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8 15:33:04
导语:在宪法教案的撰写旅程中,学习并吸收他人佳作的精髓是一条宝贵的路径,好期刊汇集了九篇优秀范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发您的创作灵感,引领您探索更多的创作可能。
一、导入
你是否有过童年的发现,将你的发现说给你的同桌听。
学生甲:我发现蜗牛爬行后的地方都会留下一条延线。
学生乙:我发现小鸟在睡觉时一会儿睁眼,一会儿闭眼。
学生丙:我发现了彩虹。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本文作者的发现吧!
二、初读课文,理清课文的脉络。
1.自由读全文。思考:童年时“我”发现了什么?
(达尔文有关胚胎发育的规律。)
2.查字典,联系上下文理解词语的意思。
祸患:灾难。
情不自禁: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绞尽脑汁:费思虑,费脑筋。
眉目:事情的头绪。
随心所欲:一切都由着自己的心意,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妨碍:使事情不能顺利进行。阻碍。
困窘:为难。
驱逐:赶走。
3.按照课文的不同内容给文章分段。
第一段(1、2自然段)主要讲了“我”在九岁时发现了达尔文有关胚胎发育的规律。然而这一发现却给“我”带来了惩罚。
第二段(3—13自然段)“我”在睡梦中发现自己总在飞翔,问过老师后仍没有找到答案,“我”便自己观察,思考发现了人类进化的规律。
第三段(14—19自然段)四年后,在生物课上当老师讲到人的起源时,“我”想到了自己的发现便笑出了声。老师认为“我”的笑不怀好意,便把“我”轰出了教室。
三、细读课文,体会课文的内容。
1.“我”是怎样发现胚胎发育规律的?又是怎样找到答案的。
分小组学习,将找到的句子读一读,并谈自己的体会。
(1)“我”是在做梦中发现自己总在飞翔,并且发现其他同学也具有“飞行”的天赋,于是便产生了好奇,想解决这个奇妙的问题。
(2)我们一起找到老师,请他给我们解答。
(3)老师并没有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便激发了“我”的想象力,渴望弄明白人究竟是怎么来的。
(4)“我”想得是那样痴迷,以至于亲自抓来鱼,仔细观察,想从鱼身上发现人应具有的某些特征。
(5)“我”经过思考、推算,终于找到了问题的答案。
2.从“我”的发现过程中,看出作者是个怎样的孩子?(他善于观察,喜欢问为什么,并有着执着的精神。)
3.课文最后说:“我明白了—世界上重大的发明与发现,有时还面临着受到驱逐和迫害的风险。”试举例说说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1)师简介有关史料:
布鲁诺热情地宣传新天文学说,被教会视为异端,教会将他押到了罗马的宗教法庭,在监禁的七年中他受到了残酷的毒刑,最后被押至罗马百花广场的火刑柱下被活活烧死。布鲁诺为了他的发现,为坚持真理而献出了生命。
(2)学生简介他们收集的资料。
4.通过学习课文,你受到了什么启发?
在日常的生活中要养成缌观察的习惯,遇到问题要敢于动脑思考,最为重要的是有坚持不懈的勤奋钻研的精神。
附:板书设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为促进我县“法治、平安、和谐*”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及要求
全县司法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全面查找在执法作风、执法行为和其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分析原因,制订措施,认真开展整改活动,以达到文明执法的相关要求。
(一)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依法行政。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错误观念和行为,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律的相关要求,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塑造系统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司法行政执行力。全局干警要牢牢把握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宗旨的观念,真正做到强化服务意识,牢记服务宗旨。
三、查找问题
(一)查执行落实。重点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决定、决策、指示的落实情况,查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对上级的文件精神不认真领会,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二)查工作作风。重点检查全局干警的精神状态、服务态度。查是否存在意志衰退、不思进取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聊天,上班或开会迟到、无故旷工、旷会等其他影响效能建设的问题。
(三)查工作效率。看是否存在办事拖拉的问题;是否存在办事拖沓、不负责任、相互推诿、贻误工作的问题;
(四)查执法行为。看是否存在不文明,不规范执法问题。
四、组织领导
为使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和落实,我局决定成立“*县司法局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部署及时间安排
全县司法系统文明执法活动总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动员。全局干警要提高认识,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以“*”普法为契机,认真深入学习党的*大精神,认真组织部署,制定方案,认真学习《劳动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要性,树立牢固正确的执法理念和服务意识。
(二)查找问题,自我分析。全局干警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问题,进行自查,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得隐瞒、掩盖。结合“一优化、两提高”主题实践活动,对系统内执法工作进行科学评价,收集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意见,并认真分析总结。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保险利益原则;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3)11-0074-03
作者简介:刘妍,女,博士,副教授、江苏省农村小额保险研究所所长,研究方向为三农保险。
作为保险及相关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教师在讲授《保险学》课程时,既要使学生掌握基础理论,又要注重培养和训练学生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做到理论性与实务性的高度结合。案例教学作为了解和研究保险制度原理和运行的有效学习途径与训练方法,在《保险学》教学中日益受到重视。结合自身教学经验,本文针对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这一重要知识点,结合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一、相关知识点回顾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经济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人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完好而受益,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到损失。作为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之一,保险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相关保险利益,否则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遵守该原则有助于规定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同时有效地将保险与赌博区别开。
二、案例导入
下文将通过案例教学法进一步分析该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
案例一:2010年2月1日,A公司承租B公司一座楼房作经营之用,租期为9个月。同年3月,A公司为此楼房在当地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一年期火灾保险,保额500万元。2010年11月1日,A公司依据协议,将楼房退还给B公司。同年12月20日,该楼房发生火灾,损失200万元。事故发生后,A公司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并提出保险合同、该楼房受损失的证明等资料。在处理结果上,保险公司与A公司意见不一致,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时,A公司与该楼房已无任何关系,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拒绝赔偿;A公司则认为双方签有一年期的保险合同,因此,在保险期限之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理应赔偿。面对两种不同意见,你赞同谁的观点?依据是什么?
