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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汇报材料集锦9篇

时间:2022-06-18 11:03:08

稽查汇报材料

稽查汇报材料范文1

争取一流管理

省文化稽查队今年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契机,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内部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创建机构,成立由队长亲自担任组长、支部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创建小组。以“学习、团结、勤政、廉洁”为准则,以“外塑形象,内强管理”为宗旨,切实把创建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坚持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常抓不懈。做到研究计划有创建内容,部署任务有创建思路,检查考评有创建项目,总结讲评有创建成绩,切切实实把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活动落实到加强管理中来,形成队长带头积极抓,书记主动配合抓,党员、团员骨干协助抓的齐抓共管局面;二是建立健全组织制度。稽查队党支部一方面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评比党、团员的表率作用,增强党员、团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使每个党、团员骨干都成为一面鲜艳的旗帜,飘扬在各自的岗位上。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权的管理,我队今年与厅监察室建立了联系制度,通过每个季度的联席座谈学习,加大了监督面,使监督交流变得更加经常有效。今年共举行过三次座谈交流,效果明显,其做法受到省纪委的肯定;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坚决执行财经纪律和制度,严格经费特别是接待费的支出,严格经费报销手续,重大经费支出先计划,后开支,不乱支滥用。今年共开支经费万元,其中接待费万元,均符合财经标准;四是加强制度的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照规章办事,增强规范性、透明性、操作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多年来,我们建立健全了《文化稽查人员执行公务纪律》、《廉洁执法制度》、《稽查办案应遵循的原则》、《稽查工作制度》等十三个规章制度,使一切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形成了“举报-查处-反馈”环环相扣的举报受理制度和“办案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科领导审查-队领导审核-厅领导审定”层层严格把关的案件处理制度,使全面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载体,努力增强为人民服务

的意识,争取一流服务;

“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是我队对广大人民群众承诺的口号和我队稽查办案的工作宗旨。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最大限度地服务人民,我队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与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在服务的“软件”、“硬件”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首先,根据稽查队的特点,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队一方面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另一方面把全体工作人员的相片、职务、服务编号以及廉洁执法制度等制作成框在队里明显位置上墙公布,让群众心中有数,增强工作透明度;其次,提出“四心、三个一样”的文明服务标准,“四心”即接待群众热心,不冷硬相待,了解情况细心,不烦燥不安,回答问题耐心,不大声呵斥,解决问题诚心,不敷衍搪塞。“三个一样”即生人与熟人一样,自然人与法人一样,干部和群众一样。做到执法讲原则,办案讲效率,因此稽查队成立六年来没有收到过一件群众投诉,真正实现了“零投诉”。第三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平时注意抓修养、抓纪律、抓规范、抓素质,培养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做到举报一家,依法检查一家;发现一家,依法处理一家;上级交办一件,认真查处一件。今年以来,省文化稽查队对举报的案件,认真调查、详细了解,有时候因地址不详,举报件中情况说明不够准确的,往往三番五次不厌其烦,耐心反复的核对,有时候一接到举报通知,来不及吃饭,有时候上班接到外出办案通知,来不及回家,来不及通知家里立即动身。多次迅速地落实查处群众举报,得到社会的肯定,许多老师家长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三、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标准,狠抓青年人才的业务素质,争取培养一流人才;我队现有在队成员人,其中三十岁以下人,党员人,团员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双学位人,在读本科、大专人。结合全国稽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省文化稽查队在队里不断组织开展队内岗位培训、科室内部探讨、交流等培训形式,提高队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并积极鼓励年轻队员进行业务深造。同时还积极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财会、人事、案例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体队员的业务素质。⒈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新颁布的《著作权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执法和科学执法,而且绝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办案,权钱交易等违法违规现象,使一切行为都在法律的约束之下,力争做到有为、有威;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多次向文化部、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等部门虚心请教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邀请省法制办专家来队授课,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文化市场进行监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⒊加强业务学习,邀请文化部市场司稽查处陈晓文副处长和中国音像协会刘文和副秘书长来队对全体队员结合实际讲授如何鉴别非法音像制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目前,我队已经真正成为全省文化稽查队伍的“龙头”地市文化稽查队伍经常来人、打电话进行业务咨询,多次深入泉州、厦门、宁德、莆田等地指导工作,今年九月份成功举办了全省文化稽查队长培训班,促进全省稽查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四、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动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争取一流业绩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显著,拒腐防变能力得到增强。全体队员政治思想素质在教育中不断得到升华,防范意识强,基本上是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东西坚决不吃,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已成为全体队员的自觉行动,队里形成了拒腐蚀永不沾的良好风气,从领导到队员均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诱惑,拒收各种钱物万多元,拒吃请约人次,拒旅游人次。这种精神,体现了创建活动教育的说教效果,体现了整个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体现了青年队员正确的思想认识和健康的政治素质。

二是组织建设成效突出,先进人物层出不穷。党支部的组

织建设在实践工作中得到锻炼和提高,战斗堡垒作用明显,每位党员干部对党纪身体力行,讲原则,讲团结,讲奉献,成为工作的标杆、守纪的榜样。全队团结协作好,战斗力强,今年参加“百题知识竞赛”获组织奖,有名队员获二、三等奖,占在队总人数的,名列厅属单位之首;颜克慎被厅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许多同志自愿参加献血活动,自觉捐款捐物给灾区人民,参加人数和捐款额均名列厅属单位前列。这些事例,体现了组织建设的显著成果,体现全队党、团员骨干先锋模范作用,体现了青年队员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助人为乐的道德情操。

稽查汇报材料范文2

随着我县电子化改革的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得到了进一步深化,为了应对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县改革的实际,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贯彻落实《预算法》关于预算单位是本单位预算执行主体的规定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强化事中事后稽核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自2020年开始将多措并举强化稽核管理。

一、整合力量,建立健全长效稽核机制

根据支付中心的职责和人员设置,组建由支付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稽核股、支付股相关人员统一整合的稽核工作小组,常务副组长负责牵头主抓稽核工作,坚持不留死角,严格依规稽核,确保稽核覆盖面不低于全县预算单位的30%。

二、强化宣传,切实履行财政职责

对上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精神和我县近期出台的相关文件进行认真归纳整理,形成简单、易懂、操作性较强的培训资料汇编,通过工作群下发至全县各预算单位。重点强调,预算单位是否严格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公务卡结算;预算单位每个月授权现金“5、3、2万元”的额度是否存在违规提现、是否存在出纳备用金现象;增加授权提现额度报告是否按报告用途使用。增强预算单位自主用款自律约束意识,确保县级预算规范、顺利执行到位。

三、有的放矢,利用技术支撑锁定稽核目标

除定额补助的医疗卫生部门和镇街政府外,原则上全县所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预算单位都是事中事后的监管单位,为了准确而有针对性的开展好稽核工作,利用技术支撑是有效的途径和方法。

一是通过支付系统公务卡消费查询功能,按月编制公务卡消费执行情况统计表,锁定消费笔数和消费额度相对较少的单位并实施稽核。

二是通过支付系统授权提现查询功能,对照授权提现“5、3、2万元”月限制额度规定,锁定一次性将额度用完或现金使用连续一季度偏高的单位并实施稽核。

三是通过汇总查询预算动态监控系统,按季形成动态预警信息统计表,锁定一个季度内预警种类偏高预警信息较多的单位并实施稽核。

四是严格对增加授权提现额度报告的分析汇总,锁定所有提高报告的单位并实施100%的跟踪稽核。

四、强化整改,确保稽核工作成效

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交换意见,限期整改,依规处理”三结合的原则。

一是对稽核发现的问题和预算单位分管财务领导、财务负责人、财务经办人进行认真交换意见并在工作底稿上签字盖章认可。

稽查汇报材料范文3

第一条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是指稽察机构依法监督重点建设项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情况,检查项目建设状况,评价项目效益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包括:

(一)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融资的项目;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三)全部或部分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五)上级机关交办稽察的项目;

(六)群众举报确需稽察的项目;

(七)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建设项目。

第四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市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稽察办)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市稽察办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开展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稽察;

(二)跟踪检查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投资政策及规定情况;

(三)组织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审批程序、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招标投标、资金使用、概算调整和竣工验收等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四)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和专项检查工作。

第七条稽察人员应当由公务员担任,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备与稽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市稽察办应当组织对稽察人员的培训。

第八条稽察人员依法稽察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稽察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稽察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被稽察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稽察人员办理稽察事项时,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被稽察单位或者稽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稽察人员在稽察工作中成绩突出,为维护国家利益做出重大贡献的,应当给予奖励。

稽察人员在稽察工作中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与被稽察单位串通编造虚假材料的,在稽察工作中严重失职的,泄露被稽察单位商业秘密的,参与或者干预被稽察单位的正常建设和日常生产经营等业务活动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市稽察办可以对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负责人的业绩和参建单位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二条稽察结果采用稽察报告、整改通知、通报等形式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及其相关区、县(市)政府和部门。被稽察单位应当根据整改通知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

市稽察办应当跟踪监测整改情况,并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

第十三条稽察结束后,市稽察办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稽察档案。

第三章内容与方式

第十四条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包括以下内容:

(一)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土地利用及相关投资政策执行情况;

(二)投资建设程序的履行情况;

(三)国家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工程投资的落实情况;

(四)资金到位和使用、建设进度、设备材料采购、工程质量等计划执行情况;

(五)财务核算、概算控制、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合法、有效性;

(六)项目的竣工验收、投资效果情况;

(七)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上级部门、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重点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概算调整以及在出具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前,市发改委应当进行稽察。

第十六条稽察人员开展稽察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被稽察单位有关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在被稽察单位召开与稽察事项有关的会议,参加被稽察单位与稽察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查阅被稽察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工程技术资料、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采用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的方法取证;

(四)进入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场所对有关工程和设备进行查验,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查验和取证,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工程进度、设备材料质量与工程质量等情况;

(五)向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单位或者人员了解与稽察事项相关的情况并取得有关资料;

(六)向其他单位和部门调查了解与稽察事项相关的情况,可以查询被稽察单位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银行账户,并依法取得或者复制有关资料;

(七)市发改委根据需要,可以会同财政、监察、审计、建设、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稽察,也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对具体的稽察事项进行检验、鉴定、评估、审核和提供有关咨询服务。

监察、财政、审计、建设、行政执法等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依法进行检查作出的结论,市稽察办可以采用。

第十七条市稽察办稽察前一般应当通知被稽察单位,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不事先告知的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根据发现的问题,市稽察办有权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供应、建设、招标、咨询评估、检验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单位或者中介机构进行延伸稽察。

第十九条被稽察单位、与稽察事项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稽察人员的工作,并根据稽察人员的要求如实提供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报告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不得拖延、拒绝、隐匿、伪报。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项目所在区、县(市)政府应当支持、配合稽察人员的工作,为稽察人员提供被稽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稽察人员对稽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向被稽察单位核实情况,听取意见,被稽察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稽察人员应当认真听取被稽察单位的意见,并对陈述、申辩的事项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必要时由市稽察办进行复核。

