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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贷款工作总结集锦9篇

时间:2023-02-02 11:57:52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范文1

关键词:信贷扶贫;调查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9)增-0012-03

一、兴安盟农村牧区贫困现状

兴安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东北部,境内居住着蒙古、汉、满、朝鲜、回、达斡尔等22个民族,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人占多数的半农半牧区。总人口168万人,其中农牧业人口有113万人,占全盟总人口的67.3%;蒙古族人口有70.3万人,占全盟总人口的41.8% ,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8.6万人,占5.1%。兴安盟6个旗县市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2个,即扎赉特旗和科右中旗;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2个,即科右前旗和突泉县。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扎赉特旗北部、科右中旗南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科右前旗北部。目前全盟的870个行政村有贫困嘎查村418个,占总数的48%;农村牧区贫困人口33.48万人,占全盟农牧业人口的30%(其中绝对贫困人口23.48万人,低收入人口l0万人);仍有不通公路的村115个,尚有未改造的危草房22800户、土坯房12000户,无畜户26万户,无水浇地人口14.64万人。在全盟贫困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就占了81.9%。兴安盟集老、少、边、穷等特点为一身,贫困面比较大,贫困程度比较深,贫困发生率比较高,因灾致贫返贫人口比较多。

(一)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2008年,兴安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只有1.1万元,人均财政收入922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029元,这些指标均居自治区12个盟市末位。

(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全盟目前尚有不通油路的苏木镇41个,不通标准路的嘎查村115个,广播电视盲点村1059处,3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条件简陋,无标准卫生室的嘎查村有833个,44万人的饮水不安全。

(三)农牧民文化素质低下、思想观念陈旧、生产方式落后

兴安盟农村牧区劳动力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绝大多数,其中:文盲占4.3%,小学及初中占78%,个别区域贫困乡镇文盲占近8.5%。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观念落后,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还很差。多数农村牧区贫困嘎查村仍然采取靠天吃饭、靠天养畜,自然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牧民饲养的牛、羊仍以当地土种为主。

(四)自然灾害多发

兴安盟无霜期短,干旱少雨,土地退化、沙化,水土流失严重,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多发,病虫害的发生种类、面积及程度也日益加重,连年遭受重灾,使农牧民大幅度减产欠收,因灾返贫现象严重。尤以干旱最为突出,素有“十年九早”之称。

(五)农牧业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单一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济仍是农户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主体,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弱,农业产业链条短,龙头企业覆盖面小,导致经营管理粗放,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村牧区主要以农牧业生产为主,非农产业只占1%;在农业内部农牧业经济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种植业经济所占的比重大大高于畜牧业经济的比重。

二、信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陈年贷款死滞多,新增贷款投放量少

据统计,2001~2009年3月末近9年间,只有2005和2006两个年度有新增贷款投放,分别投放1000万元和500万元,其余年度均无新增投放。从贷款年末(期末)余额走势看,总体呈波动下降之势。2007年末,全盟余额为7887万元的扶贫贴息贷款因全部形成死滞而从农行剥离,因此2008年至今,兴安盟无扶贫贴息贷款发放余额。

(二)新增贷款投向不合规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扶贫贴息贷款应主要用于国家和省市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非重点县的贫困村。而农业银行2001~2009年3月末间发放的1500万元扶贫贴息贷款全部投向厂址在盟行署所在地―乌兰浩特市(乌兰浩特市既非国贫旗县也非区贫旗县)的蒙牛公司兴安盟分公司1家企业。同时,蒙牛公司带动的奶农户大多数也并非是扶贫贴息贷款应扶持区域范围的贫困户。这与扶贫贴息贷款的“扶贫贷款发放要与解决贫困户温饱、增加收入密切相关,以确保贫困户受益为优先条件”的“贫困户受益的原则”相悖。

(三)金融市场条件不完善

目前,兴安盟共有6个旗县市,中国银行在县级及以下始终未设立分支机构,建行从5个旗县市全部撤出,只在阿尔山市设有1家支行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行只在4个旗县市设有分支机构,现只有农行和农发行在6个旗县市均设有分支机构,但均只设到县城,农信社在农村牧区垄断经营。由于县域及农村牧区金融机构体系不完善,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致使鼓励各金融机构自愿竞争参与扶贫贷款工作的改革政策最终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四)政策性贷款与商业化运作之间存在矛盾

信贷扶贫工作既是一项经济工作,又是一项政治任务。扶贫贴息贷款作为二者的载体,欲使两方面完善结合,在实际运作中难免会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扶贫贴息贷款具有政策倾向性、优惠扶持性的特点,而商业化运作是以经济利益为条件,获取商业回报为目的的。因而涉农项目和贫困农牧民所从事的种养加等产业具有的高风险性和低效益性往往很难调动起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信贷扶贫的热情和积极性。在追逐经济利益和承担社会责任之间,商业性金融机构一般优先考虑前者而不会是后者。

(五)信贷扶贫政策指导性过强,强制力不足

如: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联合制定出台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主体为中国农业银行,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由中国农业银行按照放得出、收得回的原则自主发放。2008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制定出台的《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中规定改革的原则之一:即按照自愿和公开公平的原则,尊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主经营地位,鼓励自愿按商业原则参与扶贫贷款工作,通过发挥各自经营特点和业务优势,公开公平开展竞争,提高服务水平。上述两个文件中均使用“指导性计划”、“自主原则”、“自愿参与”等强制力和约束力不强的措辞,致使金融机构对于落实信贷扶贫政策“肩无压力”,完全可以“置之不理、我行我素”。

(六)政策实施环境不理想

一是政府对信贷扶贫政策重视不够。国家扶贫政策包括财政扶贫政策和信贷扶贫政策。对两种扶贫政策,政府倾向于青睐前者,而忽视或者忽略后者。这是因为,财政扶贫政策对于政府来说具有可操纵性和易操作性,但是对于信贷扶贫政策感觉主要是协调争取难度大,而且从资金投入量上信贷扶贫政策资金相比财政扶贫资金往往少之又少,而且条件较为苛刻,易得性差,因此地方政府对于信贷扶贫政策往往“望贷却步”,或者“敬而远之”。二是政府职能部门存在沟通协调和组织落实不力的问题。据调查了解,近两年,地方扶贫职能部门,从未就信贷扶贫政策相关事宜主动找金融部门协调商量,争取支持。三是金融部门能够认可并可介入的贷款储备项目几无或者少之又少。四是农村牧区信用环境差。对早些年发放的到户贷款,绝大多数农户使用效益低,还贷意识差,造成大量死滞。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对落实好新时期信贷扶贫政策重要性的认识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落实好信贷扶贫政策是促进贫困地区农牧民增收、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重要扶贫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贷扶贫工作,加强政策引导,搞好部门协调,抓好前期调研,完善项目储备,为顺利落实信贷扶贫政策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金融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注重讲求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尤其要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结合点与矛盾和问题,积极而为,主动作为,创造性地开展信贷扶贫工作。

(二)调整理顺扶贫贴息贷款的管理体制

从长远看,在贫困落后地区,必须重视加快建立覆盖县域及农村牧区的、政策性与商业性共存的有序竞争的金融机构体系建设,为未来确保信贷扶贫政策顺利落实创造良好的基础载体条件。届时可以考虑,扶贫贴息贷款指定由政策性金融机构独家承担。从目前看,尽管国家开发办[2008]28号文件《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提出鼓励各家金融机构自愿按商业化原则参与扶贫贷款工作,但是涉农产业、项目的高风险性和低盈利性甚至亏损性使得商业性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不愿轻易涉足扶贫贷款领域。有鉴于此,特别是鉴于农业银行当前的改革实际及未来发展趋势,建议国家重新调整扶贫贴息贷款项目贷款和到户贷款投放主体。暂应指定农业发展银行(因无县级以下分支机构)承担扶贫贴息项目贷款,农村信用社(因在农村牧区机构较多、点多面广辐射力强)承担扶贫贴息到户贷款。为了鼓励和引导信贷扶贫政策的落实,对两家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暂应由人民银行增加专项再贷款解决。

(三)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作用

一是人民银行要充分运用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为扩大落实信贷扶贫政策创造条件。比如,可以考虑对落实信贷扶贫政策较好的金融机构给予增加专项再贷款、更灵活的利率制定及补息等优惠政策。二是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快涉农企业征信和农村牧区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利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信息,帮助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要让发放扶贫贴息贷款尽量做到“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让扶贫贴息信贷政策真正成为“地方政府满意,金融机构受益,贫困群众得惠”的民心工程。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范文2

