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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16 15:41:44

市政论文

市政论文范文1

关键词: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阶段;造价管理

1前言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关键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关键,设计阶段作为市政工程建设的开头工作的开头工作,对其进行科学的造价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的保证市政工程的建设质量市政工程的建设质量,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包括对于招标的管理括对于招标的管理、设计人员的管理等,由于目前市政工程的设计阶段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设计阶段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具体的分体问题进行具体的分体,并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供相关的人员进行参考的人员进行参考。

2市政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价值

2.1促进市政工程建设的进行

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是市政工程整体造价管理的基础和前提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做好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有利于提高市政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管理有利于提高市政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在实际的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程建设过程中,优秀的市政工程都是有高质量的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完成的设单位完成的,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可以提高市政建设单位的建设质量建设单位的建设质量。

2.2可以确定市政工程造价结构

在市政工程的的所有项目中在市政工程的的所有项目中,市政工程的造价结构取决于市政工程设计阶段于市政工程设计阶段,因此要合理的控制和管理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计阶段的造价管理,这不仅有利于市政工程可以尽快的进行施工施工,还可以确定市政工程的造价结构,通过市政工程造价的结构确定可以促进市政工程的成本控制结构确定可以促进市政工程的成本控制,促进市政工程的建设建设。

3市政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3.1设计阶段招标工作不科学

目前大多市政工程的招标主要注重于形式而没有把招标的价值更好的发挥出来的价值更好的发挥出来,具体的问题是:市政工程的招标人员专业技能不足和素质不高专业技能不足和素质不高;招标的流程不按照规定进行;没有遵循先选设计单位技术先进遵循先选设计单位技术先进,设计质量高,其次注重设计单位的功能齐全的功能齐全,最后注重设计单位价格是否合理的原则;设计阶段的造价与中标后实际的造价相差太大段的造价与中标后实际的造价相差太大;招标的工作没有进行造价因素考虑等等行造价因素考虑等等,这些现状和问题影响了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管理阶段管理。

3.2设计阶段准备工作不够

市政工程单位为了尽快的进行施工市政工程单位为了尽快的进行施工,在设计阶段存在准备工作不充分备工作不充分,具体的表现为:市政工程设计时候没有进行实际的工程进行勘察际的工程进行勘察,进行具体的工程数据测量,大多市政工程会认为设计前的勘察会造成造价的预算超支会认为设计前的勘察会造成造价的预算超支,往往忽略了设计之前的勘测计之前的勘测,然而设计阶段进行勘察的费用很少,占工程造价费用不到1%%,但是却能影响到工程造价的三分之一;市政工程几乎涉及的工程都是出现在城市中工程几乎涉及的工程都是出现在城市中,在设计的时候没有市政的其它部门进行沟通市政的其它部门进行沟通,在施工的过程之中经常会出现市政管线被挖出来政管线被挖出来,这会造成施工工作的不便,影响到工程造价造价。

3.3设计周期太短

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时间安排不合理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时间安排不合理,市政工程单位为了进行工程进度的加快了进行工程进度的加快,会出现压缩设计时间,设计后也不做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分析研究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分析研究,有时候会跳过设计方案可行性分析研究分析研究,直接进行施工图纸的设计,在施工的过程中进行一边施工一边设计边施工一边设计,这种情况无法进行造价管理。另外市政工程单位给予的设计时间过短程单位给予的设计时间过短,不能保证设计的质量,这对于工程造价预算工作来说更加的不利程造价预算工作来说更加的不利,设计阶段的工作不做好,对于后期阶段的工程造价也会带来很对问题于后期阶段的工程造价也会带来很对问题。

3.4市政设计阶段设计与造价脱节

目前市政工程单位内部的设计人员只管设计目前市政工程单位内部的设计人员只管设计,造价工作人员只负责造价工作人员只负责造价工作。设计人员在设计的过程中,一方面设计人员只注重设计方面工作计人员只注重设计方面工作,没有进行经济方面的考虑;另一方面设计人员为了保证自身的设计风险方面设计人员为了保证自身的设计风险,把设计的安全系统有意的进行提高有意的进行提高,使得在造价管理时候出现过多的预算。另外市政工程的造价人员也没有积极参与设计工作的意识外市政工程的造价人员也没有积极参与设计工作的意识,做好与设计部门之间的联系好与设计部门之间的联系。

4市政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问题的对策

4.1做好市政工程的设计招标

市政工程的设计招标工作可以有效的控制造价管理市政工程的设计招标工作可以有效的控制造价管理,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好坏直接影响着造价工作的预算计单位的设计方案好坏直接影响着造价工作的预算,要做好市政工程的设计招标工作市政工程的设计招标工作,具体的方法有:建立完善招标制度度,进行科学的设计项目评估办法,保证设计单位的竞争公平合理合理,市政工程可以参考国家招标相关的文件,例如《中华人们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们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等等等,进行设计招标工作完善。然后可以在招标的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引入竞争机制,选择合理、经济的设计方案。

4.2做好设计阶段前期的工作

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前期工作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前期工作,包括设计信息的收集,设计人员进行市政工程的勘测计人员进行市政工程的勘测,具体的做法是:设计人员到工程的现场进行勘察的现场进行勘察,检查市政工程地基、旁边建筑物、绿化带位置等等信息的考虑置等等信息的考虑,并利用先进的分析技术来进行最佳设计线路的确定线路的确定,比如使用BIM技术技术,通过BIM技术技术,能够对于设计人员的设计进行很大的技术支持计人员的设计进行很大的技术支持。

4.3制定合理的设计周期

市政工程的设计阶段需要有较高的设计质量市政工程的设计阶段需要有较高的设计质量,首先在设计周期上给予合理的安排计周期上给予合理的安排。设计工作是属于一个需要进行不断设计断设计、思考的工作,这需要一个合理时间,同时设计人员还要与造价人员进行合作交流要与造价人员进行合作交流,进行设计方案的分析和研究,一般在市政工程设计阶段需要的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般在市政工程设计阶段需要的时间为一个月左右。

4.4设计的技术与造价控制进行紧密结合

在市政工程单位内部在市政工程单位内部,工程的设计要与造价部门进行紧密的结合密的结合。首先是,设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造价知识概念,提高自身的造价方面素养高自身的造价方面素养,在进行设计的时候要考虑到经济效益益,比如对于工程预算定额、施工材料预算价格以及能够按照市政工程的投资预算进行科学的设计方案设计市政工程的投资预算进行科学的设计方案设计。其次是造价人员要和设计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人员要和设计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把造价方面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与设计人员一起分析的问题与设计人员一起分析,在设计方案上进行有效的规避,努力做到在设计阶段造价成本的最低努力做到在设计阶段造价成本的最低。

5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探讨通过以上的分析和探讨,目前市政工程在设计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着工程的造价管理,同时还对市政工程质量带来影响对市政工程质量带来影响。因此市政工程单位要积极主动的发展问题发展问题,并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问题的解决,促进造价工作的管理价工作的管理。

作者:潘捷 单位: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参考文献:

[1]陈家慧.浅论市政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J].工程技术:引文版,,2016(6):219.

市政论文范文2

1.1市场经济波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政园林工程所需的材料成本也在迅速的提升,远远超过了原先预算的水平。在市场经济的波动过程中,由于市政园林工程项目的周期长,项目环节大,市政园林工程的预算超支现象也越发频繁,其中影响因素包括了员工的工资、市政园林建设的工程应用材料、机械的损耗维修费用和饮食费用等等。然而大多数的企业和承包商都无法准确的进行市政园林的工程造价预算,由于市场经济存在不可预测性和可调控性。所以,市场经济波动时市政园林工程预算超支的主要原因之一。

1.2施工人员编制问题

在市政园林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项目中的各类人员包括会计,工程师,水泥工,建筑设计师等等人员进行统筹编制,然后再根据项目的施工预计时间计算出工程的造价预算。然而在很多中小型企业中,由于施工人员的编制的不足,经常导致很多的区域人员无所事事,而一部分工作区域的人员不足,这种编制缺乏了科学性,无法顺利的知道市政园林工程的施工过程,与此同时,由于人员的调整,需要额外的提高市政园林项目的总造价,这就导致了造价超支的现象,影响了整个环节的造价管理过程。因此,施工人员编制问题也会严重的制约市政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

2市政园林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对策

根据前文所示的市政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一些造价超支的原因,本文提出了以下三点关键对策科学的进行造价管理,提高施工的效率,保证资金的有效性和施工质量,改进市政园林工程施工的水平。

2.1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市政园林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造价管理是最关键的一步,它影响了整个项目的施工的资金有效性。因此,在市政园林的施工建设过程中,管理人员的作用也至关重要,一个科学的市政园林施工过程需要管理人员不仅有较高的职业操守,而且还要掌握足够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材料的采购知识,工艺设计,安全性测试知识等等。除此之外,由于市政园林工程施工建设关系到了所有市民的生命安全问题,管理人员也需要经常进入到工地中进行考察和检测,工程管理人员还需要拥有较高的身体素质和坚韧的意志,这样才能有效的提高施工的进度和质量,提高造价管理的有效性。同时,企业和承包商也要经常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进行考试,有效地淘汰一些滥竽充数的管理人员,使造价管理能够更好地提高市政园林工程。

2.2深入研究市场经济波动规律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市政园林建设中的造价管理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为了提高造价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项目承包单位需要对市场经济的波动规律进行研究,对于当前已经有的材料进行统筹分析,优化选择出性价比最高的材料进行造价统计并安全储存,保证材料的有效性和品质。而对于不能长期储存的材料和其他物品,对往年的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并总结出波动的规律,尽可能的使用科学的统计学估算出预计的造价范围,将计算出的最高的价格考虑进造价管理中,以保证造价管理的有效性,合理的使用市政园林建设的资金,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率,用尽可能少的资金完成整个项目环节,以防出现预算超支问题。

