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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制度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16 15:40:43

财政制度论文

财政制度论文范文1

关键词:转移支付制度;区域发展;科学发展观

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在《经济理论和不发达地区》一书中,提出了“地理上的二元结构”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发展过程是一个不平衡的过程,如果听其自然,由于“循环积累因果关系”的作用,将会出现富的更富、贫者更贫的“马太效应”。政府不应消极地等待发达地区产生“扩散效应”来消除这种差别,而应采取一定的特殊措施给予不发达地区一定的补助或刺激其经济发展,以缩小差距。这种“特殊措施”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转移支付①。刚刚结束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作为重点研究领域,认为要实现“五个统筹”,发挥财政的协调作用是关键一环,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完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

一、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的弊端

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是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时建立起来的,虽然历经多次演变,但至今仍没有完全摆脱传统体制下统收统支的形式,不足以阻止地区间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所以现存的各级政府间上缴下拨的关系算不上真正的转移支付制度。总的来看,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在以下两个环节严重滞后。

(一)转移支付制度的设计环节

由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在不触动地方既得利益的情况下进行的,只是规范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关系的一个基本框架,对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和财权没有严格的界定,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分税制的弊端也日益凸现,最突出的就是导致了基层财政困难和地区间差距的日益扩大。其中转移支付制度的薄弱和不规范则是导致地区间差距拉大的因素之一。

转移支付是为了实现均等化目标,而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推行的结果却与均等化的目标形成了冲突。受财政收入规模、制度安排制约以及具体操作技术限制,我国目前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基本是一种纯纵向的方式,主要有税收返还、体制补助、结算补助、专项拨款和增量转移支付②五种形式。在这五种形式里,真正可以发挥平衡地区间财力差距且能使用因素分析法的只有增量转移支付这一种形式(前身为1995年开始执行的对困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2002年国家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过渡期”的提法不再使用),其余四种要么是定向补助,要么是制定用途、专款专用,不能发挥平衡区域发展的作用。从分配的资金总额来看,首先,增量转移支付只占很少部分,1995年到2000年,分别为当年中央补助地方支出总额的0.82%、1.27%、1.76%、1.81%、1.83%和1.83%,形成了极不合理的结构;其次,专项转移支付比重较大,虽然根据国际经验,专项转移支付具有使用方向明确、见效快、便于监督等特点,但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划分尚不明晰的状况影响了专项转移支付应有功能的充分发挥,并带来一系列问题。专项转移支付种类繁多,几乎涵盖了所有预算支出科目,由各个部门负责安排,这样不利于资金的统筹安排和合理使用,并且造成各地区“跑部”要钱、争资金、争项目等情况。

除此之外,其中的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沿用了财政包干体制的内容,采用1993年为基数,进行环比递增方案,返还的结果是税收额度多的地方返还多,税收额度少的地方返还少,致使富的地方更富,穷的地方更穷。地区差距的存在导致基层政府收入来源的不平等;在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的条件下,基层政府收入的不平等反过来又加剧了地区间的差距,而且导致了教育、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供给的区域间不平等,这样就使得财政转移支付的最终目标难以实现。

(二)转移支付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环节

现行转移支付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但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专项拨款和结算补助的分配缺乏规范科学的法规依据和合理的分配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很大,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至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能否按时按量到位,能否专款专用,还没有专门的机构对此进行检测和评价,也没有相关法律作为准绳。另一方面,转移支付资金一旦到了作为接受方的地方政府手中,地方政府如何分配和使用这些资金仍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在财政转移支付环节上,“权力寻租”行为普遍存在,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沉淀等现象导致部门获利而国家受损。2002年底,129个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646.03亿元,财政部在核定2003年部门预算时,仅将其中56.65亿元纳入部门预算,其余的589.38亿元发生资金沉淀③。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表示,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管理中存在三个主要问题:一是有些项目重复设置,存在多头审批现象。二是有些资金分配超范围,对本系统安排资金偏宽。三是有些资金的分配与实际情况脱节。

二、借鉴澳大利亚经验,完善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统筹区域发展

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作为一个客观的经济与社会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概不例外,区别只是这种差距的程度、产生的原因、治理时机的掌握和政策措施的着力点等有所不同。澳大利亚作为发达国家,在转移支付方面,其财政均等化模式的运用已成为一个典范。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文化背景虽然与澳不同,但在自然地理分布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方面却比较相近,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其宝贵经验,来完善和规范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

(一)澳大利亚转移支付简介

澳大利亚的转移支付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性拨款,按照均等化原则,即按人均相关因素向各州和地方政府分配。另一类是特定拨款,澳宪法第96条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通过特定转移支付,联邦政府将其部分管理权限转移给州及地方政府。在2001-2002年度,特定转移支付款项占整个澳州级政府获得的财政受助总额的41%④。

综合来看,有以下几点值得我国借鉴:

1.政府级次少,税务机构单一,整体税制设计良好。澳大利亚税收实行一级管理制,无论是联邦政府还是州、地方政府,都只设一个税务局,并且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不存在隶属关系⑤,三级政府都拥有各自的税收和税收管理权,较好地减少了行政成本,降低了交易费用,确保了稳定的财政收入。虽然澳大利亚的税制较之我国复杂,税种繁多,但其税改周期短,充分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国民纳税意识普遍较高,高税收换来高福利,使整个国家的“国民幸福指数”(GNH)相当高⑥。

2.中央财政在全国财政分配中占有主导地位。澳中央财政集中了全国75%以上的财力,但中央转移支付的量比较大,以此将地区间社会服务水平拉平,妥善地处理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保护了地方积极性。据统计,2002-2003财政年度财政总收入约2500亿澳元,其中联邦财政收入约占70%,联邦财政本级支出约占其收入的40%,其余收入用于对州财政的转移支付⑦。

3.合理运用特殊目的转移支付(SPPs),以利于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特殊目的转移支付(specificpurposepayments)属于特定拨款,在中央政府的转移支出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大约占到整个中央政府支出的13%,并且其投入主要集中在教育、卫生、交通、社保、住房等领域(前三项约占75%)⑧。合理运用特殊目的支付资金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它促使地方政府按照中央的意图投资有利于本地国民经济良性运行和地区发展的公共产品,维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财政工作,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统筹区域发展

在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建议中,中央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上升到统领发展全局的位置上,目标是实现均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发展的原则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笔者认为,总的设计思想是对的,不能让快的慢下来,因为东部地区提供的国家税收占全国的60%以上,富的地方交了税,中央政府才能通过转移支付支持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因此,我们必须借助国家财政的二次分配职能,建立科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并加大规模和力度,尽量缩小区域财力差距,为新一轮的财税改革打下基础。

1.尽快制定《政府转移支付法》,界定好各级政府的收支权限,同时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构。鉴于政府间转移支付是一个全国纵横交错的完整体系,因此,立法权要高度集中统一,各个部门绝不能各自为政甚至相互矛盾,这一点对于我国五级财政体制尤为重要。在划分各级政府的具体支出责任时要以效率为标准,即一项财政支出责任由哪一级政府承担最有效率,就应当划归到该级政府责权范围中。

转移支付的机构建设可借鉴澳大利亚模式———政府机构加咨询委员会型,一是联邦国库部,二是联邦拨款委员会。根据国外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可以成立一个专门机构来进行转移支付方案的确定和支付资金的拨付,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而非纯粹的咨询机构。该机构还可负责对转移支付的最终效果进行调查、追踪、反馈、监督和考评,使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尽可能统一,不断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

2.挖掘财源,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应,创新转移支付形式。由于我国尚属不发达国家,财政收入的有限性制约着转移支付的可动用资金,因此,一方面需要广泛挖掘财源(加强税收征管、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等),适当提高“两个比重”。另一方面要将有限资金发挥其最大效应:一是规范地归并转移支付种类,把现存的体制补助、税收返还和结算补助这三项归并到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改变转移支付资金的无谓双向流动。在“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指导下,我国目前的转移支付应以一般性补助为主,专项补助为辅,向西部贫困地区适当倾斜。二是合理划分每种转移支付实施范围,发挥其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应。根据不同的目标采取不同的指导原则:对于西部落后地区中有条件的、有资源优势的,中央应多增加分类转移支付,给予特殊政策,使其带动周边其他地区,发挥好“造血”功能。

中央财政从2005年起,按照“以奖代补”的思路,对地方实施“三奖一补”政策,使县乡财政困难状况有所缓解。“三奖一补”激励约束机制本质上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组成部分,但在政策目标和作用机制方面与一般性转移支付又有所不同,是对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补充。因此,今后在转移支付的形式、内容等方面还大有创新文章可做。

3.处理好公平与效率、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近期目标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和分级分税财政体制还没有规范和完善,多年来贯穿下来的“放权让利”的思想仍然存在于各级地方政府,表现为地方政府既得利益刚性较强,调整难度大。因此,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纠正部分市场失灵造成的地区差异,协调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同时要考虑到地方政府对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不可简单否定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在对待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时,一方面必须正视我国地区差距的现实,另一方面又应当明确我国地区差距的解决只能在加快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前提下,通过综合国力的增强、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宏观调控的加强以及东部地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来逐步进行,不能一步到位,不能用牺牲东部和整体的办法来寻求和换取西部的发展。

转移支付的近期目标是逐步规范地方政府间纵向转移支付方式,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中央政府财力集中度,增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改变目前“撒胡椒粉”式的“大锅饭”分配体制。而远期目标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分级分税财政体制趋于完善、均等化转移支付技术条件已经成熟的状况下,抑制各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实现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使各地居民都能享有同等的就业、医疗、交通等方面的机会与服务。

总之,统筹区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仅靠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就可以如愿的,各类相关的配套改革应同时启动,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合理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和收支关系,本身就是政治体制改革层面的内容之一。在动用财政资金对落后地区进行基础设施投入等转移支付的同时,还应该加大落后地区的教育投资,为其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从长远和战略的角度统筹好我国的区域发展。

注释:

①财政上的转移支付包括两类:政府之间和政府与私人之间的转移支付,笔者在本文中要探讨的是前者,即目前我国政府(上下级及同级)间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

②葛乃旭。重构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构想〔J〕。财贸经济,2005,(1)。

③张新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好钢用在刀刃上〔EQ/OL〕。中国报道周刊,2004-6.

