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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实施细则集锦9篇

时间:2023-07-25 16:50:51

科研经费实施细则

科研经费实施细则范文1

【关键词】 科研经费 合理 规范 预算

“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财政投入快速稳步增长,从2006年的2000多亿增长至2010年的7000多亿,为“十五”期间总量的近三倍。“十二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增长的科研经费需要完善的科研体制和创新手段加以管理,这对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规范科研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科研工作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是目前科研经费管理面临的首要任务之一。

一、了解科研经费流程,掌握和分析科研经费的总体运行态势

科研经费是伴随科研项目产生的,与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实施、结题等过程密不可分。了解和掌握科研经费全流程运行态势是科研经费合理有效使用的关键所在,以科技部“863”、“973”、科技支撑计划等科研经费的基本流程为例,如图1所示。

科研经费流程的每一环节都是科研经费科学、高效使用的关键所在。第一个环节,科研单位根据指南,申请项目,同时编制项目预算,开支预算编制要科学、合理、详细、明确、切合实际。第二个环节,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预算评审或评估,科技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科技部提出预算安排建议,报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预算。第三个环节,批复预算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拨付经费。项目经费到位后,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项目预算为依据,进行各项费用开支。同时项目管理部门开展中期财务检查,对预算执行给予一定的监督指导。第四个环节,项目研发工作完成后,科技部经费监管中心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结题审计,加强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提高国家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学习国家各类财经规章制度,提高科研人员经费规范使用意识

合理规范使用科研经费最根本的是要学习和掌握国家各类财经规章制度。国家财政部、发改委、科技部、科学院及各类基金委等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如《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59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0号)、《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3号)、《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06]426号)、《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06]313号)等。这些管理办法对科技计划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作出了详尽细致的解释,是科研单位科研经费规范使用和接受财务审计的主要依据。科研单位应该经常组织国家财经规章制度的学习与宣贯,把科研经费使用的基本要求灌输传达到每个科研人员,发挥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意识,自觉遵守“专款专用、勤俭节约、独立核算”的原则,执行国家各类财经规章制度,使有限的科研经费充分发挥效益。

三、注重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细化项目经费预算

科研项目预算是科研经费收支的基本依据,规范科研经费使用还需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财政部、科技部2011年发文《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要求科研单位应在认真学习、贯彻理解国家各类财经规章制度、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研发工作的特点和研究任务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具体而言,编制预算应该围绕科研工作的任务目标、研究内容、关键技术、研究周期、参加人员等因素,结合国家财经法规政策以及目前国内外市场行情,完成直接费用(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及动力费、差旅费等)、间接费用等预算科目的编制,并重点针对各预算科目支出,详细说明与研发任务的相关性,同时分别列出明细清单、设备/材料/测试化验加工报价单、国际合作交流出访/来访详细计划、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支出标准/支出次数等,经认真调研、详细测算,最后编制出支出结构合理、具体可行的科研项目细化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水平。

四、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加强科研经费规范使用,科研单位内控制度完善要先行。内控制度的完善与实施有利于强化经费支出的合理控制,对于管好、用好科研经费意义重大,同时又可进一步加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财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财务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于加强单位内部监督、全面提升内部财务管理水平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财政制度改革的深化,科研单位应该与时俱进,基于本单位承担科研项目的特点,以国家政策性、规范性和各类科技经费管理要求为指导,结合固定资产管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等需要,按照既科学又规范的原则,积极研究制定、修订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内部管理办法,细化科研经费全过程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严格审核经费支出的审批手续、开支科目、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如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招待费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固定资产购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外协合同支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等。

五、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实施项目预算执行全方位监控

切实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是关键。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以及项目组应当依照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各类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对项目预算执行进行全方位协调、监督、检查,以确保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对经费来源及性质定位进行审核把关,提供完整的立项或结题等项目资料与信息,配合财务管理部门做好经费入账与使用等管理工作。科研项目的实施周期多以年计,上级单位按年度下达预算,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实施全周期内的预算管理。在项目立项阶段,首先根据研发任务的需要,指导项目组制定科学的项目预算;在项目实施阶段,督促项目组按批复预算执行,保证各项开支的合理性;在项目结题阶段,组织开展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与评估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编制项目预算,审查项目决算,根据科研管理部门对经费的性质定位,依照国家财经规章制度,监督、指导项目组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财务管理部门在办理转拨款、外协款、设备款等大额支出时,严格执行审批手续,根据预算批复和合同计划,分批拨付科研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随时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已拨付数额及拨付进度信息,对支出与否做出准确合理的判断处理,把对经费收支情况的实时监控落到实处。

项目组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与决算、完成项目任务书研发、按照预算批复使用科研经费、及时办理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等工作。为满足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对科研项目预算管理的需要,项目实施中项目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各项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范围使用,并按预算科目定期编制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汇总表,与批复预算比对,详细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科研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为项目组安排后续支出提供参考信息。

因此,为了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以及项目组三者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对科研经费管理做到“投而有效,放而有度,行而有序,管而有法”,从而确保合理规范地使用好科研经费,保证科研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六、加强科研经费监督检查,顺利完成结题验收

加强科研经费监督检查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随着国家对科技投入的不断加大,监督检查的任务越来越重,力度也越来越大。早在2006年,科技部、财政部就发文《落实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科技部科研经费管理和监督的意见》(国科发财字[2006]407号),强化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2011年9月,科技部、财政部又发文《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进一步强化科研经费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加大对科研经费的全过程监管力度。

一是建立科研经费年度财务决算制度。项目管理部门将科研经费审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宏观掌控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及经费使用的落实情况,发现并及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后续支出以及顺利完成结题财务验收工作提供建设性指导意见。

二是建立科研经费实时自查制度,加强科研经费的使用监管和跟踪管理。项目组通过科研经费管理系统(如科学院的ARP管理系统),及时查看所有在研课题的详细到款、转拨、支出情况,对财务收支明细账进行汇总分析,与批复预算进行核对,定期检查科研经费使用情况,逐步规范科研经费核算管理化,以适应科技体制改革和审计监督需要。

三是建立科研经费过程抽查审计和延伸审计制度,加强科研经费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国家审计机关和项目管理部门应该依据各类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的角度对科研经费从立项到结题的全过程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抽查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过程控制、实时监督,有效规范各项费用支出,为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四是建立项目验收财务审计制度。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前,都必须接受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的专项财务审计,未能通过专项财务审计的则不能通过项目验收。财务工作与科研工作息息相关,贯穿于项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验收审计的全过程,项目实施中只有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紧密配合、相互沟通,才能确保科研经费各项支出的合理与规范,进而保障科研项目顺利通过结题验收。

五是建立结余资金管理制度,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结题不结账,是目前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普遍现象之一。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发挥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国家科技事业可持续发展,科研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和财政部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出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结余经费的管理。一方面应明确结账的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要求项目组在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或通过验收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项目经费的财务结账工作。另一方面对于课题验收后的净结余资金,应当按照财政专款专用的原则,以及财政部目前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总的要求,将净结余资金原渠道退回。

七、结束语

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在科学研究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何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已成为党和人民关注的热点问题。2011年3月5日,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保持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2011年10月17日,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召开了“推进‘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视频会议”,强调科研经费管理将进行改革,通过建立问责机制、强化课题承担单位法人的责任、制定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程度。

为了增强我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使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得以顺利实施,除了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外,还需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项目组及每一位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积极探索和实践监督管理的新机制,提高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程度,管好、用好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推进我国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魏艳、万钢:十二五科研经费管理将改革 增加问责和社会监督[EB/OL]..

