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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管理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2-08-02 05:26:06

资源税管理论文

资源税管理论文范文1

论文摘要:纳税遵从度直接影响着税收征收率的高低。较高的纳税遵从度有利于减少税收流失、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税收成本、平衡税收负担、净化社会风气。因此,研究和探讨提高纳税遵从度的对策路径,已成为税收理论和实践中的重要课题之一。

本文在充分吸纳关于纳税遵从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探讨影响纳税遵从度的意义和分析我国纳税遵从的现状,提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纳税遵从度的对策建议。论文从税收制度、税收征管、用税机制、税收环境等方面分析了我国纳税遵从度偏低的主要成因。最后,从提高立法质量、减少纳税负担、加强税法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管理等四个方面研究探讨了提高我国纳税遵从度的对策和建议。

1纳税遵从研究意义及现状

1.1纳税遵从的含义

所谓纳税遵从是指作为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主体的纳税人,基于对国家税法价值的认同以及对成本和收益的权衡而表现出的主动遵守服从税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

1.2研究纳税遵从的意义

纳税人遵从有着非常久远的历史,可以说自有了税收本身,就产生了纳税遵从问题。但是对纳税遵从问题系统的研究只是近几年以来兴起的。在当前我国“诚信纳税”基础比较薄弱的情况下,进一步研究和应用纳税遵从理论,对提高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有利于丰富和发展纳税遵从理论。通过对纳税遵从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界定纳税遵从的内涵外延,揭示影响纳税遵从度的影响因素,对纳税遵从进行分类梳理,探讨衡量纳税遵从度的方法体系,有助于发展和丰富纳税遵从理(2)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通过研究纳税遵从相关问题,找出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提出提高纳税遵从度的对策建议,可以为提高纳税遵从度提供理论指导,从而对税收制度和管理方式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安排,达到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减少管理成本和税收流失,提高征管效能的目的。

(3)有利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纳税遵从研究以纳税人的行为为重要研究对象,有利于准确把握其行为选择,增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互动,减少征纳双方不必要的矛盾和对立,建立和谐互信的征纳关系。

1.3纳税遵从的现状

1998年我国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以来,基本建立起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各级税务部门在提高公民的纳税遵从度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全国税收收人持续快速增长,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也有了大幅度提高。

但是,总体上来说,我国的纳税遵从度仍然偏低。据相关部门测算,我国纳税遵从度仅为66%左右,与发达国家(如美国为86%)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从近几年全国税务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检查情况看,税收违法问题、偷逃税案件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大量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充分表明我国纳税遵从度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2纳税遵从度偏低的主要成因

2.1税收法律法规不符合确定性准则

确定性准则意味着正常的公民都能够清晰无歧义地看懂制度安排所传递的信号,清楚地知道违规的后果,并能够恰当地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制度安排的要求。长期以来,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法律地位和相应权利义务不够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处于一种不对等的状态。在实际工作中,过多的“义务”宣传与被淡化的权利意识形成鲜明对比。我国税收宣传一向以应尽义务论为主调,着重宣传公民应如何纳税、纳好税、不纳税应该承担哪些不利后果等,而对纳税人享有哪些权利以及如何行使这些权利却强调得不够。

2.2税收征管乏力制约了公民纳税遵从度的提高

一是征税观念滞后。使得税收征收管理领域多年以来都以“监督、处罚、打击”基本理念为出发点,征税主体形成思维定式,对税收征管的认识停留在对纳税人进行制约、监督、处罚的层次上,总是先把纳税人设定成偷、漏、逃税者,然后基于这样一个基本判断来制定税收法规征管措施,使得本应是“纳税人权利之法”的税收法律成了“防纳税人之法”、“治纳税人之法”。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并没有真正意识到纳税人既是管理对象,又是服务对象,税务部门服务观念滞后,服务人才缺乏,总体服务水平不够,制约了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申报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纳税申报程序设置不科学,手续繁复,也成为纳税人遵从度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出于税务部门内部管理的需要,目前的纳税申报流程设置比较复杂,很多手续都由纳税人完成。同时,纳税环节多,程序复杂易使纳税人出现懒惰性不遵从现象。三是激励机制有待建立。税收管理制度中缺乏对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正面激励。

2.3纳税风气不佳制约了公民纳税遵从度的提高

我国对纳税不遵从进行抵制和鄙视的社会风气还未形成,对纳税不遵从形成的社会压力还不够。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的国家税收逐步恢复了它在经济生活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但“厌税晴绪的阴影在人们的心中依然存在。申报的应税收人越高,心理满足感越低,也就是说隐瞒不报的收人越低从而偷税额越低,心理满足感越低。

2.4用税机制的缺陷制约了公民纳税遵从度的提高

我国用税机制尚不健全、不完善。一方面,纳税人无法感受到履行纳税义务后的获益激励;另一方面,用税机制存在的缺陷不可避免地使纳人产生纳税对立情绪和对税收取向的不信任感,进而刺激了情感性纳税不遵从。一是国家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目前,国家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存在既“越位”又“缺位”现象。二是财政缺乏透明度。从纳税投资论的角度看,公众向政府纳税如同对政府进行投资,作为投资方的纳税人,有权知道自己的钱是怎么花的,为什么要这么花,纳税人有权监督资金的运用。三是财政支出决策缺少民众参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科学的决策机制,在缺乏财政民主化和财政透明度的情况下,财政支出这种公共决策行为就很容易演变为个别领导的“随意”安排,政府预算支出不是以纳税人的偏好来进行,而是取决于领导的个人偏好,领导的偏好未必与纳税人的偏好保持一致。如此种种,均对公民纳税遵从度造成影响。

3提高纳税遵从度的对策建议

3.1完善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立法的质量是税法有效实施的基础,一方面我国应继续完善现行的税法体系,优化法规的内容,减少税法各法规中的弹性。税务部门还需会同司法部门及时对偷税界定、偷税情节的轻重和相应的处罚标准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以法律规范限制税务行政处罚和惩治犯罪的随意性,以此引导征税人和纳税人依据法律行为或限定非法律行为。另一方面则应尽快研究并制定出纳税人权利保护法,以明确纳税人在涉税事务中的法律地位和应享有的各项权利,使纳税人行使权利有法可依。

3.2减少纳税人负担,降低税收遵从成本

降低和优化税收负担,一要取消不合理的收费,规范非税形式的收费,实行费改税;二要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制;三要合理扩大部分税种的税基,如扩大消费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适当调整一些税种和征税项目的征收标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地开征一些新税种,以改变目前税负偏重的情况,让纳税人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主动纳税。

3.3加强税收宣传

税收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具有持久性,应持续、稳定、系统地开展下去,要注重多样性和灵活性。应充分发挥媒体的优势,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海报等媒介,将正确的税收理念制作成生动形象的口号向社会传播,使公民能够在潜移默化中逐渐接受并形成一种自然而然的观念。税收宣传的重点应逐渐转到纳税人权利义务和税务公开上来。

3.4优化纳税服务

优化纳税服务是提高纳税遵从度的重要措施,应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办税流程。一是缩减办税环节及办税时限。及时把握征管体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业务流程重组、信息技术进步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和第三方的税收信息资源,分析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关注的焦点问题及合理化建议,对具备减轻纳税人负担基础条件的,清除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缩短办税时间,最大限度降低办税成本;以省为单位按照管辖纳税人的特点确定清理次序,分步骤地组织自定办税流程的精简。二是改进工作模式和受理方法。将不同税收业务办税流程中的调查、核批、检查等事项合并办理,合理调配工作时间,避免重复工作;规范各类税收业务的申请受理,涉税文书统一实行税务机关内部流转,一个办税窗口统一受理所有涉税事项的申请,避免纳税人多头找、多次跑。

(2)精简涉税资料。一是修改整合纳税申报表单。修改申报表内容,整合附报报表及资料,减少无效信息报送,提升申报资料综合利用效能。对采取电子申报方式的纳税人延长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期限或取消纸质资料报送。二是清理简化办税涉税资料。由纳税服务部门组织,以制定流程的业务部门为主,清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提供的各类资料,积极推进无纸化审批。三是完善涉税信息共享制度。规范对纳税人报送资料的管理与存储,整合各应用系统数据资源,实现纳税人资料信息共享,避免多部门、多环节、多次数要求纳税人报送相同资料,拓展国、地税局涉税信息合作的领域与方式,增强纳税人电子信息和纸质资料的“一户式”管理与应用。

