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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传染病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3-03-03 15:56:32

门诊部传染病工作计划

门诊部传染病工作计划范文1

××××年上半年我区防病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精心制订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防治工作为重点,带动肠道传染病控制及计划免疫开展,全面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各项防病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万以下,无暴发疫情发生,防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科学管理,顺利通过计量认证复评审工作

为保证本单位出具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及公正性,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的通知,我们积极进行换证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克服资金短缺、设备陈旧、人员少等种种困难,制订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原创:并为实现这一目标,制订了严密的控制措施,形成了五个方面的质量体系文件以及各种有关质量的规章制度,通过管理评审和内审表明,该质量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能够对所有影响实验室质量的活动进行有效和连续的控制,于二月下旬申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区的计量认证进行复评审,通过艰苦卓越的不懈努力,于四月下旬顺利通过省计量认证复评审工作,确保卫生检测质量。

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禽流感防制工作成效显著

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非典疫情,我区制定下发了《××××年度全区卫生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和《贾汪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有效加强疫情报告的法制化管理。根据上级要求,我区于去年月份和今年月份两次启动了非典应急防控体系,加强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做好各项“防非”物资储备工作,坚持小时疫情值班和应急处理小组值班制度,实行非典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开展了非典疫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及因病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工作。为了能够及时快速处理疫情,提高疫情处理质量,我们于月号假日期间组织了非典疫情处理模拟演练,并且顺利通过市卫生局组织的模拟演练,得到“反应快速,技术过硬”的高度评价。通过演练,有效地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

今年年初,全国发生了数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预防人禽流感疫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中心多次组织人员进行人禽流感知识的培训,并负责对全区各单位成立的应急处理大队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储备充足的消毒药械和防护用品,有效的预防了全区人禽流感疫情的发生。

三、依法加强了传染病管理的各项措施,有效控制了重点传染病

在抓好非典防治工作的同时,努力抓好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及其它重点传染病的防制,全区目前无霍乱疫情和暴发疫情发生。

⒈疫情报告管理: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号令)要求,我区依法健全了疫情管理组织,制定了疫情报告制度,加强了疫情报告人员的业务培训,共组织乡级人员培训期约余人,并组织了两次模拟疫情报告测试,全区家医疗机构于三月初如期实现了各种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因病死亡病例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工作,我中心还安排专人负责网络直报的卡片审核工作,确保疫情报出后小时内及时审核,截止月中旬,全区共报告乙类传染病种例,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其中病毒性肝炎例,淋病例,梅毒例,麻诊例,菌痢例、肺结核例,与去年同比上升的传染病有病肝、菌痢、淋病、肺结核上升幅度分别为、、、。

为发现和掌握急性传染病人就诊后未依法报告的数量,病种和其它信息,第一季度对区人民医院和家乡镇卫生院进行传染病漏报调查,共查出乙类传染病例,报告例,报告率为。

⒉传染病监测和预防控制

对某些重点防制的病种进行定期、定点的监督,研究掌握该病的发生发展规律,为开展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全区目前共登记腹泻病人例,霍乱病原检索例,检索率为,占总人口的‰。霍乱外环境水检索份,海产品及凉拌菜检索份,均未检索到霍乱弧菌。通过每旬对区属三家医院(人民医院、大吴、青山泉)、麻诊、新生儿破伤风进行主动监测,全区共报告例,麻诊例,均已上报并进行了流调采样工作。

为做好今年霍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霍乱防制措施,我区印发了《贾汪区腹泻病防制工作预案》,各医疗机构做好了肠道门诊开诊前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房屋嗽薄⑸璞浮⒁┬档龋⒂×月×日准时开设肠道门诊,我中心及各医疗机构均成立了霍乱病防治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和疫情处理小组。各医疗机构在参加市疾控中心举办的肠道门诊培训班的基础上开展了全员培训工作,参培率以上。

四、加强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做好预防接种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计划免疫工作质量,对照市局制定的计划免疫规范化接种门诊分级验收标准,积极准备,加强软、硬件建设,各接种点配备专题宣传画板,全区统一配备了微机,并完成了计划免疫软件系统的安装、培训及儿童接种信息的录入工作。目前全区已正常使用卡。为推进我区规范化门诊验收工作,选择了耿集镇作为计免甲等规范化门诊建设的示范点,召开全区计免甲等规范化门诊建设现场会,为各地门诊的建设提供了样板。我区自查的基础上,上报市局五家接种门诊作为首批甲等规范化门诊的复验单位,有四家通过市局验收。

为提高群众对计免知识的了解,我区于×月×日计免宣传周期间,利用版报、标语、宣传单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单千余份,解决群众咨询约余人。为提高全区计免人员业务素质,我中心于三月份组织全区计免人员约余人进行专题培训工作,并对考试合格人员发放培训合格证。

我区继续加强接种率月报制度,各接种门诊均能做到“五及时、四相符、三一致”,提高门诊接种率,上半年各疫苗接种率均超过。

五、结核病、性病、艾滋病防制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我区自去年月开始实行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今年截至月底共登记结核病人人,其中菌阳例,菌阴例,结核性胸膜炎例,新发登记率为万,新发菌阳登记率为万,其中治疗管理例,菌阳例,菌阳病人检出率为。为加大结核病人发现力度,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全区围绕“控制结核病,让每一次呼吸更健康”为宣传主题,利用广播、报刊、标语、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余份,使群众了解到国家关于结核病治疗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了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控制学校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有效发现青少年中的结核病人,在去年开展大中专院校、中学生检测工作的基础上,我中心继续组织专业人员对部分学生进行检测,上半年共接种人,强阳性人,阳性率为,未发现一例肺结核病人。对于强阳性学生均进行了免费胸透、肝功能检查及预防服药,并定期随访复查。

我区今年无艾滋病新发病例及感染者,对既往报告的病例均已进行流调和管理,并按有关程序进行了告知,目前全区的两例感染者均死亡。

六、开展寄地防常规工作,加大消毒与媒介控制力度

对“三热”病人进行血检是发现疟疾病人的一个最直接手段,自月份以来,全区共开展“三热”病人血检人,血检率为,上半年无疟疾疫情。消除碘缺乏病是地方病防制的一个重点,我中心每月都对居民用户食用盐碘含量进行监测。目前共对九个乡镇个村居民进行监测,共采样份,合格碘盐份,合格率为。

为掌握本区四害密度,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提供根据,依照工作计划,我中心每月开展鼠密度调查。上半年共布夹介,有效夹个,鼠密度为,月每旬开展蚊、蝇密度监测,并及时上报报表。

为杜绝交叉感染,保证就医者安全就医,四月下旬,我中心组织开展了对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进行了消毒质量检测活动,原创:对使用中的消毒剂、空气、物体表面、人员手及器械等进行了消毒效果监测,同时对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索证登记、毁型、消毒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共采样份,合格份,合格率为。

七、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分析

⒈存在问题:我区的防病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诸如:个别医疗单位腹泻病门诊建设标准不高,腹泻门诊流于形式,腹泻病人登记率、检索率偏低,距上级要求的检索率达到登记率的、总人总的‰的目标有一定差距;结核病人转诊率不高,个别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截留结核病人、痰检率低,痰检质量不高,治疗方案不正规;院内感染管理工作相对薄弱,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有待加强,个别医疗单位传染病诊断不规范,误诊误报率偏高,疫点流调处理质量不高等问题。

门诊部传染病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计划生育门诊;就诊者;主动提供卸Ⅳ检测咨询(PITC);影响因素

[基金项目]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年科研课题立项(2010317)。

[第一作者简介]陈少凡(1964-),男,副主任医师,主要从事计划生育临床工作。

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联合专家组评估,截至2011年底,估计我国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78万。目前,我国已发现的感染者和病人34.6万。电就是说,目前还有大约56%的感染者尚不知情。我国正在扩大艾滋病监测检测覆盖面,加强对感染者配偶、一级密切接触者及高危人群的检测,加强医疗机构检测。2011年1-10月,已检测大约674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超出16.5%,检测发现感染者和病人6.1万人。与此同时,对艾滋病的治疗和干预也取得明显进展。

