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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兵申报材料集锦9篇

时间:2022-07-26 20:54:45

质量标兵申报材料

质量标兵申报材料范文1

一年来,全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书育人、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荣誉感和使命感,努力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区教教体局决定,在教师节前表彰十佳师德标兵、师德标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邯郸市十佳师德标兵、师德标兵评选范围及要求

1.评选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一线在职在岗教师(民办学校按照属地原则推荐、含特岗教师),2019年已获得“邯郸市十佳师德标兵、邯郸市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教师,一般不再参加今年推荐,已推荐省级师德标兵没有评选上的,优先推荐市级。已获得区级师德标兵荣誉称号的优先推荐。

2.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德育人,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影响和引领学生。

(2)为人师表。师德事迹生动感人,近三年来,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媒体上进行过宣传报道的优先。

(3)教学成绩优异。课堂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明显,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优良。其中要求“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的教学成绩,近三年来,在全区中高考等成绩中排名前列。

(4)无违反《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其他违纪行为。严格坚守《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三)推荐名额

1、区向市级推荐差额17人(含1名邯郸市十佳师德标兵)。

2、按照本单位教师数,结合2019年度考核情况,确定大单位推荐2名,小单位推荐1名。

三、评选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一)单位推荐。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逐级审核。区推荐对象经所在单位、区教体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并报送市教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体局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面向基层一线。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特别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教师倾斜,要向义务教育教师倾斜,原则上区推荐时,乡村学校教师不低于总推荐名额的50%,其中特岗教师人数不低于10%。

要向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要向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倾斜。要向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倾斜。

推荐的“十佳师德标兵、师德标兵”,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教师倾斜,

(三)严把人选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不予推荐,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确保所有候选个人平等参选。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本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报送材料

申报邯郸市师德标兵、邯郸市十佳师德标兵需填写《邯郸市师德标兵、十佳师德标兵推选审批表》(附表6、,一式两份),《党纪政纪情况审查表》和《计划生育情况审查表》(附表7、8,一式一份),《邯郸市师德标兵、十佳师德标兵推荐人员一览表》(附表9,一式一份)等材料。申报邯郸市十佳师德标兵的还需上报典型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事迹要真实,有鲜活案例)和本人获奖证书复印件(近三年来师德、教育教学、论文论著等所有获奖证书,省级和市政府表彰的不限年限。按照时间顺序排好并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公章)。

请各学校于 2020 年 8月27日上午10:00前纸质版报送师训科。

联系电话:4909652,邮箱:s1234yh@126.com。

附件:

6. 邯郸市十佳师德标兵、师德标兵申报审批表

7.党纪政纪情况审查表

8.计划生育情况审查表

9.邯郸市十佳师德标兵、师德标兵推荐人员一览表

质量标兵申报材料范文2

1.公开内容

标准: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申请办法:由户主向所在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居委会调查核实,经街道民政办审核后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报市民政局审批。

2.承诺事项

(1)深入调研,实事求是,确保特困户切实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区民政局上报一个月内审批完。

(2)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在保障户审批中客观公正、不偏亲向友,不吃、拿、卡、要。

(3)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每季进行一次城市低保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对于已达到保障线标准以上的及时调出。

(4)对保障户上访的要热情地接待,依据有关政策给予翔实的答复,需要协调的要予以协调解决。

3.违诺责任追究

(1)工作中对符合保障条件拒不审批的,或不该审批而获保障的,发现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发当月奖金,三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工作中有搭车收费,对申请保障户吃、拿、卡、要及受贿行为的,依据有关法规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3)对工作中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保障款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优待抚恤服务

1.公开内容

对生活有困难的烈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实行群众优待、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的发放及评残批烈的申报、审批工作均属于优待抚恤的服务范畴。

2.承诺事项

(1)热情接待上访优抚对象,对上访问题,依据政策给予满意答复,需要协调的,帮助协调解决。

(2)督促指导县(市、区)民政部门做好优待金、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金的发放工作,保证优待金在12月底前兑现,伤残抚恤金、伤残保健金每半年发放一次,烈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费每月发放一次。

(3)对经县以上医院评残领导小组诊断并符合评残、提等条件的,特一等伤残军人和伤残工作人员报省民政厅审批,其他人员由市民政局在县(市、区)申报后半月内审批。对申报追认革命烈士的及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由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

3.违诺责任追究

(1)对优抚对象态度不好,生冷硬顶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扣发当月奖金处罚。

(2)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影响工作正常进行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对县(市、区)优待抚恤工作指导不力,出现失误、致使有关方案、政策没有落实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调整岗位,或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在评残批烈工作中,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停薪待岗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区划、地名、政权服务

1.公开内容

全市行政区划的撤并、调整、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批、地名咨询及村(居)委会建设和村(居)民自治工作,均属于公开服务范畴。

2.承诺事项

(1)热情接待涉及到行政区划、地名、政权建设的有关查询者和上访者,给予翔实、准确的答复,当时答复不了的说明原因,解释清楚。

(2)接到变更行政区划、地名命名、更名(包括地名标准化处理)的申请后,15日内完成考察论证工作,需报省政府的一周内完成上报。

(3)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组织、协调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接到涉及到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群众上访,一周内与相关县(市、区)沟通,拿出解决意见。

