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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2-02-25 02:41:01

农村文化论文

农村文化论文范文1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日益富足,农村文化事业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呈现出了可喜的发展势头。

1.农村文化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近几年,中国文化建设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强,文化事业经费逐年增加,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比如2004年文化事业费达113.66亿元,比2003年增加19.63亿元,增长幅度为20.8%。2004年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则达到了8.74元,比2001年增长了3.04元。最近几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了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对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文化建设的扶持力度。“十五”期间前四年对农村文化投入达到98.53亿元,占全国文化事业费比重为27.2%。

2.重大文化工程的顺利实施使为农民服务的公共文化资源总量有了较大增加

实施了重点文化工程,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文化资源更加丰富。近几年,文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实施了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文化项目,成为推动农村文化事业稳步发展的有效手段。如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对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并通过卫星、互联网和光盘等传输渠道为社会公众服务。该工程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45亿元,地方累计投入2.5亿元,数字资源量已达到34TB(1TB数据量相当于25册电子图书或926个小时视频节目),依托公共图书馆、县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建成各级分中心和基层服务点4756个;与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合作,共建基层服务点14.6万个,与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合作,共建基层服务点16万个。

3.农民自办文化有了很大发展

在各地农村,农民自办文化悄然兴起,成为新时期农村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和国办文化的重要补充。许多地方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开展文化活动,发展农家文化大院和文化中心户,建设庭院文化,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充实活动内涵,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从总体上看,农村文化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可以说,农村还是我国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

一是经费投入不足乙文化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还是偏低,并且文化投入偏重于城市,城乡差距还在日益拉大。

二是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落后。尽管“十五”期间,国家共安排预算内专项资金4.8亿元用于支持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安排项目1083个,但仍有部分县无文化馆、图书馆,一些农村乡镇无文化站。

三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现有文化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基层文化单位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文化馆、文化站业务经费和活动经费得不到保障,县级图书馆购书费用占经费总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许多乡镇文化工作者待遇问题难落实,队伍不稳定。

四是为农民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总量偏少、质量不高。

这些问题都需要给予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二、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农村文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1.农村文化的建设要从根本上转变地方领导观念

农村文化的建设与发展从根本上是要转变地方领导的重经济轻文化的观念,解决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的关系问题。

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可是农村经济要持续稳定发展,农民生活要不断改善提高,除了丰富的物质需求之外,更需要精神的支撑,那就是农村文化。而目前农村文化建设却相对滞后,农村文化生活比较贫乏,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这不仅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也制约着农村整体发展的进程。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长期以来我们一些地方领导“重经济轻文化”的思想比较严重,以至导致农村文化发展缓慢。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我们一些基层领导对农村文化发展观念上滞后的影响,受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领导农村文化思维模式和管理所致。因此要持续不断地发展农村文化,首先要转变和更新我们地方领导的思想观念,避免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大搞形式主义,切实有效地将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落于实处。

2.积极抢占农村文化阵地,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农村文化建设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实现观念转变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事实证明;这块阵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去占领,必然腐朽的、落后的文化就会占领。然而,要想占领和巩固农村这块文化阵地,政府就必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从而获得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随着农村百姓的生活逐步走向富裕,人们开始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和渴望日益俱增。由于过去农村的发展主要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度对农村文化的投入和建设滞后,造成了农村文化滑坡的现象,文化阵地名存实亡,更有甚者一些农村文化阵地被寺庙、教堂所占领,封建迷信,等现象死灰复燃。政府供给的农村公共文化资源又严重匮乏,封建的、落后的文化现象在不断地侵蚀着我们的文化阵地,有的地方已经被这种现象所取代。面对这样的激烈较量,我们只有用重拳出击,抢回阵地,还农民一个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氛围,真正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农村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是我国农村发展的战略性措施,需要全体民众的全力支持,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投入,尤其是政府资金的注入将对抢占农村文化阵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3.加速农村文化队伍的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农村文化队伍的建设是农村文化建设的根本问题。尤其是对乡镇文化队伍的建设是我们农村文化建设与发展的关键问题,他们担负着农村文化发展的重要使命。目前在许多地方乡镇文化站还是“一站一人一章”的局面,甚至在某些地方虽然有编制,但许多人在编不在岗,或在岗不在职(专职),大多是从其他岗位转过来的,不知文化工作怎么开展,加上农村文化工作人员学历偏低,缺乏专业知识。本来乡镇文化站就是农村文化的一线管理者和组织者,村级文化室、图书室的管理辅导离不开文化站,农村文化中心户的建设、引导、辅导工作离不开文化站,乡镇一级的文化市场管理、监控也离不开文化站,集镇大中型文化体育活动以及文化体育协会网络组织的管理与引导,不仅离不开文化站,而且还需要文化站去组织、去发展。由此可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个过程之中,乡镇文化站所面临和承担的工作是繁重而复杂的,就这“一站一人一章”的文化站怎能支撑起所管辖的包括乡镇在内的十几至二十几个村组的文化发展工作?事实告诉我们,在文化站工作被削弱的地区,已经出现了农村基层文化阵地流失、基层文化队伍涣散、群众文化活动“偃旗息鼓”、老百姓业余文化生活贫乏的现象,同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和封建迷信、腐朽落后的文化乘虚而入,严重影响着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加强乡镇文化站和充实基层文化队伍已迫在眉睫。为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4.建设和管理好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是我们发展农村文化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巩固和逐步扩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是我们农村文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加大建设力度,使农村文化事业稳步而健康地发展。

首先要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加大建设力度,使基层文化设施有明显改善。同时,更为关键的问题是加强对现有的和新建的基础设施的管理。依法管理文化设施是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文化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的管理,首先要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的职能作用。乡镇文化站是直接管理矛口指导农村文化建设的职能部门。机构改革后,乡镇文化站隶属于乡镇政府管辖,加上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能合并,实际上成为了综合性的文化站,是多部门业务的指导。由于体制发生了变化,相关问题还没有及时理顺,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编制不落实,人员不稳定,经费不解决,指导不到位的种种问题。因此,理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体制,解决乡镇文化站目前的困境,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是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关键环节。其次,要依法管理文化设施。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是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改善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法规依据。但是由于一些地方缺乏法律法规意识,使一些公共文化设施特别是乡镇文化设施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甚至变卖文化设施,导致一些乡镇文化设施丢失严重。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管理文化设施意识,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破坏和损害文化设施的行为。通过强化管理使基层文化设施进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5.进一步开发民间文化资源,推动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

我国的民间文化来源于广阔农村而服务于我们整个社会乃至世界,开发和发掘农村文化资源,实现农村文化产业化是农村文化走出农村、扩大受众、弘扬文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们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文化事业,竭力改善农村文化生活,进而提高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故此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必然要与当地经济相结合,这样文化与经济的结合就必然形成了文化产业。我们的农村文化底蕴深厚、丰富多彩,极具挖掘潜力和市场空间,同时我国各地民族特色文化不胜枚举,很多乡土文化基本上处于未开发状态,保持着得天独厚的“原汁原味”,故而更加符合现代文化消费者崇尚自然的价值取向。在有深厚传统文化底蕴的地方,特别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却拥有独特乡村文化传统优势的地方,在农民渴望寻找致富新路子、城市人追求精神愉悦之际,完全可以利用”文化资源”改变经济社会发展格局。

事实上,在我国许多农村,特别是山区单靠农业发展是很难改变农村生活的,我们只有因地制宜,改变观念,充分开发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利用文化旅游、文化服务、民间工艺加工、民俗风情展演等等来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已成为农村的新兴产业。这些产业以其独特性避开与大工业的竞争,开拓出新的职业和岗位,进而使农民在离土不离乡的情况下,改变了农业人口的身份,调整了农村产业结构,确保农民增收的“长效性”。同时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客观上可以提高农民的求知欲,推动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农村文化从业人员若想不被淘汰,就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研究市场的变化和需求。事实证明,凡农村文化产业发展较快的地方,农民们参加学习,崇尚科学,积极向上的精神已经凸现出来,逐渐培育起乡村文明的新风尚。同时发展农村文化产业,还可以有效地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我国有五千年的灿烂文化,在广阔的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有许许多多的民族文化需挖掘、开发、利用。通过文化产业的发展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传承,让农村文化产业为农村的经济建设和发展起到真正的桥梁作用。

因此,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调控,使现有农村文化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与充分发挥是我们政府部门和文化管理者的历史责任。同时建议我们的创意、策划、咨询机构和文化艺术专家应重视乡村的建设,走进田野,走进村寨,提供智力支持,帮助和扶持乡村文化产业的项目定位、产业布局、经营管理和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站在城乡统筹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高度,积极推进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

农村文化论文范文2

关键词:农村 法律文化 培育

中图分类号:D920 文献标识码:A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由于发展不均衡,农村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型相对缓慢,加上乡土社会固有的封闭性、保守性和相对独立性,农村社区在某种程度上仍徘徊于国家法律控制的边缘,国家主导推进的社会主义法治在农村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基层治理法治化仍任重而道远。新时期的农村法治发展应以农村法律文化的培育为切入点,通过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创新现代文化,培育农民的法律意识,进而完善农村的法治机制,最终实现乡村的良法善治。

一、法律文化是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

农村法律文化是指生活在农村社区的农民对于历史法律传统和当代法律现象的认知,以及由此形成的法律思想和法律情感,包括与法律精神内核紧密相连的各种文化现象,如乡村习俗、生活习惯、伦理传统和社会评价标准等。法律文化具有浓郁的传统沿袭性,是乡土农民从事各种社会交往活动的文化心理基础,是调处基层矛盾、推进乡村有序治理、实现农村法治的重要前提。

