来,XXX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刷新了农村“颜值”,更提升了内在“气质”,一幅幅洁净美丽的乡村新画卷正在展开。根据XX市有关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有关决策部署,上半年我区紧紧围绕工作要点,精心组织谋划,认真贯彻落实,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有效的开展,使我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实取得成效,辖区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在第一季度全市人居环境观摩评比中青山街道场坊村、香山管委会岳庄村代表我区取得市辖区组第二的好成绩。

一、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重点之一,为防止疫情在农村地区扩散,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华区将疫情防控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在整治过程中坚持因情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尊重民土风情,突出地方特色,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

一是加强村民健康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村内大喇叭、微信群、宣传车、宣传单、标语横幅等各种宣传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环境卫生保洁,提高村民疫情防控意识。引导农民群众搞好个人卫生,做好自我防护,外出戴口罩、入门勤洗手、居家常通风。

二是开展村庄集中整治。以村级保洁员等人员队伍为主体,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大整治活动,重点对房前屋后垃圾乱扔、柴草乱堆、污水乱排等“脏乱差”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实现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积极开展“美丽庭院”“洁净庭院”创建,引导群众及时清理厨房、厕所、起居室食物残渣、污垢、杂物,清扫房前屋后垃圾、畜禽粪便、废弃物,力争室外有序摆放、整洁美观,室内干净卫生、清爽雅观;各行政村及时清理河道白色垃圾、杂物等,打捞塘沟水面漂浮物。严禁病死畜禽直接丢弃,杜绝生活污水、厕所粪污直排,做到村内塘沟无黑臭水体,无污水乱流。规范村庄畜禽养殖。落实农户家禽圈养制度,坚决杜绝畜禽放养、乱放乱跑、随地排放等现象。推进村庄养殖场和养殖户畜禽养殖粪污清理整治,避免人群直接接触禽畜、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防止病毒传播。

三是实施乡村绿化。在辖区范围内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植树增绿活动,以未参加过市人居环境观摩村庄为重点,在村内道路旁、房前屋后及时植绿增绿,全面提升乡村绿化水平减小疫情对人居环境整治的影响。

四是开展示范村创建。按照省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校尉营村省级示范村创建工作,做好香山管委会岳庄村和青石山街道场坊村的市级观摩评比迎检活动。通过示范村创建,使村庄基础设施得到较好的完善,村容村貌有了全新变化,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提升

新华区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保护方案、加大人财物投入等措施,妥善处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等原则,有力地推进石桥营村传统村落保护,打造美丽乡村,留住记忆乡愁。

一是坚持建筑以民族特色为主的原则。从石桥营村村落空间形态、建筑风格、特色民居保护等几方面着手,通过对村落周边自然风光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民用房屋布局、窜户路、房屋庭院布局等主要元素进行合理设计,具备保护原貌,同时具有现代独特建筑风格,加强对传统村落民居建筑的保护和修缮。

二是坚持保护生态建设为主的原则。在传统建筑保护利用、防灾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以及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方面加大投入,通过开展香山街传统村落综合环境整治工程,建立污水收集、处理生态系统,实施村庄亮化、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工程,从根本上改善村庄的人居环境,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应当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做到与生态环境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形成天然的乡村与山水一体的自然风貌。

三是坚持保护民俗文化为主的原则。传统村落是我国重要的物质文化遗产,居民的生活方式、民俗文化则是传统村落特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融合石桥营村落民俗文化、地方特色,重点保护和利用,形成特色,形成品牌。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行动早、措施实、效果好,但是在实际工作推进过程中,还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部分镇(街道)、村组干部思想认识不高,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没有认识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打好乡村振兴的“第一仗”。部分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识不强,文明素质不高,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垃圾乱丢、杂物乱堆乱放等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包村的区直单位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认识不够,参与整治的热情不高、氛围不浓,没有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到重要日程。

(二)基础设施不完善

农村公厕、垃圾桶、垃圾中转点、垃圾运输车、排污管网、污水沉淀池等基础设施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村内垃圾没有全面实行分类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低,村外垃圾的处理还停留在覆盖或填埋上。