3.违诺责任追究

(1)接待咨询、上访不热情,敷衍塞责,使用不文明用语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月奖金,取消承办人年度评优资格。

(2)没有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工作的或因主观原因使工作没有如期完成的,取消科室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科室领导和具体承办者责任。

(3)借工作之机吃、拿、卡、要或到基层大吃大喝,违反工作纪律者,视情节给予停薪待岗或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双退”、安置服务

1.公开内容

(1)办理退伍义务兵、复员、转业、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及落实政治生活待遇方面的政策法规。

(2)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均享受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3)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均可报名自谋职业,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2.承诺事项

(1)对前来咨询安置政策法规的退伍军人,要做到文明用语,给予准确解答,使当事人明白、满意。

(2)在办理接收安置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热情接待服务,对符合规定的做到不推、不托,及时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理由,解释清楚。

(3)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做到不受贿,不吃、拿、卡、要。

3.违诺责任追究

(1)服务态度蛮横,办事推诿扯皮,造成影响的,经查实要给予批评教育和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承诺不践诺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依据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工作徇私枉法,严重违背廉政建设规定,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服务

1.公开内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服务包括社团的成立、注销、变更登记,社团年检,监督社团依法活动等工作。

(1)成立登记服务

收到拟成立社团申请成立的报告后,确认业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申请报告、章程草案、业务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意见、领导成员及会员名单、筹备情况报告),审查后,做出是否同意成立的结论,同意的,发给同意成立的批复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2)变更登记服务

对拟变更登记社团,申报的变更登记材料(变更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部门意见)进行审查后,做出结论,同意的,发给同意变更的批复,并换发《社会团体登记证》。

(3)注销登记服务

对拟注销的社团,申报的注销登记材料(注销登记申请书、决定终止的会议决议,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注销文件和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财务终结审计报告、社团全部印鉴及证书)审查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发出注销公告。

(4)年检服务

发出公告或通知,要求社团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携带登记副本一并上报,经检查验收后,在登记副本上做出年检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2.承诺事项

(1)文明用语,热情服务,使当事人满意。

(2)成立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30日内做出正式答复。

(3)变更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15日内做出正式答复。

(4)注销登记在所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前提下,15日内完成。

(5)受理上访投诉案件,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前提下,答复时限不超过一个月。

3.违诺责任追究

(1)服务中态度蛮横,推诿扯皮,使用不文明用语者,经查实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扣发当月奖金处罚。

(2)无正当理由在承诺时限内没有完成服务项目的,科室取消当年评先进资格,承办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工作不负责任,不依法办事,违规审批,为违法社团注册登记,或因对社团活动的监督不力,出现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承办人员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投诉地址:通化市民政局纪委(电话:3213230)

质量标兵申报材料范文3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是指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每年从福利销售额中按照规定比例提取,直接由民政部负责管理、分配和使用的福利公益金。

第三条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的使用应当坚持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有特殊困难的人群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项目。对公众关注、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能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给予适当资助,但全年资助总量不得高于年度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的10%。

第四条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应主要用于资助地方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对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予以倾斜。

部有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及部管社团可以根据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的使用原则,就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领域开展的全国示范性项目提出资金资助申请。

第五条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年度分配计划和使用管理的重大事项,由部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根据部长办公会议的决议,负责起草年度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资助范围及分配原则(草案),拟定年度分配计划(草案),审核申报材料,汇总、上报资金分配。

财务和机关事务司根据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资助范围及分配原则(草案),审核年度分配计划(草案),负责向财政部申报福利公益金的用款计划和资金拨付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的使用,根据资助对象的不同,按照切块分配和项目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规划。

民政部统一开展的全国性资助项目的资金,原则实行切块分配,民政部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客观指标,确定东、中、西部资助比例及资助额度。具体资助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确定,报民政部备案。

国家发改委资助的全国性社会福利及相关设施建设项目需福利公益金配套的,依照有关规定,具体操作上实行项目管理。全国示范性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项目,实行项目管理。

第七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在当年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可支配额度内,根据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需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拟定本年度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资助范围及分配原则(草案),经财务和机关事务司审核后,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报分管部长批准,并报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八条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年度分配计划,经部领导审定后,由财务和机关事务司报财政部有关部门审核,办理资金拨付事宜。

第九条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分配计划确定后,由办公厅下发关于申报部本级福利公益金资助项目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资金分配原则,使用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类资助方案的具体额度,申报材料要求和报送方式。

第十条民政部统一开展的全国性资助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按照民政部切块下达的资金额度,研究确定资助项目,并将申报材料和项目明细报至有关业务司(局),再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统一汇总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请国家发改委资助的全国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项目的材料,由有关业务司(局)分别接收,再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统一汇总备案。

部有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及部管社团申请使用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申报材料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统一接收、汇总,拟定分配方案,由财务和机关事务司审核。

第十一条根据财政部核准的分配计划,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按照切块分配或项目管理的要求,汇总各类明细表,制成部本级福利公益金资助汇总表,经财务和机关事务司审核并报部领导批准后,下达拨款通知,由财务和机关事务司拨款至各申报部门和单位。

