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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市场论文集锦9篇

时间:2023-04-01 10:05:25

贸易市场论文

贸易市场论文范文1

中国区域经济的多层次性特征,使得新古典经济学视域下的有关区域市场整合的经典理论与实证研究的某些分析范式可以被部分运用于中国这一主权国家内部的不同制度、不同关税区的研究。借助关税同盟理论和Balassa模型,对港澳与大陆区域市场整合背景进行描述,并对这一层次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应展开检验,实证结论揭示:港澳与大陆间的区域市场整合对彼此的影响不尽相同,港澳与大陆间的贸易往来,一方面在存在着总贸易创造效应的同时,会获得净贸易创造效应;另一方面,实证结果袁明,大陆与港澳间的贸易往来并不存在总贸易转移、净贸易转移等效应。 论文关键词:区域市场;贸易流动;贸易创造;贸易转移 一、问题的提出 新古典经济学对区域市场整合的分析和研究基于以下假设:市场的完全竞争、不变的规模收益以及决策行为的“理性经纪人”范式;这些分析和研究的重心在强调非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损益及由此引发的对政府干预的福利分析。关税同盟理论作为新古典经济学视野下的区域市场整合理论的核心,曾被公认是随Viner的开拓性研究而逐渐成型的。继之,Shoup、Meade、Lipsey、Tinbergen、Cooper & Massell、Johnson、Balassa以及Corden等学者使这一理论体系最终成型。概括而论,关税同盟理论认为同一关税可以将区域内的资源合理配置,从而产生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贸易扩张和贸易条款、成本递减和贸易抑制等效应。 主流经济学家Balassa;Curson;彼得·林德特和查尔斯·金德尔伯格,对区域市场整合问题的研究却是另一番景象。他们注重对相邻国家的某种特定空间纬度中的关税同盟问题展开研究,将区域市场整合理解成标准的国际经济学问题。国内学者对这一相关问题也有研究,赵伟等(2006)解析了中国区域经济的多层次性特征,指出“区域”尤其是“区域市场”在中国是个极其宽泛的概念,作为地域面积与人口规模均名副其实的大国,中国内部多层次的区域经济,至少可分为四个层次:国民经济层次、大区域经济层次、省、市际经济层次和“大中国”经济区层次或“一国两制”层次。在笔者看来,港澳与大陆的区域市场整合的最大特点在于成员体之间是不同制度、不同关税区、不同货币下的属于同一主权的经济区域,我们可以将关税同盟经典理论与实证研究的某些分析范式用于这一层次的区域市场整合的研究。 作为对问题研究的一种学术探讨,当我们将港澳与大陆看成是存在着一种准关税同盟的研究对象时,Viner关于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之效应的学说,无疑给我们研究这一层次的区域市场整合提供了某些帮助。本文拟通过对港澳与大陆区域市场整合背景的描述,在借助Viner理论和Balassa模型的基础上,对港澳与大陆这一层次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应展开理论分析和检验。 二、港澳与大陆区域市场整合的演进背景分析 香港和澳门均属于自由港,各自为独立关税区,是两个对外高度开放的海岛型城市经济体系。香港和澳门与中国大陆经贸关系的发展过程,实际上是港澳地区同大陆在区域市场上从分离到重新整合的过程。撇开香港和澳门在政治上与大陆分离的诸多原因,仅就经济层面而言,港澳地区与大陆的脱离既与外部原因有关,也与内部的经济体制原因相关。如果说香港和澳门的政治回归分别是在1997年和1999年开始的,那么香港和澳门的经济回归则可以从大陆经济的改革开放开始。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中国大陆的改革开放开启了港澳地区与大陆的区域市场整合(Economic Integration)。 区域市场整合可分为两种形态:功能性整合和制度性整合,即丁伯根(Tinbeergen)理论中的消极一体化(Negative Integration)和积极一体化(Positive Integration)。功能性整合是指取消各种阻碍经贸活动的规章制度,即消除对有关经济体的物质、资金和人员流动的障碍,它主要是自发的市场力量推动和引导的结果,反映区域内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具有不稳定性。制度性整合是通过建立新的规章制度去纠正自由市场的错误信号,并由特定的一体化组织管理机构加以指导和按照明确的制度安排的一体化过程,它反映了功能性整合的要求,并将其制度化和法制化,使功能性整合的成果得到巩固并不断提高。尽管香港和澳门与中国内地的经贸合作不同于国际间的经济一体化,但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思考港澳和中国大陆之间经济关系的 演变和发展。根据中国大陆市场开放程度的差异,可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港澳和大陆的经济关系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末,是基于功能性整合的货物贸易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殊的国际政治和经济背景,使中国大陆与国际市场处于隔离状态,加上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中国基本上只是同前苏联为首的以计划经济为特征的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进行有限的以货易货的贸易。这一时期的中国大陆市场基本是封闭的,有限的货物贸易是港澳与大陆经贸关系的主要纽带,香港几乎是大陆与国际市场联系的唯一通道。香港凭借自由港的地位、国际性的商贸网络及其同大陆的特殊联系,扮演了大陆与国际市场之间有限贸易转口港的角色。资料显示,尽管香港与大陆的贸易额占香港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50年的27.2%不断下降到1970年的8.8%,但这一比例在1980年以后明显开始上升。值得指出的是,1950至1970年代,大陆一直在香港贸易总额中保持前4名的地位,大多数年份位于前3名,并且在进口方面保持前1—2名的位置。 第二时期改革开放到加入WTO,是基于功能性整合向制度性整合转变的直接投资和货物贸易并进的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这一基本国策的制定,大陆选择了符合自身国情的渐进式、局部开放的战略决策。首先,在沿海城市和地区建立了四个经济特区,其中三个放在广东,两个位于珠三角,紧邻港澳地区;继之,是有选择地开放了直接投资市场,在大力引进海外直接投资的同时,对一些技术含量较低、劳动密集产业的产品内销市场实现了比较严格的限制,从而在粤港与大陆之间形成了一种以“前店后厂”为产业分工特征的投资与贸易的制度安排。“前店后厂”的产业分工模式实际上是一种投入和产出“两头在外”的、“大进大出”的直接投资和贸易模式。在这一模式中,投资和贸易是互动的,正是投资和贸易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导致了粤港之间贸易量的高速增长,香港自由港的制度优势得到了发挥,从而成为一个国际性的贸易、金融、物流和商贸服务中心。“前店后厂”的合作模式,是以香港体制、资金及其拥有的国际市场和内地劳动力、土地等资源优势为基础的,是香港与大陆市场局部相结合的产物。客观地说,这一时期香港成为大陆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的一个发动机。据统计,2002年中国大陆与香港的贸易额占香港贸易总额的42%,香港转口贸易的90%与大陆有关;截至2003年底,港资在大陆的实际利用外资中的比重高达44.4%,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2011年香港是中国大陆第四大贸易伙伴,仅名列在欧盟、美国和日本之后;同时,该时期大陆在香港的外来直接投资和香港对外直接投资中均名列首位。 第三时期以CEPA签署为标志,是基于制度性整合的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阶段。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以提供有效的服务和降低交易费用的方式,加强着港澳与大陆的经济互动,它是“一国两制”和WTO框架下的主权国家内部的独立关税区之间的自由贸易协议,这种制度安排是为了解决或逐步消除“回归”后的港澳与大陆在经济整合中因不同社会运作机制和历史因素所造成的贸易障碍。由于港澳有着不同于大陆其他省份的特殊地位而产生了制度性障碍,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等便构成CEPA的基本内容。CEPA这一制度安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区域内商品和生产要素流动的障碍,使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商品和要素逐渐地自由和双向地流动,因而这项制度创新的绩效得以逐渐显现。应当承认,CEPA的制度绩效远大于其内容本身,它对珠江三角洲乃至大陆的长期制度创新具有示范作用。 三、港澳与大陆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应 Viner的“贸易创造”(Trade Creation)和“贸易转移”(Trade Divereion)理论的基本结论是:在关税同盟成立前,对未来成员体的高关税会增加贸易创造的可能性;而在关税同盟建立后,这些未来成员体则有可能取得福利收益。另一方面,对非成员体的低关税将会减少贸易转移的机会。显然,当我们将港澳与大陆看成是存在着一种准关税同盟的研究对象时,则Viner关于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之效应的学说,给我们研究这一层次的区域市场整合提供了某些启示;同时,我们可以借助Balassa(1961)模型对港澳与大陆间有可能出现的区域市场整合展开模拟检验。 Balassa模型是以区域贸易合作前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固定不变,区域贸易合作必 然会引起进口需求收入弹性的变化为基本假设前提,该模型通过区域贸易合作前后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的变化来说明区域贸易合作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当区域内贸易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增大时,则意味着总贸易创造,当区域外贸易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减小时,则表明总贸易转移。解析Balassa模型的主要公式: M=aYbu (1) M为进口值,Y为国内生产总值,a为一常数,u为模型误差,b为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将方程两边同时取对数得:LnM=a+bLnY+u (2) 可将(2)进一步转化为3个方程: 总进口方程:LnMT=at+btLnY+ut (3) 区域内进口方程:LnMI=ai+biLnY+ui (4) 区域外进口方程:LnME=ae+beLnY+ue (5) MT、MI、ME分别代表总进口值、区域内贸易进口值和区域外贸易进口值。如果我们主要考察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值b,则我们在不考虑以上各方程中的a和u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对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益展开解说。剔除a和u,用以解释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应的简化方程表现为以下形式: LnMT=btLnY;LnMI=biLnY;LnME=beLnY (6) 一般来讲,当区域贸易合作后的和都大于合作前的水平,则存在着Viner理论中的净贸易创造,即在区域内部实行自由贸易后,成员体A内成本高的产品为成员体B内成本低的产品所代替(假定成员体内存在A,B两大类别)。也就是说,原来由成员体A生产的,现在可从成员体B进口,于是新的贸易得到“创造”。同时,由于从成员体B进口成本低的产品代替原来成本高的产品后,成员体A就可以把原来的生产成本高的资源转向生产成本低的产品,从而获得贸易创造效应。 当区域贸易合作后的bi大于合作前的水平而be小于合作前的水平时,则存在着Viner理论中的净贸易转移,即由于区域内经济体对外实行统一关税率时,对第三方的歧视会导致外部进口减少和转变为从成员体进口的局面,即产生贸易转移。这种贸易转移的机理在于:从原来第三方进口成本较低的产品改为从成员体进口成本较高的产品。当然,这种情况可能会造成一定的损失,但它对区域市场整合之贸易流动说产生的效应是不可忽视的。 现在,我们依据Viner的理论对大陆与港澳的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应进行检验。基于CEPA实施时间不长,可计算进口需求收入弹性的数据时段较短,我们只能依据港澳与大陆这两个经济体间贸易的较少样本数据来进行相关检验。根据Balassa模型所计算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对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的解释,港澳和大陆之间贸易往来明显包含着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问题。以2003年9月内地与香港CEPA的附属文件的签订为分界线,现依据2002-2011年、2005-2007年的大陆与港澳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进行检验。以下分析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亚洲开发银行、香港贸易发展局网站和澳门特区统计暨普查局网站。 将上述数据分别代入公式6予以测度,可计算得到港澳与大陆区域市场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其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比较两个时间段的数据,大陆和港澳的区域内贸易合作后的总进口需求弹性都大于合作前的水平;大陆区内的进口需求弹性和区外进口需求弹性在2002—2011年的统计年度略微下降,港澳区内的进口需求弹性和区外进口需求弹性都呈现增大趋势。可见,中国大陆与港澳区域间的贸易影响并不相同。为此,我们有以下讨论。 首先就港澳而言,CEPA实施后,区内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i(0.9872>0.9754)同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i(1.0483>1.0352)、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ε(0.9982>0.9865)一起增大,这说明港澳与大陆间的贸易往来不但存在着总贸易创造效应,而且获得净贸易创造,并且没有形成净贸易转移。具体地讲,CEPA实施所带来的港澳台与大陆间贸易的扩大,不仅来自从大陆 进口替代港澳的自行生产,还来自从大陆进口替代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后一种替代的进口产品在大陆的生产成本并不高于其他国家或地区,即CEPA的实施创造出港澳台对内地产品的更多需求。这些需求既有原先自行生产的,也有主要通过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来满足的。其次对大陆来说,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t明显增大(0.8904>0.8870),区内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i(0.4753<0.4896)和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ε(0.8352<0.8448)略微减少,这说明大陆与港澳台间的贸易往来不存在总贸易转移、净贸易转移效应,即没有产生以内地自行生产的替代。 上述结论验证了Viner的观点:成员体的生产结构越是竞争性的(非互补性),构建关税同盟增加福利的可能就越大。当然,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还取决于运输成本,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成员体间的运输成本越低,他们的区域市场整合的收益就越大。因此,分析结论是:随着关税同盟中的邻近成员体的不断加入,跨国境的贸易创造的可能性也就较大,这种情况较之于产生贸易转移的遥远的成员体的加入,会在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及其效应上对中国更为有利。 四、简短的结论 本文基于新古典经济学视野下的关税同盟理论,对港澳和大陆这一主权国家内部不同制度、不同关税区的区域经济整合历程进行了现象描述,利用2002—2007年大陆与港澳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数据,对港澳与大陆间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应展开了经验检验。本文的分析在于谈论以下两个问题:(1)我们研究区域市场整合问题,要不要跳出主流经济学所囿于的相邻国家的空间纬度,如何运用其经典理论与实证研究的某些分析范式来对中国这一主权国家内部的区域市场整合展开分析;(2)借助Bal-assa模型对港澳和大陆间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应进行的实证检验是不是一种能说明现实问题的有效方法,如何进一步完善这种分析;(3)针对港澳与大陆间区域市场整合彼此影响不尽相同的情况,即港澳与大陆间的贸易往来不但存在着总贸易创造效应,而且会获得净贸易创造的情景,能在多大程度和范围内形成净贸易创造;(4)关于大陆与港澳间的贸易往来不存在总贸易转移、净贸易转移效应,即没有产生以内地自行生产的替代的事实,我们的相关研究还需要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加深。显然,对这些问题的拓宽分析和研究,无疑会给政府制定港澳和大陆一体化政策提供依据。

