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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两委综合研判报告集锦9篇

时间:2023-02-18 17:48:26

社区两委综合研判报告

社区两委综合研判报告范文1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一)年初按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坚持把综治和平安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规划,摆上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做到常议常抓;细化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与各所、队签订综治维稳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到了年初有工作实施意见,半年、年终有工作总结,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年终时对城管局综治工作形成了书面的述职报告,并能严格按照公文处理要求,及时处理县综治委、综治办下达的重要文件,亲自督促落实。

(二)针对城管工作出现的新特点、新矛盾和问题,城管局以建立健全系统网络体系为重点,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了局长、分管副局长为责任调解主体、行政审批股为责任调解部门,与各队、所形成了联动机制及源头防范化解机制,有效推动了城管系统调解工作的落实。及时完成了县监管中心指派处理事项。

二、完善“大调解”机制,调解工作扎实推进

(一)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政法委的要求和指示精神做好大调解工作,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多种方式,积极介入当事人的矛盾纠纷,通过疏导、政策解释、说理来解决纠纷,达成协议,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了“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保障社会稳定安定。在从事城市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主要以行政调解方式为主,而以人民调解为辅,健全完善了“大调解”“三册一本”台帐,尽量减少矛盾和积怨,着力疏导和化解,力争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健全“大调解”信息平台。不断加强社会矛盾信息收集,建立覆盖基层各队、所单位、“两新组织”等社会各方面的信息员队伍,对各类社会矛盾进行分析研判和总体把握。完善专项排查研判机制,重点强化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突发社会矛盾信息搜集和研判,实现城管系统纠纷信息的全面、动态掌握。按时录入“大调解”纠纷信息。

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平安建设工作显成效

(一)细化群众工作处理机制,认真做好群众接待处理工作。对群众来访,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解答、细心办理。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办理的及时协调处理,一时不能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讲方法,重效果,根据群众内容逐一落实处理。遵循初信抓“快办”,重复信抓“细办”的工作思路,做到有理有据,明确答复。对一些不属于城管执法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积极做好对举报人的解释说明工作,并提供正确的反映途径。对一些涉及部门多,管理职责交叉的问题,坚持现场办公,明确责任,督促落实整改。

(二)积极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半月排查报告制度,随时梳理排查问题,积极协调开佛镇、镇妥善处理县垃圾处理中心与当地群众之间的矛盾问题;快速反应,对城区内秩序整治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均获得群众的普遍认可。

社区两委综合研判报告范文2

爱岗敬业 忘我工作

十一年来,__同志先后在六个一线部门工作,在每个庭室工作都是满怀热情、脚踏实地,每年都是所在庭室的办案标兵或工作能手,在长期的审判、执行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是一位能够适应各个工作岗位要求的复合型人才。

__同志始终将维护生效判决权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的一贯追求,本着对执行工作的热爱、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践行着一个执行人员的责任。在执行被执行人张惠芳拆迁纠纷一案过程中,为了方便当事人,他曾经带着书记员在晚上八点多去向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一直到晚上近十一点才回家;在执行被执行人赖伟洁拆迁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为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抗拒情绪,不让进屋,__硬是站在门外与当事人谈了两个小时,终于感动当事人,开门相请、热水相迎;为了加强法院依法强拆的力度,在执行被执行人__登尔郎服装有限公司拆迁纠纷一案强拆的前一天晚上,__同志不惧威胁,依法明确通知当事人第二天八点法院会采取强拆行动,谁妨碍法院的强拆行动、或指使他人妨碍强拆,就对其依法进行司法拘留,使得当事人自动撤退了原来雇佣的盘踞在待强拆商铺内的社会闲杂人员,强拆行动得以顺利进行。

勇挑重担 尽忠职守

在担任执行局副局长期间,__主动承办事关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大案、要案。如__同志承办的__东华里片区改造的全部19件强拆案件,均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在全国其他地方频频发生暴力拆迁、的时候,__同志承办的强拆案件始终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运作,19件强拆案件,经过艰辛的调解工作,达成和解协议的11件;另外实施强拆的8件,也因为预防措施到位、行为规范而全部顺利拆除。

担任执行局副局长四年来,__同志认真履行一名中层副职领导的职责,积极、主动配合局长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的各项决策,分管一支12个实施组、36名执行员的执行队伍。__同志需要对12个实施组承办的案件的重大决策、法律文书把关,在某个实施组有重大案件需要局领导出面协调、带队执行时,__同志都能安排好手头的工作当仁不让地负起责任。每年带领分管的实施组外出强制执行,包括扣押机器设备、车辆、清空房屋、强制搬迁等不下20次。每次外出强制执行,__同志均指导实施组长制定好详细的执行方案,做好预防措施。因准备工作充分,四年来,每次带队外出强制执行都能达到预期的执行目标。

心系百姓 执法为民

近四年,__同志共承办了3963件案件,其中3800余件为拖欠工人工资的群体性欠薪案件。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快速调查控制、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通过司法拘留赖账老板、限制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境等强力措施,为该3800余名工人执行到位90%被拖欠的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使多起存在群体性纠纷、存在上访隐患的案件及时得到化解。__年10月1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组特地来到__区法院,录制了一期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法治节目。__同志根据多年的基层执行经验,就限制高消费令实施一年来的成效与不足接受了采访,节目播出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__同志__年承办的李施潼、陈彩凤申请执行徐闻新国线有限公司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是目前为止全国范围内赔偿额个人赔偿额最高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个人赔偿额高达150万元。两案执行标的300万元。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受到遇到多方面的困难和阻力,两案赔偿额总计270余万元。在执行过程中,调查财产的资料显示,除财产保全冻结的1万余元、查封的登记在新国线公司名下的23辆大客车外,各被执行人表面上均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扣押大客车后,也一度有20多名车主来到法院执行局接待室聚集,向我院施加压力,要求放车。__同志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耐心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并明确告知如有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近30次的异地执行,创新执行措施,冻结被执行人在__、深圳、珠海等城市的车票预期收益,到__市海珠客运站强制扣押被执行人准备营运的大客车,最终促成账面上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徐闻新国线公司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在一年半内全部履行完毕。该执行案件被最高人民

检察院制作成电教片,作为宣传解决执行难的典型案例在电视台播出。 在法院工作十多年以来,__同志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一颗赤诚的心,率先垂范,身践力行,用实际行动去兑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诺言,以坚实的步伐在人生的道路上迈出一串串光辉的足迹。

__同志,现任__市__区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民盟盟员。__年初他从__省__市法院选调进入__区法院,先后在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__年任办公室副主任。进入__区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秉持法律的信念,锐意进取、奋勇争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无私奉献,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先后多次被评为工作能手,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__年被__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信息员。

勤于学习 提升自我

从内地法院调入经济发达地区法院后,面对工作要求高、工作强度大的现实,__同志及时调整心态,转变工作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为了达到复合型、综合型法律人的要求,平时,他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虚心向同事请教。他还注重边干边学,__年、__年,先后两次借调到省高院执行局综合处、研究室信息组工作近一年时间。在此期间,他十分珍惜这难得的学习、提升机会,在不断加强审判执行业务知识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增强公文写作、综合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通过几年来的磨砺,其工作能力尤其是写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能够胜任领导安排的各种重任。

爱岗敬业 恪尽职守

__年,__同志从执行局调入研究室工作,他负责领导的讲话材料、年终总结、工作计划、人大报告和各种简报、信息的起草、报送工作,并担任了审委会秘书。面对文字工作带来的压力和挑战,尽管是半路出身,他不畏艰难,紧紧围绕全院工作大局和领导决策,结合我院实际,深入开展审判调研工作,努力撰写出符合院领导思路和工作实际的各类文字材料,为全面提升__法院信息、调研工作水平,充分展示__法院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贡献了一份力量。5年来,__同志先后撰写了各类综合文字材料160余万字,编写简报、动态218期,参与制定全院审判业务管理制度15项,记录审委会会议83次,完成的工作呈现出质量好、效率高的特点,得到了院领导和同事的认可。“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在他和同事共同努力下,__法院研究室的各项工作在全院、全市乃至全省法院均能名列前茅,__年至__年信息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名第一,研究室连续四年被评为先进集体,这中间凝聚了他的汗水和辛勤付出。

勇挑重担 敢于创新

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__年初,在领导、同事的关心支持下,通过竞争上岗,__同志担任了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事务性、文字性工作多,承担着承上启下,联系内外,为院党组和全院干警做好服务等任务。他知难而上,敢于担责,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办公室主任,按照参谋服务质量更高一点,办文办会考虑更精细一点,协调关系能力更强一点的标准,主动谋事、大胆管事、扎实做事,努力提高办公室的各项工作水平。在办公室一年工作期间,他与办公室文秘组的同事共同努力,先后高质量完成了向省法院郑鄂院长、区委书记、区长等领导汇报材料,两次全市法院院长会议材料、__法院基础建设情况汇报材料等重要文字的撰写工作,使__法院的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认可。在日常工作中,他勇于创新,和文秘组同事一起广泛调研,制定了人大代表见证司法活动等7项综合制度,有力促进了全院工作规范化运行。此外,他协助办公室主任加强对外联络,推动与市医调委、区工商局、区妇联等先后建立了联调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我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建立完善。

默默奉献 清正廉洁

__同志坚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信条,无论什么事,他都尽到自己的最大努力,争取做得更好。研究室、办公室需要承担大量的文字工作,为了写好各种材料,抵更熬夜、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搜肠刮肚、苦思冥想是基本工作状态,其中的酸甜苦辣和艰辛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但他毫无怨言、乐于奉献,几年来,一直坚守工作岗位,始终保持工作热情。在工作中,他养成了认真负责、勤奋敬业的工作作风。为了完成繁重的文字工作,他经常放弃休息,加班加点。__年10月下旬,他承担了向人大作五年工作报告的任务,在此期间

