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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正个人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3-02-09 14:57:07

银行转正个人总结

银行转正个人总结范文1

商业银行依靠单一信贷业务发展的经营模式将难以为继

一是世界经济进入“后危机”时代后,由于新能源和低碳经济等许多关键技术难题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因此推动世界经济新一轮高速增长的动力不足,世界经济很可能进入一个低增长的时代,这必将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同时,中国经济还面临着结构调整的巨大压力,因此未来中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存在着较大的压力。而目前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还是信贷推动型模式,一旦经济放缓,信贷业务增长也将呈现同步放缓的势头。

二是金融脱媒时代的到来,更多的优质大型企业更倾向于通过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等低成本的直接融资方式来筹集资金。此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使有潜力的小企业可以通过创业板获得资金支持,从而对商业银行的优质客户造成显著的双重冲击。

三是随着信息技术革命飞速发展,在一浪高过一浪的金融创新过程中,电子货币的出现对现行以纸币为核心的支付体系带来巨大冲击。网络技术使得交易双方空间距离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低,通过网络直接交易的系统成本也越来越低,在理论上任何一个网络技术公司都可以承担这一任务。传统银行将逐步丧失在资金来源方面的资本优势及资金运作方面的优势,这必将限制了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快速增长。

四是商业银行是我国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主体,中央银行可以运用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公开市场业务、基准利率、再贷款、信贷政策和汇率政策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直接或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能力和投放节奏,调节货币供求以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而所有这些举措都会从不同方向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规模和成本,尤其是实施收紧政策时会明显限制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影响商业银行“以量补价”策略的实施,制约商业银行靠利差增加收益。

从内部资源来看,资本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的关键瓶颈。金融危机发生以来,银监会逐步提高了银行业的最低资本要求,并对核心资本补充和发行长期次级资本债务提出更高要求,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标准实际上已经提高到10%和7%。从“后危机”时代国际银行业资本监管的趋势分析,我国银行资本监管标准的提高今后不但不会停止,还将继续加强。近年来,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都出现了下降。一方面,信贷超常规激增迅速稀释了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另一方面,由于利差逐步收窄,使得商业银行通过盈利留存补充资本的速度,远难匹配风险加权资产的增速,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内源资本遏制资本充足率的进一步下降。此外,拨备覆盖率的提高也挤占资本金,使得补充资本充足率的资金受到挤占,进一步恶化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状况。

新的发展环境和自身资源都说明了信贷业务将逐步萎缩,一般银行存款对个人客户的吸引力下降。因此,商业银行不得不将视线转向新的盈利模式。

客户需求的变化为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型提供了可能

从企业角度看,一方面,未来总的发展趋势是直接融资远远快于间接融资的发展,债券发展的速度有可能会快得多,基金、保险也将得到迅速发展。金融市场的结构变化和快速发展催生了企业投资理财的多层次、综合化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大型集团化企业、政府部门需要借助银行的结算网络强化对资金的集约化管理;企业并购活动的增多,需要银行提供并购贷款、委托理财、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等业务;中小企业的投融资和理财需求也日益高涨。因此,向企业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化和差异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已成为衡量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

从居民角度看,随着近年来股市房市的不断攀升,居民追求财富的潘多拉魔盒已经打开,各类金融资产将进入一个比较快的发展阶段。截至到2008年底,我国居民储蓄余额已达到22万亿元人民币,可管理资产在100万美元的富裕阶层人士已经达到40多万人,掌握着全国上万亿美元的财富。据国际权威咨询机构预测,未来几年,这一财富的规模仍将保持13%以上的增长速度。到2015年,我国将拥有超过400多万个富裕家庭(家庭年收入超过25万元人民币的城市家庭),总数居全球第四。未来几年,尽管传统的银行储蓄仍将保持增长,但总体来看,居民对于个人金融资产的分布偏好正在从以储蓄为主,向储蓄、理财、保险、投资等多渠道转变。越来越多的银行储蓄存款将被各种理财产品所替代,特别是对于高收入的富裕阶层,其对财富管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需求将呈现爆炸式增长。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模式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银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经营转型向纵深发展。在业务结构上,不断加快从以公司业务为绝对主导向个人业务、小企业业务和中间业务倾斜。近年来,个人贷款发展迅速,余额已占到全部贷款的20%以上,个人中间业务中的理财、银行卡、结算、等业务平均年增长20%以上,尤其是信用卡交易金额连续几年增长超过100%。从客户结构上,面对国内飞速增长的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国内多家商业银行也大力拓展该业务领域,加大政策倾斜和产品创新力度、积极探索专业化运营模式。在个人客户结构调整方面,利用数据库系统来细分客户并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客户分层管理、分层营销、差异服务正在成为国内银行业的普遍做法。从收入来源来看,非利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断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来源日益多样化。在对公司中间业务方面,现金管理、对公理财产品销售、短期融资券承销、资产托管、企业年金、财务顾问等新型业务的收入快速提高。与此同时,国际国内结算、承兑、担保承诺等传统业务的收入也保持稳定的增长。在对私中间业务方面,银行卡、受托理财、保险、缴费、第三方支付、贵金属交易等产品的快速发展,保证了非利息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和总量的持续增长。此外,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审慎向前推进,国际化步伐正在加快。

然而,我们应该看到,我国商业银行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盈利的信贷依存度依然偏高,非信贷依存度仍显不足,尽管2006〜2008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间业务年均增长55.2%,但占总收入的比重依然徘徊于10%左右,这中间还不排除一些商业银行片面追求中间业务发展,将利息收入转化为非利息收入的可能。二是盈利模式仍然相对单一,利润综合调控能力有限。由于高度依赖信贷,因而在存贷款利差收窄和银行议价能力下降等不利因素下应对能力下降。特别是2009年。银行天量贷款并没有带来利润的大增,市场人士普遍预计,2009年银行业信贷以30%多的速度增长达到9.6万亿元,但在净息差大幅收窄以及2008年利润高基数的双重作用下,业绩普遍增速将放缓,“业绩无特别亮点”已成业界普遍预期。据业界预计,2009年上市银行平均净利润增幅在10%〜18%之间。三是管理的个人资产中大部分仍然是储蓄,目前,商业银行管理的个人资产中,储蓄占比超过80%,也显示了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还处于萌芽阶段。四是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收入以及海外资产和收入占比依然较低,表明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国际化还处于初级甚至起步阶段。

上述情况一方面说明,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型依然任重道远。究其原因,一方面,金融市场仍需培育,制约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的法律、制度还需加以完善。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型的体制机制亟待进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仍然沿用“块块”的传统管理模式,考核依然采用综合考评制,考核项目繁多,尽管有“转型分值”,但分值不重,有些可以忽略,在这种架构和考核体制下,分行行长首要任务是抓“大分值”的传统信贷业务,更注重短期业绩,转型成为“长期的目标”被高高挂起。近年来,虽然许多银行成立了直营中心,但是这些中心基本上是产品研发或是管理为主的成本中心,不具体负责市场营销,核心客户和客户经理仍在分行。这种体制造成推动转型业务的“权、责、利”仍然在分行,只要分行缺乏动力,转型业务就很难真正开展。即使某些中心是“利润中心”,如私人银行中心、资金运作中心等,但往往在利益的分配上与分行的没有理顺,造成总行与分行“争利”现象,挫伤了分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约了业务的迅速发展。此外,在“块块”管理模式下,总行也难以驾驭注重短期利益,经营目标与总行相左的分行经营行为。

经营模式转型必须进行体制机制的配套改革

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型的实质是商业银行业务、利润和价值增长的各种经营要素投入及其组合方式的转型,是商业银行对外部资源,包括金融市场、业务领域、客户价值取向的转型;也是商业银行对内部资源,包括组织、财务、渠道、运行、人才等资源的配套调整和转型,以此来实现业务规模的扩张、盈利能力的提升和价值的增长。也就是说,外部环境是经营模式转型的先决条件,但内部资源配置是经营模式转型的基础,两者缺一不可。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型不仅仅是确定业务发展方向或者是客户的定位,而是必须进行体制机制等适应性改革,进行组织以及资源的调整,否则是无法实现根本性的转型。

必须进行组织架构的调整。组织架构科学、合理与否是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构成因素之一。科学有效的组织架构是确保商业银行管理效率的基础,是其实现短期经营目标和长期战略目标的保证。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客户为中心,专业化、协同性的垂直型组织架构在国际银行业发展十分迅速,已经成为全球银行业组织架构的主流模式,这种模式有利地支撑了国际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转型。我国商业银行尽管也认识到条线经营管理的好处,也在进行局部的改良,但由于这种改良不是根本性的改变,必然产生“条”与“块”不可调和的矛盾,使改革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进行彻底体制机制改革,真正建立以客户为中心、从总行到分行自上而下的,以专业化、协同性的垂直型管理的组织架构。只有这样才能在组织上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型顺利进行。

需要进行渠道的调整和运行模式的改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网点大多是操作型,注重操作的运行模式。网点是重要的营销服务渠道,但在现行运行模式下,一方面,公司业务、个人业务条线管理到网点层面无法分开,对网点也就无法进行专业化的管理,无法对网点员工进行专业的营销服务指导。另一方面,网点重操作,轻营销服务,网点面积大量被银行挤占,银行员工忙于处理居民开户、存取款、代买基金、理财产品和保险产品等业务,无暇真正了解客户的需求,难以对个人客户进行分层分类的服务,也就无法满足客户日益增长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的需求。因此,必须将网点运作方式进行改革,通过业务流程的再造和持续优化,将网点的操作性业务进行集中处理,使网点从操作型向服务型转变,将网点改造成仅仅受理业务,并为客户提供金融解决方案的窗口。大量的操作性业务通过ATM机、多媒体、网上银行等让客户自己操作完成。

要建立与经营模式转型相适应的考核激励机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考核激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公司业务和个人业务的考核激励大同小异、非银行业务套用银行业务的考核激励机制,适应个人业务、非银行业务的考核激励机制缺乏,挫伤了从事转型业务员工的积极性。因此,建立和完善市场化、商业化,按照业务特性的差异化的考核激烈机制是实现转型的重要手段。

