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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函集锦9篇

时间:2022-06-20 10:08:57

申请函

申请函范文1

xxx:

根据《关于2019年xx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申报指南和2019年度xx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的通知》要求,我校于2019年8月开展本年度xx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本项目为自愿申报,我校共x名教师申报共x项课题。 

现申请对以上7项研究项目进行审核。除项目申报书封面及页内组织单位意见处加盖贵厅章外,还需负责人签章。

我校所提交项目申报书填写内容和资料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和与事实相违背的内容,由本单位(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请贵厅予以办理为盼。

申请函范文2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特申请为下列文件办理国际商事证明,请予以办理!

1、

2、

3、

我单位对外印章印模为: (盖章),

文件使用该印章,特此证明。

文件内容属实,其外文由 (姓名、单位、职务)翻译,中、译文内容一致,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申请函范文3

    【论文关键词】独立保函;风险点;防范措施

    独立保函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初的中东地区,那时的中东国家由于石油输出而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使它们有能力开展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并与西方国家就建设这些大型项目签订数额巨大的合同。这些工程项目通常工期长、规模大,可能出现风险的环节多,由于这些石油输出国缺乏国际贸易的经验,常遭对手欺诈,损失十分惨重。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国家提出要求承包商或出口商提供一种与基础合同相互独立、其一经请求就能得到赔偿的担保,与此同时,西方国家为了争取交易机会只好答应这些条件,于是,独立保函大量兴起。

    一、调整独立保函的国际惯例与国际公约

    独立保函最早在《合约保函统一规则》(URCG325)中初见端倪,但是URCG325并没有对独立保函和从属性保函做出明确的界定,为了让独立保函也有适用该规则的空间,它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排除第9条关于受益人提出索款要求时必须提供合理理由或申请人违约证明的规定。真正为独立保函量身定做的国际惯例是1992年国际商会第458号出版物公布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458),以及于2010年7月1日生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2000年1月1日起生效的《联合国独立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公约》是同时规范独立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的国际公约,其中用“保证”一词统称备用信用证和独立保函。

    二、独立保函的定义

    《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458)对独立保函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定义,其第2条(A)款规定:“在本规则中所称保函系指由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凭提交与承诺条件相符的书面索款通知和保函可能规定的任何类似单据(如建筑师或工程师出具的证书、判断书或仲裁裁决书)即行付款的任何保函、付款保证书或无论如何命名或叙述的其他任何付款承诺,而不论其名称如何。”而URDG758对该规则项下使用的见索即付保函一词定义为:根据提交的相符索赔进行付款的任何签署的承诺,而无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可见URDG758并没有在定义中区分独立保函的几种类型。

    三、独立保函的风险点及其防范

    (一)独立保函的风险点

    独立担保的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独立性原则给风险留下了生存空间,使谋求不当利益的当事人有机可乘。独立保函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对保函条款设计的缺陷,从而给利用这些漏洞的人提供了机会。

    1.保函中关于时间条款的风险

    一般来说,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但是在履约保函、付款保函中,这意味着保函一旦生效,即使申请人履行基础合同的期限还没到来,受益人也可以立即提出付款要求。此外,对保函反复延期以达到随时提出索赔目的对申请人来说风险也很大,这会使保函成为了“敞口”保函,期限越长风险越大。下面这个“不延期即索赔”的案例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案例A:我国A公司向H国B公司出口热水器,双方签订的基础合同约定,B公司开立以A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但该信用证生效的条件是B公司收到H国银行开立的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后我国的甲银行接受了A公司的申请,请H国乙银行以甲银行向其开出的履约保函为反保函,向B公司开立履约保函,并规定索赔条件是收到受益人出具的申请人未能履约的书面证明后付款,该保函适用URDG458。在保函即将到期之日,甲银行收到乙银行的来电,要求延期3个月,否则要求赔付。甲银行经协商发出修改电,内容是同意延期3个月,但索赔条款增加为凭SGS检验证和受益人出具的申请人未能履约的书面证明索赔。后乙银行来电表示同意延期并收取了修改费,但对索赔条款修改一事不置可否。在延期后的有效期即将到期时,乙银行又来电要求再次延期,但此时由于A公司实际已经履行了合同并提供了提单等证据,因此申请人和甲银行都拒绝保函再次延期,并要求乙银行准备到期注销保函。乙银行没有答复但是过了两个月又向甲银行提出索赔,理由是:受益人已提交一系列证明;乙银行不同意甲银行对索赔条款的修改;申请人没有在原有效期内提交履约证明;乙银行已赔付受益人。甲银行坚持拒绝支付索赔款并陈述了理由,后乙银行未再索赔。

