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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处长述职报告集锦9篇

时间:2022-09-25 09:48:28

监察处长述职报告

监察处长述职报告范文1

一、述职述廉对象

市纪委驻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组长、市监察局驻市直部门监察室主任。

二、述职述廉内容

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年度述职的主要内容:

1、政治素质。包括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理论水平。

2、工作能力。包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

3、工作作风。包括在工作中体现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奉献精神等情况。

4、工作实绩。包括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及所取得的成效等。

5、廉洁自律情况。包括遵守关于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方式

采取会议述职述廉和书面述职述廉相结合的方式。安排部分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到委局机关进行会议述职述廉,其他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根据述职述廉内容要求,进行书面述职述廉。所有述职对象事先准备述职述廉报告(字数2000字左右),于述职述廉大会前5天送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室,由干部管理室将述职述廉报告于述职述廉会议前分发给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审阅。并请委局办领导、各室(处)负责人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评议,将评议表交到干部室信箱。

四、述职述廉会议

(一)参加会议述职述廉对象

驻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5个部门的纪检组长;驻市公务员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市市容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个部门的监察室主任。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效能办领导;

2、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直单位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

3、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效能办机关各室(厅、处)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年12月下旬,时间半天(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地点:市纪委大会议室。

(四)会议议程

会议由局长主持。

1、会议述职述廉对象在述职述廉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每人限15分钟),5名纪检组长、5名监察室主任发言共需150分钟;

2、民主评议;

3、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骆安生作重要讲话;

五、有关事项

1、述职述廉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干部管理室牵头、办公厅配合组织实施;

2、书记讲话稿由办公厅负责起草;

监察处长述职报告范文2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区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垂直管理单位)的监督,加强对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我区评议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议是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垂直管理单位工作的一种有效方式。遵照《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规定,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区政府正、副区长和各办、局主任或局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都要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垂直管理单位都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

第三条评议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主任会议负责实施。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可以作为评议工作机构,承担评议工作的具体事务。

第四条评议工作应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实效、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

第五条接受评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评议的单位,在评议中必须如实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参加评议的人大代表述职或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回答询问,改进工作。

第六条参加评议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及各级评议工作人员应做到:依法履行职责,清正廉洁,保守秘密,严肃认真地参加评议活动;结合评议内容,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广泛了解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评议,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七条评议内容: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

3、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情况;

4、履行职责,转变作风,服从大局,服务发展,亲民爱民,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5、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管好执法队伍和其他工作人员,廉政勤政情况;

6、人大常委会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第八条被评议人员的述职报告和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报告,应按照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撰写。报告应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既总结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打算。报告应以写实的手法用实例、数字、典型来说话,切忌虚浮空泛,文过饰非,弄虚作假,夸大成绩,回避矛盾。

第九条评议的准备工作:制定评议工作方案,确定评议的指导思想、对象、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原则、组织形式;确定参加评议人员,进行评议的动员部署;组织参加评议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等。

第十条参加评议的人员,采取调查、检查、视察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了解掌握情况,并在被评对象所在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评议发言材料或调查报告。参加评议人员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为主,也可以吸收部分省、市、镇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参加。参加评议人员若需查阅有关案卷或资料,被评人员或部门应如实提供。

第十一条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被评单位的工作报告应当在评议会议召开前15日报送区人大常委会,由人大常委会在会前发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加评议的人员。

第十二条述职评议应当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可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以及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参加。工作评议可以在人大常委会上进行,也可以组织更大范围的评议会进行评议。人大常委会组织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时,述职人员或者被评机关负责人应当到会述职或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评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第十三条评议会议的主要程序:评议对象报告工作或进行述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其他参评人员进行评议发言;对评议对象提出整改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参加评议的人员,对评议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定档。对述职人员分优秀、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四个档次。对被评部门分为优秀、信任、基本信任、不信任四个档次,投票表决结果当场公布。

第十四条计分标准:获优秀票数达到或超过投票人数的80%的为优秀;获优秀票、胜任(或信任)票之和达到或超过60%的,为胜任(或信任);获优秀票、胜任(或信任)票之和达到或超过50%,低于60%的为基本胜任(或基本信任);获优秀票、胜任(或信任)票之和低于50%的为不胜任(或不信任)。

第十五条评议结果以及参评人员提出的评议意见,由主任会议审定后,通知述职人员或被评单位,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述职人员、被评议单位应当根据评议意见和整改要求进行整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加评议的人大代表对整改情况不满意的,人大常委会应当责成述职人员、被评议机关重新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六条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既管评,又管改的原则,评议结束后,对被评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评议意见的落实。评议对象整改情况报区人大常委会后,经主任会议审议,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加评议的代表,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整改情况报告。

第十七条评议的奖惩办法,凡一次被评为优秀的干部,给予通报表彰;必要时,由区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好公仆”的荣誉称号。对被评为基本胜任的,继续作为下次评议对象,连续两次被评为基本胜任或一次被评为不胜任的,依法免去其现任职务。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将给予相应的表彰,也可以授予荣誉称号,对被评为基本信任的单位要给予警示,并列入下次评议的对象,连续两次被评为基本信任或一次被评为不信任的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免去其主要负责人职务或向其上级主管单位通报评议结果,并建议免去其主要负责人职务。

第十八条参评人员多数对两次整改情况仍不满意的,被评人员或单位要作出书面检查。对整改不认真,交办的事情拖着不办,该解决的问题不予解决,可依法提出询问、质询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提请常委会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十九条评议中发现评议对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贪污受贿、、、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应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应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交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依法罢免其职务。

第二十条各镇评议工作原则要求与区整体联动,上下对口,同步进行,区人大常委会评议被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和部门,镇人大可以评议其下属部门,也可以评议相应的人员。各镇评议工作由人大主席团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评议结果报区人大常委会,并通报区直有关部门。

监察处长述职报告范文3

宪法委员会拟订的《政府组织法》草案第96条,体现在议会中创设行政监察专员的建议。它规定,每一届议会召开时,同一级别的议会可以选出一名道德和法律俱优者,来行使议会授权之内的监督法官和政府官员遵守执行法律的情况,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对上述人员在履责过程中的暴力行为、徇私枉法行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为予以追诉,而对由政府任命的司法总长,人们认为他对政府官员的监察并不能充分保障人民的权利,因为他要对政府负责并有义务遵循政府所的指令。例如,政府可以命令司法总长停止对一起他已经开始的渎职罪案的调查,而且政府也的确这样做过。早期设立行政监察专员的目的是:建立一项独立于政府的、监督政府官员履行职责的制度。这项制度优势在于它完全独立于行政权力之外,且拥有独立的准司法权,监督权行使过程中可以完全不受任何外来压力和阻力,真正实现监督权独立行使。

二、瑞典行政监察专员制度的现状

(一)行政监察专员与宪法

瑞典现行《政府组织法》第1条第一款规定,一切政府权力均来自于人民。这一规定构成了瑞典民主制度的墓础。人民的首要代表是议会,其主要任务是制定法律,决定国家税收以及开支。政府被授权管理国家,而议会监督政府机关的管理国家的行为。《政府组织法》中议会的立法性控制权体现出来的议会本身与行政监察专员二者之间的权力分工表明:一方面,后者的活动只能由议会通过诸如《政府组织法》之类原则性指令加以调整。议会不得决定行政监察专员是否应当调查某一个案,或干涉某一案件的处理方式。另一方面,议会可在宪法委员会对行政监察专员履行职责情况的年度审查中,表达他对上述活动的观点,但极少对审查结果发表评论。

(二)行政监察专员的组织和责任范围

根据瑞典《政府组织法》和《议会法》的规定,行政监察专员由议会选出,由一位首席监察专员和三位行政监察专员组成,任期四年。首席行政监察专员是行政监察专员公署的行政负责人,决定公署的主要活动。首席行政监察专员有权颁发指导业务的规章并为其他监察专员分派案件。除此之外,他和其他行政监察专员没有任何不同。监察专员根据指令,在分派给他的职权范围内对某一案件进行调查或作出决定时,首席监察专员不得干涉。目前,由议会监察专员执行的监察可分为四个主要负责范围,每一位监察专员负责一个方面。责任范围一:法院、劳动法庭、土地出租及租赁裁判所;全国法院管理署;公诉人;警察;有关行政监察专员职权范围内的案件,以及有关信件中投诉事由不清楚的案件。责任范围二:武装部队、非战斗性部队以及其他涉及国防部的案件;执法机构;监狱与缓刑执行机构;所得税与财产税、增值税、财政监管与税收征收及其他费税;海关及全国性登记机关;国民保险及有关监护权的案件。责任范围三:公益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禁止产人保护等范围的使用;医疗保健及其他涉及卫生与社会事务的案件。责任范围四:行政法院;法律援助、刑事赔偿委员会、公法办公署、请愿等涉及司法部的案件;劳工失业案件;建筑、土地、测绘事务;交通;涉及农业部和环境与自然资源部的案件;与工商部有关的案件;涉及外国人的案件;文化、宗教事务;其他不属于前三种责任范围的案件。

(三)行政监察专员的任务

瑞典《政府组织法》、《议会法》以及《行政监察专员指令法》中都有有关行政监察专员任务的内容。最初始性规定载于《政府组织法》第12章第6条,其中规定了行政监察专员的任务:“议会应当选举一位或几位监察专员,按照议会下达的指令,监督法律与其他法规在政府部门的实施情况,任何一位监察专员均可以就上述指令的案件提讼。”《行政监察专员指令法》第1条规定:“监察专员应当确保公职人员遵守法律与其他法规,并在其他方面恪尽职守。”《行政监察专员指令法》第2条规定:“监察专员尤其应当确保法院与行政机关在其活动中遵守《政府组织法》中有关客观性与公正性的要求,并保证公民的宪法权利和特权不受公共行政行为的侵犯。”《行政监察专员指令法》第3条规定:“监察专员应当致力于弥补法律上的瑕疵。在其监督活动中,如果有理由认为应当对立法或其他国家政策进行修订,则监察专员可以向议会或政府反映这一情况。”

(四)行政监察专员的职权

行政监察专员根据议会的指示对公务员执行法律与其他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在指定规定的范围内,监察专员可以提讼。这是一种灵活而强势的监督机构,因而其他代议制国家纷纷效仿。在《政府组织法》中,行政监察专员被赋予广泛的监督权力,主要有:

1.调查权。

调查是行政监察专员的主要工作任务。至于用何种方式去调查法律并没有强行性要求,通常认为只要有助于调查目的之实现,监察专员可以采取其个人认为适当的各种有效方式。当然获得第一手材料是保证调查得以顺利实施的必备条件,因此行政监督专员自然会拥有该项权力,即向所有与调查有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团体进行询问以获取有价值的情报。这些个人和部门必须积极主动地予以配合来完成任务,如果在调查过程中有人为设置障碍或者不配合或者有敌意表现的则法院可以追究他的“藐视国会罪”。虽然调查权被保证不受阻挠,但侦查和审讯的方法是被禁止的。同时行政监察专员的调查活动不得影响有关部门的正常活动。《政法组织法》第12章第6条第2款规定,监察专员可以列席法院或公共权力机关的评议会,并有权查阅上述法院或部门的会议记录和文件,任何法院或公共部门以及各级政府均应向监察专员提供其所要求的资料。任何处于监察专员监督之下的其他人也都负有类似义务。该款还规定,公诉人将应监察专员的要求向其提供帮助。

2.建议权。

行政监察专员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行使自己的建议权:当行政监察专员发现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时,行政监察专员无权修改政府已经做出的行政行为,他只能认真行使其监督检察权并将调查结果予以报告。行政监察专员希望政府部门积极主动修正自己的错误并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当被涉及的部门认为不能补偿或所作的补偿不适当时,行政监察专员会进一步向其说明自我纠错的重要性,如果答复仍然不理想,监察专员就要向被涉部门的主要首长提交调查报告并加附补偿建议;被涉部门首长应根据行政监察专员提交的报告的内容,审慎查阅所涉弊政。如果以上两个办法都不能实现行政监察专员的监督目的和要求,则行政监察专员会向议会提出报告,由议会作为最后监督主体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以保证行政监察专员使命得以实现和维护。行政监察专员准确行使监督检察权,不仅可以使因政府不当行为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得到补偿,而且可以督促政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同时由于最后环节有议会的鼎力支持,也使行政监察专员的社会地位和权威得以凸显。

3.监督权。

《指令法》要求监察专员以一年为周期向议会提交上一年度调查报告情况书面材料。具体包括:一份修改立法的建议案汇总,一份监察专员在监督过程中所发现的其他法律瑕疵的救济方案。报告应具体阐述对被查实官员追究法律责任的说明和建议,这些官员无视其职责,违反了刑法或实施了其他违法应受纪律惩戒的行为(但违反《出版自由法》的除外,这种情况由其他途径追诉)。该报告还应当包括对监察专员所作的其他重大决定的说明,并对监察专员在其他方面的活动进行总结。年度报告打印在大型版本上,并送交法院及各公共权力部门。法官、律师、公诉人、陪审员及监察专员监督下的各部门官员及其他人会饶有兴趣地读报告。报告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关注,主要归功于监察专员高质量的裁决及监察专员对重大案件倾注了自己的心血所发表的意见。

4.追诉权。

基于宪法规定的每一位官员都应当对其履行职责时所作出的决定负责的原则,监察专员不能改变法院或者公共权力机关的决定,也不能对法院或公共权力机关如何处理特定案件发号施令,当监察专员在调查中发现某官员错误地适用了法律等情况时,只能通过诉讼或要求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因此,监察专员的地位定位非常接近我们比较熟悉的检察机关公诉人的角色。只有在官员因行使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且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行政监察专员才有权对这些官员提讼。如果不满足上诉条件的则转由其他拥有诉权的部门管辖。行政监察专员在调查案件时,如果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政府官员的确存在上述犯罪行为,就可以启动本国法律中有关初步调查、、不予的规定。对于官员怠于行使职权而造成不利后果且不构成犯罪的,行政监察专员只需向有纪律处分权限的机关或部门提起报告,由这些部门处理即可。

5.审查权。

从议会监察专员公署开始有审查权起,审查即成为其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审查对象包括全国及各地的公共权力部门,法院或其他机构。现在,四位监察专员每年要花费50—60天的时间审查法院及各种机构,每一位监察专员都在其自己的责任范围内通过审阅案卷和其他文件、会见机构负责人及其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经首席议会监察专员授权,在监察专员秘书处任职的官员也可以进行此类审查,但应当以监察专员的名义来发表评论或其他声明。如果该官员认为有必要进行评论,他必须向适格的监察专员作出报告,由其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行动。监察专员对观察结果与搜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后,往往会以适当的理由建议被审查机构改善其组织领导,甚至会导致监察专员采取行动弥补立法中的瑕疵。

(五)行使监察权的方式

1.受理投诉。

受理投诉同监督检查一样是监察专员最主要的工作内容,主要原因是:首先,在一个以法律秩序为基础的民主社会中,任何公民都有权利使权力机关的行为置于一个职权部门的法律监督之下,并且该部门在与政府及其他权力机关的关系当中应当是完全自治的。其次,在全国或地方政府中任职的每一位官员都应当谨记,其公务行为正处在议会监察专员的监察之下,如果其行为不当,将会因此遭受处罚。

2.投诉方式。

根据《指令法》,投诉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但如有必要,监察专员秘书处通常会派人为投诉人免费撰写书面诉状。诉状中应当指出投诉所指控的权力机关、指控的何种措施、该措施何时发生及投诉人的姓名、地址等,如果有相关凭证应一并附上。

3.投诉主体。

任何自然人、法人或社会团体,无论是否是瑞典本国国民,无论是否在瑞典本国居住,无论是否与其所投诉案件有关,只要认为公营机构行政失当使人感到委屈,就有权向中诉专员投诉,以便中诉专员展开独立、客观、公正的调查,为投诉人昭雪冤屈。公民因涉嫌犯罪被逮捕、拘禁或羁押等事由而被剥夺自由的,或正在监狱服刑的人,投递信件或其他文件的权利将受到限制。但此种限制不适用于被剥夺自由的人向监察专员投递信件或其他文件。经投诉人要求,监察专员秘书处必须进行签收,以表示其投诉已经被收悉。

4.对投诉的处理。

(1)驳回:投诉事项微不足道,或投诉属琐碎无聊、无理取闹或用心不良。(2)支持提起公诉:在对投诉的案件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理由认定处于其监督之下的官员在履行职务时触犯了刑法,则监察专员有责任作为公诉人进行初步审查。如果认为有足够的理由,则他有责任像普通公民一样提起公诉。(3)做出裁决:大多数情况下,监察专员在调查结束时会书面裁决结案,并向社会公开。

5.行使监察权的其他措施。

监察处长述职报告范文4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持之以恒地促进八项规定和地方党委相关规定的落实。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相关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积极与审计机关党组主体责任专门机构、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与协助,加强对中央、地方党委和审计机关党组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在审计机关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根据作风建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果,加强研判、分析和调研,一方面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向审计机关党组提出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根据审计机关有关工作制度和处室职责分工的实际情况,按照纪委和审计机关党组的要求,积极协助审计机关督查机构做好相关督查工作,努力推进督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2.加强“四风”问题的严肃查纠。对“四风”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反复抓、抓反复,并不断加强、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既要敢于及时制止和纠正,又要严肃执纪、严肃处理,努力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对查出的违反“四风”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始终保持惩腐肃贪高压态势。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格审查和严肃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2.不断强化纪检信访职能。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重视信访举报案件的受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规范建设,对信访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第一时间上报纪委和审计机关党组。

3.提升案件查办功效。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机关机关执纪执法协调机制,努力发挥执纪执法的整体效能;加强纪检监察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注重典型案件的动因剖析,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和防范措施,努力发挥查办案件对治本的推进功能。

二、关于聚焦主业、履职尽责措施的构想

(一)加强教育防范。一是教育引导。及时收集上级纪委曝光案例或身边典型案例,坚持每月传输给审计机关各处室,进行案例警示教育;根据审计工作程序重要节点,通过审前签订廉洁审计承诺书、审计进点会议宣读纪律、审中检查督促提醒等形式,开展审计工作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根据形势需要和干部选拔任用实际,集中组织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廉政知识培训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二是营造氛围。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办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廉政宣传滚动视频、廉政书屋或书架、审计廉政文化长廊、廉洁审计大讲堂等廉政宣教阵地,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进行宣传教育,推动审计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适时约谈询问。一是定期约谈。对审计机关各处室领导干部进行1-2次约谈,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重要处室和岗位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两次约谈,督促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其措施。二是及时询问。对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结果较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绩较差,以及在监督检查和审计回访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的处室,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强化督促检查。一是督促自查自纠。通过提醒和检查,督促审计机关各处室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堵塞工作漏洞,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强化动态监督。紧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强化动态监督,采取经常性检查、随机性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结合签订廉洁审计承诺书、审计进点会上宣布廉洁审计纪律要求、审中现场检查、审后上门回访等工作环节,及时发现和处置腐败或不廉线索。

(四)实行工作报告。一是提醒审计机关党组向上级纪委报告年度专题报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适时提醒审计机关党组每年向纪委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报告。二是按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监督责任报告。每年1月30日前向纪委专题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纪委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研究并积极整改。三是主动接受上级纪委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贯彻并积极配合纪委关于定期报告、专题报告、即时报告、约谈、处置和反馈等制度的落实,主动虚心接受纪委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更好地聚焦主业、履行职责。

(五)开展述廉述责评议。一是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适时提醒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按规定和要求述廉述责,重点报告个人廉洁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等职责情况,接受评议和测评。二是开展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工作。对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要求每年在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纪检组会议、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上进行述廉述责1次,重点报告个人廉洁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情况,接受测评。三是将评议情况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备用。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评价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实行“一案三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时,一要调查当事人岗位廉政责任的执行情况,二要调查涉案处室相关领导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三要调查涉案相关领导和监督人员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当事人岗位廉政责任、相关领导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相关领导和监督人员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一经查实,一律追究应负的相应责任。

(七)接受办案考核。一是及时上报办案情况。对于查办的各类案件,及时向纪委报告办案情况及结果。二是自觉接受办案考核。对于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及时纪委报告难度、原因及相关案情,并自觉接受纪委的办案考核和指导。

三、关于多措并举、强化保障措施的思考

(一)加强组织协调。一是纪检组应当积极主动向纪委和审计机关党组请示汇报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接受纪委对纪检组工作具体督促和指导机制;三是进一 步加强上下左右的联系协调,建立和不断完善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机制。

