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环保建设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2-10-11 05:28:20

环保建设论文

环保建设论文范文1

 

关键词:环境保护 精神文明建设 

 

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意义 

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加强环境保护科学的的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就是以环境保护科学为前提,不断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推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的建设,应该积极探索在环境保护科学的大的框架下如何搞好精神文明建设,逐步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舆论力量、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文化条件。 

在这样的要求和环境中,就需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意义、价值和作用,从而高度自觉地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以现有的想法为基础点,为适应新形势下环保事业发展做出行的思路和规范。 

二、如何进行精神文明的建设 

(一)加强管理机制的完善 

国家在宏观上进行调控,以此来进行指导和服务,精神文明创建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部署,都在局领导的相关会议上研究落实。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总局在宏观决策管理方面的职能,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的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与经济发展部门的关系,初步建立起科学的管理规范。 

(二)要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工作进行制定和审核 

由于现在经济的逐步发展,环境的保护工作的压力也就随之加大,而社会普遍认为环境保护是义不容辞刻不容缓的一项大的治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目标和任务的制定和审核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要对考核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规定,同时还要明确的对实施的具体方案,手段以及奖惩制度来进行审核。 

(三)加强人员的思想建设 

在未来的5-10年里,环境污染问题依然面临严峻的形势,政府部门职能工作的人员不但不能精简,反而要不断加强。从整个国家的长远发展来看,要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不断加强环境保护。那么就要不断地进行人员的培养,首要就是加强人员的思想建设。 

重视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坚持中心组织学习的制度,狠抓政治学习。扎扎实实学习好政治理论,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加强对“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理解,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职责,努力提高了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可以从分调动积极性,例如对于人的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做得对的地方要进行奖励,对有关工作或者有关对环境治理和改善的问题,有利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加以引导、指导的都可以进行表彰、鼓励与奖励,不仅仅是精神的奖励,还要有物质的奖励,才能极大的发挥大家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够更好的为工作尽职尽责。 

总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有效的实现环境保护,推行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召集各领导干部对反腐败意识的加强,不断进行自我道德修养的提高,树立正确的榜样。 

坚持学习和领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文件精神,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不断提高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坚定了深入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 

(六)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将普法教育纳入到日常工作中,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制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同志的民主与法制理论,以国家的党政思想为重要的核心,加强科学的发展观,实行对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执法程序规范进行,依照国家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对于违规现象的处罚以及程序要严格的进行和执行,克服执法检查的随意性、保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于环境政策的学习。不断地进行培养,提高自己对于环境保护的行政水平。通过队伍能力建设和素质培养,打造一支训练有素、精通业务、善于管理、为政清廉、吃苦耐劳的环境执法队伍。

 

环保建设论文范文2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在追求GDP增长的同时,环境一直在默默承受着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沉重负担。工业污染、洋垃圾的流入和处理、水污染、空气污染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了“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福建屏南环境污染索赔大案”、“松花江水流域污染”、“太湖蓝澡”、“塔斯曼海轮污染案”等一系列危害环境的典型事件。

(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1,大气污染状况。伴随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猛发展,空气污染日趋严重。由于我国以煤为主要能源,大气污染物中烟尘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大部分来源于燃煤,使得工业和人口集中的城市产生严重的大气污染。2006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88.8万吨,烟尘排放量为1078.4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807.5万吨。全国酸雨发生频率在5%以上的区域占国土面积的32.6%,酸雨发生频率在25%以上区域占国土面积的15.4%。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能源,因此,控制煤烟型大气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中之重。同时,2006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已达4985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汽车1399万辆),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以北京市治理大气污染为例,北京市各级政府大力加强城乡绿化、植树造林,采取各种措施防沙治沙,并率先在全国实施国IV排放标准(相当于欧IV标准),使得北京“蓝天”纪录不断刷新,空气质量也得到了改善。这是北京市投入大量资金、付出了不懈努力的结果。北京市政府对大气的治理工作可说是一个榜样。然而,相较于首都政治文化中心地位,其它城市却很难复制它的治理模式。大气污染治理只有防患于未然才能以小的代价取得合适的效果。

2,水体污染状况。我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在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的74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I-III类,IV、V类,劣V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0%、32%和28%。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和氨氮。七大水系中,珠江、长江水质良好,松花江、黄河、淮河为中度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太湖、滇池为劣V类水质,巢湖为V类水质。2006年,27个国家监控重点湖(库)中,满足Ⅱ类水质的湖(库)2个(占7%),Ⅲ类水质的湖(库)6个(占22%),Ⅳ类水质的湖(库)1个(占4%),Ⅴ类水质的湖(库)5个(占19%),劣Ⅴ类水质的湖(库)13个(占48%)。其中,巢湖水质为Ⅴ类,太湖和滇池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和总磷。再以北京市2008年1月大中型水库水质状况为例,作为饮用水源地-官厅水库水质为Ⅳ类;而北京市2008年1月河流水质状况,除潮白河水系大多在Ⅱ类外,其它水系基本上处于无水、劣V2类状态。全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形势仍然严峻,没有明显好转的迹象。

3,其它污染状况。2006年,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15.20亿吨,比上年增加13.1%。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为1303万吨,比上年减少21.3%。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为9.26亿吨。2006年,全国近岸大部分海域水质良好,局部海域污染依然严重;远海海域水质良好。全国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为67.7%,比上年上升0.5个百分点;三类海水为8.0%,下降0.9个百分点;四类、劣四类海水为24.3%,上升0.4个百分点。全国海域共发生赤潮93次,较上年约增加13%,累计面积约19840平方公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遏制。

(二)自然资源减少失衡

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太大,致使人均资源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量都在世界平均值以下:水资源为1/4(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但人均占有量2200立方米,被列为世界13个贫水国之一),森林资源为1/10,耕地资源为1/5(为美国的1/10),45种主要矿产资源为世界人均的1/2。加之资源的分布不平衡,气候、地形条件的限制,以及多年来开发利用不尽合理、科学,造成资源的巨大损失和浪费.联合国《2002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指出,环境问题使中国损失GDP的3.5---8%。中国作为世界受污染最严重的国家,正处于十字路口,目前的路是“危险之路”。

(三)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目标在实践中相冲突,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1,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资源的不可持续性消耗。(1)我国工业“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资源型)特点显著,且产品出口较快增长很快,如2007年上半年,钢材出口量增长97.7%,钢坯增长40.9%。由于出口产品中相当大部分是的“两高一资”型产品,如轻工、纺织、冶金、钢铁、机械等行业的产品,都消耗了大量能源,其旺盛的国际需求,进一步加剧了我国的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问题。(2)产业政策的不合理。《2007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第十三篇明确要加快汽车制造业的发展。而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篇第十九条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1,2,3,4,5)款也明确了加快汽车制造业发展。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大力发展作为消费主义驱动器的汽车工业,是否可行,有待讨论。而据国家统计局的初步统计显示,截至2007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5697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468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4.3%,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3534万辆,增长20.8%。预计2010年中国汽车数量可达到7167万辆。若达到美国百人拥有汽车55辆比例,中国还将拥有七亿辆汽车。这相当于现在全球汽车总量,是中国的环境与资源无法承受的。(3)产品过度包装,回收利用少。由于没有针对性的法律规范,引发的资源浪费现象涉及普通生活方方面面。一盒巨大的保健食品礼盒,只有中间位置摆放着几个小巧的瓶状物;一盒大红袍茶叶,包装得更为繁琐,除了外层的手拎袋和雕花木盒,还有内层的两个独立的小木盒以及盒内包衬的黄色绸缎、造型精美的密封罐,最后才是装在塑料包装袋内的茶叶……。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每年产生垃圾近500万吨,包装物含量就占22%。而中国包装联合会2005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包装产品生产总值为4100亿元,其中占70%、价值2800多亿元的包装物被一次性使用即耗费,而这其中的三分之一就是因过度包装造成的。而回收利用方面未能建立起了一套分类回收系统,大部分废物没有被回收利用直接排放到环境中,潜在危害很大。2007年8月26日,首次提交审议的国家性法规《循环经济法(草案)》针对过度包装仅做出了原则性确定。

2,节能环保新产品的缓慢发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关系民众的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我国常规能源资源仅占世界总量的10.7%,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水平。2004年,中国超过俄罗斯成为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同时也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2001年以来,中国石油消费高速增长。据海关总署的数据,2007年我国共进口原油1.63亿吨,同比前年增长12.4%;进口成品油3380万吨,以此数据计算,我国石油依存度已近50%。在能源供应拉响警报的同时,各个城市的“亮化”工程毫无顾虑的美化着夜空。节能灯具、太阳能电池、风能、地热资源、小型水电、生物质能能源的开发和使用进展缓慢,缺乏政府大力支持。而在国外,日本采取了“绿色税制”和补助金政策,对混合动力汽车有高达6万元的补贴;美国也实行一些税收返还政策,计划2006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给予混合动力车和先进柴油车最高达3400万美金的补贴、补贴价减免。在欧洲,4000万人正从风电场获得生活用电。