第二十二条稽察工作完成后,市稽察办应当自项目稽察结束之日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稽察报告。重大事项,市发改委应当向市政府报告。

第四章制度建设

第二十三条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应当建立重大建设事项报告制度。市稽察办在稽察工作中发现被稽察单位的行为有可能危及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侵害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以及市稽察办认为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紧急情况,可以向其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建议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四条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应当建立并实行法人承诺制度。要求重点建设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设开始时应当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合法、合规、效益性作出承诺。

第二十五条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应当建立项目信息报送制度。重点建设项目法人应当定期通过报表、汇报材料等形式向市稽察办报送项目信息。

第二十六条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应当建立稽察联络员制度。各区、县(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设立稽察联络员,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设立项目联络员,在市稽察办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应当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对于公众和新闻媒体有关建设项目违规问题的举报,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根据举报情况进行稽察,并将稽察结果通报举报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重点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建设项目审批、建设程序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或者进行重大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政府投资、融资,国家政策性贷款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

(三)承诺的配套资金不按时落实到位的;

(四)资金使用不符合批准建设内容和违反国家财经制度,挤占、侵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

(五)违反勘察、设计、监理、规划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消防、卫生防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六)违反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七)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概算增加、工程进度滞后、工程质量事故,或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未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的;

(八)重点建设项目咨询、招标、造价、评估、会计、审计等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服务,涉嫌造假,出具虚假或者错误结论和报告的;

(九)违反重点建设项目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二十九条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行为之一的,市发改委可视情节轻重依法作出下列单项或者多项的处理决定:

(一)责令限期改正;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项目建设或者撤销项目;

(四)建议财政部门暂停拨付、冻结或者收回财政性建设资金;

(五)暂停相关区、县(市)、部门同类新项目的审批、核准;

(六)其他处理决定。

涉及其他部门处理的,市发改委以书面形式移交有关部门或者区、县(市)政府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其处罚处理结果应当抄送市发改委备案。

重大的处理决定,报市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被稽察单位、与稽察事项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发改委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拒绝、阻碍、威胁稽察人员依法稽察的;

(三)拒绝、无故拖延向稽察人员提供稽察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四)毁灭、隐匿、伪造有关证据和资料的;

稽查汇报材料范文4

在全市基本消灭宜林荒山后,森林资源的保护任务显得越来越重。为巩固和保护好造林绿化的成果,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及时将林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森林资源的保护上来,把依法治林作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紧围绕《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全市不断健全、完善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体系,努力创新林业行政执法机制。针对林业执法单位众多、执法力量分散、执法职能交*重复的状况,从二三年五月份开始,我市尝试了林业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将过去多头的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进行整合,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下,同年7月,在原市木材检查站的基础上,正式批复组建成立了///市林政管理稽查支队,实行一个口子综合执法。经过两年的试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我市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些做法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适应林业行政执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六大进一步要求“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提出“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我国林业正经历着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工作的职能从过去的以生产经营为主转移到生态建设为主,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上来。因此,尽快实现林业部门工作职能的转变,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抓好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维护生态环境,已成为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长期以来,我市设有林政、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森防检疫站、林木种苗站等林业执法队伍。这些执法队伍,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和保障林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目前林业执法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林业执法中普遍存在着重权轻责、权责脱节、职能交*、多头执法、执法队伍素质偏低等问题,林业执法形不成合力,有的甚至相互推委、扯皮,大大影响了林业行政执法的效率、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为切实解决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努力提升林业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以适应林业发展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建立一支机动、灵活、廉洁、高效的林业综合执法队伍势在必行。

二、成立机构,明确职能,着力理顺林业行政执法管理体系

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首先要求有一个合法的执法机构,否则,无法履行执法职能。为成立一个综合执法机构,我局想了很多办法,费了很多周折,因为当时我们酝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时,正值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刚刚铺开,要增设一个副县级机构难度非常大。经过反复考虑,我局提出了将原来市木材检查站单一的木材流通管理职能拓展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工作思路,并立即将这个工作思路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听取了汇报后,对我局综合执法改革的思路非常重视,同意在原市木材检查站的基础上,组建林政管理稽查支队,升格为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秘书科、稽查科、业务科三个副科级机构,具体负责全市乱砍滥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林地、野生动植物、植物检疫、林木种苗等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相对集中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20__年7月24日,市编委以赣市编[20__]36号文件正式批准成立//市林政管理稽查支队,明确了稽查支队实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目前,支队定编20人,在岗人员32人(含市林业局串岗人员及市森林公安局驻稽查支队警务室人员)。

市林政管理稽查支队成立后,我局又依照《行政处罚法》、《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了林业行政处罚委托手续。围绕稽查支队与森林公安和其他执法机构的关系,我局做了明确规定,稽查支队负责林业行政执法,森林公安以查处林业刑事案件、源头管理和治安案件为主,林政、野生动植物、森防检疫、林木种苗等执法机构为稽查支队办案提供业务指导和案件线索。这样一来,我局原有执法队伍的职能就得到明确,行政执法体制得到全面理顺。

与此同时,为解决林业执法常常被公路“三乱”困扰,林业执法人员不敢大胆执法的问题,我们加强了同市纠风办和市法制办的联系,经常邀请“两办”领导到稽查支队指导工作,并在接到举报必须上路查处时,事先向“两办”汇报,征得他们的同意和支持。案件查处后,我们又主动将处理结果及时向“两办”汇报,充分赢得他们对林业执法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确保了稽查支队履行执法职能没有受到公路“三乱”的影响,又没有超越“三乱”这根“高压线”,开创了我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三、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创新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机制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把这项新的工作做好,我们走访了已经成立稽查机构的税务、

交通、文化等执法单位,认真借鉴和汲取了他们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在边实践,边总结的基础上,摸索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如《//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林业行政案件处理暂行规定》、《林业行政案件举报制度》、《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纪律》等,从一开始就把我市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引上正轨。

为加强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我们参照公安机关“谁接举报,谁受理”的规定,对林业行政案件实行分级办理、分级审查把关的制度。规定稽查队员接到举报后,必须立即向科长或支队领导汇报,然后由其所在的大队进行调查处理,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之前,必须将调查材料和处理意见按程序提交稽查科和支队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支队领导审批。对超过市林业局委托权限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由市局政策法规科审查,然后报分管局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决定。对违法行为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按规定移交森林公安机关查处;对林业行政案件的处罚结果一律由市稽查支队按季度在支队办公楼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同时设立了举报箱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另外,我们还从市森林公安局抽调了4名森林公安干警到稽查支队设立警务室,给支队配备4台性能良好的办案用车(其中一台警车)和数码相机、摄像机、电脑等先进办案工具,为执法人员的安全和有效执法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建章立制,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使我市的综合执法工作自开展以来,一直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进行。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力打造高素质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林业执法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权力的相对集中,需要一支品德好、业务精、专业强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才能承担此重任。如何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我们以严格教育为突破口,着重把好“四关”:一是把好队员挑选关。在严格教育的基础上,从市木材检查站和市森林公安局中挑选政治思想素质高、年纪轻、身体好、业务强、有经验的同志到稽查队;二是把好培训教育关。定期进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军事和体能训练,并在培训结束前分别对法律和业务知识、军事和体能课目进行考试,考试不及格的限期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取消执法资格;三是把好廉政建设关。制定了稽查队员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给每位队员建立了廉政档案,明确规定:稽查队员不得参与任何与执法有关的吃请,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红包或礼品,不得从事任何与职权有关的商业经营活动,稽查支队的执法活动受市林业局纪检监察室和政策法规科监督。凡发现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执法资格,并予以辞退。四是把好依法行政关。稽查队员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有据,文书齐全,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准确,不办糊涂案。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按照稽查支队制定的统一处罚标准进行处罚,不办人情案。五是坚持对当事人本着以人为本、人格平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既热情服务,又严格依法办事。特别是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罚时,队员们主动为他们端茶倒水,给他们让座,带他们去缴费补证。同时积极向他们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很大程度上化解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也使当事人更能主动接受处理,到目前为止,没有一起因受处罚人不服而引起的投诉案件。通过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秉公执法的风气正在形成,林业部门的执法形象焕然一新。

五、健全网络,整体推进,大力构筑覆盖全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保护森林资源的重点在基层、在源头,基层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始终是保护森林资源的主力军。根据目前基层林业执法的现状和新形势下林政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将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进行整合,形成执法合力,才能真正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为此,在市林政管理稽查支队成立后,我们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林业局走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之路,相应成立林政管理稽查大队,业务上归市林政管理稽查支队领导。经过努力,到20__年3月底,全市18个县(市、区)都建立了具有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队伍,其中有6个县(市)设为副科级单位。在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市、县两级稽查队伍优势互补,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上下联动,初步构筑了一个覆盖全市、具有//特色的林政管理稽查网络和机动、灵活高效的运行模式。

稽查汇报材料范文5

一、检查督促全辖各信用社及其网点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联社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本部门实施

二、组织实施各信用社执行信贷计划、现金计划和财务计划情况。

三、稽核各信用社营运及经济效益情况,通过稽核审计,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对信用社经营管理发挥谋士作用。

四、检查信用社各项业务发展的真实情况,医治虚假经营,当好金融医士。

五、维护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帮助信用社改善经营,促使信贷资产按照效益、安全、流动的原则开展业务。

六、围绕联社整体工作,与其它部门搞好协调工作。

七、分析反馈经济、金融业务活动和稽核审计工作情况,草拟稽核审计方案,整理稽核审计记录,完成稽核审计报告。

八、承办联社领导与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稽核审计部副经理岗位职责

一、协助经理管理全县信用社稽核审计工作,教育部室人员履行职责、深入钻研农村信用社稽核审计业务,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审核制定本科稽核审计工作计划,审核本部拟定的各种文件材料。

三、定期向经理报告工作,分析反馈经济、金融业务活动和稽核审计工作情况。

四、负责信用社稽核审计工作,深入基层了解信用社工作动态,指导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负责稽核审计人员的指导工作,促进稽核审计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六、协调与本联社有关部室及地方审计部门的关系。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稽核审计部综合岗位职责

一、负责搜集、整理有关文件、报表资料,掌握被稽核审计对象业务经营活动动态,并建立业务档案。

二、编制和填报有关稽核工作报表,并起草稽核工作文件、报告和稽核工作计划、总结。

三、负责信用社业务、财务活动的序时稽核和专项稽核,做到序时稽核有汇报,专项稽核有报告。

四、草拟稽核审计实施方案,整理稽核审计记录,写出稽核审计报告,并在职权范围内对信贷、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坚持查库制度。

五、收集有关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实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稽核审计部内审岗位职责

第一条根据领导安排,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开展稽核审计工作。

第二条负责草拟稽核审计规章制度和稽核审计报告等,对确定的稽核审计项目制定具体的稽核审计计划、稽核审计方案。

第三条负责做好所承担稽核审计项目的有关文件、报表、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等基础工作,按规定建立和管理稽核审计档案。

