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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3-22 17:32:58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范文1

1.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

所谓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就是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探索未来一定时期内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状况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发展的趋势,以揭示出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发展对法律、法规的宏观要求,从而为立法机关提供有关立法规模、内容、方法等方面的信息,为制定最佳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方案服务。

具体地说,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应包括:

第一,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规达到预测效果的程度,对社会需求满足的程度,以及在今后的可行性如何,测算出目前和今后在制订、修改、补充和废止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规方面的任务。

第二,测算由于社会的进步和社会关系的发展可能会促使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理论、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制度、立法技术发生哪些变化,如何使立法适应这些变化,适应和推动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规的发展。

第三,揭示今后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的发展规律,使立法尽可能合乎规律。

2.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规划

所谓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规划,就是立法机关依据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提供的信息,而做出的关于具体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措施、步骤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目标的部署和安排。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的在于使立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进行,从而使立法工作科学化、系统化。

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的意义

建国五十年多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工作相对滞后,仍存在诸多问题。如至今没有制定专门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单行法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预算法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因素很多,但缺乏科学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不能不说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此,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就成为必然。

1.只有进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才能使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发挥其最佳社会控制效果

通过预测,了解现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规的社会效果,通过立法规划组织和利用立法预测提供的信息,适时进行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从而使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规在发挥社会作用方面达到理想化的程度。

2.进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是实现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科学化、完善化的重要途径

由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规目前还非常滞后,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中的许多关系又需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来予以规范,这就要在全国教育的大背景下全面考虑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的内容、速度、层次等基本问题,既要尽可能避免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规的重复、分散或者遗漏现象,限制不必要的立法活动;又要避免走一步看一步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格局。要达成上述目标,使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合乎规律,臻于科学化、完善化,唯有通过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这条途径。俄罗斯学者萨莫欣科曾将立法规划的作用归纳为:一是立法活动取得预定的社会效果;二是研究法律制定过程,并使立法工作致力于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法律文件;三是需要法律创制活动;四是各种机构有准备地参加法律创制工作;五是法律创制工作中的重复或分散现象;六是不同等级国家机关的工作计划一致起来;七是机构的工作同立法发展计划一致起来;八是法律创制工作中的匆忙现象,为高质量的工作创造条件,进行各种需要很长时间的准备工作、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

3.进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可以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规体系的内部结构

合理、科学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规结构可以使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规的整个体系更加稳定,和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更加密切和协调一致。进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可以将为数众多、内容和形式各异的种种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律规范,根据各自不同的调整对象、层次和类型进行科学的分类,从而揭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自身的逻辑性,把它们组合成一个完整统一、和谐一致的整体。

三、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的原则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要顺利进行,必须体现以下几条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从实际出发是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在我国立法工作中的体现,它也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而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个重要方面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制建设,更加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符合我国的国情,真实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保障和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为此,需要做到:

第一,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和立法规划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较低,文盲半文盲大量存在,人口素质极为低下(从总体而言),而各地经济、文化、教育发展又极不平衡,存在着农村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差别,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和立法规划者需要通过调查搞清这些差别有多大、性质如何,然后概括出其共性作为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的依据。这些都是我们在制定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规时必须考虑的实际情况。

第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和立法规划必须兼顾需要和可能。要根据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条件积极立法预测和立法规划,不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和立法规划,既不能脱离客观实际,主观主义地为完备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制而随意立法,也不能在客观条件已经具备和成熟的条件下消极等待,拖延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的时机和进程。因此,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和立法规划工作必须与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程相适应,不失时机地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和立法规划。

2.遵循宪法及国家教育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一般要求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立法法》第4条规定:“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是指法律由国家统一制定、统一实施,在国家范围内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全体人民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制统一原则包括立法、司法、守法等方面。从立法上讲,法制统一原则表现为国家的立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不允许各立其法、法出多门的现象存在,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同时,我国宪法确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进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就是要预测完成这一任务,需要制定、修改、废止哪些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规,以保障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发展方向,同时做出科学的规划来促使其实施。3.遵循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规律并符合农村义务教育自身的特点原则

进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要符合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发展规律,要看到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特殊性,要将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发展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综合起来考虑。

因此,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首先要遵循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律和教育投资发展规律,才能在制定过程中将其在法律上具体化。实践证明,只有遵循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农村义务教育事业才能取得成功,否则,必将遭受一定的损失或失败。对于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利益的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来说,正确反映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其本质的必然要求和表现,而利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则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的重要使命。同时也要区分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规与一般教育法规的不同之处,在进行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时充分体现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规的特点。

4.保证重点全面安排原则

进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要兼顾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同时应保证重点,先着手解决主要问题并以此协调其它方面。既要反对平均使用力量,又反对只盯着重点不顾一般的倾向,要将“锦上添花”与“雪中送炭”兼顾起来。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制定《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条例》等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在进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的过程中,就要突出这几个重点,并以此促进其它有关的教育法规建设的开展。

5.统观全局,坚持法规的衔接配套和协调一致原则

在进行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时,要有全局观点和发展观点,既从宏观上对立法的发展趋势做出整体性的预测,又从微观上对立法发展的各个局部有具体的认识;从法律体系上讲,既从纵向上研究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的衔接配套,又从横向上研究它们之间的协调一致;既注意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以适应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发展需要,又要充分考虑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的变化发展,对现有的教育法规适时进行修改,使立、改、废有机地结合起来。

【摘要】从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和立法规划概念入手,提出了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的意义,最后探讨了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与立法规划的原则。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立法预测立法规划

参考文献:

[1]沈宗灵.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周旺生.立法学教程.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

[3]陈立鹏,刘新丽.中国教育法律解读.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范文2

论文摘要:21世纪中国进入了“十一五”计划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教育是“十一五”计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不可少的部分”。义务教育在教育中又占据基础的地位。随着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三农”问题的关注被提到政府的工作日程。国家的工作重心也从城市向农村转移。所以首当其冲的就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推进与改革。位于华中地区的湖南省历来就有尊师重教优良传统。湖湘文化的传承也源远流长。随着全省“普九”的达标,湖南广大农村的义务教育的数量与质量关系发生了变化,那么它具备了哪些实现质与量的转型的实现可能性呢?

一、国及湖南省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历史脉络

(一)义务教育概念在我国的提出与特点

义务教育在我国首次出现是在民国元年(1912年)。民国建立后,民国元年的《湖南暂定学制大纲》根据政府文件规定初等小学为义务教育。1914年月12月,民国教育部提出《整理教育方案》,认为“民初之厚薄,为国力强弱之比例差”,“人民向学为国家第一之生命”,“历行强迫教育而强国。”因此建议大总统以命令明白宣示:“确定初等小学四年为义务教育。”建国后直到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各国义务教育法》。1991年8月15日湖南省通过《湖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终于通过了对旧《义务教育法》的修订,并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新的《义务教育法》可以得知义务教育是指由国家规定强迫每个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法定年限的教育。单从此定义就可看出义务教育的基本特点如下:一是强迫性。即指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的教育。二是普及性。这是指义务教育的针对人群是每一个适龄儿童和青少年。三是时效性或者说学制明确性。指义务教育有其法定的学制年限。

(二)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简述

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与城市截然不同。许多农村人散住、交通不便,因此不利于校舍的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分摊也是一个重点与难点;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培养以及课程的安排也是日益突出的实在问题。由于湖南书院一向发达,所以清末时期湖南的教育注重中学和师范教育的发展,而小学教育相对要落后一些。但是湖南人口密集,地处内陆,是中西部结合地带,是全国基础教育大省。湖南的教育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三种类型地区教育发展的基本特征,本省有教育比较发达的城市各滨湖地区;大湘西处在西部接壤的地区,教育仍比较落后;全省大部分地区则具有我国中部地区教育的一般特征。湖南省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史几乎就是我国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史。湖南省的义务教育施实情况是在1992年全省普及初等教育。九十年代的十年,我省基础教育以“普九”为目标。截至2002年,湖南省134个县市区全部通过“普九”。根据国务院2001年、2003年关于农村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正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这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开始确立,多数地区逐步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上由农民较多承担向以政府为主承担、管理上以乡镇为主向以县为主的根本转变。2005年开始,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由西部开始逐步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书本费和补助家庭贫困的寄宿制学生)政策;由“人民教育人民办”的方针转变到“义务教育国家办”。纵观湖南的义务教育发展,采用的是分阶段实施“普九”和统一规划,区域推进,分批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方法。即八十年代先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然后再达到“普九”;地域上由城市向农村进军。 转贴于