建立和完善以利益驱动的部门间合作机制是经营模式转型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客户的金融需求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正在向多功能、综合化和个性化方向发展。这些变化必然涉及到银行内部成员之间以及前台条线之间、分支机构之间的联动,特别是产品开发的协作机制。目前,内部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大多通过行政进行协调,成本高、效率低、成功率低,无法满足快速变化市场的需要以及成本集约的要求。因此,必须建立交叉销售和联合联动有效的、系统性的机制保障,改变目前仍然沿用的以行政为主导的利益协调机制状况,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

银行转正个人总结范文2

我想谈3个具体问题。

银行卡业务的重要贡献

第一,银行卡业务在国内银行及金融业务领域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之所以特殊,是因为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国内目前的个人金融工具非常有限,很多金融应用是以借记卡或信用卡为依托。在发达国家,转账支票、银行账户等金融工具较为丰富;而在我国,借记卡的发展是从替代储蓄存折为开端,逐步成为个人主要的银行账户,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发展了信用卡、消费信贷、理财等业务。

从另一个角度看,银行卡具备了推动消费金融的基础。截至2012年10月,中国境内借记卡和信用卡的总量统计超过了30多亿张,其中银联标准卡达到28.77亿张,经中国银联转接的跨行交易总量达到近18万亿元,预计年底将达到21.5万亿元,银行卡交易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当中的渗透率将达到47%。同时,这几年银行业做了大量的信用卡及借记卡业务的创新,包括分期付款、理财产品等业务,极大地促进了持卡人的消费热情,带动相关领域的持续发展,银行卡特别是信用卡已经为消费金融以及产业结构的转型做出了巨大贡献。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与“支付脱媒”

第二,随着互联网技术及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支付领域的变化日新月异。央行二号令的颁布实施,对非金融机构开展支付业务起到巨大促进作用。目前,在支付领域出现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支付脱媒”,媒是指银行。支付业务特别是虚拟账户支付正在呈现出脱离银行账户、银行体系的趋势,银行账户正逐步变成了一个资金结算和充值渠道。未来的趋势是否会出现“金融脱媒”?这是互联网时生的一个巨大变化。在这样的变化过程中,积极一面是方便地解决了广大消费者和商户的支付需求,促进了电子商务乃至整个消费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支付脱媒”过程中所隐藏的巨大风险值得高度关注,如何防范个人金融信息泄露、如何管理电子货币和虚拟账户、如何控制业务风险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中国银联的未来发展方向

银行转正个人总结范文3

的自由化进程的独特景观与中国渐进式转轨模式的选择密切相关。从制度主义出发,本文深入探讨了中国金融自由化进程滞后性的内在逻辑根源,在此基础上,本文详细回顾了中国金融改革20年的总体进程和基本特征,描述了中国金融自由化在产权结构和市场竞争两方面的进展。但本文同时也着重指出,中国金融自由化的滞后性固然为维持体制内产出提供有力支撑,但这种滞后性所导致的金融程度滞后、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以及金融稳定性降低等代价,是更值得关注的基本经济事实。本文最后对中国金融自由化的未来走势作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

中国经济转轨 金融自由化

产权结构

市场竞争

一、中国金融自由化:产权结构和市场竞争

中国迄今为止的20年经济转轨过程因为其制度变迁路径选择的特殊性和世人瞩目的经济绩效而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关于中国渐进式经济制度变迁与其他大部分转轨国家的激进式制度变迁的优劣利弊的考察,成为转轨经济学中争议最多的领域。但是学界和国际金融组织获得共识的观点之一是,中国的渐进式经济转轨依赖于稳定的金融体系的支撑,换言之,中国在金融领域改革的滞后使得金融体制基本维持了原有的制度特征,国家对于金融体系的“强金融控制”弥补了国家财政能力弱化的趋势,给其他公共部门的改革提供了广阔的制度空间和巨大的成本补偿 。“制度变迁成本分担假说”揭示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金融部门与其他部门制度变迁不平衡的内在根源,但是尚未说明支撑这种不平衡性改革的背后力量,实际上,中国之所以能够选择这种渐进式的不平衡的经济改革路径,其背后的支撑力量来自于强大的国家控制力。张杰(1997)从国家控制能力的角度弥补了世界银行(1997)的观点,即中国的渐进改革确实得益于金融体系的相对稳定和高额国民储蓄,但是金融体系稳定性与高额国民储蓄并不构成中国渐进转轨的充分条件,国家控制能力才是的核心。在中国整个经济转轨过程中,国家利用财政力量和财政渠道来配置资源的“财政投融资”行为不断弱化,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金融部门的强大控制使得国家能力得以维持,从而能够积聚和动员巨额国民储蓄并将这些储蓄用于支持体制内产出和整个公共部门改革 。同时,世界银行(1997)正确地指出了强大的国家控制能力和政府信誉对刺激和动员国民储蓄的巨大作用,国家信誉是中国居民敢于在国有部门绩效欠佳的情况下持有国有银行存单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当然另一个重要条件是国家对金融体系的严格控制使得居民剩余资金的投资组合选择非常有限),国家通过对国有银行的隐含的担保提供了可靠的国家信誉,消除了居民持有储蓄存单的风险顾虑。钱颖一(1995)指出,假如不存在国家对金融部门的强大控制能力,则在分权化和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上,地方力量和拥有自身私人收益的国有银行便会依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模式而行事利用逐步获取的信贷配置权利把信贷资金配置到更符合自身利益的方向,非国有部门就会比国有部门在获取信贷资金上更具有比较优势,从而难以保证对国有部门的金融资源供给,导致体制内产出的下降,从而难以维持渐进式的改革模式 。因此,中国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表现出的金融部门改革与其他公共部门改革的明显不对称性和不平衡性,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所揭示的“制度变迁成本分担假说”,金融部门的稳定性和高额国民储蓄是支撑中国渐进式转轨的基本力量,然而其背后的决定因素却是国家控制力和国家信誉。在以后的讨论中我们将说明,这种强大的国家控制能力在中国金融自由化过程中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产生了巨大消极后果,阻碍了中国金融部门的改革,而国家信誉在金融开放的前提下并非抵御金融风险的最终保障。

中国的金融体系在经济转轨之前是一种典型的适应于计划经济资源配置模式的金融体系,这种金融体系在产权结构上是以单一国有产权为基本特征,在竞争结构上则是以国有银行的完全垄断为基本特征。在经济转轨前的传统体制下,国家财政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中国人民银行既执行着国家中央银行的职能,又作为商业银行发挥作用,银行部门实际上是国家按照经济发展计划配置资源的工具而难以执行独立的商业银行职能。1978年前,中国人民银行控制着国家总金融资产的93%,控制着整个经济中绝大部分的金融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从来不是独立的中央银行和独立的商业银行,其货币发行、货币政策、资金配置等完全根据国家计划来进行,实际上,中国人民银行是在财政部控制下的执行政府计划指令的机构。这个单一国有产权的、完全垄断性的国有银行体系在动员国民储蓄和促进资金形成中的作用是非常微弱的,因为储蓄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存款和国有 ;同时银行作为金融中介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也受到极大限制,因为大部分的投资是由政府的财政预算拨款的形式来进行,而不是通过银行体系来进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银行体系在资源配置中只是起到“出纳员”的作用。除了垄断性的国有银行体系之外,在整个经济中不存在其他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银行存款是唯一的金融资产,金融市场的完全缺失和金融机构的极度单一化,使得传统金融体系在动员储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支撑经济增长、促进产业结构转换上的功能难以发挥,金融发展程度受到极大限制。

