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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医生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2-11-16 19:05:33

下乡医生工作计划

下乡医生工作计划范文1

[关键词] PDCA管理模式;城乡医疗一体化实践;PDCA循环模型

[中图分类号] R197.32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3)07(b)-0139-04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简称新医改方案)出台,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还提出要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城市大医院要与县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近年来,各地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高度重视,制定了多种倾斜政策帮扶乡镇卫生院发展,对建立“小病在乡镇,大病到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医疗格局、加快实现城乡医疗一体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我院”)在城乡医疗一体化实践的过程中,通过运用PDCA循环管理原理,建立城乡医疗一体化帮扶管理的PDCA循环模型,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城乡医疗一体化帮扶管理模式。

1 方法

PDCA循环最初来源于企业管理,最早由休哈特(Walter A. Shewhart)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后来被戴明(Edwards Deming)加以完善,并广泛运用于企业的质量管理中,成为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其中P表示计划(Plan),D表示执行(Do),C表示检查(Check),A表示处理(Action),PDCA循环即是“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工作循环。20世纪60年代,菲根堡姆(Feigenbaum A. V.)进一步完善PDCA循环,并提出了著名的全面质量管理概念,指出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全部过程,就是质量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按照PDCA循环,不停顿地周而复始地运转的。在城乡医疗一体化实践的过程中,我院把PDCA循环作为推动工作、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工具,逐渐把帮扶工作的目标、计划、实施、评价和持续改进纳入PDCA循环模式。

现在我院根据江门市城乡卫生院(所)的实际情况,结合医院整体帮扶规划,将帮扶工作从2006年开始每3年划分为1个循环周期(分PDCA四阶段分步骤进行)。经过1次完整的循环周期,帮扶过程中存在的部分问题得到了切实解决,对于尚未解决或新发现的问题,则进入下1个循环。如此,每个PDCA循环都不是在原地运转,每一循环都有新的目标和内容,随着循环的不断进行,管理实效持续提升,形成质量螺旋式、阶梯式上升趋势,保证医院帮扶的有序地、有效地顺利进行,进一步实现城乡医疗一体化帮扶工作的规划设想。以下表1是将城乡医疗一体化帮扶实际工作与PDCA循环原理相结合,建立帮扶工作的管理步骤。

2 实践过程

2.1 第1周期PDCA管理循环(2006年1月~2008年12月)

2.1.1 Plan(计划阶段) 按照江门市政府、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我院将医疗下乡、对口帮扶列为医院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了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小组,建立帮扶目标规划与明确工作任务,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工作小组首先到乡镇卫生院调研,找出卫生院发展的瓶颈问题及分析原因,包括医疗专业技术人才极缺,诊治水平急需提高;医疗设备紧缺,妨碍了医疗业务的开展;基础设施落后,病床陈旧、不够用;公共卫生安全制度缺失,医院整体管理水平较低。经领导小组讨论并通过,制定了《江门市人民医院城乡卫生一体化对口支援建设目标规划》,明确对口支援的具体任务,包括行政管理与业务指导,提供医疗服务、卫生管理、培训人员、专科建设、经费和设备支持等。

2.1.2 Do(执行阶段) ①与前期调研过的乡镇卫生院商谈建立合作框架,明确帮扶目标和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②根据当年帮扶计划,首先安排各专科专家利用节假日、墟日等时间到卫生院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义诊。③派出内、外科专家各1名定期到卫生院开展坐诊、查房等技术指导工作。④先后派出5名医疗骨干到边远卫生院挂职培养,到卫生院驻点帮扶。他们被卫生院任命为院长助理,全面协助院长进行医疗管理、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的工作,同时探索乡村医生培训的新措施。⑤帮助解决卫生院最急需的医疗设备设施,赠送急救设备(心电监护仪)、可升降病床。第1阶段通过实施帮扶计划,初见成效。卫生院能开展更多的检查与治疗项目,越来越多的更多的农民愿意留在当地进行治疗,门诊量上升。针对存在的问题,增派副高以上医疗专家,帮助解决患者疑难病症的治疗方案;增派护理专家,针对护理核心安全项目,对护士进行培训。

2.1.3 Check(检查阶段) 通过对卫生院管理层、医护人员和患者进行回访调查,对本周期的工作进行自查。对自查结果进行总结:①通过实施帮扶计划,初见成效。卫生院能开展更多的检查(B 超、X 光检查、三大常规)与治疗项目,如一般诊断、上环取环、人工引产流产、中毒、外伤处理及休克抢救项目、胆囊、阑尾等一些常规手术都可以在乡镇医院完成,由此更多的农民愿意留在当地进行治疗。②门诊量上升,当支援专家开展诊诊活动时,门诊量增加更明显。③存在的问题:平日门诊量增加不明显;很多患者不管大病小病还是舍近求远到市医院;农村群众疑难病症、大部分手术在卫生院无法开展;护理服务水平也欠佳,护理人员亟需培训,保障护理安全。

2.1.4 Action(持续改进阶段) 继续派出医疗专家开展义诊、定期坐诊、业务查房等帮扶内容;提出改进措施,增派副高以上医疗专家,帮助解决患者疑难病症的治疗方案;以卫生院资源配置相适应,新开展外科手术;增派护理专家,针对护理核心安全项目,对护士进行培训;以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

2.2 第二周期PDCA管理循环(2009年1月~2011年12月)

2.2.1 Plan(计划阶段) 针对上阶段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在于卫生院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足、人才缺乏、基本设备不足。例如医护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呈“三低”现象(学历低、职称低、技术低);一些乡镇卫生院还存在着“有人才无设备、有设备无人会使用”的现象。解决的关键在于全面提高帮扶卫生院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建立群众对卫生院的信心,留住患者,要把医疗技术资源、设备资源、管理资源都用于帮扶卫生院医院,让老百姓能在卫生院看好病,真正解决“看病难”问题。

同时我院及时修订了《江门市人民医院“三下乡”实施方案》,从制度上规定医生晋升高级职称之前,须到基层医院帮扶、带教培训等工作1年以上。该周期内合计派出约1200人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进行定点帮扶工作,通过实践形成了自己的帮扶模式。

2.2.2 Do(执行阶段) ①“走下去”帮教。每周定期派各专科的医疗专家到卫生院帮教,包括坐诊、讲课、查房,规范病历书写、指导诊疗、手术操作培训。同时派出护理专家,对护士的护理技能进行规范化培训,帮助建立护理管理规章制度、流程和考核标准。②“师带徒”传授。卫生院选拨1名医生与专家一起出诊、查房,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传帮带。③“请上来”培养。组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到医院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免费接受卫生院(所)的医务人员到医院各专科进修;这些进修人员在进修的期间,安排有丰富带教经验的专家负责带教,保证他们能学到在基层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在回到卫生院后,老师还经常与学生联系,指导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医院举办学术活动,都由专人通知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参加,以扩大他们的视野,更新知识;医院开办的健康管理医师及疾病管理师培训班,卫生院也派人全程参与听课。④物质上援助。先后赠送了心电监护仪3台,可升降病床250张,床头柜等病房设施一大批,以及观片灯、手术显微镜等医疗设备,解决卫生院的燃眉之急,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增强医疗服务配套硬件,使得一般的检查和手术能有效地在当地进行。⑤医院的大型设备全面向卫生院开放,实行卫生院预约,患者可按约定时间直接检查,并建立一套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结算财务制度,按卫生院价格标准收费,医院定期与卫生院结算。⑥建立远程会诊系统,搭建一个更为广阔的平台与沟通的桥梁,农村患者在本地即可得到大医院专家的诊治意见,而卫生院的医生则可就地参加我院的学术活动及培训课程。

2.2.3 Check(检查阶段) 2011年3月,我院组织了本周期帮扶成效阶段性检查。通过实施本周期计划,卫生院的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得到实质性提高,业务收入增长明显,新开展了多个技术项目。当地居民建立了对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的信心增强,满意度也由原来的65%提高到88%,门诊与住院患者明显增加。但本周期也存在着如下问题:①卫生院在急诊遇到疑难病症时,恰逢医疗专家未到卫生院,有的患者不能得到及时救治。②由于大型医疗设备缺乏,患者要到大医院检查时,需要很长的时间,影响诊疗。③病案书写、基本操作技能欠规范,存在医疗隐患。

