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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2-10-08 08:28:01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1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各级政府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四个到位”,即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安全管理到位、应急管理到位,加快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计划重点内容

根据省局年度计划安排和市局实际,市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市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主要负责监管行业(领域)中驻岳中央、省属、市直属企业以及其他部分重点企业(列入省局行政检查计划名单的企业除外)等共47家企业的行政检查;

二是对下级安监机关行政检查对象的抽查计划,共抽查纳入县市区安监局检查对象的企业68家以上;

三是安全培训、应急管理等专项检查计划,分别抽查10家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在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方面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的情况,抽查5家安全培训机构依法开展安全培训的情况;

四是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重点执法计划,主要对全市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对象不少于18家,并负责对其抽查中发现需要立案和上级交办、有关部门或市局有关科室(中心)移交、下级安监机关提交、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上述四个具体计划附后。

三、计划执行

市局行政检查计划和对下级安监机关检查对象的抽查计划由市局危化科、矿山科、烟花爆竹科和行业监管科(职业健康科)按照监管行业(领域)的责任分工分别负责执行;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等专项检查计划由局培训中心和应急管理中心负责执行;市局执法支队重点执法计划由执法支队负责执行。

上述有关科室(中心、支队)应统筹处理好行政检查与其他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好计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和上下计划的对接,并将年度计划任务分解到月、到人,分解计划于3月底前送政策法规科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局党组加强对计划执法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计划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保障条件。各分管领导要及时审核月度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月度计划和检查方案未经分管领导批准,有关科室(中心、支队)不得执行。

(二)提升能力。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加强全局机关干部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政策法规科要认真组织做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规范行政检查的法规政策业务学习,加强依法行政的业务指导,确保计划执法的质量。

(三)强化责任。有关科室(中心、支队)要认真履行检查责任,凡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要依法追究监督检查人员责任;对发生事故需要追究行政检查责任的,依法予以追究。

(四)严格考核。市局政策法规科每年7月和11月对计划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计划执法质量将作为对各监管科室(中心、支队)及监督检查人员年度工作考核与评先评优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监督检查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必须恪守下列要求:

(一)根据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各有关科室(中心、支队)要每月制定检查、抽查计划及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要按照“五步工作法”的程序步骤开展行政检查,保障依法行政。

(二)要强化基础工作,做好每次检查的检查记录,并按“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把有关信息录入“涉危企业信息数据库”。对所需采取的现场处置、限期改正、行政强制措施的,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执法文书的使用管理要符合总局、省局和市局制定的有关规定要求。要严格执行谁检查、谁下文书、谁负责进行整改复查,不得将复查责任移交下级落实。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为重点,以专项执法检查主线,以专项督查检查工作为补充,紧紧围绕全县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压减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县安全发展需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在不折不扣执行监督检查计划同时,充分运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部门联合“双随机”等方式,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市局或我局颁发许可证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县级重点检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开展重点领域检查:纵深推进十大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涉及矿山、危险化学品、医药化工、工业企业等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积极开展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执法检查;深入配合各行业部门开展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城市运行等领域专项整治,切实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

(三)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实上级部门要求,在完成全局2020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时,抽查企业数量不低于执法任务总量的30%,2018年和2019年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单位、高危行业重点监管单位及本行政区域内其它需重点监管的单位为重点抽查对象。

(四)专项督查检查工作:依据安全生产职能配置规定,组织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工贸企业等进行专项督查检查,针对督查检查中突出问题、关键环节、重点人员、重要措施等事项,提出具体的监管内容、工作标准和防控手段,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五)综合监管事项及其他执法任务:一是依法调查核实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案件;二是继续对工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情况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四是完成市应急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临时性任务;五是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重点督查等工作任务。

四、行政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14307个工作日

2020年全年共366天,有52周,双休日104天,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共计11天。国家法定工作日=366-104-11=251天。目前,县应急管理局承担监督检查计划任务的执法人员为29人。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1×29=7279×80%=5823。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不低于3480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不低于3799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等。

非执法工作日: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检查指导乡镇(园区)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参加党群活动,以及局交办的帮扶等其他工作。

五、监督检查安排及职责分工

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特点,确定全局重点检查领域、重点检查单位及检查频次。全年共计划监督检查254家,其中将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和化工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清单编制单位、涉危企业、近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企业等单位列为2020年度重点检查单位,共计164家,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64.6%,符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重点检查比例不低于60%的要求;检查一般单位50家,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19.6%;专项督查检查40家单位,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15.8%。

(一)重点检查安排

1.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化工企业5家,制药企业6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非煤矿山、尾矿库,地下矿山等企业26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检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全年检查网点不少于3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对重点监管对象适量增加检查频次,全年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露天矿山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0家(次)地下矿山要求每季度至少检查1家(次),特殊季节(如:汛期)应适量增加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的检查频次,确保矿山检查全年做到全覆盖。由局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

3.检查金属冶炼企业3家,日用化工及塑料制品企业12家,粮油食品加工类企业12家,针织服饰类加工企业6家,竹木制品加工企业10家,碳酸钙粉体企业15家,电子加工类企业12家,全年对小薇企业抽查不少于20家。金属冶炼企业每月检查一次。由局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完成。

3.检查近2019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2家重点企业,检查2020年事故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由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会同局相关股室、行业主管部门完成。

(二)一般检查安排

1.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由局政研法规与综合协调股结合年度执法任务负责完成(除重点检查企业不少于10家);检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由局减灾救灾股(宣传教育股)结合年度执法任务负责完成(除重点检查企业不少于10家)。

2.检点地区、重要时期、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等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共计30家,由局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完成10家,局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完成10家,局政研法规与综合协调股负责完成10家。

(三)专项督查检查安排

督查检查建筑工地(20家)、学校(5家)、人员密集场所(10家)、水电站(水库)(5家)、等共计40家,局灾害防治管理股负责完成5家、局政研法规与综合协调股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35家。

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方式和后续工作要求

(一)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应当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点事项清单》以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确定具体的检查事项。

(二)监督检查方式

通过查阅生产经营单位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询问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督检查及后续工作有关要求