二 、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由量到质的转型的要求与实现的可能性

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在2002年达到全部“普九”的前提下,具备了把发展重心由追求农村义务教育的数量达标向质量达标转移的要求与实现的可能性。许多调查显示,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着严重的“辍学率反弹”现象。尤其是2007年“两免一补”政策全面实施和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公共财政”机制的确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矛盾得到极大缓解,农村儿童“有学上”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是“上好学”的矛盾依然突出。在此基础之上出现的辍学问题的主要原因:

1、就是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低下问题。湖南省位于华中地区,政治并不像边疆地区存在分裂分子的破坏;经济持续发展,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推进的改革开放之风吹进湖南之后,湖南的经济同样要求湖南的教育跟上改革的步伐。经济要发展,教育要先行。教育落后于经济就会拖经济的后腿;湖南的文化的氛围较浓。所以积累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并且湖南省在2002年全省所有县市全部通过“普九”之后为义务教育求质量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湖南省素质教育的开展和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的支持。素质教育与新课改的动力是社会对教育培养的人才的质量的规格发生了变化。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农村义务教育培养人才的目标不仅是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人才,而且还具备了为农村人口培养进入城市生活所需具备的生存与生活技能。即要求人的全面发展,整体素质的提高而不再仅仅专注于人才数量的增长。进行素质教育的目的就是提高教育的质量。虽然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不可预料的结果,但是这就为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经验。每一次的进步都体现在教育质量的提高问题之上。

3、其它学科领域对教育的关注、教育界自身研究的深入及对自身的反思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提高。教育社会学、教育经济学、教育管理学等等学科都关注教育的发展;教育内部的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心理学、教师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育研究方法等等的发展都为教育出谋划策;教育界本身也不断对自身反思以提升其理论的可行性。例如,教育心理学为农村义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了科学教学法的依据;课程与教学论为农村义务教育的科学教材编制做出了贡献;教师教育为农村义务教育科学小学教师的培养提供了经验;教育经济与管理的涉入为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解决了难题。从外部来看,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比西部整体要好,但比东部发达地区又有一段差距。从内部来看,省内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不致,省内西部欠缺,中部一般,而东部发展相对较好。

参考文献

[1]周秋光,莫志斌.湖南教育史第二卷(1840--1949)[M]. 长沙:岳麓书社出版, 2002,12(1):361,363.

[2]袁振国.中国教育政策评论2005 [A]. 北京: 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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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姜振民.农村教育的优势:一种知识论的视角[J]. 教育科学研究,2007,(6),总第148期.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范文3

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居重要地位,农村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事业重中之重。作为经济学上的公共产品,农村义务教育供给需政府主导。随着《义务教育法》的制定和完善及农村综合改革的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但是当前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仍存在供给主体责任不清、供给筹资渠道单一、供给数量不足、效率低下等问题。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要求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有效供给。

关键词:

义务教育;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中图分类号:

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8-0155-01

1 农村义务教育的产品性质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这是2006年新修订《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性质的界定,该法明确指出义务教育是一项免费的公益性事业,国家应在义务教育实施中发挥主导作用。

关于义务教育产品属性问题,学界尚未形成共识,有“纯公共产品”论,有“准公共产品”说。结合萨缪尔森公共产品理论,本文认为义务教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纯公共产品,具有一定竞争性和排他性。但由于其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国家强制无偿地保障九年义务教育实施,这种特殊制度形成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公共产品性质。农村义务教育接近纯公共产品,具有外溢性,单靠市场自主提供会带来许多问题。作为公共利益代言人,政府需在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中承担主导责任,保障各项政策和经费投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政府责任集中体现为:提供法律保障;加大经费投入,提供充足资金;明确各主体责任,保证事权财权对等;引导多元参与,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

2 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现状及经济学原因

农村义务教育是准公共产品,其供给应由政府主导并直接或间接参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供给长期由农民自己负担,各种教育费附加、教育集资和学杂费占相当比重,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远不足,政府职责严重缺失。农村义务教育实现免费后农民彻底摆脱沉重负担,政府通过财政预算保障义务教育投入。

2.1 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瓶颈

随着《义务教育法》重新修订,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的职能分工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日益健全。义务教育供给由农民回归政府。经费投入机制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转向“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共同分担”。有了国家财政的坚强后盾,农村义务教育迅速发展,但也面临诸多困境,表现为:(1)供给主体责任不合理。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大多由政府直接提供,市场参与有限。公办学校基础设施落后,民办学校数量少收费高,农民负担不起。政府和市场供给混乱造成资源浪费,损害社会公平。各级政府间事权不清、责任不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弱,县乡负担过重。(2)供给筹资渠道单一。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筹资几乎全部依赖政府财政性支出和转移支付,民间和私人投资力量微弱。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本世纪末达到4%”,但4%的宏伟目标直到2012年才首次实现,而且4%的教育经费远未满足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3)供给数量不足,效率低下。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资源短缺,有效供给不足,管理水平、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都与城市差距大。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量投入不足,且在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之间分配失衡,基金捐款等社会性资金贡献率低,这些都导致农村义务教育供给数量严重不足。政府垄断义务教育供给,公办学校之间缺乏竞争和激励,提供的教育产品质量低劣,造成资源配置低效。

2.2 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不足的经济学分析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不足主要是探讨公共选择理论下政府失灵。公共选择理论是关于非市场决策的经济学研究,从“经济人”前提假设出发,研究政治市场中选民、政治家和行政官僚的决策行为。

农村义务教育供给是政府决策过程,在这一公共选择中,政府决策成败直接关乎广大农民利益。作为追求私利最大化的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在农村义务教育投资和管理中相互推诿卸责,将义务教育供给的主导责任层层下移至基层政府,却不为基层政府提供充分财政扶持。义务教育投资大、周期长、收益慢且溢出明显,政府官员为了出政绩、获升迁并不关心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减少甚至非法挪用义务教育专项经费。新《义务教育法》修订前,中央政府几乎不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各项支出由县乡直接承担。2006年新法虽明确了各级政府共同分担原则,但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和有效监督,各级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各环节都存在失灵,造成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学校数量和质量严重滞后。政府失灵的另一表现是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农村义务教育缺乏强有力利益集团,无法与城市集团力量相抗衡,在博弈中处于弱势,无法从“经济人”决策者教育主管部门手中获得充足教育资源,造成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失衡。

3 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有效供给的对策

经过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大大减轻,普九事业取得重大突破。2001年实行“以县为主”投资管理体制,2006年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全免,新《义务教育法》修订通过,农村义务教育事业获得各方支持。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仍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进一步完善。

3.1 明确划分各级政府职责,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新《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规定是“以县为主”,强调县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的管理,与以往县级财政直接负担经费筹集有很大不同,经费筹集责任逐渐上移,中央和省政府投资比重加大。但义务教育是全国性公共产品,“以县为主”的地方投资和管理体制不能满足农村义务教育长远发展,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和投资中的事权财权,划分各自分担的经费比重。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做好整体统筹规划,扩大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单列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在资金筹集上承担主导责任,县级政府则负责具体资金管理和使用及学校具体教育事务的规划,政府间相互协调、各司其职,共同保障全国农村义务教育有效供给。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有相当部分是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尤其是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实现的,因此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提供稳定来源。

