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对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的认识
1、乡镇(街道)工会直接面对基层、面向职工,是工会组织承上启下,县(市、区)工会联系基层工会的中间环节和重要层次,在工会组织领导体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省绝大多数乡镇(街道)已经建立了工会组织,并在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发展也不平衡,作用发挥与党的要求和职工的愿望还有差距。从目前情况看,乡镇(街道)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多,小型单位多,职工数量大且流动性强,劳动关系复杂,给工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履行基本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这一实际出发,建立乡镇(街道)一级工会领导机乡镇(街道)总工会,对其组织形式、工作职责、活动方式等进行规范,符合当前和今后推进工会组织领导体制创新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扩大工会覆盖面,增强工会凝聚力的客观要求,也是协调稳定乡镇(街道)区域内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加强乡镇(街道)总工会组织建设
2、乡镇(街道)都要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经济发达、企业比较集中、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要建立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要逐步向乡镇(街道)总工会过渡。
3、乡镇(街道)总工会是一级地方工会组织,履行地方工会领导职责,同时要根据实际需要,主动代行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部分维权职能。
4、乡镇(街道)总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乡镇(街道)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按照代表总数100名左右的原则要求,由乡镇(街道)总工会根据辖区内会员人数多少确定。
5、乡镇(街道)总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为11—37人。会员在2000人以下的,设委员11—21人;会员在2001—10000人的,设委员21—29人;会员在10001人以上的,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企业比较集中和会员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总工会可以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为9—11人。
6、乡镇(街道)总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委员实行替补制。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主席、副主席可直接在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也可在全体委员会议上选举产生。选举产生的乡镇(街道)总工会主席、副主席分别报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工会批准。
7、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一般应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8、乡镇(街道)总工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区域内基层工会实行乡镇(街道)总工会与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双重领导,以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为主。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直接接受乡镇(街道)总工会的领导。区域内的各类行业性、区域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由乡镇(街道)总工会统一领导。
三、乡镇(街道)总工会的主要任务
9、乡镇(街道)总工会在同级党委和上一级工会的领导下,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
(1)围绕乡镇(街道)中心工作,团结和动员职工为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2)负责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工作;
(3)建立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参与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积极参与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4)组织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制度。
(5)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化解矛盾,协助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6)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7)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8)组织培训基层工会干部,维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双爱双评”等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四、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标准
10、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标准是:
(1)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党委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体系,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办公设施等物质保障。
(2)组织网络健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工会组织、经费审查组织和女职工组织。乡镇(街道)区域内所有社区和职工人数较多、输出农民工较多的行政村建立工会组织。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绝大多数职工(包括多种用工形式、不同用工期限的农民工)加入工会。
(3)履行基本职责。积极代行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维权职能,发挥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的作用。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帮助和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工作落实到位,区域内企业无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及。
(4)指导基层工作。适时对区域内基层工会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基层工会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和“双爱双评”活动。负责相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和服务管理。
(5)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紧紧围绕乡镇(街道)中心工作,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特困职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职工对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满意度高。
(6)加强自身建设。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工会主席,是党员的进入同级党委班子。工会主席是兼职的,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档案,准确及时掌握区域内企业数、工会组织数、职工数、会员数、输入输出农民工数,及时向上一级工会上报工会工作基本情况和工会统计报表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工会印章,有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有独立的工会账户。
五、加强乡镇(街道)总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11、乡镇(街道),总工会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多措并举,配备专职工会干部。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把专职工会干部的人员编制纳入行政编制内统筹解决;通过社会招聘、上级工会选派、争取地方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等多种途径,拓宽选配乡镇(街道)总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渠道,努力形成一支“专兼聘”相结合的乡镇(街道)工会干部队伍。
12、加强干部管理。乡镇(街道)党委在推荐本级工会主席、副主席人选时,要征得县(市、区)工会的同意。乡镇(街道)总工会要重视加强基层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积极推行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直选工作;要制定乡镇(街道)工会干部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评议工会干部制度。
13、县(市、区)工会要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交流研讨、相互观摩等多种形式,对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人员适时培训提高。
六、加强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作制度建设
14、乡镇(街道)总工会组织例会制度。乡镇(街道)总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基层工会主席工作会议,总结、交流、部署工作。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工会日常工作。
15、工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乡镇(街道)总工会至少要设立工会组织建设、工会会员、工会工作三类档案。
(1)工会组织建设档案。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组织的申请及上级工会的批复;所辖区域内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的申请及乡镇(街道)总工会的批复;所辖区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名册和基层工会组织名册。
(2)工会会员档案。对所辖区域内的所有工会会员(包括输出农民工会员)分类进行实名登记,颁发中国工会会员证,建立会员档案。
(3)工会工作档案。主要包括经济技术创新、职工素质教育、安全生产监督、送温暖活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厂务公开制度建设、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协议、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记录。
16、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乡镇(街道)总工会要加强对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和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工作的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内容、严格组织实施、通报督导检查结果。
17、工作汇报制度。乡镇(街道)总工会要定期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并认真落实同级党委对工会工作的要求;要建立向上级工会报告工作制度,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报告,重点工作随时报告,阶段性工作按时报告,保证基层工作情况和发展动态及时上传。
18、工作考核制度。乡镇(街道)总工会要加强对辖区内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和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的工作考核。量化工作任务,分解工作指标,严格考核奖惩。
七、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落实
19、各市(州)、县(市、区)工会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作为夯实工会工作基础,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推动工会工作上水平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努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乡镇(街道)总工会规范化建设深入发展。
我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紧紧以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进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乡镇人大组织健全,经费保障
全县8个乡镇依法设置了人大主席团,主席团由5—9人组成,普遍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主席,乡镇人大主席团设置了办公室,配备兼职人大干事8人。乡镇党委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保证了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乡镇政府对乡镇人大行使职权所需的各项经费能予以保障,乡镇将人代会、主席团会议、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二)乡镇人大工作依法开展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对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都十分重视,能依法按期召开,人代会的质量也逐年有所提高。乡镇人大主席团按照自治区乡镇人大条例规定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组织督办人代会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结合各乡镇工作实际,组织代表视察、检查乡镇政府农、林、牧、工业、计划生育、市场管理、扶贫、民生等方面的工作,有的乡镇还探索开展了站所工作评议,有效地监督和促进了乡镇政府及站所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政府分管领导的专项工作,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尽职尽责。
(三)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日趋规范
1、工作制度不断完善。
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的召开已形成制度,每次召开会议能坚持邀请乡镇政府和相关人员列席。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基础工作也逐步规范,主席团都完善了二项职责(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责,人大主席团主席职责);建立了五项制度(人大主席团工作制度,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联系代表制度,代表“五个一”活动制度);建立了“六簿一册”(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代表先进事迹记录簿,各级文件登记簿,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意见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小组组建情况,代表花名册)。另外,乡镇人大主席团每年都有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能按计划开展工作。
2、联系代表、选民工作更加紧密。
主席团成员经常深入基层走访代表,选民倾听代表心声,了解群众愿望,积极办理代表群的建议。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团还在节日期间进行慰问代表活动,帮助代表解决生活上的困难,鼓励支持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在代表中开展“五个一”活动,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为群众办了许多好事、实事,同时也涌现出了许多先进事迹,促进了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发挥了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乡镇人大工作近年来虽然取得了较快的进步,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法制建设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
有的乡镇人大工作随意性大,没有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开展,有的制度不够规范,检查、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没有规范的程序,工作实效不够明显。
(二)有的乡镇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力度不够
目前,乡镇人大主席在履行职责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监督力度不够,部分人大主席满足现状,或是认为人大监督作用不大,放松监督。二是在行使职权的程序上未严格依法进行。一些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不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代表议案建议虽提出较多,但真正办理落实的较少。三是目前仍有部分乡镇人大主席直接负责政府的某些具体工作,有的甚至投入了主要精力,使人大工作既无精力开展,更不可能自己监督自己。
(三)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通过了解,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对人大工作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对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有的代表的素质不高,有的缺乏代表意识,履职的主动性不高,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四)组织建设有待改善。
有的人大主席认为人大工作是二线,有的担任人大主席后,一直没有调整,工作没有起色。有的乡镇人大配备了工作人员,但因身兼多职,工作难以应付。有的不热心人大工作,没有投入精力,工作没有成效,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组织保障。一是要配齐配强人大专职主席。各镇都要设立人大办公室,并明确一名专兼职人大工作人员。二是要进一步改善乡镇人大工作条件,落实好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三是要关心乡镇人大干部的成长,工作成效突出的,适时交流、提拔使用,使人大成为“一池活水”激发人大工作者的工作活力。
(二)规范乡镇人大工作。一是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各镇每年必须召开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有选举任务时还可增开。二是加强监督工作。各镇人大要针对本乡镇实际,把带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为审议和监督的重点,通过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工作评议,组织代表视察和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受理人民群众
第一,乡镇人大与党委的关系
民主政治离不开政党的作用,这是近代世界的普遍现象。有的西方学者直截了当地指出,“现代民主国家是掌握在政党手里的”①。当然,世界上的政党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两种性质之别,不同国家的政党制度,政党影响民主政治的方式与程序也有所不同。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人大制度也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的。乡镇人大与各级人大一样,也必须接受党的领导。既要服从整个党通过其路线、方针、政策所实施的领导,也要服从本级党组织的领导。乡镇人大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向党委请示报告,主动争取党委对乡镇人大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搞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反之,“撇开党委闹民主”,人大工作就会走偏方向。
但是,坚持党的领导,并不是说,人大可以把自己的担子推给党委,由党委代替人大去直接行使国家权力。这样做的结果势必是,党委成了政权机关,人大成了“橡皮图章”、“政治摆设”,整个政治体系将会乱了套。须知,中国共产党建立人大制度的初衷并不是要使人大成为“政治摆设”,而是真心实意地要通过它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从老一辈革命家的许多论述中可以看到。例如,1954年9月,正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之时,刘少奇同志在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强调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以能够成为我国的适宜制度,就是因为它能够便利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能够便利人民群众经常经过这样的政治组织参加国家的管理,从而得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②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坚持人大制度,如何找到两者的最佳结合点,这往往成为实践中的一个难题。有的时候或有的地方,片面强调人大作用,以致出现削弱党的领导的倾向,而另些时候或另些地方,又可能片面理解“加强党的领导”,结果出现以党代政、削弱人大作用的倾向。关键是如何认识“领导”的涵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强调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党对国家生活的领导,从根本上说,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的新生活。”③这实际上已经指明了党的领导与人大制度的“最佳结合点”。在我们国家,当家作主的只能是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重要组织形式就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党不能代替人民和人大去当家作主。但人民与人大需要党去“组织与支持”。具体来说,乡镇党委不是包办,而是应当积极“组织与支持”乡镇人民通过人大去行使乡镇一级的国家权力,实现当家作主。
论及人大与党委的关系,我们经常讲,“党的主张要通过人大变为国家意志”。这是对的。乡镇党委应当高瞻远瞩地就乡镇大事提出带有方向性、原则性、指导性的主张。但这种主张本身还不是国家意志,还不能直接凭借国家政权的力量来推行。要使党委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首先得使这种主张进入人大系统。问题是,现行法律尚未规定政党或社会团体可以直接向人大提出自己主张(或议案)。在笔者看来,比较可行的正确做法应是:乡镇党委的主张可由乡镇人大代表中的中共党员依据“五人以上联名”的方式,作为“议案”等向本级人大提出;也可由党委以“建议”的方式向本级人大主席团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主席团或政府认为恰当的,再由它们依据法定程序以“议案”等名又提交人大会议。这方面,党中央把自己关于制定“九五”计划的主张,作为“建议”提出,又由国务院根据此“建议”偏制计划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便是一个范例。乡镇人大对于实际上是党委主张的那些“议案”等,不是“转个手”、“过个堂”,而应根据人民的意愿,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加以审议。须知,人大审议党委所主张的“议案”等,是人民意志与党的意志的一个结合过程。不认真审议,即轻率地否定或简单地通过,都是对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表现。经过审议,认为恰当的,乡镇人大就应表决通过,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认为不够完善的,可以作适当调整或补充,然后表决通过。少数情况下,乡镇党委所主张的议案等不太恰当,或多数代表一时尚难认清其正确性,乡镇人大经表决未能通过,也应视为正常现象。不能指责人大或代表“对抗党发”、“与党委唱对台戏”,也不能命令人大强行通过。关于这一点,八十年代中期,中央就专门发文强调过。因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必须尊重宪法赋予人大的职权。
总之,乡镇人大要服从党委的领导,又要依照宪法、法律规定,认真负责地行使好职权。
第二,乡镇人大与政府的关系
乡镇人大与政府的关系,应该是决策与执行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主人与公仆的关系。人大代表在人民面前也是公仆,但在政府面前应该是主人(人民)的化身,而政府在代表面前就象在人民(主人)面前一样,都是公仆。
当然,人大与政府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应为人民谋利益。因此,人大对政府的工作应当支持。但支持以监督为前提,以监督的形式出现。笔者不同意一种说法,叫做“人大对政府的错误行为进行监督”,而认为人大对的各项重要行为都应监督。因为未经监督怎么可能先断定哪些是正确行为,哪些是错误行为呢?只有监督在前,然后才能分清“正确”与“错误”。监督与处理有联系,又有区别。监督中发现正确的,就支持;发现错误的、不合法的、不恰当的,就依法追究责任(质询)或进行处理(撤销有关决定甚或罢免有关责任人)。
现在有些乡镇人大不敢对政府进行监督。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原因是怕“得罪”政府领导人,怕“搞坏”人大与政府的关系。其实,人大认真监督政府,就是正常关系,人民看到人大正代表自己在监督政府,就会放心。反之,人大不敢监督、放弃监督,就是不正常的关系。人民选举产生这样的人大有什么用?如果选民认真起来,就要罢免那些不敢监督政府的代表。你就不怕“搞坏”与选民的关系?就不怕“得罪”人民?