④德、意、澳财政转移支付概貌〔N〕。中国财经报,2005-10-13.

⑤《澳大利亚税收考察报告》,《江苏国税调研》,第16期。

⑥从GDP到GNH〔N〕。新浪财经,2005-10-19.

⑦见澳大利亚财政部网站

参考文献:

〔1〕刘小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2〕仲伟志。规范中央地方关系调整各级政府事权〔N〕。经济观察报,2005-10-31(43)。

〔3〕尹永钦。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效应分析〔J〕。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3)。

〔4〕刘扬,董兆平。我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效应分析和改进构想〔J〕。财政研究,2005,(8)。

〔5〕赵英兰,纪鹤。财政转移支付是国外解决地区差距通行做法〔J〕。特区经济与港澳台经济,2001,(4)。

财政制度论文范文2

【论文关键词】民主 宪政 官员财产申报 论文论文摘要:财产申报制度是法治社会行之有效的对政府官员实施监督的方法,也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表征和具体体现。在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实施官员财产申报是必要且必须的。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的建设中,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公民的监督权和知政权 民主和宪政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在民主宪政体制下,公民应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这既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基础,又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表征和具体体现,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题中之义。其中,公民的监督权作为其选举权的进一步延伸,已在我国现行宪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当代中国人权的重要内容。 公民监督权无论是通过新闻传媒、来信来访、讨论会、座谈会等形式来实现,抑或是直接以申诉、控告等途径来完成,都必须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公民的知政权。所谓知政权是指公民通过必要的途径对于社会政治生活的知情权,包括作为社会主体的公众了解政府官员,尤其是政府高级官员的出身、年龄、学历、经历、道德、能力等情况。知政权的存在和实现是满足人们了解政治的愿望的需要。人对政治的关心,无疑是对自己生存条件及其命运发展的重视。了解政治状况与调整自己行为、关心自己利益具有紧密的联系。人们对政治的了解,也是对自身利益的关心。知政权的实现是政治权力赢得民众支持的重要途径。而民众拥政的前提必须是知政,人们连政治状况都不了解,拥政就只能成为空谈,执政者也就无法获得民众的支持。更为重要的是,知政权的存在和实现是其他政治权利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也就是说知政权是首要的政治权利。没有知政权,什么参政、议政、督政的权利都无从谈起。 财产申报制度及其功能 学界、司法界均有不少人认为《刑法》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量刑太轻,已不能有效打击贪污受贿,近几年的“两会”代表提案中关于“反腐败”立法呼声日渐高涨,其中相当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官员的收入与其合法来源明显不符。 (一)财产申报制度释义 财产申报制度,是有关财产申报、登记和公布的制度。从一般意义上说,所谓财产申报制度,通常要求具有一定职位的领导干部在任职之初、任职期间的某些固定时期以及离任后的一定期限内,申报属于自己以及与其共同生活亲属的财产。该制度最早起源于230多年前的瑞典,并一直延续下来,被世界许多国家借鉴,成为极具约束力的反腐机制,被称为“阳光法”。至20世纪80年代后期逐渐为大多国家所采用并完善。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一项有价值的反贪污手段,主要是通过申报个人财产、个人经济利益获得方式以及各种投资活动,来抑制与消除各种现实的和潜在的利益冲突,防止政府官员滥用职权、贪污舞弊。这是财产申报制度的基本功能所在。 (二)财产申报制度具体功能 1.增强政府信任。增强政府信任,必须以提高政府官员的道德水准开始,强化政府廉洁建设,制定和实施财产申报制度,即是其中一项有价值的措施与手段。从表层的意义上说,财产申报会起到一种政治宣示作用。公职人员不正当的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是与责任政府的宗旨不相容的。强制公职人员申报其财产收入情况,并作为一种法律规定的公职道德准则要求遵守,是维护政府责任,争取民众信任的具体表现。 2.强化政府官员的自我约束。根据财产申报的基本要求,政府官员不仅要申报其财产的变化情况,而且还要申报其变化的来源,报告其中存在的各种经济关系。这就可能从两个方面促使政府官员警醒: 一是政府官员违反公共利益,取得一项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时,可能会面临着这样一个情况—如实申报可能会带来某种麻烦,而不申报又可能承担某种责任。对于这种两难窘境的思量,无疑会阻吓政府官员逾越道德界限的鸿沟。 二是政府官员通过每年履行财产申报义务,会从中受到一种道德教育,促使自己遵守各种职业准则,主动避免利益冲突的可能。定期地经常地申报财产,会给政府官员提供一个不断道德觉醒的机会,时刻想到道德界限的存在,以此来做到警钟长鸣。 3.证明政府官员财产的合法性。在社会民众对于政府官员的种种指责中,最激烈的莫过于政府官员利用职权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民众的这种指责有时走的更远:他们对于那些只能领取较低薪金的政府官员的任何财产的增长—不管这种财产增长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表现出了普遍的不信任情绪。 民众的这种情绪无疑给政府提出了这样一个难题:怎样才能既维护政府官员的财产权利与财产增值权利;又能够消除民众相关的怀疑情绪呢?解决这个难题的出路只能是:必须找到一个办法来证明政府官员财产增长的合法性、正当性。政府官员财产申报恰好具有这种功能。 从法律定位上看,西方国家和亚洲各国都把财产申报制度以成文法的形式加以规定,有的甚至在宪法中对财产申报制度加以规定,然后再作详细的立法,有的将申报制度直接纳入反腐败法中。我国目前在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设立方面大部分仅仅停留在政策层面,已有的1995年制定和实施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无论是申报人的范围、申报的内容均不能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2001年施行的“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又仅仅局限于省级干部,且报告的结果并未对社会公开。这不仅影响了公众对该制度的知晓程度和监督程度,使其难成为刑法的前置制度和义务来源。这一制度在多方面还有待于完善,公众对这一情况的知情权还非常有限。2006年,官员申报财产制度并没有被规定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其难点在于有观点认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入法涉及官员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权衡,目前无法准确定位和把握。 财产申报制度中官员隐私权的有限性 我国关于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正在不断完善当中。在法学界大多数学者认为,“隐私权也称为私生活的秘密权,是指公民享有私生活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官员作为自然人,一方面其隐私权当然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另一方面,由于官员的某些个人生活已成为政治生活的一部分,他们的隐私可能影响到政治和公共利益。这样一来就存在公众知政权与官员隐私权之间的冲突。当法律侧重于保护公众知政权时,官员的隐私就有可能受到侵害;相反,当法律侧重于保护官员的隐私权时,势必会对公众知政权加以限制,公众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表面上看,这是公众和官员之间权利的冲突,其实质则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官员的公共权力之间的冲突。由于官员权力的合理性源于公众的授权,所以公民不仅具有完全知悉官员公务行为的权利,而且还有知悉官员部分隐私的权利。掌握官员财产额度等隐私更是公民的一项根本民主权利,是公民享有的民主权利中最基础的权利。从这一点而言,官员隐私理应公开。 虽然政府官员的权力是为公众服务的,但是其权力一旦形成和被掌握之后,就很可能异化为民众利益的对立物。因此行使权力的国家官员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制约,否则受损的只能是公众的利益。而对官员进行监督的前提,也必须要了解官员的个人信息、权利的形势和运作、拥有财产总量等基本情况,这些内容自然也就包含了所谓的个人隐私。这也是由于官员隐私权有其特有的复杂性所决定的,因为他们的隐私往往既存在于其公权力的行使过程中,又存在于自身权利的行使中。也就是说,一个官员包括其资产额度在内的私人信息具有公共意义,因此官员一些私人信息必须为公众掌握,尤其不能隐蔽其财产额度,否则就意味着侵犯了公众的知政权。 各国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的个人隐私权或者人格尊严权大都予以较为全面规定和充分保障。但对法律关系中的某些特殊主体—公权力人,即代表国家掌握和行使公共权力的人,如公务员、司法人员、政治领袖、军人和警察等的隐私权则相应作了适当的限制。比如,早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一个判例即指出,“公职候选人私生活状况对选民公开,乃为公共利益所需要,在此情况下,该权(即隐私权)并不存在。献身公共事业,其私人生活殆无法与所从事之事业完全分开者,则该权利不存在。”该判例确立的法律原则是:公职人员的某些隐私将受到限制,而进行这种限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在此,公共利益的价值高于公职人员的部分隐私利益的价值。 我们国家目前着力构建的是一个和谐社会,一个法治社会,而在一个法治社会,权力与权利应该此消彼长,相互制约的;官员拥有权力,就必须以牺牲个人部分公民权利为代价 ,这样才符合公平法则——任何人一旦掌握公共权力、拥有了利用权力为己牟利的机会,他就必须将自己的隐私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有学者在谈到新闻监督与隐私权的冲突时,认为应当优先保护人格权。但是当涉及政府官员时,应当和普通公民有所区别,体现公权与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这是我国的国情决定的。事实上目前对于隐私权保护水平最高的美国,在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问题上,也存在相当的限制,该限制并不仅仅以公众利益为惟一 的理由,这其中有两个重要原因:其一公众人物多数是自愿承担风险的;其二,公众人物有更多的手段去回答对他的非议。因此,美国法律对公众人物所提供的保护很少。就名誉权的性质而言,其更多体现出来的是消极的权利。 相对于演员、明星、新闻人物等所谓的公众人物,政府官员更具有身份的特殊性:由于其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公权力人比一般公民更加“强大”,如不对其行使权力施以严格的限制,公权力极易沦为暴虐的工具。当法律侧重保护官员隐私时,更可能对公众的知情权加以限制,公众利益这时无疑会受到损害。其实,很多官员怕公布个人情况时出现“纰漏”才是其真实想法。因为所谓“纰漏”,无外乎是一些与官员身份、收入不相符的信息暴露给公众,这些“纰漏”往往是伴随权力而来的,也正是这些“纰漏”反而正是最需要公众监督。 总之,政府官员的公共性特征与隐私权的有限性在逻辑上是一致的;限制政府官员的隐私权,有利于维护政府形象与社会公认的价值标准;限制政府官员的隐私权,有利于提高民主政治生活的质量。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的建设中,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参考文献: 1.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M].北京群众出版社,1997 2.刘明波著.中外财产申报制度述要[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 3.[美]D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M].华夏出版社,1987 4.佟柔主编.中国民法[M].法律出版社,1990 5.王铁.我国最早的官员家庭财产登记制度[J].中国纪检察报,2000 6.高铭暄.中国刑法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财政制度论文范文3