案例二:刘某于2010年2月为其妻王某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并经妻子同意将受益人确定为自己。2011年12月,刘某与王某离婚。离婚后刘某仍然按期交纳保险费。2012年3月,王某因车祸意外身亡。王某的父亲和刘某在得知这一消息后都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的申请。刘某认为自己是保险合同唯一的指定收益人,依法应由其受领保险金。王父则认为刘某与其女儿已离婚,不具有保险利益,所以无权领取保险金,自己才是王某唯一的继承人,故保险金应由其受领。面对两种不同意见,你赞同谁的观点?依据是什么?
上述两则案例中均出现不同观点,但依据保险学相关原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相关条款,正确的处理结果只有一个,那么,解决问题的关键是什么?处理依据是什么?既然双方在保险利益问题上有所争执,那么,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中,保险利益原则分别提出了怎样的要求,是否存在不同?
三、相关原理: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中的应用及主要区别
由于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性质不同,因而在保险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对保险利益原则的应用也不尽相同。
1.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中的应用
(1)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确立。财产保险合同保障的并非财产本身,而是财产中所包含的保险利益。该保险利益是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某种利害关系而产生的,这种利害关系一般产生于法律上或契约上的权利或责任,即凡是因财产发生风险事故而蒙受经济损失、或因财产安全而得到利益或预期利益者,均具有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具体包括财产所有权;财产经营权、使用权;财产承运权、保管权;财产抵押权等:①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对其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例如,房主对其所有的房屋具有保险利益,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财产具有保险利益等。②财产的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具有保险利益。需要注意的是,在抵押贷款中,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只限于他所贷出款项的额度,而且,在债务人偿清债务后,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的权益消失,其保险利益也就随之而消失。③财产的保管人、货物的承运人、各种承包人、承租人等对其保管、占用、使用的财产,在附有经济责任的条件下具有保险利益。④经营者对其合法的预期利益具有保险利益。如因营业中断导致预期的利润损失、租金收入减少、票房收入减少等等,经营者对这些预期利益都具有保险利益。
(2)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一般情况下,要求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存在于保险合同订立到损失发生整个过程中。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投保人无保险利益,那么,该合同就是自始无效合同。保险事故发生时,若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已经终止或转移出去,也不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可见,我国《保险法》对财产保险投保时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未作特别要求,只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这主要是由财产保险的补偿性决定的,因为没有保险利益就不存在损失,自然无须补偿。
2.保险利益原则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
(1)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确立。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或身体。只有当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寿命或身体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时,他才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即当被保险人生存及身体健康时,才能保证其投保人应有的经济利益;而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将使其遭受经济损失。具体包括:①为自己投保。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因投保人自身的安全健康和自己的利益密切相关,因而投保人对自己的寿命或身体具有保险利益。②为他人投保。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分属两人时,投保人以他人的寿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进行投保,保险利益通常产生于以下几种情况:血缘关系。投保人对与其具有亲密血缘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这里的亲密血缘关系主要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亲兄弟姐妹之间、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但不能扩展至其它较远的家族关系,如叔侄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投保人对与其具有法律利害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如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双方;不具有血缘关系,但具有法定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如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经济上的利益关系。投保人与对其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保险利益,以其具有的债权为限)、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雇主与其重要的雇员之间,等等。
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统一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同时,为了保证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我国《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利益进行了严格限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2)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与财产保险不同,人身保险要求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合同无效;但合同生效后,就不再追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问题;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也不影响合同效力。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在索赔时,即使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存在保险利益,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之所以要求在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是为了防止产生道德风险,进而危及被保险人寿命或者身体的安全。人身保险合同生效后,由于人身保险具有长期性、储蓄性的特点,合同是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利益而存在,而非投保人。