(一)本次调查对象选定为东堰村、长潭村、龙坪村的贫困户;主要调研方式座谈+访谈的形式。即到每个村同村干部、驻村工作组召开3个座谈会,深入访谈15位贫困户。  

(二)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提出“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其中产业扶贫是确保可持续的关键支撑,是精准扶贫的“造血”功能,也是十大扶贫工程的首项工程,而小额信贷是推动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扶贫小额信贷是专门为有劳动力想要发展产业缺少资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的扶贫贷款,主要是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内(贷款期限最长3年)、免担保免抵押、财政全额贴息(三年内贷款利息全额由政府支付,贫困户只需贷款到期归还本金)。

(三)扶贫小额信贷是实现金融扶贫的重要途径,也是充分调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稳定脱贫的重要方式,是专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制的金融扶贫政策。对贫困户而言,找到脱贫致富的门路,有了小额信贷的支持,犹如汽车加了油,可以到达富裕的目的地;对脱贫攻坚工作来说,有了小额信贷的支撑,为贫困户插上了增收致富的翅膀,这正是扶贫的初衷和目的。通过调查,可以掌握小额信贷给贫困户带来的真实受益,了解贫困户对小额信贷的满意度,以及小额信贷在精准扶贫中发挥的真正作用,从而为小额信贷的继续推进提供参考性意见。

二、基本经验和效果

(一)我镇对产业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进行了认真的发动、宣传,成立了镇扶贫小额信贷发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调度。目前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都能够了解小额信贷有关政策。全镇各村村干部都能认真承担小额信贷政策的责任,都能积极带领各村贫困户到信用社进行申请小额贷款。我镇信用社工作人员能够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为贫困户做好申请、调查及放贷工作,目前我镇信用社工作人员正按照各村贫困农户申请名单进行种植、养殖项目贷前调查,对符合贷款的农户实行绿色通道,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贷款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二)小额信贷对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有一定的作用。扶贫小额信贷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发展产业,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对于家中劳动力不足,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户来说,在家养一些鸡、鸭、鹅、猪、羊或种植一些经济作物,这种庭院经济,也是一笔收入来源,小额信贷解决了最初的成本困难。

(三)小额信贷手续简便,办理方便。贫困户到村委会填写扶贫小额信贷审批表、贷款申请表(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结婚证明、银行卡等)由村级初审后报乡镇审核乡镇审核通过后报县扶贫办复核(核准贫困户的身份信息)县扶贫办复核通过后送银行审定(参考其评级授信等级,核查之前是否有其他贷款等),若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并可通过银行审定并办理贷款手续获取贷款。金融机构从实际出发,也适度放宽申请贷款的年龄条件,目前渣津镇小额信贷的办理单位统一为中国农业银行渣津支行。三是对于有想法、有致富门路的贫困户来说,小额信贷为他们发展产业提供了保障。已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贫困户,凡有产业发展愿望、有生产能力、有合适的发展项目和还款能力的,都有资格申请贷款。在申请小额信贷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中,98%受益明显,其中一部分即将受益。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是解决了农村资金短缺难题,我镇农民收入偏低,发展生产的启动资金缺乏,小额信贷能有效的缓解资金紧缺的问题。二是促进了产业发展,促进了当地农民就地通过发展特色农业而实现增收。三是促进了农户自我发展,小额信贷相关人员在和贫困户的沟通中,提高了贫困户自我管理、自我组织能力,也为生产发展注入了一定资金,为贫困户发展创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有效的促进了贫困户的自我发展。

三、存在问题

(一)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贷款积极性不高。走访--镇15户贫困户中,贷款(或曾经贷过款)的贫困户有8户,目前仍有贷款的7户,分别占贷款总户数的53%和47%。贷款后用于教育的1户,用于建房装修的1户,7户贫困户以不知道“怎么样”、“怕还不上”等为由不愿意贷款,反映有贫困户“无思路、无技术、无意愿”较突出,自身发展动力不强。

(二)发放贷款审批发放不够规范。扶贫小额贷款的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对象为“四有两好一项目”(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意愿、有贷款意愿、有收入保障,信用观念好、遵纪守法好,参与产业扶贫开发或自主选择了较好的小型生产经营项目)。但我镇银行机构在落实中没能完全按此标准操作,向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了贷款。

(三)对于小额信贷的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尤其是小额信贷需归还本金的政策宣传不到位。贫困户对于还贷存在一定的争议,有些贫困户认为小额信贷属于扶贫政策,国家鼓励并且承担利息,可以不用还,或者不还也没有问题,政府不会把贫困户怎么样。但是贫困户不偿还贷款主要有五种后果:一是得不到财政贴息;二是会有不良信用记录上银行“黑名单”;三是影响本人及家庭成员以后的贷款;四是影响所在村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五是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利益联结机制未真正建立。贫困户对贷款入股的产业扶贫项目并不关心。某贫困户表示茶叶扶贫项目没有聘用他做工,因此入股茶叶产业扶贫项目对他的工作和生活并未产生太多推动作用。由于未给贫困户提供一个长期有效的可持续性的脱贫途径,多数贫困户只关心分红资金能否及时到账。

四、追根溯源

小额信贷政策的设计是符合贫困户的条件和需求的,小额信贷的扶贫作用也是明显的,拓宽了产业发展的道路。贫困户对小额信贷的政策是拥护的,也是真实受益的。但是在政策落实的过程当中,同样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总结起来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思想观念未彻底转变。如有的贫困户仍未摆脱“养猪为过年,养牛为犁田”的自然经济状态;有的贫困户“等、靠、要”思想非常严重,没有从根本上分析“我为什么贫困?”,“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脱贫的路子在哪里?”;有的贫困户为自己贫困寻找各种理由和借口,诸如没有资金、没有技术、没有市场、没有门路等等,总是怨天尤人,无所适从;有的贫困户则安于现状,得过且过。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系统数据动态调整,导致部分贷款对象因死亡、婚嫁、迁出、判刑和清退等在贴息名单中不能及时发现,部分贷款对象为建档立卡系统中新产生的“四有人员”,需规范各级审核、监管部门尊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历史阶段性进程,不能简单的用最新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审核早期贷款和贴息的对象的工作程序。

(三)干部对扶贫政策理解不到位、职责不明确,影响工作展开和工作效率。为此相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财政所,农技站等可以成立工作站,制定工作职责。工作站组成后,积极向上协调,与县扶贫办、县农行争取信贷指标。同时理顺农村管理服务渠道,以村委会为中心组,把党员、干部的职责、工作实绩与小额信贷扶贫挂起钩来,严肃的签订责任状,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保证小额信贷资金安全有效的运行。

(四)企业规模较小、数量少,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带动农户增收能力较弱。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企业和农户共同利益实现难。尽管政府制定了大量的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但由于缺乏政策实施相关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很难延续。

五、改进思路及措施

通过调研发现,继续推进小额信贷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也应该重视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以便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特提出以下改进思路。

(一)加大培训统筹力度。相关部门应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加大培训的统筹协调,充分掌握贫困户技能需求,采取按需培训、实操培训、入户培训、现场教学等方式提升贫困户发展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加强贫困户贷款发展脱贫增收的自信心。

(二)发放贷款审批流程要规范。压实相关职能部门、扶贫工作队和乡村两级的责任,统筹协调,合力推进。为确保资金投向安全有效,抓死贷前摸底调查、贷中严格审查、贷后反复核查三个重要环节,严格杜绝人情贷款、套取贷款等违规操作行为,做到客观公正,严格把关,专款专用,让急需贷款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及时得到资助。坚持两个月召开一次座谈会,及时了解贷款农户的经营发展情况,建立相关管理台账,准确掌握当月到期贷款、还款和逾期贷款情况以及下月到期贷款、可能出现逾期的情况,重点跟踪监管;乡村两级和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要加强政策宣讲,配合做好对贫困农户的诚信教育,引导农户重视个人信用,确保按期还款

