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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行政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2-08-14 19:22:51

绿化行政工作计划

绿化行政工作计划范文1

绿化工作计划

一、抓好党建和内部管理,推动绿化事业新发展

一是继续抓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绿化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为推动绿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抓好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与业务培训工作,实施人才战略工程,营造干事创业的好环境。三是加强计划财务管理工作。继续巩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成果,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杜绝财务违规现象的发生,为绿化管理等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加强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要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实现优质服务、主动服务和多元型服务。要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抓好文书、档案、信息宣传及各项管理规章建设。

一是合理完善特区内公共绿地、生产绿地的规划。组织实施特区内公共绿地、生产绿地的规划、建设工作;参与新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绿地景观设计和公共绿地改造更新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等;对全市主次干道绿化带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对城市生态部分植被进行定性和定量的科学分析和规划,形成环城绿地和区域绿地系统规划设计理念,指导实际工作,工作计划《绿化工作计划》。二是进一步落实特区内外城市管理一体化的工作思路,逐步将特区内的管理模式、执行的建设和管理相关标准推向全市。一是加强对城市园林法规建设方面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根据城市绿化的相关内容构建出符合自身发展的园林法规体系,尽快制订出台《深圳市绿化条例》。二是尽快统一市政绿化工程质量和标准,在原有绿化施工、管养规范的基础上,制定约束绿化工程标准的指导意见,并对特殊景观树木在规格等方面做一定限制。

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以法律和政策为执法依据,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法律文书、执法程序、强制措施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和备案制度。四是加强绿化执法工作,组织绿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四、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工作,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是继续大力推进市花簕杜鹃的种植。在***绿地、边坡、铁路沿线、公路沿线、阳台、部分有花槽的桥梁种植或摆放簕杜鹃。同时,为实现四季开花的景观效果,要引进一些易开花、花期长、花色鲜艳的簕杜鹃品种进行推广种植。二是做好2011年春季植树工作。及早做好春季植树规划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完成春季植树任务。同时发动社会各界、企业、团体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绿化美化工作,积极捐种、认种城市绿化树木。全市植树500万株。三是做好绿地改造工作,进一步优化全市主次干道绿地植物群落。特区内主要做好深南大道、沙河西路、龙珠大道、北环大道、梅林关口、南头关口、皇岗口岸等绿地的改造工作,监督指导特区外加快107国道、宝安大道和深惠公路等特区外主要干道道路绿化改造进程;积极推进广深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绿地等绿地恢复和改造步伐。四是消灭建成区主干道黄土***露现象。对主干道绿化进行梳理和整治,特别是对城市道路、公路红线至建筑物之间影响观瞻的部分、“三不管”地段、黄土***露地段进行整治,提高道路绿化整体水平。每年完成黄土***露绿化整治100万平方米。五是完成2011年度重点路段摆(种)花投标工作,主要安排于小平画像、市府一办、深圳会堂等地共摆花约280万盆。六是完成2011年大运会鲜花布置纲要的编制任务。七是做好2011年度特区内古树名木的日常维护管理,包括定期巡查、防除白蚁、修剪、防风加固、复壮等,并建立古树名木的电子档案,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绿化行政工作计划范文2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为了促进我市城市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增进人与自然和谐,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六类。

第四条市城市绿化工作实行分区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

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的城市绿化法律、法规、规章,市园林局是城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查处;参与编制城市绿化规划,负责制订年度绿化计划;指导、督促、检查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对城市绿化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和申报工作。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市林业、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城市规划区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凡在本市定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女十一岁至五十五岁,除丧失劳动能力外,每人每年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义务植树或者其它绿化义务。每人每年应义务植树不少于四株,或者参加相应劳动量的其它绿化劳动。

由各单位制定,义务植树计划。城市绿化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督促、组织、实施。

应交纳绿化费,有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参加义务绿化劳动的公民。由城市绿化管理部门代行组织完成。绿化费的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公民每人每年三十元;下岗人员、无固定收入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人员、学生不缴纳绿化费,但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其它绿化义务。

第六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绿化费的收缴部门。作为市绿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年度使用计划,报市政府审批。

第七条政府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管理水平。

第八条对于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规划和指标

第九条城市绿化规划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城市绿化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城市绿化规划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城市绿化规划要突出我市特点。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要点、线、面结合,合理布局,构成完整的绿地系统。

第十三条城市绿地规划要因地制宜规划出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负责本单位或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建设。城市内河、海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按国家规定控制。

第十四条城市绿化规划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

绿化覆盖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五,年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十二平方米。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八。年,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十三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七,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

第十五条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城市新建主干道。其绿化用地面积所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一)新建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其中居住小区还应当按居住人口人均不低于一点五平方米标准建设公共绿地;

(二)一般单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三)医院、疗养院、学校、科研机构、公共文化设施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四)工业企业、仓储不高于百分之十五。交通部门、商业中心等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和污染的工厂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并按有关规定营建卫生防护林带;

(六)市区主干道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次干道不低于百分之十五;

(七)公园不低于陆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

(八)应安排建成区面积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为生产绿地面积,为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实现城市绿化苗木自给。

(九)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可对本条第二至六项的规定指标各降低五个百分点。

第十六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批。城市的单位和居住区、居住小区现有绿化低于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标准。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破坏绿化规划用的地形、地貌、水体、植物。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划审批程序报批,改变规划不得减少本地段内规划绿地总量。

第十八条绿化用地面积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建设单位。报市政府批准,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征收缺少的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城市绿化管理部门统一安排易地绿化。具体的补偿标准为:建设工程地处建成区内的每缺少一平方米缴纳四百元;建设工程地处建成区外的每缺少一平方米缴纳二百五十元,各县缴纳一百五十元。建设单位交纳易地绿化补偿费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

第三章设计和施工

第十九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必须委托有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承揽绿化设计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核登记。

第二十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更要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要坚持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地适树的原则,适当配置小品作为点缀。

第二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报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开工许可要有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方可签发。

应当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

第二十二条城市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和开发住宅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工程投资。投资数额要保证绿化达到基本生态和景观要求。

第二十三条居住区公园、小区公园是新建住宅区的配套设施。其标准是每平方米绿地二十五至三十元(不含每平方米六元的住宅建设的绿化工程投资)居住区或小区公园的建设费一并纳入住宅建设总投资。

第二十四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必须实行监理制度。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承揽绿化施工、监理工作的单位进行审核、登记。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进行施工。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二十六条城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并清理现场。绿化工程施工要符合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规范,绿化工程竣工后,应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完成绿化工程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的下一个绿化季节。

第二十八条已征用的土地暂不能开工建设的土地使用人应当在获得土地使用证后一年内进行临时绿化。土地使用人应当到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临时绿化土地上建设项目开工时,土地使用人应当持施工许可证到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备案。

第四章权属、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由所在区的绿化管理部门管理或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聘专业养护单位负责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由各单位自己管理;居住区绿地,根据实际情况可确定不同的管理单位;城市的苗圃、花圃由经营单位或个人管理;铁路、公路沿线两侧、海岸线、河岸两侧、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

