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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考点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3-02-28 15:33:57

事业单位考试考点总结

事业单位考试考点总结范文1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中共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珠海市年鉴编辑中心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下属的市年鉴编辑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此次招聘的编制人员,主要从事综合年鉴的编纂,珠海地方党史研究和编着,珠海地方志、地方史研究和编着等专业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酬薪待遇

    (一)招聘岗位:综合年鉴编辑。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国内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考;留学人员报考的,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同等条件下优先);所学专业名称(代码)要求为:中共党史(A03020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A030503)、中国近现代史(A060107)、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A030501)、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A030203)、政治学理论(A03020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1)执行。

    2、应聘者须同时持有所学专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按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专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邮件发送报名信息,同时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具体方法:

    第一步:填报发送电子版《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第二步:指定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报名纸质材料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查验原件)。地址:珠海市机关大院五号楼1018室;联系人:苏玉怀;电话:2229035;邮政编码:519000。

    2.报名时间: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16:00时(考生报名时间以签收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3)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已毕业留学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地级市以上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除(1)(2)(4)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于2018年1月19日在珠海市委网站(zhsw.gov.cn)和珠海地情网站(gd-info.gov.cn/shtml/zh/)公布。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验核,审查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1)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3人时,将不予开考;(2)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验。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统一组织,于2018年1月21日上午闭卷考试。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面试人数不足1:3时,则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委网站和珠海地情网站同时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由专业评委组现场评分、统分和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第一名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委网站和珠海地情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委网站和珠海地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珠海市委网站(zhsw.gov.cn)“通知公告”栏目和珠海地情网站(gd-info.gov.cn/shtml/zh/)史志工作网页“公示公告”栏目查询。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2229864、0756-2229035;

    举报或投诉电话:0756- 2255086。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附件:

    1.《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事业单位考试考点总结范文2

一、公开考聘的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按照制定考聘计划,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完善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2010年大方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教育系统考聘对象及范围

大方县户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04职位不限户籍)。

(二)计生系统考聘对象及范围

1、01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2、02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外县户籍的考生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县考生持有执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3、03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护理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外县户籍的考生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本县考生持有执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三)牛集水管所、官田水管所考聘对象及范围

大方县户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2年6月30日前出生);

3、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告时间:2010年6月10日—2010年6月24日。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5日—2010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户口迁移手续)、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

2、考生须持本人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考生出具未婚证明)和本人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

3、按相关规定收取考务费200元。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考计划按比例递减或取消。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7月9日—2010年7月10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大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领取。

五、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0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 试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7月22日—7月24日。

2、面试时间:2010年7月25日,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聘职位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七、加分规定

(一)本次考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有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

1、本县内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均可享受加分:一年以上不足二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中加7分。

3、本县内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二)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或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或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或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和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引导工作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县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依据。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大方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

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八、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聘职位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未位考生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列为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在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九、考核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职位人数时,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对象。

十、聘 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选岗对象。选岗分别由教育局、计划生育局根据编制情况制定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工作岗位,综合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

(一)选岗原则

选岗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与,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原则上按综合得分高者优先选择岗位的方法施行。

(二)选岗程序

1、岗位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编制和工作的需要确定,选岗前张榜公布。岗位分两个系列:

教育系列01、02职位;

计生系列01、02、03职位;

报考相应职位考生参加选取相应系列的岗位。

2、选岗人员分系列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教育系列中两个职位名次相同人员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例:01、02职位第一名同时进入选岗场地,根据抽签结果决定选岗顺序选取岗位,然后01、02职位第二名同时进入选岗场地,根据抽签结果决定选岗顺序选取岗位,依次类推……)。

3、选岗实行自愿选择的原则,当场确定,以本人签名为准,一经选定不作调整。

4、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参选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到达选岗地点报到。

5、参选考生应准时参加选岗,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选岗的,必须书面委托他人代为选岗。不按时参加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行补选。