2.3改善施工人员的编制

在市政园林的施工建设的造价预算中,施工人员的编制工作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顺利的完成编制工作,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1)在市政园林建设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施工的各个环节的人员进行统筹安排,在分配任务之前,对施工的劳动量,场地,工作环境,危险指数等实地情况进行充分的考察,然后再进行合理的人员配置,同时对于不同部门的人员进行考察,奖励积极完成任务的施工人员,同时惩罚一些敷衍了事,偷工减料的施工人员,做到人尽其用,实现各个部门协调的进行工作,减轻施工人员的工作负担,同时也要求员工能够发挥出职业道德,有效地提高市政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2)在市政园林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资源和场地都存在一定的误差,同时天气因素以及一些偶然性因素会影响施工过程的造价合理性,导致造价超支的问题。所以在施工中,需要承包单位对合理的利用施工的条件和环境,将可能性较大的一些因素都考虑到造价管理中,有效地提高施工造价管理的合理性。同时除了在资金上提高预算之外,还需要在材料和设备方面提高这方面的预算,由于施工人员的编制问题,专业技术不过关导致设备故障的事件时有发生,所以需要造价管理同时考虑到由于施工人员编制而带来的材料的浪费和设备的故障等问题。

3结论

市政论文范文3

关键词:资本结构;理论;公司;融资

不同资金来源的组合配置产生不同的资本结构,并导致不同的资金成本、利益冲突及财务风险.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市场价值。如何通过融资行为使负债和股东权益保持合理比例,形成一个最优的资本结构,不但是长期以来金融理论研究的焦点,而且也是企业追求的目标。

一、现代西方资本结构理论的融资偏好

资本结构理论就是研究资本结构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最优资本结构的问题。最早提出该理论的美国经济学家戴维·杜兰德(DavidDurand).他认为企业的资本结构是按照净利法、营业净利法和传统法建立的。1958年,莫迪格莱尼(F.Modigliani)和米勒(M.Miller)提出了著名的MM理论,指出在市场完全的前提下,当公司税和个人税不存在时,资本结构和公司价值无关。后人在此基础上,纷纷放宽MM定理中过于简化的理论假设,尝试从所得税、破产成本、理论、信息不对称、控制权等不同的理论基础来研究影响资本结构的主要因素.从而提出了不同的资本结构理论。

资本结构的理论表明:(1)在负债比例不超过一定点时,负债企业由于能够获得所得税抵减利益和杠杆利益,从而比无负债或低负债企业有着更高的股东收益。因此,在公司经营状况较好时,应多举债以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提高每股收益。(2)发行股票及可转换证券。因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会造成股价更大跌幅:①每股收益的摊薄效应。股票和可转换证券的发行增加了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数量。所以公告的每股收益下降,并对股价造成了不利影响。②财务杠杆利益的减少。由于债务利息在计算税收时可以抵免,而普通股股息不能,增发普通股降低了杠杆率,从而企业获得的杠杆利益减少。③信号传递及不对称信息。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表达了公司价值被高估的信息。可见,从市场表现来看,普通股也是后续融资最差的选择,西方公司一般将其排在可选融资方式次序的最后。从而企业筹资的顺序为:先是内部集资,然后是发行债券,最后才是发行股票。

二、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政策的现实选择

长期以来形成的单一化融资体制导致了国有企业的过度负债问题,而过度负债的不合理增加了国企还款付息压力和出现财务风险的可能性,越来越成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障碍,因此成为许多国企改制上市和发展股票市场的最根本的政策动因。

根据2000、200l、2002和2003年这四年的财务报告,计算出上市公司历年的资产负债率,并和全国工业生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进行比较。从下表可以看到,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历年均低于全国企业平均水平,2003年底,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0.11%;相比之下,全国企业平均的资产负债率为59.05%。

另外,2000年时,有人曾对1000多家上市公司和5000家非上市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做过对比,发现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40%的占总数的五成以上,50%一70%之间的占四成多,而只有极少数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与之相对应的是。国有非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65%,其中有四成以上高于80%,也可以得出上市公司负债比率总体来说偏低的结论。资产负债率偏低说明企业的长期资金来源多来自股权融资。下面再看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所采取的具体方式。企业经过改制并上市后,将享有留存收益、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和银行信贷等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从现有融资环境来看,上市公司长期资金来源有利润留存、长期负债以及股权融资三种渠道,其中前者属于内部融资,后两者为外部融资。

从上表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内部筹资比例甚少,而外部筹资的比重占绝对优势。其中。股权融资在外部筹资中的比重又占较大的分额。如在2000—2002年的各个年份中.配股融资或增发融资额占最大比重.长期负债融资占长期资金来源的比重一直都比较低,但在2003年,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加强了对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的监管,并且再融资受到投资者的普通厌恶,股权再融资在长期资金来源中的比重出现了下降趋势,长期负债占长期资金来源的比重达到历年中的最高。

由此可见.从上市公司长期资金来源的构成来看.我国上市公司比较偏向于将股权融资作为其长期资金主要资金来源。上述事实与资本结构理论要先依赖内部资金,其次是负债,最后才是发行新股的融资顺序行为有着截然的不同。

通过上表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在融资行为倾向上采取普通股筹资方式,且在普通股筹资上又存在较显著的“配股偏好”现象,配股和增发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合计融资额占累计融资额的88%。虽然近年来可转换债券融资有不断增加的趋势.但由于过低的转股价格以及转股条件的可修正性,可转换债券在我国演变成了“必转换债券”,使其变成了另外一种形式的股权融资,从而导致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我国上市公司争相采取普通股这种高成本的融资方式?而在股权融资方式的具体选择上又如此一致地选择配股方式呢?

三、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选择的原因分析

资本结构理论认为,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受到资金成本、公司控制和融资工具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强烈影响。至今,我国已七次大幅度降低了存贷款利率,目前一年期贷款利率仅为5.31%。另一方面,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配股的前提条件是“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但任何一年均不得低于6%"。因此,对于符合配股条件的上市公司而言,理论上应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增加债务融资的比重,但为何现实中上市公司的行为却与此相反,资产负债比率不升反降,偏好使用外部配股融资,这也是在现有市场环境与制度框架下所作出的理性选择。

1.资本成本

资本成本是公司融资行为的最根本决定因素。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股票市场仅仅只有十年的历史,市场基本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二级市场股价大部分时间处于高估的状态,并且非流通股的大量存在,使得证券市场市盈率和股价长时间维持在较高水平,而与之相比的公司派息水平则显得微不足道,因此投资者并不指望通过获取公司的派息来得到投资回报,而是希望在市场的短期投机行为中获得资本利得。这样即投资者也偏好以股本扩张进行分配的公司。可见,与债务融资必须还本付息的“硬约束”相比,配股融资具有“软约束”的特点,其资金成本并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因此,上市公司管理层自然将股权融资作为一种长期的无需还本付息的低成本资金来源。这是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的根本原因。

2.公司治理结构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国家股一股独大.控制了股权的绝大部分,并且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转让,因而削弱了证券市场敌意购并和权争夺对管理者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

。由于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暂时缺位。上市公司在实践中形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因此,股权融资并不能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构成强有力的治理约束。与之相反,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筹资时,对投资项目的审查较严格,对资金投向的约束具有较强的刚性,从而构成对企业行为经常性和制度性的约束。在这些情况下,上市公司管理层显然愿意通过配股,而不是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

3.资本市场的结构性失衡

广义或完整的资本市场体系包括长期借贷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如果资本市场上具有多样化的融资工具,那么企业可通过多种融资方式来优化资本结构。而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存在着结构失衡现象。一方面,在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迅速发展和规模急剧扩张的同时,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而且企业债券发行市场的计划管理色彩过浓,发行规模过小,导致企业缺乏发行债券的动力和积极性,也使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受到了相当程度的限制。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功能尚未完善,而长期贷款的风险又较大,使得金融机构并不偏好长期贷款。这两个因素导致债权融资的渠道不畅.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只有选择配股的方式进行融资活动,从而影响其融资能力的发挥和资本结构的优化。

4.股权融资易选择配股筹资方式

简单地说。由于新股增发比配股审批困难,配股自然也就成为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方式。其次,配股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不仅筹资费用低。而且筹资风险也很低。因为配股是向现有股东按持股的一定比例出售股份,而且配股价一般低于股票市场价格。

目前我国国有及法人股股东一般采用实物资产或者实物加现金认购配股,或者放弃配股权,而中小投资者则以现金认购。在配股后,公司股票价格会落到除权除息价位上.如果公司业绩很好,其股票配股后的价格会走出填权行情,并达到配股前的价格水平。然而对一些业绩平平或较差的上市公司来说.则股价走不出填权。中小股东若放弃配股权,则会导致股权价值损失。因而一般会选择认购配股。这是上市公司选择配股方式融资的直接原因。再者,就现实来看,我国目前处于转轨阶段,证券市场机制不健全,投资者投票的功能并没有发挥,上市公司并不担心采用股票再融资引发市场股价的下跌。

四、影响与建议

再于股权融资的低成本和软约束,严重扭曲了公司的融资行为,导致相当一部分公司的融资行为是由清偿债务或投资需求所驱动的低成本“圈钱”,以股权融资的“软约束”代替银行信贷的“硬约束”。长此以往,证券市场只能是数量型扩张满足企业的“资金饥渴症”,其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的发挥将受到极大抑制。以股权融资为主特别是以配股为主的单融资方式导致企业融资结构单一、约束机制不健全和治理功能缺陷,失去了债权融资的低成本与杠杆效益,因而还可能影响上市公司对新投资项目的正确决策,导致管理层可能选择投资收益率低于实际加权资金成本的投资项目。

