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好期刊网,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证券代码(211862)

小学人事工作计划集锦9篇

时间:2023-03-07 15:00:16

小学人事工作计划

小学人事工作计划范文1

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汇报,这次会议是市政府同意召开的此之前。郭市长对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5月14日省政府会议精神。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省编办四部门关于“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有关文件,安排安排我市“特岗计划”具体实施工作。

旨在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任教,特岗计划”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启动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缺乏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这项计划20062008年主要在国西部地区实施,从今年开始,扩大到包括我省在内的中西部22个省(区、市)省委、省政府对这项计划在省的实施工作非常重视,3月2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省不只要依照国家要求,实施好国家计划,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启动实施我省地方计划。国家计划与省地方计划按11比例实施。教育部分配给我省国家计划5000名,再加上我省地方计划,今年我省共计设置1万个特设教师岗位,全部用于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省教育厅给我市分配了999名特岗计划(不含固始)其中国家计划679名,地方计划320名。各县目前已设置到各个岗位。5月14日,省政府又专门召开了会议。省、市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招聘方法和招聘简章。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我市“特岗计划”实施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增强开展“特岗计划”紧迫感,充分认识“特岗计划”重大意义。

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当前。农村中小教师紧缺。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国家提出并成功实践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既有利高校毕业生就业,又有利解决农村中小学缺编问题。

(一)实施“特岗计划”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着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撤地设市十年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教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全市农村中小学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免费义务教育基本实现,高考连续五年居全省领先地位,职业教育多次受到省政府惩处,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可以说,市教育发展取得了历史空前的成绩,站在较高的历史起点。整个教育发展的过程中,教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重点,当前农村教育是大头。也是难点。省、市两级对农村教育一直高度重视,先后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两免一补”政策等等,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农村教育不时加强,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从一定水平上讲,农村孩子们有学上”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但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目前我市义务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仍不高,教育经费保证水平较低,乡村区域、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师资力量十分单薄等问题也十分严重。让孩子们接受优质教育的呼声非常强烈,上好学”问题正成为突出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教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键也在教师,上好学”关键仍在教师。因此,特岗计划”实施,对于加强农村教育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无疑是一个十分有效的举措。

(二)实施“特岗计划”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保证和改善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健全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提高教师素质”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讲话中强调:要特别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总理在今年“两会”上作的政府工作演讲》中要求: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农村教育工作不时加强,农村教师工资保证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教师待遇不时提高,教师地位逐步提升,教师职业受人尊敬、令人羡慕,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热情进一步提高,教师在农村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市农村师资力量单薄,中小学教师老龄化现象严重,学历层次较低,整体素质不高。今年全市教育工作会上讲过,市山区面积大,一些教学点分散,缺教师现象比较突出,另外过去由民师转正的教师数量大,大部分“老龄化”即将面临退休,中青年教师又少,从而导致教师队伍‘青黄不接’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中,80%教师在农村,农村教师80%由民办教师转为公办的而这些教师中,80%已老龄化,同时,全市中小学教师以千分之一点二速度自然减员。这些年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高全市教师素质,经过培训,全市初中专任教师中的本科学历比例达到36%小学专任教师中的专科比例达到50%但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农村教师的学科结构矛盾也比较突出,特别是英语、体、音、美教师紧缺,有些县小学英语课程到现在无法开设,农村小学好多地方没有体、音、美教师。当前,一些县区出于维护外地就业的需要,不愿接收高素质的新师资,一些地方不合格人员和超编人员难以淘汰或分流,使得高素质合格教师补充困难;还有一些县区不合格人员已到年龄,缺乏正常的渠道,无法腾出编制补充年轻、优秀教师等等。农村教师队伍呈现了有编不补,有编难补,无编可补的现象,严重影响制约着农村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采取省级统筹,这次“特岗计划”实施。公开招聘的方式,国家和省级出钱,录用一大批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能有效地缓解农村教师队伍的总量缺乏,解决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改善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学科结构,从而有效地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可谓“一举四得”而且这一制度设计创新了教师补充机制,严格了用人规范和程序,有利于强化政府责任,有利于突出学校需求特点,有利于宏观调整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有利于学校用人与治事的结合。对于建立教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保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具有深远意义。

(三)实施“特岗计划”缓解大学生就业矛盾。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2009年我省有高校毕业生约37万人,较去年增加4万多人,加上往年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总量预计突破45万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书记、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就大学生就业问题作出明确指示,要求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放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引导和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基层、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省委、省政府也召开了2009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安排。市委书记王铁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当前形式下,让大学生就好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社会大局稳定意义非同寻常,要给位置,造位置,创位置,挤位置,扎实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大学生是国家的希望,家庭的寄托,就业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目前,一方面农村遥远贫困地区学校急需合格教师,另一方面高校毕业生下不去,合格教师难以补充。实施“特岗计划”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和用人机制,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为大学生就业提供了机会,拓宽了渠道,既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又有利于促进青年人才的健康生长。希望各县要增强紧迫感,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作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的战略举措之一,抓住机遇,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大力推进,确保这项计划在市全面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特岗计划”有效作用。

二、增强实施“特岗计划”责任感,认真做好“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该计划顺利实施,特岗计划”既是成果德才兼备教师队伍的人才工程。一定要统筹安排,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精心做好三阶段工作。