贸易市场论文范文2

在人的需求体系中,对财产(或通称财富)的需要是第一位的。基于这种需要,当个人的能力不足以达到获得更多的财富或满足更高的欲望时,人们选择了婚姻这种合作方式,以使共同创造的家庭财富远远多于个人的创造。在婚姻家庭中,即使只有一个人从社会上获得收入,其他人所做的一切(妻子操持家务,孩子认真读书),也是共同谋求最大化财富的合作模式。因而,婚姻在经济学上的意义就是创造了两者相加后的财富的增值,以达到各自的需求和满足,因婚姻所产生的家庭财富的性质及其维系的理由,在这个意义上显露得十分充分。所以我们应该理解,也必须理解,基于爱情所产生的婚姻,因财产的争夺而解体或因解体而引起财产的争夺的客观存在。这时,因灵魂(或精神)的需求和满足而产生的爱情,已被具有实物状态的财产所征服。因而,在婚姻家庭法中,浓墨重彩地规定了夫妻离异时财产分割的原因。

对事物的分析,往往先从哲学的范畴或角度去思考,能使人怀有人性的情感,因而,也可以使人全面本制地去认识。 二、产权及产权交易的法律意义 产权(财产权)是人们对有价值的特定物具有排他性控制的权利,这种控制权充分表达和体现了财产所有者在自由的前提下任意运作的各项权利。因而,财产权就是自由权,这是法律的维度内所界定的。这就意味着,当将一组关于某些特定财产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分配给了某个人时,则同时就将该财产项下的自由权赋予给了这个人,那么,这个人就可以按着自己的意志,在不需要任何人知晓和允许的情况下,对该财产自由地行使其项下的权利。 财产权具有任何条件下的绝对所有权,笔者是难以苟同的。例如,在中国的国有企业工作的职员,享有企业分配给他居住房屋的财产权,这时对该房屋的财产权仅包含了使用权和一定条件下的处置权,而不涉及具有绝对性意义上的所有权。鉴于,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利,是企业分配给该职员相应劳动对价的一部分,就是说,如果职员放弃了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利,则他会得到例如现金收入上增多的补偿。因而,当该职员接受了房屋使用权利的时候,就放弃了其他形式的权利,而对房屋行使其权利之时,就具有了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的排他性和非相容性。

一个通俗的典故,能让我们形象地理解财产权的意义: 此路是我开 此树是我栽 要想从此过 留下买路财 这个拦路要财者对这条路虽然不具有完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然而,他具有与其他任何人相比较而言的相对优势,这时,他就具有了他人所不具备的也无法行使的权利。 “财产权”,更诱人的意义,在于这种权利具有可替代性、可变换性和可流通性。 当财产权利者对他们的某一财产产生兴趣,而 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失去经营价值时,他就想用自己的财产换取他所感兴趣的财产,这样,财产交易就由此产生了。然而,任何仅利已而无利于对立的交易是无法实际的,因而,人们试图努力地探求可以达到交换目的和满足的交易对象及交易条件,这样,基于期待获得成功交易的“谈判”就成为欲做交易者首要思考的课题。

因而,谈判理论是基于私人产权的前提下产生的,并在保护、巩固和扩大私人产权的实践范畴内,得到了完整的彻底的体现。 人们把财产拿来进行交易,目的在于期望通过这种交易,使他获得比交易前更大的需要、满足和愉快。而约束这些交易行为并使交易的收益最大化的法律制度是实际、进行和完善交易的唯一保障。 法律的奥妙在于她会设计出在交易过程中,能够使交易的成本最小,而交易的收益或交易所创造的增值最大的一套规则及方案。同时,当交易出现障碍或困难之时,法律也能够帮助人们克服这些障碍或困难,以达目的。另一种情况,就是在交易之中或之后若产生纷争,而交易者力图摆脱这种困扰又无可奈何时,法律又会帮助人们平衡这一纷争的利益关系,从中找到适当的切入点,以解决双方交易者的不快。 产权法律制度建立的原则,就是遵循财产经济学理论的核心,即,在赋予财产权的一组权利时,要使这种权利的使用效率和由此给社会所增加的财富均为最大化,只要该法律制度或规则的建立和履行所支付的成本小于所获得的收益,那么,这个制度或规则就是合理的、有效的。

贸易市场论文范文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外贸易的经济金融数额也在快速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的对外贸易的出口量也迅速增加,国家也为此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对外贸易的管理工作,给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增长带来了很多的机会,国际贸易实务的市场营销策略也逐步完善,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我国出口贸易营销策略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及时改正,保证我国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与进步。

二、开展国际市场营销策略研究的重要意义

随着对外经济贸易的逐步增长,世界各国已经开始认识到进行对对外贸易策略研究的重要意义,并充分的研究了进行国际贸易的必需手段。市场是国际贸易中获得经济效益的出发点。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要充分的结合对外贸易市场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对外贸易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对相应的对外贸易策略的研究工作,采用合理有效的对外贸易策略进行对对外贸易的研究和分析工作,进而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与进步,为对外贸易的发展奠定基础。

三、国际贸易实务中国际市场营销的策略

3.1时刻掌握国际贸易市场的最新动向了解与掌握国际贸易市场的最新动态,有利于国家对国际贸易实务的管理与营销,在国际贸易的进行过程之中,为了有效的提升对外贸易的经济水平,就需要有效的把握住国际贸易的命脉就必须时刻了解国际贸易市场的动态实况,了解国际贸易的环境与情况,充分的结合自身的实际贸易情况,有针对性的促进对外贸易效率的发展,从最大限度上提升我国国际贸易实务。掌握国际贸易市场的信息与新闻更有利于出口企业对自身出口产品结构与质量的优化,更全面地完善我国国际贸易实务的结构。对于掌握了解国际贸易市场动态信息的手段,通过国际市场动态信息调查,能够对国际贸易实务的市场营销策略与营销策略进行认真的分析评估,并选择出有效的改进手段。