(三)加大扶贫政策宣传,提高多方风险认识。加强村扶贫干部及帮扶干部的培训力度,增强干部对扶贫政策的理解,减少误导性宣传。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及征信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村地区金融知识和诚信文化的宣传,有效提升放贷主体银行、产业帮扶项目负责人的风险意识,特别是要提高贫困农户的及时还贷的信用意识。具体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宣传,一是扶贫站可以联合信用社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有关小额信贷的政策宣讲会,引导贫困户如何更好的使用资金,带来创收;二是可以在乡村村委会或者其他显眼位置拉横幅、刷墙体等更好的宣传政策;三是可以印刷一些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发放给贫困户,以便随时查阅;四是帮扶干部上户走访的时候,也可以加强有关政策的讲解,给贫困户解疑答惑。同时要重视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把控水平。迅速出台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方案,将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到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扶贫办、放贷银行、财政部门要及时对接、定期调度。对正常贷款,到期回收有人盯;对于产业效益尚未体现,需要延期的及时审核,准确把握和运用好无还本续贷和展期政策;对于恶意拖欠、拒不还贷的贫困户,要实行“一企一策、一户一策”,建立失信行为“黑名单”曝光制度,不断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此外,相关部门在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扶贫小额信贷不良率容忍度,对于因不可控因素导致产业失败,要发挥好风险补偿金作用,及时核销。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范文3

针对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基本县情,我行始终紧紧围绕总行脱贫攻坚工作整体部署,在总行及省市分行的大力指导下,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明确营销方案,以景泰县23个贫困村扶贫项目为突破口,探索出“政府主导、资金整合、实体承贷、风险可控、封闭运行、到账即收”的运作模式,打开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与扶贫过桥贷款合力发力的新局面。

一、统一思想,着力打通信贷扶贫“最后一公里”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允许采取过桥贷款方式,撬动信贷资金投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中指出“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央和省、市级有关部门仍按照原渠道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较大幅度增长”、“省级和片区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市级按10%以上、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我行充分认识到开办扶贫过桥贷款的有利时机,立足全县贫困地区财力普遍困难,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拨补资金的县情,迅速行动,组织信贷队伍学政策、“啃政策”,并邀请省市分行的项目骨干力量来我行进行指导,着手研究符合我县实际的扶贫过桥模式。期间,对政策中吃不透、拿不准问题及时请示总行,得到总行大力支持和肯定答复。经过为期几个月的横向和纵向汇报协调,理清了扶贫过桥贷款推进要点和难点,初步达成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下的扶贫过桥贷款“四个结合”共识,即与制度创新相结合、与模式创新相结合、与风险控制相结合、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打通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与扶贫过桥贷款合力发力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根据我行前期调查摸底情况,以政府合作意愿较强、条件较为成熟的景泰县23个贫困村扶贫项目为试点,编制精准扶贫方案,制作营销模板,在总行的现场指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迅速完善并推开了“景泰模式”。

二、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扶贫过桥贷款新模式

白银市景泰县为832个国定贫困县之一,地处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区,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60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240户、34700人,贫困发生率18.59%。县政府主导实施的23个贫困村扶贫项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总投资7968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为硬化道路、衬砌渠道、清理淤泥、排碱渠道,修建小提灌工程等,资金来源全部为县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于县级以上拨补资金未到位,为尽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县政府决定授权景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我行进行过桥融资7968万元。对此,我行结合实际,打破以往项目评估固有模式,在“四个结合”基础上,初步提出了“政府主导、资金整合、实体承贷、风险可控、封闭运行、到账即收”的贷款模式。该模式核心是抓住国家对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利时机,依据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上、市级有关部门仍按原渠道下达,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要求,由县级政府从整合资金项目库把政府急需启动但因资金未到位的项目进行筛选整合,提出由县级投融资公司对扶贫项目进行过桥融资,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扶贫项目建设。并通过书面的形式确立各方在项目贷款中的信用责任,由我行先发放扶贫过桥贷款支持,在市级以上财政资金分年度到位后,由财政及政府各有关部门分期全额拨付承贷主体贷款本息等额资金,再由承贷主体分期归还我行贷款本息。其中,政府主导重在审核政府授权和项目纳入规划情况;资金整合侧重于扶贫项目可过桥融资、项目资金来源明确两个方面,项目来源明确中分别以中央、省级、县级三个级别有关文件为依据,明确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下的资金来源、整合程序、整合用途及有关职责;风险可控体现在还款资金有保障和贷款本息全覆盖两个方面,通过对历年资金到位情况、贷款存续期间资金到位可行性分析,说明了项目还款资金保障程度高。同时,该项目由景泰县人大、政府、财政出具了纳入预算的有关文件。目前,该项目贷款已全部投放到位,正在进行资金支付。

三、立足精准,确保信贷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我行在贷款调查、审查等环节中,严格执行国家扶贫政策及农发行信贷政策,依托“四个结合”,实现了农发行扶贫贷款在我县的精准落地,也保障了该笔贷款扶贫效益的全面实现。

一是扶贫政策精准到位,不出偏差。该项目的实施可一次性解决23个贫困村行路难、灌溉难的问题,能够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生活品质,为部级贫困县摘帽和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提供支持和保障作用。

二是信贷资金封闭运行,风险可控。承贷企业在农发行开立信贷资金存款账户和应收财政资金存款账户,分别核算贷款资金发放使用和偿债资金拨入与收贷收息,确保贷款资金与还款资金分账核算,封闭运行。

三是扶贫业务快速发展,方式创新。“景泰模式”可推广、可复制,可推动扶贫过桥贷款迅速发展,进一步增强农发行支持脱贫攻坚力度,扩大农发行在地方政府的影响,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在服务脱贫攻坚中的主力军作用。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范文4

一、庆阳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现状

庆阳市是甘肃省唯一的革命老区,属六盘山贫困片区,为国家扶贫重点地区之一。总面积2.71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66.47万亩,约占庆阳市总面积的16.39%。全市辖7县1区、116个乡镇、1261个行政村、896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65.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4.19万人,占84.47%。截止2017年3月末,庆阳市贫困人口17.42万人,贫困面7.59%。金融系统精准扶贫对口帮扶行政村68个、2106户、9477人,其中贫困村31个、贫困户1126个、贫困人口5628人;参与精准扶贫人员1462人,占系统从业人员总数的34.98%。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精准扶贫政策,努力通过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模式,积极解决贫困村实体经济组织和贫困户的生产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有效发挥金融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助推作用。

(一)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叠加出台。近年来,人行庆阳市中支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研究制定金融精准扶贫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20多个,精准实施“双联惠农”、“牛羊蔬菜”、“精准扶贫”、“金桥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户贷款,及“惠企通”、“果业通”等小微企业特色扶贫信贷产品,全面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先后制定、推行了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示范村、金融支持精准扶贫主办行制度和“降、让、贴”、“一对三”(即“行对村”、“行对企”“行对户”)等精准扶贫工作措施。

(二)农村金融服务触角延伸到边。截至2017年3月末,庆阳市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11家,基层金融机构380个网点,从业人数4477人。全市涉农金融机构共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1772个、转账电话3291个,全市1261个行政村的平均保有量分别为1.41个和2.61部。金融网点、金融支付、农村助农取款服务点、转账电话、便民服务点等现代化支付机具布设加快,金融信息等金融服务覆盖所有行政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都纳入现代化金融服?罩?中。

(三)金融扶贫资金投入规模加大。截至2016年底,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642.04亿元,同比增长9.74%。其中各项涉农贷款余额达412.85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64.30%;农户贷款余额达214.58亿元,同比增长4.38%;全市各涉农金融机构发放的各项精准扶贫贷款余额为205.11亿元,同比增长26.42%(详见表1)。

(四)金融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一是积极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全市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信贷管理特点,加大产品创新,竞相推出了适合贫困户的双联惠农、食蓄草业等不同类型信贷产品,深受贫困户欢迎。二是积极改进信贷服务流程。各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项目,加强信贷政策宣传,提高办事效率,有效缩减了信贷时限。三是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为有效解决“排长队”、“等服务”问题,各金融机构均实行了网点转型和系统升级改造,在营业网点设立了客户理财室、高柜区、低柜区、客户等候区、自助服务区,配备了专兼职大堂经理和排队系统,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有效的分流疏导,提高了临柜业务的处理效率。各家金融机构加快了农村自助机具的布设,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客户也不断增多。据统计,截至2017年3月末,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共安装布放ATM机1006台、自助查询终端、存折补登机等其他自助查询终端500台,POS机10047台,特约商户9538个;累计发行各类银行卡633.75万张,信用卡26.47万张,人均持卡量为2.94张,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办理金融业务。