市政论文范文4

摘要:1998年我国开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在拉动经济增长方面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风险也逐渐凸现出来。在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的同时,应积极有效地防范财政政策的风险:一是在积极财政政策目标上要从片面追求年度经济增长转移到确保国民经济可持续上来;二是对财政政策工具的运用必须注意协调配合,同时要注意财政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及经济制度的密切配合,并处理好财政政策与市场机制作用的关系。

一、积极财政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深层次原因分析

1997年7月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严重打击和损害了亚洲各国经济,对我国的经济也造成了严重的外部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采取了对内启动内需、对外扩大出口的宏观政策组合,消除外部冲击可能带来的各种连锁反应,积极财政政策是其中最重要并且最有效的政策手段之一。

但是,从当时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看,这些政策的出台还有着更深层次的背景。首先,我国宏观经济的态势已由供给短缺转化为生产的全面过剩;由通胀转变为通缩。其次。我国经济发展的目标已由实现传统的工业化转换为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双重目标;由追求以人均GDP增长为主要标志的经济增长转变到追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由强调效率优先的市场化改革转变为同样重视社会保障和公平。再次,我国已经进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重视法治和规则,提升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改善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是新阶段提出的新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客观上就要求我国的财政体制和收支结构进行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和更有效率的改革,以实现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积极的财政政策不能简单看作是一项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它更是一项结构性的财政政策。

二、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

积极财政政策首先是一项应急措施,是为了化解外部冲击,扩大内需和支持出口,确保经济增长的短期扩张性措施:但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从一开始,就不仅是一项短期扩张性措施,而是包括了更多和更重要的中长期内容;它不仅是一项总量政策,同时又是一项结构性政策。

(一)积极财政政策是扩张性政策和结构性政策的组合

在规范的经济理论中,有几点是既定的:一是给定了比较完善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二是结构和技术问题只在中长期才发生变化。在这些条件下,以解决总有效需求不足为目标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或减税等,来刺激需求并带动整个经济增长。

因此,从中国实际出发来界定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就不能把它简单看作是规范济理论中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其作用也不是简单地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通过扩张或紧缩性财政政策来刺激有效需求。要真正使财政政策有效,就必须有结构性政策的配合。

(二)积极财政政策包含公共财政的体制改革

在一般意义上,财政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宏观经济调节的职能。即反周期政策。这种政策只能在短期内使用,而且受财政纪律和政策规则的约束。二是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即提供市场不能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公共品和准公共品。三是社会公平职能。通过财政转移性支付、收入再分配等政策手段来调节地区和个人的收入差距。四是激励和引导职能。通过财政支出和税制激励调节微观主体(企业)的行为,从而引导经济资源配置的方向及效率。

三、积极财政政策的性质和特点

(一)政策的阶段性

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在当前我国出现了需求不足,投资、出口和经济增长乏力。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加剧等特殊情况下,在政策环境允许的限度内,所采取的一种阶段性或暂时性的适度扩张政策。

(二)政策的定向性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在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企业机制转换也尚未完成。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等情况下,不宜也不能实行全面扩张的财政政策,而只能实施既有利于增加投资、开拓市场、扩大内需,又有利于调整和优化结构,促进体制改革深化的财政政策,即应该实行定向性的财政政策。

(三)政策的复合性

扩大内需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因此,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就其自身而言,没有局限于扩大财政对基础设施投资这一个方面,而是以扩大需求为主旨,注重多项政策手段的综合运用,体现了政策复合性。

四、积极财政政策的财政风险

(一)几年来积极财政政策导致赤字率和债务率不断增加。我国几年来连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导致各项反映财政状况指标呈现逐渐恶化的趋势,赤字率(财政赤字占GDP比重)已经由1997年的1.18%上升到2002年的3.03%:债务率(国债余额占GDP比重)由1997年的8.16%上升到2002年的18.2%。

(二)欧盟《马约》确定的赤字率和债务率标准不是公认的国际警戒线。赤字率和债务率并不是判断财政风险的唯一标准,要结合具体国情主要是经济增长和利息支出进行综合考虑。

市政论文范文5

文章 来源中華勵志网范文 w ww.zHLzw.Co M 6 200x年,我市电子政务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推进政务创新、再造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政府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以体制增效益的方针,在全市机关加快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以技术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为深化“五项工程”、创建“四型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启用新版金宏系统,加快推行无纸化办公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展金宏网加快推行无纸化办公的通知》(X厅字〔2004〕6号)要求,用新版“金宏电子政务系统”,对市级“金宏电子政务系统”所覆盖的300多个单位进行软件升级,同时组织12个区市整体升级,完成全市三级机关电子政务系统的升级改版。在此基础上,全市96个市直机关,都要将金宏网扩展到领导桌面和内设处室,实现公文无纸化流转,提高公文办理效率,保证政令畅通。 二、进一步完善决策资源网,提高为领导服务水平 凡尚未完成决策资源网部门网站建设任务的部门,要在6月底前建成。已初步建成的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内容,做好实时更新工作。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要在3月底前完成向部门领导开放决策资源网工作,同时坚持做好政务信息、中经分析、国研报告、牛津分析、决策参考、人民日报、新华社内参、经济走势跟踪、视频新闻等决策参考资料的采编入网工作,为各级领导提供良好的网上咨政服务。 三、启用多媒体网络会议系统,提高实时协作和应急指挥能力 正式启用连接148个单位、300多个会议点的多媒体网络会议系统,除重点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服务外,还应积极为部门提供服务。各部门可申请利用该系统召开网络会议、开展网上培训、网上讨论修改文件等。 四、完成XX政务网改版,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按照“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重新组织XX政务网信息资源。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信息资源管理维护工作的通知》(X政办发〔2002〕56号)要求,认真做好XX政务网涉及本部门的信息资源的组织、和实时更新工作,维护政府网上形象,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五、普及公务邮件,建立公务人员网上联络沟通渠道 对现有XX政务网邮件系统进行适当改造和扩容,向全市机关公务人员开放服务。逐步取消各部门自建的邮件系统,形成全市机关统一的对外联络和公务人员之间统一的网上沟通渠道。 六、建立政府与企业网上互动沟通机制利用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和现有电子政务系统,研究探索有效形式,将政务网延伸到企事业单位和外地驻XX机构,建立政府与企业的直接沟通渠道。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要及时将政策法规传递给企业,企业也应随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息。建立面向企业的网上调查、投

市政论文范文6

[关键词]市政债券;市政债券保险;债券风险;信用评级

一、债券保险的理论内涵

在外部信用增级手段中,债券保险是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方法。现在,几乎一半的市政债券都为其按时还本付息向私人保险公司申请保险。自1971年美国的AMBAC保险公司提供第一份债券保险以来,市政债券保险业务开始稳步发展。在1986年美国税收改革法案出台之前,外部增级方法中债券保险大约占20%,而同期采用信用证支持的大约在10%左右,政府主办的保险项目支持大约占4%左右。债券保险在1998年达到了高峰,占50.7%。债券保险的推出使得市政债券市场有了很大的发展。与免费政府担保不同,私人债券保险不会产生负面的效率激励效应。市政当局必须为保险付费,保险公司有专门人才去判断城市财政或收益债券所对应的项目中的风险状况,风险越大,市政当局为获得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越高。保险公司会及时建议市政当局如何进行项目重组以减少风险。

在非完美市场中存在着投资者的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风险规避及风险管理战略方面的问题,债券保险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而解释债券保险的理论主要有信息理论、风险降低理论、信号理论及市场分割理论。

债券保险导致债券风险降低效应的一种解释是信息机制或不确定性降低机制。有相当多的论点转向把债券保险的价值视为金融中介机构对投资者有限理性和市政债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反映。对个人投资者来说,他们无力或缺乏对发行人进行尽职分析的动机,而债券保险则很好地补偿了这一点。对保险人来说,他们则扮演了在选择是否承保时信用评价的角色。由于规模和专业知识的影响,由保险人进行信用分析则会使市场更有效率。

另外一种解释债券保险市场作用的理论是信号理论,认为债券保险带来直接和间接两方面的利益。直接利益是降低了违约和拖欠的风险,而间接的“信号利益”则来源于保险人承保的意愿。如果保险人基于比较完全的信息而报出的保险费率比市场所认为的债券的风险溢价要低,那发行人便可以从债券保险中得到一个净收益。因此,债券保险补偿了投资者对发行人的不熟悉以及信用状况不确定的风险,而这种购买保险所传递的信号的价值转化为发行者的净收益,同时这种不确定性的减少提高了总体的市场效率。虽然上述理论模型形式不尽相同,但都涉及信息不对称、获得信息的成本以及个人投资者的有限理性等。

市场分割理论也可以解释债券保险的需求。由于州及地方政府市政债券利息所得税法的限制,很多投资者和债券基金经常被限制只能持有单一地区的债券,这妨碍了通过不同地区债券组合多样化来管理风险的战略需要。而保险商开展债券保险业务则不受地区的限制,因此买卖有保险的债券实质上可以使投资者间接享受到由保险商承保不同地区债券而多样化分散风险的好处。

至少有两个因素是决定债券保险的关键:一个是债券投资者的风险厌恶以及信息不对称和获得信息的成本,影响了债券发行保险的需求水平;另一个是保险的收益。而所有解释债券保险的理论模型也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投资者的风险厌恶导致了对债券保险的需求,因为保险可以替代自己信息获得和分析的成本;另一类是投资者利用由债券保险产生的额外的信息,对自己的风险与收益状况做更加理性的选择。

因此,市政债券保险的一个作用是使得债券市场更加有效率,使发行者、投资者以及保险商多赢。发行者可以节省远超过保险费的债务成本,而保险商获得利润,投资者节省了获得信息及识别信息的成本,并且降低了发行者违约和流动性带来的风险。因此在实践中可以发现,投资对象即使同在Aaa(本文的评级标注方法采用穆迪评级公司的标注方法)级债券中,也会选择参加保险的债券,以获得更加安全的收益。

