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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2-28 15:30:42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1

x x 大 学 继 续 教 育 学 院

毕业论文

题目 :  论婚姻的成立   

专业、年级   2017级法学专升本1班    

姓      名       x  x            

学      号    xxxxxxxxxxxxxx        

指导  教师       王     立            

职      称                            

二0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xx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知识产权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取得的成果。对本论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因本毕业论文引起的法律结果完全由本人承担。

特此声明!

签名:

2019年 7月22日

目 录

摘要..................................... 1

一、婚姻的成立与无婚..................... 2

(一)婚姻的成立主要法律特征............ 2

(二)关于无婚与无效婚姻的关系................ 2

(三)无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 3

二、婚姻成立的要件..................................................... 4

(一)婚姻成立要件..................................................... 4

(二)结婚的程序要件................................................... 5

(三)法律婚成立的要件................................................. 5

(四)事实婚的成立要件................................................. 6

三、婚姻成立的法律后果................................................. 6

(一)同居的义务....................................................... 7

(二) 相互扶养的义务.................................................. 7

(三)相互继承的权利................................................... 7

四、婚姻成立的效力..................................................... 8

(一)婚姻效力含义..................................................... 8

(二)婚姻成立的效力................................................... 9

参考文献.............................................................. 11

致 谢................................................................. 12

论婚姻的成立

 

摘要: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因符合法定的成立要件而被法律认为婚姻关系产生或存在。婚姻的成立必须具备法定的成立要件,否则,无婚。婚姻的一般成立要件为:存在双方当事人,而且双方当事人应为异性;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且须有身份行为的效力意思(婚意)。婚姻的特殊成立要件为:对于法律婚,须履行法定的结婚手续;对于事实婚,须存在身份生活的事实,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以夫妻相待,群众亦认为其为夫妻。婚姻的成立是婚姻有效的前提,但成立的婚姻并不一定有效。婚姻一旦成立,即使其无效,仍具有法律意义,如重婚中的婚姻亦包括无效婚姻。

关键词:婚姻的成立  无婚  成立要件  法律后果  效力         

 

一、婚姻的成立与无婚

我认为,婚姻的成立又称结婚,是一男一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结合为夫妻的法律行为,也是夫妻权利和义务借以发生的法律依据。婚姻的成立必须具备法定要件,而且婚姻一旦成立,便具有强大的法律效力。这种认识显然将婚姻的成立与婚姻的有效混为一谈,是主张合法性为婚姻的本质属性的一种必然结论。而这种认识,不仅缺乏理论上和法律上的依据,而且在司法实践中是极其有害的。

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因符合法定的成立要件而被法律认为婚姻关系产生或存在。婚姻的成立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婚姻成立包括订婚和结婚,法律是合两者为一体的。中国古代的礼俗、法律和外国古代法多采广义说,十分重视婚约的效力,订婚是结婚的先行阶段和必经程序;狭义的婚姻成立专指结婚,不包括订婚。近、现代法多采狭义说。我国《婚姻法》亦采狭义说。

(一)婚姻的成立主要法律特征

1、婚姻的成立从性质上来看只是一种事实,即婚姻关系已经产生的一种客观事实。这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并不一定受法律保护,即产生法定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其是否受法律保护,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2、婚姻的成立必须具备法定的成立要件,即构成婚姻的要素。否则,法律认为婚姻根本不存在。婚姻关系是两性关系,然而并非任何两性关系法律均认为其为婚姻关系,只有符合法定的婚姻成立要件的两性关系,法律才认为其构成婚姻关系。欠缺婚姻成立的某项要件,婚姻根本就不成立,无婚姻可言。即使双方有同居的事实,法律也认为他们之间没有婚姻关系,而是姘居等关系。与婚姻的成立相对应的概念是无婚,《德国民事诉讼法》称之为“不存在的婚姻”,我国澳门地区民法典和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称之为“不成立之婚姻”,是指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因欠缺婚姻成立的要件,婚姻根本不成立,无婚姻可言。

(二)关于无婚与无效婚姻的关系

1、无区别说。该说认为如果采用宣告无效的立法例,无效婚姻与无婚有区别;如果采用当然无效的立法例,无效婚姻与无婚无异。如我国台湾学者戴炎辉、戴东雄认为,不适法的婚姻,依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规定,仅有婚姻无效与可撤销两种,而依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尚有婚姻不成立(第568条以下)。按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依通说,无效婚姻为绝对、当然、自始无效,非经判决自始无效,故与外国法制上的婚姻不成立相同,自无须区别婚姻不成立与婚姻无效。2、区别说。该说认为对于无效婚姻,无论是采用宣告无效还是采用当然无效的立法例,无效婚姻与无婚均有差别。如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认为,我国台湾地区“民法”虽无婚姻不成立或不存在的名称,在婚姻法的效力上,应有此区别。在无效婚姻,依民法总则一般原则虽亦同其理论,然在亲属法则不妨为无效婚的追认,而且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明定有确认婚姻不成立之诉。

无婚与无效婚姻显然是有质的区别,无论对无效婚姻是采用宣告无效还是当然无效的立法例。法律行为的理论首创于德国。不存在的法律行为区别于当然无效的法律行为之处在于:缺乏法律行为的各项因素,因此,这些法律行为没有成立。判例援用不存在的法律行为概念,指称那些没有产生法律效力用意的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创立的法律状态。在诉讼程序上,区别不存在的法律行为与无效的法律行为有下述意义,即对已成立的,尽管是无效的法律行为,审理这一法律行为的构成事实的法官应把它看成一个完整的法律行为。无效的原因视为产生与法律行为的效力相对抗的效力。如果诉讼当事人中的一方在诉讼程序中没有提出构成无效原因的事实,则法官无权探讨这样的相反效力是否存在。正因为如此,尽管大多数国家或地区民事立法中没有无婚或不存在婚的名词或术语,但我们认为应有无效与不存在之区别,并称之为“无婚”或“不存在婚”。在德国和法国,承继寺院法沿革,在“无规定、无无效”的原则下,对于不得为有效的婚姻结合,因无规定,解释上发生困难。我国台湾地区学者陈棋炎先生虽曾认为不必区别婚姻无效与婚姻不成立,然其后修正了其观点,认为“在无效婚姻之外,另有婚姻不成立之概念”,“法律行为不成立系未备成立要件,与无效为已具备成立要件,但因欠缺生效要件而无从发生法律效力者,有所区别。易言之,法律行为成立后,始有生效与否之问题,婚姻不成立,显为婚姻有效、无效以前之问题”。

(三)无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1、性质不同。无效婚姻是已经成立的婚姻,即其已具备婚姻的成立要件,属于婚姻的一种,只是因其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不能产生有效婚姻的法律效力。而无婚则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要件,在当事人之间根本不成立婚姻关系,即婚姻不存在。那种认为无婚亦为一种不适法婚姻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2、原因不同。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其欠缺婚姻的有效要件。而无婚则是因为不具备婚姻的成立要件。2、可否转换不同。由于无效婚姻在本质上属于婚姻,因而无效婚姻可因法定条件的具备转换为有效婚姻。而无婚则属于婚姻关系根本不存在,则无转换为有效婚姻的前提条件。4、法律后果不同。由于无效婚姻属于已成立的婚姻,尽管因其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而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婚姻无效,有无效的法律后果;也不意味着它没有任何法律意义,因为它毕竟属于已成立的婚姻。而无婚则为婚姻根本不存在,因而不仅不发生任何效力,而且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二、婚姻成立的要件婚姻的成立又叫结婚,是一男一女结合为夫妻的法律行为,也是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借以发生的法律依据。

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必须由当事人自己个人决定。婚姻自由是对封建社会包办买卖婚姻斗争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也是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一)婚姻成立要件1、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表明确法律对结婚当事人的自身情况和双方的关系的要求,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方式的要求。2、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必备要件亦称积极要件,当事人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始得结婚,禁止条件亦称消极要件或婚姻障碍,当事人只有不具备这些情形始得结婚。3、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传统的亲属法学将此作为婚姻的成立条件的分类之一。前者是与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序良俗相关的,后者是仅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相关的,这种分类法是为我国婚姻家庭法学所不取的。我国婚姻家庭法中有关婚姻成立要件的规定,既是保护个人利益的,又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结婚的程序要件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双方即确立夫妻关系,均需履行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婚姻的特殊成立要件,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婚姻成立应特别具备的条件。婚姻成立的特殊要件并非是任何婚姻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现代各国立法一般将婚姻分为法律婚与事实婚。对于法律婚,履行法定的结婚手续是其特殊成立要件;对于事实婚,存在身份生活的事实,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以夫妻相待,群众亦认为其为夫妻,为其特殊。

(三)法律婚成立的要件法定结婚手续,是指法律所规定的法律婚成立的形式要件,是法律规定的结婚程序及方式。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是事实婚主义,即只要当事人双方合意和事实上夫妻关系的存在,婚姻即为成立;二是形式婚主义,即要求结婚必须履行一定的手续,一旦在形式上得到肯定,婚姻即告成立。由于法律并不要求履行特定形式婚姻才成立,因而我们不能因为其未履行特定形式而否认其为法律婚;在采用形式婚主义时,由于法律规定只有履行法定的特定形式婚姻才可成立,因而履行法定的结婚手续也就成为了法律婚成立的特殊要件。我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即我国采用形式婚主义,且采取登记制。结婚登记不仅是成立法律婚的特殊形式要件,而且是成立法律婚的唯一形式要件。因此,对于当事人骗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收回结婚证,结婚证一旦被收回,当事人之间因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而不构成法律婚,即认为法律婚没有成立。至于当事人之间是否构成事实婚,则取决于其是否具备事实婚的成立要件。