3,沿海制造业向中西部转移,可能同时面对的污染大迁移。随着出口壁垒加剧、人民币升值、能源及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自身推进产业升级需要,把那些一般性加工制造业转移扩散出去向成本更低的中国中西部地区转移,成为珠三角地区企业很现实的选择。事实上,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沿海地区约有1万多家企业到西部投资创业,投资总规模达3000多亿元。中西部地区,现阶段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污染相对较小。其生态环境却更加碎弱,一旦破坏更加不易恢复。沿海产业向中西部转移需要引导。产业转移不应该把过剩的、污染的、落后的设备转移到中西部去,而是一种产业升级的转移。中西部不能重复拷贝东部,重复引进,重复20多年前东部沿海对外资“饥不择食”的情况。而作为西进企业也要把握转移契机,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促进企业自身的整合升级。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现状(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相关规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是指由国家制定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互相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主要包括下列几个组成部分:1,宪法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规定。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2,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法的目的和任务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与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3,环境资源单行法规。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单行法律法规主要有《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环境标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细则、《自然保护区条例》、《城市规划法》等。4,其他部门法中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关于不动产相邻关系的规定;第123条关于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规定;第124条关于环境污染侵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六节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此外,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保护环境资源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也是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6条明确规定,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同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外,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二)我国环境职能管理机构缺位

环境管理是在环境保护的实践中产生,发展起来的。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环境问题的严重化,对环境管理提出新的挑战,国家建立和强化了环境管理专门机构—1998年国家环保局升格为部级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环境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环境管理,主要是指采取各种措施控制污染的行为,例如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各种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控制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所谓广义的环境管理,是指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限制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活动,通过全面规划使经济发展与环境相协调,达到既要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又不超出环境的容许极限。广义的环境管理的核心就是实施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因此,广义的环境管理是政府在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

按环境管理的范围可划分:(1)资源部门管理,各部委在职能范围内的规划和管理。如国土资源部对土地的规划和用途的监督,水利部对水资源的管理,林业部对森林资源管理等。(2)区域环境管理,它主要是指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与环境目标,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制定区域环境规划等,包括整个国土的环境管理、经济协作区和省、自治区的环境管理,城市环境管理,以及水域环境管理等。例如,海河管理委员会、准河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委员会。(3)成立部一级专门职能机构,将国家分散的环保职权集中起来。新成立的“环境部”是我国中央环境管理部门;省、市级政府建立了地方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工业较集中的县一般也设立了专门机构或由有关部门兼任。在较大的工矿企业里,设有环保科、室或专职人员。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环境管理部门虽有设置,但具体管理不到位。如:(1)部门分工缺乏合作。我国对“电子垃圾”的管理实行的是分级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涉及的部门有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环保总局等多个部门。主管部门是不明确的,多个部门皆有职责,而实际后果可能是都可以管都不去管。管理体制的不顺畅致使我国对“电子垃圾”的进口、回收利用处于无人管理的真空地带,洋垃圾危害不容小视。此外,主管部门角色错位,既是“裁判者”,又是“运动员”,以致监管不力不公,甚至以行政手段干预环境执法。(2)经济手段调节作用没有引起主管部门的足够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延伸责任(EPR)”制度是关于责任分配的主要制度。各国立法将传统的生产者责任扩展到产品的全部生命周期,包括达到使用寿命后的处理。这种制度可有力地促进生产者在设计产品时考虑其环保性能和可循环利用性或可再商品性。日本2000年颁布的《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负责自己生产和进口产品的回收、处理;荷兰把ROHS及WEEE指令转化为《电器及电子设备废料规定》。而我国《循环经济法》去年才通过审议。(3)主管部门监管缺位对环境违法问题不作为,仅仅靠当事者的管理和监督是不够的,必须要有第三者的再监督参与,结合国家审计署的职能,施行环境审计。

(三)立法中的不完善

自《环境保护法》1989年修改至今近20年。面对日益恶劣的自然环境,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1,是覆盖领域不全,存在着一些重要的立法空白,如缺少土壤污染、生物安全、遗传资源保护、核安全等。而据报道,中国的入侵物种占世界危害性入侵物种的50%。在《环评法(草案)》第四条曾规定,“制定对环境有显著影响的区域开发、产业发展、自然资源开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将一定类型的政策列入环评范围。这本来可以成为我国纳入政策法律环评的契机,但最终被以“缺乏可操作性、缺乏经验、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等理由而在正式立法中删除。由于法规、政策的实施作用范围广,影响深远一旦有误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2,环境法律配套滞后,不易操作、原则性规定多,影响了法律的贯彻执行。在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却没有明确参与范围。大项目或污染重的项目,各级政府可以重视把关,中、小型建设项目却不在“评价”之列。而这些中、小项目不可能都建在园区,有些甚至紧挨居民区,却没有明确标准规定公众参与范围,使基层环保部门难以操作。3,许多新的制度与理念未能体现。排污权交易都没能在法律中规定。4,对当前环境问题针对性不强,缺少一部专门约束政府行为的环境法律。如地方保护问题等。5,环境法律法规中的处罚力度弱,缺乏强制手段,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江苏罚款的数额极其有限,最低的仅在1万元以下,而江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最高只可决定20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20万元的,必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如此处罚力度,对于大的项目犹隔鞋搔痒,客观上甚至有鼓励违法之嫌。

(四)行政上的局限性

我国环境保护法是以政府行政管理为主,公众监督、公众参与为辅的“行政法”、“政策法”。环境保护法主要内容是确立国家环境基本政策、原则、制度、责任以及与其他相关法律在适用上的关系。然而政府不履行环境责任以及履行环境责任不到位,公众监督和参与制度则更是少之又少。以致政府权力过于集中成为我国现行环境保护制度的积弊所在,出现了以下一系列的问题:

1,环境职能部门的不独立性。环境保护部门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而经济部门和地方政府往往以经济增长为主要追求目标,双方差异导致冲突发生。如2005年水利部环保局信息权之争。环境保护部门在人事、财政、社会保障体制上无法独立于地方政府,而各级政府却有足够的冲动去提高GDP速度,确保经济发展,缓解财政压力,往往难以对环境问题采取强硬措施。使得在环境问题刻不容缓的境地下,环境行政部门仍然是名副其实的冷衙门。履行环保职责的权力能力明显不足。以致罚款多少,环保部门竟要和违法企业去商量的地步。

2,环保部门的权限设置不尽合理,处罚力度太小。例如,限期治理作为我国防治污染的一项重要措施,其限期治理的决定权赋予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行使。环保部门只可以提出限期治理意见,而地方政府则可能为了某种利益而行政不作为,其结果是放纵违法行为并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或破坏。在法律明确限期治理范围和条件下,既然违法排污企业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限期治理条件,就应当直接通过法律赋予环保部门决定限期治理的权限;而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却没有明确参与范围。2005年全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环评风暴”的结局是一共30个违法开工项目全部接受了行政罚款,但具体数额不等。江苏7个3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火电项目均收到“罚单”,最高的罚款10万元,最低的则为5万元。尽管“环评风暴”来得轰轰烈烈,但我们不竟要问,对投资数十亿元的特大电站项目,这样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谈何威慑力?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执法困局是近年来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频发的根源。

3,环境职能部门的垂直管理与区域化合作体制。由于环境具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跨行政区域性特征,所以对环境要求实行更加系统型管理及决策,设立高级别的协调和决策机构。我国环境资源被行政区划分割,由不同的主体行使管理决策权,加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不同,缺乏对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平衡和限制,最终导致环境破坏严重。环境行政管理体制设置只重视行政区划机构而忽视生态区域机构的弊端暴露无遗。现有的一些综合治理机构,如太湖流域的综合治理委员、淮河治理委员会、黄河治理委员会等只不过是协调通报监测机构。根本无法监管,也不可能综合治理。作为监督者,要想实现有效的环境执法,环保部门就应该实行垂直管理。从区域环境资源保护的高度,统一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当今国际区域合作的经验值得借鉴,如欧盟、美洲国家组织、2003年11月中欧环境部长级政策对话机制正式启动等。英商6000万欧元购买宝钢600万吨CO2减排量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

