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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审计案例集锦9篇

时间:2023-08-24 17:15:02

采购审计案例

采购审计案例范文1

案例一、交谈多观察,轻松发现超标车

某局在给审计组提供的车辆信息中未发现有超标车辆,但审计人员发现该单位大院里经常停放着一辆奥迪A6轿车,通过和单位门卫闲聊,得知这辆奥迪车确实是该局局长平时乘坐车辆。随即审计人员要求该单位提供该车辆行驶证,经审计发现奥迪A6轿车的所有人是该局的某下属企业,购买车辆后作为该局局长平时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经费均在下属企业报销。

案例二、人员信息出破绽,违规列支运行费

审计人员在对某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时发现,有一名叫孙某的人每月在该单位报销车辆燃油费、维护费约五千元左右,通过对该单位人员信息比对发现孙某并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得知,孙某的实际身份为该事业单位上级某厅的司机,其每月将厅机关车辆的一部分费用在该事业单位报销。

案例三、平时对车多了解,损公肥理严

审计人员业余时间多一些了解车辆有关信息,这些知识在实际审计工作中也能派上用场。在对某县城建局审计时,审计人员发现有一张原始发票反映采购了5条德国产某知名品牌的汽车轮胎,金额共计11000元,规格为285/65 R17,事实上这种规格的轮胎只适用于某型越野车,而该局公务车辆为2辆小型轿车,不可能使用越野车轮胎。继续调查得知,这5条轮胎用于该局局长私家越野车上,随后,该局局长不仅全额退还购买轮胎资金,在审计期间即被免职。

案例四、相关资料勤比对,发现问题不费力

要做好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的审计,不仅是对财务资料的审计,还需要对其他相关资料多关注,相互间进行联系从而发现问题。在对某单位审计时,通过对车辆信息表和该单位后勤中心提供的派车记录相比对,审计人员发现派车记录中有两辆车的车牌号码不在所提供的车辆信息表内,后经询问得知这两辆车属该单位下属单位车辆,长期被上级单位占用。

案例五、严谨认真勤计算,违纪人员职被免

在对某县水利局审计时发现,该局有公务车辆1辆,油箱容量为53升,全年车辆燃油费支出32万余元,审计人员按97#汽油每升7.9元计算,该车全年消耗燃油40506升,平均每天消耗燃油110.9升(包括节假日),这很明显不符合常理,审计期间该局局长被免职并移送纪检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六、原始凭证是基础,通过发票查问题

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管理是为了规范车辆维修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审计人员在对车辆维护费进行审计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原始发票。一次审计中审计人员通过对车辆维修发票进行审查,发现多家单位维修车辆是在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汽车维修厂,未严格执行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管理相关办法。

采购审计案例范文2

关键词:用友ERP―U8V10.1 固定资产采购 流程

用友ERP―U8V10.1系统的固定资产采购业务功能,完善了采购业务的处理方式,进一步加强了财务链和供应链的业务数据关联,丰富了财务与I务一体化的业务处理模式。

一、固定资产采购业务概述

企业发生固定资产采购业务时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在财务管理模块中运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通过资产增加功能完成资产卡片的登记、制单等处理,再到总账系统完成凭证的后续处理等会计核算工作。另一种是在财务业务一体化环境下,运用采购系统和库存管理系统完成固定资产的采购流程,再以采购订单为核心,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通过采购资产功能,实现采购流程中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的登记,然后通过应付款系统实现对固定资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应付款项的管理。

二、固定资产采购业务与普通采购业务的比较

(一)相同点

用友ERP―U8V10.1系统环境下的固定资产采购业务是以采购订单为核心的资产采购业务,其业务处理流程同普通采购业务类似,即在采购管理系统进行填制订货单、到货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环节的操作,在库存管理系统进行采购货物入库的操作,在应付款管理系统进行应付款管理的操作。

(二)不同点

通过用友ERP―U8V10.1系统处理的固定资产采购业务,由于其具有固定资产的属性,因此通常是根据发票和入库凭证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登记资产账,采购的资产不纳入生产和销售计划,也无须在存货核算系统进行资产的采购成本处理。在系统中相关操作的不同点具体包括:

1.单据流程。固定资产采购由于未纳入生产和销售计划,因此在请购单环节不能参照MPS(主生产计划)或MRP(物料需求计划)关联生成请购单,不能通过齐套采购方式下达请购单。在采购订单环节,固定资产采购不能参照MPS(主生产计划)或MRP(物料需求计划)、销售订单等单据关联生成请购单,不能通过齐套采购方式生成采购订单,资产存货不参与配额。结算后的采购入库单不在存货核算系统进行资产采购成本处理,而是进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参照生成固定资产卡片,完成采购资产账的登记。

2.初始设置。

(1)在公共基础设置部分,需要在基础档案的仓库档案设置中设置专门用来存放固定资产的资产库。在进行采购资产入库操作环节时必须选择资产库。在“业务类型”部分设置“固定资产”这一类型,并且在后续的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单据操作中业务类型都必须设置为固定资产。在存货档案部分,属于固定资产采购的存货,其属性必须设置为“资产”和“外购”这两项,才可以在业务类型为“固定资产”的采购业务中录入固定资产采购的存货。

(2)在期初数据处理部分,针对固定资产系统启用之前已经入库的固定资产,直接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通过录入原始卡片的方式进行入库登记,不需要在采购管理系统录入业务类型为“固定资产”的期初采购入库单。针对票到货未到的情况,在采购管理系统中录入期初采购发票时,需要将业务类型选择为“固定资产”。

3.日常采购业务处理。用友ERP―U8V10.1系统处理的固定资产采购业务以采购订单为核心,将采购管理系统、库存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等模块进行业务关联,实现资产采购业务的财务链与供应链实时同步处理。

三、用友ERP―U8V10.1环境下固定资产采购业务处理案例分析

[案例]燕华商贸有限公司2016年1月20日通过资产采购方式向西宁服装公司采购货架1套,无税单价60 000元,收到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入资产库,开具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0000000007),并立即支付货款。该批资产以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案例分析:该笔业务属于资产采购业务,首先需要建立资产采购业务环境,进行对应的仓库和存货信息设置。其次,进行该资产的采购流程处理,其中,采购业务流程的所有相关单据的“业务类型”均设置为“固定资产”。第三,在应付款管理系统对资产采购业务进行应付款项处理。第四,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导入业务类型为“固定资产”且已结算的采购入库单,进行资产分配生成固定资产卡片,完成该笔固定资产的登记入账。具体业务处理过程如下:

(一)初始设置

该部分主要进行资产采购业务关键要素的设置,包括仓库的设置和存货档案的设置。操作步骤包括:

1.设置资产库。在企业应用平台进入基础设置基础档案业务仓库档案,添加仓库名称为“资产库”的仓库档案,其中必须勾选“资产仓”,不勾选“参与MRP运算”。

2.设置存货档案。在企业应用平台进入基础设置基础档案存货存货档案点击[增加]按钮输入以下信息:存货编码403,存货名称为货架,计量单位为套,存货属性勾选“外购”“资产”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存货信息。