(3)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根据涉税中介行业发展和执业标准化的需要,推动姓册税务师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制定涉税鉴证和服务业务准则,完善涉税中介行业制度体系。加大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和交流合作,提升注册税务师的影响和地位。建立注册税务师行业资质等级评定制度,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履行自律职能,提高会员服务质量。大力支持税收公益组织参与服务。加强税收公益服务制度建设,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纳税服务,增强纳税服务社会化的效果,为社会纳税服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加强与社区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合作,组织开展相关的服务措施。同时,探索与工商、邮政、银行等单位的合作,为纳税入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加强与有关科研、咨询机构等的合作,委托开展需求调查及满意度测评、纳税服务课题、项目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资源税管理论文范文2

近年来,在区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局领导和同事的关心支持下,我紧紧围绕上级国税部门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务实作风,创新工作,在政治思想、税收业务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述职如下,请局领导和同志们评议。

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1、加强政治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我坚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一是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在理论学习上,尤其加强了对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相关文件的学习。在学习方法上,我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并结合撰写心得体会、加强交流沟通等形式,以强化学习效果。通过政治学习,提高了政治素养,增强了大局意识、整体意识和政治意识。

2、刻苦钻研,提高业务技能。在抓具体业务工作的同时,本人始终注重对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我全面加强了对税收专业知识、会计知识的学习。同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实际工作的需要,系统学习了相关经济知识和计算机知识。另外,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阶段工作重点,着重学习了税源精细化管理、纳税评估等相关知识,使自己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工作能力不断增强。

3、努力营造文化氛围,丰富国税文化。在实际工作中,我坚持弘扬“诚信自强,团结拼搏,求实创新,廉政为民”的国税精神,把向周围同志灌输新的工作理念,改善精神面貌和转变工作作风作为我的一项日常工作,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丰富国税文化。把税收工作同国税精神有机结合在一起,在工作中体现,在工作中实践,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能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无私奉献的意识,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在工作中,我依法行使权力,坚持勤政廉政,公私分明,依法征税管税,从不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私利,严禁杜绝“吃拿卡要”行为,时刻保持税务工作者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在分局工作分工中,我主要负责税务组织收入和税收管理工作。一年来,我针对自己的业务分工,认真做好了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工作。

1、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严格依法治税、勤征细管。全年共组织各项收入 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库 万元,完成年初计划任务的 %,年调整任务的 %,同比增长 %。

2、注重税源调研,强化基础性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通过下企业实地查看,与法人、会计询问约谈,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并积极开展对税源分布情况的调研分析,确保征管工作落实到位

3、严格管征,大力清空堵漏。以税务登记管理入手,认真开展税源清查,严格征管系统软件应用,并控制临时户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征管档案资料 多户,全年共组织清理漏管户 多户。

4、做好纳税评估工作。接收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 户次,纳税评估考核指标均达到 %。重点评估企业 户,补缴税款 万元。移交稽查处理 户。

5、加强对“四小票”企业的管理,通过实地调查,日常监控,设立税负预警线等方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我们还建立了行业税源基础信息档案,纳入纳税评估系统资料库,作为日常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工作的依据和信息。

6、抓好抓紧所得税汇算、甄别和征收工作。认真做好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甄别认定,加强对20xx年度所得税的汇结算和对“三资”企业核定工薪和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通过所得税汇结算增加税款 万元,核定三资企业个人所得税年可增税款 多万元,有力保证个人所得税实现高基数增长,入库 万元,比增 %。

7、强化税收稽查工作。20xx年共对 户企业进行稽查,严格稽查程序,现已结案 户,共补罚税费 万元。

8、狠抓清欠和停歇业管理。一年来以防新欠压旧欠为主要工作目标,大力组织清欠力度,使今年以来已基本实现“零”欠税;同时继续加大停歇业管理,严格按照分局制定的“三查”措施,特别是做好停业户的事前管理控制,有效地减少虚假停业的发生。

9、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档案,每月对欠税户、停业户、评税户以及每季一期的税收政策公告,并加大内部经费管理公开。

资源税管理论文范文3

[关键词]专业化分工; 税源分类管理

[中图分类号] F810.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0)08-0079-04

[收稿日期]2010-05-08

[作者简介]董晓岩(1980-),男,河南安阳人,东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2009级博士研究生,就职于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研究方向为财政税收理论。

一、税源分类管理的提出:当前税源管理的基本格局

2003年以来,我国税务系统逐步形成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强调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凸显税源管理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作为强化税源管理的载体,2005年我国开始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批判地吸收了传统的专管员管户制度的优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税收征管工作中全面以管事替代管户带来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1]的状况。从总体上讲,尽管新型征管模式力图通过加强税源管理以提升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但实践中由于税务部门受客观经济条件的限制和传统管理方式的束缚,税源管理工作逐步走入了一个以高成本、低效率为基本特征的怪圈。这从当前税源管理的基本格局中可窥一斑:

(一)税源管理可支配资源与税源管理的高标准要求之间的矛盾异常尖锐

当前税源管理中存在着“一多一少”、“一高一低”两大矛盾,即纳税户多而税收管理员少、税源管理要求高而管理员平均素质偏低,造成税源管理疲于应付、浮于表面,税源管理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管理资源的数量和质量。

1.“一多一少”,即纳税户多而税收管理员少

从表1和图1可以看出,2003年到2008年我国税收收入和纳税人总户数分别从20,446.1亿元、1,665万户增长到54,219.6亿元、2,157万户,分别增长了164.9%和29.6%,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3.0%和5.9%,而税务干部始终稳定在85万人左右,税务干部中真正从事一线税源管理的税收管理员国税、地税各有10万人左右。2008年底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超过200户,一些沿海发达地区更是达到1,000户以上,最多者达3,500户①。纳税人户数的迅猛增长以及由此带来的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的增长,给税源管理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税务部门除了依靠增加管理人员、加大资源投入这种外延式手段以外,更应当从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等内涵式手段上下功夫,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2.“一高一低”,即税源管理要求高而税收管理员平均素质偏低

税源管理要求高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纳税人经营方式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如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经营方式创新、以金融创新为代表的经营业务创新和以母子公司、总分机构、连锁经营、总部经济为代表的企业组织形式创新等新兴经济活动层出不穷,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日益突出;二是税收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给税收征管工作本身带来的理念创新、业务创新、制度创新和手段创新,以“信息管税”为特征现代税源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三是税收管理员制度规定了税收管理员的6大项17小项工作职责,涵盖户籍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催报催缴、咨询辅导等,对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2]。税收管理员平均素质偏低主要是综合业务素质较低,专业型与复合型相结合的知识结构还不具备,利用计算机进行分析决策和辅助管理的水平不高,税收管理员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不尽合理。我们对浙江省某市国家税务局进行了调研(见图2、图3),该局共有税收管理员568人,从学历构成来看,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仅有109人,占比不足20%;从年龄结构来看,40岁上下的税收管理员占比近87%,而30岁以下的仅占5%,这对税源管理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个税收事业的长远发展极为不利。

(二)粗放化的税源管理方式阻碍了管理效能的提高和管理成本的降低

传统的税源管理方式的典型特征是粗放化,基本上采用人海战术,依靠税收管理员“人盯人”、属地划片管户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全面撒网、不分轻重的“牧羊式”管理方式对税源的控管缺乏针对性,致使管理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

由此可见,当前税源管理的基本格局是:一方面是税源管理资源的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则是既有的管理资源没有得到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造成了税源管理的高成本和低效率。因此,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必须突破传统税源管理思维的藩篱,立足当前税源管理的基本格局,着[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化配置税收征管资源,积极探索和推行以专业化分工为基础的税源分类管理等科学有效的税源管理方式。