第十二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对所资助的项目负责监督管理并实行备案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的使用情况,会同财务和机关事务司定期或不定期对福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应当于每年5月1日以前,将上一年度资助的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的使用情况报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第十四条按规定拨付的福利公益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对违反使用规定的,视情况缓拨、停拨福利公益金,直至收回已拨付资金。

第十五条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资助建设的社会福利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基本功能。确需变卖转让,并因此改变机构性质的,其作价收入应当全额归还福利公益金。

质量标兵申报材料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为主题,以服务全市城建行业发展大局为宗旨,围绕当前城建工作的实际,按照典型带动、统筹推进、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有效开展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和规范化服务标兵创建评选活动,推动全市城建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提高广大群众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和规范化服务标兵创建评选活动坚持“强化过程、突出重点、优中选优、树立典范、注重实效”原则,力争使创建评选活动真正成为促进城建行业规范化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抓手。

(一)强化过程。创建活动与行业日常管理相结合,立足强化标准指导,立足行业建设,以制度建设、加强基础管理为手段、优化管理成果,以创建活动助推管理标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突出重点。突出“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的主题,围绕各行业管理的具体要求和中心工作,提高评选标准,强化贯彻落实;

(三)优中选优。以行业为主,提高评选过程的科学性,采取集中汇报、专家评审、现场抽查相结合的综合评定方式,并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差额评选,层层选拔,优中择优;

(四)树立典范。在创建评选过程中发现和推出具有城建行业精神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培育先进典型、树立行业典范,有效带动城建行业管理的规范、服务质量的提升;

(五)注重实效。通过开展创建和评选活动,形成示范带动,通过比学赶超,推动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上水平、出成效,最终达到深化行业管理、推动行业发展的目的。

二、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12年4月20日至4月30日)。传达、部署规划化管理先进单位和服务标兵创建评选活动方案,各市区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近年来城建行业发展需要和自身实际,研究、制定适合的实施方案,并做好各辖区的传达部署工作。根据随本方案一同印发的《市城建行业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考核细则》和《市城建行业规范化服务标兵基本条件》,制定本市区的创建评选办法。

(二)第二阶段:过程管理(2012年5月1日至8月31日)。各市区按照标准要求做好日常创建工作,从5月份开始,各市区于每月初上报上月开展创建活动的相关信息,市建委采取定期、不定期结合的方式对各市区的日常创建工作进行调度,信息报送和调度情况作为考核评选的依据。

(三)第三阶段:申报推荐(2012年9月1日至9月10日)。市建委会同市文明办,对2011-2012年度先进单位和标兵分配推荐名额,并对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等相关申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安排。各市区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本辖区的申报评选工作,评选出先进单位和服务标兵,形成书面推荐材料上报市建委和市文明办。

(四)第四阶段:考核评选(2012年9月11日至9月20日)。市建委会同市文明办,根据各行业不同特点,结合各市区日常创建活动信息,采取行业专家现场考察或集中打分的形式,按照《市城建行业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考核细则》和《市城建行业规范化服务标兵基本条件》对各市区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评选。必要时采取召开专家评审会议、集中听取ppt汇报的形式组织评选。

(五)第五阶段:推荐上报(2012年9月21日至11月30日)。市建委会同市文明办,将评选出的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和规范化服务标兵,推荐上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明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明办根据上报情况,开展全省城建行业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和规范化服务标兵创建评选活动。

(六)第六阶段:表彰宣传(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评选过程中涌现的典型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总结创建经验,在有关媒体和市建设系统网站上广泛宣传,树立典范,有效的带动服务质量的提升,行业管理的规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本次创建评选活动,市建委、市文明办联合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市区城建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规范化创建评选活动与加强行业管理结合起来,成立规范化创建评选活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拟申报单位要将开展创建活动情况在当地报纸、电视等媒体上予以刊发或报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形成良好舆论氛围。有关报纸、视频等要留存作为创建信息内容上报,市建委和市文明办将把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质量标兵申报材料范文5

一波三折的参军经历

雷锋人生的重要转折点是参加中国人民。他的参军经历则是一个颇为曲折的过程。雷锋从小就有一个心愿――参加中国人民。在他童年的记忆中,是解放了自己的家乡,给了自己新生。新中国成立后,又是保卫祖国、保卫人民。队伍中产生的一个个英雄模范,都使雷锋对队伍无比向往。

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的机会降临到雷锋面前:某部到鞍山招收新兵来了。雷锋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向厂里提出要去报名参军。厂里认定雷锋是个好苗子,不愿意让他去参军,但雷锋态度坚决,厂里只好给他开了证明信,同意他去报名。

雷锋到了报名点报上名,就排在队伍中等待目测。轮到目测雷锋时,部队来的干部见雷锋人特别精神,五官端正,行动灵活,但就是个子太小了,目测觉得还不到一米六,而且由于雷锋长期加班加点工作,晚上抽时间发愤读书,使他显得很瘦弱。那个年代,招收新兵,对身高和体重两项都有最低标准。进行目测的部队干部都认为,雷锋在这两项上达不到当时招收新兵的标准。经过商议,他们决定不招收雷锋入伍。他们很客气地对雷锋讲:经目测,现在你的身高、体重不符合参军标准,你就回去休息吧,不必参加下一步的体检了,你年纪还小,还在长身体,明年你再来报名吧。

