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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才考察报告集锦9篇

时间:2023-02-03 10:12:47

事业单位人才考察报告

事业单位人才考察报告范文1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和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见附件)

岗位表中的高层次与急特需人“50周岁以下”为“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应往届研究生不得超过35周岁。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即可报名,高层次与急特需人才为常年招聘,不设置截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地址:亳州市华佗中医院人事科(亳州市华佗中医院涡北院区)联系电话:0558—5533391联系人:陈年伟

(三)应聘者报名时填写《亳州市华佗中医院人才招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应聘材料:

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中、高级专业资格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四、测试

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不少于5人。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工作设想与发展潜力,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技术水平、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宜

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联系人:人事科陈年伟

联系电话:0558-5533391

事业单位人才考察报告范文2

 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简介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是由深圳市政府全额投资的,承担医疗、科研、教学的综合性公立医院, 是推进深圳市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单位。医院总投资约40亿元,占地面积19.2万平米,总建筑面积36.7万平米,床位2000张,可容纳日门诊量8000—10000人次,设有综合门急诊中心、家庭医学中心、专科诊疗中心、医技中心及特需诊疗中心。医院将引进现代化高效的医院管理理念和模式,引入与世界接轨的国际化优秀人才,同时将引入香港大学器官移植、肿瘤综合治疗、骨科与创伤、生殖医学及产前诊断、心血管等优势医疗专科,并使其达到香港大学附属医院同等水平。医院已经获得ACHS国际认证,并为员工提供专业化系统的职业培训,为员工取得国内、国际的专业认证资格提供良好的机会、环境条件和学习平台。深圳市政府全力支持配合香港大学对医院的管理,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将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根据实际工作发展需要,2017年公开招聘财务部岗位,欢迎认同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办院理念的优秀人才加盟,医院将为应聘者提供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合理及具有吸引力的薪酬,提供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及赴香港及海外高端专业培训和专业发展的机会。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人才招聘工作面向全社会,凡符合本公告及应聘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报考采取网络在线报名方式,有关招聘人员岗位情况及报名,请登陆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人才招聘网站注册帐号、登录、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

    本院没有授权给任何单位或网站接受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本院官方招聘网站为准,报名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敬请注意,请勿上当受骗!

    (二)报名注意事项

    尊敬的阁下:您好!谢谢您关注本院。在报名之前,请您认真查看本次招聘公告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及在线报名流程进行!

    1.每人限应聘1个职位;

    2.请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

    3.电子版报名材料(在线报名时上传提交)应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近期彩色证件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各一份(资格审查时验原件)

    4.所有图片材料及电子相片(在线报名时上传提交)格式要求:文件类型为JPG或GIF,每张图大小不能大于1.3M;

5.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请注意,如报名材料没按以上要求和在线系统报名流程进行,将被视为无效报名及不获接纳,谢谢配合。敬请各位的理解和支持!

    四、资格审查

    医院将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审核。届时请初审合格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及相关原件参加现场审核(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审查通过后参加医院组织的笔试或面试、考察。

    应聘者应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医院自行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备注:申请人在报名截止后2个月内如未获邀请面试,您的本次报名申请将不予考虑,医院将不再另发通知,请理解,谢谢。

    五、体检和考察

    医院按照招聘岗位的需要,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医院对拟聘人员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

    六、聘用办法

    医院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入相应岗位。

事业单位人才考察报告范文3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的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具有极其深刻地意义,标志着我局直属企业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在交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位竞聘人员的积极参与下,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标志着我局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在建立科学选拔干部的机制方向有了新的突破;标志着我局直属企业在新组阁的企业领导班子的带领下,跨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在此我谨代表局党政领导班子向*局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支持本次竞争上岗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由衷的谢谢,向一直为本次竞争上岗工作而努力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说一声“你们辛苦了”,在此,我想借此机会就开展局直属企业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具体做法、主要特点等方面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同时,对我们今天获聘的*名企业领导提几点要求。