但是,我国局部地区和特定人群艾滋病发病率较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陆续进入发病期,晚期病人死亡增加,艾滋病流行对中国部分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逐渐显现。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倡导的“零新发感染、零歧视和零死亡”(简称“三零愿景”),仍是任重道远。

HIV检测咨询服务是艾滋病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当前检测率低,我中心2009年全年就诊人数6733人,仅784人进行HIV检测,占11.64%。PITC服务作为HIV检测咨询的一类服务形式,因其主动提供、针对性强、能提供相应的临床治疗等优点已经在多个国家开始实施,但目前我国尚缺乏就诊者对该服务接受情况及影响因素的研究。2011年1-4月对来中心门诊就诊者进行问卷调查,探索计划生育门诊开展PITC服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影响因素。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深圳市南山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科和男科的门诊就诊者。

1.2调查方法

2011年1-4月从门诊就诊者中随机抽取自愿参加调查的800人发放问卷。问卷内容包括:人口学资料、A就诊者HIV相关知识的知晓和态度(12题)、B HIV检测的认知和态度(7题)、c对医疗机构主动提供HIV检测咨询的看法(7题)。

1.3资料整理与分析

使用Microsot Excel软件建立数据库,并依据经典统计学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基本情况

本次受访人数为800人,其中女性650人,男性150人;年龄平均30.7岁,样本标准偏差s=3.19岁;794人为高中以上学历占受访人数的99.3%;从事的11种职业中,公司职员占67.6%,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占10.5%,科研人员占6.6%。由于样本量足够大,以上分布大体上代表了深圳市南山区的计划生育服务门诊的基本情况,绝大部分受访者(99.8%)目前在婚。

2.2受访者对艾滋病知识的知晓和态度

对受访者发放关于艾滋病知识方面的问卷,12项知识点编号为A1~A12,每题含“正确”、“错误”和“不知道”三个选项,要求单项选择。为了分析方便,表中不按题号而是按回答正确率排序,统计见表1。

结果显示:就诊者总体正确率85.27%,但对艾滋病知识点的知晓率差距较大,表1中前7个问题的正确回答率均在90%以上,后3题正确回答率在70%及以下。

知晓程度的偏低决定了态度。在回答“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持什么样的态度?”时,800位受访者中7人表示“看不起”,占0.9%;249人表示“没感觉”,占31.1%;304人表示“同情并疏远”,占38.0%;只有240人表示“同情并帮助”,占30.0%。

为了分析人员自然情况对知晓程度的影响,采用多向分层统计(stratification)对不同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的调查对象对12个问题(知识点)的回答正确程度进行分析。每题答对者给1分,否则0分,每人的满分为12分。鉴于表1的后5题普遍偏低,更能显示差异,对该5题的正确程度也进行计算,满分为5分。统计结果见表2、表3、表4。

以上分层统计显示:年龄在21-25岁组,初中文化程度组、无业人员和工人组的总平均分和后5题平均分均低于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和不同职业调查对象的平均得分,说明年轻、文化程度偏低(职业与两者相关)的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低,需要重点关注。

2.3对HIV检测的认知和态度

本单元问卷调查主要是针对就诊者主动寻求HIV咨询检测服务的内容。在调查的800人中,“你听说过HIV检测咨询?”时,绝大部分表示“听说过”(769人,占96.13%);“你知道HIV检测可以控制艾滋病的流行和传播吗?”,回答“可以”的614人占76.75%,表示“不可以”的28人占3.50%,“不知道”的158人占19.75%。

“认为HIV检测的益处”的多项选择中共形成1257人·项,其中各主要原因的人·项数和百分比分别为:尽早治疗447人(35.56%)、知道自己情况430人(34.20%)、不传染给人380人(30.24%)。

“认为HIV检测的负面影响”的多项选择中共形成1174人·项,其中各主要原因的人·项数和百分比分别为:被歧视349人(29.73%),家庭破裂289人(24.62%),失去工作287人(24.44%),暴露隐私249人(21.21%)。

“在何种情况下你愿意接受检测?”的多项选择中共形成1202人·项,其中各主要原因的人·项数和百分比分别是:健康体检448人(37.27%),计划结婚363人(30.20%),有高危行为205人(17.05%),反复生殖道感染147人(12.23%),找工作需要39人(3.25%)。

“你知道当地哪些机构可以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的多项选择中共形成2092人·项,其中各主要原因的人·项数和百分比分别为:疾病控制中心647人(30.92%),计生服务中心536人(25.62%),综合医院497人(23.76%),妇保院412人(19.70%)。

“比较HIV检测对你的好处和坏处,是否愿接受检测?”中,有687人(85.88%)表示愿意接受检测;“如果你想做艾滋病检测,你首选到哪里做检测?”分别为:疾病控制中心269人(39.16%),计生门诊242人(35.22%),综合医院101人(14.70%),妇保院47人(6.84%),其它28(4.08%)

“选择的主要原因”的多项选择中共形成1268人·项,其中备主要原因的人·项数和百分比分别为:结果可靠532人(41.96%),免费307人(24.21%),保密性好221人(17.43%),方便208人(16.40%)。

2.4对医疗机构主动提供HIV检测咨询的看法

800人中仅有208人(26%)曾在就诊时经医生咨询要求进行HIV检测。

“如果就诊时医生要求你进行HIV检测,你是否愿意?”时,有695人选择“是”,占86.88%,其余105人表示“否”,占13.12%。不愿意接受检测主要原因为:“认为没必要”86人(81.90%),“没时间”12人(11.43%),“被歧视”3人(2.86%),“其他”4人(3.81%)。

“你在计划生育门诊就诊时,是否愿接受医生提供的HIV方面的知识信息咨询?”800人中757人表示“是”,占94.63%。

“你咨询时主要想获得哪些方面的信息?”在多项选择中共形成1538人·项,其中需求的人·项数和百分比分别是:“艾滋病基本知识”554人(36.02%),“检测结果含义”365人(23.73%),“降低危险行为计划”325人(21.13%),“危险评估”261人(16.97%),“其他”33人(2.15%)。

2.5开展PTTC的服务的效果

本中心门诊开展PITC服务前(2009年7月-2010年6月)、后(2010年7月~2011年6月)数据对比见表5,由于样本量大,采用“比例的显著性检验”,表明前后检测率差异高度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3.1计划生育门诊开展PTTC服务的优势

计划生育门诊接触的就诊者主要是性活跃的育龄群众,他们面临不同程度的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感染风险。但从以往的经验知道,就诊者的HIV检测意识很弱,并且对HIV检测还有一定的误解,就诊者很少考虑过接受HIV的检测。因此,对到计划生育门诊前来寻求服务的对象,开展与计划生育服务相结合的PITC服务,便于服务对象以自然、常规的方式接受HIV检测,减少了对艾滋病的歧视;同时使他们通过规范的咨询,提高其对感染状况的知晓率和对相关信息知识的了解,并通过HIV检测可以尽早发现感染者,及时给感染者提供治疗、关怀服务,能更好地预防艾滋病的进一步传播。

3.2计划生育门诊开展PTTC服务的必要性

就诊者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就诊者艾滋病知识知晓率为83.46%,对蚊虫叮咬能否传播艾滋病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知晓率较低;只有78.00%的就诊者认为HIV检测咨询可以控制艾滋病的流行和传播。这表明作为艾滋病防治工作重点人群的育龄群众对于艾滋病的认识还远远不足。本次调查发现,86.88%的就诊者表示在医生要求下愿意接受HIV检测,但只有23.15%的就诊者真正接受了HIV检测,表明在认识和行为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马伟等人在贵州进行的研究结果也发现多数人不会特意去做HIV检测。本中心门诊在开展PITC服务前,就诊者接受HIV检测的比例很低,只有11.64%,提示就诊者接受HIV检测的主动性较差,如果不主动向其提供HIV检测服务,有大部分就诊者最终不会进行HIV检测。如果计划生育门诊开展PITC服务,可提高就诊者的检测率,本中心的HIV检测率上升到23.15%即是一例。丁胜非等人调查发现接受宣传的就诊者中有68.9%接受了检测,而未宣传组中只有20.5%接受了检测。