3.2 积极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长期以来城乡分立的二元格局造成了城乡之间差距拉大,城市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服务水平高,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严重滞后,义务教育发展也远落后于城市,农民基本需求无法满足,这种差别国民待遇对农民而言极不公平。近年来国家提出城乡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战略,表明国家已深刻认识到城乡发展的巨大差距。因此在义务教育供给中政府要积极统筹城乡发展,合理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发展提供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尤其要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投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整体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要不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投入,改善农村教师福利待遇,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教育教学环境等。但优化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不能仅加大资金投入,要利用城市优质教育要素反哺农村,以城乡联动造就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新局面。

3.3 正确引导市场社会参与,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多元供给

农村义务教育是准公共产品,政府在其供给中发挥主导作用毋庸置疑,但正确引导市场和社会参与义务教育供给对于拓宽筹资渠道、改善资源配置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率意义重大。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多为公办,民办很少。公办学校缺乏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的积极性,部分民办学校教学先进但由于缺乏规范管理,高收费让许多农村家庭望而却步。因此要改变当前政府垄断义务教育供给模式,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并加强监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合作,实现义务教育多元供给。义务教育私人供给需政府加以引导,在为其提供便利的同时确保义务教育公共性。社会组织具有志愿性公益性,参与义务教育供给更多考虑公共利益,但其独立性规范性不强,政府要加强培育。农村义务教育供给要努力构建起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多元合作的新机制。

参考文献

[1]阳斌.当代中国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研究―基于公共治理模式的视角[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

[2]吴宏超.我国义务教育有效供给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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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贾勇宏.农村义务教育投资短缺的公共选择理论分析[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8.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范文4

论文摘 要: 新型农民的培育是新世纪新阶段对农村基础教育提出的一个新课题。文章主要阐述了农村基础教育的主要目标体现了培育新型农民的必要性,从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育新型农民的需要出发试探性地在农村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方法等方面提出了适应性改革的相关对策。

新农村建设是21世纪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而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支撑,农村基础教育则是培养这一特殊的农村劳动后备力量的基础。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的话至今让人记忆犹新:“我们中国的根本问题,便是中国乡村教育之根本改造。”[1]教育对提高人的素质有着基础性、根本性、全面性的重要意义。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我们应当明确农村基础教育主要是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教育,农村基础教育要服务于“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2]

一、农村基础教育的主要目标体现了培育新型农民的必要性

(一)成就新农村建设事业的迫切需要。

培养造就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农民全面发展的迫切要求。[3]成就新农村建设事业,农民需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新型农民的塑造直接影响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程度,决定新农村建设的兴衰成败。基础教育将奠定人的一生的文化知识基础,农村基础教育是农民学科学、学技术、实现职业转化的必要的文化基础,对于农民来说,可能是接受正规教育的全部,这将决定其日后获取、吸收、交流各种知识、技术和信息的能力。新型农民的培育应从娃娃抓起,我们从农村基础教育抓起。应有一套长远的、具体的、可操作的教育机制,使农民的孩子从出生开始,就接受到科学的、面向现代化的、面向未来的全方位教育,为新型农民的养成奠定坚实的基础,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智力基础。

(二)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需要。

从缩小城乡差距的实际出发,农村基础教育首要的任务应当是培养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由于农村人才越来越匮乏,农村面貌难以根本改观,城乡差别也越拉越大。“三农”问题的凸显,农村基础教育难辞其咎,多少年来,农村基础教育是应试教育、精英教育,为城市培养精英人才,在为城市建设作贡献。虽说从农村家长的期望出发,从孩子的期待出发,农村基础教育必须考虑升学率,否则学校难以为继,而高考成功,以及有发展意愿和潜力的学子们也与农村渐行渐远,但我们细想一下,这正是农村贫穷落后所致。如果农村基础教育能培养出建设农村所需要的大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教育真正成为农村建设的基础性事业,教育发展与农村建设实现良性互动、水乳交融,那么城镇化步伐必会加速,城乡差距也会日渐缩小,“三农”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三)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农业的发展必须走现代农业之路,新农村建设必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接受农村基础教育的学生多数都将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者,建设现代化农业的重任主要由他们来承担,而当前农村基础教育为农村经济发展培养人才的功能却严重萎缩。农村基础教育必须面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培育新型农民,发挥其建设新农村的主体能动性,增强农民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使之成为建设现代化农业的主体,使农民自身的素质适应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

(四)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是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和谐社会的。”积极提高农村中人的素质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学说理论在实践中的生动体现。著名的社会学家、中国社科院陆学艺教授描绘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画面之一就是“一个各阶层成员有共同理想,讲诚信、守法度,民风淳厚的社会”[4]。提升农民人文法治素养必将有利于增强农民建设和谐农村的能力,大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农村基础教育培育新型农民的适应性改革对策

(一)党和政府要树立农村基础教育培育新型农民的全局观念和紧迫意识。

我国农村基础教育有严重的“离农”倾向,这有悖于新型农民培育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农村基础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党和政府要有全局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增强紧迫意识,切实使农村基础教育的指导思想从单纯的应试教育转变到“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国家、为农业和新农村发展服务的素质教育上来。“三农”工作者、宣传工作者和农村基层干部要有一种真切的为农服务理念,将农村基础教育作为一项长久性任务来抓,要具备战略眼光、全局观念与紧迫意识,一定要把农村基础教育上升到振兴农村经济、改革农村面貌的根本措施的高度来认识。

(二)相应改革农村基础教育,使之符合培育新型农民的需要。

1.明确农村基础教育教学目标取向:培育新型农民。

未来农民包括农民的下一代甚至再下一代,他们当中多数依然会生活在农村。不论是农村基础教育还是农村成人教育,目标都应牢牢锁定在当地城乡现代化建设这一大方向上,更好地为农村、农业服务。各级部门应该明确,农村教育主要是为当地培养现代化建设者,而不是培养各类应试者。农村基础教育需构建教科劳一体化的教育目标体系,使学生既能学到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又能具有多种出路和前途。要充分考虑农村的需要,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所需的新型农民,为建设现代化的新农村提供强大的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持。

2.农村基础教育教育教学内容多渗透道德情感和职业教育。

(1)道德情感教育要贯穿农村基础教育始终。农村基础教育要坚持贴近农村实际、贴近农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提供精神支持和道德指引,以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为重点,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而影响和带动农村社会实现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特别强调要培养学生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朴素感情,保持蓬勃朝气、旺盛活力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和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将远大的理想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投身于改变家乡面貌、创造美好新生活的伟大实践。

(2)广泛开展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相互渗透。在保证农村学生达到基本学习要求的前提下,我们要对教学内容适当调整,增补与当地关系密切的经济、生产、社会文化、历史地理及生活方面的知识,找到与职教的密切结合点,增强实用性,让走出基础教育学校的人也能掌握一技之长,掌握较为扎实的职业技术知识。目前农村基础教育提供的繁杂的教育内容主要是普通文化知识,不妨开设丰富多彩的课程,构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5]可介绍现代农业知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商务等。通过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融合的体系,把农村学校办成当地农村的人才库,办成农业技术引用、推广和社会服务中心,真正成为推动新农村发展链条中具有发动机作用的一环。

3.农村基础教育教学方法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实践出真知”,我们可带领学生走向田间地头或组织学生参观高新农业开发区,认知当地农业、农技常识。学校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生产工具等,并广泛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如与学校附近的工厂、企业、乡村等建立帮教关系,或与农业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实验基地,使学生在其中进行学习、实践和交流。此外,学生也可充分利用自己家的田园设备、劳动生产工具进行实习,教师也可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家视察,当场指导、施教。通过这些实践,学生会亲身感受家乡在农业科技方面的发展,从中得到知识的启迪、感情的培养、心灵的抚慰。

(三)整合农村基础教育内部和外部各种力量,为培育新型农民助力。

在农村基础教育打造新型农民过程中,我们需协调农业农村管理、科技、教育等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相关部门要协调加强农村教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使之成为既是开展基础文化知识教学的行家里手,又是掌握农村实用科技的农业技术推广员和农业经营管理宣传员。通过行政手段和发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关心农村基础教育,从人、财、物上支持农村基础教育。值得一提的是,在“城市病”越来越严重、就业越来越困难的条件下,相当多的大中专毕业生愿意回到家乡建设家乡。借此,我们可依托教育、农业科技等培训机构,使其成为生产活动的精英人才,组织从事指导种植、养殖、加工等,或者作为农村经营管理能人、能工巧匠、乡村科技人员等实用型人才,增强他们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为培育新型农民助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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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DB/OL].新华网,2006-02-21.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央和中央部委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与报告汇编[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24.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范文5

