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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发言稿集锦9篇

时间:2023-03-06 15:58:47

宪法发言稿

宪法发言稿范文1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部宪法是在毛泽东的亲自领导主持下完成的。这部宪法第一次用根本法的形式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本文试就毛泽东如何决策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始末作一番历史回顾。

自青年时代起就以追求宪政为己任的毛泽东,审时度势做出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决策。

1953年1月1日,《人民日报》在新年献词中,把“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通过国家建设计划”列为1953年的三项伟大任务,向全国公布。

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举行第20次会议。毛泽东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为了发扬民主, 为了加强经济建设, 为了加强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 就要办选举, 搞宪法。”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规定:“于1953年召开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接着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将制定宪法,批准国家五年建设计划纲要和选举新的中央人民政府。”这次会议还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

毛泽东之所以在此时提出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有着深刻的国际国内背景。

领导苏联共产党和人民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斯大林,认为新中国应尽早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为此,他曾经三次向中国共产党提出制定新中国的宪法问题。第一次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刘少奇秘密访问苏联时。在会谈中,斯大林谈到了宪法问题,建议虽然新中国当时可用《共同纲领》,但应尽早准备制定宪法。第二次是在1950年初,毛泽东第一次访问苏联时,斯大林就新中国的建设问题提了三点建议。其中第二点,就是建议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第三次是1952年10月,刘少奇率领中共代表团参加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斯大林建议中国在1954年进行选举和通过宪法。由此可见,斯大林向中国共产党提出制定宪法的问题并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斯大林的建议对毛泽东决策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从国内环境来看,制定一部正式完善的新宪法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也已基本成熟。首先,中国人民在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经过3年的努力,使曾经饱受战争重创的国民经济得到了迅速恢复。在这3年中,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等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发挥了突出作用,也得了充分发展。毛泽东从不断成长壮大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看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对发展经济的促进作用,由此开始酝酿和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主张从现在起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在这种情况下,缺少社会主义内容的《共同纲领》,显然已不能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制定一部能够反映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意愿的新宪法就自然而然地提到议事日程。其次,此时国内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与制定《共同纲领》时相比已有很大的不同,选举人民代表、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正式宪法所需的社会政治条件日趋成熟。到1952年底时,除台湾外,祖国大陆已经完全得到了解放,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也取得了很大胜利,镇压反革命运动起到了基本肃清反革命分子、极大地震慑了坏分子的社会作用,“三反”、“五反”运动则扼制和清除了贪污腐化现象、打退了不法资本家的猖狂进攻,人民政权及其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社会秩序日趋安定,人民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程度也得到了空前提高,进行普选、召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一部正式完善的宪法可以说是已经花开蒂落,水到渠成。

自青年时代起就以追求宪政为己任,并积极投身于湖南立宪运动,成为中国共产党重要领导人之后,在中央革命根据地瑞金又亲自领导制定过中国第一部具有人民革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毛泽东, 审时度势,深刻认识到《共同纲领》的某些内容已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而制定正式宪法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又日渐成熟,因此,他及时果断作出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重大决策。

“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

1953年12月24日,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踏上南下列车离开北京去杭州。在途中,他对随行人员提出明确要求:“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

12月27日,毛泽东带着宪法起草小组来到“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景如“人间天堂”的西子湖畔——刘庄宾馆。刘庄宾馆沿湖依山傍水而建,绿树成荫,小鸟掠湖而过,蜻蜓四处起舞,景色分外妖娆。当时负责安排毛泽东一行的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谭启龙回忆说:“毛主席住在刘庄1号楼。每天午后3点,他便带领起草小组驱车绕道西山路,穿过岳王庙,来到北山路84号的办公地点。当时北山路84号大院是由主楼和平房两部分组成。”“毛主席就在平房里办公,宪法起草小组在主楼办公,往往一干就是一个通宵。”

对于长期处于封建专制统治,1840年以后沦陷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来说,宪法是从西方输入的舶来品。从1908年清朝政府公布《钦定宪法大纲》算起,此时宪法在中国的历史还不超过半个世纪。而资产阶级宪法,已经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从1918年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宪法算起,无产阶级宪法也有3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为了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毛泽东广泛阅读和研究了世界各类宪法。他认为制定本国宪法,参照别国宪法和中国历史上有过的宪法,是完全必要的。人家好的东西,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吸收;不好的甚至是反动的东西,也可以引为鉴戒。

毛泽东多次强调说:“我们的这部宪法,是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因此,他特别注意研究和借鉴1918颁布的《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根本法)》,1936年颁布的苏联宪法——“斯大林宪法”,以及斯大林《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此外,还注意参考东欧一些人民民主国家的宪法。

转贴于

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毛泽东也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他对资产阶级宪法和资产阶级民主,采取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不是一笔抹杀。他说:“讲到宪法,资产阶级是先行的。英国也好,法国也好,美国也好,资产阶级都有过革命时期,宪法就是他们在那个时候开始搞起的。我们对资产阶级民主不能一笔抹杀,说他们的宪法在历史上没有地位。”在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毛泽东比较看重1946年《法兰西共和国宪法》,认为它代表了比较进步、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内阁制宪法。

中国从清朝末年以来的历次宪法,毛泽东也进行了认真研究。他说:“从清末的‘19信条’起,到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到北洋军阀政府的几个宪法和宪法草案,到蒋介石反动政府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一直到蒋介石的伪宪法。这里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比如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当然,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是资产阶级性的,但它带有革命性、民主性。这个约法很简单,据说起草时也很仓卒,从起草到通过只有一个月。其余的几个宪法和宪法草案,整个说来都是反动的。”

当然,无论是外国宪法也好,中国过去历次宪法也好,都只能作为制定新中国宪法的参考。制定新中国宪法必须从现时中国实际出发。毛泽东为起草宪法确定的根本指导方针是:“以事实为根据,不能凭空臆造”。这就是说,这部宪法要总结中国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的经验,把人民革命的成果以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还要着重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社会改革、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上出现的重大变革,正在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事实。从这些事实出发,这部宪法只能体现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因而它是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从1954年1月9日起,宪法起草小组投入到紧张的起草工作之中,毛泽东更是夜以继日工作,对起草宪法倾注了大量心血。2月17日,宪法草案初稿形成后,起草小组即派张一平送京。2月20日,刘少奇即召集在北京的中央委员开会,对宪法草案的初稿进行了讨论。尔后,起草小组对初稿进行了两次修改,分别拿出了“二读稿”、“三读稿”。毛泽东再派人于2月24日、26日送给在北京的刘少奇,由中央委员阅看。2月28日至3月1日,刘少奇又两次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三读稿”。就这样,讨论、修改工作在南北两地分头进行:杭州方面,毛泽东主持起草小组一次次修改,北京城里,刘少奇召集中央有关人员一次次讨论;北京方面讨论一次,意见发到杭州,杭州方面就修改一次,然后又将修改稿传回北京。这在修宪史上是一道非常独特的景观。3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四读稿”。3月中旬,起草小组圆满完成宪法草案的起草任务,第一部宪法在杭州初具雏形。

3月17日,毛泽东一行回到北京,立即着手召集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讨论宪法草案。3月23日下午3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毛泽东主持会议。刘少奇、周恩来、陈云、董必武、邓小平等和宋庆龄、李济深、何香凝、沈钧儒、马寅初、马叙伦、陈叔通、张澜、黄炎培、程潜等,一共26名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首先,毛泽东代表中国共产党,向会议正式提出中共中央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随后,陈伯达受毛泽东委托,在会上作关于宪法草案(初稿)起草工作的说明。会议决定,在最近两个月内完成对宪法草案初稿的讨论修改,以便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作为草案公布。会议还决定,除在宪法起草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讨论外,还要会同全国政协进行分组讨论,同时分发给各大行政区、各省市的领导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地方组织展开讨论。为了加强对宪法草案(初稿)的讨论修改的组织工作,会议决定:以李维汉为宪法起草委员会秘书长,齐燕铭、田家英、屈武、胡愈之、孙起孟、许广平、辛志超为副秘书长,由他们负责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

5月27日至31日,在刘少奇主持下,宪法起草委员会接连召开四次全体会议,对草案初稿逐章讨论,形成宪法草案(修正稿)。6月8日,刘少奇主持召开宪法起草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修正稿进行讨论。

同时全国政协和各省市党政机关,军队领导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地方组织,一共8000多人,用了两个多月时间对宪法草案(初稿)进行讨论,提出各种修改意见5900多条。

6月11日下午,宪法起草委员会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宪法草案(修正稿),准备提交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毛泽东主持这次会议并讲话。他说:“宪法起草委员会已经开了六次会议,今天是第七次会议,也可以说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开会前的最后一次会议。宪法起草委员会应当把它所做的工作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报告,并把这个宪法草案(修正稿)作为草案批准公布,在全国人民中间进行讨论,收集意见。那时,起草委员会还要做工作。宪法草案公布以后,估计意见不会很多,但是尽管意见不多,总还会有些意见。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报告以前,宪法起草委员会还要开会,同时要准备一个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报告。因为宪法草案是起草委员会起草的,收集了意见以后,还要再修改。修改成了最后稿,还要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报告。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这个报告进行讨论,那就是它的事了。”这次会议对宪法草案(修正稿)的全部条文作了最后的审查,全部条文定为106条。

“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从1954年3月23日至6月11日,在经过历时81天的广泛讨论和反复修改后,宪法草案提交全国人民公开讨论的条件已经成熟。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

