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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税务管理集锦9篇

时间:2023-06-04 09:21:10

公司内部税务管理

公司内部税务管理范文1

如何平衡税务风险与税务价值

何谓税务风险

公司税务风险可以理解为:公司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公司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公司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结果导致公司多交了税或者少交了税,最终影响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控制税务风险,要搞清风险来源,其主要来自于:政策遵从风险:纳什么税的风险;准确核算风险:纳多少税的风险;税收筹划风险:纳最少税的风险;业务交易风险:何时何地如何纳税。这是最难控制的一种风险。

当然,以上四种风险来源并不是彼此孤立的,一项具体的税务风险,往往同时涉及到以上几个方面。要控制风险,就必须要从风险产生的基本元素出发。

对税务价值的理解税务价值一般包括两项内容:有形价值及无形价值。有形价值主要指:在合乎法律的前提下合理避税(逃税是非法的),如税收筹划。无形价值则主要指:良好的税务管理可以帮助公司形成良好的声誉,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有助于公司吸引人才、资本市场融资等。

公司税务策略的选择及运用

公司管理层应当明确地从以下三种税务策略中选择一种,并运用到实践中。

“激进”的税务策略:采取的是一种进攻姿态,他们积极利用一切减少税款和延期纳税的机会来增加收入和利润。若公司选择此税务策略,风险性大,并有可能会因此受到税务罚款或惩罚。

“保守”的税务策略:相对来说,更加注重公司税务风险。若公司选择此税务策略,风险性较小,但有可能会因此而缴纳了税企之间尚存争议的税款。

“激进+保守”相结合的税务策略:根据不同的纳税事项、纳税主体,选择不同的税务策略。若公司选择此税务策略,风险性可控,此策略被大多数公司所采用。

董事会应重点关注税务策略的选择,及与公司重大决策(如:重组、并购等等)有关的涉税决定判断;公司高管需要关注的是:如何将涉税信息政策及时准确地上传下达,部门之间的配合,应对税务约谈;涉税岗位工作人员需关注的是:如何掌握、理解政策的尺度及运用,税务约谈时的注意事项,因为有很多被补缴的税款是被税务约谈诱导出来的。

综上所述,公司税务策略的选择,既要具有前瞻性,同时也要具有可操作性。那就是,在税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地保护自身的税务价值。

如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税务管理

建设公司税务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税务管理体系是指公司通过建立科学的内部涉税事务管理组织与标准,即建立“计划、执行、控制、分析、评价”的一整套管理体系,以完善各环节涉税链条,加强税务工作的事前筹划和过程控制,实现公司税务价值的最大化。

随着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加强,具备“李小龙”式的税务功夫,已不足以应付税务机关信息化的管理和稽查。公司为了提升自身的品牌和声誉,在媒体上表现自己,这些都有可能被录入税务局的数据库中,作为纳税评估的重要指标。在信息化社会中,税务机关只需要一个鼠标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核实情况。

因此,合理的组织架构是公司税务高效运行的关键;税务管理必须与公司整体管理直接对接、共同运行,从而有效地推动公司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建立税务组织结构,也将使公司得到更专业的税务部门和更优化的合作环境,税务部门的人才储备也将更加充足,从而提升税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领先公司的做法

作为公司整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形势下,公司应积极调整组织结构,改革管理体制,实施税务管理,构建以流程控制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很多公司积极地对税务部门进行了重组,逐步完成流程体系,通过流程的有效运行对涉税事项进行过程控制,最终达到防范涉税风险、创造税务价值的目的。

据统计,目前中国公司集团内部的交易,已经超过了公司集团整个交易额的40%。已经到了有必要对公司集团内合并纳税成员与非合并纳税成员内部交易进行税收管理与规划的时候了。如:中国电信根据萨班斯法案的要求,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所有的涉税流程都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中国银行注重合规性管理和税务风险控制,建立了定期和特殊事项的税务报告制度;中国人寿始终将税务风险列入公司风险管理层级,严格遵循美国萨班斯法案第404条款,确保依法合规纳税,并将集中管理、集中核算作为集团发展的一个趋势。

税务管理的运用,是以税务计划纳入公司的总体战略为前提

在与税务风险的博弈中,公司涉税岗位往往只有几个人(甚至一个人)在处理涉税事务,而税务当局是一个团队;公司往往更关注当期的纳税状况,而税务当局同时还在不同年度进行纵向比对;公司往往局限于自身资料,而税务当局可以对全行业、同地区的公司进行横向对比;公司自身资源不足以支持其进行合理性分析,而税务当局拥有完善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能发现公司申报资料可能存在的疑点。此外,税务当局还投资了近百亿元的金税三期工程,并建立了纳税评估体系,海关、银行、电力、外汇、媒体、税务的信息得以共享和互通。因此,首先确定税务战略(保守、激进、保守与激进),然后再制定公司整体的税务计划(总经理签署),才能将公司各涉税岗位所需应对的税务风险始终保持在可控的范围内。

公司应将税务计划纳入公司的总体战略,从而有效提高税务计划的重要性。在领先的公司税务部门中,他们将税务计划视为一项最重要的工作。只有实行有效的税务计划,公司才可以实现合理避税。

首先必须认识到,保护公司的现金资产是公司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如果公司的税务专家有机会参与各项业务的决策,他们会提出有价值的税务建议,这些建议往往可以有效地帮助各个部门实现盈利目标。而在以往,由于在业务决策时忽视了税务负担,这些目标实现起来往往具有较高的难度。

其次,公司应当明示每位高层领导税务计划是他们应尽的职责。这样,各部门的领导会意识到,税务计划员不仅是年终税务文档的编制者,还是部门制定业务决策时的合作伙伴。他们可以向部门领导提出有关各类交易的建议,比如:在销售、采购、合并和收购中如何合理避税。

同时,在进行总体税务计划时,还必须对公司当前各项业务的税务进行评估。这就需要税务部门和各个业务专家进行紧密合作。

忽视税务计划会使公司失去很多利用纳税策略节省开支的机会。这对公司来说是不必要的风险,额外支付高额税款,会浪费本可以支持业务发展和增长的资源。

通过对公司税务部门职责的有效管理,管理层可以对总体税务负担进行有效评估并努力减轻这些负担。最终目标是,找到一种有效的方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公司的应纳税总额降至最低。

税务管理体系的建立要与国内税务环境相适应

国内税务当局的高层一直在倡导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政策要公开透明、要为纳税人做好服务。但落实到基层,就会被“打折、曲解”,这就是中国国情,这个现象的好转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对于税法的正确理解应该是由立法、执法、司法三部分共同组成,其中立法由全国人大制定;执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施行;当税务当局与纳税人出现争议时,则由司法部门即法院对此进行判决。但在中国,纳税人大多以为税务当局的规定即为税法,这是不全面的。公司为此也付出了一些代价,并没有在保护自身税务利益方面,主张自己的权利。

公司内部税务管理范文2

[关键词] 税务风险 税法 风险控制

一般而言,税务风险是指纳税人在税务管理、计算和缴纳税款等方面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等原因遭受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公司税务风险是指公司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公司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税务风险是公司不可忽视客观存在的风险之一,具体表现为公司某种涉税行为影响准确纳税的不确定因素, 如公司被税务机关检查、稽查, 承担过多的税务责任, 或是引发补税、缴交滞纳金和罚款的责任, 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虽然税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对于公司而言只是可能承担这种风险,并不一定必然承担这种风险。公司需对自身的税务风险水平有一个客观理性的认识, 树立依法纳税理念,做好风险防范与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分析影响公司税务风险的因素,以防范和控制公司税务风险。

一、影响公司税务风险的基本因素

公司要想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就必须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 减少自己的成本费用支出。在各类成本费用中, 税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纳税意味着公司可支配收入的减少。公司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动力与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之间天然存在矛盾,因此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降低税负是实现公司税后利益最大化的途径之一。 公司降低税负的动因及具体操作方式和行为, 一般会存在不确定因素, 这就是公司税务风险产生的直接原因, 它涉及公司的经营、投资和理财等各项经济活动,因此“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已越来越得到公司的重视。

1.影响税务风险的公司内部因素

(1)公司及其经营管理者的纳税意识的影响

有些公司及其经营管理者的纳税意识不强,片面地强调少交纳税收,甚至不考虑减少纳税的方式和方法,如授意或唆使公司财务人员通过非法手段以期达到减少公司税负的目的,一旦被发现,后果往往非常严重,如“古井贡酒”、“恩威”税案就是例证。

(2)公司及其经营管理者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的影响

有些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认为,只要不主动违法偷税,按期申报缴纳税收就不会存在税务风险。但事实并非如此,如公司将应收未收的销货款未及时入账, 挂在往来账上反映, 而购销双方又没有办理相应的结算协议,按税法的规定必须补缴税款, 并缴纳一定数量的罚款, 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济损失。如果公司管理人员有较强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合理运用结算方式, 调整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样不仅可以为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而且还可以有效避免税务风险的发生。

