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商业健康保险市场集锦9篇

时间:2022-02-12 05:39:53

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范文1

[关键词]健康保险,市场特征,客户需求,服务网络,营销渠道,产品开发

深圳地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发展上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远远高于国内其它地区。在商业健康保险市场领域,由于深圳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观念与国内其他地区的显著差异,呈现出了极其明显的地区特征。

一、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环境分析

(一)政策环境

深圳市自建市以来,一直把建设现代金融中心城市作为发展方向,保险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都受到了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推出了一系列鼓励保险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别是2004年12月,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了五年建成全国“保险中心城市”,使深圳成为六个中心,即保险机构聚集中心、保险市场辐射中心、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创新中心、保险产品研发中心、保险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保险资金运用中心。同时,深圳市政府借助地理优势,加强深港保险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通过多种措施吸引保险公司在深圳设立保险机构,这些措施包括对新设立的全国性总公司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新设立保险机构地区总部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等等。除此之外,深圳对吸引优秀保险人才也非常关注,出台很多针对境内外保险人才的优待条件,比如优先解决户口、提高待遇水平、解决家属就业等等。

(二)经济环境

深圳市是我国第一批对外开放城市之一,经济发达程度居全国前列,全年GDP由1979年的1.96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3422.80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达59271元。2004年末深圳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625.39亿元,居民可支配收入达25935.84元,人均消费支出为19960.32元,人均医疗保健类支出1162.32元,远远高于国内其它地区。同时,深圳市私营企业发达,已发展到8.5万家,注册资金1407多亿元,上缴税金额200多亿元,从业人员已近150万人,占全市就业总数的45%以上,这就给团体健康保险市场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社会环境

深圳地区居民的消费观念比较超前,由于收入水平和整体素质比较高,因此健康投入意识强,对健康产品、健康服务需求特别强烈,摆脱了“看病靠政府,报销找单位”的原有传统观念,而向“看病靠保险”的消费观念转变。从深圳地区的城市文化氛围看,深圳属于移民城市,年轻人很多,拥有兼容并蓄的多元化移民文化,同时,毗邻香港的地理位置也增加了深圳的国际化氛围。深圳的社会医疗保障情况发展滞后,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目前深圳常年平均人口已达到1200万人,其中能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口总数为231万人,仅占人口总数的19.25%。职工家属、部分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城市流动人口、自由职业者、中小学生等均不能充分享受基本社会医疗保障。

二、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状况

2004年深圳市人均保费约150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5倍,保险深度2.75%,居全国首位。但健康保险覆盖面低,据深圳保监局2004年度对全市保费收入的统计显示,商业健康保险提供保障的人群只占深圳人口的3%,提供的医疗费用支出只占全部医疗费用支出的6%,而这两个数字在美国分别为60%和50%以上,在法国有80%以上的家庭拥有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的医疗保障。

(一)市场总体状况

截至2004年底,深圳保险业总资产为2496.98亿元,累计实现保费收入781.71亿元,保费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深圳地区对健康保险的需求非常旺盛,呈现出按照收入水平划分的层次化需求结构,2004年实现健康险保费收入2.16亿元,企业和居民的购买能力很强,对健康险产品的选择和服务要求也比较高。

由于深圳的保险市场相对比较成熟,竞争也比较激烈,费率水平相对于国内其他地区较低。一些团体客户往往从自身需要出发,提出极为苛刻的条件,不断压缩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在各家经营主体的竞争方式上,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价格竞争,尚不能通过服务和产品优势取得竞争优势。

(二)市场经营主体

截止2004年底,深圳市场上共有保险法人机构6家,保险分支机构270家,外资保险机构代表处8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4家,保险兼业机构2515家,从业人员约19400人。深圳市场上的主要寿险公司都开办了健康保险,主要包括平安、中国人寿、太平洋、友邦等公司。自2003年1月修订的《保险法》开始实施以来,财产险公司也可以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深圳市场上经营健康保险的市场主体日益增多。2005年11月,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人保健康深圳分公司开业,推出了“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创新理念,为深圳地区的健康保险市场增添了新的活力。

(三)市场上主要的健康险产品

深圳市场上的健康保险产品,只有人保健康、平安、国寿等少数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拥有以主险形式的住院费用和住院补贴个险产品,一般都对这些主险辅之附加型的住院类、手术类和意外医疗类产品。其他一些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产品大多属于附加型产品。相对来说,团体健康保险产品类型比较灵活,目前主要有团体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险,团体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团体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和团体疾病医疗保险、女性和生育健康保险等。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或第三方管理这些险种虽然较多公司已经开发,但实际操作中只是处于起步阶段,还不是市场中的主要产品。

三、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特征

(一)客户需求旺盛,对服务要求较高

深圳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居全国前列,对个人健康状况的问题更为关注。通过对一些居民的访谈,发现他们对健康保险的需求非常旺盛,特别是高端客户,希望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深圳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城市,大多数居民对待工作的态度不是追求稳定,而是追求工作的挑战性,造成他们换工作的频率也较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他们的保险意识,特别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购买意识。同样,由于深圳的商业氛围,人们拥有成熟的经济头脑和理财观念,愿意投资买健康保险,特别对储金型产品感兴趣。深圳发达的服务业使得客户对服务的要求较高,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能够提供丰富的服务内容和优良的服务品质,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和满意度。

(二)外来劳务工形成了巨大市场空间

深圳有500多万外来劳务工,这些劳务人员缺少基本的医疗保障,合作医疗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劳务工就医难”在“移民之城”深圳表现非常突出,也最为典型。这个市场特点对于深圳的健康保险经营主体来说,既是机会也是很大的挑战。外来劳务工具有流动性大、收入低的特点,如何针对这一特殊市场设计出健康保障方案,对于取得深圳政府支持、占领深圳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三)市区医疗网络比较成熟,有利于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

作为新兴城市,深圳市的社区规划非常完善,整个城市可以按照社区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深圳市卫生局利用这一优势,根据地理位置划分医院辖区,由各医院在所属辖区内建立了若干“社康中心”,负责社区内居民的医疗和卫生保健。截止到目前,深圳市拥有卫生医疗机构856家,其中医院87家(不合妇幼保健院),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5069张,全市有卫生技术人员2.29万人,建立健全了市、区、镇及社区级的疾控中心、健康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市、区及较大型医院医疗急救中心或医疗急救组织。”这一特点非常有利于保险公司搭建健康管理服务网络,搜集客户信息,最大限度地贴近客户。

(四)地区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市场差异较大

由于特区设置的历史原因,深圳地区被划分为关内和关外两个地区,关内包括罗湖、福田、盐田、南山四个区,关外有龙岗和宝安两个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规划定位的不同,各地区的发展不均衡,关内关外的健康保险市场区别较大。关内市场比较类似于内地发达城市的市场,而关外的小型民营企业很多,这些小型团体客户对服务和保障拥有与关内客户不同的要求,比如更倾向于基本的医疗保障、需求的层次性更突出等等。同时,由于关外地区本地人较多,大多讲客家话,性格、风俗习惯上都具有明显的客家人特征,因此,在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过程中,需要结合客户的购买偏好进行策略研究。

四、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营销策略建议

(一)营销渠道

综合深圳地区的特点,健康保险的营销渠道除了传统的渠道类型以外,应大胆进行渠道创新,重点关注一些新型渠道。首先,要重点发展门店销售渠道。健康险业务具有理赔次数频繁、单笔业务金额较小等特点,而深圳地区的社区医疗、社区管理、社区文化活动等发展比较成熟,居民对服务的要求比较高,因此,门店销售渠道比较能够适应深圳地区健康险的特点,使渠道触角往纵深发展。其次,要重视职团开拓渠道模式。深圳市的企业比较密集,针对这些大型客户,通过开展职团开拓,能够充分开发团体客户的资源,拓展个险市场。第三,要探索延伸渠道模式。针对劳务工市场,保险公司可以积极与政府合作,推进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参照“深圳市工伤意外补充保险”的销售模式,与社保机构开展深层次合作,利用社保网点等代办外来劳务工医疗保险。