一、对我国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内在缺陷的研究

改革开放后,我国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设计较以前有了很大调整,也符合我国渐进式改革的国情,但由于体制本身的缺陷,导致快速发展中的我国农村义务教育面临很大的困境。

(一)义务教育财政的管理重心偏低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分级办学制度,将基础教育经费支出的责任交给地方。早在1994年,袋景州就指出我国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在管理的分散上走得太远”,不利于教育的均衡发展。韩民(2001)也通过对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现存问题的分析,指出县乡政府的负担过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县乡财政与农民负担”课题组(2002)在对农村学校抽样调查后指出,在农村义务教育资金投人比例中,中央政府、省和地区(包括地级市)、县和县级市、负担总计为22%,而基层财政财力最弱的乡镇却负担了全部的78%,所以乡一级教育经费不足最为突出。具体表现为:第一,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第二,农村中小学的基本办学条件得不到保障;第三,农村中小学建校债务负担沉重;第四,中小学乱收费屡禁不止。其主要原因是政府没有承担足够的教育财政责任(王善迈,2002)。

(二)我国义务教育财政的预算级次偏低

预算级次越低,财政经费的数量相对弹性就越大,越缺乏透明性。针对教育财政级次偏低的问题,有些学者呼吁提升教育经费的级次,实行教育经费预算单列(王善迈,1991),以便于对教育经费进行独立核算和有效的项目管理。李宏英、张维红(2005)也指出,教育经费预算在政府预算科目中级次较低,使人大以及社会公众无法充分了解教育经费预算的数额和内容,教育经费预算缺乏透明度,导致各方面对教育经费的监督流于形式。

二、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困境的研究

上述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内在缺陷形成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两大难题:一是经费存在巨大缺口;二是教育发展不平衡。

(一)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缺口的研究

据陈锡文、韩俊、谢扬等人(2002)在湖北、江西和河南的调查,由农民直接负担的教育投入占到了各县教育经费的40%左右,即农民直接负担了因政府投人不足留下的义务教育经费缺口,从而出现了政府投资主体的缺位和错位,加重了农民负担。

高波、廖红丰(2005)指出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最突出问题就是经费不足,税费改革后,缺口进一步加大,农村办学体制与农村财税体制的矛盾日益显露。蔡红英(2005)从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的角度,提出了农村义务教育最低经费需求及最低财政保障标准问题,并结合调研案例对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及财力缺口如何计算,作了较为详实的实证分析。王军、范义敏(2005)运用西方经济学的供需分析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理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缺口的经济学原因进行分析。

(二)对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研究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研究中心(2000)以省级单位为对象,对近十年中国教育财政进行了统计分析,论证公共教育资源在地区间分布的不平衡性。杜育红(2000)运用新古典经济学和发展学派的范式所进行的研究,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并指出在解决地区间义务教育差异上,中央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蒋鸣和等人(蒋鸣和,徐坚成,王红,1997)以县级单位为对象,对我国491个贫困县的教育财政与初等教育成本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贫困县农村小学生均教育支出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仍有明显差距,并应用多元统计分析对贫困县的成本构成与全国平均结构进行比较,发现三项主要成本指标与全国平均值均有显著差异。

三、对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国际比较研究

从上世纪80年代起,学者们就开始对教育财政进行国际比较。指出国家应大幅度增加教育投资,扩大公共教育经费在国民生产中的比重(陈良,1992;秦宛顺,厉以宁,1992)。提出要使义务教育稳步发展,政府公共投资应成为绝对财源;义务教育公共投资体制并非一定遵循“主管者负担”的原则,而是由各级政府共同负责,合理分担,且公共投资主体的重心不宜过低;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的责任应当适当集中(陈国良,2000;高如峰,2003),许多国家在实行城市和农村一体化的教育投资政策的同时还对边远农村地区制定了一些特别扶持制度,在经费投资方面给予特别支持,从而保障农村处境不利群体义务教育的发展,实现义务教育发展的相对均衡化( 赵丽霞,武在争,2005)。

对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国际比较研究,大多立足于静态描述,即主要是一种目标模式或成熟阶段的描述。潘璐(2005)在分析我国义务教育投资状况的基础上,借鉴美国、法国经验,探索我国义务教育投资的长效保障机制。胡苹(2005)对韩国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的经验及启示做了专门论述。杨亚敏(2005)对中美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资体制进行了比较与借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保障机制课题组”(2005)重点考察了不同国家相似发展阶段政策实施的连续过程与效果,对样本国家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进行了连续、动态和深入的

研究。

四、对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创新的研究

由于我国教育财政管理体制设计上的缺陷,致使我国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陷入了极大的困境,为走出困境,对农村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探索成为必要。早在1995年,蒋鸣和就提出应“完善县、乡、村三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机制,要把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不留缺口。” 平、张守祥(2004)通过对安徽省10个县的县级财政个案分析,指出当前县级财政收支失衡情况严重,绝大多数县级财政没有能力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对经费的最基本需求。应尽快建立健全新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合理调整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资责任。

马国贤(2003)从制度经济学和公共财政原理出发,提出建立以“委托制”为基础的“县级办学,多级政府分担经费”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体制。就具体制度设计而言,马国贤指出,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应当是一项由一般补助和专项补助相结合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一般转移支付解决好中西部地区县级政府的基础财力问题,同时用专项转移支付来解决教育经费;并按“缺口理论”建立补助模型,对生均标准“底线”进行了测算(丁建玉,2005)。提出,中央、省在考虑转移支付时,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按照科学、规范、透明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设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基金,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资金的投入问题。

谢家训(2004)指出,只有将义务教育投入体制与管理体制分开,经费投入以高级政府财政为主(如以省甚至以中央为主),而管理仍应以县为主,才能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旷乾(2004)也提出必须打破“主管者负责”的原则,并提升义务教育公共投资的重心,建立以省级政府为投资主体的教育投资格局。曲绍卫,陈东生(2005)从义务教育投资集权与分权的互动制衡、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新视角出发,提出国家对教育投资和管理的权限不应是“平行下位移动”,而应是以地方分权为主体和国家集权调控交互运作的有效机制。

五、税费改革后,对完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的研究

(一)调整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

很多学者应用现代公共财政论对农村义务教育进行了公共产品定位,得出结论:与其他教育层次相比,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的责任,更应当由政府财政支出作为保证(郭忠孝、杨 阳,2005;李晓多,2005;张立华,2005)。只有切实强化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中国农村义务教育才会改变目前的弱势状况。目前,政府对教育投资的结构失衡,首先突出地表现为三级教育结构不合理,高等教育经费增长显著快于中等教育和初等教育(宋文献,2005)。

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资金的方式不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采取了许多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农村义务教育面临的困境,但它的作用也是有限的。从现行转移支付制度的运行效果来看,我国省人均义务教育财政支出的基尼系数逐年增大,说明我国的一般性教育财政转移支付与均等化的要求相悖(王善迈,2001),因此,建立规范的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迫在眉睫(陈曦,2005)。李祥云、范丽萍(2004)以湖北为例,对费税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最低保障财政需求和县义务教育财政供给能力进行了分析。实证结果显示:不少县尤其是农业大县仅靠自身财力无法满足义务教育最低保障财政需求,迫切需要中央和省加大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二)明确各级财政的义务教育投入职责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保障机制”课题组(2005)指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困境的症结在于各级政府之间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其核心在于义务教育经费分担与保障机制的不合理,即不同层级政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责任与相应的保障能力,缺乏明确而规范的制度基础。这种财权与事权不对称最终通过投入不足而集中反映出来,并引发其他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尽快建立和完善规范的义务教育经费合理分担体制(戴建国2005)。上移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重心,合理调整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二者对义务教育投入的比例(唐文博,2005)。