1.乡镇未设立财政金库

现阶段我国大多数省、市均不再设立乡镇金库。因为,不同乡镇地理环境以及经济发展状况存在很大差异,乡镇地区拥有的金融机构相对比较少,通常只有信用联社会在不同乡镇设置网点,其他商业银行很少会在乡镇设置营业网点。根据财政部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般对采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乡镇,建议参考县级改革模式,遵循“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开展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针对采用“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的乡镇,建议将每个乡镇看作是同县级预算单位,安排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由于乡镇金融机构数量较少,采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乡镇很难参考县级改革模式实施改革。此外,因为当地金融机构不足,十分不利于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科学选择行。

2.缺乏细致的预算编制

现阶段,预算管理改革在不同乡镇的应用虽然越来越广泛,然而,预算编制工作仍然存在较严重的随意性,支出标准也还不够统一,不利于提高预算执行力。目前采用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已经对支出项目进行进一步细化,形成支出科目的类、款、项,在这种情况下,部门预算编制必须要尽快实现精细化。而乡镇工作相对比较特殊,与人民群众之间存在十分直接的关系,容易引发各种突发事件,造成部门预算编制缺乏预见性,年内预算常常需要再次进行调整,无法对资金进行科学、有效的细化处理,不利于推动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二、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相关对策

1.加大业务能力培训力度

随着乡镇财政国库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会计核算以及资金支付等均出现很大改变,面对这种变化,县级财政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乡镇账务人员技能培训,通过组织各种培训活动,给财务工作者提供更多学习机会,丰富其财务基础知识结构,提高其财务专业技能,使其熟练使用各种财务软件,掌握各种科学的财务处理技巧,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乡镇财政国库改革工作可以持续、稳定进行。

2.完善监督审查工作

不同乡镇财政部门尤其是负责人必须度重视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将其纳入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向乡镇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进一步取得乡镇领导的关注及支持,针对各级负责人员,必须明确其具体职责权限,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县级财政部门必须要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针对各乡镇进行有效的工作监督。根据现实需要抽调相关科室人员,建立监督领导小组,深入基层,全面检查和监督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开展情况,挖掘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改进建议,督促其进行纠正和改进,推动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有效开展。

3.全面推进建设乡镇信息网络的速度

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要求建立完善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促使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网络扩展到乡镇范围,保证县乡财政部门、银行以及清算银行三者能够实现有效联网,进而确保乡镇预算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以及资金清算等信息数据能够通过网络进行及时传输,同时提高县乡财政管理网络信息资源的共享率,有效促进财政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推动乡镇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

4.促进预算编制准确性有效提高

不断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实行精细化改革,针对财务部门预算制度实行全面推广应用,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保证财政性资金支付的清晰度,促进预算工作科学性的提升,同时增加其可执行度,确保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能够有效推进。

5.选择合理科学的改革方法

在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过程中,必须要综合分析各个乡镇的管理水平以及实际发展状况,根据相关规范开展管理工作,保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能够为乡镇带来便利,根据乡镇具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改革模式,提高改革效果。由于很多乡镇均未能设立金库,再加上当地的金融机构相对较少,建议将全部乡镇看做同县级财政一样的预算单位,安排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行贯彻和执行。

6.根据政策要求规范相关操作

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时,必须严格遵循“乡财县(区)管”的原则,避免预算管理权出现改变,尽量保持资金所有权以及资金使用权处于原来的状态,防止财务审批权发生改变,同时不允许不同层级的财政监管责任出现变化。此外,针对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统一设置,促进资金支付方式走向统一化。针对账户设置方面,乡镇仅需保留“村账乡代管”账户即可,其他实有资金账户一律撤除,禁止乡镇财政单位以及预算单位自行另设资金账户。针对支付方式,乡镇财政资金根据先预算后支付的要求,统一进行国库集中支付,针对不同支出项目,采用科学的支付方式。

三、结语

财政制度论文范文4

关键词:公共财政;改革;研究综述

一、公共财政的内涵与特点

(一)公共财政的内涵

关于“公共财政”这一概念,学术界有如下几种观点:张馨将“公共财政”定义为:国家或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它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或模式。高培勇认为“公共财政”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财政收支活动模式。 贾康则认为“公共财政”是指以社会权力中心代表公众利益、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发生的理财活动,属于社会再生产分配环节上的公共分配。社会主义财政,即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基础上的财政分配。 白文杰给出了公共财政的基本内涵: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套制度框架,是以满足公共需要为目的、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核心内容,以弥补市场失灵为活动范围的一种以政府为主体的资源配置方式。

虽然学者们对“公共财政”的定义各不相同,但都涉及到“市场经济”、“社会公共需要”和“分配”这样的关键词。由此可见,学者们在对“公共财政”本质、内涵方面的理解是一致的。

(二)公共财政的特点

目前学者们普遍认为“公共性”是公共财政最显著的特征。高培勇从三个方面总结公共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第一,公共性。以满足整个社会的公共需要作为界定财政职能的口径;第二,非赢利性。以公共利益的极大化作为安排财政收支的出发点和归宿;第三,规范性。以依法理财作为财政收支运作的行为规范。同时指出:上述的基本特征,只不过是一个相对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的“底线”,而非全部。张映芹认为“‘公共性’作为公共财政的典型特征,必然贯穿于公共财政全过程”。

冯俏彬总结公共财政的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以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需要为主,表现在财政支出上,公共支出在全部财政支出中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比重;二是公众参与各项财政决定。其中第二个特征由于涉及政府与公民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更具有实质意义、更加重大的政治与经济问题。因此认为公共财政即民主财政。

二、我国公共财政建设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不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自1994 年开始实行“分税制”以来,无论是在政策效果、还是在经济效益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果。这些成果包括:分税制财政体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但是,当前我国公共财政建设依然面临很多的问题。

白文杰指出,我国公共财政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1)公共财政收支规模问题;(2)公共财政收支结构问题;(3)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中的问题;(4)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问题; (5)财政政策问题。

戴微认为,我国在财政信息公开上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完善、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现行财政信息公开机制难以满足多层次需求。

许金柜从体制改革的角度,认为当前我国公共财政存在的、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财政的公共性不足。(2)财政体制改革法治化不足。(3)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整体上均等化效应不足。(4)地方事权与财权、财力不匹配,县乡财政日渐困难。