(一)公平公正。细心做好招聘阶段工作。这个阶段必需抓住五个环节:一是制定需求、科学设岗环节。2009年我省“特岗计划”名额共1万人,其中:国家计划5000人,分配我市4个国贫县计划共679人,地方计划5000人,分配给我市3个省贫县计划共320人。各县要根据计划,坚持岗位紧缺、比例协调、相对集中、以人为本、科学设置原则。如果岗位设置不科学,就不能吸引大学生报名,本县计划就可能调到其它县,就可能影响到明年省再次下达计划。二是明确对象,从严把关环节。特岗计划”招聘对象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同时可招聘少量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必需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各县在面试前的资格复查中,一定要把住这一关。三是精心组织,严肃考务环节。这个环节是招聘阶段的关键环节,由市级负责,市教育局要采取得力措施,选好考点、选派监考、配备屏闭,要严肃考风考纪,开好考务会议,要像抓高考一样,抓好这次招聘考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不出任何问题。四是统一规范,公正面试环节。这个环节由各县承担。省里制定面试规范,市里派巡视员监督。面试满分为100分,并计入总分。各县一定要在市规定的时间内,严格规范,客观公正,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五是扎实做好岗位培训环节。岗前培训是个基础性环节,大学生第一次当教师,对于教育政策法规、教材教法、新课程改革、班主任工作等都不懂,各县一定要完成培训的学时,确保特岗教师今秋开学前到校任教。这里重申,上述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跟踪管理。耐心做好任教阶段的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设岗县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其中,国家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布置,省地方计划由省财政安排。国家计划和我省地方计划特岗教师执行同一工资规范。其津补贴由各县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总的要求是特岗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凡特岗教师工资性收入水平高于国家规范的其高出局部由所在县财政负担。各县财政要认真落实配套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津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以及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证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证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各县要依照要求落实好特岗教师津补贴发放、住房布置、交通医疗等相关生活待遇保证,确保特岗教师享受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要采取切实措施,提高特岗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协助他尽快生长为骨干教师。要关心特岗教师的生长,并帮助他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尽可能为他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特岗”教师在3年的任期由有流失、流动的现象。这些现象属于正常的但流失太多、流动面太大,根据外省“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就说明我跟踪管理,服务上有问题。市县要制定出“特岗”教师管理方法。特岗计划”招聘的大学生,有的外地的甚至外省的不远千里来到农村山区从教,如果我客观条件太差,主观上再关心不够,对于一个举目无亲的孩子来说是难以留得住人的各县一定要树立人才观,树立服务意识,做到条件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

(三)掌握需求。全心做好期满阶段工作。这是特岗计划”第三个阶段工作。随着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推进,城乡二元结构差别缩小,农村学校布局的调整,市农村教师总量需求会逐步缓解。因此,各县必需做好统筹规划,纳入“特岗计划”县原则上不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特岗教师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自己愿意继续留任的各县必需确保落实工作岗位,料理入编手续。各县相关部门一定要各负其责,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为聘期已满、考核合格、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教师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各县要在实施“特岗计划”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法,加大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的工作力度,确保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3年聘期届满后全部落实工作岗位。

三、增强做好“特岗计划”使命感,切实加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领导。

要采取措施,为了确保“特岗计划”顺利实施。扎实工作。

狠抓落实。特岗计划”三大阶段”有机结合,一是加强领导。其中的许多环节环环相扣,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不能掉以轻心。根据省文件要求,市“特岗计划”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和编办四部门负责实施。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协调解决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各县也要建立相对应的工作机制,县政府的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切实把实事办实。

小学人事工作计划范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居)级民主自治建设,建立、健全“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依法建制度、群众作主人”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新机制,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村(居)实际,制定本村(居)《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全体村(居)民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建设“少生优生、富裕文明、健康幸福”的新家庭。

第三条:本《章程》是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规范,凡户籍在本村的村民及居住在本村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均应自觉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村(居)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全村(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员由村(居)“两委”提名,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为村(居)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本村(居)的计划生育工作受镇街以上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并按时完成上级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村(居)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村(居)计生协)在村(居)党支部的领导和村委会的指导下,依据《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管理本村(居)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理事会具体负责本《章程》的实施工作,承担本村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由“两委”提名,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居)计生协秘书长由村(居)计生专干兼任,会员小组由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居)计生协秘书长负责村(居)计划生育日常工作,村(居)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协助村(居)计生协秘书长开展工作。

第七条:村(居)建立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监督小组,其成员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村(居)民在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中的权利:

(一)有权参与村居委会《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公约》、《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协议书》以及有关制度的制度和修改。

(二)有依法生育的权利。鼓励村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例》规定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无生育能力的,符合《收养法》和《条例》规定,可以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三)有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四)有接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的权利。

(五)有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六)有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审议本村(居)有关计划生育的重大决策,监督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推选本村(居)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

(七)有享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本村(居)规定的各项优待和奖励的权利。

(八)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有不受侵害的权利。

(九)对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和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请求法律给予援助的权利。

(十)可以自愿加入计划生育协会。

(十一)享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村民在计划生育中的义务有:

(一)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自觉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和本《章程》。

(二)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必须依法进行结婚登记。不得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不得违反《收养法》的规定非法收养孩子。

(三)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四)有接受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教育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指导的义务。不得近亲结婚。育龄夫妻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生育疾病的,禁止生育;已经怀孕的,必须终止妊娠。

(五)有及时落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接受孕情、环情检查的义务。不得违反政策怀孕,发现后必须落实补救措施。

(六)流动人口有接受计划生育管理的义务。不得无证外出,外出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必须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和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得隐瞒结婚、怀孕、生育情况。

