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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融资途径集锦9篇

时间:2023-08-07 17:29:07

民营企业融资途径

民营企业融资途径范文1

论文摘要:本文提出通过民营化改革以破除行政性垄断进而提高电信产业效率这一电信产业改革路径,并提出基于电信业务的合理划分,通过组合运用民营化改革实现途径,循序渐进地对电信产业实行民营化改革。

一、引 言

萨瓦斯教授认为:“民营化指一种政策,即引进市场激励以取代对经济主体的随意的政治干预,从而改进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1]。虽然对民营化的概念界定不一,但核心都是更多依靠民间机构,更少依赖政府来满足公众的需求。自1984年英国电信产业民营化改革取得巨大成功以来,许多国家开始了民营化进程。在亚洲,1987年日本政府将日本电报电话公司民营化,大约筹集了800亿美元,成果十分显著[2]。步入20世纪90年代,拉美地区、中东、东欧、澳大利亚和中国的民营化也活跃了起来。就我国电信产业而言,其行政性垄断的严重弊端日益凸现,因此,面对入世初的机遇与挑战,探索科学的改革思路并有效运用民营化改革实现途径对其实行民营化,对于充分挖掘民间力量发展电信产业,促进我国电信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电信产业的行政性垄断与低效率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自然垄断产业存在着资源稀缺性、规模经济性、范围经济性及成本的弱增性,因而某种产品由一家企业生产比多家企业共同生产有效率。传统经济理论还认为,私人垄断企业会通过制定垄断高价侵害消费者的利益造成市场失灵,这就要求自然垄断产业由国有企业垄断经营。WWW.133229.COM基于上述理论指导,而且考虑到财政收入、就业状况及国家安全等因素,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我国电信产业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一直由邮电部独家垄断经营。邮电部既是国家电信政策的制订与监督者,又是具体业务的经营者。具体表现为:在投资建设上,主要依靠国家投资,通过行政法规力量排斥了外资与民营资本的介入;经营机制上,沿用计划经济思路,运用行政权力决定企业的人事、分配等诸环节;价格形成上,不考虑业务特性,而由政府按成本加成定价法统一定价;企业目标上,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标,而更多地考虑行政性目标;等等。这就决定了这种垄断是一种以政企合一为特征的行政性垄断,有别于基于技术原因或特定的经济原因而形成的自然垄断。因此我国的电信产业实质上是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行政性垄断,这种具有超经济的强制性和排斥竞争的封闭性等特点的行政性垄断不仅导致了生产的低效率,而且还引发了分配的低效率,使得电信产业的民营化改革迫在眉睫。

三、民营化改革改善电信产业效率的内在机理分析

由于行政性垄断的存在,造成了社会效率的损失及我国电信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低劣,而且随着我国加入wto,外资将逐步介入,开放的国际市场是不允许行政性垄断继续存在的,因而必须通过民营化改革破除电信产业的行政性垄断,以达到消除电信产业低效率的目的。

通过民营化改革,引入外资与民间资本,从而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得以往管理国有电信企业的旧体制不再适用于对各种经营主体的管理,因而必须进行管制体制改革,将政企合一的政府管制体制改革成为政企分离的政府管制体制,使政府从以往直接干涉电信企业经营活动过渡到通过完善的法规间接控制企业市场行为上来,即通过倒逼的方法,迫使政府进行管制体制改革[3],实现电信产业内以政企分离为特征的新型政府管制体制的建立,达到破除行政性垄断的结果。行政性垄断的破除有利于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使竞争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将会促使企业自觉进行技术和管理的创新,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而且,竞争这只“看不见的手”在不完全的信息世界中发挥一种信息发现机制,打破信息的垄断,使企业按照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定价,实现分配效率。最终实现消除我国电信产业低效率,提高国际竞争力的目的。即通过民营化改革,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企业经营主体,进而引发政府管制体制改革以破除行政性垄断,从而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达到消除电信产业低效率的目的。

四、电信产业民营化改革的实现途径

借鉴国外电信产业民营化改革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本国电信产业的技术经济特征,笔者认为,电信产业民营化改革的有效实现途径应包括上市融资、成立合资企业、国有民营、转让部分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及鼓励民营企业进入等。

(一)民营化改革的实现途径比较

不同的民营化实现途径具有不同的优势和劣势,如表1所示:

由于优劣势上的差异,因而,不同的民营化实现途径,在电信产业的民营化改革过程中的重要性是不同的。上市融资是电信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然选择,发展民族经济要求鼓励更多的民营企业及早地进入电信产业,对外资进入的限制使得合资成为外资进入的主要形式,而国有民营只能是一种过渡性形式,转让部分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形式。

(二)多种民营化途径的组合运用

尽管各种民营化途径的重要程度不同,但我们也不可能指望选择一种途径,而应该通过将多种途径加以组合运用,来实现民营化改革的各种目标。原因在于:(1)正如前面分析的,不同的实现途径具有不同的优缺点,只有通过组合运用,才能实现各种途径的优势互补。如让外商和员工同时持股,可同时享有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与引入国外先进生产管理技术的双重好处。(2)不同业务存在技术经济特征的差异,单一的民营化实现途径难以确保各领域的民营化改革成功,如采用鼓励民营企业进入的方式,虽然小型民营企业经营机制灵活,有利于增值业务领域的繁荣,但由于其投资能力相对不足,难以在基础电信领域发挥有效作用。(3)只有组合运用各种民营化实现途径,才能使公众、民营企业、外商等各种产权主体进入电信产业,真正实现电信产业产权主体多元化,进而促进政府管制体制改革的实现。