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不重要,因为保险金的给付与投保人无关。当然,投保人也有可能是指定受益人或其中之一,只要不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那么保险公司依然要进行保险金的给付,但这里强调的其受益人身份而非投保人身份。如果一旦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保险合同就失效的话,就会使被保险人失去保障。而且领取保险金的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指定的,如果合同订立之后,因保险利益的消失而使受益人丧失了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应获得的保险金,无疑会使该权益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之中。所以,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订立合同的必要前提条件,而不是给付的前提条件。保险事故发生时,无论投保人存在与否,也无论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保险人均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3.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
可见,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有所区别,主要表现在两方面:来源及时效要求。财产保险保险利益存在于财产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承运权、保管权、抵押权、留置权等相关权利中,而人身保险保险利益存在于人身关系、亲属关系、雇佣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等相关关系中;财产保险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而人身保险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四、案例分析
结合保险学原理,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条款,两则案例的关键问题及处理结果如下:
案例一:本案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偿与否主要取决于: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即A公司)对保险标的(楼房)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根据“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等原理,本案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A公司已经结束了对该楼房的承租权,即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无理由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相应赔偿。
案例二:本案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偿与否取决于合同的有效性,而向谁赔偿则取决于谁具有保险金请求权,归纳为两个问题:一是合同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投保时,投保人(刘某)对保险标的(被保险人王某)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二是本案中,被保险人死亡,判断谁是保险金请求权主体,主要看是否存在受益人?若存在有效受益人,则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若无,则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根据“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投保人对配偶具有保险利益”等保险学原理,本案中投保人尽管在事故发生当时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在投保当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这份保险利益来源于当时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因此合同有效,且由于未发生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甚至终止的事项,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投保人刘某是唯一指定受益人,且刘某未丧失或主动放弃受益权,因此,保险公司应向刘某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五、结论
在保险业务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为了规范保险行为,保证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逐渐形成了六项公认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是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原则,在讲授过程中,该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用上的区别是重点。针对《保险学》中这一重要知识点,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使讲解更加清晰、生动,也能够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为确保今年最后阶段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据11月12日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现提出*县交通行业深入开展隐患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对查处的隐患彻底整改,遏制新的安全隐患产生,夯实基层基础,防止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排查治理范围为交通行业全部生产经营单位。
排查治理内容:在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深入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职责分工
(一)由县公路管理段负责公路养护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县康庄办负责农村公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做好三年危桥集中改造。制定集中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三年集中改造危桥项目库,对危桥进行动态管理。继续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明确桥梁养护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
二是继续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并向农村公路延伸。推进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作。完成今年的省级和市级交通事故隐患点段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三是继续深入推进治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坚持路面联合执法,着力对车货总重超过桥梁承载能力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确保桥梁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
(二)由县运管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和出租车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强化对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
(三)由县港航所负责水上交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水运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