2.2.4 Action(持续改进阶段) 提出改进措施,完善“走下去”帮教、“师带徒”传授、“请上来”培养的帮扶模式,实施“全天候”指导,卫生院遇到的疑难病症,需要专家前去会诊和手术的,专家们随叫随到,实行24 h内响应到场制度,保证在基层医疗的安全、有效;医院向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提出财政支持申请,进一步引进急需的大型设备,进一步满足基层乡镇卫生院患者检查要求;应用现代的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远程会诊系统,通过互联网使医院与卫生院的医生与患者之间可以直接见面诊断,指导治疗,极大方便了患者就诊并且节省费用。

2.3 第3周期PDCA管理循环(2012年1月~2014年12月)

2.3.1 Plan(计划阶段) 经过前阶段的帮扶,卫生院的诊疗与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经深入调研分析还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病案书写、基本操作技能欠规范,存在医疗隐患的问题,医护人员普遍学历低,培训不足,缺乏专家的专项指导等。因此本周期帮扶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乡镇医护人员年度轮训计划,重点放在规范提高卫生院病案管理质量,加强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重新修订和建立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现代化、专业化、人性化的管理制度等方面;同时对卫生院的重点专科进行重点帮扶,建立双向转诊,真正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医疗格局。

2.3.2 Do(执行阶段) ①在原有帮扶内容的基础上,选派各专科的医疗质量管理员到卫生院进行病历点评,开展基本操作技能的强化培训;进一步推进乡镇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乡镇医生年度轮训计划,推进乡镇医生学历及操作技能的补偿教育。本阶段通过实施使得定点帮扶目标乡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培训率达到98%以上。②召开10场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管理层的沟通会和研讨会,针对当前乡镇卫生院存在的管理和制度问题提出探讨,并组织专家对其中问题进行完善和改进,共计修订了20多个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2.3.3 Check(检查阶段)、Action(持续改进阶段) 该工作阶段还在循环进行中。

3 结果

通过以上循环周期的工作,城乡医疗一体化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以区属3家卫生院为例,以2006年作为帮扶对比基期,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3.1 业务量明显增长

2011年与2006年相比,门诊人次增长26.8%,出院人数增长33.45%,其中1家卫生院住院人次增长230%。

3.2服务能力增强

医院拓展了服务内容,疾病谱扩大,业务收入明显增长,医疗含金量大大提高,2011年医疗收入比2006年增加97.7%。

3.3 人才吸引力有所增强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改变了以往人才留不住、难招聘的现象,2011年卫生技术人员数比2006年增加30.3%。卫生院通过大医院的帮扶建立了基层医护人员发展平台,找到了发展方向,建立了较好的职业生涯规划,医院凝聚力增强。

3.4 医疗质量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医疗专家的指导帮助,卫生院着力完善了医疗质量体系建设,包括组织机构与工作制度、医疗与护理质量制度及执行标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医疗与护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病案质量管理和控制标准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使医疗安全得到了保障。

3.5 农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大大降低,有效地解决了“看病贵”问题

通过城乡一体化帮扶医疗流程的建立,卫生院接诊的患者到大医院检查、检验视同在卫生院诊疗,仍按当地的收费标准,而根据现行的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在基层医院就医将支付较低的起付线和较高的报销待遇(例如2013年江门市医保政策规定,基层、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就医的起付线标准分别为200、400、600、7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0%、55%)。农村群众不但可以享受到市级医院的医疗资源,住院待遇上也得到社保基金的更多报销,个人和家庭负担大大减轻。

4 讨论

新医改方案是一项惠泽亿万百姓的民生工程,基本原则是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合理配置资源,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率;重点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工作,逐步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差距。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伦理问题和社会风险问题[1];新医改方案核心之一就是公立医院改革。城巿大型公立医院中资源充足,而基层小医院拥有的医疗资源较少,出现了医疗资源配置严重不均衡[2]。卫生院运行机制不活、资金投入不足、卫生人才匮乏、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等原因导致了农村的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这是医疗卫生服务难以均等化的根本原因。当前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往往难以满足口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大量患者越过乡镇卫生院直接到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这样一方而造成患者负担加重和卫生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使乡镇卫生院面临业务减少和技术停滞的巨大威胁,并进而对整个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3]。业务减少和技术停滞同时也影响了乡镇卫生院的发展潜力,单纯依靠卫生院的自身经营难以维持日常经济的运行[4]。通过市级公立医院纵向医疗资源的整合与合理利用,最大地发挥公立医院的帮扶作用,在医疗设施、医疗水平、服务态度等方面,促进乡镇卫生院全面的建设,使乡镇卫生院快速成长;另一方面引导农村居民提高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意愿,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城市大医院同县(市、区)中心医院合作,实现医务人员的流动和技术、设备、信息的共享,这既可解决大医院人才"拥挤"和中小医院人才匮乏的问题,使基层医院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提升,有利于引导患者到基层医院就医,在减轻城巿大型公立医院医疗负担的同时,也会最大限度的解决居民的就医问题[2,5]。原国家卫生部公布的新的医院评审标准在“坚持医院公益性”方面制订了明确的评审标准,提出要“将对口支援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受援医院)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承担政府分配的为社区、农村培养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订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三级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的发展成为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的重要指标[6-7]。

深入开展公立医院支援农村卫生服务的对策,在于拓展公立医院支援农村卫生服务的形式——在人力方面、在物力方面的支持、在技术方面的支持,在优化运行机制方面的支持[8]。任何改革都是在探索中前进,在实践中成熟,城乡医疗一体化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实践和探索。我院通过几年来的不断探索和经验积累,建立了城乡医疗一体化实践的PDCA循环模型,探索了一条市级医院帮扶基层卫生院的新路子,形成了有效的帮扶模式。在两轮的PDCA循环中,首先(P)将医疗下乡、对口帮扶列为医院工作目标,并逐步将这一工作制度化,并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与卫生院共同建立合作框架,让医疗、护理骨干力量参与进来(D),不断完善充实帮扶的人力资源队伍,保障稳定运行;为了让帮扶更有实效,医院每阶段开展自我检讨(C),通过检查并不断改进,最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A)。

在城乡医疗一体化实践的过程中,帮助乡镇卫生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是直接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9]。卫生人力素质低下仍是乡镇卫生院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城乡医疗一体化利于优化乡镇卫生院人力队伍的索质,加强自身建设,防止较高素质人才的流失,提髙乡镇卫生院人力建设的能力[10]。可以有效地引导农村居民提高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意愿,可以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减轻城市大医院医疗负担的同时,也会最大限度的解决农村居民的就医问题[9]。在城乡医疗一体化进程中乡镇卫生院要审时度势,认准自身发展方向,明确自身功能定位,而市级大医院要正确处理好短期效益和长远发展之间的矛盾,将工作重心下沉,要根据乡镇医疗卫生工作的特点制定符合卫生院需求的帮扶计划,医院内部同时要在人力资源上给予长期支持,将下乡帮扶、带教培训等作为医生晋升的必经之路,从而保证医院帮扶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尹媛媛.构建我国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J].商业经济,2011,386(11):1-4.

[2] 王玲,吴雯,张翔.新医改下公立医院战略管理探讨[J].医学与社会,2010,23(6):48-50.

[3] 孟宏伟,尹文强,黄冬梅,等.潍坊市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现状分析[J].中国医院管理,2012,5(5):53-54.

[4] 高广颖,韩优莉,朱兆芳,等.北京市乡镇卫生院经济运行状况分析[J].中国医院管理,2011,7(7):71-73.

[5] 曹永福,陈晓阳.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体制难题及政策建议[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152-156.

[6] 李玉丹,张文斌.基于公益性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析[J].医学与社会,2011,24(4):9-11,14.

[7] 彭迎春,金琪琳,彭炜.北京市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协作机制探讨[J].中华全科医学,2012,10(3):438-440.

[8] 刘正炼,李军红,徐哲芳,等.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0,26(4):289-291.

[9] 宫晓,曹秀玲.农村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就医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1,28(11):854-855.