[2] 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管理问答[EB/OL].省略/gzdt/2008-09/17/content_1097656.htm.

[3] 科技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Z].财教[2011]434号.

科研经费实施细则范文2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科研体制改革;科研资金管理

引言

伴随高校科研经费活动的活跃,作为科研活动支柱的科研经费也呈大幅上升趋势,科研经费来源日趋多元化,并且已成为高校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高校的科研资金占学校资金的总量已经超过了30%,科研经费管理成为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目前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上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来源的多层化、多元化带来管理与成本核算的复杂性

科研体制改革和科研资金管理制度的不断变化,使高校科研工作于社会各界科技合作的联系逐步加强,科研经费来源渠道亦呈多样化,既有来自于教育主管部门和各行各业主管部门下拨的纵向科研经费,也有来自于社会其他部门的横向科研经费。而且有横向联合和合作科研、科技咨询、科技成果转让等渠道获得的横向科研经费占高校整个科研经费的比重日益增大。由于科研合作项目不同,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对资金的管理与成本核算的要求也不同。这样,高校科研经费来源也就出现了纵向专业化、横向多元化的新格局。

2、管理体制不顺,项目管理与成本管理脱节

长期以来,由于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科研经费的管理都不够重视,管理观念和方法基本上还是沿用粗放管理方式,导致项目管理与成本管理脱节。科研立项后,科研管理人员不跟踪经费使用,无法掌握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及使用效益;财务管理人员不了解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年度内项目及经费的使用情况心中有数;科研人员往往注重考虑技术和学术问题多,较少考虑经济效益。

3、科研经费开支增大与浪费严重并存

近年来,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差旅费补助标准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科研经费的开支强度。加之项目批准经费和申请金额往往相差很大,导致科研经费实际支出和原计划的预算常常不能一致。在项目经费批准额度偏低的情况下,开支增长本来就给项目顺利实施造成了一定影响,而浪费严重对有限的项目经费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比如,部分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就是一笔很大的浪费。

二、解决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的一些思路

1、进一步提高对科研经费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势必对管理层和广大科研人员的已有观念带来极大的挑战,因此科研经费推行精细化管理,首先必须得到校领导的支持,只有当领导们真正认识到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并着手采取相应的措施,精细化管理才有实施的可能。其次要解决管理人员及广大科研人员思想认识上的问题,让大家认识到推行精细化管理并不是要限制使用经费,而是引导规范科研人员在使用经费时,即符合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又有利于科研活动的开展。只有从思想源头树立精细化的管理意识,并在实践中逐步强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才能让精细化管理逐渐成为人们自觉接受的行为。

2、积极推动政策和制度研究,争取政策对高校的适应性.

尽管存在个别高校管理不善的问题,但实际上管理费用计提不合理、结余过大以及开支随意性较大等多种问题所反映的却是更深层次的问题,很多时候人们都将这些问题归因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问题,但会计政策不配套,核算方式不能满足课题制的要求,才引发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出现一些高校本身难以解决的共性问题。

(1)制定具体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只有制定专门、具体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才能使财务人员、科研人员在业务实践中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要在坚持国家财经法规的基础上朝着有利于高校科研持续发展、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方面发展。

(2)建立科研经费的绩效评估机制,通过绩效评估,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产出和效益,促进科研经费增长,提升科研水平。绩效评估机制要遵循科学性、整体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原则。

3、加强高校科研资产管理

科研资产是指科研活动过程中,各项支出形成的资产及科研活动成果,由于科研资产管理游离于科研经费支出与一般资产管理之间,所以往往被忽视。随着高校科研规模的增长及科研水平的提高。科研资产管理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1)研发过程形成资产的核算与管理

尽管一般情况下,存在着纵向科研经费购买固定资产成为学校的固定资产,用横向科研经费购买固定资产的权属需依据合同确定的差别,但上述支出(或核算项目)均能引起学校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变化。因此,除加强支出核算与管理外,还应加强实物资产的管理与核算,并制定明确的核算制度,减少或避免出现重复购置、流失等的现象的发生。

(2)科研成果管理

尽管不同类别科研项目形成的科研成果权属不同,但目前高校长期教学、科研活动成果所形成的资产,特别是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日常会计核算、日常管理上有待加强。高校一般拥有大量发明、专利、非专利技术,是非常重要的财富,因此,应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和管理制度对这部分资产进行管理,并在日常核算及会计报告中加以体现。

三、结束语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些是课题制这一新的科研管理机制与传统科研管理模式之间的不同所带来的问题,有些则是高校事业单位的属性带来的问题,还有一些则是不同高校自身的管理问题. 这些问题的出现有其历史背景,是国家科技工作高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结合国家层面的政策研究和配套改革、高校内部管理机制的改进以及课题组微观管理措施的完善,才能够有效地化解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高校科研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参考文献:

[1]邵莉.对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几点建议[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10(11):10―13.

科研经费实施细则范文3

摘要:在科技研发、实践科技研发方面增加经费投入是强化高新科技公司整体竞争水平的关键方式。为了能够得到政府方面为广大科技公司提供的税务优惠,公司在编订科研项目经费计划时,需要参照政府出台的有关条例,对项目经费的审批计划进行分析,重点处理科技项目研究费用的核算工作,怎样为科技公司设立和创建完整的费用审批条例以及会计工作的核算机制,是国内大量高新科技公司财务工作的一大关键点。

关键词 :科技公司;高新技术;研发费用;会计核算

政府的科技主管部门、财政管理机构以及税务总局在近年共同出台了关于高新科技公司的认定法规,明确高新科技公司科研项目在税务上可享受的优惠,对科研经费的相关核算编订了对应条例,对高新科技公司的判定提出了严格的规则,同时还对公司的复审环节进行了约束及规范。所以对科技公司方面而言,应设立完善的科研经费及有关款项的核算结构。

一、围绕科技公司营运特点编订经费及款项管控原则

高新科技公司要对科技研发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把握单位运作的详细状况,编订科研项目经费配置制度及有关方法,使申请及提取款项的环节能更凸显规范性,防范冒领资金的情况,保证经费安全。遵循制度条例对肩负科技工作的个人及部门团队实施规范性制约管理,才可以确保经费款项管控的方式科学有效,使所有参与科技研发的人员能得到有效约束。