(二)产品设计

根据深圳健康保险市场的需求特色,保险公司一方面要注重针对高端客户的产品设计和开发,包括社保补充型、老年护理型、收入损失补贴类和保障类产品等。另一方面,要针对特定客户群开发与之相对应的产品。比如针对建筑业客户开发建工类产品,针对关外小型民营企业开发不同保障层次的医疗费用补贴保险等。

(三)服务策略

服务是实现产品差异化的关键途径,同时也是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根据深圳市民需求的现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建设以医院、社康中心为网点的服务网络,不断丰富服务内容,为客户提供预约专家、陪同检查、慢性病管理、健康体检、住院预约等服务项目。在服务品质上,要建设客户关系管理系统,通过服务绩效监督考核制度、客户投诉制度、服务过程跟踪制度等一系列控制手段提高服务质量。

(四)促销方式

健康保险在深圳地区的发展潜力巨大,有很多领域还处于空白状态,因此,通过有效的促销方式可以快速占领市场,形成先人优势。在促销方式选择上,保险公司可以针对深圳市居民重视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的特点,采取“买产品、送服务”、“产品服务优惠套餐”等方式拓展市场,既达到产品销售的目的,同时也可以通过服务增强客户对新型健康管理内容的体验,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打好基础。

(五)价格策略

深圳市的高收入人群相对于国内其他地区较多,同时也存在收入较低的劳务工群体。因此,在健康保险产品的定价策略上应深入分析客户群的心理因素、消费偏好,针对不同目标客户群、不同产品、不同市场定位进行区别定价。

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范文2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困境;供给;分析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6.110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6-0-01

从20世纪80年代我国恢复人身保险至今,商业健康保险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时间。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存在水平较低、险种产品不全、产品质量不高以及经营效果不佳等问题,这需要对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

1 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现状

从保监会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2014年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达到15 871 785.71万元,比2013年增加了41.27%,比2004年增加24倍之多。单纯地从这些数据来看,商业健康保险在这十几年间取得了高速发展的成效。如此快的发展速度主要是由于寿险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在市场上,健康险作为寿险的附加险,取得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但从健康险在人身险中所占的比例来看,2014年健康保险仅占人身险中的12%,远低于成熟健康保险市场30%左右的市场份额。且从经营主体的经营情况来看,4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收入也只占到健康险市场的10.37%。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比原来设想的速度要慢。

2 造成商业健康险发展缓慢的原因分析

2.1 健康险的市场有效供给不足

从目前健康险市场的产品供给来看,主要集中在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方面,而关于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保险方面的却不多。这使得健康险市场上的产品种类出现畸形化供给态势,不利于各险种的均衡发展。且现在健康险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同质化产品,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无法得到满足自身需求的产品。再加上由于现有保险公司很多将健康险与寿险进行“捆绑销售”,将其作为寿险的附赠品交予消费者,虽能在短期内增加健康险的销售收入,但从长远看,这种不重视健康险的销售模式必将阻碍健康险的发展。

2.2 社会保险与商业健康险的定位不清晰

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是“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但随着我国基本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政府不断加大对基本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面。但对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内容并没有很好地划定界限,而商业健康保险由于自身的“商业性”无法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公益性”相比较。这使得消费者在选择医疗保险时,会受医疗花费等因素的影响选择社会医疗保险,使得商业健康保险在社会保险的“挤出效应”影响下经营受到影响。

2.3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需要政府为其提供良好的监管和法律制度,在明确社保服务保障范围的同时,要严格区分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服务范围,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而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能满足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需要。

3 解决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问题的对策建议

3.1 大力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从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专业化经营意味着商业健康保险从产品本身就脱离了与寿险相同的经营模式,依托于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数据库,集中专业的健康险人才利用风险管理技术和精算技术对健康险进行更好的开发。从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来看,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无论是人身险还是财产险都可以经营健康险,这是有悖于健康险发展要求的。短期内可通过在公司内成立专门的健康险事业部对健康险业务经营进行单独的管理,有条件的公司可以成立健康险子公司,对健康险专业化经营进行探索,最终使得专业化经营成为健康险经营的唯一经营方式。

3.2 加快产品研发和推广

目前,我国居民的健康险需求明显大于市场供给,加上市场提供的产品的“同质性”,使得有效供给更加不足。保险公司要借助市场调查的具体情况,研发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并积极参与各地医疗体系建设,通过大力宣传,承办基本医疗保险业务来加深潜在消费者对保险公司和健康险的认识,变潜在消费者为实际消费者。

3.3 政府加大监管和法律法规制定的力度

目前我国虽出台了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的相关准则,但对于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障之间的界限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这使得消费者选择基本医疗保障而非商业健康险的情况经常存在。同时由于健康保险的特殊性,需要保险监管部门针对健康险进行监管,同时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尽快制定出详尽的准则,对商业健康保险进行分业监管,以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运行。

3.4 加大税收方面的优惠

现阶段,政府可从税率、税基等方面对商业健康保险实行宽松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借鉴国外的有效经验,针对团体险部分,政府可以对企业缴费部分进行税收优惠或进行税收补贴,对企业的团体险保费支出实行税前列支在一定额度内列入企业成本,来增加团体险的需求;针对个人险部分,可通过对购买商业健康险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在一定额度内实行税前抵扣或免征个人所得税来刺激消费。

主要参考文献

[1]朱铭来,宋占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思考[J].中国金融,2015(2):63-64.

[2]赵肖,陈滔.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营模式发展方向[J].卫生经济研究,2010(7):34-38.

[3]张玲玉,薛罡.德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现状及经验借鉴[J].金融经济,2008(20):93-94.

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范文3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因素;对策

引言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已有了30余年的发展历史,然而其仍旧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多年以来,健康保险业充分支持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发展工作,有然而商业健康保险在医保体系中的作用未得到全面的发挥,还待于进一步得到强化[1]。

1.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现状

1.1业务规模不大,赔付率高

现阶段,我国我国健康保险发展仍旧处于初级阶段,健康保险相对于总体保险行业发展速率较为滞后。结合健康险保费收入和增幅相关数据可知,我国健康保险赔款金额及其增幅明显高于保险行业整体赔款金额及其增幅,即表示健康保险相关保险产品的推出、保险费用的核定及风险控制等存在诸多不足问题,使得形成赔付率高的局面,对健康保险发展构成不利影响。

1.2存在行业垄断现象

在改革开发逐步深入的背景下,现阶段我国有数以百计的各种类型的保险公司,构建起了各式各样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一并发展、公平竞争的保险行业机制。当前健康保险业务大多由我国寿险公司,寿险公司通过采取自身寿险经营模式对健康保险展开经营,而少量专业的健康保险公司并未很好的发挥自身应发挥的功效,健康保险发展存在行业垄断现象。

1.3保险深度密度有待提升

长时间以来,国外健康保险行业健康保险费用收入远远超过我国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国内健康保险保险深度、密度在保险行业整体水平中显得微不足道,与保险行业急速发展的情况相背离,市场没有获取全面的开发,对健康保险保障作用发挥构成不利影响。近些年,医药卫生体改开展得到愈来愈多大众的热点关注,且人们对于自身的健康状况也愈来愈重视,这便使得我国健康保险被提出了愈来愈多严格、个性的需求,健康保险势必会成为我国保险业一个有着巨大发展潜力的保险市场。