安排所属绿地的养护经费。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管理责任单位的绿地养护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市、区人民政府及各责任单位每年应当按照绿化设施量和绿化养护定额。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或破坏城市绿化用地。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永久性占用城市规划绿地的应当征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调整补偿同等面积、同等性质的规划绿地。

方可占用。占用期满后,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交纳临时占用绿地费和绿化补偿费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恢复绿地。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临时占用其他绿地的每平方米每天收取贰元临时占地费,经批准临时占用已征城市预留绿化用地的每平方米每天收取零点五元临时占地费。并按《临时占用绿地、砍伐移植树木及损坏树木花草补偿标准》及《城市绿地设施补偿标准》见附件)交纳绿化补偿费。

第三十一条城市树木所有权按下列规定确认:

(一)园林、公路、水利、铁路部门在规定的用地范围内种植和管理维护的树木。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在其法定用地范围内种植和管理的树木,分别归该单位所有;

(三)房屋管理部门或者街道办事机构在其居住区种植和管理的树木,归管理部门或者街道办事机构所有;

(四)单位在自管的公房区域内种植和管理的树木,归房屋产权单位所有;

(五)城市居民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建设或其它活动确需移植、修剪、砍伐树木。应经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逐株办理手续,并按照伐一栽三的原则,申请时必须提交补植计划或者其他补救措施。

有关部门方可给予办理结案手续。因交通事故等意外原因造成城市区内现有绿化及绿化设施损坏的肇事者需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绿化赔偿费。

第三十三条禁止下列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一)依树搭建屋棚或者围圈树木;

(二)绿地内堆放物体或倾倒污水、废弃物;

(三)绿地内挖坑、取土;

(四)钉、刻、划、攀折树木或者损坏花草;

(五)擅自修剪树木;

(六)其他损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禁止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

第三十五条城市各类新建管线。应当避免穿越城市绿地,确实无法避让的其建设单位应当征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确定保护和恢复措施。

需要修剪树木时,为保证架空管线的安全使用。经绿化行政主管理部门批准,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绿化管理部门技术指导下由申请修剪部门修剪。由绿化管理部门剪修的申请单位承担修剪费用。由不可抗拒的原因,使树木危及管线安全时,为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特殊情况下砍伐,但要留有现场影像资料,并及时报告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险情排除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下进行绿化时,根据城市绿化规划要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电力管理部门的要求,种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符合电力设施安全保护距离的植物。

第三十六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均为古树名木。稀有、珍贵的树木及具有历史坐标或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树权为国有,古树名木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各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要建立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保护管理。单位管界或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业务技术指导。

必须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严禁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七条城市绿化需要引进、外购调入苗木的依照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办理苗木检疫及复检证明。

以保证生产、引种的树木、花草等无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苗圃、花圃和花木市场实行监督指导。

第三十八条城市绿化病虫害防治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单位和个人负责对其经营管理的园林植物进行病虫害防治,配合所在辖区园林部门的督导检查,并接受技术指导。发现严重病虫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辖区绿化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除治。因设备或技术原因无力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可向所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实行有偿服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完成绿化任务。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对未交纳易地绿化补偿费。并处应缴纳易地绿化补偿百分之五的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分别给予如下处罚:

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重新委托设计。工程建设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干道绿化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

相应给予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工程设计费或工程承包价款总额百分之十的罚款,对未经批准或不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的给予建设单位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对无证承揽绿化设计、施工、监理任务的单位。给予监理单位工程监理费百分之二十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并处所占绿地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五至十元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并处未完成绿化建设面积应投资额两倍的罚款。

不予办理建设项目竣工备案手续,建设项目竣工后的附属绿化用地未达到规划确定指标。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除交纳易地绿化补偿外,并处以所缺少绿化面积每平方米二百元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代为绿化的建设和养护费用由土地使用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恢复绿地原状,交纳临时占用绿地费和绿地补偿费,并处以每平方米一百元至二百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并处砍伐树木价值五至十倍的罚款。擅自移植树木的处树木价值三至五倍的罚款。情节较为严重的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有本规定第三十三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有权责令其改正。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并处以占地面积每日每平方米五元至五十元的罚款。造成绿地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的城市绿化用地.擅自改作它用,按第四十五条予以处罚。

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因管理不当等原因导致古树名木损伤、死亡的,对责任单位或个人除缴纳绿化损失费外,还要处以一千至一万的罚款;擅自迁移、砍伐古树名木。

造成古树名木损伤、死亡的,因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过错.对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由植物检疫部门全部没收苗木及非法收入,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动植物检验检疫法》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除治,逾期不除治的由辖区绿化主管部门代为除治,费用由其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并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五十元至二千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各县城关镇、建制镇可参照执行.

绿化行政工作计划范文3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地的管理,改善城市生态条件,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的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城市园林绿地是指:

(一)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游园、广场绿地及道路、河流两侧的公共绿地;

(二)居民区和机关、团体、厂矿、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专用绿地;

(三)改善城市自然条件和安全、卫生条件的防护绿地;

(四)为城市绿化培育各种苗木、花草及其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的生产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绿地。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建制镇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体制的城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与行政处罚相分离,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实施处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和科学研究工作,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覆盖率和绿化水平。

第六条城市内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造林或者其他绿化城市的义务。

鼓励和提倡社会捐助、绿地认养、街路和游园题名等多元化绿化方式。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城市绿化系统专业规划由市、县两级政府组织规划和城市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级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必须根据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有计划地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或占用规划确定的绿地,因调整城市规划确需变动时,须经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条城市新建区绿地面积应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城市改造区绿地面积应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城市绿地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负责绿化。新建改建道路、立交桥和沿河两侧应适当预留绿地,其中新建干道预留绿地的宽度不得少于道路总宽度的25%。

第九条建设项目与其附属绿化项目应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加盖“城市绿化规划审批专用章”,未办理建设工程绿化规划手续的,不予办理施工图审查、招投标,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和逾期未能完成绿化任务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代为绿化,绿化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城市开发建设中,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划标准预留绿地,少留或不留的,低于标准部分应按当地绿地建设平均费用标准,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一次纳绿化建设费用。收费标准由物价、财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测算确定,报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年度内分配给各单位的义务植树任务,均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标准完成,确保成活率。对未完成植树任务或未经批准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按《辽宁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缴以资代劳费,用于城区绿化。

第十二条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须将绿化工程列入基建规划,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必须包括其附属绿化工程的建设投资,投资比例为土建工程总造价的4%—6%,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一次性将绿化工程建设资金存入银行专户,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使用。

第十三条新建公园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进行。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其设计方案应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其设计方案应报省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园林绿地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建筑造景为辅,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公共绿地绿化面积不得少于绿地总面积的70%。

第十五条城市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驻军、企业和事业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其自行负责,但应符合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十六条城市苗圃、草圃、花圃应培育适于当地生长的优良植物品种,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圃地面积应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以上。

第三章保护和管理

第十七条城市公共绿地、风景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内的树木、花草属于全民所有;机关、团体、驻军、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区专用绿地内种植的树木、花草属于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所有;居民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庭院内种植的树木、花草属于个人所有。

