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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出考察报告集锦9篇

时间:2022-04-07 11:18:11

企业外出考察报告

企业外出考察报告范文1

1、第一季度召开区政协六届四次全会,完成会议各项任务;协商决定区政协2011年常委会、专委会、委员活动组的工作安排。(1月)

2、第二季度组织常委视察**新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5月)

3、第三季度组织常委视察**新区功能园区建设情况。(9月)

4、第四季度召开常委会,听取区政府关于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通报;讨论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的筹备情况;审议通过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的有关事宜。(12月)

5、召开区经济形势通报会,组织常委、委员听取管委会领导通报我区上半年经济形势。(7月)

二、专委会(办公室)工作要点:

提案委员会工作要点

1、搞好区政协六届四次全会以来提案的整理、交办和督办工作。筛选重点提案,处理好没有立案的提案。

2、配合**新区“两委办”搞一次承办单位领导和专干培训会。

3、搞好三次提案督办活动。会同**新区“两委办”督查处召开一次部分提案承办单位汇报会,搞一次重点提案办理视察活动,开展一次对“B”类提案(列入计划拟解决的提案)进行督办的活动。

4、对我区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6月)

5、做好六届五次全会的提案征集工作,面向社会征集提案线索。

6、协调**新区“两委办”督查处搞好2011年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的准备工作。

7、年底做好优秀提案评选工作和提案工作报告、优秀提案选编等会议材料的撰写工作。

8、进一步充实网上提交提案的各项功能,为政协委员提出提案提供更加便捷的途径。

9、做好新一轮政协民主监督员的选聘工作,选择两个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民主监督活动。

10、完成《社情民意》的编写任务。

经济科技委员会工作要点

1、协调、指导所联系的活动组制定并落实全年活动计划。

2、针对新区提出的“一产精、二产强、三产优”的产业结构发展目标,上半年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优化新区产业结构,促进新区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进行调研,6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

3、承办区政协常委会视察新区功能园区建设情况活动,9月底前形成视察报告。

4、组织部分委员视察新区海洋牧场建设情况,7月底前形成视察报告。

5、坚持走访委员活动,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与交流。年内对新委员进行一次普遍走访。

6、加强对所负责指导、联系的各活动组“双优”评选工作的日常考核。

7、完成《社情民意》编写任务,做好《政协简报》的信息采集和提供工作。

文教法制委员会工作要点

1、负责协调、指导所联系的活动组制定并落实全年活动计划。

2、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新区基督教活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9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

3、承办区政协常委会“关于**新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活动。

4、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新区创建“全国安全社区”情况开展专题视察活动,8月底前形成视察报告。

5、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与交流,走访所负责指导、联系的活动组的**协委员。

6、在教师节前夕,组织召开政协委员中教师委员座谈会。

7、加强对所负责指导、联系的各活动组“双优”评选工作的日常考核。

8、完成《社情民意》编写任务,做好《政协简报》的信息采集和提供。

办公室工作要点

1、牵头办好《政协简报》。认真做好区政协简报内容的采编和印发工作,使广大政协委员及时地掌握区政协工作动态,推动各委员活动组的工作。

2、做好《社情民意》专刊的牵头和服务工作。按主席办公会议的意见,《社情民意》继续由各专委会轮流承办,办公室在负责做好编辑、印送工作的同时,完成编写任务。

3、做好区政协信息反映工作,及时宣传我区政协工作情况。

4、负责《**年鉴》(2011卷)“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编撰上报。

5、完成“关于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于10月底前形成调研报告。

6、做好政协机关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保证政协工作的协调、正常运行。

三、各委员活动组活动计划

工业一组:

1、视察**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调研新区石化产业发展状况。(3月)

2、参观**跨海大桥工程建设现场、视察东芝**有限公司,了解外资企业管理及发展情况。(5月)

3、视察金港集团,了解湾里街道经济发展情况。(7月)

工业二组:

1、定期走访本组委员企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召开座谈会,形成全区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2、对新区重点项目进行视察,了解和掌握新区项目建设的发展现状及进展情况。(4、8月)

3、赴外地对民营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考察。(9月)

农业组:

1、视察凯富隆蘑菇生产基地、**迪辉农业生态园,了解新区现代农业发展状况。(5月)

2、考察新区及周边地区海洋牧场建设情况。(8月)

3、赴先进地区考察休闲农业、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情况。(9月)

科技组:

1、赴外地考察生态园林城区建设情况。(4月)

2、定期视察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

3、对新区信息产业发展进行调研。(8月)

服务业一组:

1、赴外地考察旅游服务业发展情况。(2月)

2、视察新区旅游景区休闲旅游规划建设情况。(6月)

3、视察新区现代服务业区发展情况。(10月)

服务业二组:

1、举办服务业相关知识培训。(3月)

2、视察新区服务业先进典型企业。(5、7、9月)

3、考察服务业发达地区发展情况。(10月)

城建一组:

1、春节前走访贫困户,开展扶贫帮困活动。(1月)

2、视察金石滩规划建设、杏树渔港建设情况。(6月)

3、赴外地考察民营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规划。(9月)

城建二组:

1、对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状况进行视察(5月)

2、对新区房地产业和重点企业进行视察调研。(7月)

3、考察外地城市先进的城市建设管理经验。(9月)

教育组:

1、视察**新区**枫叶学校、**模特艺术学校办学情况。(4月)

2、赴先进地区考察学校管理的先进经验。(8月)

3、调研**新区学校特色建设情况。(10月)

文化组:

1、视察**新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5月)

2、赴先进地区考察文化产业的国学保护情况。(7月)

3、调研**新区网吧经营管理情况。(10月)

医药卫生组:

1、赴外地考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先进经验。(5月)

2、视察**新区相关医疗机构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7月)

3、调研**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现状。(8月)

政法组:

1、赴外地学习考察综合治理先进经验。(4月)

2、视察**新区创建“全国安全社区”活动开展情况。(8月)

3、调研**新区部分街道中小企业对提供法律法规援助的需求情况。(9月)

机关群团组:

1、赴外地考察残疾人事业建设情况。(4月)

2、“助残日”前夕对新区残疾人工作进行视察(5月)。

3、视察**新区园区与街道实施一体化管理工作情况。(8月)

4、调研**新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及促进农民增收情况。(10月)