二、税源分类管理的理论基础

税源分类管理的理论基础是专业化分工有助于提高效率。亚当・斯密首先确立了分工在经济学中的重要地位,指出“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出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3]。他对专业化分工的研究是与效率紧密联系的,认为分工的效果有三:一是增进了劳动者的熟练程度;二是节省了变更工作所需的时间;三是促进了机械的发明,从而方便和简化了劳动 。[4]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阿林・杨格、杨小凯、贝克尔和墨菲为代表的新兴古典经济学家强调分工和专业化的重要性,抛弃规模经济而改用专业化经济的概念。阿林・杨格认为,分工和专业化是效益递增实现的机制,分工和专业化程度一直伴随着经济增长的全过程。杨小凯认为分工是一种制度性与经济组织结构性安排,牵涉到个人与个人、组织与组织关系与协调,个人最重要的生产决策就是选择个人的专业化水平,即做不做某项工作的选择问题,因而一定程度分工的]进,将会产生技术进步、生产率提高、个人及组织间依存度上升以及经济组织的结构性转变等现象。贝克尔和墨菲从分工加深引致的协调成本与知识的角度来分析经济增长问题,认为知识与专业化分工之间相互促进,二者之间存在的正反馈机制导致了经济的内生增长,分工能够获得专业化经济效果,那些从事专门化生产的工人,可以获得比非专门化工人更多的报酬 。[5]税源分类管理是专业化分工理论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应用,即在税源管理工作中,依据纳税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涉税风险等的不同,科学划分管理对象,合理配置有限的管理资源,或者依据税源管理中户籍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催报催缴等工作职责的不同,科学设置机构岗位,实行专业化、精细化的分类管理。在税源分类管理的方式下,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能专注于某一类纳税人的管理,从而能够更细致、更深入地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更加全面的信息,或者每个税收管理员可以专门从事税源管理的某一项或几项工作,从而有助于提高税源管理的专业化水平。[6]实行税源分类管理,通过发挥专业化分工的“效益递增机制”,必然能够打破传统税源管理方式对税收征管效能的束缚,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和拓展管理深度的目的,实现税源管理的低成本和高效率。

三、税源分类管理的基本框架

税源分类管理是税源管理方式的重大创新。从图4可以看出,税源分类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涉及到分类管理方式的选择,同时也需要做好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技术支撑和人员队伍等各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税源分类管理的方式

税源分类管理可以有多种方式,但总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按照客体即管理对象进行分类;二是按照主体即工作职责进行分类。进一步说,按照管理对象,又可以分为按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涉税风险等多种标准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工作职责,则是将户籍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催报催缴等税源管理工作职责在税收管理员之间进行分解,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负责某一项或几项管理职责。

1.按照管理对象进行分类

(1)分行业管理。即在一定范围内打破地域界限,按照纳税人所处的行业和产品类型,设置税收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进行税源管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每个行业都有其内在的生产经营规律,如一定时期某种产品可能存在相对固定的投入产出关系,这种内在规律为税务机关分行业开展税源管理提供了条件。税务机关可以从调查和掌握行业税收与经济规律入手,利用同一行业相同产品在一定时期内这种相对稳定的投入产出关系,根据行业内个体纳税人的基本能源消耗、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费用等数据,可以计算和推算该纳税人的销售、存货以及其它财务数据,进而据以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通过开展分行业税源管理,税务机关可以逐步总结行业生产经营的内在规律和容易发生涉税风险的环节,建立分行业的税源监控评估模型,制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从而大大提高税源控管的针对性。

(2)分规模管理。即在一定范围内打破地域界限,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和纳税数额,设置税收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进行税源管理。分规模管理体现了在税源管理上“抓大放小”的原则,强调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7]对于重点税源的判定,应综合考虑年纳税数额、注册资本、经营收入等多个指标,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税务机关可以支配的管理资源,合理确定重点税源的数量。[8]

(3)分涉税风险管理。即在一定范围内打破地域界限,按照纳税人涉税风险大小的不同,设置税收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进行税源管理。纳税人涉税风险主要是指纳税人税收不遵从的风险,如税收征管相对薄弱的行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通常具有较高的涉税风险。按照涉税风险开展分类管理,强调优化配置有限的征管资源,采取与风险类别等级相适应的应对策略,实施有针对性的风险控管,把有限的征管资源用于税收风险较大、管理最需要和最能增值的纳税人和领域。

2.按照管理职责进行分类

即对税源管理工作职责进行划分,明确每个税收管理员专门承担某一项或几项管理职责,通过税收管理员之间的协作配合,共同开展税源管理。如对户籍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催报催缴等各项工作职责按税收管理员进行分解,实现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的专门化。按照管理职责进行分类,其分工专业性强,有助于提高管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税收管理员过于集中的权力可以得到有效分解,从一定意义上能够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但是,按照新兴古典经济学理论,分工不可避免会产生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对分工水平和结构的影响至关重要,交易费用系数越低,分工水平就越高;反之则越低。税务部门的交易费用主要体现为由于分工或专业化而带来的征税过程中的协调与合作成本。权衡分工专业化经济的好处与交易费用是税务部门确定分工水平和结构的基本原则,最优分工水平应实现分工专业化经济的好处最大化,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费用[9]因此,按照管理职责进行分类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应当综合考虑专业化分工带来的交易费用的增长,防止由于协调不畅、缺乏沟通而产生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二)税源分类管理的保障措施

1.科学设置税源分类管理的组织机构

在税源管理机构的设置方式上,应由以划片属地管理为基础改为以分类管理为基础,如可以按规模设置重点税源管理局和一般税源管理局,在内部按职责设置户籍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催报催缴等专业化管理岗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对不同机构和岗位根据其管理难易程度、要求高低等特点配备适合的税收管理员进行管理。在管理机构设置上,可以适当参考美国税务机构的设置方式(见图5),其执法与服务部门由小企业局、大中型企业局、工资和投资收益局、政府和免税组织局以及犯罪调查局组成,其中前四个业务局按照服务对象(纳税人类型或规模)负责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犯罪调查局专门负责调查涉税违法案件,并与四个业务局保持密切合作。这种机构设置模式适应了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需要,大大提高了美国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效能。从长远来看,取消现行的按税种设置管理机构、改按服务对象(纳税人类型或规模)设置管理机构是税收征管机构设置的改革方向,也是理顺税源管理机制、提高税收管理整体效能的根本出路。

2.健全税源分类管理的制度体系

根据《税收征管法》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源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分类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建立并落实相应的分类管理办法和管理规程,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分类管理手段,使税源分类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打造税源分类管理的技术支撑

信息化是推行税源分类管理的技术保障。一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行业税源监控评估模型,制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加强行业税源管理;二是针对重点税源和高风险等级的纳税人建立科学规范严密高效的税源监控指标体系,对重点纳税人实行动态监控管理;三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健全和固化税源管理各层级、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实现税源管理联动,发挥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

4.培养高素质的税源管理人才队伍

根据不同的税源管理岗位,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对税收管理员队伍进行合理调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最大程度地发挥人员潜能。加强税收管理员税收相关知识的培训,不仅要精通税收业务知识,更要掌握各行业、各类别专业管理技能,强化行业性税收问题的学习和研究,大力提高干部的专业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起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税源分类管理人才队伍。

[注 释]

①宋兰.大力推进“信息管税”,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水平.在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6月24日。

②资料来源:《中国税务年鉴》(2004-2009)。由于地税税务登记户数大于并包含国税税务登记户数,故纳税人总户数取地税税务登记户数;税务干部数包含国税、地税税务干部数。

③为便于图示,图一对表一中数字的计量单位做了调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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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苗长青. 分工理论综述[J]. 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8(1):121-122.

[6]关云峰,崔孝宗,李志新.税源实行分类管理的实践与探讨[J].税务研究,2006(10):69-72.

[7]赵德芳.重点税源实施专业化管理的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08(19):20-21.

[8]姜涛.专业化分工下的重点税源管理[J]理论前沿,2007(12):31-32.

[9]张为民. 新兴古典经济学与我国的税收征管改革[J]. 现代经济探讨,2005(10):89-91.

