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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项目集锦9篇

时间:2023-06-26 16:15:52

农村建设项目

农村建设项目范文1

一、存在的问题

县级层面:

1.管理权责不明。乡镇项目建设按照资金来源部门归口管理,多以发文单位为主管部门,如交通局发文批准的项目,主管部门则为交通局,发文为多部门的,以牵头部门为主管部门,其余部门配合实施。但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门职能交叉,相互沟通不畅,管理权责不明,资金都往一处投、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

2.项目监管乏力。一些部门只重视乡镇本级实施项目的管理,轻视对村级项目的监管,对下达的项目,基本上都将乡镇作为主体主责部门,由乡镇负责组织村级实施。有些项目甚至按照项目所在地划分,所在地乡镇只是挂了一个项目业主的名称,在该项目中的作用仅仅是资金支付的时候签个字,走走过程。这种情况下,乡镇对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造价、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程序一概不知,若因项目质量方面引起的群众纠纷,有些部门不但不引起高度重视,反而让项目业主出面解决,引起诸多的矛盾,这些项目在乡镇笼统称为“带帽子”项目。

乡村级层面:

1.管理经验欠缺。乡镇整体项目管理水平较低,目前乡镇人员紧缺,编制长期空缺或者被县级部门抽调,从事项目管理的大多是没有项目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而且不是专门负责项目管理一事,多数是身兼数职,对项目管理缺少系统性的知识。在签订项目合同方面,多数中高山地区的乡镇,没有统一规范的合同样本,大多是从互联网上下载使用。

2.缺乏长效监督机制。村级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多为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实际上也是普通群众,缺少工程管理知识和经验,对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程序知之甚少,相关知识积累不够,造成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缺位,监管不到位,监督止于表面、流于形式。这种情况在平坝乡镇还不是很明显,平坝乡镇的群众见识广,村组干部各方面经验都较为丰富,但在中高山乡镇尤为突出。

3.“重建设轻管理”现象突出。近年来,在农村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投入较多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但是建成投入使用后,由于乡村两级缺乏运营维护资金,乡村“管理者”身份缺失,对建设的道路、水利、桥梁、文化场所等基础设施缺少可持续服务。有的基础设施老化,损坏严重,“重建设轻管理”现象突出。

4.重眼前轻长远。一些乡村受当时建设理念、项目、资金等因素制约,规划不够合理,加之后续建设未及时跟进,基础设施配套比较滞后,已无法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有的对乡村对项目建设缺乏全面深刻准确的把握,规划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强,增加了农民负担。个别乡村对农村项目建设认识存在偏差,认为任务就完成了,对于项目产生的效益、后续提升、基础配套等方面重视不够。

二、对策与建议

(一)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大县级部门监管力度。在厘清各部门权责的同时,要充分考虑乡镇人、财、力不足的问题,县级业务部门承担对乡镇实施的相关项目的业务指导,牵头对乡镇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进行会审和指导,而不是只管下文件不管业务技术指导。要高度重视和发挥好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对违反政府投资管理相关制度的项目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严肃处理。

(二)明确一个目标,坚持科学规划。即围绕打造村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这一目标,坚持着眼长远、科学规划,设计时要综合考虑乡镇所处地理位置、乡情村情、乡村特点、经济状况、未来发展等因素,确保符合农村实际。要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的意见,提高农村项目建设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

(三)加强对乡镇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针对乡镇项目建设特点及存在的实际问题,健全完善乡镇建设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乡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建设、实施、结算等环节的管理要求,严格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建设项目新增债务审核、预警、通报机制,坚决制止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分包转包等违规行为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增强项目实施环节的风险防范。

农村建设项目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中心,把推广使用沼气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相结合,与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相结合,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大力普及农村沼气,努力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促进我县农村沼气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总体要求:在项目区进行“一池三改”,即每户建一口沼气池,并且改猪栏、改厕所、改厨房。~年在镇、渡江镇、程镇、武当镇、杨村镇、桃江乡、东江乡、临塘乡、南亨乡、黄沙管委会等10个项目乡(镇、管委会)15个行政村新建沼气池1500口。并结合沼气池建设对农户的猪栏、厨房、厕所进行改造,引导项目区农民因地制宜发展“猪-沼-果(菜、桑、稻、鱼)”种养模式,沼气用作燃料,沼液、沼渣用作种养业肥料、饲料,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建设沼气生态农业示范村。

三、项目建设优惠条件

1、项目区农户每新建一个“一池三改”沼气池,由国家补助800元的配套物资(即:沼气器材一套300元,管道按30米以内计算,建池工资400元,现金100元)。

2、项目区农户对兴建三结合沼气池用地(每口池用地30平方米)在不占用农田的前提下,国土资源部门优先从简审批,并免征土地占用费。

四、工艺技术方案及工程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下列标准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一)《户用型沼气池标准图集》

(二)《户用型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

(三)《户用型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

(四)沼气池建设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规范设计要求,沼气池建设与改栏、改厕、改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新建“三结合”沼气池统一建成强回流水压式沼气池,池容8~10立方米。

(五)猪栏改建工程质量标准:

猪栏要与沼气池相通连,粪便能自流入池,地面要铺水泥,围栏要砖砌(或水泥墙面),猪栏门要钢件结构,栏与栏之间留孔贯通,各栏间的粪便均能自动流入沼气池进料口。

(六)厕所改建工程质量标准:

厕所要干净卫生,与沼气池、猪栏科学组合,相连贯通,一体设计。厕所面积不少于2m2,通道宽度不少于0.8米,要求安装蹲便器(或溜槽),粪便自流入池,有条件的要建沼液循环冲刷式厕所。

(七)厨房改建工程质量标准:

厨房改造要洁净明亮,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输气管道、集水瓶等安装要规范美观,砖砌灶台,瓷砖台面,地面水泥硬化,墙壁刷白,窗户明亮,通风采光良好。