一、开展企业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重要意义

进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局人事工作的方向,是我局直属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进我局干部人事制度的实际步骤和尝试。开展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我局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的新起点,是贯彻落实***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同志在今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主要讲话的必然要求。***同志指出:“我们党要做到‘三个代表’,关键在于建立一支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特别是要培养和选拔好跨世纪担当重任的一批接班人”。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必须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目前,我局选人用人机制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是企业经营者的选人用人方面,完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的模式,采取任命制,按行政级别套级享受待遇,并且没有职数限制,所以常常出现因人设岗,不看品德看关系,不看能力看人情,不看实绩看面子的怪现象。缺乏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干部能上能下的状况得不到改变。因此,我们必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努力创造一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健全一种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才能提高我们企业经营管理队伍的素质水平,才能保证“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到实处,才能保证我们企业充满活力、充满生机。

(二)开展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使优秀人才顺利走上企业领导岗位,是实现我局直属企业改革目标的需要,在今年4月6日的企业改革动员大会上提出了我局企业改革的总体设想和目标,即到今年7月止,进行企业化管理改革,按照政企、事企分开的原则,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集约化规模经营的要求,清产核资,进行企事业单位的战略性调整与重组,实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到2006年底,基本完成企业改制工作,逐步实现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使企业全面走向市场,全面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我们要实现上述目标,关键在人,关键要靠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我们的企业领导班子,通过开展企业领导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使那些真正懂经营、会管理、精业务、能干事的优秀人才顺利走上企业领导岗位,是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的重要条件。我们只有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才能为顺利实现我局企业改革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开展企业领导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是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制度,是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我局自恢复建制以来,干部人事工作基本上能够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干部人事制度,为我局的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正之风。如任人唯亲、搞小圈子、小宗派、搞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跑关系、讲人情,给那些心术不正、跑官要官、投机钻营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这次我们进行企业领导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可以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方面的民主,提高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积极性;可以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德才取人,以真才实学取人,有效地防止少数领导干部凭个人好恶、恩怨和亲疏取人,以及有的靠裙带关系和不正当手段谋取职位等不正之风。因此,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进而建立健全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制度,这是防止和克服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实施

企业干部管理体制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难点。搞好一个企业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班子,特别是要选好一把手。实践证明,单位好不好,关键在领导;领导好不好,关键在主要领导,因此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方式选好配好企业领导班子问题,已成为我们管好直属企业的一个重点问题,也是我们本次企业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下一步在各基层单位推行中层管理岗位竞争上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为了加强领导,成立了深圳市公路局直属企业领导岗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直属企业领导和中层管理岗位竞争上岗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书记和我担任,副组长由*担任;成员有*等,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担任,主要负责办理竞争上岗的具体事宜。为确保此次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根据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人事政策,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经过深入细致地调研,反复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经3次局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定,制定并下发了《*直属企业领导及中层管理岗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明确规定了竞争上岗工作的工作程序、报名基本资格和条件、测评方式与要点、具体要求等,为整个竞争上岗工作严密组织、有序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按照这个方案,领导小组就针对每一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程序,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

(二)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营造积极参与的氛围。此次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牵涉面广、政治性、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同时还关系到干部的“上”和“下”的问题,涉及到利益关系的调整,必然触及到干部和个人的切身利益,既敏感又复杂。为确保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竞聘工作开始实施前,我和分管企业管理工作的寿如副局长也多次利用到企业调研之机,找那些因条件不够,而可能走下领导岗位的个别领导进行交心、谈话,让他们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同时也积极鼓励和发动那些符合报名资格和条件,有文化、有工作经验、有群众基础的年轻干部积极参与这次竞争,消除担心失败而丢面子等思想障碍,在全局范围内努力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努力学习的好氛围,充分调动大家参与竞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本次竞聘报名中共有72人报名(正职30人,副职42人),报名工作非常踊跃,达到如期效果。也充分说明我们的干部职工是很有勇气和胆识的,精神非常可嘉。

