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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僵尸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时间:2022-11-28 16:08:05

摘要:文章系统论述有关清退僵尸企业工作中面临的难题及解决对策, 并提出有效的区域分类治理建议, 为经济协调发展 树立良好的市场环境。

清退僵尸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社会上出现了众多营运能力下降、举债经营比率大幅度攀升的濒临死亡企业,这类企业的存在严重遏制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了规避企业破产带来的后续风险事项及历史遗留问题,当地政府及财政部只能采取对其放缓税收政策,大力给予优惠措施并倾斜资源供给,以维持企业生命延续。由此,僵尸企业开始大量涌现在投资市场中。国家曾多次提出要彻底整顿僵尸企业,2016年1月,国务院重点强调力争3年时间内强制下市345家中央僵尸企业;2017年4月财政部表明,全面开展有关僵尸企业清理的专项资金补助申报项目;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表示,把“有序推进”处置僵尸企业作为2020年45件大事之一。尽管如此,企业发生僵尸化的现况仍然屡见不鲜,因此对僵尸企业进行区域式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文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第一,结合国家政策形势,对境内僵尸企业进行整体数据分析及区域分布研究。第二,总结我国清退僵尸企业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及解决对策,并提出有效的区域分类治理建议。

一、文献综述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我国秉承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的理念,多次创下举世闻名的经济奇迹。勿因僵尸企业阻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已成为当今学者讨论的焦点话题,笔者借鉴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结论,以僵尸企业的出现、僵尸企业的危害、区域经济的发展三方面做出文献回顾。

(一)僵尸企业的出现国外学者普遍认为银企关系不妥善会加剧僵尸企业的出现。如Peek、Rosengren(2005)理论研究发现,当银行管理发生功能紊乱时,陷入财务危机的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的资金补助;Linetal.(2015)对日本现存的僵尸企业进行了筛选式模型研究,结论进一步表明银行累计坏账总额与企业可申请的信贷金额呈正相关,故而银行不当决策同样会延续僵尸企业的生存期限。在银企关系基础上,国内学者深入研究并发现经济政策与企业战略同样是发生僵尸化的主要缘由。熊兵(2016)认为,国家出台新规定会迫使企业进行倒闭式改革,无法顺应时代变局的企业将沦为僵尸企业;孔繁成、顾国达(2019)通过实证表明,国家实行选择性的产业政策会直接干预投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企业战略理性化发展,最终导致僵尸企业的形成。

(二)僵尸企业的危害Caballeroetal.(2008)研究发现僵尸企业内部控制存在明显的体制性问题,组织架构混乱、部门职责不明时常引发同行业之间的不良竞争;Hirata(2010)通过曲线分析得出结论,僵尸企业因大量汲取信贷资金而抬高了银行利率,由于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影响,投资者开始盲目地进行恶性循环投资;乔小乐等(2019)表明,僵尸企业会让更多的劳动者失去就业机会,并拉低我国整体生产力水平;夏自钊(2016)通过实证阐明类似观点,即僵尸企业严重影响着资源配置的效率,进而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埋下隐患。

(三)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泛指以资源要素为标准对国内经济进行有限的分割。樊杰(2019)认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逐渐趋向平稳状态,具体表现在区域GDP全国占比保持相对稳定。自我国正式踏入“十四五”时期,推动区域高质量协调发展已成为时代新格局。魏后凯(2020)认为,国家应进行区域差异化管理,对陷入资金困难、生产力欠发达的地区给予物质资金保障,充分审视缩小贫富差距与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意义。综上文献梳理,虽然国内学者对僵尸企业的相关研究稍晚于国外,但仍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创新发现,尤其是我国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后,更多学者开始将目光投向如何清退僵尸企业。长期依赖政府补贴和银行放贷的僵尸企业,它们倒挤企业周转的资金、缩减企业应计的税负、阻碍企业未来的创新,给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现有文献已对僵尸企业的识别、形成、产业危害和宏观调控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但考虑到我国时代政策变迁的特点,大量文献便缺乏了时效性。此外,对不同经济区域也没有提出较完备的分类治理方案。因此,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可供研究的新高度。本文可能存在的增量贡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以中国为研究主体,将我国34个省级行政单位细化分为四大经济区域,进行了相关僵尸企业的数据研究及区域解读。第二,紧密联系国家环境,阐述清退僵尸企业工作中面临的难题及相应对策。第三,找准区域内僵尸企业清退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为经济协调发展注入新活力,并为后续学者的相关研究提供新视角。

