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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集锦9篇

时间:2023-07-05 16:22:00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文1

关键词: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Abstract: In relation to the safety of the country,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afety and quality of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The quality of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units of uneven,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is not perfect, the quality problem of the project is not present. There is the author of the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management problems as the starting point for analysis, and points out some measures of strengthening the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Keywords: Civil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引言: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也是永恒的主题。人防工程建设是人防工作的核心,没有人防工程,人防的指挥通信、平战结合等所有工作将无从谈起;没有人防工程,如果战争来临,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因此,人防工程质量能否满足规定的防护要求,关系到战时能否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行研究,不仅对丰富人防工程质量建设理论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搞好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其在战备方面、经济方面、社会方面及环境方面的效益都有着重要意义。下面详细分析当前人防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一些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控制方法。

一、当前人防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是工程参建单位的设计人员、施工人员、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缺乏人防工程的专业知识。由于人防工程的战备要求,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专业性很强。许多单位和个人对人防工程的防护原理不理解,对人防工程的施工技术要点不是很清楚,按照普通民用建筑的要求设计施工,造成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较多,工程的防护性能不满足要求。二是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没有人防的专项资质。由于人防工程对技术与知识的要求很高,具有人防专业设计、监理资质的单位十分匮乏。人防工程存在无证设计、挂靠设计和越级设计的现象。还有些人防设计单位因抢占市场,追逐自身经济效益,往往迁就建设单位提出的不符合规定的设计要求,设计图纸不能满足人防工程防护性能要求。三是人防质量监督机构自身机构建设还不够完善。首先是人防质量监督站的性质和地位需要进一步明确。人防质量监督机构作为人防主管部门的一个委托执法部门,仅有执法和行政许可的建议权,对人防工程参建单位的制约手段有限,严重影响了人防监督机构职能工作的发挥。其次是机构编制人员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结建”人防工程和单建人防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而质监机构编制人员少,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已不能满足目前发展的需要。

二、做好人防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

1. 注重人才,引进技术力量,进一步加强质监队伍的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质量工作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质量监管部门“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建立健全以实现全过程监管为目的、以落实人防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为要求、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环节为措施、以严格检验检测为手段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需要多环节管理、多部门推进、多方面参与,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努力加强质量监督部门内部技术队伍,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引进必要的考核制度,提高素质,消除人防工程的质量管理中的技术力量软肋。

2.要充分发挥人防部门的行政指挥能力和干预作用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化的进度也不断加快,城市地面的空间也越来越拥挤,地下空间资源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青睐,地下建筑管理部门越来越多地开始进行地下空间的设计与规划,与人防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方面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矛盾。人防主管部门要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在严格遵守人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坚守人防工程建设阵地,对人防工程的建设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合理协调与其他管理部门在地下空间利用上的矛盾,尽可能多地从国家长远利益出发,合理开发和利用城市的地下空间资源,发挥其应有的行政指挥能力和干预功能,主动介入,执行好行政管理职能,抓好人防工程的管理权限,切实保障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

3. 积极推行建设主体与个人的资质管理,完善人防建设市场

近年来,一些不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和防护防化设备生产、安装资质的单位为了经济利益,也进入了建筑市场,对人防工程的质量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因此,人防部门要严格落实人防建设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培训、考核、认证等手段,把对人防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人防设备厂家的行为监管与其资质、资信及人员资质管理结合起来,把队伍素质的提高与工程质量的提高结合起来。在持续的动态监管中,实施全面、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定期统计分析本地区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违法记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真正让人防建设市场实现优胜劣汰。

4. 逐步转变监督模式,提高质量控制能力

随着人防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质量监督工作任务量加大与质监人员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我们必须逐步改变监督模式。一是要推行巡查制度。由定点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逐步向巡查和抽检相结合的监督方式转变,通过不定期、不告知的随机巡查,检查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质量,加强关键部位、关键程序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二是要逐步实现差别化管理。改变以往对每个企业、每个项目实施平均资源监督的思路,根据不同责任主体、不同工程类型,合理确定监督的深度、内容和程序,集中资源解决最突出的问题,抓住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监督。并把质量监督与企业的诚信评价结合起来,根据企业资质、人员素质、以往工程质量等,确定监督强度。

5. 加大人防宣传力度,增强国民的人防意识

人防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国家有关人防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及政策,宣传人防工程质量管理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强化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克服侥幸心理,消除对人防工程质量漠然置之的态度,增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建设人防工程,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

三、结束语

综上述所,只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管理部门,紧抓质量管理,就能促进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全面提高,就能建成高质量的人防工程,就能使人防工程满足平时、战时的使用要求,就能为未来战争城市人民防空袭提供高质量的民防“生命工程”。

参考文献:

[1]张晓莉,郑东华.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常见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J]. 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

[2]江西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J]. 价格月刊,2009,(1).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文2

【关键词】消防监督 服务质量 管理体系 构建 策略

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是指在现代质量管理学方法的引导下,公安监督消防监督部门结合自身发展现状,构建的消防监督管理服务管理体系框架结构,其具体内容包括: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目标、质量方针、质量测量、质量形成阶段所需的资源配置、质量管理改进机制等。近年来,伴随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与社会宏观经济发展的影响,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在该过程中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详细内容见下文论述。

1 消防监督质量管理体系发展现状分析

1.1 消防监督质量管理理念滞后

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离不开社会宏观经济的发展与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但其工作质量的提高仍基于人的思想观念、行为观念的提升。目前,我国消防监督管理服务理念滞后情况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者对公安机关所指派的各类消防工作缺乏清晰的认知,部分区域消防工作的开展呈现出无章可循之态,且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并不高;(2)消防监督管理部门权力机构单一,管理工作仍需广大群众与社会各团体共同监督。