雷锋听到这样的结果,内心特别焦急,他急切地说,让我去参加体检吧,我会合格的。招收新兵的部队干部又商议一番,觉得雷锋在身高、体重两项不会达标,便再次劝雷锋回去。下定决心一定要参军的雷锋没有回去,他站在院子里,等目测的军队干部出来时,反复向他们说明自己要参军的想法。目测结束,招兵干部们手拿名单,招呼着经目测合格的青年排队登上停在院子里的大卡车,准备拉他们到武装部体检站去体检。站在院子里的雷锋更加着急了。谁也想不到,当汽车开动时,不死心的雷锋一溜快跑,一把抓住大卡车后厢板,身子一窜,硬是爬上了开动中的汽车,和车上青年一起来到了体检站。

见雷锋这样坚持,招兵的同志只好也让本不在目测合格者名单之中的雷锋参加了体检。武装部体检站也给雷锋发了体检表,让他等待体验。在等待体检的间隙,参加体检的青年人,有的人结伴上街玩,有的人三五成群闲谈,雷锋却拿起笤帚,把整个院子和临时宿舍全都清扫了一遍。轮到雷锋体检了。部队招收新兵的干部们的目测果然没有错,雷锋身体没有什么病,体检的几个项目都合格,就是身高和体重不合格,而这两项是硬杠杠,不达标,就不能参军。

参军心切的雷锋得知体检结果后,特别着急。他跑到辽阳市武装部去找政委申请参军。当时的辽阳市武装部政委叫余新元,负责招收新兵工作,当时他正忙着在各个招兵点检查工作,没有在办公室。雷锋就在值班室里等。他饿着肚子,在值班室里等了一下午仍然没见政委回来。晚上他买几个馒头吃了,继续等,也不睡觉,在值班室整整蹲了一宿。第二天上午7点,政委余新元来到武装部时,听说一个小伙子为了参军,在这里等自己,一夜没有睡觉,深为感动,立即见了雷锋。雷锋见到余政委,把自己一心一意要参军的想法全都讲了出来,表达了自己希望参军的迫切心情。雷锋还哭诉了自己不幸的身世,余新元被深深地感动了。经余新元的协调,体检站最终决定给雷锋争取一次复检的机会。

雷锋知道,即使复检,自己的身高、体重仍然是这个样子,还不会达到参军标准。政委让自己参加复检,就是给自己一个机会,一定要抓住。他回到工厂宿舍,干脆把行李全部收拾起来,打成一只行李箱。他内心显然已经下决心:不管怎么样,自己也要参军。第二天,余新元来到武装部,看到拎着行李箱来的雷锋,十分意外。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雷锋放下自己的行李箱就开始在武装部找活干。他擦桌子、扫院子,给每个办公室打水。到吃饭时间就自己跑出去买几个馒头吃。晚上他也不回去,打开自己带来的行李,在武装部打地铺睡。余新元看到这样的情景后知道,雷锋是铁了心一定要参军了。

武装部的同志们从来没有见过为参军而如此坚决的人,都被雷锋的一片赤诚所感动。招收新兵的干部们也对雷锋特别重视起来,大家都到余政委办公室替雷锋说好话。余新元本人也被雷锋的决心所深深打动,内心已经有了破例收雷锋参军的打算。为此,他特意找了时任辽阳市委书记的曹奇,介绍了雷锋的经历和他参军的决心,希望破例招雷锋参军一事能得到地方上的支持。曹奇听了事情全过程,大为感动。曹奇和余政委、部队派来的接兵的干部一起,专门研究了雷锋的入伍问题,他们一致认为,雷锋是苦孩子出身,经过实际工作的锻炼,政治素质好,入伍动机明确,虽然身高1.54米,体重不足55公斤,身体条件差些,但他在农场开过拖拉机,在工厂开过推土机,到部队后是个有用的人才。他们还了解到,雷锋在工厂中多次被评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作者,是个好青年。他们相信,这样的青年入伍后会成长得更快。因此决定,同意部队破格接收雷锋入伍。当武装部、地方党委、招收新兵的部队在破例收雷锋入伍的意见达成一致时,当地招收新兵的名额却已经占满。余政委和招收新兵的部队同志商量了一个办法,请他们派一个同志回部队汇报雷锋的情况。回去的同志向招兵部队首长汇报雷锋的情况后,部队首长也深受感动,决定增加一个候补名额,收雷锋入伍。就这样,雷锋在部队加了一个宝贵的候补名额的情况下,跟着当年体检合格的新兵们一起到了部队。

雷锋参军时的举动被接新兵的同志汇报到部队。因此,当雷锋和新兵战友一到部队,就引起了部队领导的注意。在迎接新兵大会上,雷锋被指定为新兵代表上台发言。他的发言,简洁质朴,声音洪亮。时任当年雷锋所在团政委的韩万金特别注意到:这个小战士,人不大嗓门却洪亮,长得很精神,眼睛亮亮的,显得朝气蓬勃,干劲十足。他认准了雷锋是个好苗苗,于是对身边的团长吴海山说:“这个小雷锋讲话很有力量嘛!年纪不大,政治觉悟比较高,是个好兵。我看让政治处注意一下,不管分配到哪个连,都要看看他以后的发展。”