三、我国公共财政实现路径与政策建议

针对我国公共财政中出现的问题,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政策建议。

邓子基认为,要使公共财政制度成为促进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要改革完善相关财税政策和制度,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支持建立市场化交易与补偿制度。杨志勇则从构建规范化的政府预算制度、规范化的政府收入体系、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高效的财政政策调控体系四个方面提出建议。曾康华提出,还须在省以下财政体制、结构性税制调整及预算管理的精细和民主等方面深化改革。

贾康从六个方面针对我国公共财政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提出建议:一是实行“扁平化”改革,减少财政层级;二是进一步理清政府事权和职责,形成三级支出责任明细单;三是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呼应、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税源总分制度;四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五是构建有利于发展方式转变和走创新型国家道路的财税体制;六是改进和优化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

白文杰从如下三个方面对我国公共财政建设进行思考:(1)回归政府职能本位,以“公共财政”建设为核心;(2)调整财政收支结构与方向,努力由“建设财政”、“吃饭财政”转向公共财政与民生财政;(3)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改革和管理。

综上,学者们对公共财政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研究框架,在公共财政的内涵、特征、存在问题等方面取得了不少共识。在取得研究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重宏观研究、轻微观研究,主要表现在倾向于研究政府在公共财政中的作用,对地方政府、公民、社会组织这些主体的研究较少。这为本文进行下一步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1]张馨.公共财政论纲[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2]高培勇.市场经济体制与公共财政框架[J].税务研究,2000(3).

[3]贾康.关于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探讨[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 (3).

[4] [8][15]白文杰.我国公共财政建设的若干问题[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3(3).

[5]高培勇.公共财政:概念界说与演变脉络---兼论中国财政改革30年的基本轨迹[J].经济研究,2008 (12) .

[6]张映芹.民生本位时代的财政公共性---基于公共福利价值目标视角的分析[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与社会科学版),2009 (1).

[7]冯俏彬.国家分配论、公共财政论与民主财政论---我国公共时政理论的回顾与发展[J].财政研究,2005(4).

[9]戴微.促进我国公共财政建设下的财政透明度研究[M].2011(1).

[10]许金柜.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思路与对策[J].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

[11]邓子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公共财政[J].东南学术,2010,(4).

[12]杨志勇.中国式公共财政制度构想[J].人民论坛,2010,(2).

财政制度论文范文5

从20世纪20年代起,中国传统史学开始向近代史学转变,这种学术演变的时代特征在财政史领域同样有鲜明反映,即不少学者在继承发扬传统史学方法,注重传世文献的考据,辨析制度条文内容的同时,有意识地借助近代西方的经济学和财政学的理论,对中国财政史(包括古代财政史)做出一些不同于《汉书•食货志》、《通典》、《文献通考》等传统典志的编纂、阐释和评论,撰写了一些通史体裁或断代体裁的财政史论著,如胡钧《中国财政史讲义》(商务印书馆,1920年)、徐式庄《中国财政史略》(商务印书馆,1926年)、常乃德《中国财政制度史》(上海世界书局,1930年)、刘秉麟《中国财政小史》(商务印书馆,1933年)、杨志濂《中国财政史辑要》十册(无锡大公图书馆,1936年)、鞠清远《唐代财政史》(商务印书馆,1940年)、刘不同《中国财政史》(大东书局,1948年)等。同时,专题研究和理财人物研究也取得不少成果,特别是田赋史。抗日战争爆发前后,国民政府出于财政体制改革以及战时经济的需要,进行田赋整理、田赋征实和其他财政制度的变革,因此有些学者本着为现实提供历史借鉴的意图,对长期成为古代财政收入支柱的田赋制度予以较多关注,如万国鼎《中国田赋史》(正中书局,1933年)、刘道元《两宋田赋制度》(上海大学文学院,1933年)、徐士圭《中国田赋史略》(商务印书馆,1935年)、陈登原《中国田赋史》(商务印书馆,1936年)、吴兆莘《中国税制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等,尽管内容有详略,识见有深浅,均属有一定影响的专著。程滨遗等编纂的《田赋会要》第二篇《田赋史》上册和马大英等编纂的《田赋会要》第三篇《田赋史》下册(正中书局,1934年),是一套按编纂者的观点“铺叙史实,推究因果”的资料性著作,上自夏商周,下及清末民国初,“就历代田赋沿革,为系统叙述,并作史料整理为主。其诸赋役设施,凡与田赋有关者亦触类引及,以求明备”(《弁言》)。层面较多,视角亦广,观点平实,在当时堪称详悉。不过,此期从事财政史研究的学者尚少,专题研究以汉、唐、宋、明等朝代为主,选题较狭小,征引资料多据习见的传世文献。特别是由于缺乏断代史研究和专题研究的厚实基础,刊行的中国财政通史著作大多还谈不上能对古代财政史作整体性研究和规律性探讨。

不过,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此期有些论著无论选题或是阐述都颇具开拓性。例如,胡钧《中国财政史讲义》是20世纪第一部简明的中国财政通史,其开创意义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在《绪论》中作者就“中国财政史之研究法”作了论述,认为西方经济学的演绎法和归纳法各有长短,应采用“综较概括,存其所有,审其所详”的研究方法,并提出研究财政史应注意经济史、政治史、法制史和学术史等几个重要方面。二是对中国财政史的分期和内容编排作了探索。常乃德《中国财政制度史》就财政制度演变与社会经济的关系所作的理论分析颇有特色。他在《导言》指出:“财政制度与国民经济状况有很密切的关系,因为财政是国家取之于人民的一种手段,人民的经济状况在何种程度,则国家财政的来源即注重何方面。倘若国民的经济状况变了,国家的财政政策也必随之而变。中国从古到今,国家财政政策约有四大变,而其变化都是随着国民经济状况之变化而变化的。”在内容编排上,该书分27章,所论以赋税制度为主,旁及财政起源、货币、会计制度、财政职官等,但内容均简略。从胡、常二书可以看出,到30年代,中国学者通过借鉴西方经济学和财政学的理论,初步形成研究中国财政史的新思路和学术体系。

此期断代财政史研究,以鞠清远和梁方仲的成就最突出。鞠清远《唐代财政史》虽然只有11万字,却是断代体裁财政史的开山之作,重点在于分类叙述财政收入(如赋税、专卖、官业收入、商税、特种收支等)、财务行政二方面。书中对收入项目的归类比较科学,对财务行政的论述内容较丰富,但对财政支出基本上未予置论,是明显缺陷。梁方仲以明代田赋的征收解运制度以及一条鞭法改革为研究重点,发表多篇论文,资料丰富,分析细致深入,学术影响久远。

第二阶段为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78年。

总体上看,此期中国大陆对古代财政史的研究进展相当缓慢,具有新水平的财政史专著几无新作,专题研究除赋役制度史一枝独秀(从广义上说,赋役制度属于财政收入范畴,但当时的成果多数不注意从财政角度去论述赋役制度)之外,亦鲜有新篇。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三联书店,1957年)之《财政》篇是少有的杰作。该篇“主旨唯在阐述继南北朝正统之唐代,其中央财政制度之渐次江南地方化,易言之,即南朝化,前时西北一隅之地方制度转变为中央政府之制度,易言之,即河西地方化二事”。分别以江南租米回造纳布及关中和籴二例作具体论证,指出转变的枢纽在于武则天和玄宗两朝政局的变化。该文对于深入研究古代财政制度的传承演变具有方法上的示范意义。同时,李剑农的《先秦两汉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7年)、《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9年)和《宋元明清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9年)用不少篇幅论述赋役制度、土地制度等与财政关系密切的内容,对古代财政史研究也颇有助益。相比之下,台湾学者对宋代、清代的财政史研究较有进展。

古代财政史在中国大陆学术界长期遭到冷落,在“”爆发之前当有两方面的主要原因。第一,受政治环境与意识形态的影响,史学界一直偏重于研究历史上的生产关系和阶级斗争,自然对古代财政除赋役以外的问题鲜加注意。第二,经济学界对财政学研究不太重视,更不待说是古代财政史研究了,因此,在高等院校的经济学专业中,古代财政史教学基本上被放弃,以致研究工作缺乏来自教学需求的动力。中国古代财政史难点甚多,如历代财政税制体系的演变头绪纷繁,田赋、漕运、盐课等制度内容和实施情况错综复杂,既缺乏从事艰苦扎实的基础性研究所必须的人力物力投入,成果产出自然稀少。至于“”十年间学术研究的停滞,更不待细说。

第三阶段为1978年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以来至2000年。这是中国古代财政史研究空前繁荣发展,取得重大突破的阶段。其成绩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高等财政院校的中国财政史教学和科研活动一度相当活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不少高等财经院校在学科发展、办学规模扩大的同时,相继开设了中国财政史课程。为适应教学需要,一批中国财政史教材和资料书应运而生,先后有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教研室编写的《中国财政简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78年)、周伯棣《中国财政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和《中国财政思想史稿》(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高等财经院校试用教材《中国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年)、孙翊刚主编《简明中国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等。其中,周伯棣《中国财政史》尽管定稿较早,仍是一部资料比较丰富且有己见的专著。其《绪论》谈财政的本质、财政史的研究范围、中国财政史分期等问题。正文分四编,前三编为古代部分。各章结构为概说、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财务行政四个部分,作者自称该书体例是“划期分段,分门别类”。其《余论》对中国财政史上的若干问题作综合叙述,阐述作者对中国财政史全貌与特色的见解。