民族宗教组

1、赴外地考察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3月)

2、赴鞍山市考察宗教场所管理情况。(5月)

3、视察**新区宗教场所及活动情况。(6月)

4、调研**新区基督教活动情况。(9月)

派组

1、视察**新区金石国际运动中心区建设情况。(1月)

企业外出考察报告范文2

每年1月,全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要填写一份非常特别而又十分重要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2017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新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重要党内法规,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的制度“笼子”扎得越来越紧。

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报告个人事项历经20余年的实践探索。早在1995年,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正式出台,明确了需申报领导干部的范围、报告事项内容、不按规定报告的处理措施等内容,提出可对报告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十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廉政建设对干部队伍提出了新要求,中央组织部根据现实需要牵头修订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并新制定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为从严管理和监督领导干部增添了新的制度依据。

新出_的个人事项报告两项党内法规是对干部监督管理新问题、新情况的一次系统性回应,在报告主体范围、报告内容、查核处理等方面探索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反映出干部监督管理走向科学化、精准化的大趋势。当前,准确理解和把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规定的新变化,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门必修课。

聚焦“关键少数”

新规定在个人事项报告对象范围上聚焦核心岗位上的“关键少数”,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新进展,按照分类管理、重点监督的原则对原报告对象范围进行了调整。对比新旧《规定》,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派机关,这七类党政机关中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对象范围没有发生变化,依然是副处(县)级以上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干部。

新规重点修订了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报告对象范围。旧规定对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类型不加区分,要求所有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都进行报告。为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新进展,新规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为标准作了区分。参公管理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副处以上干部均要报告个人事项,与七类党政机关范围相同。未列入参公管理的单位,只有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领导人员(相当于副处级以上)纳入报告范围。

这意味着,新规下报告对象范围精准定位为直接掌握和行使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对非参公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一般工作人员不作要求。例如,清华大学是非参公事业单位,根据新规定该校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领导要纳入报告范围,不担任行政职务的普通教授则无须报告。

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新规改变了传统以国有资本控股比例、企业规模大小为标准的界定原则,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明确了报告对象范围。旧规定采用详细列举的方式对国企是否独资、控股和规模大小作出界定,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难度。特别是近年来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尤其是地方国企改革全面提速,过去的报告对象范围无法适应新形势需要。新规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将须报告个人事项的国企领导干部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第二类是省市两级管理的国企领导班子成员,报告对象范围更加明确、操作性更强。

此外,新规还与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衔接,要求拟提拔、列入报告对象范围内领导职务的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仍以清华大学为例,普通教授无须报告个人事项,如果该教授被列为校科研处副处长(相当于副处级)考察人选,那么根据新规其应当向组织部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

与行使公权力有关的“家事”、“家产”

近年来,官员将资产转移到海外,以更为隐蔽的方式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较为突出。新规对报告内容即8项家事、6项家产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力求精准科学、务实管用,突出了与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有关的“家产”、“家事”。

在家事方面,针对“裸官”现象,新规增加了“配偶、子女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最近的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中汉东省委副书记高育良的女儿在美国工作,省委常委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的女儿在美国求学,依照新规这些情况必须如实报告。

旧规定只要求领导干部报告其配偶和子女的国内外从业情况。近年来,一些被查处的腐败官员通过子女的配偶即女婿或儿媳接受利益输送或实际控制企业。针对此类现象,新规将官员子女配偶的从业情况和经商办企业情况也纳入报告范围。

在家产方面,领导干部须报告的收入、房产和投资等事项进一步细化。在过去,领导干部须报告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但各地执行标准不一,主要是对工资、奖金等收入的界定有差异。有的地区要求报告全口径收入,有的地区报告收入不含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有的干部报告税前收入,有的报告税后收入。新规的配套政策解释对工资、奖金等收入明确为全口径收入,主要包括1至12月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应发工资合计,而且须加上每月住房公积金缴纳额;奖金包括目标考核奖金、精神文明奖等,其他收入包括差旅费、挂职或入乡驻村地区补助等。

在旧规定下,官员收受外币和境外金融资产贿赂的情况无法得到有效监控。根据境外追逃追赃的需要,新规增加了领导干部及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境外存款投资情况,以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情况。

新规对领导干部及配偶、共同生活子女金融投资情况的报告范围进行了调整,删除了“有价证券、股权激励、期货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目前对金融资产只要求报告股票、基金和投资型保险三项,这主要是因为金融资产类型多样,查核难度比较大。当前,突出三项重点事项有利于提高查核效率,待监管查核技术条件成熟后如信托等交易形式更为复杂的理财产品也有可能纳入报告范围。

此外,个人事项报告《规定》的有权解释主体也发生了变化,由2010年版《规定》的中纪委、中组部和监察部三家单位,修改为中组部一家。这一变化凸显了纪检监察部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新要求,有利于干部监督管理职能配置的优化。

全面提升个人事项报告查核处理有效性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查核处理制度是本次新规修订的重点内容。新《规定》以较大篇幅对开展查核的方式、比例、重点对象以及查核联系工作机制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个人事项报告查核制度从“只报不查”到“又报又查”,从“部分查核”到“凡提必核”,查核处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不断提升。

新规明确提出由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党委组织部牵头成立查核联系工作机制,包括外事、司法、金融监管、国土资源、住房建设部门等成员单位。据了解,查核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事项耗时费力,工作量巨大。例如,查核股票需由组织部门发函证券结算登记部门查询,为避免领导干部个人信息泄露,查询结果只能通过光盘传递。查核领导干部报告的房产更为复杂,一般要向领导干部长期生活居住地、曾任职地、求学地等多个地区的国土房管部门发函查询。

长期以来,对违反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规定的处理不够严格规范,一些地区存在“只报不查”、“查了白查”现象。新制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让干部监督管理相关制度长了“牙齿”,特别是对漏报、瞒报行为明确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领导干部形成了有力的震慑和约束。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明确将违反《规定》的处理与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增强了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查核发现漏报、瞒报情节较重的,可直接取消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资格,调离原岗位或改任非领导职务。《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与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有效衔接,规定了领导干部因违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影响期。例如,受到诫勉处理的,半年内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取消考察对象资格的,一年内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