(三)农村环境不达标

多数村庄整体布局散乱,当初没有综合考虑排水、排污、绿化、草堆杂物堆放、畜禽养殖等农村实际问题,特别是背街小巷的“脏、乱、差”现象还普遍存在,抢占、乱占和重复建设现象仍时有发生。农村绿化美化标准不高,总体规划滞后,有的地方绿化不切实际,有的地方绿化管护不到位,没有形成“环村有林带,村中有游园,庭院有花果”的特色。

(四)资金渠道不畅通

镇(街道)、村在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程中,没有深刻领会新华区委八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的《新华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意见》解决资金难题的精神实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所用资金主要靠垫靠借靠赊,没有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和杠杆作用,没有真正实践“向上争取一部分,财政奖补一部分,群众自筹一部分,社会捐助一部分”的资金筹措渠道,致使部分村资金筹措困难,资金投入不足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进度和质量。

三、下步打算

面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战略机遇和严峻挑战,新华区需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持“先民生后提升”,突出“整治提质”,注重“四个协同”,全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起点、高质量开展。

(一)协同推进三级书记亲自抓与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坚持党(工)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区人居办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区、镇(街道)、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构建区、镇(街道)、村三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格局。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区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作配合。要把发动农民、组织农民、服务农民贯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全过程,发挥农民首创精神,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和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积极鼓励农民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协同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

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历史欠账,是困扰新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问题,要在区委八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城乡融合发展的框架下,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协同推进全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农村交通运输、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污水治理、垃圾中转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娱乐、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快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

(三)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要立足当前,突出抓好村容村貌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任务;又要着眼长远,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快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深入推进“四水同治”,在绿化率上下功夫,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与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协同推进。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范文3

一、实行三级联动,倒逼责任压实。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我乡坚持党委政府主导、村居具体落实、理事会和小组抓日常管护的三级联动机制。实行干部服务工作法,包村班子成员牵头,驻村干部联合村干部组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队,全部下沉到村一级,直接参与挂点村的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工作,乡整治办负责全覆盖督查,督查发现问题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难度大的由乡人居环境整治攻坚组负责,把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做实、做细,倒逼整治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住重点任务,确保整治到位。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莲塘村紧紧围绕《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村庄规划等重点任务,全方位开展整治工作。注重整体规划,严把工程细节,以整村推进为抓手,全面提升村内基础设施。以“整洁美丽,和谐宜居”为目标,大力实施农房整修、道路硬化、改水改厕、杂物清理、外墙粉刷、穿靴戴帽等基础性工作,农户房屋提升方面,拆除空心房5.82万平方米,改水改厕53户,硬化入户便道及门坪164户,立面改造336户;公共设施建设方面,铺设沥青路5.2公里,新建公厕4座,安装路灯125盏,建设篮球场 1个,休闲广场2处。

如今,生活垃圾治理基本做到“四无、四净”,100%农户实现了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采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分散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建设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排水沟,完成了村庄整治,巩固和深化大坑村示范点后在莲塘村“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片打造”的格局,实现了“七改三网”和“8+4”公共服务设施。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网格化区域、动态化覆盖、精细化管理、目标化考核的总体思路,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单一向互动、粗放到精细、突击向常态转变,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群众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我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二、科学划定网格,合理界定职责

在全镇15个村实施“网格长制”管理。根据“科学合理、定人定责、人岗相宜、长效管理”的基本原则,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将15个村划分为65个网格,做到网格管理不留空白区域,不交叉重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镇、村、组分级包干的工作机制(附件1)。总网格长为镇党委书记 同志,副总网格长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一级网格长为挂村领导与驻村干部,二级网格长为村主要干部,三级网格长为组干部。总网格长、副总网格长负责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总指挥、调度、协调和奖惩决定等工作。“一级网格长”负责管辖网格的调度、协调和督导工作,指导有关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原则上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总结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每周开展一次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下发督办单,抓好落实整改。“二级网格长”负责管辖网格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整改落实、资金调配、检查督导等工作。“三级网格长”负责修订管辖网格的村规民约、收取卫生费、落实“门前三包”、推荐美丽庭院及最美家庭主妇等工作。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范文5