Preliminary Research on the Category Management of Tax Source under the Division of Labor Based on Specialization

Dong Xiaoyan1,2

( 1.Graduate School,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Dalian 116025,China;

2. Zhejiang Provincial Office, SAT, Hangzhou 310006, China,)

资源税管理论文范文4

关键词:资源税;地租;外部性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9月2日

一、国外理论研究情况

(一)关于资源税理论基础。马克思以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平均利润理论,批判的吸收了李嘉图等人的古典地租理论,创立了马克思的级差地租理论。这也是资源税制的最根本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指出,矿产所有权的垄断是产生矿山绝对地租的原因;资源禀赋及分布是产生级差地租的源泉。

英国经济学家阿瑟・塞西尔・庇古是最早提出用外部性思想解决环境污染的学者。他在其老师马歇尔外部性理论的基础上,完善了外部性理论。庇古建议,政府应当根据排污者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对其征税,用以弥补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距,后人称此税为“庇古税”。

科斯则认为造成环境外部性的原因是产权不明确的原因,他主张在交易成本为零的假定条件下,污染者与受污染者双方通过谈判,明确产权,将外部性问题内在化,这个过程不需要政府的干预。

美国著名资源经济学家阿兰・兰德尔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利用效用函数建立帕累托外部效应模型,对自然资源与环境问题进行了经济分析,阐述了污染与价格之间的关系,提出通过交易解决污染的可行性分析。

美国经济学家曼昆用寓言“共有地悲剧”说明一个问题:当一个人用共有资源时,他减少了其他人对这种资源的享用。由于这种负外部性,共有资源往往被过度使用。政府可以利用管制或者税收减少共有资源的使用来解决这个问题。

韦斯利・D・塞茨、杰拉尔德・C・纳尔逊、哈罗德・G・哈尔克罗在《资源、农业与食品经济学》一书中写到:所有的资源最初都是公用的,只要资源不稀缺,公用的原则就不会产生问题。当公用资源的潜在使用不可兼容或者其他人认为某一群人的资源使用率过高时,就会产生问题,政府就会采取措施。

(二)关于资源税制问题研究。国外对资源税制的研究目的主要是为减少自然资源开采、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资源而征收的税,如资源税、开采税、地下水税、森林税、土壤保护税。对于资源税不同国家之间课征标准不尽相同,甚至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州之间也不相同。总体来看大致可归纳为三种:一是产出型资源税。以加工后的矿石或未经加工的原矿为课税对象,或者从量定额征收,或者从价定率征收;二是利润型资源税。以开采企业的盈利为课税对象,对亏损企业不征税;三是财产型资源税。以矿产财富为课税对象,按价值征收,是一种从价税。

国外经济学者对于资源税制的研究往往借助相关的模型对现行的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分析,结合相关税种的具体征收现实,对原有模型进行完善,从而得出完善或新设税种的政策建议。

Hotelling(1931)最早研究了可耗竭资源的最优开采问题。他提出:“在最优的耗竭条件下,资源的价格与开采成本之差(所谓的“租”)的增长率等于其他资产的利息率。最终,由于租的上涨和开采成本的增加,资源产品的市场价格上升并导致矿产品的需求下降,按照最优的耗竭率,资源将在需求下降到零时完全耗尽,生产也就因此完全停止。”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资源税收政策控制可耗竭资源的开采速度。

以Hotelling模型为基础,P.Dasgup等(1980)通过总结过去50年石油利润税和销售税的变化,发现税收对资源的开采影响主要依赖于人们对未来税收的期望。结论认为,竞争市场中资源价格变化越快,人们对资源的生产和消费速度也就越快。所以,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税收政策影响资源价格的变化速度,从而达到控制资源开采速度的目标。

Stefan Giljum,Arno Behrens等认为通过对自然资源课税能影响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从而对其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因而课征自然资源税有助于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二、国内理论研究情况

(一)是否征收资源税。随着自然资源耗竭的威胁,人们保护资源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内专家对资源税的研究也越来越多,总的来说,关于是否应该征收资源税,国内学者对资源税的研究有三种观点和意见。鲍荣华等(1998)认为我国矿产资源在开采时已经征收了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再征收资源税就会造成重复征税,违背了公平原则,增加了矿山开采企业的成本,起不到调节级差收益的目的,因此建议取消征收资源税。肖兴志(2006)不仅认为应当对矿产资源征税,而且对水资源也应该征收资源税,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入资源税中,一并征收资源税。张晓东等(2004)认为,由于资源的不可再生性,资源会逐渐减少,而需求却随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大,这种资源供不应求的局面必然导致资源价格的不断攀升,资源税负过低导致煤炭行业进入门槛过低,现行资源税已经不能将资源级差收入及时足额转化为国家税收,这使得资源开采者取得暴利,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

(二)资源税制度问题研究。张新安比较分析了40多个国家的矿业税费制度,对市场经济国家矿业税费制度的主要目标、演变过程、税制模式、税费种类、税收优惠以及近年来一些重要矿业国对矿业税费制度的调整等内容进行了比较,发现他们虽然矿业税费制度不尽相同,但其核心大致相同,都是以权利金制度为核心的财政制度,这不仅有利于保证国权益和区域经济发展,还提高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促进矿业的发展。

刘晓凤(2009)在对中国、印度、俄罗斯和巴西四国的资源税费历史演进及现状比较分析后,针对我国资源税中存在的征税范围、税源划分、税费标准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以期对我国资源税的完善有所裨益。

先福军(2010)针对2010年6月1日在新疆实施的资源税改革,对改革前后税制变化进行了分析,并对资源税改革深层次问题进行探讨,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建议。他建议原油的计税价格由结算价改为由基准价计算,及时调整中外合资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资源税政策,建议进一步提高资源税税率。

贾康(2011)认为我国原有的从量课征的资源税已不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现状,应尽快推进资源税价的联动改革。文章主要分析了资源税价改革的必要性、资源税价改革与民生之间的关系问题、配套制度改革与改革难点问题、资源税价改革的时机问题等涉及资源税价联动改革的几个重要问题。

李志学等(2010)介绍中国和世界石油业发达国家石油资源税费制度,从性质上对国内外石油资源税费制度进行对比分析,认为我国现行资源税制度存在税费体系过于复杂、资源税费重复征收,企业负担较重、矿产资源补偿费定位不够准确等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并给出改革建议。

总结国内外研究情况可以看到,外国专家学者对资源税制的研究主要是从不可再生资源为出发点,无论是对资源税制理论还是实际制度分析都有了比较成熟的结论,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建立模型对资源税制进行改革和完善,形成了完善的资源税制度。但也有其不足之处,由于社会背景不同,西方国家是以发达国家为研究背景的,因此我们在借鉴时就不能照搬,应该根据中国国情有选择的参考。而国内专家学者对自然资源税制的研究侧重于理论分析和政策方面,主要是从制度建设的角度考虑,缺乏定量分析。另外,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是对国内资源税现有税种的改进,对于现阶段国内不征税的自然资源的研究较少。本文想通过对资源税理论基础深层次的理解,分析资源税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提出我国资源税制改革的对策。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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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韦斯利・D・塞茨、杰拉尔德・C・纳尔逊、哈罗德・G・哈尔克罗著.田志宏等译.资源、农业与食品经济学(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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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管理论文范文5

关键词:存货;税金;会计核算;改革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附带成本、税金和制造费用。从理论上讲,与存货实际成本有关的税金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印花税、遗产与赠予税等7种,可分为流转税和附带税。流转税是存货在贸易时直接发生的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属于流转税;附带税是指印花税、遗产与赠予税,它们不是在存货贸易流转时发生的。与存货有关的税金支出应计入有关资产的实际成本:这些税金是进口或购入商品、材料在达到可使用、销售状态前所必需的支出,符合实际成本的定义;税金支出因金额大,又能具体对象化到单位材料、商品上,同存货的购销直接相关,不宜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但实际上,上述税金有的计入了存货的实际成本,有的未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这种处理属于“财税合一”(即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模式,有违实际成本原则,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如为购进货物支付的增值税,有的企业(一般纳税人)计入存货资产的实际成本,有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不计入存货资产的实际成本;同一企业在不同情况下,有的增值税付出计入存货资产的实际成本,有的不计入存货资产的实际成本:一般纳税人为生产产品而购入存货的取得并保管好了专用发票的,因可抵扣而不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一般纳税人如购入为在建工程项目的存货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为生产产品而购入存货的未取得或取得的专用发票不合法或未保管好的,均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 存货会计中税金的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有实际成本原则、配比原则、划分收益支出和资本支出原则。存货会计中税金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均应根据国际惯例或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的具体情况确定,使财务会计信息既成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真正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实际,在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在财税分离的模式下,可设想将流转税全部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附带税则据重要性原则,有的计入,有的不计入。至于各税金的计缴,则在税务会计中核算。具体改革研究如下:

1 消费税:与存货有关的消费税业务为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供货时代收代缴,委托方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加工商品”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方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可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抵扣,借记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设想,委托方对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无论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还是直接用于销售,都可将受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或“加工商品”,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 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缴纳资源税。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征税的税种的总称。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资源条件的差别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一般资源税就是国家对国有资源,如我国宪法规定的城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根据国家的需要,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一种税。

3 增值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贯穿于企业购、产、销各环节,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存货增加时支付的增值税额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增加存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支付的进项增值税额不计入存货实际成本,借记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设想,不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不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存货增加时支付的增值税额都应计入存货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人,存货的实际成本中包含增值税、消费税,当然也应包含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计提应给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科目。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情况下,可设想将因存货增加给予增值税和消费税而提供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计入存货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科目。但考虑到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条例规定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的1%或者5%或7%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较少,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可将因存货增加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作为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即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科目。

5 印花税:应计入存货实际成本的印花税是指购入存货或接受捐赠存货、接受投资转入存货而签定购销合同、产权转移证书据而缴纳的印花税。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金额较大时先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根据实际成本核算原则,因存货增加而缴纳的印花税应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但考虑到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适用0.03%的比例税率,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适用0.05%的比例税率,印花税的金额一般较小。因此,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情况下,结合运用实际成本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可设想将因存货增加而缴纳的印花税在金额较小时作为期间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金额较大时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当企业购买印花税税票时,借记“管理费用”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当因存货增加而需在购销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上贴印花税票且金额较小时,不作会计处理;当应贴印花税票而金额较大时,可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使用原购税票时)或“银行存款”(新购税票贴花时)科目。

6 遗产与赠予税 :我国目前尚未开征遗产与赠予税,但根据税制改革目标将开征此税。其纳税人是继承和接受捐赠的单位和个人,与存货实际成本有关的遗产与赠予税是企业接受捐赠存货时应缴纳的遗产与赠予税,据实际成本原则,应计入存货实际成本,可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科目。

7关税 :与存货实际成本有关的关税是指进口货物的关税,一律计入进口货物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此会计处理方法符合实际成本原则,在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情况下仍然适用。

参考文献

资源税管理论文范文6

关键词:税收收入;税收征管效率;税收增长;GDP增长;技术效率

一、引言

自1997年以来,我国税收一直呈现高速增长态势,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往往超过了同期GDP的增长速度。税收超GDP增长也成为学术界近年来探讨的一个热点问题。其中,一个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是,在这一过程中是否伴随着税收征管效率的大幅度提高?如何对税收征管效率的变化进行定量测量?税收征管效率的变化是主要源于征管技术的变化,还是源于管理水平的变化?这些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相关税收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近年来,研究者围绕征管效率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杨得前(2008)利用1994-2005年29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对我国税收征管效率进行了定量测算。结果表明,税收征管效率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为28.11%。税收征管效率的提升是税收高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王德祥、李建军(2009)以随机前沿函数为基础的研究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参数方法主要是通过数据拟合求得模型中各参数,从而计算效率值。其主要局限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如果设定的税收产出函数与实际相差甚远,则必然导致最终测算结果出现较大误差。二是设定的模型不能通过显著性检验,从而使参数方法无法使用。

与参数方法相比,非参数方法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无需对生产函数的具体形式进行设定。它主要包括DEA和自由处置壳(FDH)等方法,其中又以DEA应用最为广泛。如孙静(2008)基于传统DEA方法对湖北省若干市的税收征管效率进行了测算。传统的DEA方法的局限在于:一是无法对DEA有效点与弱有效点进行准确区分;二是无法对效率提高的程度进行准确计量。

此外,一些研究者对影响税收征管效率的因素进行了定性分析。这类研究虽针对性较强,但在理论上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为更进一步揭示我国税收征管效率的变化及其成因,本文以我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1997-2007年的面板数据为基础,运用基于数据包络分析(DEA)的Malmquist生产效率指数法对我国税收征管动态

于1,则表明它是生产率提高的根源;如果小于1,则表明它是生产率下降的根源。

(二)投入产出指标的选取

征税过程可以看作是一个投入一产出过程,征税过程中的投入主要包括税源数量、税源质量、税务机关投入的人力资本的数量和质量、物力及财力,其产出主要是税收收入、纳税服务等。合理地定义投入与产出,是正确利用Malmquist指数计量征管效率的一个关键问题。借鉴杨得前(2008)、王德祥和李建军(2009)选择的指标,本文中选取的投入指标有:

1税源数量。税源可以从宏观、微观等不同的层面来理解。从宏观层面来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只能来源于对GDP的分割。所以,GDP是能够较好地代表宏观层面的一个税源指标。但由于我国目前第一产业提供的税收较少,因此,采用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来反映税源数量更为合适。

2税源质量。税收不仅受税源数量的影响,而且也受税源质量的影响。在税源数量相同的情况下,税源质量越好,最终的税收产出越多。营业盈余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因此,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能够近似地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效益水平。本研究用其表示税源质量的高低,其比重越大,说明税源质量越好。

3人力资本数量。任何税法在实施过程中都会产生管理费用。它主要是税务机关为保证税法的顺利实施而付出的各种费用。如税官的薪酬、津贴、办公经费、差旅费等。征税是一种典型的劳动密集型活动,税务人员数量的多少会对最终的税收产出及管理成本产生重要影响。本文将税务人员数量作为一个投入指标。

4人力资本质量。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人员素质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而受教育水平是人力资本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本研究用各地税务人员中大学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员所占比重作为人员素质高低的替代变量。

由于各省税务机关的办公经费没有较准确的统计数据,因此,本文没有将其列为投入指标。税务机关的产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税收收入,二是纳税服务。但是,由于在对纳税服务的定量测量上存在着极大的困难,因此,本文没有将纳税服务作为一个产出指标,而是仅将税收收入作为税务机关的产出指标。

三、数据与实证

本文使用1997-2007年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对其税收征管效率及其提高进行测算,在研究中没有将作为样本,其原因在于税务统计年鉴中没有地方税务机关人员构成的相关数据。其中,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收收入、税务机构人员数、教育程度数据取自于1998-2008年《中国税务年鉴》;各地区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营业盈余占GDP比重取自于1998-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限于篇幅,本文没有列出1997-2007年各地税务机关的投入产出数据,而仅列出了分析结果。采用DEAP2.1软件对1997-2007年我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税收征管效率的变化情况进行计算,并将Malmquist指数分解为技术变化指数(TECH)和技术效率变化指数(EFF),其中,技术效率变化指数可以进一步分解为纯技术效率指数(PECH)和规模效率指数(sECH)。

1从总体来看,1997-2007年我国税收征管效率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其具体表现是,我国税收征管效率年平均提高3.6%,技术变化指数平均提高8.4%(此为所有指数中变动最为显著的一个指数),综合效率指数平均下降4.4%,纯技术效率指数下降3.6%,规模效率指数下降0.9%。在分地区方面,从税收征管效率指数来看,1997-2007年,除河北、安徽、湖北和湖南外,其他地区的税收征管效率指数均呈现上升趋势;从技术效率变化指数来看,除上海外,其他地区的技术效率变化指数均呈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从技术变化指数来看,所有省(市、自治区)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上升趋势。

2经济发展水平对征管效率有显著影响。从表1可以看出,1997—2007年,税收征管效率提高幅度排名前6位的依次为:江苏、上海、北京、山东、天津、广东。征管效率提高较快的多为经济发达省份,这表明征管效率的提高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这可能是因为,一方面经济发达省份的税务机关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税收信息化建设中,从而有效提高税源管理与监控能力;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经济发达地区的税源数量较充足,税源质量较好,纳税大户多,这些都有利于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3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主要源于税收征管中新技术的采用。从表2和图1中可以看出,1997-2007年,在技术效率变化指数下降和技术变化指数上升的同时,税收征管效率指数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所以,技术变化指数的上升是引起征管效率提高的最重要原因。另外,技术效率变化指数的下降表明了组织管理水平在1997-2007年间呈下降趋势,技术变化指数的上升则表明1997-2007年我国税收征管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至此,可以得出结论,1997-2007年我国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主要源于税收征管中新技术的采用,而不是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