新规还增加了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来源合法性验证的相关规定。干部监督机构查核发现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正常收入,应要求本人说明来源,必要时可对其财产来源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在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历经国企、机关等多岗位历练,个人从事股票、房产投资获利颇丰。这些干部在拟提拔重要岗位考察时,如实申报的家庭财产很有可能超过正常收入,其本人必须详细提供各项财产来源的合法性说明,以备查验。

《规定》中有待明确和注意的问题

个人事项报告《规定》和《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这两项干部监督管理的新法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值得充分肯定。然而,在《规定》执行过程中仍有一些有待明确和注意的问题,亟需加强研究。例如,《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领导干部违规行为主要依据党纪进行处理,但对违规的派和无党派官员如何处理语焉不详。在民族地区常有宗教人士在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对这些党外人士的查核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规范。

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例中不乏官员将资产转移到非共同生活子女和其他亲属名下代持的情况,是否需要扩大家庭成员资产报告的范围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此外,目前对官员及其家属境外存款和投资情况的查核难度较大,各国法律对金融机构客户隐私保护措施不同,一些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更是无法查核。

企业外出考察报告范文3

一、本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副县(处)级以上(含副县、处级,下同)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各类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县(处)级以上的干部;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中型企业负责人;实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或由国有投资主体委派、招聘以及由选举产生并报党委、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包括企业党委(总支、支部)正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副监事长,正副经理(厂长),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以及相当于这一级职务的领导干部。上述人员中已到退(离)休年龄而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和已经退(离)休又被聘用担任上述领导职务的干部,属适用范围。

二、报告采用书面形式。报告的事项依照中办发[*]3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执行。报告内容应包括该事项发生的时间、经过、结果以及其他还需说明的问题等。报告一般应在事后一个月内作出,报告人因出国或外出学习、工作、休假以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应向受理报告的单位说明原因,并及时补报。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先请示批准的事项,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先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先请示。

三、县以上党委、纪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以及省、市(地)直属部门和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下同)领导干部的报告,分别由以下党组织受理:

在我省的中央管理干部,市(地)党委、政府(行署)和省直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的报告,由省委负责受理;省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地)直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的报告,分别由市(地)委和省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受理;市(地)委管理的其他干部的报告,分别由县(市、区)委和市(地)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受理。具体工作分别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承办。不设党委(党组)的单位领导干部的报告,由上级主管机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受理。各单位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报告,由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下派挂职的领导干部,除按照上述规定报告外,还需向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报告一式三份。报告人将一份交受理报告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其他二份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相应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对报告人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同级领导班子内部或本单位机关内部予以公开。

五、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除按规定应由上级有关组织批准的外,一般由负责受理报告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并及时答复。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的意见办理。

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本办法的规定,按时、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把执行本办法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自查和干部考察、民主评议时个人述职的内容,如实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不按中办、国办规定和本办法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负责受理报告的组织在查明情况后,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负责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应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内容作为廉政检查的要求。负责受理报告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要对领导干部执行报告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并在每年二月底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上一年度执行本报告制度的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以及党委组织部门综合汇报一次。

八、乡(镇)和县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的乡(科)级干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相当于乡(科)级职务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企业外出考察报告范文4

【关键词】勘察报告;质量;因素

本文所述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是指建筑工程的详细勘察阶段的勘察报告,不包括其他行业其他阶段的勘察报告。

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质量现状

1.1勘察报告分类

为更好地说明目前勘察报告的质量现状,按勘察方的工作态度对勘察报告作分类和分级:

应付型勘察报告,细分三个等级:①初级:应付甲方的勘察报告:工期紧,交出手就行;②中级:应付审图的勘察报告:满足现状审图基本要求,无大问题不扣分就行。③高级:应付评优的勘察报告:达到评优基本要求,可能获奖的勘察报告。

责任型勘察报告,细分三个等级:①初级:对建设方负责,满足建设方临时要求的勘察报告;②中级:对勘察方本身负责,符合现行技术标准要求的勘察报告;③高级:对勘察方、建设方负责,符合现行技术标准要求,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究竟什么样的报告才是好报告?首先要明确勘察工作的任务,那就是查明情况,提供数据,分析评价和提出处理建议,以保证工程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好的勘察报告要具备两个条件:一要如实反映工程地质条件、资料完整、评价正确;二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和保护环境,提高投资效益。要符合这两个条件,也只有上述高级水平的勘察报告才能达到要求。

同为中级水平的勘察报告,责任型的要优于应付型的。 勘察报告的质量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所以要编制出一份质量好的高级水平的勘察报告,是需要勘察、建设、设计等多方配合和努力才能完成的。根据目前的情况,勘察报告主要由少数技术人员完成,所以要见到一份高级水平的勘察报告不容易。

1.2勘察报告质量现状

目前勘察报告的质量现状通常都能达到上面应付型或责任型的中级水平,或接近高级水平,而初级和高级水平的勘察报告一般较少见到。中级水平的勘察报告又以应付型为多见,即属于应付审图、基本能满足目前施工图审查的要求。因为多属于应付型的,所以存在的大小问题也不少。

2.勘察报告存在问题

经比较,乙、甲级专业资质单位编制的勘察报告存在问题较多一些,甲级综合资质单位编制的勘察报告存在问题相对少一些,归纳起来有以下各种情形:

2.1错漏问题

少页、缺行,装订倒置,平面图比例尺有误,工作量统计结果与实际不一致,扉页漏签单位印章,评价与结论不一致等等。岩土定名笼统、有误,如中细砂、淤泥质粉细砂、粗砾砂含卵石等。可能是校对、审核、审定等程序不到位所致。

2.2概念性问题

把软弱土都当成软土,作特殊性土评价;把砂土、填土湿陷性当成软土震陷进行评价;把砂土液化震陷当成软土震陷进行评价;把砂土挤密效应等同于粘性土的挤土效应进行评价。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也说可能发生软土震陷。常将填土、软土等特殊性岩土问题当成场地稳定性问题进行评价。

2.3简单化问题

同一场地,因不同建筑物其重要性等级不同而存在不同勘察等级时,笼统地定为同一勘察等级;同一场地存在两类场地类别时,综合确定为同一场地类别;同一工程场地采用平均土层厚度和平均覆盖层厚度确定场地类别;对于基坑安全等级,必要时没按不同部位分别确定;个别勘察报告只有横向剖面,而没有纵向剖面等等。