(七)有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不得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阻碍育龄夫妻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不得虐待歧视女孩或生育女孩的妇女;不得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不得容留、包庇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不得仿造、骗取计划生育证明;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

(八)有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违反政策生育者,应当按《条例》规定接受社会抚养费征收;扰乱计划生育管理秩序、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房屋若租(借)给外来人口暂住时,应认真配合村(居)计生部门做好外来人口的计生管理,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验《婚育证明》,接受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及上级计生部门的管理。

(十)享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若干制度

第十条:学习教育制度。

(一)村(居)人口学校每季举办一次育龄群众培训班。讲授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基本知识,结合传授时事政治、政策法规知识和村民需要的实用农业科学技术知识。

(二)村民小组经常组织会员、育龄群众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三)村级要利用墙报、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民主议事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计生工作例会。镇驻村(居)干部、联片领导、村(居)党支部委员、村(居)人口计生办工作人员、村会计参加例会,必要时可扩大至育龄妇女小组长参加例会,汇报小结当月全村人口计生工作情况,汇报全村结婚、怀孕、出生、四项手术、三查、全过程管理、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其它人口计生数据情况,并按变更情况及时调整有关档案。研究解决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布置下季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二)每年召开1-2次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村(居)委会关于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实施情况和下年度实施方案的报告;评议村(居)委会成员和计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审定表彰名单;讨论决定其它有关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管理服务制度。

(一)建人口计生工作台帐。对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外来人员、享受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信息录取入机(电脑)。对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接受免费避孕药具等计生资料建档入册,并做到每月进行变更调整完善。

(二)村(居)委会应及时为新婚夫妇或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出具有关证明或申办《生育证》,为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协会小组长对本组育龄妇女每月上门访视一次,积极配合镇街计生服务人员对产后、术后对象及时随访,并做好随访记录,做到生、孕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掌握到人。生育者在产后10天内应向协会小组长主动申报生育情况,杜绝出生漏报现象的发生。

(四)配合镇街计生服务站按规定为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对患妇科育龄妇女和不孕症夫妇,提供防病治病知识和不孕症诊治联系服务。

(五)积极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在计划生育家庭户中树立“少生快富”示范户,搞好计划生育结对帮扶,尽力为他们提供致富项目、信息、技术、资金、销售等服务,帮助计划生育户勤劳致富奔小康。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下列内容:

(一)奖励扶助政策及对象名单;

(二)再生育政策、生育情况;

(三)违法生育生育人员及处理情况;

(四)帮扶对象及项目情况;

(五)镇街、村(居)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咨询举报电话、举报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协议制度。村(居)委会与育龄村民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镇街政府、村(居)委会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

第十五条:评比表彰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先进计划生育协会小组、优秀协会会员和优秀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等。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六条:村(居)委每年从可支配资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计划生育经费,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人员进行奖励。

(一)对独生子女因意外亡故、致残其父母不再生育或领养的,其丧失劳动力后的养老问题,按照上级规定给予照顾。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三)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而自愿终生只生一孩的家庭户,享受区给予1500元奖励金;

(四)村(居)委会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提供就业信息,优先解决就业问题。

(五)0-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镇政府及村委员会承担,承担比例根据各村的情况,由镇政府与村委员会协商确定。

(六)农村独生子女特困(低保家庭)户的独生子女上学免交课本费,资金由镇计划生育事业费和民政救济各付50%。

(七)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给予产妇产后营养费补助100元,由镇街计划生育事业费支付。

(八)贫困(家庭人平均收入1000元以下)独生子女考上国家重点大学奖励1000元,普通大学奖励500元,经费由区计划生育事业费支付。

(九)镇人民政府审批农村建房时,“自治”独生子女家庭,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审批。

(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有利于“自治”独生子女家庭优惠政策。

(十一)农村“自治”计划生育户改厕时每户补助100元。

第十七条: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要进行严厉处罚。

(一)凡享受第十六条所述优惠政策后,违反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应退还所享受的一切优惠奖励。

(二)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者生育。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村(居)民,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章程》处理,取消其他优先优惠措施,不得参与村各类先进评比。

(三)对非法收养、弃婴及婴儿出生后去向不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侵犯人身安全的,责令当事人写出检讨,赔偿一切损失;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村(居)民,不享受奖励扶助扶贫贷款、子女入学、就业等优惠政策。不得评为文明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村(居)委员会。

小学人事工作计划范文3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全区教育方针、法规、政策的落实实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热点问题和各类举报案件;负责调查、处理本系统违纪案件。

(三)负责本系统干部考核、培训、培养选拔、任免及组织发展,干部档案的建立、保管。

(四)负责本系统理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工作和干部、教师理论学习,师德教育管理;党建资料管理,党刊发行。

(五)负责群团组织建设、教育工会组织建设、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监督教工民主权利的落实,组织教工社会性活动。

(六)负责指导检查全区中小学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教育计划;监督检查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管理教学用书和学生用书;对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宏观管理、调查、总结和分类指导;对中小学办学方向和规范化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七)贯彻落实国家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计划,科学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动学校“阳光体育”和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八)监督学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创建“平安校园”。

(九)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对高中、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组织与指导;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反向小综合会考、中职升高职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考务工作,负责对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的职工教育、社区教育宏观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审批民办学历(非学历)学校的审批、监督、宏观管理及日常视导、年度检查评估工作。

(十一)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计划,教工需求预测、人事调整、大中专毕业生的调配计划;负责教师教育工作、教师职称评定、聘任、考核、培训及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负责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技术工作考试、伤残人坚定,教师奖惩、人事档案的管理、师资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中小学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负责教育系统经费核查、统计分析、监督与管理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与配备;负责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与审计。