(3)公司涉税人员业务素质的影响

公司的涉税事务管理能力、会计核算水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涉税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整体税务风险。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 由于财务税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 以及税收法规、财务法规的复杂性可能会出现对有关税收法规的理解偏差, 虽然主观上没有偷税的愿望,但在纳税行为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去操作, 或者在表面、局部上符合规定, 而在实质上、整体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去操作,造成事实上的偷税, 同样会给公司带来税务风险。

(4)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影响

公司内部完整的制度体系是公司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财务制度、投资控制及担保制度、业绩考核及激励制度、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人才管理制度等。制度是否健全, 其制定是否合理、科学, 从根本上制约着公司防范税务风险的程度。如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一旦成为现实,公司不仅要承担担保责任,而且承担的担保责任所产生的损失也不得再税前扣除。如果公司缺乏完整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 就不能从源头上控制防范税务风险。

2.影响税务风险的公司外部因素

(1)税法影响

对于公司而言,纳税是一种直接的现金支出, 意味着当期既得经济利益的损失,依法纳税是公司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在我国现阶段,税法体系比较庞杂,相关的税收法规及实施法规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变动有比较大,相应的财务会计法规的变化也比较频繁,不同层次的税收法规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公司的涉税行为,加大了公司涉税行为效力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公司的税务风险。

(2)法际之间的冲突的影响

对于公司的涉税行为,不同的法律对行为的处理会有所不同,比如关于公司收入确认的问题,税收法规、财务会计法规和合同法的规定可能会不一致。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不同的收入确认方式,对于纳税义务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当期纳税金额等。虽然对于涉及的税务事项,其他法律法规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但以税法为准并不能解决相关法律间的冲突。由于我国税法目前的层级效力比较低,根据法律的层级效力原理,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比如法律效力高于法规,法规高于规章、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上会出现冲突,因此法际之间的冲突会对公司的税务风险产生影响。

(3)税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影响

我国税务行政管理体系复杂,公司的涉税行为可能会涉及国税、地税、海关等多个税务执法主体,不同的执法主体对同一涉税行为的理解和处理可能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在税务执法过程中,往往享有自由裁量权,并且税务机关可以行使税收法规的行政解释权,这样就会大大增加了公司的税务风险。 另外,税务机关于公司在税收政策信息方面存在着不对称,也会加大公司的税务风险。

(4)税务救济的前置条件的风险

我国《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该规定表明,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不服时,必须先行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或提供相应担保,否则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即先行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是行政复议的前置条件。如果税务机关对公司作出了征税决定,而公司又没有能力缴纳税款或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担保,那么即使税务机关的决定违法,公司的权益也没有救济途径。

二、公司税务风险防范控制

公司面临的最大的涉税风险是“偷税”。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因此,公司只有依法、按期、据实申报纳税,才可能避免“偷税”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不当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存在“偷税”行为,则不仅产生了补缴税款的责任,同时会出现支付滞纳金、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除了上述有形责任外,还可能给公司的信誉造成损失,其他公司会因该公司的偷税而对其信用产生怀疑,不愿再与其合作,这种无形的损失可能会比有形的损失更为严重。

税务风险控制首先要防范公司未能依法纳税的风险,其次是防范公司承担不应承担的税收负担,第三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降低税负。从公司税务风险产生的途径不难看出, 它涉及到公司日常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 要想有效防范, 必须了解引起公司税务风险产生的关键因素, 从根本上排除税务风险产生的不确定性, 努力减少税务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减少税务风险引发的其他成本。

1.树立正确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公司税务风险已成为当今公司的常态风险, 这就要求每个公司在从事各项经济活动时必须树立正确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公司应做到依法诚信纳税, 依法办理涉税事务,如办理税务登记包括减免税登记、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系统,准确计算税金, 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严格按照规定出具、索取发票和相应的凭据。在从事涉税业务活动时,如签订合同,要特别关注涉税合同条款及其法律效力,避免涉税条款违反税法而丧失法律效力,防止发生涉税歧义和误解, 尽量分散税务风险。

2.提高公司涉税人员业务素质

提高公司涉税人员业务素质是有效防范公司税务风险的基础,公司涉税人员不仅仅限于财务人员,还包括公司业务及其管理人员。公司应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 利用多种渠道, 帮助财务、业务等涉税人员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各项税收业务政策的学习, 了解、更新和掌握税法新知识, 提高运用税法武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规避公司税务风险的能力, 为降低和防范公司税务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

3.制定系统的税务风险防范控制规程

税务风险控制与公司的具体业务活动密切相关,公司在制定系统的税务风险防范控制规程时,应当汇集纳税人涉税活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 并对其进行研究, 避免陷入法律的纠纷。当出现对政策的理解把握有偏差时, 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制定出不同的控制税务风险的防范控制规程后,除了准确地计算应纳税额、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外, 还要对影响税务风险的各因素将来可能发生的变动进行分析,防止公司内外因素的变化产生的不必要的风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公司涉税人员的培训与沟通,增进相关部门和人员对防范控制税务风险规程内容的理解,并加强对税务风险控制效果进行检查、监督。

4.加强公司涉税业务的系统管理

一般而言,公司的税务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处理,如申报纳税、缴纳税款、购买开具发票等。但实质上财务部门不过是将业务部门产生的税收在账务上反映出来,并履行相应的纳税程序而已,因此不难发现:业务部门产生税收,财务部门核算和交纳税收。

目前大多数公司都认为公司的税收问题就应该是财务部门去解决,但财务部门往往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为税务处理的依据是业务、合同。税收有问题财务处理,当业务部门业务做完后,发现有多交税问题,或者出现税收风险,当财务发现问题后,只能通过调整账务来解决,在解决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税务风险。因此公司有必要规范公司的税务管理,加强公司业务与财务、税收上的系统衔接管理,慎重处理每一个涉税环节,防范和控制公司税务风险。

5.特别关注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

税收筹划是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 税收筹划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成本,但税收筹划中公司常常会忽视筹划的机会成本,同时筹划本身又需要成本支出,可能会产生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由于税收筹划的事先性特点,虽然税收筹划以不违法为前提,但现实中这种不违法即“合法”的认识往往还需要税务行政部门的确认,如果不被确认而被认为是恶意偷税行为则会被处罚。因此公司通过税收筹划减少税收成本时,要特别关注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防范和控制公司税务风险。

公司内部税务管理范文3

关键词 汽车产业 税收管理 市场竞争环境

中图分类号:F127(263)

文献标识码:A

加强汽车行业管理,营造汽车行业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针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行业税收管理面对的税制完善问题、对集团企业监控乏力问题、信息管税问题等要及时解决,促进汽车行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成为税务部门亟待做好的课题。

一、汽车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五个问题

高速发展的汽车行业,为国家税收收入的增长作出了贡献。面对汽车行业这一高速成长的重要行业,笔者以为在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工作上,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在税制的设计及税收政策制定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现行税制汽车行业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包括汽车消费税、成品油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购税和车船使用税等,这些税种的设计中,有些存在明显的重复设计,所要达到的目的基本一致。如汽车消费税与车购税,税基基本相同,目的也基本一致。还有车船税基本也是重复征税。汽车行业特殊的商务销售政策,没有在税收制度、规定中进行规范。品牌专卖制为目前国际、国内汽车行业的通行模式,是对经销商网络控制的手段,其操作方式是:由汽车制造商确定统一市场售价,制定商务政策对经销商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并设定不同的折扣方式激励经销商销售产品的一种方式。在这一过程中有正常的折扣,也有些非正常折扣,且各汽车厂家方式方法不一,标准不同。加上各类价外费用的收取、支付等,项目多、品种繁,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之间或与整车厂产品的移送等,这种关联度极高的产品销售、结算方式,为税收的管理带来了难度。税收作为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方面,应该拿出宏观的、具有前瞻性的、可操作性的意见,以促进经济方式的转变和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对集团企业的管理监控乏力。大集团管理在汽车行业点突出,同时对税务机关的管理监控能力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东风汽车公司主要业务分布在十堰、襄樊、武汉、广州四大基地,公司总部设在武汉。主营业务涵盖全系列商用车、乘用车、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和汽车水平事业。拥有123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其他控股公司,此外其中有一家国内上市子公司,二家境外上市子公司等等。又如其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是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性合作携手组建的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亿元,双方各拥有50%的股份。成立于2003年6月,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包括相关子公司、关联企业股权在内的现有资产进行出资,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相应的现金作为出资。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拥有全系列商用车及乘用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其商用车使用东风品牌,乘用车使用日产品牌。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成立后,为了便于内部控制和管理,公司成立了乘用车、商用车、装备分公司、零部件事业部,代表公司对部分子公司和分公司(工厂)进行管理(分公司分布在武汉、广州、十堰、襄樊四地)。其中:商用车分公司下设有8个分公司,11家子公司,主要负责载重车、轻型商用车的研发、原料零部件采购、生产组织管理和销售业务。乘用车分公司下设有4个子公司,主要负责乘用车的研发、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生产调度及销售业务。零部件事业部下有17家子公司和一个工厂,主要负责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业务,其中有4家属二期投资公司,装备分公司下设三个工厂,一个子公司,主要负责部分汽车配件的生产销售。此外还有三个子公司,四个参股公司,其中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辖两个分公司和一个参股公司。面对如此庞大的组织结构和复杂的核算体系,以及跨区、市及省的大型集团企业,税收管理和监控显得乏力,税务所的管理无法做到完全到位。

