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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教案集锦9篇

时间:2022-06-08 19:34:48

国学教案

国学教案范文1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案例教学

2001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挑战,本科教育要创造条件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对高新技术领域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专业,以及为适应我国加人WT0后需要的金融、法律等专业,更要先行一步,力争三年内,外语教学课程达到所开课程的5%-lO%”。然而,并非所有的法学专业课程都天然地适应双语教学。在教育部规定的十四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中,大多具有较强的地域特性,属于国内法的内容。如民法,刑法等部门法本身的逻辑体系,法律渊源都与英美法大相径庭,双语教学必然会使学生混淆概念,得不偿失。相比之下,国际经济法更适合开展双语教学。

一、国际经济法学科开展双语教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国际经济法的教学目标不仅要求学生能够掌握相关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应具备外语表达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方面的专业问题,用外语提供国际经贸法律服务的技能。在国际经济法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不仅可以使学生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则,而且可以使其熟悉国际经济法专业术语和专业知识的英文表达,提高以英语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为学生以后能顺利地从事经济贸易和国际法律交流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准备,增强了日后就业的竞争力。此外,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还能为将来有志于从事国际经济法研究的的学生打下良好的基础,锻炼其掌握和分析第一手英文资料的能力,为将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培养人才。正如有学者指出的:WTO规则的背景是西方法律制度的国际化,要使我国的法律制度与WTO接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与西方法律制度接轨,这就要求我国法律学人要站在能与西方法律学人平等对话和交流的水准上,否则就不能够参与公平竞争。

国际经济法自身的学科特点也决定了进行双语教学的必要性。国际经济法的渊源较为复杂。其中国际条约、惯例以及外国的正式文本通常都是英文版。汉语与英语分属两种不同的语系,两者在语法结构、语言及表达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再加上汉语思维者和英语思维者思维方式的不同,难免导致相互翻译时将信息遗漏或言不达意,甚至错误理解。基于中译本进行的教学,可能造成理解上的歧义。有些术语和规则,只有还原到其原来的语言文本中,才具有真实的含义。我国某些国际经济法教科书中对一些条约、惯例以及有关外国法的翻译并非完全精准,可能会造成对相关法律的误读。例如在英国法中,提单的性质属于DocumentofTitle,即权利凭证。

而在我国的一些国际经济法教材中,这一术语却被解释为物权凭证,抹煞了提单亦具有债权凭证的作用。其实英国法中没有债权和物权的区分,也不像大陆法系那样有系统的物权体系。尽管国际经济法某些内容属于中国国内法的范畴,但其毕竟调整的是涉外经济关系,例如中国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三资企业法等。使用英文传授该部分内容可以令学生在探索正确英文译文的表达方式的同时更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相关法律的理解。

在国际经济法开展双语课程也就有较高的可行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将“双语教学”课程定义为:指除外语课程外,采用了外文教材,并用外语授课的课时占该课程课时的50%以上(含50%)的课程。其中教材可作广义理解,不应局限于教科书本身。大量的英文条约、惯例和案例为国际经济法提供了充分的教学材料和资源。直接采用英文版的法律文件省去了翻译和出版的环节,更能跟上法律发展和变化的步伐,将国际经济法最前沿的知识引入课堂。其次,国际经济法的授课对象通常都是大学三、四年级的学生,英语水平较之低年级相对有所提高,更容易适应双语教学。从学科内容来看,国际经济法与其他法学学科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这令双语教学的开展更具可行性。

二、案例教学在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案例教学较之传统的讲授方式更具有启发性,能够令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教学过程,积极思考并与教师形成良性互动,尤其适合国际经济法的双语教学。由于受听说能力相对较弱的限制,一部分学生对双语教学存在本能的距离感。如果教师仅仅使用传统纯讲授的方式,是用理论讲理论,就更增加了学习的难度,久而久之可能导致某些学生因为无法跟上教学进度进而产生抵触情绪。引人形象具体的案例能够创设相关情境,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案例教学法不仅提供了令学生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的平台,有助于锻炼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能改变在传统教学模式下学生一味接受教师传授的信息的状况,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精神。案例教学过程中的师生间的沟通和互动,亦为学生提供了更多使用英文表达法律问题的机会。

在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英文资料的精准翻译十分重要。但毕竟该课程的教学重点并非法律英语的学习,而是要以精准的翻译为基础,强调对相关英文资料的深层次法律内涵的理解。国际经济法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通过对案例的深人分析才能够把握其精髓。案例教学对于实现这一目的大有裨益。引入案例教学,可以让学生在双语学习的过程不再仅满足于了解甚至识记英文法律规则的中文意思,而是要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去探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并将相关的法律规则应用于案件事实。通过直观具体的案例,学生能够更好的理解抽象的法律规则,更加牢固地掌握有关知识点。

三、结合案例的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方法探讨

(一)讲授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兰德尔于1870年创立了案例教学法。学生要在课前阅读教师指定的相关案例。教师则采用苏格拉底式方法通过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分析进而寻找出案件背后的法律规则。案例教学能让学生学会像律师那样思索,像法官那样办案,培养其法律技能及思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令法学教育变得生动活泼。

但纯粹的案例教学并不适合国际经济法。法学教学方法的选择应坚持多元化的原则,根据学科领域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就国际经济法而言,以条约和惯例体现的成文法决定了不能完全摒弃大陆法系传统讲授式的教学法。该教学法在知识的系统性、抽象性和理论性方面亦具有案例教学法无法比拟的优势。因此在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应结合传统的讲授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扬长避短,令学生通过讲授教学获得系统性掌握该学科知识的基础上再进一步通过案例教学提升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尽管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中,教师也会谈及一些案例,但这只是举例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举例的目的是为了解释法律概念,而不是培养学生独立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也不必提前预习并在课堂上进行讨论,而是被动地在课堂上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举例所用的例子往往是为了服务于某一个特定知识点的细枝末节。结合案例教学法要求采用案例讨论课的形式,真正实现学生的积极参与,而教师则应该作为引导者启发学生独立地分析案例,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事实上,结合讲授式与案例式的教学方法已得到广泛应用。

即便是在英国,澳大利亚,香港这些普通法国家和地区,并没有完全采用美国法学院的案例教学法,而是结合讲授(1ecture)加辅导讨论(tutoria1),同时使用教科书和案例的方式以兼顾法学知识的系统性。另一方面,案例教学也在大陆法系国家得到一定程度的使用。在德国大学的法学教育中,除了使用传统讲授方式的大课堂,也有案例课、实例练习和讨论课。日本各大学的法科大学院也一改过去日本法学部以系统讲授专业知识为主的教育模式,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形式。

应先通过教师讲授的方式使学生对基础知识有了一定了解后,再进行案例讨论课。要适当分配讲授教学与案例教学在总学时中所占的比例。可以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灵活安排这两种教学方式所占的比重。对于理论性较强的内容,例如对国际经济法导论部分,应主要以讲授方式为主;而对于国际货物买卖法等实践性较强的内容则应适当加大案例讨论课的比例。

(二)英文案例资料的准备

法学案例教学以法律案例为课堂教学的起点,选择恰当的典型的案例是成功实施案例教学的先决条件。在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中,教师应从该学科的重要知识点出发,根据其特点决定案例教学在该部份内容中所占的比重。其中对于那些文本本身涵义较为模糊条约或惯例重要条款以及某些源于英美法的重要原则,应主要通过案例讨论课进行学习,以确保学生能够深刻了解其法律内涵,熟悉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要选取具有典型性和启发性的真实案例作为案例讨论课的资料。只有真实的案例才能提供第一手的判决书供学生研习,使其通过阅读原文理解其含义,并得以接触到原汁原味的英文表达。除了确立某些原则的经典案例外,还应该选择体现对该原则的突破和发展最新案例,从而使学生直观地了解相关法律的演进,接触到最前沿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对于理论和实践中上存在争议的问题,亦应选择体现不同立场的案例。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可以锻炼学生的批判思维能力,纠正其在传统教育模式下一味地接受权威观点的学习误区。

英文判例的篇幅较长,结构亦较为复杂,学生又缺乏普通法教育背景,直接将整篇英文判例交给他们阅读研习难度过大。某些案例往往会涉及不同的法律问题,并非全都与国际经济法这门课要求的知识相关,没有必要要求学生通读整篇案例。教师应从中摘出与所要讲授的知识点有关的事实以及法律问题,并着重保留法官的判决及推理交给学生阅读。这样即减轻了学生阅读长篇英文判例的负担,又能突出重点,提高学生对重要法律规则内涵的理解和应用。随着学生对英文案例熟悉程度的加深,可以逐渐增加案例的数量和难度。

(三)双语案例讨论课的开展

国学教案范文2

    关键词:国际法;案例教学;网络教学法

    北京法学教材编辑部早期出版的《国际法》统编教材,由王雪崖教授主编,参编阵容强,选材内容多,体系架构大,涉及林林总总的问题,行文40余万字。一般教学进程对它多按时空条件灵活处理。多年来,不少院校也有各自出书,更新教材、创意教学、功在先行。但是,各教材的体系、架构等理论与教法实践方面,包括王着1993年版,仍然超越不多。

    先从统编《国际法》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稳定性谈起,这个三原则,是该书编者立下的游戏规则。

    然而,该书各章的表现,却不尽人意,不少论述观点与材料相脱离,推理与论据匹配不足、体例与系统不够合拍等等。现在提出我们粗浅的看法,谨供大家批评、指正!