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农民脱贫致富的途径单一。一是庆阳市生态脆弱,自然条件恶劣,境内沟壑纵横,土壤贫瘠,气候干旱多灾,全年平均降雨量在480-660毫升之间,且呈现出“南多北少”的差异化分布。作为典型的农业城市,农村人口比重大,贫困人口众多,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种、养殖业,但因水资源匮乏,严重影响种养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二是多数中小企业主要从事初级产品粗加工,产品科技含量低,无技术支撑,精、深加工能力不足,产品市场知名度不高,竞争力不强,且多为家族式管理,缺乏产业化带动能力。三是一些贫困村和贫困户积极主动脱贫的意愿不强、措施不多、干劲不足,不找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二)金融扶贫信贷风险控制难。金融精准扶贫的商业属性决定了金融信贷资金并非无偿。一方面,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的制约,涉农金融机构很难全面、及时掌握贫困村和贫困户信贷需求和信贷运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无法跟踪贷款扶贫对象的信用和风险状况。另一方面,由于宣传不到位、信息不对称以及部分农民认知能力有限等原因,将金融扶贫信贷资金等同于政府扶贫资金,还款意愿降低。加之,农业生产具有弱质性,容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农民收入不稳定,还款来源得不到保证,导致金融机构扶贫类贷款信贷风险频发。调查发现,某县部分涉农金融机构于2013年开始集中投放的“双联惠农”3年期贷款,2016年3月份已到期应收回524户、4505万元,实际收回361户、3190万元,收回率仅为70.81%;2017年3月底应收回1124万元,收回836万元,回收率为74.38%,均未达到要求的95%以上。

(三)金融精准扶贫缺乏聚合力。目前各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上往往是单打独斗,对项目选择、风险评估、机具布放各自为阵,很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往往形成一些贫困村和贫困户信贷资金堆积、一些贫困村和贫困户出现信贷盲区、一些赖债户重复贷款,或“甲贷乙用”的问题。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关系也有断层现象,金融机构虽有开展精准扶贫的意愿, 相关部门配合不力,遇到金融机构信贷项目组织、核实、管理和贷款回收、贴息等具体工作时,往往存在嫌麻烦、怕担风险、怕担责任等消极行为,挫伤了金融机构扶贫的积极性。

(四)扶贫信贷资金风险保障乏力。一是政府风险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在支持金融机构投放扶贫贴息类贷款政策落实力度上,随着贷款开办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小甚至终止。调查发现,庆阳市某县部分涉农金融机构于2013年开始发放“双联惠农”贷款,之前由省财政全额贴息,期限3年;而2015年之后财政?t只贴息50%,且期限降为一年;于2014年8月开办“草食畜牧业贷款”业务,此项贷款在2015年6月前执行7.38%的年利率,由省财政和县财政分别贴息4%和1%,农户仅需承担2.38%的利率,而2015年6月以后虽利率由之前的7.38%下降到6.3%,但省财政不再贴息。个别财政贴息类贷款承贷金融机构至今未到得政府的财政贴息资金补偿。二是保险扶贫基本缺失。当前金融扶贫过多强调银行信贷支持,忽视了保险扶贫,保险对扶贫产业和项目跟进少,扶贫产业和项目抵御价格、市场和各类灾害的能力不强,扶贫项目和投入风险大。

三、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产业扶贫带动作用。建议政府针对当前农民群众脱贫致富渠道、方式单一的现状,积极构建“政府+银行+企业+农户”的协同发展模式,由政府部门按照“1+20”的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养殖、林果、蔬菜、小杂粮等多元化产业项目,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金融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要求、精准扶贫主办行制度,以点带面,不断整合现有金融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切实加大对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农村经营主体和农户的金融支持。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营主体应立足主业和自身优势,积极扩展上下游产业,带动当地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就业。贫困户在政府政策、致富项目、金融资金、企业的全面支持与带动下,树立脱贫致富信心,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发展产业,与其他农户和企业抱团发展,改变贫困现状。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范文5

一、新疆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实施现状

新疆自2002年实施扶贫贴息贷款政策以来,特别是2008年管理体制改革之后,扶贫贴息贷款规模逐年增加,扶贫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扶贫效果明显,作用积极。据统计,2008—2011年,全区扶贫贴息贷款额累计达576726万元,其中,到户贷款额275775万元,占比47.8 %;项目贷款额300951万元,占比52.2%。2008—2011年,贴息金额累计达22316万元,其中,到户贷款贴息额12200万元,占比54.67%;项目贷款贴息额10116万元,占比45.33%。这项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促进了贫困人口脱贫步伐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一)扶贫贷款规模逐年增加

2008—2011年,新疆扶贫贴息贷款规模由98788万元增加到185700万元,增长1.88倍,年均增速23.4%。其中2011年,全区扶贫贴息贷款实际发放185700万元,较上年增加24615万元,增长15.3%。实际发放到户贷款87772万元,较上年增长6.8%;扶贫龙头企业实际收到贷款97928万亿元,较上年增长24.2%。

(二)扶贫贷款覆盖面不断扩大

2008—2011年,新疆扶贫到户贷款得到扶持的贫困户数由75000户增加到188031户,户均贷款由2263元增加到4668元;其中2011年,到户贷款共覆盖贫困村数3325个,188031个贫困户,扶贫到户贷款以贫困村为主要对象,政策落实到村,贴息资金到户,有效地扩大了扶持面和受益面。

2008—2011年,新疆扶贫项目贷款得到扶持的企业由32个增加到71个,贷款金额由48995万元增加到97928万元,其中国家扶贫龙头企业贷款金额由27360万元增加到40750万元,覆盖贫困人口数量由10.5万人增加到70万人。其中2011年,项目贷款得到扶持企业71个,其中国家扶贫龙头企业6个,贷款金额40,750万元,占比41.6%,覆盖贫困村2230个,覆盖贫困人口70万人,龙头企业拉动作用显著。

(三)扶贫贷款重点支持种养业和产业化项目

2008—2011年,新疆扶贫贴息到户贷款主要投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贫困农户,重点支持能够较快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的设施农业、林果业、畜牧养殖业等项目。在新疆到户贷款中,种植业项目贷款比例由43.0%下降到37.8%,养殖业项目贷款比例由51%下降到41.6%,但种养殖业贷款占80%以上,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其中2011年,新疆扶贫贴息到户贷款中,扶持种植业33,210万元,占比37.8%,比上年25.8%增加了12个百分点;养殖业36,521万元,占比41.6%,比上年44.4%减少2.8个百分点;首次对工业项目贷款1,325万元;商业、运输业贷款比例有所减少,由2010年15%减少到2011年的1.3%;其他项目贷款15,561万元,比2010年的12,350万元增加26%。到户贷款投向符合贫困家庭生产实际状况,对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夯实贫困地区农业基础,加快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形成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于田县阿热勒乡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阿热勒村,全村309户、1263人,2008年在信用社贷款农户198户,占全村总户数的64%。村民利用贷款共发展玫瑰花种植1100亩、红柳大芸2200亩,2009年仅玫瑰花一项户均收入达2000元,人均增收550元,扶贫贴息贷款投向较好地带动了农民增收,也促进了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

近年来,新疆项目贷款更加重视产业化项目和重点大项目投入。2008—2011年,在新疆项目贷款中,种养业贷款比例由85.5%下降到26.9%,产业化项目贷款比例由10.4%上升到59.9%。2011年,新疆扶贫贴息项目贷款中,扶持种养业26300万元,占比26.9%,比上年34.4%减少了7.5个百分点;产业化项目58628万元,占比59.9%,同去年相同;其他项目13000万元,占比13.3%,比上年5.7%增加了7.6个百分点。有助于贫困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当地经济增长。

(四)扶贫贴息贷款管理规范、回收率高

新疆自实施扶贫贴息贷款政策以来,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协调和部署,各地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理。扶贫贴息贷款相关管理规定,也有效地确保了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和安全性。目前,新疆各地承办金融机构主要为农信社和农行,抵押担保主要采用土地和五户联保方式。2009—2011年,新疆各项贷款回收率均为100%,其中到户贷款均为整贷整还。

二、新疆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实施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扶贫贷款发放额度小,远不能满足需要

随着农村发展进程加快,农村金融需求状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各地农村在传统种养业基础上日渐向特色农业、高附加值农业发展,农业科技投入不断增加。随着土地向集约化生产方式转变,农村专业户贷款需求旺盛,特别是一些专业大户开始购置新型农机具,申请贷款的额度增大。然而,由于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额度较小,2011年新疆到户贷款户均4668元,最高15336元,最低1120元。据克州反映,近年来农牧民对贴息贷款热情较高,但最终落实贷款的户数少、金额少,扶贫到户贴息贷款与农牧民实际贷款需求存在较大的缺口。