,前来探亲的父亲突然病重住院半月,他总是在单位里加班至深夜,才匆匆赶到医院照顾父亲,通过一个月的努力,完成的工作报告在新一届人大会议上全票通过。此外,作为一名法官,他坚守底线,清正廉洁,在执行局工作期间,他担任执行小组长,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300多件,没有收到过当事人的一次投诉。 作为一名普通法官,他付出了努力,收获了成绩;作为一名综合部门人员,他默默奉献,体现了自身的价值。面对成绩和荣誉,他并没有骄傲和满足,又开始了新的跋涉和追求。

__同志是__市__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__法庭庭长,中共党员,1985年12月进入__市法院工作,曾长期担任__法庭庭长、党支部书记。在法官生涯的20多个春秋里,她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特有而崇高的敬业精神,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自己毕生的追求,先后荣获“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五好庭长”、“__市优秀人民法庭庭长”、“调解能手”、“个人三等功”等多项光荣称号,__法庭也在她的带领下连续多年被__镇政府和__法院评为“年度先进集体”、先后荣立__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__省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等耀眼荣誉。并于__年6月被__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__省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可以说,用“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个战斗堡垒”来形容她和她曾带领的__法庭党支部,是最恰当不过。

一、服从大局 扎根基层

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必须要从大局出发,服从组织安排,坚决完成组织布置的任务。__同志自__年被院党组安排任__法庭庭长时,便一头扎身于基层第一线,且一干就是八年。在此期间,她已经没有公休和节假日的概念,常常牺牲假期和下班时间,往返于法庭和法院本部,一心扑在工作上。八年来,__同志为法庭工作可谓是倾尽心血,不仅审判工作做的出色,还积极参与社会综治协调工作,为当地党委、政府排忧解难,获得当地党群干部的一致好评,为__区法院树立起了__法庭这一响亮的品牌。

二、巧解千结 一心为民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法官,就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在这个岗位上就要比别人具有更多的耐心和诚心!这是__同志的工作标准。她针对法庭的工作实际,在工作中采取“多调少判”的思路,在审理上述民事纠纷案件时将调解作为前置程序。在调解工作中,她积极倡导人情化办案,坚持把调解与改进审判作风相结合,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调解方法。在她办结的138件案件中,调解率高达63%,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纠纷,找芳姐。”在__,__同志擅长调解民间纠纷很有名气。当地群众不论大事、小事,只要有纠纷解决不了,总乐于找她解决。可以说,__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直是在用实际行动履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庄严承诺。

三、以身作则 甘当人梯

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不仅自己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而且还能带动其他同志当先进,做模范。__同志在管理队伍的时候,不但自己能够时时刻刻以身作则, 严格管理, 处事公平 ,具有强大的号召力,而且__法庭通过她的科学管理和严格教育,整体队伍的精神面貌佳、积极向上,向心力强,是一支整体素质高、司法作风好的队伍。__同志担任法庭党支部书记时,法庭先后有多名同志在她的大力推荐介绍下光荣入党,也培养出多名业务骨干及中层领导,__法庭也被誉为__法院的“黄埔军校”,堪称一支光荣而又传奇的团队,其个人及__法庭的先进事迹也先后通过各种媒体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

可以说,__同志用一名党员、支部书记的行动诠释了“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个战斗堡垒”的庄严承诺。

__,男,1981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__年6月毕业于__财经政法大学,同年7月进入__市__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__市__区人民法院政工科书记员、团总支副书记。

作为一名法院政工工作人员,3年来,他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政治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公道正派,热情服务,扎实工作,无论是政治上、思想上还是日常工作中都表现突出,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和赞扬。__年,__同志先后荣获“区优秀团干部”、“法院优秀行政人员”等荣誉,并获个人嘉奖一次。

厚积薄发 屡创佳绩

__同志在政工科承担着大部分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撰写,但他并没有被枯燥的文字所束缚,而是虚心向科室领导请教,注意知识的更新和积累,积极培养自己对材料写作的兴趣。近年来,他先后负责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排头兵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一系列活动的材料撰写及组织实施工作,均取得圆满成功。他在__年撰写的《对法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探析》一文,获全省法院政工论文二等奖,并到省法院做现场报告。

__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为新时期人民陪审员工作指明了方向。与此同时,__法院决定尝试在全区推行诉讼协调员制度。面对这两项交织在一起的艰巨而重要的任务,__同志积极配合科室领导,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认真部署,积极行动,迅速高效地完成了第一批人民陪审员和诉讼协调员的选任、培训、上岗等一系列工作,其中陪审员的选任在全市五个基层法院率先完成,为日后法院陪审工作的成功开展争取了主动。同时,他还积极协助科室同事,负责对人民陪审员及诉讼协调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沟通协调,科学管理。在他和政工科其他同事的共同努力下,__法院的这两项工作成绩瞩目,自__年以来,先后荣获“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殊荣。

__年3月,__同志以高票当选为法院团总支副书记。在感谢青年同事们信任的同时,他也感觉到身上的责任愈加重大。当选后,__积极配合科室领导、团总支书记,为法院青年工作出谋划策,参与组织策划了团总支的多项活动。如“__市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的成功创建,“送法下乡”、

帮教少年犯的“展翅”等活动定期开展,已逐渐成为法院团总支的品牌活动。各种形式的青年联谊活动也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深受青年干警们的喜爱。 情系干警 服务审判

政工科是法院干警之家,是重要的审判服务部门。作为一名政工干部,法院干警的切身利益是政工工作的重心所在。在工作中,__同志能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服务审判一线工作。他借助与法院干警日常接触较多的优势,积极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想法,将他们的困难和困惑积极向科室领导反映传达,为院党组制订相关队伍建设决策提供参考。在对同龄青年干警做思想工作时,他主动和大家打成一片,共同探讨生活中、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相互了解,共同进步,处处为干警着想,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在日常工作中,他积极主动,政工业务熟练,工作质量好,效率高,完成工作量居本部门前列。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培训,做到不偏不倚,细微入致;对干部人事档案,做到及时归档,细心管理;对法官等级、法警警衔,做到按时晋升,准确无误;对法院涌现出来好人好事,做到及时勉励,大力宣传。

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

__自从走进法院那一天起,就深深地热爱着这份职业。无论是在刑庭还是在政工科,他总是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忘我工作。

刚进法院第一个月,__同志被安排到刑庭书记组从事刑事跟案工作。刑事案件结案周期短,质量要求高,专业要求精。从理论到实践,总是存在着一定的距离,但他努力克服语言环境、实际操作等困难,经常加班加点至深夜,凭着这种执着的精神,在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内,就结案23件,收案数和结案数在新书记员中名列前茅,获得了书记办领导的好评。

此后,他调入政工科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在很多人眼里是枯燥乏味、繁琐无章的,但__迅速进入新角色,积极协助科室领导,与政工科全体同事一起,团结实干,通力合作,无私奉献。__年年底,公务员登记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此次工作时间短,任务紧,要求高,由于科里另外一名同志抽调到人事局帮忙,难以兼顾,因此法院的整个公务员登记工作基本上由他一人负责。为此,他主动放弃了晚上、周末的休息时间,连续加班,翻阅干部档案,仔细核对矫正,耐心做好解释答疑工作,消除大家心中的顾虑,短短两个星期,他就完成了法院140多名公务员的登记工作,为后续的工资改革工作能顺利进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做事让人放心”,这是__同志对自己的要求,也是领导和同事对他的一致认可。“青春如不耕,何以自结束”,我们相信,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法院政工干部,__同志将继续在以后的工作中,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为法院干警们谋利益、办好事、办实事。

__同志是我院刑事审判庭的一名审判员。自__年从____法院调到我院工作以来,__同志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公正司法,清正廉洁,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党和群众的肯定。他于__年荣立__省武冈市人民政府三等功,__年被共青团武冈市委员会授予“青年文明标兵”称号,__年、__年被武冈市委组织部授予“嘉奖”,__、__、__年连续三年被我院评为优秀法官、__年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最近又被省法院记个人二等功。“用法槌敲响正义之声”,是__同志一直笃信的理念!

坚定理想信念。崇高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行动指南和精神动力。作为一名法官,__同志始终坚持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一行就要爱一行,做法官是我的信仰,公正审判是我的信念”,这是__同志一直挂在嘴边的话,而他也用行动认真地实行着。

秉公办案,宽严相济。__同志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重要职责和办好案件的重要标准,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自己神圣的司法使命,力求使每一起案件都达到定纷止争、息讼服判的最佳效果。他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刑事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对经办的每一起案件,他总是从犯罪的构成要件来把握罪与非罪,再从犯罪的情节把握量刑幅度,对涉及定罪量刑的每一个证据,严格按照证据规则予以审查,确保案件质量,做到不枉不纵,让人心服口服。

牢记宗旨、公正司法。__同志牢记宗旨,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将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在办案中不辞辛苦,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__年,__同志冒着生命危险,成功审理了张超刚、咸冠宇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开设、抢劫、绑架、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的“5.10专案”,该案涉及10个罪名、36名被告人、40宗违法犯罪事实、60个卷宗,400余份证据。该案的审结为打黑除恶做出了贡献,为和谐社会的发展增添了光彩。

爱岗敬业、清正廉洁。__同志孜孜不倦、无怨无悔投身审判事业,始终一如既往、满腔热情、认真细致地办好每一起案件。__年,__同志审结刑事案件164宗,结案率100%,没有一宗超审限,没有一宗被发回重审。__年,审结案件82件,其中包括__市自建国以来规模最大、人数最多、涉及面最广的黑社会性质案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5.10专案”。

__同志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更以一名优秀法官的标准时刻提醒自己,他的执着、朴实、敬业一直感动并影响着每一位干警。

__同志经办的“5.10专案”是__市自建国以来规模最大、人数最多、涉及面最广的黑社会性质案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__同志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冒着生命危险,执着、专注、出色地完成了审判任务,为打黑除恶作出了贡献,为__的稳定出了一份力量!