    一、教材的科学性与系统性

    理论体系是教材科学性和系统性检测的指标之一,也是释放、演绎教材和规范体例的核心及其材料结构的合理度。作为国际法与国际法学教材的内核、虽然两者各有其联结外国法的界面,但是案例教学法,都可以作为它们的操作系统而切入。从不同具体的要求及不同的培训目标看,一般区分为外事工作者与国际法学者两块,从而分别实施主导两种不同教材的教学模式。单就教材编辑而论,其教材体例定位,就各有其重点,并加以细化,提高科学性和系统性。外事工作者重在国际政经关系篇章,涉及外国法与国际法平台;法学者重在理论及未来法部分以及实体法;而司法官、仲裁员则重在程序法,如国际争端解决。当然,提升科学性、系统性,总不外乎理论实践的统一、不同时期各大学派的论述以及当今教学应运而生的网络教学法手段。然而《统编教材》体系颇似克隆外交学院讲义或吉林大学讲义。如果主编者据此视作稳定性的权威,那就大可不必!

    其实,六、七十年代,英美海洋法学派,德、法大陆学派及其他整合学派(如前苏学派,加、日学派,非洲学派),早对国际法教材都有所刷新。前者,以詹克斯的着作为例,国际法体系突破了传统;后者,以荷兰出版《国际法百科全书》为代表,都凸现新论点。他们从不同侧面,反映了现代国际法新内容及其经典论点发展走向。国际法基础、发展法、合作法、环保法、预测法、案例教学法等,从理论到实践,对于《国际法》教材的编选大有创新的闪光点,特别是在体系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方面,都有较大增广。例如詹克斯强调国际组织法优先、麦克斯首选合作法立论以及基于地区合作、区域国际法、可持续发展中区域国家和地区统一组织等,有其前瞻性观点。遗憾的是忽视了庞德的世界国家论。詹克斯似乎还偏爱和平法,忽视战争法,抛弃了国际法战争与和平的初始理念。我国周鲠生《国际法》,维护这个整体论,不幸《战争法》遗稿至今没有刊出。这对中国学派的成长,不能说这不是一个更大遗憾。

    当前,我国编写《国际法》的更新条件,有着史无前例的全球文化资源优势。在知识经济的全球一体化的学术环境,便于对现有教材加以扩容,兼收各家各派教学法、各种观点方法,经过磨合,建构新体系。试看80年代,路易·汉金等人所编《国际法》,以案例为轴心,兼顾多种理论,受到拉美、澳、印等法学者青睐。九版《奥本海国际法》,兼容了不少学者的新论,便能与大陆学派菲德洛斯《国际法》(李浩培译)平分秋色,也为我们更新统编教材,添加一道新菜。值得我们更为关注的《国际百科全书》,其体例则重在程序法优先(第一卷《争端解决》,这为凸现案例教学法实践(第二卷《案例篇》),创立了教材与教学法结合的新体例。

    我们大多数重视教材的可操作性。劳特派所编的《奥本海国际法》最大成功处,是尽人皆知的,该书1905年版,不过20件案例,而在1955年修订中增至790案例。阿库斯特在他的《现代国际法概论》一书中,也应用了一百多件案例。参照按该书提供案例的量比,《统编教材》至少应用三、四百件案例;而按劳特派特的《奥本海国际法》一书的比例,统编教材应该应用案例,将是一千多(哈佛大学MBA课程采用800个案例进行课堂讨论教学)。这为教材更新换代,教学实践提供了大菜单。

    二、教学法管见

    我们之所以强调案例的补充,是因为案例是教学法最优资源。它提供和为教学营造从感性知识到理性知识,具体到抽象的自然有序的教学认识过程,也是网络远程教学及课件的整合集成,有助于学生全息地(在课前预习及课堂讨论)生动灵活掌握理论、原则、概念;能够用专家软件或可视电话、电视会议等方式引导学生,从而有效进行法律论证,并能突破传统教材那种政治理论多于法律论证的旧体系。而且可以排除那种空泛论证冗长进程,引用实证材料不足所形成的那套泡沫理论。如果在案例中就法律事实立论,自然会观点和材料无缝结合,教学效果就不大一样了。这种反映科学性和逻辑性,必然增强说服力。因此改编、更新中国国际法学教材,施以案例教学法贯穿其中,是我们当前国际法教学改革不可忽视的问题。

    作为国际法学需要创新理论以及编写教材运用的不同体系,然后经过实践并以国际论坛资源不断修正,而逐步提升形成创意和学说。中国国际法学派就将在国际法实践与教研中建立。然而这本《统编教材》和国内其他教材一样,显然局限在一种传统国际法体系。它突出了国际法主体问题,而回避了国际法的客体界定。这不但属于旧体系的残缺,而且理论上和实践都陷入了困境。既然定义了国际法主体,逻辑上必须明示国际法客体。除非像阿库斯特在《现代国际法概论》中尽现海派风格,忽视大陆学派,不顾体系结构如何以及主、客体概念之类。但是,这些知识点在教学理论和司法实践都无法避免。试看国际条约规范中主体一词也有相对的客体解说;教科书中也常用主体和客体匹配;也常用对象一词以代客体。例如,周鲠生《国际法》第306页出现引渡主体、引渡对象,也可说是引渡客体。苏联伊格纳钦科与奥斯塔平科合着《国际法》,及斯塔克《国际法导论》均保持古典国际法主体说。我们认为,创设客体说,也是保持体系的逻辑性、科学性。在国际刑法中,主体为国家,而个人和法人一般作为客体;跨国公司的特殊条件下,他们转化为主体,那就是法性转化、未来法的特点。

    因此,我们认为,传统国际法体系中创立了客体说,确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性(《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修订书》中的标志第80条、5条),是改编教材不可忽视的,或者以对象一词代替。为了适应国际社会法律关系巨变,以至本来能够科学说明的问题,不应弄得比较复杂。例如,统编教材《关于个人和法人有无国际法主体资格》要以国际法主体、客体性易位说明,问题就简单多了。当然,违背法理的错位应该防止。

    体例结构上,统编教材将《居民》一章,远离主体之后,不如吉大《教材》、上海法研所《讲义》,将该章接主体之后,反映出系统性、系列化因果关系生成的,而将个人作为客体、主体,易位乃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线性规定。又如,WTO、OPEC、APEX等一类,这些国际组织间法律行为或争端的解决,更是全球经济及市场接轨有关联的,而且地区冲突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尤其是地区武装冲突和国际恐怖活动、国际刑事犯罪等,统编教材忽略了不少敏感地区的国际组织,如:非统组织、阿拉伯联盟、南联盟共同体等。国际经济法组织,遗漏更多了,如伊斯兰银行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主体与客体的扩大是大趋势。这是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而且突显了新概念的转化,例如:跨国公司、卡特尔等,大都认为应该界定为主体。

    三、关于案例教学法的操作采集

    科技的超速发展,推动案例教学法。多媒体网络教学法,已经进入社会科学的各领域。我们法学工作者称之为泛化,它的神通被哈佛商学院发挥得淋漓尽致。

    案例教学可以说是哈佛的代名词,这是它的首创。一项案例通常是对一个实际管理决策情形的真实描述,篇幅一般在1030页左右,目的是用于阐述商业原则和总结经验教训。尽管一些有名的商学院认为,像成本会计、应用统计和基础金融这样的课程仅仅依靠研究一些案例是不够的,但是哈佛仍然坚持己见,相信这是训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最佳途径。在哈佛,所有的课程全部都是采用案例教学法来讲授。

    80年代初,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院长来过新疆大学,曾经开过座谈会,案例教学法没有引起大家注意。而今,我们该重述这种行之有效的辅助教材和教学方法了。社会教学领域中,案例教学总在扩展其空间,还是借鉴一下哈佛吧!

