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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申请书集锦9篇

时间:2023-02-28 15:31:13

支付申请书

支付申请书范文1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不成时,只知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实现自己的债权,而不知道讨债还有一条捷径,即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既不主动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与提起诉讼相比,动用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有以下优点:(1)及时方便,催偿债务快,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的15日内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2)程序上具有简易性,无须传唤债务人,无须开庭审理,也不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书面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签发支付令。这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既省时又省力。(3)节省费用。起诉程序所交纳的诉讼费用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标的按一定比例预交和收取,有的高达几万、几十万元。而申请支付令,收费是按件计算,目前是按每件100元收取,不管申请的标的数额是多少。目前,经济交往中存在的债务纠纷,其中相当一部分纠纷的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是明确的,只是因为管理、经营等多方面的原因,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督促程序适用处理这类特殊问题,而且操作简便,对节省诉讼的环节,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生产,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虽然申请支付令具有可以尽快实现债权等优点,但是,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应具备的条件包括:(1)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银行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如果债权人的请求不是给付请求,而是确认或变更某种法律关系,则无权申请支付令。(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3)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除了存在以金钱和有价证券为给付标的物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外,不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如果债务人不住在中国境内或者下落不明,债权人不能申请支付令。(5)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只能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6)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以下内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请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数量及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其中特别是应提出能证明所请求债权存在的债权文书;申请的目的,即要表明请求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的意愿。(7)所请求的债权必须未超过法律保护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

人民法院经审查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即予以受理。在受理以后,经进一步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显合法的,就应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即被申请人收到支付今后,在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即申请人即可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签发支付今后,如果找不到被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在15日内就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那么支付令即自行失效,督促程序终结。但是,支付令失效后,并不妨碍债权人行使诉讼权利,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审判程序,以期实现债权。如果债权人不起诉,法院是不会主动将督促程序转化为审判程序的。

支付申请书范文2

第一条 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申请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申请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申请维持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法律状况登记簿)。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 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_____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同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_____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 专利申请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申请的,合同可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申请。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申请。可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并免交使用费等情况。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费为(¥_________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_________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账号,或以现

金方式汇至或(面交给)转让方。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费为(¥_____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_________日内,受让方即将转让费的_________%(¥_________元)汇至转让方的账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_________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或采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个月内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个月内支付(¥_________)元,最后在_________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的方式。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第五条 优先权的处理办法国外优先权的处理:

1.不转让优先权,优先权属原专利申请人,即本合同的转让方;

2.转让优先权,转让方式同专利申请权转让,与本合同同时生效;本国优先权必须与专利申请权一起转让。

3.转让优先权的,需提供有关优先权的证明(优先权申请文件,要求优先权证明,优先权有效证明等)。

第六条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对于转让方不是该专利申请的合法申请人、或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转让方返还全部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对转让方未充分公开自己的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申请主题,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转让方返还全部或部分转让费;对其他情况,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转让方不返还转让费;本合同登记公告后,由受让方负责对专利局的有关通知进行答复,并缴纳有关费用,登记公告后专利申请被驳回的,由受让方承担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维持费、申请、实质审查请求费,由转让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申请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 税费

1.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九条 违约及索赔

对转让方:

1.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

______元。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逾期两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七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对受让方:

1.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受让方延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_________(时间)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逾期两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根据第七条违约的,受让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

前十条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约定;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约定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自专利局对双方所做的《著录事项变更》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支付申请书范文3

第一条 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着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申请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申请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申请维持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法律状况登记簿)。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 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_____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同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_________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 专利申请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申请的,合同可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申请。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申请。可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并免交使用费等情况。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费为(¥_________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_________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账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给)转让方。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费为(¥_____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_________日内,受让方即将转让费的_________%(¥_________元)汇至转让方的账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_________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或采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个月内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个月内支付(¥_________)元,最后在_________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的方式。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第五条 优先权的处理办法国外优先权的处理:

1.不转让优先权,优先权属原专利申请人,即本合同的转让方;