1978年至今的金融部门改革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早期改革(1978-84):银行体系的结构变化。中国早期改革着重于经济体制变革(“家庭责任制”, household responsibility system)和实际部门改革,金融部门改革仅限于垄断性银行体系的结构变化。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从财政部脱离出来而成为正式的中央银行,开始向独立的中央银行的行为模式转变。同时国家开始建立专业性的商业银行,试图以此改变以往中国人民银行的单一垄断局面,中国银行(Bank of China, BOC)、中国人民建设银行(People’s Construction Bank of China,PCBC)、中国农业银行(Agriculture Bank of China,ABC)三大国有专业银行在此期间建立。三大专业银行的建立虽然在表面上似乎改变了原有的中国人民银行完全垄断的局面,但是专业银行之间严格的业务领域分割和职能专业分工使得银行体系的市场竞争结构仍旧处于高度垄断的状态,竞争性的银行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这个时期非银行金融机构(non-bank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s, NBFI)开始获得初步发展:在中国农业银行的监管下,农村信用合作(network of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开始为农村居民和乡镇企业(township and village enterprises)提供小规模银行信贷服务;同时另一种形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trust and investment corporations, TICs),1979年建立了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China International Trust and Investment Corporation, CITIC),成为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国际债券借款的主要渠道。在这个时期,中国储蓄和投资的来源发生了重大变化,居民成为急速上升的银行储蓄的主体,银行贷款也代替政府预算拨款(state budget appropriations)成为投资的主要来源,这导致向国有企业提供的资金的构成发生变化,即由1978年预算拨款占全部资金的70%转变为1982年国有银行贷款占全部资金的80% ,这表明中国的投资体制已经由“国家财政拨款主导型投资体制”向“国有银行主导型投资体制”转变。尽管初期改革确实使银行体系发生了某些结构性变化,但是体制性的改革尚未展开,中国人民银行仍旧行使着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双重职能,继续向国有企业提供直接贷款;专业银行仍旧在国家信贷计划的基础上负责向国有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在贷款时不考察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还能力;银行对企业几乎没有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监管,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仍旧是传统的计划资金配给关系。(二)金融改革的推进: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1984-88)。这个阶段标志着中国金融改革的实质性开端。1983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为国家的中央银行,其商业银行的职能完全剥离出去,由新成立的第四个专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ICBC)执行对工商企业的融资和投资服务,自此,中国在主义国家中第一个实现了由垄断银行体系(monobank system)向双层银行体系(two-tier banking system)的变迁,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职能彻底区别开来。与此同时,投资渠道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国有企业(state-owned enterprises,SOEs)来自预算拨款的资金大为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来自国有银行的贷款,政府对储蓄和投资的控制能力有所降低。在金融机构的建设方面,1200个城市信用社(urban credit cooperatives)相继成立,从事对城市私人和集体所有企业的融资服务;同时一些非政府所有的商业银行,如银行(Bank of Communications, BOCOM )和中信实业银行(CITIC Industrial Bank)也开始建立,初步形成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竞争的局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也开始加剧,专业分割和区域限制的局面被打破,各个商业银行之间的业务领域交叉带来更多的市场竞争。在这个时期,银行部门也允许外国机构的进入,一些外国银行被允许在中国的专有经济区(Special Economic Zones, SEZs)设立分支机构。这个时期的重要金融创新之一是非银行金融机构(NBFI)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信托投资公司(Trust and Investment Corporations,TICs)的大量出现,1986年以来各个专业国有商业银行建立了成百上千个信托投资公司,这些信托投资公司大量参与商业银行业务,吸收居民存款,并为地方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信托投资公司的大量出现,进一步加剧了金融领域内的竞争,对提高金融部门效率、强化金融体系的竞争机制起到积极作用。总之,在这个时期,实现了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彻底分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和地域限制的取消、非政府商业银行的出现、外资银行的进入、以及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迅猛发展,初步奠定了中国金融体系的多元竞争格局,是中国金融部门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三)金融稳定化和资本市场的发展(1988-1991)。由于传统体制性弊端尚未革除,加之金融机构数量的快速增长和融资行为的扭曲,中国金融部门在1988-1991年间着重于推行稳定化措施和控制通货膨胀,金融部门市场化改革的步伐暂时放慢,政府重新加强对经济和金融的控制力度,国家主导型信贷又重新有所恢复。政府对通货膨胀主要来源地之一的非银行金融部门加强了监管和重组,使得信托投资公司的数量大为降低。但是在这个时期,金融市场开始得到初步发展,上海股票交易所(Shanghai Stock Exchange,1990)和深圳股票交易(Shenzhen Stock Exchange,1991)所相继建立,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初步形成。资本市场的出现是中国金融部门市场化改革中非常重要的里程碑之一,意味着中国在以银行为投资和融资主体的金融体系内又加大了金融市场的作用,中国居民的投资组合由单一化逐步走向多元化,这对中国金融制度的变迁和居民金融投资意识的提高都具有划的意义。(四)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化阶段(1992年-现在)。1992年之后中国经济改革和金融市场化改革又进入快速进展阶段,外国直接投资大量涌入,金融部门进一步扩张,市场化金融体系的框架初步形成。这个时期的金融市场化改革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通过建立政策性银行,将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分开。1994年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发展银行(State Development Bank)、农业发展银行(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Bank)和中国进出口银行(Export-Import Bank of China),旨在排除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的障碍。二是对银行部门放松管制,降低进入壁垒,建立一批非政府的地区性和全国性的商业银行机构,其中包括建立私人银行和储蓄银行,同时更多的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被允许进入中国市场,有些还被允许从事国内业务。三是建立市场为基础的法律框架,有关金融机构运作的一些重要法律得以实施。1995年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确定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中央银行的职能和法律地位,央行获得更多的自主权和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利,其基本功能是维持货币稳定性和金融体系稳定性。《商业银行法》也在同年通过,试图将国有商业银行转变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四是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以市场为基础的货币工具的更广泛使用。上海和深圳的股票交易所规模迅速扩大,政府债券的二级市场进一步发展,银行间货币市场也初具规模;中央银行更多地使用利率调整政策和准备金要求来进行金融体系流动性管理,针对特殊产业和部门的优惠贷款利率陆续取消。

经过20多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国的金融部门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金融部门的竞争性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产权多元化的趋势也随着股份制银行和私人银行的出现而初露端倪。从银行业来讲,无论从市场指标、市场集中率还是进入壁垒来衡量,都已经从国有银行高度垄断的市场结构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垄断竞争市场结构转变,形成多元主体共同竞争的市场结构。从金融市场来讲,尽管中国金融市场在市场规范性方面还存在着若干缺陷,但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初步发展确实为中国经济注入了巨大活力,极大改变了居民的投资组合选择并增强居民投资意识和市场意识,这种“知识增进”对于转轨经济的制度变迁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金融部门市场化进程包含着两个重要的目标变量,即金融部门的市场竞争结构和金融体系产权结构的变迁,前者的目标是通过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打破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而后者的目标则是通过产权多元化而改善金融部门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引进有效率的产权安排来解决国有银行单一产权所带来的严重的委托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消除金融体系中存在的大量“制度性金融风险”。但是20年的制度变迁让我们看到,金融部门在市场竞争结构和产权结构方面的进展都是难以令人满意的。在市场竞争结构方面,尽管竞争性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但是国有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仍旧占据着垄断性的地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银行相比,在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存款总额、贷款总额等市场份额指标方面,均占绝地的垄断性地位,其比重均在85%以上 ,尽管股份制银行在利润指标方面远远优于国有商业银行,但仍旧难以同国有商业银行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关系。在市场准入方面,国家对建立新的银行和金融机构设立较高的准入门槛,现存股份制银行设置分支机构的行为受到严格限制,其业务领域范围也受到某种程度的政策歧视。与市场竞争结构方面的进展相比,中国金融改革在产权结构上的进展更是微乎其微,真正非政府所有的私人银行和民间金融机构几乎付诸阙如,由于金融部门中产权结构的单一化,使得国家依旧保持着对于金融体系的强大的控制权,由此产生的金融机构在企业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方面的缺陷是导致大量不良贷款的真正制度根源之一。

二、渐进式制度变迁和自由化模式的收益成本与未来趋势

中国的转轨是以国家为制度主体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模式,同时又是一种边际性的渐进式制度变迁模式,强制性和渐进性是中国经济转轨的主要特征。当国家作为制度选择和制度变革主体时,其首要的制度变迁目标变量是与政权稳定性,因此国家必然最大限度地控制整个经济转轨的速度和规模,采用渐进的增量改革的方式而不是激进的休克疗法的方式来推进制度变迁。这就必然导致国家最大限度地维持“体制内产出”的稳定性,避免整个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体制内产出”的巨大波动而引起的社会动荡和组织崩溃。而“体制内产出”的主要承担者是国有,所以要保证渐进式制度变迁的顺利推进,支撑“体制内产出”的稳定性,国家就必然对国有企业实行制度与战略上的倾斜,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各种显性或隐性的补贴,以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所花费的巨额成本。但是在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储蓄结构和投资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通过政府财政渠道)在改革前是投资主体和储蓄主体,但是在改革之后,城乡居民成为中国的储蓄主体,居民的储蓄存款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0年间始终处于强劲的上升趋势,而与此同时,国家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却却基本上处于逐年下降的趋势 。在“拨改贷”后国有银行逐渐代替国家(政府财政)而成为投资主体,这样,整个经济的储蓄主体和投资主体就出现了分离,这种分离形成对于国家继续支持国有企业和维持“体制内产出”的潜在威胁。在经济中的储蓄主体和投资主体分离的情况下,为继续补偿国有企业的制度变迁成本,维持“体制内产出”的稳定性,唯一合乎逻辑的解决途径是国家对作为投资主体的国有银行进行强有力的控制,使得国有银行成为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和维持体制内产出的唯一主体,也就是我们曾经提出的“制度变迁成本分担假说”。在这个逻辑的支配下,国家必然对国有银行部门的改革持非常谨慎的态度,最大限度地维持整个银行体系的市场结构上的垄断性和产权结构上的单一性,使单一国有产权的国有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绝对的垄断性的优势地位。这就是中国银行部门改革滞后于整个经济转轨进程的全部内在逻辑。

在整个经济转轨过程中,金融部门改革的滞后成为中国渐进式制度变迁的合乎逻辑的代价,它在维持体制内产出的稳定性从而避免大规模经济衰退和社会动荡的同时,也极大地削弱了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功能,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使得金融部门(银行部门)的产权结构和市场结构长期处于扭曲的状态。在“市场结构(structure)—企业行为(conduct)—经济绩效(performance)”框架中,市场结构决定企业在市场中的行为,而企业行为又决定市场运行的经济绩效,而市场结构包含市场份额、市场集中率和市场进入壁垒三个主要变量。以这三个变量来衡量中国的银行体系,则中国的银行体系尚处于严重的不发达状态,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率指标都处于较高水平,国家对银行体系设置的市场进入壁垒又极大地限制了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发育 。银行部门改革的滞后还阻碍了银行体系本身效率的提高,市场结构的垄断性和产权结构的单一性使得银行部门缺少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激励,政府一直将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国有企业的资金提供者和整个宏观经济调控的中介,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着大量政策性贷款和社会稳定职能 ,而国有企业资金运用效率低下和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缺失是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内在根源 。从各银行资产利润率和收入利润率数值来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相差悬殊,1997年十大非国有商业银行平均资产利润率是1.82%,而同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平均资产利润率只有0.12%,前者是后者的15倍以上,同时前者1997年的平均收入利润率也是后者的15倍以上,这说明国有银行部门的改革滞后严重了其资本配置效率,而新兴银行却在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具有较高的盈利能力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看,中国国有银行在自身产权性质约束和国家的金融抑制政策下形成了僵化的经营机制和内部激励机制,相对于那些规模庞大经营业绩良好的国际大银行而言,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极为有限。国际银行业已经进入混业经营,日本于1998年通过了金融改革法案,美国于1999年11月通过了“金融化法”(也称“Gramm-Leach-Bliley 法”),废除了长期以来主宰美国金融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而德国和英国等欧洲国家则早已允许混业经营,这些举措标志着国际金融业的主流已经由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转变为以全能银行为基础的混业经营阶段,全能银行提供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证券等多种金融业务,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能力。而中国银行业正在实行严格的“业界隔离”政策,政府监管部门强调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的分割,这虽然便于政府的监管,但从长期来看却损失了银行的效率从而削弱了银行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银行转正个人总结范文4