(三)现有税收管理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最近几年我局对开发区汽车行业的管理实现了几次跨越,从把汽车企业作为一般企业管理到介入到单个汽车企业产、供、销全环节管理再扩展到对开发区汽车零部件生产、整车制造、整车销售服务整个汽车产业链管理,现在又实行专业化税务所按行业进行管理。对汽车行业的税收管理越来越精细,越来越深入,现在的管理目标、方式、手段和要求已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管理。但是按照现行的征管模式上级税务机关各部门涉及到单个企业各事项均是由管理员负责的,加上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税收管理员为应对日常事务性工作投入了大量精力,其日常工作包含有一般纳税人认定、增量、各税种评估等近30项,无疑是税收工作的“大管家”,几乎涉及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没有足够的时间、空间从事更深层面的税源管理、分析工作。随着各税种管理逐步细化,大规模临时性工作的增多,造成税收管理员工作量大,伴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这种工作压力将会逐年增加,极易出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四)对汽车行业信息化管理手段欠缺。近年来,汽车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汽车生产企业已经实现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核算的集成化,研发、生产和营销管理的系统化,供应商、分销商、维修商整合的一体化。以神龙汽车公司为例,公司近年利用SAP R/3系统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备件管理,建立了与商务领域、生产领域、PSA集团之间具备信息接口的大型应用系统,实现了汽车整车及配件供需信息网络化的物流核算,财务领域的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财务控制、资金管理、商务费用管理,备件领域的采购管理、物流管理、销售管理,系统用户部门的预算审批管理、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备件采购管理、仓储管理、价格促销信息维护、查询与统计管理等。囊括了人事、财务、产品工艺、采购、生产、质量、商务等全流程管理,通过数据接口实现内部资源共享,平均每年为公司带来约8000万元人民币的直接收益。另外汽车行业成熟的管理模式,可将一个小配件直接由流通领域追索到汽车配件生产厂家的生产小组及个人,这么强大的监管力量,是税务部门所不具备的。

(五)税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汽车行业的管理首先要具备全面的税收业务知识,从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到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的管理,从反避税到预约定价等知识的了解与实践,对税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二是要有较高的会计专业知识。汽车行业中债务重组、公司的合并与分离,上市公司股息分红等都需要较高的会计专业知识。三是要有一定的计算机专业知识等等。除此之外,还要具有相关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系统分析、计算机网络等多方面、多层次的理论知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深入了解所管理企业的生产流程、资金流动、商品流动及财务状况,才能具有综

合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从目前税务人员情况看,部分管理人员素质还不能满足大集团税收管理的需要,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完善汽车行业税收管理的五点建议

汽车产业作为的重要支柱产业,代表着现代化的方向和水平。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对汽车行业的调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杠杆。优化管理模式,强化管理手段,有利于促进汽车行业的发展。

(一)完善汽车行业税制。完善的税制体系对汽车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一是现行税收体系中主要是消费税、车购税、车船使用税重复设置的问题,要取消车船使用税,降低车购税税率,对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可以考虑按照油耗大小把燃油消费税税率分档计算,在汽油零售环节加以区分,直接施惠于使用者。二是对汽车行业商务政策要进一步界定、明确,防止将价外费用等作为正常商务政策予以抵扣或冲红。三是对汽车企业生产开发环保节能汽车新产品、开发清洁能源等给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以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生产和开发区环保节能新技术及产品的积极性。对汽车生产企业联合开发或咨询项目对外所支付的开发费、咨询费、专利和专有技术免征所得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提高我国汽车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将中介机构引入集团企业税收管理之中,充分发挥其作用。鉴于集团企业织机构庞大、经营领域广泛、关联交易频繁、内部结算复杂,税源管理难度较大的特点,加上税务机关税源管理手段欠缺,人员不足的状况,笔者以为要引入中介机构参与管理的方式,进一步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如在实际征管中,有许多大企业都是自行开发的软件系统,对这些财务软件的账目设置、功能测试等项目可委托专门中介机构进行检查,测算,这样既可节约人力成本,也会取得较好成效。又如对企业跨地区的某涉税事项进行调查、审批时,也可委托跨地区专门中介机构进行先行进行调查、取证等等。

(三)进一步完善现行税收管理模式。现行税收管理模式是倒金字塔形,税务所好比是针,各部门是线,各项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都要靠税务所。因此将税务所各项工作职责分门别类,予以细化。要将税源管理中风险等级高、业务程度复杂、综合技术应用要求高的专门事项,如纳税评估、风险事项、执法性调查、复议应诉等,从原来的属地管理的税务所职能中分离出来,实行专业化管理。

公司内部税务管理范文4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公司理财的观念也在不断的发生转变,同时公司理财的方向和路线也在不断的探索之中。

1 现今我国公司理财主要问题

1.1 公司理财目标局限性

现代公司需要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这样一种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关系的一种机制。长期以来,人多数公司的治理结构框架是股东至上原则,在这种公司治理逻辑下,财务管理的日标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最大化的财富。但是在现代企业中,除了股东投入资木外,一般管理者、职工、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都为公司的发展承担了较人的风险,如果单纯地强调股东财富最大化,忽视了公司的其他群体的利益,就会导致他们自动割裂与公司之问的利益纽带,无法培养长期忠诚于公司的员工,这与现代管理理论中逐渐重视人力资本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因而以股东至上原则为基础建立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发展与调查。而公司理财日标作为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中存在和运行的一个重要子系统,它不但间接反映着公司治理结构环境的变化结果,而且还需要根据治理结构的变化适当地进行调查。因此,公司理财日标应该适应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而变化,进而通过财务管理活动在企业价值的增长中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否则将会给公司发展带来极大的无形风险隐患。

1.2 多种理财工具的两面性

从开展理财业务公司的内部角度看,通过采用创新金融工具来提高其资产经营的流动性与安全性,并有效降低财务运营成本与交易成本来实现价值最大化,这是公司财务活动部门在内部推动新型理财业务发展的动因。金融机构则通过开发风险管理技术,可以提高理财公司的资产赢利能力以及提高现金的投资利用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惊人价值而进行创新。但是,创新的理财工具都是以传统理财工具为基础衍生出来的,如期权、期货交易等,其风险明显大于传统的理财工具。随着金融市场规模的日益扩人和复杂化,资本活动的不确定性也愈发突出。公司在努力进行多力一位经营,做出合理的投资组合的同时,所面临可能爆发的风险也在不断加人。运用新型理财工具开展业务的公司必须对其交易活动制定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包括交易的限额,亏损的限制,内部监督与稽核等。如果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和不完善,这些新型理财工具所导致的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将十分巨人,公司无法承受这种可能比木金放人若十倍的风险损失。

2 公司财务走出困境

2.1 会计报表应用之理财创新

要重视会计报告在公司理则中的应用,首先要明确会计与财务的关系。尽管人们对会计和财务的本质及二者关系有着各种不同的理解,但日前人们还是基本上接受了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财务是一个管理系统的观点。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这个信息系统一是提供会计信息,即以货币表现的资金或资本的信息,二是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财务是一个管理系统,这个管理系统组织财务活动,协调财务关系、提高财务效率。会计这一信息系统反映的正是财务管理系统中的财务活动、财务关系和财务效率,财务管理系统中的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和提高财务效率的决策与控制正是依靠会计信息来实现的。公司理则作为财务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公司资本运筹、提高公司资本运筹效率中必须要注重对会计信息的使用。

无论对外报告还是内部报告,从公司理财角度看,它们都是公司理财的基础与工具。公司理则无论从资本的运动过程(筹资、投资、经营和分配),资本的增值过程(资本存量、资本流量与资本增量),还是资本经营层次(资本经营、资产经营、商品经营和产品经营),都可通过会计报告来反映,会计报告对公司理财过程及结果的这种反映为公司对资本经营的战略决策与管理控制提供了有用的信息。