    哈佛的全日制MBA学制为两年,其中第一学年的所有必修课全班同学都是在一起上课的,使用同一个教室。在课堂上,每个案例是通过教授和全班同学对话的讨论形式来完成的,整个学习生涯中大约要用800个案例。学生们必须在课前认真阅读和分析每个案例,在课堂讲座时说出自己对案例的分析和看法。课堂讨论的进程由教授掌握,尽量使全班同学的想法达成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或者至少得出案例本身能阐明的几个结论。

    大部分课程是由任课教授随便叫起一名同学作开场发言而开始的,这位同学要花5—10分钟来总结案例中的几个要点,为理解案例提供一个分析框架,还要为解决案例所描述的问题提出行动方案。接下来,他可能不得不对其他同学对他发言的指责进行反驳,他发言得分的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他同学的反应。不管发言内容多么中肯贴切或者是纯粹胡扯乱谈,只要发言就能得到课堂参与分,而课堂参与分在每门功课的最后得分中往往占多达50%的比例。因此,每个学生都竭力争取尽可能多的课堂参与机会,课堂讲座常常是唇枪舌战,火药味十足。但有一条原则,就是一个观点如果别人先说了,你就不能再说同样的观点,否则等于浪费时间,不尊重别人。

    学习小组在哈佛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传统,一个好的学习小组是整个学习生涯中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学习小组的成员通常是在深夜或者早晨上课前的时间聚在一起进行讲座,在这种讲座中大家互相启发,确保案例中的要点不被遗漏,并且可以在一个比较宽松随便的环境中发表自己的见解。因此,很多人说学习小组,是哈佛商学院学生社交过程的一个不可缺的部分,如果不参加一个学习小组,那么就意味着你的哈佛经历会有不可弥补的遗憾。

    一般地说,及时采集新案例是十分重要的。这通常还是要通过谈话来进行,在谈话过程中会非常注意细节,从细节中可以得出很多信息。与一个人谈话往往会有不少不真实的东西,但是与20个人谈了以后,这些不真实的东西就会被逐步地滤去,真实的一面就会出来了。

    整个案例制作的时间有的时候要花很长的时间,不过你知道,通常的工作都是几件案例连接在一起展开的。所以很难说清一个案例的制作具体花费了多长时间。

    要说清楚哈佛一共采用过多少案例也是很难的,教材在经常地改变,过时的案例被淘汰,新的案例补充进来。有的时候一个案例可以用很长时间,教授们会把一个80年代的案例改到90年代来用,但也有时有些案例还没有进入教学就被淘汰了。总的来说,哈佛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大概会碰到数千个案例。

    四、教材的可操作性及其修订、增补

    新教材编写的基础平台,有全球国际法学各派和国内各派的提供在空中课堂的共享资源,也离不开当前各种教材的修订与增补,以便及时提高教材、教法水平。

    法学编辑部在该书《说明》中提出内容、体例和文风问题,首先从教学的可操作性看,是值得研究的。如果作为国际法教材,那么国际法原理、国际法史,以及实体法(部门法)外,还应有程序法及未来法介绍,以及涉及各学派的比较研究(如各国的条约保留条款与国际法和该国国内法的关系等),并比较详尽介绍我国对国际法各领域内的具体态度和立场。

    其次,从国际政治、社会关系法的视角看,某些国际法学基础理论的问题不难解决。而《教材》中的疑难则不少,如《教材》第26页提到它们是否有层次,没有答案。其实,层次就是等级,区别就是政策人人皆知。

    再次,由于国际法学内容的广包性,以及国际法统编教材的特殊地位,该国际法学教材,难于达到合二为一。就以法源而论,其渊源辅助资料以及反映中国对国际法的原则立场,也必须适应国际社会发展变化。统编教材不必以政策继承性而提出稳定性,忽视及时修订增补工作。相反,为了增强教材的实践性,就必须反映当代国际法新发展及其方向,例如区域国际法、大小集团国家组织法等。应该指出,作为未来法(LexFerenda),国际法学教材应该研讨国际新秩序和人类法(新人权法)等。

    参考文献:

    [1]周鲠生。国际法(上、下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2]李浩培译:国际法(上、下册)[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

    [3]邱宠达:现代国际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4]陈世材:晚近国际法的发展[M].北京:中国教育出版社,1986。

国学教案范文3

关键词:理论经济学;案例教学;问题分析;对策探讨

理论经济学,是我国经济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有效提高理论经济学的教学质量,越来越多的高校将案例教学引入到理论经济教学中。案例教学法是一种案例为基础的新型教学方法,在理论经济学中,最早使用案例教学的美国哈佛大学,随后在欧美国家的大学逐步被推广使用。案例教学在我国理论经济学教学中的应用起步较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案例教学在我国理论经济教学中的问题

1.1传统教育机制和理念影响了案例教学的应用

我国传统的教育机制是应试教育,传统的教学理论是以教师为主的“满堂灌”形式,这与案例教学的理念是相悖的,给案例教学在我国理论经济学教学中的应用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在这种传统的教育机制和教育理念下,一些学校对案例教学的重视程度较低,缺乏鼓励和倡导实施案例教学的机制。在应试教育的机制下,闭卷考试是主要考试方式,理论知识是主要考试内容,这些都无法全面考核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同时,在教师的日常考核中,一些高校并没有将教师案例教学的教学效果纳入其中。这些不利的因素都影响了案例教学在理论经济教学中的应用。

1.2不健全的案例库限制了理论经济学教学案例的选用

实施有效的案例教学最主要的支撑是要有科学、合理的理论经济学教学案例,这就要求学校必须建立一套健全的案例库。然而,构建理论经济学案例库是一项时间长、难度大的工程,一些高校在案例的收集、分析、研究和整理等方面还很落后,多数是从一些文学作品、期刊、报纸上照搬而来。以这种新式编制的案例,虽然在内容上与教材有一定的联想,但是缺乏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对学生的启发较小,影响了案例教学的教学质量。

1.3落后的教学手段降低了案例教学的效果

案例教学是需要一些高科技技术支撑的,如多媒体技术、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等。这给很多高校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一些高校并没有设立专业的案例教学教师,在多媒体教学工具、信息传播和案例课件等方面的资源还比较匮乏。同时,案例教学实质是一种实验性质很强的教学方式,需要有专业、规范的实验室和实验设备,这同样给高校的经济带来一定的压力,缺乏完善的实验室和实验设备,限制了经济学案例教学的实施,降低了教学效果。

1.4不完善的师资力量阻碍了案例教学的发展

案例教学中,学生占据着主体地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可以放任学生,教师在教学中的引导作用不容忽视。在我国理论经济学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要求教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高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然而,现实是很多教师都是毕业后直接进入高校教学的,虽然在理论知识上有一定的素质,但是在实践经验上还比较欠缺,而且在应变能力、判断能力、融会贯通的能力上都还比较稚嫩。由此可见,我国理论经济学的案例教学还需要构建一支经验丰富、能力强的师资队伍。

2.案例教学在我国理论经济学教学中的对策探讨

2.1更新观念,改革教学模式

高校要注重案例教学,开设更多的案例教学课程,编制更为完善的教材;学生要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改变以往的学习习惯,要勇于探究、敢于创新;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转变传统“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如在导论部分第五节的《关于政治经济学的阶级性理论》教学中,教师可以选用“经济思想史上代表不同结局利益的政治经济学”为教学案例,通过介绍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西尼耳・马尔萨斯、蒲鲁东等不同的经济思想,深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无产阶级经济学这一主题。或者教师可以事先设置问题,如社会主义经济学代表了哪个阶级的利益?中国经济学发展应该如何体现其阶级性?让学生先自主研究和分析,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然后教师在结合案例,进行讲解,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