    本案是关于对保函反复延期的案例。对保函的反复延期就意味着可以随时提出索赔,使保函在有效期问题上成为了一个“敞口”保函。保函的有效期意味着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有效期越长,担保责任越大,风险也越大。本案中甲银行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在甲银行拒绝第二次延展有效期的情况下,保函应在第一次延展到期后失效,而在保函失效后提出的索赔当然应当拒绝。

    2.保函中关于金额条款的风险

    首先,保函的金额应当适当,有时申请人为了得到宝贵的交易机会不得不答应一些保函金额过高的条件,而这种情况下无疑会增加申请人的责任。其次,反保函是独立于独立保函的,如果反保函中没有列明担保金额递减条款,那么虽然独立保函的责任随合同的履行逐步减轻,但是反保函的责任却没有相应减轻。下面一例就是保函中未加列担保金额递减条款的真实写照。

    案例B:S国的A公司是我国的B公司在S国设立的合资公司,A公司承包当地某政府部门的项目,根据项目合同的约定,B公司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以S国某政府部门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后甲银行根据B公司的申请,请S国乙银行以甲银行向其开出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为反保函,向S国某政府部门开立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在乙银行开出的保函中有一条为:该保函金额将随每一期项目时间的到期,根据每份接收证明的签发,或该期的每次发运的发票价值,或受益人发给乙银行的书面同意而自动地、成比例地缩减。甲银行在反保函中,除递减条款外亦作出相同的承诺。后S国乙银行向甲银行请求索赔,索赔金额为全部担保金额。申请人B公司向甲银行发函称其已完成项目70%的工作量并已得到S国政府部门的确认,请求甲银行为其减额。甲银行向乙银行传达了这一请求,但乙银行除同意对预付款保函部分减额外,仍要求甲银行全额付款。后甲银行最终对外赔付了保函项下的款项。

    本案涉及的是反保函中没有列明担保金额递减条款的问题。如果在保函中写明担保金额递减,但是反保函中没有同时写明,就会出现保函的担保金额随合同的履行在逐渐递减但是反保函的担保金额却未相应减少。一旦受益人要求索赔,则必须按照反保函的担保金额如数偿付,给担保行和申请人带来一定的损失和风险。

    3.欺诈性索款的风险

    欺诈性索款是指在保函受益人明知保函申请人没有违约而仍隐瞒真实情况,故意告知第三人虚假情况,试图诱使第三人向其作出保函项下的付款。欺诈性索款能够成功的根源还是在于保函条款设置的不严密或不慎重,而且鉴于交易机会的难得某一方往往会接受一些不公平或者条件苛刻的条款,最后导致这些漏洞被利用而成为欺诈性索款的诱因。下面以两个案例来解释说明,第一个是受益人利用了优势地位及保函中的一系列设置欠妥的条款而成功欺诈性索赔的案例,第二个是发现欺诈性索款后申请人及时申请止付令从而成功阻止了欺诈性索赔的案例。

    案例C:我国某公司持中标通知书来到甲银行申请开立履约保函,受益人为巴西某公司。甲银行在审核申请人的材料时发现标书和基础合同均为葡萄牙语,且标书规定中标方先开出独立保函招标方再与其签订合同,招标方根据合同开立延期付款信用证,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0%,且招标方只接受当地银行的保函。由于该条件过于苛刻且不符合国际惯例,甲银行建议申请人慎重考虑,申请人与招标方多次协商未果。后招标方通过巴西银行开来信用证,规定,最后一批货物不得晚于6月25日到达巴西A港口。甲银行在申请人的一再要求下指示巴西银行转开中标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为全部货物运抵巴西A港口后60天以内。9月13日担保行接到巴西银行电告称收益人已于9月11日通过公证机构递交正式函件声称申请人违约并要求赔付保函金额。经了解,最后一批货物是于6月26日到达巴西A港口的,保函有效期为之后的60天,而巴西法律另赋予15天的宽缓期,因此保函于9月9日到期。后对方改称受益人9月8日向当地公证机构提交索赔函公证,而9月9日和10日是巴西的假期,故巴西银行在9月11日受理了受益人索赔并执行了保函。