关键词: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再造;流程再造;银行信息化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是职能型的组织结构,其业务流程也是按照职能型的组织结构而设计的。这样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与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战略发生扭曲,与银行信息化发展水平产生背离,应在组织结构和流程上实现再造。笔者认为,按矩阵型组织结构的原则再造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是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选择。在组织结构再造实现后必须进行流程再造,这样才能使组织管理与流程运行相统一。

一、现代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的类型分析

现代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有多种类型。哈佛大学商学院NitnNohria教授在1995年6月发表的《组织结构概述》(NoteOnOrganizationStructure)一文中,将不同的组织结构划分为职能型、事业型、矩阵型、网络型及其他混合型,并就这些结构的不同特征进行了论述,指出在设计任何组织的结构时,通常需要考虑下列几个方面的事项:劳动分工、协调机制、决策权的分配、组织边界、非正式结构、政治结构、权威的合理基础。

就我国而言,银行的组织结构应满足经营管理的三项基本需求:有效地完成银行基本任务,即组织结构的稳定性原则;能够对外部环境中存在的重大威胁作出反应,控制好组织结构的惯性原则;保持不断创新,即管理者的创新精神。据此,我国商业银行设计一个高效的商业银行组织系统,需要考虑五方面要素:环境的变化、正确的战略和经营方向、经营道德、有效的领导层、信息化水平。

下面对现代商业银行的职能型、事业型、矩阵型、网络型四种组织结构类型进行分析。职能型组织结构是按银行职能部门来设置的,一般适合规模较小的银行,每一部门依据职能提供一项系列服务的一部分;事业型组织结构是依据企业的生产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划分的,适合规模较大的银行,它是根据产品特性的不同将银行职能部门分成事业部;矩阵型组织结构兼顾了事业型和职能型的特点,按客户的业务发展流程分类,每一事业部都能完整地完成目标任务,它需要复合型的人才作为支撑;网络型组织结构是按掌握一定技能的知识雇员的类型来进行划分的,其适用于变化大、不确定因素多的环境,实际上是网络经济时代的结构,已呈现“非正式组织”的特征。

这种组织结构理论说明了西方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的发展历程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从西方现代商业银行的实际来看,随着银行发展环境的变化,价值观也实现了由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质的转变,其组织结构也实现了转变:即从行政职能型、事业型的组织结构向矩阵型和网络型的组织结构转变。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洲、北美洲等一些跨国性的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矩阵式”的组织结构,这种转变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构建具有借鉴作用。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及其缺陷

从组织结构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是按行政区域和政府序列设置的。即各总行为一级法人;一级分行对应省和直辖市级;二级分行对应地、市级;最后是县(区)级支行和营业所(办事处、分理处),至今这种状况还没有得到全面改变。从管理体制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均实行一级经营、三级管理。银行内部经营机制无论在资金筹措与运用,还是财务分配、人事制度上主要由上级行管理。管理行集中了过多不该集中的经营权,而真正的经营行却缺乏足够的自力。决策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阻碍了分、支行经营活力的增强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此外,封闭的干部人事制度和劳动分配制度,仍然没有突破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它既不体现员工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绩效,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对经营提出的开放灵活的管理要求。在分配问题上,所实行的依然是行政干部的级别工资制度,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这种金字塔式组织结构与信息化在银行中的应用已不相称,缺点是:管理层次多,管理成本高,信息链条长,市场反应慢,服务效率低下。虽然国外银行也有层级结构,但最大的区别在于,国外银行能充分利用信息化实施管理,在分行之下不设下一级机构。

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股份制商业银行模式比较好些,但仍然笼罩着行政机关的影子,基于信息化的管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现代信息技术在银行的广泛应用,为银行构建运转高效的矩阵型组织结构提供了可能。

三、按矩阵型组织结构的原则再造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笔者认为,应根据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参照国际成功的银行组织架构,以银行信息化建设为平台,按矩阵型组织结构的原则再造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按照组织结构扁平化的要求,打破省、地(市)、县(区)之间的界线,以经济区为中心,设立区域大型城市行为分行,总行作为管理决策层,主要职责是战略决策、授信管理、产品研发、信息综合处理等。其他权力尤其是产品营销和市场开发的权力尽量下放。这便形成了以总行为决策中一心,以分行为经营中心,以下属发展部为产品服务中心,从而实现集中政策下的分散经营,将政策控制集中化和业务运作分散化的思想有机地统一起来,使总行最高决策机构能够集中力量制定总目标、总方针、总计划以及各项政策。从事经营的商业银行在不违背总目标、总方针、总计划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主管理其日常经营活动。在银行内部,运用非均衡发展理论的原则和方法,对商业银行优先配置资源,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按效益最大化原则经营。经扁平化改造的组织结构形成后,把过去多级管理、一级经营变为一级管理、多级经营。相应地减少了委托层次,从而在结构上减少了人风险。

矩阵型组织结构再造的操作可考虑三个方面。首先,合并过多的支行,特别是业务半径小的支行,如隔路毗邻的两个支行,把支行一级的机构整合为我国商业银行营业部下设的业务发展部。其次,压缩管理层级,减少中级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中级管理层还应该大幅度削减,减少银行业务发展的组织障碍,发挥信息技术在银行管理中的作用。最后,精选一批高级人才为客户经理,实施客户关系管理,在组织结构和业务管理上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这样就能够实现组织架构与以客户为中心相结合,压缩组织层级后减少了非利息支出,增加了银行利润。在矩阵型组织结构再造实现后必须进行流程再造,以使组织管理与流程相统一。

四、组织结构再造后的流程设计

流程是指一系列相关的创造价值的作业活动,并为一定的目标、任务而进行的过程。这一过程由一系列工作环节或步骤组成,相互之间有先后顺序,有一定指向,把所有这些工作环节或步骤衔接起来便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流程。从管理学上讲,流程就是有效配置资源,实现组织目标的具体工作路径。这种路径是既定理念、素质、分工条件下的产物,当理念、素质、分工等发生变化时,路径也应该发生变化,问题是这个路径可能有很多,而理想的路径应是效率最高、效益最好的。

1.我国商业银行现有流程的缺陷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化建设速度具有其他行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由于管理的落后,这些优势尚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从流程上找原因,是因为:现有的流程是以银行为中心,按手工或部分计算机处理模式建立的,信息流在旧理念和旧流程环境下运行,发挥的作用甚小,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

为发挥金融信息化在共享数据资源、流程自动化控制与处理、信息快速传递与跨地域存取的特性,必须以客户为中心、以信息技术为平台再造业务流程。又由于,在旧有的职能型组织架构中,客户的需求实现流程被肢解,呈现流程片段化,而客户对片段化的流程越来越反感和疏远,因而造成客户流失,为保住客户,达到客户满意和实现客户忠诚,实现重复购买,必须对流程进行再造。超级秘书网

2.银行业务流程再造的目的

银行业务流程再造的目的,就是要根据客户类别,将本来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按照最有利于顾客价值创造的营运流程重新组装,使银行能有效适应市场的要求。在银行业务流程的再造中,创造性运用信息技术对传统的作业进行最大限度地集成,从而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流程组织,以期在战略方向、效率、质量、客户满意和对市场应变中取得突破。新晨

3.我国商业银行业务流程再造的原则

我国商业银行实现业务流程再造有以下五个原则。第一,要以“银行再造”的思想指导实践,以客户为中心,把客户的满意度放在核心地位。在业务流程设计中体现删繁就简、择优去劣的原则。第二,由于客户对银行的贡献度不一,要根据客户价值定价,再通过多样化的业务流程设计体现差别服务的精神。在整合业务流程中银行应首先着眼于活动和流程对顾客价值贡献的大小。对一个银行来说,任何一个对产品或服务没有贡献的流程都是不增值的流程;对一个业务流程来说,任何一个提高成本而对流程输出没有贡献的活动都是不增值的活动。这些不增值的流程与活动大多是不必要的审核与监督,以及折中协调等环节。这些活动对银行而言并无任何附加值,可全部删除,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力和时间浪费。业务流程的设计不应限于原有的组织范围内,原则上应超越组织界限,以最自然的方法加以灵活调整。在任用通才而不是专业化人员的情况下,许多跨部门的作业可以整合为一体。第三,流程再造的重点在于简化流程,控制错误发生的风险,提高管理效率。第四,要加快银行信息化的应用水平。再先进的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如果不能在实际中应用也是无价值的。因此,要大力培养既懂银行业务又懂信息化操作的适用人才。第五,要把流程再造和业务创新、组织结构再造等结合起来。

银行转正个人总结范文5

摘要:目前,我国已经启动的债转股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作为化解金融风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债转股要实现银行与企业"双赢"的政策目标,需要各方面的密切配合。作为债转股主体的企业与银行,如何正确理解其含义,认识其作用,分析其影响,抓住债转股实施的有利机遇,轻装上阵,迎接加入WTO的挑战,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关键词:债转股AMC五级分类法

一、何谓债转股:

1999年4月,中国第一家专业化经营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宣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这标志着包括债转股在内的银企重组工作的启动。

所谓"债转股",是债务重组的一种方式,顾名思义是银行将对企业的债权转换为股权。在我国,债转股具体指的是在国有商业银行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对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行债权转股权。债转股前后银行、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关系对照图:

可见,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原本是债权、债务关系,但当债务人陷入暂时的财务困难,而此时会因债权人的立即求偿要求而滑向永久的财务困难时,债权人面临债权遭受损失的现实风险而被迫采取了妥协行动,做出利益饶让,希望以短期的利益损失来换取长期的有可能弥补短期损失的潜在收益。债权人被迫将短期借贷行为转化为长期投资行为,将现实的短期信贷风险转化为潜在的长期投资风险。债务人则获得了即时的债务重组收益,短期内减轻了负债;但从长期来看,企业被控股,那么债权人关心的是其投资是否会得到相应的回报。于是,债权人常常会要求企业改变其内部治理结构,以求经营盈利并最终收回投资退出企业。尽管企业对股权投资不需要还本付息,但实际上最后所要求的回报率比债转股之前的回报率更高,这就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内外压力并分流了企业原有股东的未来潜在收益,因此,债转股中原债务人实质是要付出代价的。当然,若企业最终脱困,这种代价也是值得付出的。那么,哪些企业能被列为债转股企业呢?