4技术效率变化指数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纯技术效率的下降。从表2可以看出,1997-2007年纯技术效率指数平均下降3.6%,而规模效率指数变化不大,平均下降0.9%。由于纯技术效率指数反映了生产中现有技术利用的有效程度,因此,纯技术效率指数的下降说明新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有效利用程度在下降。另外,组织管理水平的下降主要是由于税收管理中现有技术利用有效程度的下降,而不是规模效率的下降。

四、对征管效率提升原因的进一步讨论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1997-2007年我国税收征管效率平均每年提高3.5%,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是我国税收收入增长快于GDP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主要源于税收征管中新技术的采用,而不是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税务机关开始把计算机技术引入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使税收管理实现了由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向现代化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1998年后,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科技加管理”、“信息化加专业化”的总体改革思路。1998年初启动的“金税工程”二期、2003年10月开始的“金税工程”三期都显著地提高了税收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有效提高了税务机关监控税源的能力,同时也提高了税务机关税源管理的效率,降低了税源管理的成本。从表2可以看出,2003年也是征管效率指数和技术变化指数最高的一个年份。另外一个显著的标志是,增值税的征收率由1997年的44.6%上升至2006年的86.26%。

1997-2007年我国税务机关组织管理水平呈现出下降趋势,其根本原因是在税收征管中,我国在引进新技术的同时,忽视了对新技术的充分利用,忽视了合理处理好人与先进技术、设备的关系,强调了科技兴税,淡化了人的能动性的发挥,进而导致相应的管理没有同步跟进。其具体表现是一些税务部门对税收信息化的应用仅仅停留在对手工劳动的替代上,现管信息系统的强大信息处理能力还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资源税管理论文范文7

关键词:新疆;资源诅咒;资源补偿;资源税;改革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6-0180-02

资源禀赋是经济学中的重要概念。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经济学主流理论普遍认为自然资源是人类进行社会生产经营活动时所需要的基本要素之一,是经济赖以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资源丰沛往往被认为是使当地经济发展的优势竞争力。但近些年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人们逐渐发现在资源丰沛地区经济发展规律并非如此。大量经济学学家开始重新对原有这一经济理论进行观察和考量,发现工业革命以来大量经验及事实表明,自然资源对区域国民财富的初始积累确实起到了较为关键的作用,但资源先导型的国家和地区经济,其后的发展几乎都是不成功的,资源丰裕经济体的增长速度往往慢于经济贫乏的经济体。“资源诅咒”开始成为新的经济学著名命题。

一、“资源诅咒”理论综述

1965―1997年,石油大国沙特阿拉伯人均国民产值平均每年下降3%,伊朗人均产值每年下降2%,委内瑞拉每年下降1%:而资源状况一般的泰国乃至资源匮乏的新加坡和韩国,同期真实GDP增长率都在4%以上。20世纪,资源丰裕国家居多数的非洲和资源贫乏的瑞士、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相比,后者却在20世纪最后40年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全球范围越来越多资源丰沛的国家和地区陷入增长陷阱的实证,使资源诅咒理论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达到高潮。1993年,Auty第一次将资源丰富经济体并没有因这一优势使其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相反因过度依赖“资源优势”,造成其经济结构单一或畸形,经济体本身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经济乏力、优势人力资源被挤出等困境,最终丰富的资源反而对其经济发展产生了限制作用这一悖论总结为“资源诅咒”假说。国内资源诅咒方面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徐康宁、韩剑重点考察了中国不同省份之间资源禀赋与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得出了中国资源丰裕的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普遍慢于资源贫瘠地区的结论。武芳梅通过对1987―2005年全国27个省份资源丰裕度指数及人均GDP指数进行排名,证明了山西省煤炭资源禀赋优势反而对其全省经济发展表现出负相关的关系。程志强发现,煤炭资源丰富对煤炭资源型地区的经济增长有负面影响,煤炭繁荣在短期内提高了经济增长速度,但是可能存在资源诅咒的机制。邵帅、齐中英的研究结果表明,能源开发在西部主要通过其对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本投入的挤出效应,以及滋生寻租和腐败而引起的政治制度弱化效应这三种间接传导途径来阻碍经济增长,其中人力资本投入是作用最强的传导因素。

二、新疆“资源诅咒”效应

(一)新疆资源状况

新疆地域辽阔,自然资源非常丰富,尤其是矿产资源种类全、储量大,目前已发现矿产138种,占全国已发现矿种的80.7%。特别是石油、天然气及煤炭资源储量丰富。新疆石油资源量208.6亿吨,占全国陆上石油资源量的30%;天然气资源量为10.3万亿立方米,占全国陆上天然气资源量的34%,且油气勘探开发潜力巨大,远景十分可观。新疆煤炭预测资源量2.19万亿吨,占全国的40%,居全国首位。黄金、宝石、玉石等资源种类繁多,许多矿产品在国内品质独特或储量占据前列优势。

(二)新疆工业结构及状况

新疆目前产业结构已具有较为明显的资源依赖型特征,多年以来,已形成了以采掘业为主的单一化工业发展结构,油气、煤炭资源业已形成“资源核”效应。据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的数据,2012年,作为中国西部第一大油田,该公司全面启动“新疆大庆”建设,累计生产原油1 103万吨、天然气31亿立方米,原油产量连续10年保持在1 000万吨以上,在中国陆上油气田中排位第四。仅以2010年数据为例,油气开采、加工及其相关化学原料及制品制造业,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延压加工业产值占据全疆工业总产值61%以上。2010年,新疆规模以上轻工业增加值176.3亿元,规模以上重工业增加值1 943.82亿元,轻重工业比重约为1:9,远高于全国1:2.3的比例。从重工业内部结构来看,采掘工业所占比重达87%以上,加工工业仅占约不到13%。因此,新疆工业中采掘业对制造业挤出效应显著,使区域经济增长过度依赖对自然资源的初级开采和加工,产业链条短,高新技术和高科技人力资源受到挤出效应影响而缺乏发展土壤。同时,矿产资源的粗放式开发、开采方式带来的水土、生态环境破坏现象日益严重。根据新疆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统计数据,新疆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矿产资源开发,万元GDP碳排放量远高于全国水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3倍。

(三)新疆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寻租现象

由于新疆矿产资源开采权和探矿权取得是采用行政审批的做法,这种所有权名义上归国家所有的做法,一方面导致想获取矿产资源开发权而采取寻租手段的企业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实际上掌握在政府官员手中,“宝贵”的所有权并不能为政府官员直接带来收益,很容易导致原本就是自然人的政府官员用手中“廉价的投票权”从权力寻租者那里换取他们满意的租金。因此,在对采矿权、探矿权等权利获取过程中的违法及造成的政府官员腐败,是现实存在的一种现象。

综上所述,新疆资源诅咒现象及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必须正视,并从多渠道寻求解决的方法。从生态补偿机制及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角度――即资源税费角度探讨以对新疆资源诅咒问题加以控制或改善,意义重大。

三、新疆矿产资源补偿分析及资源税改革前后情况

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所缴纳税费使用功能及最终流向分析,理论上,矿产资源补偿成本主要包括资源消耗性补偿及生态补偿、生活补偿三个方面。其中,资源消耗性补偿是指一种代际补偿,即为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避免当代人突击开采、过度使用矿产资源,而对资源按照规划进行有序开采,并针对开发者征收相应比例费用的一种补偿制度规定。矿产资源企业所承担的探矿权使用费与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与采矿权价款就属于此类补偿。生态补偿是指由于针对企业由于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对区域原生态环境直接导致各种破坏所进行补偿而缴纳的费用,如排污费等。生活补偿是指由于企业理应使资源地居民生活水平及质量提高而享受其因开发资源获得部分超额利润的一种补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明确规定将资源税收入主要用于民生工程,即属于生活补偿。长期以来,由于我国资源税采用从量计征的方式,导致资源价格上升与否都与资源税总量增加无相关性。一方面,企业因资源开采获取超额利润;另一方面,种种现象及研究成果表明,新疆矿产资源企业资源补偿成本偏低,资源丰富度系数较高的新疆地区却并未享受到资源开发及输出所带来的各类补偿和福祉。2005―2006年,新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均排名全国31位,而同期能源输出量却是历史最高值。