(一)加强组织保障,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大过口乡成立了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乡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全乡9个村委会均成立了由总支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我乡定期对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把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列为全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议题,纳入乡党委委、政府重点工作,先后于2016年12月10日大过口乡人民政府印发了大政通〔2016〕71号《大过口乡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的通知,明确了工作内容及措施。于2020年7月15日乡党委、乡政府联合印发了乡党通〔2020〕32号《大过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与全乡9个村委会签订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和通报,成立了由乡纪委工作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各村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实行情况通报制度,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为有效地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综合整治,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1.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乱象整治方面。一是乡党委、政府及时组织召开户外广告“假俗乱”乱象整治工作推进会议,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到乡、村、组。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对全乡206个村民小组,乡村组道路沿线、集镇街道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整治清理。二是教育劝导群众、经营主体依法广告,自觉维护乡容、村容和公路沿线文明秩序,参与到户外广告“假乱俗”乱象整治当中来。三是以宣传教育为主,以严格执法为辅,增强店主的规范意识。

2.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方面。一是各村委会成立农村户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工作队和村干部分组包片,责任到人进行深入农户家中宣传发动,讲解相关政策。二是以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为依托,培训乡干部职工、村委会干部干、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培训完成后进村入户进行技术指导。三是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成立技术服务队,做到那里技术不过关指导哪里,哪里政策不明白宣传哪里,让农户认识到无害化卫生户厕的好处,做到农户对农村厕所改建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

3.农村环境治理方面。一是各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的村规民约基础上,细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款,落实大过口乡“四个日”制度,每月1日和15日(节假日顺延)为大过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卫生洁净日,坚持定期开展卫生洁净活动和各种形式的卫生大扫除活动,各村委会明确卫生洁净日目标任务、责任人员、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办法等内容。坚持半月一调度,调度日为每月卫生洁净日的后一日,重点解决人居环境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每月17日(节假日顺延)为大过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挂牌督战日,方式为各分管领导和村委会挂点联系领导随机对村、组进行人居环境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乡纪委对全乡进行抽查、暗访,每月形成通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每月15日确定为大过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部宣传日。坚持村级党组织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阵地和堡垒,村党总支书记为责任人,积极组织村党组织、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依托“十星级文明户”评比、“爱心超市”和“奖勤罚 懒”红黑榜等制度,奖励先进,通报后进。每月按照一档村标准对全乡206个村民小组进行相应评估,评估前6名的小组进行红榜表扬,评估后10名小组黑榜通报,并纳入相应的考核。三是集镇生活垃圾清运实行有偿服务制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按照户集、统收、日清运的方式,提升集镇街道环境质量,规范集镇市场秩序。四是对206个村民小组都建立了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制度,100%完成小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收费并设立了保洁员。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一是对全乡206个村民小组进行了排查,从小组集中程度、地形等进行研判分析,排出生活污水治理计划表。二是统筹资金,对较为建设的小组率先进行污水管网的铺设,形成示范效应。

5.村容村貌提升方面。对9个村委会实行实现网格化管理,各村干部明确网格包保范围职责,压实各自工作职责,并且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依托治理通APP,哪里发现问题可以用治理通上报,上报后片区包保人跟进落实,纪委督查跟进,逐步使农户形成主人翁责任感。

6.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方面。尊重农民意愿、从实际出发,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村小组保洁员覆盖面达到100%。建立健全污水垃圾治理农户付费制度。健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参与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全力以赴抓村庄治理,移风易俗提振精神。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氛围日益浓厚

充分利用微信、展板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相关政策要求,大力营造全民参与、人人有责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氛围。通过标语、宣传册、黑板报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1.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资金有限,推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过程中群众的主体意识不高,主动性、积极性、参与度还不够,统筹形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合力还有待加强。目前,农村公厕提升改造缺口资金较大。

2.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部分村组村内户外道路未硬化,村内道路通行不畅,生活垃圾不入垃圾池、不定点定时清理,污水乱排乱放现象依然存在。这些短板弱项离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尚有距离,依然是制约农村发展的最大瓶颈。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领导,发挥行政推动优势。要实现快速推进、快速见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推动的力度。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应及时制定适宜方案、加强督查指导、注重宣传教育、加大政策扶持、落实相关责任。

(二)以人为本,激发村民参与热情。群众是农村的主人,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要把组织发动群众作为第一抓手,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其中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因地制宜,切实把握整治整点。村与村之间特点不同,情况各异,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整治中注意引导各村立足村情、村貌、村需指定不同目标、推进力度和推进措施。