(二)整合监督信息。一是审计机关办公室、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加强反腐败工作舆论引导,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快速处置媒体和网络舆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健全投诉举报体系,畅通信件、电话、来访、网络、举报箱等投诉举报渠道;三是健全通畅的审计现场《审计公示》、《廉洁审计情况反馈表》、与被审计单位及其派驻的纪检监察等机构对接沟通、审计现场检查、审后回访被审计单位等信息渠道。

(三)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地方党委要求,提醒审计机关党组和督促处室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制度和权力公开、党务政务公开、管理公开制度;二是完善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等办法,用制度确保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三是探索处室负责人监督方式方法,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并将监督项目、方式、进度等内容纳入其中;四是进一步完善审计“三项禁令八不准规定”、审计组廉洁审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廉洁审计承诺书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审计组长、审计组廉政监督员的廉政工作职责以及各处室廉政建设信息员的  []岗位职责;五是建立信访举报线索台账,建立和不断完善案件线索处置分类和流程,及时审查、规范管理;六是制定典型案例剖析通报、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丰富反腐倡廉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打造审计机关党员干部不易腐的制度“笼子”。

(四)落实改革措施。一是按照中央和地方纪检体制改革要求和统一部署,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二是强化纪检组服从纪委领导的意识,积极投入办案体制机制试点和推广工作,查办案件以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审计机关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报告纪委;三是积极配合落实上级纪委创新纪检干部管理制度,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为主,服从纪检干部上下流动和横向交流的常态化机制要求;四是积极配合上级纪委有关纪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的部署和安排。

监察处长述职报告范文5

一、 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今年本人主要学习了胡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和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贺国强同志在北京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参加了教育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立英同志在华中科技大学主讲的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会,参加了湖北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在华中农业大学主讲的省情报告和廉政报告;参加了在中国邮电大学召开的部属高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座谈会,参加了在xq大学召开的部属高校第二片组会议;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完成了学校“两访两创”活动中的访谈任务,对新闻学院、金融学院五位教师进行了访谈,并按时提交了书面访谈材料;参与了教育部第二片组关于高校制度执行力研究课题的调;通读了《管好身边人》《黑白人生》两本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专著,在个人博客中收集整理了部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

二、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和岗位目标责任时,本人能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在管理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思想,以纪检监察的实际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今年完成了以下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按照湖北省纪委的统一要求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学校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参加了党委书记徐敦楷教授主讲的,以廉政准则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廉政党课,参加了湖北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周元武同志主讲的勤政廉政先进事迹报告会,参观了洪山监狱等。

二是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专项检查组,对二级单位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湖北省纪委“1+6”文件的情况进行了抽查。

三是圆满完成了教育部党组就我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检查组对纪委的日常工作和资料准备工作作了充分肯定。

四是圆满完成了湖北省纪委就我校贯彻落实廉政风险体系建设工作(即“1+6”文件)的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检查组认为我校纪委落实“1+6”文件协助有力,体系建设成效明显,风险点查找深入到位,起到了宣传、预警作用。

五是协助财务部门完成了学校“小金库”清理和上级部门治理乱收费等专项检查工作。

六是主持制定、修订和完善了部分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今年,结合教育部和湖北省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关于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制度予以补充完善,除继续要求处级干部在每年进行述职报告的同时进行述廉报告外,还进一步明确提出将遵守《准则》和“十不准”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参与了《中南财经zd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的制定。

七是完成了日常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今年主要参加了干部选拔和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的招录聘用监督,对2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参加了本科招生录取和研究生考试监督,特别是在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中能切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录取、公开透明的“阳光招生”原则,坚持“六公开”“六不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参加了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材等招标领导小组,对部分招投标结果进行了监督;参加了研究生推免、研究生资教选拔、四六级考试、本科生期末考试、学生违纪处分等教学工作的监督;参加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监事会,对校办产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列席了校务会议,下半年开始列席了校党委常会会。

八是认真接待来访者,及时处理件,严肃查办违纪案,今年共处理了来信来访12件。

三、严格要求,认真做好部门和个人的廉洁自律工作

本人能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和《中南财经zd大学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对照两个《规定》对个人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能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部门和个人没有发生违反廉洁自律的事情。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年度工作任务中计划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文件进行汇编,由于等待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出台而没有完成。

监察处长述职报告范文6

局领导:

2017年6月12日至17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在北京市举办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持证上岗培训班,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培训是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举办的第八期培训班,全国26个省区市及兵团国土部门从事执法监察工作的134余人参加了培训。主要目的是通过培训,强化执法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理清新形势下执法监察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管理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培训期间,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崔瑛、查处二处处长李江涛、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调查所所长李万东、检查指导处副处长宾洪超、耕地保护司农地管制处处长孙鲁平、矿产开发管理司调研员刘欣、执法监察局调研员王晓慧、查处二处调研员胡颖哲、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纪任明、法律中心副主任李炜、北京市高院行政庭副庭长刘行、北京市回龙观医院副院长庞宇等领导、专家,从:“新形势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形势与任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意见》解读、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和设施农用地管理、土地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国土资源执法案件司法审查实务、基层执法人员压力管理策略”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和讲解,部执法监察局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召开座谈会、答疑解惑和结业考试。

二、主要内容

(一)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崔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形式和任务讲解

崔瑛局长系统分析了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及新常态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思路,提出了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了2017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重点。首先,阐述了新形势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机遇,主要是领导高度重视,指明执法监察方向;社会经济转型,助力执法监察工作;政治生态从严,改善执法工作环境;监管力度加大,管理秩序总体向好;分析了执法监察工作遇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是传统发展模式的巨大惯性短期内难以逆转,违法违规形势依然严峻;新常态下,执法监察新旧问题交织,矛盾凸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带来新挑战;国土部门自身业务管理不闭合,尚未形成成熟的协调联动监管机制。其次,提出了执法监察工作的任务和新思路,要求执法监察部门要加强源头防控,强化日常执法,严格履行法定查处职责,突出执法重点,对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作为执法查处重点,严肃查处。发挥科技创新对执法的支撑作用,充分运用无人机、视频监控、微信平台等科技手段,完善立体化违法行为发现渠道和处置模式。加大执法监察相关测评指标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和土地整治项目中的运用力度,打造良好的执法监察环境。调整国土系统监管模式,仅单纯依靠后续执法环节的严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违法问题,国土系统应由管控惩戒向疏堵结合、综合施治转变,充分发挥国土资源部门的整体功能。对有合理需求的用地用矿,前门要打开,优化服务、落实保障。执法监察将后门堵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系统内,建立各业务部门“联动监管”、工作环节“全程监管”、密切协作、批管闭合、联防共守的综合监管格局;系统外,健全在政府领导下,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最后,明确了2017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任务。一是强化日常执法;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三是提升科技执法水平;四是严格规范执法;五是加强队伍建设。

(二)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查处二处处长李江涛---《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解读

李江涛处长从制定文件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三个方面解读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3号)文件精神,《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落实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要求,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执法监察工作常态化、立体化、制度化机制和模式,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着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维护国土资源的良好秩序。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应遵循的四个基本原则,即一是要坚持严格执法监察。执法人员必须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的高度,始终如一的坚持严格执法,对违法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重典问责,坚定不移地守护红线。二是要坚持预防查处并重。一方面要从前端业务环节完善制度、加强服务、改进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查处,严肃查处和惩戒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三是要坚持科技创新支撑。只有走科技执法的道路,发挥现代科技对执法监察工作的支撑作用,强化遥感监测、信息化等科技手段的应用,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四是要坚持落实共同责任,争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推动各方自觉履行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防范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三是从七个方面就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即一是要构建常态化执法监察机制;二是要严肃查处违法问题;三是要规范执法监察行为;四是要提升科技执法水平;五是要加强执法监察能力建设;六是要营造良好执法监察环境;七是要落实共同推进工作机制。

(三)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指导处副处长宾洪超---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宾洪超副处长从卫片执法的发展历程、存在问题及发展方向做了全面阐述。特别指出2016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相比去年的具体变化。一是工作方式作了改进。最大的变化是2016年度卫片检查将与土地例行督察结合开展,《通知》对两项工作如何结合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填报内容有新要求。在2016年度1月1日以后,仍处于违法状态的,无论该遥感监测图斑是否变更为新增建设,还是在变更调查环节作为拆除图斑上报,都要纳入卫片执法范围,通过卫片信息系统填报相关内容。三是时间进度安排作了调整。《通知》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部上报最终数据成果和工作报告,比2015年度提前了一个月。四是进一步强化了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工作的自主性。《通知》除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2017年6月30日完成2016年度卫片检查省级验收、约谈、启动问责等工作外,明确提出:期间其他具体工作,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自行安排。五是更加注重通过卫片检查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在2015年度卫片检查的工作任务增加“检验一个地区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的基础上,2016年度进一步提出,要运用卫片检查结果评估一个地区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并要求省、市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年度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工作成效相挂钩的奖惩机制。

(四)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调研员王晓慧---解读结合《规程》谈土地违法行为查处

王晓慧调研员结合《规程》讲述了土地案件查处,系统概述了《规程》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遵循原则、主要内容、重点问题,阐明了执法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引用的法律规定和职责定位,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对近年来监察部曝光国土资源部门失职渎职的问题评析,特别强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要做到穷尽手段避免失职渎职,该报告的要报告,该处罚的要处罚,该移送的要移送。

(五)相关专家领导授课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调查所所长李万东阐述了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部耕地保护司处长孙鲁平阐述了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和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部矿产开发管理司调研员刘欣和查处二处调研员胡颖哲分别阐述了矿产权登记管理、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阐述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实务;北京市高院行政庭副庭长和北京市回龙观医院副院长分别讲述了国土资源执法司审查实务和基层执法人员压力管理策略等有关内容。

三、相关建议

此次培训,可以说是从事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一次“盛宴”,授课老师既是领导,又是专家,理论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对今后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逐步消化,加以贯彻落实。在剩余的时间里,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整理此次学习培训相关内容,提供给发各师国从事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

(二)举办执法业务人员培训班。

(二)建议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3号)要求,为执法监察人员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

(三)鉴于目前各师反映“查处到位难”、“移送法院难”的问题,建议协调公检法司,高层推动,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四)建议将执法监察相关测评指标列入土地整理项目分配中。