雷锋虽然作为新兵来到部队,但在他参军手续上又遇到了波折。原来,雷锋到鞍钢之前,在湖南省望城县委当通讯员,之后他又主动报名去参加根治沩河工程的劳动。治沩工程结束后,望城县决定在围垦而成的团山湖开办一个国营农场,雷锋又被派去学习开拖拉机。一年后,鞍钢到望城县招收工人,雷锋又应招进了鞍钢。他的工作几经调动,档案却没有及时转办。他到鞍钢时,档案还没有到鞍钢,他成了没有档案的人。没有档案,工厂就不能给部队出具政审表。部队的同志只好回来向首长汇报:到雷锋所在的工厂了解,工厂对雷锋评价很高,雷锋也在工厂里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但在工厂里找不到雷锋的档案,工厂保卫部门不给出具政审表。部队首长听到汇报后,也着了急。要知道,破例增加一个候补名额,招来的却是一个没有档案、地方上也不给出具政审表的人,是一个大事故,有关人员要受到严重处分。而对于没有档案的雷锋,部队也是要按规定退回地方的。部队考虑后决定,先不退回雷锋,只是在其他应征入伍的人都发军装时,先不给雷锋发军装。雷锋参军的事待定。

此时,雷锋还不知道自己档案缺失的事。但他发现,和自己一同进到军营的人都穿上了军装,而自己还没有领到军装。雷锋并不介意自己穿没穿军装,他已经开始按照一个真正的战士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了。在部队没有要求他参加军训的情况下,他每天穿着老百姓的衣服,跟着已经穿上军装的新兵一起参加军训。首长们总能看到:每天晨曦微露,一个穿着蓝色衣服的小个子,早早起来,把营房的院子扫干净。当新兵起床开始训练时,他跟在队伍后边,每项训练科目都做得十分认真,稍微复杂一点儿的科目,他要比别人多练好几遍。新兵营里的全部卫生清洁工作,他一个人都承担了。这个穿蓝衣服的小个子就是雷锋。

一段时间下来,雷锋的内务和训练成绩超过其他新兵,排在首位。雷锋的诚恳感动了部队首长,他们开会研究决定,再一次破格,同意雷锋先参军后政审。于是,部队给雷锋发了军装。当雷锋穿上自己盼望已久的军装时,内心的激动无法用言语形容。从此,他更加努力了。在新兵营,雷锋真心实意地为大家服务。每天,雷锋的脸上都挂着发自内心的幸福笑容,和新兵战友的关系也处得特别融洽。

当新兵训练结束时,组织上才调到他的档案,收到雷锋原来工厂补写的政审材料。当部队首长们看到雷锋的档案和政审材料后,既惊喜又不感到意外:雷锋档案中记载着他过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诚意跟党走,处处带头,争当先锋的事迹。政审材料中,也记载了雷锋作为优秀青年的先进事迹。部队首长看到,1957年雷锋在团山湖农场开拖拉机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在当时那个年代,入团并不容易,只有特别进步和优秀的人才能被批准加入共青团。他们觉得,破例接收雷锋入伍是做对了。从此,部队党组织开始注意雷锋这个各方面都十分优秀的“小个子”新兵。

入伍后的不俗表现

新兵分部队时,雷锋被分到了运输连。到运输连后,他很快就表现出高于其他人的优秀品质。他样样工作干在前,不仅吃苦耐劳,无私奉献,而且驾车的技术水平也高于其他人。这自然和雷锋过去开过车有关系,但当年部队使用的大卡车与雷锋当兵之前开的拖拉机、推土机毕竟存在很大不同,要真正熟练掌握驾车技术,还需要下一番苦功。白天雷锋就“泡”在卡车上,卡车上的每个部件,他都烂熟于心,驾车的每个要领,他都能背诵下来;晚上,他读的书,除了《选集》和其它政治教育书籍外,就是驾车技术方面的书籍了。他几乎把休息时间全部用到读书上,每晚读书都读到营房熄灯。很多情况下,营房熄灯后,他觉得有些问题还没有读懂,就拿着书本到连队办公室、水房或者营房前边路灯下再看一会儿。雷锋这样刻苦钻研,技术水平自然要比别人高出不少。

雷锋到连队后,最突出的是做好事。他做好事从来不留名。有人说,雷锋是从心底里热爱共产党,热爱新社会,热爱人民,真的是发自内心地要通过自己做的每件好事,来回报党、国家、人民。他从心里认为:我只有努力为党和国家工作,一贯做好事,我的生命才有意义。他在日记中写的两句话,是他真实思想的写照: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把别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同志的愉快看成自己的幸福。