3.3计划生育门诊开展PTTC服务的可行性

虽然就诊者对于艾滋病的流行程度估计严重不足,对于自身的艾滋病感染危险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但78.00%的就诊者认为HIV检测咨询可以控制艾滋病的流行和传播。认为HIV检测的益处是:尽早治疗447人(55.88%)、知道自己情况430人(53.75%)、不传染给人380人(47.50%),表明大部分人对HIV检测有正确的认识。67.00%的就诊者知道计生门诊可以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34.88%的就诊者想做HIV检测时会首选到计生门诊,94.63%的就诊者愿接受医生提供HIV知识的咨询,86.88%就诊者愿意在医生要求时接受HIV检测,这些项目与艾滋病PTTC项目服务内容相吻合。开展PITC服务前,仅有26%的人曾在就诊时被医生要求进行HIV检测,只有11.64%的就诊者接受HIV检测,开展PITC服务后,有23.15%的就诊者接受HIV检测,这表明PITC服务项目与就诊者需求一致,有一定的可行性。

3.4计划生育门诊开展PITC服务的影响因素

3.4.1就诊者艾滋病知晓率 调查发现就诊者艾滋病知识知晓率为83.46%,这与程晓红等人在计划生育门诊进行的调查结果类似。对蚊虫叮咬能否传播艾滋病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知晓率较低,与国内一些研究结果类似。艾滋病综合知识知晓率低是导致就诊者不愿意接受HIV检测的重要原因。

3.4.2调查发现就诊者对HIV检测有一定的排斥心理 86名(81.91%)的就诊者选择“没有必要”作为不愿接受检测服务的原因,表明就诊者对HIV检测的重要性认识仍然不足,感觉自己“没有必要”检测。HIV检测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影响患者接受HIV检测咨询的重要因素。

门诊部传染病工作计划范文3

这次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是经卫生局领导研究同意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全省结核病防治业务工作会议”、“全省春季卫生防病工作会议”和“全省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省厅上述工作会议的具体意见。刚才,疾控中心主任简要传达了全省有关会议精神,一会儿疾控中心的免疫规划科、结核病防治科、艾滋病防治科及传染病防治科的几位科长还将分头召集与会相关人员进行具体的工作部署。

下面我就如何贯彻落实省里的有关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抓好我市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结核病是乙类传染病,是国家和我省及我市重点控制的疾病,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疾控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结核病防治的政府职责和社会责任,明确结核病防治是广大结防工作者责无旁贷的法定任务。结防工作事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稳定,我们必须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和让群众少生病、晚生病、不生病为目标,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真研究结防工作的现状,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以创新的精神推动结核病防治工作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结核病防治网络体系,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为中心,全面落实免费检查、免费治疗政策,在稳定病人高发现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DOTS实施质量,提升防治工作的整体水平,降低结核病发病率,为保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结防机构要继续争取政府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承诺,加大核病防治经费投入,确保各项措施顺利实施。按照省里的要求,今年我们要在全市实行结核病检查诊断、治疗免费政策,各市区必须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这一惠民政策。要进一步调整、充实结防专业人员,强化各级结防机构的职能,保证结防人员工资待遇,稳定结防队伍,提高防治能力。大力加强县以下结核病防治网建设,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之中,使之形成网络健全、运转良好的结核病防治体系。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县级结核病防治骨干的系统培训,努力提高县级结防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推进《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和新的《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指南》的全面落实;要做好综合医院和乡镇防痨医生、村医生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对结核病的防治水平,为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要切实提高DOTS质量,实事求是地做好病人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好“五率”技术方案,提高DOTS质量。“五率”是DOTS质量的核心指标,各市区要以落实“五率”为总抓手,继续扩大“五率”覆盖范围。要坚持结核病、艾滋病防治例会制度,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协调好综合医院和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五率”技术方案,规范医疗机构报告、转诊和结核病防治机构对病人的追踪工作,提高病人的报告率、转诊率、追踪到位率;加强对县级结核病防治业务骨干和乡村医生的培训,提高市区防痨医生对乡村医生和病人的督导力度,充分利用乡村医生做好病人的治疗管理,提高病人的系统治疗管理率;积极主动开展对涂阳病人家庭及其他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尽早发现病人,落实规范治疗。二是要加快县级结核病实验室的建设步伐,做好实验室痰检质量控制和耐药结核病控制工作。要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强化对各市区结核病实验室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市区痰检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实验室检验、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强化疫情管理,抓好重点场所的结防工作。要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切实加强疫情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疫情,要按规定开展网络直报;结防机构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管理传染源,追踪密切接触者,全面落实预防控制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对不落实法规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要高度重视学校、农民工集中居住地等重点场所的结核病防控工作。各级结防机构要深入重点场所,检查指导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严防疫情暴发流行。四是加大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结核病防治整体意识。健康教育是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基础。各市区要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作为健康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健康促进工作规划。要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集中式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在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要加强对羁押场所、厂矿企业、学校等高危人群、特殊群体和高发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宣传和监管,消除死角,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和质量。

要继续做好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今年中央补助我市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为22.89万元,各市区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按照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强化督导考核,确保项目任务顺利完成。要特别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把握好项目活动与经费的对应使用,要用足用好经费,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用、挪用、滥用项目经费。市、乳山市要按照省级项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现五率阶段性目标”,做好“构建无结核病的和谐校园”项目工作。

要强化组织协调,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共同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结防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列入年度考核目标,要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导,落实奖惩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要建立健全结防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培养,为结防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结防机构要加强结核病防治资源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要扎实做好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坚持通报制度,督促结防工作任务的落实。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发现病人和治愈病人上来,努力提高规范化治疗和技术服务水平,实现由单纯完成任务指标向提高防治工作质量的转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探索全市结防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为不断提高实施DOTS质量做出新的贡献。

二、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

去年月5日,总理在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为此卫生部制发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和《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管理方案》。实施免疫规划是保护儿童免于疾病侵袭,防止疾病暴发流行最科学、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一直将儿童免疫预防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的不懈努力,我市免疫规划工作历经预防接种、计划免疫和免疫规划三个时期,取得了“两个提前”、“三个率先”的辉煌成绩,成为卫生工作最大的亮点,也确定了我市免疫预防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领先位置。免疫预防工作的有效开展,使社会人群的免疫屏障得以建立并不断增强,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有效地保障了全市群众身体健康,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市免疫规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个别市区和单位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在成绩面前滋生了松懈麻痹思想和疲劳厌战情绪;个别地方免疫规划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素质难以适应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需要;免疫规划工作发展不平衡,对流动人口、贫困人口等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等。

扩大免疫规划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政府通过卫生部门为社会提供的重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手段,是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充分认识落实扩大免疫规划的重大意义,认清目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质量,实现免疫规划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今年是扩大免疫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国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30周年,国家和省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纪念宣传活动。各市区要以扩大免疫规划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传单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扩大免疫规划的内容和意义,提高其对该项工作的认识。要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村医生在宣传工作中的作用,引导家长自觉履行好儿童监护人的职责,主动接种各种免疫规划疫苗。今年卫生部已确定将“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改为宣传周活动,省厅也专门下发了有关宣传周活动方案,请各市区尽早对宣传周活动进行筹划。由于各种原因,扩大免疫规划暂不能一步到位,省厅下发了落实扩大免疫规划各年度工作方案,我市也转发了《省落实年扩大免疫规划项目管理方案》,今年我市甲肝疫苗暂未被纳入免疫规划免费接种,各市区甲肝疫苗的接种仍按《关于甲肝疫苗纳入常规接管理的通知》做好接种工作。希望各市区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儿童家长的解释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配合,并按照年度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实施,保证我市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稳步推进。各级疾控机构要将人员培训作为本次扩大免疫规划的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对免疫预防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预防接种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使其切实掌握工作要求和技术要领,提高服务水平,以适应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需要。

