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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副科长述职报告集锦9篇

时间:2022-06-15 17:34:31

财务副科长述职报告

财务副科长述职报告范文1

一、服务范围

辖区内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辖区内住6个月以下的提供基卫8种项目服务)均可免费享受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

二、方案依据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二)《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

(三)《2014年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

(四)《2013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区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六)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1期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培训要求(另见培训材料)

三、具体目标

2014年,要大力倡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我区居民健康和人均期望寿命为目标。各卫生院要进一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目标为:

1.健康档案:确保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0%以上,档案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真实率100%。居民档案使用率达50%以上,重点人群档案使用率90%以上。

2.健康教育:每年提供印刷资料不少于12种,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正常应诊时间播放影音资料,全年不少于6种。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个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每1个月最少更新1次内容;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2个月至少更新1次。每年至少开展9次健康咨询活动。卫生院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教育。全年参加健康教育人数不少于辖区人口的5%。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街道达80%以上,乡镇达到70%以上。健康教育档案真实率100%,装订合格率90%以上。专兼职人员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3.预防接种: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达到95%以上,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4.儿童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为辖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满月体检1次;婴幼儿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3-6岁儿童每年体检1次。新生儿访视率95%以上,3岁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5.孕产妇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为辖区孕产妇在孕13周前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早孕建册率达95%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85%以上。

6.老年人健康管理: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70%以上。

7.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社区(各镇)达到40%以上,高血压规范管理率60%以上、体检率达100%,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达40%以上。开展分类干预,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随访服务,免费测血压一次,一年至少4次。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社区达到30%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以上、体检率达100%,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35%以上。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随访服务,免费测血糖一次,一年至少4次。

8.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其中,管理率9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50%。

9.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报告及时率95%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

10.卫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率达到95%以上。

11.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中医诊室,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的有关记录、资料。重点突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四、经费管理

2014年按照市卫生局和财政局要求,我区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为50元(其中中央财政人均7元、市财政人均10元)。各卫生院要认真执行《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经费给付标准指导意见》(溧卫字〔2014〕2号)及省市相关文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相关人员支出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须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用于村卫生室的资金不少于4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任何有关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经费拨付方式,按季度考核拨付制,即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综合核拨补助经费。

五、督导培训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督导考核机制,建立镇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指导团队,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六、项目办与责任单位职能

(一)项目办公室

主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成员: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县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员

项目办公室职能

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协同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项目管理工作组

组长: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副组长:区卫生局财务科科长

成员: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员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长

区疾控中心疾控二科科长

区疾控中心慢病管理科科长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

区疾控中心疾控二科副科长

区妇幼保健所群保科科长

区妇幼保健所妇保科科长

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科长

区精神病防治院主治医师

区卫生监督所科员

项目管理工作组职责:负责组织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业务培训、绩效考核与通报、基本公共卫生报表、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综合满意情况调查及台账资料。

(三)资金管理工作组

组长:区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副组长:区卫生局财务科科长

成员:区卫生局财务科副科长

区财政局社保科科员

资金管理工作组职责:负责基卫项目资金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以及区级项目资金管理台账资料。

(四)项目执行工作组

组长: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长

副组长:区妇幼保健所群保科科长

成员: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中医药服务)

区疾控中心慢病管理科科长(健康教育、慢病)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传染病防)

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科长(儿童健康保健)

区疾控中心疾控二科副科长(艾防、结防)

区精神病防治院主治医师(重精)

区妇幼保健所妇保科科长(孕产妇保健)

区卫生监督所科员(卫生监督协管)

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员(报表)

区卫生局合管办科员(信息化)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员(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与中医药服务)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员(预防接种)

项目执行工作组职责:负责11类43项目执行、业务指导、培训、督查和台账资料;信息中心负责区级信息平台建设及管理,指导各镇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医改办负责监测报表数据。

(五)区疾病控制中心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健康档案)、项目二(健康教育)、项目三(预防接种)、项目六(老年人保健)、项目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项目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和项目十一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4.负责中医药在老年人、慢病等方面的应用。

(六)区妇幼保健所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四(儿童保健)、项目六(孕产妇健康管理)和项目十一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4.负责中医药服务在0-6岁等方面的应用。

(七)区精神病防治院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八)区卫生监督所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卫生监督协管)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财务副科长述职报告范文2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名誉会长杜钰洲,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王天凯,副会长高勇、孙瑞哲、陈树津,会长助理陈大鹏、杨世滨、徐迎新,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发展部主任李金宝,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会长倪阳生等中纺联领导和企业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投票选举了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新一届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监事。中纺联副会长陈树津当选第二届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理事长;中纺联副会长高勇、孙瑞哲,中纺联科技发展部主任李金宝、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会长倪阳生、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财务部主任叶志民当选第二届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秘书长张翠竹继续担任第二届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秘书长。