1.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各执法单位应根据已批准的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统筹考虑执法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监督检查装备力量、执法车辆使用等实际情况,编制本单位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每月监督检查的单位名称或数量、检点事项、时间安排、责任人员等。

2.现场检查、现场处理和处罚

(1)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并由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

(2)对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进行隐患排除治理的,执法单位应当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有关人员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立案调查、实施行政处罚。

3.归档、公示、审核

(1)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承办人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承办人按照要求将归档材料报至局政研法规和综合协调股。经政研法规和综合协调股审核后方可对行政执法公示的信息进行、撤销和更新,信息要采取政府网站公示、办公场所现场公示、政务新媒体公示等多种方式,将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为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由局政研法规和综合协调股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4.备案、督办

各执法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既定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录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局政研法规和综合协调股应当按照经县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督促各单位落实,并做好局年度执法信息公开等事项的实施情况总结。

5.调整、报批程序

经县政府批准的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实因工作需要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由执法单位书面提出具体调整或者变更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同意,报请局务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并形成正式文件。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需要进行重大调整,即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事项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以及执法单位数量增减幅度超过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20%以上的,应当重新核定相应工作量,并经局务会审议决定后30日内,由局局政研法规和综合协调股履行重新向县政府报批和批准后向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监督检查计划

各相关业务股室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各自监管职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监督检查任务真正落实到实处。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应亲自组织、督促执法人员按计划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落实。对于重点检查单位,必须按照检查名单、检查频次、检查时间实现全覆盖。

完善基础数据,推行一般检查“双随机”工作方式

执法单位应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及时完善重点企业库和随机抽查企业库,一般检查原则上应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切实将“双随机”工作落到实处。

采取切实举措,不断提升行政处罚职权履行率

各相关业务股室要深入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短板问题,高度重视考核指标,采取有效措施触发处罚职权,进一步提升系统职权履行率。

(四)落实法宣职责,做到普法工作与执法检查同频共振

各相关业务股室要将普法工作融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全过程,在执法中不断加强普法工作,在监督检查活动中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普法释法,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3

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县“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本局2021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编制目的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大力实施依法治安,明确执法责任,创新执法方式,突出执法重点,提高执法效率,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通过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乡镇(园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编制依据及考量因素 

(一)《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执法人员的数量。 

(三)本部门监管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四)重点监督检查的地区、领域、行业和企业规模与特点。 

(五)道路交通状况、执法车辆和技术装备情况。 

(六)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四、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一般检查。

五、工作重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以下18项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等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六、执法计划的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依计划执法,有的放矢的执法是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落地生根,切实做到尽职免责的有效举措。相关股室、监察大队要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内部层级监督体系,做到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提高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执行力和针对性。要根据年度实际情况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因上级监管工作部署和不可遇见等因素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及时报告,经分管局长和局长同意后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二)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案件查处的监督检查、监管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仔细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各有关股室和监察大队要细化分解制定月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对同一企业开展检查要采取联合行动,步调一致,切实落实执法检查的内容、次数。检查前要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做到每次现场执法检查都有计划、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 

(三)加强从严执法,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在从严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执法到位。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网站、信息简报、手机平台、“双微”等载体,及时将执法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等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公开,达到互相借鉴、互相学习、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效果。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非法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重大案件查处情况,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通过媒体和网络予以曝光。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1.工贸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2.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计划

3.关于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情况说明

 

 

 

 

 

 

 

 

附件1

 

工贸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县工贸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底,我县共有金属铸造企业1家,建材企业27家,轻工企业32家,纺织企业3家;规模以上企业197家,其中,风险等级较高、危害程度较大的重点行业领域为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及金属铸造。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目前我局负责工贸行业管理的执法大队现有工作人员2人,均持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

(二)工作日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从事综合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365-104-11)×2=500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96个工作日)

现场执法检查按月进行,采取“双随机”和“四不两直”的方式,每次抽取2名执法人员,必要时聘请相关安全专家参与,月平均随机抽查4家工贸重点企业,每家企业需1天。企业数×天数×人数×月数=4×1×2×12=96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208个工作日)

执法大队的其他执法工作包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效果评估、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加县直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及县应急局牵头或县安办组织的重点时段安全督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取缔和行政处罚、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完成领导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事项。经测算,共计208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196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包括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196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工贸企业检查内容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建立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隐患(2017版)、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建立健全“六项机制”情况等为重点,分类如下:

1.金属铸造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达到三级(小微)及以上等级;

(2)吊运钢水铁水与液态渣的起重机是否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相关要求;

(3)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是否使用固定式龙门钩;

(4)人员聚集场所(包括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是否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

2.涉氨制冷

(1)作业场所是否用氨直接蒸发空调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是否设置在单独作业间;

(3)氨制冷机房是否符合防爆防泄漏规定;

(4)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5)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体系是否健全。

3.粉尘涉爆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是否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是否按照规范要求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是否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是否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是否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是否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是否及时规范清理。

4.有限空间

(1)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情况;

(2)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3)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情况;

(4)设置警示标识配置通风检测仪器装备情况;

(5)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6)外委作业签署安全协议并现场监督情况。

(二)月检查计划

1月份,春节前安全大检查。共检查企业4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2人,需:4×1×2=8个工作日。

2月份,春节后复产验收。共检查企业4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2人,需:4×1×2=8个工作日。

3月份,第一季度安全大检查。共检查企业4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2人,需:5×1×2=10个工作日。

4月份,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4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2人,需:4×1×2=8个工作日。

5月份,雨季“三防”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4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2人,需:4×1×2=8个工作日。

6月份,第二季度安全大检查。共检查企业4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2人,需:4×1×2=8个工作日。

7月份,防暑降温和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4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2人,需:4×1×2=8个工作日。

8月份,安全标准化达标实施情况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4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2人,需:4×1×2=8个工作日。

9月份,第三季度安全大检查。共检查企业4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2人,需:4×1×2=8个工作日。

10月份,国庆节节后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4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2人,需:4×1×2=8个工作日。

11月份,防寒防冻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4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2人,需:4×1×2=8个工作日。