1.4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以欧洲国家德国、法国为例,其近些年政府支付医疗费用支出为78.3%、79.1%,商业健康保险费用支出为13.1%、13.3%,这两个国家都是推行的主导型医疗保障模式,有着十分高的保障水平,它们商业健康保险费用支出所占整体医疗费用支出的份额均远远超过我国,由此可见我国商业讲课保险市场有着十分大的发展空间[2]。

2.保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因素

2.1宏观因素

2.1.1政府加大政策支持

相关政府税务机关应当颁布一系列政策法规,协助健康保险发展,适时减免保险企业开展健康保险业务相应的营业税收,同时提升企业购置商业健康保险的相关保险费用指出税前列支份额,强化政府扶持力度,既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之后将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又一重要险种进行培育。

2.1.2建立独立监管与经营体系

保监会应当设立一个独立监管商业健康保险运行的监管机构,彰显保监会工作职能,第一时间对各类数据信息进行公布,避重就轻,提升对商业健康保险指导、监管力度,配置数据信息共享渠道,构建特定的信息数据管理机制。同时,保监会要全面提升商业健康保险专业经营水平,构建科学规范健康保险主体资格审核规则,形成利益一同分享、风险一并承担的利益联合体系,强化市场核心竞争力。

2.2市场因素

2.2.1建立健全信用体系

政府应当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规范市场行业信息体系,就每一公民诚信记录展开留存档案,推行诚信层阶管理。好比,可考虑将居民个人身份证中植入自身的诚信信息数据,设立日常工作、生活于信用层阶向关联的体系。

2.2.2形成健康文化环境

在当前市场经济大背景下,我国应强化核心价值观培育建设力度,以构建起与经济体制相匹配的健康文化环境,传承优良传统文化,摒弃落后残余理念,培育社会大众理性价值观,促进社会大众价值观成熟[3]。

2.3保险公司因素

2.3.1积极产品创新,增加产品供给

保险公司要对目标市场展开深入分析,设计出满足各式各样类型消费群体对于保险产品所存在的不同需求,针对不同市场消费群体开展细分工作。并且,保险公司还应当讲究保险产品的差异性,增加产品供给,提升团体医疗保障力度,基于疾病、医疗费用补偿内容,制定实施长时间护理、伤残收入等保障措施。

2.3.2健全理赔体系,提升理赔服务

保险公司应当遵循“标准化业务、规模化业务及效益化业务”原则,总公司与分公司相互间进行明确分工,就各类健康保险业务给予针对的理赔服务;提升保险理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强化理赔人员专业素养,设立高效低成本的组织架构,提供给消费者人性化的服务,搭建自由便捷服务平台[4]。

2.3.3强化医疗风险控制,降低系统风险

Ⅰ.构建完善医疗服务机构合作体系,加强与医疗机构的互动关系,尽可能得到医疗机构的帮助,协调相互间利益取向,降低利益矛盾计划。Ⅱ.提升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力度,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强化医疗风险控制,参与到规范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行为的工作之中。Ⅲ.提升与社区服务机构的力度,消除商业健康保险过度覆盖大中规模医院的局面,以消费者为中心,对商业健康保险服务理念与社区服务机构需求进行匹配,开拓农村市场。

2.3.4改善产品销售方式,打通各销售渠道

保险公司应当改善产品销售方式,构建起一支高素质、稳定的健康保险销售团队,调动消费者深层次、多元性的需求;实行团体核保手段,降低核保成本,系统开展异常信息、理赔报告分析工作;打通各销售渠道,与金融机构加强互动,充分开拓金融机构客户的健康保险需求;提升互联网销售、电话销售力度,设立企业公司电子商务网店,优化互联网销售环境,强化电话扰民行为严惩力度[5]。

3.讨论

总而言之,为了实现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有利发展,相关人员务必要不断专研研究、总结经验,全面分析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现状,充分认识保证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因素,“宏观因素”、“市场因素”、“保险公司因素”等,积极促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包头中心支公司)

参考文献:

[1] 谢芳. 影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因素及其发展策略[J].经济发展研究(上月刊),2012,27(10):106-107,109.

[2] Patricia A.Butler. Employer-Provided Health Insurance and Worker Mobility:Job-lock or not[J].Industrial and Labor Relations Review,2010,(1):105―120.

[3] 朱铭来,尚颖. 商业健康保险需求理论与实证研究综述[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1,(11):58―65.

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范文4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有效衔接

社会医疗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商业健康保险则是由被保险人个人自愿支付保险金的一种商业行为。由于目前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处于“低水平、广覆盖”的阶段,致使国民在发生医疗费用时,存在相当一部分不予支付的费用,给家庭经济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要解决这个问题,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就显得十分必要了。本文从分析我国的医疗保险的现状入手,明确阐述了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衔接的意义,并以实际运行成功的实例为依据,说明了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可实施性,它们可以相辅相成、互补所缺、共同成长,从而共同构筑我国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最终达到被保险人在医疗消费上少负担或零负担,从而促进了社会和谐、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

一、我国医疗保险的现状

(一)社会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医疗保险虽然从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但仍有1亿多人没有纳入医保体系,得不到基本医疗保障;二是筹资和保障水平总体不高,部分重病患者参保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三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保障水平不均衡,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待遇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医保,中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待遇水平落差较大。

(二)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产品结构

近几年来,我国健康保险业务量迅速增长。十六大以来,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 ,年均增长速度高于30%。近100家保险公司开办了各类健康保险业务,自2005年以来,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谐健康 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相继成立,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专业健康险公司保费收入的市场份额快速提升。另外,健康保险的产品结构也进一步优化,目前由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四大类健康保险产品,开始向居民的健康管理等服务领域延伸。

(三)国家政策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将发挥怎样的作用,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怎样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局面。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前任国务院副总理明确指出,逐步发展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并把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而且有利于发展经济、稳定社会。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新医改方案都将商业保险作为我国多层次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保监会先后下发《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和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统计制度等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健康保险监管制度体系,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近几年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还处于初级阶段,专业的健康险公司面临缺乏政策支持、产寿险共同竞争、产品单一等压力,发展速度缓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1、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没有得到政府的充分扶持

目前,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是由专业健康险公司、寿险公司、财险公司共同经营。与寿险公司和财险公司经营健康险业务相比,专业健康险公司无论是价格上还是渠道上都没有优势。在德国,政府对保险业进行严格的分业监管,寿险、财险、健康保险分业经营,即寿险、财险不得经营健康保险,健康保险公司不得经营寿险、财险。正是由于严格的分业监管,德国现有的48家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得以专心致志地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在产品开发、核算定价、核保核赔、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和分析、经营流程、客户服务和客户管理、医院管理等各方面都有系统、精细的理论和技术。而我国因为分工不清,未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缺少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明确的业务范围,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2、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单一、缺乏专业性

健康保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产品差异化程度较低,各家保险公司在健康产品的保障、范围、保险责任等方面进行过很多尝试,目前市场上仍以医疗费用保险、住院津贴保险为主,看护和失能类保险一直未得到有效的发展,产品单一、同质性严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基本上采取附加于人寿保险的业务,由寿险公司统一经营的模式 ,缺乏专业性。完全用寿险、财产险的经营理念和组织来经营医疗险,造成产品开发、流程设计、风险评估、风险监控、专业培训和市场营销的系统偏差,其重要原因在于缺乏专业化经营。

二、商业健康保险公司与社会医疗保险衔接的意义

(一)商业健康保险是对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必要而有益的补充

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融合对接,不仅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障的发展趋势,也是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发展的必要选择。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可以提高医疗保障体系运行效率,可以完善医疗保障机制。新医改方案为健康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以便提高医疗保障体系的运行效能,可以配合各级政府更好地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分担社会保险的压力。