会上陈树津做第一届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工作报告,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朱超做第一届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财务报告。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陈树津在报告中指出,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共有39个企业和个人为基金会捐款,实收捐款金额总计为人民币9694.96万元(其中人民币9196.83万元,港币932万元)。同时,签署捐款协议尚未到帐的金额有860万元。总计捐赠资金超过亿元,达到10554.96万元,其中第一届理事会期间共募集人民币8594.16万元。

陈树津在报告中进一步谈到,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在第一届理事会期间的五年中(即2008~2012年),用于公益性支出费用累计金额已达2035.68万元,其中用于科技项目1133.56万元、教育项目467.30万元、针织科技项目209.56万元、职业技能人才项目20.82万元。加上2007年以前的公益性支出631.40万元,总计为2667.08万元,对促进纺织科技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上还就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2013年工作计划和2013年财务预算分别做了报告,各项目负责人也就2013年的工作计划做相关报告。李金宝报告《2013年纺织科技奖评选、科技项目推广及纺织应用基础研究工作计划》;倪阳生报告《2013年优秀教师、学生、教学成果评选工作计划》;中国针织工业协会会长杨世滨报告《2013年针织内衣创新贡献奖评选工作计划》;中纺联人事部主任王久新报告《2013年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评选工作计划》。

在听取报告之后,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上述报告和工作计划并签署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财务副科长述职报告范文3

一、办公室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为出,增收节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行政处作为办公室的财务机构,在办公室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室财务工作。

二、办公室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年月日起施行的《会计法》和省市有关财政法规、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抵制违纪行为,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三、办公室财务支出预算,由行政处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预算和各处室编制的预算,提出年度支出预算建议方案,报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经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行政处执行。如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须经办公室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报办公室主任批准执行。

四、行政处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处内设立内部审计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处长负责内审。每月向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报送实际支出报表,每季度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报告经费开支情况,年终向办公室党组报告财务决算情况。

五、经费报销审批办法

凡办公室范围内发生的各项经费,无论是行政经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基建经费、其他收入、支出经费都属于本办法管理的范围。

⒈职工工资及政策性奖金。工资:每月由行政处按有关规定编制职工工资上报盘,报财政审核、银行发放。政策性奖金:由行政处根据奖励政策和当月职工人数编造发放奖金名册,报办公室主任审签后发放,对政策性规定应由职工个人上缴的工会会费、养老基金、教育附加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个人收入所得税等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由行政处代扣代交。

⒉医疗费:按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因长期住院或个人负担医药费太多确实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由职工本人提出困难补助申请,经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可酌情补助。

⒊差旅费:应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出台的差旅费标准执行。办公室科级和科级以下干部、职工需省外出差,事前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凡出差费用在元以上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报销,元至元以内的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元以下的由行政处处长审批报销。

⒋会议费: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办公室各处室召开的业务会议,由承办单位根据会议通知,按财政局会议费开支标准,事先编报经费开支计划,报办公室主任审定,会议结束后,由承办单位或处室负责人将各项因会议而产生的费用汇总填好报销单,经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核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版权所有

⒌汽车修理费:凡需维修的车辆,实行派修单制度,由驾驶员事先填好报修单,经队长审查后,确定修理项目,金额在元以下的由小车队长审核、行政处处长审批报销;元至元的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超过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汽车大修必须编报大修专项报告,待落实资金后才能维修。对车辆在家的故障必须在本单位修理班维修,对修理用的各种材料和修理项目,不论金额大小,驾驶员或队长必须到修理现场审查签字,最后形成发票,一月结算一次,先由行政处处长签注意见后,再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对车辆外出故障的修理,原则上拖回修理班进行维修,如确实不能拖回的,在外发生的修理费,先由乘车人员证明后,元以下的由小车队队长审核后,行政处处长签字报销;元至元的经小车队队长和行政处处长审核后,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超过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

⒍油料费:在本市内,实行每车用加油本按车号到单位联系好的加油站对车号加油,月底加油站汇总报小车队队长和行政处处长签注意见后,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核后,再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禁止用白条加油,在市外确需加油的,须由乘车人在发票上证明后随差旅费一并报销。

⒎驾驶人员的补助:由小车队队长依据上级有关规定核定每月的起始公里登记造册,按月核算,报行政处复核后,由行政处处长签注意见,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后发给。