12月份,第四季度安全大检查。共检查企业4家次。每家企业检查1天,每次参加2人,需:4×1×2=8个工作日。

四、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工作日)

经测算,全年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其中:执法工作日和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304个,占总法定工作日的60.8%;非执法工作日196个,占总法定工作日的39.2%。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共96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500-208-196=96个工作日,执法检查工作日占总法定工作的比例约为19.2%。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208个工作日)

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预计参与4起相关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案件调查,每个案件需要2人工作5天。需工作日测算为:案件起数×调查人数×调查天数=4×2×5=40个工作日。

2.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查处。全年按6起计算,每次需2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工作1天,需工作日:案件起数×核查人数×核查天数=6×2×1=12个工作日。

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约挂牌企业3家,每家需2名工作人员收集整理资料、督办1天,需工作日:挂牌企业数×人数×检查天数=3×2×1=6个工作日。

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取缔和行政处罚。预计全年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行政处罚案件5起,每起需2名执法人员工作2天,需工作日:查处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案件数×人数×工作天数=5×2×2=20个工作日。

5.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及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等。按人均每月2个工作日,需2名人员,需工作日:每人每月工作日×月数×人数=2×12×2=48个工作日。

6.机动执法。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全年机动监管工作日计划平均每人每月1个机动工作日,需工作日:每月工作日×月数×人数=1×12×2=24个工作日。

7.参加县直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及县应急局牵头或县安办组织的重点时段安全督查。按每季度开展1次督查,每次2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参与,需工作日:督查次数×督查天数×人员数=4×2×2=16个工作日。

8.行政执法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每人1个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需工作日:每月每人工作日数×月数×人数=1×12×1=12个工作日。

9.做好行政执法限期整改复查工作。对责令限期整改的重点监管企业县局组织复查,全年预计有6次,每次复查0.5天,2人参加,需工作日:企业数×天数×人数=6×0.5×2=6个工作日。

10.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预计每人每年12天,合计2×12=24个工作日。

全年共需208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测算(196个工作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需112个工作日,其中:

学习:每周每人0.5天,合计0.5×2×52=52个工作日;

培训:每人每年5天,合计2×5=10个工作日;

考核:每人每年1天,合计2×1=2个工作日;

会议:参加国家应急部、省应急厅电视电话会议、县政府协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局务工作会议等,每人每月4次,每次0.5天,合计4×0.5×12×2=48个工作日。

2.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每人每年12天。合计12×2=24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按每人每月1天测算,合计1×12×2=24个工作日。

4.病、事假。每人每年3天,合计3×2=6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按执法人员实际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计算,2人工龄均超过20年,休假15天,合计15×2=30个工作日。 

全年共需196个工作日。

五、重点检查工贸行业企业名录

序号

企业名单

所在地址

行业类别

备注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

1

安徽汉邦希瑞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寿蜀园区

器件研发

 

2

安徽金诚车辆有限公司

寿蜀园区

汽车制造

 

3

安徽盛华纺织有限公司

新桥园区北区

纺织

 

4

安徽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桥园区

饲料添加

 

5

中信格义循环经济有限公司

新桥园区

能源研发

 

6

安徽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

新桥园区

饲料添加

 

7

安徽燊元机械有限公司

新桥园区

金属铸造

 

8

安徽百仓食品有限公司

新桥园区

食品加工

 

9

寿县安固建材有限公司

安丰镇

建材

 

10

寿县顺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大顺镇

建材

 

11

寿县如今食品有限公司

茶庵镇

食品加工

 

12

寿县利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陶店回族乡

建材

 

二、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三、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备注:由于全县工贸企业数量多、分布广,本部门执法力量难以实现全覆盖。对重点企业以外的一般企业,在机动执法、联合执法工作中,列入“双随机”抽查。

 

附件2

 

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一、全县危险化学品监管企业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41家,其中40家加油站点,1家气体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7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县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管股主要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执法总人员数为3人。

(二)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共750个工作日)

2021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为52×2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直接从事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总数为3人。则总法定工作日为(365-52×2-11)×3=750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共264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共192个工作日)

对列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见附件)的企业进行检查,全年共10家企业,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6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复查1次,共检查48次;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每半年检查1次,复查1次,共检查16次,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192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共72工作日)

危险化学品一般检查工作日,计划随机抽查企业6家,每半年检查1次,复查1次,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72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共220个工作日)

综合监管股的其他执法工作包括:

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相关工作、实施行政许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效果评估、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完成县政府和市应急局交办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220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共266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包括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检查指导乡镇和工业园区应急机构工作、参加党群活动、扶贫、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266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

综合监管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年度重点检查单位是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共10家。(见附表)。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危险化学品监管重点检查的单位共10家,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比例为62.5%,共192个工作日,占计划检查的比例为72.7%。  

(三)其他事项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检查内容主要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安办〔2017〕19号),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表,对表、对标进行抽查。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

综合监管股年度危险化学品监管的一般检查单位是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共随机抽查6家企业,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4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2家。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危险化学品监管一般检查的单位共6家,占计划检查的比例为37.5%;共72个工作日,占计划检查的比例为27.3%。

(三)其他事项。

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被监督检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五、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共750个工作日)。

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为52×2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直接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总数为3人。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危险化学品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52×2-11)天×3人=750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共264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

对列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见附件)的企业进行检查,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全年共10家企业,共检查32次(含复查),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为每季度检查1次,复查1次;4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为每半年检查1次,复查1次。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共需要6×4×2×3×1+4×2×2×3×1=192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

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随机抽查6家,每半年检查1次,复查1次,每次选派3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需要6×2×2×3×1=72个工作日。

合计共264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共220个工作日)

1.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共36个工作日)

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相关工作, 全年需3名执法工作人员,每人12个工作日,共需12×3=36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共66个工作日)

①做好市级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县级初审工作,配合行政审批股开展县级负责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市级发证企业县级初审6家,县级负责企业审查1家,由3人审查,每名审查人员、每家企业需要2个工作日,合计(6+1)×3×2=42个工作日。

②配合行政审批股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全年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含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共4个,由3人参加,每名审查人员、每家企业需要2个工作日(含现场审查安全条件和资料符合性审查),合计4×3×2=24个工作日。

