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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集锦9篇

时间:2022-01-28 15:07:20

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

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范文1

2021年3月15日,十四考察组根据XXX镇党委关于党员代表大会人选考察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XXX镇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人选条件,对农林水畜党支部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现实表现惊险考察。出席中国共产党XXX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共9名,差额2名,现就有关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公开选拔工作的现实背景

开展此次公开选拔工作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XXX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发【2014】28号)、省委、市委换届文件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人大政府换届有关工作的通知》(XXX组发【2016】82号)要求把加大竞争性干部工作力度以及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突破内容。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成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和方向。

(三)是适应XXX县政府部门机构改革的需要。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搞好这次公开选拔工作XXX党委成立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XX党委副书记XXX、XXX乡组织委员XXX当任。

1、公告。自接到文件起,电话通知已考到外县大学生村官,在政府党政办QQ群里面进行宣传,并召开相关宣传会议。

2、组织报名。这次公开选拔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所有报名人员到马路乡政府党政办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XXXX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最后符合选拔条件的3名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三、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时间为12月28日至12月30日,主要审查报考者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等。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向乡组织办上报相关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等有关材料的原件。

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范文2

一、标题: 镇 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考察材料

二、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字体统一为仿宋三号字体)

1.本人基本情况;

2.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3.个性特点和不足之处(仿宋三号字体);

4.推荐考察情况。

第一部分(100字左右),主要简单介绍本人姓名、年龄、学历、入党时间、工作经历等情况。

第二部分(800字左右):

“德”即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包括理论素养和思想政策水平、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等。(要根据现任职务和拟任职务的要求,有所侧重,突出重点)

“能”即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情况,包括工作实践经验(经历)、组织领导能力、本职业务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处理基层事务的能力等。(要根据具体的岗位职责有所侧重,举实例)

“勤”即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态度和履岗尽职表现情况。(要根据现任职务和拟任职务的要求,结合自身性格和做事风格)

“绩”即工作实绩,包括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取得的成绩效果等。(要侧重于服务民生、服务群众和组织建设工作情况。工作实绩,要分别贯穿于“德”、“能”、“勤”、“廉”之中,这一部分要作为考察材料的重要“支撑”,要写实,避免空话、套话)

“廉”即廉洁自律情况,是否能保持清醒头脑,牢筑思想防线,自觉增强“免疫力”。(要根据自身作风建设、党务公开、党内监督等情况)

第三部分(100字左右):

本人个性特点和不足之处(根据个人自身情况和工作情况两方面表述)

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范文3

前言

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规范

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规范

县直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支部增补委员的程序规范

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县直机关转接党组织关系工作规范

前言

为扎实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县直“四型”机关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争创基层满意的县直部门,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党的建设实际,对有关党务工作进行了规范,以指导工作,规范行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希望县直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并注意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逐步改进和完善,切实推进县直机关党的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规范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党员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年。机关党员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机关党员不足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年。机关正式党员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设专职副书记。专职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应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不设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中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机关党员人数符合上述规定,需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书面请示

新建单位的临时党组织或需调整的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党(工)委写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的内容:⒈说明本单位党员人数、分布情况;⒉要求设立党委或总支、支部的理由;⒊要求设立党委(总支)的,要说明计划下设总支(支部)数和委员会人数。

二、上级党(工)委对基层党组织设置进行审批

上级党(工)委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审查申请单位上报的情况是否属实,申请的理由是否充分,下设的总支或支部及委员人数是否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上级党(工)委下发批复。批复的内容:⒈组织设置的形式;⒉党委(总支、支部)组成人员名额。

三、组织选举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接到上级党(工)委批复后,新建单位的临时党组织或需调整的单位党组织,召开党代表会或党员大会选举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举按照党代表会或党员大会选举程序进行。

选举结束后,向上级党(工)委报告选举结果。报告的内容:

⒈选举工作情况;⒉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名单。

四、上级党(工)委对新设置基层党组织组成人员进行审批

上级党(工)委讨论审查报批单位选举程序和选举办法是否符合上级有关的规定,讨论决定报批的书记、副书记、委员人选。下发批准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的批复。

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规范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年。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换届改选。

一、换届改选前的准备工作

(一)在机关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一个月左右),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做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并确定下届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和书记、副书记的设置职数。

(二)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改选的请示。请示应写明召开会议进行换届改选的理由、时间、委员会组成人数和书记、副书记的设置职数。

(三)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改选的筹备事项。对党员进行换届改选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党的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工作报告和选举办法等材料。

(四)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各支部或小组酝酿、推荐情况,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向上级党组织报批。

(五)上级党组织对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后,即可确定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议程,准备投票箱,布置会场。

二、召开会议进行换届改选

(一)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⒈主持人报告党员(代表)出席会议的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⒉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同志分别作工作报告。

⒊主持人宣布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改选的具体要求,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名单。

(二)分组讨论、酝酿。

⒈讨论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⒉酝酿候选人。

⒊委员会集中多数党员意见,再次研究确定或调整候选人名单,制作选票。

(三)进行大会选举。

⒈主持人报告党员(代表)到会情况,根据规定,说明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宣布会议议程。

⒉通过选举办法。

⒊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⒋监票人检验票箱,进一步核对人数(无选举权的党员应另行指定位置就座)。

⒌主持人宣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

⒍分发选票,讲明填票注意事项。

⒎填票。

⒏投票。监票人、计票人先行投票,然后党员(代表)依次投票。

⒐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核对收回票数与实发票数是否相符,并向主持人报告。收回票数少于或等于实发票数,选举有效;若多于实发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组织选举。

⒑监票人和计票人进行计票。

⒈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有效即宣布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当选名单。否则按规定重新进行选举。

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封存选票,材料归档。

三、改选后的工作

(一)召开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召集人可由新的委员会推举一人担任),选举书记、副书记。会议的程序一般是:⒈由主持人清点到会委员人数,确认会议是否有效;⒉上届党的委员会就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情况进行说明;⒊酝酿讨论候选人建议名单,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⒋通过选举办法(选举工作细则),通过监票人;⒌检查票箱,核实人数,分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⒍填写选票、投票;⒎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⒏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⒐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二)讨论确定委员会委员分工。

(三)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研究审批。

四、注意事项

(一)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二)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三)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四)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也应按期改选。改选时要认真总结支部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县直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增补委员的程序规范

一、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补委员的程序

(一)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的,其程序一般是:

⒈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理由、时间,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办法;提出拟补选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数额及选举办法等。

⒉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推荐、提名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

⒊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以代表团为讨论单位酝酿讨论党的基层委员会补选候选人预备名单,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在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内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少量委员,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不设大会主席团,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并印制选票,提交党员代表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二)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其程序一般是:

⒈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的请示。

⒉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推荐、提名并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补选候选人,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

⒊召开党员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二、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增补委员的程序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可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委员,可参照党的基层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的做法。

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补书记、副书记的程序

召开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补选书记、副书记的一般程序是:

⒈党的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补选书记或副书记的请示。

⒉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和确定拟补选的书记或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不是党的委员会委员或纪委检查委员会委员的,应先增补为委员)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

⒊将拟补选的书记或副书记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并印制选票,提交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补选结果应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县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规范

党在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发展党员工作政策性强,各项程序严格细致,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其基本步骤是:⒈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⒉党小组向支委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⒊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申请人逐一进行谈话,了解基本情况。⒋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无记名投票。⒌召开支委会,从入党申请人中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一式两份,自留一份,报上级党委备案一份)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一式一份),连同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一并报上级党(工)委。

二、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上级党(工)委对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进行审查,同意后,由其所属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档案。

(二)机关党委(总支、支部)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正式进入考察期。

(三)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确定名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的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进行定期谈心和具体帮教。

(四)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育、考察,并落实具体措施。培养人定期向党小组和支委会汇报情况,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

(五)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动态管理,一年调整一次。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把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以便调入单位党组织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

三、确定党员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步骤是:⒈党小组向支委会推荐党员发展对象。⒉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在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发展对象与入党积极分子的比例一般是:或。⒊发展对象确定后,要登记造册,认真填写《××年发展对象登记表》(一式三份),层层上报备案。

四、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集中培训版权所有

(一)集中培训主要由党工委负责组织。隶属于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中党员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由机关工委统一组织。

(二)培训时间一般为至天(或不少于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培养内容是《中国共产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的知识。

(四)培训结束时,要组织进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书面通知学员单位党组织,作为考察党员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实行社会公示制

凡是确定的发展对象,在政治审查前(最晚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必须进行社会公示。不按规定进行社会公示的,一律不予发展。

一公示范围: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在本单位范围内向全体干部、职工公示。

二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现实表现、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党内外推荐测评情况等等。

三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天。

四公示程序:首先是张贴公示书(附样)。其次是收集各方面意见,该调查的调查,该反馈的反馈。反面意见较多,经查证确实存在问题的,不予发展。最后支部填写《发展党员社会公示情况入档表》(一式一份),支部和党委盖章后存入党员档案。

六、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一般由党员发展对象所在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负责。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⒈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执行情况;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特别是在“”和年中的表现,以及是否修练“×××”和退出“×××”的情况。⒉本人的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情况。要由乡镇、街道以上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材料。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有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⒊本人的直系亲属、与本人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⒋政治审查结束后,党支部要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政审材料的内容介绍:本人基本情况、简历,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本人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现实表现情况,不足之处等。

政治审查的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参加政审的人员应由作风正派的正式党员担任。在政审过程中应全面了解情况,不带框框,不偏听偏信;按照政策,不随意扩大政审范围;要保守秘密,不随意外泄政审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调查情况。

七、接收和审批预备党员

(一)发放《入党志愿书》。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将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参加培训班的考试成绩通知单等,一并报上级党(工)委预审,符合要求的,发给《入党志愿书》。

(二)确定入党介绍人。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但预备党员受处分尚未恢复权利的党员,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的党员,以及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一般不宜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了解发展对象的表现,进行党的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培养、教育、考察情况,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被介绍人入党后负责进行教育等。

(三)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接收和审批党员的重要依据。通过《入党志愿书》,党组织可以了解发展对象的现状、经历和过去的表现,考察对党组织的认识程度是否忠诚、老实,从而作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的判断。填《入党志愿书》表明了党组织吸收一个同志入党的严格手续和加入党组织的严肃性。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其转为正式党员后,《入党志愿书》就成为党员本人的永久性档案材料。申请入党的同志,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中要求本人填写的部分。填写时应注意:⒈不准用圆珠笔和铅笔填写,一律用钢笔或毛笔。⒉入党申请人要严肃认真地按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逐项填写,不能出现空白栏目,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如果版权所有某些栏目没有内容可填,应注明“无”。⒊发展对象因为伤残等原因,不能亲笔填写,可由一名党员代填,但是要按照本人口述,如实表达本人志愿。他人代填时,除本人签名盖章外,代签人也要签名盖章,并注明是“人”。⒋入党介绍人填写自己的职务时,先填党内职务,再填党外职务。如果没有党内职务,应该填上“党员”。没有党外职务,党外职务就不必填写。⒌支委会要对《入党志愿书》上填写的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弄虚作假。

(四)支部委员会审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支部委员会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认真审阅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如政审、考察、培训等材料)。在此基础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备,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即可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凡经支委会审查认为不合格的,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在召开党支部大会之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提前通知支部每个党员、发展对象、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有关人员,确定召开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及内容等。支部负责人要找发展对象个别谈话,指导他做好向支部大会汇报的准备,教育他正确对待可能提出的批评,甚至要做好不被通过的思想准备。

(五)大会的程序:⒈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⒉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自己的履历、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主要优点缺点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⒊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能否入党表明意见;⒋支委会汇报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以及政审情况,提出支委会对其入党的意见;⒌与会党员进行讨论,充分发表意见,要肯定成绩,同时也要指出其主要缺点,并表明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态度;⒍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⒎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预备党员不参加表决);⒏支部负责人宣布支部大会的表决决议;⒐上级党委派员对整个支部大会程序进行监督,并对支部决议是否有效表明意见。

召开支部大会时应注意事项:⒈通知全体党员参加。有些党员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到会,党支部应该提前征求他们的书面意见。党员正式表明了书面意见,在计人数和票数的时候,就应该统计在内。如果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不到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大会应改期召开;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不能召开。⒉发展对象必须始终参加支部大会,如果发展对象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改期召开。党员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应该退场。⒊两名入党介绍人至少有一名参加会议,否则会议应改期召开。一名介绍人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会前向党支部作认真负责的介绍,表明态度。⒋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⒌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援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⒍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时,必须讨论一个,表决一个,逐个进行。⒎支部大会召开时,上级党委要派一名党委委员列席会议,在上级党委未派员参加情况下召开的会议一律无效。党委所派人员在会上担负监督和指导职责,没有表决权。大会结束时,所派人员必须对大会及大会所形成的决议是否有效表明意见。

(六)组织员谈话

谈话前,以下材料需由机关党委(总支、支部)逐级报送县委组织员办公室审核: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入党申请书;发展对象登记表;发展对象培养情况登记表;政审材料;计生证明;社会治安证明;社会公示情况入档表;党委派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审核合格后,县委组织员办公室安排谈话。谈话时,先进行集体闭卷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分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进入下步程序,根据具体情况,可做暂缓发展或不予发展处理。考试结束,再面对面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有:⒈考察发展对象对入党的态度,明确表示不愿入党的不予发展。⒉结合考试情况,考察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如掌握得较差,根据具体情况,可做暂缓发展或不予发展处理。⒊了解发展新党员程序是否正确。⒋对发展对象提要求。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能否入党的意见。暂缓发展的,暂不填写意见。