1.2 消防监督管理队伍并不强固

现阶段,我国消防监督管理队伍并不强固,一方面受转业、人员调动、提升、复员等因素影响,增大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流动性,部分消防监督工作者可能刚上岗就被调职,这种现象对消防监督质量管理工作的提升而言是极为不利的;另一方面,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受机构编制限制从业者数量有限,加之该工作具有繁杂特性,并不利于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

1.3 消防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未得充分落实

消防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未得到落实,具体体现几方面:(1)地方政府部门职能缺失,并未充分重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过于注重经济效益的获得;(2)消防安全职责混淆不清,部分单位内部对用火、用电等的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3)政府未充分发挥消防监督管理领头羊的作用,消防安全工作由市至县、由县至镇、由镇到村呈现出逐级弱化趋势,且未能精确判断本地区的消防形势,存在社区、村镇发展严重不平衡的局面。

2 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质量体系的构建策略

2.1 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质量体系的构建原则

以顾客关注为焦点的原则。以顾客关注为焦点是以顾客满意为目标基础,理解并尽可能低满足顾客的要求,而质量管理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则有助于提高顾客满意度。具体实施内容为:地方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可抽取一消防支队防火处收集火情,了解顾客对消防管理工作的期望,并将所收集资料进行归类分析,及时转化为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内容开展消防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2.2 确认消防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内容

一般情况下,消防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多包含内容:无用电、用火等违法违纪行为、无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管辖区域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次数、顾客基本满意度、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等。

2.3 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质量体系改进策略

2.3.1 完善消防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制度建设

(1)完善消防监督管理主体工作责任制度需要做到“三个到位”,即:管理信息记录到位、信息反馈到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到位。政府各职能部门可以逐年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的方式,把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并以推行目标管理的方式,组织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格局模式的构建;(2)明确各部门所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通过部门自查、综合评定、重点抽查等方式,消除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内部的懈怠情绪;(3)强化地方公安部门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把消防工作纳入警务工作者的绩效考核中;(4)加强地区内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尽可能地减少消防安全失控漏管情况。

2.3.2 完善消防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完善与消防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利于消防监督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有利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但目前,大部分法律和法规内容多倾向于各级公安与消防机关的行为方面,并未重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法律体系的建设。所以,我国消防监督管理服务管理体系的构建必须以相关消防法规为依据,逐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并健全消防监督服务管理工作的运行机制,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2.3.3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制度建设

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是消防监督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工作内容为:(1)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地区内全体市民的灾害防患技巧;(2)培养消防服务人员,重点围绕消防服务业务、信息技术及工作方法等而开展;(3)大力推动“四位一体”的消防责任建设,积极构建消防工作网络,拟定《全是消防监督人员培训计划》为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2.3.4 建立各方联动机制,强化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为有效提高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力度,可加强信息系统的建立,通过完善各方联动机制来促使监督管理部门能够在灾情发生后在地区政府部门的统一部署领导下,采取“防”、“搬”、“停”等综合治理措施,切实开展消防安全处理工作。并发动乡镇、街道等社区网络体系排查各灾害隐患点,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以确保灾害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下,传统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安全公共服务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为此,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市场发展变化,以顾客关注焦点为原则,积极构建消防监督管理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1] 王军艳.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J].山西建筑,2015(31).

[2] 林海波.消防监督管理服务过程质量控制与评价体系的构建[J].消费导刊,2010(06).

[3] 纪新星.对完善消防监督管理的策略建议[J].科技与创新,2015(09).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文3

近年来我国消防产品质量状况为:质量滑坡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质量整体水平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但产品质量合格率依然不高,个别消防产品的质量极其低劣。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部分消防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观念淡薄,主体自律意识缺失,产品质量意识不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降低质量标准,产品原材料选用、生产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环节把关不严,质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不够,有个别企业甚至故意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产品质量极其低劣,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消防产品市场秩序。(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公共安全责任意识淡薄。部分建设单位为节约成本,只考虑产品价格,不考虑产品质量,选优意识不强,甚至故意购假、用假,为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市场;部分施工单位为降低工程成本偷工减料,不注重施工质量,不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给一些伪劣产品可乘之机,使消防产品不能发挥应有作用;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尚未将消防产品质量纳入工程监理的内容,有的虽已纳入,但由于缺乏责任心和专业知识,对消防产品的进场核查检验流于形式。(3)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门槛低,企业鱼目混珠。目前,我国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特别是认证认可产品以外的生产企业仍然是作坊式规模、家族式管理,市场准入门槛低。几个人,几台设备,几万块钱就能生产消防产品,企业“花重金”按照标准生产的消防产品用于取得市场准入证明的型式检验,而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管和必要的抽查,企业忽略管理制度落实和产品质量控制,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不少企业铤而走险,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低价竞标廉价生产,导致质量低劣的消防产品大量涌入市场,严重扰乱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公安、质检、工商等部门。随着《产品质量法》的修订、《认证认可条例》的实施、消防产品行政许可制度的取消和《消防法》的修订,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现有的消防产品法规已不适应政策调整的需要。一是《消防法》规定了两种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其中技术鉴定制度是一种新的市场准入制度,需要由质检和公安部门制定新的规定,方可在实践中贯彻落实。目前,技术鉴定办法尚未出台,尚不能开展技术鉴定工作,企业新研制的消防产品,由于无法实施技术鉴定,而不能进入市场。二是《消防法》原则上规定了质检、工商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但对三部门的职责分工、监督方式、信息通报方式等具体内容未作规定,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三是未明确规定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各质量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导致消防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难以得到落实,制假、售假、用假情况严重。四是未建立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方联合监管的机制,导致对消防产品质量的失控漏管。五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质检、工商部门开展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的方式、内容、程序不明确,该查的不查,该处罚的不处罚,导致部分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入建筑工程而造成火灾隐患。