公司理财本质是要通过资本经营实现资本增值。为实现公司理则这一目标,公司在组织体制上往往根据责权利统一原则划分责任单位,形成资本经营、资产经营、商品经营和产品经营责任中心。公司理财正是要搞好公司资本经营与资产经营、商品经营和产品经营的协调与统一。公司内部报告正式是为满足公司理财的这一要求而设计和应用。从公司理财这一角度出发,公司内部报告是以资本经营报告、资产经营报告、商品经营报告和产品经营报告为主线的完整系统。

2.2 充分利用税务理财创新

在对税务筹划的现实需求和筹划原则进行全面分析后,在实践的基础上对现代企业税务筹划的基本思路进行探讨。

(1)缩小税基。由于税基是计税的基础,在适用税率一定的条件下,税额的大小与税基的大小成正比,税基越小,纳税人负有的纳税义务越轻。缩小企业的税基可以直接减少应纳税额,还可间接适用较低的税率,即在税法的许可范围和限额内,实现各项成本费用扣除及摊销最大化。如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合理选用、成本费用合理分配、存货的成本计算法和销售商品的计算法、高利润公司并购高亏损公司以冲减盈利公司的利润等。

(2)延期纳税。延期纳税是纳税人根据税法的规定将应纳税款推迟缴纳而相对节税的方法。延期纳税虽不能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总额,但纳税期限的推迟可以使纳税人无偿地使用一笔款项而无须支付利息。由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纳税人得到的延期纳税收益等于延期缴纳的税款乘以市场利率,纳税人可以把这部分现金留在企业用于周转和投资,也就是说,延期纳税实际上相当于得到了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当经济处于通货膨胀期间,延期纳税的理财收益会更加明显。

(3)转嫁税负。税负转嫁存在经济交易之中,通过商品价格来实现税负在不同交易主体之间的转移。如:企业集中采购原材料可以较低的价格成交,然后以一定价格发包给物流公司运往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把一部分税负转嫁给供应商和物流公司,或者以提高价格的方式把部分和全部税负转嫁给消费者等。税负转嫁主要以流转税为主,适用那些内部投资关系复杂、交易往来频繁的企业。

参考文献

[1] 孙险峰.我国公司理财的风险管理研究[J].商业研究,2009(02).

[2] 张先治.基于价值的管理与公司理财创新[J].会计研究,2008(08).

公司内部税务管理范文5

[关键词]避税;跨国公司;收入来源国;预约定价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跨国公司的纳税问题愈来愈引人注目。一方面,来自跨国公司的税收占收入来源国税收收入的比例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又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全球运作优势,想方设法地逃避税收,于是在跨国公司与收入来源国之间便展开了税收博弈。本文着重分析跨国公司与收入来源国尤其是我国作为税收博弈主体的特殊性和它们各自在税收博弈行为中不同策略选择下得益情况的推导与比较,从而得出收入来源国只有不断加强信息获取能力,加大稽查力度,完善税收制度,才能在与跨国公司的博弈中求得有利于自己的纳什均衡。

一、税收博弈主体:跨国公司与收入来源国

(一)跨国公司的特征

首先,跨国公司是由分属在不同国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体组成的,实际上这种实体都是依据东道国的法律组成的法人或其他法律主体。由于跨国公司内的这些实体具有不同的国籍或住所,而使得其区别于一般的国内公司。一般的公司是在一个国家领土范围内从事活动。其次,这些实体联系起来的原因是由于所有权或者其他的因素,如合同关系或者是知识产权上的联系;在多数情况下是由于所有权(股权)关系。再次,这些实体在经营管理和经营战略上是由诸多实体中的某一个公司(即母公司)所控制的,因此,在经营管理和其他的商业活动中,母公司对其他实体有向心力的作用,使得跨国公司各组成部分可以共同分享产品、技术和资源等。跨国公司与国内一般公司相比呈现许多不同,归纳起来大致有:

1 经济实力强大。来自世界银行和《财富》杂志的统计显示:2000年世界500强企业的销售总额为14.07万亿美元,占当年世界gdp规模30.35万亿美元的46.36%,将近一半。据了解,2000年世界500强企业的总资产已经超过45万亿美元,全球雇员接近4800万人,当年的利润同比上升20.4%。一些跨国公司已逐步拥有了超国家的经济实力。1999年,埃克森美孚、沃尔玛、通用汽车3家企业的全年销售收入均超过了俄罗斯当年的gdp;2000年埃克森美孚的利润额比1998年印度尼西亚的财政总收入高出了近35亿美元。这些大的跨国财团,真正可以称得上是“富可敌国”。经济实力的强大带来了一系列有利于跨国公司的连锁反应,如被投资国政府高度重视,控制、影响市场的能力巨大,持久吸引人才等等。

2 现代企业制度完备。首先,跨国公司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备的企业制度。治理结构上,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企业形态的综合配置,可以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其次,在分工协作方面,跨国公司已经建立了开放竞争体制,专业化分工极其精细,具有非常大的比较成本优势。再次,在内部机制上,跨国公司有一整套发展激励机制与企业价值观建设工程,可以激活公司的内在活力,赋予公司永久的前进动力与创新活力。

3 经营结构合理。经营结构上,跨国公司是“哑铃型”(研发和营销这两头特别重,而生产环节细小);国内企业的经营结构恰恰相反,是“橄榄型”(生产制造环节特别大,研发和营销这两头特别小)。而巨大的利润空间正是集中在研发和营销这两块。目前,多数跨国公司已经形成了结构优化机制,相应地,巨大的品牌效应、资金优势、人才优势等,使跨国公司的发展一直呈现良性循环态势。

4 垄断与内部化优势。(1)垄断优势。垄断所具有的自身优势是现代跨国公司形成的重要原因。生产和资本的集中不仅给企业带来了资本优势,也形成了其他多种优势,如技术优势、无形资产优势、利用资源的能力和技巧的优势、产品多样化优势、低成本要素投入和管理一体化优势等。随着跨国公司的不断发展,从资本、产品、市场垄断进而发展到管理、技术、人才垄断。当然,随着垄断的逐渐加强,跨国公司对市场竞争的抑制性也日益明显。(2)内部化优势。经济学家鲁格曼(rugman)把内部化定义为“在企业内建立一个内部市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内部市场取代外部不规则市场,并且由行政命令来解决企业的资源配置问题。企业组织由内部价格(或转移价格)来调节,并且使内部市场像潜在的规则市场一样具有效率”。跨国公司内部化是该定义的延伸,即当内部化的范围超越国界时就形成跨国公司内部化。由于现实经济的主要特征是许多市场的不完全性,因此,企业总会有强烈的内部化倾向。国际市场上众多的贸易壁垒和其他程度更高的市场不完全,使跨国公司的内部化倾向更强烈,而内部化结果使跨国公司形成内部化优势。跨国公司内部化优势表现为:一是避免或减少通过外部市场交易带来的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同时可以控制要素市场而增强竞争优势;二是形成跨国的内部化转移生产要素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利用本企业的特定优势,同时可以避免或减少政府的干预,避免或减少汇率风险,利用不同国家税收政策的差异所带来的利润最大化机会;三是内部化所形成的子公司网络中,不同子公司分别服务于不同的市场,以便分割市场,并利用价格歧视获取垄断利润,同时,也可以获取规模经济的利益。内部化市场的最大优势即重要特征就是转移价格的运用,在以股权控制关系为纽带的母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运用转移价格可灵活、优化地配置公司要素资源,以达到全球范围内的利润最大化。要建立内部化优势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不断提高内部化程度。

(二)中国作为收入来源国的特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的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为当今世界的一片投资热土,跨国公司的大量涌入与飞速发展就是例证之一。作为收入来源国的中国具有吸引跨国公司的优势包括:

1 开放的经济政策优势。加入世贸组织,持续引进外资,鼓励跨国公司进入中国,逐步开放中国的所有市场领域,取消各种限制,使我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开放程度;此外,我国经济发展与金融保持长期稳定,使全球投资者对我国充满信心。连续多年以来,我国都是引进外资的大国。

2 巨大的市场潜力优势。中国有十三亿人口的巨大消费市场,汽车、房产、旅游、娱乐、邮电通信、电子商务等市场都存在着难以估量的发展生机与潜力,这些对以追求全球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跨国公司来说都是极具诱惑力的。

3 各种鼓励投资的优惠措施。中国法律给予外资的优惠政策是多方面的,其适用范围和优惠程度也是相当广泛和极其特殊的,尤其是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跨国公司的各种优惠为世界少见。这些优惠待遇对中国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曾经起过并仍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