(八)有条件的农户,应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完成改院、改水、改路工程。

五、项目实施计划和工作步骤

(一)实施计划

年10月—12月组织选择项目村做好试点工作,并与项目村农户签订建池合同。

年1月—10月组织施工并全面完成任务。

年11月—12月竣工、验收。

(二)工作步骤

1、培训试点阶段:年10月—12月。由县农业局能源办负责,选择一个项目村为试点,召开以新建池、改厨、改栏和改厕所示范观摩为主要内容培训工作会,参会人员包括:项目区的乡(镇)长、管委会主任,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管委会副主任和项目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建池技术人员。

2、实施阶段:年1月—年10月,由各项目乡(镇、管委会)、村组织实施,即进行“一池三改”工程施工。

3、总结、完善和检查验收阶段:年11月—12月,完善后续工程、工作,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完成县级初步验收工作,迎接上级农村沼气能源部门的验收。

六、项目实施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是农业部提出的一项旨在帮助中西部地区的粮棉主产区解决能源短缺、生态环境相对恶劣、经济状况相对落后等问题的公益项目。农村沼气建设,突破了传统的燃料范畴,与改栏、改厕、改厨相结合,有效地改变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各乡(镇、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农村沼气建设的重要性,将农村沼气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扎实推进。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支持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1、成立县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农工部部长张逸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魏明耕任副组长,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农工办、县林业局、县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扶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镇、渡江镇、程镇、武当镇、杨村镇、桃江乡、东江乡、临塘乡、南亨乡、黄沙管委会等乡(镇)长、管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项目所在乡(镇、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将农村沼气建设列入本乡镇重要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加大对农村沼气建设的投入力度,多方筹措建设经费。

2、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与项目所在乡(镇、管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能源办与农户签订建池承包合同,对建池质量终身负责,并要积极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3、项目区内的包乡扶村挂点单位应积极支持项目村做好农村沼气建设,对农户建沼气池,要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经济条件好的项目乡(镇、管委会)、村也要对建池户予以适当补助。

4、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沼气技术推广经费,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县扶贫办要把沼气建设作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工程来抓,县农业银行、县农村信用社要安排一定的小额贷款用于农村沼气建设;县卫生、林业、水保、环保等部门要将农村沼气建设与农村改水改厕、封山育林、生态建设、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等工作紧密结合,找准切入点,发挥各自应有作用。

(三)统一管理项目资金

1、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要严格按国家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农财发[]38号)文件的规定,做到“五个不得”,即不得擅自变更地点、不得挪用项目资金、不得降低补助标准、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不得减少项目数量。

2、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资金统一由县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管理,跟踪检查。按省里要求在县农业银行开设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资金专户,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实行报帐制,确保专款专用。

3、项目资金补助由县农业局能源办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统一汇总认可后,提出用款申请,经县农业局局长审核,监管部门同意,将资金分批拨给项目承办单位管理使用,并严格按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4、项目资金补助必须凭项目验收组开具的工程验收单兑现。

5、经初步验收合格的应填写验收卡。项目户凭初验卡到县农业局能源办领取沼气灶具、配件一套,并填写档案卡,办理结算手续。

(四)建池技工实行持证上岗

1、建池技工必须持有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沼气生产工职业证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由县农业局能源办与持证上岗的沼气技工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杜绝无证施工,确保建设质量。

2、建池技工必须服从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管理和调配,优先服从国债项目的需要,对所实施的项目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3、建池技工每完成一户“一池三改”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每立方米50元的工资,并按每户建池技工的工资400元标准扣取10%的质量保证金,作为沼气池质量、建后服务和维护管理的保证金。技工工资由县能源办从支付项目户的国家补助资金中扣取后,支付给建池技工,建池技工不得向项目户收取任何费用。

(五)定期检查,严格验收

1、项目乡(镇、管委会)在项目实施后每月底定期向县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沼气建设进度,县督查组每季度检查督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县。

农村建设项目范文3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含国债项目资金,下同)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具体组织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的机构,不包括项目主管部门。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核下达预算、拨付资金、监督管理资金、审核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监督工程招投标过程和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审核、下达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预算。其中:中央本级项目预算,下达中央单位;补助地方项目预算,下达省级财政部门,同时抄送水利部。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中央财政预算文件后,应商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审核和下达预算。

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行“先审核,后下达预算”的办法,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可以暂缓或停止下达预算。

第七条预算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预算。对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补助地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要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九条有关部门应按照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

第十条有关单位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保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顺利进行。凡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不能落实的,上级财政部门可停止或暂缓拨付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

第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应及时与同级财政部门就项目申报规模、配套资金规模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等进行沟通和衔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能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

第十二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和标准安排使用,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费用,以及农户补贴等。

各地区、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滞留、挪用建设资金。

第十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转让、拍卖等收入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继续用于当地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各地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基础工作,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单独核算。

第十五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各项支出应按现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除对农民补贴可以现金结算外,严禁以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及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应从严控制,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单项工程报废,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分清责任。因不可抗力或建设单位、农户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损失,按项目财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作增加建设成本处理;因项目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单项工程报废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按照项目建成后的产权归属,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完成投资按以下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户用饮水工程(单户或联户),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农户所有,建设单位作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在竣工财务决算按规定批复后,冲销相应的资金。

本单位或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饮水工程,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本单位或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产权移交其他单位或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作转出投资处理,在竣工财务决算按规定批复后,冲销相应的资金。

第十九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价款结算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结算金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且交付使用一年后再结清。

第二十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完工,其费用不得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中支付。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各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按规定安排使用。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检查结论,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财政部和水利部。

第二十二条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户数、人数及完成情况;

(二)补助农户标准;

(三)建设单位管理费;

(四)待核销基建支出;

(五)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六)财务处理事项;

(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有关单位应主动接受群众和有关方面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程投资规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资金来源构成、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户数和人数及完成时间、水价核算等内容应在项目所在地(行政村)张榜公示。