(七)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召开后个月以内,党委应当审批,最长不得超过个月。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时,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以碰头会、联席会等形式代替党委会,不能委托党委职能部门代行审批,更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在审批两个以上预备党员时,应该逐个审议和表决。党委不论是不是批准,都要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意见。批准的,填写《接收新党员通知书》,发至报批的党支部。没批准的,可以口头通知。党支部应将上级的意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经县以上党委援权以外,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临时党支部无权接收预备党员,党组和临时党委无权审批预备党员。

(八)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应在党委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也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时机举行,一般不要拖延时间太久。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总支、支部组织进行。党总支、支部组织时,要报告上级党委,党委要派人参加。

宣誓仪式的会场应布置得庄重、整洁,主席台正中悬挂党旗,党旗上方挂“入党宣誓大会”横幅。可以把“誓词”贴在党旗下边,以便宣誓时领读和跟读。

宣誓仪式的程序:⒈主持人宣布宣誓仪式开始,奏《国际歌》;⒉党组织负责人致词;⒊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⒋预备党员面向党旗举起右手宣誓;⒌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⒍党员代表或入党积极分子代表讲话;⒎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组织负责人讲话;⒏奏《国歌》,宣布仪式结束。

八、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时间是一年。党支部在接到党委《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后,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党支部、党小组和介绍人对预备党员继续教育、培养和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情况;党小组每季度为预备党员填写一次实绩记录。

(二)预备党员在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三)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最短半年,最长一年;不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只能一次,到期仍不具备转正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四)预备党员转正程序:⒈本人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该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如没有及时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要进行启发教育,但不能强迫其申请转正。⒉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所在党小组要及时讨论表现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⒊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⒋支委会审查。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通过。⒍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⒎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意见和表决结果表明态度。⒏党委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在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延长预备期的,应注明延长预备期的原因和期限。批准转正的,要填写《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附:

×单位发展党员社会公示书(样)

经民主测评,党委(总支、支部)研究确定×××为近期党员发展对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⒈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个人简历、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等)。

⒉政治现实表现

⒊培养考察情况

⒋党内外推荐测评情况

⒌其他情况

⒍公示时间:×月×日至×月×日

在公示期间,广大干部职工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通过适当方式向支部或所在党委反映。党委和支部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区别情况,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干部职工反馈。〖,〗

党组织(章)

年×月×日

县直机关接转党组织关系工作规范

党员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往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必须接转党组织关系,以便于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管理,规范程序,严格手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将县直机关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规范如下:

一、在县直单位范围内党组织之间党员组织关系

(一)同一基层党委下属独立总支、支部出具“党员转出证明信”(简称“证明信”,下同),基层党委负责办理转移手续,接收单位党总支、支部予以接收。基层党委和有关总支、支部要及时更改党员花名册和党员卡片。

(二)县直机关党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之间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须由调出党员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到机关党工委,由机关党工委转往调入单位基层党组织。

(三)县直机关党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与县委直属党委下属单位党组织(机关党组织按上述规定办理)和党组织关系不隶属于机关党工委的其他县直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之间党员的调动,按下列规定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⒈县直机关党工委系统各单位的党员调往县委直属党委下属单位和不隶属于机关党工委的县直企事业单位的,须由调出党员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将“介绍信”或“证明信”开到机关党工委,由机关党工委转往调入单位归口主管部门党委,再由归口主管部门党委转往党员所去单位基层党组织。无归口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由机关党工委直接将“介绍信”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⒉县委直属党委下属单位和党组织关系不隶属于机关党工委的县直企事业单位的党员调往机关党工委系统各单位的,须先由调出党员的单位基层党组织将“介绍信”或“证明信”转到本单位归口主管部门党委,再由归口主管部门党委转到机关党工委;机关党工委将“介绍信”转往所去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无归口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通过机关党工委转递。

二、县直机关党工委系统党组织与县(县、区)和省内外单位党组织之间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一)县直机关党工委系统党员调出转递组织关系:

⒈调出党员的单位党组织将“介绍信”或“证明信”转到机关党工委,机关党工委再转到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调出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

⒉调出党员持县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所去县(县、区)委组织部或省内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⒊调出的党员持县(县、区)委组织部或省内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所到单位党组织递交党员组织关系。

(二)县直机关党工委系统党员调入接转组织关系:

⒈调入党员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或“证明信”到原单位上属的县(县、区)委组织部或省内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⒉调入党员持原单位上属的县(县、区)委组织部或省内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县委组织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⒊调入党员持县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县直机关党工委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⒋调入党员持机关党工委开具的“介绍信”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基层党组织应将“介绍信”归档,并及时填写党员花名册和党员卡片。

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应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部队转业、退伍军人的党员组织关系,一律经县委组织部接转。

(三)同一党委下属的非独立总支、支部间党员的调动,不必转递党员组织关系,但应及时更改党员卡片。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应由党员自己办理和携带,妥善保管,一旦丢失,要立即向原单位党组织或负责最后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工)委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查明确属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通知转入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

(五)工作人员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与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党组织印章;“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党员的接收单位要写全称;党费交至月份要用大写;正式或预备党员要注明。

(六)党员必须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对逾期不转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如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接转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范文4

第二条 社区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的选任,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党支部书记及委员任职条件:

1、有2年以上党龄的中共党员;

2、组织关系在本街道;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年龄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

第四条 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成立公推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社区临时党支部要成立相应的公推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第五条 选举办法。此次选举采取书记提名委员的选举办法。党员大会差额直选党支部书记: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确定书记候选人,由社区党员大会差额直选党支部书记。再由书记提名,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经组织考察后,召开社区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

第六条 选举基本程序: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公示、差额直选、选举结果审批。

1、宣传动员(3月15日—3月23日)

要通过告示、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光社区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原则、程序和操作办法,公开社区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的任职条件,做到家喻户晓。

3月17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宣布本支部的具体选举办法和本次选举的具体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

3月22日,社区居民小组(楼栋单元)要分别召开居民大会,对此次支部选举的有关规定进行宣传动员。选举办法和实施细则要张贴在社区醒目位置,并复印给各党小组和居民小组(楼栋单元)。

2、党员自荐(3月23日—4月3日)

3月23日、24日,党员向社区工作小组提交自荐的书面申请和个人相关材料。自荐的党员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及个人一寸照片1张,由本人填写社区支部书记自荐登记表,并由工作小组上报街道领导小组。

3月27日,领导小组对报名自荐的党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

3月27日—4月3日,对初步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书记初步候选人原则上不少于3名。

3、公开推荐(4月4日—6日)

4月4日,各社区召开党小组长和居民小组长(楼栋长)联席会议将居民代表名额合理分配给各居民小组(或楼栋单元),并以居民小组(或院落、楼栋)为单位,组织居民群众推选18周岁以上的居民代表150名以上。推选产生的居民代表和社区党员参加推荐大会推荐社区党支部书记。

