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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消保工作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2-12-07 11:54:00

银行消保工作总结

银行消保工作总结范文1

本轮金融危机中美国中小银行倒闭潮情况

自上世纪20年代末大萧条至本轮国际金融危机,美国总共出现过三次银行倒闭潮,其中第一次是1929年大萧条时期,1930~1933年,美国银行倒闭三分之一多,银行数量由危机前25000家骤减到危机后不足15000家,促成了1934年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成立。第二次是上世纪80年代的储贷危机,由于大量发放住房按揭贷款以及经营环境的变化,1980~1995年,共有2943家机构倒闭。第三次是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从2007~2011年8月,共有402家银行倒闭。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中美国银行倒闭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数量上,以中小银行倒闭为主

从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中美国银行的倒闭情况来看,大多数为中小银行。资料显示,本轮金融危机中倒闭的402家银行大多为资产规模10亿美元以下的中小银行,占倒闭银行总数的81.84%,其中资产规模1亿美元以下的80家,占倒闭总数的19.90%;相反的资产规模大于100亿美元的大型银行仅为20家,占比4.98%,且有11家受到政府救助。

概率上,中小银行出问题的几率相对较低

虽然中小银行倒闭的绝对数量远远超过大银行,但由于美国中小银行星罗棋布、数量众多,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美国中小银行倒闭的概率反而明显低于大银行。数据显示,资产规模10亿美元以下的小银行倒闭数量占小银行总数的比例为4.1%,10亿~100亿美元的银行倒闭数量占该类银行总数的比例为10%,而资产规模大于100亿美元的大银行占同类银行总数的16.8%。

处置上,主要采用了收购与承接方式

从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中问题银行的处置方式来看,“收购与承接”是FDIC(存款保险公司)处理问题银行的主要方式,通过该方式处理的问题银行共有369家,占总数的91.79%,其中PA(收购与承接全部资产和负债)方式的355家,占比88.31%,PI(收购与承接部分资产和负债)的14家,占比3.48%。而“经营救助”与“偿付存款人”这两种方式的占比都较小,分别占总数的3.23%和4.98%。

但值得注意的是,经营救助的13家问题银行中有11家银行的资产规模超过100亿美元。也就是说,20家资产规模超过100亿美元的问题银行中,超过一半的银行受到了政府救助,这也是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中,“大而不倒”现象突出的直接原因所在。

中小银行倒闭潮对美国金融业的影响有限

美国银行存款变化不大,且总体呈上升态势

银行破产首先通过信息和预期渠道,对存款人传播恐慌情绪,造成挤兑风潮,进而造成银行存款迅速下降。有学者在总结1970~2007年间42次银行危机时发现,62%的银行危机经历了存款总量的瞬时缩减。但是从2010年三季度开始,美国银行存款总额已连续4个季度较快增长,平均每个季度增长1561亿美元。其中2011年二季度比一季度增长1631亿美元,增长率为16.99%;最能反映微观经济信心的个人、企业、公司存款也比一季度增长了30%,达到7676.8亿美元,可谓增长强劲。当把考察的视线拉长,从发生金融危机的2008年开始至今,同时也是美国银行倒闭较为集中的时间区域,发现总共14个季度里,只有3个季度(2009年一季度、2010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存款总量出现负增长,占比很小;引入每季度银行倒闭个数后对比分析,同样发现银行存款增量与银行倒闭数量并没有明显的相关性,各个角度的数据对比反映出美国中小银行倒闭潮并没有对银行存款数量产生明显冲击。

美国银行资产略有波动,资产质量保持健康

虽然美国中小银行倒闭潮对银行体系总资产的增加产生了较为明显的负面影响,但其对整体银行的资产质量的影响似乎微不足道。2008年第四季以前,美国还没有出现大规模的银行倒闭,美国银行体系的各项资本质量指标基本保持固定,权益资本资产比率维持在10.3%左右、核心资本比率维持在8.1%左右、第一类风险资本比率维持在10.5%左右、风险资本比率维持在12.9%左右。在此后,金融危机爆发及其滞后时期的影响,美国银行业大规模的倒闭潮流开始出现,并在2009年三季度至2010年三季度达到高潮。但是美国银行体系的各项资本质量指标却以2008年四季度略有下降为拐点,一改过去的平稳态势一路向好,截至到2011年第二季度,相较2008年四季度,权益资本资产比率增长1.97个百分点,达到11.3%,核心资本比率增长1.73个百分点,达到9.2%,第一类风险资本比率增长3.16个百分点,达到13.1%,风险资本比率增长2.77个百分点,达到15.5%。显而易见,美国中小银行倒闭潮并没有对整个银行体系的资产质量造成冲击,没有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美国银行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但开始逐步恢复

透过美国银行业净利润和银行业倒闭数量走势,不难发现早在金融危机早期,美国银行盈利利润就出现了一次跳水式的下落,而此后银行的大量倒闭对美国银行业的盈利水平产生了较为明显的落井下石式的冲击,尤其是在2008年二季度至2009年四季度这段时域,银行倒闭数量和银行业整体净利润高度相关互补。但2009年四季度以后,银行倒闭数量开始缓慢下行,而银行业净利润也开始走出阴霾,相应缓慢上行。到2011年二季度,美国银行倒闭数量下降到22家,而美国银行净利润已高达289.8亿美元,逐步接近危机前的盈利水平。从盈利能力的角度来说,美国中小银行倒闭潮和利润下降并没有蔓延相互摧残的局面,而是迅速的自我修复、相互扶持的走出危机的阴影。

从美国银行业净利润组成结构的变化看,无论是金融危机前后,还是中小银行倒闭潮的开始,利息净收入一直保持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平稳了净利润的巨幅波动。而促进利润波动的主要原因是贷款和租赁损失准备与非利息净收入的波动。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后,银行整体的贷款损失大幅调高,非利息净亏损也是大幅扩大,导致净利润急剧下降,并在2008年四季度达到-378.2亿美元的顶峰。随后中小银行倒闭潮开始出现,但倒闭潮似乎并没有恶化贷款损失准备,相反的,贷款和租赁损失准备开始逐季下降,并推动银行业净利润渐渐复原,并在2010年一季度大幅上升。

中小银行倒闭潮对美国金融业影响不大的内在原因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美国中小银行倒闭潮并没有蔓延成为一发不可收拾的银行危机,对美国的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冲击相对较小,这除了得益于政府的及时救助之外,也与美国以中小银行为主的金融结构特点、良好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多元的市场融资渠道等密切相关。

政府及时救助是问题银行顺利处理的前提条件

一是实施政府直接救助。美国政府于2008年9月正式接管发生巨额亏损、陷入全面危机的房利美和房地美,政府持有“两房”各79.9%的股份。同期,美联储向陷于破产边缘的AIG提供850亿美元有效期24个月的紧急贷款,由此获得79.9%股份。2008年10月14日,美国财政部、美联储和FDIC联合制定总额高达2500亿美元的银行业注资计划。2008年10月又推出了总额7000亿美元的“不良资产救助计划”,保证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对美国银行业度过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2008年9月,美联储放宽了长期以来限制私募股权基金和私人投资者大量入股银行的规定,允许投资者持有最多33%的银行股权,为帮助陷入资金困难的银行获取更多资金。同期,美联储史无前例地批准危机后幸存的摩根士丹利和高盛集团两大投行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使其有权申请设立可吸收存款的分支机构,还可与其他商业银行一样永久享受从美联储获得贴现窗口融资和紧急贷款的权利,获得更稳定的融资渠道。2008年11月,美联储还批准信用卡巨头美国运通公司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此外,2008 年10月,联储开始对存款机构在联储的法定和超额储备金余额支付利息,超额储备金大幅上升,从此前的年均19亿美元剧增到1万亿美元以上,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三是创新政策工具。危机爆发后,众多金融机构发生了流动性危机,为了防止危机的加重以及支持部分金融机构收购问题银行,美联储创新了多种政策工具化解流动性危机,如定期拍卖工具、商业票据融资工具、货币市场投资者融资工具、主经销商信贷工具、定期证券借贷、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工具等等。

衡量货币市场流动性紧张程度的一个最常用的指标是期限相同的Libor―OIS利差。利差体现了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紧张状况,也体现了交易对手方风险。在各项政策的支持下,美国金融机构流动性危机大幅降低,有效地防止了更多重要金融机构的倒闭,同时也为兼并收购问题金融机构创造了宽松的资金支持。

以区域性中小银行为主的金融结构是防范危机冲击的基石

美国银行大多数是区域化经营的中小银行,这既有助于化整为零,防范系统性风险,同时这也是为何此次美国中小银行倒闭潮没有撼动金融体系根基,从而造成严重经济衰退的根本原因所在。

据统计,截至2011年3月末,在FDIC投保的7574家银行中,资产规模10亿美元以下的小银行占比达到91.15%,而资产规模100亿美元以上的大银行数量占比仅1.41%。本次危机倒闭的402家银行中有329家为资产规模10亿美元以下的小银行,占倒闭银行总数的81.84%。尽管倒闭的银行数量较多,但是这些中小银行并不具有“系统重要性”,而是遵循市场规律,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

除了规模较小外,美国银行的区域经营特点也有助于将风险集中在特定区域内。一直以来,美国实行的是单一银行体制,法律不允许银行跨州经营,美国中小银行将基本服务对象定为中小企业和当地居民。这相当于一道风险隔离屏障,一旦倒闭,其风险范围也仅局限在特定的区域内,而不像拥有众多分支机构的大型银行,倒闭风险传递至广泛区域。

完善的市场化退出机制是有效化解危机的根本手段

一是法律确保适时适度处理问题银行。根据美国法律,银行和储蓄机构破产适用于《联邦存款保险法》,在破产标准、破产申请人、破产管理人等各方面都不同于普通的破产法。该法从多个方面确保能够及时合理处理问题银行的危机,如引入监管性标准,赋予监管当局破产程序启动权排他性,赋予破产管理人破产银行的资产负债所有权等等。

二是存款保险制度避免引发系统性银行危机。存款保险制度作为现代金融安全网之一,为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起到了关键作用。截至2011年一季度末,FDIC为全美7574家独立注册的银行和储蓄信贷机构的8种存款账户提供保险,约有97%的银行存款人的存款接受FDIC的保险。FDIC除了具有一般的“付款箱”功能外,还可以采取必要的行动,通过注资、承接、重组和公开承诺等方式对被处置银行的所有存款和其他债务予以完全保护,对经营失败的金融机构进行救助,使银行现有金融服务不中断,从而维持公众信心。此外,为应对大规模银行倒闭,FDIC还采取了的多项临时性措施,如提高存款保险限额,预收参保银行三年保险费等。

丰富的融资渠道为银行倒闭产生的融资缺口提供了补充资金

从制度上来说,美国是典型的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当贷款者不能满足企业的贷款需要时,企业寻找其他多元化的融资途径,包括企业债券、商业票据、欧洲债券以及垃圾债券等。长期以来,美国直接融资占比都在80%~90%的水平,有效地弥补了本次金融危机中因银行倒闭而产生的融资缺口,从而减弱了银行倒闭对实体经济的冲击。

及时的金融改革是有效化解风险与提升信心的重要保障

自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金融海啸以来,围绕全面的金融改革步伐一直紧锣密鼓。2008年3月,美国政府公布的《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现代化蓝图》拉开了金融改革的序幕;2009年6月17日,奥巴马总统公布了名为《金融监管改革――新基础:重建金融监管》的改革方案;2010年7月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力图从这次金融危机中吸取教训,从金融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危机处理和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这些及时的金融改革对于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构筑金融安全防线,恢复公众对美国金融体系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启示与建议

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美国的实践经验证明,以中小金融机构为主的特点不但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也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目前,我国大型金融机构并不缺乏,而各类服务于地方经济、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则相对较少,因此,应大力发展多种类型、不同定位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对中小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应限定在局部区域或县城,不鼓励跨区域经营。

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

美国中小银行倒闭潮没有蔓延成全局性、系统性风险,完善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不断培育与发展以及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银行的市场化退出机制通常包括存款保险制度和破产制度两个方面。

一是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下一阶段应继续深入研究探索最适合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促进《存款保险条例》尽早出台,从法律上确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地位,并为其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还应推行强制保险制度,实行基于风险的差别费率,并且赋予存款保险机构必要的监督管理权。