合计共66个工作日。

3.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7个工作日)

①全年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1次,1名工作人员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每名工作人员、每次3个工作日,需要1×3×1=3个工作日。

 ②全年危险化学品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1次,2名工作人员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每名工作人员、每次2个工作日,需要1×2×2=4个工作日。

合计共7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共27个工作日)

①安全生产信访举报督查。全年4起,每起3名工作人员负责,每起1个工作日,需要3×1×4=12个工作日。

②安全生产信访举报现场核查。全年5起,每起3名工作人员负责,每名工作人员、每起1个工作日,需要3×1×5=15个工作日。

合计共27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共48个工作日)

①县应急局牵头和县安办组织的重点时段安全督查。全年4次,每次3个工作日,3名工作人员参与,需要3×3×4=36个工作日。

②与县直相关部门、园区联合督查检查全年4次,每次3个工作日,1名工作人员参与,需要4×3×1=12个工作日。

合计共48个工作日。

6.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共4个工作日)

全年2次,每次1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负责,合计1×2×2=4个工作日。

7.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事项(共32个工作日)

①局长信箱回复。全年4次,每次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1个工作日,需要1×1×4=4个工作日;

②网上咨询回复。全年6次,每次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1个工作日,需要1×1×6=6个工作日;

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调研和答复。全年2次,每次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2个工作日,需要2×2×2=8个工作日;

④各乡镇、园区应急或安监机构上报的相关工作总结及报表统计。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年8个工作日,合计8×1=8个工作日;

⑤信息报送。全年6次上报市安办和应急管理局报表,每次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1个工作日,合计1×1×6=6个工作日。

 

 

 

 

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行业领域

备注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

寿县双桥镇加油站

双桥镇

危险化学品营

 

2

寿县安丰塘镇苏王加油站

安丰塘镇

危险化学品经营

 

3

寿县东岳加油站

众兴镇

危险化学品经营

 

4

寿县双庙镇加油站

双庙镇

危险化学品经营

 

5

寿县花园科达加油站

寿春镇

危险化学品经营

 

6

寿县新发气体有限公司

县工业园区

危险化学品经营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

1

安徽沃尔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寿蜀园区

危化品储存使用

 

2

寿县一得打火机有限公司

保义镇

危化品储存使用

 

3

钰兴医材(六安)有限公司

堰口镇

危化品储存使用

 

4

寿县中皖水务有限公司

寿春镇

危化品储存使用

 

三、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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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附件3

 

关于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计划编制

情  况  说  明

 

全县现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3家,零售经营单位1237家。根据市应急局2021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我县3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均为市级重点监督检查单位,按照要求,我县不再将其列入监督检查名单;零售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相对较低,可以采用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不纳入执法计划名单,全年共抽查零售经营单位不低于总数的10%。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二、检查范围

(一)基本情况

截止年底,我乡共有紫菜生产企业10家;仓储企业4家;生产加工企业2家;建筑企业1家。

(二)确定范围

根据我乡安全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确定我乡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范围为:紫菜加工企业、仓储企业、烟花、零售网点等监管监察。

1、紫菜生产企业10家;

2、仓储企业4家;

3、生产加工企业2家;

4、建筑企业1家。

三、检查时间及频次

年全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按月分解,以一个月为一个时间单元,按月排定检查企业,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十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复查。

上述生产企业每家全年检查3次;烟花、零售网点全年抽查不低于20家(次)。

四、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主要围绕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八)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结合各行业及企业具体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拟制各行业企业安全检查表,对企业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检查时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检查企业,检查记录要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部门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五、计划实施

(一)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所制定并经乡政府批准的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是全年安全监察工作的总部署、总安排,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导致当月检查计划难以完成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可顺延下一个月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要及时报乡政府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计划执行。

(二)实行领导负责制。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各职能人员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按照监察任务和时间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组织措施、监察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同时要统筹安排好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和适度调整,确保执法效果和监察执法计划及上级部署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5

依法行政个人年度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强法治滁州建设,依据滁州市201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和要求,结合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职责,着重宣传“1+4+N”系列科技创新政策,重点抓好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对专利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法治意识,全面规范各项行政工作,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省委、省级政府“全创改”工作会议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学习、宣传“1+4+N”系列科技创新政策及科技法律法规,提高科技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科技意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和行政执法提质增效活动;坚持法治建设与转变机关作风相结合、与提高机关效能相结合。

二、重点工作

(一)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1、完善各项规章的制定工作机制。涉及科技方面的政府规章必须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统筹下组织起草。扎实推进规章修改、废除、解释等工作,健全清理机制,确保规章务实管用。进一步清理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章,修改制定完善“滁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汇总”(第一批)系列科技创新政策。

2、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工作机制。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部门及服务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机制,在文件前主动征求包括管理相对人在内的各方意见。做好规章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事后备案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前统一审查制度,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年初要认真制定依法行政年度计划,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局领导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认真执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做好依法行政各项迎接考核工作。

2、强化规范执法,推进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常态化。严格落实新任公职人员、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全年计划安排局办公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2次,组织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40学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推进和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标准,避免行政执法随意性。

3、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前向政府报告制度。重点在编制“滁州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等工作中,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4、建立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以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决策讨论。

5、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开展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的法律咨询、培训、协助应诉等工作。依法梳理和划分部门职责和权限,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公布职责、权限范围、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工作程序等,明确责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

6、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科技项目立项等信息。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利侵权、假冒等行为的查处。积极参与、配合全省专利行政执法活动,加强组织、协调合作机制,推动跨区域协同执法。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全方位监督机制,促进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建立专利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专利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专利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执法过错追究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实行年检工作。

(四)提高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法治化水平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机制和考核标准。以全国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日、法治宣传日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2、加强科技诚信管理,搭建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对违反科技项目、专利侵权、假冒企业、经费管理等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黑名单制。

(五)提高全民守法自觉性

1、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不越法律红线、不触法律底线。要依法履行职责,带头依法办事,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不做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开展专题学法2期以上,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完善市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决策水平和依法执政、厉行法治意识。