(二)新型的医疗改革将使得中国健康保险市场更加开放

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如何积极参与,满足公共医疗卫生基本医疗保障需求之外的消费需求,充分整合资源,开发适应不同要求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高端和多样的健康需求,发挥出以市场机制改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服务、提高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的积极作用,发展壮大健康险市场,为全民提供商业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等服务,弥补社会医疗保险供给的不足,丰富和完善整个中国的医疗保障体系。

被保险人购买健康保险不仅仅是寻求财务上的保护,更是寻求良好的健康服务。对于健康保险公司而言,不仅是对被保险人医疗花费提供赔偿,更重要的是直接提供更适合的健康服务商,并在被保险者有需要时以其可支付的费用向其提供最好的治疗,这就是健康保险公司提供的深入。德国DKV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在经营健康险时,非常注重这种深入,在本国以及全球各地建立了许多设施与服务一流的医院、康复机构等,为被保险人提供良好的预防、护理、治疗等服务,DKV的这种服务方式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三、 商业健康保险公司与社会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措施

(一)政府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社会地位 实践证明,没有商业健康保险的积极参与,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因此,国家应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给予一个与社会医疗保险平等的地位,将其作为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纳入其中,并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形式确定下来。通过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合作,建立起利益共享、信息共享、风险共担的管理平台。因此,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应有的社会地位,是保障商业健康保险顺利发展的必要措施。

(二)根据国情构建健康保险专业监管的系统框架

新医改方案明确指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需要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等的协调发展和共同推动。其中,大力发展专业商业健康保险,既十分必要,又十分紧迫。

我们应吸取国外监管经验及体系构建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努力构建适合我国政治经济环境,与当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发展战略,包括精算、法律和财务在内的专业监管体系。由于商业健康保险的复杂性和特殊国情,在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和法规体系时还应注意,要尽力在规范、监管和支持发展间寻求平衡点。对商业健康保险的监管不应只考虑市场公平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还应代表公众监督其在国民健康保障体系中承担的责任。为此,应突破行业政策和技术层面的局限,从国家卫生政策的高度对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失灵的情况进行校正。

(三)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具体做法举例

1、湛江模式

新医改方案明确指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需要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等的协调发展和共同推动。其中,大力发展专业商业健康保险,既十分必要,又十分紧迫。

人保健康广东湛江中心支公司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参与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改革,在不增加居民负担的情况下,为所有参保民众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和健康管理服务,为当地社保部门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审核、就医巡查、与医院直接结算等专业化管理服务,极大方便了参保民众就医治疗和费用结算报销,有效控制了不合理医疗行为,提高了医疗保障体系运行效率,创造了“服务保障多元化、管理平台一体化、合作各方互利共赢”的湛江模式,实现了城乡居民统一参保,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无缝链接,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有机结合,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有效扩大,社保部门与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定点医院无缝链接的新合作模式,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湛江模式”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个人缴费实现了拆分:个人缴费的85%继续参保基本医疗,人保健康提供无偿管理服务;个人缴费的15%向人保健康购买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服务,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障额度。湛江市社保部门、医保定点医院、人保健康建立三方合作机制,进行一体化管理。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调研广东省保险市场时,对商业保险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湛江模式”进行了充分肯定。近四年来的实践证明,“湛江模式”能够提高政府管理效率、改善群众医疗保障状况,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2、新农合

人保健康新疆分公司按照总公司“抢抓医改新机遇”的要求,多次向乌鲁木齐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取得了政府部门发文支持,获得了承办乌鲁木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保险大额和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资格,2009年与乌鲁木齐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办公室签订了《新农合补充医疗及大额救助医疗保险协议书》。农牧民人员只需缴纳少量的保险费,即可享受报销在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依据医院的等级而定,大力扶持了乡、县级医院,对大病、重病有大额支付的办法,减少农牧民因病致贫的现象,充分保障了农牧民的经济利益。在人保健康保险公司总公司的指导和帮助下,新疆分公司抓住政府和百姓关注的舆论焦点,对新农合补充业务进行广泛宣传,介绍公司在落实新医改,推进城乡两元保险市场同步建设,服务边疆农牧民保险保障需求上的新做法,进一步强化经营主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分公司社保补充业务部及时成立业务宣传小组,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了人保健康的品牌影响力,并且受到了政府及农牧民的欢迎。2009年参保人数的仅有3万余人,由于此项保险深得广大农牧民的欢迎,2013年投保人数有望突破10万人,四年参保人数增加了百分之三百多,在履行商业保险协议的过程中,不断修正承保、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在友好协商的氛围中不断完善协议,使协议更趋合理化、人性化、科学化。分公司负责人在新疆保监局经验交流会,介绍公司参与新农合试办的成功做法,并积极建言自治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受到了监管部门的高度认可。

综上所述,在各种有利措施的相互配合下,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衔接,可以使二者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使商业健康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起到补充作用,共同构筑我国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有效解决个人医疗费负担过重的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金岩.论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中的作用[J].保险研究,2003,(6):21-22,57

[2]张玲玉、薛罡.德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现状及经验借鉴[J]. 金融经济,2008,(20):93-94

[3]李莉.浅谈保险集团公司整合资源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J].上海保险, 2009,(10):45-49

[4]卢可心.论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关系[J].天津社会保险,2008,(5):23-25

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范文5

以市场定位明晰发展空间

“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家庭财富的日益积累,在基本的温饱问题得到解决后,相应而产生的将是国民日益增长的对于“健康”的关注与需求。如何提高生活质量,提升自己的健康水平,将会是较治病、医疗之后的更高一层次的需要。且这一需要将根据居民教育水平、收入水平等呈现明显的差异化及多样化特点。毋庸置疑,一个更为全面、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医疗保障体系需要商业健康保险的进一步参与,以满足健康需要多样化所带来的供给方空缺及卫生费用融资问题。在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中发[2009]6号)中就已经明确提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战略,即“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清晰的市场定位对于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是必要的,并且在未来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过程中尤为重要。商业健康保险积极参与基本医疗的服务经办固然是重要的,但弥补和积极开拓目前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之外的市场更是当务之急和长期立业之本。举例说明,商业健康保险从产品种类上可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等四大类。2011年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中,疾病保险保费收入占比56.68%,医疗保险保费收入占比43.04%,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保费收入占比0.12%,护理保险保费收入占比0.17%。这说明健康保险市场产品结构存在严重畸形发展,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保险等业务上几乎空缺。未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严重,据测算2011年我国老年长期护理总费用预计为3464亿元,预计2030年将突破1万亿元,2050年将达到39682亿元。而我国目前的社会医疗保险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成熟的技术、丰富的经验和数据,短期之内没有为老年人的护理费用提供融资保障的设想。在这种情况下,商业健康保险应该乘势而上,将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打造成自己的品牌产品。从打造专业化护理保险的定位起步,建立专业化的经营主体、中介管理主体、甚至护理服务提供主体。除此之外,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病种,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之外的药物,非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保健与健康维护服务等,都将成为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的潜在拓展空间。对于商业健康保险经营者而言,应该确立清晰的市场定位,大力发展对社会医疗保险起补充作用的产品,满足居民日益差异化、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对居民的健康和医疗需求起到“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作用,解决居民“想保而未保,有需求而无供给”的保障真空。