笔者认为,多种民营化实现途径的组合运用可以从两个角度加以分析:从静态的角度来看,对于电信产业的各个层次,均可以采用各种途径的组合运用以实现民营化改革。对于整个电信产业而言,我们可以针对不同的业务领域采用不同的实现途径,如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过上市融资方式实现其民营化,而增值业务可以通过鼓励新的民营企业进入的方式实现其民营化目标;对于同一电信业务,也可以采用多种实现途径,如增值业务领域,可以通过同时采用鼓励新的民营企业进入、成立合资企业、将部分国有企业承包或出售给民营企业经营等途径来实现民营化改革目标。从动态的角度来看,实现途径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如对于基础电信领域,开始可以通过使原国有垄断电信企业上市融资实现其民营化改革,但随着技术、需求等因素的发展变化使得多网竞争成为可能及民营企业实力的增强,可以适当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参与竞争。

(三)按电信业务特性实行民营化改革

要确保我国电信产业民营化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电信产业的健康成长,需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对电信业务进行分类,进而改变以往大一统的管理方式。对《电信条例》附录进行第二次调整后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对全部业务进行了重新归类,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基础电信和第一类、第二类增值业务,将有助于我国电信产业与国际现行做法相接轨。

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借鉴上述分类法,依照自然垄断程度将电信业务进行归类,分为强自然垄断、弱自然垄断和竞争性业务。对于强自然垄断业务,由于其规模经济性显著,也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引发的巨大浪费,应该由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进行双寡头垄断经营,并可考虑电信和广电相互进入,运用已有的广电网开展本地电话业务的竞争,投资需求的巨大性决定了通过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实现此类业务的民营化改革目标是最佳方式,因为民营企业还不具备进入的实力。对于弱自然垄断业务,如移动通信业务,可在原有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经营的基础上,再引入数家运营企业,实现多寡头有效竞争格局,而且部分民营企业也已具备进入的实力,因而可通过电信企业上市及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的方式, 实现此类业务领域的民营化改革目标。而对于竞争性业务,应该对其放松管制,以市场为导向,实现完全竞争的市场格局,使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除上述途径外,还可通过成立合资企业、国有民营及转让部分国有资产等方式实现该业务领域的民营化改革目标。但为了避免过度竞争带来的严重后果,应对进入企业的最小规模加以限制。

五、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发现行政性垄断导致了我国电信产业生产与分配的低效率,使得民营化成为其改革的必然方向。由于不同的民营化改革途径有不同的优、劣势,不同的电信业务领域有不同的技术经济特征,并处于动态的发展过程中,因而通过对电信业务的合理划分,通过多种民营化改革实现途径的组合运用,更有助于民营化改革目标的实现。

民营化改革必须进行相应的政府管制体制的改革,以实现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如何进行有效管制,确保民营化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将是笔者下一步研究的工作。此外,由于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特殊历史阶段,电信产业民营化改革必将受到较多因素的制约,比如:电信管制法规体系不够完善;阻碍改革的力量存在;市场发育并不成熟;民营化改革实现途径有待进一步探索等等。如何突破上述因素的制约,循序渐进地实行民营化改革也是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1〕e·s·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民营企业融资途径范文2

“新36条”有三个明显特点

“新36条”与原“非公经济36条”相比,有三个明显特点:

一是准入范围更加细化。2005年国务院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虽然也是一份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文件,但内容基本是原则性和框架性的,不够细化、具体化。而这次公布的“新36条”,国家推动民间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明确。不仅准入范围清晰,而且进入的行业更加具体化。最主要的特点是:它对民资进入的领域、途径和方式以及相关的保障措施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有利于民资顺利进入。

二是投资方式更加具体。原“非公经济36条”,虽然也允许民资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垄断行业和领域。但只允许以参股进入,投资的方式比较单一。这次“新36条”,不仅允许参股,而且可以独资、控股和资产收购等方式,进入电力、电信、铁路、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垄断行业和领域,可以改组和收购国有企业,甚至还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投资的途径和方式大大拓宽。

三是操作措施更加明确。原“非公经济36条”。虽然对民资进入也作了一些相应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比较模糊。操作性不强。在政策和实际操作层面有“玻璃门”、“弹簧门”阻挡,看得见,摸不着。这次“新36条”。不仅有相应政策予以配套,而且民资进入的行业和途径也规定得更加明确。例如,原来民营经济投资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等只笼统地讲了7个方面,而这次则细化到二级科目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等6大领域16个方面,大大增加了可操作性。

“新36条”有三个重大突破

“新36条”与我国以往出台的相关政策相比,具有三个重大突破。

一是民资进入的领域范围有重大突破。过去,为了鼓励非公经济的发展。我国不少行业包括一些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都陆续向民资开放,但总的来说,范围比较小。在全社会80多个行业中,允许民资进入的只有40多个,特别是进入电信、电力等传统垄断行业的占比更加低。而这次“新36条”提出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几乎拆除了阻隔民资进入的所有“篱笆”,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天上、陆地、海洋所有产业。包括一般性民生产业,也包括原来国家垄断的电力、电信、能源产业,甚至包括国防科技工业等,全方位向民资开放。

二是民资进入的具体途径有重大突破。以前,我国对民资进入也想了很多办法。开辟了不少途径。例如,参与开发城镇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和矿山矿产等。但总的来说,渠道单一,路径较少,主要局限于入股、参与等方式,没有向他们真正敞开进入的门户。这次“新36条”一个重大突破就是,拓宽了民资进入的途径和渠道,不仅允许民资参股,而且允许独资和控股,还允许包括项目业主招标、承包、租赁、产权或经营权转让、参与改组改制等途径进入所有行业。例如,像电力这样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这次明确提出民间资本可以独资、控股和参股参与建设水电站、火电站,而且还可以参股建设核电站。从而使民间资本充分涌流,无障碍地进入所有领域,让它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是民资进入的保障措施有重大突破。前几年。国家也出台了鼓励民营经济投资的不少政策,但缺乏有效的配套措施,以致这些政策没有发挥很好的作用,而这次“新36条”不仅鼓励民资投资进入各种产业。而且还从政策法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税金融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民资进入的一系列配套措施。例如。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为民间投资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财务、金融、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中介组织,努力创新融资手段,改善金融服务,提供资金保障,切实为民间投资提供良好服务;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缩短时限,进一步推动管理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大力宣传民间投资在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和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新36条”有三大创新亮点