下乡医生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指导,以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基础,以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价廉、方便、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创建目标

创建活动从20*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到2008年全省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实现基本设施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重点加强预防保健、急救、产科和中医科建设。

三、创建内容

(一)建设规模

乡(镇)卫生院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和当地卫生服务需求设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建设和基本装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1、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按其功能划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按照床位规模,可划分为0-10床、11-29床和30床以上三种类型,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一般不宜超过50床。建设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功能分区合理,环境整洁、安静、绿化、美化、净化;对医疗污水、污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卫生学标准;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环境安静;业务用房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

2、设备配置标准

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器械装备,应根据其不同功能定位及业务技术项目,合理配置。医疗设备器械装备水平,应与其医疗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设备配置标准按照《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科室设置

乡(镇)卫生院的科室设置应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和工作需要相适应。

1、一般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设有独立的防保科;有条件的可设置五官/口腔科;

②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放射科、功能检查室、观察治疗室、注射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手术室、产房、理疗室、中药炮制室、煎药室;

③其他科室可根据需要设置。

2、中心卫生院的科室设置

在一般卫生院科室设置的基础上,增加设置五官/口腔科、手术室、产房、理疗室。

(三)人员配备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含预防、保健、医疗、护理、医技及管理、工勤等所有在编人员)配备合理,与其承担的功能、任务、服务人口和工作需要相适应,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1、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5%;

2、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配备专职防保人员3-4名;

4、护士配备应符合临床和社区护理需要;

5、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和中医执业医师占提供临床医疗服务人员的8%—12%;

(四)体制与运行机制

乡(镇)卫生院由政府举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择优选聘作风好、懂业务、善管理,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乡(镇)卫生院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建立起多劳多得、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

(五)功能与任务

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综合服务功能完善;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1、预防保健服务:

①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传染病疫情、疾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任务,严格执行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监测、登记、报告工作。

②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儿童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计划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接种卡、表、证齐全,填写真实完整。

③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筛查和行为干预,以及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④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开展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康复医疗等工作的健康指导。

⑤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0%,孕产妇、儿童保健手册和登记表填写完整。建立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报告制度,上报及时。

2、基本医疗服务

①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②提供急救服务,做到24小时应诊,对急、危、重症病人能进行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对无条件诊治的应及时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③医护人员熟练掌握医疗器械的正确操作、徒手心肺复苏等抢救技术;

④设产科的乡(镇)卫生院能提供正常产服务;

⑤提供出诊、转诊和巡回医疗服务,出诊随叫随到;

⑥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进行社区卫生调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3、健康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开展健康指导,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农村广大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计划生育技术及康复服务

①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②提供康复服务。

5、其他工作

①积极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②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的管理、技术指导及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③负责辖区内卫生工作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填写规范、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④负责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治理、除四害、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⑤根据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提供其他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乡(镇)卫生院管理

1、乡(镇)卫生院命名规范;

2、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严格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

4、管理体系健全,各项工作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5、加强门、急诊管理,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6、医疗服务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7、门诊登记、手册,处方,住院病历、护理记录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8、急救器械完好、药品齐全,无假劣药品,毒、麻、精神类药品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防院内感染发生;

10、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规范;

11、加强人员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档案;

12、建立公示制度,设立公开栏,公开各种收费及常用药品价格;

1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医疗收费价格,监督审计制度健全;

14、防保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落实;

15、健全医疗事故防范措施,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16、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认真执行。如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诊疗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卫生工作登记、统计、报告制度,医疗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等;

17、乡(镇)卫生院无经营性亏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七)医德医风

乡(镇)卫生院实行医德规范、职业纪律、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公开,就医秩序良好,有便民、利民措施。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征求患者意见。医务人员佩戴胸卡上岗,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服务热情、廉洁行医,门诊、住院病人满意度达到97%以上。建立医德医风教育考评和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实施办法与步骤

(一)创建活动以市为单位开展,按照省卫生厅下达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分年度实施。20*年全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达到30%,2007年达到60%,2008年达到80%。

(二)20*年3月底以前,省卫生厅制定下发《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各市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的《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三)20*年4月1日开始,各市正式启动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

(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的考核评估,采取逐级申报的方法进行。每年10月底以前,各市卫生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申报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按照《河北省标准化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估标准》,逐一进行考核评估。于11月10日前上报评估结果,并向省厅提出复核评估的书面申请,由省厅组织抽查复核评估。省厅复核后由各市卫生局进行命名表彰。省厅每年将在命名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中择优评定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并进行命名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活动,对于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为确保创建工作的开展,省卫生厅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创建活动。

(二)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卫生局要根据《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创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实施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实施规划、工作计划、保证措施和检查考核制度。要扎实工作,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下乡医生工作计划范文3

1.规划范围:县范围内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以及辖区内社会办医、个体诊所等。

2.规划期限:以2016年为现状年份,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二、现状分析

(一)基本概况。县地处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七县两区结合部,总面积3814平方公里,下辖23个乡镇、224个行政村,总人口67.11万人(2016年底统计数字),其中农业人口59.03万人(占总人口87.96%),人口自然增长率7‰。2016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83.5亿元,财政收入7.78亿元,财政支出34、58亿元(其中卫生事业费支出4、2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2.22%),农民年人均纯收入7762元。

(二)医疗卫生资源

1、医疗卫生机构:2010—2015年全县规划设置医疗卫生机构445所,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7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卫生进修学校;乡镇卫生院2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站12所;村卫生室277所,村卫生站103所,诊所5所,社会办医务室11所。

2、医疗卫生人员:全县现有医疗卫生人员2274名,其中,公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1446名,社会办医机构人员10名,乡村医生818名。现有卫生技术人员2137名,平均每千人占有卫技人员3.388人。公办医疗卫生机构1446名在职职工中,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311名,占90.7%,其他人员135名,占9.3%。卫生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28名,占2.1%;中级职称318名,占24.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618名,占47.1%;助理级职称235名,占17.9%;员级职称112名,占8.6%。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医疗岗位工作1176人,占89.7%;公共卫生岗位工作135人,占10.3%。

3、床位设备:全县2016年底共开设病床1452张,其中县级医疗机构739张,乡镇卫生院713张,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2.14张。2016年底县直医疗机构拥有CT、DR或CR、500mAx光机、心电监护仪、尿液分析仪、彩超、生化分析仪、电子胃镜、多功能麻醉机等设备,全县23所乡镇卫生院配有CT、CR或200-500mAx光机、黑白B超或彩超、麻醉机、尿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等设备。

(三)居民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现状与需求。2016年县级医院门诊量255762人次,住院病人34966人次;乡镇卫生院门急诊量751826人次,住院病人30759人次;村卫生室(站)、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就诊1073990人次。全县总住院人次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比例占33.38%,县级医院住院比例占36.69%,县外医院住院比例占29.93%。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现状。目前全县设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4所,其中县计划生育服务站1所,隶属县卫计委直接管理,23个乡镇各设置有1所计划生育服务所,隶属乡镇政府管理。

(五)存在问题

1、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短缺,分布不均衡。由于我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困难,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医疗卫生资源(主要指病床、医生、防保和卫生监督人员、房屋、设备等)总量明显低于全国县级平均水平。

2、医疗卫生计生网络基本健全,服务功能有待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覆盖全县各地,但除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外,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不到位,重基本医疗、轻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无法为当地群众提供全面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监管体制不健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尚不稳固。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力量薄弱,全县医疗秩序仍然不够规范。一些地方无证非法行医屡禁不止,一室多点、明合暗分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扰乱了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妨碍了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落实,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阻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卫生计生发展观,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的卫生发展理念,本着有利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发挥卫生监督职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卫生计生协调发展的原则,对县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进行适当的调整,使机构设置适应现阶段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起网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齐备、运行机制灵活、管理体制科学的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使全县人民较好地享有和利用卫生计生资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积极推进健康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计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小康的建设步伐。

四、规划目标

到2020年,我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规划设置目标是:深入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力度,县人民医院保持全市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领先水平,新建门诊综合楼,新增介入科、放疗科,扩大血液透析、康复理疗学科规模,创建5个市级重点学科,全面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县中医医院加快新病房大楼建设,力争实现2016年底顺利投入使用,强化内涵建设,突出中医特色,巩固提高二级甲等中医院成果,争取“十三五”期间顺利通过三级中医院验收,创建4个市级重点专科专病;提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争创部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健全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为龙头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升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以妇女、儿童为重点人群的县级综合体检中心,不断提高全县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完成卫生计生监督体制改革,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提升监督执法水平;全县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原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要求,实现“人员、房屋、设备、技术、管理”五配套,其中,古碑、双河、南溪三所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努力实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双提升;全面巩固提高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成果,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行药品带量采购,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差率销售;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成一批规范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注入或兴建民营医院,积极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人员办理个体诊所。建立健全县乡医疗共同体,逐步推进并最终实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通过建设,我县卫生服务能力及群众利用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实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格。