2.2科学创建,丰富教学案例

创建科学的案例库,保障教师在教学中有丰富的经济学教学案例可用,进而保证理论经济学中案例教学的发展。一方面,编制案例时,要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情况,案例的内容要真实、合理。另一方面,编制的案例要有让学生有充足的思考空间,要注重发散学生的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此外,教师可以根据本节课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通过网络获得利用更为丰富的经济学案例资源,以更好地开展教学。如在《劳动价值理论》的教学中,教师可以设置和使用案例“北大方正界定资产构成中的价值创造争论”;在《经济人的理论》教学中,教师可以设置和使用案例“盗窃者与雷锋:不同经济人理论的阐述”等。此外,对高校而言,还需要加大对理论经济学案例教学的资金投入,构建完善的案例教学教室、实验室及其他教学设施,完善教学手段。还应该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构建一支有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理论经济学教师队伍。

结语

总之,我国理论经济学中的案例教学起步较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诸如教育机制和教学理论落后、教学手段落后、案例库不健全、经济学教师队伍不成熟等问题,需要不断加以探索和实践。

参考文献:

国学教案范文4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国际贸易;探析

案例教学法最早运用于法学教育,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教学法,1870年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柯里斯托弗•格伦姆布斯•朗德尔(ChristopherColumbusLangdell)教授在法学教育中引入了判例,首创了案例教学法。[1]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正式引入案例教学法,之后被广泛应用到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案例教学法是以典型事件为基础所撰写的真实或虚拟的情景,进行师生问答、讨论等互动的教学过程,以达到学习者学习认知、技能目标要求的教学方法。简言之,就是利用案例作为教学媒介、以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的教学方法。[2]作为一种典型的启发式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注重通过让学生主动参与课堂,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的主导引领作用,避免教师一人唱独角戏,彻底打破了传统教学填鸭式和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将学生从倾听者转变为参与者,使其成为教学的主体。[3]因此,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的运用将会在更大程度上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积极性,更利于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并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最终提高教学质量,达到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4]

一、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课程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国际贸易课程是高等院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及其他经济类专业一门重要的专业核心课,主要研究国际贸易的产生、发展和贸易利得等问题,并揭示其点与运动变化规律的学科,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两大部分,如古典自由贸易理论、新古典自由贸易理论、现代自由贸易理论、贸易保护理论、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区域经济一体化等知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希望学生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所学知识理解和分析世界经济和中国对外贸易中的现实问题,突出培养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国际贸易课程研究的领域和具体内容来看,该课程涉及知识面较广,具有理论性、涉外性、综合性较强的特点。传统的以讲授法为主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在教学内容上重理论、轻实践,过分强调理论和基础知识的讲解,尤其是注重纯理论性的知识,容易造成课堂与社会实际的脱节,教学过程枯燥乏味,过于单调,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收不到应有的效果。[5]因此,相对单纯讲解理论知识的传统教学,案例教学法的最大优势在于以案例为基本素材,将学生引人一个特定的真实情境中,通过师生之间的共同研讨,深入剖析,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的批判反思意识以及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

二、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课程中的总体实施框架

(一)选择与设计案例

在案例教学的准备过程中,教师首先要做好充分的工作,结合国际贸易课程的教学内容,精心选择与设计案例。教学案例的选择是否得当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在选择具体案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案例的典型性,即紧密围绕所要传授的基本理论和核心内容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例,以达到通过案例讨论使学生加深理解国际贸易基本理论之目的。二是案例的新颖性,即尽可能选择国际贸易实践中的最新案例,以使案例教学更加贴近现实生活,让学生通过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去进一步理解和思考理论。三是案例的综合性,即所选案例要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让学生找出可能涉及的国际贸易理论知识点,以增强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介绍与阅读案例

在这个环节,老师运用多媒体呈现案例并描述案例背景,把涉及到的相关理论知识点向学生做简要介绍,并尽可能营造出案例描述的氛围,使学生尽快进入案例情景中。学生在这个环节要充分阅读教师准备好的案例材料、理解案例内容。

(三)分析与探讨案例

在学生对案例背景有了初步感知以后,教师应该引导学生进入案例分析和探讨环节。这个环节是学生获取知识、提高分析问题的关键,因此是案例教学的核心部分。在案例的分析过程中,要注意寻找其中的因果关系,只有弄清问题产生的原因,才可能找到问题的合理解决手段。[6]因此,教师应启发学生的思维,引导学生运用相关国际贸易知识,围绕关键性问题、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大胆进行思考和积极参加小组讨论,始终让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自己只是一个启发者和引导者的角色。在整个分析、讨论、辩论过程中,教师应尽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参与意识,给予学生充分讨论与发言的机会,鼓励学生积极大胆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思辨应变能力、协作能力及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使案例教学真正达到教学目的。

(四)总结与点评案例

学生在案例讨论后,教师要切实进行总结点评,这个环节是对以上各个环节的精炼和提升。教师进行总结点评并非简单直接给出案例的答案,要对整个案例讨论情况做出总体评价,对学生提出的正确论点给予肯定和完善,对学生在自主性探究中暴露出来的正确或错误的典型思维给予合理的归纳评价,让学生从中受到启发。此外,应总结学生的分析推理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培养学生面对一个案例时寻找问题的切入点和解决思路的能力,使学生在今后面对类似贸易问题时积累一定经验。因此,教师在总结点评环节,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准”,运用理论知识、概念、原理要准确,点评要切中要害;其次要“精”,言简意赅,条分缕析,语言洗练,时间把握得当;最后要把握“分寸”,不能挫伤学生的积极性。

三、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课程中的具体运用:

一个案例分析的示范为进一步阐述案例教学法在国际贸易课程中的具体运用,下面以一个案例作为具体的运用对象进行示范分析。比较优势理论和竞争优势理论是国际贸易理论的重要内容,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往往都会首先从比较优势的内涵、发展过程和竞争优势产生的背景、内涵一一作详细的介绍,再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从逻辑关系来讲,这样的讲解过程是严谨并清晰的,但学生理解起来可能比较晦涩。在对这两个重要的国际贸易理论讲解时,根据案例选择的典型性、新颖性、综合性为指导原则,我们精心选择了“中国为什么是世界制鞋大国而不是世界制鞋强国”为案例进行示范分析。案例内容:中国是世界公认的制鞋生产大国、贸易大国和消费大国,但近年来,印度、巴西、越南等国家在制鞋产业上迅速追赶比拼,使我国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中国皮革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作为生产大国,2010年我国年产130亿双鞋,约占世界总产量的65%,位居第一。作为贸易大国,我国有近百亿双鞋销往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份额337亿美元(不含鞋材等),出口鞋数量及金额分别占世界鞋类出口数量及金额的73%和40%,位居第一。在世界鞋业论坛上,中国皮革协会做了“未来五年世界鞋业及中国鞋业发展趋势”,其中一组世界最有竞争力的几个国家制鞋劳动力成本的数据比较引起很大关注。中国年产量130亿双,劳动力成本是1.3-1.5美元/小时;印度年产量20亿双,劳动力成本是0.65美元/小时;巴西2016年各类鞋年产量近9亿双,劳动力成本是4.35美元/小时;越南2016年各类鞋年产量近8亿双,劳动力成本是0.48美元/小时。中国皮革协会专家分析指出,从鞋业的生产数量上来看,这些国家要在10年内取代中国鞋业大国的位置,是比较困难的,但是中国在今后发展中的竞争压力依然很大,必须加快调整结构、转型升级。彻底摒弃依靠速度、规模、价格进行竞争的发展方式,而向依靠质量、标准、技术、服务、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力进行竞争的发展方式转变。与此同时,专家们一致认为,中国发展皮革产业还有诸多优势,如丰富的原料皮资源、完善的产业链、巨大的加工能力、高素质低成本的劳动力、可用较低成本生产各种质量产品以及极具潜力的13亿人口的大市场,但应积极从制鞋大国向制鞋强国转变。教师在让学生阅读完案例后,通过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问题导向”学习模式设立问题,让学生重点围绕“为什么中国只是制鞋大国而不是世界制鞋强国”这个问题结合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理论去进行探讨,提高了学生应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学生各自提出自己的观点后,教师进行案例总结指出主要的原因是中国制鞋业的比较优势没有转化为竞争优势,而国家的竞争优势扶持和培养,对于发展中国家竞争优势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在支持性产业和相关产业方面,我国比较薄弱。国外有竞争力的产业都有庞大的支持性产业和相关产业组成的产业簇群的支持,而我国的大多数产业缺乏这种支持。因此,要提高我国制鞋业的竞争力,需要从产业簇群上下功夫,促进其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

四、结语

作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等本科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国际贸易承担着把学生引入国际贸易学科、激发学生学习与研究兴趣的关键任务,承担着为学生构筑学科基本框架、夯实专业理论基础、描绘学科发展前沿以及拓展国际经济视角的重要使命。鉴于现实经济情况的复杂性和国际贸易理论的抽象性,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必须打破传统的“满堂灌”教学模式,在每一个知识点上都使用案例教学来加强学生理解,利用典型案例、典型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利用师生互动讨论鼓励学生发言。但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注意,比如案例的选择、理论知识点教授与案例分析的有机融合及协调等,[7]要求教师课前紧跟当前国际贸易热点问题和现实问题进行大量的资料和案例搜集,并对其进行加工和整理,在授课的过程中采用启发式手段鼓励学生大胆灵活运用相关贸易理论探讨问题,以保证在采用案例教学时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吴高臣,刘爽.实践导向:案例教学法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12):178.