2.4跨专业问题

代替设计确定建筑物安全等级、基础基础设计等级、抗震设防分类等,甚至写进防火等级。这种做法跨越了专业资质范围,对了没好处,错了有责任,还为难了设计。但如果是从设计院搜集到的资料则应注明出处。

2.5习惯性问题

对填土未调查清楚回填年限,习惯称其为未完成自重沉降固结,不提供地基承载力和岩土参数;凡遇填土、淤泥和淤泥质土,不管前期固结压力大小,都说成欠固结土,都说会产生负摩阻力;凡降水都会产生负摩阻力;可能是正常固结土却不管有没有大面积堆载,土层沉降是否大于桩基沉降,都说有负摩阻力,评价欠正确。

2002年开始,抗震规范就已规定,土层软硬程度不再采用原89抗震规范的“场地土类型”这个提法,一律采用“土层的剪切波速”值来反映,但时至今日,“划分场地土类型”的内容还在勘察报告中继续,且无一例外,甚至有先由等效剪切波速确定场地土类型、再由场地土类型划分场地类别或确定地段类别的错误做法。

2.6勘探点间距和孔深问题

勘探点未按建筑边线和角点布置,孔距甚至达到40~50米;对桩基础,勘探孔深度一般进入强、中风化岩3~5米,没按预计桩端以下多少来控制;对纯地下室勘探点间距偏大、深度偏小,不满足抗浮桩或抗浮锚杆的要求。可能采用多种桩长方案时,孔深未根据最长桩方案确定。桩长难以预计,深孔却要控制很精确,钻深1米都不行,风化岩本身就是非均匀体,哪有那么精确的,所以往往导致孔深不满足要求。

2.7取样测试问题

土的常规试样多是Ⅱ级样,Ⅱ级样只能用于土类定名、测含水量和密度,不能用于强度试验和固结试验。规范规定:除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工程外,在工程技术要求允许的情况下可用Ⅱ级土试样进行强度和固结试验,但宜先对土试样受扰动程度作抽样鉴定,判定用于试验的适宜性,并结合地区经验使用试验成果。但勘察工作并未满足此规定。

基坑工程对软土没根据工程情况采取三轴试验样,对砂土试样未测定其天然休止角;对软土未做压缩-回弹试验仪判定其固结历史,没测定其灵敏度;地下水水简分析成果无矿化度含量;土的腐蚀性指标测试不全。未根据需要采取岩样做软化系数,岩块单轴抗压强度试验执行其他行业标准,不执行建筑行业的标准GB/T50266。建议以中、微风化岩作桩端持力层没采取岩样作抗压试验,或岩样少于6组。场地大时取样数量偏少,硬套规范条文导致合理性、代表性差。采用土的试验指标确定残积土的承载力,而规范中的承载力表只适用于一般黏性土。

2.8原位测试适用性问题

对填土未应根据其组分来确定是采用动力触探试验还是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对碎石土未采用动力触探试验;对软土未采用静力触探或十字板剪切试验,而一律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对于可能采用天然地基浅基础的场地,未从可能的基础底面开始做原位测试或取样,而是从3m或5m以下才开始做原位测试或取样。

2.9报告内容不足问题

勘察工作布置叙述不够详细,缺人员设备安排内容,缺少孔深、孔距、原位测试和土样间距的确定内容。无特殊性土评价内容或不够深入或缺乏针对性。天然地基缺均匀性评价内容或不懂如何评价。场地周边情况不明或欠详细,工程概况(或平面图)缺少必要的标高数据,对附近影响拟建物的边坡未进行评述以及提出处理措施建议;对地下水或土的渗透变形(流土、管涌、接触冲刷)不够重视。成桩可能性、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影响的评价不足或不正确,未预测建筑物地基的变形特征等等。浅基础或桩基础方案,未对持力层提出明确建议;对地下室未提出地基基础方案建议;经常将规范的公式和符号说明长篇幅地照抄到勘察报告上去。液化判别时,还未进行初步判别就直接采用标准贯入法进行判别。对单桩承载力、地基承载力的确定,不管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其他情况,一律要求通过载荷试验确定。有时报告内容生搬硬套,针对性差。

2.10参数建议问题

对填土不提供任何参数建议;对砂土或软土不提供变形参数;砂土不提供内摩擦角或天然休止角;黏性土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取值比地区经验偏小较多,常为一固定值;天然地基未提供变形参数;负摩阻力系数或变形参数建议不连续;基坑锚杆与土钉的粘结强度参数混在一起,基坑锚杆与地下室抗拔锚杆的粘结强度参数混在一起,分不清究竟是采用特征值还是极限标准值。抗浮设防水位取值低于室外地坪时依据不足,低于勘察期间实测的部分钻孔水位欠合理。有液化砂层未提供液化折减参数等等。

3.影响勘察报告质量的几个因素

3.1企业自身因素

勘察报告的质量好坏直接反映了勘察企业的整体水平,包括技术力量和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技术力量就是技术人员数量和配备情况,技术水平就是专业水平的高低;管理水平就是具有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生产、财务、设备、业务等方面)。其中影响最直接的是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什么样的企业就出什么样的报告。所以企业要加强管理和加强技术力量,员工与单位是相互依存的,两者都要兼顾。形成特有企业文化、具有完整管理体系和雄厚的技术力量的勘察单位,才是好的勘察单位。

要具体说明勘察报告质量与整个企业有关,倒不如就举一个工程的例子。比如承接一个勘察工程,①业务员:他首先要知道这个工程在哪里,什么样的地质情况和施工条件,了解工程概况,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任务,然后谈单价、签合同,业务员主要任务首先是要一个相对合理的项目单价。②项目负责人:他要到现场去踏勘,明确勘察任务,用心去编写勘察纲要和勘探技术要求,这叫事前计划。③生产主管:安排人员、设备,落实工作;④现场工作:勘探、编录、收集场地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资料,根据现场地质情况及时修改勘察纲要,项目负责人要对原始资料进行签字验收。现场工作是生产人员与技术人员相互协调、配合的过程,最体现一个单位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资料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⑤室内试验及资料整理:岩、土、水试样要送实验室进行试验,试验成果和野外原始资料由技术人员整理成初步的成果图表,经校对、检查或审核。这是一个对资料综合、统计、加工的过程。⑥编写勘察报告:综合分析、评价、提出建议。这是最体现技术水平的一个环节。⑦最终成果:报告经审核、审定,修改后装订成册,变为最终的成果产品。所以说,每一个工程都像一个系统工程,也有点像工厂流水线生产过程,需要多人多工种相互配合完成,每一环节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勘察报告的质量,所以企业要有一个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人员要不断学习,积累、丰富工程经验,及时吸收新技术、新思想,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只有这样,才会出现优秀的勘察报告。