“新36条”,在允许民资兴办金融机构,鼓励民企参与国企重组和允许进入政策性住房市场等方面,呈现三大亮点。

一是允许民资兴办金融机构。原“非公经济36条”,提出民间资本可以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也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创办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和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但是这些措施,既无法满足客观需要。又难以实际做到。而“新36条”的一个突出亮点是。大大地放宽了民资进入金融领域的范围。降低民资进入金融领域的门槛。现在民资既可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可以参加农村和城市信用社改制,也可以设立和创办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各种金融机构,同时还支持民间资本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建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等。可以说,无论是民资参与的领域,还是参与的形式,都比原来大大地跨进了一步。

民营企业融资途径范文3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演进,对企业发展来讲,除了通过技术手段、信息手段迅速步人上升空间外,以资本的扩张,通过大量的资金注入,迅速占领市场,形成规模效益,也是企业谋求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途径。

“融资瓶颈”也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企业该如何激流勇进,寻找有效的融资方式?本文提出几种非主流的融资方式,为中国民营企业探索更多的适合自身的融资途径抛砖引玉。

一,组合贷款融资。1、银行+企业资产。企业可以通过现有资产作抵押,以取得银行贷款。大午集团账面固定资产达1.7亿,可以请验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资产抵押给银行,取得贷款。2、银行+信用担保机构+企业资产。企业以资产抵押给信用担保机构,然后再通过担保机构在银行的信用等级,以取得银行贷款。3、银行+担保企业+企业资产。企业以资产抵押给第三方企业,成为企业之间的互保关系取得贷款。

二、贸易融资。对于有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来讲,贸易融资作为一种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也不失为一种有效、快捷的融资方式。如打包放款,即出口商收到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开立的未议付的有效期信用证后,以信用证正本向银行申请,从而取得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生产、采购、装运所需的短期周转资金融通。此外银行也可以为外汇票据持票人办理票据融资,即银行在外汇票据到期前,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外汇票据持票人。出口押汇和进口押汇也是一种短期便利的贸易融资方式。

三、固定回报投资。中长期融资采取固定回报投资则是上策。固定回报投资是一种名义上的投资,实质是以收取固定回报率为目的的,对于被投资企业而言,融资成本低、使用风险小,有利于企业发展。固定回报投资的资金来源广泛、稳定,在资本市场上资金运用的空间比较大。如中国境内固定回报投资资金在非政府主导下,金融机构占40%,当地工商企业占25%,中央财政占15%,境外企业投资占15%,资本市场占5%。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将是香港、新加坡和英美等地的投资基金越来越丰富的进入,固定回报投资将是中国民营企业寻求中长期资金的一种有效途径。

民营企业融资途径范文4

【关键词】民营银行;定位;发展途径

一、民营银行概念的界定

对于民营银行概念的界定,一直以来学术界有这样一个共识,即民营银行的定义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分别是治理结构论、产权结构论和资产结构论。这三种理论对于民营银行的概念的阐述都不够全面,仅仅是从一个片面来解释,其中治理结构论认为民营银行是全部采用市场化运作的银行模式,产权结构论认为民营银行是指资本为民间控股的银行,而资产结构论的主要观点则是认为民营银行的经营对象主要是针对民营企业的。虽然三种观点各不相同,但是却不是完全分离的,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三者是一体的。拥有哪种治理结构,就会决定有什么样的资产结构,治理结构又是与产权结构相适应的。所以,我们在阐述民营银行的概念时要强调整体,而不是注重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

由此,我们可以对民营银行的定义进行一个合理的界定,即民营银行是相对于国有银行而言的,资本为民间所有,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独立自主经营,资产的所有者享有对净利润的分配权,这样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

二、民营银行在进行市场定位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要想大力发展民营银行,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很重要,在定位过程当中,需注意到以下两个事实问题:

第一,尽管民营银行在发展初期将中小企业作为主要的经营对象,但是民营银行如果想要得到长足的发展,就需要适当改变自己的业务经营对象。而且相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大型国有企业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其中最主要的一项也是对银行经营来说最关键的一项就是国企的贷款风险低,从银行贷款的风险收益比来看,民营银行将国有企业纳入自身业务经营对象的范围也是非常理性的举措。

第二,我国的民营经济发展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在发展初期,政策不够完善,法规制度存在缺失,管理的规范程度也存在缺失的现象,而且绝大部分的业务范围都是一些边缘行业。因此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不高,市场的接受程度差,甚至出现了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这些都与民营经济追逐利益以及扩大发展的强烈动机相悖,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极大的影响了民营经济的信誉,造成了民营经济融资难的困境。民营银行在进行市场定位的时候,也不可避免的面临这样的问题,因此,如果民营经济不及时改善自身的经营质量和经营理念的话,民营银行的业务也有可能会偏离民营企业。

在市场经济环境的运行当中,支持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的发展并不是民营银行的最终的定位,民营银行始终坚持的定位目标应当是以追求自身的利益为出发点的。如果,在经营过程当中,国家采取了相关的措施为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做贷款的担保,降低民营银行业务经营的风险,提高收益风险比的话,选择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作为自身的业务经营对象,在市场机制下也是很合理的选择。