第十八条城市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健全日常管护、防火等管理制度,确保城市绿化植物的成活率、保存率和绿化设施完好。

第十九条城市园林绿化,按下列分工实施保护和管理。

(一)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园、广场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及花坛由园林管理机构负责;

(二)住宅小区绿地由房产物业机构负责管理;

(三)机关、团体、驻军、学校、厂矿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含自管职工宿舍区)区域内的绿地由本单位负责;

(四)河道、公路、铁路两侧的绿地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五)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第二十条城市内一切树木(不论权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砍伐、移植。确因建筑施工、枯死危险、换代更新等需要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制镇一次性砍伐、移植30株以上的,报所在县(市)、区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备案;市区、县级市、所在地的镇一次性砍伐、移植50株以上的,报市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备案;一次性砍伐、移植100株以上的,由市报省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凡因建设工程、管线工程和开设商业服务网点等原因,经批准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的,应按规定交纳城市树木砍伐补偿费。

第二十一条规划确定的绿地和现有绿地,未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和改作他用。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第二十二条经批准调整城市规划、改变绿地用途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由用地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定交纳临时占用绿地补偿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二十四条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网点的,必须征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指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园林绿地内损毁树木、花草、绿化设施,严禁挖砂、采石、取土、毁林、捕杀动物、堆积物质、排放污物等。

第二十六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对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七条为保证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线安全需要修剪树木时,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修剪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确定。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线安全时,管理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树木,但应及时报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第二十八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做好园林绿地植物病虫害的预防、预报和防治工作。对引进或调出的苗木、花卉、种子,必须按《辽宁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辽宁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检疫。未经检疫的苗木、花卉、种子不准引进或调出。

第二十九条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均有参加园林绿化建设的义务和保护园林绿化的责任。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与沿街路和沿绿化带的单位、商业门点业主建立园林绿化保护责任制。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条对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三十一条擅自砍伐城市树木、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可处砍伐或损坏树木花草价值的20%—50%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三十二条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并处树木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三十三条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对公民并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可按照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米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第三十五条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迁出或拆除,并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在公共绿地内开设的商业、服务摊点不服从管理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并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七条违法占用城市绿地、损害城市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绿化行政工作计划范文4

一、高起点规划,分步骤实施

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机关迁建之初,在进行机关大院总体规划设计时,就将机关大院绿化、美化工作纳入整体规划设计方案,按照同步设计,分期建设的原则,聘请专业规划设计部门按高标准要求进行高起点规划设计。按照经绿化主管部门审定的《X市政府机关大院绿化总体规划方案》,确定了各个不同时期和不同阶段的绿化工作具体目标任务。

2、X政府办公室专门成立了机关绿化工作机构,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落实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设有专门的组织机构(保障科,专司机关绿化与卫生工作),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实施绿化规划。同时,明确责任单位,夯实工作措施,分步组织实施。历任市长、分管市长、秘书长,都对院落绿化、美化工作给予关注和指导,多方筹措资金给予倾斜扶持,确保了市政府机关大院绿化、美化建设得以顺利进行。

3、分步实施,每年完成绿化计划任务。在实施规划过程中,一是注重增大遮荫面积,先栽大树绿起来;二是注重绿化质量,高标准,高起点,花卉先行美起来;三是坚持做到“三结合”,即:园林景点与植物造型相结合;树花草相结合;引进树与乡土树相结合,绿化美化香化靓起来。

二、组织义务劳动,带头绿化治理

市政府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工程造林、加快**绿化治理、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决策,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带头坚持组织经常性的义务劳动。

1、通过组织义务劳动和加强检查督促等方式,使绿化美化院落的工作变成了机关大院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市政府机关大院内的16个部门都建立了义务植树登记卡,职工每年都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尽责率达100%。

2、自力更生繁育扩大花色品种,在引进外地名贵花木的同时,注重繁殖当地的名贵品种,积极发展扩大机关的花色品种。现在,既有南方的玉兰、苏铁,又有北方的雪松、桂花,还有当地的火棘、山茶等50多个品种计1500余株,占院落花木总数的10%以上。

3、科学养育,把住种植、修剪、施肥等关键环节,确保树木、花卉的成活率。机关大院建成绿篱1327米,建成大小花坛、花圃33个,植物造型景点14个,盆景园1处,创造了一个优美、清静、舒适的环境。

4、完成好特殊造林绿化任务。对汉滨区**镇湖心村绿化帮扶点,一是整地挖坑101亩,栽植侧柏大苗1万余株,沿江栽植金丝柳上千株。二是投入2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选种、购苗、管护,目前,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无病虫害,没有人为破坏现象。三是帮助修建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年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工程造林植竹先进单位。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资金来源,严格规范管理

1、制定了《市政府机关绿化责任区管理办法》,有一套行之有效地绿化规章制度,有专门的绿化管护队伍,明确由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牵头,落实了领导责任,实行了绿化目标责任制,经常性地开展绿化教育宣传活动,绿化任务到部门,实行“三包”(包栽、包管、包成活),使绿化美化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目标、有效果。

2、确保资金来源。多年来,机关大院的绿化资金采取向上争取一点,计划安排一点,自己筹措一点的办法,确保了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

3、切实加强管护。通过实施拆墙透绿和对机关原有危房拆迁等措施,共新增公共绿地5.3亩,筹资改造了机关篮球场,安装了公共健身器械,对机关大院水电卫生设施等进行了集中改造。加强管护工作,充分发动机关各部门和党政工团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动整个机关大院的绿化美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率先垂范,推动全市绿化工作

在抓好机关绿化的基础上,市政府机关在全市开展全民绿化工作中还起到了很好的带头和推动作用。

1、在市政府机关的带动下,**年全市完成以退耕造林、荒山绿化为重点的工程造林65.8万亩,义务植树1250万株,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137万人次,绿色长廊公路绿化100余公里。

2、坚持领导抓点,实施工程造林。按照“县区领导包山头,林业局长攻难点”的要求,抓点示范,**年全市落实抓点领导73人,抓点73处,高标准规划营造生态和生态经济兼用林合格面积15390亩;工程植竹7.1万亩。

3、树立精品样板,推动造林绿化。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工程造林抓精品,造林绿化树亮点”的思路,实施精品示范,推动造林绿化。包抓的**镇湖心三组,立地条件较差,造林难度大,自**年3月实施工程造林后,采用爆破扩穴,异地拉土,肥土回填,大坑大苗,一年完成了规划三年的任务,成为全市领导绿化示范抓点的亮点。

4、突出重点难点,实施攻坚绿化。市上确定城镇周围、公路沿线、江河两岸和库区周边为主生态环境最为脆弱、人为活动相对濒繁的地段作为造林绿化的“硬骨头”,采取工程造林形式,任务一定三年不变。**年完成工程造林1.5万多亩,平均成活率达90%以上。

绿化行政工作计划范文5

20__年,我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这一工作主线,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三门峡市园林城市创建指挥部下达的创建目标,扎扎实实推进园林绿化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我局承担的目标任务和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提出的创建工作要求,我局全力做好了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和承担的各项创建任务。今年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做好大型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