注:设置该存货档案时,“资产”属性是该存货能够参与资产采购业务处理的关键要素。

(二)采购管理系统业务处理

1.填制采购订单。

步骤解析:采购订单是资产采购业务的核心要素,在单据填制过程中必须将“业务类型”这一项设置为“固定资产”。订单的其他信息录入与普通采购业务订单一致。

操作步骤:采购管理系统采购订货采购订单点击[增加]按钮设置业务类型为“固定资产”,输入订单表头其他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点击[审核]按钮进行单据审核。

2.填制采购到货单。

步骤解析:填制采购到货单必须将业务类型设置为“固定资产”才能与同为固定资产业务类型的采购订单通过“生单”方式进行单据数据关联。

操作步骤:采购管理系统采购到货到货单点击[增加]按钮设置业务类型为“固定资产”点击[生单],在过滤条件中将业务类型设置为“固定资产”选择资产采购的采购订单完善到货单表头其他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点击[审核]按钮进行单据审核。

3.填制采购发票。

步骤解析:采购发票参照采购订单或入库单生成,同时进行现付业务处理,并与采购入库单进行采购结算,生成“固定资产”业务类型的结算单。

操作步骤:采购管理系统采购发票采购专用发票点击[增加]按钮设置业务类型为“固定资产”点击[生单]在过滤条件中将业务类型设置为“固定资产”选择资产采购的采购入库单完善发票表头其他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点击[现付]按钮,输入现付的金额、结算方式等信息点击[确定]按钮点击[结算]按钮,完成与采购入库单的结算。

(三)库存管理系统业务处理

填制采购入库单。

步骤解析:采购的固定资产经验收合格后须进入具有“资产仓”属性且专门用来存放固定资产的“资产库”。该业务导入资产采购的订单或到货单生成采购入库单。采购入库单在与该笔业务的采购专用发票结算后会传递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以生成固定资产卡片,进行采购固定资产入账登记。

操作步骤:库存管理系统采购入库单设置业务类型为“固定资产”点击[生单]在过滤条件中将业务类型设置为“固定资产”选择资产采购的采购到货单选择“资产库”,完善入库单表头其他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点击[审核]按钮进行单据审核。

(四)应付款管理系统业务处理

1.审核采购专用发票。

步骤解析:对采购管理系统填制的采购专用发票进行正确性审查,并依据其进行固定资产采购应付账款确认。本笔业务在固定资产到货入库后与采购发票已进行完全结算,因此在设置应付单据过滤条件时选择“已整单报销”。

操作步骤:应付款管理系统应付单据处理应付单据审核在应付单据过滤条件中选择“未审核”“包含已现结发票”“未制单”“已整单报销”选项,其他信息默认点击[确定]按钮在应付单据列表中选择对应的采购专用发票,点击[审核]按钮,即完成该笔资产采购的发票审核。

2.制单处理。

步骤解析:对审核无误后的采购专用发票进行制单处理,完成采购固定资产的记账操作。需要注意的是,对现结采购发票制问保借方取[产品科目设置]中对应的采购科目,该科目一般是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而针对固定资产采购业务则需要将该科目调整为固定资产。

操作步骤:应付款管理系统制单处理在制单类型中选择“现结制单”,点击[确认]按钮在采购发票制单列表中选择发票号为0000000007的采购专用发票,在“选择标志”一栏双击点击[制单]按钮在凭证界面按照业务资料设置凭证类别和制单日期借方采购科目若是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则手动调整为固定资产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制单处理。

(五)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业务处理

生成采购资产卡片。

步骤解析:在财务业务一体化环境下,供应链模块中生成的业务类型为“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单在与采购专用发票结算后传递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结转生成采购资产卡片。对于采购资产业务,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主要是进行以卡片形式的固定资产登记处理,由于在应付款管理系统中已经完成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记账,因此,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不需要进行制单处理。

操作步骤:(1)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选择[卡片]菜单单击[采购资产]菜单在未转采购资产订单列表界面选择该笔业务的采购订单选择资产采购订单后,在订单列表下方的未转采购资产入库单明细子表自动选中并显示对应的入库单;(2)点击[增加]按钮,进入“采购资产分配设置”设置该资产卡片的类别、开始使用日期、存货数量等信息,点击[保存]按钮,进入卡片录入界面;(3)在固定资产卡片录入界面设置其他必要信息,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本次结转生成卡片的情况。

四、小结

用友ERP―U8V10.1系统环境下要实现固定资产采购业务处理,在遵循常规的采购业务处理流程前提下,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的要素:在初始设置部分,仓库和存货须具有“资产”属性,在业务处理部分,所有单据的“业务类型”均须是“固定资产”,由于资产采购不纳入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因此,资产的采购成本不需要在存货核算系统进行处理,使用采购资产功能生成的固定资产卡片不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制单,而是在应付款系统中制单。用友ERP―U8V10.1系统环境下的采购资产功能进一步完善了采购业务处理模式,加强了供应链和财务链业务数据关联,有效促进了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参考文献:

[1]陈亚.用友ERP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业务操作研究[J].商业会计,2016,(9).

[2]牛永芹,刘大斌,杨琴.ERP财务业务一体化实训教程(用友U8V10.1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3]柏菊,吕魁,姚兴山.基于业务流程的用友ERP-U8.72采购管理模块实践教学常见问题[J].财会月刊,2015,(12).

作者简介:

采购审计案例范文3

关键词:信息化;审计抽样;应用实践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增强核心竞争力,就需要对审计抽样方法进行科学的选择和应用。

一、审计抽样方法的选择

审计抽样有着十分多的种类,本文主要谈了两种,一种是统计抽样,另外一种是非统计抽样。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在选择样本方面,有着截然不同的依据和方法。统计抽样的基础是概率论,指的是依据一定的方式,结合事先确定好的概率,随机从审计对象总体中抽出一部分样本,进行审计。这种审计方法有着较大的难度,设计和抽样都需要十分的严格和规范,但是具有很多的优点,比如样本规模的确定十分科学、抽取的样本代表性很强,以及可以对抽样风险进行量化控制,总体推断也比较的科学等等。

非统计抽样指的是审计人员结合自己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依据主观的判断来对审计样本进行选择,进行审计,并且做出总体结论;这种方法使用起来非常的简单和灵活,能够突出重点,有着较强的针对性,可以将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给充分的发挥出来,那些存在的实质性问题也更加容易发现等等,但是也存在着诸多的缺点,比如不能够控制和量化抽样风险,这样就会导致由于主观原因而出现一系列的风险等等。

审计人员过去在对这两种审计方法进行选择时,成本效益原则是重点考虑对象。统计抽样虽然具有一系列的优点,但是需要较高的成本;而非统计抽样则十分的简单,可以节约出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但是风险却不容易被控制。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企业利用统计抽样的方法来进行内部控制评价测试以及全面风险评估,将审计重点确定下来即可,就可以综合使用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两种方法,以此来实现总体精确度和可靠性提高的目的。

二、在信息化条件下审计方法的应用实践

本文以某水电站项目从2012年4月到2012年5月的施工材料采购业务循环为例,分析了在不同审计阶段应用审计抽样方法。

在内部控制符合性测试中的应用:依据相关的要求,施工材料采购业务流程中,主要有八个业务执行层面中会存在着风险,比如供应商的选择、采购付款、财务记录、签订合同、施工材料验收入库等等。