应该看到,人大与政府的关系,不是个人与个人的关系,而是不同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个人与个人是平等的。但是当个人进入政治系统,扮演一定的政治角色后,就出现这些人组成的国家权力机关与那些人组成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两个机关之间就构成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不是平起平坐的个人同志关系。这是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即人大制度所决定的,也是我们的根本大法,即宪法所规定的。只要想到自己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人民的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成员,在行使人民以及宪法所赋予的监督权,就会理直气壮地去进行。
当然,敢于监督,还要善于监督。所谓“善于”似有三方面的涵义。一是善于抓住大事、要事进行监督,而不是事无巨细、吹毛求疵,弄得政府手足无措。二是善于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准情况进行监督。有些代表没有深入调查,情况不甚明了,结果总是说不到点子上,甚至说些外行话,政府官员心里很明白,知道你这种监督没份量。因此,有的代表抱怨“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而另一些代表的体会是“说了不白说,看你怎么说”。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说到要害处,政府官员就会感到有压力,有份量,监督就能见效。三是善于运用各种监督与处理方式。监督方式有多种。如听取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包括全面报告、专题报告)、视察、执法检查、评议活动等。至于质询,既是在监督基础上对政府追究责任,也是在追究责任的过程中进一步对政府进行监督。现在对质询用得很少,其实它是一种较为有力、有效的监督方式。应当善于使用。监督中发现严重问题后,还应善于动用一些处理方式。如湖南省人大曾由质询引出罢免副省长。必要时,乡镇人大也可以罢免那些不称职的政府领导人,还可以撤销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关于乡镇人大支持政府,笔者觉得,一是要协助政府向人民群众宣传政府的正确决策,协助政府推行工作;二是对于政府确实存在的困难,一时办不到的事,应协助政府向人民群众解释清楚;三是通过监督,纠正政府错误行为,撤销不适当决定,从根本上说,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
第三,乡镇人大与法律的关系
我们国家正在从人治走向法治。“九五”计划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人大在法制建设中担负着重大的责任。乡镇人大虽无立法权,但与法律的关系依然十分密切。
首先,乡镇人大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与执行。”
还有,乡镇人大本身要严格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一方面,乡镇人大要敢于依法办事。只要法律赋予的职权就要敢于去行使,以法律为靠山,腰杆子就硬。据说,有一种观点把“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对立起来看问题,竟然提出“搞依法治国,把党委放到什么位置上?”这起码是无知。我们国家的法是怎么制定出来的?还不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从一定意义上讲,我们的宪法、法律正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条文化、规范化、定型化。我们的宪法、法律正是体现了党的意志与人民意志的统一。遵守宪法、法律也就是遵循党与人民的意志。彭真同志说过,“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⑤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整个党尚且如此,基层党组织,谁可以不讲法治,不讲依法治国?乡镇人大敢于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正是带头依法治国。
另一方面,乡镇人大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也包含着这样的意思,即乡镇人大的一切活动都不得超越法律的范围。法律不仅是靠山,也是“界河”。除了不得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外,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民主政治是程序政治。人大制度要操作起来,必须化作成千上万的具体程序。甚至具体到如何召集会议,如何提议案、提质询案、罢免案,如何计票、唱票等等。以往我们的人大制度难以落实,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具体制度与程序不完善。没有各项法定程序,人大就无法走向规范化、程序化、法律化。不依法定程序操作,民主很容易演变成无政府主义或演变成个别人操纵的假民主、真专制。人大的工作应该最讲程序。讲程序似乎会较麻烦,没有随心所欲那样痛快、利索。但正如彭真同志所说,“民主就不能怕麻烦”。⑥例如,人大的选举或表决,都必须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而不能以出席会议的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还有一个方面,就是乡镇人大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其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省市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否则就无效,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就有权撤销之。
既然乡镇人大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就给乡镇人大代表以及人大主席学法知法提出了高要求。乡镇人大要多学习法律知识。有必要的话,似可特约兼职法律顾问,似应建立法律资料专柜。
第四,乡镇人大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关系
人大系统的上下级关系不同于行政系统的上下级关系。后者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涉及到事先请示汇报,上级对下级发指示等。前者是法律监督关系、工作联系关系及必要的指导关系。法律监督主要表现为事后审查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是否违宪违法。不违宪违法,就不加干预;违宪违法,就要求纠正,或者由上级人大常委会直接撤销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错误的决议、决定。由此可见,乡镇人大的任何决议、决定应及时报请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不是报批),主动请县级人大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实际上就是请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多把一道关。
工作联系与指导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县级人大常委会下发有关人大工作的信息资料,组织乡镇人大之间的经验交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培训乡镇人大干部等。
第五,乡镇人大主席和主席团与代表的关系
乡镇人大是由乡镇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所组成的。代表的素质、代表的工作和活动直接关系到乡镇人大工作的水平。
乡镇人大主席和主席团应该经常组织代表开展学习与交流,以此促进代表素质的提高,尤其是让新当选的代表尽快适应人大工作。一名普通选民被选为人大代表,不可能自发地、突然地掌握了当代表所应有的知识与经验。虽然在实践中可以逐步积累,但缺乏理论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实践往往是盲目的,提高就不快。组织代表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是首要任务。通过学习,了解人大制度的理论,认识乡镇人大的地位、职权、作用,认识乡镇人大代表的职责、权利与义务,了解行使代表职责的各项必备知识与法定程序,例如,什么叫议案,它与批评、意见、建议有什么区别?提议案的程序是什么?什么叫质询、询问,二者有何异同?如何提质询案?如何确定投票态度?等等。组织代表交流执行代表职务的体会与经验,对于提高代表素质很有帮助。老代表向新代表介绍,干得出色的代表向其他代表介绍,或者一起探讨代表工作中所碰到的难题等。有的乡镇带领代表去别的乡镇取经,这也是一种好办法。当然,本乡镇的经验更应总结与重视。
乡镇人大主席和主席团在闭会期间应经常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如视察、执法检查、评议政府工作等,要鼓励代表广泛联系选民,接受选民监督。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把即将在人大会议上审议的主要议程尽可能提前通知代表,并组织代表围绕大会有关议题认真开展调查、视察,以便开会时有话可说,说得有质量。会议期间,应鼓励代表畅所欲言,敢于反映民意,发表各种意见。特别要尊重来自最基层的代表的发言权,避免把人代会开成“干部会”(即只有来自干部的代表发言,没有来自普通工人、农民的代表的声音)。人大制度的一大优势就是广泛的代表性。不能把广泛的代表性看作是装饰品、宣传品,仅供欣赏,而应充分发挥这种广泛性的优势,广泛反映各方面选民的不同意见、要求,在此基础上再按法定程序形成统一的意见,作出决议。
乡镇人大主席和主席团要积极为代表行使职权创造条件。一是通过各种方式让代表知政知情;二是要求代表所在单位充分支持代表参加人大工作,履行代表职务,包括从时间上、精神上、经济上给予支持与帮助;三是要向社会广泛宣传代表法,让社会了解人大代表的崇高地位,认识到代表不是他个人,而是由选民选出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大事的重要人物。要让全社会尊重代表,支持代表执行职务,坚持杜绝各类侮辱代表、非法扣押代表的行为发生。
当然,乡镇人大主席和主席团也应倡导代表带关遵守宪法法律,珍惜自己的代表身份,积极参与人大活动。包括要求代表认真参加人大会议。按照代表法规定,对于“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乡镇人大有权通过“公告”形式,宣布其代表资格终止。
第六,乡镇人大与主席团的关系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已从1979年后建立了常委会,实践证明效果很好。近十多年中,不少地方建议乡镇人大也设常委会,但全国人大一直未同意,去年修改地方组织法仍未采纳这一建议。这是考虑到:一则,乡镇执行性事务多,决策性事务少些,乡镇不设法院、检察院,因此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监督权的任务相对较少,不必专门设立常委会经常地行使权力。二则,乡镇在一年一次人代会后,有重要事项需要人大决定与监督,只需多开几次全体会议,而不必设常委会(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自然允许一年开两次或两次以上)。
依笔者所识,上述考虑是有道理的。一个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认识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设置。就理想而言,任何一级人大,由其全体代表经常集会行使职权总比从代表中再选出少数人组成常委会(即“代表的代表”或“常务代表”)来行使职权,更利于发扬民主。问题是,县级以上各级人大所辖区域大,代表人数多,分布又散,不便于召集全体会议。要经常行使国家权力,就只能从全体代表中再选出常委会。常委会人数人,便于经常召开会议,便于深入讨论。从这一意义上讲,建立常委会是不得已而为之。众所周知,乡镇人大的代表较少,分布也较集中,如有必要,多召集几次全体会议也并不太困难,讨论决定有关重大事项也易组织,易深入。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象县级以上人大那样,非设常委会不可。
乡镇人大无常委会,由谁来召集全体会议呢?1954年以来,乡镇人大会议一直由乡政府或公社管委会召集。召集起来后,才选出主席团主持会议。会后主席团即解散。这样做法弊端明显:一则,政府是受人大监督的,监督机关的会议却由被监督的机关召集,关系不顺;二则,有些政府确实不愿意,不主动召集人大会议来监督自己。为了理顺关系,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1986年地方组织法修改时,改为乡镇人大主席团不仅主持大会,且负责召集下一次全体会议。召集起来后,再由大会选举新的主席团主持会议。
现在,乡镇人大与它的主席团的关系应是:乡镇人大选举主席团,主席团主持乡镇人大的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人大会议。对此,必须注意依法办事,准确把握主席团的性质、地位和任务。
一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性质上不同于人大常委会。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大会闭会期间可行使人大的部分职权。而乡镇人大主席团则不可行使本级人大的职权。乡镇人大主席团与各级人大常委会只有一点相同,即负责召集本级人大会议。有些地方性法规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可行使人大的部分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让乡镇人大主席团成了“乡镇人大常委会”,这就明显地违反地方组织法了。
二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性质上,有点类似于“委员长会议”、“主任会议”。它们都不可行使实体性权力,即不可代替人大行使本级国家权力(哪怕是“部分”),它们主要在程序性方面发挥作用,在会内主持会议。但也有区别,委员长会议、主任会议的任期与本级人大相同,即五年一届。而乡镇人大主席团按法律规定,每次召开乡镇人大会议时都得重选,也就是说,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任期最长才一年。三是,乡镇人大主席团是否“常设”?法律未规定。但是,法律既然规定它“负责召集下一次人大会议”,就说明,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主席团似乎存在着。否则,一个不存在的机构怎么能去召集人大会议呢?从这一角度看,乡镇人大主席团有些“常设”的特点。有些地方性法规明文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常设,而没有让它行使乡镇人大的部分职权,仅赋予它办理人大方面的一些程序性工作或其他日常工作的职责,应该说是可以的。
第七,乡镇人大与主席的关系
1995年修改地方组织法时,与乡镇人大工作关系最大的一点,是规定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
乡镇人大主席的前身是各地从1987年后陆续设立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实践中,常务主席负责处理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对于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正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由此可见,主席一定要设,副主席“可以设”,也可以不设。
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是由乡镇人大从代表中选举产生的。他们每届的任期与本级人大相同,即三年。显然,人大主席、副主席的任期与人大主席团的任期不同。按照法律规定,人大主席、副主席是主席团当然成员。这样,届内每次会议选举主席团时,不必改选其中的人大主席、副主席。
主席、副主席是否专职?法律未作规定。但是,法律规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本级人民政府的职务。”这一规定,类似于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职务。由于乡镇未设法院、检察院,因此只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本级人民政府的职务。”
有同志提出,主席、副主席可不可兼任其他职务?如党内职务,如法庭职务,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律未作明文禁止。但正如上述,从法律精神看,至少有一人应把主要精神放在人大工作上。为此,有的地方(如上海市)已正式规定,党委书记兼主席的,必须配备专职副主席一人。凡主席是专职的,就不一定配备副主席。在笔者看来,主席、副主席不宜兼法庭职务,也不宜兼企业领导职务,应集中精力搞好人大工作。
关于主席、副主席的性质,也值得注意,他们同样不是乡镇人大的常委会,不能行使属于人大的职权。按照法律规定,他们有三项任务:一是负责联系本级人大代表;二是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三是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意见。另外,从法律的有关规定推理,笔者认为至少还有这样几项任务:
(一)负责召集主席团。法律规定,人大主席团负责召集下一次人大会议,主席团成员平时分散,总要有人先召集主席团才能由主席团讨论决定“召集下一次人大会议”。即使规定主席团为“常设”,也不排斥主席团需要开会时应有人召集(各级人大常委会虽是“常设”,也需要委员长或主任召集常委会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由谁召集?法律虽未明确规定,但不难断定,由人大主席来召集是顺理成章的。有同志提出,人大主席可否直接召集人大全体会议?法律既已明定主席团召集人大会议,主席就不可越俎代疱。否则便是违反纪律。有同志提出,除了为召开人大会议而召集主席团会议外,平时,主席可不可召集主席团会议?从工作需要出发,主席召集主席团商议有关代表活动或其他方面的事项,应该是允许的,只要不代行人大职权即可。
(二)选举法规定,乡镇人大代表可以向本级人大书面提出辞职;代表法规定,乡镇人大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镇人大。具体来看,所谓向乡镇人大“提出辞职”或“报告”,只能先由专职的主席(或副主席)具体接待,而不可能为此立即召开人大会议。不过,是否接受代表辞职,还得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以后召开的人大会议审议决定。对于“执行机关”的“报告”,若有重要分歧,主席应及时召集主席团会议,主席团认为必要时,即可召集人大会议予以审议,人大会议若认为执行机关的报告确有问题,应以本级人大的名义向执行机关指出。
一、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前提
现在,有一些人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有的认为人大工作是软任务,可有可无;有的认为人大监督只是做做样子,解决不了问题。说什么“全国人大重要,地方人大必要,乡镇人大可要可不要”。一些转到人大工作的同志,也感到力不从心,低人一等,有一种失落感。觉得到乡镇人大工作是到了“休前岗”,进了“退水渠”,认为“职务到了站,进步到了岸”。这些认识对于人大工作是极为不利的。作为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要善于从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来认识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国家政权机制的运行,对于促进政府发挥职能作用,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性,从而做到自尊、自重、自信、自强,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堂堂正正、理直气壮地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要珍惜法律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要把肩上的担子作为责任和压力,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投入到人大工作中去,尽心尽力履行职责,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和做人大工作到位。这样,才能树立起人大的形象和权威、工作起来才能叫得动、打得响、推得开、做得好。
二、加强学习,增强能力素质,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
从事人大工作,没有一定的政治头脑,思想认识就上不去;没有一定的理论视野,履职能力就上不去;没有一定的知识素养,工作水平就上不去。作为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自觉开展“三学三促”活动。学政治理论、学法律法规、学人大业务知识,促个人工作能力的提高、促集体履职水平的提升、促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提速。首先,要学习政治理论。要始终如一地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在新时期、新阶段的理论、方针和政策。通过学习自觉把党的理论与人大工作实际相结合,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增强乡镇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投身到人大工作中去。其次,要学习法律知识。进了人大的门,就是人大的人,要把法律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重点学好《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和《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基本法律。要学习一些民事的、行政的和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既然我们到了这个岗位上,就要有一种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应该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法律方面的行家。把一些重要的法律、把法律中的一些重要条款都能记下来,而且用于我们的实践,这样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才能回答解决人民群众提出的大量执法方面的问题。第三,要学习人大业务。乡镇人大工作具有较强的法律性和程序性,每项业务都有一套完整的程序,人代会、主席团会、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都有哪些步骤,先进行哪项,后进行哪项都有法律依据,必须依法进行。要熟悉人大工作方法,了解人大工作特点,明确人大工作程序,遵守人大工作原则,掌握人大工作规律。学习要与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学以致用,通过学习促进工作。总之,乡镇人大干部要具有勤奋好学的优良品质,只有这样,眼光才能看得深、看得远、看得宽,从而不断提高参加行使管理国家重要事务的档次和深度。