[2]王青梅,赵革.国内外案例教学法研究综述[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3):9.

[3]傅海霞.基于案例教学的国际贸易课程改革研究[J].对外经贸,2015(11):151.

[4]张润莲,张向利,叶进.案例教学法及其运用[J].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学报,2004(4):102.

[5]黄爱双.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课程中的应用[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0(17):118.

[6]邵光华.教师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研究及其启示[J].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1(5):57.

国学教案范文5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  案例教学  实际应用

一、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些真实、典型案例的讲解、分析和讨论,将抽象的、一般性的书本知识融人到具体的案例分析中去,使学生从生动的、有代表性的个性中去理解书本知识,掌握必备的流程规则。《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讲授国际货物买卖理论和实际业务的课程。其交易过程、交易条件、贸易合约履行细项及规则,都远比国内贸易复杂。具有以下特点:

1、实践应用性强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研究和处理国际问商品交换具体过程的课程,其中涉及到贸易术语的使用,贸易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违约的处理等各环节,如交易磋商、租船、投保、报验等内容。因此,这门课程所介绍的每一个知识点在国际贸易中都有具体的操作环节,即直接指导对外贸易业务的实践应用工作。

2、与国际惯例和法律密切相关

这门课程涉及到许多与国际贸易相关的国际惯例、法律,如《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等,这些国际惯例广泛地被世界各国接纳、使用。因此,学习国际贸易实务,必熟悉这些惯例和法律。

3、涉外性

《国际贸易实务》中所介绍的都是涉外贸易,它的做法与国内贸易不完全相同。在国际贸易交易中,洽谈对象均为国外的交易商,在交易的每一个环节中(如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过程,贸易合同的签订过程,申请开立信用证的过程,填写各种单据的过程以及到银行结汇等环节)都要使用英语这个工具来完成交易。

《国际贸易实务》所具有的这些特点,必然要求学生不仅要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熟悉其交易流程和有关单据,而且还需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作为中职教育目标是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由此对应的中职教育应以实用为先导。在传统的教学中,《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是以理论为中心的,注重强调各个知识点,忽略了《国际贸易实务》的实际操作性,这种常规教学法片面强调理论知识的讲授,忽于实践的结合,很难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应该在明确教学目的指导下,改变过去重点讲授各个理论知识点为设计出典型的案例,让学生通过案例去理解知识、运用知识,从而对所学知识产生感性认识。通过案例的分析、鉴别,学生可以了解理论知识是如何应用于实践的,在提高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同时,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的实施

1、案例的准备

根据每章节和课程总的教学目标编制案例教学计划,明确案例教学目标和内容,教师应着手收集、编写、设计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案例。

案例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课堂教学效果的好坏,因而选择的案例既要与特定的教学内容以及特定的教学环节很好地结合,又要与当前进出口业务实际联系密切,更要具有一定程度的疑难性,给学生开辟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能够运用国际贸易实务知识深入分析并解决问题。

根据案例教学实践,在编写教案时,已经按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将案例收集在内,这些案例要涵盖国际贸易术语、货物质量、出口包装、货物的运输、保险、货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等国际贸易领域中的重要内容,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应充分考虑到分析此案例时所需涉及到的知识点,以及讨论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并应引导学生提前查找、仔细阅读相关资料。

2、案例辨析与讨论

由于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应用性、操作性极强的课程,讲授的过程中,教师要尽量避免学生死记硬背,应该通过案例辨析与讨论,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灵活运用。

首先,教师推出案例。这一环节的关键在于巧,既要选准切人口,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又要向学生指出案例中必须注意的地方,讨论的难度,要达到的目标;

其次,学生分析讨论。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中心环节。在讨论中,教师将全班学生分为若干小组,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分析、讨论。而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引导学生讨论,教师应少讲多“点”,应允许有不同观点的同学进行辩驳,这样才能深入挖掘,达到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同时锻炼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当然,在讨论脱离了主题时,或是在一些细节上纠缠不清时激师要把讨论引回到正题上。授课教师应力争班上每个学生都至少有一次发言的机会,当学生提出的方案大致相同

时,为了确保讨论的顺利进行,教师必须给予及时的帮助,设法启示学生提出另外一种方案,引发大家的探讨,从而引导他们由“学会”到“会学”到“活用”。

例如:在本课程的教学中,贸易术语部分是重点也是难点。贸易术语中cif是目前国际贸易实践中采用得最普遍的一种贸易术语,而它的特点之一“象征性交货”很多学生不能理解,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在此,我们可以通过案例来讲授,并采用讨论的方法,增强学生的思考能力。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已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但受载船只离港1个小时后,因触礁沉没。第二天,当卖方凭齐全、正确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全部损失为理由,拒绝接受单证和付款。在课堂上,老师可以把案例讲出来后,先让同学们展开讨论,引导同学们思考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

经过学生们的积极思考和讨论,可以掌握在该案例中,卖方是否有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主要看两方面:一方面看卖方在轮船触礁沉没时是否已完成交货任务。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按cif成交的合同,只要卖方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交货任务。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已灭失,买方也不能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本案例中,卖方已把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完成交货任务。因此,从这点看,买方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是不合理的。

从这里可以看到:在cif贸易术语下,按时提交合格的单据,是卖方完成交货任务的证明。因此,在cif贸易术语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这是象征性交货的特点之一。

另一方面要看发生触礁沉没风险是在装运港船舷风险划分之前还是之后。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cif下,卖方只负责风险划分之前的一切风险。而本案例中,轮船是在离港1小时后触礁沉没,所以这一风险应由买方自己承担。所以买方以货损为由拒付货款也是不合理的。

通过老师的对案例的解释、引导,同学的积极思考和讨论,学生对cif条件下“象征性交货”的理解豁然开朗。

3、案例的总结

案例分析、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本次讨论,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思路、讨论难点、重点,主要解决的问题,总结中要注意不要简单对案例做出结论,也不要单就某人的表现和存在的问题作出评价,而要对整个讨论情况做述评,指出讨论中的优点和不足,对案例涉及的理论问题、关键问题,给予澄清,并进一步引导学生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思考,这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

三、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应注意问题

1、甄选合适的案例

案例选择是案例教学的关键。一般来说,选择案例要考虑案例的典型性、真实性和分析价值等原则要求。一个典型的案例往往能使学生深刻理解所学内容。另外,根据教学进展的需要,选择与教学内容有内在联系的案例,是使案例教学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而案例教学必须适应国际经贸易活动实践迅速发展变化的实际,如在贸易术语方面的案例选择上,传统的案例主要是fob、cfr、cif术语,但是,由于运输方式的变化,现实业务中fca、cpt、cip货交承运人的术语使用越来越普遍,在教学中必须反映这些术语的案例。又如,实务中涉及到班轮运输情形下利用提单进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的内容,在这类案件中选取一些进行讨论和讲解是必要的。因此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明确案例所涵盖的知识点,要为学生设计、构造一系列典型的具有较强操作性和诱导性的案例,所有案例最好来源于实际工作中最常见的问题和最实用的职业技能。

2、处理好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

在国际贸易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有利于学生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提高他们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既不能采取传统的讲授从头讲到尾,也不宜将整个课程全部都使用案例教学。基本理论知识与案例教学二者结合才能相辅相成。如在讲述“货款的支付”一章时,有这样一个案例:中方某公司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保兑,中方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出口公司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义务,对此,你认为中方应如何处理为好?对于这样一个案例分析题,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概念,如什么是信用证,什么是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什么是保兑,什么是保兑信用证以及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保兑的信用证各当事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等都不知晓的话,就很难对该案例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就此教师必须先讲解这些基本的概念之后,为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加入案例。