法律文化是农村法治发展的基础。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然而,完备的法律并不代表法治的实现,尤其是在农村,法律所预期的理想秩序与当下的农村社会秩序并不一致,干部和农民传统观念中的“官本位”、“权本位”思想并未去除,权力的滥用、误用时有发生,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尚有较大的差距,农民对司法的信任和亲近仍未形成,农村居民的重法守约意识仍然淡薄。究其原因,既有国家普法以及执法司法过程中释法的不足,也有农民对伦理传统恋恋不忘的因素。“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如何才能形成农民的法律信仰?在传统观念影响下,农民对法律产生的是畏惧感,认为其只是的工具,而忽视了其保护人权和关注民生的一面。制度层面的建构并不能解决农民的法律信仰问题,而文化层面的理念具有潜移默化的功能。通过农村法律文化的创新,使之与现代主流法治文化相衔接,能使农民认识到法律可以为我所用。李交发先生曾说,法律文化是法治扎根的土壤,是一切法律制度和思想赖以存在、运作的条件。从这个层面来说,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能使农民认可和接受法律,并使之在农村产生亲和力,从而也有利于培养农民的法律信仰,实现农村基层治理的法治化。

二、传统法律文化对农村法治建设的影响

重礼轻法的观念影响到农村纠纷的依法调处。传统法律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导,以“礼”为核心,以宗法为本位,以亲情伦理为基础,礼法相融。受礼的影响,长期以来,农村形成了典型的熟人社会,主要依靠伦理规范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深刻地影响着广大农民的法律心理和行为,制约着人们的法律态度和对法律的认同感。

由于农村环境闭塞,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局限在一个较小的地域范围内,基本上形成了一个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亲疏远近有序的伦理关系圈,即“差序格局”。在这种文化的影响下,由于农民感觉到依靠国家正式制度下的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有经济和时间上的不划算,更容易选择通过家族权威或乡村精英来调解纠纷。当政府部门执法不文明或所依据的法律与当地习俗不相符合时,农民很少去考虑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公益性,围观者往往选择“帮亲不帮理”,最终导致严重抗法事件的发生。当农村出现山林、土地等纠纷时,由于没有完善的登记制度,主要依靠长者的印象才能确认权属,很容易发生偏袒,导致家族之间相互庇护甚至出现群殴的情形。尽管做证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但是村民之间的纠纷很难取证,农民由于害怕得罪纠纷双方的任何一方而拒绝做证或者做伪证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可以发现,尽管法律客观公正,却无法冲破基于血缘联系而存在的伦理关系圈,在法的权威与人际亲情间,情重于法。

重权轻法观念影响了农村民主法治的进程。传统法律文化以权力为本位,尽管有法律,却只是“以法治国”,法律工具主义思想浓厚,是典型的“人治”文化。目前一些农村的基层干部权力意识仍然明显,借助政府的权威在农村基层耀武扬威,尽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有农村管理职能,但从法律角度而言,村级实行的是民主自治,基层政府不能通过简单的“行政命令”交办事项和干预治理。但是,实践中,乡镇干部仍通过各种“手段”左右村民委员会的决策和影响村民的行为。比如说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的行政指导往往就蜕变为行政命令,这与行政指导的非强迫性明显不符。传统伦理化的法律文化以严格的等级思想为基础,片面强调国家、集体的秩序和利益,这种理念指导下的农村法律文化主要体现为对宗族利益的维护和以封建家长为权威的个人崇拜。尽管当前农村村干部权力来源于民主选举,但是仍然有不少村干部受重权轻法思想的影响,搞“一言堂”,践踏民主。比如,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对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征地补偿问题,不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民主决策,而是个人拍胸脯,最终导致村民集体上访。又比如,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搞硬性摊派,缺乏劳动力的家庭苦不堪言,名为服务,实则造成新的不稳定。

重刑轻民观念影响了国家法律在农村的亲和力。中国古代法律以刑法为核心,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民法规范只表现为刑事法律中的民事责任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相对轻视,而代之以刑罚制裁,过分地强调法的惩罚功能。这种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泛刑罚主义”和“工具论”, 使农民产生了对法律的畏惧与规避。现代农村社会中,部分村民仍然保留着这种观念,认为法只能被动地遵守,不能为我所用。由此,现代民主法治理念、市场经济观念和契约意识找不到载体,民法所调整的利益和权利得不到重视,公民平等的人身权、财产权被漠视,即使农民偶尔去法院打个官司也只是为了“不输气”或“迫不得已”。重刑轻民意识支配下的农村社会,现代法治理念难以植入,法律保护人权和关注民生的一面被忽视。对农民而言,法只是带强制性的他律性机制,只是被束之高阁的“陈设品”,应疏而远之。

三、培育农村法律文化的几点思考

(一)挖掘传统文化,培育现代法治理念

解决传统与现代法治冲突的重要出路,不仅仅在于嫁接西方法制,还在于更新传统的法律文化观念,通过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解决制度性法律文化与观念性法律文化的冲突。梁治平先生认为:“归根到底,法的观念是被塑造出来的,它不能够越出它置身其中的文化的界限”。尽管传统法律文化产生于皇权制度之下,以人治为基本特征,以宗法伦理为价值取向,为维护阶级统治服务,但传统也不等于彻底的腐朽,其中仍然不乏合理性因素,我们必须在批判地继承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上发展切合于当代农村社会实际的法律文化。由此,农村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应当是对传统的继承、更新和超越。

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合理性资源已被运用到现代法律制度中。例如传统中的“孝”即被《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予以确认,当我们宣扬“赡养”、“扶养”、“相互忠诚”这些现代法的观念时,即可通过传统文化的重申来使农民得以了解。“天人合一”观念在被赋予新的内涵后,转化为了现代法律中的“和谐”理念,运用到了《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等相关法律中。而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道德教化制度,与许多行政法律规范中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相一致。

传统法律文化中仍有合理性资源需要挖掘。笔者以为,在当前的农村治理的现实环境下,“无讼”的观念不应作为现代法治的不和谐因素被批判。表面上看,“无讼”是对通过国家公共权威机构裁决纠纷的一种排斥,实则蕴涵了人们对和谐人际生活的追求。“中国的立法者们主要的目标,是要使他们的人民能够平静地生活。他们要相互尊重,要每个公民在某个方面都依赖其他公民。因此,他们制定了最广泛的‘礼’的规则”。孔子曾言,“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这里,“无讼”所追求的是通过非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乡下事乡下了”,这是“私了”观念的源头,与现代法治建设主张的法治化的基本治理方式相比较存在偏差,不利于定纷止争,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受到影响,不利于现代法治的推进。事实上,诉讼并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手段,“无讼”理念最核心的价值也不在于抵制诉讼,而在于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无讼”所体现的是一种理想化的追求。即使我们从“无讼”的表面形式来诠释,也应将其理解为通过调解而不是司法裁决解决普通民事纠纷,既能节约司法资源,也有利于人际和谐。

(二)扎实普法,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

连续六个五年普法教育尽管被人们指责为流于形式,但是如果没有国家主导持续地向农村社会灌输现代法律理念,今天的农民将对法律更为陌生。通过政府组织普法教育,在某种程度上更有利于农民树立公民权利意识,接受现代法治文明。就当前现状而言,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普法内容的选择上要注意实用性。应注意选择与农民生活和其所参与的经济社会活动紧密相联的内容进行宣传。二是在普法目的的确定上要注意观念性。普法的目的在于促使农民实现法律文化观念的更新,在普法过程中,要把现代法治精神、民主理念、平等观念、权利意识等灌输给农民。正如法学家田成有所说:“我们不一定要每个农民懂得法律的具体规则、规定是什么,但一定要让农民懂得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什么,权利受到侵犯后,救济的办法和保障在哪里,法律的权威和地位有多高。”[5]三是要重视用法技能的培训。让农民清楚基本的诉讼规则和胜诉的必要条件。

(三)改善执法司法过程,增进农民对法律的信任

农民法律信仰的形成源于对法律实施效果的认可,执法司法中的不公平、不公正容易使农民丧失对法律的信心,改善农村执法司法是培育农村现代法律文化的关键一环。一方面,权力部门要彻底摈弃“权大于法”的观念,树立“权源于法”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律授权的目的和范围行使职权。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要破除基层干部“山高皇帝远”的观念,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滥权行为要严肃查处,让法律的利剑在农村高悬,让农民切身感受到法的公平与正义。在农村执法、司法的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学会运用民间规则、传统伦理、乡村习俗等诠释国家法律的精神,培养农民对国家法律的认同感,同时,要关注乡风民俗,注意法律实施过程中适当的灵活性,使农民在看到法律权威性的同时,也感受其合理性。

参考文献:

[1] [美]伯尔曼著.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北京:三联书店,1991.