(三)公开受理报名,严格资格审查。4月12日至16日,企业领导职位竞争上岗进入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全局共有80余人交来报名、咨询,其中符合报名资格和条件的有72人,报名人员素质普遍较高,大部分同志都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历,有不少人还在多个领导岗位实践锻炼过。从学历层次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有人,其中在读博士1人;从职称层次来看,具高级技术职称的有人,从职务层次看,现任机关、企业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有人。报名人员普通比较年轻,申报正职的平均年龄岁,其中最大岁,最小岁。申报副职的平均年龄岁,其中最大岁,最小岁。报名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1号《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和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在此次报名中,因年龄、学历等不符合报名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共2名。

(四)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充分听取广大群众意见,把群众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此次竞聘上岗我们对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方案、细则、规则,并予以公告。把竞争上岗的全过程的政策、原则和做法原原本本地交给了全体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内容、方法以及民意测评结果、考试成绩等都以公告或通知形式告之全体干部职工。

在资格审查后,根据《方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72名报名者进行了两次民意测评,一次是在报名者所在的单位(部门)进行民意测评,要求各单位(部门)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二次是全局范围内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局直属企业副科以上和局机关等行政事业单位正科以上的干部职工,测评成绩采用对两次测评结果权重相加的方法进行计分,得分值在50多分及以下的,取消其竞争上岗的资格,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

(五)科学命制试题,精心组织考试

民意测评是竞争上岗的第一道门槛,考试则是第二道门槛,考试是否科学,将直接决定选拔干部的质量。为确保考试对每一位竞聘者都是公平的,我们将考试的所有工作都全权委托给深圳市高级人才评定中心,领导小组只确定出题原则,出题方向,做到不干预、不插手。命题工作采取全过程、全方位封闭的方式进行。在试卷的印制、保管、考试组织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国家高考有关规定的运作程序进行。同时还邀请市纪委的有关领导担任监督运动官,对竞争上岗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根据安排,于4月23日进行了正副职的笔试工作,4月27日至28日进行了正副职面试。从这次试卷质量来看是好的。突破以往记忆能力的测试,让复习无效。所出试题都是紧扣职位要求,从职位常见的热点、疑点、难点出发,考核申报人分析职位问题,解决职位问题,判断职位工作发展趋势的能力。这样既能保证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公正性,也让那些确是有工作思路、有工作能力的竞聘者脱颖而出。从这次考试(笔试、面试),我们可以看出,此次胜出者都是平时善于学习、善于积累、善于思考的人。

(六)注重德才表现,搞好实绩考核

5月9日至13日,组成五个考察小组,各小组组长由领导小组各成员担任,分别对进入组织考察的12名正职和24名副职进行组织考察。为便于统一评价比较,我们制定了统一的考察内容、程序、方法等,要求各考察组严格按照统一的考察内容、方法进行考察,各组不得随意发挥、引导式问话等考察方式;为避免考察中的人情因素,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各考察组的考察对象;实行考察公告制度,在各考察组进驻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的当天,向全体干部职工考察公告,公布考察目的、对象、内容、程序、方法等;广泛进行民主测验。5个考察组共召开场有人参加的民主测评会,进行个别谈话,谈话总人数人。谈话对象包括考察对象的上级、同级和同事。同时不分别征求了纪委、计财、审计等部门的意见。对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各考察组针对实际考察情况,结合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写出考察报告,并按统一评分表,给予打分。

事业单位人才考察报告范文4

根据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我委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招聘16人,其中行政辅助岗9人,专业技术岗7人(详见岗位需求表)。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年龄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是2017年12月31日。

专业技术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7〕1456号),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二)符合《岗位需求表》规定的学历、年龄、职称等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四)同等条件下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五)其他条件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

2.报考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1月21日。

3.报考程序: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每位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自行于2018年1月21日24:00前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6.打印准考证:本次报名采用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1月24日9:00起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1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合格人选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白云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4)面试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时间、地点待定)。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

(2)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鉴定、学位鉴定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如已考取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考察由我委成立雇员招聘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通过后由我委统一组织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白云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为“区编”政府雇员,按照《白云区政府雇员工资福利管理实施办法》(云委办〔2017〕80号)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7499358,张先生;020-87499348,徐女士。