自2002年国务院取消涉及消防产品的企业开办立项审批、消防产品备案、进口产品抽检、生产审核发证、维修许可证等五项行政审批制度后,全国大部分地区对消防产品几乎处于不管的状态。2005年以来,虽然持续不断地开展专项整治,但在失去了消防产品行政许可管理的情况下,消防部门如何重新加强监管缺乏顶层设计,消防产品长效监管的机制一直得不到建立。《消防法》虽然明确规定了质检、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但由于后续没有具体的文件对部门共同管理消防产品工作的程序、要求等进行规范明确,导致三部门联合监管的机制不能够有效建立和实施,质检、工商部门由于不熟悉情况想管却不知如何管,导致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违法案件无人问津,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出现盲区。技术手段不足一是基层消防部门消防产品现场检查仪器设备配置严重不足,对产品质量的现场检查和质量判定缺乏有效的工具。二是缺乏对消防产品各环节的信息跟踪手段,导致对产品生产企业确认难。三是各地消防产品质检站检测能力薄弱,检测产品单一(大部分质检站以检测装修材料为主),大部分消防产品需送国家检测中心检验,路途遥远,检验周期长。经费难落实一是缺乏必要的检验经费,致使各地难以建立和开展对消防产品的地方监督抽查制度;二是缺乏办案经费,办理消防产品违法案件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跟踪调查,需要一定的办案经费,由于缺乏办案经费,致使消防部门往往虽然处理了眼前的使用者,但难以追根溯源,没能配合质检、工商部门进一步追查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一些大案要案甚至犯罪案件得不到办理。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消防产品标准制修订工作存在着标准制修订滞后、标准宣贯不及时、不广泛、不深入等问题;二是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检验工作存在着办理周期长、沟通渠道不畅、个别检验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消防产品监督执法存在着各地监督力度发展不平衡、检查业务不精、执法随意性大、处罚不当等问题。

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

消防产品属于安全类产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在发生火灾后消防产品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而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修订后的《消防法》进一步明确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一是明确了对消防产品质量符合性的基本要求。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二是明确了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规定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生产、销售和使用。三是明确了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主体。规定质检部门、工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即对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实施分段管理,质检部门管生产领域,工商部门管流通领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使用领域。四是规定了对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消防产品行为的处罚主体和具体处罚内容。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质检部门或者工商部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此规定表明,对消防产品违法行为的处罚也同样按照谁监管、谁处罚的原则,实施分段处罚,质检、工商部门负责对违法生产者、销售者的处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对违法使用消防产品行为的处罚。五是规定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中的部门协作制度。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违法使用消防产品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给予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质检、工商部门。质检、工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消防法》对消防产品的监管模式,是从我国产品质量管理的大政策出发,同时考虑消防产品的特殊性,借鉴了国内其他类似产品的监管模式而确定的,使各政府部门对消防产品的监管职责更加明确,实践中更具有可操作性。解决了多年来消防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职责不清,政出多门的弊端,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产品的监管压力。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领会《消防法》对消防产品监管规定的精神实质,进一步理清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的思路,集中精力,紧紧抓住消防产品使用领域这一环节,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p#分页标题#e#

一是要抓紧出台公安、质检、工商三部门规章《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消防法》的规定,详细规定消防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监管职责和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程序要求。规章的制定应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政策的稳定。二是要制定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如制定出台《消防产品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消防产品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办法》、《消防产品监督执法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细化消防产品监督执法各环节的程序和要求。三是要根据消防产品监督执法的需求,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要抓紧修订《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使消防产品监督人员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现场检查判定更简捷、更准确、更便于现场操作。要抓紧制定《消防产品型式检验规则》,进一步规范对尚未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要求,以弥补《消防法》对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不足。根据《消防法》对消防产品两个“必须”的质量符合性规定,作为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单位,应当提供其生产、销售的消防产品符合有关标准的证明文件。作为消防产品的使用单位,在使用消防产品前,也必须对消防产品质量符合性进行查验,以确认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此项规定要在有关法规、规章和各地消防法配套条例的制定中作进一步明确,从立法的层面,建立消防产品质量符合性查验制度。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将此项制度作为加强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的重要抓手之一,贯穿到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等执法环节中。对已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应当查验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对已通过技术鉴定的消防产品,应当查验技术鉴定合格的证明文件;对尚未纳入上述两种制度的消防产品,应当查验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公安消防机构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的又一重要抓手。自2006年以来,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组织的消防产品行业监督抽查已连续开展了7次。各地统一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也已有若干年的经验。建立此项制度,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科学借鉴质检部门开展产品监督抽查的经验和做法。二是要突出在使用领域抽查的特色。三是要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切实做到便民利民。行抽过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之前已抽查过的产品,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再行抽查。四是要充分发挥省级消防产品质检站的作用。要扭转当前一部分省级消防产品质检站重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轻消防产品检验的不良倾向,添置常规消防产品的检验设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验程序和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五是要保障经费。要将消防产品监督抽查经费纳入总队业务经费的范围,按照消防产品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拨出专款,保障监督抽查工作的实施。