在表决前,李济深、宋庆龄、张澜、黄炎培等21人发言。他们认为:中国人民要求立宪行宪已经有五六十年了,但是从来不曾有过真正民主的宪法。如今,中国人民多年来流血奋斗所寻求的目的,由于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英明正确的领导,就要如愿以偿了。这将是中国自有历史以来第一部人民的宪法,是真正的名副其实的人民宪法,也是领导中国人民走上社会主义大道的宪法。在宪法草案中体现了建设性、和平性、团结性和进步性。张治中在发言中,用三句话概括了这部宪法草案的特点:“第一,结构谨严而明确;第二,内容完整而充实;第三,措词简易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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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毛泽东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毛泽东开头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宪法草案,看样子是得人心的。”接着他说:“经过讨论,证实了宪法草案初稿的基本条文、基本原则,是大家赞成的。草案初稿中一切正确的东西,都保留下来了。少数领导人的意见,得到几千人的赞成,可见是有道理的,是合用的,是可以实行的。这样,我们就有信心了。同时,在讨论中还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被采用了。如果没有这些意见,宪法草案初稿虽然基本上正确,但还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不周密的。现在的草案也许还有缺点,还不完全,这要征求全国人民的意见了。但是在今天看来,这个草案是比较完全的,这是采纳了合理的意见的结果。”

毛泽东认为,这次起草宪法草案的一个成功经验,是采取了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相结合的方法。今后,一切重要的立法都要采用这个方法。他说:“这个宪法草案所以得到大家拥护,大家所以说它好,就是因为有这两条:一条是正确地恰当地总结了经验,一条是正确地恰当地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如果不是这样,我看大家就不会赞成,不会说它好。”在讲到宪法的意义时,他强调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

6月1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宪法草案全文,并发表题为《在全国人民中广泛地展开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社论。于是,一场全民大讨论便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展开。深受数千年封建专制统治的中国人民,有史以来第一次享受到如此充分的民主权利,享受到经过长期的人民民主革命所得来的胜利果实。在随后的两个多月里,全国各界参加宪法草案讨论的人数约有1.5亿人之多,占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他们热烈拥护这个宪法草案,又提出许多修改和补充的意见,一共有 118万多条,都由各地党政领导部门及时上报中央,宪法起草委员会对草案又作了一些重要修改。

在中国历史上,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能在讨论广度上和这一部宪法相比。据参与宪法起草工作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许崇德回忆说:“宪法草案公布的时候正好是6月,全国很多地方发生洪灾,有的地方党委就组织群众在防洪大堤上开小组会讨论,场面相当感人。一些地方的道路被洪水冲垮后,就用飞机大包大包地运材料,表明人民群众对新中国的宪法充满热切的期盼。”

9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临时会议,对第二天即将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的宪法草案,作最后的审议。毛泽东首先讲话,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两项修改意见作了说明。第一条意见是,将序言中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面加上“第一次会议”,将“庄严地通过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改为“庄严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毛泽东说:“过去中国的宪法有九个,说这个宪法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不妥。说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名副其实。这是属于文字性质的修改,但又是重要的修改,不改就不那么妥。”另一条意见是总纲中“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自由。”西藏的代表提出,这样写法不妥,说“改革宗教”还可以,说“改革宗教信仰的自由”,似乎是不要宗教了。语言学家也认为,“改革信仰”在文字上说不通。毛泽东说:“这些意见是有道理的。西藏人民信仰宗教,信得厉害,有风吹草动,他们就怕得很。这一句改一改好不好?免得误会,免得重复,也免得文字不通。这一条完全是抄《共同纲领》的,可见《共同纲领》也有错误。”根据毛泽东的建议,把“和宗教信仰”五个字删去,改为“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会议一致通过了这两处修改。

会议表决之后,毛泽东说:“这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宪法了。最先是中共中央起草,然后是北京五百多高级干部讨论,全国八千多人讨论,然后是三个月的全国人民讨论,这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千多人又讨论。宪法的起草算是慎重的,每一条、每一字都是认真搞了的,但也不必讲是毫无缺点,天衣无缝。这个宪法是适合我们目前的实际情况的。它坚持了原则性,但是又有灵活性。”他还用幽默的语气说:“宪法不是天衣无缝,总是会有缺点的。‘天衣无缝’,书上这样说过,但天衣我没有看见过,也没有从天上取下来看过。我看到的衣服都是有缝的,比如我穿的这件衣服就是有缝的。宪法,以及别的法律,都是会有缺点的,什么时候发现就及时修改。反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年一次,随时可以修改。”

“我们这次会议的任务是制定宪法,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是标志着我国人民新胜利、新发展的里程碑。”

1954年9月15日下午3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在出席大会的1141位代表的热烈的掌声中致开幕词。他说:“这次会议的任务是:制定宪法;制定几个重要的法律;通过政府工作报告;选举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我们这次会议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1949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将大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我们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援,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

在全体代表的热烈掌声中,毛泽东用一系列格言式的警句,充满激情的语气结束了他的开幕词:“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正义的事业是任何敌人也攻不破的。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我们正在前进。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刘少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委托,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的报告》。他在报告的结论中说:“在全国人民讨论中,证明了我们的宪法草案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是实事求是的。宪法草案经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以后,将成为我国的国家根本法,全体人民和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他还特别强调说:“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领导核心。党的这种地位,决不应当使党员在国家生活中享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只有使他们担负起更大的责任。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在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中起模范作用。”

接着,连续三天,会议代表们对宪法草案展开了热烈深入的讨论,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

9月20日15时,依然还是中南海的怀仁堂,当天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1197名代表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浅红色的“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表决票”上面,印有汉、蒙、藏、维吾尔4种文字。不通晓这4种文字的代表,在写票时,有翻译人员替他说明。

16时45分,投票开始。执行主席、秘书长、监票人首先把表决票投入到票箱。16时55分,投票完毕。执行主席根据计票人和监票人的报告,向会议宣布点票最后结果。

17时55分,经过一个小时的休息之后,大会复会。执行主席根据计票人和监票人对票数的计算,宣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表决的结果;投票数共1197张,同意票1197张。

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其内容包括总纲、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和首都,等等,共计四章106条。它明确了新中国政权的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性质,确立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政治制度的框架,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我国后来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宪法发言稿范文2

诚如戴雪所言,“不纯是一项政制,可以比较世间所有庸俗政制,却是神秘而不可强以言论形容的政治功业”。到今天,所有改进的思想仍在进行,而且可以预见将来还会更加无休无止!

二00二年“纪念宪法施行20周年大会”上,先生呼吁“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这一纪念活动犹如一剂强心剂,激起人们关于的浓烈信念,人们也隐隐看到一个正在恢复的世界。“丰富的矿产”正在展现,人们开始重新或是抑止不住地思考着那些被视为基础的概念和命题,或者醉心于追问经验的事实和得失,遂成各家理论争演之气象。二00四年三月十四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四修正案),此次修宪,最引人注目者,是增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及加大私产和私有经济保护条款。

然而,正如先人所见,宪法的真性质、涵义和范围,尚须疏解才可得,也就是说,宪法真义存乎于解诂学问之中,因为宪法所有条文不过是概念和句法的形式表达,“本来以名理论,诚不免缺乏完善布置,复不免缺乏正确意义”。法学健将季卫东教授清醒地看到这一点,他在当代宪法建设性阐释实践的视域下,敏锐地洞见于今日之宪法而言,解释竞技实在是更有意味。他断言,宪法“其存活的滋润之泉来自诠释者以及围绕诠释的社会互动”,而诠释“不妨被界定成说服的竞技”,“属于对权力的理解与人民的理解进行沟通和整合的技术”。妙哉斯言!

缘于回旋于心际的一份感动,本站特辑这一专题,以希冀与时评读者分享沉浸于思想迷雾中的乐趣或者感叹。本专题所辑论著之间的联系初看起来有些松散,但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它们之间内在联系的丝丝入扣。

我们首先收集的是目前为止最具重量的两篇修宪诠释的大作――季卫东先生的《从界定产权到改善政权――对宪法第四修正案建议稿的诠释和批评》和梁慧星先生的《宪法修正案对非公有制经济保护的规定-解读修改后的宪法第11条》――可以预见,它们是正在形成宪法解释的解释作品。

接下来,我们选择了几篇著名的发生于修宪过程的建言,如江平先生《在中共中央修宪小组专家座谈会的发言》、吴敬琏先生《在中共中央修宪小组专家座谈会上的发言要点》,贺卫方、季卫东等先生《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可谓深情并茂,曲径通幽的智慧令人感叹。这些文献的价值勿庸置疑,因为在当今社会看来,只关注最终的宪法文本而略于过程的议论,未免失于侧重宪法的文本主义,而遗漏文本与公意沟通的特殊精神。

最后,我们为了在更基础的意义上追叙在我们的大地上发生了的或正在发生的与有关的思想或者思绪,特别选辑了一组佳作。其中,有的专注于探讨当下宪法制度或宪法实践中具体的重要问题,如林来梵先生的《论私人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强世功先生的《谁来解释宪法?-从宪法文本看我国的二元违宪审查体制》;有的则通过追问中国当下政治与社会改革的宏旨,展开关于路径或范式的思考,如夏勇先生的《中国宪法改革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从“改革宪法”到“宪法”》,贺卫方先生《撑起中国的九大支柱》,刘军宁先生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党内民主,抑或民主?》。

当然,限于篇幅,我们的选辑其实只是点到为止,尚有诸多优秀甚至更优秀的论著不可能被逐一列举。例如,未入选辑的贺卫方先生的《路上的绊脚石与推动力》、季卫东先生的《的新范式》,林来梵先生的《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专著)以及其他许多论著,都是并不多见的力作。好在,我们制作这个专辑的意义只在于示意:在我们身边,伟大的思想正在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季卫东:《从界定产权到改善政权――对宪法第四修正案建议稿的诠释和批评》