雷锋的这两句话是发自内心的。正是在这种思想境界指导下,雷锋入伍不久,事迹就特别突出,而在这些突出事迹中,他做大量好事从不留名,给部队战友和党组织留下深刻的印象。

雷锋做的这些好事,虽然不像炸碉堡、堵枪眼那样壮烈,但他长年坚持,积极主动做好事,帮助别人,并且不图任何回报,确实使人感动。在当年的社会风气下,雷锋做好事不留名,让群众和战友把这个“小个子”战士牢记在心。通过各种方式了解他,并且自发地表扬他。部队也更加了解雷锋,并对他给予肯定和鼓励。雷锋入伍时间不长,就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团营嘉奖多次,被评为节约标兵,沈阳部队工程兵领导机关授予他“模范共青团员”称号。

雷锋所在团的党委很早就知道了雷锋的事迹,党委成员都高度赞扬雷锋,一致认为:雷锋是团里培养入党的好苗子,并且认真了解雷锋的历史,关注雷锋的情况。在雷锋所有材料中,引起团党委特别重视的是雷锋的一份自述。这份材料是雷锋入伍后形成的。当年,团党委树立雷锋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标兵后,为使全团同志具体了解雷锋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团政委责成政治处帮助雷锋把他在旧社会的苦难遭遇和解放后的成长经历,写成材料印发各连党支部。为此,政治处把雷锋找来听他详细汇报,边听边记录,写成了近万字的材料。最后让雷锋过目、修改、定稿,题目是:《解放后我有了家,我的母亲就是党》

雷锋的这份自述材料送到团党委,团政委韩万金看后,深为这份材料中透出的雷锋对共产党的深厚情感感动,他转给党委其他成员看,大家也非常感动。党委成员一致的看法是:雷锋这样年轻,可经历却不平常。他虽然还没有入党,但他在自述材料中有这样几句话:

解放后我有了家,我的母亲就是党……

没有党,就没有我雷锋……

可以说,在我周身的每一个细胞里,部渗透了党的血液………

我有向党说不尽的话,感不尽的恩,表不完为党终身奋斗的决心……

这几句话是雷锋对共产党深厚感情的体现。

入伍仅8个月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在一次团党委会上,韩政委提出党委要更加关心雷锋的入党问题。党委会一致同意他的意见。韩政委会后给雷锋所在的运输连党支部打电话,询问雷锋的近期表现,询问他是否已经提出入党申请。运输连高指导员汇报说,雷锋已经向党支部提出了申请。经过研究,支部认为,雷锋出身贫苦,爱憎分明,好学上进,阶级觉悟高,入党动机正确。韩政委问,那你们连党支部为什么没有发展雷锋入党?高指导员回答说,问题就差在雷锋入伍时间短上。连党支部研究这个问题时认为:雷锋入伍时间还不长,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教育,才可以发展他入党。韩政委听后,很耐心地在电话中说:我们发展党员,主要看是否具备了入党条件,只要具备入党条件,就不要过分强调入伍时间长短问题。韩政委最后指示,要抓紧办雷锋入党这件事。

高指导员接到韩政委电话不久,就召集了一次支委会,研究雷锋入党问题。支部成员先是传看了雷锋的入党申请书。雷锋在这份写于1960年10月的入党申请书中,表达了他对共产党的认识和自己的志愿。其中有这样两句话:

坚决听党的话的,一辈子跟着党走。

我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人类最伟大的理想――共产主义而斗争。

支委会上,大家认真讨论后形成一致意见:要尽快发展雷锋入党,并且委托高指导员去和雷锋认真谈一次话。会后,高指导员就去四班找雷锋谈话。高指导员到四班时,正是中午,同志们都睡午觉了。高指导员到雷锋宿舍一看,雷锋不在,就到车场去找。到车场后,高指导员看见13号车驾驶室里坐着一个人,走近一看,是雷锋。此时雷锋正在聚精会神地读书。高指导员轻轻地叫了声“雷锋”,雷锋才发现高指导员已经来到了车前。雷锋急忙跳下车和高指导员打招呼说:“指导员,你没休息呀!”高指导员笑着说,你不是也没有休息吗?他拉着雷锋坐进驾驶室,顺手拿过雷锋读的书。原来,雷锋正在读《选集》第二卷。高指导员翻开书,看到雷锋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用红铅笔着重划了这样几段话:“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和模范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共产党员在八路军和新四军中,应该成为英勇作战的模范,执行命令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政治工作的模范和内部团结统一的模范。”“共产党员应是实事求是的模范,又是具有远见卓识的模范。”“共产党员又应成为学习的模范,他门每大都是民众的教师,但又每天都是民众的学生……”并在书边写上“牢记”两个字。高指导员把书还给雷锋,认真地对雷锋说:“支部已经讨论了你的入党申请,大家对你提出的希望,怎么也超不过讲的这些话。我们每个党员都应该这样做。”雷锋说:“指导员,放心吧!我一定好好学习,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决不辜负党的培养教育。”

高指导员和雷锋谈话后,雷锋按照党组织的要求,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发奋地学习和工作,不懈地锻炼和提高自己。那段时间,部队收到不少表扬雷锋的信。对此,雷锋这样看:自己做好事,是党的荣誉,自己做得还是太少了。他在自己的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我的一切都是党给的,光荣应该归于党,归于热情帮助我的同志,至于我个人做的工作,那是太少了,我这么一点点贡献,比起对我的要求和期望还是很不够的……

雷锋这段日记表明,他时刻在激励自己做更多的好事。

对于自己和党组织、党的事业的关系,雷锋有正确的认识,他在自己的日记中写道:

一个人的作用,对于革命事业来说,就如一架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机器由于有许许多多的螺丝钉的联接和固定,才成了一个坚实的整体,才能够运转自如,发挥它巨大的工作能。螺丝钉虽小,其作用是不可估计的。我愿永远做一个螺丝钉。螺丝钉要经常保养和清洗,才不会生锈。人的思想也是这样,要经常检查,才不会出毛病。我要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坚决听党和的话,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随时清除思想上的毛病,在伟大的革命事业中做一个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雷锋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形成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雷锋所在连党支部经过认真考察,认为雷锋入伍时间虽然短,但已经达到了党员标准,具备了入党条件。1960年11月初,军区准备召开首届共青团代表会议,特意指名雷锋为代表,催要雷锋的简历。雷锋所在团党委研究后,形成一个意见:在雷锋已经具备入党条件的前提下,最好近期吸收他入党,使他能以党员的身份出席军区团代会。团党委的意见转达到雷锋所在连党支部后,党支部决定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雷锋入党问题。

11月8日,雷锋所在连的支部大会专门召开临时会议。24名党员到会了18名,都同意雷锋入党。其他因故未能参加的6名党员也在第二天征求意见时表示同意。支部将这个情况汇报给了团党委。团党委收到支部意见后,临时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题只有一项:讨论批准雷锋入党。会议决定,批准雷锋加入中国共产党,并让雷锋填写入党志愿书,办理了入党手续。

现在,雷锋当年的入党志愿书已经作为珍贵的文物,保存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中。这份入党志愿书长26厘米、宽18.8厘米,正中印着10个繁体大字:“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申请人签名”栏的右侧写有手写签名“雷锋”两字。这份入党志愿书共8页,其中包含了雷锋的入党志愿书、履历表、入党介绍人意见等内容。封底印着“政治部组织部印”。

质量标兵申报材料范文6

在去年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下,今年工业企业原材料价格在不断的上涨,基本回到同期较高水平,但产成品出厂价格却难以同比增涨。蕲州地区整个企业面临现实经济市场环境较大挑战,虽然原来大多处于停产或者半停产的企业已有部分在逐步恢复生产,但税源增长点仍相当匮乏,税收质量不断下降。在这种对税收收入不利的情况下,分局全体干部职工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截止六月已入库税收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万元、消费税万元、专项税收万元、入库工会经费万元,比同期有了较大幅度突破。

1、科学分解计划抓征收:年初,县局计划下达分局后,分局及早部署,及早安排,把任务迅速分解到各片线,并与各片线签订年度税收任务责任状,使收入目标量化、责任到人,同时加强责任制考核。分局按月下达税收计划,定时进行税源分析,采取盯大户、强专项、攻难点、促动态等措施,始终抓住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2、围绕重点税源抓征收:分局将年纳税万元以上纳入重点目标税源,专项税收采取精兵强将分户把守,在户籍管理上争取类别、地域进行管理,做到了西瓜芝麻一同捡。

3、利用“以票控税”抓征收:实施发票分类管理,对个体工商户严格控制使用定额发票,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和摩托车经销户实行电脑普通发票,同时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再生资源企业的发票严格控管,实行“定量发放、验旧购新、严格检查、台帐管理”十六字方针。

4、强化评估抓征收:分局按县局要求,组织精兵强将,对企业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企业纠正进行如实申报,特别是对纳税大户、税负异常户、零申报户,采取有计划、有专班进行日常评估,通过评估促管理、通过评估要税源、通过评估增收入。

二、夯实基础,创新管理,税收征管质效稳步提高

1、狠抓征管各环节工作,夯实征管基础。一是加强征管质量效率考核。按照征管“六率”考核要求,要求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完成各项考核率工作任务,分局跟踪考核追究。二是加强发票管理。不断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发放管理,普通发票电脑版发票管理,认真做好机动车辆网络开具指导工作,取得初步成果。三是规范征管资料管理。按档案资料管理要求,明确各环节资料管理职责,并对往年资料进行清理归档。四是加强信息化管理。按县局信息化工作安排,严格ctais操作,做好当日网络日志。

2、强化纳税评估,狠抓以评促管,以评促收。一是强化流转税评估。按县局评估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分局精兵强将对所辖纳税人及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进行改正。二是强化所得税评估。开展所得税专业化评估,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事前指导。三是强化出口退税评估。对2家出口企业开展了专项评估。

3、认真落实税收政策。(1)对出口退税企业热情服务,科学管理,及时办理退税申报审核,随到随办,快报快退。认真落实起征点政策,全分局个体工商户户,我们一边加强管理,一边提高服务质量。(2)创新服务方式,在“一站式”、“一窗式”服务的基础上,实行“大厅管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内部循环办税模式,实行分类、分段服务,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电脑开票,让纳税人来分局办事做到少跑路,一次办完。(3)对免税户帮助他们加强财务核算,搞好减免税备案,充分利用好国家优惠政策。

三、以人为本,严格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

干部职工是国税的主力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完成国税各项工作的有力保证。分局每个月开一次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例会,按季召开一次党员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倾听干部职工的呼声、为同志们排忧解难,使大家劲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让每一位同志都能安心工作、愉快工作、创造性地工作,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分局还注重加强班子建设,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带头作用,示范效应,在合理分工的前提下,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大事班子议,执行无杂音。

质量标兵申报材料范文7

去年的金秋九月,我走进了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在入学前,学校组织了军训,在军训中,我刻苦训练,赢得了教官的好评,担任了队列里的标兵,在阅兵中,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并为所在分队赢得了“优秀分队”的称号,自己也被评为“优秀学员”!