(三)强化舆论引导,加大环境治理。一是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党员自觉带头整治号自家庭院,屋前房后的卫生,村小组道路保洁等,示范带动广大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模范户.美丽庭院.模范村创建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网络宣传等方式,着力推进观念大转变、陋大革除,惯大养成.素质大提升,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我们要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持续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倾力打造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实现人居和谐,山清水秀的美丽乡村。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范文6

真重视,带动真行动

释放信号,聚集力量。2010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把“三区一建”作为农村工作的总抓手,“一建”就是人居环境建设;2011年,又提出三年城乡环境面貌大改观;2012年,四平市委书记刘喜杰在市第六次党代会上提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市委、市政府对下大力气抓好农村人居环境的态度十分坚决,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层层释放工作信号,以“五清、十建、两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全面铺开。

目标引领,保障有力。要求“一核三带”节点镇、沿线村和县(市)区域内重点线路周边村屯必须全面完成整治和建设任务;其他乡(镇)、村屯至少有70%达到规定标准。为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全市共培育了10个新型社区和大村庄,并启动了“四平市首届美丽乡村”评比活动,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带入长效发展阶段。

跟进宣传,营造氛围。《四平日报》和四平电视台推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专题报道,配合督查宣传先进、曝光问题;市新农村办公室编发专题简报,推广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县(市)区、乡(镇)分别通过新闻媒体、工作简报、宣传标语、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全市上下形成了开展环境整治,建设美好家园的浓郁氛围。

真督查,促进真变化

挂牌整改,立时显效。成立了由市农委牵头、两办督查室、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督查组,全方位地深入到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工作,采取了张挂“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单位”牌匾、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方式督导工作,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曝光跟踪,不容反弹。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推进办公室每半月调度一次县(市)区行动情况,报市委、市政府督察室下发督察通报。使搞突击检查后就反弹的现象逐渐减少,各地不断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拉网督察,不留死角。市委、市政府联合督察组坚持每半月展开一次督察,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确保环境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督察组先后组织三次大规模的督察行动,督察范围覆盖全市所辖78个乡(镇),逐个乡(镇)录像评比,排出名次。既保证了工作的全面开展,又督察出了你追我赶、想事干事的氛围。

真组织,显现真效果

注重规划,分步推进。制定了环境整治分两步走的战略,即2012年为集中整治年,以整治为目标,全面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2013年为质量提升年,以“一核三带”为重点,打造4个样板镇群、10条环境优良线路。使“一核三带”成为新农村样板先导区、优美环境展示区,农业精品项目集中堆放区,农民增收致富的引领区。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范文7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sz_1306”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政协关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4月23日,县政协主席鲁晓芳带领部分县政协委员深入西岔河村、谭家河村、十亩地村、五四村、郭家坝村和龙寺村,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镇办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使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乡容村貌明显改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及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组织部、住建局、环保局等23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先后制定印发了《佛坪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018—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佛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职责。同时各镇办及各村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县、镇、村三级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多措并举、抓点示范,充分发挥样板作用。各镇办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统筹推进”的原则,均选择1—2个条件相对较好的村作为整治工作推进示范村,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如,袁家庄街道办成立了检查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责令限期整改;西岔河镇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月检查、月评比制度,实行流动红旗管理制度;陈家坝镇实行“门前卫生”三包制度,明确了村民的责任义务;大河坝镇、石墩河镇制定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实行“红黑榜”动态管理。通过抓点示范,为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挥了带动作用。

(三)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加大环保项目建设投入力度。近两年来,县委、县政府整合力量,累计投资7278万元,新建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热解气化站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67个,积极为各镇村配备垃圾车、垃圾箱,为各户配发垃圾桶等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基本实现了户分类、村收集、镇办转运、县处理模式。二是不断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积极探索制定卫生保洁等制度,各村均配备了2—3名保洁员,建立了日常保洁机制,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各镇办紧盯农村集镇、移民小区、交通要道和人口集居区域,通过扎实抓好“八清一改”、切实做到“八不八保”,利用“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积极组织开展“村庄清洁攻坚战”“生活垃圾歼灭战”“庭院卫生保洁战”“乱贴乱画乱搭乱建清理战”等特色活动。同时,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通过通报曝光、建立红黑榜、下发督办单等方式,定期对全县7个镇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激发了各镇办、各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通过集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四)广泛宣传、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办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召开群众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及有关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县44个行政村累计悬挂张贴标语98条,召开群众会议53场次,通过移动公司群发短信10万余条,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法和工作亮点先后被《陕西农村报》《汉中日报》省市媒体刊载,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体向好,但与新农村建设及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足,渠道单一。一方面,由于自然条件制约,我县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点多面广,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造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范围广、所需投入大、运行成本高,且仅仅来源于财政资金的投入,难以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另一方面,镇村受制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环境整治难度较大,目前全县各村不同程度存在主导产业弱、村集体经济积累不足等问题,致使各村自筹资金整治环境卫生的能力不足。