三、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途径分析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国想要搭理发展民营银行就必须采用不用的战略措施,具体应当包括政策措施、发展顺序和发展形式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发展形式也就是我们所要研究的发展途径问题,综合考虑国内外学者的不同观点,我认为我国发展民营银行无外乎三种形式,第一,就是出资新建。运用民间资本来直接组建民营银行,这种行为被称为体制外生成的改革思路;第二,在原有商业银行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改造。针对我国现有的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四大商业银行进行较大规模的改造,从根本上完成国有商业银行的蜕变,进行股份制的改造,在国有资本的基础上吸收民间资本,使国有商业银行变成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共存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更有效的治理措施;第三,综合前两种途径,既包括新建又包括改造,从不同的方面多元发展。究其以上理论,我认为,我国大力发展民营银行应当选择以改造为主,新建为辅相结合的道路。

由于这样的改造模式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可以充分利用现有银行的基础,包括资金、技术、营业网点、人员和客户资源等,还可以加快银行体系的民营化改革进程,比采用新建模式的速度快的多。中国十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过20多年的发展,至今所占市场分额仅30%左右,显然这样的速度太慢。所以发展民营银行应当以改造为主。然而改造模式也有缺点,主要是现有银行的传统经营意识、经营作风和经营机制同新的银行有很大的摩擦力,不利于新机制的引入和发挥作用。因此民营银行的发展还应当有新建作为辅助。

参考文献:

[1]梁昌盛.民营银行的风险管理问题[J].中国西部科技, 2006年(16)

[2]李建华.我国发展民营银行研究.[学位论文]硕士,2006年

[3]胡佩丽.中国民营银行发展的路径选择.新西部(下半月),2007年(08)

[4]王宗芳.中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优化问题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 2007年

[5]杨慧慧,王喜刚.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商场现代化, 2007年[6]吴穹.我国民营银行业发展分析[J].当代经济(下半月),2007年(04)

民营企业融资途径范文5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资本结构优化途径

1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资本结构的现状

1.1权益资本与负债资金的总量比例不合理

在理论上,企业的资金按照其性质可分为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自有资金是投资人投人企业的资本金及经营中形成的积累,它反映企业所有者的权益,又称权益资金。借入资金是企业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其他企业等吸收的资金,又称负债资金。权益资金对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它不仅是企业初始运营的资金基础,同时也是企业承担债务的基础,如果一个企业权益资金过少,负债资金过多,资本结构不合理,不但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时使企业财务风险加大,对企业的生存带来威胁。

虽然我国多数中小企业在开办之际主要依靠权益资本,但随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权益资本比例越来越小,负债资金的比例越来越大。据国家统计局干1999年调查,我国中小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已高达95%,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100%的高达43%,2003年我国中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60.36%,高于大型企业的54.82%。如此之高的资产负债率不仅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再融资能力,而且也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筹资风险和财务危机。

1.2权益资本与负债资金本身的结构失调

权益资本内部非正式股权和上市股票筹资的比重非常低,这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从负债资金内部看,企业负债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和商业信用。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的比例几乎为零。而且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在银行贷款中,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2006年某省统计局对该省中小企业长期贷款情况及其满足程度的调查资料,显示有53.09%的企业取得了1—3年的长期贷款,46.90%的企业根本没有长期贷款,即使有该项贷款的中小企业也仅有4.91%的企业满足需要,53.27%的企业不能满足需要。中小企业中有3年以上长期贷款的更少,63.52%的企业没有3年以上长期贷款,这说明中小企业取得银行贷款难,取得银行长期贷款更难。权益资本和负债资金内部的结构失调,使中小企业筹资严重缺乏弹性。

2优化中小企业资本结构的途径

2.1努力提高中小企业的自身素质,不断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要进一步规范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界定产权,调整优化组织结构,同时要强化经营者素质,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内部凝聚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以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建立企业发展的长远目标,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不断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扩大自有资本规模,提高自有资本充足率。

2.2加大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力度.不断扩大中小企业触资规模

1)制定和完善信贷管理制度

改革现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尽快制定和完善与中小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信贷管理办法。建立灵活的贷款责任制,改进信贷业务流程,公开信贷政策,简化业务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要通过改革目前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适当扩大贷款抵押率、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等途径,最大限度地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2)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尽快成立中小企业发展银行,进一步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迫切要求有越来越多的中小金融机构能满足其日益需要的资金需求,以弥补大型金融机构对其融资支持的不足。因此,积极组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国家政策性银行一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乃当务之急,它必将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此外,国家还应出台政策,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其他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3)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空间

积极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空间。直接融资应该成为中小企业扩大资本规模,优化资本结构的重要途径。完善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主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壮大“二板市场”。目前我国的“二板市场”存在着进人门槛高、管理不够规范和规模偏小等特点,发展十分缓慢,远远不能满足大多数中小企业的需求。因此,未来一段时期内,应加快“二板市场”的发展,扩大其市场规模。二是加大发行中小企业债券的力度。要改革现有的债券发行和监管模式,积极推行中小企业债券发行核准制,通过放宽限制、简化程序、严格评估、规范管理等方式来实现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

2.3大力加强政府扶持力度.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结构

1)推进中小企业资产重组

企业的资产重组尤其是内部的资产重组有利于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充实企业的资本金,调整企业的资本结构,因此,国家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进行内部资产重组,同时,对企业外部的资产重组也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促使资本流向经济效益好的行业和企业。

2)建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

建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也是完善资本市场,充实中小企业资本金的有效途径之一。所以国家应该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当然,在公司开办之初,政府可给予一部分的资金支持,以减少民间资本的投资风险,待公司运行规范成熟后,政府资金可逐步退出。目前我国日益膨胀的民间资本为设立投资公司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而设立该公司也进一步拓宽了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两者可谓相得益彰。

民营企业融资途径范文6

一、民间融资样本选择情况

为使调查结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随机选取企业样本15个,其中工业企业样本5个,非工业企业样本10个;非工业企业样本涵盖了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及非金融类服务业等。

