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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一岗双责履职报告集锦9篇

时间:2023-03-08 14:51:53

科协一岗双责履职报告

科协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1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3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管责任及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160号)以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市政发〔〕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新城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意见:

一、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现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有利于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格局,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是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需要,是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就是要建立健全各街道、区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工作机制。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含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及由区政府任命负责人的企事业单位,下同)负责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一)区政府主要领导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区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监督、检查、指导区政府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基本任务,把安全生产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各级领导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亲自主持或委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召集有关部门正职领导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5、建立健全全区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6.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查。监督、检查、指导各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安排落实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隐患治理、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8.签署区政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辖区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的指挥。

(二)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主要领导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具体落实,并形成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

3.负责领导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控制指标和落实措施,督促和指导各项任务的完成。

4.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监管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分明;分级建立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5.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每两个月至少检查1次。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6.听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7.督促、检查、指导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工作。

8.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各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完成好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9.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组织制定区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10.做好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区政府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分管行业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行业或部门工作计划,做到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总结考核。

2.监督、检查、指导分管行业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3.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分管行业或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分管行业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对分管行业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每两个月至少进行1次检查,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5.督促、检查和指导分管行业或部门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分管行业或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将打非情况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

6.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分管行业和部门完成好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7.分管行业或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做好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所在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工作主要议事日程。

2.监督、检查、指导街道办事处副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基本任务,把安全生产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4.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亲自主持或委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5.建立健全本地区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的落实。

6.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查。组织、协调、配合相关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打击、取缔和关闭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7.安排落实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8.签署街道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辖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五)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是所在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听取相关科室、社区和企业的工作汇报,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监督有关科室具体落实,并形成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记录)。

3.负责领导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控制指标和落实措施,督促和指导各项任务的完成。

4.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指导本单位和监督辖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分明;建立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5.组织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至少检查1次。督促和组织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6.听取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科室的工作汇报,掌握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7.督促、检查、指导相关科室和社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打击、取缔和关闭等工作。

8.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相关科室和社区完成好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9.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组织制定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10.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分管行业和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行业或科室工作计划,做到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总结考核。

2.监督、检查、指导分管行业或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3.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分管行业或科室的工作汇报,掌握分管行业或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对分管行业或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进行1次检查,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5.督促、检查和指导分管行业、科室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分管行业或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将打非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

6.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分管行业和科室完成好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7.分管行业或科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七)区政府各部门的正职领导(或者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是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系统)的贯彻落实。

2.组织落实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完成。

3.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系统)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总结考核。

4.明确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并改善其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的装备和经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5.每月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通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6.监督、检查和指导分管副职领导做好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工作。

7.安排落实区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督办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隐患治理、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8.对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9.及时、准确报告本部门(系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检查和指导制定本部门(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修改完善。

(八)区政府各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是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部门(系统)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每月至少1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本部门(系统)阶段性工作。

3.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本部门(系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研究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4.检查、督促、指导本部门(系统)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区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或行业安全生产指导职责依法对所属或监管的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5.组织本部门(系统)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地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本部门(系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打非工作情况。

6.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本部门完成好区政府及上级政府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7.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本部门(系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8.督促、指导本部门(系统)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9.抓好本部门(系统)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10.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九)区政府各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分管业务和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落实分管工作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并确保完成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对涉及安全生产审批或者验收的事项,必须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验收。

4.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检查,督促分管的科室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研究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5.分管业务范围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主要领导。

6.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或委托,完成好区政府及上级政府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7.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助,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8.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定期监督检查。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自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定期对所有副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副职应主动向主要领导汇报,真正建立起“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在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好区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领导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一个考核年度内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辖区或监管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打击不力的;对省、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省政府令第74号)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关于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问责,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贯彻落实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科协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2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股东会议决定,聘任____________(下简称受聘人)为高级管理顾问。为明确职责,特将聘任事项确定如下:

一、聘任职务:高级经济管理顾问。

二、受聘人职责:接受董事长和总经理委托,履行委托职责;应邀参与股东会议,为股东提供经营管理顾问服务,并受托参与经营管理有关事项。

三、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每月不少于___小时,不超过____小时。聘任方提供工作场地。公司有顾问事项时,可通过电话和网络沟通的,竭力以电话和网络渠道进行沟通咨询。如要求现场指导和服务时,提前2__天通知。

四、劳务报酬:年顾问费用_____万元。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种:1、按季支付。即在季中月____日支付本季顾问费用;2、按月支会。即在每月_____日支付本月顾问费用;3、按年支付。即在年决算月支付。4、按月支付60%与年终结算40%方式。5、其他方式。

劳务费用税金由聘任方承担。以转账方式支付到受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聘用期限:聘期为_____年,即自20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到期如要续聘另行聘任。

六、提前解聘:受聘人在聘任期内没有很好地履行聘任职责,聘任方有权向受聘人提出改进意见,如果受聘人无力履行聘任职责,聘任方有权提前解聘。

七、违约责任:聘任人违约,按受聘人应得的后期佣金赔偿受聘人劳务报酬。受聘人违约,先予以警告,连续三次不履行顾问服务聘任方有权提前解聘。

八、聘书生效:本合同签发后、受聘人开始履行职责即生效。

九、附则:如在履行聘任书过程中发生纠纷,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

聘任人签印: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__

法人代码号或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聘任签发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事业单位聘任书范文】

聘任单位(甲方):_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__________(单位)岗位聘任有关文件规定,签订本聘任(用)书。

一、聘任岗位:甲方聘任乙方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享受__________岗位待遇。

二、聘任期限: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在聘任期间内退休的,聘期到退休时止。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以经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内容为准。

四、本聘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聘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人档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名)乙方:__________(签名)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校教师聘任书范文】

根据聘任制有关规定,经协商,______学校同意聘任_______同志在本校任教,聘期为一年,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签订《聘约》如下:

一、岗位职责与任务:

1、承担一门或两门参加学业统测的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教学质量达到学校要求。接受、完成学校安排的代课顶岗任务。

2、经常反复、系统全面地按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不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和各种责任事故。

3、担任班主任,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4、做好分管的学校工作,按时完成和上交安排的各种材料,拒绝或拖沓完成,学校将给予解聘。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认真搞好政治学习,遵守学校关于政治理论学习的规定。

二、聘任双方权力与义务:

1、受聘者应无条件服从学校的工作调配和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与任务。

2、受聘者不能出现破坏学校团结稳定、阳奉阴违、影响学校声誉的言行。否则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3、受聘者可以对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教职工会等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4、受聘者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学校签章:___________校长签字:_________

科协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3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着力健全“不能腐”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全面提升“不想腐”的自我约束意识,为推动房管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有效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特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一、抓责任落实。按照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部署要求,协助局党组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落实,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及任务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夯实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继续落实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责任分工报告书、任务函告书、落实责任建议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工作。

二、抓学习教育。结合局机关例会学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党风廉政会议精神、党风党纪、廉政法规有关文件、纪委通报案件、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最新动态等情况,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紧紧围绕“重点岗位、重要领域、重大项目”,结合房管工作实际开展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制定学习教育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尤其延伸至窗口工作人员层面加强纪法教育,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忏悔录等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勤政廉政和作风建设专题报告活动、廉洁自律知识测试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守住底线。

三、抓制度完善。坚持将完善制度建设作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廉政档案动态管理等制度,督促有关科室和单位结合市委巡察整改、各类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完善修订有关内部管理、业务操作、监督制约等制度,用制度体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高效规范。

四、抓风险防控。组织各科室、各单位按照“梳理履职用权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和风险表现方式”的思路,采取“排查—初步审定—再排查—再审核”的方式,从履职用权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等三个方面,结合各自岗位工作职能,开展廉政风险点和岗位廉政隐患自查活动,统一制定风险防控梳理表格,针对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岗位廉政隐患,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表和业务流程防控图等风险防控机制,形成台账,并上报上级纪检部门。