第二十五条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挤占、滞留、挪用资金或项目未按规定实施的,除将已拨付资金全额收缴国库外,各级财政部门要立即停止对建设单位所在地区的资金拨付,并进行全面核查,直至纠正。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

农村建设项目范文4

一、基本情况调查

所调查的福河和村是林业项目建设比较多的村,均位于镇。福河村辖5个村民小组,344户,1197人。版图面积25.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89亩,山林面积33770亩。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583元。该村主导产业为袋料食用菌,年稳定发展袋料香菇100.6万袋、反季香菇10.1万袋、茶树菇10.3万袋,使食用菌总规模达121万袋。属于县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还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小康建设先进单位。该村先后主要实施了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和低产林改造、“世行造林”等项目。现在建项目有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和低产林改造等项目,总投资为128.66万元,年投资55.34万元。其中天保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是封山育林10570亩(2005年1890亩、年1680亩、年亩和新增5000亩)、人工造林140亩,总投资58.48万元,年投资48.74万元;退耕还林项目为续建项目,即2002年和2003年度实施的坡耕地退耕还林243.6亩,总投资69.18万元,其中年投资5.6万元;低产林改造项目建设主要对低质低效林进行改造,建高效林50亩,每亩投资200元,计1万元。

村位于镇东部,辖5个村民小组,340户1120人。全村版图面积2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040亩,山林面积30100亩,封山育林面积6000亩,人工林面积100亩。板栗面积1400亩,年产板栗30余吨,山羊年均存栏800只,年产鲜菇150吨。年农民人平收入达到5200元。该村先后实施了经济林基地建设项目、中幼林抚育、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等多个林业项目。现在建项目主要有天保工程、退耕还林项目,总投资142.65万元,年度投资16.84万元。其中天保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封山育林5241亩(2004年1561亩、2006年1000亩、年1680亩、年1000亩)、人工造林72.6万亩,总投资16.58万元,年投资6.63万元;退耕还林为2003年和2005年度实施的坡耕地退耕还林443.9亩续建任务,总投资126.07万元,其中年投资10.21万元。

林业项目的实施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什么重要推动作用?一是增加农民收入。林业项目的实施,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民的收入。如退耕还林工程是将补助资金兑付给农户,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人工造林项目以劳务费等形式,将项目资金拨付给了农民。以年度为例,两个村项目共投入资金91.87万元,人均增加收入396.5元。二是促进农业发展。栽植的树木防风固沙改善了生态环境,小气候的改善提高了粮食单产。天保工程中对农村道路维修建设,有效改善了当地交通条件,为农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三是增加森林资源。按照项目的既定目标,完成造林直接增加林地数百亩,同时通过封育等技术措施有效促进林木生长,从而增加了森林蓄积,为农民储蓄了一笔绿色财富。四是改善生态环境。通过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等工程实施,加强加快了森林资源保护和资源营造步伐,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对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调查了解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或者说农村对林业项目建设有更高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林业项目建设与强村富民结合紧密度还不够,基层盼望增加林业项目的经济价值且缩短收益期。

二是项目投资不够,盼望增加项目资金数量。

三是技术指导服务不够,盼望多提供有价值的林业技术咨询服务。

四是村级组织协调项目有一定压力,主要表现经费不足,盼望能适当补贴项目工作经费。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分析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林业特性和林业项目性质决定了项目收益期延长,使在农村实施的大部分项目不能实现短期收益的愿望。众所周知,林木生长周期较长,致使人们比较关注的林木经济价值收益时间要相对延长,如人工造林项目,一般要5-6年,甚至7-8年才能受益,这样就导致一些通过造林致富的项目,不能短时间给项目投资人带来经济效益,这样一定程度影响参与林业项目建设投资热情,也影响项目强村富民作用。

二是以生态建设为主的项目,如正在实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等工程,主要是通过项目实施,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因此在人工造林技术上要求按照2:8比例营造经济林和生态林,这就跟农村普遍要求栽植经济效益好的经济林的要求产生一定矛盾。由于生态林经济价值相对较低一些,且收益期滞后,短期来讲,致富作用不很明显。

三是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影响项目投资不足。林业项目均要求地方政府要配套一定比例资金,如天保工程要求地方配套20%项目资金,由于我县财力有限等原因,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率不高,导致项目资金不足。另外,林业项目大多属于静态投资,比如,天保工程补助标准静态没变,从工程实施以来一直未作调整,执行的是按1997年基数测定的各项补助标准,使得有的政策不能兑现,导致项目资金不足问题的产生。

四是林业技术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重心出现偏差等造成服务不到位现象。

五是现行项目组织实施机制是造成村级工作经费压力产生的原因。目前,我县公益林建设等项目主要依托村一级组织进行实施,公益林建设项目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诸如有许多协调服务工作要做,无疑会增加成本和费用,而项目又无此类经费概算,无法予以解决。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搞好农村林业项目建设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㈠统筹兼顾,搞好两个结合。一是要把林业项目建设与强村富民结合起来,与优势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兼顾起来,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关系民生、产业发展基地为重点,集中规划,统一实施。二是把项目建设与就地消化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及返乡农民工创业统筹起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工程建设,让更多地群众在林业项目建设中得到实惠,脱贫致富,增加收入。以利益激励机制,激发调动广大群众投身林业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

㈡加强队伍管理,增强项目建设责任意识。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摒弃影响发展的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增加项目管理以及项目建设人员责任意识,为农村项目实施提供及时有效优质服务。

㈢着力完善项目实施管理机制。多年以来,对项目(主要指公益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机制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诸如公司造林、大户造林和委托村级组织实施管理等,均存在一些题,影响到了项目质量,有必要进行进一步完善。根据调查分析,结合我县实际,建议公益林建设项目可以直接委托产权人所有人组织实施,不再委托其他单位组织管理。这样一来可减少中介环节,节约经费支出。二来增强项目建设人的责任,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㈣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项目资金压力。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对项目质量以及项目建设影响较大,因此,要多方、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同时,政府逐步加大对项目资金的配套力度,确保项目配套资金不落空,足额配套到位,有效解决项目资金不足的局面。