[2] 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的和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农村文化论文范文3

关键词:群众文化;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口

中图分类号:G81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8-0060-01

1 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农村群众文化工作

群众文化工作必须坚持和巩固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要求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要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着眼于世界科学文化发展前沿,积极进行文化创新,不断增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来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落实以法治文,科教助文,产业兴文,促进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文化建设与发展,努力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创新机制,构建与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新格局。广大农村人口由于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所以在进行群众文化工作更应以马克思主义为方针,加强农村人口文化工作的指导思想。

2 农村群众文化建设需要众手托举,联手合作

农村群众文化建设是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方面。要做好基层文化工作,设施是基础,设施是开展文化工作的载体和基本条件。而目前由于乡镇财政收入对文化投资少、比例低、基础设施陈旧、简陋,服务手段落后,与当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和加强精神建设的时代要求很不适应。因此,各级政府都要把文化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要切实加大对基层文化建设的投人,要确保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安排,应向基层文化建设项目倾斜,保证有影响的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的经费投入;把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作为重点列入建设规划。所需经费要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基层文化建设是一个覆盖面广、牵涉领域多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基层文化建设是一个不断走向“大文化”的过程,期待新元素的注人和新结构的建立;基层文化建设还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渴望越来越多的力量参与,发挥基层文化建设多元主体性和交互主体性的作用,在政府的牵头下,各有关部门联手合作,创设基层文化建设的多平台。引导鼓励发展各类民办(集体)文化设施的建设,群策群力,衔泥为基层文化筑巢、搭台,让老百姓唱戏。采取多体制、多方面、多渠道,群众文化群众办,群众文化为群众的发展新思路。

3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俗活动和节庆活动

民间文化为农民群众所喜闻乐见,深受其欢迎。各地应以民俗活动、节庆活动为龙头,带动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要抢救挖掘、收集整理各类民间艺术和培养民间艺术队伍人才。一是发展民间艺术社团、民间音乐会、秧歌、书法绘画、戏剧、曲艺、雕塑、手工制作等,在保持民间文化原生态的前提下,把有商业价值的民间艺术融入一定的商业利益,合理适度开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二是积极开展“四进家”活动,即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就业知识到家,满足农民求知、求富、求乐、求业的要求。三是实施文企、文商联姻,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文化建设新路子,体现“经济搭台,文化唱戏”特色,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同时利用重大节日举办民间文化艺术节活动,是推动农村文化活动开展和提高农村文化活动层次的好举措。通过活动,可以增进艺术水平的交流,通过活动,给广大的民间艺人提供一个展示艺术才华的机会。特别是文化旅游资源比较发达的地区,通过活动还可以把民间文化艺术与旅游市场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给农民带来富裕和经济效益。

农村文化论文范文4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受达尔文进化论思想的影响,把人类成长的生活环境(如家庭、社区等)看成类似生物周围的生态系统,强调人的社会生活环境对于分析和理解人类行为的重要性,特别强调人与生活周围环境之间各系统的相互作用及其对人类行为发生的影响。该理论的基本假设是:每个人自生来就有与环境系统互动的能力,人与环境的关系是互惠的,个人的意义是环境赋予的,要理解个人,就必须将其置于其生活的环境之中;个人的问题是生活过程中的问题,对个人问题的理解和判定也必须在其生存的环境中来进行。最早提出社会生态系统理论的是著名的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他用公式D=f(PE)阐明人的发展是人与环境的复合函数关系,指出D(Develop-ment)即发展,P(People)即人,E(Environment)即环境,认为人的发展就是人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这些环境系统直接或间接地以各种方式和途径影响着人的发展。这些环境系统从主到次分别是: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和宏观系统。微观系统是指影响个人的生理因素和人格特质因素,中观系统是指家庭、群体等组织,宏观系统一般指大的社会系统。三个系统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其中个体微观系统受到中观系统家庭的影响比较大,同时,还受诸如社区、社区文化、制度的影响和制约。同样微观系统对中观系统和宏观系统也有一定的影响。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和宏观系统构成一个大的社会生态环境共同作用于某一个体或群体,有学者将这一生态环境又做了具体归类:即“滋养性环境和不友善环境。滋养性的环境能在适当的时刻和方式下,提供必要的资源、安全与支持给个人。不友善的环境则缺乏或扭曲了资源支持的提供,因而阻碍了个人的发展”。依此,农村女性文化贫困,并非完全是经济原因所致,更主要是长期不友善的环境的压迫及资源享受不公等原因所致。生态系统理论主张提供多层面、多元化的全人服务,为研究农村女性反文化贫困对策措施提供了较为广阔的框架,本文在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阈下,从滋养性环境和不友善环境等外在影响因素,探讨农村女性陷入文化贫困的成因,思考农村女性反文化贫困对策建议。

二、农村女性文化贫困内涵界定及成因的社会生态系统分析

(一)农村女性文化贫困内涵界定

联合国开发署在《1997年人类发展报告》中正式提出“文化贫困”(human poverty)概念。报告指出,贫困不仅仅是收入低微、经济贫困,更深刻的是人们在寿命、健康、居住、知识、参与、个人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得不到满足,即知识缺乏、参与不足、能力低下、素质不高、权利无法保障、健康状况差等的“文化贫困”。世界银行研究报告明文指出:贫困不仅表现为饥饿、寒冷、无助,远离政治生活、绝望、没有尊严同样也是贫困。2000年联合国开发署进一步指出,文化贫困是指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发展能力的丧失,包括文盲、营养不良、预期寿命不足、母亲健康恶化、可控疾病感染,其间接衡量指标包括缺乏获取维持基本生活能力需要的商品、服务和基础设施(能源、卫生、教育、通信、饮用水)的途径。我国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指出,文化贫困是指一些国家或地区文化滞后于时展并影响到其生存与发展的落后状态。学者秦存强等人分析指出文化贫困的表现是:人们有一种强烈的宿命感、无助感和自卑感;他们目光短浅,没有远见卓识;他们视野狭窄,不能在广泛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去认识他们的困难。中国农村实事表明,女性较之男性往往更易陷于贫困,即我国农村女性文化贫困是相对于农村男性群体的事实存在。而且从本质上看,农村女性贫困并非是单纯的物质贫困和经济贫困,她们更多的是处于文化贫困状态。农村女性文化贫困是就指这一特殊群体或个人在接受教育、个体主体性、思维方式、价值理念、行为模式以及生活样式等方面落后于当代经济社会发展,从而影响到自身生存与发展的落后状态。作为占农村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村女性,她们的文化贫困不仅在家庭内部形成代际恶性传递,对其后代产生难以克服的消极影响,而且严重延缓了农村的发展进程,制约着城镇化的进程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文化贫困是一切贫困的总根源,消除女性文化贫困,将有利于从根本上消除物质贫困和经济贫困,提升农村女性个人的文化素质,进而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二)农村女性文化贫困成因的社会生态系统分析

1.个体微观系统自卑心理、依赖心理导致其主体意识缺失、社会参与不足等文化贫困。

个体微观系统是指个体生理的、心理的以及社会的系统,三者之间相互作用,影响或决定个体的生存与发展状态。在分析农村女性文化贫困现状及成因时,需要深入分析微观系统三个要素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许多女权主义者看来,女性生育的生理功能,是她们受剥削的根本,也是她们无法摆脱弱势地位的症结。因为从生理因素上看,女性较之男性,肌肉生长较为细腻,骨骼较小,力气不足。由此限制农村女性多数只能留守农村,导致农村女性不仅经济收入十分有限,而且生活范围、生活内容也十分狭窄和单一,进而致使其形成消极的自我评价,自我效能感低、眼界狭窄、自卑心严重等心理偏差。在这样的心理系统和生理系统的互相影响下,逐渐走向自闭,拒绝社会交往,进而逐渐被限制在农村社会公共领域之外,而农村女性这种参与公共生活不足的状态又导致其对自身的社会价值认识不足,加重了其自卑心理。此外,农村女性自我认知生理性别意识的弱者定位,使女性人格表现出一定的依附性,她们缺乏自主、自立意识,缺乏独立开辟事业的精神。而没有属于自己的独立事业又会导致其经济收入的有限和不足。这种物质贫困、经济贫困致使其产生强烈的宿命感、无助感和自卑感,使其陷入视野狭窄、缺少主体意识、社会参与不足等文化贫困境地。

2.中观系统中婚姻家庭体制的负向影响,造成农村女性知识和能力欠缺的文化贫困状态。

家庭系统和社区系统是对农村女性生存发展状态影响较大的中观系统。由于传统因素的影响,中国农村重男轻女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一现象的结果是农村女性婚前、婚后都很难获得对家庭的土地、财产的支配权力,接受教育权也极易被剥夺。家庭因素对农村女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农村女性的受教育机会明显少于男性。

农村家庭受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伦理观念的影响较深,重男轻女依然存在,导致对女性充满了偏见和禁忌,使农村女性的受教育机会明显少于男性,对农村女性文化贫困造成了深刻影响。中国从事传统农业劳动的女性人口中,大多数是文盲或半文盲。调查数据显示:“文盲和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村妇女占农村妇女总数的60.9%,远远高于城镇妇女22.7%的水平。农村妇女中文盲、小学、初中文化比例分别为67.7%、67.0%、51.2%,均高于农村男性相应的32.3%、33.0%、48.8%的水平;高中(中专)和大专以上学历中,农村女性所占比例分别为38.8%、27.3%,远低于农村男性61.2%和72.7%的水平”。农村教育的男女差异,造成农村女性知识和能力的欠缺,是导致农村女性易于陷入文化贫困的主要原因。

(2)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的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使农村财产仅由男性子嗣继承,子女随父姓,婚嫁从夫居,对女性的经济状况与地位产生直接而深刻的影响。

如,一些地方的《村规民约》中明确要求已婚妇女退回承包地,或规定出嫁女的户口所在地进而剥夺其土地分配权。同时,从夫居的家庭体制导致了女性社会网络资源的流失和弱化,农村女性一旦陷入困境,可获得的社会支持十分有限。