(四)事实婚的成立要件由于事实婚没有履行法定的结婚手续,因而无法从法定的公示方法上界定其是否构成婚姻,那么只有寻找客观的、外在的、事实上的依据,以区别于通奸、姘居,这种事实上的根据也就成了构成事实婚的特殊成立要件。首先,存在着同居生活的事实。至于其时间的长短通常在所不问,它只是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婚意的一个外在标准。没有同居的事实,绝不可能构成事实婚。即使举行了婚礼,但一直未同居的,亦不构成事实婚。因为在我国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构成了法律婚,至于是否存在同居的事实,对成立法律婚没有任何影响。其次,这种同居生活的事实应该是公开的,而不是隐蔽的。最后,是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即以夫妻相待,在大众面前以夫妻相称,而且群众因此亦认为他们是夫妻。所谓“群众认为他们是夫妻”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第一,群众认为是夫妻的男女,应当是对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认识。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过,即使群众认为他们是夫妻,也不能构成事实婚;第二,“群众”的范围应当有一定的限制,即应限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居住、工作的周围环境之内。这种公开性、公认性乃是事实婚与一切具有隐蔽性的、临时的两性关系如通奸、姘居、“包二奶”等非婚姻两性关系的重要区别。后者不具有夫妻之名,或不为群众所承认,从而不具有婚姻关系应有的外部特征,决定其不构成婚姻。三、婚姻成立的法律后果婚姻的特殊成立要件,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婚姻成立应特别具备的条件。婚姻成立的特殊要件并非是任何婚姻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现代各国立法一般将婚姻分为法律婚与事实婚。对于法律婚,履行法定的结婚手续是其特殊成立要件;对于事实婚,存在身份生活的事实,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以夫妻相待,群众亦认为其为夫妻,为其特殊成立要件。

(一)同居的义务婚姻以夫妻共同生活为目的,故夫妻间互有同居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权指夫妻有权在同一住所共同生活,且含性生活内容,并负有贞操义务。夫妻间应当相互忠贞,不得与第三人非法同居。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则家庭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稳定的婚姻关系是家庭发展的保障,而夫妻间的同居则是保障婚姻的基石,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在无形中起着作用,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婚姻法中尚未完全确立同居义务,对此尚处于半遮半掩的地步。

(二)

相互扶养的义务

夫妻扶养是指夫妻之间经济上供养和生活上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认定夫妾扶养权利和义务,应把握以下四点:1、夫妻间的扶养权利义务以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为内容,是婚姻内在属性和法律效力对主体的必然要求。这既是双方当事人从缔结婚姻开始就共生的义务。

2、夫妻扶养从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时起产生,至婚姻合法有效终止时消灭,在婚姻关系有效存续的整个过程中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因而是一种状态性的、持续性的法律关系。无论婚姻的实际情势如何,也不论当事人双方的感情状况怎样,夫妻扶养既是双方的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因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必然是一种侵权行为。3、夫妻扶养作为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4、夫妻扶养义务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关系。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

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三)相互继承的权利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继承权。根据《继承法》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中的夫妻,才能相互继承对方的遗产。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两性关系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重婚等的男女双方不具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如果在继承开始前双方已经离婚,或者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生存一方亦无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遗产不包括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应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结婚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婚姻法规定,摘录如下: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四、婚姻成立的效力

(一)婚姻效力含义有狭义、广义之分。既有及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效力,也有及于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狭义上专指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对此,各国亲属法多有婚姻在夫妻关系中的一般效力和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前者如婚姻姓氏,同居义务,住所决定权,忠实与扶助义务,日常家务的权等。后者如法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设定、变更、终止夫妻财产契约的程序等。中国婚姻法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在性质上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类。包括夫妻的家庭地位,姓名权,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计划生育义务,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扶养义务和配偶继承权等,这些规定都是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中的具体体现。广义上又有两种:一是主要指婚姻在亲属法的效力。除发生于夫妻之间效力外,还包括其他效力,如夫妻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发生姻亲关系;非婚生子女因父母结婚而准正;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得配偶同意。二是涉及到许多相关法律的效力。如在民法上,失踪人的配偶得依法提出有关死亡宣告的申请;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得以其配偶为法定监护人等。

(二)婚姻成立的效力1、婚姻成立意味着法律承认当事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而不是姘居等关系。2、已成立的婚姻除违反了法定的有效要件外,应为有效婚姻,从婚姻成立之时就产生法定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并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解除婚姻关系。3、已成立的婚姻,如果违反了法定的有效要件,就属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对于无效婚姻,在采取当然无效立法例的国家或地区,自始、绝对、当然不产生法定的夫妻权利义务;在采取宣告无效立法例的国家或地区,只有经过法院判决,始为无效。

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及程序作了规定,并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2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只有依法被宣判为无效,婚姻才自始归于无效。对于可撤销婚姻,在未被撤销之前,为有效婚姻。4、已成立的婚姻,尽管可因违反法定的有效要件而为无效婚姻,但无效婚姻只是不能产生法定的夫妻权利义务,并非不能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如无效婚姻亦可作为重婚的构成要件。一男同时与两女结婚时,如以之为无效,则不发生重婚问题;如以之为有效,则两婚姻均为重婚。我国大陆学者对此认识不一。一种认为前婚必须是合法婚姻,后婚才能构成重婚。如杨大文先生认为:“在重婚关系中,一方或双方的合法婚姻并未基于法定原因而终止。“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再行结婚,否则便构成重婚,须受法律制裁”。其理由主要是:对重婚进行处罚,是因为重婚侵犯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前婚本身就不合法,属于不能成立的违法婚姻就不应当予以保护,如果不要求前婚本身具有合法性,那么实际上在成立重婚的同时又承认了违法婚姻的效力,这样就会产生司法工作的自相矛盾;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无论前婚是合法婚姻还是违法婚姻,均构成重婚。其依据是:违法婚姻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是无效婚,但客观上这一婚姻关系是存在的。对未经依法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人,不能称之为“有配偶的人”。因此,已经登记结婚的人,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已登记结婚,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样构成重婚罪。对于先有事实婚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和两次及两次以上均是事实婚姻的,则依法不构成重婚罪。同理,事实婚姻的一方因对方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不受追究而受到侵害,是源于当初未依法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因此理应承担这一不利于己的后果。我认为,上述认识显然是值得研究的。

(1)它混淆了婚姻的成立与婚姻的有效这两个既有联系又有质的区别的概念。婚姻无效是以婚姻已成立为前提,

只有已成立的婚姻才有有效或无效可言。无效婚姻因其欠缺法定有效要件而不受法律保护,只是指其不能产生法定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而不是说其不能产生任何法律后果。那种认为“如果不要求前婚本身具有合法性,那么实际上在成立重婚的同时又承认了违法婚姻的效力”的观点,显然是在混淆视听;

(2)它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混为一谈。重婚作为婚姻无效的原因,只是一种民事法律后果。在民法上构成重婚的,并不一定就构成刑法上的重婚罪。因而,即使认为前婚是无效婚姻亦可构成重婚,也不一定就意味着作为合法婚姻的后婚当事人构成重婚罪;

(3)它将立法的宗旨本末倒置。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并禁止重婚,绝对不仅仅是因为重婚侵犯了合法的婚姻关系,而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对于先有事实婚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和两次及两次以上均是事实婚姻的,则依法不构成重婚罪的观点,其道理何在呢?难道仅仅是因为源于当初未依法履待结婚登记手续,因此理应承担这一不利于己的后果吗?先有事实婚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和两次及两次以上均是事实婚姻的,难道仅仅是对合法婚姻或当事人利益的侵害吗?我国《婚姻法》确立的一夫一妻制原则难道仅仅是为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吗?如果某男或某女采用欺骗手段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女子或男子先后或同时形成了事实婚姻关系呢?此外,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尽管对无效婚姻采取当然无效制,但在修改亲属法时增设“一人不得同时与二人以上结婚”,认同时婚亦属于重婚。故在完善我国婚姻立法时,宜借鉴此种立法例,以切实贯彻执行一夫一妻制原则。

参考文献[1]巫昌祯:《婚姻家庭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0页;[2]杨大文:《亲属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72页;[3]马忆南:《婚姻家庭法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5页;[4]陈苇主编:《结婚与婚姻无效纠纷的处置》,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3页。[5]王洪:《婚姻家庭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59-66、74页。[6]余廷满

:《试论近、现代法上婚姻的本质属性-关于婚姻概念的反思》,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3期。[7]林菊枝:《亲属法新论》,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68、70页。[8]史尚宽:《亲属法论》,台湾荣泰印书馆1981年版,第156-157页。[9]沈达明、梁仁洁:《德意志法上的法律行为》,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88-189页。[10]陈棋炎:《民法亲属》,台湾三民书局1958年版,第100页。[11]陈棋炎等:《民法亲属新论》,台湾三民书局1990年版,第113页。[12]余延满:《论婚姻的成立》《法学评论》,2004年第5期,