4月5日召开推荐大会,初步候选人在推荐大会上就自己的工作简历、实绩和主要优缺点等各方面情况作自我陈述(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并回答党员群众的提问。参会代表根据初步候选人的陈述、问答情况及平常的德才表现分别以社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居民群众为单位,采用差额推荐办法进行推荐,按照社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居民群众各占50%的比例,综合计算得票率,依据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3名。推荐结果当场公布。

推荐大会参会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进行;收回的推荐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推荐票,推荐有效;收回的推荐票多于发出的推荐票,推荐无效,应重新推荐。推荐1名支部书记。每张推荐票所推荐的人数,多于应推荐人数为无效票。如果出现综合计票后得票率相同的情况,而又必须作出取舍时,则对这部分初步候选人重新进行投票推荐,再按得票率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如再次出现得票率相同的情况,是否再次推荐由领导小组决定。  1  

4、考察公示(4月6日—4月12日)

4月6日,领导小组对推荐大会推选产生的社区党支部书记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和测评。考察测评范围包括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等。

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测评结果,报街道党工委确定书记正式候选人2名。

4月6日—4月12日,领导小组将书记正式候选人在全社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书记正式候选人应在4月12日前向领导小组差额提出社区党支部委员建议名单3名,领导小组对书记候选人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考察审定。

5、 党员直选(4月14日)

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社区工作小组分别主持召开社区党员大会,首先由候选人作竞职承诺,然后由社区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五分之四以上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得票过半数且得赞成票最多者当选。选举结果须由街道党工委审批后生效。

新一届社区党支部书记产生后,即可将其提出的、经领导小组审定的社区党支部委员建议名单提交社区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得票多者当选。选举结果须由街道党工委审批后生效。

第七条 社区党支部干部的监督管理

1、承诺

当选的新一届社区党支部书记应根据自己在党员大会上的承诺与街道党工委签订《任职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社区党支部建设、社区经济发展、充分就业工作和其它社会事业的具体目标,同时将任职承诺书在全社区进行广泛公示,主动接受街道党工委及党员群众监督。

2、动议

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如任期内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有违规违纪现象,或有工作不力、工作业绩与竞选承诺不符等不称职表现,本社区党支部10名以上党员联名提出罢免要求,经街道党工委调查确认罢免理由成立的,则正式启动罢免程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投票罢免。

3、罢免

罢免党支部书记后,按公推直选的办法进行补选。由其提名产生的党支部委员即自动被免职,并按公推直选办法进行新一轮选举。罢免党支部委员后,按基层党组织选举的有关规定进行补选。

第八条 选举纪律

1、选举设唱票人1名、监票人1名和计票人1名。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和计票人经大会表决通过。

2、要严格选举程序,及时掌握选举动态,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暗箱操作”、不公平竞争和拉票贿选现象发生。对于违反选举纪律的,要及时纠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利用家族宗派、黑恶势力、“小团体”、非法串联、暴力、威胁、欺骗、贿选、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的,以及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严肃查处;对于采取胁迫和贿选等手段当选的,按规定取消其资格。

第九条 其它

1、本实施细则由**街道党政办负责解释。

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范文5

关键词: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问题

中图分类号:D2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5-0194-02

大学生党员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中较为先进的一个群体,是党和人民事业的传承者,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任。目前,中国在校大学生党员人数共有251万,占全体党员人数的3%左右。大学生党员相比于其他党员来说,具有年轻、思想开放、知识水平高、能力较强等特点。随着这批人慢慢进入社会,逐渐承担起各种社会角色,经受住各种各样的考验,定能成为社会的精英和栋梁,扮演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角色。自2004年开始,我国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的速度明显加快,大学生党员所占的比重也明显增加,高校中学生党支部的数量也显著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发展摘 要:在大学校园中,大学生党员是大学生中一个较为活跃的群体,是大学生群体中的优秀代表,可以说大学生党员是当代大学生的榜样。能够成为一名大学生党员,是一种崇高的荣誉,同样是一份责任。但是,在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通过介绍、分析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流程中出现的问题,旨在引起各界对发展和完善大学生党员工作的思考。

关键词: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问题

中图分类号:D2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5-0194-02大学生党员工作更加要注重抓好质量,争取实现又有数量、又有质量的局面,为党引入新鲜的血液。但是,在目前我国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工作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严重影响到大学生党员的质量。

一、过分重视数量,忽视质量

许多高校学生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个通病就是过分地强调数量,而忽视质量。众所周知,发展大学生党员的目的之一是希望从大学生这一个质量较高的群体中吸纳一批高质量的人才为党所用。所以在开展发展党员的工作中,质量才是应该坚持的重中之重,而数量则是其次的。但是,许多学生党支部片面追求大学生党员在学院或者系中所占的比例,以为学生党员在学院或者系中所占比例越大越好,从而片面地追求扩大学生党员人数。使得一批尚未达到入党标准的积极分子入党。有些学生党支部的负责人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优先考虑的是党员数量。如果党员数量达不到指标,或者党员人数比其他学院少,或者党员所占比例比其他学院低,便会采取将所有经培训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不予挑选地全部吸收入党。而一旦党员人数达到标准,则将入党标准提高,甚至随便找一个理由将一部分人刷掉。

这种现象发展出来的党员质量我们是可想而知的,只注重数量,而忽视质量的现象的结果就是大学生党员的质量是无法保证的,是良莠不齐的。但是可以想象,这部分质量差的党员,不仅不能在大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还有可能会影响到整个大学生党员的形象,甚至会影响到中国共产党的声誉。这对党的事业绝对是一件不利的事情。

二、只注重程序形式和材料,轻视培养和调查

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存在严格的程序。从一个大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必须经过许多程序,过五关斩六将,最终才能够成为一名大学生党员。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如果认真按照其精神去执行的话,那么经过这一系列程序选拔的人应该是合格的。但这一切都建立在严格的培养和考察之上。比如一个大学生要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首先他必须是一名共青团员,在经过全班同学投票,学院或者系团委的调查和培养之后,经团委会公开投票,方能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但这仅仅是入党的第一步。然后要经过一年的培养,期间要上交多份的思想汇报,培养人的两次培养,学生党支部开展调查,经支委会、民意测评大会、通表大会等一系列的会议表决之后才能成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这才算是踏进了党组织的大门。但是有些学生党支部的培养和调查都流于形式,培养和调查只是为了更好地填好材料。培养人和被培养人之间几乎是没有联系的,甚至有些被培养人在填材料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的培养人是谁,即使联系培养人,也只是为了找他填写材料罢了。再说调查,调查是考察入党人员真实情况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调查人对调查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也没有下工夫,所以并不能调查出什么问题来,调查人为了交差,随意提交一份调查报告。这样的调查是根本起不到效果的。民意测评大会和通表大会本来是一个行使党员权利、发扬党内民主的很好的舞台,但可惜的是,有时候这仍然成为了一种形式。

许多基层党委和学生党支部只重视材料,材料不齐全,无论你符不符合标准,都入不了党。而在此之前的调查和培养只是为了做齐全材料而已。比如说,安排培养人是为了填写入党考察写实簿,安排调查是为了填写调查报告,因为这些都是入党材料中必不可少的。而悲哀的是许多学生党支部沦为了一个只会作材料的文秘部门,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