以科学定价助力风险管控

按照经济学传统理论,一般商品可以通过有效、充分的市场竞争实现供需的平衡和资源的合理分配,但在保险市场中这却难以实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操控力等原因,商业健康保险市场易出现所谓市场失灵现象;而为医疗需求提供合理融资和风险分散机制,又属于公共产品特性,政府的干预和管理责无旁贷。但社会医疗保险的刚利和管理行政化,又往往会加大医疗服务的诱导需求和过度消费。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各有优劣的特性决定了它们应在保险市场中化解不同的风险,服务不同的需求对象,提供不同的保障水平,进而改善全社会的风险分配状态,最终达到经济学所谓的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较高的医疗卫生费用客观上要求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共同为居民的医疗卫生费用提供保障,商业健康保险的核心竞争力应在于其专业化经营技术和科学管理能力。客观的事实是,当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被动,一方面,保险公司精算技术不足,相关疾病表研发能力严重缺失,直接导致了其无法彰显其专业化经营的优势;另一方面,对居民医疗费用的贡献局限于“简单支付”层次,即发生医疗费用后,保险公司再来核损、理赔,并没有通过商业健康保险自身的优势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形成一个完整的风险管控网络。优质的健康保险服务应该是通过健康保险产品的科学合理定价,对于居民医疗卫生费用起到合理的管控作用,降低不合理的医疗卫生费用开支。保险公司应进一步拓宽与医疗服务的合作模式,参与到医疗行为的监控、干预中,加大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力度。利用定点医院的选择机制控制费用,探索在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范文6

作为中国第一家国有政策性健康保险公司,在公司筹备成立时,受到了总理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总理亲笔题词:“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精心组建,规范运作,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务必办好”。并得到保监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中国人保健康成立五年来,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已于2009年取得了全国经营性盈利,打破了西方先进国家创营七年盈利的历史性记录,其主要业绩是源于国家政府的支持。

人保健康公司先后与53个城市合作,累计承办政策委托健康保险业务项目270个,保障人数达16500多万人,与政府合作保障基金已经超过45亿多元。业务涉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补充保险;城镇居民医疗大额补充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保险;城乡低保人群大病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学生医疗意外全额保险等领域。

包头市人保健康包头公司成立三年来,受到了自治区领导、市政府领导和人保集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2010年2月9日、10日,中国人保集团吴焰董事长一行又分别与包头市党委书记和市长、自治区党委书记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举行会晤,双方将在保险资金运用、资本合作、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双方就相关合作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通过三年来的工作实践,包头人保健康包头公司的保险业务有了突破性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目前的形势看,还存在一定问题,现就包头健康险发展面临的机遇和为努力提升专业化经营水平,积极服务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抢抓医改机遇,努力打造专业特色;目前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一、健康保险发展面临较大机遇

1.新医改为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1)明确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意见》指出,“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2)鼓励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意见》强调,“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3)提倡商业保险参与各类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意见》指出,在确保基金安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保险业经办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将进一步优化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环境,夯实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基础,带来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商业保险的品牌美誉度。通过参加各地医疗服务监督组织、完善保险公司与定点医院的合作模式等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制约作用,有利于控制医疗风险,促进基本医疗保险补充业务的创新。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搭建“医保通”平台,为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的风险管控和数据积累奠定技术基础。

(4)把完善医疗执业保险作为构建健康和谐医患关系的具体举措之一。《意见》指出。“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

2.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健康保险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人口老龄化为健康保险提供了创新机遇。

二、当前健康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1.在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从国外的经验看,健康保险支出无论是绝对值还是在居民消费中的占比都越来越高,健康保险已经成为防御疾病风险的重要方式,是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法国和荷兰等国的健康保险覆盖率达到90%左右,美国、加拿大、法国、荷兰等国医疗总费用中商业保险赔付占比都在12%以上,美国更是超过35%。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尽管自本世纪以来,我国健康保险赔付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有了较快增长,但始终没有超过2%。这一比率最近几年一直在1.2%左右的水平徘徊,健康保险在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有待提高。

2.基础建设有待加强。经验数据缺乏是困扰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老问题,经过十余年的积累发展,依然没有明显改观。问题的核心不是保险公司缺乏数据,而是保险公司亟待提高数据积累和数据分析的能力。

(1)没有科学的编码系统数据,数据定义不统一,无法集中、归类、分析。

(2)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有待提高,需要建立起专业有效的IT系统。

(3)数据管理制度有待完善,数据失真和流失等问题有待解决。

(4)保险行业内部、保险行业和医疗卫生行业、社保机构之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数据共享机制。

3.医疗风险控制能力有待提高。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严重不均,保险公司与病源充足的大医院谈判能力有限,很难建立可以影响医院医疗行为和医药费用的深层次合作机制。保险公司主要依靠被保险人的医疗单据进行理赔,没有实现对医院的直接供款,没有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系纽带,难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难以控制医疗费用。保险公司还没有一个覆盖广、效率高、可控制的合作医院网络。近年来,个别保险公司也在尝试收购医院的股权,通过资本纽带加强对医院的控制,但效果尚不明显。

4.市场竞争仍需进一步规范。目前,几乎所有的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公司均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部分市场主体采取低价竞争策略,把健康保险业务作为敲门砖,使得市场费率无法真实反映业务成本。粗放竞争导致消费者对健康保险多样化的保障需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缺乏专属的经营领域,面临夹缝中求生存的困境,市场拓展难度很大。目前,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在我国还没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可供借鉴,仍处于探索阶段,经营难度较大。

5.政府政策支持有待完善。由于健康保险在服务民生保障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一般国家都会对健康保险的发展出台一些特殊的扶持政策,但目前我国对企业和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此外,与新医改方案相配套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

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范文7

关键词:商业健康险;医疗保障体系;医院管理

1国际经验借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商业健康险是一个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但是由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原因,不同国家的医疗保障体系存在巨大差异。美国的医疗保障制度以商业健康险为绝对支柱,其保障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都以私营体系为主导;与之相反,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则以政府基本医保为绝对支柱,保障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都以公立体系为主导。笔者曾在2016年赴德国进行专题考察时发现,在医疗和医保领域,如果说美国和中国目前的制度体系是私立和公立的两个典型代表,那么德国则是两者的平衡,或许对于中国医疗、医保的发展更具有借鉴意义。

1.1德国医疗保障体系概览

德国是世界第四大经济体,人口8230万,2015年GDP为3.36万亿美元,GDP增速1.4%。德国是保费收入世界排名第六的市场,2014年总保费收入达2546.44亿美元,占世界总份额的5.33%。2014年,德国保险市场保费规模1870亿欧元,其中健康险保费360亿欧元,占比约19%。德国实行社会强制性医疗保险(SHI)和商业医疗保险(PHI)相结合的双轨制度。政府针对所有工作人群(除去公务员体系和自由职业者以外)都有法定的健康保险缴纳义务,从公司工资中固定扣除,由参保人及其雇主联合承担。法定缴纳义务仅与收入水平挂钩,与承保风险无关。缴纳费率也会根据支出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偿标准是在州一级由各个自主利益集团(例如医师协会)通过复杂的社会协商来决定。所有就业公民以及其他(如领取养老金)月收入低于4350欧元的居民和他们的家属都被免费覆盖入SHI;政府公务员保险则由政府税收支付。进入21世纪以来,德国开始实行法定的长期护理险体系,要求除特定人群以外的所有工作人群都缴纳长期护理险。与此同时,政府也规定超过一定收入的人群有权选择纯市场化的商业健康险和商业护理险,为自己获取更高的保障。在德国,对有较高收入的年轻人来说PHI更具有吸引力,因为PHI保险可以以低廉的保费换取更广泛的保险服务,比如PHI内可以涵盖使受保人员使用更好的设施或者涵盖一些牙科护理的附加费用。因此很多德国人选择用SHI覆盖一些常规的或主要的健康保险,然后根据自身需求使用PHI加以补充。在政府的合理引导下,德国的商业健康险市场获得了稳步的发展,业务规模占总体保险市场的20%左右。德国商业性健康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商业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护理保险三大类。