五、抓政风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推深做实“产业项目建设年”、“优良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及百名科长考评和电视问政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落实的督促检查。认真执行“三书两报告一记实”、约谈、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继续强化不定期作风效能督查制度,围绕优环境、转作风、强产业等重点,开展作风效能、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执行、各项纪律执行等排查,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整治、检查抽查等手段,进一步规范提升各项工作。

六是抓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制度,规范考核指标、程序和方式,对各科室、各单位定期进行履行“一岗双责”的督查考核,加强督查考核结果运用,把督查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科协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4

县纪委:

今年以来,在县委和县纪委的正确指导下,县民政局党组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民政队伍整体素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县委和县纪委的要求,现将民政局党组2019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统筹谋划部署。一年来,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年初,印发了《2019年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全年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4次,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定计划,落实具体措施。

2、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优良作风。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一年来,全局没有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效能有关规定的人和事。

3、强化宣传教育,管好干部职工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结合“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活动进行了“四查找四提升”、“一聚焦三对标”问题查找,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动态管理清单,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促进了正确履职、规范用权、廉洁从政。全年全局没有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或组织纪律等行为。

4、维护群众利益,加强纠风治乱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党组成员经常性下基层,及时了解和掌握惠民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两次民政资金专项检查。规范了民政资金发放问题,确实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5、规范权力运行,推行阳光民政建设。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四重一大”事项都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大力推进阳光民政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排查在收养、民间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并制订了《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清单》以及《关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了述职述德述廉、廉政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6、重视纪检工作,积极支持依法履职。在组织领导、工作经费等方面,为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能提供有力保障。能定期听取纪检组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切实为纪检组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案件查办工作顺利进行。

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履行领导责任。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民政局全局工作。今年以来,能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头参加全局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活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半年来,主持召开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

2、推动责任落实。落实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分解。不定期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不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3、加强教育管理。加强了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管,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今年初,我局建立了《县民政局党员干部廉政约谈制度》,对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及时进行约谈。全年约谈了4名班子成员,对班子成员在遵守《廉政准则》和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一岗双责方面提出要求。结合“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对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上了4堂廉政党课。

4、督办案件处理。能督促纪检组认真做好违法违纪行为的防控和查处工作。

5、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执行“八项规定”,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部门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以身作则,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本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均未受到党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三、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导职责情况

1、落实分管职责。一年来,各位分管领导都能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年初,在签订责任书时,对自己所分管的科室和下属单位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布置,并开展了廉政建设教育。检查听取了自己所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强化工作指导。各位分管领导能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指导分管部门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措施,抓好检查落实。做到信访包案,能主动牵头处理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来信来访、诉求办理等问题,来未出现政风行风和效能投诉问题。

3、加强日常监管。能经常对分管科室的负责人和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了多提醒、早纠正。

4、自觉接受监督。各位班子成员能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一年来,各位班子成员本人及其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都没有受到党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特此报告

科协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5

一、科学设岗,引领农村无职党员从“无职”向“有职”转变

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实际和党员队伍结构,按需分类设岗,赋予不同类型无职党员发挥所长的岗位,保证了岗位设置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一是以“双带双强”型无职党员为主体设定建设新农村党员先锋岗。围绕新农村建设6项目标要求,在“双带双强”型无职党员中设立了“富民政策宣传岗、带头创业致富岗、扶贫帮困共富岗、文明新风倡导岗、村容整洁维护岗、民主管理监督岗”等6类建设新农村党员先锋岗,按照“党员自荐、党小组推选、村党组织审定”的办法,为1181名“双带双强”型无职党员设定了符合个人意愿、发挥个人特长的岗位。

二是以村离任党员干部为主体设定党员维护稳定岗。为解决近郊农村社会转型中各类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发挥村离任党员干部党龄较长、威信较高、善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优势,设立了党员评议岗、党员信息反馈岗、党员义务调解岗等3类党员维护稳定岗。全区252名村离任党员干部通过认领“党员维护稳定岗”,焕发出新的工作热情,迅速在农村联结起党员“包矛盾调解、包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的稳定工作网络。