第四条对稽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稽核审计程序和有关规定做出稽核审计结论和决定,并负责监督执行。

稽查汇报材料范文6

一、实施电算化企业稽查的动因

××市现有年纳税5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136户,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较高,应用电算化对会计信息进行核算和管理的占82%,其中使用用友、金蝶、浪潮软件68户,约占电算化总户数的61%。去年重点税源企业入库税款6.3亿元,占总收入的81.5%,因此,抓好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稽查,也就抓住了组织收入和税源管理工作的“牛鼻子”。

会计电算化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推进了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管理,另一方面给税务稽查工作带来了很多挑战。一是稽查线索更为隐蔽。在手工会计记账中,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都以书面形式反映,稽查人员可以通过这些可见的线索检查证、账、表之间所反映的数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但是,在会计电算化中,会计和财务的业务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发生了很大变化,难以直观地看到其处理过程、修改和删除等痕迹。二是稽查内容更为广泛。会计电算化系统特点决定了稽查内容的变化,增加了对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和控制能力的审查。会计事项由计算机按程序自动进行处理,手工记账的计算错误机会大大减少,但系统应用程序出错或非法篡改也同样出现错误的会计信息。三是稽查技术要求更高。手工会计条件下,稽查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顺查、逆查或抽查;在会计电算化环境下,如仍采取常规的稽查方式,就不可能达到稽查目的。

强化对电算化企业的稽查成为外查偷逃、内促征管的必然选择,其中科学管理方式的应用、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打造、信息技术的有力支撑成为重要基础。一是先进管理方式的充分应用。几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应用现代管理方式,先后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目标管理以及学习型组织,实现了过程监督与结果控制、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等的有机统一,各项管理步入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轨道,干部职工的创新意识、参与意识持续提升,对应用新型管理手段具有很高的认同感。二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锻造。整支队伍知识层次高、知识结构合理,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100%,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85%,取得会计师、税务师或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员占30%,10名同志进入了国家、省级人才库,有些同志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多师”于一身,他们具有丰富的知识储备。三是信息技术得以广泛应用。全局人均微机达到24台,内部网络连接达到100m光纤传输,100%干部达到计算机中级操作水平;建成了覆盖内部、联通外部的网络系统,全局95%以上的工作均通过计算机操作、网络运行,网络成为办公、学习、交流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工作手段已经得到了根本性改造,工作运行的规范化程度达到了较高水平。

二、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电算化企业稽查质效

为满足对电算化企业稽查工作要求,形成管理合力,对内部稽查机构、岗位及职能进行适当调整。抽调00名精通企业税收管理、计算机操作水平较高、沟通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成立电算化企业稽查组,制定统一的工作流程、稽查方式和标准,对全市实行电算化企业稽查权限上收,直接进行专业化稽查。

完善相关制度。一是规范企业的会计电算化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1条规定,要求凡是采用会计电算化的企业,一律将正在使用或将要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及有关说明报送备案。同时,对于升级的与原会计软件发生版本变化的会计软件,要求纳税人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提前报送备案。为制定稽查方案、实施稽查,做好查前准备创造条件。二是制定《××市地税局对会计电算化企业实施税务稽查的意见》,明确规定了稽查内容、方式、方法,加强对电算化企业稽查的管理。

细化工作流程。一是调取账目。在调取企业的电算化资料前,告知其征管法规定所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相应责任,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保证调取账簿资料能够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法定程序。二是数据提取。利用查账助手中的数据采集模块,全面扫描计算机中财务数据,对检索到的财务数据,按照要求,全面、完整的进行提取,便于发现被查单位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情况。三是数据比对。对取得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统计、汇总和查询,并与核心征管数据库数据、财务报表数据等进行比对,将企业使用的科目与软件的标准科目进行调整和对应,确保统计、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四是细查疑点。通过提取的财务数据自动进行智能的分析,对发现的异常自动进行归集汇总。如在对某房地企业成本项目的检查中发现成本变化有异常,利用穿透式查询功能用鼠标直接点击相应成本项目,直接查看到该月成本的具体内容与记账凭证,高效完成查看总账、明细账、电子凭证等财务资料工作,大大减少了稽查人员翻阅、查找、计算等繁杂劳动,可迅速查找出案件的突破口。五是归集问题,生成稽查底稿。利用提取的数据资料建立税务检查资料库,资料库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历年的销售、成本、费用、利润、主要产品的单位价格、单位成本、单位利润以及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等详细资料。稽查人员运用按行业、主要收入项目或主要产品分类计算比较,建立各行业历年各主要收入项目或各主要产品的销售利润、销售成本率、销售费用率、投资利润率等指标体系,作为各行业、各收入项目或主要产品的盈利水平的对照参数标准,便于今后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与企业原申报数据进行比较,判断其差异的合理性,从而确定其纳税的正确性。如对某机械制造企业的检查中,稽查人员通过“大集中”软件查询系统发现该企业,

20*年销售收入13000万元,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申报缴纳,20*年度缴纳税费830余万元。尽管从税款缴纳和税负方面看不出存在明显问题,但利用软件趋势对比及穿透式查询等功能进一步分析企业各项财务指标,发现在存货账面存货与分析推断相差100余万元。检查人员经过进行实地检查,该企业虽然应用了会计电算化进行核算管理,但账务设置混乱,库存商品账不核算,设置的所谓存货账户核算的实际是原材料,并存在隐藏销售数量等问题,最终该企业共计应补缴税款39万元,滞纳金4.04万元,并处以罚款19万元。

注重双查结合。针对电算化企业稽查不太完善的基础上,注重以手工稽查和计算机查账相结合的方式获取稽查线索和证据,既便于发现问题,又有利于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具体工作中,要求被查单位打印标准式财务报表,同时结合原始凭证,运用传统的稽查技术,分析和核对报表之间的数据逻辑关系,参照同类行业的利润率、成本率、费用率等综合指标进行分析,寻找出稽查方向和突破口。同时,将有关电子数据按传统会计账册形式编织成三栏式简易账户,建立模拟人工会计表格体系,并运用传统顺查、逆差、全查等方法去稽核,寻找疑点,然后运用调查方法和分析方法获取稽查证据。这样虽然工作比较繁琐,但仍不失为是当前条件下开展税务稽查最有效的手段。同时,针对会计电算化企业特点,我们还对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检查:一是数据完整性的检验。注重了数据归集输入错误、故意不按规定数据作出调整等问题。二是凭证顺序号的检验。在财会电算化系统中,业务收入应按其发生的时间自动编号记录,如发现缺号则应查明缺号原因。三是大笔整数业务检验。避免关联企业不实的业务往来,甚至直接虚列费用的办法。

重塑知识结构。会计电算化软件品目繁多,软件形式各异,造成税务稽查人员难以应付各类电算化软件。为此,我们通过多种培训方式,大力提高稽查人员计算机操作技能,利用现有综合征管软件和办公软件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在开展电算化税务稽查前能够进入综合征管软件查询被查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等申报信息、发票信息、税负率信息、会计电算化信息等,掌握被查企业的第一手信息资料,做好查前分析,制定相应的检查方案;检查过程中,可以利用税务系统的金税信息和银行对账单信息通过资金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报税、滞留发票信息所反映的物流信息进行比对,判断被查业务的真实性和有无账外经营嫌疑,同时能够直接面对会计电算化系统,熟练进入系统查验程序设置,会熟练使用查账软件,在纳税人授权并设置查询用户的前提下能够进入系统熟练查询;检查后,能够利用综合征管软件直接监控稽查执行入库信息,对予逾期拒不执行入库的纳税人,除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外,能够在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内开展网上协察工作,并向基层分局发出提示信息,协助执行。同时,还可以运用综合征管软件对被查企业进行查后跟踪,掌握检查前与检查后税负率的增减变化情况,将以查促管和整顿税收秩序的工作落到实处。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工作质效大幅提升。传统手工操作,既要翻阅企业账簿、记账凭证,又要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费时费力。如分析性复核工作,以前手工操作时,需要人工收集大量数据资料,数据的整理、填列和计算也需要大量时间。而在会计电算化稽查环境中,利用原始电子数据,借助工具软件,原来需要5-7天才能完成的任务,现在只需2-4天。

稽查广度有效拓展。手工查账对一些业务量大的业务,一般采取随机抽样检查的检查方法,检查、核实比例较低,而通过数字化查账助手软件,只需制作一个模型,几秒钟时间,即可把所有的符合条件的凭证筛选出来,从而得到一个详细、具体的结果。例如:要对账簿中的人员工资进行汇总以检查与报表数是否相符,用工资对应的标识进行筛选,所有科目中的工资自动都被筛选出来,准确率达到100%。

稽查汇报材料范文7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政策,定期检查“两费”政策执行情况。

2、负责分解,下达“两费”征收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完成征费任务,督促按时足额上解入库。

3、认真执行财会,劳动人事,工资奖励等规章制度,负责“两费”收、支会计核算和加强财务会计监督。

4、负责财务、费收、劳动工资各项统计报表的编制,综合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5、根据《审计条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本单位及本单位的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6、负责各项报表、帐册、票据的领取、登记、保管、发放和核销工作。

7、负责全区(市)征稽车辆、微机、传真机、无线电等设备的运用和管理,保证微机台帐和各类数据真实、准确。

8、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处机关行政机构、岗位设置

三、处长职责

1、带领全处职工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2、严格执行国家公路规费征收政策,定期检查全市征稽系统对国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坚持原则,为政清廉,带领全处职工依法征费,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费(税)计划任务。

3、坚持行政领导下的集体分工负责制,不断地改进领导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副处长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支持工作。

4、负责组织分解,下达公路规费征收计划,并督促按时足额上解入库。

5、负责公路规费收、支会计核算和加强财务会计监督,认真执行财会,劳动人事,工资奖励等规章制度。

6、根据《审计条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7、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和处务会议,检查总结工作,研究布置,及时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注重人才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费收内来,综合档案和稽查管理水平。

8、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团结同志,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提高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9、加强党政联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和征费管理水平。

四、处副处长职责

1、按照具体分工,抓好各项分管工作,并对处长负责,当好助手和参谋,积极搞好配合,确保工作计划的实现。

2、抓好各分管科室的管理工作,针对各个时期情况定期拟定出工作计划,在征得处长的意见后,再组织实施。

3、坚持工作汇报制度,对各项工作的设想以及组织实施的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注重集体领导下的分工协助问题,在副职分管工作中出现交叉的情况下,要做好相互研究,通气工作。

5、对处机关的各项改革、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要积极参与,共同决策,并认真贯彻落实。

6、共同抓好全处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协助处工会、团组织开展活动,协助党委开展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7、处长因公出差,不在处时,受处长之托,代为处长主持全处工作。

五、规费征收管理科职责

1、认真宣传和执行规费征收政策、法规负责检查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2、负责规费计划的测算和分解,定期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规费收入财务和车辆统计管理工作,及时上解入库费款,按时报送财务及统计报表。