《消防法》在确定消防产品三部门分段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同时对建立消防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协作工作机制也作出了规定。整顿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环境,需要三部门联合协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行动。既分工明确,又形成合力。针对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技术性和专业性较强的特点,三部门在日常工作开展中要积极加强沟通交流,定期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各自监管领域内的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定期举行三部门参加的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行动,理顺部门联合执法程序,增强部门联合监管合力,严肃查处各类制假、售假、用假的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部门行政许可、监管职能,从企业注册登记、生产控制、市场准入、年度审验和流通领域监管等多个方面实现联合监管控制。质检部门从严格产品市场准入方面入手,加强生产领域和强制性认证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工商部门通过严格营业执照审查、产品产地、商标检查等措施,加强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公安消防机构通过事先告知、事中检查、事后监督,加强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并建立消防产品监管档案,统一监管信息格式。同时,采取以会代训、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各部门的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消防产品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得到提高,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将在使用领域发现的违法使用消防产品的情形,依法通报给质检和工商部门,并将此项通报制度作为必须履行的一项职责,在工作中切实落实好。要通过当地政府,协调督促质检部门和工商部门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的监管作用,聘请消防产品质量社会监管员,并定期组织座谈、电话回访,征求对消防产品质量和监管工作的意见及建议。设立服务热线、公布举报电话、在消防产品企业密集区和交易场所设立群众举报联络点,发动社会积极举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主动参与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利用媒体的公信力,大力开展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利用互联网平台,设立消防产品专栏,介绍各类消防产品知识,切实增强群众识假鉴假能力。倡议广大群众自觉选用合格消防产品,自发抵制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要充分发挥产业委员会行业职能作用,建立消防产品诚信平台,通过行业组织的自律、协调和监管,规范和引导行业经营行为,对扰乱消防产品市场秩序、产品质量低劣的企业,依据行业自律公约采取暂停其销售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罚措施,并及时予以网上公布,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有序发展的消防产品市场环境,稳定和提高消防产品质量。要充分发挥合格评定中心和4个国家消防产品检验中心监管职能的优势,建立起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资格管理和监督执法结果的有机互动机制。对各级公安消防部门查处的持证制假售假的生产企业,通过互动机制的有效运行,立即撤销或者暂停其市场准入资格,在消防部门对制假售假者作出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同时对其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资格作出处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者的震慑力。

全面实施现场检查判定方法,规范质检站建设

针对消防产品质量判定仅靠检验机构检测的单一方法,样品传递困难,检验周期长、费用高等制约消防产品监督执法效率的突出问题,2005年,制定实施了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提出了消防监督部门在消防执法活动中,如何借助简单的检查仪器,当场对消防产品的关键性能作出快捷判定的方法。据近年来的统计,有90%以上的假冒伪劣产品,是通过现场检查判定的方法发现和查处的,极大地提高了消防产品监督执法的效率。但尚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公安消防机构由于未配置检查仪器,至今尚未开展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工作。二是个别消防产品的现场检查判定方法不科学,还有少数产品的判定试验方法在现场难以操作。三是现场检查判定结论能否作为下一步行政处罚的依据,在立法上尚未作明确规定。为此,建议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协调消防科研所和有关消防总队,共同研制携带方便、操作简便的消防产品现场检查仪器箱。同时,抓紧配发给基层消防产品监督员,并组织培训。二是抓紧对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进行修订,使判定方法更合理、更科学,标准的适用性更强。三是在三部门规章《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现场检查判定方法是判定消防产品质量的方法之一,以解决现场检查判定方法的合法性问题。#p#分页标题#e#

一是通过地方立法或者制定《消防法实施条例》中强化消防产品、阻燃制品和室内装修材料安装使用前的见证取样检验的规定,推动委托检验,为质检站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完善总队火灾科学实验室中消防产品质量检验的职能。建议总队从火灾科学实验室编制中明确专人负责消防产品质检站工作,主要负责质检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余人员可通过申请事业编制和外聘等途径取得,为质检站建设提供人力支持。三是推进消防产品质检站规范化建设。建议协调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地方消防产品质检站管理规定》,确定符合条件的消防产品质检站名录,并授权承担当地消防产品和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和监督抽查检验的任务。逐步形成由部级检验中心承担国家抽查和行业抽查的检验任务,地方质检站承担地方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格局。四是建立见证取样检验反哺监督抽查检验的良性循环机制,解决消防产品监督检验经费不足的问题。一方面,从政策层面作出规定,对于获得见证取样检验的质检站,每年必须要列出一定比例的检验收入用于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验,为消防部门开展地方监督抽查免费提供检验;另一方面,通过加大监督检验和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的力度,使社会知其利弊,逐步营建使用者自觉送样检验的氛围,推动见证取样检验工作。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文4

关键词:消防 监督检查 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9(a)-0220-01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快速发展,建筑消防工作也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建筑消防监督工作的要求也随着社会发展而提高。又伴随着我国各项法规的完善,在新的法律法规要求下,如何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作为一名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必须要重视的问题,也是需要解决的一项课题。本文对于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进行简单的论述,希望给同行业工作者以启发。

1 消防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1 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行政审批工作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审批过程中,政府通过到企业检查,提出一系列问题要求整改,实际是政企不分的一种表现形式。现在以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为例。任何企业开办前,都要经过消防验收,对于企业监督安全的开业检查,对于消防监督人员总是依赖于法规中规定的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来进行检查,并规范要求企业,要求企业至少安放几个灭火器,至少连接多少消防栓,都摆在什么位置,对其有何要求等,这些过程使得企业内部消防工作者失去创新意识,他们不愿意浪费时间去思考如何能更好的预防火灾或当有火灾发生时,怎么样合理的设置安放灭火器材,能达到最好的效果,而是机械的按消防监督工作者的要求摆放了事,不去思考,避免徒劳作业。消防监督工作者对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大包大揽,使得火灾隐患的整改成了消防监督部门的工作,很多地方,在下消防法律文书时,甚至将整改方案一并下发,这使得企业盲目的遵从,不去思考,在整改过程中有很大的应付心理,严重依赖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企业内部不去检查,而是消防监督部门发现一点问题,整改一点问题,内部工作缺乏自主性,如果消防监督检查部门没有发现,自己坚决不整改。必竟企业众多,消防监督检查机构人力有限,不能将每一个问题都发现,火灾隐患成为了消防机构自己的问题,与企业无关。

1.2 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的消防法规要求仍不健全,部分条款内容不适用,可操作性差,难以落实,需要政府部门对这部分条款内容进行更改。比如,以防火安全责任制为例,这项工作就难以落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没有建立系统的国家消防教育体系,对于法律责任的要求设定也不够清晰,相关法规要求规定的前提条件过多,不利于火灾隐患的排查与消除工作,不利于消防执法工作的进行。