(十三)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所开办、停办、级别评定工作和全区托幼园所业务视导、年度审验评估工作。负责园所长和保教人员的资格审定和培训。

(十四)负责中小学科学技术、劳动技术课程的整合与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0-3岁早期教育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学前教育全面发展。

(十五)负责对教育系统信息化设备进行管理和指导。建立覆盖全区的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为学校提供设备技术和设备应用的服务支持。

(十六)负责新建、翻建和扩建校舍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校舍、教师公寓维修和维护。

(十七)负责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负责学生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负责教育事业开发和管理。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小学人事工作计划范文4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我校成立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小燕(校  长)

副组长∶刘萍(副校长)

尹明(分管该项工作)

成  员∶吕秀蓉   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明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吕秀蓉为管理员。

二、供餐方式

根据统一要求,我校实施“鸡蛋、学生奶”模式,在每天上午课间操后,由各班主任统一领取、发放,组织食用。

三、具体实施

1、对蛋奶的包装、生产日期进行查验,在确认无破包、胀包、脏包等问题后,根据各班学生名册分班装箱,并负责发放给班主任;

2、各班主任负责领取、分发本班蛋奶,分发时,再次检查安全指标,督促学生按时食用,同时做好包装盒、蛋壳等杂物的清理工作;

3、班主任负责填写每餐食用登记工作;

4、了解学生食用后情况,发现如有学生身体不适或过敏现象,及时报告学校;

5、按时督促将盛放蛋奶的用具上交,及时清理食用后产生的垃圾。

6、管理员负责与比选企业联系,落实、查看供货商的质检报告并存档;

7、管理员负责做好货物出厂日期、品名、数量等的登记;

8、管理员建好定期的专项台帐及财务管理工作;

9、管理员按时做好蛋奶的食用统计工作,整理好每天每班的食用登记表册,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10、督促检查蛋奶的保管、储存、分发、发放、学生食用等情况,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情况的公示。

11、处置在实施营养计划过程中所遇到的一切问题,包括食品安全、运输、保管、宣传等。

四、工作实施具体步骤

1、加强宣传,及时召开家长会、班会、教师会等,宣传政策,传达文件精神,安排布置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2、及时公示,将我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方式、工作小组、实施对象等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若班级学生有转出转入情况,也应及时公示。并在公示栏处设置意见箱,收集学生、家长、社会所提意见。

3、由吕秀蓉负责对企业运送的奶、蛋进行清点、验收,及时放到规定的室内储存,按要求保管,并做好防盗、防潮、防霉变、防鼠害等;

4、发放组在每天第二节课前,将验收合格的蛋、奶按各班人数装箱,课间操时交班主任领取;

5、实行轮流试尝制,由校长和每天行政值日在每天第二节上课时,到专管员处领取一份蛋、奶,提前半小时品尝,并做好试尝登记。

6、班主任领取后,由班主任或跟班教师统一组织,在各班教室分发给学生,指导学生食用。

7、食用后,由班主任将学生签字的登记表统一交发放组,发放组将登记表收齐整理后,装订存档。

五、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营养改善计划”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当发现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再由领导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营养改善计划”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镇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学生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鸡蛋、牛奶、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小学人事工作计划范文5

学习和生活环境?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观念,提高自身素质。中、小学总务管理者既是管理者、组织者、又是服务者,作为管理者要不断学习现代学校管理理论和方法,转变观念,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服务育人,奉献创新思想和效率意识,善于打破陈旧的管理模式,改进管理方法,建立新

的适应学校发展的管理体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制定和落实有效的工作计划,确保学校总务工作顺利进行。 古人说:“用兵之道,以计为首”。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办什么事情,事先都应有个计划和安排。有了计划,工作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步骤,就可以协调大家的行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同时,计划本身又是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考核标准,对大家有较强的约束和督促作用。所以计划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制定好工作计划,是建立或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也是做好学校总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作为中小学总务管理者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有效的远近规划和长短期计划,如学校建设远近规划,学年、学期、季度工作计划及近日工作流程等,以确保学

校总务工作顺利而高效的进行。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管理有章可循。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因此中小学总务管理工作只有在学校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不断地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才能使总务管理工作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也能使后勤工作人员感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达到优质服务,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起重要保障作用。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行事,真正做到收支有标准,管理有制度,监督有效果;再如,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实行财产管理责任制,使所有校产分门别类登记造册,账目清楚,帐物相符,用管结合,责任到人,真正能够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杜绝各种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四、加强后勤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学校的后勤工作,既是一项理财管物、收收发发、修修补补、扫扫擦擦的事务性工作,又是一项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政纪律,政策和原则性很强的技术性工作,如果后勤人员没有吃苦和大公无私的精神,没有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思想和意识;没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一定的专业知识是难以胜任的,作为中小学总务管理者必须在尽力争取校长的支持下,加强后勤工作人员建设,在制定并落实后勤人员政治及业务学习计划,加强后勤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力度,加强后勤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控制的同时,一是在充分了解现有后勤人员的情况下,根据各自的特长合理分配工作,使其各自发挥其特长。二是要充分相信人,坚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则,要大胆放手让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施展才能,使后勤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这是做好后勤保障的重要前提。三是把竞争机制引入后勤管理工作,总务管理者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后勤人员工作考核办法及奖罚办法》,把后勤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工作量及出勤等纳入评优评先和年度考核, 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四是要关心人,总务管理者要关心后勤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要关心后勤人员的切身利益,急后勤人员所急,想后勤人员所想,为他们排忧解难,充分调动后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发挥各自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为师生提供最佳的优质服务。