4 成本优势。据估计,在类似中国这样的低成本国家进行采购的跨国公司大约能实现20%~40%的成本节约。这些成本优势来自于几个因素:更低的人力成本、更低的资本投资成本、更低的本地采购成本、更接近消费市场、更大的经济规模,以及政府的激励。而最主要的优势来自于人力成本的差距。中国有数目巨大且技能熟练的廉价劳动力。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工人的平均收入等于美国工人的1%。经过20多年的发展,到2002~2003年,据一个美国专家的调查结果,美国制造工人的平均时薪为21.11美元,而中国只有64美分,仅相当于美国的3%。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不到巴西和墨西哥的三分之一,与印度持平。

二、跨国公司给收入来源国实施税收征管带来的挑战

(一)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从20世纪80年代初,一些跨国公司开始进入中国。中国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陌生的潜在大市场,因此,跨国公司采取分阶段循序渐进、逐步发展的策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面对其他跨国公司在华的投资竞争,不少跨国公司采取收购股份方式直接进入中国投资。日本的五十铃公司通过购买股份与中方建立了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这种投资方式无须建立新企业,从投资到投产没有间隔,因而具有进入中国市场快的特点。1993年以来,跨国公司在华开始了大规模和系统化的投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1)大多数著名跨国公司开始在华投资。(2)投资项目数量急剧增加。20世纪80年代,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多数仅有一两个项目。1993年以来,其在华投资项目猛增。(3)投资额急剧扩大。20世纪80年代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多数属于试验性项目,因此单项投资额度不大,有的仅有一两万美元。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单个项目投资额平均超过1000万美元,超过1亿美元的项目越来越多。不少跨国公司在华实际投资额超过10亿美元。(4)投资的系统化程度加强。随着投资规模扩大,许多跨国公司在华投资项目纵向一体化(既投资最终产品,也投资零部件生产、售后服务和技术开发)和横向一体化(既投资制造业,也投资服务业;核心业务领先,其他业务跟进)趋势加强。将在中国的项目协调为统一的系统,最大限度地使资金、人员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优化组合,产生整体效益。(5)跨国公司三大环节进展迅速。在跨国公司全球网络中,生产制造中心、研究开发中心和管理运营中心是三个重要的环节。连续十几年巨额的外商直接投资已把中国变成世界的工厂。中国作为跨国公司的制造中心已初具规模。近几年,一些跨国公司又开始在中国建立只针对中国市场的适应性技术开发中心。但由于中国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欠发达,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落后,更由于没有完全放开对跨国公司在华从事金融、信息、贸易等服务业投资的限制,中国还难以作为跨国公司的营运管理中心。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研发项目有如下表现:一是支持当地企业的生产、销售、开发新产品。如通用汽车参与投资的泛亚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建立后,对别克轿车进行了600多项适于中国情况的技术调整。英特尔公司6年来完成研发项目100多项,成果全部推向市场。ibm设立中国研究中心以后,着重对汉语语音识别和输入技术进行研究开发,其产品被许多公司采用。二是实现全球研发(r&d)联网。美国宝洁公司要实现全球范围24小时不间断地进行生产、管理和创新,并与全球18个研发中心联网进行全球开发。三是充分利用当地廉价的智力资源。美国联合技术公司在上海设立了一家“虚拟研究所”,自身并无研究人员,而是同中国16家大学和科研机构合作,从事研究开发的组织工作。几年来,这家研究所同中国研究机构合作签订了56个研究合同,共投入150万美元,已完成了25个项目。

(二)跨国公司的进入对收入来源国的税收征管带来的挑战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跨国公司更多地进入中国,大量资本、技术、管理经验及人才战略等随之涌来,这一切给作为收入来源国的中国带来了多层次、多方面的冲击,中国的涉外税收面临挑战。

挑战之一:跨国公司的国际性涉及到了国家之间财权利益的分配均衡,强化国际税收立法和管理十分重要、迫切。跨国公司通过广泛的集团网络,跨越国界进行生产、销售和服务,内部成员分布在若干国家,收入全球化、多源化、复杂化,对跨国纳税人征税必然涉及所得和费用在同一集团成员不同国家纳税人之间的划分,涉及到国家之间税收利益的分配。国际税收是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重要手段。近几年,一些发达国家税务当局纷纷加强国际税收立法和管理,并成立专门的国际税收管理机构,以确保本国在跨国税收权益的分配中处于有利地位,获取更多收入。强化我国的国际税收立法及管理,争取我国在跨国税收权益的分配中取得公平的份额,已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挑战之二: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策略的转变,使跨国公司对中国子公司的控制更强,税收监控难度加大。为了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到管理决策等方面控制子公司,使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更符合跨国公司集团的整体目标,近几年,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策略转向控股或设立独资企业,投资重点转向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内部生产、销售、技术以及管理更强调一体化。跨国公司对中国子公司控制的力度增强,这必然使子公司在费用的分摊、所得的归属、股息的分配以及高新技术转让的方式、策略、技术定价等方面,与集团关系愈加密切,愈加受控于外国母公司;而作为收入来源国,中国对其税收监控的难度加大。

挑战之三:跨国公司集团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与维护税收的公正、公平产生冲突。跨国公司通过独有的组织结构、经营战略、内部统一安排,在原材料、产品、技术转让、服务等方面进行转让定价,转移和改变集团内部或关联子公司的跨国交易价格,将利润在集团内部不同子公司、不同国家之间进行转移,是其保证全球利益、长远利益最大化的主要形式,这损害了税收的公正、公平原则,是反避税的重要关注点,但由于跨国公司集团内部安排的隐蔽性以及价格确定的复杂性,使得转让定价反避税成为国际税收征管的难点。

挑战之四:跨国公司内部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对收入来源国税收征管的理念、方法和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跨国公司实施有效的征管,就必须要有一整套能够获取、分析其信息的手段,包括获取信息的机制、人才和管理手段、审计技术等。没有获取跨国公司信息的渠道,税收征管人员没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对跨国公司的审计不具备现代化的审计技术,收入来源国的税务人员即使进入跨国公司也会在复杂的数据、高度的信息化和高超的管理技术面前束手无策。

挑战之五:跨国公司对税收信息和税收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跨国公司业务复杂、内部安排多,为了避免受到税务处罚,降低税收风险,它要求税收服务专业性更强、服务更快捷、信息更全面。对此,跨国公司除了在其内部专门设立税收企划部门,不断研究收入来源国的税收政策及应对策略外,还长期聘请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全方位的纳税指导,这样,跨国公司对税收问题的研究随着税收信息量的扩大而愈加深入,收入来源国税收征管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

三、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避税情况

(一)当前跨国公司在我国的纳税情况

我们先来看一组数字,根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5月23日公布的统计结果,1-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国有企业和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实现利润389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20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1%;集体企业137亿元,增长26.9%;股份制企业2015亿元,增长24.2%;私营企业401亿元,增长28.8%。相比之下,唯有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的利润仅为1075亿元,不但没有增长,反而出现了下降,降幅为3.5%。还有数据显示,外商投资企业的亏损面在过去的近二十年不降反升:企业亏损面在1988~1993年约占35%~40%;1994~1995年约占50%~60%;到了1996~2000年达到了60%~65%。

上面我们分析的是所得税的相关数据,再来看流转税的相关数据。1992年在国家工商税收中,涉外税收所占的比重是4.3%;同期外商企业的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产值的7%,1998年这个数字升到了24%,可是工商税收的比重到2000年才仅升到了17.5%,2004年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28%,而2004年工商税收的比重仅为20%。

造成上述局面的原因至少有二:一是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着我国颇为优厚的税收优惠政策,各种减免税及出口退税的政策倾斜,使得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率大约在11%左右,是国内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23%的一半不到;增值税税率大约10%,也比国内企业低。二是跨国公司等外商投资企业普遍实施避税措施。比较保守的估计认为,目前全国约有50万家外企,每年亏损金额在1200亿元以上,每年仅通过转移定价,我国就损失税款近300亿元。

(二)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避税策略选择

跨国公司一般的避税措施有转移定价、资本弱化、滥用税收协定、避税港等。但是据统计,企业采用转让定价手段实现的避税要占到避税总金额的60%以上。特别是跨国公司凭借其生产全球化,在制定内部交易价格时,往往可以便利地应用转移定价的方法,达到减少税负增加利润的目的,并逃避税务当局的监管。另外,由于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复杂,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晰,在引进外资过程中只注重引资的数量,不注意对外资的管理,导致企业与投资者、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等关联关系错综复杂,关联交易多而且隐蔽,这些也为跨国公司实施转移定价提供了便利。正因为转移定价是目前最常见的一种避税方式,我国当前开展的反避税工作主要是针对关联企业利用转让定价避税问题。如何加强对企业转让定价的管理已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关注,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有近70个国家制定了专门的转让定价税制。对企业转让定价进行监控已成为各国政府反避税工作的重点和关键。