二、实施债转股的条件:

首先,我们应明确不是所有的企业不良债权都可以转化为股权。实施债转股企业有五个基本条件:一是产品适销对路,质量符合要求,有市场竞争力;二是工艺装备为国内外先进水平,生产符合环保要求;三是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债权债务清楚,财务行为规范;四是企业领导班子强,董事长、总经理善于经营管理;五是转换经营机制的方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各项改革措施有力,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任务落实并得到地方政府确认。债转股不是将企业的债务转变为国家资本金,五个条件中,第五个条件是要害,说明债转股的目的之一仍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目前债转股的运行情况:

在了解了债转股的含义与条件之后,让我们来关注一下债转股的实际运行情况:

中国从1999年展开债转股工作。当年4月,国内第一家经营商业银行剥离的信贷资产的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宣告成立。随后又相继设立了中国东方、长城、华融等三家资产管理公司。其相关资料如下:

以上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总共承担了超过1亿元的银行信贷资产。1年多来,这些资产管理公司综合运用出售、置换、资产重组、债转股、证券化等方式,对贷款及其抵押品进行处置,取得了很大进展,对于防范金融风险,改善信贷资产质量,推动国企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到去年底,国家有关部门共向资产管理公司推荐债转股企业六百零一户,建议转股额达四千五百九十六亿元。目前各方同意实施债转股的企业有五百六十九户,占推荐企业的百分之九十四点七。还需进一步协商的有十一户,占百分之一点八。目前有关方面正在积极协商,力争把十一户企业的债转股方案尽早敲定。即时,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将达到580户。

在已实施债转股的企业中,大型国有企业占了很大比重。以唐钢为例,今年10月25日,唐钢股份的母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华融、中国信达、中国东方等三家资产管理公司达成债转股协议,唐钢债转股总额达35.3亿多元。唐钢债转股的数额是目前河北省最大的一笔。通过债转股,唐钢的资产负债率可下降25个百分点,每年节省利息支出1.13亿元,企业负担大大减轻,为企业加快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五"期间,唐钢将利用债转股创造的条件,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到"十五"末,唐钢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109元,利润总额15亿元。再以重钢为例,今年,重钢与中国华融、中国东方、中国信达、中国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债转股协议。四家中,华融承接了32亿,占所有金额的89.86%。卸下36.258亿的包袱后,重钢亏损额比由81.7%降至51%。重钢是重庆市职工人数最多的特大型国企,曾有过辉煌的过去,但由于多种原因,近年来重钢的亏损额越来越大。今年兼并特钢后,债务更重。据统计,1999年亏损5.9亿,占当年重庆市国企亏损总额的45%。可见,减少重钢的亏损对于扭转整个重庆市国企亏损局面有重要作用。

四、企业、商业银行如何面对债转股:

(一)、债转股成功的关键在企业。

国有企业债务负担重是个老问题。据国家统计局1998年的数字显示,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中负债率高于80%的占40.5%。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困难的原因较复杂,高负债率只是其中之一,最为根本的原因还是缺乏有效规范的公司治理制度:企业困难的根本原因不是高负债而是存在大量非运营资产,企业困难的根本原因不是过高的负债率而是太低的资产收益率。单纯的企业财务失败往往并不首先采用"债转股",运用其它方法如债务期限结构调整、债务工具与品种结构调整等方法来调解更为合适。"债转股"仅是企业的治标之举,是一种延缓矛盾和风险爆发时的应急措施,"债转股"能否盘活,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在于企业债转股后能否抓住契机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制度,彻底转变经营管理机制,改革技术创新制度。这才是国有企业真正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可见,债转股只能在减轻企业债务负担方面发挥一定作用,对于国企存在的

纷繁复杂的各类问题,如内在机制问题,设备陈旧问题,产权结构不合理问题及外来竞争加剧问题等等,其作用是受到限制的。

我们的债转股企业该如何把握好这个机遇呢?

首先,债转股后企业经营结构应调整。前面提及企业困难的根本原因是太低的资产收益率,这是由该企业的经营能力决定的。经济学上有这样一个原理:在前提相同的情况下,企业经营业绩是不变的,不因经营资本来源不同而不同,也就是说,企业以自有资本经营还是负债经营,其资金成本与经营能力是相同的。那么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与债务负担高低就应是无关的。这就类似于一个人要买房,他可以用多年的积蓄,也可以贷款买房。如果他选择后者,就会有相应的债务负担,他也因此更努力地工作以取得报酬偿还贷款。难道我们能说因为有了债务负担而降低了此人工作以获取收入的能力吗?不。企业也是如此,他必须在调整财务结构的同时调整经营结构:该关闭的关闭,该停产的停产,该合并的合并,该剥离出售的剥离出售,让企业自主地选择那些合适的项目,提高流动资产的经营能力。

其次,债转股后企业治理结构应调整。债权往往将治理结构的调整作为债务重组的先决条件之一,通常是原经营管理人员的去职及重要债权人对企业的直接监控甚至接管,待财务结构、经营结构及必要的产权结构调整完成之后形成新的治理机构。我国通过"债转股"政策实行债务重组,原来的债权人将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资产管理公司这样一个新股东,其如何介入企业的治理结构调整目前还不得而知。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即企业治理结构若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很可能为以后企业新的债务危机埋下伏笔。

最后,债转股后企业产权结构也应作相应调整。要进行企业治理结构的调整,还必须先对企业的产权结构做出调整。债转股政策导致了产权结构的变化。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身份只是暂时性、过渡性的,必须引入新的接替股东才有意义,这就取决于资产管理公司对所拥有的股份作如何的处理。若引入新的约束力更强的股东,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占的局面,以改变国企经营管理机制,国企才能真正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债转股使商业银行利弊均沾。

我国即将加入WTO,这就意味着我国银行将全面融入世界贸易体系,银行业直接参与国际竞争即将成为现实。然而,我国商业银行近况如何呢?随着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改革不断深化,银行的资产风险日益得到覆盖,存在大量的不良资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高达20000亿元,占金融机构总资产的20%左右。现在,实行债转股,把一部分不良资产剥离出去,这部分不良资产即被冲销,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下降,金融风险也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另一方面,银行剥离一部分不良资产,也将会调整部分利益。银行会损失部分利息收入。将不良资产剥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虽然能获得部分股息或分红,但这部分收入势必低于原先的利息收入,况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存在经营好坏问题。经营得好,银行还可以从中获得股息或分红;经营不善,则有可能造成资产流失。可见,债转股虽减轻了银行的负担,但仍会给银行带来信用危机和道德风险。但无论如何,虽然银行利弊均沾,但利大于弊,应该抓住此机遇。面对债转股,银行有许多的基础工作要做。一是关于资产清分工作。目前,银行资产实行"五级分类法",即将银行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大类。对此,银行需做好资产清分工作,整理、保留信贷数据,为日后提供完整的资产信息。二是关于信贷资产盘活工作,银行剥离一部分资产,丢掉了部分包袱,但并不因此一丢百了,仍要抓好信贷资产存量的盘活工作,保全信贷资产。三是关于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问题。关于资产负债表的变动。资产方,贷款资产减少,债券资产增加;负债方,中央银行再贷款减少。结果,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都得以提高。调整总分行资金关系。转股的大部分是分行的债权,冲销再贷款和增加债券主要在总行进行,这就涉及到总行如何支持分行以实现分行的资产负债表平衡。四是在存在多家债权人转股问题时,先通过债权额的大小确定债转股牵头行,由牵头行组建债权人委员会。该委员会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推行企业股份制改造。

五、债转股应注意的问题:

(一)、从大的环境讲,国家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我国要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实行规范化操作,法律的制定与完善是必不可少的。美国于1989年通过了《金融结构改革、复兴和实施法案》,其债务重组信托公司应运而生;日本政府为实施金融不良资产重组,修改了存款保险法。我们期待着一部规范债转股操作的法律的诞生。

(二)、警惕赖帐经济的出现。我国之所以形成为数不少的不良金融债权是因为我国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还没形成欠债还钱的市场经济机制。而债转股很容易使地方政府和企业造成某种程度的豁免预期,使之千方百计争取这顿免费的午餐。不论是否符合债转股的条件都纷纷申报。与此同时,原本付息、注重信用的好企业也受到打击。可能造成按时还钱的企业越来越少,赖帐企业越来越多。因此,我们在债转股开始时,应明确界定债转股的临界点,严禁新的不良债权的发生。

银行转正个人总结范文6

我国有中央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两大类系统、三条支付清算渠道。第一条渠道: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包括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全国手工联行系统和全国联行系统。第二条渠道:国有商业银行联行往来系统及其辖内(内部)往来系统,大约三分之二的异地支付是通过这些系统进行清算的。第三条渠道:商业银行同业之间的异地跨系统资金划转,视汇出行或汇入行所在地区机构设置的特点,采用“先横后直”、“先直后横”、“直横再直”的方式,对开账户,相互转汇。同地划转则采用对开账户,直接往来或单向开户往来方式。这种方式主要是用于未建立同城票据交换的小城镇或矿区。

二、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与货币经营系统混合经营的弊端

(一)混合经营将导致信用膨胀和风险在银行体系中不断累积

在我国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采用贷款转存的投放模式,即当客户从某银行获得一笔贷款时,该银行直接把该笔贷款转为该客户在本行的存款。这是一个复式记账法的自动平衡行为,意味着贷款银行可以在瞬间为客户创造与贷款额同等的购买力,但这种购买能力的创造先于其购买能力的实现,因而与该银行签署贷款票据时的支付清算能力无关。显然,如果这种贷转存的规模不得到有效的限制,将会酿成可怕的灾难,因此,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存款创造能力进行了多种限制。但由于我国目前仍实行贷币支付清算系统与贷币经营系统的混合运作,使得各种限制措施的作用并不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为金融稳定埋下隐患。