3、

根据教学内容,合理确定案例教学方式

国学教案范文6

关键词:国际贸易实务  案例教学  实际应用

一、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些真实、典型案例的讲解、分析和讨论,将抽象的、一般性的书本知识融人到具体的案例分析中去,使学生从生动的、有代表性的个性中去理解书本知识,掌握必备的流程规则。《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讲授国际货物买卖理论和实际业务的课程。其交易过程、交易条件、贸易合约履行细项及规则,都远比国内贸易复杂。具有以下特点:

1、实践应用性强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专门研究和处理国际问商品交换具体过程的课程,其中涉及到贸易术语的使用,贸易合同的签订以及合同的履行,违约的处理等各环节,如交易磋商、租船、投保、报验等内容。因此,这门课程所介绍的每一个知识点在国际贸易中都有具体的操作环节,即直接指导对外贸易业务的实践应用工作。

2、与国际惯例和法律密切相关

这门课程涉及到许多与国际贸易相关的国际惯例、法律,如《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等,这些国际惯例广泛地被世界各国接纳、使用。因此,学习国际贸易实务,必熟悉这些惯例和法律。

3、涉外性

《国际贸易实务》中所介绍的都是涉外贸易,它的做法与国内贸易不完全相同。在国际贸易交易中,洽谈对象均为国外的交易商,在交易的每一个环节中(如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过程,贸易合同的签订过程,申请开立信用证的过程,填写各种单据的过程以及到银行结汇等环节)都要使用英语这个工具来完成交易。

《国际贸易实务》所具有的这些特点,必然要求学生不仅要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熟悉其交易流程和有关单据,而且还需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作为中职教育目标是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由此对应的中职教育应以实用为先导。在传统的教学中,《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是以理论为中心的,注重强调各个知识点,忽略了《国际贸易实务》的实际操作性,这种常规教学法片面强调理论知识的讲授,忽于实践的结合,很难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应该在明确教学目的指导下,改变过去重点讲授各个理论知识点为设计出典型的案例,让学生通过案例去理解知识、运用知识,从而对所学知识产生感性认识。通过案例的分析、鉴别,学生可以了解理论知识是如何应用于实践的,在提高学生综合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同时,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的实施

1、案例的准备

根据每章节和课程总的教学目标编制案例教学计划,明确案例教学目标和内容,教师应着手收集、编写、设计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案例。

案例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关系到课堂教学效果的好坏,因而选择的案例既要与特定的教学内容以及特定的教学环节很好地结合,又要与当前进出口业务实际联系密切,更要具有一定程度的疑难性,给学生开辟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能够运用国际贸易实务知识深入分析并解决问题。

根据案例教学实践,在编写教案时,已经按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将案例收集在内,这些案例要涵盖国际贸易术语、货物质量、出口包装、货物的运输、保险、货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等国际贸易领域中的重要内容,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值得注意的是,教师应充分考虑到分析此案例时所需涉及到的知识点,以及讨论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并应引导学生提前查找、仔细阅读相关资料。

2、案例辨析与讨论

由于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应用性、操作性极强的课程,讲授的过程中,教师要尽量避免学生死记硬背,应该通过案例辨析与讨论,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灵活运用。

首先,教师推出案例。这一环节的关键在于巧,既要选准切人口,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又要向学生指出案例中必须注意的地方,讨论的难度,要达到的目标;

其次,学生分析讨论。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中心环节。在讨论中,教师将全班学生分为若干小组,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分析、讨论。而教师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引导学生讨论,教师应少讲多“点”,应允许有不同观点的同学进行辩驳,这样才能深入挖掘,达到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同时锻炼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当然,在讨论脱离了主题时,或是在一些细节上纠缠不清时激师要把讨论引回到正题上。授课教师应力争班上每个学生都至少有一次发言的机会,当学生提出的方案大致相同时,为了确保讨论的顺利进行,教师必须给予及时的帮助,设法启示学生提出另外一种方案,引发大家的探讨,从而引导他们由“学会”到“会学”到“活用”。

例如:在本课程的教学中,贸易术语部分是重点也是难点。贸易术语中cif是目前国际贸易实践中采用得最普遍的一种贸易术语,而它的特点之一“象征性交货”很多学生不能理解,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在此,我们可以通过案例来讲授,并采用讨论的方法,增强学生的思考能力。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已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但受载船只离港1个小时后,因触礁沉没。第二天,当卖方凭齐全、正确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全部损失为理由,拒绝接受单证和付款。在课堂上,老师可以把案例讲出来后,先让同学们展开讨论,引导同学们思考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 

  

经过学生们的积极思考和讨论,可以掌握在该案例中,卖方是否有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主要看两方面:一方面看卖方在轮船触礁沉没时是否已完成交货任务。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按cif成交的合同,只要卖方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交货任务。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已灭失,买方也不能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本案例中,卖方已把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完成交货任务。因此,从这点看,买方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是不合理的。

从这里可以看到:在cif贸易术语下,按时提交合格的单据,是卖方完成交货任务的证明。因此,在cif贸易术语下,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这是象征性交货的特点之一。

另一方面要看发生触礁沉没风险是在装运港船舷风险划分之前还是之后。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cif下,卖方只负责风险划分之前的一切风险。而本案例中,轮船是在离港1小时后触礁沉没,所以这一风险应由买方自己承担。所以买方以货损为由拒付货款也是不合理的。

通过老师的对案例的解释、引导,同学的积极思考和讨论,学生对cif条件下“象征性交货”的理解豁然开朗。

3、案例的总结

案例分析、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本次讨论,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思路、讨论难点、重点,主要解决的问题,总结中要注意不要简单对案例做出结论,也不要单就某人的表现和存在的问题作出评价,而要对整个讨论情况做述评,指出讨论中的优点和不足,对案例涉及的理论问题、关键问题,给予澄清,并进一步引导学生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思考,这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

三、在《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应注意问题

1、甄选合适的案例

案例选择是案例教学的关键。一般来说,选择案例要考虑案例的典型性、真实性和分析价值等原则要求。一个典型的案例往往能使学生深刻理解所学内容。另外,根据教学进展的需要,选择与教学内容有内在联系的案例,是使案例教学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而案例教学必须适应国际经贸易活动实践迅速发展变化的实际,如在贸易术语方面的案例选择上,传统的案例主要是fob、cfr、cif术语,但是,由于运输方式的变化,现实业务中fca、cpt、cip货交承运人的术语使用越来越普遍,在教学中必须反映这些术语的案例。又如,实务中涉及到班轮运输情形下利用提单进行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的内容,在这类案件中选取一些进行讨论和讲解是必要的。因此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明确案例所涵盖的知识点,要为学生设计、构造一系列典型的具有较强操作性和诱导性的案例,所有案例最好来源于实际工作中最常见的问题和最实用的职业技能。

2、处理好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

在国际贸易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有利于学生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理解,提高他们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既不能采取传统的讲授从头讲到尾,也不宜将整个课程全部都使用案例教学。基本理论知识与案例教学二者结合才能相辅相成。如在讲述“货款的支付”一章时,有这样一个案例:中方某公司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保兑,中方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出口公司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义务,对此,你认为中方应如何处理为好?对于这样一个案例分析题,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概念,如什么是信用证,什么是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什么是保兑,什么是保兑信用证以及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保兑的信用证各当事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等都不知晓的话,就很难对该案例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就此教师必须先讲解这些基本的概念之后,为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加入案例。

3、根据教学内容,合理确定案例教学方式

国学教案范文7

传统的案例教学法主要采用语言或者文字来呈现案例。但由于国际经济法本身的复杂性、法律关系的多重性与交叉性,使得运用口头讲述或者板书或者准备文字资料的方式都很难将案例描述清楚,案例过长也会引起学生的视觉和听觉疲劳,从而失去学习的兴趣。要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有效采用案例教学法,除了要选择和编制适合国际经济法教学需要的好案例以外,还要正确选择案例的呈现方式,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出现成为案例教学法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得以有效应用的重要技术保证。多媒体教学手段具有生动性、信息化、大容量等特点,通过多媒体辅助教学方式,教师可以将部分文字性教学内容转化为图像、声音、图表、文字等直观形象,生动地从多个方面作用于学生的感觉器官,使学生能从多个渠道获得信息,避免了单一化渠道获取信息带来的枯燥性和冗长性。因此多媒体技术的出现,为案例教学法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的有效应用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