3.2对不同的目标市场实行不同营销策略的细分在我国的国际贸易实务中,市场营销策略是应对市场变化与市场需求,进行国际贸易实务结构优化的手段与措施,而且市场营销策略能够影响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在当今的国际贸易实务的市场营销策略中,主要策略的核心就是“stp营销策略”,即重视国际贸易实务中对国际市场的正确定位与划分,“stp营销策略”通过对不同目标市场的精确划分,决定实行相应的营销策略,并且根据“stp营销策略”,对不同目标市场的产品需求也要做到充分地了解,所以对于出口国家的内部市场的微观细分应该做到更好的地步,出口贸易企业应该对目标市场进行科学的细分,找出目标客源市场中客户的需求特点,抓住客户的消费心理来进行销售。因此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应该做到对世界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进行有效的分析总结,在进行对不同区域的经济贸易的交流过程之中,充分的注重选择的对外贸易策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与此同时,对于不同区域有着不同需求的消费者,则是要求相应的管理企业能够有效的找寻出相应的管理手段,尽可能的做到可持续发展,保证在后续的对外贸易进程之中,可以充分的保证对外贸易事务的正常运行。

3.3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为我国的国际贸易实务打下坚实的基础国际市场是国际贸易进行的土壤与根基,因此在国际贸易过程中,要不断注意对新市场的开发,以及旧市场的稳固,保证市场营销渠道的通畅。在国际贸易中,不能光考虑自身国家的经济效益,也应该在开拓国际市场中多下功夫,完善国际贸易对销售渠道的要求。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完善自身服务才是稳定市场的重要手段,对于国际贸易,将自己国家的产品销往国外,需要自身过硬的质量与服务来拉拢客户的心,这代表的是自身国家的面子问题。完善国际贸易产品的售后服务,进行适当的调价措施,都是加入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是争取国际市场份额的必要途径,出口贸易企业要认识到,产品出口国际后既是销售的结束,也是国际市场营销的开始,稳定国际市场的份额与客户源,是当今国际贸易实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结论

贸易市场论文范文4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直接投资,市场结构

国际贸易理论与市场结构理论分析框架的产生

国际贸易是商品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和交换,国际直接投资则表现为货币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和循环。按照蒙代尔的理论,商品资本的国际流动可以完全替代货币资本的国际流动,国际投资就不会发生。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观点,产业资本的循环依次经过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的形式,并且3种资本形式还要保持时间上的连续性和空间上的并存性。单个产业资本循环的特点也体现在社会总资本的循环中,从世界经济的范围分析,产业资本循环经过上述3种形式才能保持经济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市场结构理论来自于产业组织经济学,按照该理论市场可以分为完全竞争和不完全竞争市场两大类型,不完全竞争市场又分为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3种类型。完全竞争市场和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差别主要体现为产品差异性、进入和退出壁垒以及卖方集中度。完全竞争市场的特点是产品具有同质性,进入和退出壁垒小以及卖方集中度低,而不完全竞争市场则相反。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厂商提供的产品有差异、行业的进入壁垒较大,具有规模经济及由此产生的卖方集中度。古典贸易理论和现代贸易理论都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上,新贸易理论则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产生之初就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随着世界经济活动的发展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有融合趋势。

从历史上看国际贸易理论的产生先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早期的国际贸易理论从发源于15世纪欧洲原始积累时期的重商主义开始,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以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垄断优势理论为标志。这两种理论有各自的分析框架,国际贸易理论的逻辑起点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上,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则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范围内统1的贸易市场和资本市场逐步结合,商品、资本、技术和服务的流动日益密切,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呈现相互融合的趋势,但是统1的理论框架还没有建立起来。本文从市场结构的角度分析国际贸易理论和直接投资理论,并指出新贸易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融合的基础在于不完全竞争市场。不完全竞争市场下的新贸易理论解释了产业内贸易产生的原因和福利影响,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递增使得垄断竞争厂商都具有向国外出口产品的动机,加之这些厂商生产的是有差异的同种产品,产业内贸易形成。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产生于不完全竞争市场,如果具备贸易壁垒和资本自由流动,国际直接投资厂商进行跨国直接投资就能够实现对国际贸易的完全替代。

完全竞争市场与国际贸易理论

国际贸易理论经历了从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现代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的发展过程。按照市场结构划分前3种可以归纳为1类,它们的理论基础都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基础上。古典贸易理论包括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李嘉图的相对优势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包括1般均衡理论、相互需求理论和对偶理论,这些理论都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假设下。现代贸易理论则以要素禀赋论为代表,该理论体系阐述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在于产品的价格差异,价格差异源自于成本差异,成本差异产生于生产要素的丰裕度。主要理论包括要素禀赋论、要素价格均等化原理、萨缪尔森—斯托尔帕定理和罗伯津斯基定理等。

古典贸易理论和新古典贸易理论分析都假定市场是完全竞争的,这些前提假定包括:生产要素在各国内部是自由移动的,而在国家间是不能移动的;国家之间实行自由贸易,不存在政府对贸易的干预或管制;生产和交换是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进行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要素处于“充分就业”状态;贸易双方的出口价值等于进口价值,国际收支平衡;运输费用和其他交易费用为0;没有要素密集度转变的情况,生产同1商品时各国的生产技术1样,生产函数相同;没有规模经济的利益,不存在规模经济递增。从上述的前提条件可以看出该理论体系将国际直接投资排除在外,首先国家之间没有多余的资金可以投资;其次国家之间没有要素流动的可能性。总之古典贸易理论和新古典贸易理论没有给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留下任何成长空间。

要素禀赋论创立后成为最重要的国际贸易理论,该理论认为如果掌握了1国的资源禀赋情况就可以推断出该国的对外贸易走向。然而里昂惕夫的实证分析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学者们提出了各种解释用于修正要素禀赋论的前提条件,如贸易壁垒说、自然资源稀缺说、生产要素异质说以及人力资本说等等。前提中完全竞争的假设在现实中难以满足,完全竞争市场中企业只能作为产品价格的接受者,他们提供的产品是同质的。国际贸易活动中的许多现象无法用完全竞争的市场来解释,不完全竞争市场中的新贸易理论应运而生。

不完全竞争市场与新贸易理论

新贸易理论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它的创建是建立在两个相关学术领域的发展之上:即产业内贸易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该理论认为资源差异和规模经济均是国家进行专业化和贸易的原因,前者是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条件下的产业间贸易,而后者是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递增的产业内贸易,它更强调的是非比较贸易优势。同时为强调规模经济作为贸易的原因作了3个基本创新:将产业组织引入贸易理论,将贸易理论从完全竞争模式的不现实中解脱出来;摒弃了传统的2维假定和凸性生产可能性曲线,新贸易理论发展了1种“层级结构”的方法来解释贸易和要素流向,即产业间贸易仍由要素禀赋的差异来决定,而某产业内部具有类似要素比例的产品之间却相互分工和贸易,后者在产业间贸易的格局中表现为净贸易量;区分了技术溢出的外部经济和市场规模作用的外部经济。

把新贸易理论看作和古典贸易理论完全对立是不确切的,新贸易理论只是补充了后者在自身假设框架下所难以解释的现象。新贸易理论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市场基础上,而古典贸易理论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基础上。

不完全竞争市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垄断优势理论,它由美国学者海默于1960年在他的博士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经营: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中首次提出。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都假定市场是完全竞争的。海默则认为,要解释战后对外直接投资现象,必须摒弃传统理论中关于完全竞争的假定,对不完全竞争进行研究。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企业不具有支配市场的力量,它们生产同类产品,拥有获得所有生产要素的平等权利,这样就不会有对外直接投资发生,因为它不会使企业拥有高于当地对手的优势。只有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企业才能获取垄断优势,并通过直接投资在国外予以利用。

金德尔伯格将垄断优势分为4类:来自于产品市场不完全的优势;来自生产要素市场不完全的优势;企业拥有的内外部规模经济;由于政府干预,特别是对进入市场以及产量的限制所造成的企业优势。后来学者在海默的理论框架下进1步发展了垄断优势理论,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1是论述跨国公司垄断优势的来源;2是跨国公司在出口、直接投资与许可证交易3种方式中选择直接投资的根据与条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理论就是邓宁的国际生产折中理论。

国际生产折中理论认为,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是由企业特定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特定优势3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企业特定优势类似于海默提出的垄断优势,即1国企业拥有的高于其他国家企业的优势,并且这种优势只是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条件非充分条件。内部化优势是指企业为避免市场不完全而通过内部化将企业的优势保持在企业内部。市场不完全的含义近似于不完全竞争,邓宁认为市场不完全可以分为两类:结构性市场不完全和知识性市场不完全。企业利用市场不完全通过内部化建立垄断优势,内部化优势越大,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倾向性越明显。内部化优势还不能充分解释对外直接投资,利用出口照样可以发挥优势。区位优势可以更充分地解释对外直接投资的原因,因为区位优势属东道国所有,企业无法自行支配,只能予以适应和利用。只有国外区位相对国内区位具有更大优势时企业才可能进行对外直接投资。

不完全竞争市场下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的融合

在世界经济活动中,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融合体现在以下方面:在地理区域上呈现高度的1致性,在贸易和投资领域还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发展中国家的规模在逐步扩大;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流向与贸易商品结构的变化1致,2战前以发达国家的制成品和发展中国家的初级品为主,2战后传统的工业品贸易下降,高科技含量的工业品贸易量上升,究其原因在资本的跨国界流动,战后国际资本更多地流入制造业和新兴工业部门,加快了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国际直接投资改变了国际贸易的模式与格局,最初国际贸易更多表现为产业间贸易,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产业内贸易和企业内贸易在增加。国际直接投资对贸易的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实现的,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企业贸易量在不断扩大。第4,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融合协调机制统1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内实现。