2 消防监督检查发展趋势

2.1 加强并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1)由于一些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缺乏服务意识,对于企业消防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协助整改,或是给出符合法规要求的整改建议,使得消防监督工作缺乏系统性、规范性的管理。还有一些政府消防监督部门,不重视消防知识的宣传与培训,使得人们缺乏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不知道如何去预防、消除火灾隐患。政府消防监督检查部门应改变服务方式,提高企业满意度及服务质量,做到为企业服务,为城市居民的安全提供消防保障。现在,全国范围内都在实行便民利民措施和警务公开制度,做到阳光执法,使老百姓信任政府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简化办事流程,严格执法,严格落实,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执法为民的满意度,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2)增强法制意识,完善监督机制。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努力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对照法规标准进行系统分析,全面、客观的监督企业落实,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做好监督执法工作。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明确职责,每一项目确定责任人,从主办到审核再到批准都由责任人负责,防止责任不清导致执法不严,严格落实责任制。对于消防监督部门内部要做到监督管理,做好自查,对于消防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整改,以提高消防人员的整体素质。

(3)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做为消防支队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普及消防法规知识,使得企业中各人员能够了解基础的消防知识,以便于消防监督与整改工作的顺利完成。严格执行“执法为民”的思想,树立消防执法人员高素质的形象。

2.2 实行多环节监管机制

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进行市场消防用品检查的目的是发挥公安消防部门现有执法手段,形成消防产品质量多环节把关的日常监管机制:切实将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纳入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工地检查、消防验收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成为消防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要把好验收关,凡在验收中发现使用的消防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验收一律不得通过,实旌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一票否决制,严格管理,真正落实消防产品监管机制。

2.3 落实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可以试推行消防监督工作“区域区长负责”制,由“区长”全面负责辖区消防监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和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联系、指导,并承担责任倒查,这样可以避免“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推行“火灾隐患整治承包责任制”,消防监督部门对检查发现且存在一定整改难度的火灾隐患实行“整治承包”,采取“定区域、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的“六定”措施,坚持“工作量化、逐月考评”原则,推行“消防监督执法质量逐月量化考评”机制,推动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经常化和动态化。

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考评内容和重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对被考评单位和个人分别按季度、半年和年终实施奖励,对半年两次以上被考评为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这样会极大地调动监督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日常消防监管中,应该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进行执法。通过定期召开警民座谈会、执法回访、无记名问卷调查等形式,虚心听取群众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意见,及时改进监督执法工作。

采取集中培训、轮流授课、现场教学、案件旁听、“以考促训”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法岗位“大培训”,夯实监督执法人员基本功,并提高了监督执法质量。

3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的不断进步,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标准要求也相应增高。作为消防监督检查人员,要严格按国家标准法规要求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为人们创造消防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是做为一名消防监督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想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需要下大功夫,积极履行职责,开拓创新,适应社会发展趋势,努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消防环境。

参考文献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文5

关键词:消防产品 监督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4(b)-0227-01

消防产品是公共安全产品中的一种,是人们用于预防及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因此,消防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直接决定着人们生命财产是否安全。据统计,在我国30%的火灾是由于消防产品不合格导致的,因此,我们必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的消防产品。

1 目前消防产品的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缺乏完善的管理法律法规,没有健全的管理机制。长期以来,我国管理消防产品的主要模式为:强制检查、颁发生产许可证、编制制度、进行质量认证及形式认可。以上均是公安机构相应规范性中的文件规定的,侧重于生产单位的生产资格,并对其进行管理,但有一定的生产资格并不能充分说明该单位生产出的任一产品都能满足质量标准。此外,消防产品的生产涉及多个领域,例如工商、公安消防部门和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等。虽然我国最新颁布的消防法中明确指出应由质量技术的监督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及工商的行政管理机构对消防产品的流通、生产及应用进行管理,但仍无法实现三部门的有效结合,三个部门往往各自为政,从而导致管理不到位,漏洞百出,管理机制无法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市场相应机制的要求,从而使一些不法厂商有了可乘之机,假冒、伪劣的产品量不断上升,降低整个消防产品的质量,给使用者造成很大的安全威胁。

没有真正意义上建立起联动且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我国最新颁布的消防法中规定由消防、质检及工商部门监督管理消防产品,这种体制下有利于促进政府机构工作的积极性,提供了有效地法律保障,但这种多元化产品监督管理的形式及产品在监审和验收许可过程中的改革,很大程度上给消防产品的实际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各部门间无法进行有效地结合,更无法保障政府各部门间能够进行长期的联合行动。

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困难,打击力度不足。主要体现为:一是处罚工作环节多,时间较长。消防产品的查处过程中,首先需判断产品质量,并获取权威的鉴定结论,实际上就是将产品抽样送到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但需花费很长的时间,由于我国相关规定限制了消防监督机构的工作时间,导致很多消防单位在没有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就要完成工作任务,使消防部门对假冒伪劣产品实施处罚时出现困难,削减了处罚力度。二是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低。消防产品的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性,若消防监督人员没有经过相应的培训,就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导致消防产品管理不严情况的出现,产品监管工作往往停留在对检验报告进行检查、对证书及标志进行认证和认可的阶段,无法满足当前监督管理的需要。三是技术监督单位无法对产品的流通环节进行严格的抽查。一般情况下,产品的质量监督部门很少对消防产品进行抽查,所以没有形成足够的规模及力度,从而让一些不法企业有了可乘之机。四是缺乏对违规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没有足够强的震慑作用。

2 几点对策和建议

大力推广宣传消防产品,提高公众知晓率。若消防产品仅靠消防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只能治标,无法治本,所以要想彻底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必须对生产企业进行正确的引导,使其逐渐自觉形成规范的生产、销售行为,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及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产品信息,介绍最新的消防技术,揭示不法行为,同时还应让消防产品的销售、生产单位自觉抵制违法违规产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形成良好的环境。