二、应用方式

案例教学方法的实施过程就是教师站在促进者和引导者的角度,鼓励学生和教师之间,以及学生彼此之间的互动过程。学生经由互动可以得到教师和其他学生对同一问题的意见和看法,增加其对问题了解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也可以培养学生表达和沟通、反省和批判的能力,以及尊重他人意见的态度。案例教学法的这一特点,对于国际经济法教学尤为重要。如前所述,国际经济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国际性。由于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对于同一问题也往往具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而国际经济法的“弱法性”也决定了其解决问题的态度不同于国内法,它更倾向于协商与妥协,强调法律是国际经济活动的最后的救济手段。因此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能够让学生学会倾听和沟通,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表达、反省和批判,从而较好地掌握国际经济法学科的实质和相关的技能。要实现案例教学时的互动,首先必须将案例作为互动的核心。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将案例作为互动的核心,其应用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问答方式

在进行国际经济法概念和知识的初次介绍时,教师要通过引入案例提出问题。问题的出现是在课堂之初尚未获得相关知识之前,而不是在阅读教科书或讲述结束之后。教师以问题为核心,通过具体案例引出问题,从而引导学生思考问题的解决,以培养学生反省和思考的能力。该种应用方式主要适用于引入国际经济法新的概念、原理和知识的学习。

(二)讨论方式

案例讨论是比较典型的实现案例教学时师生互动的应用方式。讨论主要分为小组讨论和全班讨论两种。小组讨论主要发生在班级人数规模过大,比如超过30人或者案例过于复杂,具有高难度时。在全班讨论之前,如果已经进行小组案例讨论,则可先就小组讨论后的结论进行各组的口头报告,以引发全班的开放讨论。讨论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案例事实的确认,第二阶段则就关于课程主题的问题进行讨论。教师在讨论的最后必须归纳学生的不同意见和看法,并且提出结论。但结论并不是单一的标准答案,而是针对讨论的结果,提出综合和概要的说明和整理。

(三)角色扮演和模拟方式

要完全再现现实场景,以培养学生对法律规则的现实把握能力,案例角色扮演与模拟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案例教学应用方式。在此应用方式下,学生通过分别扮演案例中的不同角色,如原告、被告、第三方、法官、仲裁员等,引导学生学会站在不同的角度和立场考虑问题,避免思维的单向性和直线化,从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处理复杂现实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可以激发学生进一步学习的动机和兴趣。(四)专题辩论方式在深入学习了解了国际经济法某一部分的理论和知识后,为了融会贯通前后知识点,可以采用专题辩论的方式对国际经济法的相关主题进行师生互动式的沟通和交流。在这一过程中,辩论双方不仅可以厘清思路,更深入具体地了解本方观点,而且也可以通过辩论,深入认识对方观点的逻辑性和合理性,切实体会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观点多元性以及容忍差异性的必要性。

三、局限性

虽然案例教学法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但案例教学法实施的成功仍然要受到其本身局限性的约束。

(一)效率不甚理想

和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相比,案例教学法由于需要学生参与课堂教学并发表意见,实现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互动,这就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尽管可以要求学生课前预习、熟读案例材料,但课堂上的交流互动却需要足够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效果。但课堂教学的时间是有限的,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法还要受到教学日历计划和教学大纲安排的约束。若完全追求学习过程的互动和交流,就会损害相应内容的学习。另外,如果涉及要学习的内容很枝节、零碎时,采用冗长的案例内容,又往往会让学生抓不住学习的重点和原则。因此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时,教师要注意实现教学过程与教学内容的平衡,以提高案例教学法的效率。

(二)教学成效因学生背景而异

国学教案范文8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国际贸易;贸易术语;汇率

1 案例教学法简介

1.1 案例教学法的定义

案例教学法是指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在教师前期授课和对过程的整体指导下,运用各种案例,引导学生运用理论知识,独立思考或集体协作,加深对抽象理论的理解,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的教学方法。

1.2 案例教学法的优点

在国际贸易的教学过程中,理论知识相对抽象,实务知识如果讲解时也脱离实际,会使得很多学生难以理解,产生畏难情绪或者厌学,或者灌输式的学习结果对于实际工作并无帮助。所以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就十分必要,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都能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另一方面,它还具有锻炼学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作用。尤其对于国际贸易专业,实际业务和过往经验的借鉴非常重要,在案例中掌握理论与规则,使国际贸易的理论知识的讲授变得直观、生动。

1.3 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步骤

案例教学法实施之前,教师先将基本理论知识点进行讲解,然后介绍案例材料,让学生回顾以前所学内容,结合现实背景,以情景代入的形式,要求学生以国际贸易惯例为依据,对实际贸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清责任方,对问题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并进行面对面的阐述。这样就增强了学生对理论知识在实际中运用的理解,并且锻炼了学生商务谈判的能力。

2 案例教学法在“贸易术语”知识点教学中的运用

2.1 知识点简介

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它是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费用和责任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主要用途就是区分买卖双方责任与费用的划分点。以CFR术语为例,运输手续和投保手续由卖方和买方分别、分开办理,但货物风险转移界限以装运港装上船为界,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2 具体案例导入

CFR术语下,卖方租船订舱后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导致买方没有及时办理保险,船开后货物遇损灭失,责任应由谁承担?

2.3 情景代入,学生分组进行辩驳

一方观点认为:根据《2010通则》,CFR术语下以风险以装运港装上船为界,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在运输途中货物灭失,损失应由买方自行承担。

另一方观点认为:货物损失的风险虽然已经转移给了买方,但是由于卖方没有尽到CFR术语要求的责任,装船后没有及时通知买方,导致没有办理保险,卖方过失在先,所以货损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在此过程中要充分调动更多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思考,防止有学生被动的附和发言踊跃的学生,需要个别提问,发表各自的观点。

2.4 总结归纳,进行分析

CFR与其他术语相比有些特殊性, 卖方负责运输,买方负责保险,这就要求卖方在装运货物后必须及时、充分地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正是由于CFR这一特殊性,有些国家的法律,如l979年《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 “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致使买方未能办理货物保险,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被视为卖方负担。”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2条第(3)款也作了类似的规定。这就是说,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灭失或损坏, 由于卖方未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装运港船上转移为由免除责任。

然而,《2010通则》对此的规定欠明确,但仍可看出与一些国家的法律、公约和习惯做法不一致。建议在CFR销售合同中订明:卖方必须承担风险和费用,及时、充分地向买方提供保险所需信息,卖方如未能做到而使买方漏保,而恰在此期间发生了货物的灭失或损失,那么卖方应承担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2.5 效果对比

在两个平行授课的班级中,采用案例式讨论教学方法和采用常规授课方法的学生,在课后的相关术语知识点检测中,正确率出现了近15%的差距,尤其是在案例分析题的得分率上差距更加明显。由此可见通过案例的引入,使学生对贸易术语的相关惯例印象会更加深刻。

3 案例教学法在“汇率”知识点教学中的运用

3.1 知识点简介

汇率亦称外汇行市或汇价,是一国货币兑换另一国货币的比率,是以一种货币表示另一种货币的价格。而外汇倾销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鼓励出口的一种措施。

3.2 具体案例导入

以中美汇率为参考,人民币未来走势如何?

学生们首先都同意人民币应该保持币值基本稳定,这样有利于中国经济平稳发展和大国地位的巩固。在这个前提下,一种观点认为人民币应该适度贬值,这样会促进中国出口;另一种认为迫于美方压力,或者为了提高人民币的购买力,可以适度提高人民币汇率。根据不同意见,学生们分组,进行资料搜集和讨论。

3.3 情景代入,学生分组进行辩驳

赞成人民币升值的认为:外贸收支对汇率变动起决定性的作用。外贸顺差,本币汇率就上升;反之,就下跌。海关总署公布数据显示,我国2013年11月份当月进出口总值3706.09亿美元,同比增长9.3%。其中,出口2022.05亿美元,增长12.7%;进口1684.04亿美元,增长5.3%;出口的大幅增加带动当月贸易顺差猛升至338亿美元,创下2009年2月以来新高,贸易顺差已连续两个月处于超300亿美元的高位。1至11月累计贸易顺差已经超去年全年水平。客户结汇也显著增加,因此人民币在短时间内走出了一波较强劲升值走势。