三、在发展大学生党员过程中没有固定标准

发展党员应该是要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不能仅仅说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和群众基础方面如何如何就行了。这些都是性质上的标准,但是很多时候却是没有量化的标准。正是因为没有固定的量化的标准,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方面就成为了一句空话,不知从何做起。思想方面的表现本来应该是发展党员过程中最应该考察的方面,只有达到一个合格党员的觉悟才能够成为一名真正的党员,但是实际上却很难知道从何考察。在工作学习方面,因为没有具体的参照标准可循,所以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一个挂科现象严重的学生就只是因为其在团委学会生工作积极认真便入了党,而一个在班级中品学兼优且在班级管理中表现积极的学生却被定性为工作表现不突出迟迟不能入党。还有另外一个现象,一些在班级中人缘较好或者一些与辅导员关系较好的人能够入党,但是一些在工作和学习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却因为人缘不好或者与辅导员关系较差而与入党失之交臂。

正是因为没有固定的标准可以参照,所以入党的标准便出现了随意性、人为性等特点,这样就会造成一批愿意而且应该入党的学生不能入党,而一批明显不合格的党员却出现在大学生党员队伍之中。

四、在大学生党员发展过程中忽视入党动机

所谓入党动机纯正,就是说入党积极分子应该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希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了谋求个人私利。在高校中,有许多的大学生在大一期间便提交了入党申请书,表达了自己强烈的入党愿望。但是有些人的目的是不纯正的,不是出于对共产主义信仰而选择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有一部分大学生是因为周围要求入党的人太多自己也跟着入党;有一部分大学生是因为入党是可以在评奖评优或者其他方面能够获得好处才提交入党申请书;有一部分大学生之所以选择入党是因为入党会对自己的未来有所帮助;诸如此类。一旦这部分大学生入党,那么他们能否不谋私利地服务人民呢?是否能够发挥党员的先进性,成为人民的榜样呢?但是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并没有专门的可操作的程序来考察他们的入党动机,或者是根本就没有将这项列入考察范围之中。即使有这么一项专门的考察,也只是形式上的,根本不能考察申请入党者的真实情况。

五、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中存在违纪行为

不少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着腐败或者违纪行为,究其原因是发展党员的权利集中在院系辅导员和学生党支部手中。大学生是否能够入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辅导员和支部支委的态度,其中最主要的集中在辅导员的态度上。正是因为如此,便出现了许多大学生为了入党向辅导员或者支委送礼,请辅导员或者支委吃饭等现象,更有甚者直接向其索贿。还有,有的辅导员或者支委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自己的朋友作好材料,使其入党;肆意更改程序,降低门槛,使不合格者入党;有的辅导员独断专行,一人拍板决策,置党内民主于不顾。像这种违纪甚至腐败的行为在大学中时有发生,而后果必定是很严重的。

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保证大学生党员质量的关键一环。在发展党员问题上把好关才能够保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使其真正发挥大学生党员在高校校园内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但是我们遇到的问题也是明显的,大学生党员发展机制上仍然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这些都是我们在以后开展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必须思考的问题。如何创新和改革大学生党员发展机制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新的课题。

参考文献:

[1]陈润羊,唐燕玲.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J].东华理工学院社会科学版,2005,(12).

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范文6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打造优质的服务品牌,培养和树立****服务人才典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建功立业,为**实现改革发展、转型发展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十佳服务明星”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评选宗旨

为表彰和宣传在集团改革发展、转型发展事业中做出显著业绩和突出贡献的服务工作典型, 塑造****服务从业人员的新形象,促使大批服务型人才脱颖而出。用杰出服务型人才的精神激励、教育和引导集团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在建设“********”新**的伟大事业中建功立业。

二、参评条件

1、仅限于****所属窗口单位,且直接面向或直接接触市民(用户)的**服务岗位从业人员,如****岗位(含**人员)、***岗位、***岗位、***岗位、***岗位、***岗位等。企业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与。

2、截至****年**月**日,在服务岗位从业年满*年,且曾获得至少*次****先进个人(包括*星级服务明星荣誉)或者本单位(**二级公司)*次表彰的先进个人。

3、政治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群众基础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章违纪行为,无有责投诉情况。

5、热心公益,服务社会,无私奉献,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出色表现。

6、专业知识丰富,熟悉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服务优质高效,文明规范。

7、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工作中热情礼貌,耐心细致,言谈得体,服务用户评价满意度高。

三、评选机构

1、组织部门:****、****

2、参加单位:**公司、**公司、**公司

3、组织机构(组委会人员组成):

顾  问:***  ****

主  任:***  ****

副主任:***  ****

***  ****

成  员:***  ****

***  ****

***  ****

***  ****

***  ****

***  ****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和****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4、评选审定委员会

负责对各企业推荐的杰出候选人进行综合评选审定,从而产生****“十佳服务明星”。评选审定委员会由组委会和相关企业的负责同志、部分员工代表组成。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1、推报人选(即日起至 月 日)

推报人选以组织推荐为主,但也可个人自荐。各参加企业要在充分宣传的基础上,深入了解本单位服务行业优秀员工情况,认真组织推报。对于个人自荐报名参选的优秀员工要同等对待,鼓励并纳入本单位统筹研究后上报。根据各窗口单位公用服务从业人员编制情况,**公司可推报*名优秀的员工参选,**公司可推荐*名优秀员工参选,**公司可推荐*名优秀的员工,**公司可推荐*名,**公司可推荐*参选。由各企业**部门(或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2、确定正式候选人(  月 日至 月 日)

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选标准及参评人选主要事迹材料,对被参评人进行初步筛选核实,确定出**名建议候选人提交组委会审定。组委会对**名建议候选人进行审核, 并根据评选标准及建议人选的主要事迹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名正式候选人。

3、社会公示( 月 日至 月 日)

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将**名正式候选人主要事迹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4、投票评分方式( 月 日至 月 日)

投票打分实行100分制,按照评委投票评分占30%、报纸投票占30%、微信投票占30%、网站投票占10%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分。候选人最终综合得分=评委投票得分+报纸投票得分+网络投票得分(即微信投票得分+网站投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评委投票。组委会向全体评委通报**名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及考察情况,评委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候选人评委投票得分=自己获得的票数÷现场得票最高票数×3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报纸投票。在****设立****“十佳服务明星”评选活动专栏,并将**名正式候选人的主要事迹材料进行公布,发动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报纸传媒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候选人报纸投票得分=自己获得的票数÷报纸得票最高票数×3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网络投票。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设立**“十佳服务明星”评选活动专题页面,并将**名正式候选人的主要事迹材料进行公布,发动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相关网络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①候选人微信投票得分=自己获得的票数÷微信得票最高票数×3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②候选人网站投票得分=自己获得的票数÷网站得票最高票数×1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综合评定(  月  日至  月  日)