2、组织市科技局干部参加普法教育,参加全市依法行政能力在线测试活动。

3、走进市廉政教育基地,深入开展依法履职、职务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教育活动,形成常态示范、常态警示。

各直属单位和科室要厉行法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能力,强化制度意识,提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法治能力,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要求,作出具体安排,结合实际,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调整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将依法行政工作分解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人。坚持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做到有责必究,纠必到位。

2、转变机关作风。把政务公开与转变机关作风相结合,经常利用局干部职工大会,将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阶段性依法行政的工作质效、遵规守纪、工作作风等情况予以讲评和通报,让大家互相监督,促进整体机关作风的转变。

3、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局内部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制度,对担负有行政执法权的人员的职权行使、履行法定义务等情况,实行全面、及时跟踪评议考核,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年行政执法任务。

依法行政个人年度工作计划

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更好地服务建设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娄底市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xx规划》、《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级政府服务规定》,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规划"为目标。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标准,必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打造"富饶、美丽、健康、祥和新娄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为依托,以问题为导向,以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为中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监督体制。实现"执法素质显著提高、执法体系完备高效、执法权责清晰明确、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执法形象文明公正"六大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陈伟志任顾问,局长朱昌美任组长,副局长刘志新、副局长黄晓华、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彭伟才(任常务副组长)、工会主席黄小平任副组长,局各科室和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科长李伟世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

1.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市规划执法支队和县(市)区规划局(分局)全年要主动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法制学习培训活动,展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重点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文书使用、案卷制作等执法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努力做到学深、学精、学透,为进一步提高规划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的规划执法队伍;不定期举办依法行政知识讲座,建立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以法律法规学习为重点,力促形成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好学进取的学习风气,切实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2.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执行规范性文件"四统一"和合法性审查、申请审查和有效期制度,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合法、合理、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原则,该取消的必须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目前全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受委托行使的各类审批权进行再清理,逐项进行复查复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局行政许可集体会审制度。对本系统的行政审批项目,入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限度减少审批的环节、手续和时间。建立行政审批网上投诉系统,局政策法规科和相关科(室)要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把行政许可审批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及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重大事项行政的决策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决策范围、决策机制、听证事项标准,听证会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的都要采取听证会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4.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执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市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坚持每半年开展1次自查自纠;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其他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年度内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市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对执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备案,并及时报市法制办。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市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5.抓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政策法规科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市法制办和相关法律专家联系,针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及时组织协调相关执法单位参加应诉、复议答复工作,指导其完善资料、收集证据、保证应诉质量和效率,并按规定及时向市法制办上报统计报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及县(市)区规划局(分局)应参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6.强化依法行政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强化法制监督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娄底市规划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内部各项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积极主动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贪腐、以情代法、滥用权利、玩忽职守等问题。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杜绝暗箱操作,真正做到执法公开化、透明化。在网上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责任科室:局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7.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由政策法规科负责,信息中心积极配合,年内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同时,在规划局信息网站上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工作。市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要积极配合政策法规科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件进行大力宣传。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认识。各责任科室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依法行政作为规划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责任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本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明确工作质量和进展,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及时将工作进度上报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完善监督,强化考核。各责任单位要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依法行政工作材料。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0前将本科室半年和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报送局政策法规科。法规科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按市政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分。

司法警察个人年度工作计划

xxxx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中院法警支队的正确指导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我坚持以“三个代表” 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为审判服务的主线,组织法警大队积极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法警大队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努力。现将一年以来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到位,全力配合审判业务工作

1、狠抓押解、值庭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押解被告人和罪犯、警卫法庭,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主要任务。这些工作是项责任心强和警惕性高的工作。因此,在执勤活动中自己能够身先士卒,身体立行,既是指挥员,也是战斗员。在勤务中坚持按照司法警察押解、看管、执勤规则要求,狠抓勤务制度的落实。始终坚持“一犯二管”制度,为避免一次押解人犯过多,积极与刑庭协调,合理安排开庭时间,保证警力充足。 在实际操作中,为杜绝意外情况,确保押解安全,每次押解均出发前认真核查被押解人犯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涉及团伙案件被告人,对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被告人的押解、值庭、公开宣判等大型勤务,都做到了对行动的时间、路线、警力配备,使用武器、械具,分工和协同,以及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的应对、处置作了计划安排。实行对押解、看管值庭工作登记备案制度,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由于全队同志的共同努力,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一年来法警队有效的杜绝了被告人和罪犯逃跑、自杀、自残、行凶、串供等事故的发生,保证了刑事审判的正常开展。

2、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措施

在机关安全防范事故方面重点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对值班法警的管理、监督与检查,规范了值班法警的工作范围和行为要求。制定了详细明确的值班管理规定,使责任心得到了加强。加之借鉴以前的管理经验摸索出了一定规律,勤于检查、勤于督促,使值班法警的工作逐渐步入正轨,充分发挥效用。

二是对守楼护院进行检查。每逢节假日,对院里各个角落进行检查,提出要求,消除隐患。在接受警队法警值班工作后,自己没休息过一个完整节假日。

三是督促值班法警严格进出人员的登记、盘查,进出车辆的登记检查,有效的防止了丢失被盗事件的发生。

3、进一步加强警械具管理使用

作为警械具主管人员,在警械具的管理中,完善了各种手续,更加细化了登记等环节的内容,使之清楚明了,帐物相符。杜绝了警用械具的丢失、被盗、被抢事件的发生。对新增配的囚车严格管理,除出警、开庭使用外,一律不得动用,杜绝因私出车的情况。安排专人管理,勤清洗、勤消毒、勤检查,保障日常工作使用。同时严格执行了警械具的使用规定,杜绝了非法警人员持有、使用、警械具导致自身和其他人员致伤等事故,确保了万无一失。

二、教育训练到位,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1、加强各项学习,树好法警形象

为了更好完成所担当的各项任务,必须不断地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指挥管理的工作能力。这一年来,我在自身学习、加强思想建设上下了不少功夫,取得了一些效果。努力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体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思想。并联系实际工作,学以致用。经过教育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进一步提高了自己对司法警察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当前,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面临新的矛盾,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当事人讼争矛盾明显,且由于社会各种因素,各种社会矛盾直接指向法院,使人民法院的安全工作和维护正常的审判、执行活动,已成为实质问题。因此,作为司法警察,所肩负的职责和任务会更加艰巨,这也是无上光荣的。