选岗后由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XX年〕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二、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考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大方县人事劳动和劳动社会保障局:0857—5251738

大方县教育局:0857—5250785

大方县计生局:0857—5221888

大方县水利局:0857-5251960

监督电话:

事业单位考试考点总结范文3

关键词:公开招聘;人力资源管理;事业单位划类

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重,所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人才招聘是人力资源管理非常重要的环节。如何完成本单位的人才招聘工作,为本单位持续引进优秀人才,需要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者不断思考。笔者根据招聘工作实施的时间线,将招聘工作总结成四个环节,下面依次分析这四个环节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策略。

一、人才招聘的整体规划

企事业单位的招聘行为起源于对人才的需求。人才需求具有一定的长期性,这就要求人力资源规划有一定的前瞻性,能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人才需求和供给情况,从而制定科学的人力资源规划和人才储备策略。对于招聘工作而言,人力资源规划也可以认为是人才招聘的整体规划。目前许多事业单位在这方面做得不够,招聘工作仅限于满足临时的人才需求,即只根据政策变化和人员流失情况安排招聘工作。当发生重要岗位的人员流失的状况时,这种缺乏整体规划的招聘就会显得很被动,无法保证招聘到合适的人才,难以及时弥补人才缺口。人才招聘的整体规划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内部规划,内部规划要基于对单位内部情况的了解,即本单位现有人才储备和人员配置情况,以及单位长期发展目标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二是外部规划,外部规划是基于外部环境所作的规划,外部环境是指劳动力市场上本行业人才的供求情况,以及外部政策环境的变化趋势。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都会引起人力资源规划的改变。只有全面了解内外部环境的现状,对未来的变化趋势有一定的预判,才能更好地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做好人才招聘的整体规划,保证优秀人才的供给,避免不必要的人力资源浪费。

二、人才招聘的有效途径

招聘人才的最终归宿在于发挥人才的智力优势,并实现向科技成果转化。因此,关键在于讲究人才实效,大力招聘适用人才,把招才与引智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宽招聘渠道、创新招聘人才政策,形成引才、聚才和用才的正确导向。创新招聘人才机制,确立科学的引才模式,一方面直接吸引并引进城市规划事业单位需要的人才,另一方面开展“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活动。前者为城市规划事业单位提供了牢固的人才资源保障,后者则可以充分借用人才和智力优势,设立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机制”以及高层次人才共享机制,这是科学引才、聚才有效方法。由于我国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与公务员岗位有较多相似之处,所以大多事业单位的招聘模式参照了公务员的招聘机制。招聘信息的渠道和招聘形式往往只限于被动的公开招聘和校园招聘。对于技术密集、需要聚集大量高素质人才的城市规划事业单位而言,仅仅依靠这两种方式很难招聘到对口的、高级别的专业技术人才,所以应积极引入更多的招聘方式、拓展更多的招聘渠道。利用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技术,可以实现招聘信息的精准投放,实现对应聘人背景信息的全方位了解。互联网中层出不穷的社交软件就是很好的投放招聘信息的渠道。例如在本单位或行业相关的微信公众号里有鼓动力的招聘短视频广告,通过本单位同事以及行业内同行在朋友圈中不断的转发,使招聘信息可以在本行业的人才圈子里快速传播,实现了精准投放招聘信息的目标。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快速的从海量目标人才资源库中找到所需的人才,并对其推送招聘信息。同时,还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应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以更加全面真实的了解应聘者的背景信息,而不限于应聘者的简历和面试中的自我介绍,杜绝了应聘者的信息造假行为。