(二)扶贫贷款的成本高、效益低

农业作为基础产业,面临较多风险,农业风险一般具有风险单位大、发生频率较高、损失规模较大、区域效应明显,而且还具有广泛的伴生性等特点。因此,真正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有效需求不足;农业贷款又具有金额小、业务量大、分散、季节性强的特点,金融机构放贷成本高、风险大,普遍缺乏激励。随着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网点收缩撒并,保留下来的商业银行机构由于贷款权限上收,信贷功能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同时,由于基层组织缺少人力、物力、财力,在指导贫困户考察市场、选择致富项目方面存在不足。再加上由于贫困村缺乏行之有效的农业专业化、合作化的组织形式,贫困户分散经营、盲目经营,导致扶贫贷款项目效益低。另外,由于各方面瓶颈制约,部分扶贫贷款支持的企业,生产产品市场份额小、科技含量低,经济效益低下,存在无法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的风险。

(三)贷款期限较短,不利于发展生产周期较长的项目2008—2011年,新疆到户贷款和项目贷款期限多为1年,按政策要求,扶贫贴息时间为1年,由于农业生产的周期较长,大部分项目见效周期在1年以上,有的甚至在3年以上。如核桃树虽然第2年可结果,但在进入盛果期前3至6年内,核桃树效益很少。根据基层调研反应情况,很多农民更愿意在发展畜牧业方面申请贷款,而发展畜牧业的贷款周转期最快也要2年。由于目前贴息期限短,中长项目得不到扶持,不能很好地满足贫困人口的实际需要,也不利于贫困地区主导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四)贷款贴息率低,贴息资金总量少,资金杠杆效果不凸显

1、贷款贴息率低,农牧民利息负担较重

2011年,新疆到户贷款平均年利率为8.66%,最高贷款利率达到11.6%,平均贴息率为6.88%。然而,2011年我国银行贷款基准年利率为6.3%,因此,对于部分贷款贫困农户而言,即使在贴息期内,承担利息压力仍然较大。

2、贴息资金总量少,资金杠杆效果不凸显

扶贫贴息贷款是通过安排贴息资金引导金融部门向贫困村、贫困户发放贷款,以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投入不足的难题,这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好措施。但在2008—2011年新疆扶贫贴息贷款中,中央预算内安排贴息资金保持1800万元,项目贷款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800万元,始终未变;2011年自治区配套到户贴息资金不升反降。根据基层调研情况,贴息资金偏少,金融资金杠杆作用未凸显。

(五)金融服务机构单一,农村信用社不堪重负

目前,新疆扶贫贴息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单一,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和农行承担,尤其是到户贷款,各地均选择农信社作为承贷机构,然而,当前新疆农信社负担较重,经营稳健性比较薄弱。

1、农村信用社存款规模小,制约支农力度

在县域金融服务中,农村信用社在信贷业务上几乎处于垄断地位。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不足和农民贷款难的矛盾非常突出。农信社一般只能提供小额短期农户贷款,对生产周期长的特色种植业、农机具更新、农业基础设施改造、富民安居工程建房贷款、农产品加工等中长期资金需求无力满足。如此长期超负荷经营会加剧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也给民间高息借贷提供了市场,同时也制约农村发展方式的转变。

2、农村信用社运营成本过高,影响贷款效益

目前,新疆农村信用社承担了90%国家惠农政策的金融服务,在乡村网点设置、人员配备、机具设备配置、支付手段更新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要克服语言、文字障碍,加大了农村信用社的运营成本。为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农村信用社承担了90%空白乡镇网点的金融服务,对广大农牧民实行普惠金融服务。但是,部分偏远网点的服务由于业务量小,付出成本高。如:喀什塔什库尔干县和叶城县13个高原乡镇,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由于地理位置和交通状况的特殊性,在人力资源、车辆等方面都加大了金融服务站持续经营的困难。同时,还存在财政贴息资金到位与银行计息时间不同步,形成部分垫付利息资金。

三、对改进和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的几点建议

(一)适当增加贷款额度,提高贴息率

新疆贫困问题依然突出,从基层调研的实际情况来看,无论是项目贷款或是到户贷款供需存在很大缺口;加之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成本不断攀升,建议国家在安排年度扶贫贴息贷款计划时,应随物价变化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大额度,协调并激励金融机构适度扩大贷款规模,加快促进贫困人口脱贫,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同时增加年度贴息资金量,保持与贷款额度同步增长,提高贴息率,以降低承贷农户利息压力。

(二)根据项目性质延长贴息和贷款期限

贴息贷款要适应农业生产周期规律,适应农村生活特点和农民生产方式,才能更有效地全面支持农村综合发展。目前,贷款贴息时间过短,只有1年,应当根据贫困户的贷款用途意向和项目周期,适时、适当地调整贷款期限,比如一般种植业、设施农业1年期的贷款基本可以满足,而畜牧业等则最短也要在2年内才能见到成效。因此,建议适当延长贴息和贷款期限,以便更有效地支持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降低承贷利率

针对部分贷款贫困农户承担利息压力较大的情况,建议国家或自治区对扶贫贴息贷款规定最高贷款利率,降低农户承贷成本。由于目前各县信用社执行的利率不统一,每年都有变动,建议制定扶贫贴息贷款利率幅度,真正落实扶贫贴息贷款的利率优惠。

(四)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可能风险

建议建立小额信贷风险基金,由县财政出资对贷款担保,用于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税收返还和贷款担保,通过对损失的比例分摊,减轻经办行的风险压力,增强金融机构放贷意愿,拓宽扶持范围。改进贴息政策,可尝试按扶贫项目生产周期实行减贴息办法,通过贴息补偿,提高经办机构抗风险能力。

同时,要加强各级扶贫办项目库建设,及时充实、更新项目库,做到优中选优,加强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后期管理,降低可能风险,充分发 挥扶贫贴息贷款的引导、放大作用。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范文6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淅川县支行,河南 淅川 474450)

摘 要:淅川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秦巴山片区集中连片扶持县,把发展经济、脱贫致富、改善民生作为重中之重,开创了扶贫开发四项工作机制,采取六项推进措施强力推进,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增收,贫困村民的脱贫致富。

关键词 :淅川;扶贫;连片开发

中图分类号:F12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25-0213-02

淅川县位于河南省西南边陲,豫、鄂、陕三省交界处,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源头。全县总面积2820平方公里,积山、水、田于一体,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称。淅川县是部级贫困县,现有贫困人口8.3万人,占总人口的13.9%,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秦巴山片区集中连片扶持县,淅川县委政府把发展经济、脱贫致富、改善民生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人行及金融部门根据上级及地方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增强责任,创新思维,优化服务,加大投入。止6月底,淅川县金融机构已发放“三农”贷款56亿元,占贷款总额74.6亿元的75%,今年新发放”三农”贷款3.1亿元,占今年新增贷款的3.56亿元的87%,有利地支持了县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业、种植业等观光农业、生态农业、旅游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快速发展。促进了淅川县县域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增收,贫困村民的脱贫致富。

一、开创了扶贫开发四项工作机制

1.建立了淅川县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淅川县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扶贫开发的有关事项及相关扶贫项目对接,不定期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先后四次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金融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工作开展。县政府建立由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今年以来多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及淅川金融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督促金融机构切实承担责任,把扶贫开发作为金融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促进双赢的重要载体,积极投入到扶贫开发工作中去,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深入开展。县人行牵头,与金融办、扶贫办、银监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淅川县金融支持秦巴山淅川片区扶贫开发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召开了全县工业及金融工作会议,会上淅川县主管县长就金融工作以及金融支持秦巴山淅川片区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目标和方向。