二是贷款规模的限制。自银行体系分家以来,贷款规模控制一直是中央银行限制商业银行扩张冲动的主要工具。虽然这是一项事前限制,但由于规模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人为因素,随之而来的“有规模无资金、有资金无规模”的矛盾,使商业银行陷入“拉存款,争规模”的无序竞争之中。中央银行不得不在1998年宣布放弃规模的绝对控制,取而代之的是规模的弹性限制,即各商业银行贷款规模不得超过存款规模的75%,这不仅意味着变相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而且诱使各商业银行为了保持贷款规模,在扩大、巩固其联行清算体系的同时,实行内部集中核算,减少存款在不同开户行间的划转。而不拥有联行清算体系的银行则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同时由于存、贷款在资金运动中的不同刚性,使这种比例关系很难保持,将具有不同刚性的两种资金运动硬性地捆绑在一起本身就是值得怀疑的。

三是银行支付清算能力的限制。贷款的根本目的是为购买与支付,贷款规模急剧达到极限时,的购买能力也急剧增加,从而对银行的支付清算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银行系统之所以从未发生过支付危机,其部分原因在于国有商业银行庞大的联行清算体系将企业间的货币结算转化为系统内的账户划转,可以不动用或少动用商业银行的资金头寸。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货币的支付清算与贷币经营(提供结算服务)混合运作几乎为全社会提供了无限的购买力:当企业间的结算转化为系统内的账户划转时,贷款行的支付清算转化为汇差清算。由于汇差资金与内部拆借资金在同一系统清算,因此,当汇差资金不足以清算时,未被清算的差额转化为上级行对下级行的贷款,各联行的总行成为本联行事实上的中央银行。各联行机构的流动性风险同时转化为总行的流动性风险。但是,这种流动性风险再次被中央银行的钱款转存款行为所掩盖:在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中,贷币发行与经营货币也是交织在一起的,当商业银行出现清偿困难时,又转化为在中央银行的借款,其实质是贷币的超量发行。这就是我国“信用膨胀”的由来。尤其是当扩张,资金需求增大时,企业的生产扩张要求通过贷款转存而满足,商业银行以信贷资金补充结算资金,中央银行则以发行货币弥补经营货币的缺口,使得货币供应量迅速膨胀。

因此,支付清算与贷币经营混合运作的情况下,信用扩张的闸门缺乏足够的力量的制约,隐含着极大的风险,这也是中央银行难以施展积极的贷币政策的根本原因。进一步可知,只有中央银行的同城票据清算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贷款银行的支付风险,并将其成功的隔离在其他商业银行之外,迫使贷款银行将其信用扩张能力限制在其实际支付能力之内。而清算所之所以有这样的功能恰在于在清算所的运行中同时实现了货币发行与货币经营的分离、结算资金与信贷资金的分离。因此,将清算支付系统与贷币经营系统分离,是我国支付清算系统改革的根本目标。

(二)混合经营将导致金融风险在金融系统的传播,增大中央银行监管的难度

首先,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是流动性风险,其他各种风险最终都将从流动性风险中表现出来。风险首先在联行体系内被传播,继而到依赖这一支付清算系统的其它银行。尤其是在经济高速,资金供应紧张时,这种风险尤其明显。在支付清算系统与货币经营系统混合的情况下,这种不一致选择可能会给整个金融体系带来更大的风险。从现实看,货币的经营活动和与之相应的金融组织体系是多变的而支付清算系统则必须是相对稳定的,因此,分离支付清算系统与货币营运系统,才能在全国货币流通与单一银行资金营运之间产生一堵防火墙,从而使个别风险不致于累积为系统性风险,使金融活动建立在动态平衡之上。

(三)混合经营将导致商业银行间的不平等竞争

结算是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窗口和纽带。在多元化银行机构并存的现实条件下,是否拥有完备的自主支付清算系统已成为行业竞争的重要因素。四大国有银行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拥有独立的支付清算系统,在银行业中占有绝对垄断地位。而其他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则只能借助央行或四大商业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进行转账结算。这种竞争条件的不平等,不仅使得打破资金垄断,建立高效灵活的金融市场遥遥无期,而且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中小企业由于结算难而不愿在中小银行开户,中小银行由于资金薄弱而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贷款需求,自身的发展举步维艰又反过来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由于结算优势吸引和垄断了绝大多数客户,但又不愿对中小企业贷款,中小企业的资金融通又回到依赖政府的老路上来。在现实条件下,各商业银行再建立自己的支付清算系统既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建立独立、公平、高效的支付清算系统已是势在必行。

三、实现支付清算系统与货币经营系统分离的条件

从世界先进国家的经验看,支付清算系统与贷币经营系统的分离是银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分工的结果,也是监控商业银行资金流动,防范与化解风险的有效措施。为了实现货币发行与货币经营,结算资金与信贷资金的双重分离和贷币资金在银行体内的双重良性循环,使支付清算制度真正服务于社会资金周转,应当正确认识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正确认识支付清算权与货币经营权的关系,坚定改革的信念。支付清算系统与货币经营系统分离的实质是支付清算权与货币经营权分离。就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在允许银行业竞争的条件下,两权分离是必然的选择。如果不能改变国有商业银行两权合一的既成事实,即使中央银行修成了“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支付清算之“路”,也难以改变我国支付环境分割的局面,难以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监管。进行支付清算权与贷币经营权的分离会遇到很大的阻力,因此,必须有坚定的信念和足够的信心克服各种阻力,并要认真细致地两权分离的、措施和步骤。

二是正确认识支付清算制度改革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关系,抓住改革的时机。有人认为,与和金融相比,支付清算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是第二位的,理由是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的交替过程中,金融体制尚未定型,支付清算系统的最终形式将随金融体制的最终形成而确定。这种理由值得磋商。相反,正因为金融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应当尽快实现支付清算系统与货币经营系统的分离,建立独立、安全、高效运行的支付清算系统。如前所述,支付清算系统对商业银行的过分依赖将难以避免个别银行的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风险。因此,支付清算体系的改革不仅仅是解决商业银行的内部清算和公平竞争问题,而且是与整个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货币流通稳定的战略问题,支付清算制度改革应当优先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

2000年各银行的“资金汇划”大集中可以说是进一步强化了各支付清算系统与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的分离程度,使中央银行对国有商行的监管难度更大。而此次对支付清算系统的改革又面临着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如果说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国有金资银行,国家对其尚有分割、组合的权利,那么,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对商业银行实行两权分离(其他商业银行的两权从开始就是分离的)。一旦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造,尽管国家仍是大股东,其任何重大决定都必须征得其他股东的一致同意,而支付清算权的巨额经济利益的诱惑不会促使其他股东做出不经济的选择。不仅如此,如果允许商业银行自成清算体系,各类证券公司、国债交易、外汇交易、同业资金拆借市场等都面临着大量的资金汇划和清算问题,也会形成自己的清算体系,那么,改变经济分割而治的状况将变得遥遥无期。因此,能否抓住这次机会将直接关系到支付清算系统改革的最终成败。

三是正确认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支付清算竞争的关系,摆正各自的位置。中央银行与其他银行,特别是四大商业银行的协调配合是支付清算系统改革遇到的难题之一。从目前来看,受资金、技术、专业人员素质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程序的限制,中央银行联行系统与中国化支付系统的建设进度,滞后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联行系统的开发进度,而可观的实际利益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他们放弃联行清算体系,加入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或其他清算银行的积极性。相反,市场竞争的压力迫使其投入巨资改善自己的信息处理基础设施,以便继续保持支付清算的主动性。实际上,国有商业银行既有人、财、物规模,也具备快速发展的实力,四大银行之间、各行与中央银行之间在支付清算系统建设上的竞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中央银行的竞争意识相对较弱,但与商业银行争业务的现象还是存在的)。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这种竞争不一定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清算的安全、快捷。相反,五大系统的轮番竞争不仅导致设备重置、资源不能共享,而且人为增加支付清算成本,限制清算体系整体效率的发挥,这种状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从中央银行而言,掌握全国金融机构间资金清算的主动权有利于加强金融监管,提高制定货币政策的主动性、准确性及其实施效果,但不排除将银行间的结算委托给其他非盈利性或盈利性清算组织,也会收到同样的效果。世界上不同国家采用不同的清算银行形式不乏这方面的例子。1997年在中央银行清算总中心的基础上,以中央银行牵头,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组成的会员制单位——金融清算总中心的成立标志着中央银行建设支付清算系统的观念和目标有所转变,即从效率型转向风险控制兼顾效率型,进一步将货币发行业务与贷币经营业务分离开来,致力于中国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的建设。但金融清算总中心仍然是与四大商业银行联行清算系统平行发展的清算系统。从长期看,中央银行应逐步退出支付清算系统的直接经营,使支付清算系统的经营者专营“效率”,这样不仅不会损失效率,还会使中央银行以超脱的身份对包括金融清算总中心在内的整个金融体系实施更加客观、中立、有效的金融监管,从而更有利于中国金融体系的长期稳定发展。

银行转正个人总结范文7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北京银行;正面影响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信息技术对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对会计核算模式的选择有着重大的影响。信息技术是一门以计算机为基础,由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信息处理技术和控制技术等构成的一门综合性高新技术,其内核是数据库技术、分布式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它改变了会计信息的产生和使用方式,尤其是改变了分公司、子公司分布多地的集团型企业以及营业点众多的银行业会计核算模式,实现了集约化的管理。下面以北京银行为例,结合会计集中核算的特点分析集中核算给银行业带来的变化。

一、北京银行简介

北京银行,即原来的“北京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6年1月8日,1999年底,将集中会计核算作为实现会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北京银行在对荷兰阿鹿银行、英国汇丰银行等国际化大银行内部管理进行考察的基础上,于2000年上半年成立了集中核算中心,将以前分散在各支行的清算业务、核算业务、提入票据业务、会计信息等业务集中起来由核算中心统一进行和完成,这一改革不仅强化了商行会计核算对经营活动的监督职能,完善了自我约束机制,还实现了集约化经营,有效地降低了经营成本,极大地加强了北京银行的市场竞争力。至2009年9月末,北京银行己在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设立分行,并在香港设立代表处,资产总额达到5,017亿元;资本充足率14,52%,年化资本收益率16,67%,均处于上市银行领先水平,在《银行家》杂志公布的最新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北京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第178位,在中国银行业排名第11位,位居城市商业银行之首;按资产规模计算,北京银行排名第207位,在中国银行业排名第14位。北京银行之所以能在不到14年的时间里取得如此大的成就,与其率先实行集中化的会计核算是分不开的。