40页。

[13]朱友学:《婚姻效力探析》,2006年11月1日。

致谢

xx大学政法学院三年的学习时间一晃而过,回首走过的岁月,心中倍感充实,收获良多,当我写完这篇毕业论文的时候,感慨颇深,这代表着我即将离开,我深深眷念这所我深爱的学府,我会想念我敬爱的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首先,诚挚的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王立。他在百忙的教学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审查、修改我的论文。还有教学过我法学课程的所有老师们,他们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教学作风一直是我工作、学习中的榜样;他们循循善诱的教导和严谨的教学思路给予我无尽的启迪。其次,感谢三年中陪伴在我身边的同学、朋友,感谢他们为我提出的诸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有了他们的支持、鼓励和帮助,使我充实而又圆满的度过了三年的学习生活。

总之,感谢所有!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答辩记录

答辩教师提问

学生回答情况

答辩成绩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2

引言:谈及个案监督的发展沿革和现状

一、权力机关对司法机关监督的法律分析

(一)法院的宪法地位

(二)人大对法院监督的性质

二、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

(一)个案监督的定义

(二)个案监督的沿革

三、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现实操作和存在的争议

(一)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现行规定和具体操作

(二)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争议

四、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弊端和理由

(一)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实践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二)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法理合理性问题

(三)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规范依据合法性问题

五、完善我国人大监督制度的法律思考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3

关键词:法律事务专业;毕业论文;实践与思考

一、法律专业设置毕业论文环节的意义

法律事务专业和其他文科专业一样,毕业论文环节的设置是检验学生几年学习成果的一种方式,是指导教师悉心指导的成果体现,是学校发现和提高专业教育水平的参考要素之一。于高职法律专业而言,除了给学生讲授法学专业知识外,更重要的是要培养他们的法律职业技能,完善他们的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学生在毕业论文的选题、写作和修改过程中体现的是其写作能力和对某一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认知能力。在高职法律专业设置毕业论文这个环节是有必要的,在具体的设置上,应将毕业论文的写作同高职教育的培养理念和方案紧密结合,

以期能最大程度的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操技能。因此,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既是对学校、学生学风的检验,同时还会对学生将来的职业道德的养成产生深远影响。

二、呼职法律事务专业毕业论文环节的现状

呼职法律事务专业毕业论文环节设置的现状大致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学生毕业论文的完成时间是在三年级第一个学期。之所以选择第一个学期让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是基于第二个学期学生会有顶岗实习的任务。其次,在具体毕业论文设置上,教研室往往会给出学生一个写作论文的大致题目范围,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进行选择,并拟定自己的具体写作目标。第三,在论文题目范围的设定上,我们往往偏重于对具体的或有争论性的问题进行拟题。

经过近几年毕业论文的指导,我们发现,对学生而言,毕业论文写作是一个对既有知识“温故而知新”的过程,学生在形成思路的过程中既能复习到了以往所学到的知识,还能通过自己的分析得出自己对该问题的认识和观点;同时,学生的专业写作水平和文书写作水平在这个过程也得以反馈。

三、呼职法律事务专业毕业论文环节的调查问卷

为更好地完成课题,我们在法律事务专业三个年级中进行了问卷调查。一年级发放3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27份;二年级发放3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25份;三年级发放4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37份。问卷调查主要涉及12个问题。其中涵盖了被调查者的基本信息,被调查者对于毕业论文写作的了解程度、如何选题、写作中遇到的困难、是否了解写作规范、是否有必要开展论文写作专题讲座、论文写作是否能创新、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创新形式、是否可以与技能大赛结合、对论文答辩环节的知晓度及建议等问题。

针对有效问卷,我们做了相应的归纳总结:

四、呼职法律事务专业毕业论文环节存在的问题

历经十余年毕业论文的指导,我发现学生在毕业论文环节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既有写作态度、写作能力问题,也有选题陈旧和答辩中不熟悉论文内容等一系列问题。具体如下:

(一)选题方面,学生缺少创新性和挑战性,选题趋于陈旧和集中

部分学生在选择论文题目和题材时,考虑的不是热点社会法律问题或热点案件,而是过于保守的选择了成熟甚至有些陈旧的话题。他们认为,成熟的题材在资料的收集上比较容易,风险小,容易进行答辩。这样导致的是在一届甚至连续几届的毕业论文中如“夫妻财产制”、“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等论文的“上镜率”很高。

(二)论文格式和内容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论文写作不同于我们日常习作,它有着统一的规范和格式要求。毕业论文环节开始前,老师都会将标准格式和注意事项告知学生,但仍有部分学生在论文格式不规范的现象,甚至连字体、行间距等都不符合要求。部分学生喜欢在论文中引入案例说明法律问题,但往往引例不具有代表性或者引例的概括和表述上存在一定问题。部分学生论文的内容在逻辑结构上不成体系,自己对毕业论文缺乏一个系统化和整体化的认知。部分同学参考文献不规范。只有少数学生能在第一稿完成时格式标准,内容明确,错误率低。

(三)学生对待毕业论文的写作态度不端正

部分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时,存在大篇幅抄袭他人作品的现象,还有部分学生引用他人作品或表述缺失注释或说明。态度不端的问题不仅仅使得毕业论文环节意义缺失,更重要的是学生诚信缺失问题。这样低水平的复制式论文写作完全与论文答辩的设置背道而驰。

(四)缺乏系统化的毕业论文写作培训

目前,没有针对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环节设置专门的培训或讲座,部分学生对毕业论文的完成认知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毕业论文写作水平的良莠不济。

(五)缺少对缺失学术规范或写作水平不高的毕业论文的惩处措施

基于毕业、就业率等问题的考虑,对于论文完成水平不高的学生往往提出批评教育,必要惩处措施的缺失也使得学生对毕业论文的重视度不够。

(六)毕业设计环节形式传统且过于单一

十余年来,毕业论文设计缺乏更多渠道、多方式的探索和创新,传统的论文写作与各项比赛或文书写作、案例分析未能很好的借鉴、融合。

五、呼职法律事务专业毕业论文环节的改革探析

针对呼职法律事务专业学生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综合调查问卷中学生的各项需求和建议,我们可以对毕业论文环节做如下改革探索:

(一)深化解析毕业论文环节存在意义,确立符合实践需要的目标构建

职业院校的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了实践技能的侧重培养。因此,在毕业论文中的映射就是我们在对毕业论文的形式进行设计的时候也应该偏重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察。在论文题目设置上,尽量突出新颖性和实用性。如果对社会实践中的法律问题或各项技能大赛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允许他们以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等方式完成毕业设计的考察。换言之,调查研究学生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或典型案例并形成书面材料或法律建议的这个过程既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能提升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调查中,我们也发现学生更愿意去写他们感兴趣或有感触的事情,这样可以避免说空话、说大话,更加符合毕业论文环节设计的目的和意义。

(二)强化学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论文格式和内容

端正的学术态度不仅有利于学生高水平高质量的完成毕业论文的创作,也会对其诚信观的养成起到很好的作用。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将来从事的相关法律工作的要求是严谨的态度和踏实的行动,因此,学术道德建设的强化十分重要。

(三)开展系统化的毕业论文专题知识讲座

在调查中,我们可以清晰的发现,学生对毕业论文选题、论文规范、论文写作、论文答辩等问题不是十分了解,因此,有必要在毕业论文写作前请有经验的老师进行专题知识讲座,为学生创作毕业论文扫除障碍,更好的发挥学生的积极创造性,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完成论文写作

(四)建立失信论文惩治机制

对于毕业论文写作上存在严重有失规范并拒不改正的学生,给予延迟毕业或重新组织答辩等形式的惩治是有必要的。我们给社会培养和输送的应该是更为优秀的人才,针对有瑕疵的环节要及时修正。换言之,优秀的学生不仅体现在技能上,还要体现在职业道德上,而职业道德又会受到在校期间的道德体系的影响。

(五)强化毕业论文答辩环节,丰富毕業设计形式

毕业论文答辩环节是学生将其论文写作的精华展现的舞台,传统的一问一答形式可以朝着趣味性、多样化的方向改革,在调查中,这样的环节改革也是学生需要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在毕业设计的形式上,我们可以把眼界打开,不必拘泥于论文的写作,形式上可以做大胆的创新和丰富。调查报告、职业技能大赛的作品、法律意见、热门典型案例的分析等形式都可以添加进来,甚至可以跨专业合作。只要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提升的方式我们都应该去尝试。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4

关键词:工商管理;毕业论文;教学改革

偏应用型的工商管理专业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复杂环境下工商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而毕业论文是锻炼学生创造性地运用工商管理知识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衡量创新创业教育、职业规划教育和专业论文写作等个性化教学模块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理应受到重视并被高质量地完成。然而,近年来随着工商管理专业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粗制滥造甚至抄袭剽窃等毕业论文质量问题已引起学校和社会的关注,并一度引起工商管理本科生是否有必要撰写毕业论文的争议。因此,通过调查分析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论文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教学改革措施,对于提升论文质量乃至学生专业素质将有所裨益。