三是以农村后备干部为主体设定党员服务岗。结合农村后备干部建设设立了“党员全程服务岗”,组建了一支由210名党员经纪人、退伍军人党员和青年党员组成的“党员全程服务岗”队伍,无偿为村民证照办理、农业示范项目申办和弱势群体各类补助申领等事务,为党员自身锻炼、农村后备干部培养以及群众检验党员搭建了平台。

二、创新机制,实现农村无职党员从“无责”向“有责”转变

坚持在组织、管理和考评上狠下功夫,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无职党员上岗履责联动机制,保证了“设岗定责”活动的适用性和实效性。

一是建立联动推进机制。为保证“上岗”党员有效履责,区委组织部成立督导组,采取百分制考核的形式,不定期深入到乡、村检查指导“上岗”党员履责情况。各乡镇党委将包村干部工作效能考核与责任村“上岗”党员履责情况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了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各村党组织对各类无职党员上岗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并安排一名村支委委员具体督促“上岗”党员履责,形成了区、乡、村三级联动督导“上岗”党员履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分类管理机制。一方面结合村组区域布局和村主导产业实际,设置124个“技术指导类”、“信息服务类”、“村务管理类”等专业党小组,将不同类型的无职党员量才归位到各专业党小组,赋予他们与岗位相适应的职责,使无职党员的自身优势和帮带作用更加突出。另一方面针对无职党员特点开展分类培训,着力提高上岗党员履职本领和履责意识,使“双带双强”型党员成为引领新农村建设的“明白人”,村离任党员干部成为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带头人”,党员经纪人、退伍军人党员和青年党员成为村党组织的“好帮手”和群众的“贴心人”。

三是建立考核评议机制。为保证“上岗”党员认真履职,在各村党组织建立了“上岗”党员履责承诺登记台帐,并采取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村民公示“上岗”党员的岗位职责。同时建立村党组织定期评责制度,在每月“党员活动日”召开“上岗”党员评议会,根据“上岗”党员职责考评履责情况并向村民公示,从制度上确保了“有责必践、违责必究”。实行“上岗”党员定期评责以来,先后有42名党员因上岗履职表现突出被列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26名党员被调整“下岗”,其中有19名“下岗”党员在村党组织的教育引导下,再次申请上岗赢得了村民的信任。

三、搭建平台,保证农村无职党员从“无为”向“有为”转变

围绕无职党员发挥作用,加强载体建设,活化载体形式,有效激发了无职党员引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是开展建设新农村党员先锋岗“创星”活动,激发了无职党员带头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通过在“建设新农村党员先锋岗”中开展争创“带头致富星、科技示范星、精神文明星”活动,“上岗”党员想事、议事、管事、办事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帮助村党组织有针对性地解决和处理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建国村带头创业致富岗张学玉、庄宏涛、藤玉明等5名党员领办“蔬菜外销协会”,带领农户成立了“建国无公害蔬菜有限责任公司”,当年实现农民增收700万元。太安村党总支建立了党员包街责任制,无职党员组织村民管理和维护街路卫生、保护街路环境、维护街路社会秩序,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村内街路无人管的问题。设立“建设新农村党员先锋岗”以来,“上岗”党员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共投入帮扶资金12万元、传授致富技术45项、清理街路边沟垃圾47吨、中止不合理村务动议38个、转移劳动力725人,有力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科协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6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格局,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侯”的安全生产管理,为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内容

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区政府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领导要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在抓业务的同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区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所在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监督、检查、指导本级政府副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

3.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基本任务,把安全生产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各级领导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4.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亲自主持或委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副主任(副书记)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5.建立健全本地区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等的落实;

6.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监督、检查、指导下级和本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打击、取缔和关闭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7.安排落实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8.签署本级政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所在地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副主任(副书记)是所在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听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具体落实,并形成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

3.负责领导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控制指标和落实措施,督促和指导各项任务的完成;