原标题:广州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2018年首批政府雇员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人才考察报告范文5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肇庆市鼎湖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机关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机关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该岗位主要从事下乡住户调查及企业调查,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25周岁以下(1992年2月5日后出生),招聘对象为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业为会计学、统计学。考生报考专业的代码以《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考生报考时须已取得相关学历证书。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至7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鼎湖区机关大院七楼统计局股室一。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填写《肇庆市鼎湖区统计局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并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笔试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笔试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组织考察

    由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肇鼎[2016]7号)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3.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本公告由肇庆市鼎湖区统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肇庆市鼎湖统计局办公室咨询。

事业单位人才考察报告范文6

一、岗位及数量

共引进人才59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17名,乡镇及街道办站所42名)。具体岗位条件及数量见附件。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乡镇和街道所属岗位限石门县户籍生源;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即: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报名。

(二)其他具体条件见公告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现场报名(每名考生每批次限报一个岗位)

2、时间和地点:

 批次

 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地点

 第一批

 2018年2月26日-2月28日

 2月28日16:30

 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第二批

 2018年3月27日-3月29日

 3月29日16:30

3、需提交的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一份,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程序:填写报名表—用人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缴纳报名费100元(现金)—信息采集—报名结束。

5、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引进人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引进人才实施方案共同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会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进人才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6、领取准考证:

 批次

 领取准考证时间

 地点

 第一批

 2018年3月2日8:30-17:30

 县人社局四楼405室

 第二批

 2018年4月2日8:30-17:30

注意:请考生及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笔试

1、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才计划数未超过3:1的岗位,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时间和地点:

 批次

 笔试时间

 地点

 第一批

 2018年3月7日8:30-10:30

 见准考证

 第二批

 2018年4月4日8:30-10:30

3、成绩组成: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相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60分,其中报考专业不限的岗位和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应用语言学、新闻传播学类等专业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一律考材料作文。

4、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48小时之内按程序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六、面试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计划数未超过3:1的岗位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时间和地点:

 批次

 面试时间

 地点

 第一批

 2018年3月15日

 见准考证

 第二批

 2018年4月12日

3、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测评要素一般包括联想与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信息获取能力、沟通协调与宣讲说服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情绪稳定性、仪表举止等。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因为报名人数与计划数未超过3:1,而没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排名时,如果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只参加面试且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政审考核环节,经体检和政审考核后,将有关情况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体检

根据引进人才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才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引进人才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查。

十、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引进。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引进人才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一、确定拟引进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由引进人才单位和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引进人才人员名单,并按要求提交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人才单位组织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审批登记后,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拟引进人才的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三、回避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次引进人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十四、监督

整个引进人才工作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引进人才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十五、信息及其他要求

1、本公告通过石门党建网、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成绩、体检及政审考核等相关信息通过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2、考生应密切关注整个引进人才工作进程,注意浏览相关网站,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3、考生凡不按要求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以及提供相关资料等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其他未尽事宜,按人社部规〔2016〕3号、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5、郑重提示:此次引进人才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组织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736-5333980(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事业管理股)

0736-5337079(石门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

监督电话: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事业单位人才考察报告范文7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ddkwill”为你整理了这篇国有公司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国有公司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2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公司进行了巡察,并于3月23日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单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方案进行了逐项整改,现将目前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公司得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全体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巡察凉城县展业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的反馈报告》,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原因,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强化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制定了《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7项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台账管理由专人负责。截止目前,反馈的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针对“未组织人员学习党的精神国有企业改革”问题。

整改情况: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的精神系列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思想意识和政治水平。

(二)针对“专业管理人才缺乏,人员分工不明确”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培训,随着企业的发展,人员增加的素质要求必然会更高,加强员工的培训,从培训过程中发现人才;2、明确岗位职能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解决人浮于事的问题。推行动态考核和绩效考核办法,健全人员考核办法,以考核结果来评先评优。明确监督职责。严肃责任追究,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三)针对“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强化请销假和签到长效机制的通知》等要求,规范日常考勤、请销假等内部管理。

(四)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学习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报销流程,确保报销票据完整、规范。三是及时申报各项税,加强对申报税的日常管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五)针对“公司章程制定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公司法规定,重新修改章程 。