首先,对抽样总体和设计抽样方案进行确定:依据重要性原则,来对重要性标准和抽样方案进行确定;通过长期的实践我们已经发现了有哪些因素会影响到样本量,审计人员就需要对以往审计的资料进行综合利用,在对样本抽样方案进行确定的时候,还需要将内部控制初步调查测试充分的纳入考虑范围。本文将全面订单个数以及合同金额作为抽样总体,采购合同额的百分之五为重要性标准,结合具体情况,将可容忍误差率控制在百分之四,预计总体误差在百分之一。系统进行自动计算发现,全年的订单总数为1520个,合计金额为550万元,重要性标准金额为27.5万元。经过程序计算和判断,发现没有订单是超过重要性标准的,在已经设定的抽样方案中,抽取了117个样本,并且只容忍不超过一个样本出现错误。

其次,选择抽样的具体方法,确定抽样样本:在审计抽样中,依据概率分布指引推荐的样本量作为抽样条件,在选样的时候,是随机进行的,同时将随机数表方法应用过来,在随机数表中分布这些总体样本,在抽样时对样本抽取的起始行列进行确定,这样可以让审计抽样更加的简单和便捷。

评估和测试抽取的样本:这个系统可以将样本信息表详细的显示出来,本例包括了主要控制点的数据和审批信息。在穿行测试抽样的样本时,需要对已有的ERP审计辅助查证系统进行有效的利用,并且将线下访谈和盘点等程序结合起来。

抽样结果的评价:如果样本结果确定的误差率不大于可容忍的误差率,那么就说明是可以接受的,也可以信赖所测试的内部控制。如果误差率上限比可容忍的误差率要大,那么审计人员就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比如对可容忍误差率进行修正、对样本量进行扩大以及修正固定控制风险水平等等。

在重点业务实质性审计中的应用:抽样方案的确定和样本抽取,进行实质性审计的对象仍然是上述业务,在实质性检查中,依据以往的审计经验和在施工材料采购以及付款循环中出现的问题,将从外部市场采购的材料、材料种类并且有着较大金额的采购业务作为实质性检查的重点,这样可以增强抽样的针对性;可以依据上例符合性测试确定的抽样参数,来对样本量进行扩大,也可以将随机抽样的样本量进行适当的减少,依据实质性审计的目标和重点,来对样本进行补充,保证符合方案中规定的样本量,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依然有效的结合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

对样本进行穿行测试和追溯查询分析:结合符合性测试抽取样本的分析结果,来重点测试和审计非统计抽样取得的样本,在本例中,在对第110个样本进行检查时,发现收货验收金额与订单金额和财务发票金额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审计人员经过相关的跟踪和调查,发现是验收入库人员将商品进货的批次给弄错了,从而出现了这个问题。

审计结论的认定:样本量是不改变的,结合统计抽样和非统计抽样的方法,通过实践研究表明,有效的结合这两种方法,可以将审计重点问题有效快速的发现,原符合性测试对施工材料采购流程风险控制水平总体推断的精确性和可靠性也得到了保证。

三、结语

随着企业内控制度的逐渐健全,审计抽样将会越来越成熟。本文首先介绍了审计抽样方法的选择,然后以某水电站项目为例,分析了企业在信息化条件下审计抽样方法的应用实践,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王志娟.统计抽样审计技术在工程审计中的应用[J].时代金融,2013,2(18):123-125.

采购审计案例范文4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  杨磊

查帐是检察机关在侦查贪污贿赂案件中,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收集犯罪证据的重要手段,也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工作量大而复杂的工作,应当重视。

在这里,我们谈一下常规的查帐方法。

1、应如何进行调查?

一般说,重复报销贪污,是指一张单据报销两次或者正副联各入帐报销一次,把已经挂失和作废的单据又私自报销,把前个年度已入帐的单据抽出在下个年度报销。这类作案成员一般是直接从事财务工作的财会人员或管财物的人员。他们钻管理混乱或制度不健全的漏洞,寻机作案。对采取这种手段进行贪污犯罪的,在组织查帐时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审查入帐的票据凭证是正联还是副联,一般副联是不能作为记帐凭据的;二是要审查票据的发生时间,看是否是当年当月发生,发现跨年度票据,尤其是原因不明的要当做重点进行追查;三是帐据核对,查验是否重复报销,例如某乡工作人员李某,在负责乡总务帐期间,将一笔印刷费5200元在总务帐报销正联,查财政帐发现报销的是副联,经核对才发现是重复报销。

2、对多收少记和收款不上交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从侦查实践看,这类作案手段多发生在商业、物资、供销、粮食系统,近几年金融系统也时有发生。作案的手段大都是那些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例如采购员、出纳员、仓库保管人员以及收款员等。这些作案成员有的是开票时提高单价从中吃回扣或报销后占有,有的是内外勾结一票两开进行贪污,有的是收款后只给交款人开收据不上帐,情况比较复杂。针对这种贪污手段,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对收款人员和交款人保存的单据相互核对,挤出差额,追去向;二是笔数、金额相核对,挤差额追去向;三是从人与人之间收集人证与其他资料相核对;四是帐实核对,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加以判断。例如某公司仓库保管员王某,在任职期间销售商品收款不上交,把应交给会计的记帐联混入数量较大的凭证中,到会计处偷盖印鉴,然后混入上交。会计在清理帐目过程中对不住帐,为此进行追查,核对双方保管的单据,发现王某有6张票据7000余元没有会计开据的收款凭证,只交有报帐联。经侦查证实,王某采取收款贪污偷盖印章的手段想嫁祸于会计,最终王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3、对涂改票据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涂改票据进行贪污的犯罪分子,大都是有条件接触票据的报销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这种票据往往有极大的隐蔽性,一般情况下不易发现。在涂改形式上,有退色后涂改,有添加数字或金额,也有不隐蔽的一般涂改,以及内容不一致的套写等。对这种涂改票据案件,在查帐方法上,一是要从单据本身反映的内容、笔迹、色泽相核对,看是否一致;二是票据与原销货单的底联相核对。看是否一致;三是进行文字鉴定,科学地辩明票据的真伪。某银行一储蓄所,一位代办员,上班不到两个月,采用模仿他人笔迹套写的手段,贪污公款1万元。案发后,侦查人员采取收集笔迹进行文检的方法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又经过侦查、讯问,破获了此案。