二是开展采砂、运砂船舶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由各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做好部署工作,确保落实到项目部。各工程建设指挥部,要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隐患治理目标和措施,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确保排查有效。由工程建设指挥部牵头、监理和施工单位参与,以施工单位为主体,重点做好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要将隐患排查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及责任制度,认真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各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落实该项工作,确保今年最后阶段的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1.对档案管理缺乏重视,制度不健全目前,成人教育的学生主体大部分是社会在职职工,学生生源比较复杂,且学校对成人教育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到位,因此,在档案管理机构中档案员多为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档案意识不强,档案管理不规范,没有对成人教育档案工作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创新,只是采用传统的管理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利用,成为成人教育档案管理工作很难适应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同时,成人教育档案管理工作缺乏一套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对成人教育的档案管理工作有很大的随意性,归档材料不明确、管理工作不规范等现象都制约着成人教育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成人教育档案管理队伍薄弱,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学校成教学生档案管理队伍普遍比较薄弱,大多数的学校没有设置专门的成教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往往兼职其他工作,大多数未受过专门的档案管理培训,缺乏档案业务知识,在实际工作中无法鉴定材料的价值,如永久材料、长短期材料混合归档,还有一些需要归档的成教材料没有及时归档,这都给档案管理带来困难。由于成教档案管理人员多数兼职其他工作,无法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档案管理工作,大大降低了档案的质量。
3.成教档案管理模式陈旧、效率低下学校成教档案材料普遍随意放在几个柜子里,容易丢失。还有部分归档材料内容不全,不按照档案管理中规定要求去做。现代教育是一种信息化教育,目前成教档案管理软件很少,严重影响档案的查阅和利用,难以形成服务功能的多元化以及档案管理者和信息需求者之间的良好互动。
二、改进成人教育档案工作的建议
1.加强领导,增强档案管理意识成人教育的档案工作是学校办好和发展成人教育事业的重要基础,学校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是搞好档案管理的关键,学校领导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到教学工作计划中,加强业务指导,及时解决档案中遇到的问题。增强档案管理意识就是增强领导及成教档案管理者在成教工作中所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成教相关资料都必须存档的意识,充分认识档案管理在成人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2.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为保证档案的规范、完整,应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一套适合自己学校的规章制度,从而规范学校的成人教育档案管理方法和程序,使成人教育档案资料在收集与归档得到制度的保证,使成人教育档案工作进程与学校保持同步发展。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档案人员综合素质加强档案队伍建设是做好成教档案工作的重要保障。针对成人教育档案工作的基本内容,必须专人管理、职责分明,以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对成人教育的档案管理人员可通过请专家讲课、定期培训、参观学习规范化的档案管理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使他们具备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掌握过硬的专业技能。
4.改革传统管理模式,加快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当前成人教育档案工作落后速发展的时代,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的要求,成人教育档案必须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对成人档案的管理,实现成人教育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成人教育档案的利用率,更好的为成人教育工作服务。
三、结束语
(1)学院自身建设,
(2)教师数量,
(3)案例教学课时占总学时的比重,
(4)教师的知识结构,
(5)学生对案例教学的认知程度,
(6)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
(7)教师与学生的互动状况,
(8)课程的性质目的,
(9)理论知识占全部教学内容的比例,
(10)教师的教学经验。邢小军等根据金融学专业的另外一门重要课程《国际投资学》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并结合实践教学法的特点,采用DELPHI法对陆春设计的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充实,形成了更加全面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判断此门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法的可行性。我们认为,可以借鉴邢小军的指标体系,来判断金融风险管理这门课程是否适用案例教学法。因为这两门课都属于金融学的专业方向课,相对其他金融类课程来说,课程产生的时间都不长。具体的指标标准分述如下:
(1)课程的教学目的。如果学生是科学型硕士或者更注重理论研究的话,案例分析和实践教学法的适用性较弱;如果是本科学生或者MBA学生,那么案例分析的适用性就较强。
(2)建立案例库的难易程度。如果课程无法建立数量充足的案例库,那么教师即使绞尽脑汁使出浑身解数,案例教学法也只能勉强维持。
(3)课程教学内容中理论知识的比例。理论适合循循善诱地讲解,不适合案例讨论和实践模拟;故理论知识的比例越少,课程越有利于案例分析法的采用。
(4)教师的知识结构。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拥有更加广阔的知识储备,案例大多涉及金融管理决策问题,要解决某个具体的问题,往往需要将金融学的各种专业课程的知识进行必要的综合。另外,案例分析需要教师具有一定的经验,要求教师拥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突况的处理能力。
(5)学生的知识储备状况。要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中心,学生肯定不能是一张白纸,学生必须事先具备一定的知识储备,拥有一定的专业分析能力,才能够完全融入课堂讨论的氛围之中。
(6)教学工具的完备程度。电脑、投影仪等常规工具是最起码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有案例讨论室、网络链接、交互式教学工具等,否则案例分析的教学效果将很难体现出来。
(7)学校的政策支持程度。由于案例教学法明显区别于传统的教学方法,故高校的绩效考核政策倾斜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虽然在课堂上相比传统教学模式,教师的讲解工作量的确有很大程度的下降,但是在课前的准备设计的工作量将会成倍地上升,因而在工作量的计算方式上需要作出一定的倾斜。
(8)学生对教学方法的偏好程度(喜好或厌恶的程度)。学生是教学的受众,所以学生的态度将会决定最终的教学效果。必须在学生喜欢、至少不厌恶抵制的前提下,才可能得到学生们最大程度的配合支持。
(9)教师对教学方法的态度。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因而教师对新教学方法的了解程度及秉持的基本态度,会显著影响其采用的积极性与具体的使用效果。