为了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大型工程天鹅湖景区、银桥沟游园、快速通道绿化等项目的规划设计任务,我局积极采取措施,想方设法克服困难,集中力量搞好园林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一是做好了天鹅湖景区的总体规划设计工作。该景区规划设计通过招标,由北京创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规划设计,20__年1月规划设计工作正式启动,先后经过两次论证,总体方案于20__年5月18日通过了专家评审,11月中旬北京创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已交付了景区一期道路和绿化建设的施工图纸。二是成立了天鹅湖规划设计公司,承担各项园林绿化设计任务。设计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完成了甘棠游园、上村游园、茅津路游园等市区10余个工程的绿化工程设计,并承揽了陕县人民广场、刚玉砂厂、黄金冶炼厂等5家单位的绿化设计任务。三是做好了三门峡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银桥沟游园和虢国公园二期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四是充分发挥了园林学会作用,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研讨,确保各绿化项目设计的科学性。

(二)重点做好景区游园等绿化工程建设。

按照三门峡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我局不断加大重点工程建设力度,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完工。一是双龙湖景区、陕州故城、人民公园、虢国公园亮化工程方案已经市领导审定,设计部门已于9月25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现正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待资金落实后,即可进入招标程序。二是天鹅湖城市湿地公园项目的整体方案扩初设计、效果图设计以及一、二级主干道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待资金和土地问题解决后即可进入工程招标程序。三是陕州故城城门、城墙建设工程方案和施工图的设计招标公告已,陕西省古建设计研究所已完成工程规划设计初步方案的修改工作,方案正待领导和专家审定,文物普探工作和地探工作已结束。四是虢国公园二期挡土墙、栏杆、护坡工程已于9月15日进地开工建设,崤山路栏杆已安装完毕,沿虢国路段旧围墙已拆除;园区道路、溪流、绿化等工程计划投资150余万元,于12月11日完成招标工作,今冬开工建设,预计20__年5月1日前竣工。五是银桥沟游园绿化工程已于10月29日进地开工建设,现正积极督促湖滨区有关部门协调周边关系、加快拆迁进度。六是九孔桥北三角绿地工程绿化设计方案已完成,场地中的电线杆已拆除,土方和垃圾清理工作已开始,今冬完成乔灌木的种植工作,地被和草坪待明春实施。

(三)全面推进公园建设管理。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迎接黄河旅游节,积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全力做好天鹅湖景区、陕州公园、人民公园、虢国公园及六峰游园亮化工程,共投资224.4万元,安装各类灯具1400余盏,如期完成了任务。二是完成了公园、景区内部改造提升项目。人民公园三友园、动物园天鹅池改造、公厕建设工程总投资45万元,新建天鹅湖700余平方米,公厕2座,新栽草坪3000余平方米,铺设各类地砖800余平方米,使人民公园动物园景观得以提升。三是按照《河南省绿地精细化管理标准》全力做好公园、景区、游园等公共绿地的管理工作。四是做好公园服务管理、环境综治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化服务标准,不断提高公园安全秩序水平和服务水平。

(四)着力实施了城市道路景观绿化改造工程。

今年,我局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大好时机,按照《河南省绿地精细化管理标准》,对三门峡市区六峰路、上阳路、建设路、和平路等六条主干道实施了绿化改造。其中建设路新栽千头椿263株,和平路新栽栾树99株,六峰路新栽合欢251株,上阳路新栽樱花245棵、法桐387棵、迎春900平方米、金叶女贞模纹435平方米、红叶石楠模纹435平方米;黄河路新栽红叶李331棵、各类模纹4700平方米;崤山路绿篱重剪近2万米,雪松提干429株,更新绿篱1000米,并加大了新栽苗木的夏季和秋冬季精细化管理力度,确保了成活率,圆满完成了市区道路景观绿化改造任务。

(五)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活动。

我局本着“巩固、发展、完善、提高”的原则,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活动,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引导和要求有条件的单位、小区植花种草,绿化美化环境。今年共申报市级园林单位(小区)28家,其中义马13家单位已通过验收;市区11家单位和灵宝4家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查和实地验收工作已经结束,反馈意见和相关文件的下发工作正在进行中。

(六)进一步优化园林发展环境。

一是完善各项政策、法规,并拟定了有关实施办法。草拟了《三门峡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起草、修改、完善了《三门峡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三门峡市城市绿线管

理办法》和《三门峡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已报至市政府批准实施。二是市园林执法大队不断加大园林执法力度,对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损坏城市绿化设施,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共查处园林绿化违法案件48起。三是行政审批窗口规范操作、依法审批各类审批件60件,占目标任务的120。其中临时占用绿地项目23件、砍伐移植修剪项目33件、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地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项目2件、城市绿地工程设计方案审批项目2件、绿地内开设商业摊点项目1件。

(七)及早做好创建园林城市申报工作。

一是对照国家园林城市各项标准,认真查找不足,积极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二是邀请风景园林专家到我市指导创建园林城市工作。11月4日,邀请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曹南燕等一行三人来我市视察指导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在实地察看了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情况后,对我市的创建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11月8日,邀请建设部风景园林专家委员会专家、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林源祥来我市视察指导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在实地察看了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情况后,对我市的景区、公园、道路、庭院绿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三是积极做好创建资料汇编等工作,为进一步申报验收做好准备。

(八)抓好思想作风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

一是正式成立了机关党委和园林系统工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了“结对帮扶”、送温暖等活动,进一步深化“三好一强”活动,充分发挥了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组织全局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文选》以及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家庭助廉”读书活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三是认真稳妥地做好工作。由于种种原因,局属各单位移交前由于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稳定因素,移交后市陕州公园、虢国公园上访不断,我局按照“超前化解,控制越级,防止激化,减少重访”的工作要求,一方面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一方面做到随时掌握矛盾变化趋势,及时妥善协调解决,有效地化解了种种矛盾。四是大力加强班子建设。我局从树立良好班子形象入手,要求各级班子成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励、自警,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五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局党组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严格做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使各项决策阳光化、透明化,从而形成了一个思想贯到底、一个声音喊到底、一个劲头干到底的团结协作的良好局面。

虽然我局在园林绿化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我们的工作离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城市绿化整体水平较低,绿地分布不均,个别重点工程进度缓慢,城中村游园建设不理想。二是绿化精品少,缺乏亮点。市区绿化模式过于单一,缺乏地域特色,季相变化不明显。三是创建的宣传力度不够,全民创建园林城市的氛围还不浓厚,部分市民爱绿、护绿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四是城市绿化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绿地管理不够精细,园林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20__年工作打算

20__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关键一年,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我局明年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创建力度,推进重点工程。一是要按照天鹅湖湿地公园规划总体方案,分步实施天鹅湖湿地公园建设,今冬明春重点做好植物栽植和道路、广场、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双龙湖景区、陕州故城、人民公园、虢国公园二期亮化工程;三是加快虢国公园二期建设步伐,做好苗木栽植工作;四是加快九孔桥北三角绿地工程的建设进度;五是加快银桥沟游园工程建设进度。