提前介入 公安机关经过前期侦查,于__年5月10

日收网抓人,该案便简称5.10专案。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于__年,__年起逐步扩大,到__年达到巅峰状态。主要在三个领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一是陶瓷搬运市场、二是地下、三是拍卖市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手段主要有:强行阻止、强拿硬要、威胁恐吓、暴力殴打、暴力收债、自开、强行介入、以黑吃黑、抢劫绑架、控制拍卖等等。鉴于该案的特殊情况,省打黑办、省公安厅派遣专家坐镇__督促、指导办案,省打黑办同时要求成立专案组,公检法都要派专人集中到指定地点,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办理该案。我院根据本院的具体情况,指派刑事审判庭审判员__进驻专案组。__同志进驻专案组期间,积极了解案情,参与研究方案,并指导侦查员严格依法、全面客观地取证,并购买了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书籍进行专门研究。 庭前准备 该案涉及10个罪名、36名被告人、40宗违法犯罪事实、60个卷宗,400余份证据,案卷装了整整两铁皮箱。面对5.10专案这个庞然大物,刑庭根据各人的特点进行了工作安排:由__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合议庭的另两名成员分别是善于写作、论文屡次获奖的助理审判员凌蔚、沉着冷静的人民陪审员李文标,并配备了两名书记员,一名是多次荣获书记员综合素质比赛冠军的“键盘飞手”肖芳、一名是一丝不苟的“智能管家”老宝瑛。分工明确后,大家在“讲政治、顾大局”的要求下,从各自的工作角度出发,细化工作,找难点,想对策,报经院、庭领导审核后,每个人都突破了传统操作,创造性地展开工作:主审法官__同志从驾驭庭审的角度出发,制作了长达63页的庭审提纲,预计开庭时间为11天。该庭审提纲对庭审的每一个细节都予以了充分的考虑,诸如申请回避、申请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申请重新鉴定、申请变更辩护人、发问方式不当等等;除了制作详细的庭审提纲之外,__同志还制作了大量的图表,将长达37页的书图解成十余张图表,使整个案件即使不看其他材料也能一目了然;提出了征求被告人及辩护人质证意见时,有意见的举牌示意,不举牌的视为认可的设想,解决了针对同一证据对36名被告人、27名辩护人逐一质证耗时过长的问题;提出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顺顺序或者倒顺序进行发表辩解辩护意见的设想,解决了个别被告人情绪激动、扰乱法庭秩序影响其他被告人的问题;还根据个别被告人身体有伤病的特殊情况提出了先征求伤病被告人的意见、然后安排伤病被告人退庭休息的设想,解决了伤病被告人身体状况不好影响庭审顺利进行的问题……书记员肖芳从记录的角度提出给每个被告人编个固定的顺序号,派发一个标有顺序号的牌子,被告人发言之前既要举牌又要报号,以解决被告人之间难以区分辨别、被告人与对应的犯罪事实之间容易混淆的问题;书记员老宝瑛从开庭笔录签名的角度提出在每页笔录的下端设计一个签名框,并在每个框内写上顺序号,特定编号的被告人只能在特定编号的框内签名,签名时,哪个被告人签了名,哪个被告人没签名就一目了然,同时还能保证笔录的整洁性。准备工作一切就绪,只待择期开庭,但大家都预感到,开庭的过程会相当艰难。

被人跟踪 5.10专案在移送法院之前,公安分局的领导就通报了与该案相关的一些情况:该犯罪集团的渗透能力很强,渗透手段很隐蔽;尚有多人在逃,其中有数人是组织、领导者,部分人员已逃至国外,急切地想知道案件的处理情况,以便其下一步的打算,或者回国投案自首,或者继续漂泊国外,这些人可能会通过各种渠道打探案件信息。形式果然严峻,开庭前五天,书记员送达了开庭通知书,并告知了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前的第三天,主审法官__在下班途中,不经意发现两名男子驾驶摩托车跟在后面,不远也不近,你快他也快,你慢他也慢,你转弯他也转弯,__初步判断被人跟踪,为了确认是否被人跟踪,他在一红灯前停车,故意与前车保持较大距离,想让两辆摩托车开到前面去。没想到,那两辆摩托车跟在后面也停了下来,距离还是不远也不近,__当即判断被人跟踪,凭借其干刑警时积累的经验,迅速摆脱了跟踪。

律师发难 一位来自__的律师一出庭就申请法庭将他的被告人的手铐打开,还振振有词地罗列了法律依据,全场顿时蒙了,__同志胸有成竹地静听该辩护人陈述所谓的理由。原来,在此之前,值庭经验非常丰富的法警队冯队长就料到会有人提出这种请求,便将法警押解规则提供给了主审法官__,该规则规定:“司法警察执行法庭押解时,对被告人一般不得使用械具,涉及重大案件被告人的开庭,可以根据安全需要使用械具。”当审判长__将这个生僻的规定不紧不慢地宣读完之后,所有的工作人员长长地嘘了一口气,而辩护人也不再吭声了。

当庭威胁 大家预计到庭审将会很艰难,但事实超过了预计。庭审刚刚进入法庭调查阶段,第一被告人情绪激动,扯着嗓门大声吼叫,根本不听审判长的劝阻,庭审被迫中断。合议庭临时决定休庭,对第一被告人予以训诫。在接下来的庭审中,第一被告人公然当庭威胁主审法官__说:“就要搞死你”;与之相呼应的是,第三被告人在法庭上用右手作手枪状指向审判台,威胁__。面对现实的、直接的威胁,审判长__毫不畏惧,毅然敲响了法槌,依法对第一、三被告人进行了严厉的训诫,并以其特有的雄浑的男中音继续庄严的庭审。

亲属打探 威胁不仅仅来自于法庭内,也不仅仅来自于被告人。根据公安机关特殊渠道得到的信息,法庭外,被告人的亲属在外面多方打探主审法官__的相关情况,其中有一个被告人的亲属更是转让了公司的股份、搬离原住处,与身份不明的人员来往密切……一切显示,情况万分危急!

贴身护卫 院领导果断采取措施,会同公安机关对主审法官__采取了我院有史以来最为严密的安保措施:为主审法官__配备了防弹衣、警用催泪剂,24小时法警陪护,离开法庭和办公楼时,提供明暗两种保护(明的是警车接送,法警着警服佩戴枪支陪护左右;暗的是由公安分局提供专业便衣警察暗中在前后跟踪保护),不许回家睡觉,由办公室以特殊方式解决,睡觉时,一名法警陪在旁边睡觉,另一名法警在附近作警戒;不许与家人接触,以免危险扩大到家人。院领导、法警队队长还不定时地对值班法警和陪护对象__进行抽检,并频繁地到实地察看,落实安保措施。这种高强度、高压力、高危险的状态持续了15天(安保措施适用于星期六、日)。__凭借其坚强的意志、顽强的毅力挺过来了,可几岁的小孩子受不了,天天吵着要爸爸,无奈,妻子带着孩子,乔装打扮秘密潜入住地探望。

偷运枪支 公安情报显示,庭审结束不久,在逃人员密谋偷运枪支潜入__,领导马上告知__同志做好防护准备。__同志深知,在逃人员此时偷运枪支来__意味着什么……__同志平时有一句口头禅:没压力,要干好;有压力,要干得更好!

起草文书 经过长达11天的连续开庭审理(非常凑巧,庭审提纲预计要开11天,刚好11天开完了,庭审笔录长达565页),庭审顺利结束。__同志顶着人身受到威胁的压力马上转入整理材料、草拟文书的工作中。作为审判长,他带领合议庭成员作了很多创新。首先,鉴于案情重大、背景复杂,案卷材料要采取特殊的保管措施。与法警大队协商后,报经院领导同意,案卷由法警大队提供特殊场地、实行三人分执钥匙、全部到场方能调取案卷的特殊保管措施,该场地的防盗系统与110指挥中心实时连接。其次,办案组人员集中办公,一是保证高效率地工作,二是可以防止泄密,在没有找到合适的场地

社区两委综合研判报告范文3

摘要:温泉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维稳责任,主要从深化严打整治、抓好排查化解、健全防控体系、深化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等维度开展温泉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关键词:温泉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现实考量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维稳责任

温泉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稳定工作是第一责任的要求,通过抓干部、抓责任、抓保障、抓落实,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自“6•26”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发生以来,县党委、政府深刻认识到案件从重点地区向非重点地区转移的严峻性,多次召开稳定工作会议,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维稳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没有与稳定无关的事,没有与稳定无关的人”的思想,建立健全党委一元化领导下反恐维稳机制,成立县、乡两级联合指挥部,切实发挥反恐维稳中枢纽带作用,确保了全县各敏感节点平稳度过。

二、深化严打整治,提升维稳能力

(一)以情报信息为先导,促使“三情”信息、维稳综治重点工作分析研判常态化。进一步完善了维稳情报信息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情报信息研判机制,认真落实每日情报信息会商研判制度。强化联指办分析研判会议,收集并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二)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始终坚持“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以“两个严防”(严防恶性案件发生,严防大规模发生)为目标和着力点,强化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严打严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全县治安秩序的稳定。

(三)深化“三非”整治,坚决遏制“三非”蔓延。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加大党的宗教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积极开展制止“瓦哈比”思想渗透和整治穿着“吉里巴甫”服饰人员专项行动。

(四)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在深入开展各级干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中,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积极开展敌社情复杂区域、城乡结合部、兵地结合部清查整治,着力从查隐患、查苗头、查薄弱入手,及时消除不稳定隐患,堵塞维稳工作中的漏洞。

三、抓好排查化解,促进社会和谐

(一)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今年,在拆迁、牧民定居、设施农业、水库建设等22个重大事项中实施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强化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建立经常性排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联席会议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分析研判,落实责任部门和目标任务。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征地拆迁、劳资矛盾、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三)进一步深化群众工作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开通“温泉县政务网”并设立“县长信箱”,坚持党政领导接待日活动,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包案等多种措施,全力化解积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四、健全防控体系,提高防控能力

(一)“网格化”巡控得到加强。成立了温泉县公安局巡控大队,建立了以公安、武警专职巡逻力量为依托,以行政执法、联防等力量为辅助,各巡控力量职能互补、多点联动的“网格化”巡逻防控队伍体系,提高了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二)群防群治队伍壮大。按照“理顺体制、规范建设、强化培训、发挥作用”的方针,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各乡(镇、场)专职治安联防队伍。

(三)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安全生产,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加大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防范措施的督导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堵塞漏洞。