2.转让优先权,转让方式同专利申请权转让,与本合同同时生效;本国优先权必须与专利申请权一起转让。

3.转让优先权的,需提供有关优先权的证明(优先权申请文件,要求优先权证明,优先权有效证明等)。

第六条 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对于转让方不是该专利申请的合法申请人、或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转让方返还全部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对转让方未充分公开自己的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申请主题,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转让方返还全部或部分转让费;对其他情况,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转让方不返还转让费;本合同登记公告后,由受让方负责对专利局的有关通知进行答复,并缴纳有关费用,登记公告后专利申请被驳回的,由受让方承担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维持费、申请、实质审查请求费,由转让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申请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 税费

1.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九条 违约及索赔

对转让方:

1.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着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逾期两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七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对受让方:

1.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受让方延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_________(时间)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逾期两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根据第七条违约的,受让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

前十条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约定;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约定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自专利局对双方所做的《着录事项变更》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支付申请书范文4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费用的管理也随之越来越科学,越严密。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建设费用发生多少的最直接确认者,对工程费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其工作不认真或不负责以及立场不公正等将直接影响到工程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而工程的计量与支付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费用控制的两个重要方面。

一、 工程计量

计量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计量方式与方法,确认其工作量或工程量。计量是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的重要的基本的手段之一。

1、 工程计量的规定

(1) 计量范围: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

(2) 主要计量依据: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等。

(3) 计量原则: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 计量,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2、工程计量的方式

(1) 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供的计量所需要的资料,并进行确认或修改。监理工程师范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记录,并将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

(2)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准备何时对工程进行何种计量。

(3)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增加计量次数的申请,应要求其提前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计量的时间。

3、工程计量的程序

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计量单位时,一般由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也可以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为计量所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其中包括《中间计量表》、《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工程质量检验表》及质量评定意见、《分项工程转序申请批复单》以及《中间交工证书》等,当资料符合要求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可以和承包人到现场共同计量,这样可以加快计量的过程,节约时间,减少争议,但如果双方存在分歧应以监量工程师计算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二、 工程费用支付

支付是监理工程师根据已确认的工程量(即已计量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及支付方法对工程费用进行计算并付款给承包人。支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施工活动的最后一道环节。

1、 分类:

工程费用支付分为前期支付、中期支付和最终支付。

2、 支付程序:

支付根据工程项目规模一般实行二级管理程序:即驻地监理办公室一级管理和总监办公室二级管理,各级监理部门审核无误后,由总监办公室编制《中期付款证书》,作为业主付款给承包人的凭据。在业主收到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支付证书后,业主财务部门协助签发付款授权书,通过经办银行支付工程价款给承包人。

(1) 前期支付程序:为保证施工单位正常开工,工程开工前业主预先付给施工单位的费用,包括动员预付款与保险。

a.动员预付款: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协议、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之后,应按照合同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的支付证

明。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对动员预付款按合同规定的方法予以扣回。

b.保险: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审验承包人的各项保险证明。并按照合同规定,签发相当清单中所列保险金额的支付证明。

(2) 中期支付程序:工程建设中业主按工程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付给施工单位的费用。

a. 中期支付申 请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要求支付的申请后,必须从以下方面进行确认:

承包人申请中已详细列明其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项;

申请中所涉及的表格形式经过监理工程师认可。

b. 中期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审定:

申请的内容和格式应满足合同要求;

各项资料、证明文件手续齐全;

所有款项计算与汇总无误。

c. 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审核并修订承包人的支付申请之后,应向业主签发《中期支付证书》首先由驻地办审核,然后报总监办签证生效。副本抄送承包人(一式6份)。

监理工程师有权通过任何一期《中期支付证书》,对已支付工程发现的问题或已颁发的支付证书的错误进行纠正。

(3) 最终支付程序

a. 最终支付申请

监理工程师应受理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支付申请。

b. 最终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最终支付申请的审定。

申请有格式和内容,应满足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相应系列结算清单,必须齐全、完整、相互关系清晰;