一、工商管理专业的性质及毕业论文定位

(一)工商管理专业的性质

工商管理教育源远流长,国内大多数高校均已开设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本科专业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培养目标是培养出能够承担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管理、营销、财务或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创新型应用人才,可以说其性质是主要面向工商企业的应用型专业[1]。当然,不同学校工商管理专业存在不同特点:(1)不同专业面对的管理对象或环节有所差异,但专业基础和培养方向存在共性;(2)不同类型学校的工商管理类专业各有自身特点,培养方案各不相同,开设体现学校特色的课程模块,如侧重信息管理、交通管理或工程管理;(3)不同层次学校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有所差异,分精英型、大众型和技能型。新常态下我国社会经济转型的步伐加快,工商管理人才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工商管理专业需要科学定位和特色办学,主动适应创新驱动等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人才。

(二)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论文的定位

本科毕业论文是学士学位授予的必需条件。工商管理作为文科专业,学生绝大多数时间在进行理论学习,实践运用环节主要集中在企业经营模拟、企业生产实践、会计全真模拟、创新创业实践、假期社会调查和毕业实习等环节,参与的学生范围和时间、投入的精力、分析的系统性等方面相对有限。毕业论文的撰写可使学生对工商领域内的某一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思考,并运用专业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这无疑是学以致用的重要途径。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论文在其教学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最终人才培养的质量以及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2007年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强化对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的管理。鉴于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应用性,除传统学位论文外,毕业论文还可采用案例研究报告、企业(项目)策划方案和社会调查报告等应用型研究报告形式。

二、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

我们调查了某高校2011—2015年工商管理专业的750篇本科毕业论文,并通过访谈调查了部分学生和教师,结合教学实践,发现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论文有以下突出问题。

(一)应用性研究报告欠缺

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可以分为传统型学位论文和应用型研究报告两种类型。2011—2015年该校传统型学位论文占比分别为73.7%、67.5%、69.2%、62.8%和63.2%,应用型研究报告分别为26.3%、32.5%、30.8%、37.2%和36.8%。虽传统型学位论文的占比略有下降,应用型研究报告占比略有上升,但传统型学位论文占比远高于应用型研究报告,这与工商管理应用型专业的性质相悖,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论文类型的应用性问题未引起高校、教师和学生的足够重视,未得到明显改善。

(二)实证研究较少

学位论文研究方法主要有规范研究、案例研究、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等。在被调查的论文中,采用案例研究方法的论文达406篇(占54.1%),其次是调查研究方法(占27.5%)(见表1)。学生采用案例研究方法、调查研究方法是值得鼓励的,但调查发现,多数学生调研工作较为肤浅,缺乏科学性。比如,大多学生只是粗略调查案例公司的总体概况,对公司内部具体的运营模式、管理结构没有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剖析。工商管理专业的研究倾向是学习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提倡使用实证研究方法,然而在学生实际的毕业论文写作中,却很少有人(约占1.5%)使用实证研究方法。

(三)内容缺少创新

访谈时发现,绝大部分学生都不否认自己在撰写毕业论文时有复制他人文献的行为。其中,近半数学生承认自己的论文大部分是抄袭的,其余一部分学生认为自己的论文是对他人研究成果的整合。抄袭必然缺乏创新,缺乏自己的分析思考,缺少对所学知识的整理与运用,而这与工商管理毕业论文撰写的初衷是相悖的。就所调查的论文来看,学生大多从管理学中比较宏观的方面,如战略管理、营销管理等角度写作,很少就其中某个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缺乏创新之处。

(四)格式不够规范

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都会有一定的规范性要求,虽然各高校对此规定略有不同,但都旨在规范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框架、格式等,遵循这一规范与否不仅体现了学生对论文写作的重视程度,也体现了高校对本科论文管理的严格程度。然而在被调查的论文中,论文的格式规范存在很大的问题。例如,本科毕业论文要有绪论部分,该部分主要讲述研究背景与意义、文献综述,以及研究的思路与方法。然而在很大一部分论文中,存在有背景无综述,有综述无方法,甚至不分二级标题,把这几方面的内容概括起来写的情况。此外,被调查的论文在字体、排版格式等方面不统一,使得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论文在格式上缺乏规范性。

三、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学生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

不少学生不重视毕业论文的撰写。调查发现,学校在对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动员时,到会的人数一般占毕业生总数的2/3。按照相关安排去做的学生的比例较低,许多学生对学校布置的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程序和进度,采取应付或敷衍的态度。由于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的普及,研究工商管理问题的文章随处可见,因此工商管理专业本科论文抄袭现象严重,缺乏创新性。找工作也挤压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时间[2],有些学生甚至在很短的时间内拼凑毕业论文。

(二)教师指导不足

大多数高校在毕业论文的指导上都采取导师制,这一点是值得提倡的。但是由于我国高校长年扩招,很多学校一个导师需要指导七八个,甚至更多的学生。如果对每位学生都很细致地指导,需要耗费教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调查发现,在指导时间上,超过半数的学生认为教师的指导时间不足,约有10%的学生认为指导时间严重不足,个别学生甚至认为自己的教师对论文指导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只有少部分学生认为教师的指导是充足且有耐心的。虽然毕业论文的写作最终要靠学生自己完成,但是这并不能够否认教师指导在学生论文写作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教师的指导投入有待加强。

(三)专业课程设置不科学

撰写毕业论文需要查阅大量中英文文献,有必要学会利用数据库资源高效地进行文献检索,并能阅读专业外文文献,以便较为系统地掌握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有效地开设文献检索、专业英语课程。另外,创新创业教育有助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有助于企业(项目)策划方案等应用型报告的设计。然而,部分学校要么没有开设文献检索、专业英语和创新创业课程等相关课程,要么课程的开设由于缺乏应有设施和师资条件而流于形式,使得这些课程的教学大多仍采用传统的“满堂灌”方式,学生在查阅文献以及阅读外文文献时遇到障碍,不利于工商管理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

(四)论文质量监控不到位

近年来不少高校都建立论文质量监控制度,包括课题申请、开题、中期考核、评阅、预答辩和答辩等论文全过程控制程序,论文重复率检测制度,评阅教师和指导教师相互牵制制度,学生教育系统评教制度甚至教学督导制度,但制度形成后面临的是实施问题,没有执行机制的制度是不完整的,而制度执行效率也取决于制度执行的成本效益构成,过于复杂的制度因其执行成本过高而导致执行效率受损,对论文内容、答辩程序等方面的监控不严[3]。调查发现,大部分教师认为本科论文涉及的表格过多,指导教师忙于应付,实际指导论文的时间被压缩,为减少麻烦而放任学生答辩全部一次通过;过半数学生认为答辩等程序只是流于形式,最后都会通过,甚至在答辩前都已经知道答辩的问题,论文质量的监控不到位。

四、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本科论文教学改革的策略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毕业论文教学改革,对于培养工商管理专业学生的文字表达和处理能力以及提高论文质量至关重要,重点在于专业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教师指导和质量监控的改革。

(一)合理设置专业课程,构建能力主导型课程体系

突破原有知识传授体系的隔阂,遵循课程间循序渐进的有机联系,以提高学生的能力为核心,构建“能力主导型”毕业论文相关课程新体系。毕业论文教育相关课程应包括专业导论、文献检索、社会统计、专业英语、商务沟通、职业规划、创新创业和和专项训练等有关课程体系:一是在专业导论课中,针对学生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的情况,强调毕业论文的重要性,加入科技论文写作的规范与方法的讲解,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力图对学生论文写作产生正确的导向;二是增加文献检索课程,培养学生的情报素质,包括搜索、获取、整理、吸收、引用、应用有关的科研信息的能力;三是增加常规统计软件和数据库的教学,让学生初步掌握实证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四是开设专业英语课,系统学习外语教学科研方法,从根本上纠正印象型、感觉型、单维性思维模式,提高专业英语素质,有能力阅读外文文献;五是开设商务沟通、中小企业创业管理等实用性课程,并把西方先进的管理理论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六是开设职业规划和创新创业类课程,并注重提高该类课程的质量,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4];七是加强专项训练,面向学生的专业课程,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高能力的专项训练,让学生真正把知识变为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改革教学方式,注重创新思维和应用能力的培养

在日常教学方面,教师教育思想的更新和教育观念的转变对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创新型管理人才至关重要,只有创新型教师才能培养出创新型人才。所以,教师要从知识传授者角色调整为学习组织者、合作者、开发者、引导者,成为一个卓越的课堂引领者。以理论讲授为主的工商管理本科教学方式不被学生认可,而且从实际效果来看也是差强人意。因循守旧的传统式教学方式无法适应现代工商管理的要求,难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必须在现有教学模式基础之上,进行大胆创新,转变传统的以“满堂灌”为主的教学模式。通过角色模拟教学、体验式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等方式,增加学生对所学知识的主观感受,从中形成认知和领悟,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方法和技能。有研究发现,包括吉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多所国内知名高校在工商管理专业教学中安排的实践环节所占比重偏低,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5]。为此,深化校企合作,学校和企业基于对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共同目的,优势资源要素协调互补[6],以校企协同的方式强化实践教学,有利于学生将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实际的应用能力。

(三)推行本科生导师制,通过工作底稿加强论文指导

应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并控制每位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确保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学生,鼓励教师组织学生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让学生从中选取自己感兴趣并具有研究价值的问题进行研究。教师要重视论文指导,在论文的撰写、修改、定稿过程中,要适时与学生交流。为了便于记录教师指导和加强考核,可设计并运用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底稿。工作底稿是汇集一定期间调查搜集的资料,为取得一定数据而进行调整、试算和分析的一种表式。它用在毕业论文写作中是学生和教师就论文咨询和指导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的一种媒介,也是有关论文创作和指导的一种考核工具。

(四)实行末位淘汰制,加强毕业论文的监督控制

答辩环节采用末位淘汰制有利于提高工商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在答辩中,每个组按答辩成绩排名次,排名靠后的若干个学生被淘汰,需要参加第二次答辩;在二次答辩中,成绩排名靠后的若干个学生的论文,需经集体讨论是否能最终通过答辩,如若集体讨论确实认为不合格的则不予通过,学生需要重新撰写论文并在1年后参加答辩。这将加大学生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并认真撰写毕业论文的压力。一些学校现采用论文评阅系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评阅打分,公开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方便学校对毕业论文进行抽评,使得毕业论文的评审工作更加公平公正,促使教师加强指导和学生认真撰写。

参考文献:

[1]刘林.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有关问题探讨[J].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09,(4).