要积极争取财政的财力支持。本次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中央财政将承担扩大免疫规划针对疫苗、注射器的购置费以及脊灰、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流行性出血热疫苗重点人群接种的基层卫生人员接种补助。省财政承担冷链系统设备装备、更新和维护维持费用,以及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费用。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条例》、《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做好本级年度扩大免疫规划经费预算或追加经费预算,同时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与财政部门协调,争取尽快落实保障经费。在这里我想指出的是,如果不向政府汇报,不和财政沟通,致使经费不足,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那责任就在我们。各市区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下发,不得截留和挪用。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尽我们所能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权益,积极为群众争取应得的利益。疫苗的及时足量供应是我们做好免疫规划工作的基础,没有了疫苗,其它都无从做起。由于我国疫苗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有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又加大了对疫苗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疫苗供应形势严峻,且这一问题短时间内难以解决,这给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省里目前正积极的想办法。各市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器的使用计划,建立疫苗和注射器使用登记等制度,既要保证疫苗和注射器的按时供应,又要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疫苗、注射器浪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赢利为目的进行买卖。

要加强对预防接种门诊的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预防接种单位的责任区域,按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资质认证管理的通知》要求,合理设置预防接种单位,做好预防接种单位的申报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避免出现服务盲区和交叉区,今年将对已通过认证的规范和示范门诊进行一次复核,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或降级。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按照《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各种疫苗的免疫接种率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加快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按卫生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和《省儿童免疫规划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年完成市级平台建设和所有接种单位计算机客户端建设,并完成适龄儿童接种信息的录入工作。要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要认真落实去年省厅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儿童关爱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关爱救助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疾控机构和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做好疫苗的计划、供应和管理工作,按时上报疫苗和注射器的使用计划,设专人管理,并做好冷链设备的监测与维护,保证正常运转。继续开展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补种工作。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将作为一种制度长期坚持。对漏种疫苗的儿童进行补种作为一项常规工作,以保证所有儿童都享有公平的预防接种权力。

实施扩大免疫规划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的重要职责,我们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作为关系民族兴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工作目标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职责任务到位。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与其他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扩大免疫规划实施工作;要将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确定工作重点,指导好当地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将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纳入当地疾病控制工作的综合目标考核管理,建立和完善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疾控机构要不断完善责任制,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并实行责任追究制;要结合工作进展,开展经常性技术指导和专项检查活动,通过督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促进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健康发展。扩大免疫规划实施后,工作量较以往有大幅增加,为全面落实我市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必须合理调整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一方面要积极向当地人事部门争取增加编制,另一方面要从内部挖潜,调整充实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免疫规划工作,乡镇预防接种门诊人员不足的要及时增加,以确保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次扩大免疫规划预防的传染病有15种,具体到疾控机构涉及免疫规划科和传染病防治科,希望同志们要着眼于大局,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把工作做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困难;要加强请示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每月向上级报告工作开展情况,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扩大免疫规划的科学研究,重点搞好应用方面的研究,帮助基层解决技术问题,确保扩大免疫规划在我市的顺利实施。

三、科学防治,狠抓艾滋病防治措施的有效落实

要加强艾滋病防治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艾滋病防治能力。艾滋病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分级管理、分工负责,认真落实综合性防治措施,实现《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年)》各项工作目标,继续保持我市疫情处于低流行状态。

要学习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和《省艾滋病防治办法》,深入普及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在全社会形成依法防治艾滋病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和“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和任务,依法认真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卫生系统内有关单位间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要强化落实艾滋病防治三大措施,筑牢艾滋病传播的四道防线,提高艾滋病防治“五率”,切实将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三大措施:一是实施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行为干预。健康教育要面向大众普及艾防知识,把学校、公共场所、建筑工地等人口密集地域作为主阵地,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宣传栏(画)、黑板报和一场电影、一堂讲座等多种方式,推进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提高全民艾防知识知晓率和自我防护能力。行为干预的重点是高危人群,要加强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农民工、同性恋等重点人群艾滋病防控工作。在外来务工或流动人口聚居场所,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和免费咨询检测;鼓励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服务场所的经营者,采取适宜方式,保证顾客自主选用安全套,切断经不良传播艾滋病的途径。要大力开展高危人群的同伴教育和外展服务,逐步扩大同伴教育规模和覆盖面。二是强化疫情监测与检验能力。建立完善外来妇女、被监管人员艾滋病长效监测机制;继续深入开展人员、性病门诊就诊者、男性同性恋等高危人群的艾滋病监测;建立和完善自愿咨询检测网络,提高自愿咨询检测服务水平和能力;严格艾滋病检测网络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考核评估体系,确保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加强监测报告信息网络建设,准确、及时、规范报告疫情。三是强化“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建立健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发现-随访-CD4检测-治疗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艾滋病医疗救治体系,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筛查、自愿咨询检测、母婴阻断和相关疾病等救治政策。完善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家庭的救助机制,及时提供生活救助和帮扶,提高他们生活质量。

筑牢四道防线:一是筑牢外来人员的防线。继续推进外来人员艾滋病监测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外来妇女监测检验长效合作机制,定期通报监测情况,指导检测阳性人员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家庭内部感染。二是筑牢高危人群的防线。研究探索将特殊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艾滋病抗体检测纳入常规健康检查的相关政策和途径,引导农民工、长卡司机等重点人群和、注射吸毒、同性恋等高危人群参加免费咨询和检测。督促重点公共场所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保证顾客自主选用安全套。三是筑牢母婴传播的防线。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产前教育内容,动员有高危行为的孕产妇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向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治疗和咨询。四是筑牢血源传播的防线。

提高防治“五率”:一是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到年,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75%以上。二是提高行为干预有效覆盖率。到2010年,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三是提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覆盖率。到2010年,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市区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5%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四是提高病人管理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随访管理,建立跟踪档案和管理制度,确保常驻病人管理率达到70%以上。五是提高病人治疗率。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

要进一步完善艾滋病防治信息定期上报制度,及时、准确收集、上报艾滋病防治信息。乳山市要继续做好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今年是《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年)》中期评估年,各市区要充分利用《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考评方案》,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自评和全面督导,科学评价本辖区艾滋病防治各项指标执行、完成情况,迎接国家和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督导,并依此为契机,推动我市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向更高、更深、更广方向发展。