(二)尽快制定和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我市的绿地系统规划市政府已批复,我局将尽快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我市绿线管理办法,划定城市绿地的用地界线坐标,起草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三)加大绿地管理力度,提升绿地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做好树木栽植、修剪等工作;二是做好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工作;三是做好绿地的卫生保洁工作;四是不断提高局属各单位的绿地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对现有绿地和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编制植物多样性规划。一是对我市绿地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专项普查,查清绿地的面积、类型以及所栽植物品种、数量等,为城市绿线的划定,植物多样性的编制,古树名木的保护,城市500米游园建设等提供依据;二是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一次详细普查,登记造册,制定保护措施并进行挂牌看护和采取复壮措施;三是尽快和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开展植物多样性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我市的植物多样性规划。

绿化行政工作计划范文6

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以*城区发展规划和生态建设规划为指导,以绿带、片林建设和绿色家园活动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原则,实行政府投资和社会绿化同步推进,增加绿化覆盖率,确保绿化景观有较大变化,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

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兼顾周围郊区,使城市的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与中心城区的各类公共绿地建设相结合,建成以小游园、街头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绿地等绿色空间为基础,以城市公园为核心,以街路、铁路、河道、廊道绿化为框架网络,将*城区建设成“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空气清新、生活安逸”的绿色城市。到2010年公共绿地总面积达440.5万平方米,人均绿地达到*.*1平方米,绿化覆盖率高于35%。

三、重点项目

以环城山体为绿化背景,以大凌河、什家河为绿化骨架,中心城区整体绿地系统形成“一环、两带、五廊、十线、多点”的网络绿化格局。“一环”指中心城区环状分布的山体连绵地带;“两带”指大凌河绿化带和什家河沿岸的滨水绿化带;“五廊”是锦赤高速绿化廊道、京四高速绿化廊道、铁路沿线绿化廊道、狼山绿化廊道、哨口山绿化廊道;“多点”主要指分布中心城区内部的各类公园以及街头绿地。

四、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环城山体绿化工程

环城山体绿化主要任务是凤凰山生态恢复,对现有矿山制定修复计划,利用各种有效的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治技术,对正在开采和已开采完毕的矿山进行环境修复。市旅游局负责景区内的植被恢复,市林业局负责景区以外的植被恢复。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双塔区政府

(二)河道绿化工程

继续实施大凌河和什家河改造、绿化工程,大凌河两岸滨河绿化带宽度不小于20米,什家河两岸滨河绿化带宽度不小于15米。市水利局负责河道改造及绿化工程实施,市建委负责规划设计,市综合执法局负责违章建筑拆除。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部门:市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

(三)廊道绿化改造工程

建成中心城区五条生态廊道工程,分别为锦赤高速生态廊道、京四高速公路生态廊道、狼山生态廊道、铁路绿化廊道、哨口山绿化廊道。依据铁路、公路的不同等级和绿化的不同功能,根据不同地貌设计多种绿化类型,并修建花坛、雕塑、景亭等,做到人工设计与自然景观相协调,实现多行、多层次绿化效果,丰富铁路、公路绿化的内涵,打造出防护与观赏相结合的具有*特色的生态路、绿色路、景观路。

高速公路绿化隔离带宽度10-15米,铁路绿化隔离带应距轨外15米,栽植宽度不低于30米。狼山生态廊道、哨口山绿化廊道根据地形、地貌情况进行景观、绿化的整体设计规划,提高*整体形象。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的高速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工程。市交通局负责普通铁路绿化工程,双塔区政府负责狼山、哨口山绿化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公用事业局

(四)道路绿化改造建设工程

实施*大街、中山大街、长江路、文化路、新华路、黄河路、燕都大街、滨河西路等道路绿化改造工程,主要包括行道树的新植和补植,街头绿地的新建和改造建设。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五)多点绿化工程

1、城市出入口节点

主要实施城市5个出入口节点绿化提升工程,分别是哨口大桥节点、京四高速路节点、他拉皋北入口节点、中山大街南入口节点、南大桥入口节点。对城区出入口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拆除有碍观瞻的平房及建筑物,新建景观绿地、绿带。市建委负责规划设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违章建筑拆除,市财政局负责提供资金。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配合部门: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

2、游园、广场绿地建设

城区绿化在完善充实现有游园、广场绿地建设的同时,要注重挖掘可绿化空间,特别是城区道路交叉的连接点,进行造园植绿,扩大绿化面积。加快实施珠江广场、豪德广场、凌凤广场、南塔广场、体育广场的绿化工程。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配合部门:市建委

3、单位、小区绿化工程

对城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进行拆墙透绿、垂直绿化,主要包括乔灌木种植和绿地建设。市经委负责企业的绿化建设,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绿化建设,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和*县负责辖区原有住宅小区的绿化建设,市房产局负责新建小区的绿化建设。

责任单位:双塔区政府,龙城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

配合部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经委、市房产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地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区绿化工作,强力推进绿化工程建设速度,成立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编制绿化方案,把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明确责任

各地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有效实施,全面完成绿化工程任务。公用事业部门要严把栽植质量,加强绿化管护,确保成活率。建设规划部门对绿化工程要认真进行规划控制、设计审核。林业部门要加强对绿化技术的指导。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绿化专项资金,并加强对绿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市公用事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严格对照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要将绿化工作与创建文明单位结合起来。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协调工作,为城区绿化营造优良的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市政府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绿化行政工作计划范文7

××××年工作思路

根据区委、区政府实现“率先发展,提前翻番”的目标要求和××××年区建设局的工作思路,我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搞好今年的园林绿化工作,全面推进我区园林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单位在综合多方意见,充分研究的基础上,谋划制定了××××年园林绿化工作思路。

一、围绕城市建设中心工作,推进绿化建设

随着古城保护开发工程的全面启动和城市重点南移建设的逐步展开,我区又将迎来新一轮绿化建设高潮。因此,我们要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建设一批能改善我区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精品工程:

⒈公园广场绿化建设工程。今年我区将建设一批具有古城风韵,艺术感染力强,富含本区历史文化特色的精品绿地,其中重点计划实施环古城游园建设、南门广场改造等重点绿化工程项目,还将完成南园东楼和关城南路两处街头绿地建设,目前这些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已完成,另外莲花湖公园二期续建将由北京海奥园林绿化公司继续完成施工。以上项目计划投入资金万元,新增绿地面积万。

⒉城市景观通道工程。按照上级计划,今年将有滨河路、政和路、关城南路等条道路的新建和改造。关城南路,滨河路是今年道路绿化重点工程,力争将这两条路建成绿化层次丰富,植物景观优美,迎宾气氛浓郁的景观性道路。另外今年还计划完成关城西路、一关路改造和行道树更新。关城西路西门以南段将按北段设计方案改造。一关路将柳树更新为更具观赏性的银杏树。道路绿化投资情况将按上级安排和道路建设配套费中绿化资金安排计算。

⒊单位和居住区绿化工程。今年要加强对单位、庭院绿化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使更多的单位成为“花园式单位”。在城市区千方百计扩展绿化空间,增加绿地面积。做好见缝插绿,见空植绿,提高我区的总体绿化水平。