[2]田春生.目前我国高校本科毕业论文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0,(4).

[3]孙玉华,彭文钊.俄语本科生、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与指导:问题与对策[J].中国俄语教学,2014,(2).

[4]罗锋,黄丽.地方高校创业创新型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商业经济,2013,(20).

[5]蒋贵凰,张欣瑞.国内高校工商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比较研究[J].大学教育,2014,(7).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5

然而,从目前的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实践看,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论文写作及答辩质量不高,没有体现出毕业论文应有的价值[1]。这里有很多原因:有管理制度上的原因[2],如高校更注重毕业论文写作及答辩的程序性要求,而在毕业论文质量及答辩能力的要求方面缺乏针对性措施;有学生自身的因素[3],如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就业压力导致态度不够端正;也有指导教师的因素[4],如教师的投入精力和重视程度都有待改善,指导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指导方法对毕业论文质量具有很大影响。

实证研究发现[5],指导教师的业务水平对论文质量有显著影响。徐海成等[2]通过统计分析发现,论文指导因素,包括学术水平和指导方法等,在毕业论文教学质量的影响中具有0.3的权重。因此,提高指导水平和方法对有效实现毕业论文环节的目标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从分析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入手,剖析当前该类毕业论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针对性地提出提高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指导的基本方法和改善指导绩效的对策。

2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要求

真正发挥技能培育功能和学业评价功能,这是工商管理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最根本的要求,具体可以从选题、内容、写作和格式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2.1选题

选题是具有方向性意义的第一步,关系整个论文的成败[6]。

首先,选题要有一定的学术性,这是专业教学目标决定的。毕业论文应该聚焦于某个理论问题,运用所学的知识和理论展开分析。其次,毕业论文的选题要有很强的实践性,这是专业教学效果的一个最终衡量指标[7]。毕业论文应该通过分析某个企业存在的具体管理问题,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本科生不具备很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但必须具备较强的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因此,毕业论文的实践性要求比学术性要求更高。第三,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选题要足够小。要避免大而空泛的选题,一方面使得学生有可能针对性地展开理论分析,另一方面也使得结论具有可操作性,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具体管理问题的能力。最后,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应该与学生的毕业实习联系在一起,这样才能避免纸上谈兵。

2.2内容

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至少应该包括:文献综述,体现学术性的要求;某企业的管理现状和问题描述,体现实践性的要求;运用管理理论和管理工具分析问题,体现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结合;最后,提出管理对策和针对问题的解决方案,使得论文的结论具有可操作性。

在内容的要求上,一方面要避免学生将毕业论文写成肤浅的理论文章[4],另一方面也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毕业论文不能是对一般性管理问题的老生常谈式的重复分析,而应该鼓励学生发现新市场和新技术背景下,衍生出的新商业模式中的最新的管理问题,从而提出具有创新意义的观点和结论。

2.3写作和格式

大学本科教育的通识教育功能越来越得到强化,对于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能够写出规范和符合实践要求的管理报告是专业教学的重要目标。毕业论文必须在写作和格式方面具有较强的要求。毕业论文一方面要符合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论点清楚、论据准确、论证完整严密,有独立的观点和见解;另一方面,根据专业特殊性,毕业论文还应该贴近实践中管理报告的要求,文字流畅、语言准确、层次清晰,符合格式要求。

3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工商管理专业的毕业论文质量不容乐观,根据笔者论文指导经验和相关调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四个方面:

3.1态度不重视

由于各高校普遍对毕业论文采取高通过率甚至是完全通过率,学生不存在压力。而就业压力增加,使得学生更关注找工作。因此,学生对毕业论文往往敷衍了事,态度不够重视,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严重不足。加上很多高校在毕业论文环节上注重程序而不重视质量,在学生心目中毕业论文成了一桩不得不应付的差事。

3.2选题不合理

很多学生的选题较大而空泛,脱离实际。这主要是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学生与实践接触较少,对实际管理问题没有深入地认识,往往凭主观臆断选题;二是小而有深度的题目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接触企业,而理论性的论题的相关资料较易获得。

3.3内容无创新

多数学生的毕业论文内容没有创新,缺乏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相当一部分的论文重复讨论往届学生的论题,没有展开实质性的研究。从学术性角度看,很多论文简单堆砌网上的资料,没有梳理已有研究的脉络,更没有提出创新性的观点。从实践性角度看,很多论文只是对企业现状的肤浅描述,无法分析实质性问

题,更没有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3.4写作不规范

很多学生没有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方法,表现在:逻辑层次不清晰,标题同级而内容在逻辑上不同级;论文结构不完整,没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文章结构性;基本表述不过关,很多学生写作的基本能力尚有欠缺,表述不清、缺乏论证等现象常有发生。另外,论文有严格的格式要求,包括字号、字体、行间距、标题规范等。很多学生在格式初审时就不能通过,表现出较差的行文和工具操作能力。

4指导方法分析

4.1提高学生对毕业论文的重视程度

根据上述分析,要达到毕业论文的要求和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首要的措施是提高学生对毕业论文的重视程度。实证研究也说明,态度是造成论文质量差的最重要因素[5]。在毕业论文指导过程中,提高学生毕业论文写作的积极性和重视程度,是毕业论文指导过程最根本的问题,也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

4.1.1科学精神的培养

指导老师是学生大学四年接触时间最长的老师,要充分利用与学生面对面交流机会多的机会,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帮助学生树立客观性和辩证性的认识,树立求实精神、创新精神、怀疑精神和宽容精神等,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学生对研究的重视程度。

4.1.2与实习相结合

整个指导过程应该与学生的毕业实习解密地结合在一起。指导老师要跟着学生一起了解实习单位,共同分析实习中遇到的问题,探讨如何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习单位的存在的问题等。通过与实习相结合,提高学生对毕业论文的兴趣,也增加学生对毕业论文研究问题的感性认识。

4.1.3减少指导学生人数

过多的指导学生人数,造成老师精力不足,无法对每一个学生都指导到位。而学生也会根据老师指导人数的多少来判断老师的重视程度和决定自己精力的投入程度。因此,要使学生重视毕业论文,首先必须学校和老师重视,每个老师指导学生的数量不宜超过5-6个。

4.1.4重视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毕业论文的第一个环节,决定了论文选题、内容和研究方法,必须高度重视。很多学校仅仅将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论文的一个程序性工作,学生开题的状况较差,后续的质量就很难获得提高。因此,指导老师要将开题报告过程正规化,对不合格的开题要退回去让学生重新准备。几个回合下来,不但质量可以提高,学生也会对整个毕业论文持更严肃认真的态度。

4.2采取正确的指导方法

指导老师在具体指导过程中还应该采取正确和恰当的指导方法,包括:

4.2.1结合实践选题

必须要求学生结合毕业实习进行选题,否则不予开题。事实上,随着新技术发展、国际合作加深,以及我国企业面临转型升级,崭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也带来了很多值得探讨的新问题。论文选题必须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以促进解决现实存在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具有微观应用价值和可操作性。

4.2.2重视资料准备

目前我国的大学本科教育还以知识传授为主,较少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和科研能力,学生对如何收集和梳理相关学术资料尚较为陌生。在论文指导过程中,老师要耐心细致地讲解研究的过程和基本方法。特别是要重视资料的收集和准备工作,指导学生文献资料的使用方法,对研究论题在整个研究体系中所处位置有一个基本认识。这是保证毕业论文学术性要求的关键因素。

4.2.3适当降低研究深度

要重视毕业论文与现实管理问题的探讨与分析,适当降低研究深度。绝大多数学生还不具备综合性和创造性地运用理论知识能力,整个毕业论文时间也不是很长,学生还承受着就业的压力。过多强调研究深度反而会使学生丧失信心,后续的指导工作也较难展开。只要能针对某个管理问题的某个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见解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案,这样的论文就是合格的。

4.2.4团队指导和个体指导相结合

指导老师要通过面向整个团队的指导课的形式来传授和指导共性问题,如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等,发挥团队精神,也让学生们有一个参照体系。指导老师也要针对每一个学生展开具体的个体指导,解决针对性的问题,如实习单位管理问题的分析、研究方法的设计和研究结论的讨论等。只有把团队指导和个体指导有效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和效果。