(二)工作推进不均衡,环境整治不彻底。一是部门、镇村之间工作进展不均衡。个别部门和镇村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没有从巩固脱贫成果、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高度去认识和站位,存在等待、观望心态,整治工作仅停留在应付性、临时性的层面。二是部分镇村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现象仍比较严重。三是部分移民集中安置点绿化率低,质量不高,环境美化不够。

(三)协调配合不紧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农业、环保、住建、水利、林业、旅游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不够,没有形成“一盘棋”的思想。二是缺乏有效考评奖惩机制。目前,各镇村还缺乏长效管理、监督和奖罚机制,存在时松时紧的现象。三是大部分村聘用的保洁员来自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相对松散,缺少考核、监督、激励等一整套机制。

(四)宣传教育氛围不浓,群众积极性不高。由于受传统习惯和落后观念的影响,部分农村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差;加之宣传教育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对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意义认识不足,配合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识不强,等、靠、思想严重,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影响了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几点建议

(一)统筹资金、拓宽渠道,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各类相关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使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得到充分显现。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争跑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垃圾处理、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硬件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探索通过村企协作共建、金融资本参与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并积极探索政府直接购买服务的模式,委托专业公司参与环保设施管理维护工作。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通过“一事一议”和以免代奖的办法,向村民适当收取垃圾污水治理费用,由村级集中管理使用。四是正确处理发展和治理的关系,充分认识农村环境改善和产业发展的相互促进作用,栽好“梧桐树”,引来“金凤凰”,通过良好的生态环境、整洁的村容村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积极发展养老养生、休闲观光等产业,进一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改善的良性发展。

(二)明确重点、厘清责任,确保整治工作统筹推进。一是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规划,重点围绕整治环境污染、完善基础建设、提升村容村貌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划,并综合考虑各村地域分布、基础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设定整治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要进一步细化各镇办、各职能部门及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重点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扎实开展“八清一改”,做到“八不八保”,着力解决全县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二是加强环保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制定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切实解决农村环保设施重建轻管的问题,确保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作用。三是加快农业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提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促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资源持续利用。四是严格按照《陕西省异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县委、政府要求,积极推进旧房拆除、旧宅腾退、土地复垦工作,拆除闲置破旧房屋,进一步提升村庄整体面貌。同时加强对群众集中居住点公共绿化的建设力度及农户庭院绿化美化的指导,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范文8

2020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将村容村貌整治作为主攻方向,力求找准抓手,创新举措,动员村民广泛参与,集中整治村庄“脏乱差”问题,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一)全面安排部署。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先破后立、循序渐进的原则,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且便于操作执行的配套措施、工作方案、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制定印发了《天祝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天祝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方案》《天祝县2020年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天祝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方案。

(二)广泛宣传发动。今年以来,通过村庄广播、微信、短信、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厕所革命”、“垃圾革命”、“风貌革命”和疫病疫情防控的有关内容,倡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清扫相结合,累计开展宣传19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8000余份,累计发动群众参与20000余人次。通过宣传,农牧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和环境保护有了深刻认识,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大幅提升。

(三)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2020年,按照“大干多支持,小干少支持”的原则,县财政以奖代补分配落实奖补资金2000万元,同时落实村庄清洁行动省市奖补资金326.4万元,切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四)完善农村公益设施共管共享机制。组建理事会174个,并制定理事会章程等相关制度。按照“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对行政村内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的公益性设施进行全面登记,建立村级公益性设施台帐,落实管护责任。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6321名,其中保洁人员2852名,实现行政村保洁队伍全覆盖。对专项基金实行乡管村用、专账管理,健全完善管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基金合理安全使用,落实省、市、县级配套资金376万元。