二是尽快推出金融破产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为推出金融破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目前对商业银行破产该如何操作、如何规范仍是立法上的空白。下一阶段,应抓紧制订出台金融破产法,注意用监管性标准代替流动性标准,由监管当局作为启动破产程序的主体,由存款保险机构接管破产银行。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在这次美国中小银行倒闭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之相反,目前我国还是单一的间接融资模式,一旦出现银行倒闭,将对实体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应当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尤其是要大幅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一是丰富企业直接融资产品。完善企业直接债务融资产品结构体系,研究高收益债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票据等适合中小企业的新型债务融资工具,鼓励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债权基金、债券投资信托基金等。创新股权类和组合投资金融工具,如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并购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

二是优化机构投资者结构。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发展壮大,推动形成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导,包括商业银行、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境外合格投资者等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格局,使机构投资者成为推动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是推进多层次金融市场建设。以创业板和主板市场为重点,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上市公司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充分培育多层次的发债主体,创新债券品种,完善债券市场市场信息系统等配套要素,形成各类投资资本可以自由进入、退出的区域性债券市场。

加强宏观审慎管理

本次美国中小银行倒闭潮体现了宏观审慎管理的重要性,正是因为美国当局加强了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大型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才有效防范了系统性风险,避免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动荡。我国应当从建立系统性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系统性风险监管、开发运用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等几个方面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尤其是宏观审慎管理工具方面,丰富、完善和运用宏观审慎管理工具是宏观审慎管理的核心内容。应结合我国经济金融实际情况,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的深入研究和开发,扩大其在金融宏观管理中的作用,使宏观审慎管理能应用到实际当中,有效促进宏观审慎管理目标的实现和宏观审慎管理制度的完善。

建立和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

金融危机使消费者信心和利益遭到严重破坏,美国及时采取措施,建立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对稳定金融消费者信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因此有必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消费保护体系,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及时制订与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基本目标和原则,加快出台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明确“金融消费者保护”概念,将由窄口径的“存款人保护”概念扩展到对普通百姓作为债权人、债务人、金融机构提供的中间业务的消费者的保护。

二是适时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通过立法设立专门性的监管机构(例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对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同时还赋予该机构在监督、检查和执法方面的一系列权力,并肩负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以及协调统一金融监管部门履行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职责。可以先在央行或金融监管部门内部成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局或者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专司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

银行消保工作总结范文2

据《年报》披露,2012年,银行业整体呈现稳健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2012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3,747家,资产总额133.6万亿元,同比增长17.9%,负债总额125.0万亿元,同比增长17.8%;不良贷款余额1.07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34亿元,不良贷款率1.56%,同比下降0.22个百分点。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3.25%,同比上升0.54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1.4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653亿元;拨备覆盖率295.5%,同比上升17.3个百分点。

与往年相比,2012《年报》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对“十二五”期间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的总体思路以及银行业监管有效性中长期规划做出了展望;

二是详细介绍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制建设和2012年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是新增了介绍银监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的内容,更为全面地反映了全国银行业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的面貌。

《年报》回顾了2012年银监会的主要工作:

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实现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针对银行业风险反弹压力有所增大的趋势,银监会紧紧围绕平台、房地产、流动性、案件、表外业务和信息科技六大重点风险,有针对性地强化监控、严密布防;同时,对新暴露的少数行业信贷风险、少数企业集群风险和少数地区的民间融资、企业担保等风险苗头,深入调查、独立判断、谨慎分析、稳妥应对。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做到了及早监测发现风险、尽早报告预警风险、及时控制处置风险,有效防止了风险的扩散蔓延,消除了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苗头。

及时微调监管政策,提高银行业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针对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因素多等情况,银监会及时通过监管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植于实体经济,按照市场化原则配置金融资源,筑牢业务发展根基;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多样化金融需求,与实体经济共同成长。这些政策措施不仅减少了银行信贷的盲动性,而且疏导和改善了银行业的融资能力。截至2012年底,小微企业贷款连续三年实现 “两个不低于”目标,涉农贷款连续四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经济、节能环保等领域的贷款增长明显,为实体经济稳增长、调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持续加强监管引领,推动银行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在推动出台一系列重大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的过程中,银监会始终保持国际视野,坚持谋定后动,分清轻重缓急,把握原则分寸,注意时机掌握,力求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借鉴国际监管改革最新成果,结合我国资本监管最新探索,制定出台了新的资本管理办法,不仅强化了资本约束,而且为银行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参考国际最佳实践,结合我国银行业经营管理的主要矛盾,银监会出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对推动商业银行规范经营、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贯彻中央精神,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目前,民间资本持股占比在中小商业银行已近五成,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超过90%,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股本结构、提高治理水平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银行消保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金融消费 权益保护 调查思考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通过选取辖区银行、证券、保险三类金融机构5个具有典型代表的营业网点,采取随机抽样方式,面对面的与金融消费者开展了问卷调查。调查涵盖了金融产品认知与选择、财务规划、储蓄及物价、银行卡管理、反假货币、贷款常识、信用管理、投资理财、保险知识、金融教育等方面的内容,从消费者态度、消费者行为、消费者知识、消费者技能等多角度综合反映了消费者金融素养情况。调查对象中,从年龄来看,30~39岁的中青年人群占被调查总数的40%;从性别看,男性消费者居多,占被调查总数的56%;从婚姻状况来看,已婚人群居多,占被调查总数的80%;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大部分人群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占被调查总数68%;从家庭收入来看,被调查者的家庭月收入主要集中在2000~4999元,所占比例达到40%;从职业状态来看,88%的被调查者为全职工作者;从户口所在地来看,72%的调查者为本地城镇户口。

二、相关问题

(一)金融消费者对享有的权利不知或知之甚少,缺乏起码的维权常识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由选择权、金融隐私权、安全权、求助权、求偿权等权利。调查中发现,99%的金融消费者对自己享有的权利茫然无知或知之甚少;近五成的金融消费者只选择了其中某一项权利,31.58%的消费者选择了两项以上权利,仅有1名消费者较熟知金融维权的八种权利;七成以上的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知识欠缺;当被问及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时,90%的被调查者选择通过投诉途径解决争议,金融维权方面的知识较为短缺。

(二)金融维权法律依据不足,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金融领域内的法律规章重在强调规范金融机构运行秩序,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条款并不明确,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在强调对实体经济消费进行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金融领域内消费群体的保护适应性不强。从金融消费者对维权方式的调查情况看,当遇到金融消费侵权时,11%的消费群体选择不维权,28%的选择与侵权金融机构沟通协商,61%的选择上门或电话投诉。超过五成的金融消费者在遇到不公平待遇时选择向侵权金融机构和当地人民银行或银监局投诉方式解决争议的机会更多,而选择向地方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投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及向法院的方式进行维权的少之又少,甚至没有,侧面反映出金融消费者法律维权意识淡薄。

(三)消费者金融知识匮乏,投诉纠纷时有发生

在金融消费行为中,金融服务上出现的瑕疵或漏洞与消费者非理性投资发生的损失都可能引发金融消费争议纠纷。伴随着经济高速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日新月异、层出不穷,消费者对近年来不断涌现的新型金融产品、金融投资理财、手机银行服务和互联网金融融资以及金融维权等方面的金融知识并没有同步增长,对金融知识的接触了解仅通过单一的一些金融主题宣传活动渠道获知,金融知识普及宣传率低,宣传受众面过窄窄,调查发现,通过金融机构宣传普及获取金融知识的消费者占仅76%,通过互网络、职能手机、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学习了解金融知识的占15%,人民币反假、存贷款业务、支付结算、反洗钱知识、征信知识、保险理财等金融基础知识欠缺。从消费者投V案例分析,被投诉对象主要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集中在金融服务、票据业务、支付结算、银行卡业务等方面,近年来辖区发生消费投诉25起,主要涉及违规收取服务费、信用卡业务存在霸王条款、银行卡和网上银行潜藏消费与安全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与实际不符等。

三、政策建议

(一)提升消费者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金融消费权益是金融消费者应当享有最基本的金融服务权,是金融消费者在接受金融服务和购买金融产品时享有公平交易权、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和扩大金融宣传教育,普及金融维权知识,增进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互信,减少金融消费纠纷的有效途径,提升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一要针对不同年龄段、月收入水平、职业和学历的人群,开发设计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差异化教育和普及方案,使得各类消费者群体均能掌握契合其实际需求的金融知识。二要强化对消费者的风险意识教育,积极引导消费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投资适当的金融产品。三要普及金融消费维权知识,使消费者对金融消费方面的投诉受理渠道、权利救助途径有一定了解,以便在其遭遇侵权行为时,能够有效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开辟多元化的金融宣传教育普及平台

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是一项造福全社会的活动,应积极推动相关部门、教育机构、新闻媒体、专业组织和居民社区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开展广泛的沟通与协作,使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近年来,以互联网和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成为消费者获取金融知识、引领金融消费、提升金融素养的重要渠道。要充分整合利用新媒体资源,弥补传统媒体传播面窄、受益群体和覆盖面小的缺陷。如建立内容丰富的金融知识主题网站,使得消费者能够随时了解最新金融资讯,借助该平台定期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加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定期推送与消费者生活休戚相关的金融知识,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来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

(三)构建金融消费纠纷争议解决协调机制

银行消保工作总结范文4

关键词:银行卡;消费者;权益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8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5-000-01

一、银行卡权益保护的不足

银行用于取款、存款、转账,在消费过程中,银行卡消费者的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譬如屡见报端的银行卡盗刷、乱收费问题等,折射出我们对银行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周。为更有针对性地保护银行卡消费者的权益,我们通过事例来了解银行卡权益保护的不足之处。

1.资金被盗

2014年8月16日,上海市王小姐在ATM机上取款20000元后,现场查询卡上余额有641970.21元,但在翌日再次取款时,发现卡上余额剩下522052.21元。打印账单发现,王小姐的银行卡在16日晚上至17日凌晨,分别在多家银行的ATM机上,分9次将119918元提走。本案中,尽管后来王小姐得到应有的补偿,但这种资金被盗的风险,依然侵扰着银行卡消费者。

2.资金损失责任不明

在很多银行卡资金损失案件中,消费者的资金损失,通常都很难在第一时间得到赔偿,一般情况下,银行都会将资金损失的责任,以消费者过错导致密码泄露等理由,归责于消费者。2015年1月17日,广州的郑先生发现不离身的银行卡上,总共有18000元突然蒸发,在打印的交易明细中发现,在2014年12月25-26日期间,其银行卡有4笔“异地POS机消费”,但在被盗刷的时间段,已经开通短信通知的郑先生,并没有收到任何短信通知,银行以“郑先生手机中毒,信息被窃取而导致银行卡被盗刷”为由,要求郑先生联系第三方交易平台。但郑先生称自己的银行卡没有开通任何快捷支付的功能。在扯皮两个月后,银行方依然被没有给予郑先生任何说法。

3.不合理收费

林女士在某银行的一笔10万元定期存款到期,想将其跨行转到其他银行购买理财产品,跨行转账总共被收取10.5元手续费,但在24小时候之后,依然没有收到这笔款项,经查询发现转账失败,但手续费却被照扣。关于银行卡的收费名目,类似于年费、工本费、交易短信通知费、小额账户资金管理费等,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

二、银行卡权益保护的方法

针对以上银行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问题,为进一步提高银行卡权益的保护水平,我们应该站在消费者的角度,采取以下措施:

1.资金被盗风险控制

据诸多消费者向有关机构的投诉资料显示,这些消费者在使用网上银行时,出现账号资金异常流动现象,在请求银行马上冻结账户资金时,往往未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操作。消费者由此提出疑问,在自己怀疑账户被盗时,为什么银行不直接冻结账户资金,以挽回自己的损失呢?这一点是资金被盗风险控制的关键所在。与此同时,银行应该根据客户资金的账户流动情况,及时以邮箱、短信等方式,提醒消费者资金的异常情况。至于消费者,则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譬如已经在鱼网站输入密码,要及时致电银行,申请冻结账户和电话挂失,或者拨打支付机构的电话,申请暂时监管账户。另外使用网银的电脑,要使用最新版本的杀毒软件,检查电脑环境安全后,再使用网银进行交易。

2.银行关注自身责任问题

关于银行卡资金被盗的问题,银行有必要关注自身的责任问题。譬如由于ATM机管理疏忽,导致客户银行卡资金被盗,尽管发卡行并没有直接管理ATM机的责任,但发卡行和ATM机的提供行,属于与被的关系,当ATM机管理疏忽,而导致客户资金被盗,银行还是有必要承担赔偿客户损失的责任。在这里涉及到权责分配的问题,一方面发卡行和行之间,务必明晰ATM机的管理权责,由银监会和行业协会牵头,协议相关的责任分配机制。另一方面是克隆卡盗取客户存款问题的解决,通过解决银行卡的技术漏洞问题,化解银行卡被克隆的风险,同时完善相关的保险赔偿机制,协同银监会、中国银联和行业协会等,以保险和专项基金等方式,弥补由于技术犯罪造成的银行卡资金消费损失。