4.2.5增设论文写作课程或专题教学

多数学生不熟悉论文写作,甚至有的学生在最基本的写作方法上也有所欠缺。应该通过毕业论文这个教学环节提高学生这方面的能力和素养。可以通过开设论文写作课程或专题教学的方式来实现这个目标。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应该把这样的课程或专题放在第四学年的上学期。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6

关键词:应用型;英语专业;毕业论文;问题;对策

一、引言

毕业论文在英语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强调,“毕业论文是考察学生综合能力、评估学业成绩的一个重要方式。”[1]11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4]14号)也指出,“毕业论文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也是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因此,“各校要加强对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指导和评审,使之对学生真正有所裨益,防止流于形式。”[1]11应用型本科院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为毕业论文选题和写作提供了明确的导向。教育部2012年的《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估标准》进一步指出,文科专业的毕业论文要有50%左右的选题与实践性、应用性挂钩,该标准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毕业论文提出了具体的指标。本文以滨州学院英语专业2014—2016届的毕业论文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英语专业毕业论文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大纲》规定“毕业论文一般应用英语撰写,长度为3000~5000个单词,要求文字通顺、思路清晰、内容充实,有一定的独立见解。评分时除了考虑语言表达能力外,还应把独立见解和创新意识作为重要依据。”[1]11笔者以此为标准,对英语专业2014—2016届的毕业论文进行系统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论文选题不当,缺乏新意,应用性不强毕业论文选题要适中,最好能够做到“小题大做”,而部分论文选题过大过泛,没有研究焦点,根本无法完成,如“莎士比亚诗歌研究”;选题不能紧跟本专业研究前沿,过于陈旧,缺乏新意,如对颜色词的研究、英语习语跨文化比较等;有些选题与英语专业没有密切关系,相差甚远,如“中美婚姻观的比较”;有些选题未达到严格意义上“一人一题,不得重题”的要求,如“任务型教学法在初中英语词汇教学中的应用”和“任务型教学法在高中英语词汇教学中的应用”;实践性和应用性的选题比例不高,与50%的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写作基本功不扎实,语言表达能力不够强毕业论文写作属于学术论文写作,需要较扎实的写作基本功和较高的语言表达能力,而大多数毕业论文在语言表达上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专业术语不准确,书面语和口语混合使用,文字不通顺、表达不准确,汉式英语较多,串句、主谓不一致、结构不完整、悬垂现象、搭配错误等语法错误时有出现,甚至还有单词拼写错误、首字母大小写错误等细节问题。

(三)论文思路不清,逻辑混乱,思辨缺席毕业论文是学生围绕研究问题形成的一个立论正确、结构合理、思路清晰、逻辑性强、论证合理的语篇,而多数毕业论文思路不清、逻辑混乱、结构松散、论点不清、论证乏力,思辨缺席现象较为严重。黄源深指出思辨缺席对毕业论文的影响,“在二三十篇论文中难得有一两篇像样的,大多数论文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往往论文的题目就暴露出很多思维上的负面信息。”[2]12

(四)体例不够统一,格式不够规范毕业论文属于正式文体,需要按照规定的体例和规范撰写,以显示其严谨性和规范性。有些学生没有意识到体例和格式的重要性,不注重论文写作规范,随心所欲地撰写,体例和格式较为混乱,主要体现在参考书目没有按照学校规定的APA格式撰写,文内引文格式混用,标题首字母大小写不恰当,字体、字号、行间距不符合规范,中英文标点符号混用等方面。

三、对策

(一)加强毕业论文选题指导,增设专业选修课程,建设论文选题库,多渠道拓宽选题范围。英语专业选题范围较广,主要包括语言学、文学、文化、教学、跨文化交际和翻译等方面,指导教师应该加强选题指导,避免题目过大、过泛和过旧。增设专业选修课程,扩宽学生视野,便于学生扩宽选题范围。另外,可以根据历年选题情况,结合指导教师专业特长,建设毕业论文选题库,供学生选题参考。最为重要的是,可将毕业论文选题与指导教师承担的各类教科研项目、毕业实习、大学生研究训练项目、大学生创业计划和大学生学科竞赛等相结合,更好地体现毕业论文的应用性和实践性。

(二)改革和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毕业论文课程群,做到英语写作四年不断线,夯实学生写作基本功。语言表达能力是英语专业学生的基本能力。庄智象曾指出,“既然称之为英语专业,那么对学生的英语语言能力方面应该有更高的要求。我认为这是英语专业学生基本的、首要的要求,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而目前更显得必要。”[3]216而英语写作能力的培养绝非一朝一夕之事,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仅靠“学术论文写作”这门课程远远不够,需要调整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毕业论文课程群(包括英语基础写作、英语高级写作、英语语法、英语修辞和学术论文写作等课程),做到英语写作四年不断线,夯实学生写作基本功,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能力,为能够写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打下坚实的语言基础。

(三)注重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不断加强学生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钱宁指出,“我国高校英语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中存在的根本问题之一在于学生的思维方式不合理。”[4]103因此,方琼强调“高校英语专业应重视学生思辨能力的培养,将其放在和传授知识、培养技能同等重要的位置。”[5]91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应该调整英语专业的课程结构,增加英语演讲、英语辩论等课程;任课教师应该更新教学理念,改变教学方法,课内加强逻辑思维训练;坚持“本科生导师制”,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高质量撰写学年论文,增强学生的科研意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英语沙龙、专题讨论和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等各类学科竞赛,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不断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加强论文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毕业论文质量是学生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体现,更是指导教师学术视野和学术水平的体现,所以《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外语卷)》指出,“高校外语专业的毕业论文写作是衡量、评估高校外语专业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内容之一。”[6]3论文指导教师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毕业论文的质量,应遴选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和实际指导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文献检索与搜集、选题、开题答辩、初稿、二稿、定稿和毕业答辩各个环节的指导,尤其是文献检索与搜集、研究方法、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方面的指导,强化论文写作过程的动态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质量。另外,还需要规范毕业论文管理制度,优化毕业论文管理流程,健全毕业论文管理方式,提高毕业论文工作效率。毕业论文教材建设也是指导教师需要考虑的问题。张春芳曾指出,“英语毕业论文写作教材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国内关于学术论文(包括毕业论文)写作的中英文编著至少有20部,但是教师们仍然抱怨难以选到合适的教材。因此,指导教师要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结合本校毕业论文的相关规定,编写符合专业特点、操作性和实践性强的毕业论文教材。

四、结语

毕业论文是英语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应用型人才培养为英语专业毕业论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以滨州学院为例,探讨了应用型本科院校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论文选题、语言表达、思辨能力和格式规范四个方面,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应用型本科院校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工作提供参考,实现应用型英语人才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Z].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

[2]黄源深.英语专业课程必须彻底改革—再谈“思辨缺席”[J].外语界,2010,(1):11-16.

[3]庄智象.外语教育名家谈[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4]钱宁.浅析高校加强思维训练的重要性—以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写作为例[J].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14,(4):100-103.

[5]方琼.英语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中的思辨缺席[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3,(12):90-92.

[6]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外语卷[Z].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7

关键词 毕业论文模式 独立学院 法学专业 案例型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1 传统模式运行现状分析:“法学院”内毕业论文存废之争

进入21世纪以来,有关“本科毕业论文存废之争”一直受到媒体与学界关注,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热点话题。而《光明日报》在2012年5月7日、8日和18日分别刊载《取消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可不可行》、《本科毕业论文存亡不应一刀切》、《毕业论文应加强而非取消》三篇文章,则直接让这一场“存废之争”白热化。相比其他人文社科专业,法学教育天然具有学术研究性和职业技能性双重性特点,则直接导致各大高校法学院将这场“存废之争”延伸到实践。

支持者认为,“本科毕业论文的问题不是应不应该取消,而是应该如何加强,对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地方高校,同样不例外”。①但大部分认为毕业论文制度应该坚持,但应该改良,是“对学生如何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综合训练,它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文献检索与运用、逻辑思维、动手、写作能力”。②大部分高校法学院实践中也持这种态度。取消者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应用型人才目标定位下高校法学教育应该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视科研创新为生命的毕业论文与法律实践性和应用型培养目标相悖。悖论下毕业论文已是“人神共怒”,“与其目前这种尴尬局面,不如放弃”。③2008年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宣布取消毕业论文,以案例分析取代毕业论文。折衷者认为,应该对待毕业论文应改变原来“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改革传统毕业论文模式,适应法学教育对科研创新能力和职业应用能力的双重要求。代表性模式是武汉东湖学院法学院实施的“双轨制”。

正如有学者言,孤立地争论毕业论文的“存”抑或“废”本身没有任何意义。毕业论文只是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一环,任何脱离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争论都是空谈。换句话说,如果毕业论文有利于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则应该坚持加强;反之,则应该改革甚至取消。高校教育大众化趋势下,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逐渐分化。独立学院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其法学教育定位为培养法律实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相比研究性法律人才,应更重视学生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至于传统毕业论文模式是否可以适应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需要,笔者以为将模式放到独立学院培养目标下重新评析至关重要。