⒋绿地改造和园林设施维护工程。为给我区群众提供环境优美,设施完备的休闲娱乐场所。今年我区将完成一关绿地改造、莲花湖公园设施维修,和全区亭、廊油漆彩绘等工程。以上工程计划投资万元。

为搞好今年的绿化工程建设,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城市绿化系统规划编制。城市绿化要坚持规划先行,城市绿化系统规划是实施城市绿化建设的基本依据。要立足于我区的经济发展、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内涵,气候条件,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做好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做好长城沿线,环古城景观建设,城市新区建设的绿化规划。在老城区规划要体现古城历史文化风貌,在城市新区要充分体现现代城市气息,保证城市绿化先进性和超前性。另外在绿化系统规划中确定发展目标,强化“规划见绿”观念。

⒉加强城市绿化方案设计,确保绿化高档次和高品位。高水平的城市园林建设首先要有高水平的设计方案,因此在今年的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要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用,在必要情况下将要委托具有一定实力的设计单位承担规划设计。

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搞好绿化工程建设。今年我区计划实施滨河路、政和路、关城东路余条道路的新建和改造(指其中绿化工程)及莲花湖路公园、环古城绿化等近万元的园林绿化投资项目。这样大规模的建设在我区是史无前例的。这就需要我们单位充分发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到绿化工程建设中来,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绿化建设,打造出具有我区特色的精品工程,大力提升我区的城市品味和形象。同时我单位还要利用专业队伍的优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承揽工程规模较大,难度较高的绿化工程,使我们的绿化工程队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得到锻炼,提高适应市场的竞争能力。

二、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开拓园林事业新局面

根据市园林机构的成立和将对各区园林事业进行绿化改革的要求。今年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这一主线将会贯穿在我单位全年的工作中。目前园林行业的改革是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建管分开、管养分开”的四分开原则逐步进行推进。对此,根据目前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需要我们做好两方面工作。

第一方面要强化城市绿化建设的宏观管理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管理机构,突出我单位在我区的城市绿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对此今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大力提升园林主管部门在城市绿化建设中的重要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古城保护开发和城市新区建设绿化规划的编制和绿化工程方案设计的工作。是加强林政执法工作,保护绿化成果。首先要严格树木砍伐移植报批制度,认真做好申报砍伐、移植树木的勘察审核工作。能保留的树木尽量保留,对于违法砍伐,移植树木的行为,依法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另外,加大巡查力度,公布群众举报热线,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园林植物和设施的行为。要强化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绿化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把审批和验收关,同时注重监督中间实施环节,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对此类工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我区的绿化建设水平。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增加我单位对我区绿化企业和绿化市场的管理职能。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园林绿化企业不断增多,绿化建设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需要我们做好这方面的工作,管理好和培育好我区绿化企业和绿化建设市场,使之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方面创新管理机制,提前做好准备,以适应改革的需要,经受住改革对我单位带来的影响。是要加强园林绿地管理工作,巩固绿化成果,改变以往的重建轻管的状况,按照上级制定的标准对全区的绿地进行普查重新核定并分出管理等级,并按照管理等级制定相应管理标准,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细化目标考核责任书。形成权责分明,管理有序的绿地管理制度。另外根据绿地管护市场化运作的需要,继续摸索新的绿地养护管理办法,转变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方式和职能,要对绿地进行施肥、浇水、修剪、维护秩序和园林设施的维护等全方位的管理,提高绿地管理水平,并仔细核算每块绿地的维护成本,逐步建立企业化运营新机制。今年随着我市绿化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积极配合市园林局完成绿地养护招投标管理工作。在城市绿地养护市场上引入竞争机制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逐步形成建管分开,管养分开的绿化管理体系。⒉是通过集美园林绿化工程处的施工企业载体,利用目前园林队伍的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承揽绿化工程,锻炼施工队伍适应市场的能力,积累施工技术经验,熟悉市场运作的规则,培养出能够适应企业化运营的人才队伍。在注重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通过媒体等多种途径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集美园林这一品牌,为集美园林绿化工程处有更大发展打下基础。是苗圃的苗木生产要提高科技含量,引进培育名优品种,加大乡土树种的培育规模,形成以乡土树种为主,种类丰富,特色鲜明的育苗基地。积极申请绿化科研基础项目,借用外力,快速提高苗木育苗水平。另外利用苗圃南侧空地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把苗圃建成集观光、娱乐、育苗为一体的现代化育苗基地。是莲花湖公园的管理要结合二期改造工程进度,及时清理落后、小型娱乐项目。积极寻求大型娱乐公司投资莲花湖公园的娱乐项目,改变莲花湖公园娱乐设施以小地摊为主的分散经营的落后局面。随着莲花湖二期建设完工,设施不断完善,公园也将成为我区对外的窗口,公园的管理方式也要随之转变,要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提高管理水平。要把一个环境优美、洁净、管理有序的莲花湖公园展示在我区的广大群众和游人面前。

三、加强学习,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随着园林绿化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园林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们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有很多困难摆在我们面前,这需要我们建设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高、作风硬、能经得住考验的干部职工队伍,为此,我们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绿化行政工作计划范文8

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当前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观念创新与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手段和迫切要求。为改变农民“养儿防老”的观念,从2005年开始,江西宜春市开始全面实施“绿色养老工程”,对夫妻双方年龄均在45周岁以上的农村独女户和二女不再生育户,无偿提供土地,供其栽种果苗、树苗、花卉或药材,发展绿色产业,解决其后顾之忧。2008年6月5日,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在宜春市视察时指出,把植树造林与计划生育工作创造性的结合起来,既引导村民转变了传统生育观念,又推动了植树造林工作,这是真正的“绿色银行”、“绿色养老”。2010年5月19日,江西省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宜春市计划生育绿色养老的经验做法,把计划生育绿色养老工程推向全省。2010年11月25日,江西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计划生育绿色养老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绿色养老工作的职责分工和保障机制。《通知》强调,该项工程对推进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有着重要意义,对加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也将发挥积极作用。

案例内容

2010年,江西省财政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专门打造计划生育“绿色养老”工程,为约8万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家庭栽种经济林,建立养老“绿色银行”。这是江西省紧紧抓住鄱阳湖生态区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契机,围绕“兴林富民,绿色养老,生态文明”的战略思路,从模式上进行创新和突破,把计划生育、养老保障与生态建设、农民致富有机结合起来,走出一条依靠当地实际,解决计生群众老有所养的新路子。

江西省2010年出台的《计划生育“绿色养老”试点实施方案》提出,2010年在各地申报的农村二女结扎户试点家庭条件为: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生育了两个女儿,其中一方落实了绝育措施的家庭,全省农村地区有近30万户纯女户计生家庭申请参加了“绿色养老”工程。《方案》要求,为试点家庭每户栽种200株以上速生林或经济林,使其积累起“绿色”财富,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能力。《方案》明确,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计划生育绿色养老对象家庭实行自主经营,真正落实“承包到户、责任到人、收益归己”。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绿色养老”工程,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药则药,发展地方特色经济,促进“绿色养老”工程向产业化延伸。通过试点,探索新时期计划生育实物补偿奖励新途径,在全省推广总结经验。