三、依法办事,理顺工作关系,是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
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人民群众的要求和从事人大工作同志的心愿,乡镇人大应该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强度和力度。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乡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短期内难以达到法律所设计的那种充分发挥作用的程度。但是,我们应该坚持不懈地努力,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尽可能地把工作相对做得好一点,权力运用得较为充分一点,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所以从事乡镇人大工作,不仅要坚持必要的原则,而且要善于理顺各种关系,采取适宜的方法,审慎从事,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具体地说,主要应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第一,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工作有没有权威,主要体现在依法监督的力度与效果。要达到监督的实效,必须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一方面,监督工作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政府工作,而不是唱对台戏。因此,必须强化监督意识,要敢于监督政府的工作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是否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等等。另一方面,监督工作也要获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开展监督工作之前,要主动汇报,积极沟通。没有给书记汇报,没有与乡长沟通,书记不了解,乡长不知道,工作得不到重视支持,监督得不到有效开展,不能埋怨书记,不能责怪乡长,只能怪自己不善于开展工作。第二,大事与小事的关系。乡镇人大要对本乡镇内根本的、长远的、重大的事情作出决定并监督政府去认真贯彻执行,而不应着眼于政府的一些繁琐事务。在实践中,一些乡镇人大存在着工作目标不明确的问题,有的乡镇完全依托于同级党委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工作;有的乡镇把工作立足点放在为政府“排忧解难”上,结果陷入“事务圈”,处于既失职、又越权的“两难”境地。人大工作切忌事无巨细、西瓜芝麻一起抓;更忌舍本求末,丢西瓜拣芝麻。第三,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要充分运用召开乡镇人代会的形式,履行人大工作职能,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由于乡镇不设常设机构,所以,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好本乡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是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当前有些乡镇存在对人代会重视不够、审议质量不高,对会议议题、程序不明确、不规范,使得会议真正流于一种形式,“日程上报开半天,三个报告念一遍。举手表决画个圈,抬手举杯共祝愿。发个礼物做纪念,回家讨论吆喝散”,会议缺少实质性内容。因此,要认真组织好人代会。会前,组织代表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会议期间,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会议,不能怕麻烦、图省事、随意简化会议程序。要认真审议会议报告,支持和鼓励代表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使乡镇人代会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形式管理乡镇事务的载体。会后,要对做出的决议、决定和代表的建议意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督促落实。第四,事前与事后的关系。事前监督有利于推进政府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政府工作顺利进行。事后监督能够准确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监督措施,督促及时整改。考虑到不影响政府的正常工作,人大监督一般宜在事后进行,但又不能把人大监督的事后性绝对化,对监督的时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事前的事前,宜事后的事后,从而达到既“纠偏”又“防患”的目的。
四、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关键
乡镇人大工作如何开展,开展得怎样,朝什么方向,朝什么目标都取决于主席团的组织和领导。因而,作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要根据乡镇人大工作实际情况,开创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抓制度建设,规范人大工作程序。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人大工作,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保障。任何工作都应该建立、健全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自己的工作,来加强自身的建设。人大工作更是如此。人大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宪法、法律和法规都有原则规定,但是有些工作,法律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比较困难,还必须结合乡镇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包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乡镇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守则;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工作职责;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乡镇人大主席团联系代表制度;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代表述职制度;乡镇人大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制度;乡镇人大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同时还要建立代表花名册;代表小组花名册;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学习培训记录簿;代表建议、意见和批评办理情况记录簿;会议记录簿等。有了这些制度,乡镇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都有记录,乡镇人大工作就能照章办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有了规则,操作起来得心应手,使乡镇人大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一定会搞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相反,如果制度不建立、不健全,那么,工作必定会显得杂乱无章,自身建设跟不上,能力得不到加强,工作出不了成绩,出现上面说一下,下面动一下的消极、被动局面,甚至产生措手不及的情况。
镇人大秘书工作职责一
1、在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向人大主席、副主席报告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2、承办人代会会议、主席团会议和人大主席、副主席组织的有关活动的准备工作;
3、负责人代会会议、主席团会议和调查、视察、检查、评议、约见等活动的有关文字材料、宣传报道、文字档案处理等工作;
4、协助人大主席、副主席接待和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交办、督办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5、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帮助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并提供学习材料和必要条件,总结交流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履行职务的经验;
6、加强同上级人大和兄弟镇人大的联系,及时提供、传递信息,反映、交流人人工作情况;
7、在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领导下,协助办理上级人大会及其办事机构委托交办的有关事项;
8、办理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和人大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它事项。
镇人大秘书工作职责二
一、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贯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负责做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会议和人大换届选举具体筹备工作,认真草拟好会议通知、报告、决议、决定、专题总结、年度总结、工作规划等文件,负责有关数据统计。
三、做好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收集和整理人民代表大会会期和闭会期间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做好转办、督办和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
四、上下联系,及时准确地向主席团和代表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深入代表和选民中调查、了解情况,发现、总结典型,征求、反映代表和选民的意见;经常向主席团和上级人大会及其办事机构汇报本乡镇开展人大工作的情况和典型。
五、总结经验,搞好人大工作宣传报道,积极向上级人大刊物和报社撰写稿件;推介人大工作和代表中的各类先进典型。
六、及时收集、整理文书资料,定期组卷归档,保证档案材料齐全,规范适用。
七、完成乡镇人大和上一级人大及其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镇人大秘书工作职责三
一、负责办公厅会务具体工作。做好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机关办公会议、厅务会议、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全市人大会任会议、区县(市)人大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市人大会正副主任与市政府正副市长联系会议等会议的通知、协调联系、会场座位安排、材料收集等工作。
二、负责办公厅信息处理工作。包括机关各类信函、信笺的收发,传真件接收办理,会和会办公厅内外信息的传递和办理。
三、负责机关文件、保密、档案、印章管理工作。按照程序办理文件,配合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保密法》,根据《档案法》规定管理档案,提供原始资料供领导和部门查阅。
四、负责机关文印管理工作。包括发文登记、规范格式、与相关领导或部门衔接以及文件室各项管理工作。
五、负责机关月和周工作安排表制作、《公报》编辑出版、来宾安排登记、机关报刊杂志订阅、机关工作人员名片印制、电话号码编制、废旧报刊处理、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参加市委等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大事记采编等工作。
六、负责《中国人大》、《人民之友》杂志的发行工作。
广西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最新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第三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四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以及主席团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章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
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七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决议、决定;
(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情况的报告;
(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八)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工作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十)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一)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二)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三)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四)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第八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有权罢免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第九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经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乡、民族乡、镇的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
第十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举行。
第十一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由乡、民族乡、镇的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下列准备工作:
(一)确定会议召开的日期;
(二)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三)提出会议主席团名单草案;
(四)确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五)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结果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是否有效,并予以公告;
(六)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
第十二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十日前,乡、民族乡、镇的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议程通知代表。
临时召集的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适用前款关于通知代表时限的规定。
第十三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主席团,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和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预备会议由乡、民族乡、镇的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十四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主席团可以对会议召开过程中的有关程序问题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 不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经主席团决定,可以列席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本行政区域内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
第十六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十七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决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十人以上代表书面联合提名。
主席、乡长、镇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副主席、副乡长、副镇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超过上述差额,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也可以弃权。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副乡长、副镇长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因故出缺的,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按照其确定的选举程序和方式进行补选;补选时,候选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人数,也可以同应选人数相等。
第十九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在法定的任期内,一般应当保持稳定。如果需要变动,本人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
第二十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机构的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负责人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负责人签署后书面答复。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第二十二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和报告时,代表可以提出询问,由有关机关和单位负责人员到会作说明。
第二十三条 乡、民族乡、镇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行使职权至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为止。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名,委员三至五名组成,由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主席团报告。主席团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在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
对补选产生的代表,依照前款的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时,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和代表出缺情况应当印发本次会议。
第三章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第二十四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
第二十五条 主席团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主席团成员出席,始得举行。主席团的决定,以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 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责:
(一)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
(二)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听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四)定期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五)指导选区依法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六)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或者委托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至二名,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应当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主席或者副主席。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担任国家行政机关职务的,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