实施链式排查,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要想对消防产品的质量进行彻底整治,应不仅限于对消防产品销售单位但排查,还应着重整个消防产品的产业链条,着重抓住关键环节,整治范围包括消防产品的生产单位、维修企业、销售企业、消防的工程公司及设施检测单位,还有产品的终端用户。其重点为对一些质量不合格、与市场准入制度不相符、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行为进行整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行为,假冒或者仿冒一些合格产品的行为,没有产品质量保障从而进行生产的企业,没有安全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及检测不合格的单位等都是排查的重点,只有这样才能杜绝不合格产品的流通。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从而提高整体的业务素质,而要想加强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就需加强涉及产品生产、销售、应用及安装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消防产品知识的培训,从而能够使他们全面了解我国对消防产品在生产及销售等环节中的相关规定,了解相关准入制度及统一要求。工作人员也应熟练掌握涉及消防产品安全、性能及使用方面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对于生产企业来说,需推动质量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认真落实质量管理的措施,加强产品生产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质量检查,从而最大程度上避免不合格产品在市场上流通。设计单位在对产品进行设计时应将国家相关规范和消防产品的实际情况进行结合,避免出现脱节。使用单位应严格对进货进行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调试和安装,并保管好相关证书、质检报告及安装调试记录等。在消防产品的正式安装前,使用单位应向消防部门主要申报登记,积极响应消防部门的现场检查及抽样检查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避免因使用产品不合格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肃查处假冒伪劣的消防产品。我国最新颁布的消防法中指出,质监部门、消防部门及工商在整个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应用过程中的起着监督作用。由此可知,我们需建立基层单位和平级质监及工商部门的联系,同时基层单位若在使用单位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必须及时通知工商和质监部门,这样能够有效地打击不合格产品的出现,并能使消防安全委员会这个平台得到充分利用,进而建立完善各级质监、消防部门和工商的相关制度,加强消防产品在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从而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3 结语

总之,消防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以质量第一及社会效益为原则。加强对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力度,能够很大程度上避免民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

参考文献

[1] 邢书文.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中国科技信息,2011(13).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文6

关键词:消防产品;质量监督;问题及对策

随着消防产品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其需求量不断地增多,作用也显得越来越突出。同时,社会对消防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从事消防产品行业的人员素质不高、市场监控措施不完善等原因,导致有些地方消防产品市场混乱,质量问题比较严重。本文从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分析了当前消防产品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工作对策建议。

一、当前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产品生产领域监管不到位。目前,对生产领域的监管主要依托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认证检查和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抽查。总体而言,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比较严格,申请、检验、认证过程比较规范,我国大部分消防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较高,生产企业在办理产品市场准入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的企业在取得国家质量合格证书后,为了减少成本投入,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方式非法生产大量不符合市场准入和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并将这些产品以廉价的方式投入市场。有的生产企业默许甚至纵容无证企业贴牌生产,从中取利,导致部分消防产品质量问题突出。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认证检查只针对已办证的企业,对无证贴牌生产的企业无法有效监管。另外,从每年各级产品质监部门的产品抽查计划来看,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并不是各级产品质监部门的工作重点,导致监管不到位,出现监管盲区。(二)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监管不到位。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相应地带动了产品流通领域的发展,促使流通方式的多元化,如生产企业整售、定制,小门店代售,网购等。发达的物流配送系统,给消防产品的流通带来了便利,同时给流通领域的产品监管带来了困难。而消防产品的经销商、商则游离于正规生产企业和贴牌生产企业之间,根据市场需要选择产品,给产品市场带来很大冲击。同样,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也不是各级工商部门的监管重点,工商部门对消防产品经销商、商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监管不到位。(三)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监管不到位。市场对消防产品的鉴别能力不高,许多消防产品用户在进货时不注意核实产品的法定手续和产品来源渠道,给劣质产品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使用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对假冒伪劣的产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当前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下,公安消防部门消防产品监管力量非常薄弱,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没有专职的消防产品监督岗位,部分从事消防产品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面对复杂的消防产品业务知识和执法流程,有畏难情绪。导致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问题突出,即使发现问题,也处理不到位。(四)消防产品的分段管理导致监管难度大。按照《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分别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这种分段监管模式,使消防产品案件办理往往需要多部门、跨区域协作,程序复杂,办案周期长,调查取证难,办案成本高,致使办案部门积极性不高,难以形成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有效打击。

二、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的对策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文7

Abstract: the quality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a great influence on the corresponding engineering used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implementation and development,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n the correspon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of the influential factors were analyzed, and then puts forward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patterns,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of scientific development.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nnovation;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F25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应建设工程的质量也受到了相应程度的重视,建筑工程的质量对其使用时间和安全性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而在建设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相应的质量监管体系的建立对工程的建设质量影响较大,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模式受到了一定的创新和发展。通过相应法律和规制的建立实现了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的管理阶段。工程建设要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应在更多的层面上创新和发展质量监管的方式,从而实现了工程质量监管的有效模式。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影响因素

1.1 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

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对相应的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关系到相应建设工程的整体建设和实施。部分施工企业看到了眼前的利益却忽视了长远利益,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未形成相应的质量控制的责任意识,不仅使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同时也忽视了相应建设施工企业的服务意识和品牌意识的树立,不利于建设企业的科学持续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建设行业的整体发展。

1.2 建设工程的管理机制

建设工程在施工中的质量意识影响到工程管理体制的建立和管理,从而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管理机制的建立,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那么相应的管理体制和管理规范也难以跟上工程建设的发展,难以从整体上着手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管理体制和质量控制意识的缺乏致使相应的建设工程难以达到相应的建设要求,甚至相应的施工团队未按工程图纸进行施工,不按规程进行作业,造成了相应建设工程的质量难以保证。