2.建立了淅川县扶贫开发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通过《淅川县金融支持秦巴山淅川片区扶贫开发工程实施办法》确保金融机构扶贫资金投入保障,要求到2015年底,秦巴山片区淅川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年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增速,年增量不低于市金融机构平均增量;新增存款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人民银行根据扶贫开发情况,用好、用活货币政策保障扶贫金融机构资金供应。利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予以支持;在法人金融机构合意贷款规划优化调整上多给予争取;在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实施等方面给予调整。已经为符合条件的县农联社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使联社可利用资金增加7000多万元。帮助县农联社申请优惠利率支农再贷款1亿元,增强支持“三农”实力。为达到“三农资金”投入比率的淅川县农业银行落实存款准备金率下调一个点的优惠政策。近两年,县财政拿出1.5亿元,用于扶贫开发工作。其中,1亿元用于支持生态农业发展,5000万元用于实施阳光培训工程,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使贫困农民有一技之长,依靠自身技术实现脱贫致富。近两年,县扶贫部门共争取扶贫贴息585万元,直接或间接带动银行贷款1.8亿元资金投入扶贫开发项目之中。2014年还将投入500万元贴息资金,直接带动2亿元以上银行贷款投入扶贫开发。

3.建立了淅川县银农、银企项目对接机制。同县扶贫办合作,选择10余家发展前景好,具有辐射带动的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通过银农、银企洽谈平台,增进银农、银企之间的进一步对接。召开了秦巴山淅川片区扶贫开发银企对接会,通过双方互动达成共识,签订项目信贷议向书或企业授信书,支持扶贫笼头企业发展壮大,更好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农发行已与源科生物有限公司、绿源科技、震宇辣椒等企业进行了对接。建设银行与淅川县益源肉制品公司、金通农产品公司进行了对接并分别为两家企业贷款1500万元、和计划三季度贷款1000万元。村镇银行已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南阳丹江湖乳业有限公司授信500万元,对金帝服装、金瑞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授信。邮政储蓄银行已与赵四仙桃专业合作社金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贷款协议。农村信用联社与23家小微企业3100多户农户,200多农业种养殖大户,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授信或贷款。

4.建立了淅川县金融机构涉农信贷资金投入激励机制。在人行淅川支行的推动下,淅川县政府出台了《淅川县金融机构存贷挂钩及奖励办法》,对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工作中贡献较大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调动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工作的积极性。协助县政府组织对2013年的信贷投放情况进行了考核,落实了对金融机构奖励178万余元。推动落实了新增涉农信贷投入增速超过15%部分的奖励政策。对扶贫开发贷款牵头行淅川县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再贷款按低于正常支农再贷款一个点的利率予以激励。

二、采取六项推进措施强力推进

1.成立了扶贫开发金融支持服务团。服务团由各金融机构派2--3人参与,深入企业、各个乡镇、农户进行调查和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宣传。召开了金融支持秦巴山淅川片区扶贫开发宣传月活动。召开了动员会,下发了文件,要求各金融机构利用电视、网络、窗口柜台、LED显示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县扶贫办组成5个宣传小组,深入贫困村、组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金融扶贫政策的认识,增强群众信用意识,保证有借有还,打消金融机构怕向扶贫项目贷款的顾虑。结合各行社工作性质、各乡镇的经济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制定扶贫方案,采取一企一策、一乡一品的方式进行对接支持,确保扶贫的有效性。

2.建立了秦巴山区淅川片区扶贫开发项目库。由人民银行县支行和县扶贫办共同牵头,对涉农龙头企业、涉农中小、小微企业、种植户及种植合作社、养殖户及养殖合作社、种粮大户、大学生村官创业、返乡农民工创业、农户等进行分类筛选,建立了秦巴山淅川片区扶贫开发项目库,并确立了50户涉农企业和200户农户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纳入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十百千”活动扶持对象,信息公开,为金融机构信贷服务提供重要参考。

3.建立了扶贫开发牵头行(社)制度。将淅川县农村信用联社确定为淅川县扶贫开发牵头社,做扶贫开发的主力军。上半年,农村信用联社各项贷款余额达47.76亿元,占全县贷款余额的64%,新增贷款4.47亿元,占全县新增贷款的126%。面向专业合用社推出的“金燕合作通”,共授信农民专业合作社19户、金额3520万元,累计用信4笔、1020万元。23家小微企业贷款2.71亿元。274家农业种养殖大户贷款8550万元。

4.落实了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组织召开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联席会议,引导信贷投放。辖内5家涉农金融机构与11家企业或专业户建立了合作关系,人民银行县支行对主办行服务企业情况进行季度监测,并对支持情况进行通报。目前,主办银行已向合作企业或专业户授信或发放7000多万元。

5.推进了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建议县政府增加了500万元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使“金开源”担保公司实力超亿元,增强其为企业担保贷款实力。督促各行(社)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因地制宜开展信贷产品创新,重点加大涉农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仓储抵押、农户贷款专业合作社担保等产品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扩宽抵(质)押物品的范围,更好支持“三农”经营快速发展。建设银行对益源肉制品有限公司开办了1500万元的农业订单质押贷款。农村信用社对两家企业开办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6.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农村手机支付,电话支付,进一步深化银行卡助农取款点存取款及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切实满足农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取现、转账等基本服务需求。实现了“乡乡有ATM ,POS机到行政村100%全覆盖、助农取款服务点到行政村100%全覆盖”的成果。积极开展农村地区手机支付业务推广工作,至6月底,试点镇-农行厚坡支行已开通手机支付业务3553户。农村地区手机支付业务推广工作开局良好,初显成效。

三、取得的成效

1.金融机构通过支持“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发展壮大,带动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该县先后通过以上三种模式,发展茶叶3.9万亩、金银花2.6万亩、核桃4万亩、胡桑5万亩、软籽实榴6500亩、玫瑰6000亩,总面积16.7万亩,带动12万农户人均增收1200余元,带动2万多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如,县农发行重点支持的福森集团公司九重镇1.5万亩金银花产业基地,直接及辐射带动周边万余人就业,年人均增收4000余元。县农联社重点支持的源科生物公司万亩有机农业(茶园、黄金梨、有色花生)基地,带动所在地毛堂乡2791户3500多位农民直接变成公司的“产业工人”,实现年人均收入增加5000元。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支持的赵四仙桃合作社种植仙桃3500亩,发展社员146户,带动周边四个乡镇1560户农民致富。

2.通过支持“以工带农”模式发展壮大,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支持农业深加工项目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至今年6月底,金融机构企业贷款余额42.3亿元,重点支持国家、省、市扶贫(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扶贫项目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涉农小微企业等600余家,直接安置农民就业2万余人。一大批有优势、有特色、有潜力的农业产业化企业迅速发展,带动全县农民人均年增收150余元。如联社支持的淅川县清真肉业有限公司集屠宰加工冷藏于一体,带动周边700多户农民发展养牛,户均增加收入5.3万元,安排17户农民就业。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范文7

今年以来,农发行**支行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和上级行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职能作用,在抓好自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支持**委县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普惠金融和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现结合督导方案,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指标情况(截至6月末)

1.贷款指标。各项贷款余额32.92亿元,同比增加4.53亿元,增幅15.96%;其中短期贷款余额19.23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13.69亿元。各项贷款累计发放3.46亿元,其中发放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相关贷款2.83亿元,扶贫贷款1.04亿元。

2.基金指标。农发专项建设基金投资余额4.83亿元,支持项目4个。

3.存款指标。各项存款余额10.19亿元,比年初增加0.28亿元,增幅达2.81%;各项存款日均余额9.1亿元,同比增加2.26亿元。

二、重点工作推动情况

(一)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疫情发生后,我行认真落实《吉安市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等要求,迅速启动信贷应急通道和复工复产绿色通道,通过提高办贷效率、优惠利率、优化服务、减费让利等措施,紧急投放贷款2.83亿元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其中:投放包含医院建设内容等重点复工复产项目贷款0.8亿元;投放重要农副产品保供领域贷款300万元;支持其他复工复产贷款2亿元。

(二)全力支持普惠小微企业发展

我行高度重视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吉安市银行保险业2020年普惠金融行动方案》,加快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今年,我行新营销了**、**发展有限公司2户普惠型小微企业、拟授信额度380万元,已向**新发放贷款100万元,还有**280万元授信已上报市分行审批;届时,我行小微企业贷款企业总数将达到5户,贷款余额达到2730万元。主要措施有:

一是提高办贷效率。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通贷款绿色通道,、、、300万元应急贷款在1个工作日完成贷款调查审批和发放,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二是实行利率优惠。对复工复产企业贷款利率实行首年优惠50个基点(执行LPR利率),为**、、、2户企业今年发放的2亿元最少减少利息支出100万元。三是开展减费让利。总行今年1月取消了4个服务收费(即:取消账户余额管理、账户收支控制、资金池、综合资讯服务等4个服务项目收费),大幅调低5个服务收费标准(即:国际结算业务进口信用证不符点处理、汇出汇款办理、进口代收光票托收办理、进口代收跟单托收办理、出口托收光票托收办理等五项业务收费标准),总行2月再次出台《关于减免受疫情影响地区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的减费措施,对受疫情影响地区客户一律减免人民币结算、国际结算、银团贷款、委托贷款、企业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企业理财等5大类46项服务收费。四是开辟线上业务办理通道。让企业“少跑腿”,企业网银、银企直连等业务单笔支付限额提高至5亿元,并保持7×24小时运营,满足客户快速汇划资金需要。

(三)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我行持续聚焦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打好金融扶贫、定点扶贫、消费扶贫、捐赠扶贫和“回头看”整改等一系列组合拳,不断加大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力度。

1.扎实开展金融扶贫。今年上半年,累计投放扶贫贷款1.04亿元,其中:粮食最低价扶贫贷款0.04亿元,中长期项目贷款1亿元。截止6月末,我行扶贫贷款余额18.59亿元,占贷款总量56.47%。

2.有效开展定点扶贫。近年来,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委县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共选派干部3人组成帮扶工作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行挂点帮扶。

3.认真完成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启动后,我行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思想上高度重视、责任上压紧压实、行动上措施到位、成效上经得起检验”的工作要求,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行上下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截至5月20日,我行29项整改任务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下一步将持续巩固深化。

(四)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行高度重视,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会,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及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吉安银保监分局《2020年吉安银行保险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等文件。组织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黑恶犯罪长效常治工作。

今年以来,我行将扫黑除恶排查工作融入到全行各项专项排查工作中,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机,突出重点,强化管理。一是与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相结合。排查重点行为:员工工作表现方面、社会活动方面、投资消费方面等情况,结合员工行为排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二是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相结合。在全行范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主要排查员工是否涉足非法集资活动、机构是否为非法集资提供服务或便利、是否有外部公司假借银行保险机构名义,利用机构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借此活动之机,排查我行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现象。三是与部分重点领域风险排查专项工作相结合。主要对我行员工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内外勾结违规办理业务方面、私出保函、违规兜底方面、重点领域屡查屡犯方面开展自查。借此活动之机,排查我行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现象。四是与反洗钱可疑交易排查相结合。我行集中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可疑交易监测及线索排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可疑交易监测及线索排查工作,结合前台、中台、后台工作实际,对存量客户进行全面排查。截止2020年7月16日,我行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行将持续围绕监管部门和上级行的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推动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先锋主力和模范作用。

1.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我行将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作用,聚焦重点,主动作为,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守住“六保”底线,稳住经济基本盘做出应有贡献。

2.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我行将继续用好政策性银行的资金优势,发挥“头雁”作用,围绕银保监分局“增量、降价、提质、扩面”的总体方向,健全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持续推动普惠金融改革试点,在全行范围内探索出一条可持、可复制、可推广的普惠金融发展之路。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范文8

一、党政主导抓落实

盐池县位于陕甘宁蒙四省交界地带,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有中国滩羊之乡、中国甘草之乡两个“国字号”品牌。全县国土面积8522.2平方公里,辖4乡4镇1个街道办,102个行政村,总人口17.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9万人,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革命老区县,现有贫困村74个,贫困人口11228户34046人。

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必须发挥政治优势,党政要作为,银行要担当,基层组织要发力,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一是党委政府强力推动。县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开发有关精神,着眼在宁夏中南部地区率先高标准脱贫、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的目标定位,将金融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核心举措,先后7次专题研究部署金融扶贫工作。相继出台了《盐池县金融发展规划》《盐池县加快扶贫开发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构建金融扶贫体系、制定优惠政策、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金融扶贫政策体系。二是金融机构聚力攻坚。全县5家金融机构抢抓脱贫攻坚背景下农村金融市场机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做金融产品。通过设立风险补偿金与评级授信相结合,解除了银行后顾之忧,确保了扶贫小额信贷六个政策要点全面推广落实。三是基层组织示范引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知晓率低是制约金融扶贫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以“强龙工程”为抓手,坚持党建带扶贫,探索建立党员“1+1”、“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等助贷扶贫模式,把支部建到金融链、产业链上,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党员干部的带动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综合服务水平,真正把基层党建与金融扶贫拧成了“一股绳”。我县大坝村党支部积极协调2家龙头企业发展黄花订单收购、连片承包、加工销售,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种植黄花,2016年,亩均收益达到6000元以上,成为当地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主导产业。

二、厚植诚信强支撑

脱贫靠产业,产业靠金融,贷款靠诚信。盐池县坚持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一起抓,“扶贫先扶志”,把提高贫困户诚信意识、增强内生动力、完善农村金融信用体系,作为推进扶贫小额信贷的“总开关”。一是创新“631”评级授信系统。建立了全区首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系统,改变原有评级授信标准,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诚信度占比由原来的10%提高到60%,家庭收入占30%,基本情况占10%,即“631”模式。2016年特别将60-65周岁和非恶意“黑名单”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评级授信范围。

根据评级结果确定授信额度,发放“金扶卡”,A级可贷10万元以上、B级5-10万元、C级2-5万元、D级2万元。农户一次授信,3年内随用随取,不用时不产生利息,有效降低了贷款门槛和贷款成本。二是积极构建“四信平台”。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的成功做法运用到所有农户,建立了全区首个乡、村、组、户信用评定系统,按照“1531”的比例(即精神文明10%、信用情况50%、家庭资产30%、基本情况10%),将全县所有农户的信用情况由低到高分为A、A+、AA、AAA四个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越高,在J款项目支持等方面享受的优惠越多。目前,全县已评出信用乡镇3个、信用村60个、信用组320个、信用户2.32万户。守信才能发展、失信寸步难行已成为群众共识。

三、产融结合促增收

盐池县抓住国家实行金融扶贫的政策机遇,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与信用社、农业银行、宁夏银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龙头企业进行衔接沟通,以滩羊、黄花、小杂粮等特色产业为纽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贷款支撑。一是瞄准产业落实贷款,促进产融结合。2016年初,结合干部包户扶贫工作,安排3778名干部,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户制定金融助推产业发展计划,积极协调银行给予贷款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累计存栏滩羊基础母羊达33.7万只,种植黄花2814亩、小杂粮12.3万亩。同时,县委、政府出台了10个“菜单式快捷扶持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予以补贴,确保他们依靠特色产业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二是创新实施融资撬动,助力龙头企业发展。县政府牵头成立了融盐扶贫担保公司,县财政拿出5000万元,引导社会融资入股2.5亿元,形成3亿元的担保基金,撬动银行30亿元的信贷资金,形成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池”,解决参与产业扶贫的龙头企业融资问题,定向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三是“企业+贫困户”融合发展,实现合作共赢。积极协调银行对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给予信贷优惠支持,鼓励发展“企业+贫困户+基地”和“企业+贫困户+合作社”等多种模式,引导企业把贫困村作为种养殖基地或成立合作社,由企业向银行获得贷款授信,委托银行为农户发放贷款,实行“订单式”种养。这样,企业有了稳定的优质农产品来源,农户也不用担心销路和亏本,实现了良性互动。仅中民融盐扶贫担保公司一家企业就向850户农户贷款1.3亿元,户均贷款15.3万元,有力带动了贫困户增收。

四、风险防控做保障

为了构建金融扶贫长效机制,实现扶贫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盐池县把风险防控放在重要位置,围绕贷款“有需求、贷得出、能收回”,完善扶贫小额贷款风险防控网络。一是建立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研究出台了《盐池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与涉农银行建立风险补偿合作机制,向各银行整合注入5000万元风险补偿金,银行按1::10的比例提供扶贫小额信贷,因重大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偿还的,由风险补偿金和银行按7::3的比例分担。二是严把评级授信关。明确评级授信对象为有发展意愿、有创业能力、有产业项目、有良好信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出台了贫困农户评级授信管理办法,实行“一次摸底、四级评审、两轮公示”(“一次摸底”即由扶贫办、金融机构、乡村组成评审小组,对贫困户进行逐户摸底调查;“四级评审”即由行政村、县扶贫办、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逐级评审;“两轮公示”即村两委公示、金融机构公示),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惠及真正需要贷款发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三是强化金融信贷监督。创新建立了“精准扶贫管理系统”平台,将贫困户信用评级、贷款情况、银行放贷情况等及时录入系统,实行扶贫贷款周统计、月通报、年考核制度,由扶贫办、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贷款进展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合力防控信贷风险。