高新科技公司应调查当前世界科技研发进展,时刻把握科技领域的前沿信息以及科技研发趋势,将资源进行归集,筛选最值得研究、对公司最为有利的研发项目,使科技研发能呈现前瞻性。对于科技研发方面的款项,负责人需要对款项进行科学分配,处理好经费使用环节管理,同时利用考核方法控制经费的使用情况,对经费配置计划进行动态点评,使科研项目得以顺利实行,使科技公司能取得更高的效益。科研项目所使用的款项需要依照实际项目以及具体课题分别实施核算与监督,在向公司进行资金款项的申请时,项目的主管要担负规划资金的责任,使资金费用的支出环节得以控制。每笔申请到的款项都只能使用于对应的申请项目,专款专用。财务人员依照研发项目对科研资金进行有针对性的核算,确保经费能用到专门的研发项目上。

二、建设完备的科技研发核算系统

1.针对科技研发项目设立专门的预算管控制度

为了使科研项目的经费款项的各个核算环节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公司应该针对项目编订相应的预算管控制度,对公司中的科研项目进行审议再编订专门资金款项预算计划,从而对不同科研项目的资金进行单独预算。其中在通过预算方式对科研项目所使用资金实施管控时,需要结合多方指标,要依照项目细节对资金进行精细分解,使指标能得到落实。例如,科技公司的研发经费总额占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 万元至20,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利用合理科学的资金预算计划,能够把科研项目涉及的事后处理转移到前期进行,同时还能强化事中管控效率,令科研项目能够顺利开展并提升研发环节的控制力度,使其能按预期完成。

科研项目在落实时,公司的财务相关部门应该对成本款项进行精细核算。不同科研项目在进行调查、研究、开发的过程中,会产生许多经费开销项目,负责人需要把细节消费准确记录在账目中,防止预算时出现款项误差,同时保证核算的数据精准,便于在科研项目完成之后能够申请到对应的著作权或专利权。与此同时,科技研发工作在实施进程中,需要规定一个统一时间核实研发过程的各种资金开销,并对开销情况进行监督。对资金的开销环节进行控制,掌握资金的具体去向,使资金使用情况能实现透明化。

2.确定科技研发项目资金的具体核算范畴

公司需要按照国家出台的高新科技公司认定文件,确定项目调研开发环节所涉及的经费开销列支范畴。要遵照法规文件中的明文规定将核算工作的范畴严格确定下来,并将核算项目全部归纳到研究开发款项中,款项的归纳以及核算环节必须尽可能精准,杜绝出现资金误差,在客观层面准确反映公司科技研发方面的经费开销情况,还要防范与制度条例相悖的资金开销被算入科研资金中。

3.对公司科技研发经费的会计处理进行管控

要想让不同科研项目产生的开销能更为准确、透明,公司可以在会计一级经费科目中增加研费用支出科目,并且对这个科目进行细化,分成费用开销以及资本开销,同时根据核算管理所包含的内容对费用开销的明细项目进行编制和确定。在科研项目结束之后,要把研发环节的剩余资金上缴到公司的科技经费中。科技环节所产生的一部分无形资产需要按照公司的收益原则及有关条例把开销归纳到成本资金中。如果要把这部分经费划入另外的新科技研究项目或者产品开发项目,就要把无形资产在研发过程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彻底分摊到科技研发的支出资金中。

为了享受国家对高新科技公司的税务优惠政策,科技公司应当按照据国税发〔2008〕116 号文第七条的规定对进行费用化或资本化处理的研发费用计算加计扣除,为公司向主管部门上报研发加计扣除财务资料提供有利保证。

4.对报表的编制环节以及信息公开环节进行管控

科技公司的产品革新能力、技术创造能力与科技资金的实际投入款项之间存在许多关联,要确保公司的技术竞争实力,就需要从科学层面控制科研经费,使经费开销能更加合理,杜绝浪费或资金挪用情况。为此公司需要对报表编制环节以及信息公开环节进行管控。产品及技术开发资金的实际开销信息会影响公司的有关决策,所以公司需要适度地对经费开支信息进行公布,让核算人员能够借助资金开支信息对科技研发所创造的效益进行科学估测和评定。

三、结束语

处理科技公司的研究项目经费及款项核算是保证项目圆满落实、维持科技研发顺利的根本。高新科技公司需要在内部编订一系列完整科研经费核算系统,并使系统能在核算环节中得以运用,持续强化科研项目经费及款项方面的核算管理,从而优化技术开发经费的核算精度,使科技公司能达到政府所编订的审查条件,从而享受到税务缴纳方面的优惠。

参考文献:

[1]李雪.对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核算模式的探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4,43(02):2657-2660.

[2]孟福利,闫兴民,吕喜斌.变革成本核算模式助推管理提升活动[J].中国总会计师,2013,75(10):1135-1137.

科研经费实施细则范文4

(2)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改革与会计核算明细科目的协调。对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改革与跨级核算不相容的问题,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完善其会计核算的明细科目。然后,根据每笔支出的性质划归到不同的明细科目中去,这样也极大地便利了会计核算工作。另外,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在会计核算报表中适当附加和披露预算的执行进度,从而强化部门预算改革与会计核算的相互协调性。还要通过定期的会计信息反馈,进而不断地发现预算执行中的不足并能及时进行纠正和改善。同时,各行政事业单位还应加强其内部各部门的及时沟通和交流,只有这样才可以尽快消除部门预算改革与会计核算之间在制度和部门规定上的障碍。

(3)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合理设置并细化会计核算科目。提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者对于部门预算改革与会计核算的重视程度,采用先进的预算编制和会计核算方法,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的明细科目,做足预算编制的准备工作。此外,还要通过权责分配来切实提升部门预算的执行和落实水平,并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对预算进行及时的反馈和修改。另外,合理设置和细化会计核算科目也有助于部门预算与会计核算的协调。统一部门预算改革与会计核算中的口径,将跨级核算科目细化到二、三级明细科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同时还要加强对部门预算改革的监督,规范操作流程,实现与会计核算之间的良好衔接。

(4)健全宣传和培训机制,着力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通过全面的宣传培训,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全体员工认识到部门预算改革与会计核算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各行政事业单位可通过提升相关职工的专业素质来进一步推进其各部门预算改革与会计核算的协调和衔接工作。此外,各行政事业单位也可以建立员工的奖惩和激励制度来逐步提升员工们的职业修养和专业水平,通过定期的考核来不断地规范其工作态度和质量。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系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改革与会计核算之间产生了诸多不协调的问题。只有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实现部门预算改革与会计核算的相互促进,相互协调,进而提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营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算尚不合理。现行管理办法规定仅对课题组中非项目承接单位中的无工资性收入人员支付劳务费,而对于课题组中在项目承接单位有工资收入的人员则不允许列支劳务费用。尽管有部分高校已经推行计提绩效激励,但绩效激励使用范围和方式尚不明确和成熟。这部分科研人员为了补偿自己的劳务付出,可能违规违纪套取科研经费。

3.科研所用固定资产及时彻底清查难度较大

新会计制度引入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增设“累计折1日,’会计科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设“固定资产清理”会计科目核算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从而全面地反映固定资产使用、报废及期末净值情况。在新会计制度实施前,高校的固定资产无需计提折旧,因此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记录不全面。新会计制度实施后要对现有固定资产补提折旧,则先要开展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工作。然而高校固定资产特别是科研所用仪器设备种类繁杂,数目庞大,新旧不一,缺乏统一管理,清查起来十分复杂,耗时较长。