4、对开假单据报销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这种作案手段大都是直接经管财物的产、供、销人员或金融管理人员,他们在作案时开假单据的形式很多,而且比较复杂,但分析起来,不外两种,即合法与非法。一种是经税务机关登记的有税契的合法形式的发票,另一种是未经有关部门允许而印制的发票和白条,这是非法的。对使用这种作案手段进行贪污的案件的查法:一是组织查帐人员认真细致地审查发票的来源,重点应审查票据的出处、样式、规格和发票本身记载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要注意查对发票的出处与购货渠道和内容是否一致;发票本身反映的内容与购货的渠道是否一致;发票上反映出的内容与购货单位所需要的产品,原材料是否相符;发票的首尾内容是否相一致,是何人书写等等。通过审查,从中发现疑点,进行追查。二是发票与入库的实物相对照,从中发现有无反映实物入库或未入库中途拐弯。三是对发票进行科学的笔迹鉴定,以证实是否伪造。例如某审计部门在审计某水泥厂的帐目中,发现有7张票据的笔迹系1人所写,品名与购货单位相矛盾,票号与填写的日期颠倒等疑点后交检察机关侦查,经查发现这些假发票系水泥厂与某购货单位和经办人勾结所为,查明了购货单位的经办人与水泥厂负责人相勾结,伪造票据合伙贪污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5、对虚报冒领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在侦查实践中,采取虚报冒领手段进行贪污的案件,大都发生在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当中,他们为了骗取公共财物,往往用伪造凭证以及用别人作废的凭证进行报销,也有采取勾结他人开假单据的手法进行合伙贪污。对于这种贪污手法,在侦查中应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查帐:一是要认真组织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没有收款人的手印或印章;二是组织审查所报销的票据与费用支出的关系,看费用支出是经常的还是偶尔的,是否是正常支出,有没有反常现象;三是要注意审查款支出的流向和支出形式,是不是人为的从中作弊;四是带着从帐目中审查出的疑点,找领款人或领款单位进行核对,去获取有无虚报冒领的依据;五是组织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如笔迹、手印、印章等。例如;某煤矿工程队会计曾某,在任职期间,采取私刻假章、假造工资花名册的手段,先后作案十余次,冒领工人工资1万元。我们采取帐证核对、帐人核对、查假印章、进行笔迹鉴定的方法将此案侦破。

6、对大头小尾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这种手段的作案成员多是各类开票人员和业务员,他们相互勾结进行作案。近年来,由于一些单位管理不严,给外出采购人员提供了贪污犯罪的方便。所谓的大头小尾,也就是存根联、记帐联上边的数字小,而收款联上的数字大。在做法上将正联撕下另写或隔开套写。对这种作案手段,在查法上:一是派人持开票方的底联与业务单位的报销联相核对;二是票据与实物相核对;三是发动知情人揭发。例如:我院在查处某矿一起贪污案件中,在查帐时发现购进的设备与实际价值差距大,就持报销联到销货单位核对,结果发现销货方的底联上开的是640元,而报销联上却开的是20640。经查证,查明了是双方经办人员相互勾结合伙贪污。

采购审计案例范文5

关键词:消防部队 物资采购 建设 审计 风险

近年来,随着消防部队的不断发展,基本建设及物资采购逐年增加,由于相关审计机制、制度及审计质量和风险控制体系等还在不断完善,基本建设和物资采购经常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客观、全面分析审计风险,制定合理对策和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建设及物资采购审计风险分析

(一)独立性风险

一是审计机构和人员独立性不强。消防部队审计机构及人员隶属于本单位编制之下,对同级基建和采购工作进行监督过程中,很难完全独立的开展审计工作。二是基本建设及物资采购审计业务开展存在被动性。目前消防部队内部基本建设和物资采购审计工作基本上是采用“送审制”和“邀请制”,由于审计部门无法提前预知各业务部门业务开展情况,对未报送和未邀请的项目或环节存在应监督而未监督的情况。三是借助外部审计力量开展审计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在基本建设审计工作中,由于部队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出具法律认可的审计结果的资质,无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对工程预决算和工程施工过程的审计多采用委托外部审计机构的方式开展,外部审计机构受其自身资质和与施工单位的关系等因素影响,其审计结果的可靠性存在一定风险。

(二)机制性风险

一是基本建设及物资采购审计机制制约力弱。部分支队级审计部门由于受机构、人员及领导重视程度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对本级基本建设和物资采购的审计参与程度和监督力度较弱,甚至一些单位相关监督工作由基建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自行组织,审计部门未参与其中,审计风险较大。二是审计风险分析与防控机制不健全。在基本建设与物资采购审计工作中,多数审计部门依靠审计工作传统作法和审计经验处理具体业务,并未建立风险分析与防控机制,对不同类型的基建和采购业务具体的风险点缺乏全面的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监督疏漏和盲点。三是审计工作指导机制不完善。目前,由于总队机审计机关将主要精力放在自身业务工作上,在对下业务指导上,缺乏长效机制和有效办法,有的单位甚至忽视了对下工作指导,导致支队基本建设和物资采购审计工作发展缓慢,审计质量不高。

(三)业务性风险

一是审计人员业务素质风险。目前,消防部队内部审计人员多数是财务人员岗位调整至审计岗位,对财经管理及财务工作较为熟悉,但对基建和采购审计工作的把握主要依靠实践经验积累和自发性学习,存在经验不足、政策把握不准、审计效果不佳等问题。二是审计质量控制风险。由于基本建设与物资采购审计工作起步晚于常规经济责任及财务收支审计,在审计质量控制上还存在控制方法及措施简单、管理程序不严谨等问题,制约了审计工作质量的提升。三是审计管理风险。在实际工作中,因审计业务本身尚处在发展完善阶段,对基本建设和物资采购相关的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如何加强对诸如委托审计单位、审计实施过程等相关事项的管理还没有较权威的统一性规范,各总队基本建设及物资采购审计业务开展千差万别。

二、基本建设及物资采购审计风险对策

要进一步降低在基本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中潜在的审计风险,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通过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借鉴成熟的经验方法出台制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试点等,以点带面,逐步对二项审计工作进行全面加强和规范。

(一)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一是要落实编制,理顺关系,提升审计独立性。结合新编制的落实,进一步理顺审计部门的隶属和管理关系,使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与具体业务管理部门脱离出来。对支队级单位,应着力解决审计人员兼职其他业务工作及“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问题,推进支队级审计机构或人员能够相对独立的开展审计工作。二是探索审计岗位细分,走专业化审计的道路。总队以上单位可逐步探索建立不同审计工作岗位,促进审计工作向专业化发展。如分别建立基本建设及物资审计工作岗位审计岗位,使各类业务审计人员相对固定,提升审计工作专业化程度。对于支队级单位,应加强综合性人才培养,使审计人员能够适应审计工作需要。三是开展职业化教育,提升审计人员业务素质。结合审计工作岗位,积极开展岗位资格考试,逐步完善和推行审计职业化教育及审计岗位后续教育。利用网络资源建立内部审计网校,共享审计培训资源,推行审计各专业岗位上岗资格,岗位考级等制度,促进审计队伍起专业化。

(二)加强审计工作机制建设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本建设及物资采购审计机制。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提高各级党委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基建及采购业务纳入审计部门的监督范围,解决“不让审”和“不愿审”的问题。同时,应探索建立审计与业务部门的联动机制,赋予审计部门及时掌握业务部门工作开展状况的权限,视情开展审计监督,变“被动审计”为“主动审计”。二是建立审计风险分析与防控机制。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建立审计风险分析与防控机制,详细制定基建工程及各类型采购业务的风险分析内容和风险分析流程,在审计工作开展前全面分析审计业务风险点,制定相关措施和应对办法,提高审计效益。三是建立和完善审计工作管理与指导机制。在基本建设审计工作中要制定对预结算审计、跟踪审计委托审计单位的相关管理措施,防止委托审计单位审计工作中出现违规操作或与施工单位串通等问题;在物资采购审计工作中要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制定涉及采购项目论证、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市场调查、采购方式审批、采购工作组织、采购过程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切实防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不合规行为。在对下业务指导上,可借助审计信息化软件的推广,指定专人负责定时掌握下级单位审计工作开展状况和工作质量,采取通报、督导、考评等方式,切实推进基层单位审计工作开展,促进基层部队审计工作不断规范。