梁慧星:《宪法修正案对非公有制经济保护的规定-解读修改后的宪法第11条》

江平:《在中共中央修宪小组专家座谈会的发言》

吴敬琏:《在中共中央修宪小组专家座谈会上的发言要点》

贺卫方、季卫东等:《完善我国宪法人权保护条款的建议》

林来梵:《论私人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强世功:《谁来解释宪法?-从宪法文本看我国的二元违宪审查体制》

夏勇:《中国宪法改革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从“改革宪法”到“宪法”》

宪法发言稿范文3

革的历史推移,经历了多次修改,发展成了目前正在实施中的宪法。今天,祖国蒸蒸日上,形势一派大好。值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向高潮之际,纪念这部作为新中国制度和宪法发展基石的五四宪法的光荣诞生,将对提高全民族的宪法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五四宪法的产生经过

五四宪法的制定处于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1949年新中国建立时,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立即制定宪法。后来随着形势的迅速发展,大陆上的军事行动结束,和平解放,祖国大陆空前统一;土地制度的改革基本完成;人民已经组织起来;抗美援朝的胜利增加了我国的独立地位;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增加了我国的综合国力。这时,举行全国选举、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的条件成熟了。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0次会议决定,成立以为主席、由、宋庆龄等33人组成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启动制宪工作。1954年1月至3月,中共中央宪法起草小组由主持,在杭州西湖草拟宪法初稿,这个稿子经北京五百多名高级干部和全国八千多人讨论,易稿二十来次,于3月23日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作为起草工作的基础。经过81天的辛勤工作,开了七次宪法起草委员会全体会议,形成了宪法草案,并于6月14日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向全民公布。宪法草案的全民讨论进行了3个月,共征得意见118万条。据此,又开了两次宪法起草委员会全

体会议及一次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临时会议进行反复讨论修改,于9月15日向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草案经会议全体代表热烈讨论,最后于9月20日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五四宪法的产生过程为我国后来的修宪工作提供了经验。这主要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包括同各派和党外人士的协商与合作。由全国人大发挥制宪会议的职能,也反映了中国政制的特色。当然,首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并非单纯是制宪会议。这次会议除制宪外,还完成了诸如通过预算、组织政府并进行了一般性立法等多项工作。

五四宪法的基本内容

关于宪法的指导原则,在1954年6月14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中指出:“原则基本上是两个: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9月15日,他于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开幕词中,在宣布“制定宪法”是此次会议任务的同时说:“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那个时候,虽然在理论上还没有系统地总结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可是从的上述言论来看,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即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五四宪法的四项指导原则,乃是十分明显的事情。

五四宪法的基本内容:(一)序言确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宣布:“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序言还规定实现总任务的三个条件是:统一战线、民族团结和同全世界人民的联合。(二)总纲规定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政体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规定我国主要有国家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并规定国营经济是领导力量,保证其优先发展;规定保护公民的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等。(三)第二章国家机构,分别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的性质、地位、组成、职权和工作程序。(四)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自由;人身自由、居住和迁徙自由、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保护;享有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等文化活动的自由,享有监督控告权;规定对于妇女、青年、儿童及国外华侨等的权利保护。还规定了公民必须履行的若干项基本义务。(五)宪法第四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徽、首都。

五四宪法除序言外,共有106个条文,内容丰富,符合国情。它即总结了近一百多年来以及建国5年来的历史经验,又为我国走向社会主义指明了道路,规定了切实可行的重大措施,所以是一部好宪法。

五四宪法的深远影响

五四宪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政治文明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过去,中华民族长期处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黑暗统治之下,广大人民过着非常痛苦的日子。虽然曾有许多先进人物为了救中国,努力寻找真理,但他们学习的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模式。例如,19世纪末康梁变法,企图在保持封建主义的前提下,实行君主立宪制度。又如,20世纪初的辛亥革命,虽然推倒了清王朝,但孙中山建立的是西方式的民主共和国,其政治理想是“五权宪法”。事实证明,资产阶级民主在中国根本行不通。因此他们的努力,很快就失败了。至于北洋军阀和之流以制宪为幌子,行专制统治之实,更使中国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中国人民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掌握了政权、成为国家主人之后,才有可能制定真正的人民自己的宪法。五四宪法的诞生,正是实现了中国人民百年来的心愿。

五四宪法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和制度的先河。首先是道路问题,曾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中指出:“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五四宪法的道路就是我国始终坚持着的社会主义道路。

五四宪法的开创性还表现在她所确立的体系结构一直为后来的宪法沿袭。这不仅指宪法文本的章节构成50年来无多大变化,即使是实质内容的顺序安排,其逻辑结构亦大体上被保持下来。尤为重要的是,五四宪法所确定的国家的根本制度,诸如人民民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制度,以及“优先发展国营经济”、“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等,都由五四宪法奠基,且在以后的岁月里不断地得到巩固和完善。

宪法发言稿范文4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和失败,陷入各种意料之外的困境之中,这时,请不要自卑,不要轻易就说:我不行了。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对待人生,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初中生国旗下讲话演讲稿,方便大家学习。

初中生国旗下讲话演讲稿1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今天旗下演讲的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我们很幸运,因为我们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于一个法治的国家。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回望,我们看得到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得到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们坦然站在这里,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父母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一个国家而言,如铠甲,如标杆;对我们而言,如甘露,如阳光。

宪法保证我们平等自由的地位,保护我们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们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保障。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落后、软弱,受尽屈辱。但是试想,如果我们没有新中国的《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依然还在噩梦之中,国民依然还在水深火热之中,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富强的中国梦?

同学们,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在那一天,我们能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诚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站在风口浪尖上,把握国家命运的风云人物,可能我们只是庞大国家里的升斗之民,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作为即将成为未来砥柱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有同学会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你可知道我们的生活围绕着它?我们认真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初中生国旗下讲话演讲稿2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非常的荣幸,能够站在庄严的国旗下为大家演讲,我们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一代,是祖国的希望。

祖国的未来必将属于我们。作为学生我们首先要做到的是热爱自己的学校。一个连自己的学校都不爱的学生,又怎么可能爱自己的国家呢?热爱学校是一种非常具体而切近的行动。学校为我们提供了优良的学习环境,老师为培养我们成才而兢兢业业,这里是我们成长的摇篮。作为学生,我们没有理由不去热爱自己的学校。

每一位学生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去维护学校的形象和荣誉;我们要真心实意地尊敬我们的老师、我们要自觉地保护学校的一草一木,美化自然环境,创造高雅的人文环境,使学校成为名副其实的花园、乐园;我们还要像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去热爱,让我们互爱互学,一起欢乐成长!

我们要珍惜时间,刻苦学习,努力拼搏,夺取各学段的优异成绩,将来为祖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以此来报答养育了我们的学校,报答我们敬爱的老师!

初中生国旗下讲话演讲稿3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这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就是《诚信――珍贵的品质》。

诚信就是诚实守信,是人类的美德,无论哪个国家它都是一种最受重视和最值得珍视的品德。诚信,是一粒种子,只要辛勤耕耘,就能绽放秀丽的花朵。诚信,是一股清泉,只要奔流不息,就能滋润干渴的心田。拥有诚信,我们就拥有了广阔的天地;拥有诚信,我们就拥有了精彩的世界;拥有诚信,我们就拥有了完美的明天。

有一位名人这样说过“我在校园里学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知识,学会了借东西必须要还,学会了把自己拥有的分享给他人,学会了真诚以对,学会了诚信。”可见,诚信在我们的人生成长过程中起到了多么大的作用。

其实,讲诚信并不难,从一点一滴做起就行。例如我们买东西时,别人多找了钱要主动的还给卖主,自己捡到了钱物,要主动交给失主或老师。考试不好时,要实事求是的告告诉家长,不能弄虚作假,别人向你求教知识时,会就是会,不会就说不会,答应别人的事要办到等。

同学们,你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真的讲诚信了吗?想一想当你在离开座位后,自觉地把椅子贴着课桌放回原处了吗?当老师在上课时能做到不插嘴吗?当看完书以后能归还原处吗?当你答应别人的事你努力做到了吗?这些看起来是一件件小事,但诚信就在这点点滴滴中。养成诚信好品质需要从小事做起,更需要坚持去做,只要同学们能以诚为本,以信为根,坚持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从小养成一种对任何事情认真踏实,对任何人以诚相待的态度。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培养自己的良好品德,那你就会逐渐成为一个具备诚信好品质的人。

同学们,让我们从小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吧。只要人人都讲诚信,礼貌之花就会开遍全社会。愿每一位同学都能载着诚信之舟,驶向前程似锦的明天,愿你们因诚信多了友谊,因诚信添了风采,因诚信而走得踏踏实实,成为一个高尚的诚信人。

初中生国旗下讲话演讲稿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传递正能量 书写少年梦 托起中国梦》。

有一个流行关键词“正能量”,这个词的流行源于英国心理学家理查德·怀斯曼的专著《正能量》,其中将人体比作一个能量场,通过激发内在潜能,可以使人表现出一个新的自我,从而更加自信、更加充满活力。“正能量”指的就是一种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动力和情感。现在,中国人为所有积极的、健康的、催人奋进的、给人力量的、充满希望的人和事,都贴上了“正能量”的标签。它已经上升成为一个充满象征意义的符号,表达着我们的渴望、我们的期待。

还记得去年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对于我们中华民族的昨天、今天、明天的比喻:昨天是“雄关漫道真如铁”,今天是“人间正道是沧桑”,明天是“长风破浪会有时”。还畅谈了对“中国梦”的理解,认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为实现这一梦想,在这里,我向大家建议:

一、中国梦,我的梦,让自身充满正能量,做好自己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是古人给予我们的教训。今天,我们的社会道德领域存在着一些知行脱节的现象。比如,一方面抱怨“人心冷漠”,一方面又告诫自己“少管闲事”;一方面抱怨别人不守公德,一方面又时常纵容自己。这种相互矛盾的“双重标准”,正是时下道德水准滑坡的原因之一。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把方便留给别人,不给别人添麻烦。做好我们自己,就能为我们的班级、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做更多的事,就会如有人所说:“无论中国怎样,请记得,你所站立的地方,就是你的中国;你怎么样,中国便怎么样;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

二、让校园充满正能量,创建安全、稳定、文明、有序的校园

每个班级都是学校的缩影,每个学生都代表学校的形象,每寸校园都代表学校的面貌。同学们要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在校内不乱丢杂物、不吃零食、不欺负小同学;在家里尊敬长辈;在社会上做一个爱国爱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礼貌的合格小公民。

三、让学习充满正能量,创立认真、勤奋、刻苦、求实的学风

我们要在全校创立一种优良的学习风气,凡事从“认真”开始,认认真真地读书、认认真真地上课、认认真真地完成作业,学业成功的过程离不开勤奋和刻苦,“天 才处于勤奋”,“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些名言讲的都是这个道理。

同学们,天下兴亡,匹夫责任,我们挑着民富国强的重担,我们要用自己的汗水传递少年的正能量,用自己的行动书写美丽的“少年梦”,用自己的信念托起幸福的“中国梦”。

初中生国旗下讲话演讲稿5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同学们,你可还记得第一次背起书包走进学校的情景?可还记得打开第一本课本、学写第一个字的喜悦与新奇?那踏进校门的一小步,却是人生的一大步。人生的探索之旅由此启航,我们以智慧为帆,勤奋作浆,开始驶向那无比浩瀚的知识海洋!我们的学校,是知识的宝库,是文化的走廊,是师生的乐府,更是人才的摇篮。同学们,在这宝库中、走廊上、乐府里,沐着晨光,你是否想过,今天该干些什么?踏着夕阳,你是否问过,今天有多少收获?

狄更斯说过,“我所收获的,是我种下的。”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有才能的人,就看你去不去争取这个机会。常用的钥匙最光亮,才能来自勤奋学习,历史上不是有无数人用自己的行动在证明这句话的可信吗?苏秦为了督促自己勤奋学习"头悬梁锥刺股"的故事,留下了千古学习的美名。匡衡为了学习,"凿壁偷光";车胤为了学习,"囊萤映雪";杨时为了学习,"程门立雪"等等。他们无一不是由勤奋加智慧获得了超越自身的成功。知识改变命运,真知影响人生。你是否也渴望像他们一样,以勤奋去获取知识,提高你的才能,改变你的人生?

正如郭沫若先生所说:“勤奋和智慧是开启成功大门的钥匙”。今天的我们应谨记他的话,放飞自己的青春,用勤劳的汗水铺就未来的成功之路。也许我们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但决不能再让自己输在终点。后天的努力可以弥补先天的不足,珍惜现在的每一刻,努力获取知识。对于九年级的哥哥、姐姐们来说,中招考试已并不遥远,面临着人生的第一次选择,你们应该加倍努力,刻苦学习,为迎接中招考试做充足的准备;对于我们八年级学生来说,八年级是初中学习的一个转折点,我们应该好好把握,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而七年级的我们也千万不要放松,我们现在的努力是在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只有地基打牢了,房子才会盖得更高。

同学们,无论我们处在哪个学习阶段,我们都应该努力,抓住这段易逝的光阴,好好把握,将知识这闪光的宝石紧紧握在手中。每一次的成功都要付出艰辛和努力,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付出代价。正如冰心所说:“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羡它现时的明艳,却不知当初它的芽儿,曾浸透了战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的确,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我们正处于学习的黄金时代,大好韶华,岂能让光阴虚度?人生能有几回拼搏?人生能有几个花季?过去的就无法改变了,所谓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就是这个道理。只有勤奋求知、拼搏进取,我们才能奏响青春之歌的最强音!

宪法发言稿范文5

3月24日,谷歌了免费在线杂志Think Quarterly(《想•季刊》)。在创刊词中,谷歌的英国董事马特•布里汀写道:“在这个不断加速改变的世界中,我们都需要时间进行反省,思考世界正在发生什么,以及它们为何重要。Think Quarterly就是要为忙碌世界中的你提供一处喘息之地。”

一直求“快”的互联网巨头也“慢”下来了,这不得不说是对信息过剩时代的一番警醒。近年来,为了抵抗冗余信息对个人思考的阻碍,各国的“慢媒体”应运而生。在国内,也有人正默默践行着“慢媒体”的理念。他们不以盈利为目的,只忠实于自己内心坚守的阅读精神;他们不求影响力有多大,只专注于为读者提供精致的阅读体验。

张立宪和他的《读库》,便是国内“慢媒体”的引领者之一。

稿件是熬出来的

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毕业后,张立宪在省级日报待过,然后又在出版社当编辑、副总编,策划过各种专题类图书。在出版界混迹多年后,他对业内的某些做法颇有微词。当下,一个普通出版社或图书公司的编辑,一年至少要做二十本书才算完成任务。为了保证数量和迎合读者口味,许多出版社往往降低选题门槛,牺牲了书的质量。“图书出版成了流水线上的作业。”他说。

为了打破这种粗制滥造的局面,张立宪决定要打造一本真正耐读的刊物。于是,国内出版界的一个奇迹诞生了:《读库》从2005年创办至今,张立宪一直独立完成整本刊物的策划、组稿、编稿、设计、印刷、宣传、发行、销售、客服各环节。他希望做出来的成品是“一本书本该有的样子”。

为了达到这个标准,张立宪对自己和作者都设下了几近严苛的要求。这主要体现在他对稿件质量的把握上。在编撰《读库》时,他坚决奉行“三有三不”原则:有趣、有料、有种,不惜成本、不计篇幅、不留遗憾。

创刊号《读库0601》以郭德纲专题主打,三篇文章占据了76个页码。操作专题的撰稿人东东枪回忆说,“从2005年9月为约稿做准备,收集资料历时半年。从初稿到完成也有三个月时间。”

尽管在《读库》出版前,几乎所有大众媒体都已报道过郭德纲,但张立宪认为仍有机会。在他看来,长期面对媒体的名人明星,在无数次的采访和对答中已经变成了“自动应答机”。“他们擅长借助媒体来塑造自身的‘假象’,但一个只能描述假象的报道是没有价值的。”张立宪说。

因此,他要求东东枪尽可能地贴近郭德纲,以观察他的一言一行。回想起这次采访东东枪依然自信满满,“到目前,用这样大篇幅来描述郭师傅的,只有这一组稿子。能够安安静静地与郭师傅单独沟通十几个小时,能够到郭师傅家里、把他家中几乎所有照片从头到尾翻检一遍的,恐怕也只有我。”

不仅对稿件实施“慢处理”,对纸质,张立宪也奉行宁缺毋滥的宗旨。《读库0601》实际上是迟于计划完工的。即使推迟了一个多月才印刷,张立宪在拿到成书还是满心欢喜:“这纸是对的,那种温暖的手感确实不是一般纸能比的。其实,推迟付梓也有好处,我得以调换了几篇稿子,多揪出一些错字,装帧设计上也完善了一些。”

秉持“慢工出细活”的心态,张立宪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地去经营他的《读库》。 他希望,经自己手出来的书是那种“划句号的书”,即“我做完这本书后,未来没有人可以在同类书上超越我”。

比钱更值钱的是时间

在“速读”时代中,安静、悠闲的阅读心境和环境正逐渐失去,从容阅读已经变成一种奢侈的事情。但厚达320页、稿件都是中长篇幅的《读库》依然有着不错的市场。六年过去,《读库》的销量从最初的1.2万册增加到了3.8万册,许多读者在看过一本之后,甚至要往前追溯数年,买齐整套。

央视主持人柴静是张立宪的朋友也是读者,每年年底的《读库》座谈会,她都客串主持。每次她提前半小时到场,台下已是座无虚席。“你很少能见着那样的场面,几百人,没人搭讪,没人大声讲电话,一人一本书,在那儿看。我跟六哥(张立宪的绰号)说‘沉默得跟金子似的’。”一本杂志书和读者之间能有这样的关系,柴静感叹不已。

这得益于张立宪的坚持,对深度阅读的坚持。

去年,《读库》推出大型摄影画册《青衣张火丁》。为了出版这部讲述京剧艺术的作品,张立宪历时四年,耗资百万元,动用十余位摄影师,转战五座城市,最后还租下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舞台,把国家京剧院的舞美、灯光、道具都拉来,用五天时间进行专题拍摄。

有媒体用“耗资百万”来渲染这本书,但张立宪恳请“不要用所耗资金来量化我们的投入”:“一株植物的长大,你看到的是花多少钱买种子,施多少钱的肥,最后能卖多少钱,但我更喜欢看到它扎根的土壤,它在阳光下的呼吸,它在风中摇曳的姿态,以及它果实的饱满。如果这本书能让大家满意,靠的肯定不是花钱多或少,而是我们的扎实、诚恳、勤勉和谦卑。”

历经六年磨练,《读库》已经做出了成绩。有好友希望帮助《读库》上市,但张立宪还是婉拒了,他认为上市反倒会失去“不发展的自由”。

宪法发言稿范文6

一、历史的回响及其理论上的余韵

如书名之所示,本书是一部侧重于“写实”的著作。作者在“前言”中就点明了撰写该书的初衷:使当下的人们得以了解我国今日宪法与之所由来,洞悉史情,并由此担负起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使命。在中国宪法史的语境中,这番坦言着实令人感佩,甚至也含有一份抚昔的悲怆之回响,因为作者本人作为新中国历程的见证人,就曾历经了浩劫时代宪法被无视的曲折历史。