监察处长述职报告范文7

(一)法国的审计法律制度

1.审计机关的设置及组成。根据《法兰西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法国设立审计法院。《审计法院法》对审计法院的组成作了明确规定。审计法院由院长、庭长、审计官、一级审计官、二级审计官、一级助理审计、二级助理审计组成。审计法院共设九个法庭,各庭分工负责不同的审计事务。总检察长行使检察权,一名首席检察长和若干名检察长协助总检察长的工作。

2.审计机关的职责。审计法院院长职责有:(1)全面负责审计法院各项工作。首席院长在征得总检察长同意后,决定审计法院的工作组织方式、各庭分工,并根据法庭庭长的建议,制定审计法院年度工作计划。(2)主持案件的审理、顾问室、法庭联合会议、主持报告委员会和日程委员会的工作。(3)任命审计法院官员。(4)负责签署审计法院的决定和命令。(5)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法院的意见。

总检察长通过提出公诉和意见行使监督检察职责:(1)对部门、单位的监督检察。监督帐目的定期审查,如发现逾期未查,则依法处以罚款。在不侵害审计法院帐目审查权的情况下,总检察长可以向审计法院提出公诉。必要时,总检察长可以提出对公共机构会计人员处以罚款。(2)对审计法院工作的监督检察。监察审计法院各庭依法判决。根据检察机构和驻各大区审计法庭官员的汇报,就不服大区审计法院判决的案件向审计法院提出上诉,还可以上诉最高行政法院。

3.审计机关的职权。审计官进行审计时,有权行使审计法院的权力:(1)帐目审查权。审计官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帐目,有权对拥有国家财产的组织机构或接受审计法院审查的法人机构的供应、设备、工程及建筑情况进行检查。(2)调查权。审计官拥有必需的调查权力,包括询问、了解情况、调查和鉴定。(3)索取资料权。被审计单位有义务向审计官提供文件和有关资料。审计官在审查帐目时,被审计单位应采取一切措施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特别是款项筹集、收取、结算和支付等凭证。在利用计算机系统管理的单位,审计官有权取得所需的计算机数据、密码等。(4)处罚权。审计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并可作出处罚。

4.审计的范围。审计法院审计下列单位的公共帐目和经营活动:(1)各级政府机关、政府各部门所属的公共机构。(2)接受财政拨款的企业或机构。(3)从国家或其他接受审计法院监督的法人中享受附加税、捐助、补贴或其他财政资助的机构。(4)社会保险机构。

5.审计程序。(1)报送。即驻各部门、各单位的会计人员应按时将会计报表、单据、凭证送达审计法院,审计法院普遍实行报送审计制度。(2)审计。对报来的单据、报表进行审查。(3)调查。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会计人员作出书面或口头答复,也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就地调查。(4)写出审计报告。(5)判决。根据案情召开审计会议,进行审理、合议和投票表决。

(二)意大利的审计法律制度

1.审计机关的设置及组织。根据《意大利共和国宪法》,意大利设立审计法院。《审计法院法》具体规定了审计法院的组织。审计法院由院长、庭长、顾问、检察长、副检察长、首席法官、法官组成。审计法院共设三个法庭,一个庭行使审计职能,两个庭行使司法职能。

2.审计机关的职责及其划分。审计法院的职责划分为审计职责和司法职责:(1)审计职责主要包括:审计共和国总统法令;审计国家支出;审计政府收入;对保管国家物资的仓库、堆栈,以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资产进行审计;对提出推销要求的国家人所推销的债券进行审计;对国家行政机构的总资产负债表,在提交议会前予以调整;对所有掌握国家资金或贵重物品的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公共机构的帐目进行评估;审计政府财产、国家会计总帐目以及特别法规定的类似职责。(2)司法职责主要包括:就公务员在行使职责中所造成的税务机关的损失的责任作出判决;对不服有关帐目和债务的行政措施提起上诉所作的判决;对要求退还不应按征税法交纳的直接税问题所作的判决;对全部或部分由国家或其他法定机构支付的退休金起上诉所作的判决等。

3.审计签证制度。意大利实行支付命令由审计法院进行审签的制度。对先审后付和先付后审的事项由法律规定。有关国家经费的付款凭证、支付官员的信贷凭证以及其他支付证明,连同旁证材料,均须提交审计法院进行审计。支付官员应将报告连同旁证材料一起送交审计法院审计。审计法院有责任确保:支付的金额不超出预算规定,不做法律不允许的转帐,经费的结算和支付均符合法律规定。

(三)西班牙的审计法律制度

1.审计机关的地位及组织。根据《西班牙宪法》的规定,西班牙设立审计法院。审计法院是国家和公共部门帐目和经济活动的最高监督机构,直接隶属于议会,并受议会委托行使其职能。《西班牙审计法院组织法》具体规定了审计法院的组织。审计法院内设机构有:院长、全会、领导委员会、审计处、审判庭、审计委员、检察处和总秘书处。

2.审计机关的职责及其划分。西班牙审计法院的职责分为审计职责和司法职责两种。(1)审计范围。主要是公共部门,具体包括:国家行政当局,自治区机关,地方机关,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自治性机构,国营公司和其他公共企业;对那些得到公共部门补贴、信贷、保护或其他资助的自然人或法人单位的审计工作,亦由审计法院负责。(2)审计职责。审计职责是指使公共部门的财政活动符合合法性、效率性和经济性原则以及根据公共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行使的职责。审计法院应对公共部门的经济、财政活动进行外部的、经济的、全面的监督。(3)司法职责。司法职责是审判掌管公共财物者应负的财会责任。这种财会性审判是审计法院专有的司法性权力。它是针对那些征集、监察、管理、保护、掌管或使用公共财产、资金或物品的人报送的帐目进行的。审计法院通过审判确认并追究的财会性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附加责任两种。直接责任是整体性的,应当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附加责任的赔偿数量仅限于其行动所造成的损失,并可谨慎、公正地予以减免。

监察处长述职报告范文8

宪法监督制度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组织法还具体规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之一就是“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命令、指示和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提出报告”。

从实施情况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对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进行审查工作。但由于没有建立专司宪法监督的机构,宪法监督实际上没有很好开展起来。(1)宪法监督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切违宪行为进行纠正和制裁的强制行为。违宪是一种国家行为,特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违反宪法和国家机关及其组成人员的职务行为违反宪法。宪法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审查有关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纠正国家机关及其组成人员违反宪法的职务行为。(2)建立专司宪法监督的专门机构。许多同志建议建立宪法监督委员会,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违宪审查工作,提出对违宪行为的处理意见,以议案的形式报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建立这一机构既符合我国国家体制,又保证了违宪审查工作的经常性。(3)建立和完善宪法监督的程序。我国实施宪法监督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审查规范性文件。对此立法法作了一些规定。二是受理违宪控告。在这方面还没有法律规定,需要对谁可以提出违宪控告、谁受理和承办违宪控告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执法检查制度

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为了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逐步建立了对法律实施的检查监督制度。执法检查成为人大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这一监督制度,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1)执法检查的主体是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也可以单独安排执法检查,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同“一府两院”搞联合执法检查,混淆了监督的主体和对象,是不妥当的。人大执法检查的对象是执法机关,主要检查监督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执法工作,督促“一府两院”及时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2)检查要有重点,如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某些法律执行中存在比较多的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来确定检点。

(3)力避形式主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力求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执法检查的过程变成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过程。

(4)要把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正式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并认真行使审议权,必要时可以提出质询案或作出有关决议。

(5)完善审议反馈制度。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应及时转交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有关机关改进执法的情况和效果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常委会作出反馈。

(6)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宪违法案件,可以组织深入调查,必要时可以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作出严肃处理。

(7)同其他监督形式相结合。如把执法检查、实行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评议三者结合起来,把执法检查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的制度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汇报,是国家权力机关开展工作监督的基本形式。这一制度,还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1)常委会听取工作报告,要从程序上作一些具体规定。如规定提前把报告稿送给代表、委员,不能临会才发;规定有关部门负责人不仅在会上作报告,还要到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规定工作报告未被批准要作出适当处置等。

(2)建立工作报告审议反馈制度,切实改变“会上议一议,会后无声息”的状况。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题报告后,向有关机关提出“审议意见书”的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目前“审议意见书”或“审议意见”存在着整理不规范、报送无程序、办理不得力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通过法定程序,使“审议意见书”这一形式走向规范化、法律化。

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制度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进行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国家权力机关的计划、预算监督,虽然有一些法律规定,但实施中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提前介入,对计划、预算的编制工作进行监督。

(2)在人代会上,变笼统的全面审查为切实的重点审查,并可考虑建立计划、预算修正案制度。

(3)加强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和健全经常性经济监督制度。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对计划、预算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审查和批准;重视和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各项经常性监督制度。

受理申诉、控告、检举制度

法律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人大可以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受理对法院、检察院所处理的重大典型案件的申诉、控告、检举,通常叫作个案监督。

一是要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委员长会议、主任会议负责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专门委员会可以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监督工作。它们可以承办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个案监督的具体事宜,但不能代替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处置权和决定权。

第二,要坚持事后监督的原则。但如果程序严重违法,如严重超期办案、超期羁押、越权办案,不及时监督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的,人大也可以采用适当方式进行监督。

第三,要对个案监督的范围作出规定和界定。

询问和质询制度

“询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知情权”,对被询问者是一种带督促性质的监督。“质询”从表面上看也是行使知情权,实践中多是对不适当行为(包括违法失职行为)提出质询案,对被质询者是一种责成纠正不适当行为的性质。法律对这两种监督手段都作了程序规定。还可以考虑,对任何启动质询程序,哪些问题可以质询,质询答复不满意如何处置等,再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

特定问题调查制度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和地方组织法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特定问

题调查委员会的程序在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中都没有具体规定,在现实中不便操作。

因此,参照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关于全国人大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程序,建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委员长会议或者1/5以上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可以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全体会议决定。

罢免和撤职制度

“罢免”和“撤职”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处置权的主要方式,是人大监督手段中最严厉的一种。

1982年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及地方组织法除了规定罢免对象外,还初步规定了提出罢免案的程序。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就对提出罢免案的主体、罢免的对象和提出罢免案的程序都作了具体规定。

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撤消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和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但对撤职的程序未作出规定,实践中不便操作。为了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建议参照人大代表提出罢免案的程序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议案的程序,对地方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近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在监督工作方面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形式。