(三)加强审计业务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及物资采购标准化工作模板。要在原有的工作规范和流程基础上,对审计事项的相关环节进行全面分析,针对每一个审计节点制定标准化工作模板。如,在基本建设审计工作中,对项目立项论证、项目预算计划、项目服务单位招标、项目实施过程跟踪及项目结算和峻工决算等环节,就审计部门如何参与,出具什么格式内容的资料都进行统一和规范,全面提高审计工作的规范性,防止出现漏审和缺审等问题。二是建立审计案例、程序和审计方法资源库。建议对部队内部基本建设和物资采购审工作中具体业务案例、重点环节审计方法步骤及相关法规依据进行收集,建立审计案例及审计方法库。使各级审计人员通过查询对应案例及问题快速找到问题解决办法及法规依据,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三是加强计算机审计标准化建设。目前公安消防部队逐步研发了相关的计算机审计系统,利用计算机审计软件开展审计业务。在利用计算机审计软件开展基本建设和物资采购审计业务时应加强审计软件的标准化建设,将审计工作流程、相关模板、统计报表等文档和标准模板内置到软件中,促进审计人员规范操作。同时,应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标准化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四是组建审计业务研究机构。建议在建立审计专家库的基础上,抽取全国各类型审计业务专家组成部队审计业务研究机构,每年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和要点制定相应研究课题,收集和借鉴部队内外先进审计工作方法、经验,探索部队内部审计工作发展方向,研究形成审计工作业务理论,开展审计业务工作试点,全面提高部队审计业务理论及实践水平。

参考文献:

采购审计案例范文6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中央单位或人员在集中采购方面法治意识淡薄,未牢固树立依法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理念,未牢固树立依照预算法及有关法规进行预算管理的理念,没有把思想认识和行为统一到遵守部门集中采购的有关法规上。

(二)管理体制不健全《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中央单位作为采购人,应当依法实施集中采购”,以及“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内设机构牵头负责政府采购工作”,但有的中央单位没有区分和明确部门采购的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各自职责和工作要求,导致有的主管单位不想管、不认真管,有的主办单位不会办、不认真办,有的使用单位不学习、不执行有关规定,自行其是。

(三)法规制度不完备《政府采购法》颁布施行已10年,《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实施时间也将近10年,但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未能认真总结政府采购的经验,即使制定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也尚未正式稿。再者,《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间的矛盾、不协调之处明显存在。应从制定法律法规的高度,对中央单位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提出明确要求,进行顶层设计,作出内在逻辑一致、协调的规定。

(四)程序行为不规范有的中央单位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一套规范的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导致这些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过程出现不符合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类别、限额、方式和制度规定的行为。如,采购方式选择随意性大,存在把关不严、放宽标准的问题;再如,采购程序不严密,擅自简化采购程序,缩短采购周期,不按规定政府采购信息或采购信息不公开,搞地区保护和行业封锁。

(五)检查问责不严格《政府采购法》将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权授予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更是明确规定“财政部应当依法对中央单位、集中采购机构、供应商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但在部门集中采购的实际工作中,两法规定的管理办法和检查制度得不到切实执行,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造成重大损失和腐败行为的典型案例进行查处通报力度不到位。

二、审计促进完善中央单位实施部门集中采购制度的思路

(一)审计目标对中央单位实施部门集中采购进行审计的目标是,审查部门集中采购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揭示违反部门集中采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分析部门集中采购制度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部门集中采购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和政府采购行为的改进,进一步发挥国家审计在部门集中采购中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审计的重点内容1.审查部门集中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执行情况对于部门集中采购预算,应重点审计采购预算的编制是否依据当年的《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及《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程序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要求;预算是否严格按照采购目录分类编报,是否明确规定了商品或劳务的品种、规格、数量等和采购时间;预算编报范围是否全面、完整,预算资金来源是否合理;有无超过采购单位真正需求,多次重复采购、提高采购规模的问题;预算过程中有无任意追加或削减预算的现象,以及有必要追加或削减预算时是否能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审核批复;年度中的临时性采购是否合理,是否履行了相关程序;年末预算结余是否仍能用于规定用途。对于采购计划,重点审计部门集中采购计划编制是否以年初批准的预算项目为基准,并结合采购目录和采购具体需求情况编制;是否“按照项目构成、使用单位、采购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时间等内容编制具体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制的填制申报是否规范,申报程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计划、超计划采购的行为。2.审查中央部门集中采购范围政府采购项目应属于当年年度的《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范围内的集中采购品目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据此要重点检查部门集中采购是否严格按照国务院当年颁布的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范围执行,采购的范围、规模、数量、品种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擅自提高或降低采购标准等。3.审查部门集中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策集中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等。其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集中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这种方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审计人员要对具体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分析和判断,确定采购方式符合相关规定与否,是否存有擅自改变采购方式尤其是规避公开竞争的问题,特别是要审查是否存在将公开招标方式改用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其他采购方式的问题。对于改变采购方式的,需要审查是否能严格报财政部进行特殊审批等。审计人员还要审查有无利用法律规定范围外的方式进行采购,并要分析采购方式选择不合法、不合规的具体原因和实际影响。4.审查部门集中采购程序采购程序的审计主要是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对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机构的委托、采购方案的制定、采购信息的、招投标环节和合同的签署、采购标的的验收和采购资金的支付等环节的合规性实施程序上的核查。具体讲,审查部门集中采购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诚信原则;政府采购计划是否按规定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是否按规定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能否按方案的内容真正实施;所采用的集中采购方式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是否在财政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专家行为是否能恰当履行职能,是否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不正常来往;是否能按合同履约验收货物和支付款项职责,出现纠纷能否恰当处理。要重点审查招投标活动,确定是否存有暗箱操作等情况,是否有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的围 标、串标、陪标行为,是否存有招标者事先向投标者泄露标底甚至内定中标者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变造投标资料骗取中标的行为。5.审查部门集中采购合同包括对部门集中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的核查。审查是否出现未按约定时间和程序签订采购合同的情形,是否能及时向相关部门备案,是否未履行规定程序而变更合同,是否存在不能正常执行合同的违约情况,是否存在为满足合同执行而虚假验收等情况,是否能恰当处理合同履行中的纠纷违约事宜以及供应商申诉与行政复议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6.审查部门集中采购当事人的资质包括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资质、供应商资质和评审专家资质三方面。审查有无不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与部门集中采购活动的问题,有无不具备资质的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活动的问题,有无不具备相应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的问题。7.审查部门集中采购的电子平台包括对部门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设计的科学合理性与运行的效果进行审计。具体要审查评价电子平台的设计是否做到功能齐全、完备;运行是否高效顺畅;使用是否有恰当授权;采购信息甚至下一步有望实现的网上开标、网上评标是否能通过部门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公示;是否能通过电子平台及时了解、监控部门集中采购过程,尽可能实现“阳光采购”。8.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包括审查部门集中采购的内控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严格执行;是否根据部门政府采购实际情况制定;是否能全面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设计是否科学,以及采购部门是否建立了规范的政府采购会计制度。对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的审查,包括审查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以及公证机关、审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等是否切实负责起本部门集中采购的管理职责和所监督的部门集中采购环节的职责,是否根据法律法规对部门集中采购所涉及的本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恰当的检查督促,是否形成监督检查的合力,是否对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9.审查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绩效应从绩效审计常用的“3E”上进行审计。首先是经济性的审计,审查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价值是否实现最大化,所购财产物资是否充分、有效地利用,审查有无盲目采购和重复采购的现象。其次是效率性审计,审查所采购的财产物资、办公设施及劳务是否必要,是否明显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最后是效果性审计,审查部门集中采购制度的推行是否可以真正加强财政支出管理,部门集中采购的效益是否达到预算预期的效果甚至更好,以及《政府采购法》要求的效果是否达到,即政府采购是否“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采购审计案例范文7