三、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

社会快速发展与污染加剧、自然资源减少相伴随,现有法律没有很好的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国务院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提出,环境保护要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只有在法律、财税、金融、信贷等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普遍地建立起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才更能有力和规范,才更能产生持久而深刻的影响。同时,环保部门的各项监管措施才更能有效得到落实并产生强有力的作用。从法制建设的角度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

(一)加快现有法律体系的完善与顺畅

我国已基本形成的环境体系偏重于污染后的治理,未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到实处。法律上虽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许可证等一些预防性制度,但这些制度本身的规定都不十分完善,缺乏必要的配套法规,并且也有浓厚的末端控制痕迹。如,“污染者负担”原则中对“污染者”的界定就是强调直接排污者,实际也是强调“末端控制”,将环境保护责任施加于“末端”,施加于污染物的处理、处置,不利于“清洁生产”战略的展开,难以把污染控制延伸到对原料、技术、工艺等生产环节。要从根本上解决这种状况,当务之急应着眼于:

1,在现行《宪法》中增加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可持续发展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为基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和环境保护是紧密联系的,他们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在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得到体现。1982年10月2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自然》就指出:“每种生命形式都是独特的,无论对人类的价值如何,都应得到尊重,为了给予其他有机体这样的承认,人类必须受行为道德准则的约束。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生命有赖于自然系统的功能维持不坠,以保持能源和养料的供应。”

2、重新审视《环境保护法》。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定已达20多年之久,经过几十年的施行,已与当今环境防治要求不相符合,应尽早修改。(1)立法目的二元化,即既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又要促进经济发展,两者之间的平衡很难把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后一目的占据了优势。有鉴于此,应明确环境保护法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人与自然和谐”。建议以“人与自然和谐”替换原第1条中“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2)确立有效的政府环境责任制度体系,建立细化、可操作的责任追究机制。(3)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证环境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4)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扩大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范围。(5)赋予公众环境诉权,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6)加大处罚力度,赋予环保部门行政强制权(限期、限产、停排、查封、扣押、没收),提高法定罚款上限(最高为100万元)。

3,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地位和其它单行法规的修订。(1)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从源头防治污染的关键,却势单力薄,收效甚微,环评范围狭窄。而放眼国外,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欧美一些国家开始将该制度扩展到战略层次。80年代末,战略环评开始为全球广泛接受,作用于战略实施全过程(政策、计划、规划、项目),新的环评体系逐渐形成。如今,美国政府已经编制了好几百部“战略环境影响报告”。而在我国如影视拍摄、自然保护区及名胜古迹的参观游览活动等,在目前都尚未纳入。不过,在地方法规中曾有一次不错的尝试。如2006年5月,黄山市依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黄山风景区管理条例》规定,在黄山境内景区拍影视剧必须先进行环境评估和论证,否则将被禁止拍摄。(2)环评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承担存在不足,客观上有鼓励建设单位违法之嫌。(3)部分单行法规急需修订。如《水土保持法》1991颁布、《矿产资源法》1996年修正、《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颁布,都早已不能适应现今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的趋势。

4,环境经济政策。人的环境利益分为经济、资源、生态、精神四大类,环境与资源的使用是有价值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制定的《21世纪议程》明确提出:在决策中把环境与发展综合起来(IntegrationofEnvironmentandDevelopmentinDecision-making)。因此,环境保护中的经济措施更为必要。具体要重视以下几方面:(1)调整税收政策。对“两高一资”产业高税收,对环保产品给予税收优惠,调整现阶段过低的资源税。(2)资本市场的调节。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可以有效地限制高耗能、重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此前,环保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推出的绿色信贷政策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3)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将环境外部的不经济性内部化,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4)贸易政策调整。改变我国单纯追求数量增长,忽视资源约束和环境容量的发展模式,平衡好进出口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利益关系。(5)建立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变资源低价、环境无价的认识误区,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进行综合考虑、综合决策。

(二)支持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与公共利益紧密相连,是伴随着罗马帝国的出现而产生于罗马法当中,公益诉讼的实质含义是,“原告代表社会集体利益而非个人利益而”。

目下中国,以环境权为基础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限制较多,缺乏相关配套制度。例如以个人提起的带有公益色彩的案件一般难以得到受理或被驳回。如2001年10月17日,东南大学法律系施建辉、顾大松两位教师以观景台的建设破坏了“其享受自然景观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为由向南京市中院市规划局,要求其撤销对紫荆山观景台的规划许可,法院未予受理。

环境权的概念一般解释为:公民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基本权利、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及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有关国际文件中,关于环境权有不同的具体表达方式。《斯德哥尔摩宣言》(1972)规定:“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的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证和改善这一代人和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联合国《世界自然》(1982)规定:“人人都应当有机会按照本国法律个别地或集体地参加拟订与其环境直接有关的决定;遇到此种环境受损或退化时应有办法诉请补救”。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指出,人类处于普遍受到关注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中心,应该享有以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气成果的生活权利。在我国关于环境权法律中的依据有:《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将环境保护确认为一项国家职责;《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可以广泛参与国家的环境管理。《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这些公民环境参与权的规定,不仅是确定了环境权的具体内容和行使方式,而且为保障环境权的具体程序规定等制定提供了依据。

在确立环境权基础上,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就有了依据。公益诉讼的产生打破了原有原告需与损害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规定,很是契合环境污染广泛性特点。对当下中国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1)推动环境保护法治观念的宣传。中国有息讼、厌诉的传统,致使法治观念淡漠,司法体制不健全、行政权力过于集中,有纠纷找关系的盛行。通过公益诉讼这种近似团体、集体诉讼的方式,由于其自身具有广泛性的,可以最大限度的宣传环境保护理念。(2)公益诉讼可以限制公权力的行使,制约政府不履行环境责任以及履行环境责任不到位。(3)公益诉讼有利于预防利益损害、纠纷产生。例如,环境公益诉讼的提出,早于实际损害的发生,一条河流的污染可以影响人们的人身健康,但是,如在实际人身受到侵权发生之前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提取救济,就能充分保护利益避免不应有的损害。据权威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自1998年以来,环境纠纷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递增,光是2006年仅投诉到环保部门的环境纠纷就达40多万件。

如果相关部门不严格执行环评法,造成大范围污染和生态系统破坏,公民或组织可以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来对抗造成生态破坏的私人以及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对抗渎职的政府部门,从而鼓励和激发公众参与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积极性,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三)倡导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可以有效地制约政府的自由裁量权,确保政府公正,合理地行使行政权力。公众参与要求政府机关在做出有关环境的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并予以适当的考虑。公众的不同意见可以帮助决策机关及早发现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增加政府环境决策和管理的公开性、透明度,使政府的环境决策与管理更加符合民意和反映实际情况;同时公众也将能充分了解政府环境决策的理由和依据,使普通民众的意愿能够得到充分表达,从而能够认同有关行政机关的环境决策,减少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使有关决策得到顺利实施。公众参与的方式是多样的,当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间环保组织NGO(非政府组织)成为政府和社会的桥梁。据介绍,我国目前民间环保组织已有2700多家,近年来这些组织日趋活跃,成为连接政府与公众的纽带。2004年,北京地球村等民间环保组织发起了“26摄氏度空调行动”,倡议企业参与节能行动,该行动影响范围逐年扩大;2007年深圳出台了《民间生态公约》。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周建指出,民间环保组织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环保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然而在环境教育宣传方面,缺乏具体的法规对NGO给予支持。根据环保总局宣教司就环保宣传制定的两次行动纲要(《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年—2010年)和(《2001年—2005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要求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教育体系时,却把环境NGO排除在外,没有条款涉及到对环境NGO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同时,NGO也面临着身分的尴尬,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不能依法进行登记。而在国外一些国家却赋予了环境NGO的行政参与权。如泰国宪法第56条规定,对于那些有可能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计划,实施前,须经由环境NGO、高等环境教育机关的代表等构成的独立机关审议;德国对满足一定条件的环境NGO给与自然保护领域的参加权认定(主要包括意见表明权、专门家鉴定书的阅览权),如果权力遭侵害可提讼。与国外相比较,我国环保NGO差距依然十分明显,倘有充分的发展空间。

2,新闻媒体对环境的深度关注,使得破坏环境的行为裸的曝露在公从的视野下,为我们所熟知的有影响环境事件中都有媒体的身影。不久前围绕厦门有史以来投资最大的工业项目PX项目之争。最终市政府不仅邀请200名市民代表,面对面征询意见,且遵照了大多数的意见砍掉了巨大的环境隐患,让公众体察了政府对民意的重视。但若是没有媒体的广泛参与,很有可能我们只能在某一次重大环境问题反思中才能知晓PX项目。