⒏邮电费:办公室公用电话费、在职领导手机、住宅电话费由行政处指派专人统一结帐,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后报销。其他人员的电话费、市级领导驾驶员手机费,机使用费在规定报销范围内的由行政处处长审核,报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

⒐办公区水、电、费,由办公室分管水、电的人员经办,行政处处长审核、报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报销。

⒑接待经费:如有需要接待的人员,承办处室应事先征得办公室主任或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后接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员填好,并注明接待对象、事由,经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元以内的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报销;超过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报销。

、基本建设支出。基建资金包括土建、装修、修缮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工程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或议标。经费预算由办公室党组会议审定。万元的基建项目由办公室主任会议审定,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行政处提出方案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主任同意后实施,基建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支出由基建项目负责人签字,行政处长审核,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分管副主任审签,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办公室主任审签。办公室元以下的一般小型维修由行政处长审签。

⒉不属于以上项的其他费用。先由经办人填好报销单,经处室负责人签注意见后,金额在元以上的报单位办公室主任审批;金额在元至元以内的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金额在元以下的由行政处处长审批。

⒊预借款:凡因公务需借款者,金额在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金额在元以上由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审批。

六、报销上述费用由费用开支经手人填报,会计审核签章,审批人签字报销。

财务副科长述职报告范文4

根据人社部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6.7万人。

记者梳理人社部的历年公报发现,这是首次在公报中公布现有公务员人数,此前仅记载录用公务员人数。那么,这716.7万具体包括哪些人?如何看待我国公务员的数量及现状?

与发达国家可比性不强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记者,人社部公布的公务员总数,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政府系统工作人员,范围是人大、政协、政府、法院、检察院等机关除工勤外的人员,不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公务员人数并不高。”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竹立家的判断逻辑是:美国2015年总人口是3.2亿,政府公务员人数是2800万左右;而中国是13亿人口,公务员才716.7万。中国总人口是美国的4倍,而公务员人数仅为美国的1/4,“怎么比都是不多的”。

单看716.7万这个数字,与我国13亿人口和接近8亿劳动人口来说,比例确实不算高,即便跟发达国家的美国、欧盟等国的公务员人数相比,这个数据也不是很高。但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指出,由于各国对公务员的定义不同,每个国家公务员的范围不一样,因此可比性并不强。

但是,由于716.7万仅指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人数,如果算上全部公共财政供养人员,这个数字就高了。

那么,我国究竟有多少人在“吃财政饭”?

我国财政供养人员约5000万人,膨胀压力很大

财政供养人员,是指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公职人员,涉及范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财政供养人员,仅指政府机关人员,又称国家公务员,在国外称政府机关雇员或文官;广义的财政供养人员,又称公职人员,在国外称政府雇员,不仅包括政府机关人员,还包括由财政供养的公共机构人员,如公立机构的教师、医生、环境卫生人员、图书馆管理人员等,相当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人员。

按照权威的统计方法,我国财政供养人员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政府机关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人员、政党机关人员和社会团体机关人员;二是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等公立部门人员。

从这个定位看,显然,目前公布的716.7万公务员是指狭义的财政供养人员。

“我认为,应当从广义角度来界定财政供养人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接受采访时表示。

我国广义的财政供养人员到底是多少?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数据,2008年政府机关人员1328万,事业单位人员2618万,财政供养人员合计为394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97%,比值为1:34。据记者了解,2008年以后,国家统计局再没有对财政供养人员总数进行过统计,竹立家向记者介绍,目前我国财政供养人员约5000万人。

目前约5000万“吃财政饭”的人员究竟是多了还是少了?沈荣华告诉记者,数字本身并不能说明问题,因为财政供养人员数量是否适度,取决于多方面因素,迄今为止国内外并没有普遍适用的统一标准。

在沈荣华看来,评判财政供养人员多少的依据,主要看是否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特别是与本国的发展阶段、人口规模、政府职能、政府结构、政府财力等因素相适应。既要满足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又要防止人员过多,增加行政成本。

他根据自己多年的研究得出结论:从历史上看,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已不少,膨胀压力很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作为就业的热门领域,面临巨大的进人压力,如每年都需接纳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和干部等新增就业人员,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消化渠道不畅,主要是自然减员,数量十分有限,基本上是出少进多,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存在扩张趋势。”沈荣华说。