小学人事工作计划范文6

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我镇共有41个村,3个居委会,总人口4.76万人,已婚育龄妇女9334人,全镇各级协会组织47个,协会会员3900多人。近年来,我镇计生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带头,主动参与,为全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理顺关系,不断健全协会工作网络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长期以来都是以行政手段为主在开展工作。进入新的世纪以来,我们对自己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反思,越来越觉得以前的一整套工作方法与依法行政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与以人为本的理念、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有些格格不入。镇党委政府与镇计生协就新时期如何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最后把思想统一到了“发挥协会优势,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的基础上。我们把计生办和计生协比作“车之两轮,鸟之两翼”,要求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成为镇村工作人员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要求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多,面广,线宽的优势,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统一了思想以后,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建立和健全协会组织,是协会保持活动经常、工作活跃、作用发挥的前提和基础,把健全协会工作网络当作头等大事,高度重视抓落实。2004年是中国计生协确定的“协会组织建设年”,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国计生协和省计生协领导的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召开了镇计生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成员,并分责任区成立了五个计生协分会,由责任区主任兼任分会会长。与此同时,我们还对部分村计生协的班子进行了调整,按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各村民小组成立了会员小组,选举了组长,确定了职责,并对村协会常务副会长实行定额补贴。通过换届和调整,镇村协会理事会成员的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更加合理,协会的组织结构更加优化,工作力度更加到位。现任镇计生协常务副会长是我镇的原人大主席,新边村的常务副会长是原朝阳煤矿的党委书记,正团级干部。

二、创新机制,不断增强协会工作活力

计生协要成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力军,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依靠力量,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建立起适合计生工作特点的新机制。我们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计生协服务计生工作,实现自身价值的新途径,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建立起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群众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镇计生协坚持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培训原则,定期主办计生协理事和会员培训班,使广大理事和会员在做好计生工作的基础上,强化了全局意识、协作意识和自律意识,使计生协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建立“两为”创建机制。镇计生协在“我为国策作贡献,我为协会添光彩”,“争创先进协会,争当优秀会员”活动中,发动广大理事、会员开展了“比服务形象、比服务意识、比服务水平、比服务效果”的“四比”活动,取得明显的社会效果,一批先进协会组织和优秀会员在创建活动中脱颖而出,激发了广大理事、会员为国策作贡献的内在动力,增强了为计生工作服务的光荣感和使命感。

三是建立村民自治机制。计生协充分发挥计生协来自群众,回归群众的优势,坚持以村民自治为核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自觉担负起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重任。在这项工作中,镇计生协重点落实了“五抓”。

1、抓认识,准确定位。

镇计生协组织广大理事、会员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计生协的同志赴蛇形山、梓门桥等计生协工作起步早的地方参观学习,实地观摩他们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的工作情况,不断深化广大理事、会员对参与村民自治工作的认识。通过学习、参观、讨论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社会工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计生协作为计生战线上的群众组织,会员众多,分布面广,有着广泛的社会优势;人才济济,有相当多的老干部、老党员、老长辈、老模范、老职工、行业能人、致富能手,有着群众认同的权威优势;在农村普遍建立了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有着雄厚的农村工作优势;有上级计生部门强有力的领导、指导和支持,为协会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力的环境,有着日益发展壮大的政治优势,广大计生协会会员必将成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力军。

2、抓试点,积累经验。

2003年初,我们在确立争创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目标时,将着眼点放在了如何发挥计生协的作用,抓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上,镇计生办、计生协统一思想,召开了村民自治工作专题会议,并确定了新檀村为村民自治试点村。在镇计生协的指导下,村计生协推选热心协会工作、有奉献精神老支书王君贤同志任常务副会长;选举了有代表性、有较好议事决策能力的理事会;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能发挥作用的会员队伍,并对不能发挥作用的会员进行劝退,优化了会员结构。村上还投资1800多元购置了办公桌椅桌椅,装修了会员之家,换上了一些群众爱看的图文并茂的宣传画,为会员群众开展活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广大会员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和监督计划生育统计数字的上报、计划生育指标的管理、节育措施的落实、计划生育奖惩和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重大村务的决策,村计生协会的的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协会会员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会员们说:“过去是要我入会,现在是我要入会”。

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中,村协会充分发挥参与监督的职能,积极参与,多次召开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协会一班人逐家逐户登门征求意见,在征得广大村民的同意后,对村民自治章程中的条款进行了认真修改。经过他们的积极参与,制定出台了适合本村实际的《自治章程》。通过在新檀村抓试点,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证明了协会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唱主角的定位是正确的,经验是值得推广的。

3、抓整体,全面推进。

新檀村计生协和村民自治工作初见成效,镇计生协及时总结了其经验和做法,并在2004年3月份,在新檀村召开了全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现场会。会上,新檀村协会会长详细介绍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与会人员参观了村协会活动室、村服务室及各种资料等。镇计生协充分肯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取得的经验,要求在全镇逐步推广。会后,各责任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分别确定了自己工作基础比较好,群众觉悟比较高,村“两委”班子和协会组织比较健全的村进行试点,继续扩大村民自治试点村的比重。2004年末,我们对全镇试点村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进一步总结经验,并召开了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专题会议,要求责任区整体推进,全面铺开。