4.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指导本级政府、部门和监管单位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分明;分级建立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体系,层层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5.组织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每两个月至少检查一次。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

6.听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7.监督、检查、指导下级和本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打击、取缔和关闭工作;

8.根据主要负责人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下级和本级完成好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9.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组织制订本级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10.做好主要负责人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三)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同志是分管行业和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分管行业或部门工作计划,做到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总结考核;

2.监督、检查、指导分管行业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3.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听取分管行业或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分管行业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对分管行业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少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检查,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5.监督、检查、指导分管行业或部门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地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分管行业或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将打非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

6.根据主要负责人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分管行业或部门完成好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7.分管行业或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正职领导(或者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

2.组织落实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完成;

3.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总结考核;

4.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并改善其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的装备和经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5.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通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6.监督、检查和指导分管副职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工作;

7.安排落实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8.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9.及时、准确报告本部门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监督、检查和指导制订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修改完善。

(五)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每季度至少一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本部门阶段性工作;

3.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本部门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研究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4.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部门相关业务科室按照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或行业安全生产指导职责依法对所属或监管的企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5.组织本部门的打非工作。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地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本部门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打非工作情况;

6.根据主要负责人的指示或委托,督促、检查本部门完成好政府及上级政府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7.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本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8.督促、指导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9.抓好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10.做好主要负责人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六)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是分管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和落实分管工作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并确保完成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研究和解决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对涉及安全生产审批或者验收的事项,必须依法进行审查批准或验收;

4.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督促分管科室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对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研究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5.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同时上报区政府;

6.根据主要负责人的指示或委托,完成好政府及上级政府部门督办的打非、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

7.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助,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8.做好主要负责人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制订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将各街办、各部门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定期监督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自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定期对所有副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副职更应经常地积极主动地向主要负责人汇报,真正建立起“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在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本好转作出贡献。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领导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一个考核年度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市考控制指标的;对辖区或监管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打击取缔不力的;对省、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省政府令第74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关于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0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认定和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碑办发〔〕5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决不允许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科协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7

虽然本人在本职岗位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做了一些工作,一年来。但离上级标准和干部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表现在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二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深入、扎实;三是分管工作不够大胆,求稳怕乱,缺乏独创精神;四是日常工作和生活细节方面,还存在要求不严、标准不高的问题。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风廉政的规定,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着力在突出学习实践增素质、致力科学发展增效能、推动创优工作增水平上下功夫,努力在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改进、提高和完善自已,为全镇经济社会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由县工商联机关调任镇党委组织委员,本人于12月底。主要分管组织、党委办,协管“三个一”项目等工作,挂包、两个村,根据委办130号《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自已一年来的工作述职述廉报告如下:

一、尽职履责增素质。自去年12月调任至今,突出学习实践。与我班子战斗集体和谐共事一年了来到乡镇面对新的环境、新的岗位、新的面孔,本人能主动融入,积极适应,勤奋工作,能把机关好的作风、好的经验、好的方法带到乡镇,实现机关工作与乡镇实际的优势互补,着力在强化学习、突出实践上下苦功,从学习中获取经验,实践中提高自已。坚持认真学习党的大、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管理若干规定和准则,通过培训学习、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求教摸索学习等形式,作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工作笔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已,指导实践,切实把政治思想行动统一到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各级决策部署要求上来,贯穿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始终,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服务水平。

二、恪尽职守促提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强化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党纪国法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读本,认真对照身边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时刻以正反两方面典型警示和教育自已,以严谨的党风、严肃的政纪约束和规范自已的言行、工作及生活,做到忠于职守,克已奉公,筑牢抵御各种诱惑和侵蚀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积极为挂包村协调关系,争取项目及资金,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为干部入编考试集中培训牵线搭桥提供服务,积极开好2个挂包村的七一党员大会基础上,协助挂村领导开好拥口七一党员大会,以“怀揣爱党之心、怀揣大局之心、怀揣发展之心”为主旨,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学习和规制,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纪国法条规的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履行职责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党风廉政履责工作的提高。