历史的重要性几乎无须多言,对于宪法同样如此。尼采说:“没有自身历史的东西才能被定义。”[[1]](P.30)然而,没有东西能跳出其自身的历史,正如没有人能跳出自己的皮肤。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不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一代人也不会认真对待未来。日本的杉原泰雄教授曾经指出:“从近代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今天,宪法的历史充满了人类在各个历史阶段中为摆脱生活上的痛苦而显示出来的聪明才智。我们学习宪法就是为了学到这些聪明才智,为了避免失败而未雨绸缪。而只限于直接经验在狭隘的自我中思考的宪法和宪法政治都只能给国民带来更多失败的危险。”[[2]](P.7)中国20世纪的一个重大主题即是在风起云涌、灾变迭起的历程之中寻求自身的之路,历史上众多的宪法文本就寄予了国人为“摆脱生活上的痛苦而显示出来的聪明才智”,当然其中亦伴随着历代仁人志士在建设中国中的焦虑与迷惘。而本书恰恰正是基于翔实可信的史料,向我们展现了我国历部宪法文本之演变过程,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宪法史。就此而言,我们无论怎样估计该书的问世所带给中国宪法史学研究的资讯意义似乎都不为过。

本书的资讯意义还可以从更一般的意义上得到确证。[①]由于宪法史学的研究对象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本、文稿或决议,而历史上的行为或事件又具有天然的一过性和不可逆转性,我们究竟能在多大程度复现历史上的“真本”,就成为宪法史学研究当中的关键一环。事实上人们也只能在发现前辈遗留下来的叙说的基础上展开宪法史学研究,这就需要希尔斯在《论传统》一书中所说的那样,要“找回过去的著作,以便分析和研究之,并且系统地认识人类的历史行为;同时还必须找回过去的器物,解释在人类过去的行为链中人们生产它们的意图,以及对它们的使用”。[[3]](P.161)众所周知,北方蛮族人的入侵曾经长时间中断了“作为简单商品经济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的罗马法传统,但是若没有那部包含《查士丁尼学说汇纂》的残存手稿于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被发现,那么注释法学派复兴罗马法的创举也只能是流于中国古人所感叹过的那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结局。如果说“在任何情况下,对手稿的考证研究、确立‘真本’,以及对它们进行的注释成了、并且一直是人文学者的最高职责”,[[4]](P.162)那么许崇德教授在本书中忠于史料原貌的再现,以及作者对其饶有兴味的深入研究,均可视为“人文学者的最高职责”的生动注脚。

本书在厚重的史实资讯中,还同时传递出了规范理论上的余韵。对此,作者同样在“前言”中就对贯穿全书的理论内涵有过明确的表露。在那里,作者以他一贯明快的表述方式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这正是贯穿全书的理论基调,在本书的总结部分论及“充分保障宪法的实施”之时,作者还重申“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依据”的理论立场[[5]](P.882)。即使在中国的语境下,重申宪法的根本性和最高性也不会成为赘言的老生常谈,对于本书,这种重申也是如此,其内中融入了作者对新中国史的切身体验,而这一理论基调也正是作者基于宪法史料的真切体认。不必多言,宪法规范的最高性不可能横空出世,它必须通过具有实效性的制度来实现,本书的新意就在于从我国宪法史的“实然”的角度来展现“宪法规范的最高性”这一规范命题的自身命运,使今人从厚重曲折的历史叙事之中获取深度的启迪。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概览“中国历史上不同政治势力的不同宪法”的短小精悍的篇幅之中,以宽宏的立论背景点明了一个关键词,即“宪法问题”[[6]](P.7-8)。“宪法问题”之说与本书中的前述理论准绳在内在中取得了一致,显示了作者作为一位持重的宪法学家的思想活力,在某种程度上也构成了贯穿全书的核心问题意识所在。这乃是因为,从世界近现代立宪主义的路数来看,宪法的出现正是解决特定“宪法问题”的产物,不解决宪法问题的宪法几乎不算是宪法。

更有进者,在此所言的“宪法问题在中国提出”于我国当下亦不无警醒意味。质言之,宪法就像瘸腿的雅各,我们应当冷静地认识到他的有所为与有所不为。企图使所有的社会问题通过宪法一举根本解决,这对于宪法来说乃是不能承受之重,宪法注定只能解决特定的“宪法问题”。如所周知,从早期改良派的变革主张到梁启超等人对中国的立论言说,中国历代仁人志士大都怀有一种“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的冲动,他们对西方立治的向往始终与那种富国强兵的现实构想交杂在一起[[7]](P.19),规范意义上的立宪主义在我国近代这片盐碱地上始终没有开花结果。我国的立宪主义价值取向在其发轫之初就试图使宪法去解决为它自身所不能解决的某些问题,为此在重荷之下反而扭曲了规范立宪主义的价值取向。时至今日,发端于20世纪初的中国主义诉求尚未完成立宪主义的近代课题,这是毋庸讳言的。[[8]](P.25)从本书的核心问题意识观之,我国当下正在进行的建设诚然应当是一个逐步返回规范立宪主义“正途”的跋涉进程。

二、方法的二元之维

本书在方法论上的特色,主要集中体现在作者对大量宪法史料的叙述和评论之中,从这一点来看,本书首先体现的是一种实证性的历史方法。

这样的例子在全书中实在不胜枚举。本书的一大亮点即是非常注重对经典文献、文稿的再现和考究。比如,本书曾先后3次提到在54年宪法制定过程中的讲话或批语。在介绍54年宪法草案初稿的形成过程中,作者详实地摘录了在1954年3月18、19日讨论修改稿上的部分批语,并对其专门进行简洁的解读和评析[[9]](P.178-183)。在接下来的篇幅中,作者用不少的笔墨讲述了在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全体会议上的插话[[10]](P.187-195),还提到了在1954年6月14日就宪法草案所做的重要讲话[[11]](P.232-233)。在考察54年宪法实施境况的时候,作者又一次提到了1958年8月在北戴河议会上的讲话,并将其与1954年6月14日的讲话进行对比[[12]](P.419-420),客观地向读者陈述了当时国家最高领导人宪法观念的变迁以及对新中国宪法史的影响。由于注重客观地展现史实,这一写作基调便为当下的读者以及后人进一步研究和反刍留下了余地,这种刻意的匠心与本书的资讯意义正好相映成趣。本书内中所贯彻的这种实证的叙事风格使其所呈现的史实突出了其客观性的意义,而作者的所论之处亦有理有据、自恰得体,即使梳理宪法观念的变迁,并直陈其对我国宪法史所带来的某种灾难性的影响,[②]也显示了作者求真务实、勇于探索的学术精神。

本书所一以贯之的这种实证性的叙事和研究方法,在方法论上自然具有传统的正当性。治史者重视客观事实本来就是我国史家的传统精神,但应该承认,法学不得不涉及价值问题的纠缠,尤其是法教义学更是无法绕开这种宿命。[[13]](P.105)但如何将规范问题的阐述转换为事实问题的表述,一直是有志于追求科学性的法学的使命。战后日本宪法学界所形成的“二元多支”的宪法学体系中的宪法史学的理论构想,就反映了这种精神。[[14]](P.17-19,37-41)这种学说体系当然是根植于新康德学派的方法二元论的,据其内容,宪法史学包含于理论宪法学之中,理论宪法学则侧重于揭示“事实”或“存在”的命题,从而与实用宪法学所侧重的“价值”或“当为”命题相对分离。这样一来,作为理论宪法学一个分支的宪法史学即可坦然地致力于所谓“作为科学的宪法学”所追求的科学性或客观性。由于相对剔除了各种斑驳繁杂的价值判断,这看似放弃了一块可以“自由驰骋”的沙场,实则在方法二元论的城堡中稳住了坚实的阵脚,而不必再游弋于主观性的疆域。

许崇德教授在本书中所倾力展现的这种实证性的历史方法,自然得益于马克思主义科学观中的实事求是的精神,但这恰好也与西方非马克思主义法学流派所肯认的实证性的研究方法形成了共鸣,这正是本书不可忽视的方法基础。这种实证的写作方法贯彻全书,使其具有很强的可信性和可读性。

然而,就像方法二元论所可能揭示的那样,在法学中企图彻底回避价值判断的问题始终只能是科学主义的一种幻想,在宪法学中更是如此。本书的另一个引人注目的方法特色,就是注重对宪法规范的分析研究,沿着宪法规范形成的脉络去叙说新中国的宪法史。这一特色,也使我们深入地总结和省思新中国宪法本文中的各种规范之形成背景、立法原意以及在创制和运行之中的经验教训成为一种可能。从笔者的角度而言,我们甚至可以从中解读出“规范宪法学”的某种内在质素,或者说它恰好印证了规范宪法学的有效性。

书中曾经多处直接把宪法规范作为叙述和研究的焦点。比如,对于75年宪法总纲第12条所规定的“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各个文化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的”,作者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出发并坦率地斥其为“空穴来风,无的放矢”[[15]](P.472)。对于该部宪法总纲部分的其他充斥着大量政治性辞令或口号的条文表述,诸如第10条中的“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第11条中的“无产阶级政治挂帅”、第14条中的“一切卖国贼”和第15条中的“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颠覆和侵略”等等,作者均立足于宪法条文表述所应有的规范性要求,于行文中或对其投以冷静的否定的眼光或批评其“或者不是法律用语,或者含义不清”[[16]](P.476)。对于该部宪法文本之中与“国家元首职权的调配与归属”相关的条文表述,作者更是将其与54年宪法中的相应条文展开比较研究,致力于规范体系去挖掘我国当时该项重大制度变迁所潜藏的内在玄机。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于此研究过程中依然是“就事论事”地称其为“因人设事”、“因人制宪”,同时作者对于本书中已然形成的几点看法依然向读者保持着可贵的开放态度[[17]](P.483-487)。纵观全书,本书对我国迄今4部宪法文本的内容的讲述其实都是以其文本的规范内容的讲解为中心的,我们从中已经可以感受到规范宪法学所主张的“围绕规范形成思想”的亲和气息。