(10)案例的真实性。真实性对教学效果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教学中应该尽量选用真实的案例,这样不仅使得案例具有更高的吸引力,而且使其具有更高的说服力。风险管理这个概念自20世纪50年代首次提出以来,受到了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前些年席卷全球的次贷危机以及欧债危机,都对世界各国的金融从业人员乃至社会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风险教育课。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愈来愈多的高校开设了金融风险管理课程。开设这门课程的直接目的,就是让金融专业的学生近距离地感受金融风险,学会运用科学的方法处置各种金融风险。通过这门课的名称不难看出,尽管它有风险形成机制的理论分析,但它最大部分内容还是属于操作性较强的知识和技能训练,这是该课程适用案例教学法最根本的原因所在。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内外的金融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利率市场化汇率浮动化,各类经济主体都即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各种风险事件以及微观、中观和宏观的金融危机接连不断,所有这些都给该课程提供了活生生的案例,为教师根据教学的需要和学生层次选择相对适合的案例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学生对案例教学法的态度将是新的教学方法能否成功运用的关键因素。目前高等学校的教学对象都是90后的大学生,他们赶上了信息化的时代。知识的获取可以轻松方便地从网上获取,他们最缺乏的是分析问题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因而他们对传统的教学方式大多比较厌倦,除了少部分想继续深造的学生外,绝大多数同学都渴望通过课堂学习直接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以便毕业后能够迅速地适应工作岗位的技能要求。案例教学法恰好能满足学生对技能培训的需求。让他们身临其境,自己寻找各种可能的答案,而不是被动地吸收知识接受灌输。
二、系列案例教学法的初步探索
我们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在金融风险管理课程教学中,从采用单一的案例教学法起步,到目前主要采用了系列案例教学法,教学效果稳步上升。目前商学院一般课程教学中,往往在讲授一章内容时比较习惯地采用单一的案例,这样做的好处是使课堂教学更容易组织,讲授的内容重点比较突出。我们认为采用系列案例教学法由浅入深,更符合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避免一开始就面临一个比较复杂的案例,学生会产生无从下手的感觉。我们在进行每章内容教学时,往往同时提供三个案例,构成一个完整的案例系列,由导入案例、讲解案例和思考案例组成。导入案例的主要作用。导入本章所要讲授的主题,一般要求短小精干,对时效性要求稍高,最好是选择近期发生的金融风险事件,这样可以激发学生对案例深入了解的兴趣和热情。在整个案例系列中起到一个铺垫的作用。讲解案例在系列案例中居于核心地位,一般要求案例情节交代完整,与本章讨论的主题紧密相关,不一定是最新的但一定是最经典的。通过该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学生比较深刻理解某种决策方法如何运用的精髓。思考案例主要供学生课后巩固本章所学知识和技能,一般要求难度比讲解案例稍低,案例设计中尽量避免设计过多的陷阱,这样将保证大多数学生经过一番独立思考后都能找到答案,学生就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一定的成功感。思考案例在整个案例系列会起到巩固强化的作用。我们在讲授债券市场风险管理这一章时,选取了三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导入案例选择的是欧洲债券危机事件,属于宏观层面的债券市场风险。选择这个案例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量:一是该事件是近几年国际金融市场的重大事件,虽然欧债危机的最黑暗时期已经过去,但导致危机的深层次原因依然存在,仍然有关注研究的价值。二是它主要涉及到债券的信用风险问题,这是最常见的风险,在未来的金融实践中学生还会大量地面临此种风险,因而他们会产生强烈的学习兴趣,搞清楚相关各方究竟如何来化解信用风险。讲解案例选择的是武汉钢铁集团2002年公司债券案例,属于微观层面的债券风险案例,主要引导学生着重分析发行主体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避险措施的选择,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充分揭示公司债券面临的各种风险,充分理解债券条款设计的合理性。思考案例同样选择的是微观层面案例,超日太阳公司2014年债券价格急剧下跌,投资者损失惨重。通过这个案例,可以学生深刻理解除了债务人直接违约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等级下降,也会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结论
【关键词】经济法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教学手段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10-0030-03
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和必修课,经济法课程对于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有着重大的意义,加之课程本身较强的实践性,这些都决定了经济法课程必须要大力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尽管目前已经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所以,亟须用新的视角和思路来推进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
一 经济法教学内容改革的现状和具体方案
1.经济法教学内容改革的现状
与法学专业不同,经济管理类专业开设的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远远超过了部门法的范畴,其涵盖了经济法、民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以及商事仲裁、民事诉讼等程序法的内容。但是,目前各专业经济法的学时数均为54学时,明显不够。而在专业总学时数受限的情况下,经济法课程学时确实难以增加,所以,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选择教学内容。
学院现有的经济管理类专业包括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贸易、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等。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经济法的教学应使学生能够理解和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本法律知识,能够从容应对本专业工作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相关问题。所以,从教学伊始,经济法教学就确立了为专业服务、注重因材施教的指导思想。
在以往的教学中,具体做法是针对不同专业,选择不同的教材、教学内容,制定不同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如财会类专业主要讲授支付结算法、票据法、会计法等教学内容,工商管理类专业则讲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等教学内容,金融学、国际贸易等专业则讲授金融法、国际贸易法、商事仲裁法等,教学效果也比较明显。
但是,随着社会对法律知识的重视,目前各专业逐步认识到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除了经济法外,各专业均在各自新修订的方案中增加了与专业有关的法律课程。如金融学专业与经济学专业开设了金融法,会计学专业与财务管理专业开设了税法,管理学专业开设了社会保障法、广告法等课程,并且均作为专业限选课程。在这种情形下,经济法的教学内容就会与这些课程的内容相互冲突。所以,教学内容必须要做重新调整。
2.经济法教学内容改革的具体方案
基于为专业服务、注重因材施教的指导思想,经济法课程应重视系统的学科知识结构,并结合学生的其他专业课,同时也要与工作中的知识结构相吻合。所以,建议统一将经济法的教学内容设置成以下六个专题,并合理分配学时数。