三、指导帮促保勤廉。时刻牢记“一个宗旨、两个务必、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廉洁自律、勤政廉政,严格遵照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要求自我管好家庭配偶及子女和亲属,不,不搞特殊化,不以职务之便为自已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加强责任落实。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恪守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工作中坚持“三讲一学”严于律已,廉洁从政,以“三讲一学”标准要求指导帮带身边的人,管好所分管的部门和挂包的村,主动接受上级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自觉拒腐防变,拒绝接受与工作有关的任何礼品、礼金和宴请,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礼金情况登记和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机关后勤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组织的监督与管理。

科协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8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科协一岗双责履职报告范文9

20xx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协助下,我注意围绕中心,提升素质,点面结合,顾全大局,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述职述廉如下: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提升理论素质

一年来,我自觉加强理论修养,认真学习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与各级党组织保持一致,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和“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学习教育活动,对自己作风建设上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检查,并认真整改。在学习中注意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注意把贯彻上级精神同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力求在工作做到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中将上级精神和领导意图中及时体现出来。坚决执行局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学习,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了解和认识,政治素质不断增强,服务水平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强化目标管理,提高办公室管理水平

办公室是全局对外联系的窗口,是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管理由为重要。今年以来按照工作需要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特长对办公室人员进行分工,重新制定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按职责,签订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责任书,细化任务到个人,通过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要求全办人员遵章守纪,认真履职。并派送1名人员到县政府办进行顶岗锻炼,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强化创新,实行一岗双责。为使工作协调统一,局办公室在全局率先实行一岗双责、ab角色分工。对局办公室各个岗位实行ab角制度,a角为该岗位主要履行者,在a角不能正常履行该岗位职责时,b角顶替做好该岗位的工作,期间自行转换,不能使工作脱节。ab角制度的实行做到了工作有分工,也有合作,这样既有效的推动了工作,又加强了人员之间的合作,对推进全局中心工作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

三、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做好办会、办文和接待工作。办公室工作繁琐、复杂,简单的说就是办文、办会、办事。关于办文工作,克服人少文多的实际困难,严格实行来文拟办,发文签发。其次是在上报、下发文件的印制过程中,认真核校,规范文种,截止10月底,办公室共发文300多件,各种材料、报告、情况说明1000多件;收、发电子公文3500多件,其中传阅2700多件,拟办处理800多件,报送各类汇报材料300多件。

(二)做好文件收发、归档工作。对各种文件及时收发、登记、归档,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把我局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材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认真履行保密职责,保管好国家秘密文件。局办公室坚持档案查阅登记、领导审批制度,秉公办事,周到细致,努力为全局做好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工作,全年整理归档文件资料1200件,提供档案查询服务80人次;做好印章的管理、登记、安全工作,坚持使用印章请示、登记制度,全年共使用印章120人次。

(三)做好电话接听工作。局办公室电话是全县上下联系局领导、联系柴水局的一个最方便的接口。接听电话时,我们都做好电话记录,如有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处理,按照程序报告相关领导。并做好局办公室周末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都有人接听电话,并及时处理相关公务,没有因为公务电话没有接而误事情况发生。

(四)后勤保障工作。一是完成在宜良灌区指挥部设立办事处办公室搬迁工作。二是做好办公用品购买和发放,建立柴水局办公室办公耗材申请审批制度,即办公室电脑耗材等需修理、更换,需到办公室申报填写耗材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具体安排人员办理。三是完成水管、门窗、灯具、电话网线等修理工作。四是按照市级工作人员饮用水标准预算,制订职工饮用水水票购买制度,由财务处按照各处室实际人员数量核算桶装水饮水量,核发水票购买资金。五是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有效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

四、强化综合协调,做好交办工作

(一)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一年来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请示协调,多次到现场查看,到相关部门请示协商,上报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请示23个,对接工作中协调顺畅,配合默契,为全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同时加强局内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督促、协调上级和局领导的部署在各科室落实情况;传达领导指示,反馈各种信息,保证全局上下政令畅通,工作运转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