农村建设项目范文5

2015年我县计划投入3431.72万元,解决规划外新出现23667名农牧民群众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规划外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克服项目建设点多位于海拔高、气候寒冷、地质条件差的地方,水源点远、材料运输困难、有效施工期短等困难,全力以赴,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快推进规划外新出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经过努力,我县已解决了全县24966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超额完成了工程下达任务。项目完成投资370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投资3432万元,群众投劳折资268万元。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规划外农村安全饮水工作,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和水务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县规划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进度推进、安全质量、资金监管、宣传报道5个组开展工作。县水务局和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县政府向州政府作出了书面任务承诺,县政府也与乡(镇)、乡(镇)与项目受益村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具体工作责任人。三是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5次,部署项目工期推进工作。要求建设单位尊敬民风民俗,加强安全生产、护林防火、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防汛、地灾预防、员工管理等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二)未雨绸缪,科学规划。一是去年11月底,水务局及时组织精干技术人员分成两组深入全县14个乡(镇)调查新出现饮水不安全情况。二是科学选取水源点,规划管网线路,在集中供水工程厂址和管线的布置规划上在不影响工程建设的情况下尽量避开群众的耕地和经济林木。确需占用的,与相关乡(镇)、村组及农户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签订责任书和用地保证书,杜绝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三是及时完成项目水质送检和进场勘测设计,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了实施方案的编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群众大会、电视、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农村饮水安全政策、项目建设以及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效益进行宣传,激发受益群众兴建饮水安全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保证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主动作为,加快推进。一是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项目建设计划、用地、节能、环评等前期要件办理环节采取“容缺办理”等方式,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进度。二是根据工程建设规模、集中程度、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划分工程类型,严格按照《州新出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上规模的重点集中试点和集中连片区采取招投标方式,小型集中点和小型片区采取比选方式,分散点区采取“一事一议”民办公助、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三是在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上,赶在虫草采挖季节之前,积极组织群众投劳全力开挖管沟,准备取水口及蓄水池所需材料,尽量提前动工。四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由监理单位和业主现场旁站,每日短信汇报建设进度和工地基本情况,及时掌握进度动态。五是在项目攻坚进度上要求施工单位做到“两头黑、三班倒”,严格倒排工期,保证时间节点上完成工程任务,并明确奖惩办法。

(五)严格管理,确保质量。一是在强化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组织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承诺5年无偿包修、包返工。二是派驻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积极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引导群众监督,严把施工队伍关、材料进货关、施工质量关、内业资料关,着力抓好工程质量,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四是搞好水源保护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取水口上游保护工作,安装水源地保护网围栏和标示牌,确立水源地保护区,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三、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水质安全检测。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划定水源保护范围,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加强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农村建设项目范文6

一、要充分认识到土地问题是我们县跨越式发展绕不过的弯、避不开的坎

同志们都知道,这几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逐年趋紧,土地的闸门更是越来越紧,想争取一分的建设用地指标越来越难。从前天县委、县政府召开的重点项目推进调度会来看,大家所反映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不外乎是土地的问题、资金的问题,其中土地的问题更加凸显。因此我说,土地问题对于我们*县的跨越式发展来说,是绕不开的弯、避不开的坎。从我们县自身来看,自*年以来,市政府每年给我县的用地指标大约每年都在500亩左右,而实际上我们每年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需要的用地指标远远不止这些,每年大概都在五千亩左右。今年,合肥市的建设用地更为紧张,市政府今年已经不再向三县分配建设用地指标,只有通过土地置换、实施增减挂的方式来增加建设用地,解决指标问题。因此,如何解决全县经济发展中的土地瓶颈问题,已经迫切的摆在我们各级干部面前。从目前来看,省政府出台的《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可有效解决建设用地不足问题,是省政府为支持地方发展而开的土地口子,这给我们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机遇。因此,同志们必须要认真学习研究这个政策,吃透文件精神,在工作推进过程做到活学活用、灵活运用,使政策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工作。

一是开展这项工作的机遇稍纵即逝。据土地部门了解,国土资源部对我们安徽省出台的这个暂行办法并不是非常认可,有可能会随时终止实施,也就是说,这个机遇有可能稍纵即逝,所以我们要必须要抢抓机遇,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好我们县的土地增减挂和置换项目的报批工作,以此来缓解我们县的建设用地压力,弥补建设用地不足问题。

二是开展这项工作可以节约大笔资金。挂钩、置换新增的建设用地在办理报批时,不需要办理农转用,可以直接报批,同时报批时只需要交纳征地管理费,不需交纳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等费用,仅此一项,每亩报批费用就可以节省费用近3万元,今年我们如果能顺利报批5000亩土地的话,就可节约报批成本1.5亿元。所以说,这项政策的含金量确实非常高。

三是开展这项工作意义重大。首先,有利于加快我们*县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一方面,通过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将有效推进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及中心村集中,基本农田向保护区集中;另一方面,整理所得到的新增耕地面积,等量置换到城镇建设区,可以保障我们各乡镇的工业发展、园区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其次,有利于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再次,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是一举多得的大事、好事。因此,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反复强调的要求上来,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化压力为动力,强化措施,全力推进这项工作。

二、进一步把握工作重点,强力推进

实施缩村让地项目推进新农村建设,业务性强、涉及面广,必须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才能保证顺利完成。为此,要把握以下几项工作重点:

一要重点突破。项目实施工作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先易后难的时序安排,找准主攻方向,力求实现四个突破:一是在去年合肥市缩村让地三个试点项目上求突破。马湖小陶村、白龙清水村、古城下午、小戈村一定要尽快完成任务,把新村庄建设好,把群众安置好,把老村庄复垦好,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在确权置换上求突破。各乡镇都或多或少存在零星分散的不宜利用的建设用地,诸如废弃工厂、小企业、学校等。首先要对这些遗留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和确权,再进行置换。这样不仅矛盾小,不需要建新,也比较容易操作。三是在缩村置换上求突破。要切实做好项目的选择以及拆旧区项目库和建新区项目库建设,确保挂的上、拆得掉,建得成、换得来,搬得进、垦得出。四是在“增减挂”上求突破。虽然“增减挂”要报到国土资源部批,周期长,但我们也不能完全放弃。我们在尽量走置换方式的同时,也要以增减挂为辅代。

二要统筹兼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高标准、高质量进行建设,全面提高农民居住水平,改变以往的“脏乱差”现象。二要与城镇化发展相结合。要把土地增减挂、建设用地置换增加的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化的建设。三要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要把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好,要与基本农田建设、水利、林业等相关产业有机结合,以切实发挥土地增减挂、置换的综合效益。今年元月份,建设部了一个最新的《镇规划标准》,从今年5月1号就开始实施,其中很多条款都是强制性条文,是必须严格执行的,希望乡镇的同志回去后能买一本看一看,坚持远眼光、宽思路、大手笔、建精品的理念,高标准、高起点地做活做好我们县城镇建设文章。可能我们大部分乡镇由于受乡镇财力和资金的限制,很难一步实施到位,但是我们必须要坚定的朝着城乡规划一体化的这个方向去努力。

三要加强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健全和完善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重点抓好项目建新区招投标、工程监理和质量管理,坚决制止招投标活动中的“暗箱”操作、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和工程监理流于形式等违规行为,确保把这项工作做成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重点检查资金筹集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和专款专用。同时,要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对拆迁安置、新村庄建设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实施跟踪督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局高度来认识实施缩村让地工作,乡镇政府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切实肩负起全面抓好实施缩村让地工作的责任。县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选址、项目方案书的编制、项目争取和实施、工程招投标、项目监督管理和资金使用、新增用地指标的验收及使用中发挥好职能作用,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县计委、财政、建设、规划、水务、农委、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围绕项目主动做工作,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整体联动,努力形成上下一心、条块结合、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要强化舆论宣传。实施缩村让地项目,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好事。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有的群众可能会对这项工作还不了解,存在这样那样的担心和顾虑,有的甚至会出现抵触情绪,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电视、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把实施增减挂、置换项目的意义、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到位,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农村建设项目范文7

一、项目建设的成效

(—)增加了森林资源。按照项目的既定目标,一、二期项目主要是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三、四期项目除发展部分速生丰产用材林外,发展部分经济林,以帮助农民在短期内实现脱贫致富。10间完成的13万公顷造林面积中,速生丰产用材林12万公顷,名、特、优、新干鲜果经济林1万公顷。根据幼林摸底调查结果,一、二类林面积达到90%以上。世行贷款造林项目的实施,为我省实现造林面积和林木蓄积双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首先,增加了项目区的林木资源,使世行贷款造林成为我省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的主体工程;第二,使项目区的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了1.9个百分点,其中一期项目平均提高1.2个百分点,二期项目平均提高2.2个百分点,三期项目平均提高8.5个百分点;第三,上述完成的12万公顷速生丰产用材林,按每年每亩平均生长一个立方米计算,可持续生产1600万立方米的木材,将有效地缓解我省木材短缺等诸多问题。同时完成的1万公顷干鲜果品经济林,进入盛果期后每年可生产15万吨的干鲜果品。

(二)促进了农业发展。世行贷款造林项目区主要分布在我省中南部平原以及太行山和燕山贫困山区的70个县(市),项目的造林地重点利用的是各河流两岸多年滚动形成的沙荒地以及进一步延伸的次耕地。我省的永定河、沙河、滹沱河、漳河的两岸和故道,一直是我省平原农区遭受风沙危害最为严重的3大沙区之一。针对这一问题,世行贷款造林项目开发改造沙荒、沙滩地6万多公顷,新打机井8000眼,修渠256公里,整修道路1020公里,使沙荒地变成了林茂粮丰的稳产田,并涌现出永清、安次、定洲、新乐、大名、临漳等一大批治沙造林先进典型。世行造林项目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发展。第一,栽植的树木防风固沙改善了生态环境。据河北农业大学在本项目中持续8年的关于杨粮间作的林木生长效应、农田小气候效应、农作物产量效应和杨粮间作的生理生态学基础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杨粮间作使农田小气候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毛白杨幼林(3*2*18)可以使农田平均气温下降0.4-0.7度,平均相对湿度提高4.5—12.2个百分点,平均风速降低44.5%—76.5%。第二,小气候的改善提高了粮食单产。在上述条件下,间作物亩产可比对照提高1.65%-31.8%。第三,项目建设增加了耕地面积。在山区,世行项目坚持以项目村为单位,按流域进行综合治理,凡在5度以上的坡地,都采取反坡梯田、水平阶(围山转)或鱼鳞坑整地、品字型栽植等措施营造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此举在控制水土流失的同时,每亩一般还可开发出3—5成的可耕地;在平原区,则通过开发沙荒增加了耕地面积。大名县在境内3条古河道形成的5条大沙带范围内(沙荒和流动沙地占60%以上)营造间作式速生丰产用材林8.85万亩,通过开发改造沙荒增加农业种植面积6万亩,林地间作小麦增加产量1000万公斤、花生1200万公斤。