第二十八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一)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根据主席团的安排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三)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处理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九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当主席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者缺位时,由副主席主席的职务,直到主席恢复工作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席为止。
第三十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工作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四章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十一条 选出的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代表资格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经确认有效后,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发给代表证。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从本级每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本级下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
第三十二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宣传法律和政策,宣传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第三十三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走访选民,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第三十四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第三十五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在十二小时内书面报告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十六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三人以上的居民地区或者生产单位可以组织代表小组,不足三人的,可以同邻近的居民地区或者生产单位的代表组织代表小组。代表小组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
第三十七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主席团的安排听取本级人民政府情况通报,开展调研和视察。
代表参加前款规定的各项活动时,不直接处理问题。
第三十八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有关机关和组织应当认真办理,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遇有特殊情况,答复期限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应当向主席团报告,并印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应当予以公开。
第三十九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时,根据需要给予往返旅费和必要的物质上便利或者补贴。
第四十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
选民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罢免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第四十一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选民补选。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职权(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的人选;根据国务院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一、始终如一地热爱人大工作、热心人大事业
刚从事人大工作时,有的人说,安排到人大岗位任职等于是“退居二线”了,该休息一下了。我思想上也曾一度动摇过,但通过学习和开展人大工作,使我充分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乡镇的人民群众有着最密切的联系,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乡镇人大主席做好人大工作,既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又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乡镇人大主席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是在加强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因此,我从中体会到从事人大工作不是担子减轻了,而是任务更加艰巨了,意义更加重大了,从而坚定了我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发自内心地热爱人大工作,努力把乡镇人大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二、不断加强学习,提高驾驭人大工作的能力
人大工作是法律性、专业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必须具备较强的理论素质、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好的业务素质。要当好人大主席,就要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相关的业务知识。社会在不断进步,法治在不断完善,客观要求人大主席既要不断地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又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丰富经验、自我完善。刚从事人大工作时,我对能否干好人大工作心里没有底。虽然参加过多次人代会,可对怎样开展人大工作,是门外汉。为尽快弥补业务上的不足,我坚持边学边干,先后抽出时间学习了与人大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结合工作实际,学以致用,逐渐熟悉了乡镇人大工作,较好地履行了乡镇人大的各项职责,提高了驾驭人大工作的能力。
三、服从党委领导,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
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依法开展。要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安排人大工作。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按时出席党委会,参加乡镇长办公会,随时了解和把握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找准人大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与切入点。坚持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使党委了解和掌握人大的工作情况。每次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提前向党委汇报,活动结束后写出活动报告。由于自觉主动地接受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赢得了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党委始终把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如召开镇人代会、主席团例会、代表活动等工作,都纳入了党委的全年工作计划;党政主要领导还坚持参加人大组织的重要活动。在争取党委领导的同时,我们讲求监督政府工作的艺术,把握监督力度,注重监督效果,实现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发挥代表监督作用和维护政府形象的有机统一,密切了人大与政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赢得了镇政府的尊重和理解。有了镇党委的领导和各方面的支持,人大工作就有了一个健康和谐的环境,工作起来自然心顺劲足,得心应手。
四、依法履行职权,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有为才有位,只有认真履行乡镇人大各项职权,不断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才能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来赢得党委的重视,政府的支持,人民群众的信任和依赖。乡镇人大主席就是要在工作中认真围绕行使好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组织好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维护好当地社会的稳定。人大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我们遵循了维护核心,围绕中心,反映民心的工作原则。以自加压力,多做工作,开拓创新为指导思想,理直气壮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大胆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们坚持了在监督中参与,参与中监督,本着参与不越权,发展要支持,创新要协助,理解不埋怨,解难不干扰的监督方法开展工作。同时为了使主席团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规范行为,充分发挥主席团成员和人大代表的作用,经铁桥镇第十四届人大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建立主席团工作十项制度,使其有章可循,按规办事。
沅江试验先声夺人
1986年9月,全国第一个常设性质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及其常务主席在湖南沅江市新湾镇诞生。驻湘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沅江的报告认为,这“决不是凭空想象和无缘无故强行要设这么个机构”,“沅江实验”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逻辑产物。
1979年7月通过的地方组织法及1982年修正案分别规定乡镇人代会由同级管委会、人民政府召集。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如此受制于政府,工具主义和形式主义倾向十分明显。一些群众反映,“开会一声喊,中午吃餐饭;书记作报告,乡长讲生产;民主是形式,中午把会散”。前面提到的视察报告对此有佐证。1985年泗湖山镇开人代会前,还找不到代表名册,只好由村支书回去重新摸底,开会时发现还少3名代表,就临时由党委书记提名,代表投票选举代表;开会时,全体机关、村干部和共产党员都变成 “代表”,开了一个“几不像”大会。普丰乡召开人代会时,主持会议的乡长不懂会议程序,临时指派不是人大代表的信用社主任上台主持,笑话百出。在黄茅洲、草尾两个区的几个乡镇,1980年以来,闭会期间没有开展代表活动,“代表代表,散会就了”的现象较为普遍。
角色尴尬和现实困惑给乡镇人大施加的压力,犹如按压弹簧,压力愈大,一种与之成正比的弹力正在萌动和跳跃。乡镇人大不得不“变”。1986年9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健全基层政权的方案得到省委同意,即“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三至七人组成,主席、副主席中应有一人专职,其他成员可兼职。”沅江的新湾镇和湘阴的南阳乡有幸成为试点。
回溯“沅江试验”,在当时有些法律风险,很有可能被3个月后修改的地方组织法推翻重构。1986年9月,围绕修改地方组织法,各地对乡镇人大体制变革进行激烈的争论,形成三种方案:一种是乡镇设人大常委会;另一种是设主席、副主席;第三种给主席团增加职能,主持本次大会并召集下一次大会,改过去由乡政府召集的规定。12月份修改地方组织法采纳后一方案。令人欣慰的是,湖南的先行试验和改革方案与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不谋而合。湖南设常务主席虽然没有纳入法律规定,但各地认为主席团必须有一个人来张罗日常工作,因而这一样本很快在全国“复制 ”。据统计,1987年春乡镇人大换届时,湖南率先设立常设性质的主席团和常务主席,3478个乡镇人大主席团有3393个设立常务主席,占总数的97%,其中专职常务主席占61%;除西藏和天津的极少数乡镇未设常务主席外,全国25712个乡和19216个镇都设立了人大主席团和常务主席。1987年10月江西率先制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到1999年底,全国共有29个省、市、区出台和修改有关乡镇人大制度建设的法规,细化、拓展主席团的职能,确立常务主席的职能,乡镇人大显示出初生牛犊般的活力。1991年,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对227名乡村干部的调查显示,85%的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常务主席的工作表示满意,基本满意达14%。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委的调查报告表明,1987年前,30%的乡镇没有做到一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50%的乡镇人代会流于形式;而1987年到1990年,全省共召开乡镇人代会约20万次,平均每个乡镇6次,每次会期达2-3天;共作出决议、决定5000多个,在主席团的督促下,80%以上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日趋活跃,90%的代表参加活动。
“沅江实验”的宪政价值在于,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在乡镇的坚守提供样本,为1995年修改地方组织法增设主席副主席的规定提供实证。乡镇人大走出权力“失真”和权威“虚弱”无疑由此发端。沅江迈出的只是一小步,但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来说,却是可喜的一大步。
乡镇人大依然尴尬
“沅江实验”较好地治愈乡镇人代会不能“按时开”,人大代表闭会活动“无人管”的积弊,但是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人大决定权、监督权等实体性权力仍然远离法律设计的目标。
当“沅江实验”掀起第一轮乡镇人大工作热浪后,必然产生逻辑上的退潮和冷静,即乡镇人大仅靠一年一度的代表大会来行使职权,权力难免虚置;乡镇政府“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宪法规定在很多地方轻如薄纸。这些体制性尴尬是乡镇人大制度设计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的产物。
体制性矛盾一时无法调和,操作层面的尴尬又浮出水面。乡镇人大的权能与公众的民主期望产生冲突,其权威和功效与民主法治诉求间的差距开始拉大。
近年来,财税体制改革、财源萎缩、机构膨胀等因素导致不少乡镇的“吃饭财政”格局,遑论人代会的经费,加上乡镇领导层对人大认识尚存偏差,一些乡镇似乎又走回到1987年以前人代会较难如期召开的“老路”。2001年12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调查显示, 2369个乡镇中当年没有召开或者借钱召开人代会的有880多个,其中邵阳市197个乡镇有140个借钱开会。2001年9月,《时代主人》杂志披露,“人大会议在有些乡镇悄悄撂荒”,有位乡党委副书记说:上半年3次党员干部会乡人大代表都到齐了,等于开了乡人代会;一位乡长更是坦言,“乡里哪像县里那样正规,说实在的,除了换届,乡里的人大会议可开可不开”。湖南衡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人大主席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因素中,87.5%的调查对象首选“经费困难”。《人民政坛》杂志对100位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了问卷调查,75%的人认为“乡镇财力制约人大工作”。
人大主席、副主席往往成为乡镇党政“一把手”的一枚棋子,过多地参与本应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经济、计划生育等工作,“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家田”,乡镇人大在一些地方 “休耕”、“抛荒”。《人民政坛》杂志的调查发人吃惊,94%的人大主席分管或兼管政府工作,有55%的人乐此不疲,52%的人还认为这是党委、政府重视人大具体表现,仅有38%的人认为这不符合地方组织法。
乡镇人大监督既沉重,也无奈。在某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座谈会上,一位人大主席发表“经验”之谈,“我有的时候酒后监督还是有人怕,拍几下桌子,红着面子,气粗脖子,乡长会听人大的!”。这不足为奇,“空壳”的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工作自然托转给主席团,并人格化为人大主席的职务行为。把人大宪法地位转化为现实权威的层面上,人大主席与党政领导的“博弈”实质上已升华为乡镇党委、政府与人大的磨合。一些地方,人大主席工作能力强,监督力度大,往往会被党政领导挤走。衡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调查还显示,人大主席与党委书记、乡镇长关系“一般”分别达38%、 58%。2002年11月的《民主与法制》杂志报道,河北武安市管陶乡人大主席王平对乡党委书记郭某未支持召开人代会、违反财经纪律等提出建议,没想到郭书记大怒,“开人代会有啥用,就是为了吃顿饭,吃馒头,举拳头”。
《人民政坛》的调查还表明,78%、80%的人大主席分别认为乡镇人大监督成效和发挥作用“一般”。究竟是什么原因影响乡镇人大权能?86%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有关乡镇人大的法律法规不完备”。
人大主席的尴尬是乡镇人大尴尬的缩影,乡镇人大尴尬折射出宪法在基层的尴尬。体制性矛盾不解决,实质性职权无法行使到位,乡镇人大的尴尬注定会持续、延伸,操作性矛盾更会加剧体制性尴尬的膨胀。
磁县模式和新晃改制
乡镇人大尴尬和权力“失真”无法调适,正是孕育并催生“变法”之时。当“沅江实验”把束缚乡镇人大体表的缰绳解开后,破除冻结在乡镇人大血脉里的坚冰自觉地提上日程。“磁县模式”和“新晃改制”顺势而生。
据1995年《全国人大工作通讯》报道,1992年以来,河北磁县35个乡镇人大除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外,还根据需要,召开78次专题人代会。“磁县模式”的特质是,召开人代会例会与专题人代会相结合,每遇乡镇计划调整、改革和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任免干部、在特定时期和阶段需要人民群众共同实施重大决策等,人大及时审议决策。
“磁县模式”完全是在法律框架和秩序范围内解决乡镇人大权力“失真”,尤其是重大事项决定权薄弱难症,与地方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规定相符。此举无疑激活乡镇人大,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过,“磁县模式”对体制性矛盾化解不彻底,且顾此失彼,即跷起决定权,打压监督权,监督和制约乡镇政府(如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的权力被忽略;每年2次以上人代会抬高人大权力运行的社会成本,受制于财力,在很多乡镇行不通。“磁县模式”的命运可想而知:无法放大,或流产。
2002年12月 14日《湖南日报》一则不显眼的消息——《新晃侗族自治县设立乡镇人大常委会》,引发宪法学家和人大工作者的高度关注。2001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暂行规定;次年5月,乡镇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划出台。乡镇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分配及运行以法定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规程为样本,对现行乡镇人大体制既换汤,更换药。乡镇人大常委会职权划分三项:一是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包括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建设项目立项等11项;二是人事任免权,个别任免副乡镇长、决定主任和乡镇长人选、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正副乡镇长辞职、任免乡镇财政所等12个站所办负责人;三是监督权,有听取汇报、审议决定、调查、执法检查、个案交办等9种监督方式。乡镇人大常委会的产生、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五至七人)、职权(常委会十五项、主任副主任十项)、组织程序和经费保障等设计缜密。如常委会会议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人大、政府的候选人由乡镇党委提名,各站所办负责人由主管部门提出任免方案,征得乡镇党委、人大常委会同意后,由乡镇长提请。
新晃的改制涉及乡镇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尤其是拨动人事任免这根神经,“螃蟹”难吃。县委常委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完善我国人大制度做一些探索”的超乎寻常支持挡住了非议,县直部门密切配合,县乡人大的改制方案“怀胎”4年,终于“分娩”,2002年初,23个乡镇产生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命站所负责人。“新晃改制”实质上是把乡镇人大的部分职权分解给常委会行使,乡镇人大的权力走向政治现实。乡镇人大常委会行使对“七所八站”负责人的任免权是乡镇治理结构创制性、建设性的调整,对于打破 “七所八站”各自为政的格局,治疗由来已久“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顽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标本。