3,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公众参与环保。减少和拒绝一些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消费行为。如减少和拒绝一次性用品(筷子、杯子、纸巾、袋子)的消费;节约用水、用电、用油;反对奢侈豪华的生活方式。引导自愿环境管制措施。在企业认证方面,比较有影响的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014000认证,欧洲的EMAS(生态管理和审核计划)认证等;在产品的生态认证方面种类较多,如德国的“蓝色大使”(BlueAngel)、北欧的“天鹅标志”(NordicSwan)、美国的“绿色印章”(U.S.GreenSeal)等;有的国家还有多个生态标签计划,如瑞典最常见的标签有nvironmentChoice和NordicSwan。

公众参与对环境决策的形成具有重大益处。而我国的公众参与机制并未真正建立,为使其在环境保护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应当:1,通过立法,确定公众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环境行政管理决策的范围,明确细节。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缺少明确的法律程序来保证公众参与的有效措施。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不能只有专家、官员、少数开发商参与,因为他们往往有可能因私利达到妥协,公众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2,建立完善听证制度,把公众听证作为决策过程的必要环节。让各方的意愿和利益得以表达,以使环境决策趋于合理。如圆明园铺膜听证会,是公众参与环保的有益尝试。3,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及环境状况公告制度,确立法定的环境与资源监测情况报告制度。调查表明,环境信息公开的指数全国最好的大概能达到60多分,但是全国还有上百个城市得分为零,包括污染非常严重的辽宁、吉林等地。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在2008年内的施行,将有望扭转这种糊涂账境况。

结语

环境法的基础是人的利益需求的多样性和环境满足人类多种需求的能力,环境问题发产生的本质原因是人类在追求和实现生存和生活质量的利益要求时单纯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环境生态利益所导致的。近年来不断发生的环境事件,表明公众基本生存权、健康权日益普遍受到侵害,突出了中国环境法制度体系的缺失和弊端,迫切需要修改现行法律体系,完善法制建设。唯有如此,才可确保每个人享有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以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活情趣的权利。

参考文献

1.《国家环保局2006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07-06-19。

2.《国家统计局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通知2007-11-22。

环保建设论文范文3

1.1生态环保目标规划体系构建在对高铁建设生态环保进行目标规划前,首先应对该区域生态环境的生态本底和退化程度进行分析,如果规划值未超过相应的阀值规范,将规划值作为目标值;如果超过,将阀值规范作为目标值。准确制定拟建工程环保目标,必须根据所获取历史数据的数量确定规划方法。(1)基于BP人工神经网络的优势度变化值、适时绿化率目标规划。BP(BackPropagation)神经网络,也称为误差反向传播算法,是在转移函数的基础上,通过对大量样本的训练,当预测值与实际值的误差在合理范围之内得出预测函数,进而进行预测[7-9]。一般情况下,施工期间容易获得较多的优势度变化值和适时绿化率数据。因此,可以采用BP神经网络进行目标规划。首先对大量高铁项目建设期间环保的有关数据进行整理,总结影响高铁环保目标规划的工程特征类目及量化值,如表1所示。然后,采用3层BP网络模型,选择Sigmoid函数为节点输出函数,模型的输入单元为8个,分别用I1~I8表示;输出单元为2个,即优势度变化值和适时绿化率,分别用O1和O2表示。隐层单元为17个;初始权值为(-1,1)之间的随机数。最后,根据大量数据进行训练,当预测值与实际值的误差在设定范围内时,确定出预测函数,进行预测。(2)基于灰色时间序列和类比法的水土流失量目标规划。灰色时间序列模型对一系列具有一定时间间隔的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得出预测模型,从而对未来时间数据进行预测和对目标进行合理规划。一般情况下,收集的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的数据量较少,采用灰色系统的GM(1,1)预测模型[10]结合类比法对水土流失量进行目标规划。(3)基于德尔菲法的动植物保护度目标规划。德尔菲法又称专家评分法,是一种定性描述定量化方法。一般情况下,在规划动植物保护度时,由于该指标受到的人为因素影响大,数据收集困难,可以采用德尔菲法。综上所述,当有大量历史数据时,建立BP人工神经网络预测方法;当有少量数据时,采用灰色时间序列模型和类比法相结合;当无历史数据时,采用德尔菲法预测。

1.2监测方法体系构建(1)生态目标进行规划后,应选用科学的监测方法对监测指标进行监测,验证目标规划的合理性。一般情况下,优势度变化值采用“3S”(遥感技术(RemoteSensing,R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yInformationSystems,GIS),全球定位系统(GlobalPositioningSystems,GPS))技术法和资料分析法获得;适时绿化率采用实地测量法和调查监测法获得;水土流失量采用桩钉法、侵蚀量法、调查监测法和资料分析法获得;动植物保护度采用抽样调查的地面观测法和资料分析法。(2)PDCA循环。PDCA循环,也称戴明环,即策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落实(Action),该原理意味着任何的工作或事情都要经过上述4个阶段的不停循环,在循环中不断解决问题,使分目标实现,最终使总目标得以实现[11]。对高铁建设的环保指标进行监测时,应根据各个指标的情况制定监测周期,将总目标按照相应的监测周期进行分解,在每个监测周期内按照PDCA循环进行监测,检验分目标能否实现。如果未完成分目标,则应找出出现问题的环节,并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于下一次循环中加以解决。此外,还可以适当对分目标进行调整,保证总目标的实现。

2研究案例

以某高速铁路(以下简称G高铁)为期5个月(2014年3月31日—8月31日)的目标规划与监测数据为例验证预测的准确性。监测期内,工程建设主要集中在CK64+500—CK85+750,拟监测段为CK64+500—CK72+750,无环境敏感区,占地类型主要为非农业用地、土石方利用率为35.27%。

2.1基于BP人工神经网络的生态环保目标规划根据收集的已建高铁项目的历史数据,采用BP人工神经网络对优势度变化值、适时绿化率2个指标进行规划。由表1征量化指标可知,该工程的输入项I1至I8分别为6,3.5,3,2,4,3,2,3。将收集的样本基础数据(1~24)作为训练样本,后2个样本作为输出样本,训练1000次,基础数据及预测数据(序号25)如表2所示。误差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从表3中可知,预测值与实际值误差<5%,该模型能够满足预测的精度要求。应用该模型得出输出项O1和O2分别为3.814,87.60(见表2),即优势度变化值为3.814%,适时绿化率为87.60%。

2.2基于灰色时间序列和类比法的生态环保目标规划模型采用统计学的方法对上述重点监测区域进行抽样,选取极易发生水土流失的主体工程区的路基挖方边坡、取土场的挖方边坡、6#弃渣场的弃方边坡、施工便道的挖方边坡及施工营地的挖方边坡为此次水土流失的监测点。(1)基于灰色时间序列GM(1,1)的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预测。根据当地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收集1983—1989年相关分区的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采用灰色时间序列对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预测,主体工程区、取土场、弃土(渣)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的预测值分别为329530,486570,548220,421920,520700t/(km2•a)。(2)基于类比法的水土流失量目标规划。通过对拟建高铁所处的地域环境、气候、水文、土壤、降雨、原生态的地貌环境等进行综合考察及分析,选择与拟建铁路相近的已建铁路石长铁路为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的类比调查对象,其扰动后各分区土壤侵蚀模数分别为6000,20000,18000,15000,6500t/(km2•a),此时即得公式⑷中的Mi2。由上述数据、公式⑷和各分区面积计算工程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1094.244t。其中各分区施工期分别为2,1.5,1.5,3,3年;监测区面积分别为23.36hm2、3.89hm2、19.36hm2、18.34hm2、3.21hm2。

2.3基于德尔菲法的环保目标规划模型在G高铁动植物保护度目标规划阶段,首先邀请15位专家预测监测期内施工路段动植物保护度,将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分析计算可知,动植物保护度均值E=1.4145,方差δ2=0.032503。收敛性检验参数C=0.46%<0.50%。方差较小,说明专家意见相对比较集中,分歧较小。

2.4基于PDCA循环的水土流失量指标监测以高铁建设期间水土流失量的监测为例,对其施工中PDCA过程进行重点阐述,该工程5个月的监测周期为:主体工程区、弃土(渣)场、取土场占地面积广,均会破坏原有的土石平衡,对原地表面积扰动大,对该区域的监测应自施工准备开始进行,每月进行1次;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所引起的水土流失主要处于便道修建阶段,而且受人为活动影响较大,因而在施工阶段初期要求每月监测1次,待修建完毕后,可以每季度监测1次;此外,若施工期间遇到暴雨,应在暴雨过后加测1次;遇到汛期,须在汛期前后各加测1次。2014年7月31日该施工地区有暴雨,因而在暴雨过后加测1次。水土流失量的PDCA循环目标值和相应的实际监测结果如表4所示。由表4可知,5次的PDCA循环中,因监测周期初期环保措施实施不够完善,第1、3次循环的分目标未达到;进一步完善环保措施后,水土流失量有了明显的减少。此外,因环保措施的完善,暴雨对水土流失量的影响很小。5次PDCA循环后,监测区域水土流失量的总目标得以实现。