(三)提高了农民收入。据有关方面测算,目前农民在高产稳产田上种植农作物,两茬纯收入每亩也不足400元,而世行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农民收入。首先是营造林木的直接收入。世行贷款造林一、二期项目,重点分布在中南部平原农区,其土地资源主要是沙荒地和次耕地。实行林粮间作后,由于农民的耕作对林木起到了以耕代抚的作用以及林木的边行优势效应,使毛白杨的平均单株材积生长量比相似条件下的毛白杨纯林提高30%—137%。保守一点,按每亩每年生长一个立方米计算,每亩每年仅林木一项就可增加收入400元;其次是间作的农作物增加的收入。沙荒地开发后仅种植花生一项,每亩可收获200多公斤,折合人民币400余元,同时,次耕地改造后,农作物产量至少可增长1倍。截至目前,定洲市共完成项目造林5.55万亩,仅间作物一项平均年增加小麦、花生作物产量500万公斤,增加收入700多万元。永清县、安次区在沙荒次耕地发展的10万亩速生丰产用材林,同样取得了显著的效益。第三是发展经济林增加的收入。三期项目重点分布在山区县的贫困乡村,自1999年实施以来,在以项目村为单位按流域进行全面治理的同时,重点发展名、特、优、新及有市场前景的热杂果经济林,目前已涌现出临城的围场、赞皇的花木、涿鹿的赵庄、丰宁的两间房、承德的东窝铺等项目示范村。以东窝铺村为例,全村总面积1.48万亩,其中山场面积1.42万亩。全村辖12个村民小组,243户,825口人,分别散居在东西两条沟,交通不便,人均收入不足500元。实施世行项目后,共整地造林6000余亩,

栽植各种果树9.65万株,并完成退耕还果600多亩,老果园改造120亩,果树高接换头1.4万株。人均栽植优良新品种果树120株,3—5年进入结果期后,仅此一项就会远远超过其人均收入3000元的目标。世行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有力地说明了世行项目造林在改善生态环境,优化产业结构,以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方面的重要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些项目村的林业发展模式,亦是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

二、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解决木材供需矛盾,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亦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同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发展速生丰产林的管理是严格的、科学的、也是非常复杂的,它不仅涉及林业技术和资金财务管理,还涉及有关政策和广泛的群众工作。因此,每期项目开始前,省、市、县各级都要根据工作需要,由主管领导牵头,吸收林业、财政、计委、土地、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建立健全各级项目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并在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配备精干的技术和专门财务人员,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同时,聘请教学、科研、种苗、森防等单位的科技人员组成科技支持组,使项目建设可以随时得到技术咨询和指导。

(二)周密组织实施。在项目建设的准备阶段,首先要自下而上以政府名义提出参加项目的申请并履行相应的承诺,同时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以项目县为单位的造林总体设计;在项目生效启动前,要编制严密的生产计划和资金计划,制定项目的实施细则、造林技术模型、施工设计方法、检查验收办法、会计核算办法、提款报帐办法等规章制度,作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间共同遵循的准则,使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效地避免了主观随意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计划、资金计划和以保证质量为核心的检查验收制度、报帐拨款制度,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

按标准检查验收。凡是无造林设计、造林成活率不达标、不符合造林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验收、不予报帐、不予拨款。

(三)增加科技含量。科技含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的质量。为此,项目建设中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使用良种壮苗。当前造林靠壮苗,长远发展靠良种,良种壮苗是造林工作的基础。据调查,用材林良种的蓄积生长量较之一般品种可提高30—150%。因此,各项目县以国营苗圃为中心,推行了“定点供种、定点育苗、定点供苗”的三定育苗办法,不仅保证了所需苗木的数量和质量,更重要的是解决了良种的推广落实问题,确保了林木的速生丰产。特别是在三期项目中,良种使用率普遍达到了百分之百。二是推广适用技术。针对我省十年九旱特别是春旱的特点,在项目造林中大力推广了“ABT生根粉、抗旱保水剂、地膜覆盖”三项技术。在1999、2000我省连续两年遭受特大干旱的情况下,项目区由于采取了上述三项保证措施,造林成活率仍然达到了80%以上。三是加强科研和推广工作。世行项目实施后,先后开展了杨树优良无性系选择和推广、落叶松良种引种和推广、项目实施效果监测等十几项科研推广课题,并及时将阶段性成果组装配套运用到项目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加强技术培训。为提高项目区农民的技术水平,省市、县、各级都制订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并采取电视台讲座、发放录制光盘、编制小册子、现场参观考察、地头直接演示等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农民进行培训。三期项目实施三年来,仅省级就向6市、15个县、60个乡(镇)、340个项目村发放各种小册子、光盘、录象带等52000余册(盘)。

(四)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制。经营管理机制是项目建设成败的关键。世行项目实施十年来,经过不断地探索和改进,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一是资金管理报账制。报帐提款程序是每年春季造林结束后,经专业队伍全面进行检查验收,由县(市)林业世行贷款项目办公室组织,按小班、树种,逐村、乡汇总报帐单据,经县(市)财政授权提款人签字,逐级上报到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然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提款报帐手续。报账制的优点在于,资金投入同造林成效直接挂钩,有效地避免了资金投入的风险,保证了投资效益最大化。二是经营模式多样化。项目造林以村为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施工,项目完成后根据农民的意愿,实行分户经营、股份经营或集体经营。但无论采取什么经营方式,其收益的大部分要归属农民。三是项目造林合同制。具体要求是,无论采取什么经营方式,都要签订土地承包(拍卖)经营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自主经营内容,权、责、利、义务、责任以及土地承包使用年限,土地承包(拍卖)使用年限不少于50年。同时要明确经核算和债务分割双方确认的承贷数量、还贷年限、还贷计划等。合同制的应用,将农民的责权利紧密结合在一起,大大激发了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保证了项目建设的成效。