相应的系列证明资料,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确认所有的计量与支付均没有遗漏、重复且计算准确,汇总无误;

发现又能够确认的费用,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其提供所需的进一步资料与证明。

c. 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支付申请书范文5

摘要:资金支付基本流程、资金支付审核要点、票据开具要求、常用单据展示、常见资金支付业务流程案例讲解。

一、资金支付基本流程

1、《资金申请表》签字流程: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审核财务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财务总监(1000元以下)总经理(金额≥1000元)财务部付款。

非日常的无论金额多少都需要总经理签字(比如赔款等)。

2、合同审批流程: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会签部门财务部审核财务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综合部盖章。

金额大于等于1万元需签订合同。

3、经理办公会审议:金额大于等于5万元需经理办公会审议;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4、招投标流程:金额大于等于30万元小于60万元公司内部招投标,金额大于等于60万元集团招投标;中标通知书

5、比价流程:参照≤小额(零星)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二、资金支付审核流程

(一)有合同的资金支付

(金额大于等于1万元需签订合同)

1、工程类合同资金支付审核要点

(1)查看原件合同是否签订流程完整;

①合同大于或等于60万元,集团招投标程序(集团招投标会议纪要材料);

②合同金额大于等于30万元,且小于60万元,公司招投标流程(中标通知书),经理办公会审议(会议纪要);

③合同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经理办公会审议(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2)审核合同约定付款规定;

①一般大型工程合同先预付、再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最后留质保金;

②预付情况:按照合同约定,资金支付单是否按照预付比例支付;对方是否开具相应凭证(发票或收据)、合同关键页;

③支付进度情况:金额(合同金额*进度-以前支付金额)工程支付证书及工程支付申请表(对方单位及我方单位签字盖章),对方单位提供凭证(一般为发票)、合同关键页;

④支付尾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金额(决算金额-以前支付金额-质保金)、工程支付证书及工程支付申请表、验收报告(对方单位及我方单位签字盖章,注明验收时间)、发票(注意以前未开具发票,本次一并补清,发票金额和决算金额一致)、合同关键页;

⑤质保金支付:金额(决算金额或合同金额*质保金比例/决算金额-以前累计支付)、到期工程质量无问题相关报告、合同关键页、检查发票是否开具齐全;

(3)审核资金申请单及发票

资金申请单中、“收款单位”、“开户账号”、“金额”(大小是否写一致);发票流和资金流一致。

合同与发票信息中单位名称、账号、金额一般与“资金申请表”中所填信息一致;

‚发票审核

发票真伪确定(税务局官网查询)、发票信息是否齐全(购销两方信息)、发票专用章、发票最后一行署名实名(开票人实名)、发票背书签名。

2、其他合同资金支付审核要点

(1)审核参照工程类合同资金支付审核;

(2)采购合同资金支付需要请购单、领用单(食堂福利一般不需要)、签呈;

(二)无合同资金支付审核要点

1、采购类资金支付

(1)办公用品类采购支付所需附件:资金申请表、发票、发票清单、请购领用单,签呈(固定资产类、工程采购类及预算外的非日常性业务)、比价材料(详见小额零星管理办法);

①请购单、领用单数量型号与发票内容相吻合;请购单签字(使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综合部签字、总经理大于等于1000元)、领用单(使用部门负责人和综合部签字);

②发票审核:金额、开票信息、查询真伪、发票背书;

③资金申请表审核:付款信息与发票一致(垫付情况除外);

④时间逻辑顺序:领用单时间不早于请购单、发票时间不早于请购单;

(2)维修物品采购支付所需附件:资金申请表、发票、发票清单、请购领用单、签呈(非日常需求)、比价材料(维保单位不需要,其他详见小额零星管理办法);

①请购领用单、领用单数量型号与发票内容相吻合;请购单签字(使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综合部签字)、领用单;

②发票审核:金额、开票信息、查询真伪、发票背书;

③资金申请表审核:付款信息与发票一致(垫付情况除外);