论文关键词 金融系统 工程项目建设 职务犯罪

工程建设领域是发生商业贿赂、职务犯罪等腐败现象的高发区域,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查处的历年职务犯罪案件中,60%以上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犯罪金额所占比例高达67.4%。金融系统因其网点众多、迁移频繁、装修改造更新周期短,具有基建项目多和投资金额大的特点,过去在这一领域出现的权钱交易等职务犯罪案件也占有较大的比例。近年来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通过积极开展和集中治理商业贿赂活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强化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惩处等措施,特别是集中采购制度的推广和实施,发案率呈明显下降趋势。以笔者所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为例,2007年工行股改上市后,根据工总行的经营转型战略指导思想,该行在对全行辖属机构网点进行科学选址调研、优化布局的基础上,近几年来通过购置、迁址、扩建、改造等方式不断加大投入,全面快速地实施了网点渠道优化建设,最近三年内总共装修改造了160多个营业网点,约投入建设资金4个亿左右,应该说是项目建设多、投入金额大,相应地预防工程建设中的道德风险和职务犯罪的任务也更重了。但该行通过积极推行集中采购方式,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不断创新采购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流程环节管理,在实施集中采购制度的八年多来,至今保持着工程建设项目零发案率,这一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总结回顾该行近年来在工程建设项目集中采购管理上的一些做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以风险排查为先导,增强防范意识

从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的主要形式来看,主要有工程发包中以权谋私现象、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舞弊现象、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违规操作现象、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中的回扣现象和工程款项拨付过程中的贿赂现象等。在工行苏州分行工程建设项目的集中采购工作中,从提出项目需求到竣工验收结算前后共包含十多个环节,涉及使用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部门、集中采购部门和监督部门等多个部门,因此在上述多个环节或部门都有可能存在潜在风险点:在集中采购流程环节,采购行为是否进入集中采购流程,如使用部门通过化整为零、分散采购等手段自行采购;在需求制订环节,因为需求是整个集中采购行为发生的前提;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环节,如制定招标预审资格文件时,为个别施工企业或设备制造商量身订做;邀请招标推荐供应商环节,如推荐供应商数量较少或者推荐的供应商明显不在一个水平线上;采购结算执行环节,如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向指定的材料或设备供应商采购,未经多方审核、审批,随意变更签证;签约和付款环节,如未按评审意见签署合同,擅自更改施工单位,不按进度付款、多付款或无理刁难拖延付款等。该行通过对风险点的排查,引起各个流程环节经办人员和负责人的重视,也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打好基础。

二、以公开公正为原则,形成制约机制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中,工行苏州分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总行的制度规定,结合本行具体实际情况,实行了“五分离、三公开”的管理体制。“五分离”即使用部门、主管部门、审批部门、集中采购部门、监督部门相互分离。使用部门提出需求、负责验收;主管部门签署合同,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审批部门为该行财务审查委员会和集中采购审查委员会或其授权人,分别负责审批项目立项费用和专家评审意见;集中采购部门组织招标、制订规则,但不得参与评审或投票;监督部门负责全程监督。“三公开”即通过报纸媒体等公开征集评审工程设计、编标、施工单位、工程审计等年度入围供应商;在有关采购文件中公开招标项目邀请供应商产生办法和评标办法;所有工程项目一律委托中介单位实行招投标,公开工程项目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通过“五分离、三公开”,形成了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甲方与乙方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从机制上防范人为操纵的可能性,杜绝一个部门做到底,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三、以制度规定为基础,强化细节管理

工商银行总行对工程建设的集中采购管理已制订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办法,这是办事准则也是防范道德风险和职务犯罪的基本纲要。但由于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在坚持制度规定原则性的前提下,针对一些具体问题,工商银行苏州分行不断创新方法,完善管理手段:一是根据银行网点装修风格和用材,制订分类概算标准,房屋结构无特殊情况的,不准突破概算。同时由专人负责对中介单位编制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标底进行复核,尽量减少其中的漏项、错项和重项,使项目标底尽可能压到合理最低水平,从源头上压缩供应商利润空间。二是为防止内外串通和供应商之间串标,在严格执行工总行规定的集中采购审查委员会参会委员和评审专家小组成员产生采用随机抽取制的基础上,该行又创新增加了第三个“随机”,即每次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均实行从全行工程装饰供应商库中(之前经过统一评审后年度入围)随机抽取7家公司作为本招标项目的邀请投标单位,同时将平均价中标方式改为最低价中价,使供应商无法、无利串标。三是为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按照“授权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三级审批”制,由施工管理部门现场项目经理、负责人以及基建装修工作分管行长负责处理辖内基建装修项目涉及的各类变更事宜,对单笔签证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由分管基建装修行长实行审批,在原由施工单位、监理、甲方现场管理员或负责人三方签字确认的基础上,再加上一把防线。四是严格决算审计,试行异地交叉审计,由集中采购中心按规则确定审计单位,改变由主管部门或项目管理员选择审计单位的做法。五是装修主材实行甲控乙供方式,根据统一用材要求,由该行统一组织对装修主材的集中采购评审,确定品牌、型号、规格和最高限价。六是工程款支付方式透明公开,向施工单位明确告知不压票,财务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申请严格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审核支付,并根据掌握进度情况及时催办付款和决算。七是加强现场管理,对工程项目统一实行监理制度。为防止施工单位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工艺粗糙问题,除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外,还通过聘请监理单位进行把关,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主管部门明确项目管理员,实行现场监督,主管行长、网点督办等实施不定期现场检查,组织竣工验收,使用单位对投入使用后的情况进行反馈等来促使工程质量的提高。