第一,公司法专题(12学时)。主要讲授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的过程中的法律规则。要求学生理解不同公司的区别,掌握公司的概念和分类、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地位、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制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债务承担问题、公司的清算制度以及企业财产分配顺序,掌握运用公司法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和技能。
第二,合伙企业法专题(6学时)。主要讲授合伙企业设立和变更中的法律规则。要求学生理解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企业的区别,掌握合伙人的责任、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合伙债务的清偿规则、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掌握运用合伙企业法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和技能。
第三,合同法专题(14学时)。主要讲授合同订立、生效、履行、终止的基本法律规则。要求学生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合同成立以及生效的要件、合同履行中的特殊规则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掌握运用合同法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和技能。
第四,担保法专题(6学时)。主要讲授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担保方式的基本法律规则。要求学生理解不同担保方式的区别,掌握保证责任、抵押合同及抵押登记的效力、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法律制度。
第五,劳动合同法专题(10学时)。主要讲授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的法律规则。要求学生了解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掌握劳动合同的特殊条款、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后果,掌握运用劳动合同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技能。
第六,票据法专题(6学时)。主要讲授票据的分类、票据行为以及票据权利等基本法律规则。要求学生了解票据的功能,掌握票据的特点、各种票据行为的有效要件、票据追索权、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等。
采取以上教学内容,既可以避免与专业其他法律选修课程的内容相冲突,也可以达到各专业统一课程名称、学内容、学评价等效果,从而更大程度地提高教学效率。
二 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的现状和具体方案
1.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的现状
在经济法教学中,我们一直强调教学方法的改革,但并没有明显的突破。
第一,教学方法仍较单一。基于法律课程的逻辑传统,传统的教学方法仍以理论传授为主。而在理论教学中,教师们也都特别注重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原理的讲授。但是,和法学专业不同,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法学基础知识非常缺乏,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无法开设如法理学、民法、商法、行政法等经济法必需的前设背景法律知识。即便是在一年级普遍开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涉及法律基础的部分也相当有限。所以,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对法学思维方法很陌生。这就要求教师在有限的学时中,既要补充大量法律常识,又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同时还要完成既定教学内容和目标。而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倍感吃力,部分学生产生畏难情绪,从而失去了学习该课程的信心和兴趣。
第二,虽然目前经济法教学中均采取了案例教学法,但是大部分老师仍将案例教学简单理解为举例教学,案例的作用仅是为了辅助加深对概念和理论的理解。所以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也仅以教师分析为主,学生因为缺乏相关的基础知识而无法或根本不参与,无法形成良性互动,不能达到案例教学的初衷。另外,案例教学需要系统编写的精选案例,而大部分教师对案例的整理准备不充分,同样的案例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就会显得枯燥无味,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不可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第三,在经济法教学中,学生的参与情况尚需进一步加强。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针对法学专业的学生,往往可以采纳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旁听庭审、法律文书写作等实践实训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和实践能力。但由于学时、条件等各种因素的限制,这些方法不可能在非法学专业学生中简单移植。目前我们主要采取的还是习题训练、课堂提问等简单做法,但效果并不很好,如何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已成为经济法教学中急需解决的一大问题。
2.经济法教学方法改革的具体方案
提高理论课的教学方法,最重要的还是提高教师本人的教学能力。教师的教学能力不仅表现为语速适中、教学表情丰富等基本教学技能,还应重点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要从学生的认知规律出发,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选择教学内容的顺序,同时,建立起每一章节的知识体系框架,让学生尽快熟悉法律知识体系。另一方面,要特别注意课堂语言的通俗化。法律语言的庄重性、准确性决定了法律文本的枯燥和深奥,面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教师必须要将其通俗化。要用学生听得懂的语言对法律知识进行“翻译”,用学生熟悉的生活场景对法律知识进行说明,以此来拉近学生与法律知识的距离,让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亲切感,不再有畏难情绪。这就需要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表达能力。
在案例教学法的改革方面,教师必须摒弃案例教学就是举例教学的错误思想,在收集案例、选择案例、组织案例教学等环节多下工夫。搜集案例是案例教学法能够有效实施的前提。可以从《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等电视媒体节目上搜集,也能够从《法制日报》等报纸杂志上搜集以及从法律图书馆、中国法律信息网等网站上搜集。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制作十分成功,并有专家点评,有很强的说服力和影响力。其中有些案例十分典型,也有一定的理论深度,都是很好的案例素材。选择案例时,一般应注意新颖性、典型性、层次性,即尽可能选择司法实践中的最新案例、有代表性的案例、有深度和广度的案例,这样既能吸引学生,也便于开展提问和学习。案例选得好,案例教学法就成功了一半。在组织案例教学时,要注意教学设计,可以采取分组讨论的方式,事先将案例公布,让学生有充分思考的时间,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机会。最后由教师总结分析案例,引出需要学生掌握的理论知识点。
在调动学生积极参与方面,必须注重参与式教学方法的改革。参与式教学,就是教师按照参与方式的要求和途径,依据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学生特点,以学生容易接受、便于参与的方式组织课堂教学,使学生通过亲身参与、亲自操作掌握教学内容的方法。可以采取的方法主要有讨论、辩论、换位等。讨论,是指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关心的问题,在上课过程中由学生围绕布置的问题自由讨论发言,鼓励学生争论和辩论。当发言、争论或辩论结束后,由教师进行总结陈述。辩论,是指根据课程要求和社会实践进展,选择若干有争议的观点,在教师和学生的综合选择后定下一个可辩论的题目,将学生分为正、反方和旁观者点评三方。在正反双方辩论后,先由学生旁观者点评,最后由教师评讲。换位,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选择1~2个学时,根据特定教学内容,选取素质较好的学生以教师身份开展教学,教师积极参与提问和总结,以提高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能力和学生的表达能力。这些教学方法都很容易引起互动。但是,参与式教学也需要充裕的实践教学时间,如何把握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演练磨合。