3.宏观系统社会资源不足、文化消费有限,体制结构不合理使农村女性处于“失权”文化贫困状态。在探讨农村女性文化贫困问题过程中,应在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阈下将其放在特定的宏观环境中分析。纵观农村女性生活的宏观环境,发现问题表现在:

(1)农村女性可参与分配的社会资源缺乏。

社会制度决定了社会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如社会性别群体)和个人之间的不平等分配,从而导致了特定地区、区域、群体或个人处于贫困状态。农村女性参与社会资源分配不平等待遇集中体现在物质资源、受教育培训资源以及社会参与资源不足等方面。这些都表明农村女性在现实社会中无法与男性一样享有社会资源和占有发展机会。

(2)农村女性可消费的文化资源有限。

目前大部分农村的文化设施比较落后,一些贫困地区没有科技文化图书阅览室,没有有线电视,没有广播影剧院等文化设施。更没有针对农村女性特点的农业科技教育体系来对主要从事农业劳动的妇女进行全面、系统、有效的农业技术培训。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农村女性文化、科技技能的获得。农村贫乏的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氛围造成了农村女性的文化贫困。

(3)二元分割的体制限制了农村女性的发展。

城乡二元结构是指“在同一国家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城乡长期分设、分治、分管,致使二者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出现明显的差别特征”。由于二元结构制的存在,尤其是现代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大多数农村女性无法随丈夫一起进城,不得不留守农村,长期生活在相对闭塞的文化环境中,没有机会接受现代文明和先进思想,消磨了农村女性的主体意识和进取精神,致使农村女性的生存方式、生活模式得不到根本上的改变。同时,由于城乡二元的体制分割,专门针对农村妇女发展的扶持政策相对较少,农村妇女难以得到必要的资金、技术、信息、基础设施等资源,这些都形成了强大的阻止农村女性发展的制度。加上社会性别歧视的存在,限制了农村女性个体的发展,使之在接受教育、个体主体性、思维方式、价值理念、行为模式以及生活样式等方面处于落后于当代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的文化贫困状态。

三、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阈下农村女性反文化贫困治理途径

(一)微观层面:

在个体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中,激发农村女性文化自觉,培养其主体意识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强调人的问题来自个人与环境之间交流的失衡,强调从服务对象的生态环境探寻问题产生的原因。基于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认为人的价值理念源于生活内容的基本观点,要改变农村女性主体意识缺失状态,全社会应共同努力积极创造条件,为女性主体意识提升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应通过宏观调控手段为提升女性主体意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切实解决事实上的男女不平等问题,使女性从实实在在的主人地位上产生主体价值;制定相应的保护政策,使女性与男性平等地开展竞争;通过各种社会化途径帮助农村女性进行角色塑造,从而成为主体价值发展的导向与支撑。女性的主体意识是女性对自身价值认可与追求的理性起点和支撑,是激活女性追求独立、自主,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的内在动力。女性的解放和发展关键在于女性主体意识的自我觉醒,即女性的文化自觉。“文化自觉”与“文化贫困”呈正相关关系,即拥有文化自觉意识会使文化主体对自身文化状况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能够了解自身的文化处境,进而促使其主动获取和接受先进文化。反之,文化主体文化自觉意识缺乏或不足,会极大影响或制约主体文化落后状况的改变。由于历史以及现实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加之社会性别因素的影响,导致农村女性长期以来习惯于“别人的附庸”这一畸形社会角色。改变这种状况的关键对策就是要不断提高女性自身的认识和评价水平,集个人、家庭和社会三方面的力量,积极宣传健康、文明、进步的女性性别意识,努力实现农村女性自身观念的转变,通过文化和教育的影响,培养反文化贫困主体的自我觉察、自我反思和自我审视的能力,使她们从传统角色模式中解放出来,树立良好的现代性别意识,使其从内心深处产生改变其命运的自觉愿望,克服自卑心理和依赖心理,进而真正帮助其从根本上实现文化脱贫。

(二)中观层面:

改变家庭传统观念,倡导男女平等,发展农村教育社会生态系统理论鼓励弱势群体多元化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应建立“家庭———社会”联动互动体系。研究与事实表明,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是影响农村女性智力开发的主要障碍。家庭生活和政治公共领域的决策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多数农村家庭血缘的逻辑依然是,只有男性后代才能绵延宗族,而女孩是外姓人,“嫁出去的女人泼出去的水”。受传统父权制思想的影响,农村女孩从小就受家庭的歧视,受教育权力被剥夺,导致女性受水平普遍较低。按照生态系统理论,实现农村女性文化脱贫,需要政府主导下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1.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

在全社会层面开展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教育,使男女平等思想深入每个家庭,让“男女平等”理念从村民生活层面深入村民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尊重女性的氛围,向农村女性和男性宣传社会性别意识,唤起农村家庭性别平等意识。同时,在社会性别意识推广的过程中,还需要电视、广播等媒介积极介入,形成倡导性别平等的良好社会氛围。

2.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消除文化贫困根源。

保障农村女性实现文化脱贫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农村教育。鉴于中国农村地区教育资源不均衡,教育分布不合理以及男女参与学习的性别差异等因素,应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重点工作:一是发展女童教育,消除“重男轻女”传统思想的影响,并通过法律保障以及制度安排确保农村女童教育机会得到真正的实现;二是发展多样的农村社区文化,通过潜移默化使其受到文化的熏陶;三要加强农村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获取经济收入的本领。

3.通过政策法规减少父权制家庭制度对农村女性应有权力的剥夺。

农村文化论文范文5

(一)供给现状的实证考察

近年来,学术界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调查,对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与需求的真实状况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到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一是供给不足与供给无效并存。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总量不足,已经被大量的实证调查所证实,但是,“农村文化需求与满足之间的矛盾,不单是由农村文化缺乏造成的,而是文化供给过剩与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运动的结果”。①长期以来,“政府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侧重于‘投资建设’,轻‘维护保养’;重有形物品投入,轻无形物品开发……习惯于用单一内容和统一模式化的方式向农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忽视了服务内容和形式开发研究,文化服务的内容陈旧,形式单调,实用性差,农民参与和感兴趣的程度不高”。②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公共文化服务,缺乏差异化的供给往往是造成“供给过剩”的主要原因。“只有在经费和人力上有特殊的投入,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才能更符合各族群众的需要,也才能起到应有的成效”③。有学者认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无效,主要是由农村干群关系不好、农民需求在供给中不能得到体现、供给没有着眼于农民自身特点等原因造成的。④二是“被迫性”需求的存在。有学者认为,当前农村的一些文化需求并不是一种真实社会需求的体现,而是在经济不发达,就业不充分的条件下,“被迫”进行的文化消费。“当前欠发达地区的文化建设问题首先不在于供给不足,而在于存在大量被迫性需求……当文化的欠缺来自于经济的不发达时,经济上的解决之道才是文化问题解决的根本,让农民有充足的就业机会自然会减少农民的被迫性闲暇,从而还原农民对于文化活动的真实需求”⑤。三是需求表达不足。一些学者认为:“当前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决策具有逆向性特征,农民的需求表达严重不足,造成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失衡。农民需求表达不足主要表现为农民决策主体地位的‘边缘化’、需求表达内容次序与供给次序的不一致、农村文化需求表达精英化和非制度化,以及农村自治组织文化需求表达的异化等四个方面。需求偏好加总困难、投票规则的非科学化、前置意识形态的不当介入和农民需求表达主体的分散化这四个方面共同制约了农民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需求表达。”⑥四是供给不均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总体上在城乡之间分配不均衡,在东、中、西不同地区的供给水平和能力存在依次递减的问题。除此之外,学者们还研究了对弱势群体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问题。胡杨玲和周林刚在对东、中、西部三个地区的残疾人公共文化消费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之上,揭示了当前弱势群体在文化权利上面临的困境。他们认为:“既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没有惠及广大弱势群体,当前弱势群体的公共文化消费水平十分低下。其中,个体地位结构因素、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政策倾斜性配置水平以及无障碍环境是制约残疾人这类弱势群体公共文化消费水平的显著因素。”为此,“政府必须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性配置,构建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供给模式,坚持服务为本的逻辑,构建弱势群体的参与机制,并试点向弱势群体发放文化消费补贴”。⑦

(二)供需矛盾的结构分析

在对供给问题现状描述的基础上,学者们注重从深层次的供给结构进行分析:一是供给结构缺陷分析。学者们认为,由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工作起步较晚,在结构上存在两个方面的缺陷:一方面,公共文化服务运行链条有明显缺环,其具体表现是:“缺少公共需求表达和收集环节以及与需求表达相对应的公共选择环节;缺少民主透明的公共文化预算体系,投入中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没有形成;缺少公共决策的制度设计,从预算的执行到产品提供的诸多环节中,公众参与的环节缺失;缺少公民社会参与的制度设计,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模式不完善;缺少智力支持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专家系统和公共媒体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利用。”⑧另一方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各类保障,如有关制度、机制、法律等还有重大缺失。①二是结构性失衡根源分析。孙浩认为:“固化的城乡二元分治结构和不合理的文化服务供给结构是理解和找寻体制的现实基础;深入到这种失衡结构内部,发现维系这种结构运转的政府权力高度介入的管制性文化行政体制、非公共性的财政投入体制和垄断性的供给生产体制,进一步固化了文化服务供给在城乡和供需之间失衡的矛盾,拉大了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差距,造成了文化资源的浪费和有效供给的不足并存,并衍生出众多的文化治理乱象。”②阮荣平等人则认为,供需结构失衡的部分原因在于公共文化的公共物品属性,但更多的则是供给体制的因素造成的。③