4、抓服务,促进提高。

在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进程中,镇计生协坚持以人为本,全方位搞好服务,不断拓展工作思路,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镇村协会组织广大理事、会员广泛开展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入户宣传,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入户服务,对落实节育措施的入户随访,对有实际困难的入户帮扶。通过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协会的作用越来越大,工作越来越好,凝聚力越来越强,广大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有效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5、抓创新,增强活力。

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深入实施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原有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限制措施都将失去约束作用。为此,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镇计生协推出了计划生育合同管理这一举措,即村级组织与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在协议书文本的制订上,理事、会员积极参与,明确了育龄夫妇的权利和义务;在协议书的签订上,理事、会员积极带头,消除了群众的抵触情绪;在协议书的签订过程中,广大理事、会员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有力地推动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据统计,全镇41个村已有38个与农户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签订率在90%以上。自治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使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与监督权,对政府产生了信任感,计生协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锻炼和提升。

四是建立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机制。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是计生协工作的重要职能,镇计生协通过各种形式参与、监督公共事务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仅去年,理事、会员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836条,其中被采纳的有18条,有力推动了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

五是建立典型引导机制。用典型来推动计生协工作的均衡发展,是计生协工作的重要方式方法。几年来,我镇树立了一批“五老”副会长不求索取,认真工作的典型,解决了基层计生协班子不齐的问题;树立了一批优秀会员小组长的典型,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树立了一大批勇于奉献的计划生育会员的典型,形成了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服务,不断培育协会工作亮点

镇村计生协坚持“协会的凝聚力在于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广大育龄群众的生产、生育、生活服务,为维护群众的利益做了大量的实事和好事。

一是广泛开展计生政策和婚育知识的宣传服务。镇村两级协会和广大会员,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向群众传授生殖健康知识,全镇各协会组织每年共书写张贴计生宣传标语4000多条,出黑板报等宣传栏100多期,帮助群众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快富。咸加计生协的常务副会长龙南庭,是原来的村党支部书记,他退休之后,人老心不老,常年坚持宣传计生政策,对一些计划生育上的重点户、“钉子户”,经常上门摆政策、讲道理、做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深受当地群众的赞扬和爱戴。

二是深入开展面向群众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几年来,镇村计生协组织和开展了许多深入群众、深得人心的活动。2004年7月,镇协会牵头,邀请县计生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妇科病查治,共接诊育龄妇女551人,查出妇科病患者216人,其中子宫肌瘤3人,内分泌紊乱21人,各种妇科炎症患者192人,使这些对象及时得到合理治疗,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通过这些活动,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是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通过为育龄群众中的“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可以不断提高协会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近年来,我镇计生协在工作中变“群众上门求服务”为“我把服务送上门”,促进了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倡导了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风尚,形成人与人之间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增强了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计生协会员坚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涌现了许多动人的事迹。柞子村的五保老人龙冬三因多年的风湿性关节炎,走路很困难,生活很不方便,协会会员勇担责任,照顾其生活起居,饮水用水分包到人,蔬菜及生活所需资金均由协会成员自发资助。到2003年春,老人患病上床需要专人护理,协会又安排人员把他送往女儿家。在其患病期间,协会会长龙世农,专职副会长李嘉鸿,会员洪卓鸿等多次慰问并送去医药费、生活费。村计生协会还发动会员建立了花卉苗木基地,建立了协会会长、理事联系计生贫困户制度,近几年来,该村共有18户贫困家庭在协会的帮助下脱贫致富,30多个困难家庭找到了效益可观的劳务活。2005年9月,镇计生协会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组织会员募集资金7350元,为34个村49个两女计生家庭解决了小孩上学的燃眉之急。

四、关爱女孩,大力倡导婚育新风

镇党委、政府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作为宣传工作和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镇村计生协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倡导新型婚育文化,成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排头兵。广大计生协会员利用镇村两级人口学校的宣传阵地,宣讲婚育新风;利用春节期间向育龄群众发放公开信,传播婚育新风;利用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计划生育模范户”的评选活动,倡导婚育新风。镇计生协组织对两女和独女家庭发放《计划生育优待证》,凭证享受养老保险补助,在其小孩考取大学时,享受1000—5000元的“女孩成才奖学金”,据统计,现已发放《优待证》246本,镇财政共支付女孩户养老保险费6.88万元,兑现“女孩成才奖”2人。各村也纷纷制定“关爱女孩”的村规民约:柞子村、前塘村对两女户的小孩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免费入学;永忠村、新中村对两女户一次性入500元养老保险,在其小孩义务教育期间每期补助学杂费100元;梓木村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元。据统计,在已经制定《村民自治章程》的39个村,有35个村对两女户补助养老保险费;23个村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给予奖励;20个村规定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措施;13个村对两女户的小孩补助学费;9个村对及时落实孕检和节育措施的夫妇进行补助或奖励。通过广泛开展以“关爱女孩”为重点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传统生育观念的转变,晚婚晚育,少生优育,男女平等的婚育新风进一步深入人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稳定低生育水平,要求计划生育协会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机制,提高自身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我们将不懈努力,致力开创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小学人事工作计划范文7