根据正式候选人的最终综合得分情况,报组委会按程序审核后初步确定拟授予****“十佳服务明星”人选名单。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审核并确定首届**“十佳服务明星”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布。其余将拟授予****“十佳服务明星”提名奖。

6、命名表彰(   月上旬)

举行****“十佳服务明星”命名表彰大会,为获得荣誉称号的杰出服务明星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实施要求

1、自接本方案起,各单位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服务岗位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和关心支持评选活动,形成良好的宣传态势和舆论氛围。

2、各窗口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前,要深入调查了解,在充分掌握候选人事迹情况的基础上,与已开展的其他评选活动结合起来,注重考虑工作在基层和深入在服务第一线的人选,把最优秀的服务明星选推报上来。

3、参选人所需报送的材料

①参选人需填写《****“十佳服务明星”参选登记表》、撰写200字内事迹简介和2000字内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后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供本人两寸近期彩色红底照片2张(另附大于500KB的照片电子档)。所在基层部门审核盖章,本单位**部门(或办公室)复审盖章,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②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考察,听取候选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其他员工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形成不少于2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意见内容包括:考察过程、考核内容和推荐理由,加盖本单位公章。

③以上所需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由单位党群部门(或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上报送组委会办公室。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

④各单位要在*月*日前将候选人的全部推报材料和考察的各种书面证明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qq.com。

附件:

****“十佳服务明星”参选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籍  贯

入党(团)

时  间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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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授予星级

事迹简介(200字内)

 

 

 

 

 

 

 

 

 

 

 

 

 

 

 

 

 

 

 

 

 

本人签名:

奖惩情况

所在基层部门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党群部门(或办公室)复审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范文7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扩大党内民主是搞好换届工作的必然要求。由于种种原因,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提名”这个首要环节,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程序倒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也就是“先民主、后提名”。但是,实际工作中有不少情况是“先提名、后民主”,也就是先提出建议人选,再去所在地区、单位就具体人选征求意见(这时大多是将民主推荐、民意测评和考察一并进行)。

2、标准模糊。即使是民主基础上的提名,也有个以什么为标准的问题。《条例》规定: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这里,“得票”不是提名的唯一依据,必须结合多方面的的情况综合考虑。但问题在于,取消了标准的唯一性,往往就取消了标准的确定性,导致了提名的弹性和随意性,使得领导干部履行提名权力时有了较大的伸缩余地和弹性空间,也就往往为选人用人上的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3、暗箱操作。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和可供操作的行为规范,现行的提名推荐方式多种多样、形态各异。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有公开的,也有隐蔽的;有的是组织行为,有的是个人行为;有的是正式的书面推荐,有的是领导者的口头推荐或授意;有的是出于公心、举贤荐能,有的则是考虑一己私利,说情、打招呼,极力推荐部下或身边的工作人员等等。毋庸讳言,“暗箱操作”在干部提名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4、有权无责。提名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导致了提名权的权力主体也即责任主体的不确定性,这也是制约提名责任落实的一个重要因素。难以明确干部推荐提名环节的责任主体,使得推荐者只行使提名权力,却不承担提名责任,推荐出现失察失误却无人负责、无法追究。

二、扩大提名环节民主的对策建议

提名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道关口”。扩大提名推荐环节的民主,就是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通过改进提名方式,规范民主推荐的范围、程序和办法。要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的范围、程序和办法,使民主推荐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1、增加提名透明度。一要宣传发动。坚持提名前对全体党员进行宣传发动,讲清楚党委委员提名的原则、方式、程序和条件,并将有关要求向群众公开。二要公示公开。每一个提名推荐的人选,党委研究讨论时,都将提名情况(包括提名人、提名理由、提名过程)和民主推荐情况、干部考察情况一起汇报、一起研究。在干部提拔任职公示时,还将提名责任人和提名理由一并公示并详细陈述提名理由。提拔任用后,其提名推荐表和干部考察材料、党委讨论研究的会议记录等原始材料一起,作为干部工作资料一并存档,以便查考。三要实行书面提名。所有拟考察任用的人选,都必须坚持书面提名,都要填写《选拔任用干部提名推荐表》。提名时都需要在表中如实记载提名人、提名对象、提名任职意向、提名理由等内容,全面真实地反映人选的酝酿提名过程。

2、实行提名主体多样性。一要多形式提名。采取上级党委提名、党代会代表联合提名以及党员个人自荐竞选提名等多种提名形式,建立组织提名与党员或代表提名相结合、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提名制度,明确规定党员或代表提名的原则和比例。二要严格程序。不论通过何种方式提出候选人,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大会主席团和同级党委提出,并经过考察和资格确认后,才能确认为候选人。三要严格审查。将初步人选交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村民代表和乡镇机关干部进行民主推荐;由乡镇党的委员会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区县委审批。组织部门负责提名表格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并对提名理由认真把关,慎重决定是否采纳提名建议。特别是对下列几种情况更要严格把关:一是先提名、再进行民主推荐的;二是民主推荐中,得票不靠前或是得票虽靠前、但不是排列第一的;三是班子结构特殊需要,跨地区、跨部门交流提拔的。

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范文8

中共柳河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方城县柳河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乡直各单位党支部(总支):

《方城县柳河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柳河乡委员会

2011年3月12日

柳河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通知精神和全市组织工作安排部署,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在4月底前结束,并同时完成县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乡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次乡党委换届选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要求,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以谋划和推动科学发展、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为重点,坚持干部队伍“四化” 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认真落实“五重五不简单”,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努力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推动“十二五”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活力、和谐”方城,全力打造中原经济区南阳主体区的重要支撑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县乡党代会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县乡党代会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认

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做出显著成绩;按党性原则办事,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 受到群众的拥护;严守党的纪律,能够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

三、乡党代会代表名额、构成及产生办法

乡党代会代表名额:乡党代会代表名额一般为100-200名,所辖党员和党组织较多的不超过300名。具体名额由乡党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报县委批准。

代表构成:乡党代会代表中应包括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等。乡、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党员干部代表比例一般不超过60%;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20%左右。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妇女代表占20%左右。同时,还应安排外出务工党员代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代表。乡党代表与乡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

产生办法:乡党代会代表按照“两推一选”办法推选,具体程序:①由选举单位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通过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并与乡党委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②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党委

审查。③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报乡党委审批。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上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差额比例。

四、乡两委领导班子的职数设置及两委成员的产生办法 两委领导班子的职数设置:党委领导班子由7名人员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1名兼任乡长,1名为专职副书记;纪委班子由3--5名人员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 两委成员产生办法:本次换届选举,两委委员候选人要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产生,具体程序:①全额定向推荐。由乡党委组织机关中层以上党员干部、所属党组织负责人、本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按不低于应选人数30%的差额比例,确定推荐对象名单,全额定向推荐中推荐票未过半数的现班子成员不再提名;②酝酿差额推荐。在第一次全额定向推荐的基础上,乡党委组织所属党组织按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进行第二次酝酿差额推荐,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③乡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审批;④乡党代会主席团审议候选人预备人选,提请各代表团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乡党委在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党委和纪委正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县委审查同意后,提交新产生的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