为改变资源价格上升对资源税绝对增长及地方财政、民生贡献基本无相关性的现状,自2010年6月1日始,中央在新疆率先开展资源税改革,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同年12月,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推广到西部12省区。这一改革无疑对新疆资源税绝对增长产生了较大意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数据显示,2012年,新疆资源税税收共计68.99亿元,比2011年增长4.3亿元,增幅6.66%;较资源税改前不足20亿的新疆资源税收入增收超近50亿元。这一增长幅度,使得资源税从此前新疆的一项地方小税种,跃升为继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之后的地方第四大税种。但是,资源税对新疆各项收入完成贡献率尚不足10%,与新疆资源大省地位相比仍不相匹配。在此次税改之前,有关部门测算新疆每年应新增资源税大约100亿元,但实际上由于对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和三次采油实施减征资源税政策,目前新疆资源税平均征收率即企业实际税负仅为4.65%。改革试点虽然取得了较明显的成绩,但显然进一步开展资源税深化改革不但意义重大而且势在必行。

四、建议及对策

(一)逐步提高资源税税率

资源税改革明显增加了新疆地方财力,积极促进了油气资源的节约开采和使用,但新疆各级财税部门普遍反映,油气资源税的收入还远远不能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无法达到通过资源税改革进行收入分配的目的。国际上资源税税率普遍在13%―16%之间,最高可达30%。相比目前我国资源税税率还存在较大上升空间,建议可逐步提高至10%―15%,以体现资源的稀缺性、增加促进新疆发展的财政源泉。

(二)尽快扩大现有资源税征收范围

资源税征收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黑色金属矿原矿等7个税目,但此次税改仅将油气资源纳入从价计征范围,包括煤炭等新疆大宗优势矿产资源都尚未纳入税改。以2010年为例,新疆煤炭产量就达1.4亿吨,较前一年增加2 000万吨,因此,应考虑尽快将煤炭等新疆大宗优势矿产资源纳入从价计征税改范围。

(三)加强税收监管技术创新及政策研究

由于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开采和三次采油存在现实技术、操作困难,因此,开采成本较高,此次税改对以上油气资源开采实行减征资源税政策,同时由于技术壁垒和信息不对称造成对以上油气资源产量难以监管和计量,往往以企业自主报表数据为准,因此,税务部门应该加强技术创新及政策研究,尽早开发出行之有效的监管技术手段和方法,避免税收漏洞。

(四)进一步强化资源税功能及扩大补偿范围

由于区域政策原因,目前新疆资源税主要用于对资源地居民的生活补偿,今后随着资源税率及带来资源税收绝对值增量进一步提高,可考虑将增加资源税更多用于对资源地矿产代际补偿和生态补偿,以利于新疆矿产资源的进一步可持续发展。

(五)进一步强化资源税使用流向监管,使资源税应有功能得以正常发挥

为使资源税收改革成果确实惠及资源地居民并使矿产资源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利用、真正实现对资源地生态环境恢复和保持,必须加强资源税使用流向监管,联合环保、民政、社保等部门加强监管,使资源地切实享受到资源税改革所带来的福祉。

参考文献:

[1] Sachs J D,Wamer A M. The Curse of Natural Resources(J)European Economic Review,2001,45(4-6):827-838.

[2] 赵奉军.西部开发必须警惕/资源诅咒[J].西部论丛,2005,(10):41-42.

[3] 徐康宁,王剑.自然资源丰裕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研究[J].经济研究,2006,(1):78-89.

资源税管理论文范文8

(一)现行资源税征税范围过窄,调节广度不够。从资源税开征的目的来看,其征税范围本应包括一切开发和利用的资源。而现行的应税产品大部分属于矿藏资源,其他具有生态环境价值的森林、草原、水、河流、湖泊、地热、草场、滩涂等多数自然资源则不在征收范围内,甚至有些紧缺的自然资源也不在征收范围,这样就刺激了对非税资源的掠夺性开采、造成资源后续产品比价的不合理,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

(二)现行课税税额过低。现行资源税的单位税额只反映了劣等资源和优等资源级差收益,不因资源市场变化而调整,与市场机制要求相背离。从整体水平看,我国资源税的单位税额偏低。税率是税制的主导,过低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使资源税制在能发挥作用的有限空间难有用武之地。

(三)计税方法不尽合理。现行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依据;纳税人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依据。这种计税依据使得对企业已经开采而未销售或使用的资源无需付出任何税收代价,直接鼓励了企业和个人对资源的无序开采,降低了资源的回采率,造成大量资源的积压和浪费。同时,征税计量单位与生产实践计量单位不统一,造成征收管理中课税数量不准确,也为相关人员寻租提供了可能。

(四)税费关系不协调。费重税轻矛盾突出,使资源税不能形成规模,制约了资源税筹集财政收入改善环境作用的发挥,制约着我国税收体系特别是资源税体系的建设。从纳税人的角度看,在税额与收入一定的前提下,从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企业以有限的承受力负担税收以外的高额收费,必然在发展中背负沉重的包袱。形式多样的税外收费,干扰了企业的改革和经营。随着收费规模的不断扩张,税收征管力度必然大打折扣,税收执法空间必然愈加狭小。

(五)税权过于集中,税收调节效率低下。资源税属于地方财政收入,但其税收管理权集中于中央,税种的立法权、税法的解释权、税种的开征权、停征权、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等均高度集中在中央,地方只有负责征收及执行权和在有限的范围内制定补充规定的权力。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权限,不能通过调整资源税政策的方式调节地方经济,不能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及财化的需要对具有地方特色的资源税履行开征、停征或减免权,不利于地方因地制宜地发挥当地的经济优势和资源优势。

二、我国资源税改革对策建议

(一)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将水资源、森林和草场资源等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且存在开发利用不合理等问题的基础自然资源纳入征收范围,真正体现资源税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的功能。可以对现行资源课税体系进行重新调整,鉴于土地课征的税种属于资源性质,为了使资源税制更加完善,可以考虑将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等资源课税作为一个税目并入资源税,以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的意识。

(二)采取从价定率的征收方式,将资源税收入与企业获得的级差收入内在地联系起来。在价格上涨,资源开采企业获得的级差收入增加时,应缴的资源税也相应增加;价格下跌,资源开采企业获得的级差收入减少时,应缴的资源税也相应减少,可以更好地解决目前存在的所有者权益难以保障,企业负担不均衡等问题。也有利于资源税主管部门从调整资源税税额的利益博弈中解脱出来。

(三)设计合理的资源税税率。税率设计要根据资源开采的基本投入确定资源的边际成本价格,还要能够对级差收入进行调解,同一等级的资源在市场上的价格是相同的,但由于资源自然条件的不一致,同样的开采企业就会出现利润水平的不同,应将级差收入的部分收归政府,从而避免为获取超额利润而出现的采富弃贫现象。同时还要考虑到资源开采利用对环境的损害成本,即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区资源环境特点选择合适的方法评估由于资源开采而带来的外部成本。除此之外,对于不可再生资源税率的设计还需考虑资源回采率,将税率与资源回采率挂钩,从而使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兼顾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四)合并资源税费。首先,将资源税费进行合并,理顺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财产权益的经济关系和级差收益的关系,维护国家资源所有者的权益。因此说,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入资源税具有必要性;其次,税费合并将减少征收成本,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政府统一管理。资源税的完善可为我国的环境税收(绿税)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长远来看,可以考虑将排污收费纳入环境税收之中,开征水污染税、空气污染税、垃圾税、燃油税等,使它们和资源税一起构建起我国的环境税收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43号.

[3]关于调整铅锌矿石等税目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财会通讯,2007.8.

[4]计金标.略论我国资源税的定位及其在税制改革中的地位[J].税务研究,2007.11.