4.科研经费结余计入事业基金影响会计配比原则

新会计制度下科研经费收入与支出在年度末时都要进行结转处理。未使用的科研项目经费不是进行结转留待以后年度使用,而是最终体现在事业基金中。与科研收入相对应的科研事业支出在不同的会计期间分期计人事业基金,这不符合收入与支出相配比的原则,由此导致科研活动所计算的净损益不真实,并有碍于对科研经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更不便于科研成本的核算。

三、新会计制度下高校科研经费会计核算改进管理的建议

1.专门账户管理,进行核算追踪

高校自身对科研的投入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研收入,但这部分资金又是科研经费来源之一,无论是核算或统计都应列入科研类别之内。在新会计制度下无法通过“科研事业收入”核算,致使高校自身科研经费投入呈现核算空白。今后可将这部分经费从高校的“银行来款”里面分离出来,采用专门的银行账户管理高校自身投入科研经费,并在科研经费日常核算中对科研项目逐一设置相应的辅助账,进行核算追踪。从而实现对科研项目的收支情况和结余情况的全面核算分析,有利于对科研经费进行精细化管理。

2.利用明细科目归集科研成本,完善劳务报酬补偿机制

新高校会计制度中的会计科目是固定的,不允许高校新增设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对间接费用应设置明细科目来进行归集与核算。公共费用中的水电燃动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支出费用,都应按性质和用途细化,按合理的标准将科研经费支出与教育经费支出分离,以达到准确计量科研成本的目的,从而进一步完善科研成本核算体系。另外,在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标准的同时让科研人员获得合理的补偿,完善劳务报酬补偿机制是关键。对此可实行项目经费包干制,如此可促使科研人员提高设备材料的使用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也可进一步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中绩效支出比例,明确细化并合理扩大绩效部分的支出范围,有效保障高校科研人员在科研活动中的劳动价值。

3.加强科研用固定资产的规范管理

对已有的科研用固定资产抽调专人,进行集中彻底的清查盘点,按照固定资产的残余价值、可使用年限等要素分门别类登记在册。对已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及时报废,对尚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按新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剩余使用寿命,按总可用工作量来确定折旧方式。由此有效加强了科研用固定资产的长期监管与控制,并规范了对科研用固定资产的管理。

科研经费实施细则范文5

【关键词】 高校预算; 财务管理; 精细化管理

精细化管理(Delicacy Management)是一种理念,一种文化。它是社会分工的精细化,以及服务质量的精细化对现代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的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是一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方式。高校预算是高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它确定了高校年度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是高校财务管理的中心内容。将精细化管理理念引入到高校预算管理体系,建立一套规范特色、行之有效的预算管理体系,对保障高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预算精细化管理的意义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内涵发展的需要

高校实施内涵发展是科学发展观在学校治理的具体体现和反映方式,主要表现在质量发展、精细化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等方面。预算管理贯穿于制定、实施高校政策目标,实践教学、科研活动的全过程,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高校职能的发挥和高校资金的使用效率。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经费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成为目前高校预算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因此,推进预算精细化管理是高校实践内涵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二)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的要求

精细化是对工作精益求精的态度,要求高校通过实施预算精细化管理探索在资源有限和国家投入增长有限的条件下,走更多地依靠遵循规律、更新观念、加强规划、改善管理,用活、盘活资源,提高效益、又好又快的发展道路。精细化是依法规范管理的过程,要求高校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财经决策体系和办事程序,具体到预算管理,就是要针对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监督评价的每一个环节,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

(三)增强预算执行效率和提高财务管理效能的要求

预算精细化管理着眼于宏观,落实于微观。要求高校围绕目标以“细”为起点,运用系统化、专业化和信息化管理技术,针对每个岗位、每项具体的业务建立一套相应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实施预算管理,并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措施,不断改进和协调各部门的运行步调,从而增强预算执行效率。预算精细化的绩效考核机制是全面衡量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要求高校以绩效为核心,以生均拥有经费额、科研经费占总收入比例、横纵向科研经费数,国家一级学科博硕士点、国家重点学科、特色学科、部级平台等个数,高层次人才拥有量,学术、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拥有量等为评价指标,通过对比、评判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资金、物质、人力、信息等资源的利用率,从而优化高校资源配置,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四)维护刚性预算和确保高校财务安全的需要

量入为出,不搞赤字预算是高校财务良性运行的内在要求,保持健康财务状况的关键是坚持预算的“刚性”,特别是出现“计划赶不上变化”情况时,维护预算的“刚性”尤显重要。维护预算刚性需要强化精细化管理,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定额标准和编制方法,围绕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目标,对各项经济活动的属性,分部门、项目、科目进行核算、控制,不断提高预算的编制水平和预算执行绩效,确保各类经费的高效利用;通过预算精细化管理,完善预警系统,实现高校财务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确保高校财务安全。

二、高校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观念较淡薄

部分高校管理者预算观念淡薄,在认识上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重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轻财务管理,对预算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多关注当年的预算收支,未将学校的发展定位、中长期规划、资源配置原则与预算管理充分结合;部分职能部门认为预算管理只是财务部门的职责,对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的关注度、参与度不够;认为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预算编制太细、太严反而会与实际工作产生冲突,不利于学校预算工作的开展等。

(二)预算编制粗放,缺乏科学性

预算编制是一项系统工作,是预算管理的核心环节,在编制预算时由于缺乏对具体业务的全面掌握和了解,容易造成经费过于笼统和大额,如预算安排毕业生就业指导费300万元,却未列出具体经济用途;编列支出预算凭上年度预算数或执行数加预计的增量来确定,即所谓的“增量预算法”,导致项目的增加和调整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论证和量化分析,既不利于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也不利于经费的立项评估和绩效考核。

(三)预算编制缺乏定额标准体系

预算编制涉及教学、科研、党务、行政、后勤等部门,业务范围广、经费类型多。如何根据部门、业务、经费类型特点确定合理的定额标准,如何反映预算收入、物价指数、汇率水平、政策等因素对定额标准影响,定额标准体系如何构建等,这些问题都没有统一的标准;高校通常采用统计法与经验评估法来制定定额标准,这些方法自身存在的精确性和科学性等缺陷,导致预算定额标准难以确定;预算编制政策缺乏连续性,临时预算追加频繁也对定额标准影响较大,定额标准成了弹性标准。

(四)预算执行不到位,支出结构欠佳

传统的高校预算重数量、轻实效,实际执行数与预算数严重背离的现象较普遍,主要表现为:部分经费项目缺乏使用办法或细则,导致预算经费的开支缺乏依据,使用过程随意性过大;部分经费项目的管理办法或细则得不到有效落实,未能按规定得以落实;没有根据各项收入的性质用途坚持收支来源配比原则,致使已经制定好的预算成了一纸空文,没能够发挥出预算的财务控制作用。支出结构是指预算经费总额中各个分项的组合及其所占的比重。它反映了高校某一时期或某个项目的工作重点,其优化与否关系着该工作在一定财力下的绩效。由于没有细化预算,导致支出结构欠佳,如毕业生就业指导费项目中,某高校掌握该项经费的部门用于业务接待费的比重平均达65.97%,最高者达85.64%。