四、我国的反避税工作

我国反避税工作起步较晚,直到1987年,深圳市才率先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与关联公司交易业务税务管理的暂行办法》。1991年7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首次增加了反避税条款。1998年,国税总局第59号文《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讨论稿。《规程》的下发施行,表明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的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机制。“九五”期间我国还开始着手对反避税法规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对反避税工作实施了分类管理、分类指导,推行了反避税工作目标考核制,使转让定价税收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全国绝大多数地区都开展了反避税工作,一些省市还建立了反避税的专职机构。我国反避税工作中较成功的几点措施包括:

(一)《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定》的颁布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纳税人跨国交易行为越来越多。一些纳税人往往利用不同国家间税收征管上的差异和漏洞,特别是一国税务部门对纳税人跨国交易情况掌握不够准确的现实进行偷避税。因此,在国家间的税收协定中,基本上都规定了为防止偷避税而交换情报的条款。2001年初,国家税务总局了《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定》(国税发[2001]3号),对实施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国和其他国家交换税收情报的有关事项,也意味着我国将更多地利用国际税收情报查处跨国偷避税案件。

(二)先进管理信息系统的引入

在10多年反避税工作的实践中,反避税人员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有关反避税必备的法规、国际协定、企业资料及案例等信息仅靠手工收集、整理、使用,速度慢、不准确、不规范,严重影响了反避税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反避税管理信息系统。它是针对反避税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规定,由国际税务司提出业务需求,信息中心经税务总局领导批准,委托深圳市地税局设计、开发完成的。反避税管理信息系统的广泛使用对提高我国反避税工作的整体水平起到了一定的拉升作用。

反避税管理信息系统主要解决转让定价的税收管理问题,而转让定价的税收管理是目前我国反避税工作的重心。反避税管理信息系统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业务信息管理,主要是建立和完善反避税工作的基础资料,包括法律法规、税收协定、案例信息、商品(产品)价格与费用标准信息、外汇汇率以及企业资料等,为对具体企业进行转让定价调查、调整提供了丰富的资料;第二部分是业务操作管理流程,包括关联关系认定及交易额认定、调查审计对象的选择、调查审计实施、举证和举证核实、调查方法的选择、税收调整的实施等部分构成,使转让定价的选案、调查及调整遵循统一的标准、规范的流程,可以大大提高反避税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效率。例如,在审计选案中,系统设计了18个单项指标,反避税人员可以选出一些指标组合成综合指标,再输入若干企业的资料,系统就会自动排列出符合标准的企业名单,作为进行转让定价调查的对象。反避税管理信息系统是加快税收信息化的重要内容,是当前我国税务机关征管软件ctax系统的组成部分,其成功运行并接入ctax系统,将提高税收信息共享的程度。

(三)强化跟踪管理,巩固反避税成果

在大量的工作实践之后,我国税务机关认识到对结案企业的跟踪监控是巩固反避税成果的主要手段。近几年来,税务机关均按照《规程》的要求,对结案企业实施三年的跟踪管理,跟踪监控企业投资、经营状况、关联交易、纳税申报额等指标及其变化情况。通过对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分析,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对于仍存在转让定价避税问题的企业,在跟踪期内做税务调整,以巩固反避税成果。

(四)一种新型反避税措施——预约定价

1998年国税总局第59号文《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其第十一章第四十八条首次提到:允许企业通过“预约定价”的方式缴纳关联企业间的交易所得税,即允许企业和主管税务机关就相关应纳税所得或者销售利润率区间,进行商谈论证,并据此纳税。2001年新《税收征管法》第36条及其《实施细则》第51-56页对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处理进行了规范,并对预约定价的方法和追溯调整的期限做出了具体规定。2003年国税发[2003]47号文对《实施细则》第56条进行了补充说明和解释。2004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国税发[2004]118号,以下简称“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该文的表明全国性的统一法规“预约定价”开始全面铺开实行。

“预约定价”,又称“预约定价协定制”,在我国称为“预约定价协议”,它是指纳税人事先将其和境外关联企业之间(有些国家还扩大到境外关联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与财务收支往来所涉及的转让定价方法向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后,作为计征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依据,并免除事后税务机关一定期限内对其定价进行调整的一项制度。预约定价是国际通行的一种纳税方式,除了可以减低政府部门的漏征税风险与审查成本,跨国公司也减低了被稽查后双重征税的风险,因此,预约定价制度是当前许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转让定价调整方法。

传统的转让定价税制着眼于关联企业间违反正常交易原则转让定价的事后调整。但是在各国的税收实践中,这种事后调整方式暴露出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调整的价格很难确定,也很难找到符合正常交易标准的调整价格。第二,一方面是税务机关举证材料难以齐全;另一方面,纳税人为了证明本身的转让定价方法符合正常交易价格,也需要提供相当繁琐的资料进行举证,而作为纳税人往往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拿不出完全足够的材料来满足举证要求。第三,新的双重征税现象难以消除。通过对企业转让定价的调整,增加了被调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如果对方关联企业未做相应调整,就会造成新的国家双重征税,引起税务争议。第四,税收收入不稳定,容易引起争议和征纳双方的矛盾。税务处理的不确定性和滞后性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造成对经济的过分干扰,调查时间过长,消耗征纳双方大量人力、物力等。

“预约定价”的出现使转让定价问题开始有了一个更主动的做法,无论单边、双边还是多边都是主动地去约定,而且税务机关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和跨国公司意见的重视,乃博弈的题中应有之义。它对企业的关联交易原则和方法做出了安排,而且这种安排基于一定的假设条件,即根据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和其所能承担的风险来核定合理的价格;也就是明确了企业的角色——该企业在集团中的功能定位。主要研发的企业和不承担研发功能的企业在利润上自然是不一样的。它将从更宏观的层面上优化投资环境。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的出台,同时还意味着中国政府在税收管理方面更加透明化了,有利于更多地吸引外资,对于税务机关也是颇有益处。这个规则是“把主动权交给企业”,税务机关是“以静制动”,自然可以降低监管成本,节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以前各地政府在执行有关规定时,出于对优化本地“投资环境”的过多考虑,使得有些时候执法力度不够。“预约定价实施规则”的出台,再配合全国性软件系统的使用,将使得在这方面的执法更加统一和一致,有利于稳固国家税基,减少漏征与少征税款。因为可以预约定价,对广大的跨国公司来说有了明确的方向,使得它们在实施转让定价财务安排的时候,必须考虑到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总体上来说,该规则发出的信号对规范企业行为带来的作用应该远大于通过其他方式调整税收带来的直接效益。

虽然“预约定价实施规则”已经比较详尽,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肯定会碰到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所以应该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以便更好地推行此项制度。预约定价本身实施程序复杂,企业接受预约定价需要时间。从调查分析、协商谈判至协议签订历时较长,企业和税务机关都需要花费较多人力、物力、财力。如果不注重效率,那么非常好的制度设计会因不效率和不及时而前功尽弃。预约定价协议达成的关键就是确定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而这需要大量有关关联企业、同行业企业、国际税收相关动态、经济环境相关信息等等。这些信息的收集、分类、分析的工作量极大,所以,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建立可信赖的价格信息系统,彻底解决我国多个部门管理、信息渠道不畅通、不公开的问题,使预约定价的基础性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减少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预约定价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不但需要熟悉税务,还要通晓会计、外语、谈判等方面的专业技巧,这就需要一大批对各种相关知识有充分了解的综合型人才。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应该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另外,可尝试引入第三方中介服务的方式来解决税务机关的人才配备问题。

税务机关要与海关、外经贸、商检局、国家统计局、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起经常性的联系与沟通机制,大量收集和分析与转移定价有关的最新情报和动态。这样才会比较迅速、准确地确定合适的转移价格。有些国家的预约定价申请需要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如美国的收费标准为5000~25000美元,我国目前尚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但是一定要尽快明确是否收费以及收费的具体标准等。

[参考文献]

公司内部税务管理范文6

【关键词】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内容

集团公司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形成的组织结构模式,一般由母子公司构成,研究其税务管理工作,有效降低税负并规避涉税风险有着重要意义。笔者认为,集团公司税务管理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税务管理组织分工;税务登记、税务核算及纳税申报;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税务审计及税务稽查;税务筹划;税务管理的奖惩办法。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税务政策及法规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及时收集、税收法规;建立健全税务管理规章制度;研究会计、税务制度的差异,处理好二者关系;做好税务筹划,降低运营成本。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遵守国家税务政策,打造公司诚信纳税形象;维护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协调好公司与税务部门的关系。下面从七个方面论述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税务管理组织分工