五、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一)配置原则。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卫医发〔1994〕25号)和《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医疗机构分布情况,以政策引导、适度发展、整体规划、适时调整为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总量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的布局能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鼓励发展上规模、有特色的社会办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而实现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医疗机构设置遵循以下原则:

1、协调发展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计生资源,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适度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发展优质社会办医疗资源,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

2、优化配置原则。以区域服务人口和延伸服务人群为依据,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布局调整与资源优化,在同一区域中合理设置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构建由综合医院、专科特色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门诊部、诊所作为补充的两级医疗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服务群众方便。

3、分级诊疗原则。明确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引导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在基层医疗机构,危重急症和疑难病诊疗在县级医院。

4、公立主导原则。以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为主导,按照国家规划标准确定城区和主要集镇社会办医的合理比重。原则上维持已有公立医疗机构的结构,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布局,支持、引导、规范发展符合规划标准要求和医疗机构基本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实现我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

5、需求导向原则。以需求为依据,根据我县发展规划和医疗需求,对现有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合理调整,实现合理配置,调整服务方向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鼓励举办高起点、有特色、上规模,填补县内专科空白的医疗机构;限制低层次、无特色、小规模的医疗机构。

6.统一规划。原则上以“十二五”医疗卫生资源设置规划为本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全县范围内所有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必须依法接受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的行业管理,打破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实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共享资源。

(二)配置内容

1.针对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医疗卫生资源布点要求。

2.依据县乡村发展规划,考虑未来医疗设施需求量。明确近期医疗资源配置目标,并进行布点。

3.分类、分级设置,明确公立医院布局及规模;在做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发挥县级医院医疗设备和专业人才方面的优势,结合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方便群众的特点,形成完整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三)配置标准。结合《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发展情况,按照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70万,分类测算所需医疗机构的数量和床位总数。全县设置医疗卫生计生机构434个(见附表),其中:

1、县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置8所,即:县人民医院(包括体检中心、120急救中心、县看守所卫生所)、县中医医院(包括门诊部、健康体检中心、健康养老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括门诊部)、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卫生进修学校、产业园区综合性医院。

2、乡镇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置23所乡镇卫生院(加挂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其中:乡镇中心卫生院9所,防治结合型乡镇卫生院14所(其中梅山镇卫生院与江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按一般卫生院管理)。卫生院统一核算异地设置的门诊部3所。

3、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村卫生室226所,村卫生站124所。以后根据服务人群及行政区划调整需要,适当增减(撤)村卫生室(站)。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5、社会办医:设置11所医务室,以后根据需要,在相关条件具备的前提下,适当增设医务室。

6、诊所:设置23所诊所。

7、床位总量设置标准:医疗机构床位数按4.8张/千人配置,以70万人口计算,至2020年全县总床位数应达到3360张,累计新增910张。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与县妇幼保健院合并成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整合,成立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与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支持协助卫生计生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特别是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投入,加快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房屋、设备建设,使规划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完全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分类管理,落实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大力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县乡医疗服务共同体,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协作,促进共同发展。

(三)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加强经常性的卫生计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乡镇卫生计生监督队伍建设,扩大农村卫生计生监督覆盖面。加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取缔无证非法行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下乡医生工作计划范文4

今天,我们把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全市公共卫生工作会议合一起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工作,表彰先进,部署落实今年工作任务。等会,市长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两方面内容。

第一方面,简要回顾去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部署落实今年工作任务

一、去年工作简要回顾

去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深入开展“机制建设年”活动和“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和谐计生”,整体工作继续保持平稳、良好的发展态势。主要是两句话:

(一)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去年度全市出生人数5633人,计划生育率为97.78%,总人口73.38万,自然增长率为0.36‰,出生性别比为102.70(连续十年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所有乡镇(街道)、部门都通过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贯彻落实国策的氛围浓。做到有位置,市委、市政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和年度考核内容,有部署、有措施、有考核;各乡镇(街道)也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有保障,各级党委、政府确保了计划生育正常的工作经费,做到机构稳定、经费到位、队伍加强;有力度,“一票否决制”审核把关严格,共审核把关各类拟评先进43批次,共否决12个单位。

二是部门配合,落实综合治理的力度大。各相关部门工作重点明确,联合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合攻关解决一些难点问题。如宣传部门把宣传贯彻中央《决定》纳入各级党委的宣传工作之中,公安、卫生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法院与人口计生部门联合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我市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做法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部分市县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打造和谐计生有新特色。人口计生部门创新工作方法,以“依法管理顺民心、优质服务暖民心、政策推动得民心、民主管理聚民心、综合治理保民心”为重点开展了“机制建设年”活动,基本建成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

四是重视基础,抓基层基础工作成效好。实施“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评出了50个计划生育示范村和1000户计划生育新家庭,调研信息《市“五走进”助推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被省政府刊用;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扶制度,有2508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民享受政府每人每年600元的计生政府养老金;完善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管理机制。荣获去年度市计划生育示范乡镇(街道)称号。乡等8个乡镇(街道)获得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优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科学分析、清醒认识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少数领导干部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思想认识不足,或盲目乐观,国策意识淡化,或畏难“怕管”,工作力度不足。二是重点难点问题治理难度加大。现阶段一些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缺乏有效衔接,流动人口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以突破;违法生育控制形势比较严峻,全国范围内超生现象有反弹趋势,我市也不例外,近三年来我市的计划生育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富人和城镇居民超生的现象逐步显现。三是基层基础还相对薄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队伍素质与承担职能要求和满足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等等,都需要我们加以应对和努力。

二、今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坚持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中心,积极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主要是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全市出生人数控制在6600人以内,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9.20‰和2.60‰以下,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7以内,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工作核心。当前形势下,必须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放松,坚持依法行政和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不放松,坚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放松,坚持稳定计生队伍、夯实基层基础不放松。因此,需要我们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保证。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经费投入到位。要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继续在评选各类代表和先进中实行计划生育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今天市政府将与21个乡镇(街道)和34个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会后要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做到“二一二”:即每年召开2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计生工作,每年召开1次专门的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总结、表彰并签订责任书,每年解决2个以上的重点难点问题。没有签订责任书的部门也要履行职能,切实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不出现计划外生育。

二是进一步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各尽其能,做到主动抓、配合抓、合力抓。努力在控制违法生育上有新突破,努力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上有新突破,努力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上有新突破。这些工作是新时期、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需要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尤其是人口计生、公安、工商、财政、劳动保障、卫生、建设、法院等部门共同来解决,突破一些难题。

(二)以市计生指导站改扩建为龙头,加强服务阵地建设

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二次发展”计划,不断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水平,这是省里提出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二次发展”的要求。我们要按照“改造市一级、规范乡镇级、调整村一级”的“二次发展”规划,加强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建设。

一是改造市一级。改扩建市计生指导站争取年底完成,该项目在去年就列入国家人口计生委“旧站改造”项目。这项工程是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必备条件之一,还是全省、全国建设的示范性县级指导站之一。市人口计生局要抓紧抓实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加快进度,把好质量,保证安全;建设局、招投标中心、建管局等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能,协助配合。通过改造,市计生指导站要达到“四优一满意”(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标准,使之真正成为全市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宣传技术服务指导中心,真正成为全市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服务之家。

二是规范乡镇级。根据分类管理和发展需求,每个乡镇(街道)要建好一所规范化、温馨化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在现有基础上规范好,并做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服务工作,同时与卫生、妇联共同做好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工作。

三是调整村一级。结合行政村撤并,市人口计生局与乡镇(街道)要共同指导好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的调整和建设,通过创示范、求规范,更好地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需求。

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有相对固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阵地,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以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为目标,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创建活动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的重要载体。我市创建成浙江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后,每年开展形式多样活动,巩固创建成果,已为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我们要按照国优“六好”(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全面提升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在完善阵地建设的基础上,创建工作的重点要在实施三项工程、完善一项机制上下功夫。