工作评议组织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的工作,简称工作评议或者代表评议。

述职评议从20世纪80年代末,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工作评议的基础上逐步发展为由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述职报告。现在全国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开展了述职评议。

部门执法责任制由人大常委会组织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明确自己主要执行的法律、法规,并通过一系列制度保证执法责任到位。

监察处长述职报告范文9

1、廉洁自律工作任务的重点是什么?(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

2、廉洁自律工作方式是什么?(其方式要以规范和监督为主,多管齐下。既要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又要加强“他律”,综合运用巡视、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烦恼故事加强监督。)

3、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应在事后多少天内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30天))

4、谈话制度有哪些作用?(监督作用;提醒作用;警示作用)

5、专项检查的特点是什么?(1、针对性强;2、方式灵活;3、查纠结合)

6、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多长时间召开1次?((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7、简述党员领导干部禁止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七不准”的具体内容。(1、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3、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劵和支付凭证;4、不准利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5、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6、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7、不准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他利益。)

8、规范领导干部职权行使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禁止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3、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4、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五、其他。)

9、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禁止配备使用小汽车方面的奢侈浪费行为;2、禁止住房方面的和奢侈浪费行为;3禁止违反规定新建、扩建、装修办公楼;4、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5、禁止公款旅游;6、严格控制公款安装、配备通信工具和电脑。)

10、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哪些要求?(1、禁止利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2、禁止,损害企业利益;3、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和亲属谋取非法利益;4、禁止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5、禁止职务消费中的奢侈行为/:请记住我站域名/;6、对违反《若干规定》行为的处理。)

11、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礼品登记制度、3、收入申报制度)

1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基本方式方法有哪些?(1、重要情况报告,2、述职述廉,3、民主生活会,4、谈话制度,5、专项清理,6、专项检查,7、查处违反廉洁自律案件。)

《纪检监察概论》

13、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是什么?(是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的实现)

14、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行政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1、维护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2、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15、什么是腐败?腐败具有哪些共同特征?(腐败是指公公权力被滥用而使社会公公利益受到损害。特征:具有利己性、损他性、隐蔽性、传染性、顽固性和可控性等)

16、新形势下反腐败现象的主要特点是什么?(1、由于处于新旧体制转换时期,许多社会行为尚未通过法制形式得以严密规范,腐败现象具有某种易发性。2、在各该时期,腐败活动往往借改革之名滋生蔓延,具有很大的迷惑性。3、腐败活动往往选择经济领域中供需矛盾突出的环节作为其钻营舞弊的场所,带有一定的聚集性。4、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领域及表现形式,会随着客观情况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转换和变化,具有多变性。)

17、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实质是什么?(执政为民

18、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反腐倡廉的工作方针是什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19、党的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单列了纪律一章,提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要求?((1922年,当的第二次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单列了“纪律”一章,提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要求)

20、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纪律检查机关是在党的第几次代表大会上?(1927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党内维护和执行纪律的专门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

21、确立的党内纪律检查工作的方针是什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2、党的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新把党的纪律的主要特征、要求、重要性等内容列入了“总纲”?(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23、改革开放以来,以谁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作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重要论断?((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作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这一重要论断)

24、党的第几次全会决定健全民主集中制和党规党法, 并决定重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了中央纪委?(11届)

25、党的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大关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议程增加了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委的报告一项?(12届)

26、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以什么为重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7、“铁的纪律”指的是什么?(指的是党纪律具有严肃性和强制性的特征)

28、党内监督的主体包括哪些?(党组织和党员)

29、党内监督的原则有哪些?(1、坚持党的领导。2、坚持以权力的制约监督为核心。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坚持以值得建设为重点。5、坚持党内监督与代外监督西欧昂结合)

30、党内监督的方式有哪几种?(检查、督促、评价、揭露、举报、处理等多种形式)

31、党内监督的基本特点有哪些?(组织性、强制性、独立性、)

32.纪检监察工作应当坚持什么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33、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以为了人民、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34、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什么?(即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35、现阶段腐败现象滋生的特殊原因是什么?(1、封建残余在党内和社会生活中仍然存在。2、在开放的条件下西方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3、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制度和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管理和监督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给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留下了可乘之机。4、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抓的不紧,享乐主义等在一部分党员干部中滋长。)

36、什么“主管行政机关”?(是年指当事人行政关系所隶属的行政记挂思念。)

37、监察机关行使建议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提出监察建议)

38、唐朝以后的历朝,凡是监察官,不管其职务、级别高低,皆由谁直接任命?(皇上))

39、党的纪律的特点是什么?(1、是统一平等的句率。2、是自觉的句率。3、是科学的纪律。4、是铁的纪律)

40、复审、复核案件应遵循哪些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错不纠的原则。2、在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执行的原则。3、复审、复核应有规定期限的原则。4、实行复审、复核终结制的原则不。)

41、依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我国监察机关拥有哪几项基本权力?(1、检查劝。2、调查权。3、建议权。4、决定权)

42、行政监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分级管辖原则。2、合理分工遇按则。3、灵活性的原则。)

43、在行政监察的调查权行使中可以采取哪些措施?(1、暂于扣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材料。2、责令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保全与案件有关的财物。3、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解释和说明问题。4、建议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5、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和提请法院予以冻结)

44、政纪案件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l、违纪主体的特殊性。查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并且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一般都与他们的职务和掌握的权力有关,因此,查处政纪案件要十分注意划清履行职务、行使权力的偏差与利用职务、权力违法违纪的界线。2、案件性质的特殊性。查处的是违反政纪案件,追究的是行政责任,同违法犯罪的案件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因此,在查处过程中,非属必要井经批准,不能影响其职责的履行和打乱正常的工作秩序,不能侵犯被查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3、查办案件措施、手段的特殊性。查办政纪案件,采取的措施,包括一些强制性措施,都仍然是行政措施,限于行政纪律范畴,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采取的针对犯罪的一些强制性措施和手段。)

45、监察机关处理申诉实行的两审制是指什么?(是指案件经过两级监察机关审理才能终结的审判制度)

46、党的十几大将“中央纪委以下的各级纪委的领导关系,由受同级党委领导改为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这种领导体制确定下来?(1982年,十二大通过的明确规定,

47、党的作风建设主要包含哪些内容?(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

48、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是什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49、简答巡视工作巡视的范围。(继续抓好对金融企业的巡视,并在总结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巡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对大型国有企业开展巡视的总体安排。省(区、市)委的巡视组在抓好对地厅级领导班子巡视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巡视范围向县(市、区)延伸。)

50、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萌芽于什么时期?(战国时期))

51、派出监察机构或监察人员设置的原则,主要依据什么而定?(原则: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和任务而定。依据:《行政监察法》)

52、案件的整个调查过程包括哪些内容?(制订调查方案、实施调查、制作调查报告直至移送审理。)

53、我国历史上的监察制度有什么共同点?(1监察制度受到高度重视。2、监察官具有显赫的地位。3、监察机构拥有强大的职权。4、检查机构大多实行垂直领导体制)

54、行政监察机关检查的成效体现在何处?(1、被检查单位在守法和执法活动中的偏差得到及时纠正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得到正确贯彻执行。2、被检查单位中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失职行为被揭露、纠正或被立案调查。3、被检查单位行政管理中疏漏与混乱,通过建章立制得到改善 。4、被检查单位容易产生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各个环节的权力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控。5、被检查单位的工作人员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纪检监察举报工作教程》

55、什么是联名信?(指3人以上署名联合反映共同问题的信件。)

56、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回报案件的查处结果需要实行审核反馈,反馈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几个月?(2个月

57、什么是集体访?(集体访是指5以上联名反映同一问题的走访行为)

58、我国现行的《条例》是哪一年颁布的?(1月5日国务院通过新的条例,总理1月10日签署,5月1日起实施)

59、《条例》第30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事项或者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采取什么方式?(应当回避

60、如多人走访反映共同情况,应当推选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几人?(如多人走访反映共同情况,应当推选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61、什么是信息公文?(是以报告重要问题及举报工作情况,传达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公文)

62、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程序是什么?(处理举报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程序))

63、案件审核的作用有哪些?(一、案件的审核是保证案件质量的重要环节。二、案件的审核是严肃执纪、保护当事人民利的重要保证。三、案件的审核是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

64、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几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65、国务院于哪一年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年月日)

66、纪检监察举报工作相对于一般工作具有哪些特点?(一是业务的职能性。二是反映问题的集中性。三是由于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党的干部都有一定的权力,因此群众的检举、控告绝大多数是涉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问题。四是处理程序的法制性。)

67、从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来信、接待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到问题的处理终结,大体分为哪几个过程?(a:准备过程b:办理过程c:反馈过程d:审结过程)

68、基层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包括哪些?((a:坚持多办少转;b:就地解决问题;c:实行综合治理。)

69、推行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a:依纪依法,客观公正。b:有利监督,注重实效。c:保障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70、管理中对要求查报结果的案件的管理应分几个步骤?(a:筛选和登记b:送审和审批c:草拟交办函件d:核稿和签发e:文书处理f:立卷待报)

71、举报工作目标管理的实施要注意抓好哪几个环节?(a:目标分解b:目标检查c:目标调控)

72、处理举报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以和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处理重要问题,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或行政首长负责制;维护当事人的民利;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73、举报工作的特点是什么?((a:业务的职能性b:反映问题的集中性c:处理程序的法制性)

74、简述纪检监察举报工作的地位。(1、处理举报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程序;2、纪检监察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主渠道;3、纪检监察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性工作;4、纪检监察举报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75、处理举报的基本方法有哪些?(一是反映促办。二是转交承办。三是过问督办。四是移送承办。五是直接查办。六是监督。七是协调。。。处理程序:准备过程、办理过程、反馈过程、了解过程)

76、加强基层举报工作的措施有哪些?(1、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2、整合基层资源。3、加强预测、预防。4、加强协调。5、推行举报工作办事公开。6、加强举报工作网络建设。7、加强业务指导。)

77、处理好集体访的有何重要意义?(1、处理好集体访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2、处理好集体访有利于党和政府完善政策,促进科学决策。3、处理好集体访有利于发展基层社会主义民主。4、处理好集体访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国(境)外廉政建设与反腐败考察研究》

78、世界上最早的由议会专职监督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制度,被誉为反对官员腐败的“一大杰作”和“对世界统治艺术的贡献”的是什么制度?((((是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