2.5其他生态指标监测结果分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对现有植被、耕地、农田等造成破坏,对动物的生活区域造成影响,而这些方面的地貌恢复、动物繁衍缓慢。短期内优势度变化值、适时绿化率、动植物保护度等指标不会发生太大变化,而且工程的绿化恢复工作一般在工程后期才会取得明显效果。因此,这些指标的监测周期一般较长,可以设为1个季度1次。为此,监测人员对这些指标分别于监测初期和末期各监测1次,并将该5个月作为1个PDCA循环,已经针对这5个月采用相应的模型规划出其目标值。其他生态指标监测结果如表5所示。由表5可得,项目区其他生态监测指标依据PDCA循环原理,在循环过程中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均能达到目标值。

3结束语

环保建设论文范文4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生态环境科学发展

0引言

我国水利工程的建设不仅对于促进我国的防洪、发电、灌溉、航运等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在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搞好水利工程对于我国的经济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现实中,水利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很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水利工程建设对于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

水利工程建设大多数就是在天然河道上修建水利工程,这样做的直接结果就是破坏了河流长期演化成的生态环境,使的河流局部形态均一化和非连续化,从而改变了河流生态环境的多样性。天然河流上需、修建水利工程会改变河流的自然形态,引起局部河断水流的水深、含沙量等的变化,进而影响河流上游及下游的水文泥沙发生变化。而水文、泥沙的改变是影响河流生态环境变化的原动力。进而影响到河流的水温、水质、地质环境以及局部地区的气候。首先,水利工程的建设会改变天然河道的水质水温,尤其是水库的建设。因为水库具有水面宽、水体大、水流迟缓等特点,再加上水体受太阳辐射等作用,使的水库具有特殊的水温结构。当水库蓄水以后,由于水面对太阳辐射的反射率要小于陆面的发射率,从而使得水面热量辐射值增大,造成水库蓄水后的坝前水温比天然河道水温高,水温的变高就会对于鱼类的繁殖不利,尤其是对于下游的鱼类繁殖不利,导致推迟鱼类产卵期。其次,水利工程的建设也对河流的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水利工程的建设会导致该区域的河流水速减小,一方面,降低了水、气界面交换的速率和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能力,导致水质自净能力下降。另一方面也会使沉降作用加强,导致水体重金属沉降加速,导致水质重金属污染严重。最后,水利工程的建设也会对该区域的气候及地质产生影响。水利工程的建设会影响该区域的气候变化,尤其是水库的建设,会形成广阔的水域,导致蒸发量将比水库建成前明显增大,进入大气的水汽增多,导致该区域的降水增多,雾天增多,改变原来的气候。同时水利工程的建设也可能引发地震等地质灾害的形成。

2水利工程建设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水利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最显著的,其主要是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及运行过程中。一方面,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往往会破坏大量的林地、草丛、农田等植被。随着水利工程建设的进行,施工方要进行工程占地等行为,结果就会造成大量的植被被破坏,可以说大量的植被破坏影响了陆生动物的栖息地,同时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大量的不经处理直接向河道排放,从而改变了河道的理化性质,恶化了河道岸边的爬行动物的生存环境。水利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种种污染使大量的动物被迫迁移,结果导致该区域生态系统失去平衡。而另一方面,在水利工程运行期内,也会导致大量的植被被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库建设)所破坏。在河流区域周围,植被种类多样,而破坏这些植被使得这些植被生存环境丧失,造成物种群居减少,使得该区域的植物与动物之间的结构发生变化。同时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行也使该区域的湿度增大,导致栖息于低于该区域湿度的鸟、兽的生活范围遭到破坏,被迫向其他地区迁移。而且水利工程的建成也会阻碍动物的迁移,大大影响了动物的生活习性。

3水利工程建设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水利工程对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对淹没区和工程范围内土地占用和居民迁移安置,工矿交通等基本设施的拆迁重建,以及文物古迹的保护和迁移等的影响。水利工程的建设往往都是以牺牲该区域的土地、房屋、森林、城镇、工厂甚至文物古迹等,给该区域造成很大的损失。由于水利工程的建设,会导致该区域水位上升,该区域附近受到水利工程的影响,使耕地盐碱化,甚至可能成为沼泽地。同时,水利工程的建设,会导致该区域的气候发生变化,造成生物性和非生物性的疾病传播,影响人群的身体健康。可以说,为了水利工程的建设,该区域的人们就要搬迁,而对这些移民进行安置,就要进行新城规划及建设,并且利用新城的现有资源来兴办一些工厂、企业,促进移民生活,但是如果这些建设不合理,就可能造成第二次污染,产生一些新的环境问题。

在我们大力建设水利工程的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水利工程建设对于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因此,我们要本着和谐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环境二者之间的关系,促使二者和谐发展。

3.1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某地区进行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在规划或其他活动之前,对其活动可能造成的周围地区环境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对策,以及制定相应方案。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时,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实现经济建设、水利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的主要手段,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但要进行经济评价,而且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科学地分析开发建设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并提出防治措施。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理选址提供依据,防止由于布局不合理给环境带来难以消除的损害。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前,首先要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对当地的气候环境、水文、水质、土壤、水生生物、人口等进行调查。其次就是根据调查的结果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对拟建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对当地的环境能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并预测造成影响的程度。最后对拟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综合评价,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综合评价就是通过一定的原则和方法,从整体上评价拟建工程的各要素和过程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改变及改变程度,为比较选择方案提供依据。超级秘书网

环保建设论文范文5

据资料显示,中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为2400多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四分之一,属于缺水国家。在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水污染在日益加剧,水资源问题更加突出,节约用水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建筑给排水中节水的重点是卫生器具和给水配件;屋顶水箱浮球阀;建筑中水等方面。

1.1采用新型卫生器具及其配件

旧的卫生器具,特别是大便器冲洗水箱耗水量大,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密封性和耐用性差,经常造成“跑、冒、滴、漏”现象,造成水资源的巨大浪费。而新型的卫生设备,如JS型虹吸式高效节水型坐便器每次冲洗水量仅为5升,可节水50%;公共浴室采用单管恒温供水配合脚踏阀淋浴器、光电淋浴器、手拉延时自闭淋浴器等比一般双管淋浴器可节水20-50%;而陶瓷芯水龙头密封性能好,开关数万次无滴漏,节水效果明显。

1.2屋顶水箱浮球阀

屋顶水箱浮球阀继阀芯两步到位的配重逆开式浮球阀外,又出现了双筒浮球阀、液压式浮球阀和呼吸阀。最具特点的是导阀控制型浮球阀,兼有浮球阀、减压阀、止回阀、流量控制阀、泄压阀等功能。这些新式浮球阀克服了传统产品开关不灵的现象,减少了溢流。

1.3建筑中水

节流必需要开源,建筑中水使污、废水处理后回用,既可节约用水,又使污水无害化、资源化,起到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缓解水资源不足的作用,社会效益显著。《建筑中水设计规范》的颁布实施,对中水水源、水质标准、中水系统、处理工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中水利用将起到推进作用。

2节能

节能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措施,节能的就是环保的。在建筑给排水的设计中,除了对系统进行合理布置、精心计算外,节能的重点的在二次供水设备的选择和热水供应系统。

2.1二次供水设备的选择

一般来说,水泵、水箱供水方式中水质易受污染,所以,二次供水已越来越多的被气压罐供水和变频调速供水所取代。其中变频调速设备9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普遍采用的供水方式,它采用变频器改变电机的供电频率,根据用水量的大小实现对水泵的无级调速和循环软起动。变频设备已从最初的恒压变量供水发展到变压变量、变频气压供水等方式,合理的选择设备,具有明显的节能效果。在用水低谷时偏离设计工况最严重,设备的组成必须满足低谷用水量变化的特点,设备必须在系统用水低谷时效率要高。当低谷用水量不及单台水泵最大流量20%的时候,宜设置小流量泵进行小流量时的自动切换;当低谷用水量是断续的小流量时,宜设置适合于断续供水的压力供水装置。

2.2热水供应和太阳能利用

热水供应系统可采用:①降低使用温度(热水在管道和设备中的热损失与配水点要求的水温成正比,降低使用温度可减少能耗);减少热水耗量,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减少流率;②高效能保温材料减少热损失;③提高换热器的传热效率;④节能型产品;⑤开发利用新能源等措施。