贸易市场论文范文5

关键词:区域市场;贸易流动;贸易创造;贸易转移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9)08―0062―06

一、问题的提出

新古典经济学对区域市场整合的分析和研究基于以下假设:市场的完全竞争、不变的规模收益以及决策行为的“理性经纪人”范式;这些分析和研究的重心在强调非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损益及由此引发的对政府干预的福利分析。关税同盟理论作为新古典经济学视野下的区域市场整合理论的核心,曾被公认是随Viner的开拓性研究而逐渐成型的。继之,Shoup、Meade、Lipsey、Tinbergen、Cooper & Massell、Johnson、Balassa以及Corden等学者使这一理论体系最终成型。概括而论,关税同盟理论认为同一关税可以将区域内的资源合理配置,从而产生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贸易扩张和贸易条款、成本递减和贸易抑制等效应。

主流经济学家Balassa;Curson;彼得・林德特和查尔斯・金德尔伯格,对区域市场整合问题的研究却是另一番景象。他们注重对相邻国家的某种特定空间纬度中的关税同盟问题展开研究,将区域市场整合理解成标准的国际经济学问题。国内学者对这一相关问题也有研究,赵伟等(2006)解析了中国区域经济的多层次性特征,指出“区域”尤其是“区域市场”在中国是个极其宽泛的概念,作为地域面积与人口规模均名副其实的大国,中国内部多层次的区域经济,至少可分为四个层次:国民经济层次、大区域经济层次、省、市际经济层次和“大中国”经济区层次或“一国两制”层次。在笔者看来,港澳与大陆的区域市场整合的最大特点在于成员体之间是不同制度、不同关税区、不同货币下的属于同一的经济区域,我们可以将关税同盟经典理论与实证研究的某些分析范式用于这一层次的区域市场整合的研究。

作为对问题研究的一种学术探讨,当我们将港澳与大陆看成是存在着一种准关税同盟的研究对象时,Viner关于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之效应的学说,无疑给我们研究这一层次的区域市场整合提供了某些帮助。本文拟通过对港澳与大陆区域市场整合背景的描述,在借助Viner理论和Balassa模型的基础上,对港澳与大陆这一层次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应展开理论分析和检验。

二、港澳与大陆区域市场整合的演进背景分析

香港和澳门均属于自由港,各自为独立关税区,是两个对外高度开放的海岛型城市经济体系。香港和澳门与中国大陆经贸关系的发展过程,实际上是港澳地区同大陆在区域市场上从分离到重新整合的过程。撇开香港和澳门在政治上与大陆分离的诸多原因,仅就经济层面而言,港澳地区与大陆的脱离既与外部原因有关,也与内部的经济体制原因相关。如果说香港和澳门的政治回归分别是在1997年和1999年开始的,那么香港和澳门的经济回归则可以从大陆经济的改革开放开始。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中国大陆的改革开放开启了港澳地区与大陆的区域市场整合(Economic Integration)。

区域市场整合可分为两种形态:功能性整合和制度性整合,即丁伯根(Tinbeergen)理论中的消极一体化(Negative Integration)和积极一体化(Positive Integration)。功能性整合是指取消各种阻碍经贸活动的规章制度,即消除对有关经济体的物质、资金和人员流动的障碍,它主要是自发的市场力量推动和引导的结果,反映区域内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具有不稳定性。制度性整合是通过建立新的规章制度去纠正自由市场的错误信号,并由特定的一体化组织管理机构加以指导和按照明确的制度安排的一体化过程,它反映了功能性整合的要求,并将其制度化和法制化,使功能性整合的成果得到巩固并不断提高。尽管香港和澳门与中国内地的经贸合作不同于国际间的经济一体化,但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思考港澳和中国大陆之间经济关系的演变和发展。根据中国大陆市场开放程度的差异,可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港澳和大陆的经济关系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末,是基于功能性整合的货物贸易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殊的国际政治和经济背景,使中国大陆与国际市场处于隔离状态,加上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中国基本上只是同前苏联为首的以计划经济为特征的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进行有限的以货易货的贸易。这一时期的中国大陆市场基本是封闭的,有限的货物贸易是港澳与大陆经贸关系的主要纽带,香港几乎是大陆与国际市场联系的唯一通道。香港凭借自由港的地位、国际性的商贸网络及其同大陆的特殊联系,扮演了大陆与国际市场之间有限贸易转口港的角色。资料显示,尽管香港与大陆的贸易额占香港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50年的27.2%不断下降到1970年的8.8%,但这一比例在1980年以后明显开始上升。值得指出的是,1950至1970年代,大陆一直在香港贸易总额中保持前4名的地位,大多数年份位于前3名,并且在进口方面保持前1―2名的位置。

第二时期改革开放到加入WTO,是基于功能性整合向制度性整合转变的直接投资和货物贸易并进的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这一基本国策的制定,大陆选择了符合自身国情的渐进式、局部开放的战略决策。首先,在沿海城市和地区建立了四个经济特区,其中三个放在广东,两个位于珠三角,紧邻港澳地区;继之,是有选择地开放了直接投资市场,在大力引进海外直接投资的同时,对一些技术含量较低、劳动密集产业的产品内销市场实现了比较严格的限制,从而在粤港与大陆之间形成了一种以“前店后厂”为产业分工特征的投资与贸易的制度安排。“前店后厂”的产业分工模式实际上是一种投入和产出“两头在外”的、“大进大出”的直接投资和贸易模式。在这一模式中,投资和贸易是互动的,正是投资和贸易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导致了粤港之间贸易量的高速增长,香港自由港的制度优势得到了发挥,从而成为一个国际性的贸易、金融、物流和商贸服务中心。“前店后厂”的合作模式,是以香港体制、资金及其拥有的国际市场和内地劳动力、土地等资源优势为基础的,是香港与大陆市场局部相结合的产物。客观地说,这一时期香港成为大陆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的一个发动机。据统计,2002年中国大陆与香港的贸易额占香港贸易总额的42%,香港转口贸易的90%与大陆有关;截至2003年底,港资在

大陆的实际利用外资中的比重高达44.4%,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2004年香港是中国大陆第四大贸易伙伴,仅名列在欧盟、美国和日本之后;同时,该时期大陆在香港的外来直接投资和香港对外直接投资中均名列首位。

第三时期以CEPA签署为标志,是基于制度性整合的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阶段。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以提供有效的服务和降低交易费用的方式,加强着港澳与大陆的经济互动,它是“一国两制”和WTO框架下的国家内部的独立关税区之间的自由贸易协议,这种制度安排是为了解决或逐步消除“回归”后的港澳与大陆在经济整合中因不同社会运作机制和历史因素所造成的贸易障碍。由于港澳有着不同于大陆其他省份的特殊地位而产生了制度,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等便构成CEPA的基本内容。CEPA这一制度安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区域内商品和生产要素流动的障碍,使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商品和要素逐渐地自由和双向地流动,因而这项制度创新的绩效得以逐渐显现。应当承认,CEPA的制度绩效远大于其内容本身,它对珠江三角洲乃至大陆的长期制度创新具有示范作用。

三、港澳与大陆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应

Viner的“贸易创造”(Trade Creation)和“贸易转移”(Trade Divereion)理论的基本结论是:在关税同盟成立前,对未来成员体的高关税会增加贸易创造的可能性;而在关税同盟建立后,这些未来成员体则有可能取得福利收益。另一方面,对非成员体的低关税将会减少贸易转移的机会。显然,当我们将港澳与大陆看成是存在着一种准关税同盟的研究对象时,则Viner关于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之效应的学说,给我们研究这一层次的区域市场整合提供了某些启示;同时,我们可以借助Balassa(1961)模型对港澳与大陆间有可能出现的区域市场整合展开模拟检验。

Balassa模型是以区域贸易合作前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固定不变,区域贸易合作必然会引起进口需求收入弹性的变化为基本假设前提,该模型通过区域贸易合作前后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的变化来说明区域贸易合作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当区域内贸易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增大时,则意味着总贸易创造,当区域外贸易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减小时,则表明总贸易转移。解析Balassa模型的主要公式:

M=aYbu (1)

M为进口值,Y为国内生产总值,a为一常数,u为模型误差,b为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将方程两边同时取对数得:LnM=a+bLnY+u (2)

可将(2)进一步转化为3个方程:

总进口方程:LnMT=at+btLnY+ut (3)

区域内进口方程:LnMI=ai+biLnY+ui (4)

区域外进口方程:LnME=ae+beLnY+ue (5)

MT、MI、ME分别代表总进口值、区域内贸易进口值和区域外贸易进口值。如果我们主要考察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值b,则我们在不考虑以上各方程中的a和u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对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益展开解说。剔除a和u,用以解释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应的简化方程表现为以下形式:

LnMT=btLnY;LnMI=biLnY;LnME=beLnY (6)

一般来讲,当区域贸易合作后的和都大于合作前的水平,则存在着Viner理论中的净贸易创造,即在区域内部实行自由贸易后,成员体A内成本高的产品为成员体B内成本低的产品所代替(假定成员体内存在A,B两大类别)。也就是说,原来由成员体A生产的,现在可从成员体B进口,于是新的贸易得到“创造”。同时,由于从成员体B进口成本低的产品代替原来成本高的产品后,成员体A就可以把原来的生产成本高的资源转向生产成本低的产品,从而获得贸易创造效应。

当区域贸易合作后的bi大于合作前的水平而be小于合作前的水平时,则存在着Viner理论中的净贸易转移,即由于区域内经济体对外实行统一关税率时,对第三方的歧视会导致外部进口减少和转变为从成员体进口的局面,即产生贸易转移。这种贸易转移的机理在于:从原来第三方进口成本较低的产品改为从成员体进口成本较高的产品。当然,这种情况可能会造成一定的损失,但它对区域市场整合之贸易流动说产生的效应是不可忽视的。