(五)预算执行缺乏监督和绩效考核机制

目前,高校缺乏绩效管理的专门部门,缺乏一套真正的自上而下、资金运行严密,层层控制,层层畅通的高校财务预算管理监督机制。由于预算编制时缺少科学分析,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不够,实际执行过程出现预算偏离度大、随意变更经费用途、增减项目,预算执行缓慢、专项经费结存比例高等问题;经费下达后未能实施监控、跟踪审查,导致预算的执行结果与目标相去甚远,失去了编制预算的意义。同时,部分高校未建立预算管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出现了争经费兴趣盎然、不遗余力,管经费兴趣索然、漫不经心的现象。不讲投入与产出的比较,不计成本,不讲效益,从而降低了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益。

三、提高高校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树立全员精细化管理理念,创建精细化工作团队

实施高校预算精细化管理,离不开高校各级管理者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应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和普及高校预算管理的基本知识,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管理,从而转变认为高校预算管理就是预算编制、只是财务部门的专项工作的错误观念;同时,引入“经营”大学的理念,转变粗放式的预算管理观念,树立和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意识,构建一支由财务专家、教育专家、工程技术专家组成的精细化工作团队,建立一套决策科学的高校财经决策体系,实现高校预算精细化管理目标。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精细化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的制度并适时修订是管好用好经费的重要措施,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目标的基础。高校应依法从实际出发,结合校情,突出可操作性,按照精细化的要求制定包括各类收入、人员经费、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基本建设经费等及相关环节的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涵盖经费类型、收入分配、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权限、监督考核、绩效评价等内容,使预算管理做到有章可循,同时要注意适时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定额标准体系,且公开定额标准

定额标准的选取,可以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统计方法,即以高校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数据、记录为基础,参考同类高校的统计数据,结合当年收入、物价等情况来确定定额标准的方法;二是经验评估法,即根据专家的经验和判断确定定额标准的方法。实际工作中,高校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基础数据库,选择不同的方法,建立一套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定额标准体系,做到人员经费按人数、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实现量化定额管理。同时,为强化管理,促进“校务公开”与廉政建设,应将定额标准向校内所有部门、向教代会及全体教职工公开。

(四)选择合适的预算编制办法,细化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的方法有很多,如:增量预算法、零基预算法、滚动预算法、复式预算法等。高校选择合适的预算编制方法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运用最合适的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来编制预算,实现钱随事走、责权利相结合。细化预算编制首先要对预算内容进行科学分类,做到预算项目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直观、清晰地反映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与内容。其次,要根据预算内容细化预算编制,实现预算编制全部细化到类、款、项三级并设项目进行管理,如:支出预算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三类;人员经费分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等若干款;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二项。最后,将预算内容进行细化,使得各个部门的每个收支项目都能在预算中得到反映,明确项目的具体承担部门与责任人。

(五)建立监督与绩效考核机制,维护预算刚性

高校应建立完善的预算监督与绩效考核机制,对各单位和各部门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全过程实时监控和跟踪,确保各项收入的及时足额到位,防止支出的损失浪费和超预算的开支,维护预算的刚性;遵循“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合理确定考核标准,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绩效考核,分析评价预算支出的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效益;要根据PDCA循环原理,沿预算计划(Plan)、执行(Do)、检查分析(Check),及时改进并执行(Action)四步骤,将考核制度细化到每个部门、人员、岗位、环节与关键控制点,确保制度有效执行。同时,要注重执行结果的反馈,完善下一个PDCA循环过程。

(六)加强预算信息化管理,打造精细化的工作平台

高校预算管理的精细化必须建立在掌握大量的数据信息资源的基础之上,离不开信息化管理的技术支撑。推进高校精细化财务管理信息,必须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打造强大的预算信息平台,该平台包括:项目管理、账务核算、收费管理、预约报账、教务管理、科研管理、人事信息、学生管理、合同管理、图书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和网络捐赠平台等。高校可借助校园网的优势,发挥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为决策者编制、执行、监督评价预算提供有效工具,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

结 语

高校通过实施精细化预算管理,用刚性的制度来规范管理者的行为,以优良的执行文化来强化责任的落实,从而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高校的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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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孙笑萍.中学财务管理的问题与改进[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11):173-174.

科研经费实施细则范文6

随着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家逐渐加大了对农业科研的方面的投入。同时,各类项目检查越来越频繁,对项目的管理、经费使用、验收与财务审计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趋于规范与严格。农业科研单位的科研经费多渠道拨付,经费投入不断增强,同时也加大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的难度。国家也陆续出台和修订了一部分农业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要求越来越精细。通过预算的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是实现对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精细化管理重要的监控手段。

一、农业科研经费预算精细化

精细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农业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就是借鉴这种精细化的企业管理思想,使预算做到有理有据,编制精准,明确与课题项目研究任务的必然联系;编制预算时要按预先制定的程序和具体的要求进行,还需通过相关专家严格的把关与审核,同时依据农业的季节性等情况变化与科研项目进展需要调整的,需先提出调整方案,按照报批的程序审批后执行。

农业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明确了各相关的主体在经费预算管理不同环节的权责,将各个相关的主体有效的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一个权责相对明确的管理网络,有效的保证经费预算管理处于监督之下,从而提高了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农业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精细度不高

目前,大多数农业科研单位的科研人员重视度不高,为争取到科研经费,在科研项目申报时对预算编制没有有效联系实际,做到实事求是,结果项目实施进展的过程中项目经费未能严格按预算要求执行。

同时,多数科研人员欠缺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财务专业知识,对各项直接费用的内涵缺乏认识,凭借不足的经验或是笼统的测算将科研经费按一定的比例在支出项目之间进行大概的分解,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2.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和报批事项不合理,随意性大

部分农业科研单位欠缺预算调整事项的手续,擅自根据项目进展的需求,随意调整预算。或者部分单位不考虑项目经费使用的实际情况,要求一概不允许进行预算调整。一些课题承担单位在项目进展的过程中,未对照预算进行经费支出,最后擅自调整预算,既未按照相应的规定履行报批的程序,亦缺少需调整的充分依据和理由。对部分需按规定进行报批事项,部分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报批备案,如课题负责人因为退休、调离、辞职等原因而自然更换等。在存在项目合作情况中,对项目合作及外协单位的情况缺少充分的认识和分析,不管项目经费金额大小,随意进行资金拨付,有的没有签订合同任务书或者虽然有任务书项目参加单位并未提供外拨经费的细化预算,拨付完资金之后,缺乏连贯、有效的监管措施。