2 模式创新的必要:传统毕业论文模式评析

2.1 与培养目标不合

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本科办学的新生力量,更多是依母体高校优质教育资源托建而成。然相比母体的法学院系“研究型”或“高端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却存在本质的差异,更多应定位为“普通应用型”或“高端辅助类”法律人才,具体包括基层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律师助理、司法执行人员以及在公司企业等其他机构从事法律业务的人员等。显然应用型培养目标下,各独立学院法学院专业应该强调的是对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即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非照搬母体院校模式强调学术创新能力。故视学术创新为生命的传统毕业论文模式与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合。也正如有学者言: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要求,说到底是对大学培养不同人才的要求,需要区别对待。不同的大学定位,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对毕业论文的要求也应有所不同。④

2.2 与重实践理念不合

毕业论文属于学术论文范畴,学术论文“不是写出来的,是做科研做出来的,不进行科学研究写出的文章不是学术论文”。⑤科研能力的培养是不能一蹴而就,“不是毕业论文写作一门课程能解决的,不是指导老师一个人能解决的”,⑥而是需要大量的“前伸性”工作,即把撰写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科研能力培养拓展并延伸到整个法学教育培养过程,在日常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应重视对学生科研理论创新能力的培养。显然这种能力培养理念,是与传统“研究型”大学“重理论”教学理念相一致的。而随着“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独立学院教学理念由传统“轻实践”转变为“重实践”已成趋势与必然。当下独立学院法学教育改革,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建设等都重在围绕“实践性”展开,突出法学实践教学的质量决定了法学本科教育的质量。总之加强独立学院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重中之重,显然不是毕业论文所强调的科研创新能力。

2.3 与学生智力不合

独立学院生源特点是独立学院“独”特性之一,与普通高校招收的“一本”、“二本”学生相比,他们在基础知识、知识结构、综合素质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但传统毕业论文模式的目标定位上显然还是按照“一本”、“二本”的生源特点进行要求与设定,以此来指导独立学院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势必会挫伤学生的自信心,打击学生对毕业论文写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能感到力不从心。正如有学者言,“几乎所有高校都要求毕业论文具有创新性。其实“创新”别说对大学生,对我们大学生的老师一生也未必能完成几个。我们可以鼓励创新,但不能把社会对高等教育中拔尖人才的期冀当成大学本科生的基本目标。”⑦笔者以为,忽略生源特点地强调毕业论文创新,强调“教育公平”是不切实际的,毕竟不可能让所有大学生都写出有创新、有学术价值的毕业论文。

综上所述,传统毕业论文模式难以适合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必须对其进行比较彻底的改革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构建一套更强调应用型和实践性的毕业论文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3 模式创新的途径: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构建

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将学生毕业设计与法学专业学生在司法机关、律所的毕业实习结合起来,围绕实习过程中接触的经典案例,采用案例选择、文书设计、模拟审判、案例分析“四步走”模式。相比传统毕业论模式,实践性是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的灵魂。一方面,强调整个设计以具体案例为中心,要求学生从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种角色的视野去阅读案例,并运用所学理论去分析和解决案例中发现的问题,目的性强,有效地避免脱离实际的倾向,真正起到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目的。另一方面,强调把设计与毕业实习结合,突破往常“闭门造车”,要求学生在法院(或检察院、律所)实习时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仅提高了毕业实习质量,也加强了“法律人”素质的培养。

3.1 案例选择

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强调对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考核。按照这一模式,不仅对学生实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教师的指导也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案例选择是整个模式的基础,所选案例的实践与理论价值将直接决定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相比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中案例选择注重专业性、典型性、现实性,以达到紧扣专业课程教学具体内容,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提高学生课堂学习氛围的目的,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下的案例选择考虑综合性、疑难性、不确定性三个因素,这样才有助于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综合考核。

其一,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是对法学专业学生四年法学知识与技能学习的整体考核。我国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先生认为,法律人才需具备三个要件:一是法律的学问;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会的常识。所选择的案例涉及的知识应该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学科之间有跨越,也可以部门法之间跨越。其二,疑难性。过分简单的案例让学生觉得容易,无法激起学生毕业设计的兴趣,也容易导致整个设计模式“走过场”;但是太难,又容易导致学生无所适从,整个模式停滞不前。所以指导老师在指导学生选择案例的时候,应该把握好“度”,合适的案例应该是能让学生经过认真思考和分析后,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解决案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其三,不确定性。案例的选择必须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要强调一律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正如一位美国法官所说“我们能够做出最终判决并非因为我们判决正确,相反,我们之所以判决正确,是因为我们有终审权”。案例的不确定性能为学生多重视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笔,便于最大限度激活学生的思维并进行考核。

3.2 文书设计

法律文书被称作“看得见的正义”,以其为载体所体现的司法直接体现法律的权威。在当代,法律文书作为一种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术,日益凸显其重要性。⑧故对这一技术能力的掌握,将直接体现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独立学院对法学专业学生文书设计能力考核时,笔者以为应该强调文书设计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文书设计阶段要求学生对整个案例所涉及的诉讼文书进行设计,因此对学生设计文书进行考核的第一个要素就应该是其所设计文书是否完整。而一个案例所设计的文书是否完整,又直接取决于案例的性质与案情需要。指导老师在指导时应该把握好,也为指导老师对法律实务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规范性。文书设计的规范性,一方面体现在格式规范性,不同种类的法律文书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点较易把握;另一方面体现在文书语言规范性,此点更难把握,对学生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文书用词规范性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考核:表意准确、质朴庄重、严谨意赅、逻辑严谨。⑨

3.3 模拟审判

通过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审判一直高校法学专业提高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学实践性课程教学的重要一环节。模拟法庭被定性为高校培养“法律人”的“职业训练场”,从“法学院到法院的桥料”。但是相比模拟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开庭程序等相同外,毕业设计模式下模拟审判有两个重要的不同点上:其一,案例的二次选择性。毕业设计模式要求每个学生都要根据自己实习的单位进行案例选择、文书设计,但对模拟审判案例进行选择时,要求指导老师在学生提供的案例进行二次选择,依据指导的人数在本组指导学生提供案例中选出一两个更典型、更能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能力考核的案例进行角色分配和审判。其二,审判的“实战性”。相比传统模拟法庭教学,更多是围绕教学需要(尤其是诉讼法教学),重视附着在“法庭审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设计模式下的模拟审判,不仅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整个庭审程序,还更强调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应用、应变能力的考核,故应该重视过程的“实战性”或“对抗性”,而毕业设计案例选择环节要求案例的不确定性,也为“实战”预留了空间。

3.4 案例分析

模拟审判的结束并非意味整个毕业设计的结束,还要求学生根据选择或参与的案例选择角度进行分析总结,一方面考核学生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学生更深入地学习、研究法律知识,提升法律实践技能,具备现代法律人素质。而根据选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评述型、分析型。

其一,评述型。这种类型要求学生从案例选择到模拟审判的整个过程自行评述总结,如案例的选择是否具有综合性、不确定性、疑难性,文书的写作是否规范、案例审判时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辩论是否有理有据、运用法律是否得当等等。肯定成果,指出不足,启发以后更深入地学习,也进一步提升了学生法律实践技能。其二,分析型。学生在围绕案例进行毕业设计时对其中的某一个问题感兴趣,然后把问题挖掘出来,结合专业深度讨论,提出观点。这一类型不仅注重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还强调观点创新,要求学生有创新思维。分析型一方面适应了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学生经过四年法学知识学习后具备一定理论创新能力,甚至考上了研究生,即将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为这部分学生毕业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对传统毕业论文模式进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带来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现多层次性、多类型性、专业差异性,因此,对毕业论文的要求和形式,也应“因校制宜”、“因业制宜”。独立学院 “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决定了其毕业论文模式考核指标的“应用型”。法学专业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的提出和构建,为独立学院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做出了建议性的尝试。

基金项目:江西省教育厅2011年高等学校“高校独立学院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教学改革研究项目(JXJG-11-86-11)

注释

① 巩建闽.毕业论文应加强而非取消[N].光明日报,2012-05-15:002.

②③江胜清.论“本科毕业论文存废之争”对当前地方高校本科毕业论文的影响[J].宿州学院学报,2012.27(4):93-96.

④ 郭立场.本科毕业论文存亡不应一刀切[N].光明日报,2012-05-08:002.

⑤ 杨晓旗.论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下大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关于当下本科毕业论文现状的反思[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8):6-7.

⑥ 汪涛.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提升的路径分析——以襄樊学院法学专业为例[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1(1):118-121.