1.1.1商业医疗保险

2014年,商业医疗保险保费收入257.75亿欧元,占健康保险总保费收入的70.96%,覆盖人群约883.44万人。商业医疗保险是作为法定医疗保险并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安排。在德国总体人口中,法定医疗保险覆盖人口89%,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率为11%。覆盖人群主要是收入超过一定标准的高收入人士、自由职业者等人群。商业医疗保险涵盖了住院和门诊的检查费、诊断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康复费、住院津贴、海外治疗和急救、牙科和眼科治疗,甚至健康体检和验光配镜等。保障范围和水平不得低于法定医疗保险,但参保客户享有更好的医疗服务,如可自行选择医院、提供牙科保障等。

1.1.2补充医疗保险

2014年,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收入77.66亿欧元,占健康保险总保费收入的21.38%,覆盖人群约2434.24万人。德国的社会医疗保险改革减少国家和雇主责任,增加个人责任,个人参加法定医疗保险之后的负担主要包括:购买处方药费用、住院治疗时日支付费用、康复治疗日支付费用、医疗辅助设备费用、牙科费用等。因此,德国约26%的人既参加法定医疗保险,又投保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是为法定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既有终生保障的产品,也有短期保障的产品,能提供单间病床、镶牙、选择性治疗方法、心理疾病的治疗等。从险种来看,可分为门诊补贴、非急需医院服务补贴、牙科补贴、按日疾病补偿金等。

1.1.3商业护理保险

2014年,商业护理保险保费收入20.13亿欧元,占健康保险总保费收入的5.54%,覆盖人群约947.27万人。德国从1995年开始实施护理保险制度,并遵循“护理保险遵从医疗保险”原则。医疗保险和法定护理保险的覆盖面超过总人口的90%,所有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人必须同时购买商业护理保险。另外,约76万人在法定护理保险的基础上又购买补充护理保险。商业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和水平不得低于法定护理保险,还包含支付更高比例或全部的私人护理费用、更高的家庭护理费用、更高的住院费用等保障。

1.2德国医疗保险管理主体及运作机制

在德国,政府的法定保险体系由不同的法定医疗保险基金负责运作和管理,全国有上百支类似基金。这些法定医疗保险基金相对独立运营,同时国家层面建立一定的统筹体系。政府作为监管者并不直接负责基金的运作,其作用体现在框架设计、合同关系设计和指导建立联合管理体系。联邦联合委员会(JointFederalCommittee)是最高的决策机构,该机构成员不仅包括各个层级的医疗保险基金,还包括医院、医生、药房等医疗服务的提供方。通过建立联合自制的体系,该委员会负责建立临床指南,对新的治疗技术进行审批以及确定不同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通过联合自制的制度设计和各保险基金的相对独立市场化运作,不仅可以更加有效地控制医疗赔付成本,更有助于提升医疗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效率。同时,这些基础体系的建设也为商业健康险体系的运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德国《保险监督法》规定,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和健康保险必须分业经营。专业健康险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经营健康保险。除去大型保险集团下的商业健康险公司,多数商业健康险公司独立运作。即使隶属于大型保险集团,商业健康险公司也完全独立运作。在德国,健康保险公司包括两种法律形式:股份制保险公司和互助制保险公司。德国有50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其中股份制31家,互助制19家;前五大德国商业健康险公司占有超过50%市场份额。商业健康保险与法定医疗保险按照法律规定各有自己的领地,在某种程度上相互补充,但实际上,两者之间的竞争关系也客观存在,主要在于法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覆盖范围有个交叉地带,根据法律规定,高收入雇员可以选择加入商业健康保险,也可以选择法定医疗保险,因此,高收入雇员成了两者共同争取的目标。因此,法定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者也建立了相对市场化的体系,以吸引客户。例如德国BIG是一家法定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他们也非常重视客户体验,强调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为特定人群提供优质服务来提升吸引力并实现更优的财务表现,在探索数字化潜力方面也付出了积极的努力。

1.3德国医疗服务体系

在医疗服务的供给端,德国医疗服务体系目前是以公立医疗机构和私立医疗机构并存的格局。2014年,德国医院数量接近2000家,其中公立医院和慈善机制运营的医院数量占比接近65%,私立医院的占比约为35%;从床位数来看,私立医院占比为18%左右。在过去20多年的时间中,私立医院的数量和规模都显著提升,1992年,私立医院的数量占比仅有15%,而在2014年已经上升至35%;与此相对应,公立医院的数量在这20年间大幅缩减。从医保基金的用途来看,在政府医保基金中,35%用于公立医院,医生和牙医分别占比为17%和7%,药品占比为17%,其余用于其他医疗服务机构(例如急救中心等)。德国目前有三大私立医疗集团,分别是:Fresenius、Asklepios和Sana。其中Fresenius从2005年开始进入医院业务领域,先后通过若干收购成为德国目前最大的私立医疗服务集团。2015年收入约为56亿欧元。商业性医疗保险是私立医疗服务机构的主要支付来源。在德国,即使是公立医院,也可以建立专门的业务体系,为商业健康险客户提供差异化的服务。这种制度设计确保优质医疗服务的供给与商业健康险业务构成了完整的闭环,使得商业健康险体系得以运转。

1.4德国医疗保障体系借鉴意义

从德国医疗体系来看,目前无论是在支付端还是在服务端都形成了较为均衡的格局:支付端以政府医保体系为主导,以商业保险为有机补充;服务端以公立医疗机构(包括慈善机制运行)为主导,以私立医疗机构为有机补充。同时,无论是政府医保基金和商业医保基金,还是公立医疗体系和私立医疗体系之间,不仅有机补充,而且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这也促进了两个体系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了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机运行,也催生了商业健康保险产业和私立医疗服务产业的蓬勃发展。

2中国商业健康保险行业发展前景

2.1我国医疗保障及服务体系现状

与德国等发达市场的体系相比,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呈现出以下三个典型特征:第一,绝对公立主导的格局。从医疗保障体系来看,政府医保基金占据了总体医疗费用总支出的绝对主导,商业性健康保险占总体医疗费用总支出的比例不足2%;从医疗服务体系来看,公立医院占据绝对主导,私立医疗机构无论是数量和床位数占比都保持在较低水平,而且医疗服务技术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差异化的优质医疗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第二,参与主体的市场化和专业化运作机制不足。在德国,即使是政府医保基金的管理者也采用独立公司化管理和运作的模式,建立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与之相对应,我国的政府医保基金完全以政府为管理主体,运作机制行政化。尽管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尝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借助商业保险公司的力量管理医保基金,但是总体的运作机制仍然没有实现市场化和专业化。第三,商业化保险和私立医疗机构发展严重滞后。从商业保险市场来看,我国目前的专业化健康险公司数量有限,而且业务规模很小,在整个保险体系中的作用很小。发展滞后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个是传统意识转变难,老百姓习惯了几十年的公费医疗,很难在短时间内让大家普遍接受需要自己付费的商业性保险;二是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几乎观察不到医院、患者的行为,导致我国健康保险在开发、推广和应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障碍;三是患者就医行为的随意性,使得商业健康保险费用无限上涨,多年亏损状态让保险公司望而却步;四是医保改革迟缓,政策落地的执行力度较弱以及保障措施的不完善也是制约商业健康险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从医疗服务市场来看,私立医疗机构普遍规模偏小、技术水平有待提升,在整个医疗服务供给中的作用无法充分发挥。伴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条件和支付能力的提升,人民群众对于差异化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上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差异化服务需求与有限的优质医疗供给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我国医疗服务行业所面临的主要矛盾之一。缺乏优质医疗服务供给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支付体系的支持,仅仅依靠病人自付并非可持续的筹资来源渠道。可以说,在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障体系下,商业性健康险的滞后发展已经成为整个医疗服务产业发展的约束性因素。