二、美国市政债券保险的实践

一般说来,市政债券存在以下主要风险:违约、拖欠、信用等级改变、流动性风险、资产价值损失、利息损失等。如果债券发行人买了市政债券保险,那么当其出现违约或拖欠等情形时,保险人便要承担发行人的偿付行为,而保险人这种代人偿付的能力也通常由评级机构给予评级。一般来说,信用等级为Aaa的保险人提供的债券保险有非常高的保险系数,即使他们无力改变诸如决定资产价值的市场利率等方面的因素,但是他们的加入的确可以降低大部分的债券风险。但是债券保险并不能消除风险,只是用保险人的较强的信用替代了发行人的信用,与发行人相关的偿付能力和意愿的风险从投资者转移到保险人,但是与保险人相关的一些风险则成为投资者的附加风险。但总体来说如果是由Aaa级的保险人提供的保险,这种风险则非常有限。

在市政债券发行市场上,债券保险有三种主要的方式,一种方式是债券发行人首先要求承销商进行竞争性投标,而这种投标价格可以包含或不包括债券保险价格,发行者最后选一个最低的报价,当然这种报价可能不含保险。第二种方式是发行者从保险人的投标价格中选择合适的保险商,买了债券保险后再要求承销商进行竞争性投标。第三种方式是在决定是否买保险之前,发行人要求承销商分别以含保险和不含保险两种形式分别进行承销投标。

实践中,保险商与信用评级机构基本上以同样的方式评价发行者的偿付意愿与能力,一般主要依据发行者的经济状况、税收和收益情况、财务管理实践、历史信用状况以及其他一些标准。这些评价是保险商是否承保以及若承保后保险费率多少的判断依据。保险费的收取一般以整个期间本金和利息之和的多少个基点来表示。从债券保险的发展历程来看,费率有逐渐下降的趋势,从1970年代末期到1990年代早期,费率逐步从50到200个基点,下降到40到60个基点。

与大多数保险相同,债券保险条款是不能撤销的,一直到所有债务完结之后才失去效力。债券保险商通常会利用各种再保险工具来管理自己的风险,并且有很多专门的债券再保险机构接受原保险人的分保。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券保险这个产业已逐渐成熟,发行者、投资者等对此已愈加熟悉。在美国有四家主要的Aaa级的债券保险商(AMBAC,FGIC,FSA,MBIA)占据了债券保险市场的主要份额,他们在不同类型的发行市场中提供专业化和差别化的服务,形成了一个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因此使得保险费率不断降低。但标准—普尔公司最近发表报告,称长期以来由于竞争导致的保险费率的下降对保险行业的利润以及偿付能力构成了威胁。

从债券保险运行的时间和参与的发行者来看,债券保险的效果和需求有时会有很大不同。但有大量的证据表明对发行者来说可以从债券保险中受益,但是保险的效果往往会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而不同,有时不同等级债券的到期收益的变化会减少甚至消除保险的净收益。很多学者对债券保险的效果进行了研究,普遍认为债券保险能降低债务成本(也就意味着债券收益的降低),但不同的研究文献表明,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对发行者以及对社会整体的收益则有很大不同。

在美国,市政债券保险相对于1998年的高峰而言,1999年和2000年有所下降,但是在2001年又重新增长,而且总体而言,自从这种产品诞生以来一直是稳步增长的,这说明发行者和其他市场主体认识到可以从债券保险的使用中获益。而从目前的收益状况来看,参加债券保险的债券收益持续比未保险的Aaa级或经常比Aa级的债券收益要高,但是一般比A级以及更低等级的债券收益要低10个基点甚至更多。因此对那些大量的信用等级在A级或更低等级的发行者来说,为了降低借款成本而参加债券保险就是一个理性的选择了。

三、美国市政债券保险对我国债券保险的启示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每年市政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达上千亿元,地方政府很难在短时间内将这么庞大的资金筹集到位。例如2003年北京奥运建设项目正式动工,预计总投资将达到3000亿元,而北京2001年地方财政规模仅为450亿元左右。同样将于2010年举行世博会的上海也面临同样的问题。而且根据“十五”规划,中国将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投资,但从目前地方政府的融资方式来看,要完成如此规模的投资可能勉为其难。在此背景下,关于地方政府是否应该发行公债以及市政债券的法理性等问题再次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而实践中某些地方政府属下一些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其实类似于市政债券,这样使地方市政债券混淆于企业债券之中。但是,从世界各国的债券市场发展经验看,市政债券和企业债券(国外一般为公司债券)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债券,应该实施不同的管理制度、建立不同的市场规则。因此,按照市场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将地方市政债券从企业债券中分离出来是必要的。

国外特别是美国市政债券市场发达的原因有很多,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它有效解决了市政债券发行的最大难题即市政债券的信用等级较低的问题。而这正是如果我国法律上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后,地方政府部门所面临的最大问题。而解决信用等级问题的方法是信用增级,信用增级通常有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之分。内部信用增级方法包括通过改善或加强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实践等来提高评级机构和投资者对债务人信用状况的认知。外部的信用增级手段包括私有公司提供的债券保险;金融中介机构(例如市政债券银行)等的参与;金融机构提供的信用证担保;州政府主办的保险项目以及第三方担保等。而市政债券保险制度被视为市政债券市场迅速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外部信用增级的主要形式,而且这种形式的信用增级方法无论是在降低债券风险方面,还是在提高债券市场效率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市政债券保险可以有效降低债券风险,使我国市政债券的发展具备更加现实的条件

在发展中国家,对地方政府部门负债的问题产生了不一致的观点。国际组织在这个问题上也有分歧。世界银行、地区发展银行如亚洲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和欧洲复兴银行等,都认为地方政府通过更多的借贷为城市发展带来的投资需求,融资是必要的,特别是在支出决定自主决策的政策框架下。但与此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却警告公共部门的过度负债问题。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债务规模已经危害到未来的偿付能力和经济增长的金融基础。尽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针对中央政府提出上述警告的,但他们也加大了对地方政府负债的关注程度。目前我国不允许开展市政债券业务的一个原因是《预算法》的限制及担心市政部门的偿付能力。但从市政项目的运作实践来看,偿付能力并不是大问题。而从我国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目标来看,市政债券和企业债券市场的萎缩严重影响了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

发展市政债券市场是满足地方政府巨大融资需求的方法之一。而市政债券保险的参与可以解决潜在的市政债券偿付能力问题,而有了债券保险的保障,发行人可以降低成本,投资者可以降低风险,保险人可以获得利润,从而有效提高市场效率。

2.市政债券保险可以扩大保险人(再保险人)的风险承担能力和业务领域,增强其经营稳定性

市政债券发行数量将十分可观,因此市政债券保险的容量也将非常庞大,而且保险的容量也从保险业内部扩大到了外部的资本市场,从而间接地扩大了保险人的承保能力。我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趋势已经形成,而城市化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成果的必然体现。从国外经验看,市政债券市场发展与城市化同步,市政债券市场大发展时期也是城市化加速时期。在美国城市发展最快的时期,城市建设的大部分资金需要地方自筹。地方债券发行这种分散化的融资工具很好地满足了公共投资的分散化模式下的地方政府建设资金需求。而从我国目前城市化建设的进程来看,地方自筹资金也是资金来源的主要形式,因此市政债券一旦发展起来,保险公司参与市政债券保险可以享受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好处,另外积累了足够的市政债券保险的经验后,规模更大的企业债券保险的推出也将是一件非常现实的事情。

3.市政债券保险体现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动效应

市政论文范文7

[关键词]股票市场;货币政策调控;互动;政策建议

股票市场与货币政策调控之间存在互动关系,而且越来越密切。股票市场的发展深刻影响着货币的供给需求、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货币政策调控目标,而货币政策通过货币供应变化、利率变化等调控手段也在影响着股票市场。在我国股市深刻变化的今天,对股票市场与货币政策调控的关系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献回顾

关于股票市场与货币政策调控的研究,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和学者的关注。

(一)在关于股票市场与货币政策传导效应的关系方面

陆蓉(2003)通过构建向量误差修正模型进行脉冲反应分析和方差分解,度量了股票市场的货币政策效应,她认为货币政策目标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一体化程度。楚尔鸣(2005)进一步的实证分析表明,中国货币政策通过货币供应量作用于股票市场的效应明显,但传导过程中的“q”渠道和“财富效应”渠道等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宋宸刚、谭晓蓉(2001)还对股市泡沫的产生及其对货币政策传导效应的影响作了分析,这个研究对当前股市或许具有现实意义。

具体深入到货币政策传导有效性方面,苟文均(2000)分析了资本市场有效传导货币政策的条件,探讨了货币政策变革的基本方向。栾怡(2001)开始注重资本市场的发展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江其务(2001)、许祥秦(2001)在研究中国货币政策失效问题时提到股票市场的因素,进而陈柳钦(2002)系统分析了资本市场发展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并重点阐明了我国资本市场有效传导货币政策的阻碍因素。刘志阳(2002)则从实证分析的角度提出货币政策的股市传导机制模型并进行检验,得出结论:货币政策与资本市场的相关度在逐步增强,这使得资本市场对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产生了较大冲击;当局应对现有货币政策框架进行调整,重点是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利率取向和最终目标的股价参考。刘岭(2003)进一步通过分析不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讨论了QFII对中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许崇正(2003)则详细分析了中国股票市场传导货币政策低效的原因,并且与陈建新(2003)提出了扭转中国股市传导货币政策低效的对策。