四、以业务流程为规范,加强审查监督

工程基建项目建设环节多,业务链较长,工行苏州分行根据上级行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近几年来陆续制订了《基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基建装修项目变更事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制作了基建项目管理流程图,同时按照授权管理要求,明确财务审批和集中采购审批权限,充分发挥财务审查委员会和集中采购审查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在实施过程中针对风险点,严格把好以下关口:一是立项审查关。对所有项目均要求作可行性分析,通过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查和面积、建设标准的核对,确定投资概算。二是标底审核关。在采购发包前,由集中采购中心对标底内容是否符合批复要求、标底金额是否控制在预算内、编标单位是否擅自变更、标底有否进行复标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对外招标。三是工程款支付关。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统一支付制度,对于工程项目的资金支付申请,均要通过分行集中采购中心审核,如该项目未按集中采购流程操作的,将拒绝付款,并要查清原因,追究责任,从而在资金支付渠道上控制规范采购行为。四是审计决算关。除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执行外,对于决算金额大于中标金额的但未超项目总预算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对项目项下所有工程量及变更签证单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核实情况。超过总预算的则必须事前向财审会或财务有权人专题报告,追加费用预算获批后才能实施,否则对超预算部分不予付款。

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健全是关键,几年来该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注重风险点的控制,创新手段,加强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体会。

(一)领导重视,工作开展有动力

集中采购是一项涉及面广,也很繁琐的工作,这项工作推动得得不得力、开展得成不成功,关键在于领导层对此项工作是否重视,领导层意见是否统一。单位领导对采购工作中的风险重视了,相应的人、财、物配上去了,集中采购规章制度健全了,工作开展起来也就顺利多了。单位或部门领导能否做到公正无私、廉洁自律,能否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插手、不干预集中采购项目的具体评审工作,一心从公正角度出发,从节约角度出发,能否树立这种意识,对预防职务犯罪至关重要。

(二)加强学习,工作开展有意识

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一是要加强政治教育,提高思想觉悟。通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分清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从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二是要加强业务教育,提高业务水平。不要因为缺乏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系统学习,导致执行政策或规章制度不到位,操作程序不严谨出偏差,最后无意识成了职务犯罪。要加大对领导和员工的集中采购业务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以评代训等形式,提高集中采购业务水平。

(三)健全制度,工作开展有依据

很多犯罪分子都是利用我国体制、管理上的漏洞走上了犯罪道路。,只有健全、完善集中采购相关管理制度,做到“人人讲规范,处处讲标准,事事讲程序”,在采购过程中实行“使用人、主管人、审批人、采购人、监督人”五分离,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给欲违法违纪者以漏洞或机会,就能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控制职务犯罪。

(四)加强监督,预防风险有效果

采购审计案例范文8

摘 要:明确公共采购合同订立程序及相关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共采购合同的签约效率,有助于推进订立工作的法治化进程。公共采购合同订立,一般经过信息、供应商遴选、合同草案起草、合同审定、合同签订、合同签章、合同生效和备案等步骤。

关键词:公共采购;合同;订立程序

程序化和规范化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工作的内在要求,强化公共采购合同订立程序的管理已经成为一项客观需求。

一、采购信息[1]

采购信息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的首要步骤。采购活动的法律制度、政策、招标公告或采购公告、中标公告或成交结果、供应商资格条件、评价方法和标准、投诉处理决定、司法裁决、信息统计等采购信息能否平等、高效、及时地传递到所有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手中,直接关系到公共采购合同授予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关系到公共采购合同竞争水平和采购效益的问题。采购人应及时采集公共采购的各类信息,交付信息机构进行,以有效、便利地进行信息递送。

实践中,采购信息应把握以下原则:第一,坚持平等、公平的原则。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设定合理的资格条件,但应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不可人为设置“歧视性壁垒”,不可提出品牌需求。第二,加强信息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第三,对于涉密的采购信息,应积极进行“降密”和“去密”处理,最大限度地公开项目的采购信息,从而确保所有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参与到项目采购之中,避免寻租和垄断的滋生,杜绝“电子行业”和“行业电子”等问题。

二、遴选供应商

遴选供应商是直接关系到采购合同授予是否公正的一个关键环节[2]。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须依据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等客观因素,对参与采购的供应商资格、报价、能力进行评审,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提出候选单位建议,列明候选单位的优先顺序;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和候选单位建议择优确定供应商,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参与单位。

供应商遴选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方面,供应商参与采购的基本资格和条件必须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和《装备采购条例》等明确规定了供应商参与采购的基本条件,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条件。同时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规定“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另一方面,为了保障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评审工作的统一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在招标文件或采购公告的同时,应明确并公开遴选供应商的评审标准。评审标准由一系列评审要素和评审指标组成,通常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技术因素,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人员技术掌握和运用程度、制造能力、专业设备数量和制造能力等;二是管理因素,包括供应商的管理制度运行情况、质量管理控制系统运行情况、质量管理控制能力等;三是价格因素;四是履约保障因素,关键衡量其能否及时有效地履行合同,能否及时进行维修保障;最后,对供应商信誉、保密等方面也要设定严格的评定标准。

三、谈判起草合同文本草案

无论采取招标,还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等哪种采购方式,都要通过后续谈判明确合同条款。一般来讲,公共采购合同文本一般由采购人组织起草完成,并与供应商共同协商和阅签。

谈判起草合同文本草案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事无巨细,详细写明所有协议内容。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的产生,为合同履行、检验验收、交接交付、纠纷处理等日后工作提供便利和依据,合同双方需将所有谈判达成的意见明确写入公共采购合同文本草案之中。第二,掌握并熟练运用谈判技巧。第三,组织合同专家参与谈判和合同文本的起草工作。公共采购合同涉及技术、价格、法律、社会实践等领域的知识,因此,为了提高谈判和文本起草的效率,应组织技术、价格、法律和谈判等专业人员组成谈判小组和起草小组,而且应保证专业人员人数不少于小组的三分之二。第四,保证合同文本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审定合同文本草案

由于公共采购关系到公众和社会利益,所以公共采购合同文本必须按照特定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实行公共采购合同文本审定制度,是采购主管机关(部门)行使管理职责的具体体现,对促进竞争采购,提高合同订立质量具有重要的监督和把关作用,采购合同文本的审定内容主要包括合同草案文本的法律依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技术状态、经费和价格以及其他合同条款[3]。

审定公共采购合同文本草案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严格落实全面性审查和真实性审查要求。一方面,严格把握审查内容的全面性。如装备采购合同法规要求:“装备采购主管机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对装备采购合同草案文本的法律依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装备技术状态、经费、价格以及其他合同条款进行全面审查。”另一方面,严格审查文字内容的真实性、供应商资格的真实性以及供应商遴选过程的真实性。文字内容不真实,违背采购人真实意图和公共利益的,应立即进行改正;供应商资格不真实的,以及选定供应商过程不真实的,应当取消相应的成交通告,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签订合同

采购主管机关(部门)审定并批准合同草案文本后,公共采购合同订立业务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公共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方面,合同签订说明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要约和承诺已经达成一致,公共采购合同至此宣告成立。但是,由于公共采购合同关系到公众、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因此要求经过双方、尤其是采购主管机关(部门)的签章后才能获得法定效力。

另一方面,公共采购合同签订主体要适格。公共采购合同签订主体适格就是要求代表采购人和供应商的签订主体要具有法人资格或委托授权。

六、合同签章

合同签章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工作的重要步骤,是合同生效的法定程序。《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装备采购条例》规定,“装备采购合同经装备采购主管机关(部门)确认后生效”,即“签订的装备采购合同报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装备采购业务部门审定,并由装备采购计划部门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管理专用章后生效。”借鉴装备合同经验,为了充分维护社会和国家利益,维护合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除装备合同以外的其他公共采购合同也应经过采购主管机关(部门)的签章确认[4]。