在项目建设中,各级项目办都注意用社会林业、混农林业、立体林业等现代林业模式和观念指导实际工作,在保证林木速生丰产的前提下,千方百计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由于持续地进行了有效的管理,世行造林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其实际意义,不仅仅在于高标准地完成了12万公顷速省丰产用材林,1万公顷名、特、优干鲜果经济林,更重要的是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对农民脱贫致富起到了积极的推进和有效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借鉴和推行了世界银行的科学管理方法,在资金管理上坚持“投入有偿制、支付报帐制、使用专项制”,对于习惯了拨款造林粗放管理的干部群众来讲,约束当中潜移默化地使人们增强了质量意识、还贷意识、责任观念和效益观念,较好的遵循和实践了林业改革思想,是林业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体现。三、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存在的主要问题。林业世行项目实施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有些地方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将会影响到已建项目的还贷、在建项目的质量、以及进一步的引进和利用外资问题。

1、责任意识不强,短期行为突出。有些干部急功近利,

争取项目时积极主动,轻易承诺,但言而无信,一旦项目上马,就觉得万事大吉,于是出现了配套资金不到位,生产管理不扎实,在还贷问题上推诿扯皮等现象。我省一期项目从1998年开始还贷,按照现在的还贷条件,全省每年平均还贷400万人民币。就一个县来讲,每年最多还50万,最少还20万,且一般都涉及6、7个乡,几十个村,应该说还贷的压力并不是太大,但实际结果却很不理想。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省财政采取了财政预算逐级扣款还贷的办法。

2、工作漂浮,管理粗放。有些地方不能按项目要求办

事,随意性很大,挪用、滞留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地方不注意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不能很好地研究和落实经营机制,习惯于大轰大嗡式的粗放管理,形成了上边一头热而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存有应付过关的心理,结果是既影响了造林成效又劳民伤财,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在二期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不中止了几个县项目的执行。

3、认识不足,配合不够。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

部分,发展林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并且,世行项目造林不仅仅是林业部门一家的事情,它涉及到技术、政策、土地、扶贫等多方面的问题,以及广泛的群众工作,因此,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临城、涿鹿、承德等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项目造林,把项目造林作为富民工程、德政工程,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切入点和农村经济的增长点来抓,积极协调林业、农业、土地、水利、扶贫以及财政等部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相比较而言,有些项目县,对项目造林重视、支持和协调不够,工作方法简单,只是林业部门自己在孤军奋战,影响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几点意见和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对外开放是我省林业建设的一项基本方针。借鉴和利用国外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是促进我省林业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利用世行贷款造林,一是贷款时间长,二是资金有保证,这既符合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目前,我省的世行贷款造林项目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但是,利用外资(贷款)造林,就其管理上来说是严格和烦琐的并且项目建设的成败,关系到各级政府的国际形象。因此,各级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利用外资造林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效益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把项目建设抓紧抓好。当前,各地一定要克服畏难情绪和等、靠、拖的侥幸心理,从维护我省各级政府信誉和林业部门形象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督查,保证在建项目的优质高效,搞好竣工项目的扫尾工作。特别是在一期项目的还贷问题上,要采取目标考核、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以及现有幼林拍卖转包等有效措施,按计划完成还贷任务。

2、严格管理,保证质量。我省世行二期林业项目将于2001

农村建设项目范文8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1、该工程路段全长2700m,路基宽6m,其中填方5165.34m3,挖方1536.48 m3.2、过水涵管:Φ500mm总米数74m;Φ300mm总米数8m;Φ200mm总米数36m.3、倒洪吸2个,细骨料每5m铺一方。

二、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壹拾捌万叁仟壹佰元整 ¥:183100元。

付款方式:首期工程设备材料进场首付工程总造价的30%,剩余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待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奖补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施工要求

工程村级公路硬化标准进行施工作业,硬化路面宽度6米,在整体路基整平的情况下,再垫0.2m厚砂砾垫层,洒水碾压,然后铺一层细石料碾压平整。

四、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7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 月 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做好新建道路“三通一平”工作(包括树木砍伐,渠道改建,土墙、圈舍的拆除等)。2、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3、甲方负责向乙方无偿提供所需劳力182个,劳力工作时效为8小时。4、乙方不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提前中止合同。5、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6、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7、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附加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存档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乙 方:

农村建设项目范文9

关键词:柳城县;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TV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21-0156-04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关系到群众的生存环境,生活条件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柳城县每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都被列为县政府督办的重大项目。随着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不断深入开展,在不断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的同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及管理上的问题也越来越凸显,这些问题如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将严重影响农村饮水项目的进一步实施,制约我县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的解决,甚至让一些已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地方再次陷入饮水不安全的状况中。

1 柳城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2010年9月底,柳城县“广西饮水安全问题要按照规划要求,采取综合措施,抓紧解决。”的重要批示,完成了《广西柳城县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人口现状调查及复核报告》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区水利厅的审核确定:柳城县农村及农村学校、国有林场饮水不安全人口共14.4490万人,其中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2.8350万人,农村学校饮水不安全人口1.5922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除学校、国有林场)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42.27%。

截止2010年底,柳城县(水利口)共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36处,解决农村及农村学校饮水不安全人口10.97万人,全县农村(含农林场)及农村学校饮水不安全人口12.2999万人,其中“十一五”规划内剩余人口4.5328万人,新增农村(含农林场)饮水不安全人口7.7671万人,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原因是水量不足。

截止2013年底,柳城县共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任务79处,解决不安全饮水人口9.98万人,仍有2.32万饮水不安全人口需要解决。

2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分析

2.1 农民群众对项目的需求仍难以满足

柳城县自“十二五”实施以来虽已完成了大量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仍有较大数量的群众饮水安全问题需要解决。主要原因是现在仍未建设饮水工程的村屯多为人数较少、居住较为分散或自然条件较恶劣,由于自然条件原因使得项目建设难以开展。人数少就意味着项目资金少,居住分散使得项目的投资变大,上级资金是按受益人口限定的,要建设群众自筹的部分就要相应的增加,这对于现在人均年收入只有2 600多元一些村屯来说十分困难。按照中央饮水安全工程的投资标准:中央负担400元/人,自治区补助100元/人,市、县配套50元/人,其余由受益群众自筹解决。根据柳城县“十一五”规划建设人饮项目的投资情况估算,人饮项目的人均投资在850元左右,去掉中央、自治区及市、县的配套部分550元,群众就得自筹300元左右(包括投劳折资部分),按一个普通家庭5人计算,就得拿出1 500元的自筹资金(不包括家庭入户管道的安装费用),这对人均年收入只有2 600元左右的农民来说十分困难。以上只是建设条件良好的村屯的投资估算,要是条件较差的投资将会更大,群众的负担将更重,项目实施更加困难。