样本企业按规模划分,大型企业1个,中型企业3个,小型企业3个,微型企业3个;从企业注册类型上看,国有及国有控股2个、中外合资1个、股份制4个、其他(私营等)3个。

二、民间融资的几个特点

(一)企业民间融资较为普遍

调查显示,15个企业监测样本中,有6个存在民间融资行为,比例较高;同时,在走访其他企业时也了解到企业的融资现象也普遍存在,只是出于对民间融资问题的敏感,不愿意透露细节情况。从行业上看,民间融资行为体现在批发和零售业2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家,其他非金融服务业1家。

(二)民间融资规模较小且只用于流动资金

调查显示,截止2012年末,15个样本企业银行贷款余额为98123万元,6个存在民间融资行为的企业融资余额为360万元,融资额占银行贷款比例为0.43%;从融资流向看融入资金290万元,融出资金90万元;据了解,融出方融出资金并不是为了谋取收益,而是关系较好的企业之间相互支持;从用途看,6家企业融入的资金全部用于流动资金;从渠道看,从其他企业融入210万元,从股东或内部职工融入30万元,从其他个人融入70万元。

(三)民间融资行为多存在于小微企业

在6个存在民间融资行为的企业中,1个是中型企业,2个是小型企业,3个是微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居多。

(四)主要是凭信用融资,未出现高息融资现象

从担保方式上看,有3个样本企业担保方式是无担保公凭信用融资,有3个样本企业采用了财产担保;协议形式多样化,有4个是正式合同,1个是口头约定,1个是借据;从利率情况看,1家企业融入利率较低,经了解是从亲属处融入,有亲情因素;其余5家的融入利率基本与银行同期利率相当,未出现高息融入资金现象。

三、民间融资存在的原因探析

(一)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在正规金融机构得不到有效满足

一方面,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给中小企业贷款确实存在着形不成“规模经济”的问题,因为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要求的每笔贷款数额不大,但每笔贷款的发放程序、经办环节,如调查、评估、登记、监督等环节都大致相同,结果银行贷款的单位经营成本上升;大银行从节约经营成本和监督费用的“经济性”出发,不愿与中小企业打交道。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一般规模小、担保不足、风险偏高,很难江中正规金融机构的借款条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正规金融机构也很难把握信贷风险。因此,中小企业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得到及时、全部的信贷支持。

(二)民间融资高效、灵活

中小企业物生产经营方式灵活,也就决定了其资金需求在时间、额度上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当企业出现商机有资金需求时,企业在熟悉的范围内,如关系企业、内部职工、亲属等渠道,经过简单协商,即可在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达成借款协议,企业的资金需求很快将能得到满足。

(三)民间融资手续简便

民间融资多在熟悉的范围内进行,相互信任度较高,借据、合同文本也比较简单,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审批程序复杂,验资、评估、抵押登记、公证等环节繁多,且审贷周期长,与民间融资相比,企业更愿意避免“麻烦”。

四、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引导其步入正轨轨道

随着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和作用的不断提升,如何促进中小的发展,逐步改善融资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鉴于民间融资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而且民间融资也切实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解决就业和支持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应法规,规范民浊音融资行为,使民间融步入正轨渠道。

(一)引导民间融资由“地下”走到“地上”,探索民间融资阳光化途径

调查显示,有50%的样本企业认为资金状况偏紧,有80%的样本企业认为下一个季度本企业资金状况将超紧;不难看出,民间融资的需求空间很大,同时,从社会各界对待民间融资的态度上看,绝大多数是讳莫如深,很忌讳谈及这个话题。日前,央行行长周小川也提到,温州金融改革要探索民间融资阳光化途径,这更加突显出探索民间融资阳光途径的必要性的迫切性。一是尽快制定相应法规,在法律的层面确立民间融资的地位、作用,为民间融资正名;二是要引导和鼓励企业正当的民间融资行为,以解决中小企业多、融资难的突出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三是要明确界定民间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概念、范畴及不同对待政策,消除企业对民间融资行为的模糊认识,引导民间融资进入法制化轨道。

(二)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探索民间资本的保值、增值途径

在通胀压力下,楼市价格高企,股市低迷,期货、黄金等投资品风险很大,存款利息负增长,民间资本面临“走投无路”的境地,于是民间资本便自然而涌入“放贷”市场。因此,为民间资本开辟投资领域,从而分流进入放贷市场的民间资本就显得十分必要。一是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创业,贪污设立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机构,为经济社会提供投资咨询等服务;二是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投资、参股等形式,转化为可被金融机构利用的金融资源,通过专业的金融机构这一渠道,流向实体经济,降低单纯采用民间融资方式融资的风险;三是引导民间资金采取多种方式,把民间资金由借贷关系转化为投资关系,从而增加中小企业实有资本,真正壮大发展实力。

(三)充分的风险提示,降低民间借贷融资风险

加强宣传和指导,充分提示民间融资风险。一是相关部门及媒体应加强公益宣传,通过一些案例分析来增强社会各界对民间融资的认识;二是严格限定民间融资交易中出借方资金为合法“自有”、“富于”财产,不得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避免一旦出现风险后引发社会问题;三是严格限定民间融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主要是遏制民间借贷的高利贷化倾向,减少市场投机风气;四是严厉打击高利贷活动和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非法证券等非法金融活动。