同时,针对农村二女户家庭最担忧的养老问题,江西省还给予了特别扶助。从2005年开始,对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条件并经确认的对象给予奖励扶助。2009年,奖励扶助金已提高到每人每年720元,全省41909人享受这一政策。2008年开始,江西省对农村符合政策生育二胎而主动放弃再生育,且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女方年满45周岁的家庭,一次奖励3000元。

江西省“绿色养老”工程实施一年来,已经初见成效。如黎川县有423户二女户参与了“绿色养老”工程,先后涌现出120户“绿色养老”致富典型,栽种“绿色养老”果木8325亩;余江县共有669户农村一女、二女结扎户享受到“绿色养老”;吉安县受益于“绿色养老”项目的农村计生家庭已有339户;樟树市作为中国的药都,扶持农村纯女户计生家庭种植药材,拓展了绿色养老的内涵。截至目前,樟树市有1900余户纯女户计生家庭从事药材种植,种植面积达18万亩,户均年增收3000元。在国家人口计生委2010年绩效评估中,江西省获奖综合排名第一次进入到全国第四位,得到国家人口计生委高度评价。

相关链接

贵州17亿元投向计划生育家庭

贵州是我国较早探索并实践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省份,“十一五”以来,贵州计生利益导向工作不断“扩容、扩面、提标”,创造性地拓展政策效应。如奖励扶助对象享受政策的年龄提前至40岁,奖励扶助金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440元。此外,贵州省还规定:独生子女和符合计生政策纯女户的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在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每年按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20%的比例按季度增发补助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人员,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不低于100元和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不低于100元;为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户的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缴纳需要由个人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等等。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贵州省实施的利益导向政策,共投入资金逾17亿元,惠及计划生育家庭110万余户。

案例评估

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曾被称作是“天下第一难事”,难就难在农村生产力水平低,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推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势在必行。江西省倡导“绿色养老”,帮助纯女户计生家庭积累“绿色财富”,种“绿色养老金”,将计划生育工作和植树造林相结合,既有助于解决计生家庭的生活困难,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生育观念,也有利于推动植树造林和农村绿色产业的发展,其政策取向值得肯定。但也应看到,农村养老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长期以来受二元社会结构的制约,加之“养儿防老”观念短时间内难以消除,破解农村养老制度性难题并非易事。任何有益的探索都值得肯定,但前提是不应将问题过于简单化,靠某项单一的举措新政就能一蹴而就。作为城乡统筹的大问题,农村养老问题还需要有根本的制度设计,需要政府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需要城市不断反哺去加以完善。

省情速递

4月11日,甘肃省委书记陆浩率领党政代表团到湖南进行为期4天的学习考察。甘肃省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学习考察湖南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共商加强合作、推动发展大计。当天,两省签署了《甘肃向湖南送电框架协议》。

4月11日~12日,广东省考察团赴重庆市学习考察社会建设工作。考察团考察了重庆交巡警总队女子特勤队、廉政教育基地、村级服务中心、基层综治服务中心“民心佳园”公租房小区等,深入了解重庆市推进社会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

4月11日,云南省政府召开新闻会通报,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省级政府规章――《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共25条,通过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应急周转金制度等核心条款,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制度保障。

绿化行政工作计划范文9

刚才*副县长和*副县长代表县委、县政府分别对农村绿化和城市绿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要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不折不扣地抓好工作落实。稍后耀平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就今年的绿化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绿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是“十一五”计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省市大抓绿化工作的关键年。为此,抓好2006年的绿化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目前省市都非常重视绿化工作,都把绿化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来实施。除省市政府召开绿化会议外,有关厅局也分别召开了绿化工作会议,林业部门重点抓好园林村建设,交通部门开展通道路绿化建设,建设部门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这都是近年来少有的。同时今年国家省市都在大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且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投资也逞逐步加大的趋势,绿化工作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内容,已形成了多方抓绿化的强大合力,也为我们农村发展带来一个良好的机遇。3月11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又召开了通道绿化工作会议,重点加大重要省道的绿化、美化、标准化“三化”工作力度,而且都有投资补助资金。这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对绿化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充分表示出市委、市政府大搞绿化的决心。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都应该不折不扣地抓好绿化工作,千方百计搞绿化,为我们工作、生产、生活创造舒适的环境。从我们*来说,这几年农村绿化步伐较快,但是城市绿化明显滞后于其它先进县市。虽然我们在绿化工作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绿化总量仍显不足,绿化水平尚待提高。城市绿化步伐比较缓慢,各乡镇在绿化建设中还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绿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二是绿化资金筹集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绿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近几年,虽然各乡村绿化投入大幅增加,但与全县绿化需求相比,仍十分不足。特别是社会投资搞绿化、绿化建设市场化运作还没有普遍推开,大多数绿化工程仍主要靠政府投资,投资渠道相对单一。三是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及“绿线”管理仍然滞后。我县还没有按照省政府提出的要求,如期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及批准工作。没有规划的科学指导,城市绿化工作就必然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就会造成浪费。城区内绿化分布不均匀,城西区绿化状况好于城东区,特别是县城中心区绿化面积明显不足;城区周边地区绿化隔离带建设尚未完成;种植草坪、树木量偏少,植物配置和选择仍需进一步优化。严峻的形势使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以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国家和省重视生态建设的大好机遇,山川统一规划,城乡统筹发展,造管同时并进,明确硬指标,制定硬措施,采取硬办法,切实在“十一五”期间使全县生态环境有一个大的变化。

二、明确任务,全面推进绿化工作

“十一五”时期,是我县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缩小与先进地区差距非常重要的五年。能否实现这一目标,生态绿化是一个关键环节。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工作环境,城市功能、城市景观,以及对整个城市的生态环境都有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县的绿化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向更高的档次和水平迈进。因此,我们再也不能仅仅把绿化看成单项工作,看成林业部门的事情,它是我们*全社会的事情,需要我们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要作为“十一五”期间一项关系长远的战略工程、全局工程、不遗余力地推进。

对“十一五”期间的绿化工作,县委、县政府已纳入了“十一五”计划纲要。目前全县绿化工作已初步制定了实施方案,总的目标是创建省级园林式城市,重点抓好3条主要交通干线、环城绿化、10个园林村,按照以通道绿化、荒山绿化、城区绿化、乡村绿化、农田林网建设、经济林建设为呼应,山、丘、川总体配置,点、线、面整体布局,生态、景观、经济三大效应的总体思路稳步实施,扎实推进建设绿色*,创造优美环境,造福全县人民,让29万*人民共沐蓝天碧水,共享绿树鲜花,置身于满目绿色,生机勃勃的文明环境之中。到“十一五”末,完成造林绿化20万亩,全县林木覆盖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27.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8%,绿地率34%,人均公共绿地8.5平方米,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建成园林村30个,园林式单位55个。