高如峰(2005)根据各级政府的财政能力,对三类地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承担农村义务教育各项经费的财政责任分工提出具体建议方案,并依据此建议方案,对三类地区各级政府分担农村义务教育预算内最低保障经费的数额及其比例关系做模拟测算,据此对建议方案的合理性做出基本判断。

王振东(2005)根据财力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提出方案: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各自负担财政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50%左右。并将投入职责具体划分为:(1)中央财政负责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2)地方财政负责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之外的其他投入。其中,省、地(市)两级财政负责支付教师基本工资之外的个人部分;县级财政负责事业性经费的公用部分和基本建设经费。

为消除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对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利影响,实现义务教育经费的平等配置。宋文献(2005) 主张实行义务教育财政投资的差别对待政策:东部地区仍维持现行的以县级财政投入为主的格局;对中部地区,中央和省级政府要加大转移支付,建立以省为主的财政投入体制;西部地区,建立以中央财政为主的投资体制。张军凤、王银飞(2005)也提出建立三种义务教育财政分担机制:经济发达地区,地方在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上应负主要责任,实行“以省市为主”的投入体制;对于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少数县级地区,应实行“以县为主”的投入体制;在经济欠发达省市应实行“以中央和省市为主”的投入体制,建立中央和省市合理的财政分担比例。

召锋(2005)提出按各级政府的财政能力分配义务教育经费承担份额:将人员经费归入中央、省、地、县四级政府分担;基建费、公用经费由县乡两级政府分担。还应注意地区差别,建立符合不同类型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分担体制。如:在东部省份,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按生均成本进行分担;在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按人均GDP进行分类分担;在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按经费需求的性质进行分担;在特别贫困的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完全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

(三)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经费

面对农村税费改革造成的巨大缺口,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问题,单纯依靠财政拨款来弥补显然是不现实的,我们必须探索多种筹资渠道。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在经费投入渠道上应该广开门路,吸纳更多的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可考虑采用社会捐助、开征教育税、教育储蓄贷款、教育基金、教育和教育公债的方式弥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不足(伍 红,2005;黄杰,2005;纪晗,2005;杨燕英、邓安,2005;高波、廖红丰,2005)。

此外,王军(2005)还提出:应当在基础教育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吸引民间投资办学,将有助于增加基础教育供给量,减轻公立学校就学压力,强化基础教育领域的竞争。此外,在基础教育领域实行教育券制度,有助于吸引民间投资,并能在该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四)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法治化

黄杰(2005)指出:从各地执行情况看,义务教育经费来源不稳定,随意性大。法律法规应明确规定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召锋(2005)提出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义务教育投入法》,对各级政府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比例份额都予以明确规定,让义务教育实施的直接主体―――县级政府作为法人主体。王军(2005)也提出应制定并实行《义务教育经费法案》,以规范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和监督过程。平(2005)提出:应通过立法,对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和省一级政府的教育财政责任进行规定,使教育经费的筹集、负担、分配、使用有法可依,责任明确。

(五)加强义务教育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吕丽艳、袁桂林(2005)通过对东北实行税费改革的某农业县进行为期半年的调查研究表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和支出使用状况中存在诸多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税费改革难以摆脱“黄宗羲定律”,国家的管制政策是教育投入不足的宏观背景;分税制财政体制使脆弱的县财政重负难堪,诱使各种违章操作。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范文6

关键词:教育公平;中国梦;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梦

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和希望,义务教育是教育的基础阶段,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是教育发展的重点,我国是农业大国,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一直是国家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提高国家整体教育水平的关键就在于解决农村义务教育中存在的难题,为此,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政策统筹城村教育事业的共同发展,但是由于日益加剧的城市化进程,目前我国农村与城市义务教育两极化程度加剧,教育不公平问题在农村地区日益凸显。如何解决农村义务教育不公问题是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议题,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任务,更是中国梦,农村人民的梦。

一、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步伐的不断加快,社会资源出现了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现象,进而导致教育资源配置也出现了优质资源城市优先的状况,因此致使农村与城市地区义务教育出现了严重失衡的状态,农村义务教育近年来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性的发展。

1.农村义务教育的“后撤点并校时代”分析

自2001年起,教育部开始对农村中小学进行局部调整,主要是撤并生源减少的农村小学,把学生集中在乡镇中心小学,目的是让教育资源集中利用,在较短时间内大规模的进行农村教育资源的整合——撤点并校。此举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往分散教学导致的教育资源利用率低下的问题,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在撤校并校过程中,保留学校的软硬件设施配置更新远远滞后于撤点并校的速度,致使农村孩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非但没有享受到并校带来的优质教学资源,反而对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健康发展造成阴影。由于在并校过程中出现了大量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行,使农村学龄儿童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学生相等的教育待遇,城乡教育两极化日益突出。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实施了十余年的“撤点并校”政策被叫停。尽管“撤点并校”结束了,但我国农村却进入了“后撤点并校时代”,由于部分地方不当撤并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如班额超大、辍学加剧、家庭教育负担增加等无法一时间全部消除。 2012年11月,主题为“一切为了农村学生”的21世纪农村教育高峰论坛在京举行。会上,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研究院教育院长、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评价撤点并校政策十年成效时指出,“大规模的撤点并校,荒了土地,荒了老人,荒了婆姨,荒了孩子。”对全国范围内”撤点并校“后的农村教育现状,21世纪教育研究院在调研报告中作出描述:一方面不能提供农村学生实际需要的服务,如校车;一方面遗留了大量尚可服役的校舍和教师,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此外,许多县城出现的(近万人)“巨无霸”学校以及(百余人)“超大班”,在食宿、卫生、安保等方面,给学校管理带来巨大的难题,对教育质量的影响显然是负面的。

2.农村师资力量现状分析

教师的教育知识、教学水平是推动学校教育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一个学校的办学水平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师资力量的高低。目前,我国农村师资力量与城市相比呈现出较大差距。农村师资队伍建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教师的数量和质量上,师资分布很不均衡,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呈现的是师资充裕,甚至是过剩现象,而在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师资普遍短缺,这个现象在农村撤点并校后尤为明显,一些农村地区中小学在并校后都是大班教育,这样的教学方式加大了农村教师的教学管理难度,造成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

(2)农村教师目前较弱势的生存状态和薪资待遇直接导致了优质师资队伍的流失。并且在师资大量流失之后想要得到供给和补充又极为困难,这就导致了师资的单向流失,加剧了城市与农村教育发展的两极化现象。

(3)农村教师自身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长期以来由于农村教师薪资待遇水平偏低造成的优质资源单向流动及单一行政化的师资配置,导致了农村教师老龄化现象严重,师资队伍中缺乏中坚力量,很多地区面临断层现象,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生活的压力,部分农村教师从事第二职业,未能将全部精力投放在教育事业上,教育质量得不到保证。

(4)由于城市在文化、商业和其他方面的优越性,一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老师也越来越多地流入城市中小学,作为后进力量进入农村中小学的教师综合素质、学历水平相对处于弱势,这也造成了农村义务教育水平落后于城市。

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现状并不乐观,无论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产生的新问题都制约着农村教育事业的公平发展,在当前农村义务教育中凸显的不公平现状,绝不能放之任之,急需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案。

二、推进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公平发展的建议

政府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在很大程度上看,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能否发展,能否实现农村义务教育的公平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政府,因此,政府必须承担起相应责任,已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公平为目标,解决影响农村义务教育公平发展的各种阻碍。

1.加强农村学校硬件设施建设

要实现农村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整合,使农村学生真正享受到资源整合后的优质教育,解决农村义务教育不公问题,国家政府部门必须承担起责任,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学生创造相对公平的学习环境,使农村学生也能在义务教育阶段接受到先进的教育思想,通过高科技的教育手段获取到更多知识,为农村儿童的成长成才奠定基础。但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制定相应辅政策之后,在加大财政补贴下放的阶段一定要制定配套的监督政策,实施有效监督措施,避免财政拨款在下放的过程中出现损耗,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使更多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孩子能感受到国家对他们的关心,能享受到国家辅助政策带来的教育实惠,真正意义上实现农村教育资源在最优整合,使农村义务教育为广大农民接受,孩子们都能上学,都能上好学,拥有与城市儿童相等的教育资源和安全保障,拥有健康向上的成人机会。