3.银行收费的规范

目前银行不合理的收费问题,银监会已予以高度重视,而对于银行收费的规范,并非一朝一夕就能促成。在此笔者提出几点规范建议:按照《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以现场和官方网站公示的方式,统一全部收费标准,目的是便于消费者检索、查询和对照。同时根据政府的指导价,结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合理的分类排序方法,方便消费者理解银行卡的各种收费事项。对于浮动类型的收费项目,则要在总行授权的基础上,在授权的弹性区间内,进行合理的调整。如果发现银行有不合理的收费现象,譬如实际收费和名目不匹配、没有公示收费、超出公示范围收费、收费后没有提供实质等,消费者有权向银监会、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等,进行投诉举报。这样一来,消费者在面对银行卡不合理的收费时,就有足够的“底气”提出“抗议”,而银行也会自觉端正与消费者之间的权责关系,主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银行用于取款、存款、转账,在消费过程中,银行卡消费者的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譬如屡见报端的银行卡盗刷、乱收费问题等,折射出我们对银行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周。为更有针对性地保护银行卡消费者的权益,我们有必要在控制资金盗用风险的基础上,引导银行关注自身的责任问题,同时规范其收费行为。文章通过研究,基本明确了银行卡消费权益保护的方法,但考虑到在进行银行卡消费时主客观环境的复杂性,以上方法在实际权益保护工作中,还需要结合银行卡的使用情况,予以灵活地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1]易森.银行卡领域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研究[J].黑龙江金融,2015 (3):72-74.

[2]戴凯.银行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J].金融纵横,2013(2):37-40.

银行消保工作总结范文5

【关键词】金融政策 银行卡消费者 权利保护 思考

一、引言

保山地处滇西,辖内腾冲、龙陵县与缅甸相邻,陆地国境线长达167.78公里。2012年底全市总人口250.6万,其中城镇人口57.2万人,占22.82%;乡村人口193.4万人,占77.18%。辖内有少数民族36个,世居少数民族13个,民族自治乡镇10个,少数民族人口2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9.68%,属于典型的边疆多民族地区,既是沿边开放的前沿,又是面向西南桥头堡的重要节点。

近年来,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桥头堡战略的推动下,保山经济金融社会各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2012年生产总值389.96亿元,比2011年增长15.1%,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83.19亿元,同比增长16.2%,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85.48亿元,增长19.68%,城镇居民人均收入18906.6元,同比增长16.5%,农民人均纯收入5331元,同比增长20.1%。截止2013年6月底,保山市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273个,银行卡发行数量247.3万张,同比增长27.7%;其中借记卡236.9万张,同比增长27.5%;贷记卡10.4万张,同比增长30.2%;POS商户6893户,同比增长40.6%,安装POS机8520台,同比增长38.2%,布放ATM机454台,同比增长37.6%,各项经济金融数据总量上都取得了重大突破。

但是,由于自然历史、社会发展等原因,保山金融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与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银行卡人均持有量仍处于较低水平。2012年底,保山市人均持有银行卡0.90张,占比不足全省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借记卡人均0.86张,比全省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二略高,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贷记卡人均0.037张,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二,全国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如图1所示)。截止2013年6月底,保山市人均银行卡才达到0.98张,借记卡人均0.94张,贷记卡人均0.04张,每万人拥有POS机34台,每万人拥有ATM机1.8台,尚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仍属于典型的金融欠发达边疆民族地区。

图1 2012年底保山市人均持卡数量对比(单位:张)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2012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2012年云南年鉴》、《2012年保山统计年鉴》,并根据需要进行加工整理,具体数据整理后见表1。

表1 2012年底保山、云南省、全国人均持卡数量统计表(单位:张)

二、银行卡消费者权益概述

广义的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含保险、邮政金融)或专业的发卡公司(统称为发卡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信用透支、消费结算、转账支付、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凭证和支付工具。狭义的银行卡是特指由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本文以狭义的银行卡作为研究对象。

目前,银行卡消费者还不是一个专有法律概念,没有一部专门法律规范银行卡消费者的内涵和外延,只能以消费者概念在银行卡领域的延伸来理解认识和研究,其享有的权益只能参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保护,这也是银行卡消费者获得权利保障的直接法律依据。

除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外,对银行卡消费者保护的内容大多分散在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颁布的部门规章和各种规范性文件中,这些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层级较低,难以对金融机构构成有效制约,同时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力度很大,导致监管缺失。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3月1日颁布实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的持卡人的权利和义务,但由于与上位法衔接不足,对银行卡消费者权利规定的不够明确,只简单列举了五项权利和四项义务,在《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的自由选择权、平等交易权、安全权等没有得到进一步确认,由于银行卡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制度方面的模糊,银行卡消费者与金融机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消费者选择的是金融机构单方面制定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无法获得保障。这些因素导致银行卡消费者概念界定、银行卡消费者权利依据不充分,没有形成法律位阶衔接合理、保护措施明晰有序的体系,现实中银行卡消费者权益保护效果不明显。

三、保山市银行卡消费者基本特征分析

(一)性别对消费意愿的影响

调查结果显示,在受访的消费者中,男性消费者用卡意愿更强烈,选择“愿意使用银行卡消费”的男性消费者占比74%,选择“不愿意使用银行卡消费”和“对银行卡与存折相比无特殊偏好”的男性消费者占比26%。女性消费者使用银行卡意愿明显低于男性消费者,在受访的58名女性消费者中,选择“愿意使用银行卡”的仅占比60%,而选择“不愿意使用银行卡消费”和“对银行卡与存折相比无特殊偏好”的消费者则占比40%,其中选择不愿意使用银行卡的主要原因是“担心交易不安全”,占比38%(如图2)。这说明,性别与消费习惯有一定关联性,男性对待非现金支付工具更容易接受,使用顾虑较低,其担心的主要原因是交易便捷性;女性安全意识更强烈,在银行卡与存折之间纯粹基于安全性考虑选择后者的仍然较多,也说明在获得相同市场认可度的情况下,新事物在女性中获得认可并得以推广要比在男性中得到认可推广需要更长的时间。换言之,相同程度的宣传推广力度,男性要比女性接受程度更高。

图2

(二)年龄与消费习惯

通过年龄与办卡原因和消费行为调查发现,“20岁及以下”年龄段银行卡消费者选择网上支付的消费者占比32%,选择刷卡消费的占比42%,选择透支消费的占比14%,“21~30岁”年龄段选择网上支付的消费者占比40%,选择刷卡消费的占比44%,选择透支消费的占比16%,“31~40岁”年龄段选择网上支付的消费者占比40%,选择刷卡消费的占比44%,选择透支消费的占比16%;年龄在“41~50岁”、“51岁及以上”的消费者在办法原因时选择“接受政府补贴发放”占比超过50%。进一步分析显示,年龄在“41~50岁”以及“51岁及以上”年龄段的消费者,这一群体个人月收入在“1000~3000元”的比例最高,占比48%。这表明年龄对消费习惯有一定影响,年轻人更喜欢主动办理银行卡,喜欢的原因网上支付、刷卡消费、透支消费等,老年人选择银行卡是被动接受的较多,选择原因是领取政府补贴,其实自身意愿被政府机构代为行使,自身选择权不足。

(三)地域对消费观念的影响:波尾效应扩大化明显

调查显示,城镇居民使用银行卡频率高,选择“每月平均使用5~10次”的占比73%,选择“每月平均使用1~4次”的占比12%,选择“每月平均使用11~20次”占比10%,选择“每月平均使用20次以上”和“每月平均使用少于1次”仅占比5%。而农村居民选择“每月平均使用1~4次”的占比最高,达到80%,其他选项不足20%(如图3)。经进一步数据统计分析发现,使用银行卡频率较低的人群,其距离银行卡服务点距离较远,选择“距离6~10公里”的占比较高,达到52%,选择“距离10公里以上”的占比达27%。这说明城乡二元结构在银行卡消费领域对消费习惯的影响很大,城乡差距也影响了金融政策、消费观念的传导程度,距离银行服务点越远的消费者,获得消费信息的机会越少,消费理念的更新需要的时间更长。银行卡服务店越少、距离越远,使用频率越低,持卡数量越少,并称几何倍数衰减,呈现典型的“波尾效应”。

图3 保山市银行卡消费者月平均用卡次数地域分布

(四)收入水平与消费理念的变化

从调查结果来看,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消费者占比15%,月收入在“1000~3000元之间”的消费者占比41%,月收入在“3000~5000元之间”的消费者占比32%,月收入在“5000~10000元之间”的消费者占比10%,“10000元以上”的消费者占比2%(如图4)。分析显示,三大群体消费特征明显,一是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消费者,其主要来源是政府补贴收入,消费数额较小每月支出的数额是“500元以下”,支出的项目是公共服务收费;二是月收入在“1000~3000元”的消费者,主要来源是工资薪金收入,支出网络购物比例较高,每月数额“500~1000元”。二是月收入在“3000~5000元”的消费者,职业以国企、私企职工为主,每月在网络支付、大宗购物方面支出较高,选择每月数额“1000~3000元”的较多。这说明保山市银行卡消费者收支平衡意识很强,支出少于收入,支出最高限与收入最低限持平,超前消费意识不明显,也说明提高持卡消费能力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提高消费者收入水平。

图4

四、保山市银行卡消费者权利保护现状分析

(一)银行卡消费者自主性保护意识不强

调查显示,在办理银行卡过程中选择“认真阅读章程和持卡人须知”的只占比28%,选择“银行经办人员主动履行告知义务”的占21%,选择“不阅读持卡须知,直接签字办卡”的占51%。这种现象一方面说明保山银行卡消费者对自身权利保护意识不强,行使权利不够积极,没有充分行使产品信息和服务知情权;另一方面说明银行在办卡过程中主动向消费者告知产品相关信息的情况还不普遍,只是重视消费者签字确认,而对消费者签字后果没有进行说明,对违约责任、费用收取、服务项目没有做出提示,加重了消费者认知的难度。

这在另一个调查项目中得到了反映,76%的发卡银行提供给消费者的合同属于上级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文本,消费者没有自主选择权,特别是在少数民族乡镇地区,银行卡受理网点少,发卡机构少,消费者只能选择接受不合理条款。在遇到刷卡障碍时,有70%的消费者向银行投诉时无法提供证明,而银行凭借消费者签字确认的办卡声明抗辩,消费者的知情权不能充分行使。另一方面银行的格式条款由上级制定,权义分配不平衡,消费者不能充分了解风险提示和权利陷阱,在投诉中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而发卡银行由于有消费者的签字授权,推定为消费者同意双方协议,在纠纷中占据主动,而消费者不能提供合法原因在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消费者知情权渠道广泛,但银行宣传力量不足

通过调查“2013年2月25日起下调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这一政策信息的传导途径,得知选择“手机、网络”获取信息的占42%,选择“报纸、杂志、电视、广播”获取信息的消费者占26%,选择“银行、商户宣传”的消费者占14%,选择“不知道有这个信息”的消费者还有18%。这说明消费者获得金融信息的途径更广泛,新型移动媒体在政策传导中具有重要地位,传统媒体传播影响力有所下降,作为金融政策主要执行对象的银行却在宣传中热情不足,宣传主动性不强。

(三)银行服务收费偏高,与其提供的金融服务不相当

调查结果显示,46%的消费者认为银行收取年费偏高,30%的消费者认为应当取消,只有24%消费者选择可以接受。这说明大多数消费者希望应该降低或取消银行卡年费。低收入群体选择意愿更强烈,85%的低收入群体选择应该取消或减少年费,这部分消费群体对费用比较敏感,他们最大的愿意体现在最大可能减少资金流失。调查显示,40%的消费者曾自付过刷卡手续费,65%的消费者担心刷卡手续费最终由消费者承担,而支持取消刷卡手续费由消费者承担的比例达到82%,说明银行卡刷卡自付手续费比例仍然过高。调查中,35%的银行卡消费者遇到了刷卡最低限额限制,认为商户设置的刷卡最低限额是影响银行卡使用频率的重要因素,刷卡最低限额越高,用卡次数越少。这说明银行基层网点在收费中与服务脱节,年费、手续费等费用与金融发达地区收费一致,但是由于服务网点分布、自助存取款设备布放等金融环境要比金融发达地区差,金融欠发达地区银行卡消费者不能享受同金融发达地区同等的服务,却要履行同等的义务,导致权义失衡。