民营企业融资途径范文7

【关键词】民营企业 融资现状 原因分析 融资对策

一、民营企业融资的现状

我国企业融资难,难在融资渠道不畅,难在可供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不多。我国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只有少数企业可到资本市场融到资金。融资渠道的单一不仅制约企业的发展,而且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很大的压力和风险。自2005年起,中央政府已从财政资金中拿出6.5万亿元资金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但是截止2008年底,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仍然高达25%。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旧的未消化,新的又不断增加,其深层次原因是我国企业融资市场格局的不合理,企业融资渠道过于单一狭窄,众多的企业将融资的负担都压在商业银行的肩上,从而导致商业银行决策极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干扰和干预。因此,金融机构在提供贷款是更多的去考虑借贷风险和风险规避,从而导致了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同时我国经济中涌现出一批区域性的中小金融机构,本来应以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为己任。但在实际中,这些金融机构在业务发展上与国有金融机构有趋同的趋势,不能真正面向民营企业,存在一定的信贷歧视现象。很多中小金融机构将大量资金上存或购买国债,对急需贷款的民营企业却不予支持。另外,我国地方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信社已成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力量。地方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没有建立,实际资本充足率偏低,在支持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有心无力的局面。

民营企业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补充成分,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但是,中国经济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民营企业,在金融支持方面却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客观地说,为了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的问题,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都下了很大的力气,也出台了一些具体政策措施,但是,从实施效果来看,这些措施往往是治标不治本,治短不治长,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现实表明,民营企业融资难表面上的反映是渠道狭窄,而深层原因则是各方面的体制和制度问题。因此,仅靠出台一些政策是不足以解决问题的,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制度调整,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角度出发来综合考虑民营企业融资发展的问题。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途径。

二、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的途径

1.不断完善和发展民营企业的外部经济环境

(1)调整和完善银行体系,加强安全管理。现有中国商业银行体系中仍然持续了国家银行高度垄断的局面,民营中小商业银行数量严重不足。这种畸形结构,不仅严重降低了融资效率,影响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而且加大了金融风险,并使风险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应该创立金融社区服务模式(如农村信用社),使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服务深入到当地众多的个体私营企业,形成企业与金融机构“双赢”的局面。

(2)扩大市场准入领域。一方面,要全面检查有关民营投资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认真清理限制民营投资增长的不合理规章和收费。凡国家、省、市已废止的和不利于民营投资的规定和办法要坚决废止,彻底清理各种行政性收费。对企事业单位的行政性收费应坚决取消,对确需保留的收费在经过测算后实行一次性、“一门式”收费,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预算;对取消和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进行公示。另一方面,要改变行政审批事项多、手续繁、透明度低的状况,对非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实行登记备案制。

(3)系统地调整有关制度,努力改变对民营企业的错误歧视。

①实行同等待遇。在国家金融、财税、土地、技改等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要取消不同经济政策的制定,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对各类市场主体都必须履行法定职责,制止凭借审查、审批或核发许可证的行政管理职能,向民营企业收取部门管理费和不公平、不合理行为。

②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政府应进一步改善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服务,出台相应的政策,建立完善的机制,为民营企业融资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并在各商业银行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积极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业务,如创新金融产品,提供理财服务等。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探索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

③研究探索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多种有效方式和途径,力争使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得到解决。可通过建立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大力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相对中小企业来说“门槛”过高,为适应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需要,有必要为其开辟一个合法的股权流通场所,即开辟一个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第二板市场。

④重点扶持中小企业中的高新科技企业。充分创造投资便利,吸引国际国内风险资本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制定完善的市场监控机制,设立风险投资基金,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问题。

2.提高民营企业自身素质的内部因素

随着1999年把非公有制经济明确写入宪法后,我国的私营经济更加如火如荼。私营经济已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民营企业的观念和体制也应该适应这种发展趋势,强化企业凝聚力。

民营企业主必须改变落后的用人观念。(1)民营企业只有让员工的待遇,员工对企业的贡献,两者之间有公平合理的关系,才能有效减少员工因横向比较感到待遇不公而流动。(2)明确企业使命和战略目标。企业使命说明企业存在的目的,也是企业行为追求的价值所在。民营企业通过企业使命和勾画中长期战略目标,可以把员工的目标统一到企业的发展目标上来,并赋予员工美好的远景,增强民营企业的凝聚力。

参考文献:

[1]吴丽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期刊论文].市场论坛,2009,(2).

民营企业融资途径范文8

关键词:中小企业;民间融资;规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0-0083-03

“中小企业”和“融资”近年来在中国乃至世界金融领域内频频被热炒,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已经备受全社会关注,尤其是随着宏观经济政策的不断收紧,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似乎已经成为一个“死结”,成为一个国际性难题,而另一具有雄厚实力的民间资本却因为不能参与金融市场经营或者其他种种原因而四处寻找出路。中国金融改革一直在进行,但却为什么要把民间资本排除在外而不纳入到正规金融的界定之内,让嗷嗷待哺的中小企业满足融资需求,推进经济发展呢?本文将从中小企业目前的融资现状和我国金融融资的发展规范化以及近几年关于民间资本和中小企业融资之间的曲折路程加以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一、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概况和融资现状

中小企业在中国企业总数量的占比可以用超高来形容,平均每100家企业当中就有99家是中小企业,占比率达到了99%,不但有数量,而且有质量:对于GDP的增长,中小企业的贡献率达到60%;对于税收的贡献率,中小企业达到50%;对于就业机会而言,中小企业每年贡献了80%的就业机会;对于创新领域的贡献而言,专利方面,中小企业创造了大约65%左右;而融资方面,90%的小企业、95%的微小企业没有向银行借贷。根据2008年温州对中小企业的调查,认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的企业有72%,认为融资环境一般或很糟糕的企业有85%,认为要获得银行的融资很困难的企业有60%。2009年6月-