    本案涉及的是出于强势一方的招标方在贸易过程中提出的一系列苛刻的要求,其中不乏风险和陷阱。投标方不提供标书和基础合同的英文版本就是要利用语言解释和理解方面的偏差在可能出现的纠纷中对自己有利;其要求先提供独立保函再签订基础合同,目的就是即使在签合同的过程中出现分歧都能得到保函的保障;受益人还要求比例过高的保函金额,加大了申请人的风险;另外在索赔时间上,巴西银行在第一次电告中称受益人已于9月11日通过公证机构递交正式函件要求索赔,而后又称受益人于9月8日向公证机构提交索赔函,前后说法矛盾,而我方并没有深入调查,而是为了维护声誉草草对外索赔;此外,对当地法律的适当了解也是必要的。

申请函范文4

对外保函主要有如下具体保函种类:

1、投标保函

主要用于国际投标与招标业务,通常是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条件之一。银行(担保人)应投标人(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以招标人为受益人的保函,保证投标人在开标之前不中途撤销投标、不片面修改投标条件或中标后不拒绝签约、不拒绝交纳履行保证金或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否则银行将支付给招标人一定的金额作为赔偿。其目的在于表明投标人的诚意与资格。

2、履约保函

是银行(担保人)应交易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开立的以另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保函,承诺在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银行将支付给受益人一定金额作为赔偿。

3、预付款保函

是指银行(担保人)应交易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申请人)的请求,开立的以另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保函,在申请人没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时,银行将保证偿还受益人预付或已付给申请人的金额。

4、质量与维修保函

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

5、留置金保函

是指部分进口贸易中,按合同规定对进口方尚未偿付的一小部分货款(即留置金),应出口方的要求,由进口方向银行申请开立的留置金偿付保证书。

6、借款保函

我行接受借款方的请求,向贷款方出具保函,如借款方不按期向贷款方偿还借款本息,我行将根据贷款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付款责任。

7、融资租赁保函

在融资租赁活动中,我行接受承租方请求,向出租方出具保函,如承租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我行将根据出租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付款责任。

申请函范文5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

申请人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担保办法》向受托银行申请开具外汇保函,其受益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此保函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函由受托银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具,保函金额为________。保函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申请人保证按开具保函申请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义务,并同意受托银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情况下不负任何责任。

三、申请人按保函金额的________‰的费率支付担保费,共计________。其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至受托银行担保责任解除之日失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担保办法》办理。

六、本合同所列附件,即开具保函申请书(副本)、保函(副本)和反担保函(副本)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

反担保函(参考样式)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行: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签订一份商务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该合同第________条的规定,该公司须向对方提供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担保金额为________,外方受益人为________________。为此,我单位愿为该公司承担对外付款责任并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反担保函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受益人按保函及合同有关规定要求你行履行保函义务,而_______公司无力履行对外付款责任时,你行不必事先征得我单位同意即可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的外汇帐户或外汇额度帐户及人民币帐户中扣收全部对外赔付的金额和费用。

二、如我单位因故未能及时按上述要求办理,请求你行垫付资金,你行可按一年期外汇贷款利率计收自你行付款日起至我单位归还该款日止的外汇利息及有关费用。如超过半年,愿按逾期加罚息50%。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你行解除担保责任时止失效。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申请函范文6

【关键词】船舶融资 保函 银团

一、保函银团的主要内容和优势

2008年年初,中国进出口银行创新推出了船舶预付款保函银团(以下简称“保函银团”)的金融产品。所谓保函银团,是指由多加银行联合参与的,对特定造船企业一定时期内一定数量的成熟船型打包授信,确立“共进共退、风险共担”的原则,在确定金额内解决造船企业的预付款还款保函需求。保函银团的特点是标的金额大,时间跨度长,授信主体是特定的造船企业或造船企业集团。