五、县党代会代表名额、构成、分配原则及推选办法

中共方城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2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和党员人数、实际工作需要及上届代表分配情况来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附后。代表的选举要具有广泛性。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应占6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应占20%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应占20%左右。其中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选举单位妇女和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代表主要应从第一线的党员中推选。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县党代会代表一般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交叉。推选办法按四个步骤进行:①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3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县委进行沟通之后,根据代表构成比例和要求,按多于代表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②选举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所在单位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写出考核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③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县委审查。④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与乡两委委员一并选举,产生出席县党代会代表,报县委审批。

六、工作阶段划分及阶段任务

乡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筹备阶段(2月23日-3月31日)。主要工作任务有16项:(1)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召开大会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和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两委委员选举方式;县党代会代表分配名额及选举办法。(2)向县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3)成立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4)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5)发出做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6)搞好宣传教育工作。(7)按照“两推一选”的办法推选乡党代会代表,按规定程序确定出席县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名单,报县委审查。(8)做好乡党代会代表的资格审查工作。(9)按照“两推一选”办法产生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10)向县委呈报关于下届两委委员、两委正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11) 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12)成立党费审查小组,对党费进行审查并写出报告。(13)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代表编组名单、编制代表名册。(14)做好大会开幕词、闭幕词和关于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大会选举办法、主持词等材料准备工作。(15)召开党委全委会,审议党员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16)做好开会前准备工作。

2、预备会议阶段(4月1日-4月3日)。主要工作任务有4项:(1)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介绍大会筹备工作情况,对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理情况的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布置各代表团推选正副团长,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2)召开各代表团会议,传达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的内容,推选代表团正、副团长,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和大会议程。(3)召开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通过大会议程,通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宣布有关事项。(4)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明确大会主席团的任务,通过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名单,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名单,通过大会日程,通过其它需要确定的事项。

3、正式会议阶段(4月4日-4月5日)。主要工作任务有9项:(1)举行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2)召开各代表团会议,组织代表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按照大会日程安排讨论大会选举办法,酝酿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推选监票人,审议关于上届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选举办法(草案),讨论通过上届党委提出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布置推选监票人,听取各代表团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关于上届党委、纪委王作报告的决议(草案)。(4)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见面。 (5)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听取各代表团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出席县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情况汇报,确定两委委员和出席县党代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审议通过总监票人建议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6)大会选举乡两委成员和出席县党代会代表。(7)召开大会主席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听取总监票人报告大会选举计票结果,确认两委委员名单,确定两委第一次会议主持人。(8)分别召开两委一次全会,选举产生两个委员会的正、副书记。 (9)举行党员代表大会闭幕式。

4、会议善后阶段(4月6日-4月2 0日)。主要工作任务有2项:(1)向县委呈报选举结果和大会召开情况的总结报告。(2)整理大会材料,立卷存档。

七、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换届选举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县委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乡党委成立了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并根据选举工作任务成立大会各项筹备组织,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换届选举过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2、强化宣传教育。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乡党委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换届选举工作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调动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积极性的过程,成为推进我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

支部候选委员考察材料范文9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市、县委的部署和要求,以培养一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带头人队伍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干事创业、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班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工作目标

此次换届选举主要围绕拓宽民主渠道、优化班子结构、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等目标进行。在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依照政策要求和操作规范,重点要实现三方面目标。

一是选好配强村级班子,形成正确的选人导向。通过有力的组织领导、周密的工作安排和广泛的民主参与,选出“核心突出、发展有为、公正廉洁、群众信任”的村级组织班子。

二是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健全村两委任期创业承诺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制度和考核措施,激励当选干部干事创业,营造“强班子、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高班子运行水平。进一步完善村级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村两委和配套组织的职责,强化党的领导,推进民主管理,形成充满活力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

三、方法步骤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将统一部署,分阶段、有步骤地实施,两委会换届时,按照先村党支部、后村民委员会进行,选举工作从2008年2月16日开始至2008年5月20日左右基本结束,具体分前期准备、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月16日——2月29日)

1、建立领导和指导机构。乡里建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蔡通爱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宜。

2、开展财务审计和清理。村级会计委托中心负责对各村本届内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结果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向村民公开。

3、集中解决一批遗留问题。各村要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尤其要重点处理好2005年换届选举的遗留问题和近年来新产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前化解矛盾,理顺干群关系。

4、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对现有的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对照县村级民主管理集中性规范活动的要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并提交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5、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日程安排和相关政策。乡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丽水市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方案》等,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的选举工作日程安排,并对选举中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研究提出统一的政策和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

1、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乡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对换届工作作全面部署。

2、开展业务培训。对各村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乡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进行集中培训。由住村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负责所住村的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培训。

3、召开村级动员会议。住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深入各村,组织召开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结合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传达乡动员会的精神。同时,村两委开展届末述评活动,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作本届工作报告,对本届创业承诺进行回顾,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总结经验教训,并接受评议和政绩评定。与会人员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目标,讨论今后三年村级工作的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同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并进行公示。

4、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通过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学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警示案例。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省、市、县委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文件精神,明确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及具体业务操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16日——2008年5月15日)

党支部换届选举。(3月16日——4月4日)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制度,试行妇女委员“专职专推专选”。同时,乡党委将选择条件成熟的村,探索“公推直选”的党支部换届选举方式。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1、村党支部委员会筹备换届工作。各村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乡党委的要求,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本支部换届的有关事宜,起草党支部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拟定选举时间,形成本村党支部换届工作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乡党委审批,并将村党支部公章委托乡党委保管。同时,做好外出党员的联系通知工作。

2、民主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换届工作方案经乡党委审批后,村党支部要组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扩大会议,通报换届选举相关情况。再按照“两推一选”的方法,采取无记名推荐、分开统计的方式,分别组织党员、群众进行党内、党外民主推荐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结果综合考虑后,按不少于正式候选人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在实际工作中,各村民主推荐可以采取党内党外同时、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外后党内等三种方式进行。各村党支部具体推荐方式由乡党委根据村情确定。在党内民主推荐会上,本届村党支部班子及成员应进行述职。

3、党委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乡党委。乡党委将对各人选的素质、能力、任职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在对村级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文化结构、能力结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作全盘考虑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村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并行文批复。采用“公推直选”方式的,按照比应选书记、副书记多1人和支部委员应选人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对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的“两推”得票情况和组织考察情况,乡党委将通过一定途径在党内通报。

4、选举新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上届村党支部按乡党委意见,及时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换届选举。投票前,应组织村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向全体党员发表竞职演说,内容包括创业目标、遵守规章制度、清正廉洁、竞选自律等方面的承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演说内容和自律承诺应在发表前以书面形式报乡党委审核)。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支委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实行“公推直选”的直接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落选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作为支部委员会正式候选人,与原确定的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会议结束后,由新一届支委会将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及新支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情况报告乡党委,经乡党委审批后予以公布。