四、强化措施,积极搞好全市的春季卫生防病工作

一是以加强免疫规划管理工作为重点,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降低麻疹发病率。目前已进入麻疹疫情高发期,按照我市麻疹流行规律,发病高峰一般在月份。今年我省麻疹疫情来势凶猛,今年月1日-月31日,全省通过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共报告麻疹疑似病例达4500例,为近二十余年来同期发病最高水平。我市3月份起也出现了4例麻疹病人,1例为新疆来威务工人员,3例为务工人员子女。说明我市的麻疹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存在发生麻疹流行的可能性。各市疾控中心要严密注意疫情发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不发生大的麻疹疫情。各市区要严格按照《年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麻疹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首先要扎实做好麻疹疫苗接种工作。消除麻疹依靠的是人群高水平的麻疹疫苗接种率,而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是关键,也是消除麻疹的根本措施。各市区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常规免疫工作,及时做好适龄儿童发现、报告、登记工作,保证适龄儿童均能得到全程、及时接种;要加强对贫困和流动人口密集地区的常规接种工作,消除免疫空白。要进一步加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有的放矢地做好月龄~15岁儿童,尤其是月龄-6岁儿童的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其次加强监测流调,有效控制传染源。各市区要按照麻疹监测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主动监测和主动搜索工作,切实做好疑似病例的报告、个案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工作。要密切注意疫情动态,分析疫情态势,做好预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生麻疹暴发疫情,应立即启动公共卫生应急系统,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扑灭疫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具有发热、出疹等症状的患者进行预检分诊,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加强消毒管理与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各级疾控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对医疗机构消毒和传染病隔离治疗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防止医院成为麻疹病毒的播散地。三是做好强化免疫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扩大免疫规划项目要求,我省将对月龄-6岁儿童进行麻疹加强免疫活动,市疾控中心和各市区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是认真落实其它急性传染病的监测和疫情控制措施。麻疹发病率的高低充分体现了常规免疫工作落实情况的好坏。今年我国气候异常,各种传染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希望各市区要认真做好工作,防控霍乱、手足口病、流脑、结核病、艾滋病、流感、人禽流感、疟疾、乙脑、出血热、狂犬病等传染病的暴发流行。近几年我市虽然没有霍乱疫情报告,但霍乱的流行规律尚未研究清楚,有时来无影去无踪,所以霍乱防控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认真做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技术培训,各级医院按时开启肠道门诊,开展病原学培养工作,预防霍乱疫情的发生,杜绝出现二代病人。去年手足口病疫情严重,今年流行季节即将来临,要认真做好防控工作,对首例病人及时流调和隔离治疗,对住院病例做好采样工作。去年我市水痘发病率为60.04/10万,在全省位居第2位,各市区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预警预报,防止水痘在学校及托幼机构暴发流行。狂犬病及出血热疫情也不容忽视,全省狂犬病疫区逐渐扩大,累计波及14个地市,威海虽然没有疫情,但周边地区已有病例报告,对我们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我们必须做好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对暴露人群做好规范处置及疫苗接种工作,最大限度控制狂犬病发病。去年我市肾综合症出血热有2例死亡病例,防治形势严峻。今年各市区要继续落实以“防鼠灭鼠、疫苗接种、健康教育、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流脑的防治,要借助扩大免疫规划项目,提高A+C型流脑疫苗接种率,防止流脑的暴发流行。要高度关注流感防治工作,近期,香港、广东发生流感疫情,并且香港出现了4例儿童死亡病例,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密切关注此动向,加强防疫工作,防止流感蔓延。各市区要加强流感疫情监控和防控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今年以来,有些省份出现了禽流感疫情,在几个省份甚至还发现了人禽流感病例,我市人禽流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防控人禽流感的准备工作;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和流调,及时发现疫情。各市区要进一步完善疫情报告、监测、预警和处置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散发传染病疫情,要做到发现一例、流调一例、追踪一例、管理一例。疾控机构要落实专人开展流调追踪、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的消毒处置;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人的隔离治疗措施,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原因放松对传染病人的隔离治疗和管理。要充分发挥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作用,一旦发现疫情,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准确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要建立和完善疫情信息通报制度,疾控机构在接到异地就诊传染病疫情后,要及时向患者居住地疾控机构通报情况。

三是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预检分诊和感染性疾病科是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并控制院内感染的重要环节。从目前的督导情况来看,各医疗机构在此方面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预检分诊未得到完全落实,没有专门的医师从事预检分诊工作、设备不齐全、记录不完整;即使有预检分诊也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大量的传染病病人(尤其是呼吸道传染病病人)仍然到普通科室就诊。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卫生部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房屋紧张;设施不符合要求;人员、诊疗设备欠缺。预检分诊未落实导致无法将传染病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使得感染性疾病科使用率低进而日渐荒废。目前,各医疗机构已经投入了大量人、财、物进行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有一些医疗机构的感染性疾病科已具相当规模。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将其充分利用起来,规范预检分诊流程,正确分诊传染病病人,真正发挥感染性疾病科的作用。

四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治工作能力。各市区要开展针对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特别要加强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救治工作,提高对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水平,一旦发现疫情,要科学规范治疗,降低病死率,严防院内感染。

五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病意识。各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以麻疹、流脑、人禽流感、霍乱、疟疾等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引导广大居民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六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综合整治。各市区要结合春季爱国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经常性的卫生扫除,及时清除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地,消除传播疾病的隐患。要针对四害传播疾病流行的状况,认真组织社会各界和专业队伍开展除四害消杀活动,严防传染病疫情流行。

七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督导检查,不断促进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做好防治药品、器械等各项物资储备以及流调和检测队伍建设,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疫情。

另外,各市区要继续探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机制,积极开展疾病监测和常见病、多发病的有效干预。市要加快慢病示范县的创建步伐,争取年内在选定的社区内完成社区诊断、建立家庭健康档案等基础性工作,对高血压、糖尿病病人进行跟踪管理。要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遏制疟疾疫情上升的势头,防止出现传播流行。

门诊部传染病工作计划范文4

 

2019年在党的精神指引下,乘着卫生改革的东风,我将一如既往,不断努力,始终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努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使人民群众获得满意感,现将我的工作计划分述如下:

一、做好免疫规划工作。督促各卫生室及时统计出生的新生儿信息并上报。督促各卫生室通知适龄儿童按时进行预防接种。做好疫苗供应计划调配上报工作,每月上报疫苗预防接种情况,及时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利用4.25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搞好预防接种宣传工作。9月份开展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根据上级安排随时做好麻风疫苗和脊灰疫苗的强化免疫。

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对各卫生室及卫生院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培训,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各种传染病,不迟报,不漏报,做好传染病防控的宣传工作,尤其做好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各临床科室医生做好就诊者的门诊登记,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隔离治疗管理。如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开展工作。

三、结核病管理。对各卫生室及卫生院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利用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做好结核病病人的推荐转诊工作,做好网络报告的结核病病人的追踪工作,管理好上级通知要管理的结核病病人,督促各卫生室按要求进行第一次入户随访和每月的督导随访工作,并填好随访表,每个病人至少每月督导一次,全程治疗不少于六次督导。督促每个病人要进行2、5、6月末的査痰,全程治疗完成后收回病人的服药卡。随时做好对学校师生进行PPD筛查工作。

四、食源性疾病管理。对各卫生室及卫生院临床医生进行食源性疾病知识培训,督促各卫生室和卫生院各科室临床医生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登记好病人的门诊登记,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按要求填写好报告卡,及时上报,不迟报,不漏报,并做好病人的治疗工作。

五、死因监测工作。对各卫生室及卫生院临床医生进行死因监测知识培训,督导每位医生监测到死亡病例时,认真填写死亡报告卡,按要求时间及时上报,并填写好调查记录。定期与公安派出所,计生,妇幼,民政,村委会等单位进行死亡人口的核对。

六、地方病工作。配合上级对居民点食用碘盐进行检测,利用5.15碘缺乏病防治宣传日活动进行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对大骨节病区人口进行普查,对大骨节病区儿童进行手部X线拍片监测。

七、艾滋病防治工作。对重点人群,孕妇,全人口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利用12.1艾滋病防治宣传日活动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

门诊部传染病工作计划范文5

一、工作中不断创新、在拓宽职能,为医院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等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使医院在同行中的影响力、凝聚力不断增强。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在医院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法定传染病等疾病实行院内网络直报,将报告时间从医生工作站端到中国CDC端缩短在5分钟之内。通过项目带动工作,对全市传染病预防工作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在门急诊分别设立预检、分诊处,对就诊病人实行预检、分诊制度,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发现呼吸道发热病人或腹泻病人安排到发热呼吸道门诊或肠道门诊就诊。

三、我院为浙江省SARS监测哨点医院,全年开设发热门诊。1—6月共接诊发热病人32923例次,发热肺炎病人549例次。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每周向省疾控中心报告绍兴市人民医院医院发热呼吸道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周报表;不明原因发热住院病例周报表。报告每月一次对病房和门诊做好自查工作,对传染病漏报和迟报的情况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处罚;积极配合绍兴市疾控中心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在今年麻疹流行期间,我们从诊治邮电技校的几个发热皮疹病人中进行分析研究,考虑可能是麻疹病人,及时向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报告,进行调查研究,为及时控制麻疹在我市的大流行作出了贡献。