(四)技防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推动了重点部位、场所技防设施建设步伐,加强了党政机关、学校、水厂、医院等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设施,完善39个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视频监控设施,在74个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完成了全县10个清真寺视频监控安装任务。

五、创新活动载体,深化平安建设

在创建自治区“平安县”、自治区“优秀平安县”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平安建设经验,积极争创“自治区平安示范县”,进一步深化“拓展、提升、示范、带动”四大工程。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进一步加大平安行业创建力度,积极开展校园、医院、宗教活动场所、文化场所、工地、边境、边界等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两创”活动(即:创建“无杀人、绑架、抢劫、爆炸、投毒等恶性案件乡镇场”活动和创建“无刑事案件村队”活动),为树立“大平安”理念,延伸平安工作触角,保障稳定的环境。进一步强化缉枪治爆、治理“两抢一盗”、“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法制教育,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六进”,举办法制讲座,以案说法,做好“12348”法律咨询专线工作,畅通法律咨询绿色通道,切实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为开展“两创”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一)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按照《自治区流动人口流出流入地协作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查登记、信息录入、服务管理。

(二)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帮教转化工作扎实推进。按照重点人员“周见面、月谈话、季考核”(重大敏感节点期间实施日见面)和特殊群体“周联系、月见面、季谈话”的工作要求,各乡(镇、场)对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的见面谈话率较以往有了明显提高,管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七、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一)综治工作中心(站)建设力度加大。按照“管理力量大整合、社会服务大集中、维稳执法大联动”的要求,完善“七项制度”、健全“六联机制”,规范综治工作中心建设。

(二)警务室建设不断规范。加强对协警的全员教育,开展了为期10天的“回炉”培训,强化日常考核,健全奖惩机制。全面落实了每个警务室不少于5000元办公经费和城镇警务室协警每人每月1600元、农村警务室协警每人每月1300元的工资报酬,并由乡(镇、场)适当补助生活费。加大警务室信息化建设,在14个条件成熟的警务室接入了“警综平台”。

社区两委综合研判报告范文4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法律定位及实践意义

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未成年刑事诉讼中,判决宣告前由有关部门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背景、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社会调查报告提交到法庭,为司法机关正确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重要依据。从上述定义不难看出,社会调查制度的实质是一种人格调查制度。因为人格调查制度是在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法院的判决前,对行为人的性格爱好、身心状况、家庭状况、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情况进行调查,综合判别被告人的人格状况、测定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作为对行为人作出恰当处置时参考因素的活动,其本质是强调对犯罪人个体的尊重与关注,强调刑法的实质公正,这与社会调查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是一致的。

考察域外有关人格调查制度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人格调查制度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是人格调查紧紧以行为人为核心展开。人格调查需要调查的项目有很多,包括行为人的性格特点、身体状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平日及实施指控行为前后的表现等,这些项目繁多的调查,看起来非常分散与杂乱,实际上,这些调查都是紧紧以行为人为核心展开的,对行为人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背景情况的调查以及对被告身体、性格等自身状况的调查,并不是最终的目的,目的在于从各个方面收集和行为人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全面掌握行为人的个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判定行为人的人格。WWw.133229.COm

二是人格调查通常由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来完成。对行为人的人格状况的测定与评估,不是把各个项目简单罗列,而是通过由表及里、由表象到实质的调查分析,来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个性特征、心理活动、发展趋势,其调查程序的严谨性和调查结论的法律属性,决定了调查主体的特殊性。

三是人格调查是对刑事被告人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轻重;而近年来轻刑化的司法理念,在强调对被告人刑罚个别化的前提下,还要综合判断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在这个意义上,人格调查制度就成为量刑、尤其是判处非监禁刑的重要参考因素。首先,该报告是影响合议庭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拟判处管制、缓刑和免处的被告人。其次,该报告也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进行法庭教育的重要依据。只有详细掌握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才能发现教育、感化、挽救该未成年被告人的“闪光点”、“感化点”,以便有针对性地对该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第三,该报告也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在宣判后对未成年人回访跟踪帮教提供了有效的参考材料。

二、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市的法律实践

自河南省兰考县法院首创社会调查员制度以来,各地法院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已制度化、规范化。我市法院也在借鉴长宁、海淀等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我们研究制定了《佳木斯市涉少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实施办法》,并于2005年10月在全市法院正式实施。主要工作模式是实行庭前调查、参与诉讼、跟踪帮教的“三段式”服务。该《办法》对调查员的职责、义务、工作规程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最明显有别和优于全国其他法院的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调查员的准入设置了目前全国最高的门槛,只有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满二十三周岁,从事教育、共青团工作,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致力于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诚信记录优良的同志才能够初步进入遴选范围;二是调查员由法院和共青团联合选任和考核,经未成年人及法定人同意以中立的身份开展工作,不依附于控、辩、审任何一方,不得从事兼职的法律工作;三是对当庭宣判缓刑的案件,调查员直接参与宣判后的教育,在第一时间内实现与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人、包片民警、居委会(村委会)主任、学校老师的对接,共同制定跟踪帮教措施;四是实行社会调查员有偿服务,除报销实际支出外,根据工作量发给相当于其日工资标准的合理报酬,对表现突出的调查员,每年由共青团组织给予表彰。

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制度的核心贵在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在设计这一制度和选择调查员的时候不仅规定了较高的标准,而且把从事律师、陪审、法律援助、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等一切有可能与案件或案件的侦察、起诉、辩护、、审理有关的人员排除在外,而且规定了为期一年的考核、淘汰期,以期确保调查报告客观、公正。

(一)选拔聘任的基本情况

我们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为共青团,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团市委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选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自2005年6月以来共选聘两批82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选任条件为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作作风严谨、认真,具有一定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从事青少年教育工作或在共青团组织中负责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人士。首批选任的48名社会调查员有11名来源于各县(市)区团委干部,有30名中小学校教师,有7名来自其他机关。其中有30名为我市心理阳光协会成员。社会调查员平均年龄为31岁,其中市区24名,各县(市)区24名,每个县市至少3名。已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不再聘任为社会调查员,以上人员均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从事未成年人心理教育的经验。完成选聘工作后,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中院与团市委共同下发了文件,对各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做出要求,市中院组织对社会调查员开展了培训,颁发了工作证件。

(二)开展社会调查的情况

我们要求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原则上对每名未成年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全部由聘任制社会调查员负责。开展社会调查首先告知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开展社会调查的目的、方法和法律依据及后果,在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同意后开展调查。对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开展的调查,不作为社会调查报告使用,仅作为其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对于被告人及其法定人不同意开展社会调查的,由法庭决定是否继续委托开展调查。2006年-2009年8月,佳木斯市两级法院共判处罪犯5983人,其中未成年罪犯620人,其中对365名被告人开展了社会调查,没有开展社会调查的84名,其中法定人不同意的38名,异地犯罪的46名,适用简易程序的14名。社会调查员深入到未成年被告人或未成年罪犯的学校、家庭、社区、村委会、工作单位等地,走访家长、教师、亲友、邻居、同事。经与公安机关的协调,社会调查员可以持证到羁押场所会见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员调查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多方面、深层次地反映和分析其犯罪原因和心理演变过程。对调查的内容均形成了调查笔录。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被调查人的性格、成长经历、成长环境等,对其犯罪原因进行分析,对落实监管和矫治措施提出建议。调查报告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发表意见。

(三)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情况

法律对于社会调查员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未做规定,我们的做法是要求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在证人席处设置社会调查员标牌,由社会调查员在法庭调查后,法庭辩论之前作为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的诉讼参与人,出庭宣读调查报告,接受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调查报告形成过程的询问。此举主要是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人格证据”使用,避免将社会调查员归于公诉人或辩护人一方,体现其开展社会调查的中立性。在目前审结的案件中,有的诉讼参与人对社会调查形成过程提出问题,但未就报告提出不同意见。在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后,由审判长对报告给予评价,对可以确认的内容予以确认。在庭审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可以引用经确认的社会调查报告内容支持自己的控辩意见。在最后陈述后,社会调查员参与庭审中的法制教育,也可以参加宣判后的法制教育。

(四)开展社会调查程序及其在文书、卷宗中的体现

人民法院在收到公诉机关起诉书后,根据案情确定社会调查员人选,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聘任社会调查员。辖区各县(市)法院原则上委托本地社会调查员开展调查,市区各基层法院及中级法院在市区范围内委托社会调查员,每名未成年被告人需由两名社会调查员共同开展调查,多名未成年被告人共同犯罪的,由社会调查员共同对多名被告开展调查。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征得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同意后签订委托书,并由被告人、法定人提供家庭、学校、工作单位地址、主要社会关系及联系方式。社会调查员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调查提纲并经合议庭审核后开展调查,调查一般在十日内完成并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法律文书不在诉讼参与人中开列社会调查员,但在案件审理过程表述时,简明叙述社会调查员开展社会调查情况。在事实部分的最后一段,叙述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平常表现等同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犯罪密切相关的情况,以及实施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论述导致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发生的主观、客观原因及应当汲取教训的内容,一般主要采纳社会调查结论。在对有罪被告人量刑时,可以引用社会调查结论作为参考和依据。开展社会调查的委托书、调查笔录、社会调查报告、帮教意见等均收入卷宗。

三、社会调查制度在立法和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调查员制度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的一项卓有成效的举措,确实发挥了一定的效用并得到了社会各方的积极评价,但由于我国没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专门立法,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意见又十分原则,社会调查员制度还存在着诸多法律和实践操作方面的问题和障碍。

(一)社会调查报告是否是刑事证据的问题

多数人认为,社会调查报告基于人民法院的委托而产生,而且作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案件前的准备工作之一,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应该是具备证据效力的,且与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鉴定结论”相似,同时该报告作为一种反映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的文字材料,也可以认为是一种“特殊的”证人证言,只要在法庭上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但笔者认为,调查报告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称之为刑事证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证据的证明力大小是指证据与案情存在的客观联系的程度,而调查报告的内容只是涉案嫌疑人在案发前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对案情本身没有证明意义,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因此,不能属于法定的刑事证据。