(四)金融安全意识差异化明显,消费者认可程度低

调查显示,39%的银行卡消费者选择“选择使用自动取款机取款时一定采取保护措施”,25%银行卡消费者选择“选择使用自动取款机取款时偶尔会采取保护措施”,还有36%消费者选择“使用自动取款机取款时不会采取保护措施”。消费者选择“密码”消费的占比46%,选择“签字”消费的占比38%,选择“签字+密码”消费的仅占16%。选择密码持卡消费的人中,选择每半年更换密码的不足30%,有25%多卡共用一组密码。选择签字消费的消费者中,47%的商户不检查签名真实性,22%商户检查签名真实性。上述数据说明,银行卡消费者安全用卡意识不高,对安全用卡的措施知晓的不多,商户未履行身份识别义务,银行卡消费者自身保护措施较弱。在银行柜台和自动取款机之间,60%的城市消费者选择使用自动取款机,而农村消费者选择使用自动取款机的比例不足30%,他们认为银行柜台的安全性更高,对自动取款机认可程度不高,在这一问题上也符合了波尾效应,在基层金融知识普及上需要投入比城市更多的时间。

五、加强银行卡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几点思考

(一)完善立法,构建银行卡消费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目前,对金融消费者的特殊保护还没有形成社会共识,按普通商品或服务提供保护不能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银行卡消费者作为金融消费者的重要分支,其权利实现情况不乐观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规范效力位阶不高,规章及以上效力层级的规范性文件少,缺乏更高效力层级的硬性法律约束和上位法依据,应从立法上明确金融消费者法律地位,建议由人民银行牵头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法律层面上明确金融消费者含义,享有的赋予金融消费者享有购买金融商品和接受金融服务的主体资格,明确列举金融消费者享有的自由选择权、知情权、安全权、求偿权等权利并细化救济途径,从顶层制度上为金融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银行卡消费者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金融机构的格式条款隐含的权义分配不对等,建议修改《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增加对格式条款合同法律制度约束设计,严格规定格式条款合同的性质、内容、修改、解释等,严格限制免责或限责条款的使用,加重格式条款提供方责任,保障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减少推定消费者放弃权利的条款,提供更多的法律救济渠道,赋予特定机构或司法机关撤销格式合同中部分或全部违反公平与诚信原则的条款;明确银行的完整信息披露义务,对未经披露的信息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对银行卡消费者采取更为严格的保护。

(二)加强金融管理和服务引导,促进金融服务向基层转移

金融服务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金融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保山地处金融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由于自然地理环境、历史原因等因素的交叉影响,金融服务水平与临近州市还存在较大差距,存在布局不合理、服务网点少、创新产品少的客观情况,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发展的社会需要,因此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成为了迫切需求。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金融软环境的管理建设,积极引导银行在少数民族乡镇地区设置服务网点,在政策传导中要考虑波尾效应的影响,扩大在基层的传播渠道,尽可能减少政策传导中的信息失真。银行要抓住西部大开发、桥头堡战略的时机,积极向基层农村布局转移,提高自助存取款机具的布放密度,特约商户、惠农支付点选择向少数民族乡镇地区倾斜,积极适应当地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提高银行柜台服务人员素质,以优质的服务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银行卡消费环境。同时,应当充分调查了解消费者诉求,主动披露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实际的产品和服务消费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承担更多的金融宣传职责,为金融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多元化的服务支持。

(三)充分调研金融消费需求潜力,提高金融知识宣传精度

从调查结果看,选择“有促销活动会有意识的多持卡消费”消费者占比37%,选择“有促销活动才持卡消费”的占23%,选择“有无促销活动都会持卡消费”的占比28%,选择“有无促销活动都不会持卡消费”的仅占比12%,这说明促销宣传能对60%左右的消费者产生影响,银行机构要细分目标客户群,了解不同群体对消费信息的敏感程度,充分挖掘与扩展目标群市场潜力,除了通过银行网点、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宣传金融知识之外,还应根据消费特征,选择新型媒介有针对性向特殊群体消费信息和安全信息,引导消费习惯。安全性是银行卡消费普遍关心的话题,银行应特别重视安全措施,在银行卡功能定位的时候应充分体现安全、方便的特点,在两者冲突时首选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

(四)培育银行卡消费市场,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通过调查“如果让消费者重新选择银行卡,消费者最看重的影响因素”发现,35%的城市消费者选择使用“银行服务网点多”的银行发行的银行卡,说明银行网点数量、覆盖面及服务范围是城市消费者的首选因素;30%的消费者选择“安全性高”因素,选择“免收年费”的银行卡消费者占比22%,分别是城市银行卡消费者关心的第二、三大因素。而在少数民族乡镇地区,选择“免收年费”因素的银行卡消费者占比55%,月人均收入“500元以下”及“500~1000元”的低收入群体这一比例高达85%,费用成为了农村消费者关心的首选,“银行服务网点多”、“安全性高”分列二、三位,占比为35%和20%。在市场竞争日趋加剧的银行卡消费领域,银行卡消费者作为市场选择者的作用逐渐明显,银行应适应不同地区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主动研究银行卡消费者消费观念、需求习惯、消费偏好等主观因素,关注消费者个体特征(性别、收入等)对消费行为的影响,及时动态分析研究银行卡消费者价值取向和消费心理,主动引导培育消费市场,首先满足不同地区消费者的第一需求,其次逐渐满足消费者的其他需求,用优质的服务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

(五)适当降低服务资费,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从调查结果来看,银行卡服务资费仍然偏高,金融欠发达地区实行与金融发达地区相同标准收费,本身就是不公平正义的体现。金融欠发达地区消费者在享受到的金融服务水平方面较低,服务网点便利程度更差,应该执行更低标准资费,应该降低或免收年费,对低收入群体应该减免收取工本费,为金融扶贫提供更多的服务支持。加强特约商户管理,进一步降低或取消银行卡刷卡消费最低限额,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调配刷卡手续费,为银行卡消费者扫清最后的障碍,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六、结语

由于经济布局、历史等因素影响,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薄弱,银行卡消费者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不对等,城乡二元结构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和消费心理,由于波尾效应的影响,宏观政策、消费理念在基层传导宣传中严重弱化,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金融管理部门和银行机构在政策传导中要重视这一现象,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基层合理布局服务网点,稳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适度降低资费标准,为银行卡的推广营造良好的氛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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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刘廷焕,万建华.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研究报告[M].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40-41.

课题指导:杨志雄

银行消保工作总结范文6

2004年末,全部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4.8253万亿元,同比增长15.3153%;余额比年初增加2.8337万亿元,同比少增42193376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3.5241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7333万亿元,同比少增49893871亿元;外汇存款余额15591530亿美元,比年初增加67.6445亿美元,同比多增93.2598亿美元。

银行业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

一、四季度银行业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

2004年,世界经济全面复苏,我国经济继续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粮价高位平稳回落;投资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抑制,消费市场稳中趋活,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居民收入、企业利润、财政收入、外汇储备大幅增加,消费者物价指数也是稳中有落。

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7万亿元,增长9.5%。第一、第三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9.2%和29.0%,分别比上年提高5.2个百分点和2.8个百分点。总体而言,银行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处于上升态势,这是有助于银行业的发展的。下面将分别从货币供应量、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和对外贸易和消费者物价指数四个方面,分别作简单的叙述。 各大产业的增长情况如下表。

(一)货币供应量增速回落到合理区间

2004年,随着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和落实,货币供应量增速呈逐步减缓趋势,2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增长19.4%,处于全年最高水平,之后逐步回落,8月至12月M2增速连续5个月处于13%~15%这一比较合理的区间,与经济增长基本相适应。2004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25.3万亿元,同比增长14.6%,增速比上年末回落5个百分点。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9.6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增速比上年末回落5.1个百分点。流通中现金M0 余额2.1万亿元,同比增长8.7%。全年累计投放现金1722亿元,比上年少投放746亿元。

(二)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回落

随着国家对今年过热的宏观经济的调控措施的贯彻和落实,经济逐渐走上了正常的发展轨道,在宏观经济运行中,一个重要的先行指标是固定资产投资额。在今年的这一轮宏观调控中,政策效果的突出表现,就是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增长幅度得到了控制。从年初的53.0%,逐渐回归到十二月份的正常水平25.8%。在2004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变化的时间趋势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回落的轨迹。

(三)消费和对外贸易增长强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因素

拉动经济增长有三架马车,固定投资由上分析,在四季度增长走缓,但是由于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美元加速贬值,虽然人民币汇率实行与美元盯住,美元的贬值相当于人民币贬值,因此在收入增长和汇率贬值的双重冲击下,出口突然 发力,消费不断走热,引致了四季度该季度GDP增长加速,全年GDP增长9.5%,超过市场预期。这里是有关的统计数据和相关图表。

全年进出口总额达1154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5.7%。其中,出口5934亿美元,增长35.4%;进口5614亿美元,增长36.0%(下表)。进出口相抵,顺差320亿美元,比上年增加65亿美元。

(四)消费品物价指数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3.9%,其中服务价格上涨2.3%。商品零售价格上涨2.8%。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6.1%。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11.4%。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5.6%。农产品生产价格上涨13.1%。综合CPI与CGPI的环比数据,我们注意到,消费品物价在经历了10月、11月下跌后,再度成上升趋势。而CGPI中投资品涨幅趋缓,12月环比值下降到0.1%。当月成品油出厂价格的下调、固定投资放缓带动钢铁、建筑材料等价格的回落是主要原因。 消费品价格变动情况如下表:

二、银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一)加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步骤

1.加息的具体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为了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 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发挥经济手段在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98%提高到2.25%,一年期货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8%,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 中长期上调幅度大于短期。同时,进一步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贷款利率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9倍。对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的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以调整后的一年期货款基准利率(5.58%)为例,城乡信用社可以在5.02% ~12.83%的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允许存款利率下浮,即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其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利率,可在不超过各档次存款基准利率的范围内浮动,存款利率不能上浮。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2.本次加息,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主要是:

(1)银行存贷利差扩大。银行普遍存在着“短借长贷”的现象,负债主要为短期存款,由于此次短期存款利率基本没有变化,资金的实际成本上升幅度较小;而贷款中中长期贷款的比例相对要高,贷款利率全面上调后,贷款收益率则得到相对于资金成本更大的提升。

(2)国债投资缩水上市银行虽然在积极调整国债投资组合,但其仍持有大量长期债券,日期也较 长。此次利率调整对国债投资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两方面:a.投资组合市值下跌风险加大。虽然国债市场的前期下跌已经部分反映了升息预期,但如果市场认为本次小幅加息只是加息周期的开始,国债投资将继续面临市值缩水风险,银行调低组合久期的难度也会加大。b.长期债券投资的机会成本上升。在没有严重流动性问题出现的情况下,银行虽然可以持有债券获取利息收入而不实现亏损,但这部分资金本来在加息后可以获取更高的收益,机会成本会有所上升。银行必须通过未来的存款增量买入利率高的债券,以动态地调整其债券组合的收益率。

3.加息的象征意义

自从我国加入了WTO后,各个行业将要逐渐开放,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国际竞争者,银行业也不例外。我们必须经过市场化的历练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有生存之地,才能在竞争中获得胜利。近年国内银行牌照的稀缺性将逐步降低:2006 年底国内银行业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风险控制和管理水平具有优势的城市商业银行有可能获得全国性经营许可。因此,利率上调并且逐渐放开,有利于国内的各大银行早日在市场化的竞争环境中适应生存。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并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又一重要步骤,有利于金融机构提高定价能力,防范金融风险。

(二)加强对信托业的监管、信息披露和证券业务监管

在2004年底,也即12月22日和23日两天内下达了四个关于规范信托业发展的通知,《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经营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通知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信息披露和证券业务监管。

1.关于信息披露

一是在经营概况中对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的披露。银监会要求信托投资公司及时披露风险和风险管理的情况,包括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控制政策、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及产生风险的业务活动等情况。这其中包括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三类风险的技术分析和控制策略。除此以外,对于信托投资公司应披露其他可能对公司、客户和相关利益人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风险,并说明公司对该类风险的管理策略。

其次是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信息披露。监管层要求信托公司定期披露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履行职责;监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履行职责、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以及内部控制情况。