(二)在股票市场与货币政策调控目标的关系方面

1.与最终目标的关系研究。Borio.C(1994)认为在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中,央行没有理由去关注资产价格的波动。只有当资产价格波动影响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时,货币政策才应干预资本市场。而国内学者钱小安(1998)在研究了资产价格变动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后指出,资产价格变化对货币需求的稳定性、货币政策的执行会产生较大的冲击,应在确定货币政策目标、运用货币政策等方面作出相应的调整。Friedman(2000)通过对美国股票价格在一个较长时期中对通货膨胀和产出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认为股票价格对产出和通货膨胀的影响并不显著。但就我国情况,谢平、焦瑾璞(2002)认为1999年下半年开始的货币政策机制紧缩效应与股票市场的关联在增强。央行为提高稳健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应当关注股票市场的发展。同期,易纲等人(2002)借助模型分析发现,货币数量与通货膨胀的关系不仅取决于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而且在一定意义上取决于股市。当股市价格偏离稳态越来越远时,经济运行将是不安全的。因此,央行制定货币政策应同时考虑股市价格和商品与服务的价格,但是央行的根本目标仍是维护币值的稳定。较权威的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课题组(2002)的研究报告也认为对股市波动央行应关注但没必要盯住。

2.与中介目标的关系研究。货币需求方面:Friedman(1988)认为股票市场通过财富效应、资产组合效应、交易效应和替代效应对货币需求产生影响。Friedman&McComac(1991)分析了美国和日本的股票价格与货币需求的关系,结果显示股票价格对货币需求具有负向影响。国内学者易行健等人(2004)实证检验了我国股票市场发展对货币需求的影响,估计了包含股票市场成交额的季度货币需求函数,得出我国股票市场成交额减少了各个层次货币需求的结论。进而赵明勋(2005)实证检验了我国股票市场对货币需求的综合效应,结果表明股票市场的发展倾向于减少狭义和广义的货币需求,且对广义货币需求的影响小于对狭义货币需求的影响。

具体到股票二级市场,据石建民(2001)、高莉、樊卫东(2001)的实证研究表明,股票二级市场对货币需求具有统计显著性,为正相关关系。股票二级市场对M1需求的影响要大于对M2的影响。

货币供给方面:周英章、孙崎岖(2002)对中国1993—2001年股市价格波动与货币供应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二者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但股市价格波动明显领先于货币供应量且对货币供应结构的稳定性构成较强的正向冲击,从而加大了央行货币调控的难度,削弱了宏观需求管理的有效性,故建议货币政策应密切关注股价波动。在股票价格对各层次的货币供应量影响方面,王维安、杨靖(2003)通过对中国1999~2002年的实证分析认为,股价变化引起的替代效应和转换效应是存在的,替代效应作用于短期,而转换效应会在一段时滞后显现。金德环、李胜利(2004)则进一步研究了中国股市价格和货币供应量的关系,实证结果显示股市价格和M0、M2之间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它可以用货币供应量M0和M2来解释,但股价变化不是引起货币供应量变化的原因。

(三)在股票市场与利率手段的关系方面

Rigobon&Sack(2001)实证检验的结果表明,标准普尔500指数每升降5%就可能导致利率升降25个基本点,利率对股市波动的反应强烈。国内学者王军波、邓述慧(1999)通过分析央行利率政策对股票市场的短期和长期影响,发现利率政策在短期和长期上对股价波动幅度、股票成交量等都有显著的影响,只是对股票市场的短期影响有反常现象,而长期影响则是稳定的。但是高俊峰(2004)在分析利率政策对我国股市的短期和长期效应后,则认为我国利率政策对股市的短期效应非常明显,但长期效应与理论分析有出入。他认为长期效应还要受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完善程度、相互间沟通程度以及长短期证券工具的丰富程度的制约,而这恰是我国的不足。具体到利率调整对股票交易量的影响方面,李敏、金光(2004)通过实证分析认为该影响存在时滞,这一时滞约在15到30天之间;而且利率调整不对股票交易量产生决定性影响。

三、二者的互动分析

股票市场和货币政策调控二者之间存在互动关系:

(一)股票市场对货币政策调控的影响

1.股票市场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货币政策股票市场传导的财富效应和资产负债表效应,它们所成立的前提是: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是一体的,没有阻滞。也就是说,要具有充分发展的金融市场,这样的市场资金配置效率高,现实中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接近于此。

近两年我国股票市场成功地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了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全流通,流通市值占GDP的比重迅速上升,股市规模进一步扩大,股市发展态势良好,这是有利因素。但种种制约因素使我国的证券市场并没有呈现出明显的财富效应来响应央行货币政策的传导:①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相互分割,一体化程度不高,货币和证券两种资产自身的联接效应以及两种资产价格的联接效应还有市场之间市场交易的非对称信息对称化效应不明显。②我国股票市场投机性太强,股票价格易纵,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造假,市场信用体系并不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急需完善。③市场规模尚需进一步扩大。

2.股票市场的发展对货币政策调控最终目标的影响。传统意义上货币政策最终目标是维持物价稳定,促进经济增长。这种只关注实体经济价格水平,不顾及虚拟经济资产价格的目标取向,在货币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遭受到越来越多的尴尬和无奈。事实证明:股票价格已不能再排除在货币政策视野范围之外。随着资本市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日益重要、流通市值占GDP比重日益提高以及股指和GDP的相关度日益加强,货币政策通过股票市场的财富效应和资产负债表效应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必然会日益加深,这其中作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股价波动对央行货币政策调控最终目标的完善已提出迫切要求。

3.股票市场的发展对货币政策调控中介目标的影响。我国将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定为货币供应量,与其相应的操作手段是基础货币。货币供应量取决于基础货币投放的多少和货币乘数的大小。股票市场的发展将深刻影响货币供应量。因为伴随其发展,大量社会闲置资金将进人股市,银行、企业和居民的原有货币需求将发生变化,从而基础货币在他们之间的分配比例也将改变,这将影响基础货币的创造能力。而且由于股票价格的上涨,居民会减少现金持有,更多地进行证券投资,从而造成流通中现金漏损减少,货币乘数增大。股票市场的发展还将使居民、企业、机构投资者和商业银行通过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进行资金配置的互动加强,这将影响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的稳定性,从而影响货币政策的执行效力。可行的解决方法是在货币政策的调控方式上更多的采用利率手段,因为货币市场的利率变化将通过股票市场的财富效应和资产负债表效应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从而帮助央行实现货币政策意图。

(二)货币政策调控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货币政策调控对股票市场的影响,集中体现在股票价格的变动上。上文提及的货币政策的利率调控手段,实质上就是央行通过利率变化来改变货币和证券这两种资产的相对价格,从而吸引资金由货币市场流向资本市场,最终影响股票价格。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同样会对股票价格产生影响。当央行增加货币供应量时,居民手中持有的现金将增加,货币的边际收益下降,而就短期看居民出于交易动机和预防动机的货币需求变化不大,投机需求则会出现较大变化,于是股票价格将被推高。

四、政策建议

为了实现我国股票市场和货币政策调控的良好互动,政府应在如下三个方面调整完善政策:

1.央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应关注股价波动

2006年来我国股市发展迅猛,资本市场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位置愈发重要,股指与GDP的相关度也在加强,这意味着股票市场的财富效应和资产负债表效应会日益明显。而央行将股票价格纳入货币政策视线将适逢时机。