一是实施“优生促进工程”。今年市政府以1号文件形式出台了《关于实施优生促进工程的通知》,主要是“六免二补助”政策(即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孕前免费优生检测、困难家庭孕产妇免费产前检查和高危人群免费产前诊断、病残儿免费鉴定、困难家庭孕产妇免费补充营养素、困难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新生儿疾病和听力免费筛查、困难家庭残疾儿康复训练补助),是一项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通过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来促进优生。我市将在调研、测算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优生促进工程”实施意见。这项工程涉及各乡镇、街道和财政、民政、卫生、人口计生、残联等部门,大家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把这项民生工程抓好。

二是实施基层基础强化工程。启动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双示范建设工程,主要做好“两个结合”文章,一方面在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阵地建设;另一方面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配好计生服务员,落实报酬,稳定村级计划生育队伍。同时要进一步深化“生育关怀行动”,鼓励开展“生育关怀”公益金冠名活动。

三是实施生育文明建设工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出台我市贯彻实施意见。加大对各级党政干部和全社会的国策教育力度,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活动等方式,在全市再掀学习宣传贯彻的新热潮。巩固和加强人口计生宣传主阵地建设,挖掘和培育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的特色亮点,深化青少年人口健康教育,进一步普及科学、进步、文明的生育观念,努力打造“品牌计生”。

四是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继续推广农村计生家庭社会养老保障、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做好生育保险工作,全面落实双农独女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和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深入实施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出台落实独生子女伤残、困难等特殊对象的救扶制度,逐步扩大计生公益金救助面,让更多执行计生国策的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第二方面,简要回顾去年公共卫生工作,部署落实今年工作任务

一、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市公共卫生工作取得的成绩

去年,我市公共卫生工作按照“卫生强省”建设要求,围绕“和谐惠民”的工作主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通过增加卫生投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服务网络,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机制,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一是组织领导力度更大。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对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市政府分别召开了全市公共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会议,出台了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文件;市人大对乡镇卫生院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市政协对有关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促进了公共卫生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经费投入更多。市财政安排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公共卫生项目、农民健康体检、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等专项资金,全年累计2796万元,保障了公共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了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督查考核更严。市委、市政府把农民健康工程和集中处理农村垃圾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的政绩考核内容;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局联合对12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估;市爱卫会每半年对集中处理农村垃圾工作“二建三比”竞赛活动和乡镇(街道)机关环境卫生竞赛活动进行检查通报。

(二)工作网络更加完善

主要是建立健全了“两线三级”的管理体制,即行政管理线和技术服务线,市级、乡镇(街道)级、行政村级。“两线”相融,“三级”相通,实行了农村公共卫生的“网格化”管理。行政管理线做到纵向到底,全市现有42个部门分管领导,22名分管乡镇长、主任,22名镇级公共卫生管理员,1153名村级公共卫生联系员从事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技术服务线做到横向到边,主要是在市级建立了以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院为主体的技术服务指导中心,在乡镇(街道)设立了公共卫生科,在村级配备了441名责任医师,共同开展公共卫生服务。

(三)工作成效更加显著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建立。去年,全市参合率达到97.57%,累计报销53.93万人次,报销金额3369万元,农民受益率达93.38%;今年参合农民57.48万人次,参合率98.06%。

二是首轮农民健康体检任务圆满完成。全市已累计体检44.6万人次,占参合农民的82.2%,并将筛出的10万多名慢性病人落实到责任医生,由责任医生上门随访,跟踪服务。

三是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推进。组织开展以卫生知识进农家、卫生法规进企业、卫生服务进村庄和创农民健康教育示范村(社区)、创职业卫生管理示范厂(企业)、创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站(中心)为主要内容的“三进三创”活动,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项目指标完成率达90.5%。

四是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目标基本实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委全面完成了乡镇级环卫基础设施和各行政村的垃圾站(房)建设任务,共建成垃圾填埋场4个、压缩式中转站6座、焚烧炉2只,简易式片级转运站41个、村级转运站338个,垃圾站(房)6156只,配垃圾清运车937辆;已实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行政村423个,占91.3%;共配备专(兼)职农村保洁员1453人、清运员639人。创建成省级卫生镇,三界镇创建成卫生强镇,乡创建成市卫生乡(全市第一个卫生乡),并创建了一大批卫生村。

五是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6家,三界镇创建成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省级中医药进社区先进单位,市精神病防治院迁入新址。同时上海中山医院医疗合作中心在市人民医院成立,市民可以在家门口享受国内顶尖医疗专家的服务。

六是重点疾病防治成效明显。血防工作开展了以“全面清查螺情,有效压缩面积”为重点的查灭螺工作,灭螺110万平方米,查病1.38万人,继续保持“三无”目标(无新发病人、无病畜、无阳性钉螺)。结核病、艾滋病、精神病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全年共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起,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

七是卫生监督执法切实加强。组织开展了“餐饮消费环节百日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在餐饮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对农村家宴实行申报制,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职业卫生进一步加强,取缔游医窝点3家。

八是无偿献血全面普及。增强有效宣传,加强献血服务,继续保持100%实现自愿无偿献血的工作目标,满足了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全年累计无偿献血3347人次,献血量达125万毫升,占临床用血的104.08%;街头献血400毫升2332人次,占街头献血人次的93.72%。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各部门重民生、办实事、谋创新的结果,也是广大干部群众和卫生系统广大医务工作者努力工作、辛勤劳动的结果。工作中涌现出了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向大家的辛勤劳动和全力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公共卫生工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城乡公共卫生网络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村级公共卫生力量薄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条件还较差,特别是用房建设任务很重;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些项目与农民实际需求不符;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重点疾病防治工作任重道远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努力和加强。

二、扎实做好今年我市公共卫生的各项工作

今年,我市公共卫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卫生强省”建设要求,把握重点,稳步推进,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健康保障。具体有三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以“四张网”为保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完善公共卫生管理网。推行公共卫生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模式,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城市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机制,强化市级妇幼保健、疾控、卫监、精防等机构的技术指导功能,构建覆盖城乡、盖边沉底的公共卫生管理网络。

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网。提高各类传染病防治能力,各级各类医院设立规范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建设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应急检验队伍,加强艾滋病等实验室建设;完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新建市传染病区;继续抓好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和精神病、高血压、肿瘤等常见慢性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三是构筑医疗卫生急救网。加强市急救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的急诊科建设,全面提高医疗急救水平;整合医疗应急处置资源,完善医疗救治途径,建立快速反应、准确定位、有序抢救的急救网络,保障人民群众在紧急状态下的生命安全。

四是健全卫生监督管理网。加快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在市区和乡镇建立7个监督分所,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对突发性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预警等工作,提高对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水平。

(二)以“三项工程”为基础,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质量

一是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程。根据《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今年扩建金庭镇、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1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工程建设按照“乡镇(街道)是建设主体、医院是服务主体、市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的模式进行操作:市财政分别按每人每年20元、15元的标准落实城镇、农村居民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对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每家分别补助20万元和5万元;乡镇(街道)要落实建设土地,筹集建设资金,建好中心、站。

二是推进卫生人才建设工程。市级重点是加快名科、名医培养步伐,乡镇重点是加大责任医生、全科医生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上海中山医院市医疗合作中心、上海华山医院神经内科基地作用,推动全市医疗技术整体水平的提高,解决看得好病的问题。

三是推进农村中医创优工程。全力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创建活动,力争创建成功。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提高中医药资源利用率和服务参与率。为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我市将把今年省财政新增的人均10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用于中医药报销。

(三)以“七项工作”为重点,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水平

一是落实城乡公共卫生项目任务。按照省政府要求,从今年起,城市和农村都要实施公共卫生项目服务。我市还被省卫生厅列入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个示范县(市)之一。今年卫生部门要完善城乡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抓好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项目任务;要创新项目考核与保障机制,以公共卫生项目落实率和群众对责任医生的满意率为根本建立综合评价制度,形成“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经费到人”的管理运行机制。通过今明两年的努力,全市每个家庭都拥有责任医生,项目的落实率达到85%以上。