(三)供给问题的制度探微

不少学者从制度、体制、机制等层面对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问题进行了分析:一是制度困境分析。张天学和阙培佩认为,现行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制度困境在于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制度的不公平、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政府错位和缺位、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不合理等方面。而破解制度困境应该从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构筑无差别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制度、理顺各级政府对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职责、改革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决策机制等方面着手。④二是供给体制追问。“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中面临的困境只是问题的表象,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公共文化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功能定位不够清晰,相互之间协同合作不够,哪些公共文化服务由政府负责、哪些以社会组织为主、哪些应该是企业行为、哪些由社区承担等还不够明确,交叉错位、主体缺位、功能乱位等问题时有发生”。“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的关键是要促进政府与市场的有效整合,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基础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⑤三是供给机制创新研究。李佳认为,当今政府主导型的文化供给模式遮蔽了农民主体性价值,存在着供给总量不足与结构性失衡等问题,应结合农村的自发性秩序和国家的建构性秩序,创新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模式,恢复农村社会的活力,重建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同时在社会稳定、边疆安定、繁荣农村文化和保护文化遗产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⑥孙浩和朱宜放认为,需要“强化农民的决策主体地位、完善现有的需求表达渠道、提高农民文化需求表达的组织化程度以及权利表达的意识和能力”⑦。重构农民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需求表达机制,对于理顺文化的供给与需求尤为重要。刘杰认为:“已有的政府有关部门文化供给应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建立农民文化需求的表达机制。文化基础设施的供给不能代替需求,特别是‘自上而下’的‘文化大院’,‘放电影’和‘农家书屋’等建设必须要以‘自下而上’的需求导向机制为基础……应该尝试让农民自己对‘需要什么样的文化基础设施’进行选择然后财政直接对农民进行补贴。而在这一过程中,村民委员会或农民合作组织能很好地为形成农民文化基础设施的‘需求显示’提供组织依托。”⑧张宏伟、宋建武认为,建立公共文化产品的质量控制机制尤为重要,即“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方式、方法、手段和措施来控制公共文化产品内容的制作、生产和传播,以确保最终的公共文化产品质量达到一定的标准”。⑨

二、价值(意义)供给的理论关照

(一)价值(意义)供给的高度关注

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只有传递着价值(意义)才具有合法性和生命力。一是公共文化供给对具有挤出效应。阮荣平等人对村级和农户调查数据的研究表明,对于村庄而言,公共文化供给增加能够显著降低村庄内的信教比重;对于农户而言,公共文化供给能够显著降低农户的宗教选择概率和宗教参与程度。公共文化供给对显示出了明显的挤出效应。瑏瑠二是价值(意义)供给的重要性分析。张良认为:“农村文化是适应农业生产方式、能够为农村提供秩序规范、体现农民终极关怀的一整套娱乐方式、道德规范和意义体系。它不但包括文化设施、文化组织、文化活动等实体性文化,而且还包括以道德伦理、公共规则、公共舆论为主体的规范性文化和以价值信仰、为主体的信仰性文化。实体性、规范性和信仰性三个文化层面是由外而内、相互联系、交织作用的文化集合体,一旦其中任何一个文化层面发生衰败,其他两个文化层面都会逐渐随之式微。目前农村文化建设之所以成效甚微,与国家只注重实体性文化建设,而忽视培育、引导规范性文化和信仰性文化发展有很大关系。”①

(二)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守

大部分学者都意识到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重要性:一是意识形态前置命题的提出。王列生首次提出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意识形态前置命题。他认为:“对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而言,所谓意识形态前置就是指我们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引领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意味着使用‘社会主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较之‘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准确更清晰,而构建‘社会主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就是构建中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意识形态原则和价值诉求已经前置性内存于国家概念中,因为社会主义制度乃是中国的国家根本制度。”②在构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具体事项中,为了在国家生存层面调和“政治—行政”二分法流行以来所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应该坚持意识形态前置并确保意识形态主体对公共生活方式及其生存状态的选择权。③二是将供给过程当作构建主流意识形态的路径。有学者明确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过程看作是构建主流意识形态的路径。张春霞认为:“针对当前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主流意识形态构建面临的严峻挑战,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无疑是边疆主流意识形态构建的路径选择”。“公共文化服务的战略目的就在于文化认同乃至政治认同的培育,它具有整合社会意识,形成国家凝聚力和维系政治稳定的重要作用”,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以少数民族文化精髓为核心的基层文化建设与宣扬”,“运用少数民族独特的文化艺术形式和手法来反映现实生活、思想情感、愿望及审美,以边疆地区群众熟悉的、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载体把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通过春雨润物细无声的方法渗透到大众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中去”。④三是提倡意识形态自律。有学者注意到,在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中由于过度强调意识形态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结构冲突的根源在于政府作为服务供给方将前置的意识形态不当介入到文化服务供给的全过程,忽视农民的文化需求,农民的文化需求意愿得不到真实反映,对应的文化权利不能得到切实的保护。政府行政文化权力的行使,文化服务的供给都烙上了意识形态的属性印记,政府在更多时候把农民视为文化服务的‘被动消费者’和文化的‘受教育者’,公共文化生活的需要并不能决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形式和实现方式,反而取决于党和政府的意志,突出了党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的宣传功能”⑤。为此,王列生认为,在确保意识形态前置对公共文化生活的价值选择权之后,同时还必须坚持“清醒而理性的意识形态自律,也就是科学地建构起意识形态与公共文化生活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良性关系结构,对极端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性的庸俗化泛滥保持高度的警惕和预案处置姿态,否则健康的公共文化生活与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同样无法构建”。⑥

(三)民间信仰的正本清源

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农业社会中,“中国社会的日常生活所传承的文化在地方社区和国家层次都具有充分的广泛性即公共性,它们在那个时期就是生活中的公共文化。在不断的新文化运动造就了国家的新的主导文化之后,那种传统文化(时常被称为‘民俗’)被认同现代文化的新社群所否定、排斥,成为边缘文化(边缘群体和边缘地位的文化)”。⑦在社会转型阶段,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过程中,民间信仰中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文化符号成为连接现实与古代乃至上古的中介,成为国家文化供给“大传统”与农民文化需求“小传统”的纽带,是宝贵的文化资源。为此,要让民间信仰正本清源,为其留出适当空间。当前尤其要正确区分民间信仰与封建迷信的关系。“自然发展状态下的信仰是以神圣之心、敬畏之心为基础的仪式体系,善意和正面的社会功能是其常态;迷信是变异到有害状态的民间信仰,是信仰中一个极端的状态。知识界和政府可以有所作为的是努力减少民间信仰转化为迷信的可能性,而非以一个‘迷信’标签贬损一切民间信仰”①。刘如珍主张针对现代农民精神文化需求,调整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策略,树立“培养乡土文化人才,发展乡土文化事业”的全新理念,创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引导广大村民主动参与,积极介入。各个乡村应当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过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提高乡村“文化适应”程度,增强年轻一代的文化认同感。②

三、多元主体的供给模式

(一)多元供给模式的不同解读

我国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历了由新中国成立初期“意识形态灌输模式”,到改革开放以后“部门供给模式”的变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该构建哪种模式才能适应农村发展的需要,对此学者们进行了广泛的探讨。总体来讲,多数学者认为必须打破政府唱独角戏的局面,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供给模式。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模式:1.多类型复合模式说。张良认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配置的“多元参与合作模式”是现阶段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理想模式。③刘湘云、王玉明认为,在农村文化建设中,要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联动,市场运作”的新型模式。面对“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非政府组织失灵”的局面,应该采取政府供给、社会供给、市场供给三种模式。④2.多模式最优选择说。李少惠和王苗提出了实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社会化的政府主导供给、合作供给和社会化主体主导三种模式。针对现阶段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现实问题,采取合作供给模式更为可取,即借鉴“治理”理论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创新,打破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里的政府垄断,在适度引入社会化运作方式的同时,逐步形成以农村居民需求为核心的政府、企业、第三部门多中心互动的公共文化服务治理格局。⑤3.多模式并用说。彭益民提出了权威型供给,即政府直接供给模式;联合型供给,即政府、企业、农民多方出资供给的模式;自主型供给,即农民通过自组织的方式自行供给等三种供给模式。⑥刘晓坷、孙浩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概括为政府权威型供给、市场商业型供给、志愿型供给、社区自治型供给四种模式。⑦

(二)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良性互动

政府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核心,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确保两者的良性互动是实现多元主体供给模式的关键。为此,一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完善政府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职能,切实改进政府公共文化宏观供给政策,推动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把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限定在规范文化政策功能、生产功能、调节功能、引导功能等保障人们公共文化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目标范围之内。⑧要“尽快改变产品供应上的‘重城市,轻农村’的政策倾向,真正承担起农村社会最起码的公共文化供给的责任。要建立各级政府提供农村公共文化供给的共同承担机制,重新界定各级政府的财政供给职能,合理划分事权范围”。⑨二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为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应当“依靠文化组织或文化企业在市场中自我发展和自我提升,从而实现从相对落后的传统公共文化服务向现代化、市场化的公共文化服务转型”。瑏瑠三要采取合适的市场化模式。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市场化的主体包括企业———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竞争参与主体;非政府组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重要主体;农民自办文艺团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基本主体等三类。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市场化供给,对公共产品的私人供给要采取“民办公助”的形式;对俱乐部产品采取“民办公助”或“公办民助”的形式;对私人产品化的公共产品则应采取“公退民进”的形式。瑏瑡