三 经济法教学手段改革的现状和具体方案
1.经济法教学手段改革的现状
我院经济法课程较早就采用了多媒体教学等手段,在优化教学环境、丰富教学内容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实践发现,目前的教学手段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第一,多媒体教学很容易成为“机灌”式教学。多媒体教学具有信息显示速度快、信息量大等优点,但非法学专业学生本身对陌生的法律名词就很困惑,如果信息展示太快,学生的思维往往跟不上授课进度,疲于记笔记,需要学生理解的内容反而没有很好理解。有学生反映,上课时教师讲的内容,很认真地记了,也懂了,但在案例分析或习题演练的时候却不会做。这样就削弱了多媒体教学应达到的教学效果。
第二,没有真正做到“多”媒体教学。目前,经济法教学已全部采用多媒体教学方式,但很多教师并没有很好地利用多媒体教学的优势,有些只是单纯地把板书的内容制成课件。而除了课件以外,没有其他媒体,甚至连黑板的板书也没有了,“多媒体”教学实际上还是“单媒体”教学。同时,老师对多媒体课件也逐渐形成了依赖,课件制作也仅仅采用文字一种元素,课件变成了电子黑板,也容易造成学生视觉上的疲劳。
第三,其他辅助教学手段的利用率不够。目前,经济法已经建立了与教学相关的精品课程网站、Moodle教学平台,并且已经结合使用。学生们普遍反映信息量很大,很有用。但同时也反映有些资源特别是视频教学录像打开很慢甚至打不开,Moodle也常常进不去,这说明学院相关的维护人员投入不足。但是,从自身建设来看,学生的访问量并不高,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优质资源建设、交流与共享。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平台的功能尚未完全开发利用,学生的其他课程负担较重,这些都影响了辅助教学平台的使用。
2.经济法教学手段改革的具体方案
多媒体教学设计的完善,要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是课件制作必须体现多媒体教学应有的互动式、交互式、现实模拟性优势特征,要注意文字、图案、视频等多种因素的组合,提高课件的美观与简洁。二是要防止走入多媒体教学的误区,避免过分追求现代教学媒体的运用,要把多媒体教学和传统的教学手段结合起来。必要的板书对于引导学生学习仍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每学期还应根据学生反映和教学要求,对电子教案和多媒体课件进行修改和完善,使之不断更新和升级,提高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今年以来,我省连续发生多起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特别是“10.7”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5死,20伤的严重后果。为此,省政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教训,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全力抓好交通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省市先后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就我县而言,三季度连续发生多起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不少问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仍然十分艰巨,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现就如何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抓紧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近期我县连续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充分暴露出当前我县公路施工维修改造工作不规范、施工安全管理不严格,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完全落实,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不够、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县乡以下公路失管失控面大、漏管失察情况突出等问题。我县由于受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因素的制约,现已通车的公路等级低,且多为盘山公路,路窄、弯急、坡陡,路况差,事故多发点、段及危险路段多,大量县乡道路无交通安全设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加之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观念、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农村群众违法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情况极为普遍,重特大交通事故隐患十分突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当前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交通安全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体系和工作考核评比体系,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
针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乡镇、县道路交通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防范措施,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做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一)公安部门
1、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放在首位,从各个安全环节上全面强化措施,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要口、要点、要段上都要部署警力,强化路面巡查力度,坚持7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严密监控客运车辆情况和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载货摩托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做到查获一起处理一起,该罚款的上限处罚,该行政拘留的坚决拘留,决不姑息迁就。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超速行驶、无证驾驶、占道行驶、酒后驾车、超载超员、违法超车、违法会车等七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3、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强化工作手段,落实宣传教育措施,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交通部门
1、要加强客运车辆和客运站点的管理,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和超员车辆、带病车辆出站,严厉打击不进站经营、无证经营、非法载人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
2、对公路运输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技术条件、行驶线路要认真审核,依法管理,依法治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缔。
3、督促客运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努力解决城乡人民群众及学生乘车难和无安全感的问题。
4、近期内对客运市场进行一次检查,对管理措施不落实,以及不具备道路营运条件的单位和企业要坚决整改;对违规营运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停业整顿,后果严重的取消其营运资质;对挂靠营运客车的运输证、线路牌进行清理,加强对挂靠客运驾驶员的资质和营运质量检查。