二,资料的整理与出版有较大进展。为配合高等院校中国财政史课程的教学,各院校或出版社组织编选了一些参考资料。例如,《中国财政金融年表》三册(上中册取自吴兆莘遗稿,洪文金补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1年、1987年;下册根据吴兆莘、洪文金遗稿,刘聚星、林宝清续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是一套以我国从春秋战国到清朝末年各个朝代所发生的财政金融大事为辑录对象的编年资料书。孙翊刚、徐世钜、左步生等选编的《中国财政资料选编》三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1989年)、国家税务局主持编写的《中国工商税收史资料选编》七辑,取材范围由三代至清代前期,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于1991-1995年陆续出版。这些资料选编的出版,对高等院校的中国财政史教学活动起了促进作用。

对研究工作更具价值的应是财政史料的考订与整理。80年代以来有些学者对中国古代财政史的基础资料即历代官修正史的“食货志”,作了不少精审的校订、笺证、补遗,成果陆续问世。如梁方仲的遗稿《〈明史•食货志〉第一卷笺证》(《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80年第3-4期;1981年第1-2期)、李洵《〈明史•食货志〉校注》(中华书局,1982年)都对该志史料多有注释、纠谬、补遗之功。王雷鸣编注《历代食货志注释》1-5册(农业出版社,1984-1991年)、金少英《〈汉书,食货志〉集释》(中华书局,1986年)、谭英华《两唐书食货志校读记》(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年)、潘镛《〈旧唐书•食货志〉笺证》(三秦出版社,1989年)则以注释、笺证等形式校勘和考释唐朝财政制度的内容。梁太济、包伟民《〈宋史•食货志〉补正》(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引用丰富的文献,对《宋史•食货志》的大量史料作了溯源、校正和增补,是研究宋代财政制度的必备资料,学术价值不菲。鲁子键编选的《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二册(四川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4年,1988年)是断代区域性专题资料书。作者自述:该书“通过史料的分类排比,于财政运动错综复杂的联系中,就一个地区的角度,较客观地展示出清朝二百六十余年间财政建立、发展的趋势及其特点的大体轮廓”。对清代地区财政史研究具有较高的资料价值。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的《馆藏清代朱批奏折财政类目录》四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1992年)为研究清代财政提供了新的官方档案资料。

三,专题研究范围空前拓展,趋于深入。这一时期的专题研究,从早先的以赋税、徭役为主,扩展到捐纳、屯田、仓廪、府库、专卖、和籴、和买、漕运、俸禄制度、军费、赈恤、财政职官、财政机构、财政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会计、审计、财政思想、理财人物、财政改革等多个方面,从而标志着中国古代财政史研究的全面展开。其中,除有关财政收入如赋役制度、继续取得突出进展之外,在汉唐之际以至宋代的财务行政管理机构及其职能演变、唐宋的国家预算制度、专卖制度、军费支出、俸禄制度、赈灾制度、仓库制度、财政调度手段(如漕运、和籴、折变等)、会计制度、审计制度、财政思想等方面都发表了一批重要成果。

四,整体性研究有突破性进展,主要表现为出版一批断代体裁的财政史新作。如马大英《汉代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2年)内容丰富,资料详细。其《引论》专论财政体制,叙述的财政收支项目较多,还以专章论述屯田、漕运、货币与财政、财务行政与上计吏、官奴婢、刑徒、奴隶劳动等,力图展示汉代财政史的基本面貌。不过,该书仍如此前不少中国古代财政史教科书一样,对汉代的收入与支出按项目分别加以叙述,受这种论述框架的局限,便无法对汉代四百年间不同时期的收支对应状况及其对策做出应有的交代和分析,是一个缺陷。罗庆康《西汉财政官制史稿》(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从中央和地方官员所承担的财政管理职责的角度,论述西汉财政制度,内容以西汉为主,上及秦代,下及东汉,论述框架有特色。陈明光《唐代财政史新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以唐代前期国家预算的法制形态、唐前后期中央与地方财权关系的变动、唐代财政收支的阶段性平衡状况为主要线索,力图从总体把握唐代财政体系各个侧面之间的内在联系,尤其注意将唐代的主要收支、各种财政现象及改革措施等置于预算体系中加以分析,从新的角度构架了唐代财政史,论述框架、研究角度和史实阐述等均有特色。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下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2001年)五册,200余万字,空前详细地论述唐朝的财务行政及财政机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等,研究对象空前广泛,实证色彩非常浓厚。特别是全书论述框架以财政机构及其职能演变为主体,唐前期以“支度国用”的度支司为核心,唐后期以“收支挂钩、各司独立”的三司体制的演变为主线,深入细致地阐述唐朝国家财政机器的运转过程,其研究思路和谋篇布局均具特色。汪圣铎《两宋财政史》(中华书局,1995年)上下册,分三编十八章系统深入地阐述宋朝财政,资料详实,计量分析突出,对两宋财政发展史的动态把握以及对财政管理体制的论述尤有特色。陈明光《六朝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为第一部断代区域性财政史专著,主要内容包括孙吴财政的财源类型、财政特色,东晋财力的主要来源及其配置,宋齐梁陈财政制度的沿革、财政结构的变化等。同时也以较大的篇幅论述六朝四百年间各个历史阶段的财政兴衰状况,分析了财政兴衰与当时经济、政治、军事的关联。此外,李斡《元代社会经济史稿》(湖北人民出版社,1985年)用2章论述元代财政,财政收入包括田赋、洞冶课、盐茶酒醋课、常课和额外课、科差等,财政支出则有军费、官俸、皇室用费、赏赐用费和佛事支出等项目,同时论及财政官员的设置。总之,这些断代体裁的财政史专著或专篇的产生,大多具有专题研究的前期成果和较好的断代史基础,它们既说明中国古代财政史整体性研究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也说明中国古代财政史作为专门史,与其他专门史一样,仍然必须十分重视断代史研究乃至中国通史研究,才可望进入“通古今之变”的境界。

财政制度论文范文6

    关键词:中西方财政;运行状态;运行机制;比较研究;书评

    财政学是经济学中最古老的分支之一,其中心任务是阐明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具体地讲,就是弄清楚政府参与了哪些经济活动,尽可能预测这些活动的后果或经济影响,在此基础上帮助我们评估政府经济政策尤其是财政政策的得失,进而为改进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安排提供有价值的见解。在中西方各国的发展历程中,财政学产生了许多宝贵的思想和理论,财政学的研究方法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今,财政学已经成为一门较为成熟的学科,其完整的框架体系和较为成熟的理论对中西方各国政府经济活动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莫过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这种唯物史观是我们研究一切问题的指针,同样也适用于对中西方财政运行状态及运行机制的比较研究。因此,中西方各国的社会经济变迁便成为决定中西方财政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内在动因。

    由张平博士所着的《中西方财政运行状态及运行机制的比较研究》一书是关于中西方财政运行机制异同的一部力作,是作者多年潜心研究的成果。这部着作将中西方财政比较的对象设置为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当前中国公共财政和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公共财政,内容涉及中西方财政理论体系和现实运行状态及现实背后的深刻财政运行机制的比较研究,并最终通过对中西方财政的多方比较探求其存在差异的深层次根源。该书已于2010年6月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全书共28万字,分为7章19节。

    一、着作确定研究方向的三个原因

    张平博士对中西方财政比较研究的关注从攻读硕士研究生阶段即开始了,她对此问题感兴趣并关注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一是当前中西方财政在相同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运行状态和运行机制的巨大差异性,同是基于市场经济条件,中西方财政有着越来越趋同的理论基础,但由于彼此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不同,中西方财政在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上有着迥异的差别。

    二是财政学界对中西方财政的比较研究还不够系统、深入,或者说研究成果相对滞后于现实情况。目前国内外学者有关中西方财政比较的研究多是基于具体的某项财政制度或财政分配关系的中西方比较与借鉴角度展开的。尽管在这些领域国内外学者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这些成果并没有实现将中西方财政整个的运行状态及运行机制系统的、完整的进行研究比较的目的,而且只是就财政论财政,并没有把中西方财政比较问题融入各国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大背景中去研究。

    三是张平博士对本选题的持续关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她的导师——财政学知名学者武彦民教授自她读硕士阶段就已开始的启发和指导。在张平攻读硕士期间,武彦民教授向她提问,作为财政学专业的教师,为何在给学生授课时要同时讲授财政学和西方财政学两门课,难道这两门课不能够合并,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种现象?导师的这个问题促使了张平的硕士、博士论文均以中西方财政的比较研究为方向,终于在《中西方财政运行状态及运行机制的比较研究》这一专着中很好地回答了导师提出的问题。