支付申请书范文6

申请人:,男,年 月生,身份证号: 地址:

被申请人: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诉讼请求:1、申请人自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一年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应按每月工资2倍赔偿申请人,共计24500元(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32000元(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56500元

2、被申请人无故解除申请人,应支付经济赔偿金共计4个月工资共计32000元

3、被申请人应当自为申请人补交自2017年5月至2019年1月份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一、申请人于2017年5月份就职于被申请人处,至2019年1月被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期间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缴纳五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故被申请人应当按双倍支付自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份的工资,除去被申请人支付的工资,还应支付56500元。

二、2019年1月份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解除通知,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被告知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故被申请人应该赔偿4倍月工资给申请人,即:32000元。

三、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一年多时间,被申请人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故申请人请求仲裁委裁定其为申请人补交在工作期间内的社会保险。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日期:2019年5月2日

证据:一、公司缴纳工资的银行流水

支付申请书范文7

身份证住址:某省某市

身份证号:******

现住址:北京市丰台区某地

电话:******

被申请人:穆文

身份证住址:某省某市

身份证号:******

现住址:北京市丰台区某地

电话:******

请求事项:

1、强制被申请人履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丰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转让费50000元及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1150元;

2、由被申请人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19年8月27日作出(2019)丰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书,被申请人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转让费50000元及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1150元。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及国家法制的严肃性,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贵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支付申请书范文8

产假申请书1   尊敬的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20年11下旬,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春节后回来上班(从20年5月1日至20年2月1日)请假时间为10个月。

  目前本岗位的工作已移交给x。另在此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xxx

  xxxx年xx月xx日

产假申请书2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xx.3.7),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按照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规定:晚婚、晚育者可休产假143天(产假98天,晚育假30天,剖腹产15天),特请求休产假 (从xx年2月15日—xx年7月7日)。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本人休产假期间(xx年2月至xx年7月7日)工资自愿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 。

  关于社保,公司为本人缴纳的一部分,待产假期满,差额部分愿把此金额归还到公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产假申请书3   尊敬的领导:

  本人已近临产(预产期XXX。3。7),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按照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规定:晚婚、晚育者可休产假143天(产假98天,晚育假30天,剖腹产15天),特请求休产假(从XXX年2月15日XXX年7月7日)。恳请领导根据相关产假规定予以审批。

  本人休产假期间(XXX年2月至20xx年7月7日)工资自愿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

  关于社保,XXX本人缴纳的一部分,待产假期满,差额部分愿把此金额归还到XXX。

  此致!

  xxx

  20xx年x月x日

   产假申请书4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因本人即将临产,根据国家规定产假为90天,自即日起向办公室请产假,相关的工作已经交接给了xxx同事,相信她可以很好把工作做好,如有其它工作问题可远程联系,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关心。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产假申请书5   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好!

  我计划于20xx年XX月XX日生下宝宝,属计划内合法生育,并属晚婚、晚育。特向领导申请办理产假手续。现特向单位申请x月x日正式休产假,预计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请领导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产假申请书6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由于本人怀孕并临近生产,鉴于目前身体状况,为免给工作及同事带来麻烦,特申请休产假90天,晚育假30天,休假期间如有事需联系,请电话联系。

  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支付申请书范文9

第二条县内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简称:补助资本金)的审核、发放、使用、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补助资本金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第四条符合规定的微型企业创业申请者应按相关规定提交创业计划书,县微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微企办)应对创业计划书进行审查,并按相关规定提出初审意见。

第五条县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委派1名工作人员,组成县微型企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县微企办根据创业申请人身份和经营行业确定每次会审具体参会人员,其中县财政、人力社保、农业、经济信息、商务、工商、国税、地税、担保机构、承贷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必须参加会审。

第六条评审小组对创业申请者创业计划的可行性、市场前景、解决就业能力等方面进行集中会审,参加会审人员2/3以上同意补助的,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确定补助资本金金额。审定结果在《报》、县政府公众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3—5天。