4、负责规费票证管理工作,严格领发和核销制度。

5、开展规费征收政策研究工作,制定辖区规费征收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征稽所征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及时收集、整理规费征收的原始数据资料及征费动态信息,随时为领导提供决策数据。

7、负责微机征费系统的开发、运用、指导和管理。

8、负责对全市在籍车辆及进、出驻运车辆的动态管理和费源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规费征管中的日常工作。协调好“两费”征收工作中的配合问题,探讨“两费”征收的新办法和新手段。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规费征收管理科科长职责

1、负责科室人员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本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正确掌握、执行国家规费征收法规、政策,及时测算、分解规费征占苹碚鞣压ぷ魅粘J挛瘢斡胝鞣压ぷ髦卮笪侍獾木霾撸焙昧斓疾文薄?BR>3、负责全市规费征收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拟出期间工作计划,按时完成规费征收计划和上解任务。

4、准确掌握全市规费征收政策和计划进度情况及动态,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5、加强对全市征稽部门费收政策法规的执行指导和监督。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规费会计员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规,执行规费征收政策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规费收入财务管理工作。

2、遵照“规费会计核算办未能”规范地制订各项会计凭证、帐表、整理、保管好财务栏案,并按规定时间送交档案室存档。

3、负责全市规费收入票据审核、及时记帐、算帐、对帐,做到帐帐、帐款相符。

4、认真审核各所规费收入情况,做好全市规费收入汇总、分析工作,按时编报规费报表。

5、收集、整理规费征收资料及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和动态。

6、负责指导规费会计财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规费征收管理科出纳员职责

1、遵守会计法规、协同会计搞好规费收入财务管理工作。

2、遵照“规费会计核算办法”认真做好记帐、算帐工作,确保帐务整洁、规范。

3、及时与银行核对帐款,做到日清日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定期编制银行对帐调节表。

4、按规定及时催促各所上解规费收入费款,办理银行转帐手续,做好规费收入入库工作。

5、执行上级解款计划,按规定做好费款上解工作。

6、收集、整理规费征收资料和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和动态。

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九、规费征收管理科票证员职责

1、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建立票据领发帐薄,严格执行省局关于票据领用、发放的规章制度。

2、掌握各所票证使用情况,及时制定票证发放计划,负责在省局领取所需票据,保证各所规费征收业务的票证使用。

3、认真保管库存票据,做好存放整洁、帐目清晰,领取方便,不出差错,做到领、存、发、销相符。

4、指导各所票证使用工作,及时清理过期旧票,编造清单,报请上级核销。

5、收集、整理规费征收资料及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动态。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规费征收管理科统计员职责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统计法规。

2、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3、按上级要求指导各所统计工作,及时催促各所按期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审核统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签署审核意见,并及时整理、汇总,保质、保量地向上级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4、掌握和熟悉本辖区车辆状况,能准确地向领导提供关于车辆的各种数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规费微机管理员职责

1、根据“省规费征稽系统微机管理规定”,负责管理和使用计算机,计算机只允许供“规费管理系统”使用。

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规费的政策、法规,不断地研制开发,修正充实,完善规费征收管理系统,促进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3、定期维护软、硬件,指导、监督各所微机员按操作程序正确使用微机,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记录。

4、严格遵守微机各项管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自发和变更现有的征费程序。

5、定期存盘备份,做好微机技术资料的保管工作,按要求汇总、打印各类报表、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准将微机技术资料借给外单位和提供系统软件。

6、负责全处微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以及微机辅助使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

7、完成处、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审计稽查科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公路规费征收政策和审计法规,参与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

2、负责指导各所的审计稽查工作,以及对辖区各专业单位和费收单位的审计稽查和业务培训工作,定期组织下属审计稽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负责对公路规费征收、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和征缴养路费合同等执行情况及其征稽工作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并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来源、开工、复工和专控商品实行审签制度。

4、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严重违反征收政策,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并提出调查报告。

6、负责检查落实本单位审计结论的整改情况,准确、规范、完整报送稽查、审计各类资料、报表。

7、与有关部门协助管理和指导全处的行政执法工作。

8、积极完成公路规费征收工作,以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处审计稽查科科长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审计法规,根据上级要求,负责组织全处内审工作和稽查工作。

2、负责本科的政治、业务学习以及纪律、作风的管理,抓好“双文明”建设工作。

3、审核、编制、综合各种审计稽查数据资料及报表,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4、负责检查落实内审结论的整改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专项审计。

5、与有关部门管理和指导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下属单位审计稽查人员的培训。

6、负责编制本科室的年、季、月工作计划书,并负责督促实施。

7、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本科室年终总结。

四、审计稽查员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规,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循私情。

2、按要求编制、收集、整理、汇总、审计稽查报表或其他资料,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工作,为领导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3、定期参加各项内审和稽查工作,若发现有关重大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的向上级领导报告。

4、搞好行政执法的咨询、复议、整理和保管有关行政执法的档案资料。

5、按要求参加处、科室各项政治、业务学习,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效率。

6、认真完成本单位领导,上级内审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处财务科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严格办理会计手续,实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2、严格落实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杜绝坐支,挪用应缴资金,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按照《征稽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认真做好记帐、算帐、报表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4、按规定对本单位和部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做到帐帐、帐卡、帐物三相符。

5、定期检查分析经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6、按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表。

7、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达标升级”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科长职责

1、负责本科室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领导本科室人员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组织科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认真执行“会计法”,加强全市会计工作的管理和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健全财会制度,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财产,提高经济效益。

3、认真编制经费预算和决算,合理组织、使用资金、当好领导参谋,做到增收节支,保证财务收支计划的实现。

4、参与经济决策,考核执行效果,预测经济前景,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单位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5、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达标升级”工作,主持会计人员因故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财务工作移交的监督工作。

6、布置、检查经费费经费使用及节支情况、措施、及时收集和推广财务管理新经验。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会计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务政策、法令、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

2、加强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3、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并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4、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和扎帐工作,自觉专研业务知识,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保管好财务各种档案资料。

5、认真完成科、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出纳员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现金支出限于小额零用,库存现金,符合限额,收入不得坐支。

2、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坚持签字报销制度,对经过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3、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必须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日记帐必须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一致,按要求每月编制银行帐调节表,对未达帐要及时查询。

4、保管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无差错。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和有价证券的安全,如有短缺,应负责赔偿。

5、完成科、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处办公室职责

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协助处领导,抓好行政管理工作,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和协调作用。

2、负责文件的收发、撰写、公文处理及综合档案管理工作,拟写综合性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了解中心工作的进展,贯彻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

3、负责全处征稽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抓好执法文书领发、填制;费收法规、政策宣传;执法监督、指导、应诉、复议;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执法情况的报备等工作。

4、负责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开发、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

5、认真搞好报刊和文件的收发工作,按要求办好《宜昌征稽》、《宜昌征稽信息》等通讯报道工作。

6、组织全处各种行政性工作会议,负责会议的通知,会场的布置,做好会议记录。

7、负责接待外来人员,做好来客的食宿安排。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处办公室主任职责

1、领导全室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加强科室行政管理,积极落实处务会的各项决定,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全室职工的正常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工作建设,当好领导的参谋,草拟全处工作计划和综合性工作报告。

3、组织全处征稽部门的通讯报道、政策调研和档案的达标升级、开发利用等工作。

4、管理安排好工作用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接待来人来访。

5、管理公共财产、拟定维修计划,负责通讯设备、车辆、服装等装备管理工作。

6、组织打扫环境卫生,落实机关人员保卫工作,审核各科室、征稽所的考勤。

7、审核全处的行政发文,负责全处的督办工作和行政执法宣传工作。

8、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实。

二十

一、档案员职责

1、档案管理员在处党办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热爱档案管理工作,努力学习,积极钻研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

3、贯彻执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督促查阅人员爱护档案、资料,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4、按照文件传阅要求,送阅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同时做好文件的回收、归档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5、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统计、保管、鉴定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6、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发现损坏应及时修补、妥善处理。

7、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对于不符合借阅程序和规定者,一律不予借阅。

8、保持档案室、柜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霉等工作。

9、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不随意泄漏档案资料、文件内容。

二十

二、档案人员保密制度

1、不准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准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5、不准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6、不准在非保密地方存放秘密材料。

7、不准用电话、明电、普邮办理秘密通讯业务。

8、不准在亲友、子女面前谈论秘密。

二十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借、查阅人事档案需经处主管人事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2、借阅档案需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3、借阅档案需当面点清页码、份数。凡外错档案,不得拆散、撕角、填圈、加注、涂改和污损等。

4、外借档案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如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延期的,应办理延期手续。

5、凡借阅者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或复制、复印。

6、外单位来我处查阅档案材料,应持介绍信,经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二十

四、文件收发传递清退保管制度

(一)为了加强文件保管,现由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文件设专柜放置、防火、防潮,做好文件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所有文件只允许在机关内阅看,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回家中及其它公共场所观看。

(三)领导阅看文件后,应在文件上签署阅文意见、姓名和时间,如需要转给他人阅看时,应由文件保管人员处理,任何人无权横传文件。

(四)保管人中对发放的文件,坚持一月一清,一年一清退的制度。

(五)凡对上级发的文件不准翻印、复印,其他文件资料要翻印,经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和复印。

(六)严格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文件,内部刊物和资料处理必须经领导批准。

(七)凡是上级文件,由文件保管人员进行登记,附上文件传阅处理单,在文件夹内进行传递。其他人员无权收、拆文件。保管人员不在,他人代收文件,要交文件保管人员,由保管文件人员先进行登记,然后再按规定范围进行传阅处理。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借用时,必须由借文人本人找文件保管员履行严格借阅签字手续,明确归还时间方可借阅,如果阅文人还需看时,文件保管人员不得因借工作忙而拒之门外,应做到及时方便。

(八)文件保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增强保密观念。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都要登记)传递、借阅、清退及保管等方面的工作,并要求每年一季度以前,必须完成上年的各类文件的立卷归档整理工作。

(九)如果出现文件遗失时,必须根据上述制度查清责任,根据文件密级程度,由于文件丢失者本人负责。

(十)文件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要严格办理文件交接手续,按照文件的收发登记簿清理逐份移交。

二十

五、会议档案分类、编号、调阅、清毁制度

1、会计人员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帐薄、报表、财务预决算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整理立卷、编制目录。

2、会计档案管理,要切实做到防盗、防水、防鼠、防潮、防尘、防腐蚀,不得散失和泄密。

3、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任介绍信,经单位领导批准进行详细登记,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

4、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由会计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销毁的,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档案、财会部门共同源员监销,并在销毁册上签章,销毁册长期保存。

二十

六、处办公室办事员(外勤)职责

1、负责处机关与其他部门的行政协调,搞好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绿化、保卫及民事调解工作。