三是重大关联交易应当逐笔披露,包括关联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交易方式、交易金额及报告期内逾期没有偿还的有关情况等。关联交易方是信托投资公司股东的,还应披露该股东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持股金额和持股比例。

2.关于证券业务的监管

针对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证券公司挪用资金问题和证券行业的重新洗牌,信托业涉入其中的例子越来越多,银监会为了控制其中的风险,对于信托资金经营证券业务作了很多规定。信托公司固有资金投资于上市流通的股票、企业债和证券投 资基金的日均市值总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已从事的证券投资业务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当于12月31日前认真规范完毕。要求信托投资公司运用信 托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时,必须将信托资金与固有资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将不同委托人交付的资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信托投资公司要依法为信托资金在商业银行开设信托财产专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或深圳分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资金账户;各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内信托投资公司所从事证券业务的监管,发现问题严重的,可以暂停信托投资公司从事证券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1)信托投资公司运用信托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信托资金与固有资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交付的资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同时,根据《关于信托投资公司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3〕232号)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4〕6 1号),为信托资金在商业银行开设信托财产专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或深圳分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资金账户。委托人约定信托投资公司单独管理、运用信托资金的,信托投资公司应按一个信托文件设置一个账户的原则,为该信托资金开立单独账户。委托人约定信托投 资公司按某一集合信托计划管理运用信托资金的,信托投资公司应按一个计划设置一个账户的原则,为该计划开立单独账户。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将开立专户的情况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进行披露,并将开立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的情况,向直接监管的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原证券业务逾期未开立专户的,应当报告未开立的原因和事由。

(2)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增强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切实防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干预,提高证券投资业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形成证券投资的科学决策机制和长效机制。

(3)信托投资公司运用固有资金或者信托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遵循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投资公司监管的通知》(银监发〔2004〕46号)等规定,必须事先制定投资比例和投资策略,确立风险止损点。

(4)信托投资公司运用固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时,其投资于上市流通的股票、 企业债券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均市值总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含)。

(5)各级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内信托投资公司所从事证券业务的监管。 对未按本通知和有关法规要求从事证券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责令改正,并限制其开办新的证券业务;情节严重的,暂停其证券投资业务。这些规定为信托业远离高的投资风险构筑了一道风险隔离墙,将为以后信托业获得大发展建立起良好的制度基础。

银行业总体运行情况

一、金融机构存贷款情况

2004年末,全部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5.3万亿元,同比增长15.3%;余额比年初增加3.37万亿元,同比少增3376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4.1万亿元,比年初增加3.33万亿元,同比少增3871亿元;外汇存款余额1530亿美元,比年初增加44.5亿美元,同比多增59.8 亿美元。

同时,我们对感兴趣的存款余额、贷款余额、短期贷款余额、中长期贷款余额,各做了相应的时间趋势分析,它斜率就是各自的变化率。从下图中发现,存款的增速明显变缓,特别是第四季度;贷款的增速在年中开始下降,并且在四季度延续;贷款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短期贷款余额在5月份后开始下降,并且在四季度基本保持水平,没有变化,而中长期贷款却增长迅速。

(一)新增存款增速,在2004年特别是在第四季度下降

一年之前,中国人民银行还在为持续七年的居民储蓄加速增长而担忧,8次降息均未能为“超储蓄”消肿:一年之后,居民储蓄存款却奇迹般地连续12个月增速减缓,划下了罕见的下行抛物线。银行业普遍面临着一个存款短缺,储蓄存款持续少增给银行资金的运转、头寸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储蓄存款的减少,另一方面银行贷款却依然增加,银行不可避免地处于一种矛盾之中。

然而在高速经济增长的背后,我们发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迅猛。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统计,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农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实际增长6.8%。一方面,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加,另一方面却是居民的储蓄存款的少增。我们分析有如下因素导致了储蓄存款的分流。一是基金和国债发行比较快,吸收了部分资金,居民金融资产结构有所调整, 基金和国债持有的数量增多,使得居民的储蓄存款增加幅度逐渐下降。二是消费稳中趋旺。据央行统计,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8%,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了10.2%,证实居民在物价上涨的时候保持了比以往更高的消费热情,大量的资金进入了消费领域。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表明,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保持了快速上涨态势,比去年同月上涨3.6%,7月更上涨至5.3%。根据以往的经验,物价如果继续保持上升的趋势,利率就会上去。 实际上确实如此,中国人民银行于四季度中期了升息的通知,升息的主要是贷款而非存款,这实际上意味着居民如果提前在银行取得消费贷款或按揭贷款,可能将少支付部分利息。而且,人们普遍有种追涨不追跌的心理,看到物价上涨,直接的反应就是减少储蓄,购买更多的商品,特别是按揭贷款的消费品。汽车价格的不断下降,也刺激了居民购买汽车的欲望,因此升息的预期和实际上的升息的政策,直接引发了消费的稳中趋旺的态势,从而导致了银行存款的分流给消费领域。

(二)银行贷款增速在年中下降,并且在四季度延续

自2002年下半年开始的贷款迅猛增长持续到今年4月,宏观调控力度也随之加大。从5月起,贷款增速得到了控制,5~8月新增贷款规模比2002年、2003年同期明显下降。1~8月累计新增贷款不到1.6万亿元,低于去年同期2.2万亿元的水平。同时,从上表和上图中我们可以发现,在四季度新增贷款有点反弹,但是幅度很小了。总体达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控目标。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控制了投资过热的情况。

(三)贷款结构发生逆转,中长期贷款增长迅猛。

从2004年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情况来看,虽然贷款的总体增加速度在下降, 但是贷款的结构却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短期贷款增长更为缓慢,而中长期贷款却增势迅猛,而且在各大商业银行贷款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长期以来,在金融机构贷款结构中,流动资金贷款一直独领,占有较大比重。然而,这种情况自2004年以来出现了逆转。2004年全国不少地方流动资金贷款增长乏力,在新增贷款总量中的比重大幅度下降,而中长期贷款扶摇直上,所占比重越来越大。银行在未来的经营中将面临着流动性的问题,银行存在“短借长占”的资金问题。值得肯定的另一个方面是,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商业银行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风险管理机制逐渐形成并得到加强。近年来,各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对贷款质量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将之作为检验改革成败和核心竞争力升降的关键因素。各家银行普遍推出一系列严格的管理措施,如抬高了信贷准入“门槛”,上收贷款审批权限,加大不良贷款和“亚健康”贷款清收力度等。这些措施无不对流动资金贷款产生巨大冲击,一些资质不够好、规模不够大、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企业,成为银行收缩贷款的主要对象。抽回贷款,最好办的是流动资金到期收回,不再发放。而中长期贷款则比较难以收回,有的已经成了企业铺垫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严格贷款审批,使大多数中小企业被挡在银行信贷的“门槛”之外。如某市工商银行2003 年增加流动资金贷款3亿多元,其中70%是中小企业贷款。2004年在开展清收不良贷款“决战年”活动中,大部分中小企业又重新被挤 出该行的贷款企业名单。由于规范信贷管理,一些贷款从流动资金账本划到中长期贷款账本上,也是 2004年流动资金贷款锐减、中长期贷款上升的一个原因。过去,一些银行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以流动资金名义发放了一些实际上作为中长期使用的贷款。当信贷管理规范和严格之后,这些贷款得以还其本来面目。因此从这个方面说,银行中长期贷款上升也是一件好事,但是我们必须防范在其中的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

二、银行业的风险状况:不良贷款的时间趋势

作为经营性企业的商业银行,其最主要的目标有二:安全性和盈利性。其中,安全性保证了银行的生存,盈利性决定了银行的发展。下面主要分析银行的不良贷款率的变化情况。

(一)四季度银行业不良贷款变化情况:

全年下降,但是有反弹的迹象。截至2004年12月底,银行业总体不良资产余额为1717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3.21%。其中次级贷款为3075亿元,次级贷款率为2.36%;可疑贷款余额为8899亿元,可疑贷款率为6.84%;损失贷款为5202 亿元,损失贷款率为4.%。在机构分类上, 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15751亿元,其不良贷款率为15.62%;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为1425亿元,不良贷款率为5.01%。都比上个季度有所降低。 银监会最新公告显示:据初步统计,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指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7176亿元,比年初减少394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3.2%,比年初下降4.6个百分点。这是不良贷款继2002年、2003年后的连续第三年“双下降”。下表反映的是不良贷款率在今年的时间变化趋势。

为了更详细地了解各个季度不良贷款的具体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我们把2004年度四个季度的不良贷款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但是,如果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剥离的因素不包括在内,情况就不是这样了。2004年6月份,通过剥离和核销手段,中行、建行和交行集中处置不良贷款合计为4364 亿元,超过了2004年不良贷款减少的3946亿元。如果考虑到这个因素,不良贷款余额反而增加了418亿元,结束了过去两年持续下降的趋势。从上面的时间变化趋势图看来,不良贷款率减少缓慢,甚至有反弹的迹象。其原因有以下三条。

(二)不良贷款率变化的原因

1.为了应付各个监管机构的检查,商业银行有操纵不良贷款的迹象。

国内一些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对银行业绩、利润率、不良贷款率的操纵早已不满足于账面上了,而且在实体层面上来操纵。如每到年终或银行的结算前夕, 银行就会要求企业在贷款与存款方面来与银行配合。或增加存款,或增加贷款,让银行的账面做得更加好看。而且银行这样的做法,无论是哪个部门来查都是查不出来的。正因为一些企业能够协助银行渡过难关,因此,银行与企业的特殊关系也在这过程中建立。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些民间信贷市场十分活跃的地方,不少企业从银行得到贷款,不是用这些贷款从事什么投资,而是再放贷给其他企业。 企业成了“二银行”,本来是银行可获的利偏偏要让企业做。如果银行与企业合谋来操纵银行不良贷款之变化更是易如反掌。可以说,这些现象的出现不仅增加了银行的不良贷款风险,也说明了这些银行的不良贷款的形成机制仍然存在。

2.宏观调控的影响。

宏观调控也会使一些本身比较好的公司面临来自银行的偿债压力,其资产价值也随流动性降低而缩水,一旦公司流动性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银行的呆账、坏账增加。同时,一些固定资产投资和土地项目受到清理,可能让一些有市场前景的企业项目被撤销、停建或缓建,从而形成新增不良贷款。这方面的不良贷款,2005年会逐渐显示出来。国内银行的不良贷款会随着宏观调控的加强而大量暴露出来。 预计2005年银行逾期贷款增长有个反弹的趋势。

3.商业银行贷款严重依赖于房地产行业,分散性较差。

近两年,随着国内经济的逐渐繁荣,国内商业银行为了达到不良贷款“双下降”的目标,一方面在最大限度的扩贷款规模,增大分母,另一方面尽量延长贷款之周期。从已有的数据来看,国内银行贷长、贷大、贷给政府项目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比如,2004年新增比2003年少增近7000亿元,但其中少增多是短期贷款、票据融资等,而长期贷款增长下降幅度有限。也就是说,目前国内一些银行正在把风险推向将来。这不仅导致了银行贷款结构严重扭曲(即存短贷长),增加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而且使得商业银行大量的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有数据显示,目前中国金融业人民币贷款余额已达17万亿元,其房地产企业贷款和个人住房信贷加起来约2.6万亿元。尽管从绝对值来看,房地产业所占全部贷款的比重还不算高,但在总17万亿元贷款中,超过50%以上的贷款都是以房产作抵押的。也就是说,国内银行业不良贷款的高低,完全由房地产市场的兴衰来维系。国内房地产市场一旦发生逆转,房价向下回落,那么银行就会出现大量的不良贷款。无论是房地产业的贷款,还是以房子为抵押的贷款都会如此。目前房地产行业有些地方价格已经达到了非理性的程度,因此,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处于严重的风险暴露之中。

(三)政策风险:个人信贷凸现政策风险,高法司法解释导致银行紧缩个人信贷

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司法解释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同时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这条司法解释,未能严格保护债权人――银行的权利,这可能影响到一部分债务人的还款意向,甚至可能会导致一些债务人产生不良企图,利用新司法解释给债务人带来的保护权益,借故逃避还款义务。早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前,各商业银行的按揭贷款基本上都以第一套住房作抵押,这样的抵押实际上在执行中已经失去作用,一旦借款人失去还款能力,贷款就将形成风险。至2004年10月末,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高达1.71万亿元,目前不良贷款率为0.12%,属于商业银行质量最好的资产。但《规定》相关条款的模糊和不清晰将对这1.71万亿元巨额贷款以及未来新增住房贷款的安全性产生极大隐患。《规定》出台以后,由于缺乏房产担保变现的保障,各大银行纷纷提高了首付比例,降低了按揭成数,反而提高了老百姓买房的难度,而且将直接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国内房地产市场一片“涨声”中,各大银行的个人房贷业务却在紧急收缩。