8月安徽省为了全面了解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分析企业融资难的根源,对68家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结果显示:首要因素是资金缺乏,比例达到72%[1]。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成为世界级难题,而我国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还有特殊原因,“中、农、工、建”四大商业银行基本垄断了中国银行业。原世界银行行长、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指出,由于大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中国银行体系本身并不适合为中小企业服务。为保证中小企业的资金链完整,满足其融资需求,中国的金融界诞生了一批新型中小型金融机构,合作银行就是其中的一种。新型金融机构是我国现存金融体系之下的增量改革。然而,所谓的这些金融增量改革并没有救中小企业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主要原因于:首先,这些金融机构多由政府设立,股权由地方政府掌握,有很多实际是政府的“钱袋子”,其次,由于中小型金融机构资金有限,无法满足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需要。所以目前中小企业在遇到融资困难时,有73%的企业首先想到的是民间借贷、11%想到的首先想到的是去银行贷款,10%的企业首先想到的是与他人合伙经营,大多数还是趋向于民间借贷,和民间资本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了续航。

二、我国民间融资的快速发展及存在现状

“涌动于法律灰色地带的金融潜流”可能是对民间融资的比较贴切的比喻。民间融资由于是产生和生存于民间的资金融通行为,近十年来,我国民间资本迅速积累,目前全国资本总量约为三十多万亿元,形成了雄厚的资本实力,而不通过官方正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民间融资是从古到今,从中到外都存在的一种金融形态。20世纪80年代,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民间资本始终在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民营经济发达地区,民间资本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当中小企业面临严重的融资难的问题时,民间融资对于调解中小企业资金余缺,活跃地方经济有重大意义。在2005-2009年,温州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中民间借贷所占比重大致在15%左右。2011年第一季度末,企业运营资金构成中自持资金、银行贷款与民间借贷三者的比例为56:28:16,与上年同期相比:银行贷款比重下降了2个百分点,而民间借贷比重提高了6个百分点。即便如此,根据相关调查研究显示,所述数据极可能偏低,在一定程度上低估了民间借贷在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中的重要性。该调查表明,中国中小企业将民间借贷途径作为主要途径的大约有1/3。从地理区域分布来说,融资来自民间借贷的中小企业,中部和东部地区这个比例分别为39.8%和33.99%,而西部地区则多达43.18%[2]。数据显示,地区经济越不发达,越落后,中小企业融资和民间借贷的关系就越密切。对于小企业来说,民间资本就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对自己发展壮大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已《小企业经营与融资困境调研报告》,浙江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中,50%为亲友及民间借贷,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作为融资的主要渠道的比例约为21%左右,所占比例不到三分之一。

既然存在如此情况,我国金融在改革的时候却为什么要拒民间资本于千里之外,不纳入到正规金融融资渠道的范围内的原因起码有三个:第一,政府化色彩严重,已经存在于中国的各行各业,金融界也如此。经济转型中,政府居主导地位,政府将民间的财富通过金融体系收拢、控制起来。政府化色彩迫使政府排斥市场力量进入金融体系。政府在金融界新入实力,保持有极高的警惕和排外心态。第二,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不健全、标准不高、手段有限和技术落后。我国政府有目的地放慢了金融改革的步伐,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第三,民间融资有很大的风险性。在经济落后、人口较少的地区,民间融资的风险相对较低,借贷人与房贷人之间经常以借据或者收条为证,甚至还有一些采用口头约定等极为简单的方式。然而,人口密度较大、经济较发达的地方,借贷关系牵扯人员很多,如果缺乏公开透明的信息和完善有力的保障体制,很有可能出现问题。现如今,中国金融增量改革面临最大的漏洞是对民间资本的排斥。这种排斥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出现“冰火两重天”的境况:一方面,中小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嗷嗷待哺,另一方面雄厚的民间资本无法找寻到合适的出路。2011年至今,政府采取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导致民间融资利率高。部分不能从银行融资的中小型企业只好通过高利率的民间融资获取资金,这种行为最终将造成资金链断裂。其后果可能是,中小型企业主跑路,引发地区性的金融危机。

政府对合理的民间融资分辨不清、界限不定,对所有的民间融资采取“一刀切”的政策并进行压制。一旦参与了民间借贷,利率高出了法律所划分的高利贷利率之上,便采取杀一儆百,杀鸡儆猴的政策和态度。但是,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无区别的方法,不可能杜绝集资诈骗案和民间借贷纠纷发生。2012年第一季度,温州法院民间借贷类案件收案5510件,标的29.5336亿元,相较于去年同期的3450件,同比上升78.7%。全国各地诸如温州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法院不胜枚举。据此,政府也深深感觉到,靠“堵”明显的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目前,民间融资已经是金融融资途径中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正规金融的重要组成力量。民间融资的规模庞大,联系广泛,已经呈现了“大而不倒”的态势。因此,政府开始改变态度。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出“民间融资是正规金融的补充,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应当“规范各类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推出,标志着官方在对待民间融资的态度上开始出现变化[3]。可以看出,政府部门之前对民间融资“一刀切,高压态势”已经在向“规范引导健康发展”方面发展。政府目前的举措:一方面,对非法融资行为,采取禁止政策,通过刑法,遏制民间融资中的高利贷化、投机化,防止金融风险。防范区域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是政府必须守住的底线。另一方面,开启金融改革探索。通过金融改革,促进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发挥民间融资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促使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做出重大贡献。

三、关于民间融资和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中小企业融资的发展,使得中小企业成了民间借贷的主体。虽然民间资本能适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但由于民间借贷不具有合法地位,很可能遭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的罪名的指控,受到法律制裁,“孙午大案”、“吴英案”即是案例。金融改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使得民间借贷一定程度上具有了存在的土壤。由此可以得出,用法律打压民间借贷不会成功,只能导致民间借贷成本上升、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民间借贷“阳光化”是金融改革现存的一条捷径,有望在较短时间内出现比较好的成效。虽然,2008年5月,《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条文相继出台,但该政策执行力度却被大打折扣。例如,由于民间借贷绝大多数是以“地下钱庄”、“高利贷”、“合会”、“典当行”和“私人借贷”等形式而非公司形式存在,而浙江省政府将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人范围限定为公司法人,而将自然人排除,这导致民间借贷与其“绝缘”;同时,浙江省规定每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得超过2亿元,据此,温州市16家小额贷款公司全部成立后,其总注册资本金仅为32亿元,相当于活跃在温州6000亿元民间资本的0.53%。依靠这尚不足1%的资本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并对中小企业提供切实有效资金支持基本是一件无望的事情[2]。如何才能让民间资本更好地和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接轨,让民间融资走出去难和中小企业拿进来难的冰火两重天的境况消失,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意见。