(五)明确整治内容。以开展“四个归整”、推进“五项清理”、实施“六化治理”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5000余吨,清理乱搭乱建,依法拆除烂房烂墙烂圈、废弃厂房棚舍等4000余处,整齐堆放秸秆、柴草、农机具等生产生活资料1900余处,完成通道绿化120.5公里、义务植树102万株。回收废旧农膜700余吨,回收率达69%;有效利用畜禽粪污88.05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85%;秸秆综合利用17万吨,利用率达85%。创建“清洁村庄”86个。

(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0年,全县计划改厕1286座,卫生旱厕实验示范300座,制定印发了《天祝县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行动实施方案》,《天祝县2020年农村卫生旱厕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截至目前,累计发动群众1690人参与,落实市级财政第一批奖补资金已下达6.6万元,完成卫生农厕新建改建931座,在天堂镇、哈溪镇等5个乡镇完成卫生旱厕试验示范212座。

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欠帐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依然艰巨。二是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还不明显,参与环境整治的主动性不足,积极性不高,“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行动自觉还没有形成。

下一步,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垃圾革命”“厕所革命”“风貌革命”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必要性。

二是按照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严格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与脱贫攻坚、产业培育、乡村治理紧密结合,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有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范文9

关键词:农村污水治理;政府;资金统筹;组织实施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2-0033-02

农村污水是指农村居住区范围内产生的以居民生活污水为主的综合排放污水。农村生活污水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来源面广,治理难度大。因此,必须按照科学设定和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各级政府所行使行政权力和所履行行政职能的实际出发,明确治理责任。

一、政府治理责任的理论依据

(一)环境法治理论

环境法治是指将与环境有关的一切行为纳入法律规范的统治,是法治在环境领域的具体体现。环境法治的本质在于约束政府行为,政府理应成为环境法治的客体,接受法律规范的制约,而绝非仅为控制社会或民众的工具。农村污水治理技术发展缓慢,治理资金短缺,治理体制不畅,人居环境恶化,其根本责任在于政府。在农村污水治理过程中,将政府权威置于法律权威之下,加强政府的环境责任,强调治“官”,而非治“民”,符合环境法治的基本精神。

(二)政府职责本位理论

关于农村污水治理政府职责与职权关系的论述,现有的解释通常虚化政府治理职责而突出政府治理职权,这是本末倒置的。村民的健康需要和发展需要是农村污水政府治理职责产生的根源,村民放弃自然状态下所享有的部分权利而将其交给政府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环境权益。就政府而言,治理职责是本位,是“体”,政府治理职责就是政府治理责任。治理职权是治理职责的衍生,由其所决定和界定,依托于治理职责,是“用”,是履行治理职责的手段和保证,政府治理职权就是政府治理权力[1]。政府职责本位理论要求重视农村污水政府治理责任,通过享有一定的权力履行职责、解决困扰村民的环境问题才是根本目的。

(三)公共需求理论

由于环境污染和破坏的严重性、灾难性与不可逆性,环境需求逐渐成为公共需求,对环境公共需求的满足逐渐成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造成的危害与日俱增,农村污水治理已成为农村居民的共同追求。目前,农村污水治理已从最初的日常生活废水处理和家庭作坊废水处理等实现生活卫生良好的初级目标,上升为追求舒适、适宜、高品质人居环境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高级需要。这就意味着传统管制手段已经不能满足农村污水治理的需求,政府必须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以改善农村环境。

(四)责任政府的确立

责任政府作为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责任和后果,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环境行政作为政府行政的重要内容,要求在农村污水治理中做到依法行政和权责统一。因此,加强政府责任,积极回应农村居民对自身环境权益的合理诉求,积极履行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活污水治理的义务和职责,积极承担来自道义、政治和法律上的各项责任,无疑就成为客观的要求。

(五)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相对于管制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是伴随民主政府而产生,遵循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理念,以为公民和社会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对于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来讲,服务型政府的工作重心就是不断增加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以满足公民和社会的环境需求。在将合理的农村污水治理需要确认为农村居民所享有环境公共服务权利的同时,作为服务型政府应当承担起保障农村污水治理的法定职责。在这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农村污水治理供求关系中,加强政府责任就成为一种必然。