2、强化队伍管理,落实一岗双责

在队伍建设上,我队又新增6名警力,为警队增加了新生力量,同时也对队伍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我不断努力提高自己在队伍管理方面的能力,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归纳总结,制定了一系列的警队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登记制度,请销假登记、考勤登记、警队工作日志登记、值班登记等登记制度为加强队伍管理起到了很大作用。在管理工作中,自己始终坚持管人和管事一齐抓,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一同管的一岗双责管理机制。带头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队里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全年大队无请假超假、旷工缺勤等违规违纪事件。在全队法警没有受人吃请,接人财物等不廉洁事件的发生。

3、抓好业务训练,提高执勤能力

搞好基础业务技能的学习训练,提高业务技能,是增强法警执勤能力的有效途径。xxxx年,按照市中院法警支队下发的训练计划要求,合理的制定了xxxx年教育训练计划,积极组织全队开展了练兵活动。理论业务方面系统的学习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试行)》、《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司法警察值庭、押解、看管、安检规则》、《司法警察工作规范》、《人民警察使用器械和武器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并按条例要求进行规范和演练,组织大队制定和演练了押解、值庭、看管中处置突发事件的方案。新警入警训练开展顺利,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使新增警力很快掌握了相关业务技能,适应警队工作。积极与中院法警支队沟通协调,积极参加中院法警支队举办为期一周的年度全市法警集中训练并顺利完成各训练科目。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培训,使全体干警在政治、体能、单兵技能和战术等综合素质方面得到全面提高,干警精神饱满,工作能力明显增强,全队素质稳步提高,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司法警察队伍保障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回顾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主要有三点:

一是管理工作中还存在时紧时松,检查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二是对同志还存在打不开情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面做得不够。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6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根据中共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四铁”要求,强化监督执法,有效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2018〕118号)和省市应急部门有关要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避免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严格实施行政执法统计联网直报,每次监督检查完成后24小时内填报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4、加强对镇(街道)安监站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5、强化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通过规范有力的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

1、依法监督检查煤矿和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2、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行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3、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采掘施工)、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4、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5、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救援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等情况。

6、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同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

7、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8、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区应急局机关及直属委托执法单位在册人员65人,设有10个股室及直属单位,2021年全局实际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35人(包括7名领导),占在册人数的53.85%。区应急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执法工作日测算见附件1。

(一)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为8750个工作日

(二)实际综合监督检查工作日的确定

1、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987个工作日;

2、非执法工作日为6552个工作日;

3、执法检查工作日为1370个工作日。

实际所需工作日总计为9909个工作日。

以上工作日的具体测算情况见附件1。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2021年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煤矿;

(2)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

(3)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4)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5)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6)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7)主要负责人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

(8)安全管理混乱、安全基础薄弱的生产经营单位;

(9)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推进迟缓、隐患自查自报不认真的生产经营单位。

5、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进度缓慢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行业领域和占比。全年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8家,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40.48%。具体区分如下:

1、冶金机械等企业13家,由冶金工贸安监股检查9家(其中冶铸8家、机械1家),执法大队检查4家(冶铸企业),应急管理股抽查10家;

2、煤矿、非煤矿山、洗选储企业5家,由煤矿(火灾防治)安监股检查5家,联合执法大队抽查5家,应急管理股抽查3家;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6家,由危险化学品安监股检查26家,联合执法大队抽查5家,应急管理股抽查5家;

4、建材轻工等企业19家,由建材轻工安监股检查19家,联合执法大队抽查5家,应急管理股抽查5家;

5、近三年来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5家,由应急管理股检查5家。

(三)重点检查频次。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规定,对重点检查单位年度内至少监督检查1次。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下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数量、行业领域及占比。

全年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0家,占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59.52%。

1、冶金机械等企业24家,由冶金工贸安监股检查17家,执法大队检查7家;

2、煤矿、非煤矿山、洗选储企业4家,由煤矿(火灾防治)安监股;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45家,由危险化学品安监股检查;

4、建材轻工等企业27家,由建材轻工安监股检查。

对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由相关执法单位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双随机”抽查的,应当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

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投入、应急救援预防性等专项检查,与上述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执法任务有机结合,避免重复。

五、执法检查内容和方式

(一)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取得安全生产证照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市区安委办印发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40条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责任险缴纳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

7、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情况和隐患排查上报系统应用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9、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网格化运行情况;

10、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队伍建设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情况;

12、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检查内容外,各股室还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关执法检查清单。其中:煤矿(火灾防治)安监股负责制定煤矿、非煤矿山、煤炭洗选储企业执法清单;冶金工贸安监股负责制定冶金机械企业执法检查清单;建材轻工安监股负责制定建材轻工行业执法检查清单;危险化学品安监股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执法检查清单;综合协调股负责制定安委办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专项执法检查清单;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全投入专项执法检查清单;应急管理股负责制定事故企业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清单和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清单;政策法规(防汛抗旱)股负责制定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清单;执法大队负责制定重点行业执法检查检查清单;应急信息培训中心负责制定煤矿监控系统及隐患排查体系执法检查清单以及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清单。

(二)检查方式

为减少检查频次,减少专家使用频次,减轻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各业务股室和执法大队在开展执法检查时,至少30%的检查数量要实行局内联合检查,即联合综合办、应急、综合协调、执法大队等股室联合执法;至少10%的检查数量,要实行部门联合执法,即联合工信、民营经济、市场监管、消防、商务等部门共同开展执法检查。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5·12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专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股、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防汛抗旱)股牵头,其它股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股牵头,其它股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三)安全发展主题“七进”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综合协调股牵头,其它股室和直属单位配合。

七、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督查和考核

(一)目标考核。履行区政府安委办职能,在年中和年底组成考核组对8个镇(街道)、20个区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责任单位:综合协调股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二)督查检查。根据国家、省、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以及针对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责任单位:综合协调股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八、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1、指导和协调组织监管范围内各类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1次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严格事故查处,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查处工作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事故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股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二)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核查和案件移送工作。