(六)针对“监事会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能,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使监事会工作有法可依,转变思想,将被动监督变为主动监督,积极参与公司的有关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继续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

(七)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事业单位人才考察报告范文8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了解和评价干部,为选配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可靠的依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干部考察工作,是指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对领导班子的表现情况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所进行的调查、了解、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调配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第三条干部考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三)发扬民主、群众公认;

(四)全面准确、注重实绩;

(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六)依法、照章办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宜昌市科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领导干部的考察主要是任前考察。干部提拔任职和平职(级)改任(或交流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考察。

干部的日常考察,试用期干部期满考察,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及其他干部考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考察内容

第五条领导班子考察内容

(一)思想政治建设

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团结协作、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主要包括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三)工作实绩

即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在推进改革、维护稳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主要包括:各项经济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经济发展的速度、效益与后劲,以及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环境与生态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状况;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成效等。

第六条领导干部的考察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

主要包括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现情况;在重大政治问题和关键时刻的态度及表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定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表现和情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人民谋利益的情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经受名、利、权、色考验的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等。

(二)组织领导能力

主要包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学决策、组织协调、开拓创新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依法行政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知人善任的能力;文化专业水平;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三)工作作风

主要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和实干精神、吃苦精神的表现情况;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良好生活作风的情况等。

(四)工作实绩

主要包括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和上级规定的工作任务中提出的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和所取得的绩效等。

(五)廉洁自律

主要包括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情况;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和有关部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政纪律、财务纪律、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等情况;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

(六)干部的潜能

主要包括适应能力;理论素养和理论思维能力;系统思想和全局观念;知识面及学习运用新知识,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应变能力;进取心和创新精神等。

(七)身体健康状况

在考察工作中,根据上述考察内容,按照不同职位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对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还要重点考察其党性修养、政治意识、全局观念、宏观驾驭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民主作风、决策能力等。

第三章领导班子考察的程序和主要方法

第七条领导班子考察主要是定期考察,一般在届中和届末进行。

第八条领导班子考察由组织(人事)部门报党委(党组)同意后组织实施,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制定工作方案,组建考察组。

(二)考察预告。考察组深入各单位考察前1至2天,在被考察单位进行考察预告。预告内容为考察内容、考察时间、考察的方式方法、考察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

(三)商定考察具体方案。考察组与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研究、商定考察的任务、方法、步骤、考察对象、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时间安排等具体做法。

(四)召开考察动员会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大会。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征求意见情况分层统计分析。

(五)考察座谈,实地考察,查阅有关资料。

(六)反馈考察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综合情况,向被考察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反馈,并共同酝酿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七)向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汇报。

第四章任前考察的程序和主要方法

第九条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确定考察人选或在下级党组织呈报干部提拔任职意见后进行任前考察。任前考察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一)考察前准备;

(二)考察预告;

(三)实施考察;

(四)反馈情况、交换意见;

(五)向考察组派出机关汇报。

第十条考察前准备

(一)确定考察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

(二)拟定考察方案。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考察目的以及拟任职位的要求,确定考察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座谈范围、工作时间等。

(三)收集材料,核实有关情况。主要包括查阅干部档案,年度考核材料、一票否决的情况、群众来信来访和工作总结等材料;核准其出生、参加工作、入党和任现职的时间;核准学历(包括入学和毕业时间、学校和专业、学习形式等)、工作简历等。

(四)审核呈报单位领导职数、呈报对象的资格、以及呈报的任免材料,填写《干部任前监督表》征求干部监督科室的意见。

(五)根据工作需要,设计、印制有关表格。

第十一条考察组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呈报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进行沟通,征求意见。并通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考察预告。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在实施考察前1-2天,采用《考察预告通知》或召开会议通告等形式在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一定范围内干部考察预告。预告的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考察时间、座谈范围、座谈地点、反映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考察组的联系方式等。

结合考察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人选的,考察预告的内容不包括考察对象及其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采取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一)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包括《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范围内的全部对象。上述范围内的人员不能参加的,要说明情况和理由。考察组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适当扩大个别谈话范围。