现在,我们依据Viner的理论对大陆与港澳的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应进行检验。基于CEPA实施时间不长,可计算进口需求收入弹性的数据时段较短,我们只能依据港澳与大陆这两个经济体间贸易的较少样本数据来进行相关检验。根据Balassa模型所计算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对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的解释,港澳和大陆之间贸易往来明显包含着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问题。以2003年9月内地与香港CEPA的附属文件的签订为分界线,现依据2002-2004年、2005-2007年的大陆与港澳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进行检验。以下分析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亚洲开发银行、香港贸易发展局网站和澳门特区统计暨普查局网站。

将上述数据分别代入公式6予以测度,可计算得到港澳与大陆区域市场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其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比较两个时间段的数据,大陆和港澳的区域内贸易合作后的总进口需求弹性都大于合作前的水平;大陆区内的进口需求弹性和区外进口需求弹性在2002―2004年的统计年度略微下降,港澳区内的进口需求弹性和区外进口需求弹性都呈现增大趋势。可见,中国大陆与港澳区域间的贸易影响并不相同。为此,我们有以下讨论。

首先就港澳而言,CEPA实施后,区内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i(0.9872>0.9754)同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i(1.0483>1.0352)、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ε(0.9982>0.9865)一起增大,这说明港澳与大陆间的贸易往来不但存在着总贸易创造效应,而且获得净贸易创造,并且没有形成净贸易转移。具体地讲,CEPA实施所带来的港澳台与大陆间贸易的扩大,不仅来自从大陆进口替代港澳的自行生产,还来自从大陆进口替代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后一种替代的进口产品在大陆的生产成本并不高于其他国家或地区,即CEPA的实施创造出港澳台对内地产品的更多需求。这些需求既有原先自行生产的,也有主要通过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来满足的。其次对大陆来说,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t明显增大(0.8904>0.8870),区内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i(0.4753

上述结论验证了Viner的观点:成员体的生产结构越是竞争性的(非互补性),构建关税同盟增加福利的可能就越大。当然,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还取决于运输成本,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成员体间的运输成本越低,他们的区域市场整合的收益就越大。因此,分析结论是:随着关税同盟中的邻近成员体的不断加入,跨国境的贸易创造的可能性也就较大,这种情况较之于产生贸易转移的遥远的成员体的加入,会在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及其效应上对中国更为有利。

贸易市场论文范文6

关键词:区域市场;贸易流动;贸易创造;贸易转移

一、问题的提出

新古典经济学对区域市场整合的分析和研究基于以下假设:市场的完全竞争、不变的规模收益以及决策行为的“理性经纪人”范式;这些分析和研究的重心在强调非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损益及由此引发的对政府干预的福利分析。关税同盟理论作为新古典经济学视野下的区域市场整合理论的核心,曾被公认是随viner的开拓性研究而逐渐成型的。继之,shoup、meade、lipsey、tinbergen、cooper & massell、johnson、balassa以及corden等学者使这一理论体系最终成型。概括而论,关税同盟理论认为同一关税可以将区域内的资源合理配置,从而产生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贸易扩张和贸易条款、成本递减和贸易抑制等效应。

主流经济学家balassa;curson;彼得·林德特和查尔斯·金德尔伯格,对区域市场整合问题的研究却是另一番景象。他们注重对相邻国家的某种特定空间纬度中的关税同盟问题展开研究,将区域市场整合理解成标准的国际经济学问题。国内学者对这一相关问题也有研究,赵伟等(2006)解析了中国区域经济的多层次性特征,指出“区域”尤其是“区域市场”在中国是个极其宽泛的概念,作为地域面积与人口规模均名副其实的大国,中国内部多层次的区域经济,至少可分为四个层次:国民经济层次、大区域经济层次、省、市际经济层次和“大中国”经济区层次或“一国两制”层次。在笔者看来,港澳与大陆的区域市场整合的最大特点在于成员体之间是不同制度、不同关税区、不同货币下的属于同一主权的经济区域,我们可以将关税同盟经典理论与实证研究的某些分析范式用于这一层次的区域市场整合的研究。

作为对问题研究的一种学术探讨,当我们将港澳与大陆看成是存在着一种准关税同盟的研究对象时,viner关于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之效应的学说,无疑给我们研究这一层次的区域市场整合提供了某些帮助。本文拟通过对港澳与大陆区域市场整合背景的描述,在借助viner理论和balassa模型的基础上,对港澳与大陆这一层次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应展开理论分析和检验。

二、港澳与大陆区域市场整合的演进背景分析

香港和澳门均属于自由港,各自为独立关税区,是两个对外高度开放的海岛型城市经济体系。香港和澳门与中国大陆经贸关系的发展过程,实际上是港澳地区同大陆在区域市场上从分离到重新整合的过程。撇开香港和澳门在政治上与大陆分离的诸多原因,仅就经济层面而言,港澳地区与大陆的脱离既与外部原因有关,也与内部的经济体制原因相关。如果说香港和澳门的政治回归分别是在1997年和1999年开始的,那么香港和澳门的经济回归则可以从大陆经济的改革开放开始。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中国大陆的改革开放开启了港澳地区与大陆的区域市场整合(economic integration)。

区域市场整合可分为两种形态:功能性整合和制度性整合,即丁伯根(tinbeergen)理论中的消极一体化(negative integration)和积极一体化(positive integration)。功能性整合是指取消各种阻碍经贸活动的规章制度,即消除对有关经济体的物质、资金和人员流动的障碍,它主要是自发的市场力量推动和引导的结果,反映区域内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具有不稳定性。制度性整合是通过建立新的规章制度去纠正自由市场的错误信号,并由特定的一体化组织管理机构加以指导和按照明确的制度安排的一体化过程,它反映了功能性整合的要求,并将其制度化和法制化,使功能性整合的成果得到巩固并不断提高。尽管香港和澳门与中国内地的经贸合作不同于国际间的经济一体化,但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和思考港澳和中国大陆之间经济关系的演变和发展。根据中国大陆市场开放程度的差异,可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港澳和大陆的经济关系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末,是基于功能性整合的货物贸易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殊的国际政治和经济背景,使中国大陆与国际市场处于隔离状态,加上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中国基本上只是同前苏联为首的以计划经济为特征的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进行有限的以货易货的贸易。这一时期的中国大陆市场基本是封闭的,有限的货物贸易是港澳与大陆经贸关系的主要纽带,香港几乎是大陆与国际市场联系的唯一通道。香港凭借自由港的地位、国际性的商贸网络及其同大陆的特殊联系,扮演了大陆与国际市场之间有限贸易转口港的角色。资料显示,尽管香港与大陆的贸易额占香港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50年的27.2%不断下降到1970年的8.8%,但这一比例在1980年以后明显开始上升。值得指出的是,1950至1970年代,大陆一直在香港贸易总额中保持前4名的地位,大多数年份位于前3名,并且在进口方面保持前1—2名的位置。

第二时期改革开放到加入wto,是基于功能性整合向制度性整合转变的直接投资和货物贸易并进的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这一基本国策的制定,大陆选择了符合自身国情的渐进式、局部开放的战略决策。首先,在沿海城市和地区建立了四个经济特区,其中三个放在广东,两个位于珠三角,紧邻港澳地区;继之,是有选择地开放了直接投资市场,在大力引进海外直接投资的同时,对一些技术含量较低、劳动密集产业的产品内销市场实现了比较严格的限制,从而在粤港与大陆之间形成了一种以“前店后厂”为产业分工特征的投资与贸易的制度安排。“前店后厂”的产业分工模式实际上是一种投入和产出“两头在外”的、“大进大出”的直接投资和贸易模式。在这一模式中,投资和贸易是互动的,正是投资和贸易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导致了粤港之间贸易量的高速增长,香港自由港的制度优势得到了发挥,从而成为一个国际性的贸易、金融、物流和商贸服务中心。“前店后厂”的合作模式,是以香港体制、资金及其拥有的国际市场和内地劳动力、土地等资源优势为基础的,是香港与大陆市场局部相结合的产物。客观地说,这一时期香港成为大陆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的一个发动机。据统计,2002年中国大陆与香港的贸易额占香港贸易总额的42%,香港转口贸易的90%与大陆有关;截至2003年底,港资在大陆的实际利用外资中的比重高达44.4%,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2004年香港是中国大陆第四大贸易伙伴,仅名列在欧盟、美国和日本之后;同时,该时期大陆在香港的外来直接投资和香港对外直接投资中均名列首位。

第三时期以cepa签署为标志,是基于制度性整合的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阶段。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以提供有效的服务和降低交易费用的方式,加强着港澳与大陆的经济互动,它是“一国两制”和wto框架下的主权国家内部的独立关税区之间的自由贸易协议,这种制度安排是为了解决或逐步消除“回归”后的港澳与大陆在经济整合中因不同社会运作机制和历史因素所造成的贸易障碍。由于港澳有着不同于大陆其他省份的特殊地位而产生了制度性障碍,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等便构成cepa的基本内容。cepa这一制度安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区域内商品和生产要素流动的障碍,使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商品和要素逐渐地自由和双向地流动,因而这项制度创新的绩效得以逐渐显现。应当承认,cepa的制度绩效远大于其内容本身,它对珠江三角洲乃至大陆的长期制度创新具有示范作用。