1、对接到的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按照相关程序,组织现场核查或批转下级安监站进行核查,对重大案件和领导批示的案件要专题报告;

2、对现场执法检查和案件举报中,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不属于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范围,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要按照有关程序,依法移送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责任单位:应急信息培训中心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工作。

1、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时限,完成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等工作。

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

2、对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建档、备案等工作进行检查。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股。

3、组织完成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挂牌督办等工作。

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

4、完成专项整治等行动中安全生产隐患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责任单位:综合协调股牵头,有关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四)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

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时限,完成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工作。

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

(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工作。

组织开展2次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按规定做好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防汛抗旱)股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每月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和汇总1次,每季度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1次,并提出有关工作改进建议。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防汛抗旱)股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七)组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安全检查。

责任单位:局领导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八)对重大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纪律效能廉政专项督查检查。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牵头,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配合。

(九)完成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单位:各股室、直属执法单位。

九、工作要求

(一)及时报备执法计划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各执法单位(含机关股室、直属受委托执法单位,下同)要按照本通知总体要求,认真编制本单位年度监管执法的具体计划,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送政策法规股备案存档。每月25日前,各执法单位要将本月执法检查情况、检查台帐和经分管局领导审批的下月执法计划送政策法规股存档,检查企业调整的,要报送情况说明;12月30日前,报送本单位全年执法计划完成情况。

(二)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2019〕5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建立完善并及时调整“一单两库”(《随机抽点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操作应用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一般检查时,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双随机”抽查的,应当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实施重点检查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市场管理部门建设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并向社会公示。完善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安排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形成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的良性循环,保证监督检查质量。继续推行联合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形成合力,确保执法到位。市局各有关科室组织联合监督检查时,由相关业务股室牵头实施,其他相关股室派人参加。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各执法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除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外,符合处罚情形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罚。要通过严格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切实解决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督促企业自觉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排查和治理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同时,对违法情形严重、符合我区安全生产“黑名单”和“一票否决”条件的,要及时向综合协调股通报,列入全区安全生产“黑名单”,实行严格的联动惩戒,形成安全监管震慑力。

(四)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执法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时,要把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范围,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执法必普法,普法与执法并重。一是要主动向企业宣讲党和国家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讲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最新动态,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二是要督促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三是要督促有关部门、企业积极关注“应急”微信公众号,按时收看“安全”电视栏目。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7

一、组织领导

1、制定了“三五”依法治镇规划。,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第三个五年依法治县规划,结合本镇实际,规划明确了我镇“三五”依法治镇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我镇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镇党委、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听取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

2、健全了工作机构。我镇成立了依法治镇领导小组,由镇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充实。设立了工作办事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配备了办公设备。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我镇依法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完善了工作制度。每年初,镇治镇办按照县治县办的部署和要求,及时下发本年度《依法治镇工作要点》,明确了本年度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每年底,镇治镇办对全镇各部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完善。形成了年初有目标、平时有督查、年终有总结的管理体系。

二、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法制意识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专题学习等形式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增强了全民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五的政治学习及镇、村、组两级干部大会,组织干部学习《农业法》,宣传《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利用集市日,用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兵役法》《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张贴标语110余份,出黑板报7期,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326人次,组织镇、村、组干部和育龄群众共73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土管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累计张贴标语36幅,横幅2幅;镇兽医站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开展《防疫法》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200余份,使《防疫法》得到了普及;镇农机站除在集市日进行宣传外,还组织驾驶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省农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镇农经站、财政所通过每月日召开的会计例会,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12块;镇水利站在月日的“世界水日”和月日至月日的“中国水周”期间,大规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并采取现场咨询的方式,提高了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识;镇综治委在6.26禁毒日,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70余份,受教育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的成果。

三、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镇各部门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镇党委、政府严格执行《科级干部管理制度》、《村务公开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其次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1、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严格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根据上级持证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镇上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参加了各类执法培训班,全镇执法人员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各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依法办事,无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镇党委、政府及时安排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适时调整、充实镇综治委、综治办、村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门,管好人,干好事。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禁毒工作中镇、村两级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深刻认识到的危害性;在确保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的基础上,抓好禁种,铲除源植物。此外,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全镇人民揭批“”,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4、计生工作完善镇、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建卡率100%,建卡准确率99%,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0.2%以内,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5、镇农机站依据《交通管理条例》,加强拖拉机和驾驶员的年检,每年驾驶员年检率97%,拖拉机审验率93%。培训驾驶员36名,加大对违章、无证驾驶的路检路查,规范了农村交通秩序,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镇土管分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一补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

7、镇兽医站依据《防疫法》规定的疫病类型,分别确定了家畜的强制性免疫类型,制定了春秋免疫方案及指标,职工逐村入户免疫,使鸡瘟免疫率达到100%、猪瘟免疫率达到96%。对畜禽疫病传播的预防,检查我镇范围内的流通及产品,每天坚持对市场待售肉实施检疫,对流通动物实行产地检疫,杜绝了无章肉的销售,保护了群众的生命安全。

四、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镇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部门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规范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的法律意识。

五年来,我镇加大民事调解,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镇村班子正常运转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治镇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存在的问题

1、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建设法制教育基地,仅限于进行法律学习、宣传活动进行普法教育,教育的途径还不够宽泛。

2、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程度还不够,法制教育的内容、形式还比较单一,缺少丰富性和多样性。

3、缺少对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调研,不善于总结法制工作的好经验和新方法。

六、下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形成合力。要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规划部署,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增加普法教育经费投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的人、财、物保障。

二是完善制度,推进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认真总结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善于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各类重点对象的学法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重点对象的学法制度。同时要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工作激励制度。