1.3 建设工程的施工材料和相应的人员素质

建设工程的施工材料和人员的素质对相应的工程质量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的树立影响重大。管理体制的缺失以及相应建筑市场的监管缺失致使相应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材料以及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相应的建设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缺乏具有专业素质的人才,不注重业务培训致使企业相应职工的素质偏低,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产生了影响。

建设工程的施工环境和相应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多种因素造成了建设工程的管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建设工程的涉及面较广,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对建设工程的有效发展和管理有着重要的作用,相应的企业应从整体上进行研究、从系统上进行管理和监控,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的有效提高。

2 建设工程企业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和发展

2.1 建立建设市场管理模式,增强工程质量管理意识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应建立在运行良好的建设市场的运行和发展模式之下,以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促进相应的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从整体上和系统上贯彻相应工程的质量意识,从而奠定建设工程在精神上和主观上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建设行业的新的管理体制,具体建立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的良好结合和重点突出的管理体制,灵活建立新型的管理体制,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为建设行业的管理和创新建立相应的典范和规范。在促进建设市场的管理过程中,还应从更广的层面上建立建设行业管理的创新秩序,建立统一的市场和监管的管理体制,从而为整个建设行业的发展建立相应的规范。

2.2 建立人员素质的提升和管理发展模式

建设工程的质量和相应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际上依靠管理和相应的人员素质,因此,人员是建设工程的质量和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的核心要素。企业应在科学合理的工程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人员素质的提升和管理的体系,管理体系的建设是基本的因素,相应的管理人员实际上是对管理条例和体制的执行和协调。但在一定程度上,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工程的管理有着很高程度的促进作用,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不仅能提高企业的工程管理和创新,更能促进建设企业的发展,形成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相应的企业应合理建立职工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和管理发展模式。

2.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制化发展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涉及因素较多,各管理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那么更应建立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规范化的发展,从而促进建设企业的科学持续发展。最有效的规范和执行方式是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立法,应用法制化的手段促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规范和发展。使相应的违规行为依法得到查处,从而发挥出法制的真正规范和调整效用。通过对建设工程监管体系的资源整合实现统一的执法管理,实现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从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承包、施工以及验收等建设工程的资格审查以及建设的全过程实现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通过法律建立相应的规范机制,从而实现了相应过程建设的透明度和施工建设的明朗化,使相对较为复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调整为规范而有序的规章和体制的执行和控制过程。

2.4 建立多元化的监控防范体系

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实际上从宏观的层面上实现了对相应建设行业的管理和规范,因此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实际上不仅仅依靠建设工程企业的改革和创新,更是一个行业整体的规范和发展,为相应的建设行业的发展创设良好的规范和发展的环境。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和发展应建立在多元化的工程质量监控防范体系,将政府的监控和市场的监管调节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控制良好结合起来形成多元化的监控防范体系。强调建立重点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控和防范模式。在市场监督管理层面上应建立健全的协同管理机制,建立建设工程的质量评估机制,推进保险业务等新行业进入相应的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建设行业监督管理的较全面层次的服务体系。具体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实现相应的监督管理模式,推进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权责的分明,建设层次分明的施工控制的流程,从而在提高建设工程的施工效率同时实现相应的监督管理的效率提高。

2.5 深化拓展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建立假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体系还应实现建筑行业的整体监督管理水平,向深入的方向发展,通过相应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实现相应工程项目的示范作用,从而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综合化的执法发展,监督管理模式由单一的建设工程行业向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各方面延升,从而实现全方位的监管和服务,因此形成综合化的监督管理体系。同时监督管理体系由规范相应的经营和建设向提升参与建设的行业的社会责任的承担延升,从而扩大了监督管理体系的主体范围,将建设工程置于社会发展的整体范畴的监督管理体系之下,实现更为有效的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并且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施工质量向工程的建设、检测等各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从而实现了建设工程监督的全过程管理模式。

2.6 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防范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建立相应的防范管理机制,从而防止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对相应的建设工程的结构和相应的基础质量造成的安全隐患进行一一排除。包括相应的建设工程的地基建设、交通的通道旁等工程建设的难点和重点建设技术进行重点关注和检测,明确各工程建设要点的掌握程度,从而对相应的施工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给予其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发挥相应建设企业的建筑优势,强化相应的技术手段,有效集合建设工程中的管理资源,对相应的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控和安全性能以及工程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的分析和控制,最大程度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3 总结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体系是系统而协调的过程,通过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的分析和综合整理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同时也能实现对建设行业和建筑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的规范和管理模式,建立创新的和发展着的监督管理模式。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体系的创新和发展不仅表现在相应的管理层次的深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基础之上,相应的工程监管部门还应建立现代化的工程监督管理模式,如监督管理的模式与计算机技术和相应的信息技术结合起来,形成创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和发展模式。

参考文献:

[1]沈洪忠.工程质量监管理论和实践创新与发展[J].住宅产业.2009(12).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文8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发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因劳动防护用品缺少或不良造成的伤害,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建设工地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1、建设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检查各单位是否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2、建设施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保障情况,检查是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有效的管理制度;

3、建设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建设施工单位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情况,检查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安全防护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5、建设施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情况,检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无安全标志,有否索取产品合格证和相关证书。

检查方案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各建设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自查,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层层发动,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标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定重点检查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建设施工单位要按照《建设工程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表》(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写自查信息,并将填好的附件1于4月30日前报区建设局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和区建设局加强工作联系,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力量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建设施工单位及其施工现场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按《建设工程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表》(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写检查信息,并妥善保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建设局将在我区联合检查小组检查的基础上对我区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和区建设局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成效与不足进行认真总结,区建设局作为建设施工单位的行业主管将提出长效监督管理措施,并于7月15日前将检查总结材料和检查汇总表(附件2)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强化意识

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大张旗鼓地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专业知识以及识别劣质防护用品的方法和常识的普及工作,及时公布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协调,部门联动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建设局的沟通和配合,采取联络员联系、联合执法等形式,安全生产监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建设局各指派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加强协调,确保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的现象及时得到制止。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将专项检查工作抓实抓好。

在做好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在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上的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建立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三)坚持标准,严格执法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文9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d factors impacting waterproof quality of defense project structure, and discussed controlling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waterproof. According to the author’s experiences of desig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construction, this article discusses several problems which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about waterproof of defense project structure.