2、负责全处房屋水、电、液化气等公共财产的使用、维修管理。

3、接待来客,安排住宿。

4、搞好机动车辆油料、材料供应和职工生活物资的采买、分配、发放等后勤工作。

5、负责办公楼、宿舍楼的水、电管道的检查维修联系。加强防火、访汛、防盗及交通安全方面的管理。

6、完成办公室主任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

七、处办公室办事员(内勤)职责

1、负责处机关各种行政会议、学习记录,搞好上传、下达、内外联系。

2、收集各科、所的工作资料,提出行政工作建议,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和工作总结。

3、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和发放工作。

4、负责全处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等内务工作,做到不丢失,不外传、不泄密。

5、负责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接待来客,安排食宿。

6、负责单位食堂的管理工作。

7、搞好固定资产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8、完成办公室主任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

八、劳资管理员职责

1、劳资管理员在党办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全处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按要求编制劳动工资计划,报送劳动工资报表。

3、组织制定全处奖金、津贴等各项管理和发放制度。

4、负责办理本处所属单位的临时工、合同工作录用,工资待遇、合同的鉴定、审计结算费用情况。

5、会同工会组织处理好职工生、老、病、死、伤、残等劳动保险工作。

6、负责办理调入或调入职工的劳资手续以及退休离职等事宜。

7、负责全处人事档案管理、定期编制有关人事报表。

8、负责全处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以及组织落实工改、工调工作。

二十

九、行政装备科职责

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协助处领导,抓好行政管理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各部门做好综合协调工作,为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2、负责全处财产、物资以及全处房屋设备维修的管理,抓好处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工作。

3、负责处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机关人员值班和节假日安全值班。

4、负责处机关工作车的调派、维修、办理车辆的计划供油和年审年检工作。

5、负责无线通讯设备的购买、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通讯畅通。

6、负责征稽人员服装等装备的登记、领发等工作。

7、负责接待外来人员,做好来客的住宿,膳食等工作。

8、采购行政办公用品,做到有计划购买和发放。

9、负责管理门卫和食堂工作。

十、处办公室驾驶员职责

1、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车辆交通安全的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文明驾车,确保安全。

2、服从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安排,遵守纪律,随时保证用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好服务工作。

3、负责车辆的保管、保养、调整、清洗,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4、车辆维修和更换配件,驾驶员要先提出申请,造成预算,向办公室写出报告,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送修。

5、注意节约油料、材料,不随便半车交其他人员驾驶和私自动车,工作时间之外,车辆要停入指定车库

6、协助办公室做好采购物品、文件寄发、生活物资分配等行政后勤工作。

7、完成办公室主任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

一、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全处车辆管理,确保安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车辆,更好地为“两费”征稽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处机关的所有车辆统一由处办公室管理,城区各所的车辆,除车辆检验、维修、驾驶人员审验管理由处办公室管理外,其余的管理工作原则上由各所自行管理、负责。

(二)车辆的使用。处机关除各科室配置的业务用摩托车,由各科室负责人管理调配外,其余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统一由处办公室负责,车辆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派车必须履行手续,否则不于派用。

2、业务用车,实行定人管理,定车使用的原则,做到随叫随到,确保使用。

3、各科室城区内各项业务用车,在未有特殊情况下,原则上一天只安排两次。具体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3:30-5:30)。

4、各科室城区外各项业务用车,在未有特殊情况下,原则上超过三人用车,可考虑派车,三人以下(含三人)不予派车。

5、各科室摩托车,必须由各科负责人管理,并按规定履行派车手续,做好派车记录。

6、处机关的大客车,一般只负责全处人员的上、下班交通接送,其它车辆一律不得供职工上、下班使用。

7、城区各所的车辆,通常由各所所长负责调配、使用,同时必须健全统一的车辆使用记录,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处机关统一调用。

(三)车辆的停放管理,车辆停放,由处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考核。除特殊情况,报处领导同意外,其它非工作时间(下班后、节假日)全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城区各所的机动车辆,都必须按照指定停车地点(处机关、艾家咀所停放在艾家咀、石板溪所停放在石板溪车库)停放。不得擅自动用。

(四)车辆的油料管理,油料、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并严格履行领用签字手续,外单位借用油料,应经处领导批准。油料的使用将采取,处机关车辆的油料,由处办公室负责人合理配置。各科室的摩托车用油。各所的车辆用油(除有特殊情况外),一律采用定额配用制度。

(五)车辆的安全管理。车辆的安全管理实行“处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各有车部门具体考核、落实”的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确实抓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六)车辆维修管理。办公室应建立车辆档案,记录和收集各种车辆运行、修理情况。市处机关、城区各所的机动车辆确实需要修理的,必须由各车辆主管负责人,向办公室写出维修书面报告,并由处办公室审核报处分管行政领导签批。签批后,由处办公室负责实施维修计划,结算修理费。

(七)违反本规定的处罚条款

1、未经处领导同意,擅自动用车辆的,发现一次扣月奖10%,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一切经济损失,一律由事故肇事者自行负责。

2、未按本规定要求停放车辆的一次扣月奖10%。

3、开车办私事,擅自将车辆借给无驾驶执照人员使用或者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者,一经发现,扣其本人三个月奖金。若发生事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4、油料使用采取节约留用,超过不补的办法管理。若发现倒卖油料或利用工作之便,用油料做人情交易,经举报和发现一次,扣发其本人一个月奖金外,并责令追回其油料损失。

5、若车辆由于人为的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机械损坏,一次扣责任人月奖50%。

6、未经处办公室,处领导签批维修计划或者不向领导呈报维修计划书,采取先斩后奏的办法,实施车辆修理,处将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100%。

三十

二、炊事员职责

炊事员在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是:

1、关心时事政治、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热心为职工服务的思想。

2、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提高烹调技术。

3、掌握一般主副食原材料质量的鉴定和保管方法,懂得营养学知识,会调剂花样、精打细算,粗菜细做,改善伙食,保证饭菜质量。

4、能够接待外来客人的就餐。

5、勤俭节约,计划用粮,爱护炊具,不浪费主副食品,节约用煤。

6、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炊具消毒和个人卫生检查。

三十

三、食堂管理制度

1、行政管理制度:处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在处行政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食堂炊事员的录用和工资待遇,由食堂负责人直接确定,但必须征得办公室负责人的同意,其工资待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劳资规定。

2、财物管理制度,购买的主副副食品要严格验收,饭菜票回笼要登记监收,食堂物资要专人保管,不丢失、不浪费。物尽其用,不准私自出售食堂物品,不准存放私人物资。

3、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卫生要做到勤扫、勤擦、勤洗、勤消毒、无蝇、无蚊、无积尘。不卖、不做腐乱变质食品。

4、帐目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公开一次帐目,每年底处财务科和审计科要对食堂帐务管理制度进行审计。

5、周订食谱制度:每周订出食谱表,尽可能做到早餐不重样,中餐多样化,保证按时开饭,并不断改善服务态度。

三十

四、处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1、处机关财产通过清理,在移交的基础上登记做帐,做到帐物相符,专人保管。

2、各科室配备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卫生用品,实行固定使用保管制度。

3、处内财产中的贵重物资如:照相机、录音机、电视机、摄像机、复印机、微机、电风扇等一律实行专人管理,不得外借。其它物资外借,要经处分管领导批准。

4、财产的清仓查库工作每年一次,检查是否帐物相符,贵重物资的保管是否得当。特殊物资是否做到防腐、防潮、防锈、防虫、防鼠。

三十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征稽单位必须正确,及时全面地核算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对固定资产的收入、使用、保管进行严格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防止损坏和丢失,做到妥善保管和使用。

2、购建的固定资产,都应在收入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办理验收和交换手续,验收合格后,由有关部门填制“交付使用财产交接明细表”或“固定资产验收单”连同有关技术资料交财产主管部门存查验收入帐。

3、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拆除、调出、价让或转移时,都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办好财务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管理制度,擅自拆除、调动、外借、赠送和变更固定资产。每年对固定资产必须全面清点一次,如有短少,要查出原因,属于一般情况或责任事故造成的,应由责任单位报请上级处理。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

三十

六、财务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加强会计监督、防止截留、挪用应上缴的资金,保护国家财产。

2、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三级核算,三级管理。省征稽局为主管会计核算单位,地、市、州处为二级核算单位,县、市所为三级核算单位。

3、认真执行收支计划,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会计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4、会计凭证、帐薄和报表必须按年整理,按照立卷、归档、专室专柜保管。

5、财会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对本人经管的财会工作办理移交,编制移交清册,经接交人和监交人审核签章,办理移交后,才能调离。

三十

七、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的使用范围:(1)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款;(2)支付抚恤金、退休金、丧补费和其他支出;(3)支付出差人员携带的差旅费;(4)转帐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征稽规费收入的现金;(6)职工交还剩余差旅费、借款等。

2、现金库存限额一般超过三天零星开支,超额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低于限额可向银行提取补足,一切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3、异地采购货款的支付,除采购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外,不得携带现金购买各种公用物资,如有特殊购置情况,必须采用其他方式结算。

4、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已经执行收付手续的收付凭证,逐笔记入现金日记帐,每日终了,结算出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不得挪用或白条子抵充现金。

三十

八、财务报销制度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明确经济责任,现将各种票据报销的审批手续和审批权限权规定如下:

1、经费使用实行计划开支的原则,凡周转购置大宗物品,固定资产物品,房屋维修、车辆检修,办公文具、工具、组织会议、活动等经费支出须报送预算计划,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经办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及时办理完成。

2、会务接待费、学生集资费和第一项规定的物品购置、使用,原则上由处办公室负责经办报销,单据须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由财务科执行报帐。

3、职工的奖金、补贴、津贴、加班班、夜班费由处办公室按实际情况审核造表,报送分管行政副处长签字后,按国家政策规定发放、报销。

4、职工的差旅费、远交费、交通费、伙食补贴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由个人填表,经处办公室负责和和财务科主管审核签字后,交主管领导签字报销。

5、医疗费凭病历,住院费凭病历和出院证明,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字报销,对国家规定自费的检查,药品费和住院超标准开支,由报销个人承担。

6、对未领导批准同意的开支,原则上由经办人自己承担,无领导审核签字的单据不予报销。因特殊情况为解决工作方面问题造成的先开支后报告,由处领导酌情处理。

7、处财务实行“一支笔”管理,一切财务开支必须经过处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处主管财务领导不在家的情况下,由处主管财务领导委托其他副处长审批职权,但重大开支必须经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决定。

三十

九、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和钱帐分管制度

1、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会计机构会计内部建立稽核制度。

2、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由簿、报表及其它的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在经济业务入帐前,根据预算、帐簿、报表及其规定,审核财务收支、财务收发等经济业务的会计凭证是否合理、合法、准确。在经济业务入帐后,复核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纠正差错,审查记录无篡改。

3、凡涉及货币奖金和财物的收付,结算及其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规定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掌管。加强工作人员间的互相核对,互相牵制,防止差错,及时纠正差错。即钱帐分管、出纳员不得兼稽核员、记录员、档案保管员。

十、票证管理制度

1、票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差错。领用发放票证必须严格办理领用手续,避免票证丢失、短缺。