79、英国19制定的反腐败法案是什么?(《防止腐败法》

80、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又称什么?(国家行政法院,直接隶属于总理府)

81、美国国会批准成立了什么机构,加强对上市企业的监管和腐败问题的查办?(上市公司会计驾驶年度委员会)

82、韩国监查院具有哪些职能?(监查和审计两个能)

83、新加坡实行的什么制度给公务员提供了比较优厚而全面的福利保障?(中央公积金制度)

84、香港廉政公署设置了哪几个处?(执行处、防止他呢处、社区关系处)

85、每年的12月9日被联合国确立为什么日?(联合国反腐败日)

86、联合国历史上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是什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87、最早开放政府文档的是哪个国家?(瑞典)))))

88、英国1854年提出公务员管理的三项原则是什么?(公开竞争上岗;进行在职培训;升迁取决于本人能力)

89、在分权思想的指导下,法国主要通过哪种途径实现其行政监督职能?(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独立机构的特别监督、舆论监督等)

90、法国制定的哪部法律对高级公务人员的财产申报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政治家生活资金透明度法)

91、日本行政评价局享有哪些工作权限?(调查权、劝告权、建议权)

92、新加坡、香港地区廉政建设重要措施是什么?(廉政理念明确;廉政法规具体;制约机制严密;惩治手段严厉;物质待遇优厚;廉政教育规范)

《纪检监察审理教程》

93、案件审理的作用有哪些?(监督制约、参谋助手、保障权利、教育、促进作用。)

94、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95、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是什么?((事实清楚)))

96、收集证据 的时候,纪检监察人员不得少于几人?(((2人)))

97、违纪构成要件有哪几个方面?(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除法定特殊情形外的任何一种违法违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若干基本条件,不具备这些条件,就谈不上违法违纪行为。这些条件包括四个方面,即违法违纪行为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98、什么是违纪客体?(是指党内法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保护而为违纪行为所侵害的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

99、违犯党纪的主体有哪些?(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党的组织)

100、省辖市监察局受理哪些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一)不服本局行政处分决定的;(二)不服下一级监察机关和本局派出监察机构行政处分复审决定的;(三)不服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处分决定的;(四)不服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行政处分决定的。)

101、检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和效果的最后一道关口是什么?(申诉复查工作)

102、申诉案件的审理方式主要哪几种?(复议;复查;)

103、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权包含哪几个方面的内容?(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04、申诉复查工作的原则有哪些?(客观公正;首诉必办;申诉不加重处分;分级办理;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处分基本恰当;有错必纠原则)

105、审理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实事求是;依纪依法;保障全局里原则)

106、对有关人员责任的区分主要有哪几种?(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

107、划分处分违纪党员和党组织的批准权限,主要依据什么原则?(分级负责的原则)

108、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在接到上级党委、纪委对该党员处分的批复或通知后,应在多长时间内向受处分党员本人宣布?(应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本人宣布,将处分决定送给本人一份,并在适当范围内宣布。)

109、案件审理的原则有哪些?(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原则;寓监督制约于沟通协调服务的原则;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110、审理工作有哪些特点?(审理工作的专门性;审理工作的法定性;审理工作承担职责的多样性、专业性。)

111、什么是故意违纪?(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112、什么是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113、什么是免予处分?(免予处分是指党员违反了党的纪律,对照《党纪处分条例》应当受到党纪处分,但由于错误较轻,且具有可以免予处分的情节,党组织对其免去应给予的党纪处分。)

__、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收到监察决定书或监察建议书次日起多长时间内应当将执行、采纳的情况通报监察机关?((30日内)

115、提前介入应注意哪些问题?(1、有选择地提前介入;2、处理好提前介入与正式审理的关系;3、慎重表态、留有余地;4、注意处理检查与审理的工作关系;)

116、证据确凿的四层内容是什么?(证据必须真实,经得起现实和历史的检验;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内在的联系证据与错误事实相符;证据必须充分、足以证明错误事实,能使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证据之间不能有矛盾。)

117、认定案件的性质,主要有哪四个方面的标准?(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准则和党纪、政纪条规。3、国家的法律、法规。4、社会主义道德标准)

118、监察机关行使行政处分建议权要符合哪些条件?(1、是本级监察机关直接立案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提出;2、确认监察对象违反了政纪,应该给予行政处分;3、建议给行政处分的对象必须是本级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对象;4、对重要的行政处分建议,应报本级政府或上一级监察机关同意。5、行政处分建议的内容,必须是接受建议的部门行政处分权限范围内的事项)

119、行政复议程序主要有哪几步?((申请;申请复议的期限;申请复议的形式;)

120、行政复议中,有哪些具体行政行为可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决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121、对违纪案件的审理需遵循哪些程序。(1、案件的移送和受理。2、案件的审核。3、与受处分党员谈话。4、撰写审理报告。)

122、纪检监察案件审核的内容有哪些?((1)对错误事实的审核。(2)对证据的审核。(3)对错误性质的审核。(4)对处理意见的审核。(5)对办案手续的审核。))

《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教程》

123、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特点有哪些?(1、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具有原则性和规范性。2、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3、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4、具有明确性和具体性。5、具有根本性和全局性。)

124、什么是财产申报法?((又称“阳光法案”,是对付官员不法之财、预防和克服腐败行为的一件利器)

125、反腐倡廉法规制度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公民在法规制度面前一律平等;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制度为准绳;)

000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原则。二、坚持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基础的原则。三、坚持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的原则。四、坚持与国家法制建设环境相协调的原则。五、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原则。六、坚持与从政道德建设紧密结合的原则。七、坚持深化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的原则。八、坚持对权力实行监督制约的原则。)

126、根据违法者所承担的责任的性质和实施制裁的主体不同,可以将违反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责任追究分为哪些?(1、刑事制裁;2、党纪处分;3、行政处分;4、行政处罚)

127、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编篡应注意哪些问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编篡应具备的条件;2、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编篡的权限和过程;3、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编篡的方法)

128、战国时代,谁制定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法经》?(李悝)))

129、中共中央于哪一年颁布了《廉政准则》?(1997年))))

130、在适用法规制度时,对同一种法律、法规规定,应注意什么原则?(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

131、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汇编的基本形式和方法,主要分为哪两种?(单项汇编和综合性汇编)

132、一项具体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内容的构成是什么?(是由法规制度规范和非规范性内容构成的)

133、我国多年来反腐倡廉实践科学总结的原则是什么?(1、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2、必须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 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实践。3、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4、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5、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6、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134、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制定应遵循哪些原则?(1、统一性;2、民主性;3、科学性原则)

135、国家事务中最早出现监察的因素或监察活动在哪个朝代?(((夏朝)))

136、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解释应遵循哪些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法制统一原则;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

137、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清理的方法有哪些?(1、集中清理;2、定期清理;专项清理)

138、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体裁主要有哪些?(法、条例、规定、办法、准则、细则、规则等)

139、《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哪年印发的?(1月)

140、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是什么?(清朝《钦定合规》。)

《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教程》

141、党的首位监察委员会主席是哪位领导?(王荷波)

142、新中国成立后成立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首任书记是哪位?((())

143、1982年,党的十二大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是哪位?(((陈云))

144、1949年,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是哪位?(谭平山)))

145、1987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正式成立,哪位任部长?((尉健行))

146、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哪年做出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合署办公的决定?((1992年10月)))

147、目前全国唯一纪检和监察没有合署办公的试点市哪个市?((深圳市))

148、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主要有哪些?(监督职能教育、惩处、保护职能))

149、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主要有哪些?(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建议醛、处分权)

150、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权包括哪8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协调;参加、列席和召集有关会议;初步核实反映报告;请求复查;提出申诉;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提出审核意见;巡视;)

151、党的各级纪委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维护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路线方针正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52、我国的巡视制度是在哪年建立的?((1996年1月)

153、担任正、副厅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的,应当具备何种文化程度,任下一级职务多少年以上?(大学专科,5年)

154、担任正、副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的,应当具备何种文化程度,任下一级职务多少年以上?(大学专科,,4年)

155、纪检监察机关录用干部坚持什么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156、纪检监察干部录用适用的职位范围有哪些?(中央和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地级以下(含地级)纪检监察机关录用一般干部,都应采用考试录用的办法。)

157、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哪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158、纪检干部的考察依据作用不同可分为哪三个类型?(任职考察、特殊考察、日常考察)

159、纪检监察干部的任职方式有哪些?(选任制;委任制;))

160、按照规定,哪些纪检监察干部由选举产生?(1、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2、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

161、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有哪三种交流方式?(调任、转任、挂职锻炼)

162、干部回避的主要方式有哪三种?(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地域回避)

163、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方式有哪些?(制度约束;考察考核;任期评鉴;群众监督;日常管理)

164、中央和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干部,地级以下(含地级)纪检监察机关录用一般干部,都应采取何种办法?(考试录用)

165、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厅(局)设正副厅局级纪委检查员、监察专员,其比例分别为机关干部编制人数的百分之几?((百分之五))

166、对干部平时考核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德、能、勤、绩、廉)

167、干部任用前要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一般为几天?(七至15天)

168、简述纪检监察机关的现行管理体制。((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

169、纪检监察干部奖励的原则是什么?(1、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2、公平合理,奖励得当的原则;3、奖励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4、奖励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

170、规定的党纪处分有哪几种?(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教程》

171、案件检查的方式有几种?(一般分为自办、协办和交办三种)

172、案件检查的依据有哪些?(在党纪政纪案件检查中、分级依据不同的党内法规和行政法律、法规规定)

173、简答政纪案件立案调查的时限。(根据《行政监察法》及《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174、简答案件检查采取组织措施的时限。(在案件调查期间,对被调查人采取停职检查或停止公务活动的期限,不得超过办案期限。3个月)

175、简答采取“两规”措施的时限。(根据中纪委“两规”措施在意见的规定,“两规“措施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案件调查期限(即3个月),确需延长期限的,按批准使用“两规”措施的程序报批,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176、立案的要求有哪些?(1、不遗漏案件;2、一案一立,防止重复立案;3、手续完备)

177、立案的条件是什么?(1、确有违纪违法事实;2、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178、案件管辖分为几种??(分为职能管辖、分级管辖和特殊管辖)

179、初核的时间是几个月?(初步核实时间两个月)

180、案件检查中的回避方式有几种?(1、自行回避;2、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181、案件受理的形式有几种?(1、书面形式;2、口头形式;3、录音、录象形式;4、网络留言或电子邮件形式)