“新晃改制”面临不言而喻的障碍: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没有规定乡镇人大设立常委会。对此,有两种意见:有的人认为,对于公权,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为,乡镇人大常委会侵越人大部分职权,改制越入法律雷池。也有人持相反意见,像个人承包土地、市场经济虽然宪法、法律没有规定,但已经推行,从社会发展方向看,这种“违宪”、“违法”行为是良性的,有积极意义。当宪法、法律与现实发生矛盾时,必须由宪法、法律来适应现实,走局部突破、渐进发展的道路。
敢问“突围”之路
考察乡镇人大体制变迁的轨迹,我们发现,每一次改革绕不开依法行使实体性权力这一圆点,尽管绝大多数试验只能治标,以隔靴搔痒划句号。因此,探寻“突围”路径必先把握“突围”理念和方向:行政机关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规定在基层通行无阻,乡镇人大有实力监督、制约乡镇政府;正常行使实体性权力;能够便捷行使权力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证乡镇人大发育为有权威的基层国家权力机关。
可以考虑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在乡镇人大设常委会,或者直接赋予主席团实体性权力。这些权力由乡镇人大分解出一部分,也可成为二者共有权力,不管如何分权、授权,这些子权力不能游离于乡镇人大的母权力,时时受乡镇人大监督和控制。
乡镇人大设常委会决不是心血来潮的政治“作秀”,近二十年来,宪法学家、人大工作者一直为此呼吁。1986年修改地方组织法,就有安徽、山东等12个省、市、区和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建议在乡镇一级设常委会提出。1995年修改地方组织法,许多地方要求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类似常委会的某些职权。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提出乡镇决策事项相对较少;政权不宜层次过多;人大代表较少开会方便;监督范围相对较小;体制不衔接等理由,不赞成乡镇设人大常委会。随着情势变更,上述理由越来越缺乏份量,如乡镇人大代表一般为40-130名,加上财力制约,年度很难召开一次以上人代会;群众迫切需要加强监督“七所八站”。我国的五级政权,惟独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这对根本政治制度和宪政体制来说是不完整的。乡镇人大设常委会应成为乡镇人大体制变革的趋势。
乡镇人大常委会的制度设计和具体运作模式可参照法律对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规范,以前揭“新晃改制”为蓝本。在此基础上,应突出监督权的创设,如赋予乡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三分之二以上提议,有权质询乡镇政府及“七所八站”,或就有关重大、焦点问题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等。
第二种模式,改良“磁县模式”,年度一、两次人代会没有治本意义,显然很难达到法律目标。可以考虑减少乡镇人大代表名额,以20-30名为宜,便于灵活开会,降低成本,这样就回归到1954 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三个月举行一次”;为保证会议质量,应要求每次会议的会期不少于两天;突出监督权的运作。
无论是按“新晃改制”在乡镇设立人大常委会,还是改良“磁县模式”,都离不开配套改革措施作支撑。
立法保障。设立乡镇人大常委会和减少代表名额涉及到修宪,或修改法律,必须慎重稳妥。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授权某些地区试点,或者支持少数省级人大常委会在小范围内试点,待成功和成熟后再全面推广。
乡镇人大任期过短问题。乡镇人大三年任期偏短,换届频率过高,既增加社会成本,又造成乡镇干部的短期行为,还导致选民对选举的厌倦心里和政治冷漠,可以考虑县、乡人大任期统一改为四年,同步换届。
乡镇人大每年举行会议的次数问题。预算法第69条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2次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乡镇人代会一般每年一次,监督预算执行职责束之高阁。乡镇人代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两次。
一、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5
(一)大会筹备工作……………………………………………………………5
1、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有关事宜………………………………5
2、向特区党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5
3、成立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5
4、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6
5、党员代表的选举和审批……………………………………………………6
(1)发出召开代表大会的通知………………………………………………6
(2)指导代表选举工作………………………………………………………6
(3)选举结果的报批…………………………………………………………7
6、代表资格审查工作…………………………………………………………7
7、起草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报告………………………………………………8
8、向特区党委呈报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9
9、制订选举办法………………………………………………………………9
10、提出大会主席团组成名单…………………………………………………9
11、编制代表名册………………………………………………………………10
12、发出代表参加代表大会的通知……………………………………………10
(二)大会预备会议………………………………………………………………10
13、开好临时召集人会议………………………………………………………10
14、各代表组召开会议…………………………………………………………10
15、召开大会预备会议…………………………………………………………11
16、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11
(三)大会正式会议………………………………………………………………11
17、举行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11
18、召开各代表组会议…………………………………………………………12
19、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12
20、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12
21、印制选票………………………………………………………………………13
22、大会选举………………………………………………………………………13
2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14
24、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14
25、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14
26、大会闭幕式……………………………………………………………………14
(四)大会后续工作…………………………………………………………………14
27、呈报选举结果…………………………………………………………………14
28、材料归档………………………………………………………………………15
29、工作总结………………………………………………………………………15
二、会议有关资料样例……………………………………………………………15
1、会议须知………………………………………………………………………15
2、会议日程………………………………………………………………………16
3、党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18
4、纪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19
5、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20
6、召开大会的请示………………………………………………………………21
7、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23
8、预备会主持词…………………………………………………………………24
9、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持词……………………………………………………25
10、开幕式主持词………………………………………………………………26
11、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持词……………………………………………………27
12、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持词……………………………………………………29
13、第二次大会会议主持词………………………………………………………30
14、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主持词……………………………………………………31
15、闭幕式主持词…………………………………………………………………32
16、党委第一次全会主持词………………………………………………………33
17、纪委第一次全会主持词………………………………………………………36
18、大会选举办法(草案)………………………………………………………38
19、党委第一次全会选举办法(草案)…………………………………………39
20、纪委第一次全会选举办法(草案)…………………………………………41
21、选举党委委员选票……………………………………………………………42
22、选举纪委委员选票……………………………………………………………43
23、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选票…………………………………………………44
24、选举纪委书记选票……………………………………………………………45
25、大会清点人数报告单………………………………………………………46
26、大会清点人数报告单………………………………………………………47
27、大会清点选票结果报告单…………………………………………………47
28、选举党委委员计票结果报告单………………………………………………48
29
、选举纪委委员计票结果报告单………………………………………………49
30、选举党委委员结果报告单……………………………………………………50
31、选举纪委委员结果报告单……………………………………………………50
32、党委第一次全会清点人数报告单……………………………………………50
33、党委第一次全会清点选票报告单……………………………………………51
34、党委第一次全会计票结果报告单……………………………………………51
35、党委第一次全会选举结果报告单……………………………………………52
36、纪委第一次全会清点人数报告单……………………………………………53
37、纪委第一次全会清点选票报告单……………………………………………53
38、纪委第一次全会计票结果报告单……………………………………………54
39、纪委第一次全会选举结果报告单……………………………………………54
40、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会选举结果的报告……………………………………55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一、大会筹备工作
(一)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
乡镇党委严格按照《》精神,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确定:大会的指导思想和目的、任务;拟定大会的主要议程,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代表条件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两委”委员选举方式。
(二)向特区党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乡镇党委作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后,要及时向特区党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其主要内容是: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指导思想、任务和主要议程;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差额比例、代表条件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和纪委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特区党委分配的名额,由乡镇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特区党委批准。代表的构成应从本乡镇的实际出发,按照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不宜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既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拟作党委、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的人选到有关选举单位进行选举。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和乡镇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均不得少于20。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的选举,通常采取等额选举办法。这些,一般都需要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中予以明确。
(三)成立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特区党委批准后,即可开始筹备工作,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其他有关负责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生活组等,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按期完成。
(四)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在代表选举之前,乡镇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及其他熟悉党的工作的同志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五)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审批
乡镇党委在代表选举过程中派出选举工作小组,对各选举单位进行指导,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发出召开代表大会通知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特区党委批复后,乡镇党委要根据党委决定和特区党委批复的精神,起草下发《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是: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主要议程,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名额分配、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须报材料,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号召及要求等。
2、指导代表选举工作
乡镇党委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主要是:
(1)指导党组织按分配的代表名额、结构、条件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的代表结构,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应注意把握以下四点:
一是党员人数是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但不应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如党员人数较多,但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可以适当减少代表名额;对党政机关和少数民族聚居地要适当增加代表名额,考虑代表的广泛性。
二是党委、纪委负责人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可以作为党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进行选举。
三是代表构成比例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不能硬性要求选举单位必须选什么人,不能选什么人,应当通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达到预定的要求。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可根据各选举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代表构成比例提出不同的要求。
四是要保证代表质量,不能为了实现代表构成比例,而降低代表条件。
(2)指导填写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选举单位向乡镇党委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时,要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是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它需要报告的问题。
(3)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后,分别指导各选举单位开好选举代表的党员大会,代表差额不少于20。各乡镇党委收到代表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后,要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应多于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按《条例》规定,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人数的20。
(4)代表选举的组织实施。代表候选人名单确定之后,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凡本乡镇的中共正式党员(人员除外),都有选举权、表决权和被选举权,每一名党员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3、选举结果的报批。选举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选举产生出席乡镇党代会代表后,应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党员代表的会议形式、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比例等,还应附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乡镇党委收到报告后,经过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的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即应作出同意的批复。
(六)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代表选出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进行认真审查。一是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在酝酿提名和选举中是否充分发扬了民主,是否符合规定的差额比例和应选代表名额;二是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具备资格。如发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然后写出审查报告,经乡镇党委同意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经大会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七)起草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报告
党委工作报告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人撰写,并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认真听取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会讨论定
稿。
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是回顾和总结党委在任期内的工作。包括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二是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委的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
起草工作报告,必须抓住四个环节:
一是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
二是要突出经济建设中心;
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体现地区特色;
四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
纪委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先召开纪委会讨论通过,然后经乡镇党委会讨论定稿,方可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
主要内容应包括:
1、回顾过去的工作。主要是在乡镇纪委在特区纪委的领导下,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党纪党风教育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
2、总结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经验。
3、提出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八)向特区党委呈报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两委”组成人员名额经特区党委批准后,即可着手进行酝酿提出“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工作。根据各特区党委对乡镇党委、纪委组成名额和工作安排的要求,各乡镇党委要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并向特区党委呈报《关于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报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名单。“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两委”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名册的说明一般包括人选数量、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妇女和少数民族所占比例等方面情况。
(九)制订选举办法
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是大会选举工作的准则。选举办法由上届党委制订,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后,再提交各代表组讨论,经主席团汇总修改后,提交大会通过后生效。制订选举办法,要符合《中国共产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内容要具体、明确,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要有明确的处理方法,程序步骤要清楚,便于操作,文字简明易懂,不能出现产生歧义的字眼。主要内容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的任务;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实施的方法、程序;选举有效性和有效票的确定;确定当选人的原则;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候选人、当选人名单的排列顺序;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选举纪委。
(十)提出大会主席团组成名单
乡镇党委根据会议的规模,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建议名单一般应为党委组成人员、纪委负责人及各代表组负责人和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应由各代表组酝酿讨论,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十一)编制代表名册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结束并经乡镇党委审批后,应着手编制代表名册。编制代表名册,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代表名册要能反映代表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等;按照代表的选举单位、工作性质分编为若干代表团(组),并指定临时召集人。代表名册原则上以代表组为序,装订要整齐,内容填写要准确、清楚。
(十二)发出代表参加代表大会的通知
通知要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报到等事项,并要求代表安排好工作,按时出会。
二、大会预备会议
代表报到时,应安排好代表的食宿、代表组活动、讨论的地点。同时通知代表组临时召集人参加召集人会议的时间、地点。
(十三)开好临时召集人会议
召集人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召开,主要内容是:
1、简要介绍大会筹备工作情况;
2、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及其他有关确认事项等进行说明;
3、布置各代表组推选正副组长;
4、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
(十四)各代表组召开会议
临时召集人会议之后,各代表组分别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
1、传达代表组临时召集人会议情况;
2、推选代表组正副组长;
3、审议代表资格报告;
4、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草案)。
各代表组会议结束后,由大会秘书处负责收集各代表组讨论情况并向党委汇报。如代表提出不同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修改,然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对选出的代表组正副组长以确认后,由大会秘书处将名单印发给各代表团(组)和有关人员。
(十五)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党委书记一般为主持人。预备会议主要内容是:
1、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
2、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3、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4、通过大会议程;
5、通过各代表组正副组名单;
6、宣布有关事项。
(十六)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产生后,即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有:
1、明确大会主席团的任务;
2、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3、通过大会日程;
4、通过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
三、大会正式会议
(十七)举行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
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的准备工作必须做好,保证会议在庄严、热烈的气氛中进行。经选举产生并经资格审查获得正式资格的党员代表或党员应参加这次大会。同时,不是代表的有关党员领导列席会议。
大会开幕式一般由兼任党委副书记的行政负责人主持。主要程序是:
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后,大会主持人报告代表出席情况并作出说明(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能否开会等),公布这次大会执行主席名单,对上级领导和参加大会的其他同志表示热烈欢迎;
2、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国歌》;
3、上届党委负责同志代表上届党委作工作报告;
4、纪委负责同志代表纪委作工作报告;
5、大会休会,布置分组讨论报告要求。
(十八)召开各代表组会议
主要内容是:
1、审议上届乡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要充分发扬民主,安排充足的时间,让代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各代表团要做好记录,如实反映代表的意见、建议。对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吸纳到工作报告中。主席团成员要和代表一起讨论。
2、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各代表组对“两委”工作报告审议一定时间后,要根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的布置,讨论大会选举办法。
3、酝酿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4、推选监票人。
5、审议关于上届“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十九)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各代表组审议讨论 工作报告一定时间后,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其主要内容是:
1、听取各代表组对两个报告讨论情况的汇报;
2、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
3、听取上届党委关于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并讨论通过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交各代表组讨论;
4、布置推选监票人;
5、审议通过关于两个报告决议(草案)。
(二十)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分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候选人和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后,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其主要内容是:
1、听取各代表组审议关于两个报告决议(草案)的情况;
2、听取各代表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情况,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3、听取各代表组讨论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4、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
(二十一)印制选票
印制选票总的要求是庄严、大方、清晰、准确;党委、纪委两种选票应在颜色上加以区别;印制选票时,对候选人名单要严格保密;根据选举情况,作好重新选举的有关准备工作。
选票上的候选人姓名必须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并写上有关填写说明。
(二十二)大会选举
大会选举的一般程序是:
1、清点到会人数,看是否达到会议有效人数。按规定,参加选举大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名单;
4、宣布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5、最后清点代表或党员人数;
6、监票人当众检查、密封票箱,领取并分发选票;
7、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方法;
8、填写选票,依次投票;
9、清点票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10、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11、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
12、由主持人宣布当选的委员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二十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选举结束后,大会主席团应立即举行第四次会议,从新当选的委员中提名推选一名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二十四)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先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选举结果报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二十五)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二是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程序是:
1、宣读特区党委关于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批复;
2、推选监票人;
3、发放选票;
4、选举结束,宣布选举结果;
5、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的书记名单。
(二十六)大会闭幕式
大会闭幕式的内容有四项:
一是宣布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
二是通过《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是通过《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是全体起立,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散会。
四、大会后续工作
(二十七)呈报选举结果
大会选举结束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党委要将两项选举结果呈报特区党委,用以批准、备案。
(二十八)材料归档
对大会的有关材料,要按规定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二十九)工作总结
大会结束后,要对整个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出好的做法和经验,找出不足和有待改进的方面,以不断提高党员代表大会的质量。会议有关资料样例
样例一:
会议须知
为了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出席和列席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的全体同志和工作人员,要集中精力,严守机密,遵守制度,搞好服务,开好大会。会议期间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遵守会议作息时间。请勿迟到、早退。开会时间,请勿办理其他公务和会务。
二、严守保密纪律。会议文件、简报和证件,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外传和转借,若有丢失,请速告大会秘书组。需要收回的文件,请按大会秘书组的通知清退。
凡是只发到代表组组长的文件,请及时向代表传达。
三、进入会场和餐厅,请佩带代表证、列席证、工作证。请勿带会外人员食宿。进入会场后,请对号入座。
四、因病不能出席会议时,请向组长请假,并告诉大会秘书组,以便安排伙食和医治。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请保管好自己的钱物。
六、开会时,未经大会秘书组同意,各单位不得通知代表开座谈会或办理其他公务。
样例二: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
会议日程(草案)
×月×日:报到。
×日×时至×时召开各代表组召集人会议,筹备组组长×××同志主持。
1、×××同志简介党代会筹备情况。
2、提出推选各代表组组长、副组长建议名单。
3、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
4、提出大会议程(草案)。
5、提出关于请党内有关负责同志×××列会的说明(草案)。
×日
(一)×日×时至×时各代表组开会,由各代表组召集人主持。
1、推选组长、副组长。
2、酝酿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
3、酝酿大会议程(草案)。
(上述推选和酝酿结果,由各代表组联络员于×时前报大会秘书组)。
(二)×日×时至×时举行大会预备会,主持人×××同志,全体代表出席。列席代表参加。
一、通过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二、秘书长建议名单;
三、通过大会议程。
预备会议休会
(三)×日×时至×时
第一次主席团会议,主持人:××同志。
1、通过大会主席团分组名单;
2、通过大会日程;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4、通过其它需要通过的事项。
(四)×时至×时预备会复会
宣布并通过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事项。
×月×日
×时举行开幕式。主持人:××同志,全体代表及列席人员参加。
(一)×××同志致开幕词。
(二)×××同志作×党委工作报告。
(三)×××同志作×纪委工作报告。
×月×日
各代表组分组讨论,审议两委工作报告。
×日×时至×时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主持人:××同志。
1、听取各代表组汇报对两委工作报告的讨论情况。
2、通过大会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并提请各代表组酝酿后提请大会通过。
3、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并提交各代表组讨论。
4、通过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并提交各代表组酝酿。
5、安排有关选举工作。
×日×时至×时各代表组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一)×日×时至×时各代表组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二)×日×时至×时各代表组审议大会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月×日
×日×时至×时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主持人:××同志。
1、听取各代表组汇报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的情况。
2、通过并决定将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3、通过并决定将大会选举办法提请大会通过。
4、提出一名监票人,二名计票人名单请大会通过。
进行大会选举。主持人:××同志,全体代表出席。
1、通过大
会选举办法。
2、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3、选举两委委员。
4、宣布选举结果。
×日×时至×时大会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主持人:××同志。讨论并确定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日×时举行闭幕式,主持人:××同志,全体代表及列席人员参加。
(一)通过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同志致闭幕词。
(注:1、如有变动,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另行通知。2、会期掌握在三天以内。)样例三: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乡(镇)第×届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同志代表中共××乡(镇)第×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报告正确地分析了××乡(镇)的形势,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党委的工作,明确地提出了今后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充分表达了全乡(镇)党员和全乡(镇)人民奋发图强、振兴我乡(镇)的共同心愿和坚强决心。大会代表对今后五年全乡(镇)的工作提出了许多重要建议和殷切期望,第×届委员会要认真进行研究。
大会号召全乡(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第×届委员会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全乡(镇)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奋斗,扎实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前进,为实现我乡(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样例四: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
关于×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批准中共××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纪检工作的报告。大会认为,报告认真总结了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后纪律检查工作任务是积极可行的,必须努力完成。
大会指出,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加强党性教育,严格党纪,端正党风是全党的重要任务,党组织要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按照规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个基本点,集中精力抓好党纪,协助党委抓好党风;要坚持原则,从严治党,积极开展纪律检查工作,不断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严肃党的纪律,坚决纠正等各种不正之风,纪律检查委员会一定要努力开创纪检工作的新局面,把纪律检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样例五: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代表
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草案)
中共×××第×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出席中共×××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代表资格的审查结果向大会报告如下:
根据××××年×月×日中共××乡(镇)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共×××第×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年×月×日中共××乡(镇)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全乡(镇)按××、××、××等单位划分了××个选举单位。由这些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中共××乡(镇)第×次代表大会代表。代表选举工作于××××年×月×日前全部完成。