5、乡党委集体面谈。选举后,乡党委派人召集新当选的支部委员,进行集体或个别面谈,祝贺他们当选,鼓励他们努力工作,并动员他们竞选村委会班子成员。同时,要及时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

村委会换届选举(4月5日——5月15日)

村委会换届采取有候选人直接选举、无候选人直接选举两种方式进行,村委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实行“专职专推专选”。同时,积极探索无候选人直接选举方式中的自荐海选做法。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本届最后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人数一般安排5-7名左右。村党支部要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村党支部书记要积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同时,讨论通过本村新一届村民代表推选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换届选举期间将村委会公章委托乡政府保管。

2、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根据本村《村民代表推选办法》确定的村民代表构成、村民代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村民代表职数的确定及分配原则以及村民代表的推选程序,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推选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公告,并建立村民代表名册报乡党委政府备案;同时村党支部应组织村民代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村民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推选过程中,村选举委员会要积极引导村民将村中威信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的村民按法定程序推选为村民代表。并组织村民对公示后的《村民自治章程》进行投票表决。

3、制定选举办法。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本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4、组织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保证选民登记的准确性。选民登记以乡为单位统一确定第八届村委会选举日为2008年4月25日(即1990年4月24日24时前出生)。选民登记可以采用选民登记员上门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选民到登记站登记的方式。选民名单必须在选举日20日前公布。

5、确定正式候选人或组织自荐。实行有候选人差额选举的,经过半数以上选民参加投票提名,经审核后,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或由选民依法提名初步候选人后,经过半数以上选民参加投票预选,经审核后,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采取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由选民按照应选职位和职数等额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鼓励各村试行无候选人自荐海选,如有意参加村委会成员竞选的,可在投票日5日前,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于投票日3日前进行告示。

6、组织正式候选人培训。由各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正式候选人进行培训,引导其合法参加竞选,提高其依法参选的意识。

7、竞职演说和公开承诺。正式选举前,各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组织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和自荐人开展竞职演说,介绍基本情况、参选目的,作创业目标、遵守规章制度、清正廉洁、竞选自律等方面的承诺。竞职演说内容要于发表前3天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和乡党委审查。竞职演说和承诺也可采取书面形式,承诺内容要求合法、规范、可行,经张榜公布后报乡政府备案。

8、正式投票选举。投票选举时,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固定投票处,采取无记名投票、当场计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投票方式分为两种:一是召开全体选民参加的选举大会;二是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集中投票。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

本次换届选举原则上不设流动票箱,确因情况特殊须设流动票箱的,须报乡党委同意。投票期间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根据规定委托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为投票,但各村必须规范委托投票选举行为。

(四)总结提高阶段(5月15日—20日)

1、召开新一届村两委会议。明确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职责,以党支部为核心,做好村两委分工。部署村团支部、妇代会的换届,搞好治保调解、民兵等村级配套组织的调整。及时做好新老班子的工作移交。

2、做好思想工作。做好让贤干部和落选人员思想工作,鼓励其支持新一届村两委的工作。

3、成立监督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监督小组由3-5人组成,理财小组从监督小组成员中产生,一般由3人组成。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督小组成员。

4、明确工作目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当选干部的创业承诺,制订新一届班子任期创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村务公开栏内张贴公布,并报乡党委政府备案。

5、总结授印。乡党委召开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的总结大会,进行集体授印和上岗培训。同时,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撰写经验材料。

四、换届过程中应把握的几个具体问题

1、《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制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及《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制定本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经村党员会议审议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向广大选民公布。《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具体明确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职数、本村选举日、选民资格、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初步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的确定方式、外出选民参加选举的方式、流动票箱的设置以及选票人的确定等内容。

2、选民资格的确认。①凡到选举日2008年4月25日(即1990年4月24日24时止)年满18周岁的村民,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文书为准;对还未判决的因各种严重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察、、宣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出具公函认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②精神病患者发病期间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和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等,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③选民的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无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④本村村民的确认以户口在本村且人也在本村或因婚姻嫁入、户口虽未迁入但已履行本村村民义务为准。⑤户口在本村的因婚姻嫁出人员、户口不在本村但居住本村的各类公职人员、其他住在本村的非本村村民及其它特殊情况由本村选举办法明确。

3、外出党员和选民的选举。对通知不到的外出党员,应将通知党员家属代为转告,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会参加投票选举的,报乡党委确认,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可以不计算为应到会的党员数。

外出选民原则上必须回村参加投票选举,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回村,需委托投票的,应当在选举日前将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寄到或由委托人送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逐一登记造册。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受委托人不得再行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告,未经审核公告的委托无效。经审核公告无异议后,将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在正式投票日前交受委托人;受委托人凭相关材料参加投票选举;受委托人不得违背选民本人意愿,不得向他人泄露授托人的意愿。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委托投票要依法严格控制,严格设定委托条件,严控委托票数,严格委托程序。同时可以设立专门的投票箱,并单独清点、统计、封存选票。

4、选人标准的确定。各村要通过此次换届选举,切实把公平公正做好事、善作善成有本事、不贪不沾不出事的带头人选进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村两委主要干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应提名为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①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②无正当理由长期拖欠集体公款的;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主动接受处理的;④扰乱社会治安,败坏社会公德,长期闹不团结,无政府主义思想严重,散布与党的现行政策相违背言论的;⑤长期外出,不能保证足够时间在村里,不能正常履行村务职责的;⑥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和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①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刑满释放和劳教释放未满三年的;被法院判决有罪或检察院决定存疑不未满三年的;②无正当理由长期拖欠集体公款的;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主动接受处理的;④扰乱社会治安,败坏社会公德,长期闹不团结,无政府主义思想严重,散布与党的现行政策相违背言论的;⑤长期外出,不能保证足够时间在村里,不能正常履行村务职责的;⑥自荐人认同感测评达不到40%的;⑦其它原因不宜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不应列入自荐人名单公示的。

5、班子结构的优化。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实行交叉任职,提高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的兼职比例,实现班子精干高效;条件具备的村,鼓励村党支部书记参与村委会主任竞选,经合法选举后实行“一肩挑”;文化结构上,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般应具备初中以上或相当学历,努力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两委主要干部的比例;年龄结构上,一般应考虑村两委班子中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性别结构上,村两委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委会委员选举中,实行妇女专职专推、专职专选的做法;自然村落比较分散和有移民迁入的村,村两委成员应当兼顾分布状况;原则上近亲关系不能在同一村的两委中任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强,整个工作必须坚持乡党委的统一领导,在县指导组的指导下有序进行。各村党组织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有序推进。住村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全程参与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实行所住村换届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

2、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各村在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一定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本村实际,精心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乡党委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对于选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依法解决。住村干部要及时掌握本村换届选举各个阶段环节的情况,对本村应采取什么样的选举方式及时提出建议意见,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听取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