2.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

在经济和文化相对发达的城市中,学生不仅可以在学校从教师处获得所需要的知识,而且还能通过社会中从事教育的机构获得更多丰富的文化知识,并且城市中的很多家长从义务教育的最初阶段就要求子女接受家教,总之城市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接受教育,相对于城市学生而言,农村学生接受教育的形式较单一,知识的主要来要是学校教师的教育。因此,农村教师是农村义务教育中不可替代的,要想改变农村义务教育落后的现象,必须加强与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第一,应该提高农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声望,各地区政府部门应大力宣扬尊师重教的观念,在农村地区营造出尊师重教的社会环境,提高教师职业认同感。第二,要建立与教师切身利益相关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农村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先今,城乡教师的收入差异是导致农村优质资源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教师工资待遇普遍较低,有些地区甚至长期出现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在很多贫困地区,农村教师连自己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都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因此,政府部门需要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来保障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为农村教师创造更多学习培训机会,建立由国家、省级政府以及地方政府共同分担教师工资的机制,将农村教师工资发放与相关领导的业绩考核挂钩,改善农村教师的生存现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优秀师资流失严重的现象,促使他们能自觉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第三,选拔农村教师也必须从严,无论是教育水平,还是师德师风都要进行严格把关。对此,政府部门对农村教师选拔、任命和相关工资、福利政策必须完善。

三、“中国梦”视域下分析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梦的意义

中国梦是民族的梦,是人民的梦。“中国梦”是将我们国家、我们人民的共同愿望凝聚在一起绘制出的一幅关于未来的美好蓝图。在这幅蓝图里,我们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处于首要地位,指的就是教育梦,教育梦具体说来就是“教育公平梦”,就当前国家形势而言,实现教育公平梦的首要重点就是抓紧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梦。义务教育是教育的基础阶段,农村教育问题目前是国家工作的重心,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尽管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经济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我国依旧是农业大国,农民是国家财富的重要创造者,要构建和谐社会主义,解决农村问题是关键。农村教育问题是农村的重大难题之一,因此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梦是全体农民的梦想,他们没有丰厚的薪资待遇,没有良好的工作环境,但他们仍然有着一个共同的梦想——希望子女获得改变命运的机会。对他们而言,教育便是机会,使他们的子女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实现他们的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梦,是国家必须解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促使农村地区得到稳定的进步和发展,逐步推动国家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

2.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长期以来,形容我国农村地区状况就不免用到“经济不发达”、“人均收入水平低”、“生活环境差”来描述,尽管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有所改善,但与城市的高速发展相比,大多数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山区的生存条件依旧恶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并不是指使城市的小康家庭更加富裕,而是要求着力提高农村地区家庭的经济条件,使他们进入小康家庭的行列。政府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使农村教育收到实惠,才能真正实现教育公平、社会公平。公平的教育使农村学生获取更多有益的科学知识,逐步提高农村常住人员的生产水平,科技化生产必然能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中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然离不开教育,离不开农村义务教育公平梦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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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东平.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约翰·罗尔斯. 正义论[M]. 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范文7

关键词“后撤点并校”;农村;义务教育;协调发展

国务院于2012年9月颁布《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其主要内容是对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坚持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该文件的颁布标志着农村教育正在进入“后撤点并校代”,也自此这一议题成为研究热点。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丁冬和郑风田,姜荣华、范先佐等研究机构和研究者取得丰硕成果。但前人的研究没有关注到义务教育的公平层面及其本身是一种公共物品,其协调发展其实是一个公共物品公平有效供给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后撤点并校”时代农村义务教育协调发展的问题进行探析,结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协调发展”的理念,提出农村义务教育协调发展的策略。

一、“后撤点并校”时代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概况

(一)义务教育学校持续减少

从2001年国务院颁发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开始,轰轰烈烈的“撤点并校”已经实行十几年,期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持续减少。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9-2012年)统计数据显示,从1999年至2012年这十余年间,我国的农村小学由46.9万所减少到15.5万所,减幅达66.9%,农村教学点由16.5万所减少到6.3万所,减幅达62.2%。另外,由于生源的持续减少,以及部分生源到城市的中学念书,导致农村的初中学校数量也一定程度的减少。

(二)义务教育学龄人口整体下降

从整体上看,如图1所示,我国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人口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这与我国人口结构的整体变化有关,也改变了我国义务教育资源的配置情况。图2:我国城乡小学在校学生数分布情况(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而从城乡的区别来看,如图2所示,我国的城市和县城的普通小学在校人数呈现一种逐年上升的趋势,而农村的普通小学在校学生数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农村学龄人口数目的整体变化。农村学龄人口的减少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一直以来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改变了人们的生育观念,也改变了我国的人口结构,使得新生人口数量的整体下降。二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许多农村的适龄儿童跟随父母进入城市的中小学就读整体上导致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的减少。这将导致了农村教育资源的各个方面都要面临重新的配置和调整。

(三)农村学校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

近年来,随着教学点数字资源的全覆盖政策的实施,以及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的上涨、农村学校经费得到不断的保障等因素的改善,使得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发展和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建设上也取得了不少的成效。这体现在农村学校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这包括农村学校教师学历层次的提高、拥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人数不断增加,其原因是农村学校教师得到了有效的专业化培训、教育理论和实践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另外,由于教师培养体系的完善,农村教师选拔和聘用规则更加科学,教师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得到不断的提高,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学校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四)农村学校面临的资金压力

进一步增大在撤点并校之前,农村学校的重点工作在于教学,即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工作。但是在撤点并校之后,幸存下来的农村学校学生的绝对数量增多了,住宿学生的数量也有所增加,学校需要提供更加完善的后勤服务保障学生的生活,这更加考验农村学校的管理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学校更加多的财政支出。学校是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只能依靠财政拨款,而财政拨款的绝大部分用于教学活动,因而在学生管理和后勤服务上的资金出现一定程度上的紧缺,给农村学校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而紧缺的资金也将进一步制约农村学校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后撤点并校”时代农村义务教育协调发展面临的问题

从整体上看,“后撤点并校”时代农村义务教育协调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导致发展偏差

农村义务教育协调发展要求教育资源配置得当,但是在“后撤校并点”时代农村义务教育协调发展存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三个方面。首先,教学设施存在差距。虽然国家在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加大了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对这些地区的财政投入也逐年增加,但是整体上的投入依然不足,教学设施更新缓慢,且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不仅表现在城乡不同学校之间,还表现在农村的中心校和非中心校之间。在许多农村的普通小学,依然没有像样的实验室、图书馆和多媒体教室等现代教学设施。其次,师资力量存在差距。当前许多农村中小学的师资力量呈现年纪偏大、学历偏低、教育知识结构老化等特性,尤其是一些偏远的学校的教师往往担任多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对自身的教学积极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恰恰相反,在一些富裕的地区,例如靠近城市的农村区域或者城镇地区的乡村学校,其师资力量往往比较科学。这就出现了师资力量的差距。最后,教学质量存在差距。教学质量的差距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导致的,其中包括上述所说的师资力量存在差距,同时还包括农村学校建制不健全、班级和年纪规模不完整、学科教育出现偏差等,导致了乡村学校之间的教学质量出现显著的差异。