太阳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洁安全的新能源,被越来越多的应用于热水供应系统。利用太阳能的直接加热设备有真空管式和热管式,其集热效率高,保温性能好,受环境影响小,全自动运行,操作简单、维护方便,可全年使用。在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集热器选用要考虑其抗冻性能、抗热冲击性能和承压能力因素。②寒冷地区应采取可靠的防冻方式。③集热应因地制宜综合应用串联、并联方式使水流平衡。④必要时采取辅助加热方式。

3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的污染防治

目前,我国二次供水是建筑给排水中保证水压的有效措施,同时增加了贮水设施、供水设备等中间环节,增大了水质污染的可能性。要防治二次供水的水质污染,在设计上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系统。在确定供水系统时,应作多方案比较,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如在市政管网允许的情况下,供水设备直接从市政管网吸水而不设贮水池;尽量采用变频调速设备,取消高位水池(箱)。

二是水池(箱)。在很多情况下不得不设贮水池(箱),水池(箱)中水质污染主要来源于:本体、附件、停留时间过长。传统的钢筋混凝土水池、水箱由于表面粗糙,极易滋生青苔、微生物、细菌;钢板水箱则易锈蚀,使水质下降。应采用不锈钢、搪瓷钢板或达到卫生要求的玻璃钢水箱代替传统钢板水箱,采用钢筋混凝土水池时宜加内衬。水池(箱)检修孔、溢流管等附件极易封闭不严造成水质污染,在设计上应采取在溢流管上加防鼠网等措施。据资料显示,水在水箱中贮存24h后余氯为零,超过24h后,水质会严重恶化,而生活消防合用水池中水的停留时间大都超过24h。为解决这个问题,除尽量单设生活水池外,应在水池中补充加氯或采取其他消毒方法。

三是管材。绝大部分自来水水质有腐蚀倾向,致使金属管道腐蚀严重,导致水中余氯迅速减少,浊度、色度、铁、锰、锌、溶解性总固体、细菌学指标等明显增大,造成水质污染。国际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明确规定普通镀锌钢管不再用于生活给水管。我们也应当逐步推广使用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铝塑管、钢塑管、聚丙烯管、聚丁烯管、交联聚乙烯管、纳米聚丙烯等卫生性能较好的新型管材,以保证生活用水在输送环节中不被污染。

4结束语

环保是人类社会人们生活中永恒的主题,水的环保问题,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至始至终要贯穿于设计中的每一个环节。建筑给排水的绝大部分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都与环保的要求密切相关,充分利用当代建筑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技术,才能实现建筑给排水的环保设计目标。

环保建设论文范文6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写

中图分类号: X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1-112-2

0 引言

验收监测报告一般包括前言、概述、企业概况及污染分析、环保治理设施情况、验收监测具体内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结论与建议等七大部分,环评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企业项目建设一般不要求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中可以省去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章节。环评及审批部门的批复为验收监测报告编写的重要依据,贯穿始终,下面就各章节的描述进行展开与讨论。

1 概述

该部分描述的是建设项目的概况,即项目的地址、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环评编制及批复情况、项目开工竣工和试生产日期、总投资额和环保投资额、验收方案的编写,以及现场监测及实验室分析情况等,是该扩建项目对原项目情况进行概述,然后过渡到现建设项目。该部分包括报告的编制依据、监测目的、评价标准和环评结论及批复等内容。

①编制依据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2002年2月1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第288号令,2011年10月25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管理规定》(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09]89号,2010年1月4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报告书及环保部门审批意见、建设单位委托书、验收监测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验收监测期间有关情况记录表以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等。

②验收监测目的为:通过实地调查和监测,考核该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情况;评价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是否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污染。核定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放总量;评价其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和处理效率,核实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和对策措施。

③评价标准参照环评结合实际进行罗列,实际监测中有测的项目其标准列出,未测的则不列。废气排放速率

与排气筒高度有关,标准未列的高度,需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附录B内插法或外推法计算,排气筒高度若低于15米,外推法之后还应再严格50%执行。

④环评结论及批复的内容相对比较简单,针对环评报告中的结论和建议等进行概括和总结,主要包括水、气、声、固废的环境影响结论和总量控制及防治对策等,欲想报告的篇幅加长,亦可将批复进行展开。

2 企业概况及污染分析

这部分包括公司的概括、生产工艺、污染源及污染物分析。

①公司概括主要对公司的历史、特点,生产规模、地址位置及周边情况、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等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概述,同时对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和主要设备清单进行罗列,包括环评数量和实际数量,这两者相差较大的,在验收监测之前可判断是否项目竣工阶段性环保验收监测或者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②生产工艺及流程图和各工艺流程说明一般可参照环评,但工艺有改进的且不产生新的污染或污染可控,应予支持和提倡,不然应重新申请环境影响评价的报批。

③污染源及污染物分析一般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这些也可参照环评内容,注意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废水、废气等污染源及污染物进行分析,都是哪些污染源、哪些污染物,产生多少量,对环境有什么影响。固废还应依据固废清单和处理协议进行概述。

3 环保治理设施情况

处理设施主要是针对废水和废气的污染,根据处理设计方案并结合实际进行描述。

①废水处理设施一般需说明设计和施工单位,设计及实际处理能力,日运行时间,处理工艺和原理(更形象的还可画出工艺流程图),处理后排放何方,是直排还是纳管,纳管的对应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执行什么标准,以便计算污染物环境排放量。

②废气处理设施一般也有设计和施工单位,设计风量,处理工艺及流程图,还有很一个重要的参数排气筒高度,这个关系到排放速率的标准值,一般排气筒高度应大于15米,氰化氢还应大于25米。

4 验收监测具体内容

这部分是验收监测报告的核心和灵魂,包括监测内容、分析方法、质量保证、实施情况和工况分析、监测结果与评价,其中监测结果与评价是最重要的内容。

为更形象直观,监测内容、分析方法、质量保证、监测结果等均为列表形式,例如

验收监测的实施应说明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情况,有分包也应说明,现场监测时应保证工况大于75%,需现场负责人监督,范文如下

2015年10月22日至23日我公司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抽样监测,期间该企业正常生产,10月23日至11月4日我公司组织对废水和废气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其中非甲烷总烃项目由浙江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分包检测,水中锡项目由上海宝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分包检测。

据企业统计,监测日10月22日、10月23日分别生产线路板273m2和274m2,目标日产量为340m2,则生产负荷分别为80.3%和80.6%,均大于75%,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的要求。

监测结果一般列表形式列出,同时列有排放口的排放限值,评价内容则为文字形式,具体每个项目、每个方法,务必详尽、清晰,以废水为例:

项目标准排放口出水监测结果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石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间接排放限值。

5 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这部分内容主要针对有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企业,然后根据应急预案文本进行简单概述,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情况、应急物资配备、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演练。

6 结论与建议

最后就是收宫了,就是全篇内容进行概括和结论,并提出建议意见。结论包括水环境保护结论、气环境保护结论、声环境保护结论、固体废物核查结论和总量控制结论。

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根据环评和批复,结合实际,把以上内容都编写好,基本也可以交出作为主管部门现场验收的依据了。

参 考 文 献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3号令).

环保建设论文范文7

关键词:环境;生态

一、环境生态问题的严重后果

建国以来,土地因水土流失减少了1/3,现在可居住的国土面积是300多万平方公里。但人口却反而增加了一倍,从7亿增到13亿。许多人口学专家认为,中国人口在两三亿比较合适,7亿就是极限,实际上我们的人口已经增加到了13亿。更不幸的是,人口增长得最快的地区,往往又是全国最贫穷的地区,传统工业化需要的三大自然要素,一个是土地,一个是水,一个是矿产资源,中国已耗损大半。

我国有三大污染:一是工业污染。我们现在拉动GDP增长几乎都是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如造纸、电力、化工、建材、冶金等等。二是城市污染。随着城市化迅速发展,城市空气严重污染。在城市地上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因排污管网不通,很多污水流不过去,那些建起来的污水处理厂就变成了形象工程。三是农村污染。这是我们治污工作中的弱项。农村面源污染那么重,别说治理,由于体制制约,就连统计数据都算不出来。总体而言两句话描述:一是1.5亿亩土地受到污染,其中一部分是重金属污染,很难恢复,二是1.5亿吨垃圾露天存放,农村的环保设施几乎等于零。现在谈新农村建设,生态安全应该是第一位,如果生态文明没有达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就没有享受的基础。