二是推进农村居民健康体检工作。今年,省财政将增加农民健康体检补助经费,增设乙肝病毒抗体等监测项目,加强对农民重点疾病的监测管理。我们要认真总结首轮农民健康体检的经验,进一步改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不断提高健康体检质量。各乡镇、街道认真做好体检的宣传、组织工作,发动农民主动参加体检,第二轮农民健康体检当年体检率要达到45%以上。

三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今年,21个乡镇、街道和开发委,已有21个单位参合率达到90%以上,说明这项工作已真正得到群众拥护和欢迎。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重点是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提高报销水平,加强信息化管理,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市政府今年又拨出132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建设,力争从6月1日起在市内各定点医院门诊实行刷卡即时即报,这样就实现了住院、门诊“一条龙”刷卡即时报销。

四是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在基本实现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是“建、清、创”:“建”就是各乡镇(街道)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爱卫会要不定期进行暗访,加强面上工作指导、检查,进行录像点评、情况通报;“清”的重点是清理垃圾、清洁家园、清洁村庄;“创”是创卫生乡镇、卫生村,今年新农村建设将对重点村的改水、改厕、道路硬化、绿化、洁化等开展一体化的建设和管理,希望大家抓住这个契机开展卫生村镇创建,制订好创建规划。市区是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这项工作不仅量大面广,而且创建任务很重。市区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对照标准,搞好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并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是巩固无偿献血成果。要巩固和完善“以街头献血和志愿者献血为主,单位应急献血为补充”的公民自愿无偿献血工作模式,保持无偿献血比例100%的目标,街头献血量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75%以上,成份输血率达到95%以上。要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不断营造无偿献血的浓厚氛围。要搞好日常血源组织工作,保障医疗临床用血。要做好应急献血工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献血队伍建设,落实职能科室和献血联络员,切实做好献血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在冬夏季血源紧缺和血液偏型时应急献血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积极探索志愿者无偿献血工作模式,壮大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以保障应急献血的血源。

下乡医生工作计划范文5

一、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科学规划和设置社区(村)卫生室,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实现社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服务全覆盖;积极稳妥地将社区(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落实乡村医生补助并努力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强化执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培养培训制度,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社区(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主要职责如下: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负责接诊、出诊、巡诊等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区级医疗机构。

2.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3.开展爱国卫生及健康宣教。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4.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职责。协助开展新农合工作的政策宣传、参合费用的收缴等;负责收集、填报有关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二)全面落实社区(村)卫生室布局规划,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1.社区(村)卫生室的规划设置和建设标准。按照市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和《关于村(居)卫生室布局规划及建设方案调整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744号)设置要求和建设标准,按规定时限完成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纳入省、市统一规划设置的社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按照社区(村)人口数量进行配备。社区(村)人口数量1000人以下的,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80平方米以上;社区(村)人口数量1000-2000人的,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120平方米以上;社区(村)人口数量2000人以上的,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要达到160平方米以上。社区(村)卫生室的建设应有独立的工作区域,要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健康教育室、信息档案室“六室分开”,并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五通”条件。医疗设备配置参照《市村(居)卫生室达标建设医疗器械配置目录》。完成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考核验收,为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充分准备。(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2.社区(村)卫生室的命名。社区(村)卫生室的名称统一为××街道××社区(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医改办)

3.乡村医生的配置原则。在规划设置的社区(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各街道会同社区(村)按照自愿申请、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由社区(村)聘用,社区(村)户籍人口在2000人(含2000人)以内的,社区(村)集体卫生室要保证配备2名从业人员;超过2000人口的按户籍人口每1000人增加1人,其他常住人口按每2000人增加1人配备。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适当选配女性乡村医生。(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医改办)

(三)规范乡村医生和社区(村)卫生室管理

1.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和执业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社区(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在社区(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参照乡村医生执业类别执业,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程序申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纳入乡村医生的日常考核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新进入社区(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等行为。(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2.强化有关部门、各街道的管理职责。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乡村医生和社区(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社区(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科学划分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将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安排给社区(村)卫生室承担。加强对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在其服务的社区(村)公示,并将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区卫生、财政等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社区(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制定本街道统一的集体卫生室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有条件的社区(村)集体卫生室的收支纳入社区财务管理范围,财务和资产与社区(村)分账管理,实行独立核算;不具备条件的社区(村)由街道统一确定,纳入街道经管统计服务中心统一进行代管,单独记账核算。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社区(村)集体卫生室财务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建立药品出入账登记、医疗设备固定资产账本等,做到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严禁截留、坐支收入资金。(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进街道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社区(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及社区(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

区卫生局会同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对乡村医生及社区(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4.加强社区(村)卫生室信息化管理。按照市统一部署,加快完成社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社区(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逐步实现社区(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配备使用、新农合报销等业务工作一体化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四)将社区(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1.加快推进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总结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经验,在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不得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其所配备的基本药物由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供应。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村)卫生室正常运转、设备更新、维护经费由社区(村)承担。对于资金周转困难的社区(村),由各街道集中研究办法解决,保障集体卫生室的正常运转。根据农村卫生服务需求,创造条件,逐步将其他符合规划要求的社区(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责任单位: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各街道办事处)

2.将社区(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支付比例。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社区(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对新农合支付社区(村)卫生室诊疗、药品费用、服务行为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医改办、区财政局)

(五)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1.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统筹安排社区(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拔,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新农合支付政策调整。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社区(村)卫生室设立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有关政策执行。将所有参合人员到社区(村)卫生室就医的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采取总额预付方式,新农合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预付总额暂按社区(村)卫生室服务参合人每人每年就诊2次进行计算,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工作量,考核后拨付,具体拨付方式按照上级文件执行。社区整体参加了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在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就诊产生的一般诊疗费,由医保定点的一体化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统一结算管理。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聘用的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按照不低于街道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核发工资,其中区财政按每名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1万元的标准进行定额补助,剩余部分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筹集。规范乡医补助拨付管理,对区级补助采取季度拨付的办法,由区卫生局于每季度末前向区财政局提报下一季度乡医补助计划,区财政局于每季度初的10日内,将乡医补助拨付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拨付到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户。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集中筹集本街道与所辖社区的乡医补助资金,并于每季度初5日内,将本季度乡医补助资金拨付至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户。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乡医补助资金专账,并委托银行集中乡医工资,其中,乡医工资的70%按月发放,剩余的30%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乡医补助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坐支、挪作它用。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增加乡村医生待遇。(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医改办,各街道办事处)

2.努力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推动乡村医生参加当地较高档次的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妥善解决离岗乡村医生的生活待遇问题。(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1.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的实际出发,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要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对在社区(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结合实施“卫生强基”工程,选派区级医院或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村)卫生室带教。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社区(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乡村医生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采取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促进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2.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并动态掌握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有计划的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社区(村)卫生室。通过后备力量建设、吸引适宜人才到基层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通过社区(村)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免费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等优惠政策,吸引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村)卫生室工作。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七)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乱收费、摊派、集资。支持乡村医生依法执业,坚决打击非法行医,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和表彰。

三、近期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一)制定实施方案

组织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报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实施。(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医改办)

(二)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社区(村)卫生室的备案

按照市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和《关于村(居)卫生室布局规划及建设方案调整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744号)要求,上报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名单,并组织验收,报请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卫生、财政等部门进行复核。(责任单位: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

(三)完成社区(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

1.完成社区(村)卫生室基层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医改办、)

2.社区(村)卫生室信息化系统建设硬件配备到位,网络连通;完成乡村医生信息化系统操作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医改办,各街道办事处)

(四)全面实现街道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

按照省、市政府部署要求,对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全面实现街道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合理配备乡村医生

按规定为规划内社区(村)卫生室配备执业乡村医生,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医改办备案。(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六)落实社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补偿资金

各级财政要切实搞好资金测算,调整支出结构,对社区(村)卫生室补偿资金要纳入年度预算中,及时拨付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医改办,各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下乡医生工作计划范文6

一、2014年工作总结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扶贫解困工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四权分离”制度,兑现2013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833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61人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奖励对象目标人群352户扶助及奖励金210.18万元。2014年确认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892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64人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奖励对象目标人群392户,12月份将兑现奖励金及扶助金。

2、民族地区帮扶工程。开展包虫病病情调查人数累计为8500人,完成率130.77%;开展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14人,完成率116.67%。