虽然社会调查是个新生事物,是我国法制建设进步的表现,但是仍不应有悖于现有的刑法原则和法律规定,调查报告既然不是用以证明犯罪事实,也不是司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刑事证据,仅是案外的一些情况的调查和研究,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宜将调查报告的效力夸大化,因此,它不能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二)社会调查制度公正性的保障问题

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轻重。由于社会调查员的调查报告中存有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方面的说明,且是人民法院据以认定犯罪社会危害性的依据之一和量刑的参考,同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和受害人因犯罪行为受到或重或轻的伤害,希望法院可以为其讨回公道、重惩被告的因素会影响其对调查报告的认识偏颇,因此,保证社会调查报告内容的客观真实才能保障社会调查制度实施的公正性。

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保证调查报告的真实性:第一,确定调查主体是保证调查报告真实性的前提。社会调查员一般由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一定的解决未成年人问题经验的品质高尚的人担任,且由法院委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选定,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作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出现,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第二,在调查方法上,一般由社会调查员直接到未成年被告人生活、学习、工作的所在地以及其他关系地进行调查。实践中,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及不同的调查对象分别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如谈话、观察、电话、书信、委托等方式,必要时可以各种方法交叉使用,并制成调查笔录,最终制成社会调查报告。第三,法院在开庭前,合议庭必须先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在庭审时允许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此发表意见,这样就进一步保证了社会调查报告的真实性。

(三)社会调查员的法律地位问题

我国法律用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进行社会调查,但是对于社会调查员的法律地位并没有明确说明,到底社会调查员属于何种身份、其法律地位如何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论。笔者认为:首先,社会调查员不是证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是在诉讼程序之外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人,社会调查员是参加了诉讼以后才了解案件情况的,而且不是客观的真实情况而是法律证据反映的情况,属于法律事实,它和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有本质的不同。有人认为社会调查员属于品格证人,是就被告人的人品、品格出庭作证的证人,但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人作证的范围是案件事实,因此,被告人的人品和品格内容不属于证人作证的范围。虽然国外的司法中有品格证人的出现,但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不同,比如法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只能就被告人被控事实或者其人格和品格作证”,因此,就被告人人格和品格内容作证的是合法的品格或人格证人,属于证人的范畴。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没有相应得规定,不能生搬硬套的根据调查的内容将社会调查员认为是品格证人。其次,社会调查员也不是鉴定人。鉴定人是接受司法机关的依法委托或诉讼参加人的委托聘请的专门人员,是针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而社会调查员调查的是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等非案件或者说是案件背景情况,两者的指向和目的根本不同。我国的刑事诉讼是一种等腰三角形关系,控方与辩方居于等腰对角,法院居于顶角居中独立裁判,社会调查员在刑事案件中当然没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因此,笔者认为由于社会调查员是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进行的调查,因此,不一定非要给其独立的诉讼地位,他可以是属于辅助或者说是服务审判的人员。

四、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建议

建立社会调查员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如何实现司法公正的原则,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完善社会调查制度。

(一)通过立法明确社会调查员地位和身份

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的程序法并没有对社会调查员的出庭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的做法主要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我国是成文法的国家,司法实践应严格依法办事。第一,应从立法上明确调查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身份,使其选任、职权、责任等方面真正有法可依。第二,主体应当细化,委托关系如何确定,要有法律上的支持,相关的责任要确定下来。第三,保证内容的真实性。第四,设立出一套比较完整的程序,脱离科

学方法和程序,内容的真实性无法保证。第五,要经过质证。总之,明确社会调查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在将社会调查制度推广到所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前,尽快制定和修改相应的立法。

(二)规范社会调查工作的程序

社会调查虽然有其独立性,但仍应制定一套完整的调查程序,指导规范社会调查员的调查行为,从程序上保证调查工作的公正、客观、真实。笔者建议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措施:1、出具调查函前应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的同意;2、社会调查员前往羁押场所会见未成年罪犯时应由法院人员陪同;3、对调查内容应当制作成笔录,或者用音像资料保存,作为调查报告的依据;4、一个案件应设立至少两名社会调查员,在调查时应由二人同往。

(三)强化对社会调查员的监督

1、由于目前社会调查员一般是接受法院委托,因此直接的监督应当是人民法院,包括对社会调查报告在开庭前的审查,听取被告人、监护人、辩护人的意见并要求调查员作出解释或补充、核实;在开庭时听取诉讼参加人的质询,虽然调查报告不具备刑事证据的性质,但由于其直接关系着量刑,应比照刑事证据在庭审中接受诉讼参加人的质询,但该意见应向法庭发表,社会调查员没有义务回答;如果在庭审中诉讼参加人尤其是未成年被告人对调查报告发生较大争议或提出实质异议,法庭不宜将调查报告作为量刑参考。

2、聘任单位对社会调查员的监督措施要加强。如规定社会

调查员定期向聘任单位报告社会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于调查员的不良行为聘任单位有权依取消其调查员身份等。另外,社会调查员还应接受被调查单位的监督。

社区两委综合研判报告范文5

新民主主义法治建设的开拓者

1929年12月百色起义后建立了右江苏维埃政府,雷经天担任右江苏维埃政府主席后,就先后起草并颁布了《右江苏维埃各级政府组织与职责》《土地革命宣传大纲》《土地问题决议大纲》《土地法暂行条例》《共耕条例》等法规规章。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1937―1945年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先后制订和颁布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分庭组织条例草案》《陕甘宁边区县司法处组织条例草案》《陕甘宁边区民刑事件调解条例》《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在此期间,边区创立了司法组织系统,高等法院设立了刑庭、民庭、检察处,专区设立高等法院分庭,县设立裁判员,乡设立仲裁员;高等法院检察处,设检察长、检察员,独立行使检察权。雷经天作为陕甘宁边区法制委员会委员,还参与了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土地条例》《议会选举条例》《劳保条例》等四十个单行法规的制定。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建院之初只有六个工作人员,为了充实干部队伍,先后多次举办司法干部培训班,这些学员毕业后,大多成为边区司法干部的骨干,解放后其中不少学员已成为新中国司法战线的领导干部。雷经天同志在陕甘宁参议会所作工作报告中提出“廉洁、明辨、公平、正直、果敢、强毅、详细、谨慎”的训条,作为边区司法干部处理问题、执行任务的准绳;走群众路线,是创建边区司法制度的基础。在司法实践中,形成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办案原则;对刑事犯坚决废止肉刑,尊重人格,对罪犯的改造,提倡教育与感化相结合,使大多数犯人改造成为新人,还实行了假释、交保、缓刑等制度。1943年中外记者团参观陕甘宁边区监狱时,特地找改过自新的特务谈话现身说法,世界学联代表赞誉边区监狱为学校。民事案件实行“调解为主,审判为辅”的方针。雷经天在任内办了几件有重大影响的事,除“黄克功案件”外,第二件事,陇东专员兼边区高等法院分庭庭长马锡五,通过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为刘巧(封棒儿)解除了包办婚姻,支持刘巧婚姻自主;雷经天通过调查研究及时总结,认为这是依靠群众民主办案的典型,上报边区政府并号召全边区司法工作者学习推广,得到了党中央的肯定,认为这是司法工作的方向,这就是影响长远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后来“刘巧团圆”被写成小说、剧本,搬上舞台,搬上银幕。第三件事,审判汉奸“吉思恭案”,据陕甘宁边区大事记记载:1938年11月20日和12月12日日寇飞机三次轰炸延安市区,投弹150枚,炸毁房屋309间,炸死炸伤150余人,日寇要消产党与红色政权,以实现他们并吞中国的野心,经边区保安处的侦查,证实顽固派与日寇相互勾结,是汉奸吉思恭混入延安内应造成的;边区高等法院在陕北公学操场上,在边区广大干部群众,包括外来新闻记者面前,公审汉奸吉思恭。汉奸吉思恭是日本人的侦探,在西安冒充“抗大”政治部主任,混入延安从事破坏活动,通过法庭公审揭露其汉奸面目,摆出了汉奸吉思恭化装成女人穿的衣服,指引日寇飞机轰炸打信号用的白纱布、白旗、无线电等罪证,迫使汉奸吉思恭认罪,法庭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打击了敌人嚣张气焰。雷经天在司法建设中所做的大量工作,为边区稳定、巩固与发展所做的努力,得到国内外进步人士、边区干部群众的赞颂,为表彰雷经天的贡献,边区劳动生产大会特授予他特等劳动模范工作者的光荣称号。

新中国司法战线的老前辈

1950年6月,他调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院长,组建这么一个领导六省的大区法院,完全是白手起家,困难可想而知。为了开展工作,雷经天身边除了几个领导干部外,还有一些留用人员,更多的是刚出学校门的新手;再说,新中国刚成立,还没有完备的法规制度可供参照执行,而镇反、如火如荼,案件的处理必须加快,不然怎么震慑敌人,保护人民,他肩上的这副担子确实不轻,在这摸索前进的两年中,他的工作可以说是夜以继日,呕心沥血,认真负责,勤恳踏实,他除了到所辖省巡视检查指导工作外,还以武汉市人民法院为点,每日亲自下去检查工作,听取意见,获得了干部群众的爱戴。在他任内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审结各种重大案件6000余件,刑、民共结案3490件,最后经检查与评估有差错的在4%左右,应该说雷经天对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的工作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成绩是主要的,但工作中有两件差错。1951年在审理季万与沈才英离婚案时,法院先判决不准离婚,季万在报纸上刊登不同意判决的文章并请读者参加讨论,雷经天不够冷静、语言偏激,经公开讨论后才改判离婚。在处理一农妇被害案时,他忽视了现场、口供、旁证等证据材料的研究,片面强调“蒸骨验尸”方法。1953年司法改革时雷经天被指控犯有种种错误给予两年的处理,1954年6月因同样的原因,又受到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对他撤销本兼各职的处分,工资从七级降为十级。1954年4月雷经天奉调担任汉口港务局副港长,1955年调任最高人民法院督导员。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决定:按期撤销雷经天同志两年的处分。