2.2 工程建设标准低,影响了工程长期效益

农村人饮工程的建设经历了由解决饮水困难到解决饮水不安全的过程,工程建设目的更趋向于改善和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条件,让更多的农村群众得以享受国家的扶持政策。一个个项目的不断建成,使得项目建设标准低的问题不断凸显出来。原因有两个:

①建设资金的不灵活,只按受益人口数量来配套资金,并没有能充分的考虑到地方的实际情况,使得项目在设计之初只能在资金框定的前提下开展,较多的项目只能保证最基本的供水功能。

②农村人饮项目定额单价无法满足实际建设需要。农村人饮工程统一采用自治区水利厅下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定额,该定额主要针对的是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无法完全符合农村人饮工程小、偏、散等情况。随着近年建筑市场劳动力和建材价格的上涨,人饮工程定额偏低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地影响着项目的顺利开展。

2.3 工程水源问题日益明显

柳城县农村人饮工程普遍采用集中供水的模式,水源多采用自然汶水或深井水,项目的建成给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随着农村不断的发展,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安全的问题越来越多。其中经济林木的大范围种植破坏水源。由于能在短期内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柳城县近十年的经济林木,如桉树和蜜桔的种植面积极快的发展,过去种植的水源林面积都已几乎消失,使得一些早期饮水安全项目的水源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或变质或缺水,尤其是一些原来水质极好的地表汶水消失殆尽,近年建设的饮水安全工程不得不越来越多的依靠深井水,加大了地下水的负担。

2.4 管理不到位,缺乏水质安全意识

在项目的建后管护上柳城县采取了政府引导、群众自主管理的模式,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在村民素质偏低和技术缺乏的现实情况下,部分已建人饮工程的管护还是出现了工程维护困难、效益期短等问题。据柳城县的统计资料分析,在项目建成的前3年内,工程可以基本发挥效益的,在3年后工程开始出现诸如管网破损或电机烧毁的一些常见问题,由于农村缺乏这方面的技术人员或管护人员没有及时负责的承担起维护责任,致使问题不断扩大,直至完全丧失工程效益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外,农民群众对水质安全意识十分淡薄,2008年起柳城县按要求为每一处人饮工程安装了水质消毒器,解决长期因大肠杆菌超标影响水质的问题,但在实际的运行中,绝大部分村屯没有严格的使用水质消毒器,原因有两个:

①很多群众都认为自己的水源水质看起来很清澈,没有必要加药剂消毒,消毒后的水味道不适应。

②消毒设备操作复杂和消毒药品购买困难,一旦设备出现故障或药剂使用完,管理人员多会置之不理。

3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

3.1 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满足群众的需求

通过十多年的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惠民效果是明显的,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但是要满足广大群众的迫切需求,还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项目的投资力度,针对下一阶段待建村屯的自然条件特殊性,给予政策上的扶持,提高中央、自治区的投资比例,减轻县级财政及群众的配套和自筹负担,对于一些老少边穷的村屯给予免除自筹。此外,资金安排还应该考虑到早期建设的人饮工程的修缮,早期安排的村屯人饮项目,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当时技术和设备并不是较为落后,使用至今很多项目都或多或少的出现了群众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如不安排项目资金予以解决,这一部分村屯的饮水状况又将转为不安全。

3.2 制定适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特点的建设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着小、散、偏的突出特点,而且每一个项目点都存在差异,简单的由受益人口数来限制工程的投资规模存在诸多的不利,建议能具体情况具体考虑,解决人口少、居住分散的村屯的饮水困难,避免因投资限制降低了建设标准。同时,建议自治区及时依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特点完善工程概预算定额,尽快解决现行定额与实际建设成本直接的差距,给饮水安全项目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建设饮水安全项目建设。

3.3 系统开展农村饮水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村屯联网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是农村的最基础项目,不能简单看待,如今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并不是单靠建设就能解决的,需要政府、社会和群众共同努力,水源安全也是如此。

①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加大水源保护的相关宣传,倡导群众为保护水源发展水源林种植,对于为保护水源基本安全而发展的水源林,当地政府和用水集体都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助。

②加大水质安全的宣传教育,改变农村群众落后的水质安全意识,让群众接受安全水质的新特性,积极主动的维护和使用饮水项目的水质处理设备,进一步提高已建项目的供水水质。

③优先发展连片建设的饮水项目,尽可能由乡镇水厂或已建成村屯饮水工程扩网。利用乡镇水厂的管理水平和设备条件,解决建后管护不到位问题。对于只能单村建设的项目,建后加强村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以增强工程的运行管护质量。

3.4 积极探索并完善村级水质安全预警设施,提高水质

安全保障率

现已建成的村级饮水安全项目在全区均缺乏水质安全预警设备,这方面的相关技术也比较缺乏,要想解决这种问题,必须要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技术研发,探索出适合农村使用的水质安全预警设备,同时在项目建设资金上给予专项支持,以便能在已建或待建工程中推广使用,彻底完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设施。

4 结 语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地区重要的水利基础设施,解决农村人饮安全问题,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广大群众迫切希望的一件大事,也是农村水利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既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具体实践。但是要开展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不是某个部门或单位就能完成的,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更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的摸索和完善。加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对振兴农村经济、加快农村脱贫致富、解放生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不但有着重要作用,而且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