当然,方法的二元之间,本来也就具有一定的紧张关系,但应该承认,在本书之中,这方面却处理得十分老到。如在回顾“建国前的宪法概况”的过程中,作者点明了“宪法问题”之后,随即就对我国建国前的几部具有标志性的宪法文本逐一述评。其中,对于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政治文件——《钦定宪法大纲》,作者一方面指出它“在中国已经保留了几千年的封建专制肌体上破天荒地捅开了一个小小的缺口”[[18]](P.8),另一方面又对其文本内容进行全面审视,对大纲所体现的进步性的叙述和评论亦是围绕其文本内容来展开的[[19]](P.9-10),然后总结性地指出:“《钦定宪法大纲》的颁布,距离君主立体的实行还有非常遥远的路程”[[20]](P.10)。对于其他宪法文本诸如《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中华民国宪法》和人民根据地时期出台的宪法性文件,写作的笔法亦复如此。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作者在此并没有纠结于那种淋漓尽致的阶级分析的笔法,[③]叙述和评论始终都没有脱离相关史料的历史语境。

三、又一种的追溯

笔者读罢全书的一个感慨是:叙事性的历史方法,毕竟只是追溯特定对象之源流的技艺之一,而追溯的其他可能的路径同样存在。

本书曾数次述及对我国宪法史所产生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并且对我国75年宪法和现行宪法的总纲第1条均有过极为中肯的研究和评价。如果沿着规范形成的脉络继续追溯上去,我们其实也可触及到在建国前所著的《论人民民主》这篇经典文献中的思想。

曾以其独特的、极富魅力的文风写道:

“你们独裁。”可爱的先生们,你们讲对了,我们正是这样。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或曰人民民主独裁,总之是一样,就是剥夺反动派的发言权,只让人民有发言权。[[21]](P.1475)

此话的时代背景正值“一个阶级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关键历史时刻。根据的语式,“人民民主”、“人民民主独裁”和“剥夺反动派的发言权,只让人民有发言权”三者之间具有相互可置换性,它们在概念上乃是等价命题。在当时所理解的人民民主的质素之一即人民(可以任意地)对反动派实行独裁。其中,“人民”和“反动派”都是特定时代政治角力中所惯常使用的语汇,但这些概念究竟何所指,在法的学理上其实不可确定。简言之,“人民民主独裁”之说具有典型的政治决断意义上的色彩,然而又不是施密特的政治学宪法学中所说的“一次性的决断”,也就是说它可以完全脱离规范主义的约束,脱离法律技术的运作。更有甚者,在这则文献中直言不讳地把其中的立场阐发为一种“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式的报应正义。[④]以今日眼光来看,在此所阐发的立场,对新中国宪法规范的创制和运行,乃至对新中国立宪主义的历史,均带来了如下两个重要的影响。

首先是导致宪法本身的非安定性。这典型地体现在所直接影响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54年宪法之上。这部宪法的指导思想是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整个规范体系具有浓重的政治性(或工具性)和不稳定性。本人在宪法起草委员会的一次会议上也坦言,这“是过渡时期的宪法,大概可以管15年左右”[[22]](P.433)。这表明54宪法是一部自我毁灭的宪法,“宪法至上”的观念与它并不能相容。[⑤]在公民权利规范中,第97条虽然确认公民享有“控告权”和“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但该条并没有设置相应的程序启动机制,制宪者在此似乎断然排除了国家侵犯公民权利的实际可能性。以一种“大历史”(黄仁宇语)的视角观之,我国54年宪法是与以往宪法文本彻底断绝的产物,可是新中国立宪史表明,我们在断然推倒重来之后并没有生成一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宪法。75年宪法和78年宪法都是当时极“左”政治路线的产物,其所成就的政治性和不稳定性较之54年宪法有过之而无不及。毋庸讳言,现行宪法规范体系中的政治性和不稳定性在平均每5年一次的修宪过程中只是得到了部分缓解,如何淡化现行宪法中政治性宣言和意识形态的色素,不能不说是我国当下建设的要务所在。康德说过,“通过一场革命或许很可以实现个人专制以及贪婪心和权势欲的压迫,但却绝不能实现思想方式的真正改革;而新的偏见也正如旧的一样,将会成为驾驭缺少思想的广大群众的圈套”。[[23]](P.24)诚哉斯言!

其二是型构了权利主体的不确定性和限定性。我国迄今4部宪法都只列举了社会主流群体的宪法权利,对于边缘群体(“走狗”、“反动派”和刑事犯罪嫌疑人,等等)的宪法权利则未置一词。我国宪法文本中权利规范的享有主体是社会学、政治学意义上的人,而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革命斗争岁月中“分清敌友,划清界限”的思维方式在其中仍然依稀可辨。若从规范法学的视角来看,宪法权利的享有主体应当具有立场的可互换性,而不具有封闭性和排他性。在世界立宪史上,立场可互换性的“人”之所享有的具有普适性的权利可见于法国人权宣言,阿克顿勋爵就曾盛赞其“比图书馆里的所有藏书更有分量,比拿破仑的所有军队更为强大”。而主体范围具有开放性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最早可追溯至1215年《自由大》第29条,众所周知,美国宪法第六条修正案中就再次表达了其中的精神,其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款规定:“不经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有学者统计,《大》如此重要以至于被后来的政权确认并重新不少于38次之多,[[24]](P.21-22)而这个过程也正是权利主体的范围不断扩大的过程。[[25]](P.27-29)

所幸的是,宪法可能在历史上暂时颠踬,然而不会在历史中彻底磨灭。就在许先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出版之后的第二年,我国完成了第四次修宪,现行宪法第33条中增设了第4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从而在通往人之宪法权利的普适性之路上迈出了坚定的一步。这可能意味着新中国宪法史已经被掀开了新的一页,虽然我们无法由此断定此后我国的立宪主义是否将步入坦途,但毕竟可以说已有望走向正轨。因为我们也依稀听到了新中国宪法史上规范本身的一种“空谷足音”。

注释:

[①]许崇德教授在本书中多处引证了我国宪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决议、文稿或讲话,而作者对在54年宪法前后的言论的细致研究堪称本书一大亮点。有关作者对这些史料的处理方法,见下文。

[②]本书对20世纪70年代左右政治体制思想的简析和对75年宪法序言的简析都是很好的例子。

[③]许崇德教授在其他地方就曾提出过我国宪法学的几种研究方法。其中,作者主张以“本质分析”的方法代替传统理论中的“阶级分析”的方法,从而相对降低传统“阶级分析”方法的位阶序列。本书中的实证的方法相当于作者所言的宪法学方法论体系中的首要方法,即“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参见许崇德主编、胡锦光副主编:《宪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页以下。

[④]其原话如下:“我们就是这样做的,即以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反动派之道,还治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反动派之身。如此而已,岂有他哉!”《选集》(第四卷),第1478页。另外,有关我国54年宪法中所体现的报应正义,可参见林来梵:《五四宪法的“天衣”之“缝”》,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第13页。

[⑤]值得一提的是,刘少奇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对54年宪法的宗旨的概括与此时的宪法观念几乎如出一辙。他说:“宪法草案把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领导下做过的许多事情都写上了,把现在已经开始做、以后应当做又能够做的事情也写上了。”据此也可以认为,我国54年宪法乃是一部充满了自豪感和使命感的政策性宣言,其自豪感是在对历史的回顾中流露的,其使命感是在对未来的规划中迸发的。如此宪法观念诚然与立宪主义的规范使命南辕北辙。

参考文献:

[1][德]伯恩·魏德士。法理学[M].丁小春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日]杉原泰雄。宪法的历史——比较宪法学新论[M].吕昶,渠涛,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3][美]E·希尔斯。论传统[M].傅铿,吕乐,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4][美]E·希尔斯。论传统[M].傅铿,吕乐,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5]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6]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7]王人博。文化与近代中国[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8]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9]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10]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11]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12]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13][德]拉伦兹。法学方法论[M].陈爱娥,译。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6.