计划生育责任制履职情况汇报材料

鄂州市人事局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于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作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以及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按照“发挥职能优势、有利人口计生”的原则,把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分工职责作为本单位工作职责之一,充分发挥人事编制工作的职能作用,协同其他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管理,切实抓好局系统计生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局党组始终将计划生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总体工作计划,认真制定年度具体实施计划,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有专人抓。今年初,局党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确保工作经费。局机关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将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经费供给,保证计划生育工作能够正常运转。三是确保计生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年初,局党组召开会议,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由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加强教育,常抓常新。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经常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局系统机关干部计生责任意识。如在“计划生育日”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周年之际,利用宣传栏、宣传牌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的宣传教育;把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列入文明单位创建的一项主要内容,促进机关干部主动抓落实。正是由于宣传教育工作到位,全局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3、加强督办,严格落实。为将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局党组规定,计划生育责任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必须每月进行一次计划生育工作自查,局系统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抽查,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结果,实行量化考核,被检单位得分率达到100%的,予以表彰;达到98%以上的,为达标单位,不奖不惩;未达到98%的,为未达标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人要作深刻检讨,并写出整改报告。如发生严重计生问题的,将直接定为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能享受任何评先表彰待遇。

4、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一是严格按规定建立计划生育台帐,及时报送各种计生报表。对局系统干部职工晚婚率、晚育率、计生率、独生子女领证率、统计准确率必须确保达到100%。二是每季度组织局系统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三查(查环、查孕、查病),确保三查率达100%。三是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每年组织一次女职工妇检和一次身体全面检查,妇检人平380元,身体检查人平530元,有效保证了局系统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四是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凤凰街道办事处和寿昌社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计生宣传、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的开展。

二、把好“三关”,切实履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义务

作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们坚持人事工作与计生工作相配合,努力为计划生育工作把好关,服好务,切实履行计划生育成员单位职责。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把好评先表彰关。一方面,严格按照《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在进行评先表彰或与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表彰时,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即先由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意见,再由人事部门审核,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予核准表彰意见。今年,我们推荐表彰的2个部级先进集体、3名部级先进个人,5个省级先进集体、25名省级先进个人,全部通过了计生委审核,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另一方面,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坚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不得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是坚持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穿插培训,把好思想关。今年,在对全市公务员进行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知识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过程中,我们坚持将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知识穿插到讲座中,进行警示教育,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500余人,考试合格率达100%。我们与市委组织部联合推出了公务员学习培训超市,开展公务员网上学习培训工作,在制定培训课目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供全市公务员学习了解,在进行公务员处分条例培训时,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将受到什么处罚又进行了重点培训,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切实筑起一道计生思想防线。

小学人事工作计划范文8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990年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5年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9年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9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9年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9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户籍或者居住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自治区贯彻国家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根据自治区人口发展状况,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综合措施,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各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旗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的经济社会政策应当和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相衔接。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七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制定自治区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各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旗县级人民政府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九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 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制作、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其内容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学校应当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教育、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以及性健康教育。

第十一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

(二)落实实行计划生育人员的奖励规定;

(三)开展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的活动;

(四)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科学知识;

(五)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把责任制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计划生育工作由主要领导人负总责。

企业实行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第十三条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有一名副主任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获得一定补贴。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副主任的补贴标准,应当参照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的标准执行。

在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连续从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满十年离职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生活补助,具体办法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对旗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应当落实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对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落实社会保障待遇,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投入水平。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人员社会保障待遇和劳动保护用品,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由旗县级财政予以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其他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六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尊重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公民的生育意愿。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合计生育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蒙古族公民,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两个子女均为女孩的; (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第十九条 涉境外人员的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夫妻双方是两个民族的,可以自主选择适用一方民族的生育规定。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后六十日内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计划生育服务证》。核发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对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制度,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对避孕药具供应、发放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具市场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二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进行优生指导。

第二十五条 夫妻一方患有医学上认定为能够造成下一代严重缺陷的遗传性疾病的,应当采取长效避孕措施。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经有权进行产前诊断的机构查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人工终止妊娠:

(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三)因患有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第二十七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经批准可以再生育,无正当理由自行人工终止妊娠者,不得再生育。

第二十八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实施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三十条施行绝育手术后,因情况变化,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的,可以凭《计划生育服务证》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施行恢复生育能力的手术。

第三十一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许可。

禁止任何未取得执业许可的机构和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第五章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对象,是指离开户籍所在的旗、县、市、区,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异地居住的育龄人员。

第三十三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纳入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在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综合管理的体制。

第三十四条育龄妇女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状况证明和居民身份证件,到当地旗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免费办理婚育状况登记。

第三十五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旗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核查育龄妇女的婚育状况,并告知其接受当地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婚育状况登记不完备的,应当由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向户籍地查询。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向流动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并组织有关单位向育龄夫妻提供技术服务。

第三十六条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前两个子女的,经现居住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查婚育状况;核查无误的,可以生育。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现居住地旗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除核查婚育状况外,还须查验其户籍所在地以及其他居住地旗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核查无误的,可以生育。

第六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单位给予奖励和优待。奖励标准应当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第三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牧区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牧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促进计划生育。

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牧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农村牧区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在土地及草牧场承包、宅基地划分、就业培训、合作医疗、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扶贫开发、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和社会救济等生产、生活各方面应当给予优待和照顾。

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第四十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继续享受下列奖励:

(一)每月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牧民独女户夫妻每月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

(二)适当补助托幼费;

(三)退休时,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

旗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具体奖励标准。

第一款所列奖励经费按照下列办法发放:

(一)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发给;

(二)农牧民、城镇无业居民等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分级负担;

(三)流动人口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地负责。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第四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户籍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一次性发给相当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一倍至三倍的扶助金。

第四十二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已经享受的奖励不再退还。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生育的,按照计征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计征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三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超出本条例规定的生育数量多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年总收入低于或者相当于当地计征基数标准的,按照计征基数的二至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高于计征基数标准的,按照计征基数的六至十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计征基数的十至十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的子女属双胞胎、多胞胎的,按照一个子女计征社会抚养费。