182、纪检监察机关文明办案,要树立什么意识?(1、树立平等意识、重视被调查人处理人的合法权利

2、树立权利义务并重意识 ,对被调查人处理人既要明确其义务,也要尊重其权利。3、树立查处和保护并重意识。既要重查清问题,惩治腐败,又注意澄清是非,保护无辜。)

183、简述证据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必须客观、全面;深入细致;主动及时;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办案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履行举证责任)

184、简述使用证据应注意的几个方面。(1、注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2、要全面地、联系地使用证据;3、既要使用直接证据,又要使用间接证据)

185、证据的分类有哪几种?(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186、案件检查调查措施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检查措施:组织措施、调查措施和协调措施。调查措施;“两规”和“两指”措施,要求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提供相关情况,对相关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查阅、复制相关资料,暂予扣留、封存物品和非法所得,查询、提请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责令停止侵害行为,提请鉴定)

187、制作谈话笔录的基本要求有哪些?(谈话笔录的结构要件要完整;记录的谈话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全面、清楚;要客观记录被调查人对自己问题的认识态度;谈话笔录要一人一录,必要时一事一录;谈话笔录应经被谈话人认可;在记录中要体现不能骗证诱证指证的基本要求;不仅要记录对被调查人不利的陈述,还要记录对被调查人有利的陈述和辩解)

188、简述案件检查的特点。(案件检查性质的特殊性;案件检查主体的双重性;案件检查的交叉性;案件检查的多元性;案件检查手段的限制性)

189、简述案件检查的作用。(1案件检查是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途径。2、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3、是纯洁党的组织和干部队伍、保持党先进性的重要保证。4、案件检查具有治本功能作用)

190、案件检查的任务是什么?(1、查明案件事实。2、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3、使违纪者受到应有的。4、保护没有违纪的人不受追究。5、教育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遵纪守法)

191、简答案件检查的“二十四字”方针的具体内容。(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政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192、对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违纪问题是如何怎样立案?(党员违犯党纪需要立案的,一般由纪委常委会议或纪检组组务会议讨论决定;对违纪党组织的立案,应由有立案权的党委、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193、简述提取证据的主要方法。(1、从主要作案环节入手寻找书证、物证2、从知情人中提取证据和证人语言3、从关键证人中提取证人语言)

194、简述申辩人权利有哪些?((1)申辩人有权依据事实和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就自己是否有错、错轻还是错重等情况进行陈述和辩解,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与影响。(2)申辩人有权知悉调查组认定的错误事实材料,对自己不承认的事实、情节提出不同意见,并进行辩解;对自己曾经承认过的事实、情节,认为又有新的补充内容,可以提出与前不同的意见。(3)中辩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案件检查人员提供证明自己无错或错轻的证据线索和证据材料。(4)申辩人对认定事实的证据持有异议时,有权提出重新调查或鉴定的要求。)

195、简述申辩人义务有哪些?((1)申辩人必须依据事实和党纪政纪为自己辩解,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也不得曲解党纪政纪,干扰和妨碍案件的正常查处。(2)申辩人必须正确对待调查,如实回答案件检查人员的询问,不得借故躲避和拒绝调查;不得伪造、隐匿和湮灭证据;不得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不得进行反调查活动;不得挟嫌报复,侮辱、诽谤和诬陷、威胁、围攻、殴打办案人员和检举人、证人及其家属。(3)申辩人必须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4)申辩人应及时向案件检查人员出具和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资料,按规定在纪检监察文书上签署个人意见)

196、党纪案件受理的范围是什么?(1、同级党委委员(包括候补委员)纪委委员的违纪问题。2、属上级党委管理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3、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危机问题。4下一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5、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6、属下级党委管辖的党员和党组织重大、典型的违纪问题,必要时也可以受理)

197、受理材料的来源有哪些?(有关组织或干部群众检举、控告的。2、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交办的。3、有关单位移送的。4、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5、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6、违纪者主动交代的)

198、简述案件受理的程序是什么?(1、受理材料的接受,2、受理材料的处理)

199、简述初步核实的要求是什么?(抓住时机,讲究效率。2、突出重点,准确突破。3、细致完备,注重细节。4、缩小影响,保守秘密)

200、简述初步核实的程序有哪些?(1、办理初步核实手续。2、成立初步核查组。3、制订初步核实方案。4、初步核实的实施)

201、简述对初步核实的结果如何处理?(1、对经初步核实,反映问题不实的除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可以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及澄清处理等;对举报人因不明情况错报的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对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应调查处理。2、对初步核实虽有违纪事实但清洁轻微,不需追究责任的,应建议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3、对不需要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但被反映人有违纪所得或非法财务等应当责令退赔的,在报告中写明处理意见,经审查后按规定和程序处理。4、虽有违纪事实,不需要给予党政纪处分,但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予以处理的,应将材料移送有关主管部门。5、对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应予以立案。6、认为涉嫌犯罪,应追求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并及时与司法机关联系,将有关证据材料移送司法机关)

202、简述立案的五个特征是什么?(立案主体是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2立案的对象是纪检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者。3、立案的前提是确有违纪违法事实,并需追究党政纪责任。4、立案的目的是对违纪者及其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查明真实情况给予应有的党政纪处分。5、办理必要的手续)

203、简述纪检监察办案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主要包括哪些机关?(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税务等)

204、立案的基本程序是什么?(1、撰写《立案呈批报告》。2、审查批准立案。3、立决定的通知与通报。4、重要、复杂案件的备案)

205、调查前的准备有哪些?(1、成立调查组。熟悉案情和相关法规。3、制订调查方案)

206、对案件提出定性意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定性意见要准确。2、处分意见要恰当。3、应注意的问题)

207、撰写案件调查报告主要有哪几项内容?(1、立案依据及调查的简要情况。2、主要违纪事实及性质。3、有关人员的责任。4、被调查人的态度。5、处理建议)

208、案件移送审理的条件是什么?(1、必须是经过立案调查的案件。2、必须是在调查终结之后的案件。3、必须是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案件)

209、移送审理的审查方法有哪些?(1、审阅调查报告。2、审查震撼局材料 。3、审查处分和适用的规定是否正确。4、审查调查活动有无违反程序规定的情况)

210、移送审理的材料应包括哪些?(1、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2、立案依据。3、调查报告和承办纪检监察室的意见。4、全部证据材料。5、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6、被调查人对违纪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辩解和检讨材料。7、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或辩解的说明。8、将违纪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时的谈话笔录或工作记录。9、与涉案款物有关的暂扣、封存、冻结、责令不得变卖转移等手续、文书、鉴定材料等。)

211、移送审理的手续包括哪些?(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

212、对党员违纪问题、党组织违纪问题怎样立案?(党员违犯党纪需要立案的,一般由纪委常委会议或纪检组组务会议讨论决定;对违纪党组织的立案,应由有立案权的党委、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执法监察教程》

213、在合署办公条件下,执法监察具有哪两项职能?(行政监察和行政监督)

214、执法监察的主体是什么?(一是国家权力机关,二是各级行政机关,三是由政府或有关部门前头组织、监察机关参加的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215、执法监察查办的案件主要几类?((失职渎职类和行政问责类案件)

216、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典型案件,通过哪种方式进行调查处理?((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典型案件,通过自办、协办或交办的方式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17、执法监察日常管理包括哪些内容?(涉及执法监察项目管理、执法监察案件管理、执法监察公文管理、执法监察信息管理、执法监察档案管理等内容)

218、行政效能监察的目的是什么?(促进监察对象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219、执法监察的目的和特点是什么?(目的是保证政令畅通。特点是:1、主动性,2、综合性,3、权威性,4、灵活性)

220、执法监察的工作原则是什么?(1、依法监察的原则,2、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事前监督相结合的原则;3、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相结合的原则;4、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221、在执法监察中,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1、及时发现行政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提出建章立制的建议;3、督促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222、执法监察的一般工作方式有哪些?(1、监督检查;2、案件检查;3、制度建设)

223、执法监察工作程序在实施阶段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组织监督检查;2、纠正违规违纪问题;3、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224、执法监察日常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1、统一领导,分级实施;2、权责明确,分工协作;3、完善制度、创新方式)

225、执法监察信息的特点是什么?(1、广泛性;2、时效性;3、直接性;4、指导性)

226、执法监察案件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什么?((1、案件登记、统计汇总2、监督检查、组织协调3、综合分析、案卷归档。)

227、执法监察工作档案可分为哪几类?(1、执法监察文书类档案;2、执法监察案件类档案;)

228、行政效能监察的特点是什么?(1、针对性;2、全面性;3、长效性)

229、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原则是什么?(1、坚决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能相统一的原则;2、注重预防和治本的原则;3、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与注重社会效应相统一的原则;4、行政效能监察与效能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230、行政效能考核方式有哪些?(1、定性考核;2、定量考核)

231、行政效能监察的主体是什么?(行政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

232、受理行政效能投诉件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直接核查处理;登记转办;转交督办)

233、执法监察中案件查处工作如何做到严格责任追究?(对应当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责任者党政纪责任的责任追究必须到位,不能以行政处罚或采取组织处理等措施予以规避;对涉嫌犯罪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应及时移送;对应采取组织措等施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建议。)

234、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的时限应为多少日?(60日)

235、当前开展执法监察的工作重心是什么?(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正是侧重履行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的执法剑齿象哈应当把握的工作重心)

236、派驻机构如何开展执法监察工作?(1、纪检简明查机关领导班子要重视执法监察工作;2、要结合驻在部门及其所属系统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3、要准确定位,注重发挥监督作用。4、统筹安排;5、加强与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联系)

237、什么是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有哪些分类?(分类:1、专项检查和其他检查;2、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3、联合检查和独立开展监督检查)

238、简答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三者之间的关系。(各有侧重、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统一于廉政勤政之中)

239、行政效能监察与行政效能建设的主体分别是什么?(行政效能监察的主体是监察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主体是行政机关)

240、执法监察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1、保持政令畅通;2、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3、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服务;4、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发挥综合作用)

241、监察机关参加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原则是什么?(实事求是,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2、既要依法履行职责,又要加强沟通协调的原则,3、既要维护行政纪律,又要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利的原则;4、“四不放过”的原则。。不查清、处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位受到教育)

242、安全责任事故的等级分为几种?(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4种)