三、港澳与大陆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应

viner的“贸易创造”(trade creation)和“贸易转移”(trade divereion)理论的基本结论是:在关税同盟成立前,对未来成员体的高关税会增加贸易创造的可能性;而在关税同盟建立后,这些未来成员体则有可能取得福利收益。另一方面,对非成员体的低关税将会减少贸易转移的机会。显然,当我们将港澳与大陆看成是存在着一种准关税同盟的研究对象时,则viner关于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之效应的学说,给我们研究这一层次的区域市场整合提供了某些启示;同时,我们可以借助balassa(1961)模型对港澳与大陆间有可能出现的区域市场整合展开模拟检验。

balassa模型是以区域贸易合作前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固定不变,区域贸易合作必然会引起进口需求收入弹性的变化为基本假设前提,该模型通过区域贸易合作前后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的变化来说明区域贸易合作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当区域内贸易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增大时,则意味着总贸易创造,当区域外贸易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减小时,则表明总贸易转移。解析balassa模型的主要公式:

m=aybu (1)

m为进口值,y为国内生产总值,a为一常数,u为模型误差,b为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将方程两边同时取对数得:lnm=a+blny+u (2)

可将(2)进一步转化为3个方程:

总进口方程:lnmt=at+btlny+ut (3)

区域内进口方程:lnmi=ai+bilny+ui (4)

区域外进口方程:lnme=ae+belny+ue (5)

mt、mi、me分别代表总进口值、区域内贸易进口值和区域外贸易进口值。如果我们主要考察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值b,则我们在不考虑以上各方程中的a和u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对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益展开解说。剔除a和u,用以解释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应的简化方程表现为以下形式:

lnmt=btlny;lnmi=bilny;lnme=belny (6)

一般来讲,当区域贸易合作后的和都大于合作前的水平,则存在着viner理论中的净贸易创造,即在区域内部实行自由贸易后,成员体a内成本高的产品为成员体b内成本低的产品所代替(假定成员体内存在a,b两大类别)。也就是说,原来由成员体a生产的,现在可从成员体b进口,于是新的贸易得到“创造”。同时,由于从成员体b进口成本低的产品代替原来成本高的产品后,成员体a就可以把原来的生产成本高的资源转向生产成本低的产品,从而获得贸易创造效应。

当区域贸易合作后的bi大于合作前的水平而be小于合作前的水平时,则存在着viner理论中的净贸易转移,即由于区域内经济体对外实行统一关税率时,对第三方的歧视会导致外部进口减少和转变为从成员体进口的局面,即产生贸易转移。这种贸易转移的机理在于:从原来第三方进口成本较低的产品改为从成员体进口成本较高的产品。当然,这种情况可能会造成一定的损失,但它对区域市场整合之贸易流动说产生的效应是不可忽视的。

现在,我们依据viner的理论对大陆与港澳的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效应进行检验。基于cepa实施时间不长,可计算进口需求收入弹性的数据时段较短,我们只能依据港澳与大陆这两个经济体间贸易的较少样本数据来进行相关检验。根据balassa模型所计算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对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的解释,港澳和大陆之间贸易往来明显包含着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问题。以2003年9月内地与香港cepa的附属文件的签订为分界线,现依据2002-2004年、2005-2007年的大陆与港澳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进行检验。以下分析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亚洲开发银行、香港贸易发展局网站和澳门特区统计暨普查局网站。

将上述数据分别代入公式6予以测度,可计算得到港澳与大陆区域市场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其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比较两个时间段的数据,大陆和港澳的区域内贸易合作后的总进口需求弹性都大于合作前的水平;大陆区内的进口需求弹性和区外进口需求弹性在2002—2004年的统计年度略微下降,港澳区内的进口需求弹性和区外进口需求弹性都呈现增大趋势。可见,中国大陆与港澳区域间的贸易影响并不相同。为此,我们有以下讨论。

首先就港澳而言,cepa实施后,区内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i(0.9872>0.9754)同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i(1.0483>1.0352)、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ε(0.9982>0.9865)一起增大,这说明港澳与大陆间的贸易往来不但存在着总贸易创造效应,而且获得净贸易创造,并且没有形成净贸易转移。具体地讲,cepa实施所带来的港澳台与大陆间贸易的扩大,不仅来自从大陆进口替代港澳的自行生产,还来自从大陆进口替代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后一种替代的进口产品在大陆的生产成本并不高于其他国家或地区,即cepa的实施创造出港澳台对内地产品的更多需求。这些需求既有原先自行生产的,也有主要通过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来满足的。其次对大陆来说,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t明显增大(0.8904>0.8870),区内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i(0.4753<0.4896)和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bε(0.8352<0.8448)略微减少,这说明大陆与港澳台间的贸易往来不存在总贸易转移、净贸易转移效应,即没有产生以内地自行生产的替代。

上述结论验证了viner的观点:成员体的生产结构越是竞争性的(非互补性),构建关税同盟增加福利的可能就越大。当然,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还取决于运输成本,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成员体间的运输成本越低,他们的区域市场整合的收益就越大。因此,分析结论是:随着关税同盟中的邻近成员体的不断加入,跨国境的贸易创造的可能性也就较大,这种情况较之于产生贸易转移的遥远的成员体的加入,会在区域市场整合的贸易流动及其效应上对中国更为有利。

贸易市场论文范文7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 贸易经济 教学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6-0230-02

西方经济学是一门市场经济学,对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运行的经验概括和理论总结,被认为是主流的、发端于西方的现代经济学。学习西方经济学,主要是学习基本方法,通过行为假设、模型分析市场经济行为主体及经济现象。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将西方经济学设为经管类各专业的必修基础课之一,一般在低年级开设。这门课对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认识市场运行机制,及进一步学习专业知识都具有重大意义。

贸易经济专业是我国的新兴专业,自设立专业以来,受到广大学子的青睐,短短十几年,发展成为各高等院校招收学生人数较多的大型专业。贸易经济专业与其他经管专业一样,将西方经济学设为基础必修课程之一,在学习完西方经济学后再接受贸易专业理论的培养。因此,西方经济学对贸易经济专业有重要的影响。那么关于贸易经济专业中西方经济课程教学要注意这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贸易经济专业为什么要开设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是基础和启蒙课程,通过学习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培养贸易经济专业学生的经济学素养,提高他们的经济分析能力。贸易经济专业开设西方经济学主要是为了奠定学生的经济基础,巩固专业基础。西方经济学基本方法对贸易经济专业的重要意义。

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设定行为假设,市场经济行为主体是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如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生产者追求利润最大化,政府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对于贸易经济专业学生学习贸易专业理论有着重要的意义,与国际贸易理论中的绝对优势理论相似,按照绝对优势理论,每个国家都出口本国占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口本国的绝对劣势的产品,以满足本国居民的消费需求,获得利润的最大化。西方经济学里的供求模型分析,利用消费者偏好曲线、预算曲线、生产者生产函数,生产可能性曲线等分析市场的供求关系,在国际市场也适用,有助于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生对国际市场进行相关分析。

西方经济学当中的现代经济学分析框架为贸易经济专业学生分析当今国际市场的贸易状况和发展趋势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视角,同时也是贸易经济专业学生学习贸易理论,掌握贸易专业知识一个强有力的工具。西方经济学采用模型化的方法研究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对影响经济主体市场行为的因素抽象化,例如,微观经济学里消费者的市场行为受到很多因素影响,但通过消费者偏好和预算约束来进行研究,生产者的市场行为则由生产可能性曲线及生产函数来进行研究,等等。

第二个问题是,对于贸易经济专业教师怎样进行西方经济课程的教学?

首先,作为贸易经济专业教师要明确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在讲授西方经济学内容的同时与贸易专业相关知识联系,注重对学生的研究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教授好这门课程,让学生对西方经济理论中的基本原理和知识及其在国际经济发展中的运用有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使课堂教学内容与国际贸易实际业务部门实践相联系。综合利用各种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如“启发式”教学法、“探究式”教学法,讲授法、案例法和讨论法等,达到西方经济课程的教学目标。

其次,西方经济学课堂设计根据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翻新的原则,把课程分为理论讲解和实践分析,不断地把学科理论的最新发展、国际市场上的热点问题传授给学生,资料不断更新。经济理论必须来自现实经济,在国际市场特定的前提假设下,借鉴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研究国际贸易的实际问题,并提炼出与国际贸易理论相符合的前提假设,对经济学相关理论进行改进,归纳出符合国际贸易的理论内容,进而形成有贸易经济专业的理论体系。

最后,课堂教育与国际贸易理论紧密相连,教学不仅要偏重于各个知识点以及经济原理的讲解,而且要进行国际贸易相匹配的案例的分析,一方面采用经典的贸易经济学案例,加深学生对经济学理论的理解,另一方面加强案例的国际化和前沿化。即教会学生运用所学的经济学理论来认识国际市场上的经济现象,解决国际市场现实中遇到的经济问题。此外,教师在课程教学上应有重点地补充当前世界经济学理论发展的前沿和动态。

第三个问题是,贸易经济专业学生能从西方经济学课程学到什么?

贸易经济专业中西方经济学的教学目的不在于让学生记住一些具体的经济学理论结论,而是在于学习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方法,教会学生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问题。因此,贸易经济专业的学生能从西方经济课程中学会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国际贸易问题。教师在讲解西方经济学时不仅要讲解有关经济学理论的结论,教学生如何求解经济学模型化的计算题,还要让学生切实理解经济学模型的具体假设与条件界定,同时联系国际贸易市场的经济现实对模型的假设、条件界定进行比较分析。作为一名在高校从事贸易经济学教学的教师,有责任、有义务用正确的方式来讲解西方经济学,教会本专业学生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问题。

参考文献:

[1]田国强. 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J]. 经济研究,2005 (2):113~125.

[2]阮守武. 对现代经济学的理解与“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J]. 中国大学教学,2009(10):44~45.

[3][美] 曼昆. 经济学原理(第4 版)[M]. 梁小民译.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方福前. 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中的几个问题[J]. 中国大学教学,2005 (9):13~15.