3.2建设方和设计方因素

提供的资料欠缺或不详细,现场施工条件达远不到三通一平要求,地质条件复杂且工价低、工期短,建设方、设计方干涉勘察工作等等,都会影响到勘察工作及完成质量。

3.3行业、社会环境因素

社会是一个大环境,很难保持公平、公正竞争成为常态化,总有人想以不正当手段从恶性竞争中取胜,是目前社会环境下的一个弊端,目前勘察行业也难独善其身;勘察行业地位低,行业自律、诚信度不高;从业人员工作条件艰苦,总体素质不高;市场单价与计费标准要求不相匹配、相差甚远。如此等等,都影响到勘察工作及其成果质量。如果第一手的野外资料都不能满足要求时,则成果质量就更难以得到保证。

3.4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因素

一个地方的勘察质量水平也与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模式有着间接的联系。管得严一点,质量会好一点;管得松一些,质量会差一些。但如果以罚代管,没有激励措施,也会影响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施工图审查包括备案抽查起指导意义,也间接影响勘察报告的质量。审查人或因抓大放小,或因考虑问题的角度及对规范的理解不同,有些该提的意见没提,有些不该提的意见反而提了出来,相互缺乏沟通;而勘察单位总以为提了意见的地方就是错的,没提意见的地方就是对的。如此这般,都会间接影响到勘察报告质量的提高。

上述四大因素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勘察报告的成果质量,但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还是勘察企业本身。

4.结语

以上是对近几年众多综合类、专业类甲级单位(包括各地区的勘察单位)或乙级单位的勘察报告的分析和总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供参考。 目前勘察报告质量现状的形成,可以说是勘察行业市场化不够完善的一个结果。相信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优秀勘察企业越来越多,勘察报告质量越来越好,问题越来越少。也相信勘察企业会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付出努力,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企业外出考察报告范文5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

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副县(处)级以上(含副县〔处〕级,下同)干部。

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县(处)级以上干部,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中型企业领导干部,实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或由国有投资主体委派(包括招聘)的领导干部、选举产生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

第三条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第四条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第五条各级党委及其纪委,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以及上述领导机关所属的部门和单位(包括事业单位,下同)的党组(党委),负责受理本级领导干部的报告(不设党组、党委的部门和单位,由相应的机构受理,下同)。各部门和单位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的报告,由本部门、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本规定第二条中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由本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受理。

第六条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第七条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八条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组织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第九条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党委(党组)及相应机构每年要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综合报告一次。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实行系统管理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企业外出考察报告范文6

切实抓好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是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成败之举,是市人民检察院必须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必须履行的时代使命。下面小编整理了“六大顽瘴痼疾”整治自查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一、“六大顽瘴痼疾”主要内容

根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确定要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作风形象改观,集中整治“六大顽瘴痼疾”: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违规经商办企业;3.违规参股借贷;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7.离职检察人员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二、“六大顽瘴痼疾”存在问题

通过深入学习教育提高检察干警查纠问题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通过全面排查、深挖细查,共发现属于“六大顽瘴痼疾”范畴的问题11个。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1个,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4个,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6个。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个别人员认识不清,对于不属于填报的情况进行填报;个别人员填报内容不完整,没有详细记录被记录填报对象基本情况及简要情况等主要内容,不能全面反映过问情况;记录报告主体不全面,没有做到全覆盖。

(二)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1.检察机关对监狱报送减刑、假释案件相关资料不全面、不及时问题,没有通过正式方式及时纠正,审查不认真不细致。

2.检察机关对监狱提供的减刑、假释积分考核、奖励审批表等减假依据停留在事后书面审查,忽视同步对罪犯考核得分客观性、真实性的实质考察、审查;对罪犯的询问没有做到全覆盖。

3.针对监狱重视劳动改造轻视思想改造、对罪犯认罪悔罪教育改造力度不足问题,检察监督不实不细。

4.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检察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同步监督不到位;对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检察机关审核不扎实不全面。

(三)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发面存在的问题

1.司法不规范导致数据错误、报表失真。检察机关监督立案后长期无结果的案件中,因部分案件案卡填录不完整,文书上传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已立案或已撤案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立案或未撤案,公安机关已答复的案件在检察统计报表中仍显示未答复。

2.司法不严格造成监督不力。对部分立案监督案件停留在公安机关是否答复上,未进一步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情形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公安机关接到检察机关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超过法定期限答复的情况未履行监督职责。

3.卷宗装订不规范。个别刑事案件卷宗中缺少检察机关送达回证、公安机关答复文书,个别案件卷宗封面填写不完整甚至填写信息错误。

4.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不规范,专人管理制度落实不细。

5.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存在短板,导致成案率较低、办案效率不高、办案效果不佳。

6.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后,被指定管辖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基层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流转程序掌握不够,案卡填录不规范,影响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

三、“六大顽瘴痼疾”整改成效

对发现的上述11个问题,我们认真落实“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要求,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措施到岗,具备条件的立查立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限期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跟踪问效,整改不到位不销号,长效机制不建立不过关。截止10月18日,已整改到位5个,完成制度机制建设5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典型案例通报,在办公楼显示屏滚动播放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在微信公众号、检察局域网转发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作品,制作开通防止过问案件手机彩铃,印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应知应会50问》口袋书,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强化守规自觉。

2.督促个人填报。采取个人填报、组织补报、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制作专用保密信封打消干警填报顾虑,最大限度地摸排有关违规问题。建立线上线下逐案记录报告制度,督促办案人员同步填写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记录报告事项。

3.加大督察力度。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全体检察人员填报情况汇总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印发通报,督促整改。对15个零报告部门,采取分管院领导参加部门会议、与部门负责人提醒谈话等方式,帮助查找原因,督促做好记录。有2个部门的干警补报了符合要求的《报告表》。