七、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公共采购合同订立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最具实质意义的环节。公共采购合同具备了法定的生效要件,即具有了法律效力,便对采购人和供应商产生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公共采购合同效力管理工作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应以盖章日期为准。第二,公共采购合同文本地位。公共采购合同生效前形成的协议、纪要、文件,凡与合同条款有冲突的均无效,相关内容应以合同文本的约定为准。第三,公共采购合同的无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公众、社会和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公众、社会和国家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当事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合同确认无效后,合同双方应当相互返还非法取得的财产;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合同备案

《政府采购法》第47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装备采购条例》第41条也规定:“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应当在装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装备采购合同报总装备部备案。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应当对装备采购合同订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设立合同备案法律制度的目的,一是通过备案制度便于采购主管机关(部门)对公共采购合同订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强化合同订立过程的管理,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5]。二是通过合同备案,可以及时了解公共采购合同的订立情况,采购经费的控制情况,以及便于采购经费的及时拨付。三是便于其他供应商了解、查阅和掌握采购合同的有关情况,为社会监督提供便利。总之,实行公共采购合同的备案制度对促进合同订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共采购合同订立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红军,王春光.论公共采购信息制度的完善[J].公共支出与采购,2007,(5):46-47.

[2] 马海涛,姜爱华.政府采购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02-128.

[3] 白海威,王伟,夏旭.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研究[J].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学报:2005,(2):6.

采购审计案例范文9

关键词: 审计教学 新模式 应用

《审计学》课程是经济与管理专业开设的一门高层次的专业课,它是融会计学、经济法、税法等多门学科为一体的实用型课程。目前,审计教学方法大多还停留在传统的以讲解教科书和习题作业为主的满堂灌方式上,这种方式重理论、轻实践,不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忽视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动性,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此,对于这样一门实践性、综合性要求非常强的课程,如何才能让学生真正从这门课学习到相应技能,做到走出校门便可从事实际工作,是我们进行审计教学的教育者应该深刻思考的问题。

一、传统的审计教学方法及其弊端

1.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

目前,我国很多高校的审计专业没有把学生的各方面能力培养作为一个重要的教育目标,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影响,学校一味地强调书本知识的学习,这必然导致教师照本宣科,学生死记硬背应付审计课程考试、审计技术职称考试或注册审计师考试等应试式的单一教学模式。这种模式忽视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导致某些已通过考试或已获得技术资格证书的学生在工作时仍然缺乏基本的审计实践知识,缺乏独立工作和协调工作的能力,甚至缺乏必要的人际沟通和社会交流的能力。

2.重理论,轻实践。

据调查,我国多数高校只重视审计基础理论、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教学,未能充分调动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使学生普遍感到审计课难度大。部分学生往往是教材上写的审计“条文”都能看懂,可是一接触到具体实务则感到无从下手,结果出现教师上课讲“条文”、学生考前背“条文”、遇到实际问题不会用“条文”的现象。审计课达不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形成了教学与实践脱节严重的问题,使审计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的一段时间内很难适应企事业单位的审计操作。

3.教审计专业的教师的社会实践少。

一个合格的审计专业教师主要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有高学历,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独特的见解,能迅速接受新知识,有处理实际业务的能力;第二,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经常参与会计师事务。但现在教师的社会实践时间是比较少的。

二、以“启发式”教学为代表的新模式的精华

启发式教学,就是根据教学目的、内容、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知识规律,运用各种教学手段,采用启发诱导办法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以促进身心发展。这里要着重说明,启发式教学不仅是教学方法,而且是一种教学思想,是教学原则和教学观。当代世界各国教学改革无一不是围绕着启发式或和启发式相联系。启发式教学,对于教师的要求就是引导转化,把知识转化为学生的具体知识,再进一步把学生的具体知识转化为能力。教师的主导作用就表现在这两个转化上(已知知识学生具体知识能力)。这里引导是转化的关键,那么“启发式”审计教学中的诱导办法就是该种方法的精华,也是本文所倡导的以原始凭证为载体,课堂演示为手段的教学新模式所立意的基础所在。

三、以原始凭证为载体,课堂演示为手段的教学新模式

实施以原始凭证为载体,课堂演示为手段的教学新模式是指教师在审计学教学过程中通过对设置的具体审计业务进行讲解分析,以原始凭证及其载的各个重要信息点为载体一一向学生讲解填制方法和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其中涉及有关于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法、经济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内容。另外还包括这张原始凭证所传递的部门,如采购科、供应科、销售科、信用科等企业内部管理部门和企业归口的行政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税务专管部门等一系列部门,并向学生演示这个流转过程,包括各个部门或环节的流转时间。组织学生进行研究讨论,引导学生从个别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在实际案例中进一步学习理解和掌握课程原理和原则,最后达到培养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一种互动式教学模式。

下面举例具体讲一下这种教学方法是如何在实际当中运用的。

案例:采购业务的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的运用

在采购循环中,涉及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式三联),货物运费发票、验收单、入库单、转账支票或开出商业汇票,等等。那么,在教学中,首先应一一向学生解释这些原始凭证是基于怎样的业务产生的,是谁开具的,并由谁交给谁的,有什么具体用途。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告知学生是销售方开出发票的,在课堂上可找一名学生(学生甲)担任销售方,将票据交给他,告诉他怎么开具(具体包含哪些要素),说明其中发票联、抵扣联,交给采购方,发票联是用于采购方记录采购业务的原始凭证,而抵扣联是采购方(学生乙担任)拿到税务专管处(学生丙担任)认证,再由通过认证的当月进行抵扣。那么在这个业务循环中,审计控制测试的要点是,关注原始凭证的各个重要要素是否齐备,是否有伪造之嫌,这些原始凭证的传递过程是否有牵制和相关人员签字(学生丁复核)。在实质性测试的流程中,由学生(学生戊)抽查其中的任意编号的票据,追查至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以查证其完整性。

在整个课堂教学中,所有的知识点是通过交给每个学生任务的形式传授给学生的,而审计流程是通过学生的亲自参与和查证而完成的,这个过程可以有效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能达到比较好的教学效果。

四、以原始凭证为载体,课堂演示为手段的教学新模式的意义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这种教学模式的意义一般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联系实际,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审计案例教学是在学生学习并掌握了一定会计学、经济学、审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教师通过介绍、分析、剖析案例,引导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活动中,或者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传授并帮助学生理解理论知识,以有效地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整体设计,确定能力目标。

可以将整本书的所有内容形成一个最终的目标或是一个最终的任务,把这个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将课堂教学变成以实训、实例为主的课堂活动,而这样的活动要紧紧围绕职业能力目标的实现,尽可能取材于职业岗位活动,以此改造课程的内容和顺序,从“以知识的逻辑线索为依据”变为“以职业活动的工作过程为依据”。

总之,实施以原始凭证为载体,课堂演示为手段的教学新模式是对传统审计教学的一种改进,对审计教学方法的提升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叶平.研究性学习的理论基础――建构主义学习理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1).