把最后一腔热血献给党的教育科研事业

1956年雷经天调往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担任院长兼党委书记。到任后为了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法律专业人才,他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教学改革与提高教学质量上,亲自带领学校的其他领导,深入教研室与课堂,建立院党委每年召开两次专门会议制度。分别检查和研究教学计划与教学总结。他与教师、职工、学生生活在一起,全身心投入到法学教育事业中,努力改变学校的面貌。1956年7月,他和一些法学界的前辈一起组建上海市法学会,得到了中共上海市委的支持、批准,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便将法学会组建了起来;同年12月在学会的第一次会员大会上,他被选为上海市法学会首任会长,他把学会视为我们党团结法学界、法律界人士的桥梁和纽带,开展有组织的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繁荣发展的平台,坚持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将学会学习活动蓬勃地开展起来。整风“反右”时,某些同志言词比较激烈,他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历史的经验教训,敏感地意识到自己有责任保护干部和群众,所以他始终把握对人的处理要慎之又慎。这样联系到他历史上几次被处理,在某些人看来,他更是不折不扣的老犯错误的“老右倾”了。

1958年6月4日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柯庆施在全市高等院校科研规划会上宣布市委决定:将原华东政法学院、上海财经学院、复旦大学法学系和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四个单位合并建立上海社会科学院。雷经天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姚耐、申玉洁、袁成瑞、庞季云、陈传纲、姚力等用一个半月时间,经过调查研究与讨论,就建立社会科学院的意义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名称、机构、性质、主要任务、专业设置、人事安排、关于下学期招生问题、关于院址等)向中共上海市委写出报告。8月18日市委宣布院领导名单,雷经天任院长。9月7日上海社会科学院正式成立,这是全国第一所综合性、单独建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他在市委领导下,全身心投入工作,为了集思广益,听取各种不同意见,他先后找了几十位同志谈话;主持和参加数次有关会议,研究解决院内机构建立、专业设置、干部配备、专业人才培养、教学与研究任务落实、图书文献建设等重大问题。同时,他还安排时间与师生们一起深入工厂、农村教学与研究第一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理论联系方针,指导教育与教学工作。在南通与学生座谈时,还针对专业人员对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疑惑与顾虑作引导工作。当他的肝区发痛时,为了坚持工作,他常用凳角顶住肝区。1959年,院的教学任务、科学研究按计划进行,经济所已扩建,哲学所、政治法律所经辛苦筹备相继成立,按打基础探索科研之路的指导思想不断在落实。原有科研力量预定的课题研究也在有序地进行,正当社科院各项工作走上健康发展道路时,雷经天因肝病住进医院治疗,一时医院没有确诊,送外地疗养,入院体检时确认肝癌即送回上海华东医院治疗。当时他的病情比较严重,适逢“反右倾”运动,在中苏友好大厦召开市党委干部大会,有些人还贴他的大字报,说他老右倾、老运动员、老犯错误,责令他从医院出来看大字报,接受批判,这无疑加重了其病情恶化,尽管市有关领导支持千方百计抢救他,我院也派人去山东省、福建省请医生,山东省卫生厅厅长刘惠民听说后即离开他正在主持的一个全国性会议现场来沪会诊,广东省委书记处书记林李明还派来邹、黄两名老中医参与救治。在病情日益恶化,面对死亡威胁的时候,雷经天仍想着党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1959年8月7日离他逝世前四天还专门写信给七百多名本科毕业生,谆谆告诫他们“服从祖国分配,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勉励他们为社会主义事业勤奋工作,为祖国多作贡献。学生派代表到他病床前表决心。就是在弥留之际他仍在想着别人,断断续续地对医务人员说:“我快要不行了,这些珍贵的药品就留给别的同志用吧!”政治法律研究所成立,任命雷经天为所长的时候,1959年8月11日,一个勇敢的、纯洁的心停止了跳动。

社区两委综合研判报告范文6

**镇司法所

根据年初县司法局“两化解、两整治、三打击”百天大会战专项调解活动的统一安排布署,**镇司法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及“二学一做”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会战专项活动,积极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争取领导重视,营造活动氛围

今年2月份司法所就“两化解、两整治、三打击”百天大会战专项调解活动制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会战”活动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及相关工作制度。二是争取支持。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会战”活动纳入年度综治考核,要求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我所制定的活动方案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针对管辖区域矛盾纠纷进行疏理深入开展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各村各驻镇单位要把化解涉及全面深化改革领域、涉及民生利益、涉及群体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针对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突发、高发领域,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各村各单位在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要将相关的资料、台账按要求整理好。三是动员部署。2016年2月25日,**镇全体机关干部、各村支部书记、驻镇各单位负责人在镇财税所三楼召开了动员大会,精心动员部署,下发了活动方案及有关文件。会议要求部门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的保障工作,落实百日会战各项工作,通过有效联动和紧密衔接切实解决问题。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大会战活动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充分发挥三调联动作用化矛盾

(一)充分利用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组织健全、扎根群众的优势,就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对因政策和改革措施出台、利益关系调整引起的矛盾纠纷,做好预防、化解工作。司法所与当地村、居调委会联合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工作职责,各小组在排查中要坚持“三个结合”,即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相结合。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有效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掌握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通过走访入户及时收集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制定矛盾纠纷调处预案,预防在先,对已经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分析、研判,逐一制定调处方案,明确调处责任人,坚持做到边排查、边调处,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可预测的矛盾纠纷,做好摸底调查,及时掌握动态情况,事前防范,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对突出问题及时采取化解或缓解措施,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对排查出的邻里纠纷,要认真梳理归类,组织分析研判,归档,及时汇总上报乡(镇)综治办或镇调委会。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排查出的各类邻里,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联名信、集体访和个体多次访等诉求,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个登记、接待、调解、化解、签字、建档,并将矛盾化解情况定期按时报送镇综治办。

紧抓住党的群众路教育走访活动和二学一做,以及4月为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月之契机,通过走访群众、接待来访、到各村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逐村组、逐社区、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掌握矛盾纠纷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真正对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已经掌握的矛盾纠纷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分流指派给相关部门或调解组织,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0报告制度、并限期解决及上报处理结果。上半年排查了矛盾纠纷23起、就地解决纠纷18起;避免民转刑案件及群体性械斗案件的发生;二是针对全镇的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调解对象、特困对象、不良青少年对象进行摸排、了解其动态并建立台帐,为他们力所能及解决实际困难,杜绝重新发生矛盾纠纷和重新犯罪现象。

三狠抓重点案件和疑难案件的化解,避免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一是加强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行再次摸排,实行挂牌督办,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预案,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矛盾纠纷无论大小,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运用好“三调联动”平台,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增强安全感、满意度,切实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集中力量攻坚矛盾纠纷疑案积案。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各类积案,进行会商,组织专门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进行调处,切实化解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矛盾纠纷案件。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当事人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及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二是扎扎实实开展“排查矛盾回头看”、“化解纠纷回访”活动,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做到心中有数,在自查的基础上写出回头看、回访专题报告。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未发现、没有排查到或遗漏的、工作留有隐患和不彻底的邻里案件全面进行办理。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真正做到排查工作全覆盖。对己调处的邻里纠纷开展回访专项治动,针对纠纷协议内容兑现、后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再次排查化解,“零距离”做好当事人解释工作,有效促进干群和谐,确保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实效。

四、抓软件建设 促提升工作能力

社区两委综合研判报告范文7

经审计,古都饭店曾上交省军区管理费280万元;1998年底其他应收款帐面余额1478万余元。天星公司提出设计费47万元,仅认定9.8万元不当;预提74万元被剔除不当;180万元借款应属新古都饭店的债务。

[争议认定与写法]

本案为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案,法律关系是清楚、单一的,不存在争议。天星公司与省军区后勤部、玄武区政府之间争议的主要是承包经营古都饭店、新古都饭店期间,所涉债权债务关系的认定与处理。处理这类案件,属于事实的认定,而不属法律适用问题。只要抓住争议的主要事实问题,通过合法论证是可以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的。制作判决书,关键取决于事实认定的态度和方法。

一、关于审计方法的适用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由于各方当事人就交接结算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天星公司才提起的诉讼。原审期间,根据天星公司申请,原审法院委托南京市华宏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古都饭店装修工程造价及新古都饭店1997年9月至1998年12月经营情况进行审计。2002年7月31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天星公司除提出两点异议之外,对审计报告其余内容予以确认。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天星公司与军区后勤部签订的新古都饭店承包合同、解除合同的交接协议均合法有效。根据双方签订的新古都饭店交接协议,双方已经协议解除了承包合同。天星公司要求军区后勤部返还投资款、库存物资、开办费、利息和补偿经济损失等诉讼请求,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天星公司在庭审中明确表示对玄武区政府不提出诉讼请求,玄武区政府应退出本案诉讼。遂判决驳回天星公司对军区后勤部的诉讼请求。天星公司仍以原审时的几点理由提起上诉,最高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原审法院审理中依当事人申请委托审计,是本案得以顺利解决的关键。法官不是会计师,一般情况下不能经审查认定当事人之间争议的经营事实、会计帐目所载情况的最终汇总结论。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鉴定、审计的权利,也赋予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委托鉴定和审计的职能,这恰恰是解决当事人之间依靠辩论所不易解决争端的合法、最佳途径。只是委托审计过程中,需要对以下几个问题引起重视:

(一)委托时间的确定

这类涉及施工工程、会计账册的审计,应由当事人在原审中即应提出,应当在审计初步结论得出之后,由法院召集各方当事人对审计结论提出质询意见,并由审计、会计人员当面予以解答,问题确实复杂的,可择期由审计单位作出专门解释。以上程序结束后,则由审计单位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至少一式四份,法院、各方当事人、审计单位存档,不可回避给当事人的送达。当某方当事人对审计结论仍持异议时,则应提出书面申请,由法院提交审计单位,对该问题作出补充审查,正式答复委托法院,由法院将进一步审查结论反馈异议人。

当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二审法院发现本应委托审计原审法院却未委托,或当事人未曾提出申请,二审中法院既可依当事人委托,亦可依职权委托审计。对于审计工作量不大的案件,可以待得出审计结论后径行作出终审判决;对于审计工作量较大、难以短时间内得出审计结论的案件,则可以原判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由原审法院委托审计并作出判决。二审法院不应以原审中当事人未提出申请,以放弃诉讼权利为由拒绝接受申请或拒绝加以委托。