“官兵”比例失调

相比公务员人数的多寡,公务员队伍中“官与兵”比例失调是个大问题。

有媒体记者从某省直机关了解到了一些人事信息。如该省科技厅,按编制数,正厅级1人,副厅级8人,县处级44人,科级8人,科级以下21人。

也就是说,全单位82人,科级以上61人,没有职务的普通公务员只有21人。

此例,绝非偶然。记者查看一省政府各厅的人事信息。该省商务厅领导人一栏显示,正厅级1人,副厅级10人;该省教育厅领导人一栏显示,正厅级1人,副厅级12人。

“什么叫官多兵少?这就是典型。”竹立家告诉记者,在中国的省直机关,一般一个厅局下设十几个处室,每个处室配置一个处长,一两个副处长,一两个具体做事的科长或者普通公务员。处室里的具体业务,基本都落在办事员身上。

“在美国,一个城市会设一个市长,然后再配置两三个副职;而我们城市中的市级领导配置一般也有五六个甚至七八个副职,有的市级干部副职可能更多。”竹立家感慨道。

公务员仍是热门就业岗位

人社部的公报还显示,2015年全国共录用公务员19.4万人。其中,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1万人,地方17.3万人。中央机关公开遴选232名公务员,省级机关公开遴选1726名公务员。

公开数据显示,从2009年到2015年,全国共录用公务员人数分别为13万余人、18万余人、19万余人、18.8万人、20.4万人、20.24万人、19.4万人。其中,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下降。2015年下降更多,比最高年份的2013年下降了1万人,也创下公务员国考的报名人数和录用人数3年以来的新低。

除此以外,自2013年以来,关于公务员主动离职的新闻不断曝出,让人感觉公务员离职会成为越来越普遍的一种现象。于是,有人把公务员离职潮和公务员吸引力减弱联系起来,理由是:既然体制外的人对公务员的热情都已下降,说明公务员的日子真不好过了,公务员出现离职潮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首先的问题是,公务员离职潮的出现会导致公务员人数减少吗?

“当然不会。”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果断地向记者表示,即使离职潮出现,还会有大批新的公务员补录进来,新加入人员会基本保持公务员编制和人数的相对稳定。

“个体的选择、取舍,可以有好多种情况,但个体选择往往不直接等同于集体选择的结果,基于个体公务员选择的离职,不代表和等同于整个社会公务员队伍会发生锐减和瓦解。近两年公务员的报考和录用比例相比以前有所下降,反映出大学毕业生报考公务员总体上比较理性,也体现出有关部门在控制公务员总体规模做出的努力。”胡仙芝说。

即便不会出现辞职潮,近两年公务员的报考和录用比例下降却是事实,这是否意味着公务员热就此开始降温了?

“公务员仍是热门就业岗位。相比其它岗位,公务员职业比较稳定。”竹立家说。

公报还称,全面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落实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工作,实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政策,继续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比较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财务副科长述职报告范文5

11月2日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到省教育厅扶贫攻坚对口县——吉水县,就扶贫攻坚工作、帮扶移民新村建设、教育改革发展等情况进行视察调研。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刘润保陪同调研。

11月3日 江西财经大学举行2012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论坛暨国际学院十周年院庆。省政协副主席汤建人,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吕玉琪出席。

11月5日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姚亚平到江西财经大学,以《认清形势,攻坚克难,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为题,与财大师生谈时事、说发展、讲人生。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主持汇报会。

江西省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

全省来华留学及外国文教专家工作培训会在南昌召开,省教育厅副厅长郭奕珊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吕玉琪出席会议。

11月6日 《教育督导条例》学习座谈会在南昌召开。国家教育部督导团办公室主任何秀超到会作学习辅导报告,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出席并讲话,省教育厅总督学杨慧文主持会议。

11月7日 副省长朱虹到江西师范大学为师生作专题形势报告。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史蓉蓉主持报告会。

11月8日 委厅领导虞国庆、史蓉蓉、彭世东、程样国、傅鹏鹏、万普海、宋雷鸣、刘润保、汤赛南与全体干部职工一同收看党的十开幕盛况。

11月13日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省文化厅厅长郜海镭到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就学院发展规划、招生就业及实训基地建设等进行专题调研。

11月14日 副省长朱虹在省政府副秘书长肖根、

省教育厅副厅长洪三国陪同下到华东交通大学调研指导工作。

11月15日 教育部公布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名单。我省共有23个试点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团省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

11月16日 2013届江西高校财经类毕业生专场就业洽谈会在江西财经大学举行,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彭世东到招聘会现场巡视指导。

11月19日 2012年江西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圆满结束,整个活动历时6个月。

11月20日 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园通过国家大学科技园评审专家组评审。副省长朱虹,科技部高新司巡视员耿战修,教育部科技司副司长娄晶,省政府副秘书长肖根,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彭世东,省科技厅副厅长赵金诚等出席评审会。