4.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常态化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工作细则》,规范填报事项、填报程序及办案人员线上线下填报要求,细化学习教育、责任分工、督导检查、结果运用、追究问责等日常管理。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1.全面采集信息。完善各类检察人员及其亲属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在编干警、借调人员、书记员及聘用人员按要求认真填报个人、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的身份信息,共采集个人信息1073条。

2.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多渠道排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班子成员带队广泛走访,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全面收集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

3.认真细致甄别。协调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组成专班对收到的261条反馈信息认真甄别,经调查,2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聘用人员有经商办企业情形,虽不违反禁止性规定,但也应从严管理,经谈话提醒后,2名聘用制书记员主动注销了名下企业,3名聘用人员书面承诺依法依规经营。

4.推行动态监督。出台《检察人员及其配偶、检察人员子女及其配偶经商信息查询通报制度》,加强动态信息监管。组织检察人员及其亲属按人员类别分别向市院签订承诺书,就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违规参股借贷、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作出承诺。承诺书留存政治部备查。

5.探索协作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发生,实时掌握检察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从事经营活动信息,目前正与 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经商办企业信息查询协作机制,定期查询检察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规范检察机关人员日常管理,杜绝违规问题发生,确保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官退休离职后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

1.开展重点案件监督。对今年以来三门峡监狱办理的16名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和12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回头看”。对正在提请减刑、假释的102名罪犯的相关材料全面审查,建议并督促法院对10名重点罪犯开庭审理。对审判人员在提请前、开庭中与罪犯本人、管教干警、同监舍罪犯的谈话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5名罪犯建议从严掌握减刑幅度,对2名拟假释罪犯依法提出不予假释的书面意见。

2.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协调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对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报请程序和报请期限的日常监督;与三门峡监狱会签《关于加强罪犯计分考核监督工作的规定》,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的同步监督,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不力问题。

3.强化检察监督手段。针对保外就医罪犯病情鉴定程序不严格、责任主体不明确现状,督促4个基层社区矫正中心对6名因病保外就医人员及时组织重新司法鉴定;针对暂外服刑人员“回头看”中发现的社区矫正机构1名暂外人员再犯罪情形,发函督促基层检察院监督纠正;针对监狱对罪犯教育改造重视程度不够问题,向监狱发出加强监管干警培训力度、重视对罪犯思想教育改造的检察建议。

4.规范离职人员管理。组织自查。在2017年11月1日以来离职的12名检察人员中未发现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情况。关口前移。出台规定,在办理检察人员离职手续时,同步签订不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承诺书;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检察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信息通报的九条措施》,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控。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情况

1.明晰查纠方向。重点排查“一部门(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两环节(审查逮捕环节和审查起诉环节)”。全面排查本院受理的30起案件线索,同时阅卷评查基层院已办结的21起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立未立、立不及时以及调查不透或结论定不准等问题;逐案自查2019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逐案评查2017年以来办理的不捕不诉、刑事申诉等案件,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应捕未捕、应诉未诉、漏罪漏犯等问题。

2.强化规范管理。研究制定《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线索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统一制作《三门峡市检察机关执检部门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表》《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受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台账》,规范案件线索管理,严格调查备案制度,加强对案件线索处理的统一把关。

3.加强学习教育。收集最高人民检察检院及其他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课件、经验和学习资料,刻录成光盘发放两级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干警,建立自学制度,并将学习情况纳入本业务条线考核内容,督促干警自觉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下发《关于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职务犯罪侦查案件流转注意事项的提示》,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办案节点填录工作。

企业外出考察报告范文7

一、地质勘察质量主要风险及识别

(一)人员风险。人员风险是由于缺乏专业技能,导致勘察质量达不到标准。勘察人员是项目建设的直接参与者,若在勘察过程中缺少专业知识或操作技能,必然会影响到项目建设效率,不利于地质勘察项目规划与改造进程。

(二)报告风险。报告风险是由于勘察报告在提交之后出现的异常风险,主要表现为报告内容与实际地质情况的差异性,影响了勘察项目作业流程的有序进行。比如勘察报告中,对原始数据收集缺少审核指标,一些潜在的地质病害未能及时发现,影响了项目风险规划与改造工作,这本质上是数据类型的失误与风险之一。

(三)安全风险。“安全意识”是一种基本的职业素养,缺少安全意识使现场勘察作业具有风险,这会造成勘察项目安全指标降低,不利于工程地质建设活动的有序进行。对于潜在的地质安全隐患,要做好全面分析与勘察工作,才能不断提升项目的开发水平,若失去足够的安全意识,勘察风险指数会不断提高。

二、影响工程地质勘察质量风险的原因

(一)人为因素影响。一些勘察人员工程概念不明、勘察侧重不清、操作方法失当、勘探手段和使用设备相对落伍。分析勘察数据时,勘察人员使用的参数分析方法和计算公式不当、适应条件不清等,造成工程勘察?u价报告中基本地质条件不清、主要工程的地质问题界定模糊、地质危害论证不充分、遗漏地质数据或报告错误数据等问题。

(二)地质环境复杂和气候变化影响。工程地质勘察目标之一是自然地质,山川、河流、盆地、丘陵等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地质形态,一个勘察范围内会出现复杂多变的地质条件。野外勘察时,勘察条件有限,勘察工具搬运困难且稳定性差,加之岩层风化,取样后分析困难。同时,野外气候变化频繁,昼夜温差较大且降雨量不均导致岩体不规律的干湿变化和热胀冷缩等给地质勘察和取样造成不便,影响了勘察结果的精确性。

(三)管理因素影响。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缺乏规范制度,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市场缺乏调控,勘察工作缺乏监管。地质勘察的作业环境主要在野外,勘察过程由勘探单位独立操作,其勘察工作是否全面、取样是否充足、实验是否客观都无从考证,其提供的勘察数据可靠性、真实性、全面性无法得到保证,以至于延误工期,使工序复杂化。

(四)市场因素影响。作为岩土勘察市场需求方的建设单位由于缺少勘察方面专业知识而忽略了工程地质勘察的重要性,在选择地质勘查合作单位时以节约经费为主要考量,对勘察单位实力、勘察技术、勘察结果要求很低造成岩土工程勘察市场门槛低,业内竞争激烈,从而演变出一些以低报价、低质量抢占市场份额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防控地质勘测风险的措施