5、严厉打击超限超载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扎实做好源头治超工作,确保货运车辆行车安全。
6、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对县乡道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采取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增加安全防护设施等措施,实施道路安全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翻新施工道路的安全管理,通过设置标志、施划标线、向社会公告等形式,加大管控力度。
(三)教育部门
1、各中、小学校要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列入教程的内容,加强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的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的校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切实保障学生放学、返校乘车安全,坚决杜绝租用拖拉机、低速货车及无牌无证车辆运送学生。
3、要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地处公路沿线的学校,要采取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公路沿线学校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四)工商部门
1、严格交通运输单位和个体客运户营业执照的审查、核发工作。对公路和城市街道占道开办的农贸市场、赶集交易点等危及交通安全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
2、要加大对店外经营的管理,坚决取缔以路为市、摆摊设点的非法行为,确保道路畅通。
3、积极配合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抓好城市停车场的选址、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五)住建部门
要扎实搞好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和维护,对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和破坏市政设施的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依法查处。
(六)农业部门
要切实加强对农用拖拉机的管理,做好农机驾驶员的审验和教育。建立农村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档案,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大力整治无牌无证及拖拉机载人经营客运的违法行为。
(七)安监部门
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八)宣传部门
要利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刊、专版、专页,大规模开展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大力推进宣传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强化人民群众特别是学生和农村居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九)发改、卫生、监察、质监、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按职责分工履职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作风,强化责任,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乡镇和各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关键词]案例 教学 保险学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十九世纪二十年代,由美国哈佛商学院所倡导,是一种运用社会或身边发生的事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说明道理,给学生的行为以启发的教学模式。其具体操作流程是“以例激趣一以例说理一以例导行”。对传统《保险学》课程的教学方式进行改革,案例教学是必然的选择。
一、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学教学中的作用
案例教学法可以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可以弥补《保险学》教材一些内容滞后于保险业发展的不足。
(一)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保险学课程是一门研究风险管理和风险转移的学科,实务性极强,无论是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还是意外伤害保险,都与我们的实际生活息息相关。因此,讲授保险学课程就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有助于调动课堂气氛,增进师生互动。保险的种类繁多,内容、特点各异,但在授课过程中,各险种讲述的框架大同小异,如果教师授课一味地采用满堂灌的“填鸭式”方式,则很难活跃课堂气氛,也不利于师生互动。而案例教学法则是把案例带到课堂中去,在教学过程中体现出“以学生为中心” “以自主学习为中心”,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并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有助于引导学生思考,开拓学生思维。保险学的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复杂且难以理解,案例能引导学生思考相关的原理,把理论与实务紧密联系起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保险学的专业知识并能学以致用。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可以如“当事人”一样,身临其境,提出方案,处理问题。教师在引入案例时,可从多个层面给学生以引导,培养其发散思维能力。
二、实施寰例教学法应做的准备工作
实施案例教学,教师要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
(一)明确教学目标。要清楚地知道通过本案例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案例的选择与编写,以及教学环节的设计都要围绕这一目标来进行。
(二)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一是精选教学案例。要本着典型性、理论性、及时性和多样性的原则来选择案例。二是要注重正面引导。教学的过程同时也是育人的过程,因此要用正面的案例对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进行引导,将正、反面案例相结合。
(三)正确设计教学环节。一是引导学生展开讨论。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的关键环节,教师要注意将问题引向深化。可采用分组讨论的形式,首先由学生在小组内进行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全班交流、辩论,找出合适的解决办法。二是注重点评总结。教师应及时归纳学生的不同意见和观点,把各组讨论的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帮助学生理清思路;然后针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总结,得出正确结论。
三、案例教学法要注意的问题
(一)案例教学法不能完全取代其他教学方法。
开展案例教学仍须坚持“理论一实践一理论”的思维方式,它不能替代其他教学方法,如社会实践、模拟实习等实际操作等。
1 要与理论教学相结合。不掌握理论就无法开展案例教学。因此,教师应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增强自己的科研能力,才能更好地进行理论教学。
2 要与多媒体相结合。多媒体教学具有信息量大、视觉冲击强等优点。可以通过多媒体展示案例,加大信息输出量,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 要合理使用教具。比如在讲到保险合同时,给学生传阅保险公司印制的投保单等单证,可以使学生很快明白保险合同的格式、作用等相关知识。
4 要开辟第二课堂。案例教学要尽可能走出教室、走出校园,把课堂搬到社会上去,让学生亲身体验保险实务,增进学习效果。
(二)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扮演好“总评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