    二、中西方财政运行状态及运行机制比较研究的现状及欠缺

    多年来,中国财政学界已经感觉到中西方财政运行的趋同性。它们都以市场经济作为财政运行的经济基础,公共财政是中西方共同认同的财政模式。它们都将财政政策作为熨平经济波动,稳定经济运行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所使用的财政政策工具也大致相同。它们都将税收作为主要的财政收入手段,公债、收费、基金、罚没等收入形式也并存于财政收入行列,有关收入原则、收入效应、收入决定等理论体系也高度雷同。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财政补贴、国防安全、经济发展等是中西方财政共同的支出项目,支出方式理论、支出效益理论、支出总量理论等均体现在中西方财政学者的教材或着作中。绩效预算、赤字预算、周期预算、中长期预算、复试预算、行动预算等都是中西方财政学者耳熟能详的国家预算术语。在中国财政学者关于财政体制或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着述中,也经常出现菜单理论、分权理论、俱乐部理论、“用脚投票”理论、公共物品层次理论等西方色彩浓厚的理论模型。西方学者经常使用的定量分析方法也频频出现在中国学者的财政学着作或教材中。规范性分析与实证性分析、横向分析与纵向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顺向分析和逆向分析等研究方法,已经被中西方财政学者共同认可并被熟练地运用到分析过程。但是,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毕竟有根本不同的制度环境,毕竟有相差悬殊的发展水平,毕竟有完全不同的文化传统,毕竟有严重冲撞的价值观念,因此,反映在财政分配过程,中西方财政在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上也有着迥异的差别。本书作者在自己的研究过程中,关注了中西方财政运行的趋同性,更关注双方在诸多领域存在的区别或差异。我认为这是本书将引起学界广泛关注的主要原因。   财政学界对中西方财政的比较研究还不够系统、深入,研究动机和研究成果相对滞后于现实状态。人们的研究重点大多放在财政运行的局部或个别环节,并未对整个财政运行机制进行系统、完整地比较研究;人们往往习惯性地站在就财政论财政的狭义研究视角,并未把中西方财政融入到各国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大背景中去认识;人们经常从具体的财政制度、财政政策、财政手段等较浅层面去研究中西方财政的异同,但缺乏从社会制度、发展水平、价值观念等层面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人们往往机械地甚至僵化地将中西方财政类型理解为计划型财政和市场型财政,殊不知西方国家财政也有强烈的计划性,中国财政的运行环境也越来越转变为市场经济。1992年中国确认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体制改革的总目标,1998年中国又提出要构建公共财政的新模式,这两大变化必然会对中西方财政比较研究提出更高的要求。

    目前国内外系统地进行中西方财政比较的论着也比较缺乏,只有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于1996年1月出版的马斯格雷夫(美国)的《比较财政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于1984年出版的邓子基的《比较财政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于1991年7月和1992年6月出版的姜维壮的《国际财政制度比较》和《比较财政管理学》,上海三联书店于1992年1月出版的平新乔的《财政原理与比较财政制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2004年3月出版的张馨的《比较财政学教程》(第2版),复旦大学出版社于2005年6月出版的杨志勇的《比较财政学》,南开大学出版社于2005年8月出版的李炳鉴等人的《比较财政学教程》。在这些论着中只有杨志勇和李炳鉴等人拓展了传统比较财政学的研究范围,比较了20世纪以来中西财政学的不同发展轨迹,剖析中西财政理论及制度的基本异同点。其他论着则还是基于传统比较财政学的研究框架,比较分析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市场型财政与中国计划经济基础上的计划型财政的异同点。由此可见,国内外关于中西方财政的比较研究系统性、完整性和与时俱进性不够,对待中西方财政的比较研究需要引入更多新的角度和新的方法。 国内学者从事中西方财政的比较研究工作,公认最早的当属邓子基教授,其1987年主编的《比较财政学》是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出版的第一本比较财政学教材。该书运用比较研究方法着重研究了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财政理论与实践,侧重点放在具体财政制度的比较上。之后,姜维壮主编的《比较财政管理学》和《国际财政制度比较》研究重点主要是对各国财政实践活动的梳理和总结。

    在国外,情况也大致如此。国外的中西方财政比较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比较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发展起来的。由于比较经济学主要研究的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差异,其着重点也在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不同上。马斯格雷夫的《财政制度》就是作为“比较经济学研究”丛书之一出版的。该丛书的目的是为了考察各种不同背景下经济制度的运行与经济事务的处理。马斯格雷夫在《自序》中说:“我也不提供许多国家间具体制度和政策的系统的比较,这涉及大量的细节问题。相反,我试图考察财政制度在经济生活的一些主要方面所具有的基本特征。”许多西方财政学家也发现,即使是同样研究市场经济的财政学,也可能有很大的不同。

    三、内容简介

财政制度论文范文7

关键词:中西方财政;运行状态;运行机制;比较研究;书评

财政学是经济学中最古老的分支之一,其中心任务是阐明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具体地讲,就是弄清楚政府参与了哪些经济活动,尽可能预测这些活动的后果或经济影响,在此基础上帮助我们评估政府经济政策尤其是财政政策的得失,进而为改进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安排提供有价值的见解。在中西方各国的发展历程中,财政学产生了许多宝贵的思想和理论,财政学的研究方法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今,财政学已经成为一门较为成熟的学科,其完整的框架体系和较为成熟的理论对中西方各国政府经济活动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莫过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这种唯物史观是我们研究一切问题的指针,同样也适用于对中西方财政运行状态及运行机制的比较研究。因此,中西方各国的社会经济变迁便成为决定中西方财政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内在动因。

由张平博士所著的《中西方财政运行状态及运行机制的比较研究》一书是关于中西方财政运行机制异同的一部力作,是作者多年潜心研究的成果。这部著作将中西方财政比较的对象设置为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当前中国公共财政和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公共财政,内容涉及中西方财政理论体系和现实运行状态及现实背后的深刻财政运行机制的比较研究,并最终通过对中西方财政的多方比较探求其存在差异的深层次根源。该书已于2010年6月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全书共28万字,分为7章19节。

一、著作确定研究方向的三个原因

张平博士对中西方财政比较研究的关注从攻读硕士研究生阶段即开始了,她对此问题感兴趣并关注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一是当前中西方财政在相同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运行状态和运行机制的巨大差异性,同是基于市场经济条件,中西方财政有着越来越趋同的理论基础,但由于彼此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不同,中西方财政在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上有着迥异的差别。

二是财政学界对中西方财政的比较研究还不够系统、深入,或者说研究成果相对滞后于现实情况。目前国内外学者有关中西方财政比较的研究多是基于具体的某项财政制度或财政分配关系的中西方比较与借鉴角度展开的。尽管在这些领域国内外学者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这些成果并没有实现将中西方财政整个的运行状态及运行机制系统的、完整的进行研究比较的目的,而且只是就财政论财政,并没有把中西方财政比较问题融入各国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大背景中去研究。

三是张平博士对本选题的持续关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她的导师——财政学知名学者武彦民教授自她读硕士阶段就已开始的启发和指导。在张平攻读硕士期间,武彦民教授向她提问,作为财政学专业的教师,为何在给学生授课时要同时讲授财政学和西方财政学两门课,难道这两门课不能够合并,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种现象?导师的这个问题促使了张平的硕士、博士论文均以中西方财政的比较研究为方向,终于在《中西方财政运行状态及运行机制的比较研究》这一专著中很好地回答了导师提出的问题。

二、中西方财政运行状态及运行机制比较研究的现状及欠缺

多年来,中国财政学界已经感觉到中西方财政运行的趋同性。它们都以市场经济作为财政运行的经济基础,公共财政是中西方共同认同的财政模式。它们都将财政政策作为熨平经济波动,稳定经济运行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所使用的财政政策工具也大致相同。它们都将税收作为主要的财政收入手段,公债、收费、基金、罚没等收入形式也并存于财政收入行列,有关收入原则、收入效应、收入决定等理论体系也高度雷同。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财政补贴、国防安全、经济发展等是中西方财政共同的支出项目,支出方式理论、支出效益理论、支出总量理论等均体现在中西方财政学者的教材或著作中。绩效预算、赤字预算、周期预算、中长期预算、复试预算、行动预算等都是中西方财政学者耳熟能详的国家预算术语。在中国财政学者关于财政体制或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著述中,也经常出现菜单理论、分权理论、俱乐部理论、“用脚投票”理论、公共物品层次理论等西方色彩浓厚的理论模型。西方学者经常使用的定量分析方法也频频出现在中国学者的财政学著作或教材中。规范性分析与实证性分析、横向分析与纵向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顺向分析和逆向分析等研究方法,已经被中西方财政学者共同认可并被熟练地运用到分析过程。但是,中国和西方发达国家毕竟有根本不同的制度环境,毕竟有相差悬殊的发展水平,毕竟有完全不同的文化传统,毕竟有严重冲撞的价值观念,因此,反映在财政分配过程,中西方财政在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上也有着迥异的差别。本书作者在自己的研究过程中,关注了中西方财政运行的趋同性,更关注双方在诸多领域存在的区别或差异。我认为这是本书将引起学界广泛关注的主要原因。