(二)受委托机构的确立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原审法院未依法委托或依公平原则委托。例如:1、接受单方申请,未征求对方意见,委托某一机构审计;2、不征求当事人意见,委托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资质等级较低的机构审计;3、有的法院委托不具有资质或与委托业务无关的机构审计;4、有的法院所委托事项不是当事人争议的内容。之所以出现委托不当的问题,主要在于法院对委托审计业务重要性把握不准,司法能力有明显欠缺,少数法院是因案件审理中受到案外因素干扰,不能公平对待各方当事人。

关于确定受委托机构,应重点把握这样几个界限:

1、考虑资质等级上的差别,尽量委托资质等级较高的机构审计。2、为避免委托上的不公平待遇,对于当事人均为同一地域的,可委托共同上级行政区划内的具有较高资质的机构审计;对于跨省、市、区的案件,除非当事人认可,应委托与任何一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无行政区划同属关系的机构审计。3、为避免审计出现明显误差,应委托与案件争议同行业的机构审计,不可委托跨行业其他机构审计。4、对于当事人申请审计的,原则上应经各方当事人认可,以确定审计机构;法院依职权委托,也应尽量委托资质等级较高、资信较好的机构审计。

本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曾作出(2000)苏经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最高法院以(2001)民二终字第95号民事裁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该院作出(2001)苏民二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天星公司两次提起上诉,主要针对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经原审法院重审中委托鉴定,对该问题已作出明确结论。最高法院二审认定解除承包合同的交接协议对天星公司的投资和结算问题作了处理,天星公司要求军区后勤部返还投资款、往来款、借款利息、设计费和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等上诉请求的事项均已列入审计报告中并予以认可,其向后勤部的主张不能成立,判决驳回其上诉。一、二审判理均是充分的,紧紧围绕审计报告展开,突出了案件审理重点,因而是正确的。

二、关于破产等问题的认识

原审判决在事实部分查明,玄武区政府接收新古都饭店后,对饭店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显然是单方、单独委托审计),发现已经严重资不抵债,遂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新古都饭店破产还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8月1日裁定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并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2002年7月2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宁经破字第4-2号民事裁定确认新古都饭店清算组提出并经债权人大会通过的清算方案,限定清算组在一个月内执行分配方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既然新古都饭店已进入破产程序,作为债权人之一的天星公司,应当依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恰恰由于其在与省军区后勤部签订的新古都饭店交接协议中所签内容有模棱两可之嫌,后来的备忘录也未明确天星公司在新古都饭店中所应当享有的权益,也直接导致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如实申报债权;而天星公司依企业承包协议及交接协议也无法得到经济利益上的补偿。主要表现在:1、企业承包合同1996年签订,待新古都饭店建设施工完成后,方于1998年2月开始试营业。1998年11月7日,根据国家有关军队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定,签订了交接协议,原承包合同即行废止。天星公司未能与发包方如期履行合同,虽已投入部分资金,却并未使新古都饭店步入正常运营,缓冲期尚未完成,合同即告终止,天星公司的权益难以得到正常体现。2、承包经营期间,天星公司向省军区支付280万元往来款,实为承包金,离每年700万元距离较大,而这也是天星公司在未取得经营收益的情况下的支出,是否应在破产债权中加以适当的体现,值得研究。一个新的企业前3年的经营多半为负债经营,而企业负债经营是为实现期待权利——企业步入正常运营后,能够回报正常的预期利益,而本案是因国家政策调整所致,与发包人、承包人均无直接关系,双方均未得到政策性补偿;接收人玄武区政府也是为甩掉包袱,根本未对新古都饭店作出调整、挽救姿态,直接将其作出破产处理,其社会效果究竟如何,也是值得考虑的。

两审法院对企业承包合同纠纷的认定和处理均是正确的,但对新古都饭店作破产还债处理是否妥当,则值得研究。一件案件的处理,法律效果重要,其社会效果同样重要,社会效果欠佳的案件,可能在程序或实体上是有考虑不周之处的,需要在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的过程中不断加以思考和改进。

附:最高人民法院(2002)民二终字第217号民事判决裁判理由

本院认为:原审法院委托南京华宏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古都饭店装修工程造价及新古都饭店1997年9月至1998年12月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确认天星公司在承包新古都饭店期间的投入为新古都饭店装饰工程造价加上经营净支出共计为26578038.92元,新古都饭店进入破产程序后,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所确认的债务数额为28679600.87元,该债务是天星公司承包新古都饭店期间产生的债务,在破产还债程序通过拍卖新古都饭店资产按比例清偿,天星公司也不必对上述债务再承担偿还责任。天星公司主张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但不依法通知天星公司参加诉讼,而且还以江苏新古都饭店破产与天星公司无关为由,拒绝上诉人要求参加破产诉讼”的主张属另外一个法律关系,本院不予审理。

天星公司主张的往来款280万元,该笔款项在《审计报告》中确认为1997年9月至1998年12月新古都饭店财务明细帐记载的上交军区后勤部的管理费用。该款实际是天星公司按照《新古都饭店承包合同》的约定,在新古都饭店试营业后向军区后勤部交纳的承包金,是根据承包合同约定已经履行完毕的义务。同时,双方在解除承包合同的交接协议中对已交承包金没有约定返还给天星公司。因此,天星公司要求军区后勤部返还承包金没有合同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天星公司主张的其与南京罗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签合同约定设计费47万元的问题,原审法院认定南京罗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未实际履行施工合同,新古都饭店的装饰工程由上海市云峰装饰工程公司、江苏建华建设总公司、广州阳鸿装饰公司等单位履行,并且这些施工单位均已向新古都饭店破产清算组申报了债权。天星公司所举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实际履行了施工合同。天星公司与南京罗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合同约定设计费47万元,由于签订装修合同的签约主体不具备装修及设计资质,不能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费用或者合同约定的内容确定设计费用,审计报告根据新古都饭店实际支付的设计费认定9.8万元以及原审法院以实际付款认定设计费用并无不当。天星公司上诉主张的新古都饭店装饰工程设计费人民币37.2万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天星公司上诉主张的欠华诚财务公司借款利息74万元,华诚财务公司已将该笔借款本息转让给南京市旅游实业公司,该公司已向法院申报债权。由于该笔借款的本息南京市旅游实业公司已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在审计中剔除的预提利息以及原审法院认定天星公司不必支付该笔借款的利息,并无不当。因此,天星公司与华诚财务公司债权债务已经消灭,天星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天星公司主张的承包合同履行后可得利润的问题。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新古都饭店交接协议》约定:“从1998年11月8日零时起,新古都饭店由省军区接管,原承包合同即行废止。”“承包人邹洪刚在饭店的投资,待决算报告出来,经审计后报江苏省移交办公室,由省移交办公室明确接受单位予以结算。”天星公司与军区后勤部已经协议解除承包合同,新古都饭店已经移交玄武区政府,天星公司不能再依据承包合同向军区后勤部主张并未实际发生的承包利润。

综上所述,天星公司与军区后勤部签订的新古都饭店承包合同、解除合同的交接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均合法有效。根据双方签订的《新古都饭店交接协议》,双方已经协议解除了承包合同。解除承包合同的交接协议对天星公司的投资和结算问题作了处理。天星公司要求军区后勤部返还投资款、往来款、借款利息、设计费和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等上诉请求的事项均已列入审计报告中并予以确认,其向军区后勤部的主张,没有事实和合同依据。天星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社区两委综合研判报告范文8

——2008年2月18日在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苗圩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武汉市委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各次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围绕“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2007年是监督法施行的第一年。常委会把贯彻实施监督法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学习培训,完善监督程序,积极推进监督法全面正确实施。严格依照监督法的规定,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监督、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综合运用各项法定监督方式,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一、加强工作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一年来,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18项。社会保障关系广大人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营造人才环境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报告,要求市政府着力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我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我市增强创新能力,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协调机制、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农村饮用水安全是关系我市广大农村居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村改用卫生水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监管,确保完成年度改水目标并加快改水工程建设规划实施进度。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重大项目实施、“六城会”和“八艺节”筹备工作、实施义务教育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民办十件实事落实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将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推动“一府两院”改进了工作。

加强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06年市本级决算,要求市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进技术创新,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大重点建设项目支持力度,加快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落实节能减排措施,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服务领域财政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保证预算严格依法执行,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机关关于200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和支持审计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增强了预算监督效果。

继续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按照《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制度的决议》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2006年度办案质量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三机关关于2006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认为,三机关上一年度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但办案质量检查中还存在评查考核长效机制不够完善、评查具体案件多、研究共性问题不够等问题,要求三机关认真总结经验,加快建立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办案质量长效管理体系。

认真做好工作。常委会把工作作为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渠道,加强机构与队伍建设,加强情况综合分析,坚持和完善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来访群众制度、法官接待制度、工作联席会制度,全年受理群众来信2288件,接待来访群众4728人次。来信来访共提出事项4698件。常委会在全面转办的同时,重点交办、督办件73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程序。为保证监督工作依法、有序、有效进行,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流程,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细化为15个工作步骤,每一步骤都明确了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政府、法院、检察院及有关部门等责任单位的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使监督工作运行协调有序;加强审议前的视察和调研工作,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营造人才环境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专项工作报告之前,组织五个调查小组分别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调研,并提出调研报告,为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突出监督重点,常委会针对义务教育法实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落实、政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新建居民小区教育设施配建作为检点,增强了常委会审议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规范审议意见的形成和处理程序,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各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整理,常委会办公厅进行综合,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一府两院”在三个月内向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使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法律监督,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于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推进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常委会对市政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武汉市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根据实际,确定中小企业发展软环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融资难和统计制度建设等问题为执法检点。为了解真实情况,增强检查实效,执法检查组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专家座谈会,深入调查走访,实地察看了80余家企业,暗访了有关区政务服务中心,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对进一步落实好中小企业促进法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执法检查,增强了政府认真执法、服务企业的责任意识,强化了社会关心支持中小企业的参与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有关政策措施,取得了预期效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关系全市人民生命健康。为此,常委会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此次检查以市民关心的蔬菜类、肉类、鱼类质量安全以及农产品包装、标识和产地环境等执法情况为重点。执法检查组深入实地明察暗访,整改问题回访,设立举报电话,约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扩大了执法检查的社会影响力。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执法检查组和常委会的要求,认真整改落实,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常委会以防治水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为主题,继续开展武汉环保世纪行活动,通过媒体报道存在的问题,推动了一些环境问题的解决。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保障。根据监督法,常委会制发了《关于办理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意见》,对报送机关、报送内容、报送时间、报送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对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进行部署。2007年,常委会共受理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1件,其中,规章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各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15件。