大中型集团公司根据需要,可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隶属于集团财务部,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税务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职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审核各类经济业务的税务处理流程;服务、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的税务管理工作;对子公司的税务筹划工作进行论证并促进实施;建立与税务部门良好的沟通渠道,形成和谐的税企关系;负责集团本部的纳税申报及日常税务管理工作。子公司税务管理职责:执行集团公司税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对本单位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负责本单位的税务登记、税务核算及申报;负责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及筹划;负责本单位税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本单位各项经济业务涉税问题进行把关,在重大经济业务活动发生前与集团税务部门协商沟通和汇报,防止出现重大涉税问题。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制定业务流程中的税务处理流程,并执行税务处理流程的规定。

二、税务登记、税务核算、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

(一)税务登记方面

集团新设子公司办理税务登记前,应及时报告集团税务管理部门,由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根据税收征管范围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指导子公司选择合适的地区进行国、地税登记;子公司因经营场所变动需变更征管范围时,由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指导、协调办理;子公司宣布歇业或清算时,原则上应先对清算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问题解决完毕,再办理税务及工商注销手续。

(二)税务核算及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做好税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避免出现如兼营行为没有分开建账导致从高征税,核算不清导致核定征税,缺乏有效凭证导致企业所得税汇算调增损失。子公司应充分考虑税务成本,事前对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税务审核并积极进行税务筹划,事后对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并找出税收异常变动的原因,从而达到合理运用税收法规节约税收支出之目的。税收核算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开展,当公司税收筹划涉及到调整税收核算的,应按照税收筹划要求进行核算;对经济事项的处理涉及到税法和会计法中不明确之处,或税法与会计法之间存在冲突时,应作出一个合理选择。

(三)纳税申报方面

严格执行纳税申报流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税务会计每月依据应交税金明细账与相关涉税科目等资料填制纳税申报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按规定上报,同时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子公司需延期申报时,应按有关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集团备案。

(四)发票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领取、开具、接收和保管本单位的各类发票。在经济业务运行中,应按发票使用规定,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开具和取得合规的发票,严格杜绝跨期发票或过期发票列支成本费用;避免业务人员人为压票影响增值税抵扣和不能按期抄报税的情况。三、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方面

子公司应建立税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税务档案管理,定期对本单位税收实现情况进行分析,建立本单位税负率标杆。当税负出现异常变动时,应及时分析并向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提交税务分析报告。子公司应及时整理、装订本单位的税务报表,对每年所得税汇算中调整的明细事项,应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对每次国、地税稽查中出现的问题,要专项整理归档。税务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税务资料、档案的移交手续,按照会计法规要求,实施监交。

四、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

集团本部各单位应及时向集团税务部门提供有关纳税申报的资料,承担税款;集团本部单位的各类资产损失(坏帐损失,投资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处理损失),在年终由集团税务部门负责收集清单,报董事会申请核销,经批准后向税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集团本部各单位在对各类资产进行盘点的基础上,查明损失原因、分清损失的责任、完备损失的原始手续、资料,准确计算资产损失的计价金额,需做进项税转出的按要求转出。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参与合并纳税的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年终时按照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部署进行所得税汇算工作,股权发生变动不再符合合并纳税条件的,应及时将股权变动情况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子公司进行财产损失申报、所得税汇算需聘请税务中介机构时应服从集团统一安排;各单位聘请中介机构作税务顾问,要将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双方合作的业务范围、费用等有关事项报告集团备案。

五、税务审计及检查方面

(一)税务审计方面

原则上由集团税务部门统一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进行税务专项审计。集团公司对审计过程实施监控,子公司审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与集团沟通;子公司税务审计报告必须经集团审核确认,正式审计报告要交集团备案。

(二)税务检查方面

对子公司税务稽查事项的规定:对各级税务部门的纳税检查,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子公司财务主管为税务检查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接受询问和解释,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应经本单位财务主管审核批准;在得知纳税消息或接到纳税检查通知书时,应及时报告集团税务部门,对本单位存在的税务问题应及早发现并提出解决方案。检查中,要积极与检查人员沟通,时刻关注整个检查进展情况,对涉及到集团层面的涉税处理事项,在了解事情全貌后给出答复;检查后应及时将稽查结果整理归档并交集团备案;税务检查结束后,子公司应积极取得税务检查结论草稿,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复核税务检查结论,并制定改进方案。

六、税务筹划

子公司财务主管和税务会计应积极关注和学习各类税收法规,要认真研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在经济业务发展过程中积极取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各种申报材料。各单位开展的各类税务筹划,实施前应征求集团税务管理部门意见,筹划方案应提交集团备案;集团定期组织子公司讨论税收筹划论证会及举办讲座,提高税务人员税收筹划意识。

公司内部税务管理范文7

首先,在思想上重新塑造自己。

思想决定行为,不能从思想上真正的认可和接受,就不能从行为上完美的融合与体现。为此,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我是#人,心中牢固树立了#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观。

其次,在行为上改变自己。

刚入公司时,不重视公司规章制度,现在,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从行为上不断完善,得到了主管领导的肯定。

第二,通过认真履行职责,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在本次企业运作仿真实验中,我担任a24组科世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一职,属行政部管理人员,负责行政部的内部管理工作以及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事务。同时,由于财务部人手不足,我还兼任公司的税务员,负责税务发票的管理、各项税款的申报和缴纳工作。

第九年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别有秘书工作和税务员工作。在公司行政部的日常工作中,我的职责具体包括:负责起草工作、总结、有关上报材料和公文,负责公司正式文件、决议的编号、登记、存档工作,做好公司的会议记录,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打印、校对、分发工作,负责公司内部管理工作,努力做好公司的宣传工作,提高公司的影响力,协调沟通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联系,加强行政部与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生产部、物流部等部门的联系,落实上述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及时、准确地向各部门传达相关信息,积极、稳妥的做好与其他公司的联系工作。至于税务员的工作主要是负责管理增值税专业发票,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的申报和缴纳工作,负责出口退税的工作,负责高新科技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政策的申请工作,负责专利产品增值税返还工作。

第九年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一) 秘书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1、负责公司正式文件、决议的编号、登记、存档工作。虽然公司是虚拟的,公司的运作也是虚拟的,但是,在虚拟运作的过程还是会产生一定数量的文件,有各种合同、申请表、登记表、公司内部记录文件等等,有电子版的也有纸质版的,第八、第九年的业务都结束了,两年的文件加起来也不少,作为秘书,我首先把这些资料文件收集起来,

再分各个部门加以整理。

2、做好每一次的会议记录

本公司第九年一共召开了五次全体会议,其中有一次是有关公司经营战略事宜的全局性会议,这一次会议是对公司在第九年的经营策略转变方向的讨论。会议过程中,我都能对每个人发言的做好记录,总结出高层中认为最有效同时也最有利于公司的决策,协助总经理做出会议的总结、得出最优的经营计划总方案。

3、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内部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各部门传达相关信息,积极、稳妥的做好与其他公司的联系工作。我根据季度计划,跟踪每个部门的工作是否按照计划执行,并做好业务记录。

(二)税务员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公司内部税务管理范文8

[关键词]上市公司;税务内控体系;构建意义和方法 

 

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大,业务复杂多样,涉及的税种、税收政策及调整变化较多,涉税事项形式多种多样,涉税审批、购票、包括固定资产在内的各项抵扣业务量大,有些涉税事项处理极为复杂,有时税收政策的变动对公司税收筹划和生产经营决策影响较大,作为上市公司,纳税已成为影响其经营决策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因素。全面防范税务风险已成为上市公司风险控制的重要工作。2010年4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保护企业财产安全、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具有积极推动和促进作用。在上市公司建立一套完善的内控体系的同时,构建一套适合上市公司的税务内控体系将对防范涉税风险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上市公司的涉税事项和公司内控体系中涉税流程、风险控制点、审批权限等内容探索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和构建方法。 

 

1 构建适合上市公司税务内控体系的重要意义 

 

1.1 上市公司纳税风险的来源 

纳税风险来源于纳税人在计算和缴纳税款方面承担的各种风险,进一步讲则是纳税人因负担税款、违反税收法律规定等原因而可能遭致利益受损的可能性。企业因纳税风险而带来的利益损失更多是和税收政策遵从和纳税金额核算有关。主要包括交易风险和遵从风险:交易风险是指企业各种商业交易行为和交易模式因本身特点可能影响纳税准确性而导致未来交易收益损失的不确定因素。遵从风险是指企业的经营行为未能有效适用税收政策而导致未来利益损失的不确定因素。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发展以及税务征管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因对有关纳税事项进行了错误的处理给企业带来的信誉危机和经济损失愈加严重,纳税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变得越来越重要和急迫。 

1.2 上市公司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 

(1)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在经营发展中涉税事项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也就是建立一个程序化、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手册,一旦控制住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即使具体办事人员不懂税务知识,只要能按设计好的程序操作,同样能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 

(2)随着交易内容、核算体系的改变,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税务内控制度。实践一段时间后,企业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根据业务的变化对内控进行优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易风险和核算风险。 