3.科研经费预算执行力不强,缺乏效力性

据笔者了解,多数农业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的管理都是由课题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在这种集权管理方式下,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支配随性大,当存在着一个项目负责人负责多个课题项目情况下,由于个人精力有限通常会疏于对项目支出预算实施的管理。一是将本应放在科研项目中列支的费用在报销时未注明列支的项目,财务人员将其当成单位日常的公用费用,挤占了事业经费,最后项目验收的时候人为调整账务。二是对于一些相同类型支出,科研人员未考虑各个项目实际研究和进展的情况,只是在审批单上简单签字确认,存在项目之间交错使用的情况。项目验收前突击花钱或者人为调账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样往往出现发票开具的内容和需要验收的科研项目研究无直接关系,如差旅费的出差地点非课题项目研究内容中的地点。

另外,在科研项目经费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下,部分科研项目经费直接由财政预算系统下达,但经费下达和经费的使用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然则科研项目的主管部门对经费在财政预算系统的使用进展有考核,实际项目经费执行期间可能出现财政预算系统中不同大类的项目之间相互垫支的现象,脱离了预算实际的规定。

4.科研经费的绩效考核制度亟待完善

不少农业科研单位在科研经费整个使用与管理中,忽略对经费预算的考核评估。大部分单位都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实际工作中,缺乏有效评价科研经费预算实施效果的指标与规范,也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农业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精细化管理的措施

1.设置科研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的编制程序

首先要让科研人员转变“重争取轻管理”的思想,编制预算时应参照国内同类研究活动支出水平及当前我国国情,严格按照相关课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明确要求,在考虑项目的各类费用支出关键性与合理性的前提下,对预算编制的各项内容对照全方位测算与论证。在弄清楚每个预算科目内涵的前提下,对预算支出科目的具体内容逐项细化,对每一支出的数据进行测算,列示计算过程;同时自筹经费要结合科研单位的自有资金实力进行编制。

其次应联合财务、科研和资产等部门,对编制的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进行预审,编制预算的科研人员根据预审意见对预算进行修正,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2.规范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和报批手续

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要严格比照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与预算的编制内容等规定,进行各个项目的经费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不可以调整预算。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的,应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要谨慎对待预算调整,必须履行严格的程序。目前预算调整事项包括两类,第一类是报批调整,第二类是主持单位审批调整。倘若出现课题项目总预算金额发生变化或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减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情况之一的,需要进行报批调整。其他情况比如在课题总预算没有改变的前提下,课题项目直接费用中专用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以及其他支出预算如确实需要调整的,由课题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由课题项目主持单位进行审批,有关管理部门在必要环节进行确认。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通常不进行调整增加,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课题项目实施过程契合相关要求可以调整课题项目预算的,需要列示调整的原因、项目、金额,同时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报送管理单位核准;审批单位要依照有关要求对合作单位、项目参加成员、项目经费和科研项目的研究内容与研究目标之间的相关性比照审核。审批后应及时告知财务人员,对课题项目的预算进行相对应的调整。

3. 强化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的精细化

首先通过会计软件进行预算的额度控制,实现精细化管理,可以采用总额控制、浮动调整的方法。将审核通过的课题项目的费用支出的预算金额按照各个会计科目录入到会计核算系统中并设置额度控制,对于相关会计科目,比如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等可以调整的科目可以设定相应的浮动比例,对于相关会计科目,比如管理费不可以进行预算调整的科目不设定浮动比例。这样一旦单类或总额超支会计系统会自动预警,以便相关科研项目管理人员及时了解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对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的进行有效的监督。

其次要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部门之间要形成的有效的联动制度,同时有效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将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的精细化融合到整个经费预算管理的各环节中。 项目负责部门要对整个科研经费预算执行整体负责,随时了解项目经费到账、收支及结余情况。财务部门要对照预算认真审核在执行中的各项票据,对不真实、不符合财政和税务部门规定的原始票据,不予受理;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票据,予以退回,要求更换或补充。科研部门则对项目进展与经费支出是否相符进行监督。各部门之间的联动的监督机制,是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有效保证。

科研经费实施细则范文7

关键词:科研项目 经费 管理效益

近年来我国政府重视科研项目管理,但对科研项目管理侧重于科研质量管理,提高科学技术研发水平,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不够,致使项目经费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近两年,国家在加大对科研项目投入的同时,也加大了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本文阐述了现阶段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有针对性地探讨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要点。

一、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不全面、不合理

很多科研项目编制经费预算的目的只是为了申报科研项目,在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时不进行详细的任务分析,不对市场价格进行相应的调研,从而致使项目经费预算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科研项目实际所需的全部成本,导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编制的预算不能有效执行,难以通过预算来控制经费支出。

(二)科研项目经费核算不完整、不规范

由于科研项目设计和立项的时间长而科研项目经费要经过层层审批后才能到帐。如果财务部门在立项成功或经费到帐后才单独建账核算经费,那么科研项目前期实验准备和设计论证等工作发生的大量前期费用就无法被认定。另外科研人员普遍认为科研项目是通过个人努力争取来的,上交管理费用后的剩余经费可由项目负责人自由支配,因致使支出时不开具正规票据,专款不能专用;为科研项目购置的仪器设备不进行资产登记,致使有物无帐,有帐无物,项目结题后资产后续工作处理缺失等现象的发生。

(三)科研项目开题不建账,结题不结帐现象较为普遍

由于项目开题及时不建账,结题不及时结账,给会计核算和项目经费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对于结余和超支经费如何进行管理也缺乏明确规定;科研成果转化形成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管理措施,执行力度非常薄弱;科研项目完成后缺少对科研经费效益进行分析,没有完善的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而难以对科研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二、强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注意要点

基于以上问题,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一定要把握以下要点:

(一)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

要明确项目管理和财务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管理的职责,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财务人员全过程参与科研项目管理,对科研经费实行全面预算、全程控制、全成本核算。

(二)强化预算管理

科研项目申请人应详细了解有关信息,预算编制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根据科研项目任务书要求,从实际需要出发,确定开支范围,并对主要用途和理由进行详细说明。项目经费预算必须经过财务管理部门审核。

(三)规范核算管理

要按照科研项目性质和资金来源渠道,财务部门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分类管理和核算,每个科研项目要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核算准确,监督有力。核算过程中要注意如下工作要求:

⑴科研项目开题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到财务部门办理建账手续,提供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和项目经费预算明细;

⑵项目拨款必须汇入财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⑶需要转拨的科研经费,需提供项目转拨批件、协作单位的合法有效财务凭据;

⑷项目负责人在财务部门的指导下,按预算、按计划支配项目经费。在办理支付结算时,原始票据必须标注项目名称;

⑸项目支出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等费用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项目确需调整,且金额超过项目预算10%的,应根据管理要求报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审批资料提交财务部门备案;

⑹科研项目发生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超过科研项目预算20%或单项外购、外协费超过1万元(包括1万元)时,必须提供合同和结算明细;

⑺科研项目购置的设备,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资产登记、保管、清理、移交、变更手续。科研项目购置和试制的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含样机)需要提供合同和招标资料;

⑻为科研项目开展购买的无形资产,入账时要进行有效的评估;

⑼对科研项目应承担的分摊费用,例如燃料动力、水电费等,财务部门入账时,必须写明分摊依据,并附结算单据;