三、招聘工作实施

招聘过程通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考察的是应聘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但是一些应聘者会预先有针对性的研究题库,接受所谓专业考试辅导,借此在笔试中取得高分,这对于那些凭借真实本领应聘的人才是不公平的。面试是专业性最强的一个环节,也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在面试过程中,面试官通常不具备追问插问等专业的面试技巧,提问也有一定的随意性,这样就无法在短时间的面试中全面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面对这些问题,一方面要持续的更新笔试题库,特别是增加一些与实际的城市规划工作相结合的题目,这样的笔试题目有利于那些有着真实工作经验和技能的应聘者取得较高的分数,从而将那些只会纸上谈兵、而无实际操作能力的考试高手排除在外。在面试之前,应对面试官进行系统培训,使他们掌握一定的面试技巧。对不同的招聘岗位应实施不同的面试方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面试应侧重专业知识、项目经历的询问考察;对行政管理类人员的面试应重点进行文字语言组织能力的考察。特别要注意的是,由于事业单位一般不会主动裁人,所以在招聘时一定要将存在性格弱点和人格缺陷的应聘者排除出去。可以采用DISC行为风格测试和MBTI性格测试等现代测评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

四、招聘后的总结和评估

完成招聘工作之后,许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往往会忽视对招聘工作的总结和招聘效果的评估。没有及时的总结本次招聘工作取得到进步和出现的问题,没有持续跟踪应聘者入职后的工作情况,这样就无法准确的衡量本次招聘工作的成效。招聘后的总结工作要做两件事情:一是对招聘效益的总结,即统计录用人员的数量、评估录用人员的整体质量,核算本次招聘活动投入的成本,判断本次招聘工作的投入是否取得了相应的效果;二是总结外部环境,即通过统计应聘者的数量和分析应聘者的信息,了解劳动力市场上本行业人才的供求状态,并将此信息作为人才招聘整体规划的参考依据。招聘效果的评估需要持续跟踪应聘者入职后的工作情况,了解他们的领导和同事对录用人员工作能力的评价,并听取他们的反馈。通过这样的总结和评估,可以为下一次招聘工作的实施提供有益的改善思路和优化建议,保存并发展有效的招聘方法、避免错误的方法重复出现。笔者将招聘工作总结为人才招聘整体规划、人才招聘的有效渠道、招聘工作实施、招聘后的总结评估四个环节。这四个环节依次进行又首尾相连,强调了招聘的总结评估为招聘整体规划提供了信息来源和技术支撑。解决好这四个环节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将有利于提高人才招聘工作的成效,吸收更多的优秀人才,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持续地注入活力。

作者:王文静 单位:武汉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间规划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事业单位考试考点总结范文4

关键词: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机制

2011年国家标准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方案(试行)》[1],规定了考核评估对象、考核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内容、考核评估工作的程序、考核评估的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截至2015年9月,已验收24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单位。为了更好地完善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机制,本研究通过全面深入评估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制度实施效果,进一步修改完善《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方案(试行)》。

1考核评估方法的机制比较

本研究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的考核验收制度进行了梳理,研究发现(见表1),以上考核验收办法的机制有共性,也存在差别。首先针对不同的考核对象,验收内容大相径庭。验收形式基本包括试点单位申请验收、提交相关材料,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审核通过的再提交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组织验收会,召集相关评审专家,专家听取试点单位汇报或审核材料,提出验收意见或对照考核评分表进行打分,会后现场考核,得出最终得分,或由组织单位复核相关材料,对复核通过的单位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通过验收,未按时提交自查报告的试点单位确定为不通过验收。通过验收的试点单位,可继续享受试点单位在投资、金融等方面的政策等。但是对于验收后续要求,涉及内容很少,只有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规定了试点后还将对试点合格单位进行跟踪考核,对不符合标准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做出了要求;并对获得“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单位开展试点的复查,经复查合格的试点单位,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换发“服务标准化单位”证书。