认真落实监督公开制度。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是监督法的重要法律原则,是提高人大监督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常委会通过武汉人大网及时将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的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市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已将2007年度上述内容在《长江日报》发出公告并全文上网公布,供市民登录查阅,还设置“市民之声”栏目,收集市民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一年来,共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4件。为了加强对东湖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常委会重新制定《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对风景区实施统一管理的体制,规定风景区依法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东湖风景区的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修订《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依法调整管理体制,明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完善蔬菜农药残留的抽检结果公告和异议处理机制,增加了实行蔬菜质量安全与诚信经营评价制度内容,使法规更具有可操作性。为了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重新制定《武汉市文物保护若干规定》,对于明确政府及其部门文物保护职责,完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公共文化权益将起到重要作用。为了保障公民自由,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制定《武汉市宗教事务条例》,明确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仰宗教的公民在举行宗教活动、管理宗教财产等方面的权利及相应保护措施,完善我市在宗教事务方面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职能,受到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欢迎。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编制立法调研项目库,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预测和指导。在立法实践中,注重突出地方特色,突出简便实用,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扩大立法民主,拓宽法规草案起草渠道,推行专家学者与立法实际工作者相结合起草法规草案的工作方式。通过新闻媒体、人大网站公布法规草案,征求市民意见。认真组织专题调研,在法规草案一审、二审过程中,针对审议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焦点,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意见,提高法规草案的审议和修改质量。认真落实各项立法工作制度,规范立法程序,保证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武汉市环境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质量评估,了解法规质量和施行的成效及问题,促进立法工作的改进。

四、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保障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依法决定任命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批准任命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保障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4人,其中任命、批准任命106人,免去28人所任职务,接受3人辞去所任职务。在任免工作中,严格依照《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规定的程序,认真审议各项人事任免议案,坚持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和供职报告制度,坚持拟任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任前调查、任前公示、任职资格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人事任免工作。

五、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不断探索和改进代表活动方式,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加强新一届代表培训工作,举办2期代表培训班,集中学习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预算审查等必备知识,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法制讲座,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坚持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组织2次通报会,向代表通报了议案办理情况、城乡道路规划与建设情况。定期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经济形势分析、全市重大工作情况等资料,保障代表知情权。坚持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制度和经常联系走访代表制度,全年接待、走访代表100余人,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组织103位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接受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代表履职情况登记通报制度,制发代表履行职责情况登记簿,每半年通报一次代表履职情况,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意识。

加强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组织协调。对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检查的内容和形式提出指导意见,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代表对常委会的重要议题进行集中视察,增强代表对我市全局工作的了解。加强对代表履职宣传,扩大代表工作影响。本次大会前,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为代表审议大会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

认真督办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发展、加强城区湖泊综合整治等3件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后,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方案和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改进办理工作的意见。有关专门委员会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调研,组织提议案代表检查办理情况,不断加大督办力度,使议案办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79条建议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及时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为97%。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反映较为集中的饮水安全、道路建设、食品安全、公交线路等问题加大了督办力度。对承办代表建议较多的单位,逐家进行面对面督促检查。对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问题的13件代表建议,常委会副主任率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重点督办,并通过《长江日报》向社会公布,使一些实际问题得到了解决。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是常委会依法履职、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牢记人民重托,努力加强学习,熟悉人大工作的方式和特点,尽快转换角色,适应人大工作的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常委会坚持举办法制讲座,邀请全国人大和有关方面专家就监督法、社会保障制度、地方立法、劳动合同法等内容进行学习辅导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的丰富内涵,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决定重大问题,集体行使法定职权。常委会组成人员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围绕常委会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实话、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和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坚持和完善市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提高了人大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加强了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

加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使人大机关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加强《人民意志》编辑部和武汉人大网站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重视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认真审议议案和拟订有关议案,深入实际开展视察、检查、调查和执法调研,广泛联系群众、联系人大代表、联系对口部门、联系上下级人大专(工)委,知上情、明下情、摸实情,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督办议案建议等工作,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委会加强了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联系与指导,组织召开2次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探讨问题,共同推进人大工作。各区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在执法检查、工作监督等方面与市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和各区人大常委会、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07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特别是在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督办方面尚有差距;常委会在立法选项上的主导作用需进一步加强;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发挥代表作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具体途径和方式需进一步完善。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008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对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指明了人大工作的前进方向。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牢牢把握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与时俱进,扎实工作,进一步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2008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力改善民生、扩大民主、维护民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大力支持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实施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年计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推进居民医保、中小学布局规划实施、城市垃圾处理及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节能、轨道交通建设、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依法行政、法院执行等专项工作报告。适时听取市政府关于“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报告。深化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监督,重点监督节能减排工作,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城市绿化条例、旅游条例、禁毒条例等5个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继续组织开展好“武汉环保世纪行”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努力维护法制统一。加强和改进工作,把工作与对审判、检察机关的监督衔接起来,对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通过依法监督,督促有关机关认真处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努力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选择有关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加强审议意见的督促整改落实工作,让人民群众看到、感受到人大监督工作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效果。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二、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和资源保护、社会事务等方面的立法,加强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立法研究工作。全年安排制定武汉市农业机械化促进实施条例、人民调解工作条例、水土保持条例、精神卫生条例等4件法规。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走群众路线,切实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在立法项目选题中的主导作用,拓宽法规草案起草渠道,进一步做好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工作,不断完善立法的听证、审议、表决程序,切实提高审议质量,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加强立法质量评估工作。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要公开听取意见,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立法中注重平等保护物权、保障平等竞争,保障公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使制定的法规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三、进一步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尊重代表法律地位,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扩大代表对法规草案审议工作的参与。及时给代表寄送有关资料,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继续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改进议案工作,提高议案质量。以对人民和人大代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和督办大会议案,加强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推动“一府两院”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重点抓好代表专题调研和视察工作,加大对代表履职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代表活动实效。

社区两委综合研判报告范文9

一、 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真抓实管

区人大机关历年来把综治工作作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常抓不懈,做到“五到位”。一是思想到位,充分认识到社会安全稳定是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条件,要发展必须要做好综治工作。切实做到平安建设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机关日常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和规划,半年有检查,全年有总结。多次召开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强化认识。二是领导到位,区人大机关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工程”创建年度计划中,常委会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亲自部署综治工作,多次在大会、小会上强调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对于重大的综治工作亲自参与,亲自抓。三是机构、人员到位,建章立制,由办公室行政科具体抓 “平安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每季度召开各委室负责人联系会,研究综治工作,措施落实,并成立了 “平安工程” 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取得了初步成效。四是责任到位,实行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度,年初与各委室签订了责任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五是经费到位,综治经费列入机关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二、 认真履职,促进“平安**”建设

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方式,助推平安**、和谐**建设。一是组织在万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全区基层医疗卫生、交巡警工作。二是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视察了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行政法的执法检查工作,全区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情况。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斯喜一行莅万调研消防安全和贯彻《消防法》情况。调研组一行对**区消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贯彻实施消防法,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着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火灾事故四项指标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四是组织开展对“xx”普法规划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听取了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执行《**市信访工作条例》情况报告。五是认真组织开展相关专题调研活动,围绕矛盾和纠纷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开展调研;围绕正确行使侦查、法律监督和审判权开展调研;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开展相关调研。六是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决定》、《**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市**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与“xx”普法活动和换届选举工作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宪法》、《选举法》、《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宣传选民登记的原则和要求,激发广大选民的政治热情,全力以赴做好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二是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法制工作联席会,进一步加强与各对口部门的联系,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打好“三大战役”,加快把**建成**第二大城市作出积极贡献。三是坚持两月一次的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制讲座,请资深法律专家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解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四是坚持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制理论知识考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五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区人大办公室、法工委、信访办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在和平广场参加了综治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向群众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多人次。六是结合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行动”、“×.×代表日”活动,倡导和组织各级人大代表送法下村居、社区,受到群众普遍欢迎,法制宣传为平安综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夯实基础,措施得力

利用办公楼南迁的机遇,机关进一步规范内保工作机制,提升了治安防范档次。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机关综治、内保规章制度。二是制定了反恐、应急、消防等预案。三是充实了安保工作力量,会同政协机关共同聘请了蓝盾保安公司×名专职保安人员负责办公大楼的日常安全。四是增强了技防手段,视频监控、消防、红外线报警器、保安警用器械、财会室三铁一器一镜等落实到位。五是严格车辆管理,杜绝带故障行驶,禁止酒后驾车,XX年×余台车安全行驶×多万公里。XX年机关法建、反邪防邪、消防、法制、安保和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

五、注重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

加强信访接待,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了常态化定期接访下访制度。明确将“主任接待日”和“社区工作日”作为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常态化接访和下访的两种基本形式。二是深入开展“大接访、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既热情接待上访又积极主动下访,化解了一批重点信访问题,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区人大机关多方协调,反复做工作,出资×余万元,责成金鼎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出资妥善处理了金鼎公司与原五桥人大工委遗留下来的×余户居民购房后无法办理分户国土证信访问题。三是通过了《**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提升和总结了人大信访工作的实践经验,进一步规范了人大信访工作秩序,使区人大信访工作在法制化和规范化上迈出新步伐。四是区人大常委会探索邀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定《邀请律师事务所参与信访接待的实施方案》后,受邀请的**锦扬、渝万两家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参与了×个工作日的信访接待,使×多件涉法涉诉信访案,得到有效解决或案结事了,既提高了人大信访接待和处理的质量,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