3、医疗卫生工程。一是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5.75%。二是完成40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该项目已与村级活动室合建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完成率400%。三是免费向123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其中农村114对,完成率103.64%,城镇9对,完成率112.50%。

4、民生实事。一是继续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先后于2012年11月、2013年10月完成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草药、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全部零差价销售,严格控制药品金额占业务总收入的比重,实施以来让利患者金额达248.5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覆盖率100%。二是启动实施免费婚前体检项目,积极开展婚前体检宣传动员工作,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免费为72对拟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进行婚前体检,完成率102.86%。三是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累计375人,住院分娩率94.75%,补助资金18.75万元;免费为农村孕产妇及准备怀孕和怀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增补叶酸累计759人。四是协助州人民医院到各乡镇开展白内障筛查工作,完成筛查贫困白内障患者778人,其中符合手术指征70人。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新农合参合率99.01%;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三是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健康档案规范化管理,目前管理高血压患者5453人,管理糖尿病患者1422人,登记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29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5597人,孕产妇健康管理535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12342人。四是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五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分级医疗诊治制度,积极推进双向转诊。

2、项目建设情况。一是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48万元,新建住院部大楼及附属楼9180.6平方米,该项目已主体完工进入内部装饰阶段。二是县民族医院建设项目,进入一层修建阶段;三是冷碛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已进入基础施工阶段;四是德威乡卫生院、岚安乡卫生院、泸桥镇中心卫生院业务和生活用房建设项目已主体完工进入内部装饰阶段,预计2014年12月完工。五是县疾控中心包虫病实验室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入地质勘查及初步设计阶段,今年7月县疾控中心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及食品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

3、人才工作。一是“阳光天使”招聘情况。2014年考核招聘人数6名,考试招聘人员5人,完成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协议1人。实施人才强化培养计划,选派74名专业人员分别参加省、州组织的专科团队、岗位培训、临床进修、岗前培训等人才培训。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4人。二是对口支援情况。今年我县接收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医务人员11人,干部8人,县人民医院选派1名医务人员对口支援冷碛镇中心卫生院。对口支援医师在基层累计诊治群众16871人次,开展示范手术44台次,开展新技术项目16项次,培训基层医务人员936人次,我县安排业务骨干医务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30人次。三是柔性流动服务情况。今年全县共组建医疗队73支、派出医务人员累计415人次、义诊患者8659人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7万余份,免费发放药品价值1.4万元,培训基层医务人员593人次。

4、继续实施人口计生“五大工程”。一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巩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成果,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县计划生育定点免费机构开展计划生育科技服务7952人次,实施计划生育各类手术1145例,上门咨询7952人次,门诊咨询7952人次,发放避孕药具2800人次,“三查”7086人次,生殖道感染疾病检查860人次,随访6160人次,无引产、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发生,开展计生服务巡回下乡45次。切实加大药具管理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开展计划生育药具特色服务窗口建设工作。药具应用率达91.7%,有效率达100%,随访率达99%。二是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巩固生育文化大院、中心户等建设。抓好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共发放卫生和人口计生各类宣传资料近3万份。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活动6次,开展计生政策法规、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宣传咨询11000人次。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95%,群众知晓率达95%,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率达90%。三是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四是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启用“计生通”项目,全面完成人口计生计划。全年总人口68414人(10个乡镇),出生人数569人,出生率8.32‰,自然增长率为3.61‰,符合政策生育率95.96%,死亡率4.71‰,综合节育率为87.07%。全面核查清理人口数据,统计数据准确率和全员人口信息主要项目准确率均达到90%。五是构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的指导,落实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不断完善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特色亮点做法。

一是全面加强各医疗机构班子建设,对所有医疗机构班子进行了充实和调整。二是全面实行乡镇医务人员包村,主动上门服务。三是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开展医务人员技术大练兵活动。四是公共卫生健康体检整合资源,上门服务。五是对全县医疗机构设备进行清理,全面调剂,保证设备全面运行。六是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婚前检查。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医疗卫生机构收入明显减少,由于县财政拮据,根本无力全额承担配套的专项补助资金并承担兜底责任,再加之基本药物统一采购过程中存在部分中标药物厂家因无利润常常缺货和配送不及时,部分群众反映个别药品价格甚至高于药店销售价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度的有序实施。

(二)人员编制不足。机构合并后,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核定行政编制12名,工勤控制数1名,较机构改革前行政编制数减少5人,工勤编制减少2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现有编制6人,较机构改革前编制数减少3人;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按医院等级要求,事业编制严重不足,如县人民医院经州卫生局核定200张床位,按照床位和医技人员1:1.5的原则,应核定医技人员编制300名,目前县人民医院编制170人。

(三)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结构不合理,量少质弱。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高素质、高水平的卫生人才缺乏,特别是骨干人才、专科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较少。如县疾控中心上半年退休7人,现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相对薄弱;乡镇卫生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较少,学科不配套;村医整体素质不高、普遍无资质,无法从事相关医疗卫生工作,这些已成为制约基层卫生事业跨越发展的瓶颈。

(四)县级公立医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管办分开、政事分开、高效管理体制等方面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综合改革压力大。

(五)医疗设备设施总量不足,严重老化落后。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备设施严重不足,已有的医疗设备设施也非常落后,不能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如:县人民医院作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无放射医学工作站、国际听力电测仪等设备。县疾控中心无dr、离子色谱仪等设备。

(六)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问题。全县医疗卫生单位无规范化的医疗废弃物处理,现仅作一般性的焚烧、掩埋处理。除冷碛中心卫生院原项目经费建有污水处理系统外,其余医疗卫生单位均无污水处理系统,影响环境保护,极易发生医疗废物污染事件。

(七)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尤其是县人民医院一线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待遇不高,很难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八)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薄弱,违法生育处罚不到位。

(九)乡镇计生专干调整频繁,兼职过多,队伍不稳定。

三、2015年工作计划

(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技术人员大练兵活动,通过“打造医院标杆服务窗口”培训、科技大练兵活动、业务能力培训及开展医德医风建设讲座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

(二)切实抓好卫生计生项目建设。实施烹坝、得妥、加郡、兴隆、杵坭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三)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健康档案管理使群众受益率达100%。

(四)进一步清理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使用情况,对闲置设备进行调剂使用,确保设备全面运行。

(五)进一步完善分级医疗诊治制度,积极推进双向转诊。

(六)坚持综合施治,完善人口计生统筹协调机制。

(七)突出宣传引导,强化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意识。

下乡医生工作计划范文7

为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加快提升贫困乡镇卫生院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格局。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镇平县卫生计生委、镇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镇平县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实施方案》,现就开展“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县卫计委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卫计委主任为组长,业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镇平县卫生计生委、镇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镇平县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式支援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团结协作,勤奋工作

依据方案计划,2018年7月—2019年7月县卫计委安排4家县直医疗机构向6家乡镇卫生院下派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指导受援医院医务人员工作的医疗、管理、医技等业务骨干人员 12人。派驻医务人员在6家乡镇卫生院内开展临床查房、临床教学、会诊、技术培训、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指导6家乡镇卫生院医师开展疑难危重病症诊疗。

根据6家乡镇卫生院的医院管理和临床实际工作需要,选择12名医护人员上派到县直4家医疗机构进行学习实践。对6家乡镇卫生院的上派人员,采取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重点培训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操作规范等业务技能。

三、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通过“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我县县直医疗单位与6家乡镇卫生院结成了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6家乡镇卫生院在医院管理、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控制、基础设施、学科建设、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累计诊治门诊病人15229人,收治住院病人1552人,开展或参与外科手术173台,主持或参与病案讨论197次,开展或参加讲座及培训208次,帮建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3个,从而大大提高了6家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技术水平。

下乡医生工作计划范文8

1、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政策措施,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受益农民逐年增多,农村卫生工作的快速发展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看,目前农村卫生工作还存在着资金不足、基础设施落后、人才匮乏、服务能力低下、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抓紧时间下大气力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农村卫生资源,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稳步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