⑽严格控制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与项目开展无关的费用坚决不予列支。严禁使用项目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白条、过期发票、复印发票、名称不符发票不能在科研项目中列支;

⑾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后,项目负责人要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进行结题,明确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

⑿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或变更,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项目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

⒀科研项目开展过程中,鼓励对研究工作进行创新,但对于涉及降低研究目标、改变研究内容、延长研究期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陈述理由,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将变动方案提供财务部门;

⒁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难以取得研究结果的项目,科研管理部门可建议撤销或中止。科研项目撤销或中止后,财务部门应及时结算,收缴经费。

(四)建立和完善科研项目绩效考评体系

科研经费实施细则范文8

【关键词】 高等学校; 成本费用; 成本管理

【中图分类号】 G4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3-0065-03

一、引言

2012年出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十章对高校的成本管理作了明确规定:“高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成本核算实施细则由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的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2]财务制度只是规范高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的规定,如何进行成本会计核算还需要会计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但2014年正式实施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却对成本管理只字未提,以收付实现制原则的“支出”要素取代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二)中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费用”要素,高校的成本核算和管理似乎又回到理论界纷争、实务界茫然的状态[3]。笔者试从教育成本的概念、制度解释、现状分析、建议对策等方面展开论述。

二、教育成本的定义

成本是指生产和销售产品而消耗的能用货币计量的各项资源。教育成本就是学生接受教育服务而消耗的各项资源,广义的教育成本包括高校培养学生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学生的生活成本与放弃当前收入的机会成本;狭义的教育成本只包括高校培养学生发生的直接成本。

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将成本费用定义为“高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按照其用途主要分为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显然,财务制度将高校成本费用定义为直接成本,也就是高校进行人才培养的全部费用[1]。

三、高校成本管理的现状分析

长期以来,高校的成本管理大多停留在学术研究和理论探讨上,在具体实务中进行成本核算和管理的高校少之又少,主要因素有:

第一,高校成本会计制度的缺失。2014年正式实施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收付实现制是其会计核算的基础,而收付实现制难以归集当期的应计收入和应计费用。不少单位在测算高校教育成本时,统计的成本费用往往就是收付实现制下的总支出(含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费等),因此也无法得到真实准确的教育成本费用的会计信息。《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二)中实际上已经提出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费用”要素,但正式稿中却删除了该内容,可能是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认为高校进行成本费用核算的条件还不成熟,“成本费用”科目的缺失则导致高校进行成本核算没有制度依据和政策支持,这不能不说是新会计制度的缺憾。

第二,高校成本管理的理论研究还不成熟。当前,高校成本管理的研究还处于理论争论阶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这也是新会计制度再次缺失成本核算内容的原因之一。主要包括:(1)高校成本核算的内容不统一。新财务制度将高校成本费用按用途分为教育费用、行政管理费用、科研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但至今没有出台成本核算的细则,生均总成本的内容应包括哪些?设备购置费、科研费用、离退休费用该如何计入?固定资产的折旧基础如何确认?前几年高校扩张建设形成的大额债务,资本化结束后的利息费用较大且各校差异较大,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高校国家投入的生均拨款和专项经费投入差异较大,这些因素都会引起高校成本的较大差异,高校之间的成本可比性较差,即使是同一学校,由于巨额投入的不同时期导致各期的成本差异也较大。(2)高校成本核算的方法不统一。高校成本核算总体有统计法和会计核算法两种[4],前者不改变原有的会计核算体系,将会计年度的实际支出按权责发生制调整为当期受益的支出和分摊的费用(如折旧等)。后者是改变原有的会计核算体系,在现行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将培养学生支出的相关服务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教育成本的计量核算。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没有设置费用科目,如何将财政收支和会计核算的收付实现制转化成成本核算权责发生制,也是考验成本核算成功与否的关键。(3)成本核算的目标不统一。会计核算的目标就是提供有用的信息,会计核算出来的高校成本如何应用也是值得研究的内容,与企业成本追求最小化最优化的原则不同,高校成本管理目标是选择最小化还是最大化,不同使用者的选择目标不同。站在外部使用者角度,对于财政部门和社会来说,越来越高的高校成本意味着财政投入和学费的不断增长,他们希望将高校的成本控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对于教育部门和各类考核评估专家来说,成本是最大化原则,成本越大说明学校的投入最多,特别是高校的大师和大楼需要更多的财力投入,投入越多产出越大、绩效越高。站在内部使用者角度,高校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入的多少常常取决于成本的多少,高校追求高投入必然带来高成本,但由于高校资金需求和投入不足的矛盾长期存在,也促使高校管理层开始重视校内成本的控制,希望有限的资金得到有效的配置和使用。另外,由于各高校的类型和历史负担不同,各校的成本差异很大,主管部门如何考核和评价也是难题。

第三,高校管理层缺乏成本管理的动力。高校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组织,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制度没有明确要求高校计算教育成本,高校追求的是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投入,积极向各级政府和社会、企业争取更多的资源投入是其主要目标。在现行的财政预算体制和会计制度下,往往有多少收入就安排多少支出,没有成本控制的内在驱动力。

第四,成本核算计量的复杂性。由于高校会计核算没有成本归集的会计科目,会计核算基础又是现金收付实现制,如何将高校的支出转化为对象化(每个受教育的学生)的成本费用是一个较难的过程。

四、高校开展成本管理的必要性

虽然高校开展成本管理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开展成本管理却是今后高校财务管理的发展趋势。

第一,政府会计改革的需要。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公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政府会计(包括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下同)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5]。新准则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决了长期困扰行政事业单位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矛盾,为单位开展成本核算奠定了制度基础。相信不久的将来,政府会计具体准则的出台和高校会计制度的修订会对高校的成本核算提出明确的要求。

第二,社会的需要。中国高校处于新一轮的学费调整期,国务院在2007年曾规定高校收费5年内不得提高,如今禁涨期已过,从2013年开始,山东、广西、福建等地先后上调了高校学费标准。根据原国家教委199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各省区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学生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等确定学费标准”,但各省区市提供的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是否公允?各地新出台的学费标准究竟是高是低?政府、社会、家长都需要一个准确的教育成本数据。

第三,高校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高校会计从传统的核算和监督职能逐渐向风险防范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发展。预算管理、资源配置更多地引入市场的机制,经费的投入要考虑投入产出和效益最大化原则,就需要将管理会计引入高校的财务管理,精细化的项目成本核算和管理就是一个很好的工具。

五、高校开展教育成本管理的建议

第一,确定教育成本的核算范围。2005年6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简称“监审办法”),这是国家部委对高校成本核算出台的唯一制度,但其目的是“为合理制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提高教育收费决策的科学性”,而不是高校进行成本核算的法定制度,高校财务制度中也规定“高校成本核算实施细则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但至今没有颁布相关细则。