[14]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15]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16]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17]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18]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19]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20]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21]选集[M],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

[22]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23][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宪法发言稿范文7

 

 

论文(设计)名称

论生存权在中国的意义

论文(设计)   来源

导师选题

论文(设计)类型

A

指导教师

 

学生姓名

  学号

0411016103

班级

041班

一、研究或设计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引起思想界对生存权问题的关注,作为后人进一步深入研究该问题的重要参考。

意义:将民众最重大的日常问题之一(生存问题)上升到政治法权高度,作为制度改良或其他社会进步运动的思想价值基点和贯穿其始终的精神要领之一。

二、研究或设计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生存权意义研究的国内外现状:生存权属于宪法所规范的公民权利的一类。自从1991年1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我国第一份人权白皮书《中国的人权状况》并提出“生存权是中国人民长期争取的首要人权”论点以来,生存权在国内的研究已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相比其他公民权利研究和法学学科,生存权的国内研究仍处于新兴发展阶段。处于巨大社会变迁的中国,其生存权研究已赶不上时代需要。关于生存权意义的研究,国内仍为官方学界阐释所主导,围绕生存权本位抑或自由权本位进行探讨争鸣。在国外,生存权研究亦属于一门新兴的宪政学科。在向来以自由权(政治权)和财产权为关注重点的欧美发达国家,生存权研究几乎属于边缘学科。目前国际上生存权研究走得较前的是日本。

生存权意义研究的发展趋势:1991年国务院新闻办提出生存权并将它限定于“人民的温饱问题”至今(参见白皮书所言:“人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了,人民的生存权问题也就基本解决了”),生存权的定义正在朝更丰富涵义、更结合具体时代特征的方向发展。

三、主要研究或设计内容,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和思路:

主要研究内容为:

一、生存权对社会个体的意义。一般生活的意义和心理学意义。

二、生存权对社会阶层/特定人群的意义。分别探讨生存权对农民、农民工、下岗工人、城乡游民阶层、青年一代、妇女的意义。

三、中国国家的整体生存权意义。

 

关键问题和思路:

中国首次提出生存权问题是在1991年,距今已有十七年了,时代和社会发生了巨变。而且当时提出生存权问题带有回应西方人权批评的策略性质。本文的思路是力求从目前中国的历史发展阶段和时代社会背景重新地、从战略高度全面地评估生存权的意义。

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必须具备的工作条件及解决的办法:

工作条件:四年法律专业学习和长期以来对我国国情的自觉了解,对国内时政和思想界的关注,曾在网上发表大量评论论辩性质的文章,具备一定的写作功底。学校图书馆和数据库资料丰富,还可凭借贵州省图书馆资源。学校学术研究氛围良好、环境幽雅;时间宽裕充足;老师认真负责,悉心指导。

    解决办法:广泛涉猎与论题相关专著及期刊、杂志、报纸资料,充分利用互联网学术资源和思想资源,进入图书馆借阅图书刊物,并登陆维普、万方、超星、读秀网络数据库查阅相关资料,及时向指导老师求教,与同学交流。

五、工作的主要阶段、进度与时间安排:

 

1.起止时间:2008年3月8日~5月31日(1~12周)。

2.查阅资料,撰写文献综述:2008年3月8日~3月20日。

3.提交开题报告、参加开题报告会:2008年3月21日~3月31日。

4.撰写初稿:2008年4月1日~4月20日。

5.完成二稿、中期检查:2008年4月21日~5月10日。

6.定稿:2008年5月11日~5月31日。

7.答辩:2008年6月上、中旬。

 

六、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及资料名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人权状况[R].新华网-新华资料.

[2]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N].见:人民日报,2005.6.27.第九版.

[3] 上官丕亮.究竟什么是生存权[M].中国民商法律网-理论法学-宪政与行政法学专栏.

[4] 北大法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国际人权文件选编[Z].北京:北大出版社,2002.5.

[5] 杨海坤,上官丕亮,陆永胜.宪法基本理论[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9—196.

[6] 范电勤.宪法人简论[M].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办:中国公法评论网-宪法研究-宪法文稿专栏.2006.11.13.

[7] 张广兴.社会发展中的人身权利[M].见:夏勇主编.走向权利的时代[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1—353.

[8] 刘茂林.宪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6.260—265.

[9] 胡锦光,任端平.宪法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0.137—143.

[10] [日]阿部照哉,池田政章,初宿正典,户松秀典;周宗宪 译.宪法(下)——基本人权篇[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4.234—235.

[11] 邹东涛.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5(2008)[R].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8.208—209.

[12] 喻权域.生存权是首要的人权[N].原载人民日报,1991.11.26.见:喻权域文集[C].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5.—476.

[13] 喻权域.中美两国人权状况之对比——在中美关系讨论会上的发言[N].原载光明日报,1994.9.11.见:喻权域文集[C].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5.—485.

[14] 徐显明.人权的体系与分类[M].见:张志铭,梅小敖,王好立.中国社会科学文丛·法学卷·上册[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9.1148—1149.

[15] 徐显明.生存权论[M]. 见:张志铭,梅小敖,王好立.中国社会科学文丛·法学卷·上册[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9.1195—1197.

[16] [英]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社会改造原理(PrinciplesofSocial Reconstruction)[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12.—69.

[17] [法]让·雅克·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12.120—121.

[18] [俄]彼得·阿列克谢也夫·克鲁泡特金(Kropotkin,Piotr Alekseevich).面包与自由[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2.——83.

[19] [美]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4.——3,4,7.

[20] [英]约翰·洛克(John Locke).政府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8,10.—70.

[21] 隋晓明.中国民工调查[M].群言出版社,2005,1.107.

[22] 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10.—3.

[23] 郑功成.劳资关系恶化是最大的潜在威胁[N].见:中国青年报,2004.7.12.

[24] [美]罗伯特·诺齐克著,何怀宏等译.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代译序.

[25] [德]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1883)[M].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74.

[26] [德]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反杜林论(1878)[M].(单行本)见: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298—299.

[27] [德]卡尔·马克思.工资、价格和利润(1865.6.)[M].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第一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421—422.

指导老师意见和建议:

 

 

论生存权在中国的意义的特点,对法学界来说是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就如何解决不同对象的生存权的问题来说,它又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该生已掌握了翔实的资料,就如何写论文有一合理结构安排,符合开题要求,同意开题。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论文(设计)类型:A—理论研究;B—应用研究;C—设计等;

宪法发言稿范文8

革的历史推移,经历了多次修改,发展成了目前正在实施中的宪法。今天,祖国蒸蒸日上,形势一派大好。值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向高潮之际,纪念这部作为新中国宪政制度和宪法发展基石的五四宪法的光荣诞生,将对提高全民族的宪法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五四宪法的产生经过

五四宪法的制定处于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1949年新中国建立时,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立即制定宪法。后来随着形势的迅速发展,大陆上的军事行动结束,西藏和平解放,祖国大陆空前统一;土地制度的改革基本完成;人民已经组织起来;抗美援朝的胜利增加了我国的独立地位;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增加了我国的综合国力。这时,举行全国选举、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的条件成熟了。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0次会议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由朱德、宋庆龄等33人组成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启动制宪工作。1954年1月至3月,中共中央宪法起草小组由毛泽东主持,在杭州西湖草拟宪法初稿,这个稿子经北京五百多名高级干部和全国八千多人讨论,易稿二十来次,于3月23日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作为起草工作的基础。经过81天的辛勤工作,开了七次宪法起草委员会全体会议,形成了宪法草案,并于6月14日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向全民公布。wWw.133229.cOm宪法草案的全民讨论进行了3个月,共征得意见118万条。据此,又开了两次宪法起草委员会全

体会议及一次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临时会议进行反复讨论修改,于9月15日向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草案经会议全体代表热烈讨论,最后于9月20日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五四宪法的产生过程为我国后来的修宪工作提供了经验。这主要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包括同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协商与合作。由全国人大发挥制宪会议的职能,也反映了中国政制的特色。当然,首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并非单纯是制宪会议。这次会议除制宪外,还完成了诸如通过预算、组织政府并进行了一般性立法等多项工作。

五四宪法的基本内容

关于宪法的指导原则,毛泽东在1954年6月14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中指出:“原则基本上是两个: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9月15日,他于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开幕词中,在宣布“制定宪法”是此次会议任务的同时说:“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那个时候,虽然在理论上还没有系统地总结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可是从毛泽东的上述言论来看,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即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五四宪法的四项指导原则,乃是十分明显的事情。

五四宪法的基本内容:(一)序言确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宣布:“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序言还规定实现总任务的三个条件是:统一战线、民族团结和同全世界人民的联合。(二)总纲规定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政体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规定我国主要有国家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并规定国营经济是领导力量,保证其优先发展;规定保护公民的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等。(三)第二章国家机构,分别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的性质、地位、组成、职权和工作程序。(四)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规定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居住和迁徙自由、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保护;享有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等文化活动的自由,享有监督控告权;规定对于妇女、青年、儿童及国外华侨等的权利保护。还规定了公民必须履行的若干项基本义务。(五)宪法第四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徽、首都。

五四宪法除序言外,共有106个条文,内容丰富,符合国情。它即总结了近一百多年来以及建国5年来的历史经验,又为我国走向社会主义指明了道路,规定了切实可行的重大措施,所以是一部好宪法。

五四宪法的深远影响

五四宪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政治文明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过去,中华民族长期处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 黑暗统治之下,广大人民过着非常痛苦的日子。虽然曾有许多先进人物为了救中国,努力寻找真理,但他们学习的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模式。例如,19世纪末康梁变法,企图在保持封建主义的前提下,实行君主立宪制度。又如,20世纪初的辛亥革命,虽然推倒了清王朝,但孙中山建立的是西方式的民主共和国,其政治理想是“五权宪法”。事实证明,资产阶级民主宪政在中国根本行不通。因此他们的努力,很快就失败了。至于北洋军阀和蒋介石之流以制宪为幌子,行专制统治之实,更使中国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中国人民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掌握了政权、成为国家主人之后,才有可能制定真正的人民自己的宪法。五四宪法的诞生,正是实现了中国人民百年来的心愿。

五四宪法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和宪政制度的先河。首先是道路问题,毛泽东曾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中指出:“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五四宪法的道路就是我国始终坚持着的社会主义道路。

宪法发言稿范文9

关键词: 杨宪益 翻译活动 翻译思想

引言

中国文学作品的译介要求译者需要具备深厚的语言文字功底和对中外文化精深的造诣。著名翻译家杨宪益学贯中西、译作等身,与妻子戴乃迭的伉俪情深、精诚合作更是中国翻译史上的佳话。2009年杨宪益去世,但是人们对他的研究没有停止反而越发蓬勃,足见他在中国翻译史中的地位之重要,影响之深远。

学者李洁从翻译认识、翻译取向和翻译理想三方面对杨宪益的翻译思想进行了概述;学者付智茜立足杨宪益,戴乃迭夫妇的翻译生涯,对他们的翻译精神进行梳理。本文从杨宪益的生平为切入点,以他的翻译活动、翻译思想为主线,对杨宪益翻译事业取得成功的原因进行探究,以期达到对翻译家杨宪益更进一步的认识。