二、四大经济区域内僵尸企业的数量及分布特征研究

(一)境内僵尸企业总体识别情况分析自2014年我国经济发展正式步入“新常态”阶段,国家坚持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战略方针。若要有效地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处置僵尸企业则成为改革道路上的首要任务。笔者对沪深A股上市公司及僵尸企业的总体数量进行梳理,时间跨度定格为2014~2020年,具体识别情况及发生率见表1、变动趋势见图1。如图表所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兴盛,众多公司选择上市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年度财务报表及重大事项均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稽核,审计人员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周转能力等财务指标进行考查,数据表示约9%~11%的企业在未来有可能出现僵尸化。此外,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被迫停产停工,导致僵尸企业的发生率略有回升,但总体来看仍呈下降趋势,这也进一步证实国家清退僵尸企业的行动初见成效。

(二)四大经济区域具体省份规划及经济战略制定为了有针对性地分析僵尸企业的空间分布特征及数量变动趋势,笔者借鉴国家统计局的研究成果,将我国34个省级行政区划分成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及东北地区。各区域具体划分情况见表2。如表4所示,尽管四大经济区域均属于中国,但不同区域的产业结构侧重点、企业战略制定、经济发展水平均有很大区别。笔者以经济发展为研究方向,总结国家对各区域的差异性战略制定:对于一线城市聚焦的东部地区而言,2020年区域GDP贡献占国内生产总值比率高达51.75%,对此提出“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战略;拥有理想化的人力资源配置,承东启西的地理方位特点,均是中部地区近年起势的关键,因此提出“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西部地区资源丰富,有着最大潜力的天然优势,然而经济发展却不容乐观,国家多次发文规定扶持西部产业,故而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近年来,人才持续外流的东北地区经济增长有所放缓,部分企业发展呈“高开,低走”的特点,国家提倡“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由此可见,在进行四大经济区域内僵尸企业的分类研究之前,了解不同区域的具体发展战略尤为关键。

(三)四大经济区域内僵尸企业的空间分布解读笔者对境内僵尸企业的总体数量进行区域性划分,结果表明2014~2020年东部地区僵尸企业的数量最少,中部地区相对较少,西部地区相对较多,东北地区最多,各区域僵尸企业具体分布情况见表3。此外,从总体数量变动趋势来看,各区域呈波动下降状态,这一特点与境内变动趋势近乎一致,各区域变化曲线见图2。为了深入研究四大经济区域内僵尸企业的分布特征,笔者对不同区域的优势产业及易沦为僵尸企业的行业类型进行梳理,见表4。除此之外,笔者结合区域定位、地貌特征、政策主导等多维因素依次解读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的最新经济形势。东部地区:作为国内经济发展的支点,不断引领我国企业改革的潮流,其多元化产业结构和超一流经营理念,都源源不断地吸引着国内外优秀的人才和资源。与此同时,东部地区在海外出口总额、科研技术方面的投入及资源分配利用率上,都远超其他经济区域,这也诠释了为何疫情常态化并没有击垮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然而,东部地区的能源消耗问题亟待解决,自我国提倡节能减排开始,东部地区多家龙头企业开始迈入低谷期。如何解决目前日益紧迫的能源问题,直接决定了东部地区能否在未来彻底根除僵尸企业,同样也是中国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关键所在。