(三)社会力量的充分激活

在多元主体的供给模式中,社会力量有着巨大的潜力和作用。

1.要发挥好各类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无论是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还是文化参与机制供给,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在减少行政性介入的情况下发挥社会主体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大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①农村公共文化的供给单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充分培育农村本土文化资源,依靠民间的文化力量。②刘彦武认为,重视发挥社会力量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作用,是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制度外运行的机制创新。社会组织以其所具有的多元化的结构、多方位的视角、多领域的触角等优势,能够有效弥补政府功能的不足和市场功能的失灵。志愿者是农村文化建设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需要从制度层面建立起文化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农村回乡创业的有志青年、回乡探亲的成功人士等其他社会力量,是农村文化建设的有效补充。③

2.非政府组织是参与农村文化供给的重要力量。李少惠和穆朝晖在对西部农村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三条路径:一是外部路径。以扶持发展为先导,进一步完善有关非政府组织的政策法规体系,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内部路径。努力扩展资金来源、创新优秀专业人才引进机制、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网络和公益问责机制,积极拓宽其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领域,以社会组织身份参与政府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双向路径。建立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互动合作模式。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可以采取政府采购、政府委托生产、项目外包等契约化的合作模式共同供给西部农村公共文化产品。④

3.取消歧视性待遇。政府在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时,应将民间文化组织与国有文化机构一起纳入政府采购体系,确保公平竞争,均等享受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⑤不管各类公益性文化机构的组织形式、资产性质有何不同,只要其能够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均将其纳入统一的管理体制,从而保障各类公共文化机构能在公平、有序的体制环境中提高其组织运行效率,进而推动公共文化建设的更大发展。⑥

(四)农民主体地位的切实维护

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直接对象是千千万万的农民,因此,必须以农民的公共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组织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王建国等人认为:“农民的主体性是衡量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质量的标准,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持力量,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社会基础”。“农民不仅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参与者、管理者,而且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效率的评判者”,“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就必须激发农民的主体性,在建构公共文化空间的基础上培育农民的公共精神和公共意识,强化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应该从农民主体意识的培育,农民的参与能力、管理能力的提升,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方面着手”。⑦彭益民认为:“优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关键是改变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性提供模式,立足于满足农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开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尊重农民的意愿,研究和把握农民的基本文化需求,拓宽有效满足农民基本文化需求的途径。”⑧

四、需求导向的供给机制

(一)供给机制的实践总结

在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各地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体制和机制。牛华根据广州、宁波、青岛等地的实践,依据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资金来源、实施主体、组织运作方式、价值和目标取向、创新及影响程度等要素,将近年来公共文化服务的机制创新类型分为内生型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针对政府文化机构及单位挖掘内部要素资源,发挥其整合作用)、外包型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政府将公共服务以合同的形式交由非公共部门生产和经营,再由政府通过招投标机制进行购买)、合作型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政府投入、企业参与及社会资金介入等相结合的有效的社会化运作方式)等三种。⑨

(二)需求表达机制

彭益民提出了健全农民文化需求表达机制的路径:首先要解决思想意识问题。一方面要强化农民文化权利意识和公共利益意识;另一方面要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民主意识。其次是建立健全农民表达公共文化需求的渠道。一是疏通各类组织和农民向政府反映民意的渠道;二是建立市场表达需求的机制,消费者以购买行为表达自己的需求,生产者则根据销售情况组织生产,从而使供求趋于一致;三是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结政府与农民的桥梁作用;四是完善政府决策机制。①

(三)文化参与机制

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基本思路,形成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事业投入机制和存量资源共享化机制。②张良认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不仅需要提供器物层面的公共文化产品,而且更需要提供制度层面的文化参与机制。一方面要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内部建立民众参与机制,实现文化产品供需平衡;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度化平台进行引导、组织和动员,引导民间文化资源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扶持民间文化团体,搭建文化参与的组织载体,组织民间文化活动,提供文化参与的展示平台,培育文化志愿者,带动民众参与文化建设。③

(四)可持续保障机制

保障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可持续发展是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在要求,学术界主要从财政投入的角度探讨了可持续供给保障机制问题。首先,“调整财政投入机制保障基础供给。使公共财政逐渐从竞争性、经营文化领域退出或仅作为企业资本及社会资本的导向,使公共财政更专注于公共文化服务与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推动服务型政府的构建”。④其次,“创新公共财政投入模式实现多元化供给。在政府供给模式中,公共财政要通过制定资金配套标准、绩效指标和政府采购的质量标准,通过联合生产与供给等方式来保证公共财政投入的效率。在市场供给模式中,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文化基金扶持等方式引导激励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⑤在混合供给模式中,政府作为协调机构,要促进相关文化企业和社会组织成立联合公共文化服务生产机构,有效引入企业的市场运作机制。最后,利用有效的公共财政政策实现对各参与主体和运作方式的激励和优化。⑥公共财政要对企业和非营利组织通过捐赠、赠予、基金等多种形式扶持公共文化服务的行为给予资金方面的奖励。

五、供给质量的考评与提升

(一)供给质量考核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对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进行考核评价非常重要。杨泽喜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讲,只有建构科学、理性、透明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契合的公共文化服务评估体系才能更好地促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良性运作。”⑦“公共文化产品质量代表了一国供给者在公共管理、社会治理、公民权利保障、文明进步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衡量和控制公共文化产品的质量,一方面有利于推动最优供给的达成,以满足公众对公共文化产品的需求,也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传承民族文化,树立供给者良好的公众形象”。⑧另一方面,“建立科学的衡量机制可以让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更加有的放矢,从而有效减少打着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幌子而行建造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之实的可能,制约打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而行的贪腐行为”。⑨供给质量考核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由于农村公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成本“除了物质成本外还包括不易被全面评估的文化积淀成本和无形价值,文化产品的社会价值也由于具有文化元素和不确定性而不容易被评估,其结果也由于缺乏参考价值而难以被测量———这就使得很难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实际效果做出客观、量化的测量”。

(二)供给质量的考核评价

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评价考核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一是质量评估的目标导向。李宁认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的目标导向主要包括:“政府应当承担公共责任,以公平与平等的标准来对待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解决社会利益机制的不均衡性和改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和资源分配的不公平性;倡导顾客导向,更好地满足顾客需求;以公共服务的结果为导向,追求公共资源整合的最优化。”①二是质量评估的基本原则。“要建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契合的公共文化服务评估体系,必须遵循如下原则:兼顾效率与公平;尊重民众主体地位;评估主体多元化。”②三是考核评价体系。张良认为:“绩效评估体系,旨在加强内部运行控制和外部监督,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公共文化服务产品质量、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绩效的重要指标,以此促进公共文化产品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绩效评估体系一般包括三个子评价体系:以农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程度为主要内容的评价体系;以政府对农村公共文化生产供给组织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评价体系;将评估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包括党委政府、社会服务对象、新闻媒体、‘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多元参与的监督评估体系。”③四是考核评价机制。李宁认为,构建供给质量考核评价机制要从三个层面着手:首先,“在解决农村公共文化的投入规模和投入结构方面问题的同时,必须注重财政效率。要使预算的形成、拨付、分配、执行、审计、验收可监督、可问责,形成‘花钱买服务、花钱买效果’的预算观;要将经费投入与提供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直接挂钩,并确保适时调整资金的投向和力度”。④其次,确立绩效评估的量化指标,具体包括经济性指标、程序性指标和公众满意度指标等三个方面。最后,“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评估,发挥农民的创造性,把农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公共服务提供和生产的出发点”。⑤

(三)供给质量的提升

解学芳认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绩效的提升必须要把脉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与文化消费的生态分布,遵循‘公开、公平、参与’的原则,立足面向全民提供有效的公共文化产品———基于满足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收入、不同学历、不同职业的多层次人群的多元化的有效的公共文化需求,而非单一化的‘高龄低收’人群,全面提高整个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绩效,提高广大居民的满意度。”⑥

六、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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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体育文化是农村体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包括所有农村群众所共同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在实践的过程中产生和积累的思维模式、价值观、态度、人生追求、认知风格等等的生活方式和心理上的深层次的结构,它可以表达出一个农民的性格特征、文明程度和精神境界。陈建兵在社会主义新农村体育文化建设研究中,对体育文化的四个层次进行具体界定,即:物态文化层,指的是农民群众所使用的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器材状况;制度文化层,是由在农村地区体育活动中集中的各种体育行为规范构成;行为文化层的基本特征是农民群众在参与体育运动显现的;心态文化层指的是农民群众对于体育的态度与认知情况和参与体育锻炼的动机与意识等等”

2.小康社会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体育文化建设发挥的重要意义

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在农村,农村体育是在体育工作中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在满足农村人民群众强健体魄的需求上有着直接而积极的作用。新时期的农村体育具有新的内涵,在建设社会主义小康中其意义是非凡的。

2.1实现小康社会需要从建设农村体育文化下手

党的十六大会议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会议指出,小康社会是社会、自然、环境和人协调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重点和难点在农村,那么同时,新时代里,农村也将作为重点和难点在体育领域中出现,没有农村体育的小康也就是没有全国体育事业的全面小康社会,是不完善的。近年来,党和国家在三农经济发展上的努力是卓有成就的,但人们的精神需求并没有随着物质的分别丰厚而有明显的改善,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文化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其实是越发明显的。