保函银团的组织架构也有其特殊之处:除授信主体外,还包括各参加行、各行以及现场监管公司。各参加行包括牵头行、副牵头行、其他参加行。各行包括授信行、资金行、担保行。由牵头行组织安排银团的筹组工作。在参加行的选择上充分考虑造船企业的原有的合作银行。并在充分尊重造船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授信行、资金行和担保行。

保函银团的组织架构,如下图1:

保函银团项下所覆盖的具体船舶并不完全确定。一般以交船期间和船型界定银团覆盖范围。如该造船企业计划在2012年前交付的10万吨以下的散货船或5 000箱以下的集装箱船。一般是根据造船企业的设计产能和排产计划,确定保函银团的预计授信总额。针对该预计授信总额,各参加行按一定比例进行认领。一般牵头行认领总额的30%份额,如各意向参加行认领份额较大,牵头行可视实际情况出让部分额度。

保函银团费用包括牵头费、费、参加费、诊断费、律师费、专家顾问费等。对于保函收费方式,与传统的单一保函收费方式一致,一般按保函实际生效金额计费,按季付费。

保函银团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这种新型的模式,不但突破了原先传统的“一对一”的模式,而且成功实现了各参加行“风险共担,收益共享”,避免在企业出现风险迹象时,因各家银行政策不一,行动有别引发严重后果。

其次,保函银团模式,突破性的解决了造船企业的保函额度不足的问题。有了保函银团作为造船企业对外开具预付款还款保函的保障,造船企业无需再为保函额度担心,可以集中力量组织生产。

再次,保函银团模式,在多家银行与同一企业之间,搭建了一个统一的平台。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资金管理成本和操作成本。

二、保函银团模式的关键环节

(一)企业诊断评价

诊断评价是保函银团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专业的企业诊断机构为造船企业进行全面的诊断评价,作为牵头行及各参加行的评审依据。诊断评价,有利于避免各参加行分别对造船企业进行调查而产生重复劳动,有利于各参加行的内部审批推进。

(二)银团组建、船舶准入

银团项下船舶准入条件,一般考虑船东国别、船东背景、船价、船型等因素。例如:

1.船东具备良好的资信,实力雄厚,没有恶意弃船的历史;

2.船舶价格参照国内同类船舶市场近3月平均价格,如国内市场没有参照物,则参照国际市场同类船舶市场近3月平均价格,原则上合同价格不得低于上述平均价格90%;

3.造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价的50%;

4.船型范围主要为5 000箱及以下集装箱船、10万吨及以下散货船、石油平台服务船等企业主打船型以及相关的加强型、改进型或优化型。

船舶准入主要操作流程,如下图2:

(三)保函申请及开立

银团项下保函实行一船一行,分次开立。一般为:一船一保函合同,保函要求统一格式,保函格式修改视情况报银团研究。

具体保函开立行由牵头行确定。以接近其认购比例确定各参加行具体开立保函的金额,并平衡各参加行开立保函的先后顺序关系。在船舶准入无异议的情况下,各实际保函开立行在收到授信申请人开立申请后规定工作日内完成保函开立工作。原则上由参加银行在其授信范围内直接向船东开立保函,如船东不接受该银行开立的保函,则由牵头行或者副牵头行转开,转开费用由申请银行承担。

保函申请及开立主要操作流程,如下图3:

(四)保函资金管理

对于保函项下船东支付的预付款,保函申请人原则上应专项用于本项目,未经全体参加行书面同意或保函最终合同另行规定,保函申请人不得改变上述资金的用途。预付款资金将在资金行设定专户进行管理,资金池下限待之后与各成员商讨,原则上不低于3 000万元人民币。

考虑到船舶行业的特殊性,在不影响银团项下船舶建造的情况下,对于预付款资金可酌情增加部分用途,主要包括:

1.银团内船舶建造资金可以混合使用。部分小额零星支付设定限定金额自用权限,不必资金行审批。

2.银团外船舶建造资金可以申请使用,授信申请人因此需要提交准确的用还款计划,项目建造合同以及项目实际建造情况说明。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下一建造时点的实际额度。

3.授信申请人其他临时性的用款,在银团各参加行无异议的情况下可申请使用。

资金管理主要操作流程,如下图4:

三、案例介绍

截至2008年三季度末,全国已有两家大型船舶企业先后完成了授信金额超过30亿美元的保函银团的签约。

申请函范文7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提交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两张;

2、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4、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有关部门认证):

①申请个人旅游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无接待单位的,须提供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现钞、旅行支票、汇票单据、现金卡等,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②申请团体旅游签证,原则上不予受理。对有不可抗力原因的,可申请与实际情况相应有效期限的零次团体签证,只能申请一次,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③申请团体签证分离,分离人员可申请有效期1个月以内的零次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申请函范文8

我单位与________因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_____保全措施。

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物并保存价款,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法律允许的其它方法。

诉讼保全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

证据保全提出的主体。通常情况下,是由当事人申请,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这是他的权利;在他申请诉讼保全的同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这是他的义务。只要当事人的申请符合诉讼保全的条件,并且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都应当作出财产的裁定。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时,没有必要作调查,但必须对当事人的申请认真进行审查。

诉讼保全一般是由当事人在起诉以后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在起诉的同时,向人民法院采用书面方式提交书面申请。以口头方式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申请书和笔录应当载明请求诉讼保全的原因,保全的标的物或者有关财产的种类,数量、价额及所在地。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诉讼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制作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此外,在判决生效后至该判决执行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毁财产的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担保能在审理过程中双方的权利都能得到平衡。)

申请函范文9

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应当与被担保人依法履行的海关义务相适应。除了提供担保的财产权利外,申请报关单证担保主要涉及担保人提交的报关单证在种类、格式、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方面不符合海关审单要求问题,以及有关进出口许可证件电子联网后企业已领取纸面许可证件后电子数据尚未传输到报关地海关等情况,这同样属于通关事务担保内容之一,也是企业办理通关事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如企业在向海关发送电子数据报关单、海关接受申报后,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到通关现场交验有关报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单等),而货物已运抵口岸,亟待提取或发运进出口货物,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后补交单证。但是,申请报关单证担保,不应包括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未领到进出口许可证件,以及进出口金银、濒危动植物、文物、中西药品、食品、体育及狩猎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破器材、无线电器材、保密机等有国家特殊管理规定的进出口货物,未能向海关交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的情形。

申请提前放行货物的报关单证担保,应当书面向海关提出申请。报关单证担保申请书主要内容一般包括3部分:

第一部分为担保人资信,内容有报关员名称、报关证号、担保企业名称、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地址、联系电话、企业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企业公章等;

第二部分为进出口货物主要信息,内容包括报关单号、进出口日期、运输方式、贸易国别、报关单证、商品名称、商品编码、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金额、币制等;

第三部分为申请担保事项,内容包括申请担保时间、申请担保种类、申请担保理由、担保范围和期限、担保责任、海关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备注等。

申请报关单证担保操作流程是:

报关员根据报关单证的担保申请内容,按照海关要求的保证函格式内容,有些可以通过海关提供的“保函管理系统”输入保函电子文本,有些可由企业自行制发的纸面保函文本,经核对无误后打印3份(一份随报关单流转,一份留存海关担保岗位登记管理,一份报关员凭以办理核销),并加盖担保单位公章。

报关员携有关报关单证到海关通关现场提交担保申请书和纸面报关单、报关委托书、合同、发票、提单(运单)、装箱单、加工贸易备案手册、涉及贸易管制证件复印件等。必要时,还应按海关要求出示相关的证件资料。

海关受理担保申请书后,根据报关单证显示的进出口货物,核对担保内容、担保人资格、担保期限、担保人签字、担保单位公章等内容,经审批同意后,报关单证担保申请即生效,企业按正常情况办理通关放行手续。进出口通关单(进口废物除外)、出口核销单、商业单证等可简化为由经办关员一级审批,其余保函须经二级审批或者三级审批,一般情况下海关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关单证担保申请审批手续,特殊情况下应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接受担保申请。如果海关不同意担保的,应当在担保申请书上批注不接受担保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可依法维护申报权利。

因特殊情况担保人要求更改担保内容的,报关员应当在履行担保义务期满前向接受担保的海关通关现场提出书面申请,格式内容与担保申请书一样,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资料。一般情况下海关将严格控制担保内容的更改,变更担保需经三级审批,并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接受担保更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