1.杨宪益翻译活动概述

1.1杨宪益生平简介。

杨宪益(1915―2009)生于天津一个银行世家,是中国当代著名的文学翻译家、外国文学研究专家、文化史学者和诗人。1936年留学牛津大学默顿学院,结识了自己未来的人生伴侣――英国姑娘戴乃迭(GladysYang),两人相知、相恋。1940年,杨宪益与戴乃迭毅然回到当时战火连天,动荡不安的祖国。“”中,夫妻二人含冤入狱,直到1972年才被无罪释放。然而,杨宪益和戴乃迭夫妇的独子杨烨由于受到“”时父母入狱的严重打击,患上了精神病,在英国治疗期间自焚身亡。戴乃迭自此郁郁寡欢,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停止了翻译工作。1999年,戴乃迭与世长辞。2009年9月,中国翻译协会授予杨宪益“翻译文化终身成就奖”。杨宪益也是继季羡林后,第二位获得该奖项的翻译家。2009年11月23日,杨宪益在北京去世。

1.2杨宪益的主要翻译活动。

杨宪益自小就跟着他的启蒙老师魏汝舟老先生学习四书五经及其他中国传统典籍,打下了扎实的国学基础。中学毕业时,他的英语水平已经达到大学外文系二年级的水准。杨宪益深厚的国学造诣和文学功底为他以后从事文学翻译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杨宪益的翻译生涯长达半个多世纪,可分为四个阶段:业余译者阶段(约1936―约1943)、职业译者阶段(约1943―1952)、译作高产阶段(1952―1972)、功成名就阶段(1972―约1986)。

1943年起,杨宪益开始了职业译者生涯。他受邀来到当时的国立编译馆工作,负责中国古典文学作品的翻译。他和戴乃迭一起将大量的中国古典文学作品翻译成英文,打破了长期以来英文作品汉译占据翻译界主流的局面,开创了我国中文作品英译的辉煌时代。

1.2.1对中国文学作品的翻译

杨宪益24岁时,就按照英雄双韵体的格式翻译了屈原的经典之作《离骚》。后来,他与戴乃迭一起翻译了《唐宋诗歌文选》、《资治通鉴》等古典文学作品;《鲁迅作品选》、《屈原》等现代文学作品;《长生殿》、《关汉卿杂剧选》等古代戏剧;《打渔杀家》、《秦香莲》等现代戏剧;还有现代歌剧《刘三姐》、样板戏《智取威虎山》等共百余部作品。在欧美各大图书馆里,他的译作排列整齐,十分壮观。学界慨叹,杨宪益几乎“翻译了整个中国”。

1.2.2对外国文学的翻译

杨宪益还是我国为数不多的,能直接将希腊文和拉丁文原文作品译成中文的专家。他译介了大量的英国文学,古希腊、罗马文学作品,如《奥德修记》、《卖花女》、《圣女贞德》、维吉尔的《牧歌》、普劳图斯的《凶宅》、阿里斯托芬的《鸟》等,为外国文学作品中译作出了巨大贡献。

1.2.3其他翻译活动

1952年起,杨宪益担任英文版《中国文学》杂志主编,负责杂志的选题、翻译、审稿、编辑等事务。1978年,为了使西方读者能够更全面地了解中国当代及现代文学的发展,杨宪益主持出版《熊猫丛书》,向国外读者介绍中国文学作品,打开了国外了解中国文学的窗口。这套丛书包括《诗经》、《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文学经典,以及巴金、沈从文、孙犁等人的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

2.杨宪益的翻译思想

2.1对翻译中“可译性”和“不可译性”的看法。

“可译”与“不可译”问题是存在于古今中外翻译界的一大问题。杨宪益对这个问题有自己的见解。

杨宪益认为翻译是沟通不同民族语言的工具,不同地区或国家的人都是人,人类的思想感情都是可以互通的,因此一切事物都是可译的。

同时,杨宪益又认为文学翻译中的意象是不可译的,因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对同一事物的联想是不同的,不同的语言文化差异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译者需要运用一切方法解决这一困难,比如,加脚注或文内解释。如果译者实在无能为力,那么只能牺牲一些原文的意思。

2.2对翻译中忠实和“信”的理解。

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说:“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马祖毅,2004:377)信是忠实,达是通顺。杨宪益认为没有人提出比严复的“信达雅”更准确的理论,因此他始终把“信达雅”作为自己翻译的最高标准。“我们必须非常忠实于原文。”他强调的忠实是忠实于意义。“把原文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尽可能使译出的意义接近原文。”(任生名,1993:34)因此,杨宪益主张“直译”,尽可能忠实地传达原文的意思。同时杨宪益还强调忠实于原文的文化内涵和价值,这对文学作品的翻译,尤其是对外国读者全面了解中华文化至关重要。

2.3认为翻译中的“历史距离”可以消除。

在翻译时,尤其是在进行古典文学作品的翻译时,存在“历史距离”,即原作与当下译者所处的时代之间的距离。杨宪益认为这一现象是可以消除的。

首先,杨宪益认为译者可以设身处地。这里,设身处地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译者将自己置于作品的历史时期,二是译者再回到今天读者所处的时期。只有深刻感知二者的思想,才能忠实理解并传达原作的意义。只要译者能够对原文有正确透彻的理解,就能翻译出恰当的译文。

其次,杨宪益认为人性的共同性和文化认同可以消除“历史距离”,而这也正是翻译的基础。他认为人们之所以会对个古典诗歌赞叹不已,正是因为它们都是杰出的诗篇。同时,杨宪益认为诗也是可译的。但是,翻译毕竟是翻译,而不是原作。所以杨宪益并不认为时间距离和空间距离可以被彻底消除,翻译外文作品时可以多保留一点异国情调。

3.杨宪益的翻译事业取得成功的原因

3.1深厚的中西文化积淀和语言能力。

作为一名译者,只掌握一门语言是远远不够的,优秀的译者应该熟练掌握至少两种语言技能。不仅如此,译者还应当对目的语使用国的文化、民俗、语言习惯都有清晰的了解,这样才能达到对原文最贴切的理解,翻译出最准确的译文。杨宪益就是这样一位翻译家,他对中英两种语言文化都有深厚的积淀和理解。他的译作语言流畅通顺,简洁生动;翻译方法灵活多样,又以直译较多;思想内容忠实于原著,表达准确,理解深刻。

3.2强烈的爱国之情,广泛的兴趣爱好。

在杨宪益所有的译作中,中译英的作品占了大半,这与他的翻译理想:将中国优秀的文学作品介绍到国外,促进中华文化在世界的传播是分不开的。为了做好翻译工作,杨宪益做了大量文史考证工作,广涉中西文化和文学交流史,足见他的翻译和传播中国文化之志。这种强烈的爱国情怀促使他在动荡年代义无反顾回国投身革命运动,并且成为他从事中国文学经典作品英译工作的动力和根本目的。而杨宪益个人则比较喜欢历史研究和古希腊、罗马文学。为了更好地学习古希腊、罗马文化,他独自一人去英国留学。后来,他根据自己的兴趣翻译了许多这一时期的文学作品,因此他的翻译成就在整个中国翻译史上是前无古人的。

3.3中西合璧的密切合作。

杨宪益能取得如此辉煌的翻译成就,与他的妻子戴乃迭的帮助与合作是密不可分的。戴乃迭不仅是一名英国人,而且接受过正规的中国文化教育。夫妻二人对中英文学作品的理解比其他译者更加深刻准确。在进行翻译工作时,杨宪益和戴乃迭配合默契,相得益彰,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杨宪益看来,有了戴乃迭的帮助,似乎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翻译的。就连中国的《楚辞》也不例外。他们一起将中国传统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百余部作品翻译成英文,同时还将国外优秀的文学作品译介到中国,这种夫妻合作的翻译模式成为千古之“绝唱”。(付智茜,2014:45)

3.4严谨敬业,淡泊谦逊。

杨宪益和戴乃迭对翻译工作是极其严谨的。他和戴乃迭对所译的作品通常会修改多次,对一些字词的翻译反复斟酌,力求忠实的传达原作的意思;在面对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复杂和跨文化的障碍,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解决,比如增加脚注或在文中加入一些原文没有的词。

杨宪益夫妇对名利看得很淡。杨敏如曾问戴乃迭:“除了工资,你另外还有稿费吗?”回答却是:“我在办公的时间做翻译,已经拿了工资,为什么还要拿稿费呢?”(杨敏如,2000:23)名利于杨、戴夫妇,就像浮云一般,他经常说翻译就是自己的工作。他经常跟别人说,“我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就是翻译点英文而已”,并谦称自己是“翻译匠”。

结语

杨宪益译作等身,学识渊博,他和戴乃迭对中国文学作品的英译和对外国优秀作品的汉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迄今无人能及。杨宪益的翻译活动和翻译思想影响和启迪着国内翻译界的工作者和后进者。他们高尚的爱国之情、严谨敬业的工作态度、自身良好的语言文化修为和对功名利禄的淡泊都向我们展示了成为合格的译者所具备的条件,同时也激励着我们不断提高语言文化素质,遵守译者道德规范,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略尽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付智茜.翻译家精神研究[J].上海翻译,2014,(3):45-47.

[2]蓝颜.他翻译了整个中国――记我国著名翻译家杨宪益[J].国学,2010,(31):30-32.

[3]李洁.杨宪益的翻译思想研究[J].文艺评论,2012,(469):112-113.

[4]刘军平.西方翻译理论通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5]马祖毅.中国翻译简史[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4.

[6]任生名.杨宪益的文学翻译思想散记[J].中国翻译,1993,(4):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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