赞成人民币贬值的认为:通货膨胀既直接关系到货币本身实际代表的价值与购买力,又关系到商品的对外竞争能力与对外汇市场的心理影响。就中美两国而言,如果中国的通货膨胀率高于美国的通货膨胀率,表明人民币的相对币值在下降,人民币就应对美元贬值。相反,如果中国的通货膨胀率低于美国的通货膨胀率,那么人民币就应对美元升值。2012年12月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5%,全年平均涨幅为2.6%。渣打银行以自创的中国CPI先行指标(CPILI)作出预测:2013年中国通胀开始显现,CPI平均通胀率2013年为4%,2014年将达5%,渣打银行以自创的中国CPI先行指标(CPILI)作出预测:今明两年中国通胀开始显现,CPI平均通胀率2013年为4%,2014年达5%,美联储高层称2013年美国通胀率将达2.3%,超过美联储先前制定的2%的警戒线。所以通胀率上中国超过美国,应该贬值。

3.4 总结归纳,进行分析

上述同学的两种观点都有合理性,但都不够全面。中美两种货币实际所代表的价值量是汇率决定的基础,并且受到下列两种最主要因素的影响:国际收支和通货膨胀。除此之外,还有国际资本流动,政治事件和投机情况的发生。

通过分析,人民币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对外升值,但由于购买力下降,却出现了对内的贬值。学生更深刻的理解了汇率形成的复杂和对外贸影响的深远。

3.5 效果对比在两个平行授课的班级中,采用案例式讨论教学方法和采用常规授课方法的学生,在课后的相关术语知识点检测中,正确率出现了近7%的差距。

4 总结

整个贸易实务教程都可以引用案例来进行具体的阐述和分析,如保险、运输和货款结算、进出口合同履行内容结合,尤其是综合型的案例来开展教学。案例的讨论和讲解常常能起到帮助学生总结回顾以前所学内容的效果,能够启发学生全方位、多角度地思考问题。当然,案例教学不是万能的,绝不能用案例教学方法来排斥和否定教师的讲授,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教师应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的教学目的,选择不同方法,以更好地提高教学效率。

【参考文献】

[1]左显兰.案例教学焕发高职专业理论课堂教学的活力[J].科技信息,2008(26).

国学教案范文9

复习课设计

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

在讲述本课内容之前,引导学生回忆春秋战国时期的时代特点,了解这一时期文化发展的时代背景。

一、思想

本部分内容包括老子、孔子和诸子百家的主要思想和成就。本部分知识学生在初中已经学过。教师可以在学生回忆所学内容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并引导学生对各思想家的思想进行评析。

二、文学

本部分内容包括《诗经》、屈原和诸子散文。《诗经》、屈原这部分内容学生在初中已经学过。教师可以在学生回忆所学内容的基础上,对于初中课本未涉及的内容加以强调。

在讲述诸子散文时,教师可以结合学生已学过的语文知识了学习这部分知识。并让学生认识到诸子通过其散文向世人阐述其思想。

三、艺术

教师可以利用相关的历史图片讲述这部分内容。

四、天文和物理

有关春秋战国时期的天文成就,学生在初中就已经学过,教师引导学生回忆已学内容。并强调天文成就的年代、比西方领先的时间。

战国时期物理学的发展是以前学生没有学过的,教师可以让学生通过阅读课文了解当时中国物理学取得的成就。教师可以进行适当的补充。

五、医学

本部分内容学生也已学过,教师引导学生简要回顾即可。

重点——对儒家、法家、道家思想的综合认识

在春秋战国这一历史巨变时期,代表社会各个阶级和阶层的人们从各自经济、政治利益出发,形成了各种学派,儒、法、道是其中重要的学派。

儒家提倡德政、礼治和人治,强调道德感化;法家提倡“一断于法”,实行法治,强调暴力统治;道家提倡顺乎自然,“无为而治”。三者具有很大的互补性。经过秦、西汉初年的治国实践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在动荡年代,军阀割据,难以用儒家路线实行全国大一统,而法家路线却能收到这样的效果;在动荡结束之初,人口凋弊,生产破坏,应该实行道家无为政治,与民休息,以恢复和发展生产;当国家稳定,走上正常运行轨道之后,不能再实行严刑峻法的暴力统治,而以儒家路线为宜。三者之间表现出了互相融合趋势。到了汉武帝时期,董仲舒以儒家路线为基础,以法家路线为辅助,兼采道家的合理思想,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基本格局。其中,儒家思想,构筑了传统文化中的人道主义精神;道家思想,构成了封建正统思想中的哲学基础;法家思想,成为历代进步政治家改革图强的理论武器。三者的综合,共同构建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

重点——对孔子的评价

自汉代至清朝,被尊为“圣人”的孔子一直被尊崇。“五四”时期提出“打倒孔家店”,孔子被否定。建国以来,对其评价更是经历了一个大起伏过程。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对其是誉毁不一,先是肯定其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在强调阶级斗争的年代,又受到了批判。“”期间,孔子被全盘否定。在””结束以后,开始公正客观地评价孔子。综合建国以来对孔子的评价,主要观点如下:

关于孔子的阶级属性:一派观点认为孔子是封建文化的代表,也是新兴的地主阶层的代表,其思想保守多于进步,妥协多于反抗。这派人多数持西周封建说。另一种观点认为,孔子是奴隶主阶级的思想家。有人提出,孔子生活在奴隶社会,但顺应了社会变革的潮流,是奴隶主阶级中的改革派。

关于孔子的思想结构:第一种观点认为“仁”是孔子的思想核心。第二种观点认为“礼”是孔学的核心。还有人认为“仁”与“礼”组成孔子的思想核心。

关于孔子思想与社会、文化的关系:有人指出,孔子是国际性的历史人物,其影响远及世界。也有人指出,孔子思想是中国长达二千余年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与思想基础。孔子学说成为历代统治思想的基础,但又是封建时代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体现。

关于孔子与当代及未来社会的关系:一种观点认为,儒家思想作为历史的产物,只具有学术研究的价值。另一种观点认为,孔子及儒家思想不仅有研究价值,而且作为一种精神资源,有着实用价值,对现代化建设事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新加坡资政李光耀则从知识经济新特点角度,抛弃了过去一贯尊奉儒学的观点,认为儒学不符合当代社会的实际。

难点——春秋战国时期思想文化繁荣局面形成的原因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文化高峰,出现了文化繁荣的局面,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大解放。其原因如下:第一,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思想文化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第二,阶级关系的变革、奴隶制的崩溃、封建制度的建立等一系列社会变革,为思想文化的繁荣提供了政治前提。第三,激烈动荡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变革,使得思想异常活跃,迫使人们去思索,众多思想家从不同角度发表见解,从而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第四,各国统治者基于争霸战争的需要和政治要求,纷纷网罗人才,优待知识分子,让其为争霸战争和社会变革出谋划策。这种宽松的环境和优越的地位,有利于文化繁荣。第五,私学的兴起和讲学之风的出现,造就了一批有知识、有才干和敢于表达自己政治观点的思想家。第六,民族融合的加强,各民族文化交流的扩大,丰富了华夏文化,有利于思想文化的繁荣。

典型例题

例1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蜂出并作,各到一端”、学派众多,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有()

①社会大变革使思想界非常活跃②各国国君为富国强兵纷纷养士③学在官府局面的改变,贵族对教育的垄断被打破④科技生产迅速发展,唯物主义战胜了唯心主义

A.①②③④都正确B.①②③④都不正确:

C.①正确,③③④不正确D.①②③正确,④不正确

答案:D

例题分析:此题旨在培养学生对照材料观点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该题是一道复合选择题,只有经过了①、②、③、④项的首先筛选,才能在A、B、C.D四项中得出正确答案;经分析理解可知:①是背景,②③是史实,唯有④项中科技生产“迅速”发展不妥,唯物主义“战胜了”唯心主义更不对;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

例2阅读下列材料

“欲天下之窗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又说:“(战争)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落敛,……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

请回答:

(l)上述思想是我国战国时期_____、的思想,这一思想的核心是_______。

(2)从哲学的角度分析在阶级社会里,上述思想能成为现实吗?

(3)从历史与现实的角度分析上述思想有何积极的进步意义?

例题分析:本题提供了墨子有关战国时期兼并战争的一段材料,主要从历史和政治的角度,考查对这段材料的理解。回答时,在读懂材料的基础上,联系先秦时各派思想家的主张,提炼出材料的“兼爱”“非政”思想。回答第二问时,主要从矛盾论和阶级矛盾等观点进行分析。要联系墨子代表的阶级利益、有关战争观等,评价墨子思想的进步意义。

答案:

(l)墨子;“兼爱”、“非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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