3、目标任务:从今年起,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使全县乡镇卫生院的枢纽作用有效发挥,村级卫生组织基础作用得到加强,建立起以县为中心、乡为枢纽、村为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做到农民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和看得起病,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地方病等疫情在县级能及时有效处置。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4、充分发挥县级卫生机构中心作用。政府举办的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疾控中心、合作医疗经办中心、卫生监督所是农村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中心,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县政府对县医院、中医院和妇保院医疗部分的大购大修,基本医疗服务亏损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定项补助,对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妇保院的保健部分的业务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款。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控制医疗费用,提高服务质量,突出面向农村基层的服务功能,切实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5、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乡镇卫生院统一由政府举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财政、人事、编办、卫生局要按照服务区域、服务人口和工作项目等要素,对乡镇卫生院及撤乡并镇后保留的卫生院进行控制规模,核定编制,按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合同制管理,建立按劳取酬、奖惩分明的分配和激励机制。院长实行公开选拔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6、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村卫生室主要承担本行政村群众预防保健、常见病诊治及公共卫生信息报送等工作。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一个卫生室,村卫生室可由具备从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开办,也可由集体或卫生院设点开办。要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

三、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条件

7、基本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期间,基本完成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业务用房建设和改造任务。对撤乡并镇保留的卫生院、分院由市财政分别按照每所15万元的标准投资,县卫生局、发展计划局、财政局负责具体实施。所有乡镇卫生院房屋建设的前期费用由县政府解决。力争到年全部完成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任务。村卫生室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建设质量。

8、完善乡、村两级卫生机构设备装备。根据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按照功能实用、填平补齐的原则,从年起,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置基本医疗设备,按每个中心卫生院平均25万元、一般卫生院平均10万元的标准配置。由县卫生局负责做好设备上报、认领和发放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乡镇卫生院设备更新和维护,力争到年末,使所有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基本达到国家要求。村卫生室设备按一村一室的原则配备,由省财政投资给每室配备3000元的基本诊疗设备,其所有权属各乡镇卫生院,县卫生局做好卫生室建设技术指导和设备领用及发放工作。

四、加强农村卫生技术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

9、充实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结合省上实施《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每年培养和选派一批医学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县人事局、卫生局要制订有利于卫生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以及乡、村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激励办法。

10、切实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县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要制订《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及财政全额预算实施意见》。从年起,县政府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新增财力安排等途径,全额解决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对其编制内职工的医疗、养老、住房“三金”单位负担部分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全额补助。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经费,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全额拨付。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收入主要用于保证各项医疗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11、实行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对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每个行政村一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劳务补助。对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贫困线以下的村,每人每月补助120元,由省财政给予补助。其余的村,每人每月补助60元,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30元,市、县财政每人每月各补助15元。

12、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卫生局要制定全县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充分发挥县卫职校培训平台作用。高质量的实施农村卫生人才培训计划,提高乡村医务人员综合素质。卫生和人事部门要以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力争末,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医学本科毕业生。要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力争末,乡村医生达到执业助理医师资质。要加强农村基层在职卫生人员培训,每年选派医疗技术人员参加省市培训。县财政对培训学员给予定额补助。

13、建立农村卫生工作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支援偏僻村卫生室制度,严格执行县级医疗单位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使农民切实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农村生存环境

14、落实乡镇政府农村公共卫生责任。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切实有效措施,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结核病、乙型肝炎、出血热等传染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提高处理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以乡为单位计划免疫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提高住院分娩率,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厕工作要同农户沼气建设相结合。认真开展创建卫生县城、卫生村镇活动。各乡镇政府要将本乡镇的公共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普及健康知识,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六、依法加强农村医药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农村医药市场秩序

15、加强农村卫生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实行卫生行业管理,严格农村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公共卫生许可等方面的准入审批和监管。按照权责统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服务市场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行医、无证生产经营等危害公共卫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16、加强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县政府对县、乡、村医疗机构用药实行集中招标采购、集中配送。县药监局、物价局要加大对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和价格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向农民销售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和使用假劣一次性医疗器械的非法行为,切实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七、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护农民健康权益

17、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随着国家对农民补助标准的逐步提高,县财政补助标准和农民的报销比例要同步提高。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制度。县新型合作医疗经办中心要发挥监督管理职能,管好、用好农合基金,使这项“民心工程”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各乡镇政府和医院要设专人管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8、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各乡镇政府要落实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确保五保户、贫困户都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五保户患大病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全额报销,贫困户给予适当补助。从年起,县财政每年投入一部分,民政救助资金筹集一部分,社会募捐一部分,用于社会医疗救助。要坚持“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由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医疗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应加大农村生活无助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

19、设立扶贫病房或病床。全县的公立医院都要设立扶贫病房或病床,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问题。扶贫病房的床位数不少于医院总病床的10%,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城市低保户患病住院的减半收取诊疗费、床位费、空调费和取暖费,手术费按规定项目减免30%。县财政要提高并落实对公立医疗机构经费补助标准,加大基本建设和设备配置力度。

下乡医生工作计划范文9

一、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完善新农合保障体系。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9.6%以上,人均筹资标准达到到120元。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和住院报销的工作力度,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患者垫付工作方面,突出做好乡村医生转诊工作,具体做法是与乡医签订转诊协议,给合医定指标定任务,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面启动大病商业保险,努力为重病患者提供保障。

二是巩固基层医改成果。在基本药物制度方面:实施县域范围内的基本药物统购、统配。提高低价药品和常用药品的到位率和使用率,在乡村两级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向社区覆盖,对于乡村两级确实需要的药品,按照规定,在医保及新农合报销目录里选购,品种不超过基药的10%。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改善基层医生和群众用药不良习惯。在绩效工资方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要向业务精、服务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医技人员倾斜,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全力提高乡村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乡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乡卫生院: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改善乡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好乡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职工食堂,村卫生室:积极争取投资完善8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

二是加强乡卫生院内涵建设。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力度,积极推行优质护理服务,继续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卫生院和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站加入医疗责任保险,逐步缓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是加强乡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组织乡卫生院骨干和村卫生站人员到县级或者省市学习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提高乡村两级诊疗水平;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和待遇

三、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一是抓好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管理。合理使用公共卫生经费,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是抓好传染病防治和预防接种工作。切实做好结核病、艾滋病、职业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和国家免疫规划,降低传染病发生率。加强检测、预警分析,及时发现处置重大疫情,注重重症救治,减轻危害。开展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确保传染病网络直报率达100%,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98%以上。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和通报机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及流行病调查机制。

三是抓好计生妇幼保健工作。切实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工作,孕产妇筛查率、管理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9%,叶酸增补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免费婚前检查,婚检率达到100%。继续开展35-64岁妇女宫颈癌的筛查工作,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控制出生缺陷,努力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

四是抓好卫生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增强卫生监督检测、评估和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卫生应急长效机制。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卫生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医疗现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重点加强基层卫生应急机构和应急基地建设,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制度。健全卫生应急专家库,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强化卫生应急演练。、

四、坚持三个不变、四个到位,做到计生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严格落实政策。坚持计生基本国策不动摇,严把政策关,加大依法依纪处理违法生育多孩行为力度,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深入贯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力度,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0:107的合理范围之内。

二是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法定的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计生奖特扶兑现率达到100%。加强协调配合,发挥部门优势,统筹社会力量,出台有利于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形成有利于计生工作开展的工作氛围,生育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上。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完善督查机制,继续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加大考核力度,强化工作评估,每季对全乡计生工作进行1次督查、通报、点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6年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达到规定的标准。

五、进一步切实夯实计生基层基础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督导检查,规范行政行为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提升计生依法管理水平,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乡村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训率不低于90%。

三是加强工作指导。以信息化服务为引导,精简基层表、薄、卡、册,减轻基层负担,提升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统计数据准确率达到98%以上,全员人口数据审核差错率控制在0.5%以内。

四是开展优质服务。加快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建设,巩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免费孕前、婚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检查任务。坚持实行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服务,大力倡导、积极动员不符合再生育的夫妻落实长效措施,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率达到85%以上。

六、切实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一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按照“夯基础、创特色,站前列”的工作思路,开展流动人口清查摸底,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续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率达85%。

二是推进群众自治工作。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全面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创建2-3个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

七、全面优化政风行风,树立卫生计生行业新形象

一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乡卫计办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廉政监察、明察暗访、督查巡查等方式,加强对卫生计生系统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卫生计生重大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医药购销、医疗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着力构建“不能腐、不敢腐”的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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