2.2商业健康保险将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国家已经充分意识到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3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凸显国家对商业健康保险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对健康险专业化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健康中国2030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30年,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从国内来看,健康保险市场持续快速发展,2000年以来,商业健康保险保持年均25%以上的高速增长,2015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实现保费收入2410.5亿元,同比增长51.9%,全国有10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商业性健康险市场的发展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一方面,需要国家积极的政策支持,尽管国家已经推出了税优政策,但是在实际推行中商业性保险机构积极性不高,政策效果差强人意;另一方面,商业性保险机构也需要提高健康险业务的专业化能力。相比传统的寿险等保险产品,健康险定价基础更为复杂,道德风险更为突出,风险测算难度更高,产品开发、精算定价、经营模式、核保理赔、客户服务、信息系统与一般寿险、财产险都有很大不同,唯有专业化才能保证稳健经营。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各类市场化机构的努力下,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未来的5~10年内,商业健康险市场将获得飞速的发展,这也将为私立医疗服务产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筹资来源,推动私立医疗服务运营机构成为医疗服务市场中不可或缺的力量。这些变化将深刻改变医疗服务行业的运行机制,带来巨大的机会和行业变革。

3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对于现代医院管理的挑战

从发达国家医疗保险发展经验来看,在保险、医院、患者的“铁三角”模型中,作为支付方的医疗保险运营主体与作为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医院之间,存在天然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关系,而且前者往往在双方彼此的较量中处于强势地位。在我国目前的医保体系下,政府医保基金是主要的支付方,伴随着医保基金压力的持续提升,医保控费已经成为近年来的主题。医保控费力度的加强已经给不少医院带来了巨大的运营压力,对医院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未来,随着医疗服务需求的进一步释放和国家医改的不断深入,医疗服务支付结构也将发生深刻变化。医疗卫生筹资中,居民自费比例将逐渐下降,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比例快速上升,医疗服务市场中的买方影响力将逐渐提高,医疗机构竞相与保险经办机构合作将成为必然趋势,这就要求医疗机构具备更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来满足保险支付方的管理需求。具体而言:

3.1更加规范的医疗行为管理

商业健康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医疗保险方可以有效影响并控制医疗行为,从而达到合理控制医疗支出和赔付成本,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我国目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面临的一大障碍就在于商业保险公司无法有效控制医疗行为,进而无法控制合理的赔付,导致商业健康险机构“做的越多、亏的越多”。未来商业保险的发展,必然要求商业保险机构具备控制和影响医疗行为的能力。目前,商业保险机构正在基于政府医保经办业务逐渐培养和提升医保控费的能力,未来无论是政府医保经办方还是独立的商业保险运营方必然将控费作为首要任务,并且逐渐将控费延伸至医生和医疗行为本身,这要求医院建立更加规范的医疗行为管理机制。

3.2更高水平的医院精细化管理

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除了要求更加规范的医疗行为外,随着保险产品和支付方式的多样化发展,医院将面临更大的成本管理压力,通过服务项目管控、医疗流程改进、运营绩效优化来降低服务成本,扩大利润空间。目前,我国很多医院在成本控制、精细化运营管理方面做出了很多积极的努力,但是这些距离可以对接商业健康保险依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现代化的医院管理将要求更加精细化的医院成本核算和医院绩效管理。这也会对医院的运行机制产生重大的影响。

3.3更加严格的医师资质管理

出于保险控费和医院运营管理的需要,医疗费用的给付将很大程度取决于医疗服务的技术水平和结果质量(包括危急重症诊疗和长期健康管理),这就要求医师诊疗手段更精准有效,传统粗放式诊疗方式必然会因医疗成本的上升而被抛弃。所以,在保险支付的杠杆作用影响下,医院只有通过更加严格的医师资质管理,确保医师具有符合要求的能力水平,才能真正提高医疗服务的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3.4更现代化的医院信息化管理

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范文8

健康保险在我国是近些年新提出的概念。过去习惯的被称为医疗保险,只是近些年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和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普遍对身体健康的重视,健康保险的概念才逐步形成。

在美国,目前有上千家保险公司提供商业健康保险。即使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比较健全的欧洲,也有几百家健康保险公司,而且拥有商业健康保险的人数接近总体人口的10%。

所谓健康保险是指通过保险方式对保险人因遭受疾病或者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或收入损失提出经济补偿的保险保障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举办的社会健康保险和保险公司销售的商业健康保险。

二、健康保险现状

(1)健康保险潜在需求和有效需求的差距较大

2006年底,中国消费协会在哈尔滨、南京、郑州、武汉、西安、兰州6个城市进行了“消费者和保险”调查,有效样本为3008个,被调查者的平均年龄为36岁,当年的人均收入为19796元。统计结果显示,有51%调查者的认为国家统筹医疗保障之外,还应该再办一些商业保险。在保险消费和需求上,健康保险排在第一位。具体数据见表1

(2) 覆盖人群逐步扩大,业务规模迅速增长

据统计,2007年1月,商业健康保险承保数量为456.93亿元,2008年1月达到了762.83亿元,当年保费收入达7337.56亿元,比上年增长48.26%;自2008年8月奥运会以来,健康保险保费收入持续增长,在奥运会前的6、7月份,保费收入分别达561.68亿元和588.20亿元,大大高于上年412.41亿元的月均保费收入水平。

(3) 服务领域日益拓宽,社会影响明显扩大

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已经覆盖了包括电力、铁路、邮政、通讯等行业在内的各大行业,社会影响明显扩大。特别是在2008年上半年奥运会开始前,保险业快速行动,采取加快理赔、加快产品开发、加快销售创新等特殊体育保险服务,在奥运会的特殊时期,树起了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力支援了国家体育事业,赢得了社会与国际的普遍赞誉。

(4)经营主体不断增加,产品供给日益丰富

目前,已有64家寿险公司和26家财产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提供的险种已经超过800种。除了传统的费用补偿型和住院津贴型产品,保险公司也开始涉足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新领域。

(5)核保技术不断创新,理赔质量显著提高

目前理赔制度创新日益变化,在美国和日本保险市场上,保险公估人经营的理赔业务占全体保险人理赔业务的80%,在我国香港地区,这一比重更高达90%以上。我国保险中介理赔也在快速发展中,到2008年年底,我国已批准开展业务的保险公估公司达到310家。

三、健康保险存在问题

(1)社会健康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失衡

从保障功能来看,政府提供的社会健康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同属于健康保险体系,都是依据保险的经营原理,对于因疾病风险导致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社会健康保险是由国家做保障,着眼与社会整体,这就体现了其在整个健康保险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

社会健康保险的“基础性”地位使其在实施过程中对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很强的“挤出效应”。如图1所示D0为健康保险需求曲线,代表全体居民在一定健康保险费率下对健康保险的需求量。S1为健康保险总体供给曲线,包括基本健康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健康保险的供给与需求通过市场调节达到均衡。S2为社会健康保险提供曲线,是一条垂直于横轴的直线,曲线完全没有价格弹性,其原因在于政府部门在提供社会健康保险直接取决于社会健康保险的水平和劳动力的量。因此,在短期内社会健康保险的供给量是确定的,并且不随着保费的调整而调整,对于健康保险市场来说是一个由政府金决定的外生变量。社会健康保险的提供

直接导致商业健康保险的均衡量缩小为Q1Q0,挤出效应为Q0。

(2)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

第一,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过分强调政府主导,市场作用被严重忽视;第二,政府对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所需资金的相关信息严重缺失,无法对医疗保障体系构建中的成本和效率作出科学评估和预测。