2现行考核评估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

为了确保现行考核评估方案实施效果评估的全面性和客观性,本研究专门设计了针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方案的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展开,主要包括考核评估方案的组成、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评估程序、评估方法、过程管理、事后推广和监督等6个方面。调查问卷发放的对象包括组织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的地方质检部门以及承担试点工作的单位,主要涉及山东、陕西、四川、广东、河南、湖南、广西、江西、天津、湖北和山西共11个省的质监部门及试点企业、园区,样本量共59个。从2014年10月开始,至2014年12月结束。从修订需求方面来看(如图1所示),调查发现29%的被调查者试点单位认为需要修订方案的部分内容,如考核评估的内容、结论和后续要求以及程序等。38%认为需要修订考核评估内容;35%认为需要修订考核评估的结论和后续要求;19%认为需要修订考核评估的程序。从考核评估方案的组成来看,78%的单位认为方案除了现有的5个部分之外,还应包括过程控制、目标实现、事后推广和监督等。过程控制包括专家对试点单位进行不定期考核,并及时给予指导等,同时试点单位之间应有线上的标准信息交流平台和线下的现场交流,便于汲取各试点单位之所长,更好开展后续的试点工作。事后监督和推广包括验收后的总结提升、各试点单位的优势互补、树立循环经济标杆等。对于适用对象,81%的单位认为园区和企业适用同一个考核指标体系是合理的。从考核评估内容来看(如图2所示),调查发现多数认为需要修改先进标准的采用情况、工作模式的改进、相关标准的实施效果评估、标准信息服务质量等评分项;几乎所有单位认为加分项是必要的,一半认为可以修改加分项的内容;23%的单位认为考核指标的内容中存在不明确或不理解的地方,主要集中在“信息服务质量”“循环经济标准化的工作模式”“信息服务的次数”“对标准信息平台的服务方式”“标准贯彻率”和“标准覆盖率”。从考核评估程序来看(如图3所示),调查发现91%的单位希望通过地方质检局组织申报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多数单位希望的验收方式是国家标准委委托专家和地方质检部门完成验收,74%的单位认为有从试点转为示范的愿望,并希望考核合格后,被直接授予为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少数希望经过专家评审为优秀的试点单位授予为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从试点成效及技术支持需求方面来看(如图4所示),86%的试点单位都认为通过试点建设工作,取得了较为理想的建设成果。71%认为通过试点建设工作,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健全、完善;57%认为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取得较大改进。多数都希望从国家层面获得技术支持,包括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循环经济标准化知识的培训、循环经济相关标准制修订以及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3考核评估政策建议调查结果

24%的单位对目前实行的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政策提出了建议,具体如下:(1)加强互动:为方便跟进各试点的进度,增强企业或单位的执行能力,为从事该试点建设工作的各企业负责人创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建议将试点工作的验收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并开展丰富多彩的互访活动,将各试点单位的优势共享,有目的地组织考察行业标杆、循环经济标杆;而不是单纯地就某个企业闭门式的参考评估方案,单纯地照本宣科,毕竟循环经济标准化建设的现阶段,先进的理念及创新的工作思路最重要,其次才是企业的特色。(2)模式推广:目前实行的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政策在标准化工作模式、标准化基础性工作、宣传及贯彻应用、循环经济标准信息平台、加分项等方面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规定了考核的要求。对于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单位的事后推广以及总结提升工作未提出考核要求,建议增加相关的考核规定。(3)体系融合:目前对循环经济标准化的理解还不全面,对于循环经济标准化与企业标准化管理之间的关系理解不透彻。对于两个标准化之间该如何有机地结合,不能相互影响,建议循环经济标准化应该关注企业取得的效果,过程控制应发挥企业自主选择的模式。(4)多元支持:试点过程中,有专家不定时对企业的试点效果进行考评,并及时给予指导;各方面材料主要以数据说话。建议加大专项资金扶持。(5)交流培训:尽快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有组织进行循环经济标准化培训,使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越来越完善。希望能组织一些更深入的参观、培训,加强交流。对《考核评估方案》部分内容需进行修订,考核评估政策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加强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体系管理。(6)信息平台:循环经济试点最好由试点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为好,以便于监督和管理;循环经济宜在省级或部级层面打造统一的信息平台,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管理上的不便。期望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单位之间可以有线上的标准信息平台交流与线下的现场交流两种互动方式,有利于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的目标实现与事后推广。