对于教育成本的具体核算内容,监审办法中规定“高校教育成本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四部分构成”[6],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笔者建议包括以下三项费用:(1)人员费用,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和医疗费、助学金、住房改革支出等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关于离退休人员费用,监审办法规定“只计算由高校负担的部分,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中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公费医疗经费拨款”,由于各个高校的发展历史不同,离退休人员费用各校相差较大,同时国家已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高校教师今后都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而退休人员(改革后)的工资则由社保机构支付。按成本受益原则,离退休人员费用不应再计入教育培养成本,以在职人员的社保支出来代替离退休人员费用,这与企业的产品成本核算不负担离退休人员费用也取得了一致性。(2)公用费用,指高校培养学生所耗费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差旅费、物业费、维修费、材料费等商品与服务支出。关于科研费用的计入成本问题,监审办法规定“按科研费用的30%计入成本”,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高校的主要职能,研究生阶段的培养更是以科学研究为主,高校进行科学研究的同时也在反哺教学,较小比例计入似乎弱化了高校的科研职能,因此笔者认为按50%计入成本是比较合理的,而高校的横向科研项目,主要是为企业、社会服务的,与培养学生相关性较小,可不计入教育成本。(3)折旧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高校的设备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不能列入当期成本费用,而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应计入当期成本。《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明确要求对高校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至今还没有正式出台相关细则,很多高校还没有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暂可以按监审办法的规定(专用设备按8年、一般设备按5年,其他设备均按10年、房屋建筑物按50年)来计提折旧。关于利息费用,会计制度将基建贷款利息在房屋投入使用后列入了其他支出,停止了利息资本化。但高校的贷款利息大部分是进行新校区建设形成的,校区建成后贷款余额仍很大,需要在较长时间内逐步消化,每年的利息支出也是一项不小的费用,全部列入当期成本也不太合理,计算教育成本时可以将当年的利息支出模拟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并按折旧费用计入当期成本。

第二,建立合理的成本中心。高校作为一个总成本中心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对于高校内部管理来说,院系的成本、项目的成本,甚至于某个专业、某门课程都可能作为成本中心,就像企业要计算各类的产品成本一样,高校要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若干个成本中心,可以以各院系教学单位、专项经费或某个专业、某门课程作为成本中心。将院系(项目、专业、课程)的支出列入直接成本,改进和完善计量工具,将可分摊的水电费、维修费、物业费、折旧(摊销)等费用按直接受益原则计入各院系成本中心,将不能直接分摊的行政、后勤支出作为间接费用按受益学生数分摊计入。

第三,改进现行会计核算方法。由于现行会计制度没有成本费用科目,高校可以建立双维核算体系。改进会计电算化软件,将应计入成本的支出科目和折旧摊销科目增加“成本”属性,在进行正常会计核算的同时进行成本核算,将此类“成本”属性科目计入相关的成本中心,从而实现成本费用的归集。这样便可实时计算出每个院系不同时期的总成本和生均成本,并汇总得出学校的总成本和生均成本,根据不同的管理需要得出学年度或会计年度的成本数据。

第四,加强成本分析和应用。高校进行成本核算,目的是加强费用管理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高校内部要加强成本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将各院系的成本数据(总成本和生均成本)和资源的配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结合起来进行绩效考核,强化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主管部门要建立不同类型高校的成本库,一方面为财政投入和学费收缴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也是考核高校经费使用科学化、精细化的依据。

高校开展成本管理任重而道远,当前的政策、制度、理论、工具还不成熟,还需要广大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共同努力,提高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水平,为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201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R].2013.

[2] 财政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A].2012.

[3] 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A].2013.

[4] 王以涛.论高等学校教育成本(2)[J].会计之友,2014(1):98-101.

科研经费实施细则范文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8]116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所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加计扣除。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二、建筑施工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将企业研究开发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两个部分。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所发生的支出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允许资本化。《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为核算企业研发活动各项支出设“研发支出”会计科目,该科目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设置“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项目发生支出时在“研发支出”科目中进行归集,到了资产负债表日,需要对研发所发生的支出进行判断,对不能资本化的研发支出,直接将其从“研发支出”中转入“管理费用”。根据《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以单个合同作为核算对象,进行收入、成本确认,对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行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与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大多企业采用累计实际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完工百分比,这一方法简单、可操作性强也符合会计配比这一基本原则,因此得到广泛应用。根据上述核算原则和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殊性,施工企业以单个施工项目为核算对象,施工项目上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按重要性原则,支出较小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当支出较大时,符合条件资本化时计入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施工项目上的研发费用往往是针对特定施工情况而发生的,研发支出不论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真实的反映着项目的支出,根据配比原则和相关性、真实性等基本会计原则,项目研发费用应当计入当期项目合同成本,但如果按《企业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核算的要求,那么不论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都不计入合同成本,这一差异给建筑施工企业单个项目核算带来了相当大的影响。

(一)对完工百分比的影响由于项目发生的研发费用不计入施工项目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预计合同总成本,根据完工百分比计算公式:合同完工百分比=(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得出的当期完工百分一般情况下,将研发费用进成本时的完工百分比要大于不进成本的情况。

(二)对项目毛利的影响由于研发费用直接计入损益,不构成项目合同成本,根据毛利计算公式:合同毛利=预计合同收入-预计合同成本,得出合同毛利中包含了研发费用,提高项目的毛利。

(三)对项目当期会计利润的影响由于项目合同成本不包括研发费用,根据合同成本计算的完工百分比,进而确认的收入和成本的金额自然不一样,根据对完工百分比的影响计算,将研发费用进成本时的当期会计利润要大于不进成本的情况。另外当合同预计为亏损合同时,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时,由于研发费用不纳入预计合同总成本,可能会出现判断不准确,而导致当期少计提预计合同损失。综上情形,由于建筑施工行业会计核算的特殊性,如何核算研发费用对当期会计利润影响较大,为了真实、准确反映施工项目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当将研发费用纳入当期项目合同成本。

三、建筑施工企业研发费用会计核算改良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改良方法企业建立研发部门,在项目需要进行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时向研发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内部协议支付相关研发费用,费用计入项目合同成本。如果项目研发失败费用化时,项目就按实际发生的研发支出做为成本扣除,企业就研发支出的50%加计扣除,如果项目研发成功,项目仍然按实际发生的支出做成本,企业就研发支出冲回项目做成本的金额,再将实际研发支出计入无形资产,按150%进行分期摊销。

(二)运用改良方法时的几点建议

1、[2008]116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从研究开发活动到研究开发费用都有明确的限制,不是所有的跟技术活动支出都算研发费支出,且采用了例举的方式规定了八项,凡没例举到的都不能享受优惠,因此以前能加计扣除的现在不一定能扣除,比如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费用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与研发活动有关的招待费用、差旅费等费用就不能抵扣了。操作中应当严格按要求归集费用,不能擅自扩大范围。

2、企业研发部门在项目办理委托研发手续后及时向当地科技部门或经信委立项登记,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然后再向税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取得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研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后方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如手续不全,资料不能满足要求不得加计扣除。

3、委托研发项目,委托方一定要取得受托方提供的研发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加计扣除。

4、单独归集研发费用,专户支出,不得与生产经营支出混合,如果区分不清,不能真实、准确、合理提供各项研发费用支出明细的,不得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