五、保险跟进兜底线

盐池县采取“政府+商业保险”的模式,筹资2200余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打造了“扶贫保”,通过制定“一揽子”保险计划,提供“菜单式”服务,提高保险额度、降低保险费率、拓宽保障范围,着力解决因意外事故、因病因灾的致贫返贫问题。

一是量身打造了12种扶贫保。采取“2+X”菜单式扶贫保模式,即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意外综合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个基本险全覆盖,同时开发包括滩羊基础保、农业风险保、金融信贷保等多个险种供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既兜住了因病因意外返贫的底线,又为发展产业增收致富保驾护航。二是实行最低保费、最优保额。宁夏人寿保险、人保财险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低保费、高保额的特惠政策。三是先行先试,严格监管。2016年先试行一年,年底核算各项产品收益,按照保本、微利原则进行考核评估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保费。

在脱贫攻坚期内,扶贫险保费全部由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买单补贴。比如对患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医保正常报销后,剩余费用再按60―80%比例给予报销;对滩羊肉价格低于保险预期收益每斤20元的,按照保险约定给予赔偿。尽管2016年我县滩羊肉价格出现波动,但滩羊肉价格保险让贫困群众滩羊饲养量增加了,收入也增加了,贫困户发展滩羊养殖增收致富的信心更足了。目前,我县已在全区率先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保险全覆盖,2016年扶贫保险理赔金额达2024.4万元。

六、改革创新破难题

盐池县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通过创新运用国家和自治区金融扶贫政策,切实破解了困扰扶贫小额信贷的难题,对“穷人”贷款这一世界性难题给出了盐池答案。一是通过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机制,提高诚信度占比,将60-65岁身体健康和非恶意“黑名单”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评级授信范围,定制了“金扶卡”信贷产品,免担保免抵押即可贷款,破解了依靠诚信贷款、免担保免抵押贷款和60周岁以上及非恶意“黑名单”贫困户无法贷款四个难题。二是县财政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与银行合作按照一定比例捆绑放大,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发生贷款风险由政府和银行按7::3分担,破解了金融信贷员尽职免责难题。三是由党委、政府组织,人行、扶贫办牵头,各金融机构参与,制定出台了《盐池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乡村组户”四级信用评定办法》,将全县所有农户的信用情况共同评定、共同J可、共同应用,通过数据共享,推动了政府和金融机构的良性互动,破解了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共建共享和农村金融贷款精准统计两个难题。四是对有贷款意愿、有发展能力和一定还贷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下的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进行放贷,财政扶贫资金给予基准利率贴息,5-10万元的贷款,县财政对基准利率上浮部分贴息,破解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贵的难题。五是把农村金融便民服务网点纳入全县“五通八有”基础建设,协调金融机构在8个乡镇新设立便民服务网点14个、便民服务终端193个,实现了村级金融服务网点全覆盖,推广使用手机银行、网络银行,让建档立卡贫困户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转账、还贷、清息、缴费等业务,破解了偏远乡镇金融服务网点空白的难题。六是针对“农产品市场波动较大、因病因灾致贫比重大、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等因素,通过与驻地保险机构合作,在全区率先创新推行“扶贫保”,实行菜单式推广,由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选择,县财政及时跟进补贴扶持,为贫困户吃下了“定心丸”,设立了“防火墙”,实现了“脱贫路上零风险”,破解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发展中因病灾、因市场价格波动返贫的难题。

现在,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已经成为盐池县脱贫攻坚的第一抓手,盐池县率先在全区全面推行扶贫小额信贷,率先在全区对贫困户评级授信并实现全覆盖,率先在全区进行乡村组户四级信用评定,率先在全区完成贫困户贷款全覆盖,率先在全区筹集注入风险补偿金,率先在全区完成金融扶贫精准统计和信息共享,率先在全区推行“扶贫保”,破解了扶贫小额信贷的难题,在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走出了一条“依托金融创新推动产业发展、依靠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的新路子。

扶贫贷款工作总结范文9

扶贫小额信贷是历届江苏省委、省政府对贫困地区的特惠政策。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江苏启动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把扶贫小额信贷作为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抓手,加大推进力度,有力促进了贫困农户发展产业和增收脱贫。

江苏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实施,为贫困农户发展增收项目切实解决了资金缺口“瓶颈”的大问题,为他们脱贫致富提供了帮助。据统计,2014年度,全省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44亿元,受益贫困农户达37.3万户。

阳光信贷 为发展生产加动力

近年来,江苏省在推进扶贫小额信贷过程中,针对各地实际情况,对相关激励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尤其是针对县一级农商银行和县扶贫部门采取了考核激励措施。省财政每年都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各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行审计,并依据审计结果,拨付贫困农户贷款贴息资金和兑现部分奖励资金。各地为扎实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印发了相关宣传单发放到村到户,并利用广播电台和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使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家喻户晓。

县级农商银行还广泛开展“阳光信贷”,对农户开展贷款授信工作。如沭阳县出台激励政策,由县财政额外出资对贷款发放工作进行考核奖励,并落实乡镇农商银行网点,把临时服务柜台搬进村,就地就近发放;滨海县扩大贷款单户额度,由县财政追加贷款贴息;泗洪县组织县纪委、县委农工办、财政局检查督促小额信贷发放,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江苏省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已持续开展近17年,累计发放贷款226亿元,受益贫困农户达249.8万户,受到脱贫群众的广泛称赞。

解决了银行贷款“门槛高”的问题。农户到银行申请贷款,除了自身要具备银行贷款条件外,还需要提供有效担保。但由于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于种植业,或一些简单的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服务,往往受到农业生产周期、自然气候、农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收入不稳定,无法保证还贷预期。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也会有“惧贷”或“惜贷”行为,农户想贷款一般很难。而扶贫小额信贷有效解决了这一难题,降低了贷款“门槛”,让农户发展生产的底气更足了。

解决了贷款成本高的问题。银行一般性的商业贷款利率比较高,通常在8%~12%左右。贫困农户到银行申请贷款,除了要面对贷款本金还款压力,到期还需支付较高利息,可能在申请贷款过程中还会有其他不确定成本存在。扶贫小额信贷特惠政策则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农户贷款利率负担重问题。如一般农户申请商业贷款1万元,期限1年,动辄就需要支付800~1200元不等的贷款利息,而贫困农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则只需要承担300元利息。据了解,目前各地金融结构储蓄存款利率均实行自主定价,1年期存款利率一般定价在2.8%~3.2%。因此,贫困农户实际承担的贷款利息与一年期的储蓄存款利息相当。

解决了贫困农户发展增收项目启动资金的燃眉之急。江苏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出台,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发展增收项目提供了启动资金,解决了他们发展产业的燃眉之急。只要是符合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条件,就可以随时到农商银行申请贷款。可以说,扶贫小额信贷充当了贫困农户发展产业项目资金需求的“加油站”。

创新机制 为脱贫致富添活力

如今,江苏的扶贫小额信贷以2个多亿的省财政担保资金,撬动了45亿元左右信贷扶贫资金的滚动发展,为金融扶贫机制创新找到了一条好路子,也为更好推进江苏脱贫奔小康工程增添了活力。

贫困农户创业增收效果好。建档立卡贫困农户通过扶贫小额信贷的支持,普遍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泗洪县潘岗村潘克千等贫困农户有了小额信贷的支持,各自承包土地20~30亩,种植油桃,每亩可实现收入3~5万元;东海县安峰镇小稠村贫困农户赵元笔使用1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发展生猪养殖,其猪苗、饲料和养殖技术均由温氏集团公司提供支持,年收入达到4万元,其养猪场总资产已达7万元。

能人大户带动贫困农户就业增收效果好。赣榆县塔山镇前进村私营老板刘勇带动当地妇女60余人常年从事柳编加工,产品全部由公司收购并出口到欧洲,年产值400余万元。2013年,刘勇通过与本村村民李进、刘永忠等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使用5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吸纳和带动10户贫困户共同发展柳编加工。通过该项目带动,李进等人户均增收5500元以上。沭阳县马厂居委会的郑景军养鸡4万多只,使用扶贫小额信贷5万元,根据协议,他帮助5户贫困农户发展家庭养鸡项目,并负责良种、饲料和包销包售服务,此外还吸纳6户贫困户到其养鸡场务工,人均月工资不低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