2、各级征稽机关就建立“票证登记簿”,登记各种票证的领取、发放(使用)及结存数量。

3、各类票证按月盘点,实存票证数必须与票证登记簿结存数相符。如发现帐物不符、帐证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上报各级领导处理。

4、各种票证销号规定,缴讫证、统缴证和免缴证,按盖有征缴双方公章的票证领用单销号,养路费收据、规费收据、罚款收据凭上报联销号,过期的票证按审核后的缴销月报表销号。

5、各种养路费票证未经上报审核和缴销,不得擅自销毁。

四十

一、安全保卫制度

全体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岗位,防患于未然,切实保证本单位治安、财产、现金、票证、行车等工作安全事故。

1、抓好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落实措施,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各科室应指定专人兼管安全保卫工作。

2、完善设施、办公、宿舍楼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栓、小车配备专用灭火器,财经,票证保管室除执行有关安全措施规定外,门窗需特殊加固。

3、严禁在办公楼和宿舍私接和乱拉电源,严禁使用电炉。

4、外来客人需向门卫打招呼,凡留宿人员需向领导汇报,门卫必须细致的做好外来人员的盘问和了解,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

5、电台、对讲机及执行室有关戒具应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谨防遗失,被盗和滥用戒具。

四十

二、无线电通讯设备管理制度

1、全处所有的无线电通讯设备,统一由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无线电通讯设备登记簿,按规定记录无线电通讯设备的领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2、持机人员和负责座机、车台保管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无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提高设备作用效率和寿命。

3、持机人员通话时要本着属台服从主台,固定台让流动台的原则,做到随呼随应,呼叫必须按规范化使用代号,不得随意乱呼乱答。

4、不要用设备联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使用扫描频道干扰其它频道,不得将设备交给他人使用,违章者要严肃处理。

5、持机人员必须妥善保管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完好,损失和丢失,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6、通讯设备工作时间原则上以上午六时至二十二时。(防汛期和特殊情况除外)

四十

三、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此卫生管理制度。

(一)要求:

1、按照办公楼清洁卫生包干区的是分范围,各负责搞好卫生管理,使工作环境有一个新面貌。

2、每天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外清洁,做到无灰尘、纸屑、杂物、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3、每周星期五下班前,提前半小时打扫卫生,擦洗门窗、桌柜、椅登的灰尘,搞好卫生间的打扫和清洗。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叶痰,不乱抛纸屑、果皮,不随地掸烟灰和丢烟头。

5、做好大、小会议室和其它办公设施的卫生。

(二)考核办法:

1、每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2、检查分清洁,一般清洁、不清洁三类。达到五项标准为清洁,达到四项标准为一般清洁,有两项不合格为不清洁。

3、检查结果采取张榜和贴卫生标签的办法予以公布。

4、奖罚标准按月奖考核办法执行。

四十

四、机房规则

1、机房内要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大声喧哗,吸烟及乱扔果皮、纸屑。

2、工作人员上机要填写工作记录,如发生重大问题,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3、严格使用微机玩电子游戏。

4、非微机员严禁上机,如需上机学习,须经处领导批准同意后,并由微机员培同上机。

5开机后,人离开后,应将室内所有的电器设备关闭。

6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四十

五、微机操作规程

1、UPS电源,注意UPS电源的报警信号,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2、待UPS电源正常后,方能打开微机进行自检一切正常后才能投入运行。

3、在操作过程中,用力一定要适度,避免损坏机件。

4、微机出现故障,要停止微机的使用,及时向处领导汇报并联系修理。严禁自行打开机盖,盲目乱试。

5、对微机的运行状况和运行内容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6、微机操作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造成微机系统损坏的,要追究责任,严肃自理。

四十

六、征稽所职责范围

1、积极宣传,认真执行公路征收政策和规定,不能擅自减免,做到“应征不漏”。

2、按照年度征费计划和争取数,制定本所的季、月度征费计划并随时掌握征费进度,定期分析,采取措施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征费任务。

3、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做好公路规费征收的各项基础工作。

4、负责公路养路费、车购费、货附费、客附费帐、表、证、据的领取,登记、保管和核销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帐目齐全、报表及时,准确无误。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两费”收入按规定专户存储,及时足额解款,严禁压票、压款、瞒报、挪用和截留收入。做到精打细算节约支出,按规定标准开支。

6、负责“四费”的自审和稽查工作,定期上门、上路发挥审计人员的监督作用。

7、负责本区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8、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上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

七、所长职责

负责本所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组织职工采取一切措施完成和超额完成“规费”征收任务。

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政策。保证费收政策实施、执行,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负责全所工作的综合、平衡、布置、检查。

2、抓好队伍建设,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措施,适时开展各项有效的政治,抓好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廉政勤政措施。

3、抓好建章建制,搞好内部配套改革,坚持免费车辆签证把关,搞好查漏补征。

4、经常分析费收任务完成情况,科学地组织费收工作,确保月度、季度、年度的费收计划到位。

5、负责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支笔的审批制度。

6、抓好一班人团结工作,及时解决职工的各种思想问题。

7、完成上门、上路、费收目标(包括上级交给的任务)。

四十

八、副所长职责

1、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两费”征收政策,协助所长抓好行政业务管理工作。

2、落实“多位一体”新思路,深入开展各项竞赛活动,抓好全所文明服务活动。

3、负责行政执法和“三上”稽查具体工作。

4、抓好职工业务和后勤、福利事业,力所能及的解决好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抓好一般日常事务性工作。

5、完成上门、上路、费收目标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十

九、所办公室职责

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正、副所长的领导下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当好领导参谋。

2、负责文件的撰写及各种文字材料的审核,草拟综合性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了解中心工作的进展,贯彻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

3、负责做好行政执法和通讯工作。

4、负责各项来文的保管和处理以及文字打印、报刊邮件收发、档案管理、通讯设备,公章管理和使用,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等工作。

5、负责人事、工资、劳保福利、职工教育等工作,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6、负责筹备各种会议,安排会务,做好登记,整理纪要,负责各级来客的接待工作。

7、负责单位车辆管理,同时做好值班、保卫、房屋、水电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所费收科(股)职责

1、认真执行和宣传养路费征收政策,了解征费政策执行情况,制定堵漏措施,总结推广征费经验。

2、负责养路费收入计划的分解,定期检查,分析养路费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养路费收入财务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应征不漏”,按时足额上解费款。

4、及时收集、整理养路费原始统计资料,完成各种统计图表。

5、负责养路费票证管理,严格领发和核销制度。

6、负责微机征费系统的运用和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共它工作及上门、上路、目标承包任务。

五十

一、所财务科(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严格办理会计手续,实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2、严格执行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纪纪律,防止坐支,挪用养路费和其它应上缴资金,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按照《征稽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认真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4、按规定对本单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做到帐帐、帐卡、帐物三相符。

5、定期检查分析经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6、按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表。

7、负责组织本所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达标升级”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及上门、上路、目标承包任务。

五十

二、所审计科(股)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及时、准确报送各种审计报表。

2、对“两费”的征收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会计决策及各种报表,是否真实、正确、合理、合法进行审计监督。

3、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严重违反征收政策、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并提出调查报告。

5、负责检查落实本所审计结合的整改情况,并写出执行情况报告。

6、负责上路稽查的组织工作,适时开展夜检,及时上门催收欠款,抓好查漏补征。

7、完成上门、上路,目标承包及领导和上级内审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十

三、征稽人员工作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到位,因迟到、早退影响工作者扣“活工资”1%,旷工一天扣“活工资”50%。

2、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串岗、不聊天、不做私事,杜绝买菜、打毛线、吵架、下棋、开玩笑等不良行为,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

3、为了保持优美的工作环境和安静的办公条件,办公时间严禁带小孩。

4、坚持上班着装,做到整洁、端庄、不穿便服上班,不穿拖鞋(微机室除外)工作,违者一天(次)扣“活工资”2%。

5、坚持每周下午业务会议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工作中疑难问题在会上商量解决并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

6、出门办事、进帐、追款、稽查应向科室及所领导讲明情况,说明去向、时间,否则作早退或旷工处理。

五十

四、征稽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我市征稽工作人员的科学管理,保证征稽工作人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能,促进规费征收工作,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行政管理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征稽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征收稽查处除借用人员和临时工以外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征稽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征稽工作人员的各级领导机构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各级主管机关的政策规定办理。

(二)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征稽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积极宣传,贯彻国家征费政策、法规、规章,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3、忠于职守,团结互助,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4、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5、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素质,接受群众监督,为经济建设服务。

第七条征稽工作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3、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

5、对各级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依照国家政策和本制度规定辞职;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录用

第八条征稽工作人员的录用,应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录用征稽工作人员,必须在政策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按照岗位所需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报考征稽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符合征稽工作的实际要求

第十一条录用征稽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招考公告或推荐;

2、对报考和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试;

4、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5、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征稽工作人员的录用考试,除国家和省领导机关有明确规定外,一律由地(市)级征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录用于地(市)处机关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专业人材可以酌情考虑)。按照规定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征稽工作人员,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第十四条新录用的征稽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征稽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应当接受培训。

(四)考核

第十五条地(市)、县两级征稽机构,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对部门和个人进行德、能、勤、绩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部门和职员的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第十七条考核工作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第十八条地(市)、县两级机构在月度、年度考核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行政管理科室,也可以设立非常设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实施月度、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九条月度考核,由考核机构,根据具体的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应先由部门和个人总结,由考核机构按照年度目标对照检查,在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经考核小组和单位领导集体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对各级领导人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进行民意测验或者民主评议。

第二十条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年度考核,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确定不称职、称职、先进、标兵、模范。并以文字卡片形式,记存入档。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征稽工作人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五)奖励

第二十二条征稽机关必须在国家政策规定条件下,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征稽工作人员经予奖励。对征稽工作人员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征稽工作人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2、遵守纪律,说法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进,起模范作用的;

3、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征稽工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受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5、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6、在执行公务,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7、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有功绩的;

8、在对外交往或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活动中,为本征稽部门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9、有其他功绩的。

第二十四条对征稽工作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征稽机构对受前款所列奖励的征稽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五条征稽工作人员奖励的权限和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纪律

第二十六条征稽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1、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2、,贻误工作;

3、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贪污、盗窃、行贿、受贿;

4、,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5、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7、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8、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9、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1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

11、打架、骂人,违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12、违反政策规定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13、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14、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征稽工作人员有本制度第二十六条所列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除依照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外,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第二十九条处分必须依照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处理决定。

对征稽工作人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三十条给予国家征稽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应依照国家规定的各级机构的相应权限,行使各自的管理职能,所级、科级单位有权给予本部门职员,警告和建议记过处分,记过处分必须报处审核、备案,处级单位有权根据所级、科级单位申报的情况,以及个人表现情况,给予责任人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处级单位同时有权依照国家法规给予职员撤职、开除处分,但必须报主管局备案。

第三十一条征稽工作人员受本制度第二十八条所列除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征稽工作人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

解除行政处分的,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

第三十二条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七)职务升降

第三十三条征稽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何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三十四条晋升征稽工作人员职务,必须在国家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三十五条征稽工作人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备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拟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第三十六条征稽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产生预选对象;