(一)地质保护。为了进一步落实地质勘察流程,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地质保护方案,提高勘察项目质量监督与控制水平,解决传统勘察模式存在的不足。要从项目规划与分析角度考虑,避免早期勘察中潜在的风险。例如,地质勘察前期做好风险评估与规划工作,对潜在地质灾害进行综合防护,加快区域地质改造流程,构建符合现代化的地质防护体系。

(二)优化管理。地质勘察作业是企业内部经营重要事务,对内外调控管理形成了综合性保障体系,可降低地质灾害防控不足产生的风险损失。为了更好地参与市场经营,企业要优化勘察项目管理平台建设体系,以风险分析为依据,全面调整原有的勘察项目管理模式,共同完成长期经营改革目标。勘察项目管理合作阶段,既要懂得相关勘察项目管理方法,也要懂得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

(三)风险预警管理。新时期,要建立更加多元化的风险预警体系,重视地质区土地规划与分配改革,构建符合现代化发展风险识别系统方案,这样才能带动地质区改造与建设的协调。结合风险识别系统中对勘察项目的要求,需从总体规划、管线布置、平面布局、绿化布局等方面,提出用地准则土地建设的具体对策,为地质区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提供性指导。

(四)综合决策管控。勘察项目管理为企业提供足够的信息保障,让施工单位有足够的风险防控措施,并参与技术领域研究工作,利用高科技控制地质灾害对项目施工造成的危害性,这些将决定最终的项目收益水平。科学设计是先进战略决策,地质改造工程必须依赖于设计合理,才能构建符合生产运行的新模式。

企业外出考察报告范文8

[关键词]审计风险 程序 了解环境

审计师在审计时应当考虑的风险包括三种,即企业的经营风险,审计风险,特别风险。经营风险是对实现企业目标或执行企业战略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种不确定因素,企业所具有的经营性质、所处行业、外部监管环境、企业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等因素都对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有密切的关系,许多经营风险最终都会造成财务后果,比如经营风险中竞争者开始延长产品保证期,这样会给企业带来增加预提保证费用的风险,还有如果原材料发生短缺,就会产生标准成本的损耗率上升,竞争者在市场技术上开始领先,这样就会造成投资需要增加计提减值准备。审计风险则是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核心概念,它由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组成,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它有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组成,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互为反向关系。特别风险是,在审计实务中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即是否是舞弊风险、是否是近期经济环境、会计处理方法和其他方面的重大变化、是不是复杂的交易、是不是重大的关联方交易、是不是对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计量空间,是不是设计异常或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由此看到,特别风险与非常规重大交易和判断事项有关,即金额和性质异常并且不是经常发生的。

在审计实务中对各种风险的评价是风险导向审计的开始,审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目的是为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为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师首先要了解被审计单位极其环境(不包括内部控制),这其中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性质,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其次要了解内部控制,这主要了解控制环境、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第三是对风险评估及其审计计划的讨论,主要是被审计单位面临的经营风险、财务报表容易发生错报的领域、错报的方式、特别是由于舞弊导致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第四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主要包括财务报表层次、认定层次(各类交易、帐户余额、列报、披露)。

为达到以上目的所要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有:

首先,询问。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询问的主要问题有新的竞争对手、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流失、新的税收法规的实施、以及经营目标或战略的变化、财务状况和最近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交易和事项、或者目前发生的重大会计处理问题等,审计师还应当考虑询问内部审计师、采购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等其他人员,并考虑询问不同级别的员工以获取对识别重大错报风险的不同需要,即询问治理层、有助于审计师了解其针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环境;询问内部审计师有助于审计师了解其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情况,以及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适当的行动;询问参与生成、处理或记录复杂或异常交易的员工,有助于审计师评估被审计单位选择和运用某项会计政策的适当性;询问内部法律顾问,有助于审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诉讼、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影响被审计单位的舞弊或涉嫌舞弊、产品保证和售后责任、与业务伙伴的安排、以及合同条款的含义;询问销售人员,有助于审计师了解营销策略及其变化、销售趋势或与其客户的合同安排;询问营销或销售人员,有助于审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等情况等情况。

 

其次,执行分析程序。分析程序是指审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分析程序还包括调查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与预期数据严重偏离的波动和关系,审计师实施分析程序有助于发现识别异常的交易或事项,即特别风险,审计师还可以对财务报表的审计产生影响的金额、比率和趋势进行预测。在实施分析程序时,审计师应当预期可能存在的合理关系,并与被审计单位记录的金额、依据记录金额计算的比率或趋势相比较,如果发现异常或未预期到的关系,审计师应当在识别重大错报风险时考虑这些比较结果

第三,进行观察和检查。观察和检查程序可以印证对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询问结果,并可以提供有关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信息,审计师应当实施下列观察程序,观察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如观察被审计单位人员正从事的生产活动和内部控制活动等;检查文件、记录和内部控制手册,如检查被审计单位的章程,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股东大会、董事会议、高级管理层会议的会议记录,各业务流程操作指引和内部控制手册,各种会计资料、内部凭证和单据;阅读由管理层和治理层编制的报告,如阅读被审计单位年度和中期财务报告、管理层的讨论和分析资料、经营计划和战略、对重要经营环节和外部因素的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报告,以及其他特殊目的的报告(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追踪交易在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过程(穿行测试),这是审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业务流程及其内部控制时经常使用的程序。通过追踪某笔交易在业务流程中如何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如何执行,审计师可以确定被审计单位的交易和内部控制是否与之前通过其他程序所获的了解一致,并确定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基于对企业风险管理的考虑,风险评估程序应当贯穿于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整个过程,并运用大量的专业判断识别、计量风险因素,为防止主观和片面的判断影响审计结果,要进行讨论和研究,形成对被审计单位的总体情况报告、总结上年的工作情况、被审计单位的环境变化情况、财报的易错领域、重要审计事项和审计领域、可能发生的重大舞弊和重大错报风险、重要性水平的设定、最后制订总体审计策略。

参考文献:

企业外出考察报告范文9

一、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以资本为核心的原则

企业集团是一个企业群体,在这个群体中,资本是一条看不见的绳,把大家的命运都连在一起。集团中全资和控股的各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不论从事任何经营活动,都要服从于集团资本运营的宗旨。集团对其成员企业的财务管理,应以资本为核心,根据各自的特点,调整管理内容、形式和方法,采取不同的措施,达到提高资本运营效率的唯一目的。