在开学不久,由民主选举,我担任班内的组织委员以及副团支书和寝室的寝室长。我想这是老师及学生对我的信任。作为一名班委,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班内的一些的活动我都积极组织,积极动员同学们的参与,让更多的同学融入到我们这个大家庭中。作为一名寝室长,不只是对寝室大小事的安排,更多的时候需要默默的奉献,只要哪里有垃圾,不管自己那天是不是自己当班,都会将垃圾打扫一下,虽然只是小事,但我想,默默无闻的为人民服务不正是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吗,我也一直将自己当作党员来要求自己。作为副团支书,积极配合团支书的工作,在大一下半学期的时候,我和团支书共同完成了优秀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尽管工作量大,但我没有半句怨言,以一名党员的素质来严格要求自己,最终出色的完成了优秀红旗团支部申办材料的工作。为了响应学校提出的向黄来女学习,我们班组织了以向黄来女学习的主题班会,在准备班会的过程中,作为班上的组织委员,我和其他班委一起,从找资料到制作幻灯片直至最后班会的圆满开展,虽然很累,但对于我来说这是应该做的。

在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的同时,也不能丢了学习,学习上我一直向班上的优秀看齐,在上学期的期中考试中,高数独占鳌头,最终在大一期末考试中取得了班级第三名的好成绩。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

质量标兵申报材料范文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3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一些地区要求进一步明确部分应税消费品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等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若干油品的征税范围

(一)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AG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根据《通知》石脑油征收范围的注释,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

(二)蜡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根据《通知》关于燃料油征收范围注释,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三)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根据《通知》关于溶剂油征收范围的注释,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四)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油的征税范围。

二、关于改装改制车辆的界定

改装改制车辆是指经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批准,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公告车辆类别代码(产品型号或车辆型号代码数字字段的第一位数)为5的专用汽车(特种汽车)。

三、关于实木复合地板的界定

实木复合地板是以木材为原料,通过一定的工艺将木材刨切加工成单板(刨切薄木)或旋切加工成单板,然后将多层单板经过胶压复合等工艺生产的实木地板。目前,实木复合地板主要为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和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四、关于对外购油大包装改小包装、帖标等简单加工的征税

单位和个人外购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外购油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五、关于外购石脑油为原料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既生产应税消费品又同时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外购石脑油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抵扣额的计算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石脑油为原料生产乙烯或其他化工产品,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既可以生产出乙烯或其他化工产品等非应税消费品同时又生产出裂解汽油等应税消费品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石脑油允许抵扣的已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一)外购石脑油。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石脑油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石脑油数量×收率×单位税额×30%

收率=当期应税消费品产出量÷生产当期应税消费品所有原料投入数量×100%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石脑油。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成品油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石脑油已纳税款×收率

收率=当期应税消费品产出量÷生产当期应税消费品所有原料投入数量×100%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石脑油为原料生产乙烯或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企业,应按照上述计算公式分别计算20**年、2004年、20**年年平均收率,将计算出的年平均收率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六、关于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的不足抵扣部分的处理

对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情形的,在目前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未增加上期留抵消费税填报栏目的情况下,采用按当期应纳消费税的数额申报抵扣,不足抵扣部分结转下一期申报抵扣的方式处理。

质量标兵申报材料范文9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本办法。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出纳;

(三)稽核;

(四)资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六)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七)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八)总账;

(九)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十)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第四条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五条财政部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权限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财政部委托铁道部负责铁路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第六条财政部委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总后勤部分别负责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人民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第二章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第七条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第八条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第十条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一)会计学;

(二)会计电算化;

(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四)审计学;

(五)财务管理;

(六)理财学。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总后勤部(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管理范围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下列事项:

(一)制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

(二)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命题;

(三)实施考试考务工作;

(四)监督检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务规则及考试相关要求,并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于考试结束后30日内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确定。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四条申请人可以通过委托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应当出具书面证明,同时注明日期,并加盖本机构专用印章。

第十六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书面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不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八条财政部统一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和编号规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主管单位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印制、编号和颁发,并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上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况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九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并公布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大纲。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主管单位负责制定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

各单位应鼓励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二十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第二十五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一)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四)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五)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前款第(一)至第(五)项内容发生变更的,可以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第二十六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将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相关申请登记表格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相关申请登记表格应当置放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免费提供。申请人也可以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网站下载。

第二十七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情况;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

(三)持证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

(四)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时,持证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规范培训市场,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十九条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为检举人保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全部考试成绩。

第三十一条用假学历、假证书等手段得以免试考试科目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第三十二条持证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注册、调转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第三十三条持证人员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违纪情形之一,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四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单位任用(聘用)未经注册、调转登记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单位任用(聘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依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循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