(一)改革中小金融机构

中国经济能获得巨大发展的原因在于改革。中国的经济增长一方面来源于体制外的民营经济的推动,民营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功劳。当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金融作为重要领域,我们必须有勇气,打破垄断、使民间力量进入金融市场,为中国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民间借贷阳光化进一步推进,但必须进一步规范化

将民间借贷阳光化,是全世界的通例。如美国1934年颁布的《联邦信用社法》;日本的《赁金法》、我国香港地区的《放贷人条例》、南非的《高利贷豁免法》、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债编》等[4];前面也提到我国大陆地区也在尝试进行改革,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规范各类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和浙江省出台《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方案都是为推进民间借贷阳光化所进行的试探。在继续推进民间借贷阳光化的同时,也要规范其制度化,国家执法机关要依法对集资诈骗采取高压政策,严防民间融资异化为高利贷乃至投机化,避免民间借贷危机以及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将强金融改革试点,通过改革,使民间借贷阳光化和规范化,发挥民间融资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大力支持和指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

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对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型国企在项目审批、资金、影响力等方面拥有优越地位,国有企业在拓展经营领域的同时,不能挤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和国有企业必须同等地使用生产要素,同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和引导要落至实处。“国进民退”趋势不能出现。

(四)作为民间借贷主体,中小企业必须增强对经济、产业发展的预见性

必须防范宏观经济运行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不能为了解决一时的困难而盲目跳入另一个火坑中,竹篮打水一场空。

(五)中小企业自身也应该寻求解决困难的途径和办法

加强内部管理,构建适合现代企业的运行机制;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使中小企业在专业合作与社会化竞争中不断提高自我能力和经济效益;完善财务制度的建设,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5]。规范中小企业自身财务管理,必须要提高中小企业财务的透明度,依法建设能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会计报表,与此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及时企业发展方向和经营情况方面的信息,确保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有足够的信心,降低自身财务和道德风险。

促进民间借贷透明化和规范化,使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国民总收入,推进我国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如何让民间融资光明化、正规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需要我们去探索,需要我们去进行金融改革,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规范各类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和3月28日《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推出,说明这扇大门已经打开,民间融资应从中看到希望,中小企业也将解决融资难的膏肓。

参考文献:

[1]姚禄社.安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解决建议[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6).

[2]姚耀军.2011年温州民间金融危机:多维度下的解读[J].农村金融研究,2012,(10).

[3]沈晓琳.浙江首出民间融资管理新政[J].浙商,2012,(2).

民营企业融资途径范文9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工业总产值、实现利税和出口总额都占较大比重。中小企业不仅为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发挥着巨大作用,而且以其灵活的经营机制和旺盛的创新活动,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最基本的原动力。

中小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随着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的深化,在与大企业的激烈竞争中,中小企业却暴露出明显的弱势。由于遭遇了原材料成本上升、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人民币升值和从紧货币政策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目前正面临困难。据官方统计数据,2008年上半年共有6.7万家中小企业倒闭。

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资源,但融资难却是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先天性问题。在各种融资方式中,银行信贷是重要的资金来源,由于中小企业有天生的劣势,即一方面,中小企业尽管有些资产总额较大,但负债率高,因此企业拥有处置权利的自有资产少;另一方面,企业拥有的资产往往不符合银行对变现能力、保值能力的偏好,抵押率不高,所以。银行从自身利益出发,通常不愿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融资难已成严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为减轻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税收负担,中央财政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按照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以及近期提高纺织业等企业的出口退税税率。尽管如此,仍有不少企业感到税负较重,而中小企业对解决就业的贡献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是非常重要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府应该施展组合拳:财政、金融协同政策才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及其解决途径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中最活跃的经济成分之一。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但融资难已成为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特别是近年来,能源、粮食和劳动力价格的不断上涨,进一步加大了中小企业成本支出,使本来就捉襟见肘的中小企业资金越发困难。尤其是目前,我国经济出现下滑的势头,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胚,就成为事关中国经济发展全局的大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融资一般是通过以下几个渠道完成的:一是直接融资,即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企业股票上市等形式;二是间接融资,即主要通过银行贷款;三是民间借贷,民间融资活动的主要形式为企业向个人借贷;四是政府设立基金直接扶植。融资难已成严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

1 我国没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银行和证券市场。在国际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和证券市场。由于证券市场门槛高,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公司债发行的准人障碍,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由于我国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缺乏完备法律保护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影响创业投资的退出,中小企业也难以通过股权融资。我国还没有专门对中小企业的政策银行。

2 银行信贷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以后,在信贷管理中推行的授权授信制度,以及资信评估制度主要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而制定的,使信贷资金流向国有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的意愿得以强化,而且近两年来,银行信贷资金向“大城市、大企业、大行业”集中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贷款具有金额小、频率高、时间急等特点,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相对较高,在商业银行尚未将盈利最大化作为主要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这就影响了银行的贷款积极性。

3 民间融资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负担。中小企业缺乏自有资金,为求得发展,这类企业往往只能从非正式金融活动中寻求资金。主要渠道就是民间借贷,民间融资活动的主要形式为企业向个人借贷。但民间借贷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直接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