(二)农村学校布局不协调导致上学难

“撤点并校”政策要求撤销部分规模较小的农村原有的中小学,使学生集中到小部分城镇学校就读,这就导致了在人口密度不大的农村偏远地区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如果一味地以人口规模和学生数量来布局学校,就会导致在人口稀少的地区学生的就学半径扩大。就学半径指的是学生从家里到就读学校的地理路径距离,就学半径越大意味着学生在上学路途中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增加了学生的就读成本。因此,有研究表示,大规模的“撤点并校”之后导致了小学生的就学半径出现大幅度地增高,农村小学的布局发生改变调整以后,它的服务半径从以往的5公里变成了10多公里,甚至还有的达到20公里。就学半径的扩大无疑增加了农村地区学生上学的难度,导致了新一轮辍,据统计,从2008年到2010年,全国小学辍学率由5.99%上升到8.8%。另外,由于就学半径的扩大,许多农村的中小学生不得不借助一些简陋的交通来减少上学路中的时间,这又增加了学生上学途中的安全隐患。前几年媒体频繁报道的校车安全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三)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低下难保教育质量

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指的是农村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公共服务主体为农村义务教育的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以满足农村义务教育客体的需求的技能和技术,它包含了农村义务教育赖以发展的基础设施、软文化环境等方方面面。而在实际上,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低下表现在没有规范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书店等等,也没有完善的义务教育文化发展体系。因此,由于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低下而导致了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比不上城市义务教育质量。与城市的义务教育质量相比,农村的义务教育质量仍然处于一个相对落后的水平。我们知道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基础教育在城乡的差距是协调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

(四)农村不同群体之间的义务教育接受能力不协调导致不公平

农村义务教育协调发展不仅强调在不同区域和校际之间实现均衡发展,也要求在农村内部不同群体之间实现义务教育的协调发展。我们知道在农村分为不同的群体,有的经济社会地位较高,不仅能够保证了在学校的义务教育,还能提供更加完善的家庭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补充。但是当前也有部分农村的弱势群体连温饱都还没解决,连其子女正常的学校义务教育都无法得到保证,因此也谈不上作为义务教育补充的家庭教育。这往往容易导致农村适龄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在学业和价值观培养上出现偏差,隐形的教育不公平在义务教育过程中开始出现。

三、“后撤点并校”时代农村义务教育协调发展的策略

(一)优化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协调发展,就要整合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形成科学有效的教育资源配置格局。因此,可以对省级教育经费的之处结构进行调整,重点面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不断对农村学校的教学设施进行更新和补充,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也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教学设施。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地方教育部门要统筹教师资源,重视农村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适当提高条件艰苦的农村教师的待遇,全面提升农村学校教师的业务水平,最终实现师资力量的合理配置。本文认为,越是条件艰苦地方的农村教师越应当享受到更加完善和优越的福利待遇,从而可以吸引优秀的教师在农村学校生根发展,扎根下去为农村义务教育做出贡献。把农村学校的教师送至城市优质学校进行培训学习,也是提高农村教师水平的有效途径。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升了,农村学校的教学质量自然会上升。当然并不是说师资力量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唯一因素,但高质量的师资力量起码能在很大程度上带动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学校和教学点

我们知道,不合理的农村学校和教学点的布局,不仅会导致农村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得当,发展不均衡,也会带来农村学生上学难的问题,进而带来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事实上,农村的小规模学校不仅不是合理的,还存在长期存在的必要,不仅因为农村适龄儿童和班级规模的不断变小,也因为农村的人校才能很好地保障每一位农村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因此,需要重新科学规划农村学校和教学点的布局,尽量缩小路途遥远的农村学生的就学半径,减少上学途中花费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如果有必要复校复点的,可以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大对复建的农村学校和教学点的财政支持。在无法不能恢复学校和教学点的地区,加大对学校和学生的支持力度,完善校车和校园安全管理。

(三)提供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能力

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低下的问题,需要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提高服务效能,进而构建完善的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首先,要转变传统的公共服务供给观念,破除政府是唯一的公共服务供给方的做法,采取保证农村义务公共服务综合收益、成本与风险等多样的激励措施吸引市场和社会主体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其次,灵活应用PPP模式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市场和社会主体以灵活的方式参与供应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突破体制机制和行政边界的约束作用,进行跨区越、跨部分的资源动员,从而健全完善了基本均等的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广大农村适龄儿童享有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四)加大农村弱势群体义务教育扶持力度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范文8

[关键词] 高职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途径

中图分类号:D5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高职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1.1高职教育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如火如荼。针对我国目前的农村现状,我们必须加快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要利用和发挥我国人口资源的优势,使他成为社会资本的一部分,达到资源的最大使用度。我国的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曾经说过,新农村建设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把社会资源转换成社会资本,用全社会的力量支持新农村的建设。我国是人口大国,但多数人自身的情况都有所局限,不能使人口资源转换成人口资本。我们目前的农村状况是,农村人口众多,这些人无论是素质和技能方面都普遍偏弱,不能发挥自身的最大优势去建设新农村。建设新农村的主要力量还是来自农民,而农民的自身素质决定着新农村的建设程度。高职教育能够直接为地方经济培养各种实用技术型人才,让农民自身强大起来。由此可见,高职教育是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的根本。

1.2高职教育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要加快农村的城镇化进程,使农村非农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这样人口资源才能得到充分利用。当前,我国农村有1.5亿的非农劳动力,但真正接受过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数只有5%。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迫切需要加强这些人的整体素质,让他们成为现代化的农民,这样才能促进农业的发展、农产品的转型,从而增速我们农村的经济,使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加快进程。

1.3高职教育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农村的发展如今已到了瓶颈期,而针对农村现状实行的高职教育可以突破瓶颈,加快农村的现代化进程。高职教育首先要破除原有的教育模式,用科技兴盛农业,让农业、科学技术以及教育相融合,达到共赢。高职教育可以推广我国农业领域的科技成果,帮助农民提高对农业现代化的认识;由此培养出一批专业型农业人才,提升他们的个人素质和专业能力;可以帮助广大农民学习先进的农业发展理念和丰富的农业知识,提高产量,增加农村人口的人均收入;还可以帮助农村的一些初高中生提高就业能力,教会他们一技之长,帮助创业,缓解当前社会的就业压力;在转化知识的同时还可以帮助农业科学技术向生产力转化。

1.4高职教育推进农村文化建设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大工程,是非常系统化、全面化的,它包罗万象,比如农村的文化建设。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指导我们要将新农村建设和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以及环境友好型社会相结合。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要注重改善农村环境,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的生活质量。对农村的村庄规划要符合适宜居住的理念,对现有的环境进行治理、改造。同时还要有针对性的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推广职业教育来对农村务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和整体素质,为农村文化事业和民生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构建一个健康、和谐的大环境。(这段没怎么谈论到文化)

2 高职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途径

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特点,可以通过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针对农业技术人员和乡镇机关干部乃至广大农民的培训教育、开展对口支援服务等途径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

2.1对政府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

政府一直以来都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应不断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者、建设者以及执行者必须坚决贯彻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方针、新举措,积极参与到建设中去。作为干部,不断提升自身的个人素质和领导水平是社会主义建设对其始终不变的目标和要求,因为他们的素质与地方的发展关系密切。因此必须大力推广农村领导干部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体制,帮助干部认识自身、完善自身、提高自身。高职院校为农村干部提供的教育培训必须让他们认识到新农村建设的意义,意识到他们的责任所在,帮助他们学会用科学理念来执导建设。当然,这样的培训要有针对性,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2.2对农村干部及广大农民的教育培训

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力量所在,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只有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投身到建设中去,才能更好更快的视线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农民的个人素质以及技术人员的水平直接决定了农村、农业科技化和现代化的程度。农村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的提高都对农民素质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就显示出对广大农民进行教育培训的重要性。通过对广大农民以及农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他们的思想教育,提升他们的文化素质水平和致富能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群众保障。

2.3积极开展对口支援服务

高职教育应该建立和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与具体的自然村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发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的作用,发挥教育资源优势,鼓励在校师生员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献计出力。

承担高职教育的高职院校可以每年为对口支援的自然村培养专业技术人员,除学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对口支援的自然村或受援学生自行负责。对口支援的自然村应当从本村村民或村属企业员工中推选受援学生,并负责核实受援学生身份、确定就读专业,督促受援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业。承担高职教育的高职院校可以为对口支援的自然村所属企业提供在职职工提供培训服务。承担高职教育的高职院校也可以在对口支援的自然村部挂牌建立“社会主义新农建设定点服务村”,每年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新农村建设对高职院校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但同时它也为高职教育提供了新的机遇。我们必须抓住机遇,有针对性、有质量、有的放矢的发展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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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马建富.职业教育学[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