4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机制改进研究

本研究认为,在原有考核评估方案的基础上,应该增加考核评估原则。主要包括坚持宽进严出、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评价为主,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考核评估的对象没有变化,仍然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为了更好地衡量试点项目成效,本研究对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的框架进行了改进,取消了加分项。新指标体系由项目目标、项目措施、项目绩效三个一级指标组成,其中项目目标30分、项目措施30分、项目绩效40分,总分共100分,项目目标包括资源能源消耗控制目标、废物循环利用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标准制定目标和国家标准贯彻率共五项二级指标组成;项目措施包括组织机构建设、组织管理工作、资金保障、标准化机构和工作人员、标准化宣传、标准化培训、工作模式创新和年度总结报告提交共8项二级指标;项目绩效包括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循环经济标准制修订、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循环经济标准贯彻实施和循环经济发展成效共5项二级指标。同时,本研究对考核评估工作程序也做了部分改进,主要是验收方式的改变,由原来国家标准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逐个组织专家组到现场验收,改为委托地方质检部门组织开展验收,同时增加“随机抽查复核”机制,成立抽查复核组,由国家标准委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抽查复核,根据考核评估分数和抽查复核结论最终确定考核评估等级。考核评估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见表2)。考核评估合格及以上的试点单位,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视情节做出书面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撤销证书的处理。

5结语

事业单位考试考点总结范文5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年度市教育局有18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招聘人数共计77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等具体情况见人事编制信息网、市教育局网站公告的《年市教育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及所需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和具有市常住户口的在职人员。特殊岗位可放宽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四)达到相应职业资格(特殊学科除外);

(五)年龄40周岁以下(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市教育系统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应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岗位的,应征得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

三、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

通过中国人才网、人事编制信息网、市教育局网站,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面试人选比例;报名方法等。

招聘公告时间由市人事局统一确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只限申报1个岗位,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逾期未向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报名时间及网站由市人事局统一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市教育局确定并公告。

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考岗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三)其他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应聘市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于报名截止日前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经十路239号)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要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地以及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人事局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的办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对外公布。教育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相关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笔试总分100分(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相关知识分别占40、40、20分)。

笔试时间由市人事局统一确定。

2.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集中统一组织,在规定地点,根据岗位和专业要求命题并实施,采用说课试讲的方法进行。内容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等基本情况,重点考查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面试时分别设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含主考官),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为了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每个面试考场按规定配置1名由纪检监察部门选派的考场监督。

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市人事局、教育局网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确定。

面试时间为7月上旬,面试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制定并公告。

(五)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参照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7日公示无异议的,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经同意后,由市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工资、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考试考点总结范文6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结合黑龙江省黑河旅俄华侨纪念馆实际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河旅俄华侨纪念馆属公益性财政全额拨款文化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文物征集、研究、宣传、展示等项工作。黑河旅俄华侨纪念馆是中国侨联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国家AAA级景区、黑龙江100个最值得去的地方。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录2人。其中:文物征集保管岗位 1人 ;网络编辑岗位1人。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纪念馆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3、身体健康,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1、文物征集保管岗位

    所需资格条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历史学、考古学、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修复与保护、文物鉴定与修复、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具有独立开展文物管理工作的能力;同等条件下有文物鉴赏资质和修复资质人员优先录取。

    从事工作:负责文物征集和相关文物资料的收集工作,进行文物征集项目登记管理;入藏文物日常管理,分管文物藏品区分类别、划分等级工作,建立保管档案和登录账目;应用相关仪器设备,从事文物保护保管工作;夜晚值班,野外工作,适合于男性。