上海、深圳、重庆的多家银行正在大幅抬高个人房贷门槛,首付比例最高提至五至六成,而北京也在紧张制定针对个人房贷的更严格的规定。

因此,新的司法解释的出台使得商业银行近1.71万亿元的个人住房贷款成为了心病,使得原本最优良的一块银行资产面临着很大的政策风险,甚至引发个人的道德风险。

三、银行业收入结构逐渐发生变化:中间业务发展迅猛

如果说安全性是商业银行维持生存的最低要求,那么银行的盈利则是保证银行发展的基本条件。银行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存贷款利差和中间业务的收费。而很遗憾的是,中国的银行业的利润,大部分是来自于存贷款利差导致的利息收入。而国际上,银行的利润来源却刚刚相反,大部分是来自于中间业务。银行的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不动用自身资金的情况下,凭其拥有的资金、技术设备、机构网点、信息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替客户办理收、付、担保、咨询等委托事项,并收取一定费用的金融服务项目。中间业务以其成本低、风险小、收益高的特点,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的一大业务支柱。从经营中间业务的收入来看,国外商业银行来自中间业务的收入已普遍占到总收入的40%甚至2/3。如1991年,瑞士信贷银行的 资产业务净收入28.08亿瑞士法郎,中间业务净收入23.08亿瑞士法郎;1992和1993年,瑞士银行中间业务的盈利占其总盈利的60%和70%;德国商业银行在1992年通过中间业务就获利340万亿马克,占总盈利的65%。随着WTO里面关于中国的银行业开放时间表的逐渐临近,中国银行业必须在中间业务上有所创新才能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所幸的是,国内的各大银行充分认识到中间业务的重要性,并且在不断地取得进步。

(一)中国工商银行的中间业务情况

2004年工商银行境内中间业务收入115亿元,比上年多收入36 亿元,增长了46%。中间业务收入占存贷利差收入之比达到14%,比上年提高了3个多百分点,中间业务收入成为了工商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其中,2004年该行信用卡业务利润实现大幅增长。截至去年末,牡丹卡总发卡量较年初增长16%,其中信用卡新发卡量同比增长12%。牡丹卡消费额比上年增长63%,其中信用卡消费额比上年 增长58%,较2002年翻一番。信用卡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21%,经营利润增长39%。与此同时,工商银行信用卡不良透支率控制在3%。中国工商银行决定,从2005年起,工行计划将全行的资源配置优先向中间业务倾斜和集中,其中个人理财产品将是一个“拳头产品”,在全行实施中间业务重 点发展战略、创新战略、品种结构优化升级战略、综合营销战略和精品战略等“五 大战略”,建立个人理财等7大战略产品线,以战略性产品带动全行中间业务的全面发展,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全行中间业务收入翻一番,三年确保实现中间业务收入527亿元,力争585亿元;2007年全行中间业务收入确保实现211亿 元,力争实现240亿元。

为实现这一目标,工行计划将全行的资源配置,优先向中间业务倾斜和集中,调动全行发展该业务的积极性,按照每类中间业务对全行中间业务收入及增长的贡献,实行有区别的考核激励政策,引导各行重点发展战略性业务,共同培育中间业务和新品牌,进一步提高该行中间业务对市场、对行业标准的影响力。

(二)中国银行的中间业务

今年年初以来,中行中间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国际结算、基金代销和托管、 银行卡和业务均取得了较好的业绩。虽然中行中间业务收入仍主要来源于国际结算、外汇资金、信用卡等一些传统优势业务,但由于近年来中行将中间业务作为发展的一个重点,努力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如基金托管业务,并改善代客资金业务功能等,中间业务收入出现了大幅攀升,使全行的收入结构出现了实质性的变化。

国际结算创历史最高水平,国内结算保持上升趋势。上半年,中行境内行完成国际贸易结算量113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6亿美元,增幅为35.4%,增量和增幅均为历史最好水平;国际保理业务量5.7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32.23%;国内保理业务量25.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2.9%。1~5月,外汇保函新增14.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人民币保函新增60.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44%。

中行海外国际结算同比增加177.5亿美元,上升20%。由于结算及其它中间业务增长,海外机构手续费收入增长显著,净手续费收入在全部收入中占比18.6%,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除中银香港外,海外机构净手续费收入比重已达30.6%,同比提高5.5个百分点。

由中行代销的基金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基金托管业务稳步增长。上半年,市场 新发行的基金有11只,其中中行代销3只,数量最多;代销总金额约24亿元,实现手续费收入约为2400万元。新增托管基金2只,新增托管份额34.46亿单位,比年初增长24%,市场占有率比年初上升近2个百分点;实现托管费收入1529万元。中行银行卡业务平稳增长。截至6月末,国际卡新增发卡量7.2万张;外卡收单38.17亿元。中行调整工作重心,加大了人民币卡的促销和推广力度,使银行卡业务实现总体收入3.6亿元,超额完成了半年目标。此外,中行业务总体发展势头较好。上半年,中行个人外汇交易额一路攀升,6月末达320.4亿美元,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借记卡、保险手续费已超额完成了全年计划。

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及各类银行的生存态势比较

政策取向是引发银行业竞争态势发生倾斜变化的重要砝码。2000 年中央银行曾推出支持股份制银行发展的政策(如取消股份制银行每年新设分支机构的额度限制,鼓励股份制银行上市融资等),有力推动了股份制银行规模的快速扩张。新的市场主体的培育,为银行体系带来了活力,也迫使国有银行在竞争压力下加快改革。现阶段,金融改革的重心明确落在了国有银行,因为拥有全国银行体系资产近70%的国有银行的改革成功与否,对中国经济和金融体系的稳定至关重要。

如今,政府表明了将承担国有银行历史遗留问题的态度,国有银行将轻装上阵。 如果不良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等财务指标迅速得到改善后,国有银行通过上市在改善公司治理、风险控制、激励机制的同时获得了发展需要的新的资金,其客户和资金实力、零售银行业务、中间业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将会更好地发挥出来。

国有银行改制上市同时会对上市股份制银行造成的潜在冲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经营方面,轻装上阵后的国有银行竞争力将得到发挥,股份制银行面临的经营压力无疑将会加大。二是从股票供给来看,证监会有鼓励“代表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型国有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倾向,如果国有独资银行A 股上市,将改变银行股供给的稀缺性。而且,单一国有银行占国内银行业资产的市场份额均在15%~20%,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会高于市场份额仅有1%的股份制银行。如果国有银行低价进入市场,对现有的上市银行估值也会形成压力。

各主要商业银行发展概况

一、中国工商银行

(一)2004年中国工商银行业绩喜人

1.利润和不良贷款情况

2004年,中国工商银行经营利润较上年增长约20%,至人民币747 亿元,其中700多亿元已被用于冲销坏账或作为潜在损失的准备金。这个数字几乎占据了工行2004至2006年工行预计1500亿元拨备的一半。2004年该行减少不良贷款人民币150亿元,不良贷款率降低2个多百分点,至19.1%,而在2003 年工行的不良贷款率为21.74%。

2.资产情况

工行2004年新增贷款总额为人民币2889亿元,较上年增长9%,2004年资产总额增加人民币4300 亿元。工商银行外汇总资产达495.3亿美元,比2003年底增加54.3亿美元;境内外各项外汇储蓄存款达200.8亿美元;外汇对公存款余额达108.1亿美元,比年初增加16.9%;各项外汇贷款余额达283.7亿美元,比年初增加12%。3.收入情况

2004工行全年总收入较上年增加人民币145亿元,至人民币1316亿元;其中来自存贷利差的收入为人民币823亿元,占收入总额的62.6%。据工行一份内部研究报告显示,工行正在效仿汇丰银行,着力推进中间业务。2004年中间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46%,至人民币115亿元,成为内地首家中间业务收入过百亿元的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中,中国工商银行境内分行共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收入10.34亿元,同比增长114%,占全行中间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9%,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投资银行业务已成为工行中间业务收入新的增长点。而此时从2002年到2004年的三年间,工行的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连续三年保持了快速增长:2002年1.9亿元,同比增长近20倍;2003年4.82亿元,同比增长153%;2004年突破10亿元,为工行加快业务结构和收益结构调整做出了贡献。同时2004年该行国际业务经营效益显著,全行共实现外汇账面利润3.64亿美元,实现外汇中间业务收入31.26亿人民币。

2004年,工商银行的代客外汇资金业务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累计完成各项代客外汇资金业务量1489.0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尽管去年以来股市不景气,使大多数托管银行面对大量赎回压力,但中国工商银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 务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继续在国内托管银行中处于领先。截至2005年1月25日,该行所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达41只、份额突破1300亿元,包括股票型,债券型、保本型、混合型、货币市场基金、LOF、ETF 等,不仅成为品种最齐全的托管银行,而且构建了多品种齐下的托管格局。工行托管基金数占市场总数的37%,托管份额占市场托管总份额的34.67%,较上年度提高近9个百分点。

2004年该行信用卡业务利润实现大幅增长,年末牡丹卡总发卡量较年初增长16%,其中信用卡新发卡量同比增长12%。牡丹卡消费额比上年增长63%,其中信用卡消费额比上年增长58%,较2002年翻一番。信用卡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 21%,经营利润增长39%。与此同时,工商银行信用卡不良透支率控制在3%。

(二)中国工商国际基金管理公司成立

1.第一家由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设立中国工商国际基金管理公司的方案,已经率先通过银监会的批准,证监会审核并获得通过,其基金托管行是中国银行,成为了中国第一家由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公司。工商基金的模式与此前设立的中银国际基金不同。中银国际基金的控制人是中银国际证券,属于证券公司范畴,中国银行只是间接股东。而工商基金的发起人是中国工商银行的全资附属子银行中国工商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商业银行直接投资设立基金公司,拉近了商业银行与基金业务之间的联系,同时将对银行自身以及基金业产生重大影响。

2.对基金业和银行的影响

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可以多得到一个新的投资渠道,而以前银行只能进行同业之间的参股投资、债券投资,通过设立基金公司之后,实际上是可以投资于股权了。这对于银行的投资而言,意义是重大的,也符合银行向混业发展的方向。商业银行即将进入基金市场,将对于现有的基金公司产生巨大的压力,无论是在资本额、信誉、还是客户、人才、技术方面,银行业的优势,远远大于现在基金公司背后的股东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基金业的大机构博弈时代即将到来。

二、中国农业银行

(一)中国农业银行债券经纪业务迈出关键步伐

2004年,中国农业银行非自营类债券业务取得了突破性发展,以债市通理财业务为龙头的非自营类债券业务,开始步入快车道,交易量激增,客户数量增加,业务品种日益丰富。2004年农行债市通理财业务实现债券交易量1603亿元,同比增加1052亿元,增幅190.93%,居银行间债券市场各家行之首。2004年全年农行债市通开户数达到398家,位列四大行第一位。全年新增客户151家。去年客户质量明显提高,一些优质客户主动要求开展债市通业务,使得客户结构得到极大优化。尽管2004年债市大起大落,多数市场成员被套牢,但农行在正确分析市场后向客户提出缩短债券久期、减少债券放大倍数等建议,使得客户取得了较高收益,在业内形成了良好口碑。其中不断加强服务和进行产品创新是农行取得优异成绩的关键。为拓展非自营类债券业务,农行对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以及资金量大的客户,开办了债券投资咨询业务,向债券经纪业务迈出了关键一步。目前农行作为中信信托和长信基金的投资顾问,在这两家公司的投资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推出“本利丰”人民币理财产品,意在保卫存款

在人民币理财市场上,他们的赢利空间已不大。由于竞争关系,有的银行已将投资年收益率抬至3%以上,令银行的获利空间大幅“缩水”。农行推出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目标意在保卫存款。按照银行业的惯例,岁末年初正是揽储的黄金季节。而几乎每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上市便受热捧的事实证明,它是争夺存款的利器。有关统计显示:从11月起,约一个月的时间里,便有约百亿元的资金流入了光大、 民生、招商、兴业等中小银行的“口袋”,而管道正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其间,居民从四大银行取出存款去买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情况屡见不鲜。业内人士曾保守估算,近60%的资金是来自于居民原放在四大银行的存款。国有银行人民币理财产 品的资金来源,将不同于中小银行,中小银行多是从它行吸存,而国有银行更多的将是“体内循环”。因此推出人民币理财产品,无疑将加大银行吸纳资金的成本,但是,此举却可以起到“保卫存款”的目的。而农行推出人民币理财业务的目的也在于此。