2、按照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晋升考核;

4、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人选。

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征稽工作人员,应当进行任职培训。

第三十七条晋升征稽工作人员的职务,应当按照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个别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但是必须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同意。

第三十八条征稽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降职。

第三十九条任免机关根据征稽工作人员职务的升降和年度考核结果,按照规定调整其级别和工资档次。

(八)职务任免

第四十条征稽工作人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第四十一条征稽部门各级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任免征稽工作人员。

第四十二条征稽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2、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征稽部门任职的;

3、转换职位任职的;

4、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第四十三条征稽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1、转换职位任职的;

2、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3、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4、优化组合中不能胜任工作,离岗待业的;

5、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6、退休的;

7、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第四十四条征稽机关必须按照岗位设置原则,安排工作人员岗位(退职位)。

征稽工作人员在未经上级领导机关批准,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九)培训

第四十五条征稽机关根据交通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工作职位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国家征稽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征稽工作人员的培训,应严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十六条征稽工作人员的培训分为: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晋升职务的任职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征稽工作人员更新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七条征稽工作人员培训的方式、方法,由省、市两级主管机构确定。

第四十八条征稽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四十九条征稽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2、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第五十条征稽工作人员退休后,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待遇。

(十三)申诉控告

第五十一条征稽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自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上级领导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监察机关申诉。

受理申请复核的机关必须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征稽工作人员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五十二条征稽工作人员对于单位及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第五十三条征稽工作人员提出申诉和控告,必须忠于事实。

第五十四条征稽机构对征稽工作人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责任。

(十四)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五条征稽处负责征稽工作人员、所属征稽机构的全面综合管理指导工作。

县、区级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征稽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实施工作。

第五十六条对有下列违反本制度规定情形的,根据不同情况,由市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对不按编制限额、所需职位要求及规定资格条件进行征稽工作人员的录用、晋升、调入和转任的,宣布无效;

2、对违反国家规定,变更征稽工作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金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标准的,撤销其决定;

3、对不按规定程序录用、任免、考核、奖励及辞退国家征稽工作人员的,责令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办理或者补办有关手续;

4、对不按照公正、合理、团结、高效的原则实施优化组合的,予以批评、纠正。

征稽机关按照征稽机构、征稽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对前款所列违反本制定规定的情况负有主要或者直接责任的征稽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十五)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的配置

第五十七条征稽机构的设置必须严格按照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91]14号文件执行,并实施其管理职能。

第五十八条各级征稽管理机构的征稽工作人员配置,必须按照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机构编制规定的总体原则下,采取优化组合的方式,使用和配置各征稽岗位人员。优化组合原则规定如下:

1、征稽部门领导人员按照规定任免权限和程序任免;

2、处管科长、所长一级的干部,由处领导提名,必要时,也可采用群众推荐的形式,由处组织部门考查,经处党委会研究后,报上级局审批,任职录用;

3、处管副科长、副所长一级的干部,由各科、所正职领导提名,必要时,也可采用群众推荐的形式,由处组织部门考查,经处党委会研究后,报上级局审批任职录用;

4、各所、各职能科室其他负责人,由各所领导集体研究,报处组织部门考查,经处党委会研究后,审批任职录用;

5、各科、各所征稽工作人员,在不违反国家人事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作岗位,业务素质,政治思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作岗位、业务素质,政治思想素质,由各科、各所通过优化的方法,进行录用。

优化组合掉岗的征稽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后,经所在部门同意,方可重新上岗工作。培训期间只发固定工资。培训后,上岗仍不合格者,单位将给予该征稽工作人员三个月时间联系调出。(此时间只发固定工资),三个月仍不调出的,征稽机构将按照本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第五十九条优化组合工作,必须在本单位、本部门内部实施,对组合掉的征稽工作人员必须报备案,对本单位、本部门所需求的外部人员,必须向处机关人事部门写出申请,经处党委会研究后,报上级局审批、批准后,才能调入。

稽查汇报材料范文8

先欢迎省厅各位领导光临我处检查指导工作。

回顾2006年度的征稽工作,可以说是精彩纷呈、亮点不断,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特点:

一、规费征收勇创新高。

截至2006年11月30日底,我处共征收各项交通规费达84001.7xxxx元,完成年征收任务8184xxxx元的102.6xxxx,超任务2161.7xxxx元,较2005年度各项规费征收额增长了12676.7xxxx元,增长率达17.7xxxx,规费征收创历史新高,为郑州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

二、征管工作扎实创新。“扎实”主要体现在我处十分重视并做好了规费征收的基础管理工作,摸清了“家底”。根据规费征稽网上各种车辆数据,参照公安车管部门的车辆数据,积极协调公安、税务、运管、修管等部门,开展联合追缴机制,结合“车辆审验”、“大吨小标”、“外挂车辆治理”等具体工作,从源头抓起,摸清了车辆底数及其结构分布:网上车辆数与实际车辆数、营运车辆数、辖区内大型企业车辆数、漏征车辆数及其详细情况等,并将这些数据加以分类、整理、统计,对各种征稽车辆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准确科学、动态管理,为正确决策、规费征收提供了正确依据,练好了“基本功”。

“创新”主要体现在征管思路与征管办法创新,做到规费征收数量与质量并重。今年是全省征费联网第一年,面对新系统、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能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开展工作:对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原物流等大型运输企业实行了包干缴费、协议缴费;针对水泥车、垃圾车、长期欠费车、“资不抵债”等漏费车辆不同特点,向上级部门提出了《关于对长期欠费车辆补缴交通规费的处理意见》、《关于征收散装水泥运输车交通规费的意见》等合理化建议,指导了实际征收工作,涵养了费源,降低了漏征率,提高了实征率。

三、追缴工作规范温情。

“规范”主要体现在我们做到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一方面做到了积极探索稽查新模式,制定科学、规范、严密的稽查行为规范并付诸实践,组建了一支动作规范、风纪严谨、形象崭新、廉洁奉公的稽查队伍,xxxx做为稽查示范队伍在各种执法培训班上进行表演,形成了郑州交通系统的一支执法品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另一方面做到了稽查方式规范,运用省厅统一配发的高科技电子识别仪实施了有针对性的“电子无干扰稽查”,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够注重执法工作的前瞻性与预见性,专门聘请了两名律师指导帮助规费征稽行政执法基础管理工作,做到了行政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规范合法,有效地提高了我处的行政执法水平。

“温情”主要体现在我们做到了温情执法、和谐征稽。组建了国内第一支“女子稽查队”,深入社区,走向街头,对欠费车辆温情告知,发放贴粘式“缴纳规费通知单”。在执法活动中,更是注意执法行为技巧,采取“缓冲执法”法,即执法中若有群众围观且容易造成矛盾时,先予以放弃,对欠费车辆暂不采取强制措施,待下次再查扣车辆,即注重稽查追缴工作合法性,同时也做到了合理性与适当性。对欠费车辆实行“邮寄催缴”,通过专项投递的方式直接将“养路费征缴通知函”寄送到欠费车主手中,进行温馨提示,提醒车主主动补缴规费,减少损失,有效地缓解了征缴矛盾,构建了郑州“人性化征稽”、“数字征稽”、“科学征稽”、“和谐征稽”体系。

四、行政管理完善严格。

“完善”主要体现在制度完善。我处在短短半年时间内,编制了《市交通规费征稽处规章制度汇编》与《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规定》等制度汇编读本,划分xxxx部分、xxxx篇章、119项具体规定,分为职责篇、制度篇、业务篇xxxx部分,岗位职责、党建、行政管理、文秘综合、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为规范、征稽业务、票据管理等xxxx篇章,119项具体规定,明确了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指导了具体业务工作,理顺了工作关系,促进了征稽工作的顺利进行。

“严格”主要体现在执行严格。我们视行政管理为各项工作致胜的法宝。一方面狠抓制度的执行,“抓而不实等于不抓,抓而不死等于不抓”,全面贯彻、落实制度,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了令行禁止、照章办事的工作作风。,同时重视管理的细节,从日常养成抓起,从会风抓起,小到接听电话的文明用语、大到征稽工作的行为准则,都逐项规定。全面推行正规化、半军事化建设,从环境卫生到办公物品的摆放都有统一标准。设立了人员去向牌,公示执法人员执法证号、岗位职责,提高正规化、准军事化的行政管理水平,向行政管理要效益,使行政管理出成绩。

五、宣传工作服务大局。

今年是规费征收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我处综合考虑,确定了“宣传形象任务”的工作主线,将“宣传”列为2006年的三大工作主线之首,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服务于规费征稽工作大局。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交通规费征稽体制改革情况、交通规费征收政策,做到“周见文字、月有影像、季有报刊”。目前为止,共被各种新闻媒体报道次,其中部级媒体报道次、省级报道次、市级报道次。办好《郑州征稽简报》,在交通系统内展开宣传,报道征稽工作动态,宣传国家交通规费征稽政策,发放《致领导的一封公开信》,赢得系统内部各级领导的理解与支持。开展各种专项宣传服务活动,深入基层,走向社区,先后开展“温情执法便民缴费”“学雷峰、树新风”“让交通走向社会”等各种专项宣传服务活动1xxxx,发放宣传材料xxxx份,进行现场征费,将规费征收政策宣传与开展便民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政策宣传、规费征收、服务群众的“多赢”,使宣传工作更好地围绕规费征收这一工作大局服务。

六、征稽队伍彰显形象。

征稽队伍建设是做好规费征稽工作的重要保证。提出形象与任务发生冲突时“形象第一、任务第二”的口号,象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我们的形象,培养一支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的职工队伍。抓培训、促工作,采取“以会代训”与“封闭培训”的方式,陆续举办征稽人员、征稽所长、财务管理等各类培训班28期,培训254xxxx/次,开展征收业务知识、征稽操作系统、规费票据使用、会计电算化、稽查业务知识、新闻报道等专题培训。在系统内开展了征稽业务知识竞赛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了征稽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在员工中设立了“委屈奖”,对个别有意刁难、谩骂、侮辱的车主做到了骂不还口,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借鉴现代管理理念管理职工队伍,为职工发放《你在为谁工作》、《没有任何借口》、《赢在执行》等书籍,引导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学习、责任、奉献、大局、廉洁、服务意识。严肃规费征稽工作规定,适时开展各种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时查时纠时进步,形成了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半军事化管理规费征稽队伍。付出就有回报,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我处获得了全省劳动技能竞赛第一名、优秀组织奖、第三届绿城读书节“最是读书滋味长”三等奖等优异成绩,进入了行政执法部门竞赛决赛,彰显了我们规费征稽队伍政治强、纪律严、作风硬、素质高的良好形象。

七、班子建设团结和谐。

征稽处领导班子充分发挥了“领头雁”的核心作用,努力提高班子队伍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决策能力,做到了以身作则,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团结和谐,实行了重大问题提交办公会集体研究制度及民主生活会制度,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形成了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受到了广大职工的一致拥护与深切爱戴。