⑦ 吴凡.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改革问题探讨[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192(4):144-146.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8

而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在校四年期间的一份全面综合的应用知识的考验,是大部分学生进入社会前最后一份作业,同时毕业论文的质量也是对高校教学质量的评估,是测量独立院校办学水平和教学模式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但是,现阶段来看学生毕业论文的总体质量还不是太理想,在论文撰写的过程当中,拿来主义思想严重,各种抄袭占据了毕业论文的主流,也使现如今的毕业论文流于形式。在这种背景下,独立院校的毕业论文改革也被各独立院校提上了日程。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把本科毕业论文作为对独立院校实践教学改革的一部分进行了深入的探索,自2006年建校以来就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进行了一系列大胆的探索和改革。 

一、本科毕业论文是“去”是“留” 

近年来,高校本科毕业论文多为形式主义。毕业季时,各种的广告铺天盖地。另外,毕业生因忙于找工作和毕业实习等原因,导致毕业论文东拼西凑、滥竽充数,也使得毕业论文的质量越来越难达标。在这种环境下,本科毕业论文是去还是留成为学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本科毕业论文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性和价值?答案是肯定的。不同的学科对毕业论文的要求不尽相同,理工类专业的论文多是实验性研究,要求学生的实验能力及思维训练方面应该得到应有的锻炼,是绝对不能取消的。而对于文科类来说撰写毕业论文更是能够提高写作能力,开拓毕业生的眼界,是对毕业生所学四年的一个总结,更重要的是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对于本科学生来说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因此毕业论文不能“走”,我们要做的是改变毕业论文的形式。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比如可以采用调研报告、规划设计、应用基础研究、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或艺术作品等形式。而多样的形式也能刺激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热情、产生兴趣,也可以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为未来走出社会做准备。 

二、毕业论文形式的改革 

为了培养大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验证大学四年的学习成果,使他们初步掌握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成为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根本目的。通过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学习的过程,使得本科生在毕业后,不管从事什么工作,都能够具有一定的写作和研究能力。而毕业论文形式改革不能再拘泥于过去的形态方法,既要保证其原有目的,又要有所创新。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以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艺术学院部分专业为例(工业设计、产业设计等),改革方式比较“温柔”,以毕业作品辅以毕业论文的形式完成,也就是说,毕业生不仅要完成毕业论文,还要拿出自己的设计作品创作,并在每年的毕业展上进行展示。而毕业论文则成为了展示作品的辅助,来让毕业生更深刻的理解艺术的真谛。而其他方面比如音乐系,则可以更加丰富,如毕业演出、毕业专场演唱会、演奏会摄影展等。再配以常规毕业论文来阐述一些自己对本专业的理解和认识,既展示了毕业生对本专业的学习成果,又能达到以往毕业论文所要达到的目的。而作为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毕业论文,可以用各类调查报告的形式来完成,让学生们深入公司企业了解内部运作,可以使学生在四年本科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运用完美结合,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还有一些特殊专业,如一些小语种专业(如日语、俄语等),不同于英语专业,在学生进入大学之前根本没有任何实践基础,通过四年的学习,与其让他们撰写毕业论文,不如指导学生对一些特殊文章进行翻译或解释。通过以上这些设计方案及调查报告,可以加强毕业论文的实用性,让学生把研究点落在实践中去发现问题,从而实现毕业论文在形式上的创新。 

三、毕业论文指导改革 

当前,本科毕业论文越来越流于形式的问题较为普遍。它们绝大部分是抄袭以及对他人研究内容的整合,只有很少的部分是与其他人不同的观点。经过对部分学生的调查发现,半数以上学生的毕业论文创新思维缺失严重。指导学生实现毕业论文的创新,是时下论文改革需要正视的问题。 

另外,论文指导失调的问题也比较严重。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论文开题部分的时候,思维固化,不能放开选题,导致学生在思考和写作过程中,无法独立创新,指导教师把学生的想法禁锢在自己的思维下,按照他的想法和思路去构思和研究。这种指导方法是课堂教学中过于陈旧的教师主义思想的延续,限制和约束了学生的创新思维,使学生的创造热情大大消减,导致学生的机械性固化思维,很难在个人想法的基础上进行研究。不仅仅是独立院校,很多高校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和指导工作都被安排在大学四年级的第二个学期,时间大致只有十周左右。为了确保学生有充足的时间搜集和整理资料,并对选题进行充分的思考,同时避免教师指导工作过于集中和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的影响,可将毕业论文时间提前至大四第一个学期开题,即毕业季上一年的11月左右。将大四第一个学期定为毕业论文的准备和研究阶段,大四第二个学期为毕业论文完成和答辩阶段。时间的延长既给了学生充分的资料整理及撰写时间,同时又能够使得指导教师的指导作用充分发挥,让学生和教师之间有更多的时间去沟通,使目前毕业论文在完成时间安排方面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从而提高毕业论文的撰写质量和效率。同时在大三第二学期开设毕业论文指导课程,并定为必修课,由论文的指导教师亲自授课,让学生提前做好撰写论文的心理准备,让学生提前学习毕业论文的撰写方法,同时使学生知道如何收集资料及论文书写格式等,避免学生突然接触论文后的尴尬。在此期间,安排撰写毕业论文的大四学生们进行毕业论文交流会,避免论文写作的纸上谈兵,让创新思维能力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提高。

要坚持由局部指导转向全程指导。在毕业论文指导方式的改革中,指导老师使用何种身份和形式进行论文指导,是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如果论文指导老师仅仅针对论文的写作进行指导,即便内容涵盖了论文开题到初稿写作,再到最后论文存档等诸多环节,但是由于最终目标单一,指导老师并不需要投入太多时间和精力。如果论文指导老师换个角度介入的话就会发现,学生在大学四年级时,面临就业、出国留学、各类等级考试、技能考试等诸多状况,导致了在论文撰写方面受到很大干扰。在各种不良因素的伴随下,也会影响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指导的顺利进行。因此,毕业论文指导的顺利进行,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指导老师对自身角色的定位。通过换位思考的方式,指导老师能更加深入了解学生在撰写论文时的各种困难,同时帮助学生克服并解决困难。 

通过上述改革,将单纯的毕业论文改为设计方案、演出、调查报告与毕业论文共同存在或代替毕业论文的单一形式,既能更好地考察和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还能体现出应用性的特点,同时也能够有效发挥学生的创新型思维能力。而设计方案或调查报告在相当程度上迎合了毕业生的写作需求,并能够极大地提高学生对毕业论文撰写的兴趣。 

针对毕业论文准备时间短、准备不充分等问题,我们要求各专业教师于第六学期,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通过论文指导课程来训练论文的规范书写。针对毕业论文不够规范的问题,我们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手册,并为学生提供可参照的模板,而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手册中则详细的规定了各项指导内容及学生写作规范要求,主要从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原则、指导任务、毕业论文答辩要求、评分规则以及附有具体时间节点的毕业论文进程要求,把有关的毕业论文材料列出清单,从多方面规范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综上所述,通过一系列的实践与改革,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不会是人们常说的“天下文章一大抄”,而是通过学生对本专业扎实的专业基础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学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毕业论文的撰写中来,为不断培养创新型人才发挥积极作用。通过不断的形式改革与创新,提升本科独立院校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并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地调整改革方案。 

【参考文献】 

[1]殷晓彦. 独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探索[J].新西部:下旬·理论,2014(2) 

[2]郭玉贤. 独立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改革与实践[J].语文建设,2014(2) 

[3]程芳. 本科毕业论文教学改革研究-以工商管理专业为例[J].商业经济,2010(7)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文9

关键词:计算机专业;毕业设计(论文);PDCA循环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教学计划中的重要阶段,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训练与检验。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顽强的意志力、责任心和科学精神;学生在这个过程中,要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独立地进行探索,独立地解决问题,很好地提升自己各方面的素质,磨练自己的能力。同时,毕业设计(论文)也为学校提供了重要的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信息。因此,毕业设计质量直接影响着毕业生的质量,也影响着就业的质量。为了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在工作中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过程管理方法。

1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机构及分工

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阶段,除了要有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参与之外,还要成立专门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小组,每个小组均设组长、副组长、组员、秘书等职。

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一般由系领导班子和主要基层干部组成,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方向和原则性问题的把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小组成员由各教研室进行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基于这样的组织机构的安排,制定出毕业设计(论文)流程如图1所示,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小组以及指导教师和学生各司其职、同步协调,明确各个阶段的具体任务,有利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2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控制方法

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历时较长,环节也比较多。如果没有一个合理、规范的过程设计,对过程不加控制,是难以保证学生能投入很大精力进行毕业设计工作的,也难以保证毕业设计的质量。因此,在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引入PDCA循环使毕业设计(论文)过程逐步完善、逐步优化。

PDCA循环是一种对质量进行持续改进的方法,PDCA的具体描述如下。

P(Plan)策划:对毕业设计(论文)整个工作进行详细的计划。

D(Do)实施计划:按照计划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工作,并可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调整计划。

C(Check)检查、监控、评价:一方面是对实施计划的过程进行监控,同时通过检查和评价来获取一些可测量的数据。

A(Action)改进提高:通过对过程监控、检查评价结果的分析,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并对下一轮的毕业设计(论文)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使得毕业设计的质量得到持续的改进。

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PDCA循环如图2所示。

3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框架

在PDCA循环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常见的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活动,并建立了一个框架,把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分为准备、开题、课题研究与实施、撰写论文、评审准备、评审、改进与提高七个过程域,在每个过程域中有着不同的实践,并设有检查点或者里程碑,对各个环节中教师和学生分别有哪些活动,产生哪些文档等进行描述,如表1所示。

这个框架从整体上看,是一个完整的PDCA循环,体现了持续改进的思想。在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过程中,可以根据本框架中的实践活动作一些剪裁,剪裁的原则就是易于操作、管理有效、执行力度高。

4结论

在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引入科学合理的过程控制,在东软信息学院计算机系已经成功地实施多年,实践证明,高效的管理带来了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整体提高,也为计算机专业本科人才的培养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参考文献:

[1] 叶,彭毓. 计算机专业毕业设计环节规范化管理初探[J].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1).

[2] 刘健. 本科毕业设计过程管理的探索[J]. 电气电子教学学报,200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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