全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情况报告会在南昌召开。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出席会议并讲话,委厅领导史蓉蓉、程样国、郭奕珊、杨慧文、刘润保、汤赛南、吕玉琪出席会议。

11月21日 省委教育工委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主持会议并讲话。委厅领导和副处以上干部、南昌地区普通本科院校党委书记参加了专题学习。

11月22日 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组长虞国庆到会讲话,专项组副组长吴建春出席会议,专项组副组长郭奕珊主持会议。

省教育考试院召开江西省201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第一次考务工作会议,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万普海出席会议。从本次考试起同一考场内使用多套试卷。

全省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现场会在萍乡召开。省教育厅副厅长程样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委教育工委下发《关于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精神的通知》。

11月23日 教育部办公厅和中央政法委办公室联合公布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我省江西财经大学名列其中。

11月24日 全省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座谈会在江西农业大学召开。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彭世东主持会议。

11月25日 委厅举行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专题培训,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吴晓敏教授应邀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前进》的专题辅导报告。

11月26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振鹏、朱秉发,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魏民等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视察南昌市教育工作,并召开南昌市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汇报座谈会。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省教育厅副厅长宋雷鸣陪同视察。

11月27日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会见“学习贯彻十精神,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巡讲报告团。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于长学,省教育厅副厅长程样国,省教育厅总督学杨慧文、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汤赛南出席报告会。

11月28日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学习贯彻十精神·‘尊师爱生’主题教育活动”视频工作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程样国在会上作动员讲话,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汤赛南主持会议。

11月30日 副省长朱虹在省政府副秘书长肖根,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的陪同下到江西服装学院视察调研。

省教育厅召开新闻会,正式《江西省关于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4年开始,凡在我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享受与本省户籍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政策。

12月1日 教育部公布2012年度国家示范高职建设综合排名,我省位居全国第六。

12月4日~9日 我省2013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全省共有274393名考生报名,同比增加1.88%。

省教育厅印发《江西省加快发展学校后勤与产业工作意见(试行)》。

12月5日 全省中小学校应急演练(培训)现场会在抚州市举行,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吕玉琪出席。

12月6日 以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监察专员陈瑞武为组长的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点督查组一行9人来赣检查指导工作,省教育厅副厅长程样国就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作专题汇报。在重点检查南昌、抚州市的10所学校后于12月9日召开反馈会,省政府副秘书长肖根出席反馈会并讲话,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史蓉蓉主持反馈会。省教育纪工委书记傅鹏鹏,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汤赛南参加上述活动。

12月7日 副省长朱虹在省政府秘书长肖根,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彭世东的陪同下,到南昌理工学院视察调研。

省教育厅等21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12月8日 副省长朱虹在南昌会见以徐敦潢为组长的教育部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组。省政府副秘书长肖根,委厅领导史蓉蓉、彭世东、杨慧文、刘润保参加会见。

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培训班在江西教育学院开班。省教育厅副厅长程样国出席开班典礼并讲话。

12月9日 江西省第四届大学生三维数字建模及模具设计制作大赛及模具设计制作大赛在南昌举行。大赛分“三维数字建模”和“模具设计制作”两个项目组在南昌航空大学、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赛点进行。

12月9日 省政府党组成员、顾问孙刚到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调研指导工作。

12月11日 我省组织收听收看教育部召开的“贯彻党的十精神,加强教育队伍建设”视频会。省教育厅副厅长程样国,部分高校领导及委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在南昌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依托赣南师范学院组建的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可行性论证评审。副省长谢茹,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副司长蔡文沁、农村司副司长郭志伟,省科技厅厅长王海,省教育厅副厅长郭奕珊等出席论证会。

12月12日 省委副书记尚勇到江西财经大学视察调研,深入宣讲十精神。

2012年江西省高校档案工作表彰会在江西财经大学召开。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刘润保,省档案局副巡视员刘平原出席会议。

12月13日 副省长朱虹在省政府副秘书长肖根、省文化厅厅长郜海镭、省教育厅副厅长宋雷鸣等陪同下到江西艺术职业学院视察调研。

12月17日 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12月21~31日 2012年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报名,我省此次计划招收60人,培养学校为江西师范大学。

12月22日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到九江学院视察指导工作,深入了解十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省教育厅副厅长宋雷鸣陪同调研。

12月25日 省教育厅与省教育工会召开第三次联席会议。省总工会巡视员、省教育工会主席李骥,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彭世东等出席会议。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刘润保主持会议。

12月28日 全省高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会议在南昌召开。省纪委书记周泽民,副省长朱虹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史蓉蓉,省教育纪工委书记傅鹏鹏出席会议。南昌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分别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副省长朱虹出席首届“江西省动漫奖”颁奖典礼,并为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软件动漫学院揭牌。省政府副秘书长肖根、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刘润保出席颁奖仪式。