稽查汇报材料范文9

展,但市级专业情报系统建立这一核心环节还缺乏系统的政策支持、专业人才和方法指导。虽然在没有专业情报系统基础上也办了一些案件使得案件数量得到一定程度解决,但情报来源单一被动,没有专业情报支援和专业情报分析,使得在情报运用和筛选上没有专业的操作指引,可能会错过、误判有价值的线索。保密工作其实也是情报工作的核心但缺乏保密意识和保密手段是很多案件办理不成功的关键,情报系统的建立也承担了保密安全的责任。针对这些问题,要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情报系统和规范有序的运作流程,提高情报信息主导决策、引领实战、外防内管、提前预警水平。

关键词:情报信息 系统建立 分析研判 保密

英文中系统(system)一词来源于古代希腊文(systεmα)意为部分组成的整体。一般系统论创始人贝塔朗菲定义:“系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元素的综合体”。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系统的三个特性,一多元性,系统是多样性的统一,差异性的统一。二相关性,系统不存在孤立元素组分,所有元素或组分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三整体性,系统是所有元素构成的复合统一整体。这个定义说明了一般系统的基本特征,将系统与非系统区别开来,但对于定义复杂系统有着局限性。另外严格意义上现实世界的“非系统”是不存在的,构成整体的而没有联系性的多元集是不存在的。而在这里所指的情报系统是将现在的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情报共享、情报运用、指挥实战融为一套整体的系统,要真正建构情报信息主导稽查的工作模式,发挥情报信息在稽查工作中的强大威力,必须建立情报,使之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策略与措施,真正从稽查战略高度来推动稽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科学的运用情报以此主导稽查办案。

1 烟草行业情报现状

虽说我行业在运用情报信息实战中取得了可观的成绩,但毕竟在我行业中的各个部门中没有专门整合和利用情报的专业部门,缺乏一套系统的理论与可供借鉴的范本,与真正实现将相关涉烟情报资源整合成为系统并以此主导稽查办案的目标与要求相距甚远。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有:

1.1 对情报系统的价值认识不充分并缺乏前瞻性。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不少稽查人员根本不知道情报是什么;情报该做什么;情报的作用是什么;只是简单的认为情报就是线人举报,对情报的概念和可发展性和拓展性完全没有认识。

1.2 没有清楚的明白情报系统主导工作与传统的区别。在传统的稽查工作模式中,情报信息通常都比较孤立、零散,或者是通过静态形式出现,只是辅助的作用。在情报系统主导工作稽查战略中,情报信息则是多种信息渠道的产物,最主要的就是一线稽查的日常工作及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其特点是互联、全面和动态的,在稽查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它被看作是一个综合的“大情报”,当然还包括人力情报与技术手段侦察所得的情报。

1.3 缺乏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目前,在烟草行业稽查中并找不出专业的情报工作机制,虽然在表面上有以机动大队为主的情报机制和办案规程,但是情报系统应该是以独立、专业、主动、隐蔽工作机制存在的,并且应包含情报信息采集机制、情报信息整合机制、情报信息分析机制、情报信息应用与管理机制及情报信息奖惩机制的部门。而单一的机动大队是完全满足不了管理日益壮大的烟草市场的情报需求的。

1.4 情报专业人才相对匮乏。参照公安情报人才缺乏数据我国约11万人的警务科技人员中专业情报人员所占比例不到10%。按照这个比例可以对比出我行业中情报专业人才的空缺比例将更大。

1.5 将机动大队的职责和情报系统相互混淆。其实两个职能岗位有着截然不同的概念和意义。

2 涉烟情报系统的含义

情报系统建设是情报信息主导稽查工作的核心环节,是指运用科学严谨符合行业特性的方法,把情报搜集、分析研判、信息整理、信息归档、信息运用几个方面合理的整合在一起,为案件侦破、办理、资料调取以及联合执法提供强大的情报保障。笔者认为建立涉烟情报系统是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符合行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其实情报搜集已成为稽查工作的一项自觉工作,广范运用在稽查工作维护市场稳定和打击犯罪工作的各项业务领域、各个流程环节。笔者认为情报系统的建立不可能一步到位,但可以从无到有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和修改,按照情报系统职能可以分两个方面来建设:

2.1 建立独立的情报搜集岗位和专职的分析研判岗位

2.1.1 独立的搜集岗位可以免受各环节影响。情报搜集岗位可以分为内部搜集和外部搜集两个环节,其中外部搜集又可以分为自主搜集和外部资料汇集排查两个方面,这将使得情报的搜集更为专业准确和更具保密性,也可以将来自各方面情报科学的汇总并开始初期排查。具体包括挖掘发现战术情报和为宏观产生战略情报做初期筛选。独立的分析研判岗位是情报系统非常重要的核心,运用分析研判来获取情报信息的意义就是通过对大量的零散、孤立的信息进行汇聚整合、关联碰撞和分析研究,以发现获取深层情报,还可以对已获取的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辨别情报的真伪并评估情报中的风险概率,即运用分析研判来评估已知的情报信息,这是一个对已知目标评判修正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具体包括对情报线索的真伪断定和风险评估。两者相互补充、相互循环。

2.1.2 直接和公安相关部门进行无缝链接。我行业和公安、海关、边防有着紧密的联系,有了专门的情报系统可以直接和相关部门进行信息链接和共享,一方面保证了信息的独立性又保证了信息的安全性。尽管看似联合执法办公室从包装上满足了联合执法需要,但探其根本这个部门因为缺少衔接而不能发挥出其最大功效。再者很多人认为情报搜集岗位和机动大队的职能设置有冲突,其实不然,机动大队并非专门的情报机构,其职能中还包含了打击、管理市场的功能,从其在管理市场中的曝光率,就制约了其搜集情报的障碍和难度,但情报系统中的情报搜集岗位是专门负责情报单一的职能岗位,无论从隐蔽性、专业性和机动性都远远超过机动大队,实质上设置此岗位的目的是和机动大队相辅相成形成互补。

2.2 建立专职的信息整理和信息归档机制。情报信息的概念和涵盖面非常广泛,我们这里所指的信息整理和信息归档是将前段搜集的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后,将有用的有价值情报,包括照片、车牌、人员信息、仓库信息、地理位置信息等,用统一的标准和格式进行记录、整理成为可供日后指导行动、汇报、演示的文字或者图像资料,并用统一标准进行归档。其中信息归档就是汇编,汇编就是按照研究的目的和要求,对分类后的资料进行汇总和编辑,使之成为能反映研究对象客观情况的系统、完整、集中、简明的材料。

由于设置岗位机制明确由专人负责,所以归档后的信息保密责任也凌加在此岗位职责中,使得系统结构简单,但分工和责任明确。

3 建立行业内的情报体系是与时俱进符合科学发展观的

3.1 把握历史机遇了解情报重要性,积极学习和借鉴各情报系统优势和理念建立适合行业的情报队伍。

3.1.1 以“三打两建”为契机,借鉴引进先进情报理念

汪书记提出的“三打两建”为我行业的专业发展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也给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我们还停留在原来的历史篇章中我们将会被社会发展的车轮高速超越。以公安机关的情报系统为例,分工明确、职能明确、人员专业是其主要特点,公安系统对情报系统的重视程度也逐年加深,在国内公安情报信息建设已被列为公安机关必须抓紧做好的一项重点工作,基于社会信息化、公安信息化与国外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的情况,我国于2003年提出了“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从此拉开了我国实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帷幕。

3.1.2 在国外情报信息主导警务作为一种新的警务模式在欧美国家异军突起。欧美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探索信息化时代新的警务运作方式。情报信息主导警务作为一种新的警务模式异军突起。经过10余年的探索,这种新的警务模式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家推行以来,实践效果显著。经过多年的实践与理论探索,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模式对欧美等发达国家降低犯罪率、提高警察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改进警察巡逻方式、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提高打击犯罪的精确度都有显著效果。

建立符合我行业的情报主导稽查工作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

3.2 我行业情报系统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3.2.1 地市级局有情报岗位但无情报员职责。情报是专业的岗位,此岗位需要的是专业的情报萃取、分析、整理的全面人才。现在的烟草系统中缺乏对这个方面的重视,情报人员形同虚设。以询问笔录为例,询问笔录不单单是在记录事情的经过,其实更关键的是通过询问的过程发掘出有价值的信息。情报人员还应该有一个重要职责就是深挖犯罪,很多大案和线索都是在深入挖掘后在将蛛丝马迹的线索联系起来侦破的。虽然我们的询问和公安人员询问有这本质区别,但依然可以用技巧套取有价值的信息,更可以借助在烟草的询问室违法份子警惕性和抵制性稍弱的机会乘胜追击。

3.2.2 从整合看我行业的烟草情报发展方向。先通过 “知识”的本质特征来看,知识不能简单地归结于数据,信息也不能说就是知识,虽然知识与数据和信息有着很深的渊源,但这三者是不可相互替换的。可以说数据是无组织或无序的信息,信息是经过组织有序的数据,而知识则是有用的信息。烟草稽查单位和面对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往往取决于对行业情报与知识的把握度。

3.2.3 多元化定义涉烟行业情报的概念。稽查与情报本质上就有天然的联系,二者缺一不可,相互促进,互动发展。行业的发展和稽查工作的开展是一种行为,一种过程,一种高智慧参与的活动,全过程都会贯穿着情报。假如没有情报的参与,组织机构要想在品牌竞争和在面对违法分子的斗争中取胜是不可想象的。

烟草情报通过收集和分析公开资料可以获得有关各开展项目环境、竞争对手的信息,对开展稽查工作面临的威胁、内部管理提供预警,对开展稽查活动的战略战术决策提供支持。烟草稽查的指挥机构在策划过程中需采集与获取大量有价值的情报赢得或巩固其开展打击的力度,而开展日常稽查工作本身也是情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各类的日常经营范围中如:零售户、大客户、烟草生产厂家、辅料生产厂家、印刷、海关、公安、小区、车站、边防检查站、流动人口聚集区、社区等等都是情报的来源。

看似复杂的情报系统其实在岗位设置上只需要一至两人,但可以释放出来的力量却是非常庞大的,与其说是建立情报系统不如说是将资源合理分配。

社会在进步,国家在发展,我行业中大部分的情报理念还停留在上世纪,这样的思维制约了行业的整体发展,这就好比奔驰S320装了一个北京吉普2020的发动机,不是说不支持国家产业,只是如此搭配完全不符合科学配置,即是不符合发展潮流,笔者认为在信息高速发展和流通的今天,只有跟上信息的步伐才能主宰市场,只有掌握信息才能主导进步,固步不前在当今社会就是在退步。 近观烟草情报系统可以在稽查工作中给予强有力的信息支援,远观烟草情报系统可能会在营销、物流、内管等方面都发挥不可小觑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全军军用主题词表管委会.《军队信息资源分类法》,2005.

[2]严怡民.现代情报学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

[3]信息整合技术的理论与实践――《中国传媒科技》,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