××××年底,全乡(镇)共有党员××××人,其中,预备党员××人。中国共产党××乡(镇)委员会确定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名,分配到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名。
中共×××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各选举单位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反复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党支部提名,逐级遴选产生,再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代表的选举产生,都严格按照和中央有关规定办理,都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当选代表得到的赞成票,都超过了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
这次选出的××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各级领导干部××名,占××;工业、农业、政法、财贸、文教、卫生等第一线的党员××名,占××;各条战线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占××。妇女××名,占××;少数民族××名,占××;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名,占××。50岁以下(含50岁)的代表××名,占××。这次选出的代表,绝大多数是能够联系群众,有威信、有贡献、有议事能力的党员。
在代表选举产生后,收到反映个别代表人选的来信,已由有关单位作了调查核实,不影响代表资格。(未收到对代表的任何反映)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认为,全乡(镇)××个选举单位选出的××名代表,均符合和特区党委的有关规定,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以上报告,提请大会审议。
样例六:
中共××乡(镇)委员会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乡(镇)
第×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中共XXX县委员会:
我乡(镇)第×次代表大会是××××年×月×日召开的,任届期已满。根据规定,经乡(镇)党委×月×日会议决定,拟于××××年×月×日至×日在××(指召开地点)召开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会议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激发全乡(镇)党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这次大会的任务是:总结五年来党委、纪委的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和纪委。
二、会议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
4、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产生办法
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拟定为××名,占全乡(镇)党员总数的百分之××。代表由所属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为百分之二十。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各类专业技术
人员代表占××,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妇女代表占××左右;少数民族代表占×左右;50岁以下的代表占50以上。
四、下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拟设委员××名,提名候选人××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拟设委员×名,提名候选人×名,书记1名。
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为百分之二十以上;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等额选举办法由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当否?请批示。
中共××乡(镇)委员会
20__年月日样例七:
关于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
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中共XXX县委员会:
经特区党委批准,中共××乡(镇)第×届委员会由×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根据规定和特区党委的要求,经民主推荐,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组织考核、反复协商,党委讨论决定,采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提出××名中共××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名,差额比例为××)。其中:党政负责人××名,占××;妇女××名,占××;少数民族××名,占××;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名,占××;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名,占××;平均年龄××岁。建议由×××同志作书记候选人,由×××、×××同志作副书记候选人。
经特区党委批准,中共××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按照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提出××名中共××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名,差额比例为××),建议由×××同志作书记候选人。
当否,请批示。
附件:1、中共××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中共××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中共××乡(镇)委员会
20__年月日
样例八:
大会预备会主持词
×××
(年月日)
同志们:
现在举行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这次大会应出席代表××人,因事因病请假××人,实到会代表××人,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
今天预备的议程是:
一、通过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二、通过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
三、通过大会议程。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大会工作人员宣读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工作人员宣读后)
请各位代表审议……
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没有意见,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鼓掌)。
第二项议程,请大会工作人员宣读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工作人员宣读后)
请各位代表审议……
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没有,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鼓掌)。
第三项议程,请大会工作人员宣读大会议程。(工作人员宣读完后)
请各位代表审议……
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没有,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鼓掌)。
三项议程结束,请代表暂时休息,××点继续开会。下面请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举行第一次主席团会议。
(××点)
现在,大会预备会继续开会。刚才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了×项议程,下面请大会工作人员宣读:……
请各位代表审议……
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没有,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鼓掌)。
同志们:预备会议议程全部结束。
休会。
样例九: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持词
×××
年月日
同志们:
现在举行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有四项:
一、通过大会主席团分组名单;
二、通过大会日程;
三、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四、通过其它需要通过的事项。
现在进行第一项:通过大会主席团分组建议名单。
请大家审议,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没有。进行表决。同意大会主席团分组建议名单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一致通过。
下面进行第二项:通过大会日程。
请大家审议,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没有,进行表决。同意大会日程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一致通过。
下面进行第三项: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请大家审议,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没有,进行表决。同意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没有。一致通过。
……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的内容全部结束。
请主席团成员到大会主席台就座。继续开预备会议。
样例十:
开幕式主持词
×××
(年月日)
同志们:
大会马上就要开始,请领导同志上主席台就座,请大会主席团的同志上主席台就座。请……
(上主席台的同志就座后)
各位代表、同志们:
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今天举行开幕式。
这次大会,应出席代表×××人,因病因事请假×人,实到会××人。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
今天大会的执行主席是:×××………………同志,
参加大会的还有:×××……………………同志。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光临指导。
现在我宣布: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开幕。
全体起立。
奏《国歌》。……
请坐下。
现在请×××同志致开幕词。……
请×××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请×××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同志们:本次大会的议程全部完成。
请各代表组对两个报告进行认真讨论。
休会。
样例十一:
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持词
×××
(年月日)
同志们:
现在举行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要议程有六项:
一、各代表组汇报对××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的讨论情况。
二、通过大会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并提请大会通过。
三、通过大会关于××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并提请大会通过。
四、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并提请各代表组讨论。
五、通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并提交各代表组酝酿。
六、安排有关选举工作。
下面进行第一项,请各代表组简要地汇报讨论情况。(汇报完后)
第二项,请工作人员宣读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请审议……。
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如有不举手的,再说不同意的,请举手;再就弃权的请举手)。
第三项,请工作人员宣读关于××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请审议……。
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现在进行表决(方法和第二项同)。
第四项,请工作人员宣读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请大家审议……。有什么意见请发表……进行表决(方法和第二项同)。
第五项,宣读《就提名推荐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读完后)
请大家审议……
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没有,进行表决。(方法和第二项同)
第六项,(对选举的有关事项作进一步强调和安排)
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议程全部完成。
休会。
样例十二
: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持词
×××
(年月日)同志们:
现在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要议程有五项:
一、听取各代表组汇报酝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的情况。
二、通过并决定将×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交大会选举。
三、通过并决定将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通过。
四、提名推荐一名监票人,并决定提请大会通过。
五、提名二名计票人并提请大会通过。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各代表组简要汇报讨论情况。(汇报完后)
第二项,宣读××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请大家审议……
有什么意见,请发表……(表决分段进行)
没有,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如有不举手的,再说不同意的请举手;再就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或通过)。
第三项,请工作人员宣读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请大家审议……。进行表决(方法与第二项同)。
第四项,请工作人员宣读监票人名单。
请大家审议……。进行表决。(方法与第二项同)。
第五项,请大家提名二名计票人,……(提名后)
(就其中二名)请大家审议,……
进行表决。(方法与第二项同)
这次主席团会议议程全部完成。
休会。
样例十三:
第二次大会主持词
×××
(年月日)
同志们:
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就要开始,请领导同志上主席台就座,请大会主席团的同志上主席台就座,请…………
(上主席台的同志就座后)
各位代表:
本次大会应出席的代表人,因病因事请假人,实到人。符合规定人数,现在开会。
今天大会的执行主席是:×××……
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一、选举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委员;
二、选举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首先请大会工作人员宣读选举办法(读完后)
同意本选举办法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或通过)。
请大会工作人员宣读监票人、计票人和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名单(读完后)
现在对监票人、计票人进行表决(分两段进行表决,方法为前)
请监票人就位
请工作人员清点核实到会代表人数
(宣读清点人数报告单)
现在向代表分发选票……
有关事项说明:
一、两种选票的辨认:×色为×党委委员选票;×色为×纪委委员选票。
二、弄清楚选票上的候选人数和应选人数不要造成废票。
三、选票填写方法……(读选票上的说明)
现在,请代表填写选票……(填写好后)
请监票人检查票箱……
开始投票。请按顺序进行
先请监票人、计票人投票
请主席团成员投票
请代表按座位从到依顺序投票
(投票完毕)
请监票人监督工作人员清点票数……
请监票人报告清点票数情况。(监票人宣读清点票数报告后)(主持人宣布本次选举是否有效)
请监票人、计票人和工作人员计票。
请代表原地休息。(计票结束后)
请监票人报告计票情况……
现在宣布选举结果(分别宣布当选人名单)
选举结束。
休会。
样例十四: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主持词
×××
(年月日)
同志们:
现在举行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主要议程是:讨论并确定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和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根据规定,新选出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分别委托一名委员主持。因此,请大家酝酿提名……(酝酿提名后)根据提名情况,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同志主持;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同志主持。请大会再进行审议,有什么意见请发表……进行表决(分两段进行)。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如有不举手的,再说不同意的,请举手。再就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或通过)。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议程完成,散会。
样例十五:
闭幕式主持词
×××
(年月日)
同志们:
第三次大会马上就要开始。请的领导同志上主席台就座,请大会主席团的同志上主席台就座,请……
(上主席台的同志就座后)
同志们:
这次大会应出席的代表人,因病因事请假的人,实到人,符合规定人数,现在开会。
今天参加大会的还有……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光临。
今天大会的议程主要有三项:
一、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同志致闭幕词。
现在进行第一项,请大会工作人员宣读关于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的决议。(宣读完后)
请各位代表审议……
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或通过)。(鼓掌)
第二项,请工作人员宣读关于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宣读完后)
请各位代表审议……
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一致通过(或通过)。(鼓掌)
第三项,请×××同志致闭幕词。(闭幕词完后)
各位代表、同志们,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已圆满地完成了大会的各项议程,现在我宣布: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请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散会。
样例十六: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词
×××
(年月日)
各位委员:
我受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委托,主持召开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这次会议的议程有两项:一是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二是讨论通过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的书记名单。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首先通过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请工作人员宣读选举办法(草案)。
(宣读完后)各位委员考虑一下,对这个选举办法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没有。现在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请放下),没有。一致通过。这次全委会选举,就按这个办法进行。
现在,请×××同志代表党委作关于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建议名单的说明;
(说明后)现在,请各位委员讨论酝酿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推选监票人。
(酝酿讨论后)经过酝酿讨论,大家都赞成党委提出的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现在提交全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为搞好这次选举工作,根据各位委员的提名,由×××同志为监票人。
大家有什么意见没有?没有,一致通过。
下面,进行书记、副书记的选举,请监票人和工作人员清点人数。
请监票人检查票箱。
请监票人、工作人员发选票。
请检查一下有没有未得到选票或多得选票的?