12月29日 江西省2012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总结表彰大会在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举行。竞赛组委会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洪三国出会。

12月31日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

财务副科长述职报告范文6

敬爱的党组织、领导及同事们:

今年本人由组织任命为我局财务处副处长。时间飞逝,转眼就到了我转正的时间,这一年对我来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是值得记忆并不可忘记的一年,是工作思路发生重大转变的一年。在党组织、单位领导及同事的关怀、信任、帮助与支持下,我在各个方面都有显著提高,同时也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现将本人这一年的述职报告如下:

    一、思想方面

(一)我一如既往地要求思想进步,关心国家和党的方针政策。同时始终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及其现实指导意义,系统学习“”精神,学习“三化海事”的内容,深度理解其含义。学习优秀共产党员的工作作风和做人准则,将理论结合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树立担当意识,敢于担当。担当是一种政治信念、是一种发展能力,也是一种领导责任。正如所指出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行、行必果。”这段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勇于担当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这一特性,也是一名合格党员、称职领导干部的应有体现。我一定要切实增强担当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勇于担当。

二、工作方面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局内的规章制度,学习、了解和掌握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兢兢业业,爱岗敬业,始终坚持关注单位整体利益,牢固的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为全局职工服好务。

(三)工作中任劳任怨,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和规范自己;严守财务纪律的同时,积极配合处长的工作,接上传下做好副职的本职工作;结合实际做好单位和领导分派的各项工作。

2018年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配合邹处长领导带领全处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

1.我局财务管理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该项目于年底已经顺利完成验收,并于2019年在辽宁海事局范围内全面实施,辽宁海事局整体的财务信息化及部门内控建设均将上升一个新台阶;

2.配合辽宁海事局财务审计处完成我局(旅顺)工作船码头运行维护项目港池疏浚工程一期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3.制定了我局预决算管理办法、我局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并启动了我局内控体系建设项目。

三、廉洁自律方面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切实把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按照有关要求,经常性的学习党纪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反面典型警醒自己,学习中纪委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八项规定”,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一致,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二)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及岗位职责,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年来,我本人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家庭谋私利,从事个人经商活动。

(三)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局领导及处长做好各项工作。能够同同事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勤奋工作。真正做到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不摆花架子,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在其他方面,我乐于助人,团结友爱,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以国家、集体利益为先、为大,以小家、个人利益为后、为小,时时刻刻谨记集体荣誉。

回顾一年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生活,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诸多不足。在今后,我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增强学习的自觉性。重点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党性修养锻炼

牢记党的宗旨,时时处处以党员干部标准要求自己,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2、要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的修养

结合现在开展的“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活动,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明白白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3、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忠实地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树立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强化攻坚克难的意志品质,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为海事事业出份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

财务副科长述职报告范文7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胡康生、王茂林、周坤仁分别作的关于劳动合同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反垄断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就业促进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法律委员会认为,劳动合同法草案根据上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已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反垄断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就业促进法草案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初次审议意见和其他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为解决当事人“申诉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议案为基础,起草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就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草案从进一步将再审事由具体化、明确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和再审审查期限、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规定等三方面完善了审判监督程序;从强化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适当延长申请执行期限,完善执行机构、加强执行工作等四方面完善了执行程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形势和环境问题日益严峻,节能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节约能源法的一些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和今后节能工作的需要。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拟订了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就草案作了说明。与现行法律相比,草案扩大了调整范围,对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作出了规定;健全了节能标准体系和监管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遏制重大浪费能源的行为;加大了政策激励力度,明确国家实行促进节能的财政、税收、价格、信贷和政府采购政策;明确了节能管理和监督主体,强化了法律责任。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发挥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司法部拟订了律师法修订草案。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从律师执业许可制度、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保障、对律师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对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新西兰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塔吉克斯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就这两个议案分别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俄罗斯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期间其部队临时处于对方领土的地位的协定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部长曹刚川就这一议案作了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椿霖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6月25日上午,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就业促进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与初审稿相比,草案主要增加了六项新规定。

6月26日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现行节能法共6章50条,修订草案共7章85条,此次修改内容较多。

“国家实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立法将节约资源明确为我国基本国策给予了充分肯定。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作说明时指出,现行节能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及今后节能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能源消费增长很快,是节能工作的薄弱环节,需要在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的基础上,对上述三个领域的节能做出规定。

――根据立法调研和节能法执法检查中了解的情况,现行节能法的一些倡导性条款和原则性要求难以落到实处,需要针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些规定加以细化。