第七条经公示无异议的,县微企办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创业者。创业申请者将由其本人实际投入的出资额一次足额存入微型企业银行账户,将进账单交县微企办审验。县微企办向县财政局书面提交拨付补助资本金申请书,县财政局在收到申请书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小组审定的补助资本金金额划入微型企业银行账户。

第八条补助资本金金额原则按创业申请者拟设微型企业的注册资本或登记出资额的30%至50%确定。参照S=Q×K×N×M-R+E公式确定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公式中S指财政补助资金;Q指创业者拟创办微型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K指行业鼓励系数(按0.3-0.5的系数范围进行确定);N指雇工人数(含投资者)系数(4-6人为75%、7-10人为80%、16-20人为90%);M指组织形式修正系数(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为90%、有限责任公司为100%);R指个体转微型企业减少扶持资金数额,对申请创办微型企业时原个体工商户注销未满1年的、以及在原经营场地从事与原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仅变更经营者的,均视为个体转微型企业,减少数额为注册资本(出资数额)的10%;E:区县微型企业创业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增减金额,由县微型企业创业评审委员会会议决定对创业者增加或减少资本金补助资金,数额在10000元内进行确定。在确定财政补助资金时,应结合我县财力,根据重点扶持产业、重点扶持人群情况,在注册资本(出资数额)50%以内确定财政补助资金数额。

第九条创业申请者申报微型企业数量超过同期发展计划数的,优先审定投资项目属于文化创意、传统工艺、民间艺术、制造设计、信息技术、旅游服务、软件开发及外包服务、农业服务产业。

第十条评审小组决定不予发放补助资本金的,由县微企办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创业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微型企业使用补助资本金应遵循自有资金先行使用的原则。微型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先使用自有资金,待自有资金使用完毕或自有资金不足以支付时,方可向辖区工商所提出补助资本金支付申请。

第十二条微型企业申请补助资本金支付,应向辖区工商所申请。微型企业首次提出财政补助资本金支付申请时,应提交《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表》和《微型企业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辖区工商所根据近1个月内对申请企业的实地巡查记录,审查自有资金使用和补助资本金支付申请的情况(根据审查情况,可安排人员再次开展实地巡查)。经辖区工商所审查,对确需使用补助资本金,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由所长签署意见后报区县工商局微企科。县工商局微企科审查后报县微企办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微型企业开户银行根据批准的《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表》,通过转账方式进行代支付。

第十三条补助资本金只能用于微型企业经营场地装修、机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原辅材料采购、商品购进以及支付经营场地租金、加盟费、员工工资等生产经营方面的费用支付。不得用于购买汽车、手机等消费品,不得用于餐饮娱乐消费,不得用于基金、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微型企业补助资本金支付申请被批准后,工商所应在批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其补助资本金支付申请的履行情况进行核查,查验申请支付的交易事项是否达成。查验时应收集与申请交易事项相关的文书、票据等凭证,并对交易相关物品进行拍照留存。

第十五条在发展微型企业工作中严禁出现下列行为:

1.向创业者吃、拿、卡、要,接受创业者的宴请、财物、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2.工作人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宣传发动、乱作为、不作为或不积极作为;

3.不按文件规定的条件,指使他人弄虚作假创办微型企业;

4.不经资格审查、不经培训、不提交创业投资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乱发微型企业执照;

5.片面追求数量忽视质量;

6.乱设门槛、效率低下,指定验资机构、代办机构;

7.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或强令企业回馈和捐赠,违反规定加重企业负担;

8.干部不执行回避制度,内外勾结,,指使亲属、朋友和特殊关系人通过办理微型企业骗取政府扶持资金、故意套取、抽逃、转移政府扶持资金和资产;

9.不按规定进行评审,不向社会公开评审结果,凭好恶、讲人情安排政府扶持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

10.工作不认真落实、任务不按时完成。

第十六条凡违反发展微型企业相关规定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取消相关责任人当月评先评优资格或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甚至年终公务员考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违规操作,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创业申请者、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审核决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市微企办申诉。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县微企办提出经县微企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