2.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股票市场的深入发展将使作为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货币供应量越来越不具有可控性、可测性和相关性。利率手段将成为可行的目标取向。而这要求政府有力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形成合理的利率风险结构和期限结构,以有效联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市政论文范文8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的发展 行政主体 市场主体 行政法 论文论文摘要:本文认为,市场经济离不开国家管理,而国家管理必须依法进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而行政法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我国行政法的发展提供了动力,而加强行政法制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本文还从八个方面具体分析了行政法对市场经济的作用机制和方式。 一、行政法对市场经济发挥作用的理论基础 (一)市场经济离不开行政管理 首先,国家具有经济管理职能。自从国家产生以来,无论任何时期、任何社会、任何经济模式,必然具有经济职能。只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不同,国家经济管理目的和管理方式不同罢了。二战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和市场的高度社会化,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对经济进行全面、经常的干预,国家经济职能随之加强,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则是社会主义国家对经济的行政管理绝对化。其次,市场经济需要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在价值规律作用下,市场经济虽然在提高经济效率、改善产品质量、增强企业活力、优化配置资源、奠定微观经济基础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市场经济这只“无形的手”不能自动地满足人民所有的需要。它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滞后性、盲目性、短期性和微观性。这些缺陷需要政府通过紧急措施来弥补。国家经济调控所具有的超前性、计划性、长远性和宏观性正好弥补了市场的不足。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是:经济发展尽可能地依靠市场解决,国家干预尽可能在必要时进行。只有实现两者有效结合,才能扬长避短,从而合理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行政本身具有法律性 国家作为经济管理者,是通过各个具体的政府职能机构来行使其权力的,而行政权是法定权力,是国家意志的法律体现,并以法律来保障执行。根据孟德斯鸿的三权分立思想:“行政者,立于法律之下,除民事、刑事及监察外,为国家一切目的,而为之作用也。”统治阶级建立国家政权后,必然要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以维护其统治秩序,于是将其意志制定为法律,然后以法律授权行政机关来执行法律,同时用法律来限制行政权的行使。现代行政管理首先是一种法律管理。所谓法制,主要是针对国家行政机关而言,它要求一切行政都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件、程序、方式等进行。“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原则和核心,也是对国家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 (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 市场经济是一种以法律为边界的法理型经济,它包含了众多的法律内涵。第一,市场经济是一种权利经济,市场主体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各种经济活动,而人民的权利必须由法律来赋予,同时以法律来保证其权利的实现。国家机关,非根据法律,不得限制人民的权利或课以义务。行政应充分尊重个人的自由,保障人民的权利及财产。第二,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市场主体地位是平等的,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表现为各种合同关系,而这种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法律关系,需要有法律来确认其效力,并依法律来保证其实现。国家机关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并非领导和服从关系,而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现代横向式的行政管理,也必然使得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行政合同得以大力推广。第三,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它要求市场主体在一个公平、合理、稳定、有序的经济环境中,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由地进行竞争。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都会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和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必须依靠强制性的法律来规范市场秩序。这样,既可以保障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又可以加强竞争领域内的执法活动。第四,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无国界经济”。随着国际分工与协作的日益加强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各国经济形成了一种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的局面,纯粹的民族经济已不复存在。跨国经济的发展要求各国的经济运行规则必须与国际法律规范相一致。国际贸易实际上就是一种以法律为纽带的经济交往。可以说,法律就是商品经济的客观反映。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在社会发展的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形成法律。”行政法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行政法作为“活动的宪法”,调整着广泛而又复杂的社会领域。生活在当代社会的 人,与行政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对外开放的进行,行政事务不断增多,经济行政迅速加强,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明显。 (四)市场经济与行政法密切相关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与经济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经济决定着法,另一方面法对经济具有反作用。作为特定的行政法和市场经济的关系同样如此。首先,市场经济决定了行政法的产生、发展、变化和内容。产生在法制思想基础之上的行政法,同样有其深刻的经济原因。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工商业者迫切需要摆脱专制统治者和官吏的束缚,限制行政权的滥用,自由发展商品经济,行政法因而产生。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必然会使统治阶级的意志、人民相互间的关系、社会的经济活动方式等发生相应变化,从而最终导致反映这些内容的法也发生相应变化。其次,行政法是对市场运行实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有利手段。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它的运行需要国家予以调节,而市场经济的本质和特征则要求这种调节是间接的、适度的,是宏观的、必要的,因此,行政法是最佳途径。但是,如果行政法消极地或被动地调整社会关系,就会阻碍市场的发展。 二、加强行政法制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我国行政法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传统的行政体制和政府经济管理存在种种弊端。其主要表现有:第一,行政部门林立、机关臃肿、层次众多、程度繁杂、官僚主义严重。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与商品的高效率发展格格不人。第二,政府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经济管理,领导意志和行政命令具有最高权威,直接决定各种经济活动,排斥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压制了企业、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致使经济日益失去活力。第三,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借助手中的权力以履行政府职能的形式对社会资源、生产要素和市场运行进行操纵、封锁,形成行政垄断,极大地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不良现象,关键在于行政系统缺乏行政法的有效约束,致使行政权力自我膨胀。因此,加强行政法制已势在必行。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的经济模式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行政系统。“如果行政系统维持原状或跟不上步伐,就会阻碍经济发展或调控不力。”②这对加强行政法制建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提供了动力。首先,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使社会经济关系、经济结构等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这就必然促使法也跟着发生变化而调整新型的社会关系。传统的行政法已经不符合现存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呈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其次,市场经济扩展了行政法的功能,以往行政法囿于政治领域,经济行政以实现国家政治职能为目的,经济成为行政的附属物。经济体制改革使行政法突破了这个范围,使行政法在经济领域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且,原先作为行政法的一部分经济法已经渐渐地独立出来,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再次,市场经济推动人们的行政法律观念日益加深。传统观念比较重视刑法和民法的作用,而忽视行政法的存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行政作用的加强,国家和公民开始认识到行政法的重要性,从而逐步树立起行政法律观念和经济法律观念。 (二)行政法是实现市场经济法制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由经济,依靠价值规律和市场进行自发调节,客观上要求我们不能直接地、任意地、过细地干预它。因此,国家对经济的行政管理必须从传统的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从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从纵向管理走向横向管理。实现这一转化的途径就是通过法律手段,而行政法则是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以后,企业、个人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微观经济活动受民法、经济法调整,不受行政直接干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则必须受行政法调整。可以说,行政法是将政府、市场、企业、个人联系起来的结合点。即以行政法为中介,将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管理制定为行政法律规范,然后以行政法律规范去调整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这样,既可以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又能保证不损害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 (三)行政法是实现国民经济管理的基本手段 国家对国民经济的管理手段主要有三种: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但是,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规律要求国家经济管理主要依据行政法律手段来进行。首先,行政主体用行政手段组织、管理经济的过程就是依法行政的过程,它必须按照法律的授权,并受法律约束。其次,由于国家对经济的管理是间接的、宏观的、高层次的, 因此政府必须采用行政法律手段,而不能依据民法、经济法去直接规范市场主体的微观经济活动。再次,政府运用各种经济杠杆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控时,一方面,政府本身必须依行政法进行各种活动。另一方面,政府的经济决策往往通过立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其中许多便表现为行政法律规范。总之,由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管理是一种行政管理,所以行政法注定要起主要作用。 三、行政法对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 行政法对市场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总体来说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国家行政来说,依法对市场经济进行管理,以实现国家的经济目的;依法限制行政权的任意行使,以保护市场主体的自由和权利;依法对国家行政进行监督,对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进行救济以保障企业、个人财产、权益不受侵害。其二,对市场经济来说,促进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成长。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内部行政关系,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内部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履行对社会的管理职责而对自身进行组织、管理和调节的活动,它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利益,与外部行政相辅相成。传统的国家行政由于缺乏行政法的有效规范,致使内部行政比较混乱,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因此,内部行政法明确规定了行政主体的组成、管理及其法律地位,精简机构和人员,克服行政部门层次不清、职权交叉不明、官僚主义严重的弊端,提高了行政质量和行政效率,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配套的行政系统。 (二)赋予行政机关充分的、适度的经济管理职权 明确行政机关应负的经济管理职责。从而使各经济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履行经济管理职能,以实现国家经济管理目标,保证国民经济蓬勃发展,增强国家经济实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通过行政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新的经济管理模式,使各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树立市场经济法律观念,真正做到行政为人民服务,为市场服务,确保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 (三)限制行政权力,使市场经济摆脱行政束缚 行政法赋予政府经济管理职权的同时,必须制约政府权力的自由行使。行政法明确规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具有哪些权力,应当承担哪些义务,控制政府权力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杜绝行政乱加干预经济的现象发生,避免行政权力泛滥成灾。我们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法制社会,在这里,任何社会主体的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法制现代化所包含的自由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国家服从法制原则,要求国家行政同样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受法律制约。 (四)行政法明确规定了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 时的步骤、形式和时限,确定了行政权力行使的内容、方法和程序,从而保证政府合理地行使职权马克思说过,程序是“法律的生命形式,从而也是法律的内在生命”。行政程序法在市场行政管理过程中一方面体现了行政管理民主化,树立了行政威信,消除了企业、个人对行政机关的疑虑;另一方面避免了市场行政决策的混乱现象,减少了行政违法行为,有利于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五)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追求的目标是经济利益,保证市场主体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行政侵害,是行政法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此,行政法规定了严格的行政执法活动监督、行政责任和行政赔偿制度。只有规定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才能制约行政权的滥用,及时发现和检举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只有规定明确的行政责任,才能使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为承担法律后果,从而增强其责任感;只有规定行政赔偿制度,才能使行政相对人因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而造成的财产上的实际损害获得最终救济。 (六)国家通过行政法授权有关行政主体对行政争议进行调解、裁决、仲裁和复议,并明确规定了行政司法权行使的原则、范围和程序 行政主体在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中,不可避免地同市场主体发生某些争议。同时,某些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也需要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解决。用行政司法手段实行国家经济管理任务,是发挥市场的必然要求。首先,行政司法有助于更加迅速地解决各种争端,以便于市场主体尽快地恢复自己的权益,投人到激烈的竞争中去。其次,行政司法有助于健全以间接管理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从而成为政府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基本形式。再次,行政司法有助于打击行政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免遭非法侵害。 为了保证行政司法的办案质量,行政法赋予市场主体以行政诉讼权,真正做到民可以告官。通过人民法院 这样“一个能够迫使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对政府依法行政实施司法监督,对行政侵权行为予以司法追究,从而切实保障企业、个人和其它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规范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自由、安全、公平的经济竞争环境,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顺利发展 第一,在市场主体管理方面,严厉打击和取缔各种违法经营,任何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许可不准私自经营。第二,在市场客体管理方面明确规定市场客体的范围,整顿流通秩序。第三,在市场行为管理方面,禁止不正当竟争和垄断,保证产品质量,对违法者坚决予以行政处罚。第四,在市场监督方面,加强行政对市场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第五,在市场纠纷的处理方面,迅速地、合法地解决各种经济争议、行政争议,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八)培育和发展市场 首先,通过行政法正确地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之间、部门之间的利益和权责,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垄断,加快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其次,确定市场客体的流通范围,建立和完善生产资料市场、消费资源市场、金融市场、劳务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再次,通过加强工商、税务、公安、海关、文化教育等行政部门的公共行政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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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法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而分析其产生的根源,离不开其产生时期的经济状况。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德国以及中国的经济法的产生过程最具代表性。通过对这三大模块的分析,可以证明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是市场与政府的博弈。

关键词:经济法产生社会经济根源市场政府

1890年,美国颁布了《保护贸易及商业以免非法限制及垄断法案》,即著名的《谢尔曼法》,该法被公认为是经济法产生的标志,以此为起点,经济法已经存在了上百年。深刻的历史根源是任何一种事物存在的支撑,而经济尤其是基础性的。因此,我们应当追本溯源,深刻思考和准确把握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避免使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流于外在形式而无法探究其本质。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的经济法有着基本共性,但有其不同的特点。“其中某些国家相互之间更接近一些,形成各种类型、模式或板块。”[15]如以美国为代表的危机对策经济法,以德国为代表的所谓战时经济法,以中国为代表的转型国家经济法。本文将详细分析这三个模块,以期探求经济法产生的共同的社会经济根源。