关键词:人防工程;质量;主要因素;措施

Key words: defent engineering;quality;the main factor;measure

中图分类号:TU3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9-0081-01

1影响人防工程结构自防水质量的主要因素

1.1 工程地质方面工程地质对基础的均匀沉降有重要影响,是影响人防工程防水效果的关键因素之一。有些城区地质状况较复杂,岩溶和土洞均有不同程度的分布,属地质灾害发育的场地,如果工程地质状况未掌握清楚,地质钻探深度不到位或抄袭相邻的地质报告,工程地质报告未正确反映土层性质、地下水和土工试验情况,则会造成结构设计方案欠佳,施工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基础不均匀沉降,出现人防地下室渗水现象。

1.2 设计方面在认识上,未真正树立以混凝土结构自防水为防水之本的设计理念,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重防水材料,轻防水混凝土。在设计时,强调防水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而对混凝土抗裂性能未引起足够重视。细部结构和配筋不合理,防水设计与工程结构设计未很好结合,结构形式设计过于复杂。同时,人防专业设计单位缺乏,非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掌握的人防工程设计知识参差不齐,造成人防工程设计问题较多,使工程质量受到影响。

1.3 施工方面原材料质量控制不良,坍落度控制不好,施工缝等细部结构处理不当,混凝土浇注后未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养护。混凝土结构自防水施工是个精细过程,必须合理地选用配合比、水灰比、坍落度等参数,把好混凝土浇注、振捣关,注意养护时间和条件,否则将导致混凝土内部出现空隙,结构表面出现裂缝。

1.4 监督管理方面对防水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不严,未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全过程监督检查。图纸设计不够规范,设计审查不严。施工前未认真进行图纸技术交底,承包人未掌握防水施工要点,不少人防工程在建设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上,现场监督没有完全到位。对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不严,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不高,甚至存在无专项资格的监理。

2提高人防工程结构自防水质量的措施

2.1 选用合理的结构形式结构自防水是利用结构本身的密实性、憎水性以及刚度,提高结构本身的抗渗性能,它要求结构本身必须具备一定的刚度,而合理的结构形式是提高结构整体刚度的关键。因此,在结构选型方面,应根据防护要求、平时和战时使用功能、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避免结构平面突变或断面刚度突变,尽量使结构平面选型规整,借以提升结构的整体刚度。

2.2 科学设计防止混凝土开裂方案提高混凝土结构自防水性能关键是控制钢筋混凝土裂缝的产生,在地下工程防水设计中,应特别注重防止混凝土开裂的设计方案,从混凝土强度设计及材料选用、钢筋及拉结筋布置、防止不均匀沉降等方面减少和控制混凝土开裂。①选择适宜的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提到防水混凝土质量,人们自然想到如何提高强度和抗渗等级,混凝土设计强度、抗渗等级越高,单位水泥用量也就越多,水泥水化产生的热量也高,收缩变形加大,结果导致混凝土结构开裂。因此,要根据使用功能、防水等级、工程埋深等,考虑适宜的人防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但也不应过高,抗渗等级应根据工程埋置深度在S6~S12范围内选用。②合理选择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一是正确选择水泥品种和用量。一般选用水化热较低的水泥。二是严格骨料质量,特别应重视粗骨料的选择,宜选用表面粗糙、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空隙率和含砂率小的石料。三是掺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粉煤灰替代混凝土中的部分水泥制成粉煤灰混凝土,降低水化热,增加密实性,增强砼后期强度,提高砼的抗掺性和抗裂性。四是掺入适量的膨胀剂,配制成补偿收缩混凝土。

2.3 提高防水混凝土的施工质量①控制好原材料的质量。②把好混凝土浇筑、振捣关。③选择合理的混凝土坍落度。④设置、处理好细部构造。⑤重视混凝土拆模及养护工作。抗裂防水混凝土由于掺加了大量矿物掺合料,早期强度增长一般较为缓慢,后期强度有较高的持续增长,因此拆模时间和养护制度与普通混凝土不同,混凝土侧模的拆除时间一般比普通混凝土晚2d,严禁过早拆模。

2.4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把好设计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关

①坚持标准,严把设计审查关。要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抓好施工图设计审查,对不符合人防工程建设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及行业标准的施工图,提出审查修改意见,由设计单位进行修改,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使施工单位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以及人防工程施工的质量要求等。②跟踪到位;严把施工监督关。人防工程质监部门要对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作出的具体质量行为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每一项报监工程制定质量监督计划,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严防不合格的工序质量形成或进入下一道工序。建设、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设置工序控制点,把好工程材料进场关,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设计、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在实际工作的落实。③规范管理,严把竣工验收关。利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这一强制手段,强化监督管理,检查设计、施工等环节的工作成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使得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备案,更不能投入使用。

3结语

在人防工程结构自防水的问题上要树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为主,防排结合”的理念;以防止混凝土开裂为重点,提高人防工程防水耐久性;采取“四项手段”:一是选择规整的结构平面形式,二是从混凝土强度选择、优化配合比、钢筋及拉结筋布置、防止不均匀沉降等方面科学设计防止混凝土开裂的方案,特别是针对龙岩优质粉煤灰较多情况,在保证混凝土强度的前提下,减少混凝土中水泥用量,增加粉煤灰用量,三是提高防水混凝土施工质量,特别是在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降低混凝土坍落度,把好混凝土浇注、振捣、养护关,四是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做好防水混凝土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的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