(六)环境行政的发展

环境行政经历了由秩序行政或干预行政到给付行政或服务行政的转变[2]。如果农村自然生态和资源受到危害,农村生活污水明显影响到人居环境质量时,政府通常以单方的命令性、抑制性、规范性为措施,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干预或采取行政强制方式,以防止危险或排除侵害,从而实现其管理目标。服务行政使行政的目的发生了重大变化,照顾公民所需、维护社会利益成了服务行政的重点。服务行政采取非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提供农村居民所必需的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满足农村居民日益迫切的生活污水治理需求,给予农村居民“生存照顾”,改善农村居民生存条件,促成农村居民对环境利益的追求。环境服务行政在农村污水治理领域的运用和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同时也使加强政府责任成为客观必然。

二、各级政府资金统筹责任

农村污水治理的实际需要及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难题,要求各级政府承担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统筹责任。转移支付和税收既是各级政府最重要的财力来源,同时又是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除此之外,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来源还包含以下四种。

(一)农村居民依法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和自主建设投入

综合考虑本地区农村污水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并严格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的农村居民污水处理费,应当成为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主要来源。

另外,农村居民因污水处理而自行建设的投入,以及农村居民为纳入农村生活污水统筹治理体系,自行将本人住宅生活污水收集并用管道输送至指定位置的投入,因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准公共物品属性,也应成为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来源之一。

(二)纳入一级行政区域(县市)一体化统筹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工业企业排污费

依据最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其他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投入责任主体,比如累积污染贡献者(生产性企业)和共同受益者(全社会,包括城市居民),这些主体所依法缴纳工业企业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应当作为各级政府统筹农村污水治理资金的重要来源,纳入一级行政区域(县市)政府财政预算,统筹用于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

(三)上级政府统筹的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转移支付一级行政区政府

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是一种有效的环境经济手段,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经实践表明具有保护环境的有效性。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纠正市场失灵和调节经济人行为,引入税收政策控制污染物的排放。目前,借鉴国际经验,在中国开征独立的环境税,将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上级政府统筹的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的方式,将增量重点向农村倾斜[3]。因此,环境或水资源专项收费(或税),应当成为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供各级政府统筹用于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

(四)各级政府从一般财政收入中补助农村污水治理的费用

1.国家扶持资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实施,使农村污水治理成为各级政府所共同承担的责任。在现有财政体制下,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省财政向县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正在逐年加大,各级政府应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家扶持资金,统筹用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的资金投入。

2.地方政府扶持资金。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建立了村庄整治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村庄整治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地方政府应将村庄整治专项扶持资金纳入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来源之列,科学安排,统筹利用。

三、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

(一)中央政府组织实施责任

我国的农村污水防治,采取环境保护部门主管、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调配合的多头管理模式。然而,各部门之间沟通渠道不畅、合作机制欠缺,所开展的工作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与重复[4]。为此,必须根据农村污水治理的特点,采取行业管理的方式,从中央政府层面明确农村污水治理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理清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强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配合作用。

中央政府组织实施责任包括:制定农村污水处理原则、法律法规与出水标准,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国家规划,编写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费核算标准及收缴方法,通过制定相关措施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纳入干部考核体系。

(二)省、市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

建立农村污水治理专项领导机构[5]。省、市级政府农村污水治理专项机构仍采取行业管理的方式,在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基础上,由该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省、市级农村污水治理专项机构的权力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获取:一是在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为补充的农村污水治理体制下,对原有治理职能部门自有权力的重新整合;二是省、市级通过授权的方式所授予的、以农村污水治理为目的的其他权力。

省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包括:制定农村污水处理地方条例和地方标准,制定地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编制适合当地情况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细化农村污水处理费制定标准及收缴方法,落实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考核机制并开展考核工作。

市级政府组织实施责任包括: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制定属地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选取适合属地村镇污水处理的技术,核定当地村镇污水处理费以及负责收缴工作,建设区域管网准入监管、经济监管、服务质量监管和水质监管。

四、结语

在农村污水治理过程中,相关理论为各级政府成为农村污水治理责任主体提供了前提和依据。因此,必须按照责任设定的基本要求,明确各级政府的资金统筹责任和组织实施责任,从而确保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快速、高效、有序推进。

参考文献:

[1]张雷.政府环境责任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2]洪大用.社会变迁与环境问题[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3]司言武.农村水污染治理的公共政策研究[J].经济论坛,2008(15):118-11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