四、肠道门诊工作规范、各项制度健全到位,自5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共接诊腹泻病人1035例次,做到“有泻必采,有样必检”,共采集“02”培养标本1070份。成立医院“02”机动队,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五、做好肺结核病的管理

传染病监督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有关工作,并作好登记、统计工作,每一个月进行一次全面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今年1—6月全院共转诊肺结核病人198例,转诊率100%。其中涂片阳性患者12例、涂片阴性36例、痰结核菌培养阳性13例、阴性14例、未痰检123例。对违反肺结核病管理制度的医生作出相应的处罚。

六、根据2005年工作计划目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疑似传染病订正报告的问题:省疾控中心要求我们疑似传染病100%订正。

①个别医生思想上不重视,需要防保科同志经常督查;

②有的疑似传染病患者一次看病后不来了或者转院了,还有的患者无法从病原学中确诊,给订正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门诊部传染病工作计划范文6

一、管理机构

领导对我站的传染病管理非常重视,成立了以院长、副长为组长、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急救小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传染病的规范化管理。

二、规章制度

在组织机构成立以后,以《传染病防治法》为依据,建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包括:“疫情报告制度”、“疫情登制度”、“门诊病历日志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传染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管理检査制度”、“传染病疫资料建档制度”、“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疫情保密度”、“分诊台工作制度”、“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制度”、“热门诊工作制度”“发热门诊就诊病人登记制度”、“隔离

染病的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三、人员职责

从领导到传染病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具体的分工,作到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职责分明。对疫情报告、疫情登记、传染病管理、传染病疫情管理检査、传染病疫情资料建档、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均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科还对传染病计划免疫、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检査、访视、督察、死亡病例调査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作到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工作有条不紊。

对传染病管理科及其相关人员、发热门诊、医生制订了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

四、人员培训

我们为了规范传染病的管理,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全体职工反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学习了“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传染性高致病性人禽流感”“肺结核”、“脊髓灰质炎”、“麻疹”、“爱滋病”、“流脑”、“乙脑”等传染病

相关的理论知识,反复学习了我院有关传染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认识和专业水平。

<!--[if!supportlists]-->五、<!--[endif]-->疫情管理

根据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报告疫情有专人负责,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爱滋病、肺炭疽、“非典”、“禽流感”等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两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于6小时内向区cdc报出传染病疫情报告卡乙类传染病病人和/或疑似病例,2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于12小时内向区cdc报出传染病疫情报告卡;丙类传染病病人和淢疑似病例,于24小时向区cdc报出传染病疫情报告卡;门诊各科、急诊室,均填写了门诊日志,若发现传染病人或可疑传染病人,填写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疫情报告卡,送本院保健科,各登记本均已逐项详细填写,便于查询。各门诊日志,每月统计一次,于26号前将统计数目送保健科,保健科由专人负责统计,并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年5月、9月接受岳麓区防疫站或市防疫站对我院的疫情管理及报告质量分别检查一次,接受主管部门的批评指。保健科负责疫情的医师,随时进行了督促、检査、指导本院各科室医师做好疫情报告。每月对肠道门诊及有关科室

进行检査,核对疫情一次,将査对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查。每月2号以前,将肠道门诊上月的月报表和疫情检查月报表一起送岳麓区防疫站。业务院长、保健科主任对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进行了不定期检查。

规定符合下列条件者给予表扬、奖励:

1、疫情管理做到四有:①有领导分管;②有专人负责;③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报告、检查、奖惩等);④有传染病及疫情访视等的登记制度疫情报告做到三不:不漏报;不迟报;不错报

3、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合格率达100%

4、疫情月、年报表上报及时,数据准确、全面、报告率达100%。

5、处理疫情及时,疫访登记记录详细、完整、个案调査填写真实、归档及时,访视率达100%。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制

度,根据其性质、情节和对学校危害的程度给予惩罚

1、违法行为情节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2、改进不力,继续违犯者,除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外,给子放,款额根据法性顾危请程度扣除当月奖命的20~50%。

3、行政处分: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造成传染病流行,给予当事人直至开除公职的处分。

4、追究法律责任,对玩忽职守造成甲类传染病、爱滋病、肺炭疽的发生和流行及乙、丙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者,追究法律责任

七、重大传染病管理

医院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爱滋病、肺炭疽、“非典”、“人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制订了处置予案,成立了医疗急救小组并随时处于戒备状态,必要时可立即启动予案,如2004年的水污染事件,我们发现疫情后果断地启动了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予案,采取了有力措施,使疫情及时得到了控制。

八、消毒管理

医院成立了以门诊主任和护士长牵头的消毒管理,与各科室部门密切配合,使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到位。定期进行消毒监测和科室部门的台面以及医务人员的进行,保证了消毒效果。

九、传染病管理措施

医院将传染病防治工作到管理与发展计划。传染病流行趋势,确定传染病预防、控制、救治、监测、预测、预警等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采取了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每年在新生如学时对全体新入学的学生进行了甲肝、乙肝疫苗注射,并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组织了对整个社区群体流感、麻疹、结核、脊髓灰质炎、流脑、乙脑等疾病的预防接种

对于疑似传染病的病例,在本院进行隔离留观,确诊以后通过正规途径,转入对口医院。根据传染对疫区来的学生进行了“二号病”、“疟疾”等疾病预防药的发放。

十、科普宣传转载于:(xxxx疫情自查报告)

我院由防保站主办传染病宣传板报,每年6~8期,宣传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十一、不足之处

1、人员学习不够;

2、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

3、有关传染病管理的硬件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

门诊部传染病工作计划范文7

【关键词】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感染管理

中图分类号:R683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31383.2016.03.020

【Abstract】ObjectiveTo investigate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of infectious disease department of GradeⅡ and/or higher level public hospitals in Nanning of Guangxi,and to provide evidencebased scientific basis for continuous improvement and decision making of health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Methods34 GradeⅡ and/or higher level public hospitals affiliated to Nanning Municip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were investigated by site surveys and questionnaires.The investigation included establishment of infectious disease department,layout process,personnel on duty,training,personal protection,hand hygiene,medical waste treatment,etc.Results24 out of 34 hospitals set up infectious diseases department,wherein all of them established infection diseases pretriage point(100%),17.6% had reasonable layout and ventilation flow,971% had disinfection and isolation conditions,and only 5.9% had fulltime staff who were 24 h on duty in infection diseases pretriage point.Qualification rate of hand hygiene facilities was 79.4%.In addition,all the hospitals with infectious diseases department had infectious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knowledge training,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dedicated vehicle which transport patients with infectious diseases,intersection of medical waste disposal unit,and every day working environment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all 100%).ConclusionMost of the hospitals especially GradeⅡ and/or higher level public hospitals set up infection diseases department and carry on daily work according to requirements.However,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establishment and infection management because of various reasons.Thus,investment should be increased,relevant requirements should be implemented,and quality of management should be continuously improved.