我县今年绿化重点要抓好108国道的补植补种、太长高速过境段以及太长连接线的绿化美化工作,这三项工作都是事关*形象的重点工程。这三项工程省政府和市政府都有补助资金。因此,各有关乡镇主要领导一定要给予高度重视,抓省市支持的大好机遇,积极组织开展工程,争取投资,搞好绿化美化,力争把这三条主要干线建成*的精品工程,窗口工程。特别是交通部门要积极抓资金落实和到拉,把钱用在刀刃上,切实调动乡村绿化的积极性、主动性。林业部门要主动搞好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工作。同时我们要结合去年的“村村通”工程,今年在乡村道路上大搞绿化建设,搞好路树配套,既能交通便捷,又能绿树成荫,既能方便群众,又能美化环境。今年市政府对县乡道路绿化也要给予一定的补助。为此,今天参会的各个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绿化工作,从大局出发,从改善人居环境出发,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实搞好今春的绿化工作。

城市绿化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六个内容,一是西环中路行道树的绿化和十个景观小区的绿化;二是新建西路的绿化;三是提升改造七五三环岛和西环路北口绿地景观;四是医药路、北顺城街、新建西路西段的绿化;五是对108线、西环路、太洛路等10条道路现有的行道树和绿带进行补栽、整修;六是城市退水渠4.7公里段进行绿化,按照政府资助,属地乡村栽植管护的办法实施。

环城的水秀、北洸、侯城、胡村四个乡镇,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环城绿化带建设的要求,及早控制绿化用地,分步实施环城绿带工程。为完成环城绿化,今年政府要编制乌马河城北段绿化规划,乌马河城北段的绿化要做为我县城市规划区的重要绿地,分年度实施。同时小区绿化方面,各单位和住宅小区管委会,都要按照园林式单位的标准有计划地实施庭院绿化,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下面,我就绿化需要把握的重点提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严格规划管理,全面提高全县绿化水平。系统规划是绿化建设的重要依据。为了减少绿化建设的盲目性,尽量避免绿化走弯路,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绿化规划工作。林业、城建部门力争年底前完成全县和城区的绿化编制工作。在编制规划时,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要坚持思维超前、立足长远的原则。也就是要把绿化建设目标和规划与城市的长远发展、与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利用、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结合起来,要有超前意识和长远眼光,按照国家及我省的标准留足绿地,要注意学习借鉴国内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同时,更重要的是应吸取它们的教训。二是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一定要依据我县的气候条件、自然条件、历史文化背景,树立地方特色。三是要坚持全面增绿、突出重点的原则。城市绿化不仅要加强平面绿化,还要加强立体绿化。县城各临街单位有条件的都要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尽可能的多搞绿化,增加绿地面积。总之,要利用一切可以绿化的地方进行绿化建设。在全面增绿的同时,还要保证重点区域和绿化重点工程建设。四是坚持科学布局、城郊统筹的原则。在绿化建设中,要合理分布绿地,科学配置植物种类,统筹考虑城市周围以及城郊绿化隔离带的绿化建设。系统规划划定“绿线”,“绿线”一经划定后,就要公之于众,并强化这条“高压线”的法律地位,加强群众监督,杜绝随意侵占。五是要严格推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城区内的所有新、改、扩建工程,在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前,必须经城建部门根据绿地系统规划及“绿线”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竣工时必须做到主体工程与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验收。有关部门要支持规划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严肃查处违法侵占绿地或破坏绿化的行为,坚决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近期利益服从长远利益。今后所有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把绿化纳入自身建设和管理的范筹,无论谁家搞建设,都要对绿化优先考虑,同步完成。

第二,在绿化组织上要坚持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种机制。机制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绿化工作能不能完成,能不能搞好。我们要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筹融资机制。要完成艰巨的造林绿化任务,资金投入是关键,必须想尽各种办法,构建“政府为主、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合力推进”的绿化投入机制。在造林绿化方面,要加大项目申报力度,特别是抓住国家实施生态工程建设和省政府今后五年每年安排3个亿用于林业工程建设的机遇,超前运作、主动争取,多争取一些国、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投资。同时要争取国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绿化建设投资。

对于城市绿化,要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全民绿化的新路子,鼓励单位、学校、企业认养、认建园林树木、绿地;对已建成的绿地,实行有偿出让部分活动场地和冠名权的形式,鼓励厂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认养、包种包管或只包管理;鼓励单位和个人出资购买在建或拟建的绿地、公园、广场的命名权;在允许范围内,可以自己出资,按自己的设想建设园林、绿地;凡投资建设永久性绿地的,投资者可在建成的绿地上按有关规定设置广告,免交户外广告、标牌管理费。

第三,要严把绿化工程质量,努力打造绿化精品。一要把好设计关。每个绿化单项工程都要因地制宜、搞好设计。另外,针对我县普遍缺水的情况,在绿化工程设计时还必须坚持节约用水的原则。在植物配置上,要多栽乔木,多栽大苗;在植物选择上,要多培育、引进和种植抗旱、耐寒和涵养水源能力强的植物,积极发展和推广适应能力强的乡土树种;在绿地浇灌设计上,要积极推广滴灌、喷灌、微灌、管灌等节水型灌溉方式。二要把好施工关。施工前要实行招标投标制,择优选取施工队伍;施工时要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施工结束后要实行竣工验收制度,按照标准规定,对绿化工程进行验收。三要把好养护关。要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养护作业改革,逐步建立起绿化养护行业“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运行机制。

第四,要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掀起绿化新高潮。组织领导是绿化建设的关键,搞好城市绿化,需要加强部门、行业以及城乡之间的相互协调和密切配合。为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本着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将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实抓好绿化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合作,协同作战,特别是林业、城建部门一定要认真组织,加强实施,抓紧部署。按照国家全民义务植树的要求,广大干部群众和各单位都要参加义务植树,确定任务,领导带头参与;各级、各部门都要层层建立专门的义务植树基地,使公民的尽责率达到85%以上;各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全面开展花园式单位建设活动;要大力组织和开展认领绿地、植造纪念林、“三八林”、青年林、“双拥共建林”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提倡种植结婚树、参军树、升学树、生日树等纪念树,培养市民意识和绿化意识。总之,要通过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共同努力,继续深入开展绿化工作,再掀我县绿化建设新高潮。

三、落实责任,确保绿化任务顺利完成

刚才德仁县长与各乡镇签订了绿化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的签定,意味着各乡镇向县政府立下了军令状,向人民群众作出了承诺。各乡镇必须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切实负好责,抓好工作,完成好任务。对于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县政府将加大督查和检查工作力度,一是要组织督查。在四、五月间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进行督查、指导;二是要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年底前县政府还要组织对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届时,各乡镇都要向县政府交帐。军令如山,我希望同志们能够真正将这项工作重视起来,切实抓在手上。

森林防火工作。目前已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临近的榆社县近期发生了两起火灾,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此,我们各乡镇村一定要把防火抓在手上,严防火种入山,重要山头要实行死看硬守,真正发挥好专职护林员的作用。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更要注重防火工作,范村、侯城、阳邑三乡镇是我县防火的重点乡镇,要专人设卡,把好入山关,千方百计预防火灾的发生,林业部门一定要坚持好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检查,尽快培训防火专业队伍,确保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气象部门要做好近期天气的预测预报,认真为森林防火搞好服务,严防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