2.2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离不开农村体育文化

进行小康社会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里,当群众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和观念等思维模式上产生差异的时候,文化就显得十分重要,起着不可小觑的作用。作为一种社会文化,体育运动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可以增强一个团体乃至一个民族的向心力,促进团体内部个体的团结和整合。这样的文化,是一种较高层次的文化,可以形成一种十分高尚的道德,在提高人的素质,磨炼人的意志,修缮人们的精神起着深渊影响。由于健身活动所形成的组织形式更加轻松,人际情感更加融洽,因此,体育文化建设对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升道德价值观等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排除不健康的文化,以及摒弃农村落后的观念,促进社会环境的优化和建设新农村精神文明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2.3提高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素质离不开体育文化建设

经常参加体育活动可以给人以健康的机体,这是大家所共识的,同时,良好的精神面貌能使人们在日常学习工作以及家庭生活中保持充沛的体力、旺盛的精力和坚强的承受能力。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的比重占了绝大部分,那么农村人口的素质也就制约着中国人口的整体素质。作为建设小康社会新农村的主体,广大群众的健康状况也就直接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另一方面,加强体育文化建设不仅可以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状况,也是有效地强化农村民俗和民风建设的途径,对于树立健康的生活理念,提高群众素质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效力。

3.阻碍我国新农村体育文化建设的因素

在经济高速运转的当下,特别是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以后,农村体育文化建设取得的成就是毋庸置疑的,但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农村体育还是低水平的体育,处于不全面、不平衡的状态,还不能够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体育文化需求。分析其原因,制约因素有如下几点:

3.1农村体育文化的资源投入不足

首先,农村体育文化建设在物质上存在短板。全国第五次体育场馆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各类的体育场地约850080个,但是,占全国总人口一半的乡镇人口,只拥有体育场馆69537个,仅仅占了总数的8.18%。很难想象,有许多农村孩子是未见过单杠和足球的。经费投入不足直接导致基础设施的缺乏,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民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体育人才的不足导致了体育文化建设在引导上的欠科学性。很多地方,由于学校条件艰苦,造成了农村体育师资力量长期缺乏,这让大部分的学生在形成正确的体育价值观的重要时期,不能够得到科学的指导。除此之外,我国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中的一个重要的人才类型———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直以来是数目珍贵的。2003年,在我国的9亿多人口的农村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只有18000名,平均5万名农村人口只有1名。这些都使国家在开展农村体育文化建设的问题上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3.2农村体育文化的组织机构不完善

政府管理系统和社会体育管理系统组成了我国的农村体育管理机构。长期以来,人们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体育行政部门有很大的依赖性,同时,社会体育管理系统的作用就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调查显示,体育协会帮助组成的活动点的增长量所占比重仍然很小。体育协会在群众体育方面的工作引导还有于增强,体育协会自身管理职能更有待于加强,基层体育组织的作用还需要继续大规模地挖掘。

3.3农村体育文化的意识缺失

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农民对体育是缺乏了解的,对体育的价值、功能的认识仍然较为肤浅和保守。时至今日仍深深沉淀在农民头脑中的还是类似“劳动就是身体锻炼”,“无病就是健康”的错误观念。农民群体对体育活动缺乏正确的认识了解,没有形成正确的体育价值观,是制约我国农村体育深入发展的一个无法忽视的因素。从客观到主观,除了上述状况阻碍小康社会农村体育文化建设发展外,还有很多细枝末节的状况因为未能受到重视而会在未来变成社会进步的绊脚石,像有限的农村体育场地资源存在着闲置与浪费的现象等等,都是现在需要重视起来的地方。

4.构建农村体育文化建设的科学对策

4.1加大农村体育事业的多方面投入力度

首先,加强资金投入,加大对建设农村体育设施的支持力度,实践体育场地建设资金投入的多元化,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建立由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多方面投入的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和开放型的运作风格。这样可以有效克服因为国家投入不足而导致的体育场地建设跟不上的状况。其次,人力资源方面,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的力度,组织体育教师、教练员、体育院校学生等多技能型社会体育指导员,不断扩大全民健身的志愿者队伍。

4.2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农村体育管理工作县、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服务和带动功能,加强对农民健身工作的领导,把农民健身作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可以成立体育工作小组,加强体育服务意识建设;定期举办体育知识培训班,经常举办以乡镇为参赛单位的体育比赛和体育活动等等,总之,任何有利于发展发动农民群众健康体育的方法途径都可以积极运用,有效发挥。除此之外,农村体育要充分发挥农民体协、文化站等的体育组织机构和爱好者协会等的社会体育管理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的农村体育组织网络,与政府行政机关相互配合,自下而上地进行民间体育文化的开展,形成和谐的互动氛围。

4.3加大体育活动宣传力度

促进农村体育生活化、社会化可以利用现代大众媒体的传播作用,宣传体育文化。各级体育组织部门应该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全面普及健身知识,形成崇尚健康科学的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利用传统节日、法定假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突出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努力打造喜闻乐见、感召力强、影响力大的活动品牌,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宣传的内容可以从三方面入手:第一,宣传体育健身理论知识,如健身方法、运动技术、健身常识等;第二,宣传体育文化,如体育新闻、逸闻趣事、体育赛事等;第三,宣传新的生活观念,如体育休闲观念、积极人生观等。通过参与这些内容丰富的社区体育,农村居民得以更深层次的接触体育,培养观念。

4.4因地制宜搞农村体育文化的特色建设

长期以来,城市文化所代表的时代文化是我们所强调的,更多的宣扬城市对农村的表率与导向作用,同时却忽视了对农村特有的文化的整理挖掘。我们常在在理论上承认农村文化的重要性,却“一刀切”地规划成了毫无特色的模样。其实,我国民间的体育活动是有很广阔的开发潜力的。如舞龙灯、赛龙舟等在内的许多的体育项目是具有深厚的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的,;至于在少数民族农村里,其绚丽多彩的体育项目就更加夺目了,包括射箭、摔跤等在内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就多大977种。由此可见,如果我们能够从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目光投向各地在发展进程中创造和成长起来的传统民俗体育活动,不拘泥于现代体育的书本化指导,而去充分挖掘这些传统民俗体育文化,或许能够在不断地融入新的内容的同时,开辟出一片农村体育发展的新天地。

5.总结

农村文化论文范文7

1.以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引导农民道德素质的提升。

在经济开放性提升、利益格局多变、价值理念多元等因素的刺激下,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受到一定冲击,要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特色文化体系建设,首先应强化农民的社会主义价值观认识,如以“村党校”方式分组农民进行新政策教育,通过文化汇演、剧团巡演等方式,宣扬真善美,以小戏、小品、快板等形式将新政策、新制度搬上舞台或编成“顺口溜”、“小歌曲”等,以刺激农民感受社会主义文化的鲜活性、贴近性。

2.以可参可演的形式,深化农民的文化意识。

农民所参与的才是最实际的,文化建设中应注重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如乡镇在农耕后展开“消夏晚会”,节目由农民自己编排、演出;以模仿安徽黄梅戏、庐剧、山东梆子等农民喜欢的形式,组织县剧团下村演出;依托镇级文化站建立数字图书馆,将农业技术信息、文化活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途径的探讨庞亚军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文化馆摘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分,是维护农民文化权益与提升农民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本文从文化建设内涵、特色文化开发、农民素质提升、物质基础保障等四方面提出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途径,以服务于此体系建设与新农村发展。关键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途径动内容等纳入网络服务中。

3.以丰富多彩、新颖开放的方式,丰富文化内涵。

必须在坚持优秀文化的基础上,以多元化的手段来丰富文化形式,深化文化的人文内涵。如村镇文化建设中,结合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人文故事组织当地民众演绎;结合当下流行的广场舞、牛歌、骑马舞等组织、设计娱乐形式板块;根据年龄段设计不同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如老年广场舞、青年健美操、小伙篮球赛等,使农村文化更有活力、更新颖、更具有魅力。

二、立足地域实际,开发特色资源

民族的才是国家的,自己的才是真正的。农村是人文文化、民族文化及历史文化的集聚地,是古老文化保存最完整、奠基性最强的地方,文化建设中应关注农村地域资源,尤其是历史性文化、民族性文化的开发。

1.进行地域资源开发,构建特色农村。

最传统、最古老的文化在民间,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尤要突出特色资源的开发,如借助一些农家文化,建立文化大院、文化书屋,以“老者讲学”的方式,鼓励农民传承本地、本族文化;注重古房子、古院子、古遗址的保护、修葺,根据乡村文化特色,建立特色文化大院;结合发生在本地的历史故事、传说、人物等进行文化资源开发,并承接我国“仁、孝、礼、理”等传统道德文化;将古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将结合,结合本地实际,在一些典型性的镇上,甚至是村子中建立特色化乐园,并对外开放,以实现文化的传承与链接。

2.以文化宣传为介质,打造农村品牌。

农村文化的特色性不但在于资源的开发,且在于特色文化所带来的特色效应,尤其是文化的外在交流效应及对农村特色建设的效应,这就要求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时要注重“把农民的文化推广于城镇”、“把乡村的特色文化推广于世界”。如以古文人、古迹所在村落为文化研究地,举办与此文化相对应的交流会、会展、论坛等,并吸纳外界考古、文化研究人员进入村落文化开发中;注重自然资源与文化资源的协同开发,以“自然文化游”为主题,进行乡村旅游业建设,以经济带文化、以文化促经济,以村内文化使外界了解本方人情,以外界文化刺激村内文化更新,打造一个雅俗共赏、古新相映、韵味十足的特色村。