一、美国经济法模块

(一)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的经济状况

18世纪到19世纪,两次工业革命使西方进入了一个新时代。19世纪末期,美国充分运用二次工业革命中涌现出来的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使生产获得飞速发展。一方面,新的工业部门开始出现,如电力工业、电器工业、化学工业、石油工业等等;另一方面,旧的工业部门,如钢铁工业等因为生产技术的改造而获得新生。新兴工业部门的成长以及原有部门的重振雄风,代表着生产力的迅速提高,产品结构日益复杂化,促使现代大规模工厂生产迅速发展,致使资本集中、企业巨大化,推动了垄断组织的产生。

二次工业革命之后,垄断从最初的仅限于流通领域扩展到原料采买、产品加工和产品销售等领域,于是高级的垄断组织托拉斯在美国迅速发展起来。托拉斯指的是“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而成,由董事会统一经营全部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领导权控制在最多股份持有者手中的组织。”[16]这种经营管理模式在当时证明是实现对某一行业控制最有效的手段。1882年,全国性规模的合并企业美国石油托拉斯成立,这也是第一个采用这种组织形式和名称的托拉斯组织。其它部门纷纷效法,制糖、烟草、煤矿、铝业、钢铁等行业也相继建立了托拉斯。根据1895年制造业普查报告,“大约有185个企业联合体,其资金总额超过30亿,占美国全部制造业总资本的近1/3。”[17]这些托拉斯组织凭借自身雄厚的资本使用搭售、价格协定、联合抵制等方式来实施其控制力,限制公平自由的竞争。

20世纪初,美国的垄断组织又有进一步发展,主要集中在了钢铁、石油、铁路等新兴行业。例如,在钢铁业,安德路·卡内基从1873年创办钢铁厂到1894年,已经控制了全美国炼钢能力的1/4。“为获得铁路及航运上的优惠条件并控制生产和市场,卡内基和其它十几个行业联合一起,于1901年合并组建了美国钢铁公司,该公司包括采矿、加工、运输、销售等行业的700多家企业。”[18]垄断经济的发展虽然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产品结构的合理化和新兴产业的发展,但随之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首先是生产过剩的问题引发经济危机频繁出现。1882、1890、1900、1907年,经济危机接连不断的发生。1882年危机使机车产量由2282台下降至800台,下降了65%。煤炭产量下降了7,5%,生铁产量下降了12,5%,棉花消费量减少了15,4%,甚至一直增长的钢产量也下降了10,7%。1908年,新建筑合同减少23%,钢铁托拉斯所属企业一半以上停工。失业人数超过以往各次。除此之外,垄断经济还带来其它问题:垄断减少就业机会,保持垄断价格使公众受害,垄断助长投机和资本掺水现象,大大的破坏了竞争,它使小企业失去了在市场中生存的机会。为攫取超额垄断利润,大企业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控制原料来源,划分销售市场,限定产品价格,不断挤垮或兼并中小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充满了暴力、欺诈和腐败的行为。这些问题随着垄断的高度发展而变得日益尖锐和突出,使得美国政府不得不作出适当的控制,以使本国经济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行和发展。

(二)美国经济法的立法状况

为解决垄断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美国政府从不干预的自由放任经济政策转向对经济的适度干预,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干预经济运行。

1887年,《州际商务法》出台,该法禁止进行联合经营与订立运输协定,宣布回扣与歧视性运价为非法。

1890年7月20日,国会通过了《保护贸易及商业以免非法限制及垄断法案》,即《谢尔曼法》(ShermanAct),推动了国家经济权力的集中,对自由竞争进一步实行限制,标志着对全国商业活动进行调控的开始。

1897年和1898年,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政府先后与横贯密苏里的货运联盟和联合运输联盟的诉讼案中,判决铁路公司违反《谢尔曼法》。1899年,最高法院判决阿迪斯顿管道公司和炼油公司等六家公司组成的市场联营违反《谢尔曼法》。1902年,司法部对控制大北部、北太平洋以及芝加哥、柏林顿和昆西等铁路的北部证券公司提出公诉,最高法院于1904年判决北部证券公司解散。

1914年,联邦贸易委员会成立,并于同年出台了《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该委员会拥有违禁命令的权力,对于违反命令的工商企业,可将案件提交法院审理。

1929年-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之后,美国政府出台了《农业调整法案》、《全国工业复兴法案》、《铁路紧急法令》等一系列经济法案,力求恢复经济。

1933年的《农业调整法案》采用政府奖励、津贴的办法,提升农产品价格,恢复农民的购买力和战前的地位。《全国复兴法案》则是为了复兴工业和减少失业,保持工业的合理利润和工人维持生活的工资。为此,需要通过工商业的自行调整减少生产过剩,增加工资,缩短劳动时间和提高物价。同时,这个法令还授权联邦政府资助公共工程建设,鼓励工商业一定程度上的集体自治。《铁路紧急法令》设立联邦铁路协调员,协助防止浪费,改进财务组织,把运费率降到符合公共利益的程度,以改善铁路信誉。

上述的经济法律法规与以往传统法律大不相同,其特点是突出了大量的直接具体的经济内容;突出了国家直接具体地干预和参与经济生活的意志;突出了资产阶级整体利益的要求;从多方面制约传统民法确立的一系列个体本位化、权利绝对化、契约自由化等原则。[19]

(三)美国经济法产生的原因

美国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个较为典型的模块,它较鲜明地体现着经济法的一般发展规律,集中地反映了经济法的各种本质特征。

由于垄断和限制竞争日益严重,加上其他各种不正当竞争也更加猖獗,动摇了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作用的基础,价值规律被扭曲,市场调节遇到了严重障碍而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市场具有局限性这一缺陷显露无疑。

产业革命后,科技和生产力快速发展,经济部门、行业和产品不断新旧更替,竞争更加激烈。许多行业所需投资规模大,周期长,有些需要较长时间的前期研究开发,短期内无盈利,甚至有失败和赔本的风险,私人投资者望而却步。如果不投资或者投资不足,未来很有前途的行业不能及时成长,还将制约其他行业或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此时,公共设施和公用、公益事业投资不断有所扩大,私人投资往往不愿涉足。私人投资者对于眼前利益的追逐,往往很少估计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其他社会效益,使自然资源和环境遭到破坏,而不愿为保护环境资源和治理污染进行投资。市场的唯利性缺陷表露无疑。

市场还存在着滞后性的缺陷。市场信息的不足和滞后影响着经营者个体经济效益和利益。过去经营规模不大,一些经营者亏损和破产无关社会经济大局。如今企业规模扩大,垄断企业对于超额垄断利润追逐的心理,往往使之忽视市场需求而不断扩大投资,以致造成生产过剩和产品大量积压。其后果不仅直接造成这些企业的亏损和破产,而且由于这些大企业的亏损连锁反应,甚至引发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

由于市场调节在19世纪末生产社会化和垄断形成后开始失灵,美国开始干预经济,经济法在这种背景之下产生。

二、德国经济法模块

(一)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的经济状况

德国是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先行者。在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基础上,以惊人的速度推进本国工业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尤其在煤炭、钢铁等重工业领域发展速度更快。1870-1913年40年间,煤炭的开采量从3400万吨增至27730万吨,增长近10倍;钢产量从17万吨猛增至1832万吨,增长100多倍;铁产量从139万吨增至1931万吨,增长10多倍。到1913年,德国的钢铁产量比英法两国钢铁产量的总和还要多,仅次于美国。在新兴的电器工业领域取得的成就更令人惊讶。1913年,德国生产的电器产品占全世界的34%,居各国之首。从1870年-1910年,“德国工业生产增长了4,6倍,工业生产在资本主义世界所占比重增加,从13%上升到16%。”[20]到1913年时,更上升到35,7%,成为欧洲第一,世界第二的资本主义工业强国。

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巨大成就使得德国迅速完成了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其垄断组织首先出现在煤炭、钢铁等重工业领域,垄断组织的普遍形式是卡特尔。”[21]1890年,卡特尔增加至210个,1911年更是猛增至550600个。垄断已成为德国全部经济生活的基础。

(二)德国经济法的立法状况

虽然垄断在德国经济生活中占了很大比重,但是,德国作为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垄断导致的市场失灵与市场缺陷较之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不甚明显。另外,当时的德国为了与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争霸欧洲以及争夺海外市场,大力扶持、参与卡特尔,使私人垄断资本向国家垄断资本转化,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因此,德国虽然颁布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以规制不正当竞争,但其对于垄断却不像美国一样完全采取排斥的态度,对卡特尔扶植还是控制完全取决于国家的需要,对于经济的管制强度则远远大于美国,使得其经济法更多地呈现出了管制和军事化的特点。

在一战时期,为充分调动有限的经济资源为战争服务,德国政府强化了对经济的控制和管理,只是当时的控制领域有局限,只限于对物价的控制和粮食征用。如1915年《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公告》对物价进行限制,1916年和1917年颁行《确保国民粮食战时措施令》保障粮食供应和国家强制征用。魏玛政府成立后,沿用了战时对经济管制的传统,并且将管制经济的范围由交换领域扩展到生产领域。1919年颁布的《卡特尔规章法》、《煤炭经济法》和《钾盐经济法》等一系列管制经济法,对大企业的经济活动和主要物资的供应进行直接的干预和限制。1923年,魏玛政府颁布了《防止滥用经济权力法令》将管制经济的范围扩大到生产组织卡特尔。法西斯政权的建立将垄断组织的发展推到了极致,将管制经济法转变为强化垄断的法,1934年7月15日,法西斯政府在一天之内颁布了两个强化垄断经济的法律,即《卡特尔变更法》和《强化卡特尔法》。《卡特尔变更法》的核心是规定“在经济上以健全的职业阶级之确立为目的,促进经济的结合。”[22]《强化卡特尔法》则授权经济部长“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在特定的产业部门禁止企业的新设和增设,以达到运用国家权力加速资本集中,促进垄断组织发展之目的。”[23]为进一步确立垄断资本的权力,进一步转向战争经济,1934年11月27日法西斯政府又颁布了《德国经济有机建设法律》。该法将全国企业分为工业、商业、银行、保险、动力和手工业六个大经济组,凡重要的卡特尔都采用比例制的卡特尔,使在卡特尔中最大的老板对卡特尔的政策起决定作用,而各组织的负责人由各行业卡特尔负责人兼任。同时,该法又规定成立帝国经济院,将德国经济按行业和地区组织起来,由经济院对下属企业的原料来源、产品销售和生产计划进行控制。