资源税管理论文范文9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科技加管理、素质加法治”建局方针,以“创新活力”为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数据管理为重点,强化宏观责任意识,扩大征管改革成果,建立“有效执行”长效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规范“两基”建设标准,搭建素质教育平台,培育地税团队文化,营造团结和谐氛围,为促进我市地方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创新活力。

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围绕“创新活力”这个主题。突出“数据管理”这个重点,着眼“两基”建设需求,构建素质教育新体系;确立“数字地税”基础框架,构建税收管理新支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税收征纳新秩序。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职能税收意识,淡化数字税收观念。高质量地完成税费收入任务

省局下达给我局的全口径税收收入计划为143,2012年。600万元,增长12.9%;按照市人大通过的财政收入指标和增幅要求,局全口径税收收入计划安排152,40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22,2%,增加27,646万元,其中,财政口径安排150,38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22.5%,增加27,572万元。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明确组织收入指导思想和阶段工作目标。今年,正确分析税费收入形势。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第二年,税费收入受大环境影响较大,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同存,但不利因素给收入任务完成带来的难度和风险,不可忽视,必须正确分析税费收入形势,明确组织收入指导思想、主要矛盾和阶段工作重点。

扩大收入规模,今年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提高收入质量。注重收入结构,做实各级财力”阶段性工作重点是上半年加大基础税源管理力度,挖掘小税种增收潜力,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下半年加强对新增税源监控,确保收入规模,力争超额完成年度税费收入任务。

二)加强有效税源监控。今年将继续实施双重计划管理模式,转变计划管理重点。以税源模拟计划为主,以基数计划为辅,逐步取消税收计划调度会,定期召开税种税源管理分析会,认真落实“五变”要求,实现动态调度;调整计划考核方式,重点加强税源管理能力考核;突出对数据结果的分析、比较和运用,完善区域经济和税收分析预测制度,建立税收进度和税源监控预警机制,提高税收风险预期判断能力。

二、实行税源精细管理,夯实征管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税费源转化为税费收入的能力

一)将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今年。进一步明晰税源管理责任。同时,强化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运用、解释能力,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税收管理员队伍。要建立下户巡查、信息采集、资料上报、工作考评、能级管理、廉政督察和定期轮岗等制度,开展责任区达标、评优活动。激励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一般税源分级监控;区分、界定税源管理科与地税所(分局)税源管理范围和责任;根据税源规模和区域分布及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实行税源分类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重点税源集中管理。合理确定分类管理方法和标准;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中,全面推广应用网上报税系统;建立个体税收征管责任区制度,完善定期定额软件管理系统,规范持卡纳税管理办法;对未达到起征点的业户实施动态管理;认真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对ABC三类纳税人采取不同管理措施。

三)实现税务登记同城网上办理;简化报表,夯实征管基础建设。充分利用地税外网。积极推广“持卡”纳税、网上申报纳税等多元化申报方式;继续做好税务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工作,以经纬网将税收征纳活动锁定到点,实现网格化税源管理;适时在宾馆、餐饮、娱乐、洗浴、大型电子游戏等场所强力推行税控装置,遏制税款流失;建立征管要素管理制度和规程,满足实现税源要素管理要求;建立“时点形成、阶段归档、电子档案按户、纸质档案分类”档案资料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和税收票据的管理,扩大定额刮奖发票的使用范围,实现发票领、供、存的全程监控;进行户籍管理复查,细化普查录入登记表;坚持“三个淡化、三个强化”考核原则,以“要素”为依据,以税源转化税收能力为衡量标准,建立健全征管质量动态考核机制。

四)实施盐业资源税核定征收,转变税费政管理职能。两级税费政部门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税费源调查、监管和制定办法、堵塞漏洞上来。巩固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核定征收成果。落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切实做好取消审批项目后的管理工作;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源调研,加大矿产资源税征管力度;研究契税应税行为全程控管的细化管理措施;完善旅店业税收管理措施,挖掘该行业税收增量;进一步完善社保费征收办法,落实联动机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扩面征收,提高征缴率,切实加强费源管理。

五)实施规范、效能、威慑稽查,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以“开放式稽查”为主线。积极探索电子稽查新路子,基本实现“文书标准化、底稿要素化、卷宗电子化、过程规范化、全程数字化”目标。加强对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和业户的稽查,彻底根治无效稽查,坚决杜绝“白板件”要坚决遏制稽查执法“放水”开展案件复查,提高稽查质量。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服务业临时服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检点行业为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服务(包括宾馆、餐饮、娱乐、洗浴、大型电子游戏等)采矿业以及经营周期短、获益高、税源不征即失的行业。当前,要组织专门力量检查刮奖发票,遏制相应行业税收下滑势头。加大对游离于正管范围以外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将其纳入规范管理。要通过稽查透析征管质量,每个稽查组每年至少要写出2篇有质量的分析报告。要重点分析研究大型超市和大型餐饮、娱乐、洗浴业的管理、核算软件,不断增加税务稽查的科技含量。同时,要以查处举报案件为突破口,加大对恶意偷逃税行为的打击和曝光力度。要完善举报奖励兑奖办法,重奖举报人。

六)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涉税审批工作规程;明晰区域税源管理职能,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切实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界定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税务稽查责任,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对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认真落实修订后的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建立欠税(费)档案,落实欠税(费)催缴、公告、滞纳金加收等制度;加强相关法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自我纠错能力;以搞好“第1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点,加强税法宣传,做好“四五”普法教育验收年的相关工作。

三、加强新机制运行监督,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深化征管改革试点工作

一)加强税收征管改革理论学习,抓认识提高。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系统干部对改革艰巨性、长期性的认识,正确面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克服“松口气”思想,消除改革“休克期”做好推进征管改革向深层次发展的思想准备。

二)进一步明晰责任范围、畅通运行渠道。二是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征、管、查“三分离”要求制定工作流程、设置工作环节、分配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修订工作制度、考核工作质量,抓机制运行。一是理顺关系。要对征收、管理、稽查三者之间和机关与基层、专业化税源管理科与区域化地税所之间的工作关系、业务边界进行重新梳理。确保新机制健康运行。三是强力推行。要坚定不移地将税收工作各环节置于新机制下运行,正确应对传统管理方式对新机制的干扰和冲击,严防“穿新鞋走老路”

三)认真解决不适应、不习惯、不规范、不顺畅的问题,抓机制磨合。要正确认识新机制与征管现状存在差距。冲破“传统惯性”束缚,自觉适应新机制要求,探索中实践,实践中磨合,磨合中提高,尽量缩短“磨合期”

四)要建立相应的配套机制,抓机制配套。保证新机制顺畅运行。对运行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和信息反馈,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完善新机制;根据相切、相接、相融、不相交的要求,对各工作岗位职责进行再论证、再修订,建立科学完善的岗责体系;进一步量化考核指标、统一考核标准,建立符合质量效益原则的考评机制。

五)就是看其是否有利于权力制约,抓标准统一。检验新机制的标准。否有利于税源监管,否有利于效率提高,否有利于涉税服务。要通过运行、磨合新机制,使其更加符合经济与税收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税收征管实际。

四、整合信息资源,突出数据管理重点。加速税务信息一体化建设步伐

一)明确建设方向。目前。认识上应由“学与用”向“支撑与统领”过渡;应用上应由“简单操作”向“提出支持逻辑分析业务要求”过渡;投入上应由“硬件配置与软件开发”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技术上应由“分散维护”向“集中维护”过渡;数据上应由“采集与存储”向“加工与支持决策分析”过渡。总体要求是全面覆盖,局部提高,确立“数字地税”基础框架,构建税收管理新支点。工作重点是研究需求,整合资源,提高网速,管理数据。阶段目标是信息化与专业化有机结合,信息化的支撑作用日趋突出。

二)实现各种软件功能初步整合,整合应用平台。一是对现运行软件需求进行类别梳理或程序重写。达到内部一个界面。二是对系统进行初步整合,重点对社保、征管、办公、数字地税系统、持卡缴税系统、定额定期核定系统进行整合、完善,改善、提高现有应用软件对税收业务、税收政务的支撑功能和对纳税人的服务功能。三是分别整合“内网”外网”研发“网上办公室”等一系列软件,强化内网支持政务、管理、服务的功能。四是进一步强化网络链接功能,建立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信息数据交换系统和与纳税人进行互动式双向沟通的语音服务、视频服务系统,实现信息资源高度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