【Key words】 hospital;infectious diseases department;infection management

感染性疾病科在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管理中的作用非常大。为全面了解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给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015年笔者对南宁市各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现状进行了调查,现报道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共调查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二级以上全部公立医疗机构34所,其中综合医院13所,专科医院21所。

1.2调查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1]、原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原广西卫生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等相关文件设计调查表,统一培训,采用现场调查及发放问卷的调查方法。内容包括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布局流程、人员值守、培训、个人防护、手卫生、医疗废物处理等。

1.3统计学方法调查的所有数据以百分比(%)表示,采用描述性分析。

2结果

2.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情况所调查的34所医院中有24所设置了感染性疾病科,设置率为70.6%(24/34),其中13所综合医院设置率为100%;专科医院21所,设置率为52.4%(11/21)。专科医院中,妇幼保健院8所,设置率为62.5%(5/8),中医医院9所,设置率为66.7%(6/9),其他专科医院4所,设置率为0。

2.2感染性疾病科医院感染管理情况34所医院中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专用车辆转运传染病人、医疗废物交集中处置单位及每天对工作环境进行清洁消毒等合格率均为100%,97.1%(33/34)的感染性疾病科具备消毒隔离条件,手卫生设施合格率为794%(27/34),布局流程和通风合理合格率为176%(6/34),预检分诊点配备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合格率仅为5.9%(2/34)。见表1。

2.3培训情况职业卫生防护培训率为100%,传染病专业诊疗知识和消毒隔离技术培训率为97.1%(33/34),相关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控紧急处理培训率为91.2%(31/34)。见表2。

3讨论

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是一个重要的传染病防控的公共卫生措施,体现了社会主义医疗体制在传染病防控中的优越性。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政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的重视,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得到了相当大的投入[2]。此次调查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能按照原卫生部《通知》及原广西卫生厅《规范》的精神,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开展日常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都在不断完善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和管理[3]。

感染性疾病科感染管理情况的优劣,直接影响着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的质量与安全。此次调查发现,各医疗机构均较重视感染性疾病科的感染管理,在硬件设施、人力、物力等方面尽可能给予支持,保证感染性疾病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和服务水平。34所公立医疗机构均全部设立了预检分诊点,对发热病人及其他有公共卫生意义的传染病病人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有效分流,同时每天对工作环境进行清洁消毒,避免了院内的交叉感染[4]。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均对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培训,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及手卫生用品,使用专用车辆转运传染病病人,对提高传染病防控水平,防止院内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5]。另外南宁市已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已基本实现全部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交由集中处置单位统一做无害化处理,起到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保障人体健康的作用[6]。

目前,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及医院感染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1)此次调查发现感染性疾病科布局流程及通风合理的仅占17.6%,主要原因是部分医院现有面积有限,相对独立区域较难划分;采用临时建筑对旧建筑进行有限改造导致工作和就医环境简陋,如诊疗区给排水设施不全,通风设施和冷暖设施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等。(2)预检分诊点配备专职人员24 h值守的仅占5.9%,传染病防控关口无法有效前移。主要原因是受医院环境限制及运行成本的影响,大部分医院采用的是非正常上班时间由急诊科护士预检分诊的做法,造成发热症状的可疑传染病人仍混杂到门急诊患者中,对其他病人健康构成了极大威胁。(3)人员培训不够到位,缺乏传染病的诊疗经验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此次调查发现综合医院相关法律法规及传染病防控紧急处理培训率分别为84.6%和769%。由于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大多来自内科临床,缺乏系统的传染病知识培训和临床实践,一些医务人员不清楚发热病人的就诊流程,不掌握常见传染病的症状和体征,存在漏诊、误诊的现象;不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应对一些紧急突发事件时较为被动。(4)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及手卫生仍有欠缺。反映在一级防护所需用品的配置率较高,而二级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口罩、眼罩/防护面罩、鞋套/靴套的配置率偏低,尤其是除传染病医院之外的其他专科医院更为明显。手卫生设施中非手触式水龙头及干手纸巾/干手器的配置低于90%。在现场调查中也发现部分医务人员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正确穿戴不熟悉,存在职业暴露的隐患[7];手卫生方法不正确,手卫生作为医院感染控制的重要措施未能得到有效落实[8,9]。

尽管目前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及感染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但作为传染病防控的一个重要手段,只有加强对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管理,才能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的能力,因此建议:(1)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和运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投入和支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新建和改建的审核与指导[9]。而且建设过程中应贯彻适用、经济、卫生、安全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合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10]。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立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为医务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做到功能到位、流程合理、安全卫生、经济适用,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和服务水平。(2)明确感染性疾病科的功能,科学设置预检分诊点:随着各医院就诊流程不断改善和通道多样化,大型医院很难设立一个可以对全部病人进行预检的分诊点。在正常情况下,感染性疾病科常规设立自己的预检分诊点,出现疫情时医院才设立门急诊分诊点。(3)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传染病救治水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组织相应的培训,但主要还是依靠各医疗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方式,如专科进修、网上培训、科内小讲课等。(4)明确感染性疾病科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要求,做到科学防控。原卫生部或国家卫计委颁布了《消毒技术规范(2012版)》《医疗机构空气净化技术规范》《医院感染隔离技术规范》等一系列规范,并根据各类传染病的传播特点也下发了相应的预防控制指南。各医疗机构可依据相关要求,配置必要的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手卫生用品,并且在日常工作中切实落实。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S].2014.

[2]蔡霞芳,赵淑玲.感染性疾病科规范化建设初探[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09,25(1):6870.

[3]严书棣.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现状调查[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0,20(22):35363537.

[4]高晓东,胡必杰,沈燕,等.上海市71所医院环境清洁消毒及监测现状调查[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2,22(12):20662068.

[5]朱爱芳,邓雪珍,王雪珍.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及健康管理[J].基层医学论坛,2011,15(21):653654.

[6]丰素娟,刘遥张洪,等.深圳市2011年医疗废物状况调查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1,18(4):370373.

[7]张卉.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职业安全存在的危险及对策[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9,19(4):383.

[8]田素芳.医务人员手卫生的行为干预与医院感染的相关研究[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2,22(13):28882889.

[9]袁咏梅,邵苏吉,周慧珠.医务人员手卫生现状与改进对策[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1,21(15):3219.

门诊部传染病工作计划范文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艾滋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实行综合防治。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统筹协调,落实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做好艾滋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开展艾滋病防治以及关怀和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社会环境。

第六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艾滋病防治协会等团体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开展艾滋病防治的社会捐资和慈善活动,鼓励和支持建立关爱场所及志愿者服务组织。

单位和个人向艾滋病防治事业捐赠的,依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艾滋病职业暴露的预防工作,对从事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管理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人员,建立职业意外感染的应急处理、治疗、工作、生活等保障制度。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九条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制定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计划,并报宣传主管部门。

宣传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协调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和检查有关媒体的具体执行情况。

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宣传,无偿刊登、播放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广告。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城镇繁华地段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辖区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宣传教育信息、师资培训等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及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当对外来务工人员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并为其提供有关信息和咨询服务。

用工单位应当对员工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有关课程。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教育。

有关部门和干部培训院校在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培训时,应当将艾滋病防治策略列为培训内容。

第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城乡居民和外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诊疗场所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栏,提供艾滋病防治资料。

第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加强农村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演出艾滋病防治节目和播放宣传教育片。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服务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在其经营场所内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全省艾滋病监测网络。

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全省艾滋病监测规划和工作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全省艾滋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开展艾滋病监测和专题调查,掌握艾滋病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趋势。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本辖区内艾滋病的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十九条 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筛查检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免费提供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承担艾滋病咨询、检测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艾滋病咨询和检测的规定。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查获、人员,应当及时通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艾滋病强制性检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检测;对符合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劳动教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狱、看守所、戒毒场所、收容教育所、收容教养所、劳动教养所等监管场所内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检测、预防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建立筛查实验室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艾滋病预防和控制的需要,经本人同意,可以对孕产妇、手术病人进行产前、手术前艾滋病检测,但不得收取检测费用。

第二十二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出入境人员进行艾滋病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入境的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居民中被检测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采取医学监护、消毒措施,并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令其提前出境。

第二十三条 省、设区的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采供血(浆)机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和县(市、区)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县(市、区)一级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

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和确证实验室的条件、审批、管理及检测规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艾滋病疫情。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艾滋病疫情互相通报和信息交流工作。

艾滋病疫情由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

第二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卫生、公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经批准开办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开展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在吸毒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经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清洁针具免费交换工作。

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以开展一次性使用无菌自毁型注射器的销售。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各自职责,做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和在车站、码头以及其他人员聚集的场所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应当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加强推广使用安全套等预防艾滋病传播的措施,组织实施安全套自动售套机的设置、维护和安全套社会营销工作,向已婚育龄人群(含外来人员)免费发放安全套。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干预措施的人群,免费发放安全套。

工商、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套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安全套质量。

第二十七条 宾馆、旅店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其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