(三)中国农业银行和光大永明人寿签署全面合作业务协议。

11月19日,中国农业银行与光大永明人寿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这是光大永明人寿自成立以来,首次与全国性银行签订“总对总”协议,进一步开拓了银保合作领域,加快了与银行合作的进程。根据协议,光大永明与农总行将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在保险代收代付、协议存款、融资合作、资金清算、银行卡、 电子商务、基金等业务领域,展开广泛深入的合作。另外,对于传统的银行代售保险产品业务,在继续以往柜台销售的同时,拟开拓新的理财经理、直邮等营销方式,创新原有的销售模式,为银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达到双赢的局面。

(四)车市降价导致农行新增车贷坏账300亿元

10月28日,央行公布的最新一个季度各银行不良信贷的有关数据显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数量和比率“双降”,但近几年车贷业务的疯狂增长,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留下烦恼。据统计,2001年至今年8月末,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汽车消费贷款中存量和增量方面,农行的比例都是最高的,分别为35.09%和38.65%,农行现有超过300亿元的车贷坏账等待清收。10%的贷款利率、最长可延至8年的贷款期限、首期付款额10%等等的优惠规定,使农行顺理成章地坐上了车贷“老大”的位置,同时也为如今艰巨的清收工作埋下了祸根。一银行业内人士透露,与当初放贷时,贷款数额和个人业绩挂钩相同,如今不良贷款的清收也纳入了综合考评体系。 产生坏账的原因分两类:一类几乎很难收回,如车主失踪或者没有钱;另一类是由于汽车降价速度太快,借贷人产生了一种抵触心理,这一部分人有还款能力,属于理性违约。而关键是汽车销售商和商业银行的观念及不法作为,造成今日的 消贷出现高违约率与巨额坏账风险。2004年4月以来,国内汽车消费市场一直低迷。截至8月底,汽车贷款金额只有1763亿元,到2004年9月末,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下降到1600亿元左右。目前中国私车贷款约30%违约还款,10%的汽车贷款难以收回。

三、中国银行

(一)各项盈利指标表现很好

1.中行资金业务盈利大增

2004年中国银行资金业务盈利比上年增长50%,超额25%完成全年利润目标。目前中行已能对包括远期、期权、调期等产品在内的多种金融衍生产品进行报价和对冲,使资金业务交易量大幅度上升。

2.银行卡收益稳步增长

中国银行在推进股份制改造工作中,2004年银行卡业务稳步增长,全年银 行卡收益达12.5亿元人民币。2004年中行国际卡新增发卡量31万张,累计有效卡量达80 万张;外卡收单交易累计155亿元人民币;准贷记卡发卡累计600万张;10月份中银信用卡正式对外发卡,到年底发卡量达8.8万张。经银监会批准,中行银行卡中心已开始进行全面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适合银行卡业务市场运作的新的经营管理体制,即非法人单独核算的金融机构,对银行卡实施产品的垂直化管理。中国银行去年对银行卡中心的组织架构、岗位、职级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员工岗位双向竞聘,银行卡中心由原来的70多人增加到400人。中行与信用卡国际组织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行还针对银行卡业务全面建立了风险管理体系。

3、国际结算业务增速迅猛

2004年前10月,中国银行完成国际贸易结算量2871.82亿美元,同比增长达41.8%,总量大大超过了2003年全年的水平,是2000 年全年结算量的两倍多。截至9月底,中国银行国际贸易结算在国内所有金融机构中的市场份额为31.25%。另外,2004年1~10月,中行的贸易融资业务同比增幅超过80%;实现融资利息收入超过8亿元人民币。

(二)风险管理水平获得国际声誉,不良贷款任务基本完成

1.基本完成不良贷款处置任务

作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改试点单位的中国银行,经过艰苦努力在实施股改试点工作的半年多时间里,已基本完成了国家注资、不良资产处置和财务重组工作, 资产质量大大改善,资本实力得以增强,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确保了国家注资的保值增值。2004年以来,中行已核销1063亿元损失类贷款,出售1498亿元可疑类贷款,核销非信贷类资产损失21亿元。通过资产处置,截至9月末,中银集团不良贷款比率降至5.16%,比上年末下降11.13个百分点。为补充附属资本,优化资本结构,中行分别于7月7日和10月22日成功发行了两期人民币次级债券,共筹集261亿元资本金,9月末中银集团资本充足率达到8.56%,较上年末提高1.58个百分点。

2.中国银行获得中国内地最佳金融风险管理奖

《亚洲风险》了2004年度亚洲金融风险管理奖评选结果,中国银行获得中国内地最佳金融风险管理奖,是中国内地惟一获得该奖项的银行。作为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中国银行2003年起组建了全球金融市场部,并在其内部设立了专为企业客户管理金融风险服务的全球营销团队,负责领导中国银行辖内所有机构的客户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使客户理解并有效地防范化解风险,提高了进入衍生产品市场的主动性。在为客户建立起完善的运用衍生产品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同时, 中国银行还在内部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严格的业务操作流程,全球金融市场部采用国际先进的风险监控管理系统,设立了金融衍生产品评审机构,有效 地防范衍生产品给银行本身和客户带来的风险。

四、中国建设银行

(一)收入表现非常不错

1.金融机构中间业务发展迅速

截至2004年年末,中国建设银行金融机构客户授信总额达5398 亿元;全年以来,该行机构客户日均存款达3226亿元,比2003年全年日均基数增长143.73亿元,增长率4.7%;实现机构客户中间业务收入1.09亿元,较2003年翻了两番。建行机构业务的发展,主要来自五个方面:

一是财政业务不断扩大份额。财政业务是建设银行传统优势业务,已形成良好的市场品牌。2004年,建设银行61个中央部门及企业集团的财政集中支付,全年支付金额605.45亿元,占财政部所有试点单位的68%。

二是政府客户迈出关键步伐。该行积极跟踪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拓展政府机构税费业务,业务由税务、海关向公安、司法、检疫检验、国土资源、教育、交通执法等部门延伸。与全国产品和服务赋码管理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成为该中心服务收费业务的首家银行。

三是证券机构业务健康发展。建设银行针对股市低迷、客户行业风险加大的情况,及时调整市场定位,将业务重心逐步转移到证券保证金银行独立存管、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资金收付等业务领域,保证了该行证券机构业务的健康发展。建设银行开发了证券客户保证金银行独立存管系统,成为首家能够提供该项业务的商业银行,并成功争取到南方证券、汉唐证券、闽发证券、富成证券的保证金银行独立存管业务,客户保证金有较大幅度增长。

四是加强银行同业产品创新。全年共与41家资产规模较大的国内银行建立了行关系;为银行客户累计授信4875.86亿元,授信额度范围的资金拆借和票据 贴现业务回收良好。

五是大力开拓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作为首家具有开办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资格的银行,该行与丰田汽车金融公司签署了结算网络协议,成为我国汽车金融公司成立以来的首家结算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已成为该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2.国际结算业务突破千亿美元

2004年,建设银行外汇业务实现历史性突破,国际结算业务量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达到107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38%;外汇一般性存款余额达到120多亿美元,是建行开办外汇业务以来发展最快的时期。2004年,建行采取了如下 创新:

一是将外汇业务作为战略性业务之一,在发展政策和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

二是将外汇业务列入全年综合经营计划,搭建了外汇业务考核体系,增强了全行营销外汇业务的主动性。

三是不断推出“汇得盈”等能满足市场需求的外汇业务系列新产品,提高了核心竞争力。

银行消保工作总结范文7

【关键词】消费信贷;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1.消费信贷的概念及特征

1.1 消费信贷的概念

消费信贷(Consumer Credit)也称消费贷款、消费者放款,是以刺激消费、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为目的,用居民未来收入作为担保,由金融机构向消费者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商业企业通过赊销或分期付款方式推销的耐用消费品或其他支出。消费信贷的贷款对象是个人,贷款用途是用于消费,目的是提高消费者即期消费水平,以合理安排其终生消费水平。

1.2 消费信贷的特征

消费贷款是优质资产,不良贷款率极低,比工商企业生产经营类贷款风险小得多,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可视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降低经营风险的有效途径。

消费信贷于商业银行而言,又具有风险因素长期、隐蔽、复杂的特点。风险来自于三大方面:(1)客户方面风险。由消费信贷的概念可知,消费信贷与借款人的现期收入、预期收入及现有资产都有关系,另外市场利率、物价水平也影响着的消费信贷。(2)宏观环境风险。当宏观经济发展趋缓,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都将对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业务产生巨大影响。(3)商业银行自身因素造成风险。商业银行管理不善,在制定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策略时发生偏差,内部风险控制技术、管理办法不完善,员工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等等因素,都会使消费信贷资金遭受损失的可能。

2.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上的缺陷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还是一种树状结构和分散的风险控制方法。我国商业银行现行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模式反映出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决策不够科学严谨。国内商业银行在年初制定发展计划时,一般都是由总行根据当时的国民经济总体情况,考虑全行资金承受能力,以及资产负债管理对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要求,综合平衡后制定的全行性发展计划,消费信贷的发展计划是与其他业务的发展计划相配套的,各部分的计划组成一个有机整体。但在计划层层下达中,如图所示,消费信贷计划不断被放大,打破了总行发展计划的平衡,过度扩张不仅给消费信贷本身带来资金压力和信贷风险,也给整个业务造成资金压力与风险。

第二个问题是风险控制力量分散。每一个支行都有消费信贷部门及与之相配套的监控部门,看似风险层层把关,实质上由于力量分散,难以把风险管理人才集合起来,形成不了合力,很难充分发挥风险的监控和管理作用。

2.2消费信贷风险量化管理落后

信贷风险量化管理是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技术上的重要发展趋势。以美国的美联银行和纽约银行为例,这两家银行在风险控制部门都设有专门的团队利用计算机模型研究、分析消费信贷的运行情况、近期消费信贷的损失预报,美联银行还每月出一份长达100 多页的分析报告,利用定量分析方法详细描述银行一个月来的消费信贷运行情况,特别是账户管理、借款人行为分析、近期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应关注的重点消费信贷品种和重点客户等等,同时提出清收建议。

2.3消费信贷风险控制手段单一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担保方式主要以物的抵押为主,辅之以权利质押(主要是存单、国债质押)以及第三方保证。在实践中,第三方保证主要指保险公司或其他银行的担保,而第三方法人、个人担保非常少。我国商业银行在担保上以当前明确的担保能力,如抵押质押物的价值、保险公司保单价值作为贷款依据,而国外管理先进的商业银行如花旗银行,则在当前物的抵押基础上,还注重借款人将来的还款能力,这个还款能力依据对借款人信用评估、要求借款人购买保险,甚至要求银行作为保险受益人这样的方式进行估算。可以说,在挖掘借款人未来还款能力,进而开发消费信贷风险控制手段上,国内商业银行与国外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3.强化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

3.1 完善商业银行内部信贷风险管理组织建设

我国商业银行的情况是一般在总行设置风险管理部门,统管全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事务,但是部门总经理的级别不够权威和独立,也就影响工作的高效性,重大风险管理事项还要向主管行领导汇报后才能向行长通报。因此,为了保证信贷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需要在组织架构上予以保证,需要在总行设置一位总行级的首席风险经理,由副行长或副行长级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全行各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监控各种可能对全行业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风险”。

3.2强化定量风险评估原则

信用评分模型是一种用于决策或决策支持的人工智能技术。建立模型的过程中,银行需要采取大量已经发放的贷款的相关数据和基本状况,这对于分析哪些因素影响贷款的可偿还性方面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力。信用评分的理念始于Fisher(1936),David Durand(1941)第一个将此技术应用于区分优质、劣质贷款者中。在我国,只有结合我国国情,找出适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和个人经济行为的信用评分模型,才能准确测度风险,从而选择合理的风险控制手段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标。

3.3 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

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可以分两步走:先在银行内部以信用卡个人信息资料为基础,将其他各专业部门保存的个人客户信息资料集中起来,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数据库,使每个客户都有相对完整的信用记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总账户,个人与银行的所有业务均通过总账户进行。同时,加快建立国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