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正职人选的考察谈话对象应扩大到人大常委会、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县市区直部门主职和乡镇党政正职。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县市区委书记、副书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纪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人大常委会或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县市区纪委副书记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范围和对象参照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成员人选的考察执行。

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和对象为: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本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考察对象本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对无党派人士和派干部的提拔,还应请同级党委统战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其有关党派负责人介绍情况和意见。

考察组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适当扩大考察范围。

科级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任前考察,考察组根据需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确定谈话范围和对象。

结合考察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的,要注意了解其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情况和推荐的理由。对平职(级)改任或交流到重要岗位的,可视情况进行推荐,或点名征求意见。

个别谈话按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考察内容,听取和了解各方面的意见。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对象有所侧重,突出重点。要注意听取不同意见,特别是对拟任人选的反对意见,尽可能了解其理由和具体事实。

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在个别谈话中应注意核查。

在与党委(党组)成员个别谈话时,要注意了解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时的情况,重点听取其对考察对象的评价和任用意见。

在与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个别谈话时,要把群众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平时掌握的一些具体问题和需要调查核实的情况了解清楚。根据需要,可由纪检(监察)部门提供有关文字材料。

(二)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按照个别谈话范围执行。上述范围的人员全部进行个别谈话的,不另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由考察组主持,并负责《征求意见表》的发放、回收和情况汇总工作。

(三)民主测评。任前考察的民主测评情况可利用年度考核情况。也可根据考察工作需要,结合发放《征求意见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四)实地考察。根据考察对象岗位职责要求,对其履行工作职责的主要成绩、工作思路的实施情况、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的绩效,进行实地考察。主要方法是实地了解情况、走访有关干部群众等。

(五)查阅资料。收集和查阅的材料主要是:近几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民主生活会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等材料;考察对象个人述职、年度考核、个人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读书笔记、重大事项报告表、收入申报表等。要注意运用已有的实绩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成果,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反映考核对象工作实绩的数据。

(六)专项调查。对来信来访和考察中反映的问题,考察组应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处理。对署真实姓名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的,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直接找举报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核查有关问题;对举报人提供了具体线索的问题,由考察组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核查;对情况比较复杂或通过干部考察方式难以查清的问题,由考察组提出,责成考察对象所在地方或单位党委(党组)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根据考察工作需要,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七)同考察对象面谈。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其经历、思想、工作、生活、家庭及个人特长等方面的情况;也可以通过问答方式,考察其理论水平、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同时,向考察对象反馈有关情况或问题,要求考察对象作出说明。

向干部本人反馈情况,可在考察组综合座谈情况、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交换意见后进行。反馈的主要内容是,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征求意见情况,座谈中了解的考察对象的优点、缺点和不足及希望和建议等。反馈意见以口头方式为主。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考察对象和需要经派出考察组的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的,应在考察后以书面方式反馈。

第十四条通报情况,交换意见。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归纳,全面分析干部的德才表现、突出特点、发展潜力和有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做出公正评价。并向考察对象所在地或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通报,进一步听取和交换意见。

实行差额考察的,对拟任人选提出具体建议意见。

第十五条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集体研究形成考察材料(包括专项调查材料),向考察机关全面汇报考察情况。

第五章考察材料

第十六条考察组在集体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撰写考察材料。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考察材料的内容

(一)考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领导班子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三)领导班子成员的简要评价及分析排队;

(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八条领导干部考察材料的内容

(一)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以及会议民主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对考察中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第十九条考察材料的基本要求。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和主要特点。做到观点明确,文字简练,用语准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完整,人名、职务、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要有观点、有事例,避免抽象和空洞的描述。

考察材料一般在1500字左右。

考察材料由考察组集体研究,修改定稿后,署名以示负责。

用于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考察材料,落款应为呈报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条考察材料的使用期限。干部提任同一职级的任前考察材料,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的,必须重新进行考察。其他考察材料以任前考察为准。