严峻的环境生态形势造成的严重后果是直接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十一五”计划时,各省市GDP的指标几乎全都超额完成了,但是能耗的指标和环保的主要指标几乎都欠账,而且还有反弹。2005年全国共发生5.1万起环境纠纷;上访投诉40多万起,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两会的提案中,环境保护是热门问题,已经超过公共安全、教育、医疗,成为前五位的热点关注问题。第三大后果是带来严重的国际问题。现在各主要西方国家已经把环境保护和人权宗教联系在一起,变成对华外交的主题。我国的外交形象、政治形象、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二、建设友好环境生态的必要性

只有有效地保护自然环境,使自然力更大限度地持久地变为现实生产力,才可能更好地借助自然,来满足人类自身的发展需要,经济才能稳定持续发展。人类和自然环境之间的物质转化规律是人类生存和发展必须遵守的客观规律,经济发展是人类生活水平高低基础,保护自然环境则是能否生存的问题。环境保护工作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为提升环境生态问题,就必须创新人类社会文化价值观、必须改变传统经济增长方式与消费方式、必须调整和协调社会各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必须改革宏观政治决策的机制、必须革新传统技术体系,将这一系列的变革融合到一个统一的发展观框架中,进行一场综合的环境生态完善,切实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环境生态问题的理论体系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既包括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政治理论、文化理论与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也包括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的中国化,从生态视角梳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对于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其理论体系主要包括:

1、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论,是我国把马克思恩格斯生态环境理论与中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一个重要理论成果。将环境保护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始终秉承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并逐步深化和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论,丰富和发展着马克思恩格斯生态观。归纳起来,环境保护国策论包括环境保护意义论、环境保护对策论和环境保护机制论三个方面的内容。

2、可持续发展战略论,是我国把马克思恩格斯生态理论与中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相结合的又一个重要理论成果。我国把可持续发展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既有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背景,同时离不开马克思恩格斯可持续发展思想这一重要的思想资源。

3、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论是我国把马克思恩格斯生态理论与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相结合的最为重要的理论成果。我国在落实环境保护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重新审视了社会发展问题,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论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应运而生。

4、生态社会主义总体上的特征是将生态学理论同马克思主义结合,企图找到一条既能解决生态危机,又能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在保护自然环境问题上,生态社会主义要求人们按自然规律办事,反对把人同大自然的关系变成一种单纯的索取关系。

只有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作为一种专门的研究领域进行自觉的系统的建设的时候,才能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在建构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整体性原则。坚持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统一,坚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坚持自然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的统一。

5、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是我国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充分总结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与中华民族的历史实践得出的基本结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全体人民处于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状态。我国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归纳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正是这六大特征的具体体现。我国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于我们对于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和根本目标有了新的认识。和谐社会实质上就是几大和谐关系的统一与人的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系统,更是对中国传统文化、西方文明和社会主义实践三大和谐源流的科学归纳。

最为重要的是,我国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再认识,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来就是马克思的毕生追求,是马克思主义的终极目标和理论归宿。环境友好型社会从属于和谐社会,二者不能并列,但却不可分割。没有环境友好型社会,就不能建成和谐社会。同理,没有和谐社会,也就没有环境友好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实践。

四、解决我国环境生态问题的路径选择

环境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我国环境问题的形成十分复杂,从根源上看,还是思想文化问题。全面要更新我们的思想文化体系;其次是据此重新制订我们

的战略发展目标,重新设计我们的制度机制等。

1、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我们必须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动历史性转变相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的发展。科学发展本质上是经济、环境保护、资源的对立统一体,不能绝对地把环境保护、资源、经济发展三者静止地、机械地对立起来,在一定条件下它们相互贯通、相互影响,可以实现良性发展。环境保护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多因素、非线性的复杂问题。它绝不是简单的污染防治问题,应该说它本质上是一个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消费方式问题。我国当前正面对生态环境脆弱、人口多、发展方式粗放、处于快速工业化的进程中,要立足这些基本国情,推进我国环境保护新道路建设。

2、完善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制度法制支撑可持续发展目标一旦确定,就要靠一系列制度政策去落实。环境友好型社会制度支撑的基础,首先在于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体系。有序地进行政体制改革。环保不是政治最敏感的领域,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涉及社会的各个阶层,各种利益主体。环保领域内的公众参与,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最佳切入点。应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容纳人宪法总则及环境资源的各项法规之中。

3、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改变粗放型增长方式看起来主要是提高环境门槛,制定严格的环境经济政策,加强综合执法力度等等,本质上是调整经济结构,是改变经济结构性质,实现经济与环境高度融合,使环境保护不再是经济发展的排斥因素。如果仅仅只注意到了提高环境门槛这些现象,认识不到调整经济结构才是本质,就没有很好地掌握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最终也抓不住关键,不知道从哪方面下大力气解决问题。科学发展观这条路必然涉及到国家战略的调整,可持续发展战略有两个没做好,第一个是国土整治规划,第二个是产业发展规划。前一个关系到我们的城市化,后一个关系到我们的工业化。

4、经济政策和机制,必须制定环境经济新政策。谁都知道环境和经济“双赢”的路,实行生态环境税、高耗能惩罚、新能源、循环经济鼓励的政策等。

环境问题是综合的问题,必须要有综合管理的机制,必须达到综合权能的统一。环保工作是公共事务,涉及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利益。因此环保部门要全面推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环保的法规法律应该是公众参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法规,为此要加大环境信息的披露。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的历史任务,建设小康社会是实现这一任务的阶段性目标,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已成为小康社会的主要指标,要实现这一指标,就必须实践环境友好型社会,就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要求正是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型社会当然就是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张岂之: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的历史思考[J],史学集刊2001-05.

环保建设论文范文8

关键词:社会主义生态安全;理论研究;综述

一、引言

我国经过长时间的以资源过度消耗、环境过度破坏为代价的经济高速发展,生态恶化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公敌。社会主义生态安全到了不能再忽视的地步。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生态安全的概念和社会主义生态安全观的内涵

“生态安全”又称“环境安全”的内涵:一方面应避免由于生态环境退化和资源短缺引起的对经济发展的环境基础的威胁,维护环境和资源对本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二是避免生态严重退化和资源严重短缺造成环境难民,引起暴力冲突,对区域稳定和国际安全构成威胁。

马克思主义生态安全观研究的核心是生态安全对人类发展的影响,将产生生态危机的根源归咎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造成全球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是资本主义制度。马克思从工业文明反思的角度,阐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生态安全的威胁,社会主义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公平公正等原则成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1]。如同封建制度之于农耕、资本制度之于工业;社会主义与生态文明是必然联系的。因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作为未来社会的存在形态,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目标和必然趋势。这对于中国现代化高速建设和未来发展至关重要”。[2]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的理论基础和来源

马克思阐释的生态观是指:人与自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同时人类对自然界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劳动过程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人与自然之间对立――即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人类同自然的和解必须以人类本身的和解为前提,而这一和解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强调人、自然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

中国结合自身实际、继承和创造性发展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形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自然观、生态经济观、生态环境观、生态伦理观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3]这种思想对于解决危机,理论指导实践的价值在于:从“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认识论、辩证法以及历史观六个维度整合与超越西方环境哲学,构建中国特色环境哲学[4]。马恩的“自然生产力论”蕴含了十分丰富的生态维度,“循环经济论”是其一贯主张[5]马克思认为:人类劳动就是实现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的循环过程,但是资本主义生产却导致了“无法弥补的裂缝”,因而,必须进行社会性的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变革,合理地调节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6]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中“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革”“经济形态”“价值系统”等多方面的内容都关乎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

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被明确提出。十中把建设生态文明提升到关系人民福祉、民族未来的新高度。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来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方面,实现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良性发展![7]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维护生态安全提出以下思路:一严格法律制度,加快建立有效约束机制和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二强化生产者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三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安全本质是要求自然资源在人口、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三个约束条件下稳定、协调、有序和永续利用。我国面临的现状是庞大的人口数量对本已薄弱的生态环境的冲击,以及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对生态的严重破坏。生态安全的特点表现为:整体性与全球性;生态破坏的不可逆性;生态恢复的长期性。

生态破坏恢复周期长,难度大,各方利益协调困难。生态破坏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都构成了严重威胁。以马克思主义生态安全观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用严格的法律来保护生态安全已经刻不容缓。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安全的法治保障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马克思恩格斯是在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基础上来理解环境,理解自然,着重考察的是人化自然。人类活动的每一步成功都意味着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利用。人越是主动地去改变自然,越是受制于自然。恩格斯指出:“政治经济学家说,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其实,劳动加上自然界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的构建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精神、政治文明的建设应是有机统一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标志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相互联系,互为依托,统一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伟大实践。

保障生态安全要有充足的法治保障:首先,我们应当坚决执行目前已有的关于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新规章填补空白,建立切实可行保护补偿、惩处等机制,形成建设生态和谐社会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体系。国家应协调好各部门各地方的关系,让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去协同完善生态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在此基础上建立执法监督体系和机制。