财政学界对中西方财政的比较研究还不够系统、深入,研究动机和研究成果相对滞后于现实状态。人们的研究重点大多放在财政运行的局部或个别环节,并未对整个财政运行机制进行系统、完整地比较研究;人们往往习惯性地站在就财政论财政的狭义研究视角,并未把中西方财政融入到各国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大背景中去认识;人们经常从具体的财政制度、财政政策、财政手段等较浅层面去研究中西方财政的异同,但缺乏从社会制度、发展水平、价值观念等层面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人们往往机械地甚至僵化地将中西方财政类型理解为计划型财政和市场型财政,殊不知西方国家财政也有强烈的计划性,中国财政的运行环境也越来越转变为市场经济。1992年中国确认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体制改革的总目标,1998年中国又提出要构建公共财政的新模式,这两大变化必然会对中西方财政比较研究提出更高的要求。

目前国内外系统地进行中西方财政比较的论著也比较缺乏,只有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于1996年1月出版的马斯格雷夫(美国)的《比较财政分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于1984年出版的邓子基的《比较财政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于1991年7月和1992年6月出版的姜维壮的《国际财政制度比较》和《比较财政管理学》,上海三联书店于1992年1月出版的平新乔的《财政原理与比较财政制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2004年3月出版的张馨的《比较财政学教程》(第2版),复旦大学出版社于2005年6月出版的杨志勇的《比较财政学》,南开大学出版社于2005年8月出版的李炳鉴等人的《比较财政学教程》。在这些论著中只有杨志勇和李炳鉴等人拓展了传统比较财政学的研究范围,比较了20世纪以来中西财政学的不同发展轨迹,剖析中西财政理论及制度的基本异同点。其他论著则还是基于传统比较财政学的研究框架,比较分析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市场型财政与中国计划经济基础上的计划型财政的异同点。由此可见,国内外关于中西方财政的比较研究系统性、完整性和与时俱进性不够,对待中西方财政的比较研究需要引入更多新的角度和新的方法。 国内学者从事中西方财政的比较研究工作,公认最早的当属邓子基教授,其1987年主编的《比较财政学》是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出版的第一本比较财政学教材。该书运用比较研究方法着重研究了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财政理论与实践,侧重点放在具体财政制度的比较上。之后,姜维壮主编的《比较财政管理学》和《国际财政制度比较》研究重点主要是对各国财政实践活动的梳理和总结。

在国外,情况也大致如此。国外的中西方财政比较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比较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发展起来的。由于比较经济学主要研究的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差异,其着重点也在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不同上。马斯格雷夫的《财政制度》就是作为“比较经济学研究”丛书之一出版的。该丛书的目的是为了考察各种不同背景下经济制度的运行与经济事务的处理。马斯格雷夫在《自序》中说:“我也不提供许多国家间具体制度和政策的系统的比较,这涉及大量的细节问题。相反,我试图考察财政制度在经济生活的一些主要方面所具有的基本特征。”许多西方财政学家也发现,即使是同样研究市场经济的财政学,也可能有很大的不同。

三、内容简介

《中西方财政运行状态及运行机制的比较研究》一书共分为7章19节。

第1章的内容是沿着中西方各国社会经济的历史变迁这一脉络,揭示中西方财政理论体系迥异的发展历程和当前相同市场经济条件下中西方财政理论出现的日益趋同。第2章通过数据比较当前中西方财政支出总量及结构上的运行状态,反思导致中西方财政支出总量不同运行现状的深层原因,分析中国目前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的原因,并通过构建经济模型分析各项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和贡献率,探求中国财政支出的最优结构。第3章通过比较中西方各国宏观税负的数据和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得出本书对中国宏观税负高低与否的评判,阐述中国宏观税负不低这一结论得出的原因。明确中国宏观税负便于国际研究的口径,通过构建税收与投资和经济增长的经济模型分析出当前中国宏观税负的最优区间和今后发展的合理空间。介绍西方国家税制结构的演变及最新发展趋势,比较中西方税制结构的不同特点,提出中国税制结构改革的主要思路。第4章比较中西方财政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各自效应,在总结中国近年来财政改进社会公平状况成果的同时也指出其差距,特别是财政在促进起点公平和机会公平方面的差距,指出需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提升中国财政促进社会公平状况的能力。第5章从财政决策、管理和监督的财政运行先后顺序,比较中西方国家财政运行机制的不同表现,借鉴西方国家更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财政运行模式和做法,提出中国财政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的措施。第6章立足更广泛的社会经济背景,分析中西方财政运行状态、运行机制上存在差异的根源,并分析这些根源哪些是必然的、合理的、稳定的,哪些是是暂时的、不合理的、有待变革的。如中西方生产力水平上的差距、迥异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国有经济活动领域;中国和西方国家不同的政治制度;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至善论”导致社会理念中不相信制度的约束,倾向于相信德治和人治,而西方国家基于基督教“性恶论”的人性假定提倡法律高于政治,相信“宪政制度”以及中西方国家不同的社会目标等。第7章为结语,总结了全书的研究路径,指出了理论创新之处,并总结出17个主要学术观点。

四、评价

作者从六个方面对中西方财政运行过程进行了较深入的比较研究。沿着中西方各国社会经济的历史变迁这一脉络,揭示中西方财政理论体系迥异的发展历程和当前相同市场经济条件下中西方财政理论出现的日益趋同。通过数据比较当前中西方财政支出总量及结构上的运行状态,反思导致中西方财政支出总量不同运行现状的深层原因,分析中国目前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的原因,并通过构建经济模型分析各项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和贡献率,探求中国财政支出的最优结构。通过比较中西方各国宏观税负的数据和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得出本书对中国宏观税负高低与否的评判,阐述中国宏观税负不低这一结论得出的原因。明确中国宏观税负便于国际研究的口径,通过构建税收与投资和经济增长的经济模型分析出当前中国宏观税负的最优区间和今后发展的合理空间。介绍西方国家税制结构的演变及最新发展趋势,比较中西方税制结构的不同特点,提出中国税制结构改革的主要思路。比较中西方财政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各自效应,在总结中国近年来财政改进社会公平状况成果的同时也指出其差距,特别是财政在促进起点公平和机会公平方面的差距,指出需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提升中国财政促进社会公平状况的能力。从财政决策、管理和监督的财政运行先后顺序,比较中西方国家财政运行机制的不同表现,借鉴西方国家更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财政运行模式和做法,提出中国财政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的措施。立足更广泛的社会经济背景,分析中西方财政运行状态、运行机制上存在差异的根源,并分析这些根源哪些是必然的、合理的、稳定的,哪些是是暂时的、不合理的、有待变革的。

本书丰富了中国公共财政理论——特别是其中的比较财政理论——的研究成果。从实践应用的角度上来讲,本书从一个崭新的角度探讨了一个深层次的话题,即中西方财政的理论及现实中存在的趋同与差异。特别是在揭示中西方财政运行现状及运行机制差异性根源的时候,作者没有将视野仅仅局限在财政理论与实践的狭小空间,而是立足于更为宽泛的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背景来详细展开并深入探讨。这是本书的主要创新点。

当然,科学研究没有终点,对中西方财政的比较研究也远未到达理想的彼岸,而且,真正的研究者都有这样的体会,某项研究往下深入一个层次,遇到的困难或挑战肯定不止增加1倍。书中还有许多未能详细展开和深入探讨的地方,例如中国财政支出结构如何能够在满足经济增长、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社会公平的前提上实现进一步的优化,各项财政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最佳比重到底为何,能否分析出一个极具参考和调整价值的具体数值。再如西方各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对中国这样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阶段来说是否真具有借鉴的可能,能否开辟更全面、更适合中国国情的研究角度来分析中国宏观税负高低与否及其合理取值的问题。最后,西方国家较为健全的财政运行机制背后有何深层次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背景,中国如何根据自身情况有选择地将西方国家构建财政运行机制的经验本土化,并真正把各项完善财政运行机制的措施落到实处。另外,本书开展的是中西方财政比较研究,但在研究过程中,由于在很多经济指标和数据上国内外的统计口径不同或者是国内统计数据的匮乏和粗化,以至没能做出技术性更强、更具说服力的比较研究。

参考文献:

[1]邓子基.比较财政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

[2]武彦民.财政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3]平新乔.财政原理与比较财政制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2.

[4]r.a.musgrave.fiscal systems[m].yale:yale university press,1969.

[5]武彦民.公共财政论的理论缺陷[j].财经问题研究,2001,(1).

[6]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

[7]姚先国,罗卫东.比较经济体制分析[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

[8]贾康.转轨时代的执著探索——贾康财经文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9]姜维壮.强化民主监督加强依法理财——兼论对西方国家财政监督管理机制的研究与借鉴[j].财政监督,2006,(5).