    2、网络编辑岗位

    所需资格条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编撰能力;能熟练的使用基本办公软件及PS软件。同等条件下有博物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从事工作:负责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策划,文字内容撰写及编辑;负责网站、微信公众号资料的搜集与编辑;负责馆内数字产品的内容策划及开发,保证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的更新。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可以正常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名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录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保持电话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

    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2018年3月12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址:黑河旅俄华侨纪念馆(王肃街72号)

    联系人:丁然,联系电话:0456-6102423,13304562423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将在黑河先锋网站(hhxf.hhdjw.gov.cn)及黑河旅俄华侨纪念馆网站(lehqjng.org.cn)进行公布。

    1、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70%,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占30分、专业科目占7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30%,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

    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相加,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录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由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依靠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的组织、群众,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拟录用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后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先锋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5年内不允许调动,在聘期内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录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事业单位考试考点总结范文7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要求。(附件1)

7. 非广州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批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2016年3月1日9:00时起到2016年3月4日24:00止。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2016年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所报岗位+岗位代码。(考生请注意:邮件设置了自动回复功能,如未收到邮件回复,说明报名未成功)

要求如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2016年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填写完成后分别作为附件提交,不可更改原始文档格式。其他应聘材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到一个word文档中,或将其转成pdf文档后作为附件提交。应聘材料整理顺序如下:

(1)个人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即学历证)

(4)学位证

(5)职称(资格证书)

(6)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gdhrss.gov.cn)或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网站(gtcfla.net),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面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7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7.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资格审查

1.3月14日前公布资格初审合格名单。

2.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3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3.审查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五山校区行政楼510房;电话:020-38457901,38457400。

4.审查形式: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期刊或著作原件。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考试准考证。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他非教师岗位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和岗位技能测试。具体详见《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批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考生参加笔试、试讲、面试均须在开考前30分钟报到。

(一)教师岗位

1. 当该岗位报名资格合格者超过10人时,需要进行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时间2016年3月22日上午8:30-10:30。

根据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分数(70分)基础上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对象,若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则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即为试讲、面试对象。

2. 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8:30

试讲内容:提前所指定的教学内容。

3.总成绩

教师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讲或面试或总成绩的分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

(二)非教师岗位

1. 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上午8:30-10:30。

考试内容:岗位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在资格复审时通知,笔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提前30分钟达到考场,迟到15分钟者禁止入场;考试开始一个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2. 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4 月1日。

根据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分数(70分)基础上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则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即为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及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3. 岗位测试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2进入岗位测试,岗位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岗位测试时间为5个工作日。

测试内容:各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养、思维方式、专业技能等。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50%+岗位测试*50%

成绩于考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网上邮件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二)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合格分数线上依次递补。

(三)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招聘工作人员泄露考试测试内容、用人单位违反原则私定聘用人员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以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0-38457901 38457400

投诉电话:020-38358854

2016年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a.rar c946296543562bb80109bd2ea1e72e3a.rar (5.84 KB)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a.rar bf16fd6dee4062b2e268aa341693e1fa.rar (4.47 KB)

  2016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批公开招聘岗位a.rar 3a384239a043d4aa9fb5f3b10a5a74d9.rar (10.16 KB)

 

事业单位考试考点总结范文8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规定,临海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择优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下同)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学历与专业要求: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与专业,各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中学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学前教育岗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招聘对象

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报考职高建筑、特殊教育岗位可放宽到台州户籍);非临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现在我市各幼儿园聘用半年以上(聘用期限计算至2018年3月1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聘用期限)的临海籍毕业生,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上述对象须非我市正式在编教师。

临海籍是指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人员(落户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或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是临海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下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3的;招聘计划为4—9人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2的(招聘计划为4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9人);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1.5的(招聘计划为10-11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 18人),将根据原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酌情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并招聘计划调整公告。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临海市教育局大会议室(市区高埠路2号)。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现场拍照。报名考务费96元,填写《2018年临海市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贴上一寸近照。