贸易市场论文范文8

[关键词] 汇率 汇率波动 对外贸易 理论研究 实证研究

自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世界进入了浮动汇率时代。多年来,国内外许多学者建立了大量的理论模型,进行了多次实证检验,试图解释汇率波动性和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本文将从理论文献和实证文献两方面进行综述。

一、理论文献研究成果

1.局部均衡模型

最早的模型是由Ethier(1973)提出的。假设厂商具有风险规避的倾向,作者用即期汇率与上期远期汇率的标准差来衡量汇率波动性,并假设厂商事先知道在任何既定汇率水平下的盈利,在这种情况下,汇率的不确定性并不影响贸易量,却影响远期汇率。假设厂商按支付日的即期汇率进行结算,即可得出汇率不确定性对贸易量的影响是不利的结论。Demers(1991)认为,对于风险中性的厂商来说,结论也是一致的。作者认为出口厂商的不确定性来自于需求的不确定性,而需求的不确定性则来源于汇率风险带来的价格不稳定。

Franke(1991)分析了风险中性厂商的出口战略,认为汇率波动性和贸易量间是正的相关关系。厂商被假定为具有垄断市场的能力,其目标是最大化出口的现金流量。出口厂商的成本由运输成本决定,厂商会在运输成本和得到的收益、退出市场的成本和利润损失间进行比较来做出决定。当现金流量函数是凸的,即现金流量的现值增长的速度快于进入或退出市场的成本增加值时,厂商可以从波动的汇率中受益。这个模型的意味着当汇率波动增加时,厂商会选择进入市场或者推迟退出市场,因此参与贸易的厂商数会增加,贸易量也就相应增加。

2.其他局部均衡模型

Dellas and Zilberfarb(1993)用证券投资组合的理论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汇率波动的影响取决于厂商的风险意识,如果厂商是风险规避的,那么贸易量就会减少;如果厂商是风险偏好型,那么贸易量就会上升。

上述模型假设不存在远期市场,没有对冲的可能性,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发达国家已经有了成熟的对冲工具和完善的金融市场,因此,Viaene and De Vries(1992)提出了汇率波动性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更大的观点,原因是发达国家有着相对完善的金融市场,比如远期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这些市场的存在使得暴露在汇率风险下的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来规避汇率风险,从而减少汇率波动对贸易量的影响。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完善,缺乏相应的对冲工具,因此汇率波动对贸易量的不利影响就更明显一些。

还有的学者用期权的理论来研究汇率波动与贸易间的关系。企业进行投资设厂,建立分销渠道,进行广告宣传等活动,这些成本称为“沉没成本”。沉没成本的存在会影响企业对汇率的反应程度。当汇率波动大时,企业有可能选择观望的态度而不是马上离开市场,等待发生转机以补偿沉没成本。这就是说,这些投资使得企业在未来拥有了一项选择权,汇率波动性越大,拥有这项期权的价值就越大。这意味着汇率波动,进入市场的可能性越大。代表性的学者有:Dixit(1989) 和Krugman (1989)。

3.一般均衡模型

Kumar(1992)提出了关于汇率波动和贸易量关系的一般均衡模型。他的模型是一个两国模型,假定每个国家生产两种产品,制造品和农业产品,投入品仅仅是劳动力,并且购买力平价始终成立。不存在对冲交易的工具,以外币标价。本国在制造品的生产有比较优势,外国在农业品的生产有比较优势。对于这两个国家来说,汇率波动增加时,本国的资源从制造品部门流向农业部门,因为农业部门没有直接暴露在汇率风险下。外国则相反。因此Kumar认为,汇率波动的增加会减少两国间生产力的相对差异,从而减少贸易量,增加产业间的贸易量。

总而言之,理论研究并没达成一致,汇率波动和贸易量的关系依赖于产商的风险意识,资本市场的完善性,产商做决策时考虑的时间期间长短。

二、实证研究文献成果

实证检验得出的结论也不一致,原因主要有:

1.衡量汇率波动性的工具不一致。衡量汇率波动性是一个难点,不同的时期学者采用了不同的模型来测量,采取的主要方法见表。

2.选取的时间区间不一致。

3.选取的数据不一致,有的学者采用一国贸易的总体数据,有的学者采用两国间的双边贸易数据,有的学者采用分部门的数据。采用总体数据会产生aggregate bias(总体偏差),因为各部门间的影响会相互抵消。最新的研究趋势是用双边贸易中分部门的数据来分别测算汇率波动对贸易的影响。

4.采用的汇率数据不同。有学者采用实际汇率数据,有学者采用实际汇率。

早期的代表作有Hooper and Kohlhagen (1978),作者利用除了意大利外的G-7国家的总体数据和双边数据进行分析,用当期汇率的平均水平和上期远期汇率的平均水平来衡量汇率波动性,得出的结论是不支持二者间的负相关关系。Cushman (1983)利用和Hooper and Kohlhagen (1978)大致相同的模型,但是扩展了样本量,利用实际汇率进行测算,得出了不一样的结论,认为汇率波动性和贸易量间有明显的负相关关系。

McKenzie (1999)做了很多这方面的研究,结论却是模糊的,有的文献认为二者间负相关,有的认为正相关,有的认为没有关系。他认为结论不相同的原因是对汇率波动的测量不一致。随着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程度的提高,发展了许多精确的模型来衡量汇率的波动性。最近的研究采用的是重力模型,并得出结论认为二者间存在负相关的关系。代表学者有Rose (2000), Tenreyro(2003)等。重力模型包括的基本自变量有两国间的GDP,两国间的距离和人口(用来衡量国家的大小)。其中,GDP与贸易量间是正相关的关系,两国间的距离代表贸易的障碍,与贸易量间是负的相关关系。在此基础上加上汇率的波动性就可以测算出各个自变量对因变量――贸易量的影响程度了。

Joseph C. Pickard(2003)通过对美国与加拿大、墨西哥钢铁产业1996年~2002年的月度数据进行随机系数(stochastic coefficients)分析,认为汇率波动性对美国与加拿大、美国与墨西哥的双边贸易的影响很小,贸易量主要受即期汇率的变动、经济增长速度、价格水平的影响。同时作者还得出结论,认为发达国家美国和加拿大间汇率波动和贸易量间是正的相关关系,而美国和墨西哥则是负的关系。

三、总结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汇率波动性和贸易量之间的关系还是国际经济学领域的一个难题。随着计量经济学的发展,对于汇率波动性测量将会越来越准确,再加上金融市场的完善,汇率风险对贸易量的影响将会越来越小。

参考文献:

[1]Mohsen Bahmani-Oskooee and Yongqing Wang: The Impact of Exchange Rate Volatility on Commodity Trade between the U.S. and China[J]. Economic Issues, 2007(12)

[2]Mohsen Bahmani-Oskooee and Zohre Ardalani: Exchange Rate Sensitivity of U.S. Trade Flows:Evidence from Industry Data[J].Southern Economic Journal,2006(3)

[3]Mohammed bin Yusoff Ahmad Zubaidi Baharumshah: The Effects of Real Exchange Rate on the Demand for Exports:A Case of Malaysian Primary Commdities[J].ASEAN Economic Bulletin,1993(3)

贸易市场论文范文9

[摘 要]贸易术语选择是国际贸易谈判中的核心问题之一。本文从市场结构因素对谈判的影响出发,对出口谈判双方的利益博弈进行了规范分析,并采用仿真实验和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大宗商品出口谈判中的术语选择策略进行了探索和验证。研究表明,在大宗商品贸易中,买方常常拥有较集中的市场结构,而我国虽然出口量多,但每个企业的市场集中度不高。这种市场结构的对比的劣势是导致贸易双方更多选择FOB术语成交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大宗商品 出口贸易 市场结构 贸易术语

一、引言

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中表示价格的必不可少的内容。开报价中使用贸易术语,明确了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说明了商品的价格构成。在大宗商品贸易中,正确的选择贸易术语时决定谈判结果的核心问题。

贸易术语的选择会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市场集中度是我们不能够忽视的因素之一。市场集中度是指市场上的某种产业内少数企业的生产量,销售量,资产总额等方面对莫以行业的支配程度,它一般是这几家企业的某一指标占该行业总量的百分比来表示,是针对特定产业而言的集中度,是用于衡量产业竞争性和垄断性的最长用指标。钢材产业集中度低时中国钢铁行业问题的种种表现。钢铁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原材料产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规模经济特点显著。近几年,我国钢铁产业发展迅速,钢铁企业的产能和数量迅速扩张,大型钢铁企业也为数不少,但由于钢铁企业数量众多,并且大多数钢铁企业原有规模小,产业发展速度高于单个企业的发展速度,所以造成产业集中度一直较低。同时,中国钢铁行业的行业集中度却远远低于世界其他钢铁大国。

关于贸易术语选择的研究,就钢材出口而言尤为重要,本文以钢材为研究对象,我国作为出口商为切入点,旨在研究大宗商品贸易谈判中术语的选择。

二、关于术语选择策略的假说

在贸易谈判中有一个共识,即进口方应争取FOB术语定价,出口方则应争取 CIF术语定价。即如果双方谈判实力对等,又不存在其他因素作为谈判筹码进行挂钩补偿,则最终以两种术语达成交易的概率应各占50%。倘若如此则在国际贸易中以FOB和CIF达成交易的成交量应一致。针对此说法,笔者进行多方面调查,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在中国大宗商品的出口中, FOB成交数量大约占到成交总量的60%~70%,而CIF成交数量仅占约30%~40%。

那么,在大宗商品出口中FOB成交数量较大的原因是什么呢?笔者推测,这很可能是因为采用FOB术语交易时卖方的市场集中度较之买方低. 一是钢铁工业属于资源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钢铁生产的技术特点决定了规模经济在钢铁产业中的重要地位,规模经济是钢铁产业效率和竞争力的关键要素,组建大型和特大型钢铁集团才能最大限度发挥规模经济优势。二是当前我国钢铁企业单体规模相对较小,产业布局分散,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市场集中度不高。2008年我国钢铁产业CR4(前4家企业产量之和占全国产量的比重)为23.9%,而美国CR4为74.9%,日本CR4为77.6%。虽然我国的钢铁市场集中度由2004年的15.7%逐步提升,但跟其他国家相比而言还是差距明显。