三是巩固阵地、创新载体,扩大法制教育的覆盖面。认真总结多年来法制宣传教育的宝贵经验,在继承一切有效传统形式的同时,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趋势,不断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要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公益性法律信息服务。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8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二的政治学习及镇、村、组三级干部大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今年新颁布的《农业法》,退耕还林还草期间大力宣传《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帖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镇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镇计生站利用集市日与计生干部下队的机会,深入开展《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散发传单、张贴标语160余份,出黑板报2期,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326人次,组织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土管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累计播放广播10小时,张贴标语160幅,横幅2幅;镇兽医站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500余份,使《防疫法》得到了广泛普及;镇农机站除在集市日进行宣传外,还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甘肃省拖拉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镇农经站、财税所通过每月20日召开的会计例会,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7块,发放农民交费明白卡2027本,进一步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镇水利站在3月22日的第十一届“世界水日”和3月22日至3月28日的第十六届“中国水周”期间,通过大规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10000余份,并采取现场咨询的方式,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识;镇综治委在6.26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20__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镇党委、政府继续严格执行《科级干部管理制度》、《文殊镇村务公开管理办法》、《文殊镇综合管理制度》,明确目标措施,并根据 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其次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年初,镇上与各村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年中进行阶段性检查,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年终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1、镇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根据市政府与市农林局的第二轮持证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镇上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局举办的执法培训班,全镇13名执法人员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依法办事,无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调整、充实了镇综治委、综治办、村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小组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镇综治委与各村、各单位及镇政府门前一条街的个体户共22个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检查中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禁毒工作中:一是镇、村两级及时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同各村及驻镇各单位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与督促工作;二是利用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的危害性;三是在确保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禁种,铲除源植物,确保了我镇无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的现象。此外,我们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坚决查处和打击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和地下邪恶活动,组织全镇人民深刻揭批“__功”,全镇人民踊跃参与,我镇没有一个参加“__功”和修炼“__大法”的人。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4、镇计生站首先完善了镇、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逐步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查漏补缺,定期核实,每月清理登记,并及时做到人、卡、册、单四一致,管好用活,正常运转。建卡率100%,建卡准确率99%以上,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0.2以内,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5、镇农机站、镇交管所依据《交通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拖拉机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路检、路查,纠正违章,严格拖拉机和驾驶员的年检,20__年上半年驾驶员年检率达到52%,拖拉机审验率40.7。培训驾驶员24名,加大对违章、违纪、无证驾驶等违章驾驶的路检路查,有效地规范了农村交通秩序,消除了事故隐患。

6、镇土管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一补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检查建筑工地,督促限期办理用地手续,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

7、镇财税所、农经站通过定期举办财税人员业务及政治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税收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着装上岗,严格按照税务法规,坚决杜绝农民负担反弹的现象,确保水费改革成果。

8、镇兽医站依据《防疫法》规定的疫病类型,并根据全国疫情特点,分别确定了各种家畜的强制性免疫类型,同时制定了春秋免疫方案及指标,通过职工逐村入户免疫,采取门牌号管理制度(即门牌号为农户的编号,每个编号下对应着畜禽数量、免疫情况和农户签名,随时准确掌握全镇畜禽数量和免疫情况),使鸡瘟免疫率达到100、猪瘟免疫率达到96、五号病免疫率到达65。另外,从1999年起,实施集市流通农畜的计划免疫,对集市待售家畜进行了强制免疫,免疫率达到100%。其次加强对畜禽疫病传播的预防,检查我镇范围内的流通及产品,每天坚持对市场待售肉实施检疫,对流通动物实行严格产地检疫,杜绝了无章肉的销售,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认真贯彻省市精神,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镇上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要求各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全面做到执法依据充分、执法决定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明礼貌,全镇没有发生因执法决定不准确、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造成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同时,建立健全全镇各部门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工作内容,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办事制度,将机关各部门办事依据、范围、责任、程序及处罚办法、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制度公开上墙,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努力营造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积极督促各村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等情况,特别是招待费的支出情况。并在各村民小组 文化室墙上设置公开壁,以增加村务公开的透明度。镇经管站对各村财务、帐目实行双代管,并定期核销各种票据,定期审计村组财务帐目,对农民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农民负担卡制度,每年对中小学收费情况检查2次,对镇涉农服务部门的收费价格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在核产定税的基础上,按照省市规定,据实征收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和牧业税及附加,没有代扣其他款项的做法。水费按照市计委、物价委核定的价格每方水0.05元计收,年终核算。

四、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镇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增强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

上半年,我镇继续加大民事调解力度,深入开展“四五”普法、禁毒等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无毒镇”成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截止5月底,全镇共受理民事纠纷6起,调处6起,调处率为100,发生刑事案件1起,侦破1起,治安案件7起,查处6起,其中1起已立案待查。总之,在行政执法监督中,我们把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推动镇村班子正常运转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破坏农业生产设施,不经审批私自伐放林木等现象偶有存在,对三提五统、水费,应该上交的款项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甚至拒交。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三是个别农户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特别在全镇产业结构调整中,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不好。镇上除了大量做工作外,没有具体处理的法律依据。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9

为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努力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省厅决定开展新一轮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为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交通系统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水上安全监督、船舶检验、航道行政、公路规费征稽及交管站等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本次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以基本法律法规、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行政执法的基本知识为主,辅之以交通疑难案例评析、军训和交通职业道德培训等。

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

交通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公路法》、《港口法》、《道路运输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员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复议规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公路规费征稽管理条例》、《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港口管理办法》、《湖北省交通行政执法管理规定》、《湖北省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定》以及新出台的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等。

不同的执法门类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内容。

三、培训时间

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于2007年底开始,至2009年底结束,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对全省交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轮训一遍,每名执法人员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四、培训方式

岗位培训原则上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即省厅主要负责组织各市(州)、县(市)交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的培训;省厅各业务管理局分别负责高速公路执法人员、各市(州)、县(市)业务管理机构领导干部、法制工作部门负责人和部分新进执法人员的培训;其它执法人员的培训由各市州交通局委负责组织。培训结束时,培训人员必须参加由省厅统一命题,由培训单位组织的闭卷考试。考试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考试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补考还不及格的,收回行政执法证。培训结业证书将作为下次换发执法证的重要依据。

五、培训的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是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交通行业管理,提升交通管理形象的需要。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把培训工作作为交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体系,一并检查,一并考核,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