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学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可暂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提供时间放宽到2018年7月2日,逾期取消应聘资格)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现在我市幼儿园聘用的需提供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任教证明。

留学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临海教育网(linhai.tzedu.org/)上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3.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于4月13日上午8:30—11:30带身份证、报名核对回执单及缴费发票到教育局一楼会议室领取。

4.组织笔试。笔试由省教育考试院和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4月14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总分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5.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需求数,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小数点后采用进一法,保留整数):岗位招聘数1—2个按1:2.5;岗位招聘数3—5个按1:2;岗位招聘数6—7个按1:1.7;岗位招聘数8个及以上按1:1.5(岗位招聘数23-24个的面试人数为33人);岗位招聘数25个及以上按1:1.3。若出现笔试成绩相等,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以下同)。

各岗位笔试成绩折分比例如下: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职高建筑、学前教育岗位,笔试成绩占40%;其它岗位笔试成绩占50%。

面试对象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

6.验证。2018年7月2日17时止,进行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或有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且有教师资格证书号的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时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与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应聘人员放弃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7.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点公布。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职高建筑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30%和70%),学前教育岗位采用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形式(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30%和70%),其它岗位仅采用模拟上课。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职高建筑、学前教育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8.体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面试对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列入考核。

9.考核。查阅面试对象人事档案,对面试对象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考核。要求面试对象须在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个人高校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或临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否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凡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考核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0.确定拟聘人员。对体检和考核合格且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按百分制计算)以上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以下同),并在临海人才网和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11.择岗。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可聘用对象。择岗实行单向选择,根据可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由于体检或考察未能结束的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岗位(设置小学预备岗位)择岗时,持有大专学历或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只能择小学岗位。可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自动放弃。

因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择岗的,可在相应岗位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与上同)以上且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2.办理录聘手续。市教育局将可聘用对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聘手续。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发【2008】82号)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四、其它事宜

1.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应聘人员一律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对未达到市教育局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予以解聘。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择岗和不服从调配的毕业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不服从调配者在今后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教育系统各岗位。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验证等任何环节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新录聘教师在录聘后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空余岗位不再递补。

6.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新聘教师试用期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职教专业课教师试用期内须到企业实习锻炼半年。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7.为确保我市教师队伍的稳定,有利于促进新教师的专业成长,新录聘教师最低服务期5年。

8.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我局会同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咨询电话:0576-85311961、85311962、85311981、85311925、8531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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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2018年临海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doc

事业单位考试考点总结范文9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高明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22名,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医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1998年2月22日之前出生);

5、其他条件详见《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职位表的几点说明下:

1.招考对象:“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暑期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指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面向“社会人员”招考的职位,“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但“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专业:招考职位已根据用人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的有效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并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部分职位“专业”一栏所设置的专业未能完全涵盖“学历”一栏所标注学历层次的,则以“专业”一栏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其对应的学历层次要与职位“专业”一栏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以及其学历层次相对应。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3.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4.年龄:30周岁、35周岁、40周岁、45周岁以下分别是指1985年、1980年、1975年、1970年2月22日及之后出生。

5.工作经历时间: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到2016年2月22日止。

已经聘用为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实行公开招考,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需通过现场报名审核。报名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人事科(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87号,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0757-88639955)。本次报名需本人亲自到场进行报考信息确认。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简历及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经验和能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要求A4纸张纸质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②如实、完整填写《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佛山市区中医院会同区卫计局共同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笔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

1、免笔试职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卫生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报考职位为:01、02、03、04、05、06、07、08的人员,免参加笔试。考生通过报名后,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高低、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笔试职位:报考职位为:09、10、11、12、13、14、15、16的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理论知识和相关科目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根据拟聘人数,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必要时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监督。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7-88639955(区中医院)、88661380(区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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