(3)有助于提高企业纳税意识,也有助于企业财务利益的最大化。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会越来越重视纳税工作,纳税工作与纳税意识的加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 

(4)能加强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工作联系,便于对办税人员进行税法和税务知识的培训。7 大类23个税种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和账务处理,都需要通过办税人员的计算付款。明确设置税务内控体系能加强征纳税主体之间的直接联系。 

(5)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税务内控体系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和鼓励政策,进行投资、筹资、企业制度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决策,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产业结构优化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2 构建适合上市公司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2.1 建立税务内控体系的方法 

第一,建立完善的税务内控制度,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设立专人专岗,收集各项财政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对其整理、分析并确定与企业相关的有效收集涉税业务信息; 

(2)构建良好的财税信息的沟通平台,及时将各项信息传递至有关人员有关岗位; 

(3)根据企业业务特征、所在行业税负特点、所在地区的税务环境以及有关税法规定等制定企业纳税规划或计划(年、季度、月); 

(4)分析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做好采购、生产、销售、工资方法、费用报销、资产处理、利润分配等企业存在(或潜在)的各种纳税环节的分析,并根据税法加以控制; 

(5)及时申报纳税、缴纳税金; 

(6)做好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建立良好的企税关系; 

(7)建立涉税档案,保管好各类涉税资料、凭证; 

(8)建立纳税应急措施; 

(9)定期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自检,及时纠正错误。有条件的话,可以聘请有实力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税务中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 

(10)定期对有关领导、员工进行财税培训。 

第二,按年度编制办税人员工作手册如表1所示。 

第三,编制各税种流程图及风险控制矩阵,标注风险控制点,如上图所示,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流程。 

第四,建立完善的税务审批程序。 

(1)执行:它是整个办税工作体系正常运作的实际操作部分,主要指办税岗位上的办税人员依照税法和相关会计法规,从企业税收筹划的角度出发来处理税收相关工作。办税人员应当根据确立后的税收筹划方案的主要内容来进行相关的办税工作,具体包括办理税务登记(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统一购买账簿、凭证,负责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领购和管理,负责本单位各种应交税款的计算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办理减税、免税、退税事宜,报送会计报表和相关资料,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清算、检查等。必要时还要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等。 

 (2)内部监督: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中内部稽核制度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办税工作也离不开稽核,这样可以利用企业内部稽核制度建立一个监督体系来监督办税工作,全面防范企业涉税风险。 

建立好税务内控体系,并不等于完成了税务内控工作,内控的真正建立,不仅需要单位高层领导的重视,需要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还需要对各涉税岗位进行培训。培训要包括税收政策、内控制度和意识形态几个方面,从而加强领导和员工的法律遵从度,提升员工素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税务内控体系的重要作用。 

2.2 建立税务内控体系后对涉税风险的管理 

(1)建立风险控制环境:包括建立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纳税文化和要求。企业管理层在建立书面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时,应明确以下几点:企业应遵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照章纳税;企业应积极争取和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企业和分支机构必须要设置税务负责人;企业涉税风险管理部门从交易开始时参与。 

(2)评估涉税风险:就是企业具体经营行为涉及涉税风险进行识别和明确责任人,是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要考虑以下几步:理清企业有哪些具体经营行为;分析哪些经营行为涉及纳税问题;这些经营行为分别涉及哪些涉税风险;所有涉税风险中,哪些是主要风险;和这些涉税风险相关的工作岗位有哪些;这些岗位的相关责任人是谁等。 

(3)制定涉税风险控制策略、设计控制措施。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包括:避免涉税风险、保留涉税风险、降低涉税风险、利用涉税风险。上述策略的制定与实施是在企业管理层批准或授权的前提下由企业涉税风险控制部门执行的。设计控制措施是指为完成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授权、调整以及责任的分配等。 

(4)信息交流和沟通:加强与上市公司的沟通互动既是个性化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个性化服务的前提。上市公司对税法的高度认同和对税务机关的信任,也是影响其遵从行为的重要因素。上市公司通过主动加强与税务机关的互动沟通,一方面深化上市公司对税收政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征管措施的认识和理解,交流双方感情、达成充分互信,排除合作障碍问题,共同营造和谐、共赢的征纳关系。加强对风险管理涉及部门和人员的培训和沟通。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和目标应让风险管理涉及部门和人员所熟知。涉税风险管理的流程和结果应被书面记录。 

(5)监控实施效果:监控实施效果就是再检查涉税风险管理的效果,并对涉税风险管理效果进行总结的流程。涉税风险控制是一个过程,上述活动并没有一定的先后顺序,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上述活动是持续进行的,其目的是使企业保持对涉税风险连续的识别、分析、计量、控制及改进的能力,所以上述活动贯穿于企业内部日常经营行为中,以应对企业所处环境的快速变化。 

 

3 结 论 

以上是本人结合上市公司的涉税事项和公司内控体系中涉税流程、风险控制点、审批权限等内容探索的一套构建税务内控体系的意义和构建方法,我相信企业通过构建一套完整、系统、高效的税务内控体系对上市公司防范涉税风险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2]企业内部控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3]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m].北京: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 

[4]刘东明.企业纳税筹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公司内部税务管理范文9

三是风险基金计提得不到认可问题。期货市场是金融投资领域内的高风险市场之一。为有效防范期货市场的风险,增强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根据《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期货公司可以按手续费收入的5%计提风险准备金,专用于弥补风险损失。然而税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期货公司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仍应纳入征税范围。照此办理,不仅增加了期货公司的经营成本,更为严重的是,对本已不足的风险准备金计提所得税,进一步削弱了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增添了压力。

四是地方税制的差异导致对期货公司的重复计税问题。税制改革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在深入进行。但是,由于全国各地税制改革进展有别,步调不一,各种特区和特殊税制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有的地区完成了国税和地税的分离,有的则仍然实行统一征税,有的甚至还实行包税制。地区税制的实际差异导致了期货公司及其各地营业部的纳税困惑。有的地区对期货公司的手续费收入总额进行全额征税,存在着交易所和期货公司重复征税的不合理现象;地区税制的差异也导致期货公司营业部之间纳税成本不一,如果地区税制协调不好,同样也会存在营业部和公司重复纳税的问题。

总之,由于我国现行期货市场税收征管政策尚未完善,对期货业的税收征管存在着诸多不公平、不合理等问题,加大了期货业的税收负担,没有很好地对新兴的期货市场起到扶持、保护和促进作用。鉴于此,完善期货市场的税收征管政策,已经成为期货业久已盼望的心愿和共识。

完善现行期货公司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已经明确提出要进行税制改革。《意见》不仅承续了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这一精神,而且对“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的改革还作了具体部署。学习和领会《意见》精神,针对现行期货市场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几点完善建议:

首先,期货业应享受与金融业相同的税收待遇。期货业能否被列为金融业的争论已因《意见》的公布实施而得以根本解决。《意见》中已明确将期货公司定性为现代金融企业,并要求严格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加强管理,把期货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据此,税收征管应贯彻执行《意见》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将期货公司与金融业列入同类,享受同等的税收征管待遇。

其次,公平合理地确定期货公司营业税基数。如前所述,期货公司营业收入中包括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这部分手续费并不为期货公司所有,并非真正为期货公司的经营所得。换言之,期货公司的真正营业收入应该为扣除代收部分后的净收入,并应以此来计税。期货业应该比照金融保险业同等待遇,在按照规定向客户收取业务手续费时,以折扣(折让)方式收取的,可按折扣(折让)后实际收取的金额计入应税收入。故此,在实际税收征管中,应将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收取的这部分手续费加以扣除后,再计征期货公司的手续费,以真正体现税法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三,风险准备金应作为期货公司的税收成本据实扣除。期货市场是金融投资领域内的高风险市场之一。为有效抵御因市场不可预测的剧烈变动或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等原因所导致的债权损失,期货公司设立风险准备金是完全必要的,这也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通行的惯例。与国际期货市场的标准和保证期货市场稳定的实际要求相比,目前期货公司的风险准备金的数额,普遍远远未能达到最低的准备限度,期货市场防范和化解风险普遍存在着较大的基金压力。鉴于此,税收征管应该与国际通行的规定接轨,明确期货公司所计提的风险基金不属于纳税所得,不再征取税收,切实贯彻执行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鼓励和扶持期货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扩大风险准备金数额,增强市场风险的抵御力。

第四,统一税率标准和税收管辖范围。资本市场的一个显著特点,表现在它整体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必须具有统一性。统一性能够有效地破除地方经济保护主义,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有力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征管政策完善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期货行业的税率标准,从而为期货行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明确管辖范围(如期货公司的营业部,是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资格,不应该按现行制度在属地缴纳企业所得税),避免出现多头征税或重复征税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