二、会计集中核算给银行业带来的正面影响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概念。所谓集中会计核算,就是在实现计算机联网处理和可靠的网络通信保障的基础上,按地区或行业实行会计业务的集中处理,将分散多级的核算体制统一为按地区或行业的集中核算体制。体现在银行业中,就是将分散在各支行、营业点的清算业务、核算业务、提入票据业务、会计信息等业务集中起来由核算中心统一进行和完成。

(二)具体会计核算内容的集中化处理

1、实现了资金清算集中。北京银行要求各总行、支行营业部在核算中心开立资金清算账户,支行间的本外币资金清算、系统内联行清算、总部贷款、投资、拆借资金的划转等业务,通过核算中心统一办理。在对外方面,总行在人民银行、上海清算中心开设的备付金账户,统一管理系统外的本外币资金清算,其中包括电子联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同城票据、银行卡等。

2、实现了损益核算集中。通过计算机程序的开发,北京银行将原来在总行费用科目中反映的各支行固定费用,直接反映在支行,按支行进行成本核算,并将全行的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待摊费用,统一进行计提折旧、摊销、报废等账务处理;统一计提和划转全行工资、三项费用,税费实行统一计算,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备抵费用;各支行业务及管理费用的列支统一由核算中心集中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实现全行年终决算通过计算机自动进行账务结转,由核算中心负责年终决算工作。

3、实现了会计信息集中。北京银行每年将各支行累计达1万余份的月计表、资产负债表、损益及损益明细表、年计表等,进行归集、整理、录入,建成全行会计信息库。依托计算机网络,实现全行会计报表的统一编制、汇总、报送,全行本外币报表合一,这些工作在一个工作日内便能完成。

4、实现了提入票据的集中核算。北京银行全行的同城提入票据由核算中心统一取票,经审查、验密、验印、进行批量记账。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提入票据由人工处理向计算机处理的转化。通过票据清分系统,实现了与人民银行清分数据的传输,全行提入票据的清分、审核、验印、记账、图像采集、数据压缩及传输全过程的计算机处理。

5、集中会计核算还实现了贷款账务、转贴现账务的集中处理。贷款发放、收回、转期等情况实行日报制,通过网络的快速传递功能,确保行领导及职能部室及时了解信贷资金运转情况。

(三)会计核算部门组织结构及功能优化

1、完善了核算中心内部控制体系。在明确各项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北京银行将各项业务按正常业务、特殊业务,分金额分别进行授权控制。在此基础上,针对核算集中带来的资金风险集中、业务处理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的问题,建立了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体系。并结合核算中心的业务特点,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督的内容,有效地发挥了作用。从防范资金风险入手,北京银行在对集中处理业务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按不同业务采用不同的监督模式。比如,对时间性强、业务量大的提入票据业务、费用报账及损益核算业务,该行采用柜员制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方式。

2、保证了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北京银行实行集中会计核算后,将会计业务分为柜面业务(即前台临柜处理业务)和非柜面业务(即可以集中处理业务)两部分,并通过改革劳动组织,将柜面业务和非柜面业务从劳动组织上分离,使支行能够集中精力抓服务、抓金融产品的营销,对于完善服务功能和市场拓展,为从以管理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的转化奠定了基础。由于核算中心承担了北京银行全行大部分的非柜面业务,对在日常业务中发现支行在执行制度和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及时纠正,保证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

3、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职能。对清算账户的管理,由核算中心负责对全行集中资金清算账户的对账、核实工作。做到及时纠正和制止支行办理贷款、转贴现手续不全、会计操作不规范、账户使用不合规等行为,强化对集中核算涉及的相关过渡账户及共用账户的管理,做到及时对账,保证核算准确。做到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反馈业务执行和操作中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工作的建议。

银行转正个人总结范文8

关键词:农业银行;县支行;独立的损益核算中心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8)05-0066-04

一、来自印尼人民银行村银行体系(BRI-UD)的启发

BRI-UD是Bank Rakyat Indoesia-Unit Desa的缩写,意思是The People's Bank of Indoesia-Vinege Unit,即印尼人民银行―一村银行体系。其在向印尼数百万农村居民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成为享誉世界的三家旗舰型农村金融机构之一。它的成功经验,对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印尼人民银行是印尼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建于1968年,主要职责是提供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发展。政府在1969年建立了加强大米生产项目,并选择印尼人民银行的村级机构给农民提供贴息贷款。每一个村级机构都不是独立的金融实体,而仅仅是地区办公室的窗口,其无权选择客户,由农业部来负责挑选确实愿意加入大米生产项目的借款者。由于贷款违约率高、亏损严重,政府在1984年停止了加强大米生产项目,原来给印尼人民银行村级机构的补贴也就随之取消了。为了整合资源,印尼人民银行对整个村级机构进行了重组并使其转变为农村银行体系,即BRI-UD。每一个村银行都是一个独立的利润损失中心,为农村的中低收入者提供金融服务,用于交易和其他非农活动的贷款占比很大。

印尼人民银行共有四层组织结构:雅加达总行,区域性分行,分支行,村银行及其服务站。村银行体系是印尼人民银行四层组织结构中的最底层,一般设在地级以下的城镇中心,每个村银行的运行结构都很简单,规模定得很小。如果村银行的业务扩大,超出了最多员工数额限制,那么就必须对村银行进行拆分,以便保持小而集中的运作。村银行是单独的财务核算单位,有自己的平衡表和损益表,这使经理和员工对村银行的业绩产生了高度责任感。其运营决策由经理决定,贷款上限为10500美元,如果超出这一上限,经理就需向分支行请示。分支行一般设在地级城市,除了自己的零售业务和项目贷款外,还负责监管设在其业务区的村银行。分支行和村银行的运作由区域性分行监督。在雅加达总行设有一个单独的村银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村银行并将区域报告合并到国家管理信息系统。

根据1992年的新银行法,印尼人民银行在组织形式上进行了重大改革,变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但100%的股份仍为国家所有。截至1996年底,印尼人民银行村银行体系拥有1610万个储蓄账户,250万个借款者,拖欠未还贷款比率不到4%,创造利润1.78亿美元,而整个印尼人民银行的税前利润才为1.45亿美元,这意味着印尼人民银行的全部利润实际上都是村银行体系创造的,甚至村银行体系的很大一部分利润需要用于弥补其他分支机构的损失。经历了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后,村银行体系也没有什么损失,反而从中获益。因为印尼人民银行是国有的,有国家信誉的担保,危机期间,很多客户从私有金融机构转移到国有金融机构闭。

从印尼人民银行村银行体系的成功运作中,可以得到五点启示:一是国家信誉担保在农村金融服务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印尼人民银行是国有银行,即使在变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公开上市后仍然保持全部股份为国家所有,而农村居民在选择金融机构时更为看重的是安全性。二是整个银行体系虽然是国有的,但完全实行商业化运作,尤其是将村银行变为独立的利润核算中心,让经理和员工对村银行高度负责,是其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三是城市金融服务和农村金融服务可以在一个银行体系中实现很好的结合,由村银行专门负责向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其他层次的分支机构则主要向城市地区提供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所获得的利润甚至有可能超过城市金融服务。四是小而精巧的村银行组织结构设计以及高度自治权力,赋予村银行经理极大的决策权和灵活运作权,使其有能力为村银行的运行业绩负责。五是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减少了村银行的风险暴露。分支行负责监管设在其业务区的村银行,分支行和村银行的运作又由区域性分行监督,雅加达总行设有单独的村银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村银行并将区域报告合并到国家管理信息系统,这种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了印尼人民银行村银行体系的风险度。

二、中国农业银行战略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中国农业银行是为了适应农业合作化发展的需要于1955年正式成立的,后几经撤并,最终于1979年得以重新恢复。在1979-1993年间,中国农业银行一直是中国办理农村信贷业务的专业银行,其业务既有商业性的又有政策性的。1994ff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将原来由中国农业银行所承担的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等政策性业务分离出来。1996年8月,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彻底脱离了行政隶属关系。1997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级以下分支机构设立,中国农业银行基本完成了作为国家专业银行“一身三任”的历史使命,开始真正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显然,中国农业银行与印尼人民银行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国有银行,都主要提供农村金融服务,但在实行商业化运作后采取了截然不同的发展路径。印尼人民银行将亏损严重的村机构改造为独立的利润核算中心,形成了覆盖面极为广泛的村银行体系,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中国农业银行采取的办法是大量撤并县级以下的营业网点,将业务重心从农村转向了城市(如表1、图1所示)。虽然,目前还没有公开公布县级以下机构被撤销的准确数字,但从农业银行的机构总数变化中可以看出来,1997年有63676个,2005年减少为28234个,撤并率达55.66%,在这些被撤并的机构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县级以下的营业网点。随着营业网点的撤并,农户和农村企业办理银行业务变得极为不便,从而使其农村存款在存款总额中的比例也呈同步下降之势。农业银行的存款包括企业存款、农业存款和储蓄存款,其中农村存款主要包括农业存款和企业存款中的乡镇企业存款。1997年,农业银行的农村存款占总存款中的比例为2.33%,2005年底已降为0.97%。这说明,中国农业银行的存款主要来自于城市而不是农村地区。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农业贷款、特种贷款和其他贷款,其中农村贷款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中的乡镇企业贷款和农业贷款,农业贷款包括国营农业贷款、集体农业贷款、农户贷款等等。在

1997-2005年期间,农业银行的农村贷款占其贷款总额的比率变化非常大。1997年为17.83%,1998年降为15.30%。但是1998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其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扶贫贷款和粮食附营加工贷款等业务重新转给中国农业银行后,中国农业银行的农村贷款比率就超过了50%,1999年为58.69%。2000年为54.79%,2001年为50.93%。这一比率在2002年之后开始下降,截至2005年底,已经下降为16.45%。中国农业银行在承担着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同时,其整个农村贷款占比下降如此迅速,说明中国农业银行进一步收缩了其对农村地区的商业性贷款,其战略重心从农村转向了城市。