4.结论

首先,确立全行统一的风险承受范围。由于所有企业从事的业务都包含着一定程度的风险,所以每个企业必须确定它愿意承受多大的风险,商业银行尤其如此。其次,要制订全行统一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手册,在手册里要阐述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目的、政策,还要说明不同信贷产品风险管理的具体做法和程序。这对于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人员树立统一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是非常重要的。第三,发挥管理者的表率作用。这是信贷风险管理文化不断提升的关键,管理者是楷模,是政策和组织行为的化身,好的表率是隐含的文化、无形的力量,能够通过上行下效,形成一致的行动、集体的合力,这就是一种文化的形成和展现。第四,重视各种形式的风险管理业务培训,其中包括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手册的培训。新员工入行必须进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手册的学习和培训,使得员工从一开始就对本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有明确的了解。

【参考文献】

银行消保工作总结范文8

在我市已经建成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基础上,根据公务卡的消费支出信息存放在相关开卡银行,并通过开卡银行进行还款的特点,在财政端开发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公务卡消费查询的功能,并要求所有参与财政公务卡的商业银行,按照财政部门统一的接口规范开发银行端公务卡系统实现提供公务卡基础信息、消费信息和进行还款的功能,并通过网络将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与开卡行公务卡系统连接,实现公务卡信息共享,达到单位财务人员可以查询本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的时间、地点、金额等多项消费明细,并与发票等核对和资金确认,杜绝假发票等虚假报销等漏洞,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公务卡消费金额拨付到开卡银行还款账户上,开卡银行公务卡系统根据公务卡消费明细和拨付的资金进行公务卡还款。

2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需求分析

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涉及财政、银行、公务卡开卡银行、行政事业单位等环节,对于各环节业务需求的深入分析是建设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基础和必要的工作。

2.1业务需求分析

2.1.1行政事业单位(1)行政事业财务人员要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办理的公务卡基础信息维护到系统中,并确定财政公务卡使用人员与开卡银行一致;(2)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可以根据财政公务卡卡号、持卡人姓名、消费日期、消费金额等条件查询到公务卡每一笔公务消费明细,与报销凭据进行比对审核和金额确认;(3)财政公务卡管理能够与国库集中支付结合,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根据公务卡消费明细实现零余额账户支付;(4)行政事业单位生成公务卡还款明细清单,通过网络传输到公务卡开卡银行的公务卡平台系统,满足开卡银行还款操作需要。2.1.2财政部门(1)可以及时、准确地得到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卡每笔公务消费明细信息;(2)可以得到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还款明细信息;(3)可以对全市公务卡公务消费信息进行查询、分析、监督等管理。2.1.3银行(1)银行根据预算单位的支付令,将公务卡还款金额支付到公务卡还款帐户上;(2)开卡银行能够得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卡还款明细,实现从公务卡还款帐户上还款到各相关公务卡上。

2.2技术需求分析

2.2.1跨平台需求。作为连接多系统的一个管理系统,跨平台和互操作能力是数据交换平台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分布式计算环境下异构平台事实存在,使跨平台和互操作至关重要。分布环境的主要特点在于分布异构平台,因为应用系统所依托的网络、硬件服务器平台、操作系统、数据库、开发工具和语言是多种多样的,数据交换平台系统必须具有跨平台、统一数据访问的能力,这样的数据交换平台才有普适性。而且每个部门系统都与其他部门系统之间存在密切的业务关联,异构平台和系统之间也需要互操作,因此,数据交换平台系统与各个部门应用系统需要满足互操作的要求。[1]2.2.2安全性需求。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是政府、金融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财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等重要部门的数据,因此,数据的安全、可靠性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贯穿在系统建设的全过程。2.2.3网络需求。网络设计采用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内部专线连接封闭型传输,各节点采用双线连接,防止非法用户的进入。各部门相互间的交换数据进行打包加密,双向传输验证,以保证通讯数据的安全。

3系统的总体设计

3.1系统的设计原则

3.1.1设计原则(1)稳定性。由于系统面向的是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既要完成公务卡还款,又涉及到个人征信,所以在软件的开发上,要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性,数据的安全性、交易的完整性。(2)安全性。通过引入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与安全策略,充分保证预算单位、财政、银行的信息安全。(3)界面交互的友好性。由于财政公务卡管理系统主要用户是行政事业单位,所以,充分考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使用的方便,操作简单。(4)一致性。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必须要完全遵循财政业务和技术规范要求,确保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等系统保持一致,实现信息共享。

3.2系统结构设计

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财政资金公务经费支出改革管理工具,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为基础,实现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使用公务卡,从消费、报销,到公务卡还款的全过程管理。系统结构主要包括4部分:(1)财政公务卡系统,主要提供公务卡基础信息维护、交易消费明细查询和确认下载、公务卡还款明细信息下载;(2)国库支付系统,根据公务卡消费信息,生成授权支付凭证,并进行审核;(3)商业银行,对支付金额确认,并进行支票转账;(4)公务卡开卡银行,提供公务卡开卡信息、获取财政公务卡还款明细、公务卡还款。

3.3系统功能划分

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完成与商业银行业务系统、银行信用卡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之间数据交互的功能。主要包括七大功能。(1)公务卡基础信息维护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将本单位人员所持有的公务卡的基本信息(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卡号等),维护到系统中。(2)公务卡消费记录查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通过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持卡人姓名、卡号、消费凭单交易流水号、消费时间、金额等条件查询公务卡明细消费记录相关信息。(3)公务卡消费信息确认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根据相关凭证对照查询到的明细信息,进行公务消费和金额审核确认。然后生成该笔消费的还款明细数据。(4)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衔接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是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为基础建立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通过国库支付系统将公务卡消费金额生成相应的授权支付申请,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授权支付流程,将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转账到公务卡还款账户上。(5)生成公务卡还款明细生成支付凭证后,同时生成该凭证公务卡还款明细并打印。(6)与开卡银行接口为了保证财政公务卡业务流程的完整性,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在业务的过程中需要与商业银行卡发卡行或银联进行各种数据交互,目前实现接口包括:公务卡消费数据查询下载接口、公务卡还款明细发送接口等。(7)财政监控分析财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全市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卡的信息进行查询分析,以便加强对财政公务卡的科学管理。

3.4业务流程设计

业务处理流程描述:行政事业单位向银行提出办理公务卡申请,开卡银行审核通过后办理公务卡,同时,将相关信息传递至公务卡申请的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将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卡基础信息维护到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接到公务卡卡片,激活后即可进行公务消费;工作人员使用公务卡消费后,携消费小票、发票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办理报销手续;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根据公务卡卡号、消费金额、消费时间等,通过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并对其公务消费真实性和金额进行确认,然后再根据公务卡消费明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授权支付流程,通知零余额账户开户行向开卡行公务卡还款账户上还款,开卡行收到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转到的还款金额和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的还款明细,进行公务卡还款处理。

3.5网络及安全设计

系统本身采用稳定性较强的双机服务器作为数据处理,各部门的业务系统与数据交换平台是相对独立的,通过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内部专线连接传输,各部门系统间采用防火墙进行隔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原有业务系统的安全。网络结构主要包括三部分:(1)财政端,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集成在财政业务平台中,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为一体,所以以财政业务平台为网络交换中心,可使用原有财政业务平台线路与各行政事业单位、各银行联网,实现互联互通。(2)银行端,各银行间通过其内部网络连接,实现互联互通。(3)系统采用专线连接,防火墙隔离,服务器双机热备。

4系统的实现

4.1技术路线

系统开发语言采用Java基于J2EE三层架构,前端应用B/S结构JSP技术开发,通过浏览器不需要安装即可进行业务处理,数据库采用ORACLE,操作系统Linux。财政公务卡系统与开卡银行公务卡平台采用Socket网络协议编程,在linux系统下Socket编程采用采用面向连接协议(客户端、服务端),对于大多数应用程序的编写者而言,TCP/IP的一个亮点就在于他的通讯信道是可靠的,并且它对数据的传输也是有序的,建立连接后,套接口就只能与连接的另一端进行通讯。[2]

4.2流程处理实现

(1)行政事业单位发送查询下载请求信息,请求信息通过布署在财政端的公务卡服务平台(前置机)Socket客户端转发给银行公务卡服务器发起查询请求,银行只需开放公务卡服务平台的IP地址和端口。采取短连接方式(即一次请求交易结束后自动关闭连接)。(2)开卡银行Socket服务程序在银行服务器一固定端口进行监听,当接收到查询下载请求信息(标准格式的字符串)后,从开卡银行服务器查询相关信息,将查询结果(标准格式的字符串)返回给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一般情况下,用户是通过“交易日期、卡号、消费小票号、金额”向开卡银行查询下载消费记录明细。开卡银行的公务卡账户信息、消费信息等由总行获得并解析导入到本开卡银行的数据库中,提供财政端查询。[3](3)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衔接,生成授权支付凭证。(4)银行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授权支付凭证从“授权支付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划转资金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卡还款账户”上。(5)发卡行获取财政端的公务卡汇总还款明细,发卡行通过向财政公务卡管理系统发送Socket请求信息,请求信息主体内容:请求信息类型+财政为发卡行分配的银行编码,来获取财政公务卡管理系统中的公务卡还款明细数据。财政公务卡管理系统的Socket服务接收到请求信息后,根据交易码和发卡行编码,返回属于该银行的未发送过的还款信息给发卡行。每次请求只返回一张支付凭证对应的还款明细信息给发卡行。成功后,发送成功信息给财政公务卡管理系统,财政公务卡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支付凭证号将相应的还款明细信息置“银行已请求”标志。(6)发卡行公务卡管理系统接收到还款明细信管理工作,让他们养成对桥梁定期检查,并形成相应的检查报告的习惯。(3)还要从桥梁破坏的人为因素上对其进行管理,对于超限超载的车辆加大监管力度,公路交通执法人员要加强对公路桥梁管养的行政执法,对于不符合道路运输法的车辆应予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提高公民对公路桥梁的保护意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需要多方的理解与合作。

5结束语

银行消保工作总结范文9

消费金融服务可挖掘空间巨大

中国正处于消费较快增长和结构升级加速时期,近五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年均15%的速度快速增长。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6.2万亿元,消费对GDP的贡献率首次超过50%。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表示,如果能更好地撬动13亿人的消费市场,以消费促进先进制造业的升级和发展,可为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先储蓄后消费的传统消费观念正在发生改变,信用消费、适度提前消费逐步被更多人所接受。但问题是,目前金融机构提供的消费金融服务明显不足。”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席宏观研究员赵庆明说。

央行数据显示,消费信贷在全国银行业的信贷规模中只占15%,除去住房按揭贷款后的消费金融仅占3%。2014年全国消费信贷余额达到15.36万亿元,但其中70%以上是基于抵押的个人住房按揭融资。

“在国外成熟市场中,消费信贷占比一般在30%左右。”姜建清说,目前,工行个人消费信贷余额达2.91万亿元,但除去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后,消费贷款余额近7000亿元,其中信用卡消费贷款余额达4100亿元。因此,“有巨大空间可挖掘。”

信用消费金融成重要资产业务

时下,发展无抵押、无担保的个人消费贷款已成为越来越多银行的发展战略。民生银行行长助理林云山认为,从利率市场化角度看,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未来将成为商业银行相当重要的资产业务。

在民生银行全面重启消费信贷业务的同时,南京银行也完成了消费金融中心改革。日前,工行也整合了原先散落在银行卡部、个人金融部、电子银行部等多部门的个人信用消费贷款业务,成立了个人信用消费金融中心。

姜建清表示,在国家重点推进实施信息、绿色、住房、旅游、教育文化体育、养老健康家政等6大领域消费的背景下,发展纯信用的消费信贷大有可为。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扩至全国。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成熟一家、批准一家。

在原有几家“银行系”金融消费公司扩大业务受理网点的同时,邮储银行、永隆银行、湖北银行、徽商银行和重庆银行等5家银行发起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已进入紧锣密鼓的筹建阶段。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仍存、金融监管深化、利率市场化加快、金融脱媒加剧等一系列重大趋势性变化,银行正在大力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和盈利增长带,而消费金融具有抗周期能力强、轻资本效用强等特点,正符合银行经营转型的内在要求。”赵庆明说。

消费金融需提升风险防控

在消费金融业务蓬勃兴起的同时,专家指出,不同于银行信用卡对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控,个人消费贷款一旦放款后,资金流向较难监控,需要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

银监会数据显示,2014年,消费金融行业不良贷款率达1.69%,超过银行业不良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