收养子女超出本条例规定生育数量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除外。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应当以子女出生上一年度旗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城镇户籍的,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夫妻双方是非城镇户籍的,以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调查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的有关状况时,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给予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所调查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人员,除缴纳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四)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四十六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协助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各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拒绝、阻碍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相关内容:2019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会计制度财政部工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小区门卫管理制度 导语:门卫就好像就社区的过滤网,在治安方面起着关键的作用,下面小编整理了小区门卫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一、实行24小时着装值勤,自觉遵守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文明执勤,优质服务。

校园门卫管理制度 导语:校园安全是所有家长关心的事情,而门卫大叔在这个时候起了关键的作用,下面小编整理了校园门卫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一、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二、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导语:宿舍是我们在校期间待得最多的地方,下面小编整理了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规定,欢迎阅读!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

寝室安全及卫生规章制度 导语:宿舍的安全问题值得我们关注,下面小编整理了寝室安全及卫生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宿舍安全卫生注意事项一、宿舍安全1.1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严禁私自改装供电线路、私拉乱接电线、乱装电灯、乱安插座等行为。

2019绩效考核制度 导语:随着集团公司的正规化管理,确保集团公司战略落地,保证年度方针的顺利达成,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实现员工的物质精神双丰收,为各级管理人员提供管理工具,激励全体员工发挥自主能动性和老板思维,加速公司成长与发展,特制定以下...

小学人事工作计划范文9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叫,现年岁,1996年毕业于湖北医科大学计划生育管理专业,同年被分配到

计生办上班,至今已有八年。在这8年中,我也从一个天真无邪的学生变成了一个比较成熟的计生专干,从一个只有理论知识的书生变成了一个理论与实践知识都懂的基层干部。今天我竞争的职位是办公室副主任,我自信能够胜任。

首先我非常热爱计划生育工作,有丰富的知识底蕴。大家都知道,我在大学学的就是计划生育管理专业,可能有些同志至今都不理解我当初的选择,认为是我一时心血来潮的结果。其实不然,我很小的时候就与计生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对计划生育工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大学期间,我更是广泛涉猎人口经济学、人口统计学、管理学、计划生育管理学等多门学科,并学有所成。还在计划生育史、流动人口管理对策、人口对区域经济的影响等方面作了一些研究性的探索,撰写了多篇很有份量的论文,并多次获奖。参加工作以后,我更是如鱼得水,在实践中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作了一些前瞻性的研究,并小有所成。1999年我就注意到规范育龄妇女个人历史档案的重要性,并开始着手整理,与2001年全省的信息系统采集不谋而合,并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工作量。2001年针对早婚早育严重和性别比失调的问题,我又提出控制婚、孕、育全过程,与2003年“八个必访”中的合同制管理如出一辙。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计划生育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引起我的兴趣,计生工作内容的每一次变动都能促发我的热情,我相信我所学的知识能对全镇的计生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我相信我对计生工作的热爱一定能够带动大家、感染大家,我们共同把工作做得更好,做得更有水平。

其次,我已经基本具备副主任应有的素质:

第一,我有丰富的工作经验,通晓计生工作的各项工作内容。作为办公室副主任,应该是一个多面手,对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都应精通,懂管理、会管理、能管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不仅要做到,而且要做好,这样才能发现问题并及时地指导。参加工作以来,我做过统计员、微机操作员、药具管理员、通讯员、出纳员、会计、政策法规员、办公室副主任等,基本上涉及到了计生工作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在哪个岗位,从事什么工作,我都能够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精一行,所从事的工作年年都得到了计生局和镇党委政府的肯定:1998年,在任通讯员,当年见报数居全县各办公室第一,在洪水期间为省、市计生协报送了3篇好材料,得到了上级的一致好评。1999年,任统计员,裕公计生办被评为县计划生育先进单位;2000年,任统计员,计生办被评为业务管理先进单位;2001年,任副主任分管业务,麻口计生办被评为县计划生育先进单位,计生干部职业化管理试点单位。

第二,我能秉公处事、平等待人,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作为办公室副主任,实际上是办公室具体事务的操作者和执行者,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大小事情上一碗水端平。我无论是在从事业务工作,还是财务工作,我都时时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公正的心,不为自己谋一分私利,也不为关系亲近的同事开绿灯,一律按办公室规章办事;无论是办公室普通的一员还是副主任,我都能保持一颗平常心,不利用职务之便搞交易,不以感情代替原则,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普通同事还是上级领导,我都能不卑不亢,以诚相待。工作8年来,我待人处事的风格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从上到下都结交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

第三,我能摆正自己的位置,长于合作。作为副主任,是主任的得力干将,是联系上下的纽带,也是办公室领导班子的重要一员,必须明确自己所处的特殊位置。既要注意收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主任从办公室整体利益出发,制定有利于办公室发展的政策和举措。又要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维护主任在办公室的形象和地位。在过去任副主任的三年中,我总是把自己融入大家之中,对同事们进行及时的指导和帮助,从不以权压人,以权欺人,对同志们的合理要求总是及时反映给领导,对大家的不良情绪总是合情合理地加以化解,从不人为地激化矛盾。同时,对办公室的重大决策,从不横加干涉、乱加评论,总是在服从的前提下,提出合情合理的建议和看法,不当事后诸葛亮,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勇于承担责任,不把成绩归于自己,责任推给别人,与上下级都能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