没有。请各位委员填写选票。
请各位委员认真检查一下,填写的选票是否符合要求?如果不符合要求的,请改正过来。
现在请监票人投票。请各位委员投票。
投票完毕。请监票人、工作人员
清点票数。
选票清点完毕,实到委员××人,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三者一致,投票有效。
请监票人、工作人员计票。
暂时休会。
计票完毕,继续开会。
请监票人公布计票情况(计票结果报告单)。
现在宣布选举结果:×××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书记;
×××、×××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副书记。
根据规定,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产生的书记、副书记需报特区党委审批。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讨论通过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同志为书记的结果。
请大家审议。有什么意见请发表。没有。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没有;弃权的请举手(请放下),没有。一致通过。上报中共XXX县委员会审批。
同志们: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议程已经完成,散会。样例十七:
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主持词
×××
(年月日)
各位委员:
我受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委托,主持召开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这次全委会应到委员××人,实到委员××人,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
这次会议议程是: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大家对议题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稍停)没有意见。
首先讨论通过这次全委会的选举办法(草案)。
请工作人员宣读选举办法(草案)
现在请大家酝酿讨论选举办法(草案)。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如没有)现在进行表决。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没有。
弃权的请举手(请放下),没有。
(如无不同意见)一致通过。
现在,酝酿讨论纪委书记预备人选名单。(念名单)。
(念完后)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稍停,如没意见)没有。一致通过。提交全委会进行选举。
现在推荐监、计票人。
(向委员宣读推荐监、计票人名单),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稍停)没有意见,全体通过。
现在,请监票人、计票人就位工作。
请监、计票人清点到会委员人数。
(清点完毕后)经清点,应到委员××名,实到委员××名,符合规定人数,可以进行选举。
请监票人检查票箱。
请分发选票。
现在,我把填写选票的说明念一下。
(念完后)请填写选票。
(填写完毕后)现在开始投票,请监、计票人先投票。请委员按座位顺序投票。
请监票人开箱,请计票人清点票数。
(清点完毕后)经清点,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发出的选票与收回的选票完全相符,选举有效。
请监票人、计票人计票。其他委员原地休息。
(计票完毕)同志们,计票工作已完毕,请监票人报告选举情况。
(宣布选举结果完毕)现在宣布选举结果:×××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本次全委会的选举结果,报请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再报请特区党委审批。
本次全委会的议题已经全部完成。
散会。
样例十八: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和中共中央中发(1990)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名;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
三、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产生的程序是:按照德才兼备和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经过充分酝酿,认真考察后报特区党委批复,特区党委原则同意后形成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向本次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主席团审议通过,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表组意见,认真研究,并表决通过,形成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大会选举,实到会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一次进行。选票分做张,用种颜色区别,第一张,×色,选举党委委员;第二张,×色,选举纪委委员。一次投票,分别计票,分别宣布选举结果。
五、本次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画“O”,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什么符号也不画。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画“O”,如不画“O”,则视为弃权。
填写选票一律用蓝、黑墨水笔。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字迹要清楚。选票全票书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则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六、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和计票人由主席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经大会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会场设一个票箱。选举前,由监票人和计票人核实到会人数,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并向大会主席团领取选票,交由计票员分发与会代表。投票前,监票人先检查票箱。投票时,按指定顺序依次投票,投票后仍回原座位。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票数,然后监票人公布投票结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为废票。
八、候选人或另选人必须获得应到会代表超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者再次投票,得票超过半数的多者当选。如遇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时,对缺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九、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公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当选的两委委员,分别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十、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请假未出席选举大会的代表不参加投票。
十一、本次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样例十九: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XXX县委员会的批复,本次会议应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书记1名,副书记2名。
二、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办法。一张选票,一次投票。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可投不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但必须是本届委员)。填写选票,一律用蓝、黑墨水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画“O”;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什么符号也不画。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画“O”,如不画“O”,则视为弃权。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三、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上届党委提出建议名单,报经特区党委审查原则同意,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
四、候选人获得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赞成票者方可当选。如得赞成票过半数者多于应选人数,则依得票多少顺序取足应选人数为止。如票数相等,无法确定当选者,则就票数相等者再次投票,得票数多者当选。如过半数者少于应选人数,则在其余候选人中再次投票。仍不足应选名额或无法确认谁当选,是否继续选举,请示上级党委决定。
五、出席本次全委会的委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选举设监票人1名,由本次全会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大会通过。监票人在主持人的领导下工作,并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投票结束
后,由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选票数。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计票完毕,由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样例二十:
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次会议应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名。
二、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办法。一张选票,一次投票。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可投不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但必须是本届委员)。填写选票,一律用蓝、黑墨水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画“O”;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什么符号也不画。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画“O”,如不画“O”,则视为弃权。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三、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上届党委提出建议名单,报经特区党委审查原则同意,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
四、候选人获得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赞成票者方可当选。如得赞成票过半数者多于应选人数,则依得票多少顺序取足应选人数为止。如票数相等,无法确定当选者,则就票数相等者再次投票,得票数多者当选。如过半数者少于应选人数,则在其余候选人中再次投票。仍不足应选名额或无法确认谁当选,是否继续选举,请示上级党委决定。
五、出席本次全委会的委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选举设监票人1名,由本次全会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大会通过。监票人在主持人的领导下工作,并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选票数。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计票完毕,由监票人报告计票结果,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样例二十一: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
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
选
票
党委委员选票
候选人姓名符号另选人姓名符号
说明
1、候选人姓名,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2、候选人××名,应选××名,多于××名的作为废票。
3、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的右边符号栏内画“O”;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什么符号也不画。如另选他人,就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右边符号栏内画“O”,如不画“O”,则作为弃权。
样例二十二: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
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
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选
票
纪委委员选票
候选人姓名符号另选人姓名符号
说明
1、候选人姓名,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2、候选人×名,应选×名,多于×名的作为废票。
3、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的右边符号栏内画“O”;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什么符号也不画。如另选他人,就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右边符号栏内画“O”,如不画“O”,则作为弃权。
样例二十三: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
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选
票
书记选票
候选人姓名符号另选人姓名符号
副书记选票
候选人姓名符号另选人姓名符号
说明
1、书记候选人一名,应选一名,副书记候选人两名,应选两名。
2、副书记候选人姓名,按中国共产党XXX县委员会原则同意的顺序排列。
3、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的右边符号栏内画“O”;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什么符号也不画。如另选他人,就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右边符号栏内画“O”,如不画“O”,则作为弃权。
样例二十四:
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
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选
票
书记选票
候选人姓名符号另选人姓名符号
说明
1、书记候选人一名,应选一名,副书记候选人一名,应选一名。
2、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的右边符号栏内画“O”;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什么符号也不画。如另选他人,就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右边符号栏内画“O”,如不画“O”,则作为弃权。
样例二十五: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
清点人数报告单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第×次全体会议:应到代表××人,因事因病请假缺席代表××人,今天实到代表××人,符合规定人数,可以开会。
大会秘书长:
××××年×月×日
样例二十六: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
清点人数报告单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第×次全体会议:应到代表××人,因事因病请假缺席代表××人,今天实到代表××人,超过(不到)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可以(不能)进行选举。
监票人:
计票人:
××××年×月×日
样例二十七: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
清点选票结果报告单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于××××年×月×日举行全体会议,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共发出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选票××张,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票××张。
投票后收回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选票××张,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票××张。收回票等(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
根据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规定,选举有(或无)效。
监票人:
××××年×月×日
样例二十八: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
选举第×届委员会委员计票结果报告单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于××××年×月×日举行全体会议,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
本次会议应到会代表××名,因事因病请假××名,实到××名。
共发出选票××张,投票后收回选票××张,其中:有效票××张,废票××张。
计票结果如下(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候选人姓名赞成票数不赞成票数弃权票数
另选人姓名赞成票数不赞成票数弃权票数
监票人:
××××年×月×日
样例二十九: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
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计票结果报告单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于××××年×月×日举行全体会议,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本次会议应到会代表××名,因事因病请假××名,实到××名。
共发出选票××张,投票后收回选票××张,其中:有效票××张,废票××张。
计票结果如下(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候选人姓名赞成票数不赞成票数弃权票数
另选人姓名赞成票数不赞成票数弃权票数
监票人:
××××年×月×日
样例三十: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
选举第×届委员会委员结果报告单
根据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规定:×××、×××、×××、……等××名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
会议主持人:
××××年×月×日
样例三十一: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
会
选举纪委检查委员会委员结果报告单根据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规定:×××、×××、×××、……等××名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会议主持人:
××××年×月×日
样例三十二: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
第一次全会清点人数报告单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于××××年×月×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本次会议应到会委员××名,因事因病请假×名,实到××名,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符合规定,可以选举。
监票人:
××××年×月×日
样例三十三: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
第一次全会清点选票结果报告单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于××××年×月×日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本次会议应到会委员××名,因事因病请假××名,实到委员××名。
共发出选票××张,投票后收回选票××张,收回选票等(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
根据本次会议《选举办法》规定,选举有(或无)效。
监票人:
××××年×月×日
样例三十四: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
第一次全会计票结果报告单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于××××年×月×日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本次会议应到会委员××名,因事因病请假××名,实到××名。
共发出选票××张,投票后收回选票××张,其中:有效票××张,废票××张。
计票结果如下(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书记候选人姓名赞成票数不赞成票数弃权票数
另选人姓名赞成票数不赞成票数弃权票数
副书记候选人姓名赞成票数不赞成票数弃权票数
另选人姓名赞成票数不赞成票数弃权票数
监票人:
××××年×月×日
样例三十五: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
第一次全会选举结果报告单
根据本次会议《选举办法》规定:
×××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书记;×××、×××等两名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副书记。
会议主持人:
××××年×月×日
样例三十六:
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清点人数报告单
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于××××年×月×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本次会议应到委员××名,因事因病请假×名,实到×名。符合规定人数,可以选举。
监票人:
××××年×月×日
样例三十七:
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委
第一次全体会议清点选票结果报告单
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于××××年×月×日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本次会议应到委员××名,因事因病请假××名,实到××名。
共发出选票××张,投票后收回选票××张,收回选票数等(或少)于发出选票数。
根据本次会议《选举办法》规定,选举有(或无)效。
监票人:
××××年×月×日
样例三十八:
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委
第一次全体会议计票结果报告单
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于××××年×月×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本次会议应到委员××名,因事因病请假××名,实到××名。
共发出选票××张,投票后收回选票××张,其中:有效票××张,废票××张。
计票结果如下:
书记候选人姓名赞成票数不赞成票数弃权票数
另选人姓名赞成票数不赞成票数弃权票数
监票人:
××××年×月×日
样例三十九:
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报告单
根据本次会议《选举办法》规定:×××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本选举结果报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通过。
会议主持人:
××××年×月×日
样例四十:
关于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
和××乡(镇)第×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中共XXX县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乡(镇)第×次代表大会于×月×日至×日在×××(地点)举行,历时×天。
大会根据《》规定,经到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等××名同志为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选举×××等×同志为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单附后),请备案。
×月×日,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等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同志为中国共产党××乡(镇)委员会书记,×××、×××同志为副书记;选举×××同志为中国共产党××乡(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名单附后),请批复。
附:1、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单;
2、中国共产党××乡(镇)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