(三)德国经济法产生的原因

德国经济法并不是在市场发育到一定阶段以致出现市场失灵、要求国家干预的情形下产生的。相反,虽然其卡特尔垄断组织在许多经济部门得以广泛的发展,但是在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介入的时候,垄断导致的市场失灵与市场缺陷较之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不甚明显。德国政府之所以会颁行大量的经济法律法规,其原因是,市场作用的发挥无法满足政府迅速崛起以及战争的需要。

作为后期的资本主义国家,德国一方面对发达国家商品的入侵抱有极大的忧虑,另一方面渴望迅速崛起以同发达国家平起平坐。如果完全依靠市场自身的力量,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很难满足政府的愿望。于是,德国政府便以国家权力来扶持卡特尔之法,这一类型的法律也就构成了德国最初的经济法。

战争也是德国经济法产生的重要推动力量。在战争及备战这种非常态时期,单纯依靠市场显然无法集中有限的经济资源,因为市场的本质是自由竞争。因此,德国政府不惜强力介入市场,全面统制全国经济,以满足战争的需要。

综上所述,德国经济法在产生之初刻上了浓重的“战争对策”和“危机对策”的烙印。

三、中国经济法模块

(一)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之路

按照一般理论,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经济之法,经济法与市场经济紧密相随。因此,在分析中国经济法产生之路前,有必要简要回顾一下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史。

中国社会长期以自给自足的小农自然经济为主,市场发育水平极其有限。新中国成立之后,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一时期,国家先后颁布了一些管制经济的法律(编辑:法规,内容先后涉及计划、财税、金融、价格、行业管理以及企业组织管理等领域,如:《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关于物价管理的试行规定》、《关于发展农副业生产的决定》、《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等。这些法规实质上是行政法,是适应计划体制的需要而产生,其立法指导思想及制度体例均带有浓重的计划色彩。

但是,计划经济体制在完成了它的任务之后,我国没有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市场经济和市场发育过程失去了许多应有的机会和历史连续性,以致出现了长达20多年的“断代期”。在此期间,由于强烈的赶超愿望及当时流行的经济理论的影响,政府选择了重工业有限发展战略,从而相应形成价格扭曲的宏观政策环境、以计划为基本手段的资源配置制度和没有自的微观经营制度,构成三位一体的传统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虽然使中国建立了完备的工业体系,但是代价却是极其高昂的,不仅“赶英超美”的目标没有实现,而且国民经济在20世纪70年代末处于崩溃边缘,由计划作为唯一的资源配置手段导致我国经济体制失去了效率和发展动力。

经济的恶化使中国政府对传统经济体制进行了反思。1978年底,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开始改革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市场为取向的目标日益明朗,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开始在国家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挥作用。1979年,中共中央提出发展“以市场调节为辅的计划经济”;1984年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1992年明确提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过十年努力,2002年11月,中共中央“十六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在国际上,到2005年11月16日为止,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已被43个国家认可。不过,中国的三大贸易伙伴,欧盟、美国和日本,还从未正式提及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待遇。

(二)中国经济法的立法状况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干预从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并“对既有的经济法律法规进行大刀阔斧地修正,以基本上符合市场经济的需要,一个比较完整的经济法体系日渐形成。”[24]在财政税收方面,《预算法》、《统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政府采购法》、《个人所得税法》等先后颁行。产业与计划方面,有《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在金融和价格调控方面,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经济法制度发展到新阶段。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价值规律这个“看不见的手”在逐渐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开始出现,如生产者销售者为追求自身利益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重视产品质量,欺诈消费者。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制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如1993年的《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1994年的《广告法》,1996年的《拍卖法》,1999年的《招标投标法》等。

(三)中国经济法产生的原因

中国经济法产生的原因和发展道路与美、德等资本主义国家有明显不同。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其经济职能不是作为市场缺陷的补救措施而产生的,这里一开始国家就全面介入经济生活,全面担负经济组织管理职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基本上排斥和取代了市场的作用。可以说,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不存在经济法,而是以行政法管制经济的运行。

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经济法才与市场经济相伴而生,其产生原因是克服转型期市场的缺陷。

中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的时期,市场经济本身还处于成长阶段,离真正成熟的市场经济还有很远的距离,因此它具有转型期市场特有的缺陷,即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体系不健全。由于长时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实行,市场治理机制的萌芽遭到了彻底的破坏。实行体制改革和转轨以后,逐步改变“国家统制经济”局面,国家权力因素逐步受到节制,市场开始发育和逐渐成长。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市场依然是不成熟的。例如,土地等基本生产要素不能进入市场进行流通和交换,资本市场发展严重滞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造成的市场分割现象非常严重,价格刚性或受到认为因素的干涉而不能反映真实的市场供求。在一些领域,不仅进入壁垒很高,退出壁垒也很高,资源的自由流动与优化组合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这些缺陷靠幼稚的市场无法调节,因此需要国家在组建、培育市场方面做大量的工作,这也成为了中国经济法产生的原因。

同时,由于中国转型期市场的不完善,使得市场发育不成熟与一般市场缺陷交织在一起,二者相互强化,加剧了一般市场缺陷的影响。例如,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缺陷的一个表现,它虽然造成消费者弱势地位并使经营者有机会欺诈消费者,但在相对完善的市场上,由于市场的统一和开放,交易者之间难免重复博弈,信息优势者具有主动提供真实信息的动机,信誉成为大多数人都看重的“资本”,因此,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市场失灵可以大为减少。相反,如果市场不成熟,这种市场的自我净化功能将难以实现,并且会放大市场缺陷带来的恶果,同时进一步阻碍市场的成熟与完善,震惊全中国的“三聚氰胺”事件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所以,中国经济法还担负着弥补一般市场缺陷的重任。

四、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市场与政府的博弈

(一)关于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的一般观点市场失灵

国内学者一般认为,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出现了市场失灵,促使国家不得不干预经济,而经济法就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因此在论述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时,均以“市场失灵”一词来概括。

杨紫烜教授认为,在资本主义国家,无论是在自由市场经济时期还是现代市场经济时期,经济运行都不能没有国家协调。其原因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虽然起着基础性作用,但是它并不是万能的,在经济运行中存在着‘市场失效’或‘市场失灵’,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滞后性和一定盲目性,这就决定国家协调经济运行的必要。”[25]张守文教授认为,市场经济高度发展导致市场失效日益加剧使民商法无能为力,因此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规制,真正的经济法就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运而生。[26]李昌麒教授认为,从经济角度看,只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朝着高级阶段即市场经济阶段发展,经济法才可能在各国法律体系中。经济法的功能就是克服市场失灵。[27]综上可知,在学术界,一般认为市场失灵是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

(二)“市场失灵”说的不足理论与现实的背离

理解“市场失灵”说,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市场失灵。《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将市场失灵定义为:“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是低效率之时的市场运行状态。……如果市场太少、非竞争行为或均衡不存在,市场失灵就可能出现。根本性的市场失灵的例子有自然垄断、外部不经济、公共财货和信息的垄断。”[28]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保罗·A·萨缪尔森认为:“市场失灵主要发生在两个领域,一个是微观市场领域,表现为不完全竞争、外部性和不完全信息;另一个是社会分配领域,表现为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有效率的收入分配,却不被社会所接受。”[29]

从上述对“市场失灵”概念的分析可以看出,市场失灵的前提是有市场的存在,并且市场曾经发挥过主导作用。就此点而言,“市场失灵”说是符合美国经济法产生过程的现实的,但是如果将其与德国及中国经济法产生现实进行对照时,我们会发现学说和现实之间存在着明显的错位:德国经济法产生之时,其市场失灵现象并不明显;中国经济法产生之时,市场经济尚不完善。

由于存在着理论与现实的背离,证明单纯的“市场失灵”说有失偏颇。因此,我们需要以前文所述的美国、德国和中国经济法产生的过程为分析对象,重新归纳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

(三)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市场与政府的博弈

前文已经分别分析了美国经济法模块、德国经济法模块、中国经济法模块,并总结了各模块经济法产生的原因。美国经济法产生的原因是国家经济由自由资本主义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垄断和限制竞争导致市场的唯利性、滞后性和盲目性的缺陷凸显,价值规律无法发挥作用,引发经济危机,促使美国政府干预经济,经济法由此产生。德国则是因为市场发展速度无法满足其战争需要和迅速崛起的野心,因此政府采用经济法手段强行干预经济。中国经济法则在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逐渐成长起来的,政府以经济法为手段组建、培育市场和弥补一般市场缺陷。

可以看出,是市场与政府的博弈促使了经济法的产生。无论是美国、德国还是中国,其经济法的产生都是因为市场调节作用的发挥无法满足政府发展经济的需要。具体而言,美国是由于市场调节作用无法发挥,德国则是由于市场调节无法集中经济资源,中国的市场本身还存在着不成熟的地方,其市场作用的发挥更容易偏离经济发展轨道。

综上所述,尽管美国和德国的经济法产生是建立在其有市场存在的情形下,而中国经济法是发端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各模块经济法的产生均有差异,但不能否认的是,正是由于市场与政府的博弈,才促使了经济法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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