2、体现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企业集团的发展,光有集团总部的积极性是不够的,既要发挥集团战略决策和交易协调作用,又要调动成员企业(指全资和控股企业,下同)的主动性和创新意识。因此,在财务管理上就要适时地运用集权与分权的方法,根据形势与任务的变化,灵活地调整集团财务管理的具体方式和方法,一切要以能够更好地完成企业集团的目标、任务,取得最佳效益为准则。在集权方面,主要是带有方向性的、战略性的问题,如集团投资决策、资产组合、产品系列开发等一些重大事项,要由集团总部统一管理;在分权方面,主要是对具体性的、战略性的问题,如成本管理、费用控制、营运资金管理等一些日常事项,要由成员企业各自运作管理,集团权给予方法指导。这样,既不影响集团内部各企业的法人地位,又有利于集团总部集中精力做好市场调研、制订宏观规划、掌握好整个集团的发展方向。

3、贯彻资本经营责任制的原则

为了建立有效的资本运营约束与激励机制,让不同的利益主体对经营的资本真正负起责任,避免成员企业对集团的依赖思想,杜绝小富即安、固步自封等不良现象,集团总部要通过对资本运营效率等内容的考核,区分具体情况,再运用其他方法,建立资本经营责任制,并不断在实践中加以充实、完善。

二、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必要措施

1、控制资产流向

第一、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投资,由集团总部统一规划,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实行“项目负责制”或“项目承包制”,讲求投资报酬率;第二、集团成员单位日常合理的、规定限额以内的资产损失,经过健全的审批手续,可由其自行处理,对超出限量的资产损失,必须由成员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总部统一处理;第三、成员单位对外投资的各类资产,必须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提下,报集团总部批准;第四、成员单位一般不得对外提供经济担保,确属特殊情况者,必须报请集团总部审批。

2、指导成本管理工作

企业集团要根据“两则”、“两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集团的管理办法,适时地对成员单位的成本、费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防止效益流失。各成员单位再制定实施细则,报集团总部备案。其执行情况,由集团总部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并实行定期检查与日常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3、制订经营成果核算规程

企业集团要加强财务成果核算与利润分配的管理,维护所有者权益,保证企业的发展后劲。第一、各成员单位不得擅自扩大营业外支出,若遇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必须事先报集团总部批准;第二、集团总部要审批成员单位的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审查利润分配表及相关资料,监督其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与公益金情况;第三、加强资本金管理,成员单位“实收资本”若发生结构变化或数额变化,特别是涉及到产权变动的事项,必须事先报集团总部批准。

4、形成财务信息网络系统

企业集团要建立财务报告制度,设立财务预警系统,制定财务指标考核体系。第一、各成员单位都要按月、季、年向集团总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年度会计报表必须事先经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告进行验证;第二、各成员单位要按季随报表编写“财务情况说明”,尤其是对一些期后事项、或有负债、或有损失等,必要时可由总部对其财务报告进行某些调整;第三、建立财务分析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每月向集团总部提交财务分析,集团总部应根据各成员单位的财务分析编写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分析,以便发现整个集团财务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加以改进;第四、按照财务评价指标的要求,选择有关反映经济运行状况和运行质量的敏感指标,根据日常收集整理的财务、统计等信息,及时向成员单位发出是否接近临界值的警示,发现异常,及时提出建议或措施,以防患于未然。

5、建立财务总监制度

有条件的企业集团应向成员单位派出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代表集团总部对成员单位的资本运营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参与管理工作。财务总监的职权有下列主要几条:第一、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制订管理制度;第二、参与拟定筹资方案,签批资金收支事项等;第三、拟定年度财务预自、决算方案,审核财务报告;第四、组织开展财务会计管理活动;第五、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第六、审核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同时,财务总监对成员单位的经济运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瓦轴集团公司在系统内建立了四种财务管理体制:一是在较大的子公司中实行总会计师负责制,二是在全资子公司及股份公司的经营单位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三是对其余子公司和股份公司生产单位的财务主管实行垂直领导,四是对参股的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述职报告制。经过几年来的工作,各子公司的总会计师、财务主管或财务负责人在集团财务的统一领导下,都能积极参与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务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加强了所在单位的内部管理,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为所在单位的进一步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受到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广大职工的一致认可。

6、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企业集团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通过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一些辅助资料,不仅反映各成员企业的经营成果,而且从整体上反映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并且定期向外界公布,以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不断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

7、制定成本费用、资金管理计划和预算制度

企业集团要对各成员单位制定成本费用、资金管理计划。要求各成员单位一是要严格执行,不纳入计划的成本费用和没有预算的资金支出一律不准发生和支出,特殊情况的要报请集团总部董事长审批或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签字;二是要积极参与采购部门的招标工作,降低采购价格;三是要跟踪双增双节项目承包落实执行情况;四是要对落实压缩成本费用的目标进行跟踪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头、并及时汇总分析反馈给本单位领导,以便及时组织协调;五是对重大降低成本费用项目执行情况每季要通报一次,并纳入到工资和政绩的考核中;六是对非生产性费用和支出要严格控制,各成员单位指标一经下达,任何人都无权批示增加,特殊情况由集团总经理批示后,纳入计划方可支付,否则一律不受理。

8、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杜绝新的不良资产和不良负债的发生

企业集团要加强各成员单位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各成员单位的财务人员都要在主要领导的带领下参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对账和债权认定工作,保证债权不过时效。会计人员要随时提醒销售人员,并下达催款通知书促使其追要款项,认定债权。

9、强化企业集团的财务审计稽察工作,加大财务审计稽察的力度

企业集团为实现财务宏观管理的目标,在充分放权给下属各单位自主经营的条件下,强化财务稽察工作,对规范经营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对经营者负责、对国有和集体资产负责。要解决好稽察人员和被稽察单位的关系,财务审计稽察人员要出于公心独立行使职权,在保证公证、客观的前提下有权对各成员单位的财务管理、核算和批示(财务处理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涉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的重大问题可直接向集团总部总经理汇报。

加强财务稽察工作的计划管理,公告稽察的内容、范围、原则和要求,不搞突然袭击,但对举报等特殊的情况除外,这样便于通过稽察工作来提高整个集团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审计稽察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的承诺声明制度,以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保留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