财政制度论文范文8

1、理论概述

诺斯认为制度是某种适用于社会的规则,是节制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存在。而把自发秩序的表现看为制度,是哈耶克的思想。这里重点考虑柯武刚和史漫飞的制度结构理论,将制度划分为外在的和内在的。内在制度考虑实际经验和社会文化,具有自发性;外在制度强调其内容是刚性的和被规定的。

外在与内在融合或冲突,反映着制度的效率问题。制度被认为是经济发展中关键问题,因为制度本身可以形成一种激励机制,使人们更积极地投入到经济活动之中,以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若外在制度按规定能得到人员的认可,那么就无需他人进行监督,执行也会自发形成,这就会大大的降低交易成本。这样便说明,内外制度的融合可实现最有效率的制度规定。反之,外在制度与内在制度的冲突,将会削弱外在制度规则的有效实施,降低制度效率。

2、财政监督制度的融合分析

忽略了内在制度,单单依靠外在制度发挥作用,制度效率低下,效果更不明显。内外制度若很好融合,制度效率便会大大提高。而我们平时所关注和思考的财政监督制度是侠义的制度,属于广义制度结构中的外在制度。先不论是广义还是侠义,我们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有效地防止财政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防范财政风险。

宏观财政监督制度中,外在制度是靠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实现的。这些硬性的规则要求监督的客体不要犯错,不要违反规则,也要求监督主体能够落实对客体的监督职责。在之前很多财政监督的研究文献中,有很多学者讲到财政监督制度问题之一:监督主体亦是监督客体,那么监督有时便会失效。作者认为,这个问题并不是财政监督制度失效的主要原因。财政监督制度中,无论是监督主体还是其客体,都是制度体系中规范的对象,而作为具有“社会人”属性的对象,必然会受到社会价值观、传统文化价值观、个人价值观等内在制度的约束和影响。当这些内在制度发挥的作用恰好与财政监督制度中外在制度的硬性约束相背离,形成冲突,宏观的财政监督便会失效,制度效率更无法谈及。现实中,我们的某些政府公务人员,其作为财政监督制度中规范的对象,受社会金钱至上、物质至上的价值观念或“当官就为贪”“不贪白不贪”等腐败思想,甚至政府组织中一些已腐非正式组织或个人拉拢的影响,完全不顾外在制度约束,在财政领域中铤而走险违法乱纪。当然,还有社会中许多老百姓对官员贪污腐败容忍接受的态度,把官和贪官等同看待,严重破坏了内在制度的建立。

如果说外在制度是刚性硬性的规则要求,那么内在制度就是柔性软性的文化意识。我们还可以把外在制度理解为事后被动约束,内在制度为事前主动预防。而且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必须融合起来,共同发挥作用,才能真正做到有效率有效果。在财政监督制度体系中,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缺一不可。某种程度上讲,二者是相互弥补,相互协作。因为想要通过内在制度这样预防性工具完全消灭财政领域中违法乱纪的萌芽和念头是不可能的,即使如若做到可以使财政监督制度的成本达到相当低的程度;而单靠外在制度对财政监督发挥作用,依然不行,如前面所分析,会产生类似政府“失灵”的现象。

二、委托人理论

1、理论概述

委托理论是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其文献研究以科斯在1937年的《企业的性质》发表为开端。委托关系起源于“专业化”的存在。在现代企业发展历史中,出现了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分离。经营者具有专业化的经营管理能力。而“专业化”时就可能出现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由于相对优势而代表委托人行动。现代意义的委托的概念最早是由罗斯提出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关系就随之产生。”委托理论从不同于传统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企业内部、企业之间的委托关系,它在解释一些组织现象时,优于一般的微观经济学。

在委托人理论研究中,委托形成契约关系时,有两个不可避免的问题:首先,委托者目标会和人目标存在偏差;其次,委托和双方信息存在差异,即信息不对称。

2、财政监督制度的委托分析

企业中的委托问题,关系较为简单,直接表现为委托者和者。而在政府组织中,委托问题中关系就会略为复杂。政府作为委托者,雇佣和委托公务人员进行管理日常政务,但政府作为人民的代表,又是者的身份。那么就会出现两次的委托行为。人民的目标反映出来必然是公共利益的表现,而由于目标偏差和信息不对称,政府作为其者就不能完全表达出公共的偏好。等到具体的公务人员履行其人职责时,就会再次出现偏差和信息不对称。

在我们的财政体系中,中央政府对公共的偏好不能完全掌握,那么在制定财政政策时候,便不能恰如其分地将财政资金的使用完全高效满足公共需求;等到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给予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目标与中央或多或少会出现偏差和信息不对称;地方政府与其具体执行公务人员间又再表现委托问题,这就形成了三次委托问题。

在现代商业发展中,解决委托问题,就是从解决激励手段和提高监督信息技术来考虑。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激励问题了,这里主要还是研究解决信息不对称。在财政体系中,近些年国家出台一些相关政策确保各级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对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起很大作用。在西方金融业的发展中,金融机构间和金融机构与普通公民间信息不对称非常严重,这样一来,市场便会存在失灵,各种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问题随即而来。当然,当市场存在问题时,政府的干预往往变得十分重要。而政府在对金融市场出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往往出台一些强有力的规章制度迫使一些金融机构规范其行为,对其财务信息或相关涉及众多利益方面的信息进行如实公开。不可否认,完全的信息透明,信息对称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是我们应该追求一种最基本和尽可能的趋于完全信息对称的状态。当我们再次思考政府组织,其财政体系中,当其自身失灵,信息完全不对称,政府如何自觉地将其真实的财政收支情况详细透明的公开于社会?政府只有把财政账务明细公开,让纳税人明白清楚地知道钱用没用到实处,用的对不对,才能起到全社会对财政监督的作用。

财政制度论文范文9

大家好!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加今天的演讲,非常荣幸、非常激动,局党组倡导开展的读书演讲活动,目的在于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素质和综合素质,使干部职工不仅在业务上合格,而且在政

治理论方面也要有较高的水平,从而为创建部级文明单位奠定基础。对此,我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借此机会我就学习《中国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与体会,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金部长的《中国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闪耀着理论创新的光芒。全书在总结中国财政政策运用的丰富经验基础上,提出了较多的财政政策理论新观点,无论是从实践检验或是从理论的角度来看,都具有科学性。同时,该书第一次全面总结了财政政策调控的四条基本经验,即:财政调控必须依据经济形势变化相机抉择,这是财政政策作用的灵魂和关键;财政调控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注重推动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财政政策必须加强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以取得两大政策工具的组合效应;财政调控始终要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一科学论断是全书的精华和灵魂,也是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理论指南。正是在对财政政策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所形成的理论指导下,该书做出了带有前瞻性的判断:财政必须在不断壮大实力的基础上,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推动税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通过重点支持完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和公共卫生四个方面的制度;通过税收、补贴和财政投入等政策手段,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总之,《中国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将科学发展观融入中国财政政策转向调整过程,并以此为指导,对具有中国特色的丰富财政政策实践进行理论总结及创新的重要著作。

《中国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给了我许多感悟和启迪,作为一名财政工作者,应该研究周口财政努力的方向、研究周口财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途径。周口市是一个农业大市、人口大市,矿产资源匮乏,经济结构单一,表现在财政上:收入总量小,支出缺口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来自于二、三产业的收入比重小,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低;县乡债务包袱沉重;财供人员过多。周口财政是名副其实的“吃饭财政”、“要饭财政”。面对我市的财政困难局面,我们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稳健财政政策,用发展的理念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思路,改革财政管理办法,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尽快实现我市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把周口的事情做好。

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支农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作出应有的贡献。《中国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

首先,要理清思路,增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以“增加投入、引导放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为原则,着力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落后面貌,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作为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大幅度增加支农投入,正确处理财政与市场和农民的关系,合理划分财政与市场和农民的投入责任,大力支持农村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调动社会各方面增加“三农”投入的积极性。特别在财政支农资金安排和使用上,既全面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选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从农民最关心、最期盼、最受益的事做起,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农民在短期内就能得到实惠。

其次,要抓住关键,逐步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不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逐步形成新农村建 设稳定的资金来源。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通过运用经济杠杆等间接手段来管理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特别是要发挥好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民办公助、以物代资、以奖代补、奖

补结合等激励手段,引导、吸引民间资金、社会资金投入“三农”,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第三,要围绕中心,着力支持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支持新农村建设,要优先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做大农村经济财政“蛋糕”。积极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紧紧围绕“农业增收,工业增效,财政增长,后劲增强”这个目标,把做强特色产业,做大块状经济、做优品牌产品作为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战略举措;把乡镇企业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要载体和扩大农民就业的重要形式,积极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转变机制和增长方式,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第四,要把握重点,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农村公共服务

财政要积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着力提高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及公益性事业的保障能力。要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突破口,支持村庄建设和村容整治,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逐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第五,提供保障,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义务教育

财政支出需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支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目前,我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体系缺漏,保障不足,面向农村的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未建立,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等各项福利事业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种形势决定了我们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短期内可以是一个低水平的,但必须是一个没有漏洞的体系,要使城乡居民在遭遇生活困境时都应当免于陷入绝望的境地,真正地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鳏寡孤独者皆有所助”。

第六,强化管理,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的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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