中部地区:被视作四大经济区域的缓冲地带,承东启西的方位优势及地理特征为区域经济运输搭建桥梁,逐渐完善的基础服务设施也为多元化业务扩展提供保障。此外,中部地区同样是我国著名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其粮食、油料、棉花等农作物的产量及质量一直广受称赞。但中部地区整体产业结构效益明显偏低,以粗犷化为代表的经营理念使得业务管理没有做到精细化,大量资源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潜在价值。并且,中部地区对外开放意识不佳,数据表明2018年出口依存度仅为2.47%,低于全国平均出口能力水平。西部地区:拥有较大的开发前景,凭借着丰富的水资源、草地资源、天然气资源,以及较低的土地开发成本,近年来一直受国家政策扶持。但因其地形复杂、空气密度稀薄,极易出现干旱洪水等自然灾害,这使得原本处于交通劣势的农业环境雪上加霜。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国开始全面废止农业税、牧业税并给予农村居民经济上的补贴。虽然西部地区农产品的产量日趋增加,但根本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原因在于生产环节投入的资金和技术仍然不足,结果导致产出的农作物质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库存积压带来了结构性、地区性、阶段性的产能过剩。东北地区:被外界定义为矿物质资源的发源地,东北地区产业结构以重工业为主,如煤炭、钢铁、石油等在全国有着深远的影响力。据气象台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持续升高,给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了沉重的气候性负担,其中东北地区碳排放量在四大经济区域中占据首位。国家为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态经济环境,对此提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双碳”战略导致大批东北地区的高碳排放企业逐渐失去了核心竞争力。因传统行业发展停滞,新兴产业又缺乏活力,大批人才和资源外流,长期以来不利于东北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三、我国清退僵尸企业面临的难题及解决对策

(一)清退难题

目前,我国经济已实现由高速增长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其“三去一降一补”的首要任务便是去产能。自此,国家开始对企业的能源消耗标准做出强制性约束,此举措加剧了钢铁、煤矿、石油等高碳排放企业的资源过剩问题,所以高能耗产业在未来更有可能发生僵尸化。为了复苏疫情冲击下的国内经济,暗藏金融危机的僵尸企业便成为国家处理的重点对象。若要彻底且高效地处置顽固派的僵尸企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以下几方面难题:

1.企业信息披露不达标,加大识别僵尸化的工作难度。企业有义务定期向社会公众及投资者披露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公开信息不仅有助于政府及金融机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投资者还可以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既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又为债权人提供必要的决策信息。但值得一提的是,僵尸企业在会计信息披露意愿上一贯低迷,主要表现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不全面、不充分、不可比,这也进一步增加了判定企业是否发生僵尸化的整体识别难度。表面上企业可以源源不断地获得资金扶持,实则是信息披露中“浑水摸鱼”误导了政府和银行的判断。

2.处理过程完全“一刀切”,致使清退效率不理想。僵尸企业行业类型、经营范围及产业规模都存在着显著区别,因此在清退过程中选择一条合乎企业现状的方案往往事半功倍,但我国政府及金融机构在工作细节上未能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面对种类繁杂的僵尸企业,我国处理风格属于“一揽子出清”,并没有分析问题的本质原因而对症下药。虽然从短期数据面板来看,僵尸企业的总体数量有所减少,但因盲目追求清退速度却带来更严重的经济性潜伏危机,同时也让更多人失去就业屏障,进而导致多数地区出现自发性的生产力不均衡。

3.兼并双方互相抵制,导致收购活动无法顺利进行。国家提倡优势企业收购具有挽救价值的僵尸企业,这样做不仅能够最大化规避企业破产所带来的资源浪费问题,还可以做到产品、能源、技术上的协同再分配。但历史经验表明,收购方并不情愿与僵尸企业发生合作关系,其主要原因在于僵尸企业的内部控制、产业结构、思想文化都存在着根深蒂固的缺陷,收购方自然不会主动冒风险去收拾所谓的“烂摊子”。此外,僵尸企业中大多数国有企业同样表现出明显的反并购倾向,管理层及领导者普遍认为国家不会放任企业灭亡,甚至还会继续得到资金上的帮助,对未来仍抱有盲目乐观心态。

4.破产清算程序冗长,企业退出机制不够完善。长期陷入财务困境且毫无转机的僵尸企业,强制下市是最好的解决途径。自2007年我国全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此法案为企业清算的后续问题奠定基础,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许多结构性矛盾:首先,失业员工的安置费用问题,据估计,一位下岗工人可申领各项经费补贴总计约六万元;其次,关于破产的诉讼程序十分繁杂,从法院接受企业破产立案之日起至全部清退工作结束,整个阶段少则2~3年,长达7~10年,相关债权人往往不能接受时长而妥协;最后,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过于看重当地就业率水平及短期GDP发展,同样也不支持过多企业采取破产清算的解决途径。

(二)解决对策

为确保企业在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防范企业僵尸化已成为国内经济稳中求胜的关键法宝。通过上述难题汇总,不难发现我国治理僵尸企业仍处在初级阶段,若要从根源上减轻清退工作负担,就必须克服僵尸企业带来的重重阻碍。针对清退工作面临的难题,相应解决对策如下:

1.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意识并落实公开责任。企业应自觉地接受政府及金融机构监督,各部门需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流程制度,定期向社会公众披露财务信息,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当期重大经营事项说明。对于弄虚作假、虚增利润、误导投资者行为的企业案件,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责任,同时将信息披露环节出现的问题列入重点工作议程。

2.甄别企业财务问题从而治标又治本。根据资产负债、现金流量、欠款总额等信息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力争施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的分类治理方案。广义而言,对于短期盈利能力较弱,但产业结构及财务状况都有极大提升空间的朝阳企业,国家不应直接清退下市,反而应当适度地进行“输血”扶持以待企业实现回暖;对于不利于国内经济发展的夕阳企业要尽快处置,避免其长时间占据市场可调配资源,进而影响国家的宏观调控。

3.积极协调兼顾双方利益互通关系。部分僵尸企业虽然已无力扭亏为盈,但其残剩资源仍有可利用价值,因此国家提倡行业优势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回收资本等方式对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盘活剩余资产活力并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当涉及兼并主体利益问题时,国家应积极出面协调双方合作关系,酌情提供利息减免、税收暂缓等优惠措施赠予收购方,同时被收购方有必要知晓企业未来面临的窘境,从而倡导收购活动顺利完成。

4.强化政策执行力度以缩减企业拖延空间。有悖于国家战略、能耗标准、安全质量的僵尸企业应加紧清退步伐,尽快强化约束力较弱、执行较为困难的政策制度,坚决不能使本应破产清算的企业存在任何拖延的机会。关于失业员工,财政部可适量拨款以填补后续经费支出,也可采取再就业帮扶制度提供公益性岗位;关于清算流程,政府和金融机构应事先做好“服务者”和“裁判员”的职能角色,协助企业破产清算并缩短工作时间。

四、结语

与区域分类建议本文对僵尸企业进行区域分布式的数据理论研究,结果表明,僵尸企业出现的缘由并非一朝一夕,而是与国家政策、产业结构、银企关系等密切相关。为了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扎稳脚跟,我国正式将清退僵尸企业作为推动国内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清退僵尸企业绝非易事,国家在治理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不仅因为僵尸企业长期存在钻漏洞的侥幸心理,而且企业信息披露不合理也让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左右为难。目前,纵然我国僵尸企业的总体分布情况有所好转,若要彻底消灭僵尸企业,就必须要明确各经济区域的任务和目标,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对四大经济区域的分类治理提出建议:对于东部地区而言,第一,鼓励传统企业摒弃以成本与价值为导向的商业竞争模式,转而靠服务、靠产品的质量及附加值来巩固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第二,继续发挥东部地区统领国家经济发展的龙头引擎作用,重点推进原始性科技创新并提高研发起点。第三,东部地区的劳动力及土地开发效应略显乏力,因此,提倡区域内劳动密集型产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靠拢,促进区域经济整合并加强各区域之间的合作共赢精神。对于中部地区而言,第一,鼓励大中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明确企业分工以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第二,优化并升级区域内的交通工具与通信网络,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提高社会公共服务管理水平。第三,增强对外开放能力以吸引大型跨国公司投资,发挥国外直接投资及跨国公司技术溢出效应,引导本土企业在行业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对于西部地区而言,第一,鼓励西部地区长期坚持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绿化工作的开展,不仅为制造业提供必要的木材及林副产品,还有助于减少气候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第二,逐渐扩充新兴产业模式,填补西部地区过去单一结构化的产业空白,同时提速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把农村市场的巨大潜力变成实体购买力。第三,西部地区要减少低水平且盲目的短期行为投资,将资金重点应用于新技术、农业、环境等过去忽视的范围及领域。对于东北地区而言,第一,鼓励东北地区高能耗企业进行倒逼式改革并优化产业环境,提倡清洁能源代替化石能源,绝不允许以牺牲环境的代价来赚取经济利益。第二,持续加大对人才及资源的引进力度,推动新型技术产业发展,焕发市场经济新活力,提高服务创新意识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高品质需求。第三,加强规范化生产的监管力度,金融机构应定期对企业的资信能力进行全面审查,在企业僵尸化之前及时作出预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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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豪 迟丽华 单位:辽宁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