243、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应负有哪几种类型的责任?((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三种)

《反腐倡廉监督教程》

244、党内监督的首要内容是什么?(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情况;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3、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情况;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利益情况;7、廉洁自律和抓好党风廉政见面社情况。)

245、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什么?(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干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246、党内询问和质询的主体是什么?(是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47、社会监督主要由哪三个部分组成?(由公民监督、社会团体监督和舆论监督三个部分组成)

248、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根本组织制度是什么?(民主集中制作)

249、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内外监督工作的新特点有哪些?(1、坚持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2、坚持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全面中的知情权,推 动民主监督;3、坚持进一步落实“五项制度”,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4、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直接参与与监督的作用)

25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制的特点是什么?(1、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体现了依靠人民监督的理论与实践;2、全面符合的监督网络,体现了对权力的全面监督原则;3、实行审检分离,体现了提高法律监督地位和权威的要求;4、发挥党内监督体系殊作用,保证监督的有效性稳定性)

251、在西方国家,议会监督专员制度被广泛运用,其典型的代表是哪个国家?((瑞典)

252、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的职责有哪些?(((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53、贯彻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要注意解决好哪些问题?(1、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2、党委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又成员分工负责抓好落实。3、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成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班子各成员要维护党的委员会的团结统一)

254、民主生活会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应该注意什么?(一是要始终坚持“团就、批评、团结”的方针;二是要出于公心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255、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应注意哪些问题?(1、要注意报告工作和述职述廉的联系与区别;2、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和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3、要加强述职述廉后的监督工作)

256、实行干部谈话应注意哪些问题?(1、要坚持原则。2、要讲究方法。3、要注意实效)

257、特定问题调查相对于其他监督方式,具有哪些特点?(灵活性大、适应性广、针对性强、监督效果明显)

258、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监察机关的领导。2、上一级监察机关对下一级监察机关的领导)

259、审计监督的作用有哪些?(1、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2、是加强宏观调空、改善经济管理的重要手段。3、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力武器。4、是加快民智进程,完善政治体制的有力工具)

260、司法监督与其他监督相比,具有哪些特点?(一是监督主体的特定性。二是监督对象的广泛性。三是监督方式的法定性)

261、人民政协对党和国家的监督主要是哪种方式?(例会:全体协商回、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是发挥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

262、社会监督是自下而上的监督,其自身的特点表现在哪些方面?(1、监督的广泛性。2、监督的敏感性。3、减低的自发性和分散性)

263、人大监督的对象有哪些?(是指由宪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所指向的客体,即由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并向它负责的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

264、谏官是伴随着君主专制的确立而出现的,谏诤制度在哪个朝展到高峰?(唐朝谏诤制度发展到高峰)

265、古代监督体制的本质是什么?(维护皇权)

266、简答述职述廉的主体。(是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组织负责人。)

267、什么是新闻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形式,对党务、和党政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党政机关领导人员实施民主监督。)

268、司法监督总的目的是什么?(是保证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

269、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包括哪些内容?(1、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司法监督;2、人民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3、人民法院内部监察部门的监督)

270、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督包括哪些内容?(对公安机关、法院、行政执法机关和国家工职人员的监督)

271、西方国家现行的一些权力监督制约方式有哪些?(政党监督、议会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

272、党内监督的主要制度是什么?(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与处理)

273、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应当遵循哪些原则?(依法行使监督权原则、集体行使监督权原则、促进依法行政、工整司法原、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原则、公开原则。)

274、司法监督的主体和对象有哪些?(有权进行司法监督的国家司法机关。是指国家司法机关进行司法监督所指向的机关或人员。)

《纠风工作教程》

275、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1、抓住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智力;2、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行业新风)

276、1月,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界定为什么?((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78、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最根本的原则是什么?(民主)

279、纠风专项治理的主要方法有哪些?(条块结合、突出重点、监督检查、抓好典型、源头防治)

280、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一般多长时间为一个评议周期?(一年)

281、纠风工作社会监督的主要形式有哪些?(舆论监督、举报监督特邀监察员监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282、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行为主体主要是哪些?(主要是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283、发生不正之风的重点领域主要集中在哪些部门?(政府部门中的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具有一定行业垄断性质的公共服务单位)

284、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行为客体主要包括哪些?(公民、法人、社会团体等的合法权益和政党权益)

285、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特征有哪些?(普遍性、趋利性、扩张性、顽固个)

286、纠风专项治理的对象主要有哪些?(主要是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

287、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概念的正式提出是在哪一年?(1990年3月)

288、纠风专项治理的特点是什么?(特定性、系统性、针对性、阶段性)

289、简答政风行风建设的基本内容。(1、加强教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2、完善制度,规范从业行为,3、强化监督)

290、简答纠风专项治理的含义。(是,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不正之风问题,选择专题,确立治理的重点和阶段性目标,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动员和协调有关方面的力量集中开展治理,使不正之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止和解决)

291、简答纠风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教育乱受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公路“三乱”,减轻农民负担等)

292、简答纠风工作的基本原则。(1、必须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 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2、必须坚持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3、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预防和减少不正之风的发生;4、必须坚持“谁主观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5、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开展纠风工作;6、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把实现长远目标与完成阶段性任务有机结合)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教程》

293、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引导、规范、教化、激励)

294、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哪些特点?(政治性和社会的统一;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统一;。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统一;传统性和时代性的统一)

295、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方式有哪些?(理论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自我教育)

296、简答反腐倡廉教育的对象。(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全党全社会)

297、简答反腐倡廉教育的主体。(反腐倡廉教育是全党的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政部门都是反腐倡廉教育的主体)

298、简述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内容。(一、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内容:1、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教育;2、党的基本理论和反腐倡廉理论教育;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4、思想道德教育;5、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6、艰苦奋斗教育。二、社会大众廉洁教育主要内容:1、守法、诚信、道义以及公民在监督公共权力行为等方面的教育)

299、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途径主要有哪些?(“”,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民主评议,廉政谈话,廉政培训,电化教育、网络教育,廉政文艺,报告会知识测试)

300、简述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

301、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的重点是什么?(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执纪能力)

302、“”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303、简述组织调训的特点。(计划性、强制性、集中性)

304、党的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遵守列入《》。((十七次))))

305、简述廉政文化的内涵和基本特征。(内涵: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特征:先进性、传承性、群众性、广泛性、实践性实效性))

306、简述廉政文化“六进”包含的内容。(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农村)

307、简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308、简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坚持正面引导、积极向上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教的原则;坚持各方参与、形成合力的原则)

309、简述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是宣传反腐倡廉理论;二是宣传反腐倡廉方针政策;三是宣传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四是宣传反腐倡廉成果;五是宣传反腐倡廉先进典型)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教程》

310、《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何时颁发的?(1月3日)

311、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直接管辖的党员干部讲党课,每年至少有几次?(两次))))))

312、我们党的最根本的执政理念是什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313、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有哪些意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

314、从实践看,监督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哪些?(管理制度不完善、不系统、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监督工作力度不大,范围不广,积极性不高,主动性差;)

315、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和取得重大成果的标志是什么?(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法规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__年工作规划》

316、中央何时颁发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系—20__年工作规划》?(5月23日)

317、如何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要进一步增强准确把握政策的意识。要进一步增强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识。要进一步增强惩治腐败和保护公民和党员合法权利并重的意识。要加强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

318、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系—20__年工作规划》如何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严格实行责任制,党组织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

319、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什么为重点?(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

320、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内容是什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论述题。。。。。。。。。。。。。。。。。。。。。。。。。。。

1、纪检监察工作从哪些方面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1、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老婆古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工作中;2、加强对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能减排、保护资源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中央权威,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3、深入市场经济领域,加强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把防治腐败寓于重大改革措施之中,解决党风政风方面防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优化发展环境;4、既严明党的纪律,有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谋划发展、勇于探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

2、试述如何进一步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对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带报重要思想为知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与制约,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府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3、论述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一是认真学习、案件、审理和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等业务知识。二是认真剖析典型案例,学习法律法规和党内纪律条规,提高自身执法用法的水平。三是培 养自己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四是在艰苦的环境里锻炼自己。五是清清白白做人,勤勤恳恳做事)

4、试述纠风工作如何进一步发展和创新。(一、加强纠风工作政策理论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1、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纠风工作政策理论的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必须进一步明确纠风工作政策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二、贯彻中央反腐倡廉站论方针,探索建立预防不正之风的长效机智;1、必须坚持用改革开放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2、必须坚持用完善的法规制度规范和制约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3、必须加大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监督制约的力度。三、完善纠风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纠风工作自身规范化建设:1、完善纠风工作考核评价体系。2、加强纠风工作自身规范建设)

5、论案件检查的基本原则。(1、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是指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纪政纪。2、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中,在适用党纪政纪上,对于任何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超越法律和纪律的特权。3、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原则,是指纪检检查机关在进行案件检查时,必须依照《》等党内规章、《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案件检查权和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严格使用办案措施。4、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就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案件检查人员要按照辨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坚持一切从案件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调查取证和定性,客观公正地提出处理意见。5、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是指在案件检查过程中,要尊重客观事实,以查证属实的案件客观事实为处理案件的依据,不能凭主观想象去推测。6、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原则,是指基建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工作中,要尊重和保障《》、《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等赋予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7、实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指基建8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中,不仅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还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提高思想认识,把查处和防范、惩处和教育、治标和治本有机地结合起来。8、依靠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中,既要依靠党的组织和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又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6、论案件检查实施调查的要求。(1、坚持原则,客观全面。2、严肃认真,深入细致。3、突出重点,把握时机。4、着眼教育,促使转变。5、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6、定期分析,及时报告。)

7、论述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1、要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需要的高度,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文化的作用不仅体现在文化为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更为根本的在于,文化是人的发展的一种内在需求和需要。廉政文化承担着树立廉洁理念,提倡廉洁精神、营造廉洁环境的重要任务。2、要从发展先进文化的高度,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先进文化是符合人类社会前进方向、体现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掩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文化。廉政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3、要从建设和谐文化的高度,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任务。和谐文化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精神动力。廉政文化是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作为一种教育手段,能够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用和谐的方式和手段处理社会事务,维护群众利益,话界社会矛盾,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4、要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高度,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廉政文化具有导向、规范和约束功能,通过宏扬和倡导自律、公正与廉洁精神,抨击和贬斥等不廉洁行为,从而有效减少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