(3)保险公司难以对医疗费用进行有效监控

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关系难以建立,加上医疗制度的不完善,透明度不高,保险公司难以对医疗费用进行监控。近年来,我国医疗费用支出大幅度飙升,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的统计,1980年的卫生医疗费用为143.2亿元,到2007年就上升到10488亿元,28年增长了369倍;2002~2005年门诊和住院费用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8%、9.8%;2007年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128.7元,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4874.8元。在人均年收入还不超过13600元的情况下,我国甚至出现了超过500万元的天价医疗费。

(4)保险市场失灵

保险市场,特别是健康保险市场,普遍存在严重的市场失灵现象,如保险的提供者和购买者之间信息高度不对称;供给主体有限,无法充分竞争;医疗保险存在正外部性,是准公共物品等。所有这一切都要求政府用“看得见的手”出面组织实施相关社会保险项目,解决上述市场失灵问题。

(5)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经营健康保险所面临的风险是很大的,它的经营和管理活动要求其从业人员在风险管理、医疗服务管理、条款设计、费率厘定、准备金提取、业务监督管理等方面具有特殊的专业水准,这就要有一批从事风险分析、风险选择和风险鉴别的专业人员,但目前保险公司在这方面的专业人员任很缺乏。

四、促进健康保险快速发展政策性建议

(1)社会健康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协调发展

如何建立对医疗风险的控制体系,是发展健康保险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卫生医疗系统的支持,并且,商业健康保险作为重要的筹资手段和市场化的制度安排,也能够成为卫生医疗体系改革的重要推动和促进力量。从这个角度出发,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和卫生医疗系统的发展有着共同的目标,应当携起手来,开展一些试点,进行一些合作,探索建立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服务系统的合作模式,完善医疗风险控制体系,从而实现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和卫生医疗改革的双赢。

(2)医疗保障的发展必须遵循福利刚性和财政支出的可持续性原则

所谓“福利刚性”是指国民对自己的福利待遇普遍具有只能允许其上升不能允许其下降的心理预期。福利的这种“刚性”特征,使得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缺乏弹性,一般情况下规模只能扩大不能缩小,项目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水平只能升高不能降低。时至今日,全民健康保险早已入不敷出,主管部门不得不两次上调保险费率。

(3)设计合理的健康保险产品,完善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产品是市场竞争中最重要的工具。根据健康保险的市场需求情况,制定正确的产品开发战略是经营成功的基础。目前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很窄,据统计2001年的覆盖人数不足8000万人,绝大部分居民没有得到医疗保障。各保险公司可以大力推出针对低收入且无保障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生活津贴补助保险等险种;对于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职工人群,提供低价格、窄范围、高保障的险种;对于较富裕的年轻群体,提供价格与保障程度比例适中,保障期限长、保障范围有针对性的险种;对于高收入的中年群体提供高价位、保障全面的保险产品。

(4)建立专业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健康保险专业人才培养

鉴于健康保险信息管理要求高,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十分重要。中国保监会《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健康保险信息化建设要实行专业化,从而体现公司健康保险的管理水平和服务优势,促进主打险种业务的快速发展。采取多种途径培养健康险专业人才,特别是要重点培养高级管理人员和精算、核保、核赔、健康管理等专业人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5)完善专业管理监督制度,建设新型保险法制体系

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是经营健康保险风险控制的必然要求,核保是业务经营管理的核心所在。中国保监会《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在专业经营管理中必须建立专门的核保核赔体系,应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尽快组织制定一系列相应的管理制度。

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范文9

关键词:健康险;专业化;产品创新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商业健康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商业健康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健康保险是指为了人类健康提供保障的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作为标的,在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医疗费用的支出或收入损失时,保险人承担责任的一种人身险。随着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人们对于健康险的需求越来越大。另外,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加快,也为商业健康险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商业健康险发展情况并不理想。

一是总体业务规模不大,保费收入在人身险保费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一直很低。在国际上比较成熟的保险市场中,健康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例通常在30%左右。而在我国,2006年健康险保费收入376.9亿元,占2006年人身险保费收入的7.1%;2007年健康险的保费收入超过384亿元,仅占到2007年人身险保费收入的7.62%。

二是健康险赔付率居高不下。据不完全统计,在经营健康险的保险公司中,80%以上的公司赔付率超过80%,其中40%左右的公司赔付率超过100%,个别公司甚至高达200%。加上费用和管理费用等经营成本,基本处于亏损状态。

(二)原因分析

1、专业化程度低。从2005年开始,保监会批复了人保健康、平安健康、昆仑健康和瑞福德健康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通过两年多的发展,专业健康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在整个健康险保费的占比中还是很低。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国内健康险的保费收入384.2亿元中,4家健康险公司的贡献占比不到10%。2006年国内健康险的保费收入为376.9亿元,其中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的贡献仅占2.7%。

由于健康险专业化经营目前属于初创时期,专业健康险公司群体进入市场的时间比较短,在经营模式上仍处在探索阶段。另外,健康保险是以发病率为依据而非以死亡率为依据,对保险人员的医学知识要求较高,而懂医学技术的管理人员和销售队伍在业界相当匮乏,使得核保核赔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较差,从而影响了健康险业务的推广。

2、健康险产品相对单一。目前,我国商业保险市场中的健康险险种超过300个,但主要为重大疾病定额给付保险、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性保险和住院津贴等几类保险,并且这些产品差异性不大。相比之下,存在极大需求的高额医疗费用保险、护理保险、收入损失保险、综合医疗保险以及专项医疗服务保险险种基本上仍是空白,同一险种的条款也相差无几。对于需求日益强烈的市场而言,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健康险产品明显过于单一。

3、医疗环境不规范,外部环境有待改善。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我国的医疗服务体系内部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即在医药不分的前提下,医院既拥有处方权,又拥有药品专卖权,医药合营强化了医院药房的垄断地位,在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医疗机构不仅缺乏主观控制医疗成本的意识,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滥用医疗服务资源;另外,保险公司和医院、医生之间缺乏直接紧密的经济联系,不能有效监控医疗行为。

二、关于保险公司健康险经营的几点建议

(一)大力推动专业化经营。专业化经营是中国商业健康险发展的必由之路,成立专业的健康险公司是专业化进程中良好的尝试。但是,相对于传统经营健康险业务的寿险公司和经营健康险业务的财险公司,专业健康险公司由于没有大量的人展业和相对成熟的多渠道销售,业务拓展情况不甚理想。这说明,组织形式的专业化并不代表健康险已经实现了专业化。实现健康险专业化的道路任重道远,需要提升专业化技术水平,建立专业化的核保、核赔和精算体系。

(二)加快险种的创新和差异化。健康险产品的被接受度决定着健康险业务的发展水平。保险公司应该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产品的创新和差异化水平,吸引和赢得客户。以往健康险往往仅作为保险公司经营主业的附加险进行销售,没有在针对不同客户进行细分的基础上开发产品和提供服务。作为健康险市场主体,保险公司应该按照收入、年龄、性别、地区等因素对市场进行多方面细分,准确定位目标客户群,提供具有创新性的、切合特定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确立在新兴市场的主导地位。

(三)实施健康管理,推行管理式医疗模式。通过健康管理,逐步推行管理式医疗模式,对于促进销售、提供服务、控制风险、增加盈利都具有重要意义。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包括健康咨询、健康档案、绿色通道、慢性病管理等,通过这些服务可以有效地吸引和留住客户。另外,经营健康险的保险公司应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利益分享、风险共担机制,构建医疗服务提供者网络,以服务客户、控制风险为目标,开辟新型合作领域,拓展新型合作内容。伴随着客户数量和精算数据的逐渐积累,可以引入管理式医疗的核心内容,包括引导客户在网络医院就医,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推行单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等付费方式,最终实现医疗费用和风险的有效控制。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