――目前基层普遍存在节能工作主管部门不够明确、节能管理职责交叉的问题,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节能监管主体,理顺相关部门在节能监管中的职责。

――加强节能工作,需要更好地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规律引导和推动合理用能,需要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有关节能的政策措施。

当天下午,会议首次审议律师法修订草案,这是10年来我国首次对律师法进行修改。在分组审议会上,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和取证难等执业权利保障问题,受到关注。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13万多人,律师事务所1.3万多个。仅2006年我国律师就办理诉讼案件180多万件。

6月27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200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关于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许嘉璐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提出2006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金人庆说,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新进展。汇总中央和地方决算,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达39373.2亿元,完成预算的111.2%;全国财政支出40422.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中央财政总收入21243.89亿元,总支出23492.85亿元,赤字2748.96亿元,比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950亿元的预算赤字减少201.04亿元,比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赤字预计数减少0.99亿元。

金人庆还报告了2006年中央财政运行的主要情况:扎实实施稳健财政政策,不断壮大经济财政实力;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注重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财税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支持各项改革,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严格依法理财,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在报告2007年前5个月全国财政收支的主要情况时,金人庆说,总体上看,前5个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1月至5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21723.53亿元,同比增加5092.57亿元,增长30.6%,完成预算的49.3%;全国财政支出13431.42亿元,同比增加2244.95亿元,增长20.1%,完成预算的28.9%。他还报告了前5个月财政运行的主要情况。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报告了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他说,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各部门、单位在做好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的同时,对上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认真整改,并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制度规定121项。审计发现的106起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后,有94人被逮捕、或判刑,17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李金华说,从审计情况看,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违法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逐步解决:一是进一步增强严格执行预算的自觉性,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二是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改进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决策和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四是进一步加强社保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运行的透明度;五是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尤其是财税体制改革,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中央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受国务院委托,金人庆向会议作了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他说,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非常重视,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方针,全国人大对此十分重视,积极给予指导并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转移支付体系不断完善,转移支付管理不断加强,转移支付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但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并逐步加以规范。他还报告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金人庆就这一议案作了说明。根据外汇储备增长趋势和货币政策操作需要,财政部拟发行特别国债15500亿元人民币,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作为组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来源。发行的特别国债为10年期以上可流通记账式国债,票面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决定。根据有关规定,特别国债纳入国债余额管理,为此,需要相应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限额由年初预算的37865.53亿元人民币增加到53365.53亿元人民币。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石广生作的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06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财经委员会认为,2006年中央决算草案比较好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6年中央决算草案。财经委员会同时认为中央预算执行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会议听取了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作的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的审查报告。财经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用于向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注资,是必要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53365.53亿元。

会议还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金人庆就决定草案作了说明。这一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列席会议。

6月28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报告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副委员长蒋正华主持。

200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今年3月至5月又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报告了检查情况。他说,新义务教育法实施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已取得初步成效:一是通过学习宣传新义务教育法,营造了有利于法律实施的社会氛围;二是新机制开始全面实施,为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执法检查组发现,义务教育事业仍面临许多困难,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建议国务院统一研究解决: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要根据国家财力状况,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从财政上确保教师津补贴的发放;依法做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在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要适时调整和统一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完善农村教师队伍的补充机制,推动建立贫困地区教师特殊补贴制度;完善农村教师队伍在职培训机制。要统筹规划,及早安排解决“普九”欠债和学校危房等历史遗留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方案,解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要按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分关心侨务工作。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受总理的委托,国务委员唐家璇代表国务院报告了侨务工作情况。他说,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十分重视,有关部门会同有关省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国务院就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做出重大决策,解决华侨农场历史遗留问题取得积极进展;二是解决散居归侨侨眷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三是维护海外侨胞投资权益,不断加大吸引侨胞回国创业的工作力度。唐家璇还报告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侨务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联谊,突出重点,大力涵养侨务资源;二是大力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开展经济、科技等多领域的合作交流;三是加强侨务对台工作,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四是大力开展海外华文教育和侨务外宣工作,努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五是加强领事保护,鼓励和引导海外侨胞与住在国人民和睦相处;六是加大为侨服务、依法护侨的工作力度,做好凝聚侨心的基础性工作等。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关于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杨景宇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减征个人所得税,授权的方式以采取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方式为妥,这有利于立法的统一性。法律委员会据此提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并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审议了吴邦国委员长访问埃及、匈牙利和波兰三国情况的书面报告。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顾秀莲、热地、盛华仁、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列席会议。