农村义务教育论文范文9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现状和问题;对策

教育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人权,它是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增进社会公平和实现社会平等的“最伟大的工具”。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系统的一个重要子系统,解决教育发展中的公平问题涉及到农村子女整体素质的提高,涉及到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涉及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中国梦”的早日实现,因而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一、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现状和问题

自1986年义务教育法出台以后,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状况更是实现了质的飞越,但是问题依然存在。

(一)师资力量薄弱,教育质量无法保障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可以说教师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如果没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养优良的教师队伍,就谈不上农村义务教育公平问题的解决。农村地区教师工资待遇低,而现有的人事制度和管理制度又严重阻碍着师资力量的调整。从而导致的结果有:

(1)骨干教师的大量流失。不论是在工资还是福利等方面,广大农村地区的教师待遇与城镇教师相比都相差甚远,再加之工作生活环境差,相当一部分骨干教师特别是青年骨干教师不愿意扎根农村地区,他们极力通过考试等途径调离,有的甚至宁愿辞职外出打工。

(2)学校宁可引进代课教师也不新增正式教师。学校的管理和机制的一些缺陷使得农村一些学校拒绝招聘新的正式教师,而以代课教师来填补空缺。这些代课教师在学历水平,专业素养等方面都没有严格的规范要求,严重影响农村地区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教育财政吃紧,教育经费严重不足

虽然相关教育法则规定政府应该努力实现教育投入达到GDP的4%,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中也明确提到 “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但是,教育经费不足始终是制约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根本原因。在财政较为困难的农业区,地方政府财政吃紧,义务教育的发展基本上都要依赖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其基本运转,教育经费投入的增加远远跟不上农村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在管理和使用上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缺乏公平性、效率性。义务教育经费在下拨的过程中经常存在暗箱操作,一些地方领导在经费的分配上采取不公的“政策倾斜”,有甚者私自挪用、独吞专款;义务教育经费在使用过程中还出现了方法不科学问题,一些负责人员在经费管理使用上缺乏专门的培训,把本就紧张的经费无计划、无重点的随意浪费掉了。进一步导致了教育经费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农民教育负担过重等一系列问题。不利于“普九”工作的巩固和“两基”任务的完成,制约着农村地区义务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

(三)配套设施匮乏,素质教育落后

大部分农村地处偏远,经济落后,经费又难以得到保障,导致大部分农村中小学校配套设施匮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硬件缺失:基础设施陈旧落后,很多学校教舍紧张,校园环境破旧,运动场、食堂等基本生活设施与城镇相比也寒酸至极。至于图书馆、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这些本应有的现代化教学的必备设施,在我国很多农村中小学学校是很难见到的。

(2)课程设置不科学: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提出并开始实施全面的素质教育,这就要求在课程设置方面进行根本性的调整和改革。但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的欠发达、师资力量的薄弱、科研水平的滞后等,再加之深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改革并未达到预期的目标,音乐、美术、体育这些素质教育科目在很多学校并未得到真正的实施。长期以来,课程改革无论是在内容、方法、管理等方面都采用了无视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别的“大一统”的模式,使得农村义务教育的课程设置没有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教育内容与农村实际需求相脱离,加大了其实施难度。

(四)文化观念影响,价值取向失衡

自古代开始我国教育的目的就呈现这样的现象:教育是为了选拔官吏,文人读书是为了升官发财,一旦有机会出人头地,就可以成为“人上人”。所以说在今天,一个人若想有朝一日成为“人上人”,最好的途径就是接受教育,但与之不同的是,这种选拔官员为统治者服务的观念逐渐转化成为选拔精英人才为经济利益而奋斗的观念。在此情况下,“应试教育”不肯让位于“素质教育”;择校问题日益突出,出现了一批所谓的“重点学校”和“垃圾学校”之分等紧迫问题。

另外,随着高校失业人数不断增多,“读书无用论”的危险观点冲击着家长和孩子的思想。尤其在农村地区,一些家长不愿意把微薄的收入投入到长远的教育上。与“钱途”相比,觉得早早的打工攒钱更现实可靠。还有就是女性对教育参与的不平等,特别在农村地区这种不平等现象更是影响我国义务教育公平问题解决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关于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公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水平

教师是学校教育活动的中坚力量,如果学校没有一个强大的教师队伍,那么这个学校就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这就迫切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农村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首先,为了吸引更多的教师愿意到农村教学,提高工资待遇是当务之急。而鉴于地方财政支出力度的有限,应该将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统一由国家教育部来管理,同时,教师的全部费用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都由中央财政统一拨款,直接监督,避免下放过程中专款被变相剥夺。其次,建立教师聘任制度,严格把关教师的入口关和质量关。[1]在聘任教师的时候,除了要具备教师资格证这一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要综合考虑应聘者的学历、素养、科研水平等情况,确保招进的都是合格的优秀人才;再次,教师在工作中实行考核制度,按照考核的结果对教师进行奖惩,有效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要落实教师编制,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实施好编制,并不能以经费紧张或是其他不合理的理由吸收无编的代课教师做填补。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升义务教育投资份额

教育经费的短缺,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不足,是造成我国义务教育公平缺失的主要原因所在。增加财政投入,提升义务教育的投资份额就显得尤为重要。政府作为义务教育的投资主体,需要进一步明确中央、省、县各级政府在发展义务教育中的责任,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足额按时发放。加大财政投入,是缩小地区间、学校间教育差距的重要前提,是解决教育公平问题的有效途径。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教育可以看作是一种产业,其产品就是教育服务。而教育绝非一般的公共产品,这一产品是一个投资大,周期长的特殊公共产品,它不能由市场来独自完成,必须要有政府的主导和参与。义务教育的发展主要由地方政府来负责,在积极向上级政府争取专项资金的同时,还应该积极发展本县区的经济,经济基础上去了,自然会刺激各方面的迅速发展,积极对外招商引资来增加对县区的教育资金投入,缓解了县财政匮乏紧张的状况。

(二)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是与增加教育财政经费相一致的,要想实现农村义务教育的现有状况,就必须将经费首先拿来改善教育环境。加强农村的校舍建设,提供优美的活动场所,添置先进的教学用具等等,改变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的天壤之别,让农村的孩子享有同等的教育资源。

硬件设施得到保障以后,接下来最重要的是如何实现在教材、课程设置等方面的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教材的编写,课程的安排必须紧紧围绕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为依据,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着眼于学生的未来。同时,不能照搬城市的模式,要结合农村地区的现实需要,结合群众需要,适当增减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安排课时等,培养适合农村需要的现代化人才,培养国家需要的建设人才。除了上述举措外,还必须在农村地区营造一个良好健康、轻松愉快的教学氛围,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有效的学习环境,这样才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和进步。

(三)加强法制建设,改变错误观念

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健全和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制度,督促监护人按时将适龄孩子送入学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把好入学关,从源头上防止儿童失学。就此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执法,做好监督工作。同时,要做好学生的辍学记录工作,一旦发现学生中途辍学,要及时了解情况并通知监护人归还孩子的受教育权,如有违反者,根据《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给与强制执行。

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尚处在转型期,众多毕业生找不到满意的工作,失业情况严峻,“读书无用论”思想回潮,这种错误观念极大地影响了义务教育的普及。针对这种情况,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求学读书无用论终归到底是由不合理的理论、制度和认识等复杂因素造成的。基于此认识,我们虽然无法彻底消除这种观念,但是却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减轻这种错误观念。比如,努力促进城乡经济合理、均衡发展,实现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共同提高;在就业方面,更加关照贫苦家庭的实际情况,降低他们的就业门槛,努力帮助穷困学生就业;鼓励学生树立自信心,相信自己只要具备了高素质就不愁找不到自己满意的工作,认真读书,不断增强专业素养,为就业奠定厚实的基础。

农村义务教育公平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不断实践。在探索过程中,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