旅游、文化、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场所放置安全套、设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的工作加强指导和管理,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对服务人员落实防治艾滋病的行为干预措施;对可能造成艾滋病传播的公用物品和器具,必须进行严格消毒,保证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九条 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经营者应当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招用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

第三十条 采供血机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血液进行艾滋病检测;对未经艾滋病检测、核查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禁止采集或者使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使用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血液制品。

第三十一条 禁止采集或者使用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但用于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对用于艾滋病诊断、治疗和可能造成皮肤、粘膜破损的医疗器械必须严格消毒,安全处置废弃物,防止艾滋病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菌(毒)种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艾滋病病毒扩散。

第三十三条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并协助公安、司法行政、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口和计划生育等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艾滋病职业暴露预防性药品储备库,确保职业暴露后使用预防性抗病毒药物的需要。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装备。

在履行职务活动中,有关人员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的,相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艾滋病职业暴露专家组指导下处置。

第四章 治疗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艾滋病临床指导医疗机构;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艾滋病诊治医疗机构。

指定的临床指导、诊治医疗机构必须配备艾滋病诊治的设备和技术力量。

第三十五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抗病毒治疗、住院治疗和门诊手术、透析治疗、内窥镜检查、口腔治疗等侵入性操作的诊疗,应当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指定的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诊疗规范,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进行诊断和治疗。

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由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将诊断结果告知其本人、配偶或者监护人,并给予医学指导。因艾滋病防治和社会保障等工作需要,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将有关信息告知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十七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由经常居住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医学管理,建立个人档案,并定期进行医学随访。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干预工作,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和预防工作,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营造友善、理解、健康的生活环境,鼓励其采取积极的生活态度,配合检查、治疗。经常居住地已建立关爱场所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可以在关爱场所工作、学习和生活。

第三十八条 监狱、看守所、戒毒场所、收容教育所、收容教养所、劳动教养所等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被确诊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监管单位应当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在监管场所内对其进行医学管理;但对于已经发病的人员,由监管单位配合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隔离治疗或者依法申请监外(所外)执行。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依法获准离开监管场所时,监管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及其直系亲属。

第三十九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日常消毒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死亡后,其尸体应当在死亡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火化。入境的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居民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死亡后,其尸体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监督火化。

第四十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从事的工作可能传播、扩散艾滋病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单位调整工作,所在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调整其工作岗位,但不得因此解除聘用或者劳动合同,并对其病状及调整原因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亲属,不得侵犯、剥夺其依法享有的医疗卫生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婚姻、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等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保密。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其本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第四十二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治疗和医学指导;

(二)就医时,将感染或者患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三)申请结婚登记前,将感染或者患病的事实如实向对方说明,并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医学指导;

(四)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事先将感染或者患病的事实告知对方;

(五)学习有关艾滋病防治知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第四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用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等威胁他人。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

第五章 保障与救助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艾滋病防治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切实保障宣传教育、预防控制、检测、监测、监督、关怀和救助所需的各项经费。

省人民政府应当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地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四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及相关的诊疗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并将符合规定的艾滋病专科医院纳入定点医院管理。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和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婴儿检测试剂及婴儿人工代乳品。

第四十六条 因职业暴露而致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从事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管理等容易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相关工作的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

第四十七条 对本省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实行免费接受基础教育制度。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前款规定的对象,学前教育阶段免保育费,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高中教育阶段免学费、代管费和住宿费。

第四十八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所在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确保其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对低保对象以外的困难户,应当给予生活和医疗分类救助。

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救助手续,可以适当简化程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未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或者未实施目标责任制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设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公布艾滋病疫情的,由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配合有关部门对服务人员落实防治艾滋病的行为干预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可能造成艾滋病传播的公用物品和器具未进行严格消毒,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对医疗器械进行严格消毒,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由未经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或者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的医务人员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落实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 阻碍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门诊部传染病工作计划范文9

徐州医学院门诊部,江苏徐州 221009

[摘要] 目的 为了解高校发热病例特点,以指导临床诊治,防控感染性疾病。方法 对2013 年1—12 月首诊于医学院门诊部的404 例发热学生病例资料进行回顾性统计分析。 结果 该组发热病例以中、低度发热为主,大一学生多于大二及大三,且以呼吸及消化系统感染性疾病高发。 结论 感染是高校发热病例的主要致病因素,应加强探索呼吸系统常见病的发热原因及诊治规律,注意筛查并隔离传染性疾病,防止疾病蔓延。

关键词 发热;高校;感染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

[中图分类号] R44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4)09(a)-0153-03

[作者简介] 李红(1968-),女,安徽明光人,本科,主治医师,主要从事内科诊疗与高校保健工作。

发热是医院门诊最常见的临床症状之一,其病种繁多,是内科临床诊治的重点及难点。目前由于流感、禽流感、SARA病例的出现,对学校、集体场所等人群聚集地方发热病例的筛查及诊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更好的预防并早期诊治发热性病例,及早发现具有流行病学特征的门诊发热病例,现对2013年1—12月间首诊于该高校门诊的404例发热学生病例进行临床资料回顾性分析,现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2013年度1—12月所有首诊于该高校门诊的发热学生病例。

1.2 诊断标准

全部病例判定发热以腋下测量体温升高为标准,测量前排除影响体温测试的各种因素,测量不少于10 min以达恒温。正常腋温在36~37℃,若腋温>37 ℃尤其超过37.2 ℃,可初步认为发热[1]。其中低热为37.2~38 ℃,中度热为38.1~39 ℃,高热为39.1~40 ℃,>40 ℃为超高热。

1.3 资料收集

所有患者均详细登记个人资料,测体温、问病史、进行体检,必要时选择血尿粪常规、X线摄片或至上级医院做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及时治疗;不能诊断的发热待查病例转诊至上级医院,转诊后及时随访,补全后续资料。

1.4 统计方法

采用spss17.0版本统计软件对各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用率及构成比进行描述,并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①404例发热学生病例中,女生226例,男生178例,年龄17~28岁,平均20.37岁,以低热及中度热为主,高热较少,超高热仅1例。男女生患病人数占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261,P>0.05)。男女患病人数占比及发热程度构成比,见表1。

②首诊于该高校门诊并能够确诊的363例发热病例中,发病原因以上呼吸道感染为最多,计295例,占总病例数达73.02%,其次依次为急性(胃)肠炎、胃肠型感冒、支气管炎、肺炎等,未发现有传染病暴发情况。因条件所限该校门诊不能确诊的41例病例以‘发热待查’转诊至上级医院。发热患者疾病构成,见表2。

③41例‘发热待查’病例转诊至上级医院后,20例因种种原因失访,另21例经追踪随访获得准确信息,其中仍以上呼吸道感染最多,计13例,2例肺结核位居第二。具体发热待查病例后续随访情况,见表3。

④404例发热学生病例按年级划分,以大一、大二、大三为多,患病率依次递减。因医学院校专业最后1年均在外实习,五年制专业大四在外见习较多,故大四发热病例明显减少及大五发热病例没有均为情理之中。该校研究生1年级基本在校上课,后期在临床一线较多,故发热病例也较少。发热患者年级分布见表4。

⑤404例发热病例按发病月份划分,以9、10月较多;3、4、5、6月及11、12月相差不多;1、2、7、8月份分别因在校时间长短(寒暑假原因)发热病例数表现出对应的因果关系,即在校时间越长的月份发热病例越多。具体发热患者月份分布,见表5。

3 讨论

该校2013年404例发热病例整体情况类似往年,未发现传染病暴发情况。从表4中可以看出,大一、大二、大三病例较多,其中尤以大一新生为多;而在表5中,以9、10月为多。综合表4表5可以看出,秋季为发热疾病比较集中的时期。大一学生对新环境不适应,缺乏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加之军训,且9月暑热尚存,最易患病,历年如此,已成规律。建议学校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好大学新生的健康教育和各项后勤保障,以提高学生防病治病能力。健康教育可有效提高公众的知识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2],而高校是宣教的最佳场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