第二十一条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工作结束后,应将确定考察对象的上报材料、考察工作的实施情况、谈话记录、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材料、专项调查报告等材料集中,建立专题文书档案,以备查考。已经提拔任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考察机关、考察组和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称考察机关,即派出考察组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

第二十三条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四条考察组由考察机关组建并派出,对考察机关负责。

考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其他单位抽调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的人员,参加考察组的工作。考察组组长应由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政策水平的领导干部或担任过一定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

第二十五条考察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熟悉了解组织人事工作,具有胜任考察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四)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第七章考察工作纪律、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考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二)不准泄露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的情况;

(三)不准参加可能影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宴请和活动;

(四)不准收受礼品、礼金,更不准借考察之机谋取私利;

(五)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是:

(一)考察机关对干部考察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对应该考察的对象适时安排考察,并负责考察组的组织、考察人员培训、考察方案的审定,以及对考察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察结果的评定、考察材料的验收,有关材料的归档等工作。

(二)考察组对考察实施负具体责任。考察组及考察工作人员负责考察工作具体方案的制定,并严格按考察方案实施考察。对考察方案的实施、考察结果的综合分析和认定,以及考察材料(包括有关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如实向考察组反映考察对象情况,表明使用意见,并对此负责。

(四)考察工作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数据,并对此负责。

(五)考察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考察,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对考察人员需要了解的问题,做出如实回答和说明,并对此负责。

第二十八条切实加强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机关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确定的考察工作方案及工作程序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

对考察对象的资格审查不严,导致用人失误的;

对考察组成员把关不严,缺乏教育管理,致使考察组成员出现问题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组组长的责任:

考察组未按考察工作方案实施考察;

未严格履行考察工作程序,草率提交考察结果,造成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对群众反映或揭发、举报的问题既不认真调查,又未责成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隐瞒重要情况,不如实向考察机关汇报考察情况,导致用人失误的;

放松对考察组成员的管理,导致考察组成员违纪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考察人员的责任:

考察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草率,或夹杂个人好恶,讲人情,看关系,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向考察组组长汇报考察情况,导致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

随意向他人或考察对象透露、散布考察谈话内容及调查情况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干部呈报单位或人员的责任:

对不如实反映情况,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考察机关和考察组提请调查核实的问题,不认真调查,敷衍了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

提供虚假数据和材料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察对象的责任:

向组织隐瞒自己的问题,或授意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的;

采取各种手段为自己拉票的;

对举报人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的。

第二十九条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度。回避的对象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及地域等其他需要回避的。属于回避对象的考察工作人员,应主动向考察机关申请回避。

第三十条加强对考察工作的监督。考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察工作实施监督;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考察工作和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的有关问题的举报,要及时受理,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考察机关可根据本规定,结合考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人才考察报告范文9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规定所称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第四条公开选拔适用于选拔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

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

第五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

(一)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二)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

(四)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专业职位的领导干部;

(五)其他需要进行公正选拔的情形。

第六条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办理任职手续。

第七条公开选拔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工作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提高科学化水平,降低成本。

第二章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八条公开选拔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以及职位说明、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等。

第九条公开选拔应当在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根据选拔职位的层次、人才分布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确定报名人员的范围。

第十条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对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以附加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但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

第十二条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等,其报名条件和资格由组织实施公开选拔的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第十三条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第三章考试

第十五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第十六条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命题前应当进行职位分析,增强命题的针对性。试题一般从全国领导干部考试通用题库以及经认定合格的省级组织部门题库中提取。

第十七条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

第十九条面试应当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注重科学性。

第二十条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同一职位的面试一般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

第二十一条面试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测评工作。面试小组中必须有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人员。面试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前应当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二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第二十三条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市(地)、县(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条件允许时可以由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第四章组织考察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第二十六条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

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向社会进行预告。

第二十八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第二十九条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第三十条跨地区、跨部门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并出具鉴定材料。

第五章决定任用

第三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

第三十二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第三十三条对党委(党组)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第三十四条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第三十五条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分情况、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

第三十七条对公开选拔工作要加强监督。必要时,成立由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方面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对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检举、申诉。受理机关和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公开选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成员推荐人选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