2010年CR10(前10家企业产量之和占全国产量的比重)为48.6%,比2009年提高了5.1个百分点,但同时我国钢铁行业集中度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钢铁行业市场集中度体现钢铁企业的市场影响力,如果产品做到了“人无我有”、“人有我精”则会在一定程度了引导客户需求,形成对客户需求的垄断,在市场中占据较高“话语权”,在谈判中为己方增强优势。

由于卖方的钢铁行业集中度较之买方差距明显,在谈判中买方掌握主动性,因而权力砝码相比卖方较重。由此,形成了本文度基本理论假说H1:在我国大宗商品出口贸易中,卖方的市场集中度较之低是导致贸易双方更多选择FOB交易的主要原因。这一假说是否正确呢?本文拟采用仿真实验以及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验证。

三、 技术路线与实验设计

1.研究思路与实验设计

本文研究的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首先,本文以我国大宗商品的出口贸易视角为切入点,运用相关国际贸易实务理论进行规范分析,形成理论假说,即在我国大宗商品出口贸易中,卖方的市场集中度较之买方低是导致贸易双方更多选择FOB交易的主要原因。

其次,为了验证这一假说,本文将采用仿真实验和问卷调查的方法。为了保证研究数据的真实可靠,仿真实验和问卷调查采用不同的人员。

对于仿真实验,先进行实验设计,此处拟设计两组实验:在第一组实验中,买卖任何一方所在国钢材产业的市场结构相同且均为完全竞争市场,并按此条件展开贸易谈判。在第二组实验中,给定买方所在国钢材市场结构为寡头垄断市场,而卖方所在国市场结构为完全竞争市场,并按此条件展开贸易谈判。通过多次独立重复实验,研究者观察并统计两组实验中CIF和FOB术语成交的次数,看看有无显著差异,并对数据进行对照分析。如果第二组实验的结果中FOB术语成交的次数比第一组实验明显增加,同时CIF术语成交的次数明显减少,则前述理论假说得到验证,说明大宗交易中更多使用FOB术语的原因是市场结构因素。反之,如果两组实验得到的数据并无显著差异,或者第二组实验中FOB术语成交的次数比第一组更少,则表明前述理论假说并不成立,这意味着大宗交易中FOB术语较多的原因并不是市场结构因素,还需要寻找其他原因。

对于问卷调查,先进行实验设计,此处拟设计两类问卷:第一类为卖方需要填的问卷,第二类为买方需要填的问卷。问卷内容均涉及贸易术语选择、市场结构等相关问题。通过收集的问卷,研究者观察并统计两类问卷问题的作答情况,查看用CIF与FOB的成交次数及其价格与市场结构之间的关系。若统计结果为“卖方市场结构集中度低,买方市场结构集中度高且双方成交的术语选择为FOB”较多,说明大宗商品中更多使用FOB术语的原因是市场结构因素。反之,若统计数据的结果显示“卖方市场结构集中度低,买方市场结构集中度高且双方成交的术语选择为CIF”或者其他结果,则表明前述理论假说并不成立,这意味着大宗交易中FOB术语较多的原因并不是市场结构因素,还需要寻找其他原因。

由上述两种方法的实验对照,且根据数据对照分析的结果,即可以得到研究的结论。

2.实验设计

两组实验均以钢材谈判为背景,卖方为中国宝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买方为韩国浦项制铁公司。假设国际钢材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韩方在同中方谈判的同时,还与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其他钢铁企业进行谈判。双方关于数量、交货方式、商检索赔等事宜已经达成一致,现在双方就贸易术语和成交价格进行谈判。

在第一组实验中,买卖任何一方所在国钢材产业的市场结构相同,均为完全竞争市场。在国际市场上,钢材的FOB成交价格在每吨630美元~660美元之间,而CIF成交价格在每吨680美元~710美元之间。

第二组实验为对照组实验,市场状况及价格与第一组实验不同,假设中国的钢铁产业集中度CR4=25,韩国的钢铁产业集中度CR4=90,即买方所在国钢材市场结构为寡头垄断市场,而卖方所在国市场结构为完全竞争市场。除现有的谈判对手外,买方没有其他备选对象。在国际市场上,钢材的FOB成交价格在每吨630美元~660美元之间,而CIF成交价格在每吨680美元~710美元之间。

研究者选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生共100人,他们均受过谈判培训,具备一定的贸易谈判经验。将这100名学生分为50组,分别独立进行第一组实验和第二组实验的谈判。每组谈判均为一对一谈判,谈判时间限定为 3-5分钟。要求谈判者根据实验背景以及资料,通过谈判就贸易术语及价格达成一致。

同时,为更好的达到效果,研究者还采取了问卷调查的形式。问卷分为两种类型,即一种是对假设出口商进行的问卷调查,另一种是对假设的进口商进行的问卷调查。随机分发给50个没有经过上述实地谈判的其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生进行,他们也受过谈判培训,具备一定的贸易谈判经验。

四、实验结果与分析

1.实验结果

通过50组仿真对照试验和25组问卷调查对照试验,我们达到如下的试验结果,如图表1、表2、表3、表4所示。

2.实验结果直观分析

从实验结果的数据情况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判断:

(1)第一组实验中共得到47个结果,三组未达成协议,成交率为94%。由此可见,在自由竞争市场成交率是比较高的,而从成交的贸易术语来看,以FOB贸易术语成交的协议是30个,占总成交数量的63.83%,其余的17个是以CIF贸易术语成交,占成交数量的36.17%。以FOB术语成交的数量是以CIF术语成交的两倍多。在成交价格来看以FOB术语成交的平均价格为648.27美元,和市场均价基本相同,以CIF术语成交的平均价格为690美元,高于市场均价。

(2)第二组实验中一共得到25个结果,没有未达成协议的25组,成交率仅为50%。,贸易成交受到了买方市场的影响,而且影响是消极的。从成交的贸易术语数量来看其中以FOB贸易术语成交的有15个,占成交数量的60%,以CIF成交的有10个,占成交数量的40%。从成交价格来看,以FOB术语成交的平均价格为649.8美元,高于市场均价,以FOB术语成交的平均价格为692.1,同样高于市场均价。

通过对比两组实验结果,第二组实验中以CIF贸易术语成交的不但没有上升,反而下降。假说没有得到验证。

(3)分析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买卖方分别设计25组。调查者作为韩国买方人员,选择以FOB成交的有15组,认为韩国市场结构集中度低的有3组,认为韩之集中度高成交的有12组,FOB平均价格为652.13美元;选择以CIF成交的有10组,认为韩国市场结构集中度低的有4组,认为韩之集中度高的有6组,CIF平均价格为692.2美元。调查者作为中方卖方人员,认为中国市场集中度低成交的有14组,选择以FOB成交的有17组,FOB平均价格为652.41美元;选择以CIF成交的有8组,认为中国市场集中度低成交的有6组,CIF平均价格为697.63美元。买卖双方的调查结果显示调查人员普遍认为韩国市场结构集中度高,选择以FOB成交居多,符合假说。

3.实验结果的深入分析

本次试验只涉及到贸易术语和价格两个因素,谈判中只能通过两者的挂钩进行利益交换。市场上钢材价格的均价为FOB价美元(630,660)中间价格为645美元;CIF价美元(680,710)中间价格为695美元。FOB价格在645美元以上成交的结果是用高价换取FOB贸易术语;CIF价格在695以下成交的结果是用CIF贸易术语换取低价格,在这些结果中,成交价格明显受到了术语的影响,应该给予剔除,得到如下结果。与此我们对第一组第二组饰演的结果进行筛选和剔除,得到如下结果,见表5和表6。

第一组实验中,FOB成交个数是12组,约占成交总量的71%。CIF成交个数是5组,约占成交总量29%。第二组实验中,FOB成交个数是6组,约占成交总量的55%。CIF成交个数是5组,约占成交总量45%。FOB占绝对优势,支持假说H1。

五、研究结论

通过以上实验结果分析,说明在大宗商品贸易中,贸易术语的选择常常受到谈判双方市场结构集中度对比的影响,而市场结构集中度低的卖方在谈判中居于被动地位,市场结构集中度高的买方在谈判中居于主动地位,这是导致贸易双方更多选择FOB交易的主要原因。虽然我国钢材的出口量相对较大,但是分配到每个出口钢材的企业来说,市场集中度是相当低的,这也就导致我们在谈判缺少话语权,在一定程度上缺少对出口钢材企业的风险的有效规避。经过调整的第一组和第二组实验结果的对比,以及两类问卷结果的对比,充分说明在引入出口商的市场集中度低、进口商的市场集中度高的条件后,FOB术语的成交比例明显增多,这为我国出口商在大宗商品进口中选择贸易术语提供了一定的科学依据。

以上结论不仅在仿真实验和问卷调查中得到了验证,而且在实际的大宗商品出口贸易中也有所体现。以钢材贸易为例,在2009年中国排名前五的钢铁巨头河北钢铁、宝钢、武钢、鞍本、沙钢等五大集团合计产钢1.65亿吨,仅占同期全国钢产量的29%。而从全球来看,美国4家钢厂的产量占美国自身的61%,日本4家钢厂的产量占日本内部的75%,而中国前5名的钢铁企业2009年的产量只占我国的29%。在这些压倒性比例的背后的事实是,三大矿山公司基本垄断了世界海运市场的70%左右。因此,钢材出口贸易中出现大量FOB成交案例也就不足为奇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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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婷. 贸易术语的正确使用[J]. 进出口经理人. 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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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丁梅生,文静. 出口时采用FOB好还是CIF好——我国外贸出口中FOB和CIF术语的应用分析[J]. 对外经贸实务. 2006(04)

[5]王亚楠. 浅析外贸出口术语选择与风险——FOB较之CIF[J]. 商业文化(学术版). 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