6月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免去高强的卫生部部长职务任命陈竺为卫生部部长。国家主席签署第六十五号、第六十六号、第六十七号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命。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新西兰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塔吉克斯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俄罗斯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期间其部队临时处于对方领土的地位的协定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6年中央决算的决议决定批准2006年中央决算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决议决定批准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购买外汇批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调整为53365.53亿元。

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会后发表的公告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现在实有代表2972人。

会议经表决任命韩寓群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列席会议。

吴邦国指出,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我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论述精辟,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更好地动员和团结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继续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在谈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时,吴邦国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特别是在当前用工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深入普及劳动合同法知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用人单位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自觉依法规范用工行为,让广大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更好地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劳动合同法的有效实施。

财务副科长述职报告范文8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x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通过报价系统为其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报价、成交确认和股份过户的服务业务;

(二)报价券商:取得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三)主办报价券商:推荐园区公司进入x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报价券商;

(四)报价系统:x办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为报价券商提供报价和成交确认服务的技术系统;

(五)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六)《试点办法》:《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七)《推荐挂牌规则》:《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

(八)《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x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九)园区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园区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八)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十九)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x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1、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2、涉及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报价转让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报价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挂牌前股东所持股份进入x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真实、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2、暂停解除其股东股份的限售登记;

3、向协会报告。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甲方及时办理新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冻结手续,办理离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记公司股份的解冻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主办报价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承接其主办报价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主办报价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作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 )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财务副科长述职报告范文9

20__年来,我主要分管我主要分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行政事业审计、拆迁资金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审计等。全年工作目标主要是确保审计业务按计划完成,提高审计业务质量,促进审计成果转换,作为一个审计干部,一直勤勤恳恳,忘我工作,在审计事业中洒下了辛勤的汗水。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述职方面

一、提高修养,提升内在素质。

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十七界三中全会等中央精神,加强人身观、道德观修炼,强化党性修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审计业务工作。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注册会计师、计算机等方面的考试,加强总结调研,提高业务能力。

二、争当业务骨干,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1.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主审了区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对全区14亿元财政资金收入、安排、使用进行了审计,查出资金管理不规范及预算指标与执行差距较大等问题,并向政府提交了结果报告,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工作报告。

2.开展旧城改造资金专项审计。开展了军营路、怡心园、防疫站地块等旧城改造资金专项审计,促进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3.开展政府债务审计调查。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政府债务的审计调查,涉及单位数十个,查清了我区债务的规模、结构、投向,并从债务产生的效益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

4.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审计。根据区委的安排,对劳动局、人事局、招商局等8个部门的领导干部开展了专项审计,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

5.认真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开展了社区绩效审计调查,在审计中以点带面,积极探索效益审计,关注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注重从管理层面和体制、机制上提出建议,有效促进了全区公有资金规范管理。

三.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审计质量。严格执行审计署七号令,加强对项目审计的质量控制。

四.推进工作创新,强化成果运用。

一是深化财政联网审计。积极部署财政联网审计工程,推进ao版的使用,目前已实现对财政预算管理的联网。

二是推进计算机审计。截止11月份,财务类审计项目共向市审计局报送了6篇审计方法与9篇审计案例。两个项目获得审计署表彰。

述廉方面

20__年,我严格遵守审计组纪律,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预防各项腐败产生。做为项目主审,带头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及相关财经纪律,外出审计时,断绝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利益关系,从未发生在被审计单位有“拿、卡、要”的现象,拒绝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代币券(卡)、宴请等;从末参加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场所的娱乐性活动和健身活动,从未在任何单位报销各项费用,坚持客观、公正审计。做为副局长,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从末在单位报销应由私人承担的招待费等各项费用,从未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遵守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未用公务车办私事;未拖欠公款,未将公款借给亲友,未在企业兼职。总之,在全年中,我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廉洁规定,清清白白做官。

述学方面

作为年青干部,要不断地加强学习,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今年,一是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理论知识,认真撰写了读书笔记,领会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自己;二是参加组织部组织的青干班培训,提高自己;三是利用晚上时间,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参加注册会计师、英语、计算机等考试,并运用到实践,提

高业务技能,特别是在平时的审计中,时刻反省,总结经验,加强调研,推广做法;四是拓宽知识面,掌握哲学、历史、法律等知识,做复合性人才;五是加强廉政建设相关知识学习,坚持从集体、群众的利益出发干工作,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态度做好事情,认真做好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述法方面

认真学习《审计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在审计过程中,注重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等原则,审计报告出台之前都要先征求意见,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建议。审计处理处罚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处罚都有条文依据。审计行为严格按照审计署七号令规定,遵循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