其次,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违法者的惩戒性。严肃公务执行纪律,从严处罚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种行为。加强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充分提高各部门打击破坏生态建设与违法排污企业的积极性。提高处罚力度,严格排放标准,强化保护手段,赋予生态环保部门强制处罚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过程是同社会经济和社会主义建设探索一致的。从“对马克思的生产的自然条件理论之探讨”到“对生态文明与工业文明的矛盾之认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对立统一关系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时期的“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理论演进。从“大力发展生产力”到“科学发展观”“从经济建设为中心”到“建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在曲折中、探索中不断发展。生态文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及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等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基本框架。“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布局。”[8]生态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要以国外经验为参照,不断发展完善理论,不断在实践中修正;以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为基础和理论指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为核心,吸收传统生态和谐思想、西方生态安全思想,真正成为科学、全面、成熟的生态社会文明理论,成为指导和带领中国社会走向新生态文明的理论之光。

此外,生态安全问题毕竟不是一个政策或学术问题[9],而是一个实践问题。准确的生态安全评价结果可以提供政策制定的科学依据,推动广大社会公众的责任感并成为行动。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其实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推手,如何让环境公益运动成为人民群众的潜意识而不是政府主导的行政运动对于“大社会、小政府”的政府建设目标的一个值得实践的过程。人的绝大多数行为,都是由潜意识来驱动的。全能型的政府,他的老百姓往往公德心不太好。

中国古代兵法和西方战争哲学的最大差别在于,西方思维是不断壮大自己的力量,增大己方确定性。而中国传统兵法的重要内涵是“造势”通过引导对方的行动来增加对方的确定性。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个心理机制,就是做了一件不好的事情,往往要把这个事情抹掉重新当一个好人。环境保护中也是如此,会运动公众的逆向心理化。如何不要让坏的事情发展到后面,可持续发展才有了一种坚实的保障。

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与攻坚区,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政策红利的释放与政府职能的转变给国家安全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扭转环境恶化的趋势[10],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由政府主导型社会向公众主导型社会转变,让很多政策不仅仅再是一句口号,限制权利,建立行政追责制度,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依法治国落实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一个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

(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潘岳:《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文明》,2007年第12期,第8~9页。

[2] 郇庆治:《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向度》,《江汉论坛》,2009年第9期,第17页.

[3] 杜秀娟:《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哲学思想的历史发展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4] 孙道进:《马克思主义环境哲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5] 杜秀娟:《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哲学思想的历史发展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6] 钱箭星、肖巍:《马克思生态思想的循环经济引申》,《复旦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4期,第32页.

[7]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1,39.

[8] 王明初、杨英姿:《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2页.

环保建设论文范文9

[论文摘要]根据多年道路设计和施工的经验,浅谈了道路设计和建设中应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并提出了在设计中环境保护要考虑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随着西部开发战略的逐步实施,公路建设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飞速 发展 时期。环境保护成了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 经济 社会的持续发展, 保护人类的生存和健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的总称。在公路建设中,我们只有保护建设环境的责任,不能也无权恣意消费。良好的生态和独特的资源是 自然 风景区发展的优势,也是最大的资本。发展生态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设计良好的公路能同时满足人、车、路环境及景观的要求,富有行车诱导性,将人、车、路、环境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不仅使公路本身形成一个行车迅速、舒适、清洁、安全的环境,还要创造一个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的绿色生态环境。公路的绿色文化全新概念,强调公路是景观、文化、 旅游 资源,与沿线风土、 历史 和时空相适应,与时代感相适应,与运动中人的感知和静态中人的观察相适应,与环境相适应。反映当地风土人情,在满足人民精神需求,增进人类健康,促进人和自然和谐等方面具有重大价值,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改建公路与环境保护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改建公路仍将作为公路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不必要的重复改造,不但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浪费,也加大了不必要的土地浪费和自然环境的破坏,所以有必要从根源上进行探讨。

(一)公路建设必须着眼于高起点。过去由于资金短缺和对远景 交通 发展规划不足,公路等级和技术指标采用较低,不论是线型、纵面、横向宽度还是路面结构,都只能缓解短期之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公路运输对道路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但公路建设的发展却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和运输业的要求,在旧路改造中还存在着短期效应的现象。对公路发展缺乏预见性,往往采用低限指标,以致刚改造的公路通车不久,很快就不能满足运输的需要,不得不进行新的改建。所以公路改建必须要着眼于高起点,线型上要满足发展要求,红线范围满足拓宽要求,无论在断面上一次改造,还是分期改造,都应将环境保护与植被恢复措施考虑周到,并付诸实施。同时改造过程中要尽可能绕避村镇,靠村不进村,以保证道路畅通,减少干扰及污染,真正起到便民、利民的效果。

(二)废弃公路的合理处置。旧路改建必然要废弃一部分原有旧路,在本着尽量利用原有线位、提高路线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开辟部分新路是必要的,而处理好废弃的旧路也是必要的。对于改造成高等级的公路,废弃旧路可视其价值的多少作为辅道,否则应因地制宜进行旧路还田或者绿化,使土地得到有效的利用。这项工作应在公路改建中完成,旧路路堤可作为新路的取土场,或者平整周围地表的土方来源。废旧油皮及其他不适宜于还田绿化的废弃物,运走集中处理,以便有效地保护环境,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二、新建公路与环境保护

公路建设必须要经过工可研、设计、施工三个主要环节,对环保认识不足都可能在公路建成后,对路线周围造成难以想象的破坏,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工可研阶段对环境保护的影响作为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可研阶段在投资费用估算、经济费用及效益分析上的考虑,基本建立在实地踏勘和调查上,但是目前在论证项目可行性时,对自然环境论述较少,大多局限于一些古迹和自然保护区,在满足技术指标的前提下,许多大填大挖的方案很少考虑自然环境及植被保护。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公路建设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评估势在必行,工可研阶段应该把环保与效益分析等论证放在同等程度 ,尽可能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指导后期的测设、施工。测试阶段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公路测设是在工可研的指导下,具体确定路线的布局。线位的具体设置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路建成后的使用情况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所以公路测设在满足技术等级要求前提下,不但要考虑线形指标,还要考虑环境保护,尽可能地优化方案,力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少破坏自然环境,减少水土流失,无论永久性占地、还是临时性占地,都应有合理的环保设计。对于在建设中破坏的植被应提供恢复措施设计,防护工程应优先考虑植物防护。这样,虽然初期投资可能大一些,但从长远看,无论对公路本身的发展还是对自然环境的保护都十分有益。

三、采取的措施

(一)公路设计阶段环保措施。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为进行环境保护设计和采取环保措施提供依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计。正确处理造价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重视大型结构物设计与 自然 景观的协调。路线走向应尽量减少避免穿越对地球生态至关重要的湿地、林区等。保护原有地质结构的稳定性。公路建设破坏了山区或丘陵本来的自然稳定性,由于开挖导致应力释放引起坡度滑动。目前的设计很少考虑应力释放,只简单地考虑土质的自然休止角,只做一些较粗的地质勘探,出现滑坡后治理的费用远远超过先期避免滑坡所投入的费用。重视排水、防护设计。公路排水设计不畅,不但对公路本身造成损坏,并且对环境造成破坏,在公路运营阶段仍然存在水淹耕地、冲刷原地表的现象。

公路设计并不是一个独立的阶段,它融贯于公路规划、设计、施工过程的始终。随着时间和沿线环境的变迁,公路的影响因素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动态设计的概念,运用先进的技术,结合施工现场的情况,需随时间、空间的推移不断地进行补充和完善,经过反复的调整及技术 经济 比较,才能设计出经济、与环境协调的公路方案。

(二)公路施工阶段环保措施。在公路建设中,要做到填挖平衡,土方开挖避开雨季,保护水利设施等措施,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边坡防护和绿化,可以有效地保护水土流失。减少公路的水毁,保证公路的安全。废弃土石方要进行妥善处理,不能就地乱堆乱放造成新的环境破坏。最好的做法就是选择农田耕地少,不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山洼作弃土场,把废弃的土运往填土场堆放,用压路机分层碾压达到一定压实度,然后进行植树、种草、绿化美化,恢复生态环境。当施工路段距住宅区距离小于150m 时,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在规定时间内禁止施工。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公路施工堆料场在空旷地区,不应有集中的居民区、学校等。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施工驻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等集中处理,不直接排入水体。

(三)公路运营阶段环保措施。对公路附近的住人地方,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噪声防治措施。附近有学校的路段两端设置禁止鸣笛标志。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公路散失物造成水体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