三、发挥先进作用,提升农民素质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是农民,中坚力量是村干部、文艺分子等具有领导作用的先进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只有将全民调动起来,并充分发挥文化人才、领导者的组织、带动作用才能实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

1.关注文化人才的培养与运用。

村干部、文化人才尤其是基层文化人才在文化建设中起到先锋领导作用,相关部门、村委会等应以制度性管理、政策刺激、奖励激励、教育培训等方式,刺激先进者提升自身的文艺素养,将各方位的文艺人才吸引到基层文化服务中,并发挥其带头作用,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储备强有力的文艺人才。

2.全面提升全体农民的整体素质。

“全民参与、全民互动”的文化环境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条件,而全民素质的提升,则是此环境营建的基础,因此,在发挥先进者作用的同时,还应加强农民素质的提升,如以政策支持农民办文化大院、收集文化书籍、进行文化讲学等;以“分组制”将农民分成若干艺术小组,并以农民劳作、生活相关的节日活动组织农民分组汇演等。

四、调动多元主体,强化基础保障

相对于城市,农村基层文化建设较为薄弱,尤其在基础娱乐、文教设施上建设力度较低,基础设施数量及质量均难以为民众娱乐、学习、文化共享等提供支持,难以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同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其实现不仅仅在于农村、农民自身的努力,还需要如教育部门、文化部门、卫生部门等多方力量的支援,尤其是政府的支持及边缘城市的扶植,这就需要充分调动乡镇政府、乡镇文化站等多方力量,以多元互动形式,来促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发挥政府的引导、支持作用。

政府部门应在密切结合本地农民需求、经济水平、地域文化、风俗习惯等基础上,制定教化功能、建设方式、实施技术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规划策略等,对农村文化建设进行方向性引导与支持。如通过实行统一化有线电视设置政策来增加有线电视入户,强化电视文化的作用;镇政府以村为单位,以村支书为信息获得中介,依据每一村落发展实际、文化实际,进行文化建设规划,如对面积较大、特色文化突出、经济较好、靠近城区的农村实行文化休闲战略,建立集文化、娱乐、居住为一体的文化休闲乐园;对农村文化继承者、宣传者给予奖励、政策支持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投入一定资金购置网络设备,建立“县县互联、镇下显村、村村各异”的文化信息共享平台,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增加网络用户,提升网络文化的共享性。

2.实现多元互动,提供多方面支持。

除了发挥政府作用外,还应充分利用其他可能性影响因素,通过多边力量的协调,进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如农村借助城市为其提供文艺人才、设备、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着力进行农村阅读室、图书馆、活动中心等设施建设,同时,当地政府为其配置相应的图书、报刊、电脑设备等;教育部门强化人文教育,以学生汇演、学生带演等形式刺激农民参演,向农村阅览室提供书籍。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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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农村文化建设意义任务改革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而要完成这个任务,主体是农民。也就是说,农民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的高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要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就必须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意义

1、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使农民持续增收最有效的途径,是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严格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所谓现代农业,就是以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为主要标志的农业。所谓市场经济规律,首先是产生的产品要适合市场的需要。第二,市场经济有两个显著特点,即具有契约经济和法律经济的特点。第三,市场经济有严格的市场运行规则。所有这些,对刚刚由传统农业转向现代农业,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且从总体上看文化水平还不高的广大农民来说,的确是一个严峻的挑战。这时,农村文化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2、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是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不断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还要与时俱进地推动农民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转变,努力培育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努力培养与建设新农村相适应的新农民。从目前农村的一些地方和农民来看,集体主义思想,团结互助精神有些淡化,法律意识淡薄,诚信度不高,发展意识、竞争意识不浓,文明意识、健康意识不强,一些传统陋习,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树立社会新风尚、建设乡风文明要求格格不入。必须通过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的积极作用,推动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顺利进行。

3、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之一

农民不仅要富,农民还要有乐。从农村的实际情况看,虽然我们党和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农村文化建设还是相对滞后,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精神需要。因此,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就成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任务艰巨

从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环境和条件来看,任务繁重而艰巨。

1、基础设施落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从我市县、乡、村的文化设施来看,市区一级虽然都建了文化馆、图书馆,但标准都不高,事业经费也很少,乡镇文化站建设更令人担忧,大多数文化站的活动场所,如电影院、礼堂等,有的年久失修,有的早就拆除。村文化大院一缺场所,二缺设备,三缺管理。农村文化设施,是传播先进文化的载体。这样一个现状,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要求,是极不相适应的。

2、文化人才匮乏

不论是专业人才、管理人才,还是经营人才,都严重不足。乡村文艺人才更是缺乏,人员是进不来出不去。这些状况不改变,农村文化建设的重任就难以顺利完成。

3、文化产品严重不足

据调查,现阶段农民对文化的需求,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农业科学技术,二是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三是文学书籍,四是文化娱乐。从现有的文化产品来看,是严重的供给不足。

4、农民的文化消费能力低

目前广大农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明显改善后,对精神文化生活十分渴求。但从他们生活消费支出的安排来看,首先是盖房子、看病、保子女读书及日常的生活开支,基本没有剩余的钱。农民不是不需要文化而是没有钱去享受。

5、财政投入不足

除一次性文化项目设施建设或文化活动财政有一定的投入外,日常的事业经费基本没有。即使有一点也少得可怜,不到财政支出的0.2%。

综上所述,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就形成了明显的两对矛盾和三个焦点。两对矛盾,即文化产品的供需矛盾;农民有消费需求,而又无消费能力的矛盾。三个焦点,一是财政要加大投入,二是要多出农民所需要的精神产品,三是要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消费能力。而要解决这些矛盾和焦点,短时间内是不可能的。因此,就决定了农村文化建设的繁重性和艰巨性。

三、改革创新,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

正因为农村文化建设重要而紧迫,任务繁重而艰巨,所以,我们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来扎实推进农村文化建设。

1、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

从体制上讲,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真正做到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切实增强事业的内部活力。尤其是乡镇文化站的体制,要十分明确。乡镇文化站,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前沿阵地,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是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的主要桥梁和纽带,公益性十分鲜明,因此,文化站作为第一线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在乡镇配套改革中不能改变。对文化站作用的发挥,关键是要创新机制,调整职能,明确责任。

2、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体系

从现阶段来讲,一是要整合一切用于农村、服务农民的各项文化资源,统筹规划,综合利用。如教育、科技、党员电教、村级活动室建设等。二是要建设好三个层次的阵地,即县(市)区的文化馆、图书馆、剧团;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大院。特别是要把乡镇文化站建成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并做到国有、民营一起上,大力培育和发展民营文化企业、村文化科技中心户等。为了促进三个层次的文化阵地建设,要继续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市)、文化先进乡镇活动。以创建活动激励阵地建设。三是要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农民图书、农民健身、民间艺术发掘利用这六大工程。四是要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文化扶贫活动,积极探索“三下乡”活动的长效机制,变送为“种”。

3、不断提高文化生产力,创作出更多更好适合农村农民所需要的精神产品

一是要大量出版农民群众买得起、读得懂、用得上的通俗读物。二是要创作出一批反映时代精神、体现农村生活、激励农民斗志的优秀作品,并把它搬上银幕,立上舞台,更好地服务农民。三是大力发展民间文化艺术,打造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或民族特点,农民喜闻乐见的农村文化活动项目。四是要切实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农村文化人才的培育。特别是要加大农民自身文化人才的培养,努力建设一支属于农民自己的文化骨干队伍,让他们长期扎根农村,成为不走的庄户剧团,使其卓有成效地为农民提供服务。五是要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

4、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基础设施的功能作用

从目前县(市)区、乡镇的财政实力来看,大多数确实是比较困难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每年挤出一定的财政实力,加大对农村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应该说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5、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文化建设按规划、有步骤的顺利进行

农村文化论文范文9

1.1基础设施严重滞后

由于投入不足、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造成了部分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综合性落后,农田的有效灌溉率低,灌溉能力普遍减弱。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方用电不保障,安全隐患多。基础条件的落后,严重影响了农产品基地建设,制约着产业化的发展。

1.2土地流转难度逐渐加大

农业现代化就是为降低生产成本,为农民获取更大的利润,而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必经之路.长期以来,农民思想上形成的土地是赖以生存的根本这个观念还没有改变。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监管机制不健全,承包纠纷处理较难等因素,影响土地连片流转的正常进行。进而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1.3农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大部分初中以上的毕业生都转移出去或从事别的行业,在家务农人员文化学历不高,年龄偏大,对市场经济认识不足,对新品种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较弱,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符合。

1.4产业化经营拉动力低

农业仍以农户家庭经济为主体,产业仍以传统的种养业为主,大部分农产品以原料形式外销,产业链条短,产品科技含量、商品率及附加值低。农产品种植虽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相当一部分农产产品仍停留在低层次、低效率的发展阶段。由于龙头企业偏少,对农业生产促进作用不明显,这些都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推动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2.1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公共设施条件,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要下力气搞好农田基本设施建设,扩大灌溉覆盖面,提升灌溉质量。要完善投入体系,引导农民投资投劳搞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要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积极兴办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服务。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2强化素质教育,培育新型农民

提高农民素质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当务之急。一方面,开展技能培训。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和农民工培训工程,让农民学得一技之长,增强农民向第二、三产业流动的能力。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力资源支撑。另一方面,普及素质教育。依托城职联校,加大科技知识普及力度,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力资源支撑。

2.3突出抓好产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