中国农业银行在2000年扭转了亏损的局面,开始出现盈利,2002年,盈利达到最高点28.97亿元,然后就开始下降。应该说,农业银行将战略重心转向城市在一定时期取得了成效。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农业银行的纯利在不断减少?净利润率在不断降低?有的人认为,最根本的问题是农业银行没有实行股份制改造,没有建立起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所以,农业银行的运行效率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应该加快对农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但农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不是在短期内就能够完成的。而且,从相对比较优势来说,与城市地区的其他商业银行相比,中国农业银行在城市地区并不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而在其长期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地区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因此,中国农业银行应该正确处理城市金融业务与农村金融业务之间的关系,发挥不同层次分支机构在提供城市金融服务和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的各自的比较优势,确定各自的市场定位。

三、借鉴印尼经验,将农业银行县级支行改革为独立的损益核算中心

银行转正个人总结范文9

我刚到建设银行时,就听到一种反映,说股份制改革是上面的事,是总行的事,如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引进战略投资者等,与分支行的关系不大,分支行在股份制改革中没有多少事可干。其实,股份制改造不仅是总行的事情,也是每一个分行、支行的事情。更是全行员工共同的事情。没有分支行和所有员工的参与,股份制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

通过近一年来的改革实践充分说明,尽管一些大的决策甚至操作集中在总行。但是,真正建立起运行有效的新机制,使建设银行的产品能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把建设银行办成能够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的商业银行,需要全行上下的共同努力,需要发挥全行每—位员工的才智。因此,每个员工都不能置身事外,每个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为股份制改革做出贡献。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一、转变思想,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最根本的也是最困难的,是全体员工要真正转变思想,转变观念。转变思想有很多方面的内容,其实质是培育建设银行新的企业文化,重点是真正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

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发动全行员工,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和本职工作的实际,展开讨论,对全行的改革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所提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对促进改革发展、防范和控制风险、改进服务、增加盈利有效的,要给予适当奖励。达也是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具体体现。实施股份制改革,不是上面制定制度办法、下面执行,而是每个员工确确实实要“换位思考”,从客户、市场的角度来考虑改进服务,提高效率,这样才能转变机制,改变面貌。

衡量我们改革成败的最重要的标准,是看建设银行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说到底,要看我们能不能为客户提供最好的银行服务。这涉及到产品种类、操作流程、服务态度、营业环境等等,最主要的是时时处处替客户着想,每项交易都尽最大可能地顺利、便利。因此,这必须动员所有员工参与进来。我们提了许多目标和口号,最根本的就是这样一句:建设银行能为客户提供最好的银行服务。

各分支行的领导也要结合转变思想,研究制订各级分支机松落实发展战略纲要的具体计划、办法和方案。而且,认识是不断深入的,市场环境是不断变化的,所以我们的发展战略纲要和各分支行的实施计划就不能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要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形成动态的、滚动的发展战略纲要和实施计划。

二、转变经营方式,积极推进差别化服务

目前,社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是巨大的、多样的,但我们银行能够提供的服务是有限的、品种也不够多样,供需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我们必须转变经营方式,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来满足市场巨大的、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有的同志提出,控制风险与提高效率、改进服务之间有一个矛盾关系,强调服务就可能削弱内控。我认为从根本上说,并不矛盾。处理好这两个方面的关系,有一个要害,一个关键,就是积极推进差别服务。所谓差别化服务,就影响我们服务的地区产业、客户加以区别,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如何区分?各类地区、产业、客户的风险等级不同,发展前景不同,对金融服的需求也不相同。这些差别就是我们区分的标准。我们的制度大部分是笼而统之的,不够具体。难以执行。如个人住房贷款,各个地区、各类客户的审查程序、条件、要求都是相同的。可否大致分类,例如对国家公务员等优质客户,可以简化程序;对大学教师、工程师、医生等高级知识分子也可以简化程序;又比如,对一些客户违约率很低的地区,也可以简化程序。对于简化程序可能带来的风险损失,可以采用适当增加一点收费的办法来弥补,所谓风险升水、贴水,就是用来拉开价格差别的。房地产开发类贷款也要考虑地区差别,对可能存在泡沫的一些地区,要区别对待。实行差别化服务,要上下沟通,将发展与安全、速度与效益统筹考虑,将控制风险和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贴近市场、提高服务水平协调起来。我们要以全面推行差别化服务为突破口,转变经营方式。

三、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

组织机构改革、岗位描述、用人制度改革、薪酬制度改革等许多问题都是我们要探索的,方向是市场化,但不能一蹴而就,当然速度也不能太慢。我想特别强调的是,在用人制度改革方面,要正确执行党的干部路线,一定要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总行党委对此有严格的要求,各级分支行党委和“一把手”要层层将正确的干部路线贯彻下去。对任人唯亲或者跑官卖官现象,要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一定要树立正气,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平对待每一位同志,对优点和缺点要全面客观地评价。唯才是举,不能求全责备。

培养和选拔人才,把优秀的业务工作者及时提拔到重要岗位上来,这本身也是重大的改革。这需要打破旧的观念、老的习惯,需要建立起新的机制。因此,每个分支机构、每个部门都有一个如何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的问题。对普遍存在的正式工与临时工的身份差异,同工不同酬问题,要积极研究探索,逐步加以解决。首要的是要做到使每个员工都能看到努力的方向,看到希望。

要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的要求进行结构调整,同时也要使资产总规模与人员总量的匹配适当。可否通过分行间的人员交流的办法,来解决有的分行事多人少、有的分行人多事少的地区分布不合理问题。

四、从严治行,全面完善内控制度

在商业银行工作,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习惯和品格,即严谨与审慎。商业银行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其利润是笔一笔赚取的,是一分钱一分钱积累的,这不同于投资银行。因此,商业银行要树立严谨、审慎的作风,人员素质上要求比较稳当、踏实、细致。所以,对于重要而易出纰漏的岗位。在人员安排上,一定要严格把关,要考虑其性格、处事方式等,对八小时之外的活动也要有所要求,有所注意。此外,在工作中绝对不能讲人情,无论是亲戚、朋友还是同学,任何时候者腰公事公办,能回避的要尽量回避,实在回避不了的,要向单位讲清楚,这可以避免许多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我国的传统文化别讲究人情,有积极性,也有消极性。小农经济的影响根深蒂固,我们必须知道这些因素所构成的巨大挑战。

要重视制度建设,对制度进行经常性、规范化的梳理和检查,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经营管理和环境的变化。要严格执行制度,任何人不能有例外。能否在总行原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更为严格的奖惩制度,对明知故犯者严加惩处。在内部管理的所有方面,都要体现一条原则,奖惩分明。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就意味着每个人都不再有“铁饭碗”,各级领导,包括最高领导层,都不再是“太平官”。

信贷审批体制改革、风险管理体制改革、审计管理体制改革,都是当前的重要工作,与各级分支机构都有密切关系。先行试点单位更需加倍努力,认真探索,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五、创新产品,切实提高市场竞争力

加大产品创新的力度,要上下结合。在这方面,总行要做更多的工作,但分行和基层行也是大有可为的。国内外的许多经验表明,新产品大多是在一线产生的,尤其是新产品的概念、设计,都是在一线产生的,因为一线贴近市场和客户。固定资产贷款和房地产贷款是我们的传统优势,要保持和扩大。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加快产品创新,研究开发各种基金、资产证券、银保合作、个人理财等一系列新产品。

国际上银行业产品创新的速度很快,国内一些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在产品创新方面走在我们前头。我们要有紧迫感,要奋起直追,同时也要虚心向人家学习,要有敏锐的市场嗅觉。

六、提高效率,采用改革的办法降低成本费用

行政、福利、后勤、职务消费等方面的制度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要通过改革的办法来实现降低费用的目的。我行的成本收入比已经降了多,但我们还有许多需要增加支出的项目,如培训、科支、产品开发等。达方面的钱从哪里来,—方面靠增加收入,但更重要的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是靠我们节约其它方面的开支。必须倡导厉行节约,鼓励节约,节约每一个铜板,这是办好—个商业银行的基本要求。要建立速战激励约成本费用的机制,从股东利益、银行和职工利益出发,降低全行政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分行都要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拿出切实百衍的措施。

七、改变服务面貌,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股份制改革以后,我们一定要给社会、消费者、客户展示一个新形象、新面貌,将长期以来没有解决、又能够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服务上问题,逐步加以解决。

每个分支机构都要对服务上的问题进行梳理,开展劳动竞赛,提高服务质量。如个人客户排队的问题,可以采取调整个人业务和对公业务的营业场地、分流非现金业务等措施来解决;实在免不了排队的,要采取大堂经理引导或给客户发放顺序牌等办法解决。又如,支付结算、收费服务的问题,要尽量多采用电子化手段等便利的办法。还有公积金问题,这一业务我们在市场上占有领先优势,拥有丰富的经验,不应该因为我们的服务质量跟不上市场发展需要而出现滞后的现象。要进一步研究改进在公积金存款和委托贷款方面的服务,各分行者腰由一位行领导专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走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客户,根据客户的需求来改进公积金业务的服务。

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不仅是针对个人客户,也包括公司客户和机构客户。服务国家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是我们的优势,要保持,还要提高。在做好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服务的同时,也要选择一些符合环保标准的、发展前景良好、风险较小的工业项目,加大营销力度。同时,还在加大对社会卜有影响的大学、医院、出版社等文教卫生单位的营销力度。要通过改进服务、创新产品,使我们的服务面貌有根本的改变,符合社会对上市商业银行的要求。否则,改革就没有意义。

八、积极稳妥、坚定不移地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变

要继续积极稳妥地做好人员结构调整和总量控制的工作,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要积极探索从市场引进优秀人才的问题,建立优秀人才回流机制,弥补专业人才和客户经理人员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